声乐发声技巧与艺术表现分析

声乐发声技巧与艺术表现分析

【摘要】声乐表演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与发声技巧、情感表达以及艺术表现形式密切相关。若要提升声乐表演水平,表演者需要在充满情感的基础上,将声乐发声技巧与艺术表现相互融合,从而实现技术与艺术的融合,进而使声乐表演达到完美的境界。因此,本文从声乐发声技巧与艺术表现之间相互融合的可行性进行分析,探讨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并在两者融合的可行性以及辩证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两者融合的具体途径。

【关键词】声乐;发声技巧;艺术表现;融合途径

声乐演唱是一种传统表演艺术,声乐的发声技巧是基础内容,而情感表达以及艺术表现则是具体要求。声乐演唱者要能够在充分表达自身情感以及表现声乐艺术的前提下,将自身掌握的发声技巧全面发挥出来。现阶段,我国声乐表演艺术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在不断向前进步,新科技的出现已经使声乐表演的形式、途径以及内容等均发生了变化,声乐演唱者必须具备专业技巧,有效调整发声部位、音准和呼吸方式,从而使发声技巧能够与艺术表现实现有效融合,使声乐表演效果得到提升[1]。若仅重视声乐发声技巧会使观众觉得声乐表演千篇一律,毫无新鲜感;若仅注重声乐的艺术表现又会给观众带来华而不实之感,因此,我们更加需要实现声乐发声技巧同艺术表现之间的有效融合。

一、声乐发声技巧同艺术表现之间相互融合的可行性分析

(一)“内外互补”使融合具备可行性

声乐表演所使用的发声技巧属于外在内容,表演者通过发声技巧能够使观众的感官体验得到提升。而艺术表现则属于声乐表演的内涵所在,可以体现出声乐表演的艺术美,这种美不仅需要表演者通过发声技巧表达出来,而且还需要表演者将内心情感流露出来。在声乐表演过程中,表演者既要使观众在感官方面得到强烈的刺激,又要使声乐表演直击观众的内心,从而使观众能够在欣赏声乐表演时得到双重震撼[2]。因此,声乐表演采用的发声技巧与艺术表现之间存在相互补充、相互完善的关系,是内在与外在的结合,表演者只有将两者进行互补融合,才能够使声乐表演更加精彩。从这一点来看,两者融合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二)“精神交汇”使融合具备可行性

这里的“精”是指“专精”“精通”,“神”是指“传神”。所谓“精”与“神”的交汇就是通过声乐表演专业的发声技巧使表演艺术更加传神。在声乐艺术中,发声技巧是一种专业的技巧,是声乐艺术表演的硬性指标,若表演者未能够掌握发声技巧,则会被观众认为“不专业”。因此,表演者必须精确掌握发声技巧,做到“专精”,从而使发音、发声到位。同时,表演者不能够缺乏情感,要使观众既能体会到声乐艺术美,又能够感受到声乐作品的情感。因此,“精”与“神”的交汇也能够使发声技巧与艺术表现的融合具备可行性。

二、声乐技巧与艺术表现的辩证关系

从上述内容可知,声乐技巧与艺术表现代表着不同的领域和方向,将两者融合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实质上,两者之间还存在一定的辩证关系,并且这种辩证关系也是要求两者必须走向融合的原因,接下来将对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进行阐述。

(一)声乐技巧能够更好地实现艺术表现

在开展声乐表演过程中,表演者可以利用声乐技巧使艺术表现得到提升。声乐技巧是增强艺术表现力的一种手段,表演者利用音调和音色等元素的变化能够将不同情感予以有效表达,从而将丰富的情感传递给观众[3]。同时,不同观众对声乐表演的需求、感知以及体会并不相同,而通过不同的声乐技巧,表演者能够使艺术表现形成不同的特色,使观众的个体差异化需求得到满足,并且还能够不断深化艺术表现,使声乐表演能够获得更多观众的赞赏,并使观众产生情感共鸣。(二)艺术表现可以促进发声技巧的提升一方面,声乐表演者必须掌握必要的发声技巧和其他专业技能,另一方面,演奏者要能够将内心情感与作品需要表达的情感合二为一。声乐表演者可以利用音乐的韵律、节奏、速度、音色等,将声乐作品中的情感以及表演者自身的情感充分表达出来。因此,在声乐表演过程中,情感表达以及艺术表现均能够成为提升发声技巧的目标,表演者通过日常练习,不断提升发声技巧并增强艺术表现。

三、声乐发声技巧与艺术表现之间的融合途径

基于声乐发声技巧与艺术表现之间融合的可行性,以及两者之间密切的辩证关系,表演者需要将技术与艺术相互融合,使声乐表演艺术能够彻底发挥出魅力。

(一)重视发声部位与艺术表现之间的相互融合

在声乐表演过程中,发声部位是发声技巧的关键构成,在演绎时是否能够合理选择发声部位会对发声音质和音色产生重要影响。因此,表演者必须合理选择发声部位,重视发声部位与艺术表现之间的相互融合。一般来讲,发声部位所包含的发声方式有以下三种:第一种是单纯通过嗓音发声。该发声方式比较普遍,在发声技巧以及发声方法方面较为简单,通常在演绎通俗、常规唱法时使用;第二种是在腹腔作用下实现发声,要求表演者合理利用腹腔挤压的力量实现发声,这种发声方式一般应用于美声、民族等唱法中,不适用于高音唱法[4];第三种是在颅腔作用下实现发声,通过发声形成共鸣。这种发声方式与腹腔发声相反,虽然在民族、美声等唱法中有所应用,但比较适用于高音部分。采用何种发声部位需要表演者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选择,具体可根据如下方法进行选择:

1.根据声乐作品传达的内涵及感情基调来选择不同的声乐作品所传递的感情色彩必然不同,有些声乐作品的感情基调充满着悲观色彩,也有些作品的感情基调是阳光的、积极的,还有一些作品的感情基调偏重慷慨激昂。不同声乐作品需要通过不同的情感表达方式,需要表演者采用不同音色对作品的情感和内涵进行演绎,而对不同基调和音色起决定性作用的便是发声部位。若选择上述三种发声部位,则演绎出的音色也会截然不同[5]。因此,表演者必须先对声乐作品的素材进行充分了解,全面掌握声乐作品反映的感情基调和基本内涵,然后采用相应的发声部位对声乐作品进行演绎。例如,著名声乐艺术家阎肃先生的代表作《红梅赞》便采用了激昂的旋律和节奏,根据上述发声部位的三种发声方式,第一种单纯的嗓音发声肯定无法将这部作品的情感演绎出来,第二种通过腹腔发声并不适用于高音,因此只有通过第三种颅腔发声才能将激昂的音调和情感生动展现出来,并且这种发声方式也与这部作品表达的内涵相符,从而可以实现发声技巧与艺术表现、情感表达的有效融合。

2.发声部位的选择要将作品的艺术表现全面升华在进行声乐表演时,表演者采取综合性质的表现方式往往会对发声方式造成一定影响,这便需要表演者能够对其进行平衡,使表演时的表情和动作等元素能够与发声部位实现有效融合,实现各发声部位之间的有效衔接和转化,避免衔接时出现不自然的情况,只有将外部形态与内部发声技巧相互融合,才能够完整地将作品的艺术感表现出来。例如,刘德华与那英合唱的歌曲《东方之珠》就需要表演者采用多种发声部位进行衔接,其中包含低音和高音,要求由腹腔发声向颅腔发声转化,同时在转化过程中还需要结合动作与表情,从而将该作品的情感和艺术感全面展现出来。因此,对于此类声乐作品,表演者必须做好日常训练,使发声部位的转换顺畅自然,从而使作品的艺术美感得以体现。

3.重视发声部位转变与作品情感基调及音色之间的协调选择发声部位会对表演者的音色产生影响,而音色又会对演唱者的情感表达产生影响,因此,将发声部位与作品的艺术表现进行融合时,表演者应该结合作品的情感基调,运用相应的发声部位并选择适当位置进行转化,从而通过有效的转化使发声部位的转变能够与作品情感基调相互协调,实现自然衔接,使作品的艺术特点和情感全面展现出来。这就要求表演者必须通过大量训练找到发声规律,从而实现发声部位、情感基调、音色三者的融合。

(二)重视呼吸方法与艺术表现之间的相互融合

在声乐表演中,呼吸能够对表演效果产生重要影响。心理素质、外部环境以及发声技巧等多方面因素容易使表演者的呼吸受到影响。呼吸方式一般可被分为短呼吸、长呼吸以及闭气呼吸,呼吸的轻重、频率等因素会直接影响发声效果,同时也会影响作品的情感表达,甚至影响表演艺术效果,因此表演者要重视呼吸方法,并将其与艺术表现相互融合。

1.呼吸方法与整体艺术表现之间的融合声乐作品的音色、音律、音质以及情感等方面均与艺术表现相互映衬,在表演中,呼吸方法若能得到合理运用,将会在整体上增强艺术感染力。例如,短呼吸比较适合激情悲愤的声乐作品的情感表达,长呼吸则更适合柔情舒缓的声乐作品的情感表达,闭气呼吸则可以被用于高雅的声乐作品中。表演者只有选择合适的呼吸方法,才能够将整体艺术效果表现出来。

2.呼吸方法与各阶段艺术表现之间的融合声乐作品并非从头到尾均采用单一的表现形式,在作品的各阶段往往存在多种情感基调,要求表演者在表现不同情感基调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呼吸方法,结合具体情境来统一规划呼吸方法。例如,一些声乐作品的前半部分比较舒缓,而后半部分比较激昂,那么在作品表演过程中,表演者就需要在前半部分和后半部分分别采取不同的呼吸方法,并且要保证前后能够有效衔接,使情感基调过渡顺畅,从而将作品的艺术感全面体现出来。3.呼吸方法与形体表现的有机融合表演者的呼吸方法会对表演的形体姿态产生影响,同时表演者的形体姿态也会影响其呼吸。表演者的形态是展现作品艺术的重要元素,是不可缺少的内容。因此,在实际表演中,表演者应该结合各种形态表现选择适宜的呼吸方法,从而使呼吸与形态表现能够完美融合,实现无缝衔接,最终增强作品的艺术感染力。

(三)重视音准与艺术表现之间的相互融合音准一般可被划分为咬字、音调两个主要方面。表演者必须严格依照作品乐章要求对音准进行选择,不要出现跑音和丢音问题。与此同时,表演者还需要对滑音进行适当处理,依照作品内容合理设计滑音内容,使滑音能够自然流露出来。此外,表演者还需要依据作品要求开展咬字训练。一些作品可能需要表演者使用响声词或是模仿音来取代咬字,因此,表演者还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规划,使作品内涵借助表演者的发声技巧展现出来,从而增强作品的艺术感染力。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声乐作品表演中,发声技巧是基础,艺术表现是目的,表演者需要借助发声技巧将作品的艺术效果和情感基调完整表现出来。因此,表演者必须结合自身的发声技巧,从发音部位、音准以及呼吸方法三个主要方面着手,通过有效的方式将作品的情感基调和艺术效果全面展现出来,将声乐作品的艺术感染力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

参考文献:

[1]彭亮.声乐教学中美声演唱技巧和风格与中国本土声乐艺术的融合研究[J].戏剧之家,2022,(17):132-134.

[2]文翠婷.戏剧演员声乐教学与说唱艺术的借鉴融合——以京韵大鼓为例[J].四川戏剧,2022,(3):128-130.

[3]李昕.声乐艺术与影视画面的完美融合策略[J].包装世界,2022,(5):112-114.

[4]陈莉霞.声乐与舞蹈在音乐剧表演中的融合应用分析[J].戏剧之家,2022,(7):28-30.

[5]涂汀.技巧和音乐表现的平衡——浅析声乐艺术指导中的钢琴演奏技巧训练[J].艺术评鉴,2022,(8):77-79.

作者:常文杰 单位:山西应用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