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创新的体现范例6篇

制度创新的体现

制度创新的体现范文1

关键词:制度;创新; 路径依赖

中图分类号:G8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612(2008)08-1035-03

On the Innovation Path of Sports Institution

JIN Yu-qiang1, HU Ke1, FENG Wei1, HUANG Yu-zhen2

(1. Sports College,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12, Hunan China;

2. Department of Physical Education, 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hangsha 410076, Hunan China)

Abstract:Dur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China's socialism market economy system, Chinese government has fully manifested the guts and the courage on selecting this system. At the same time, we also obviously feel there has been full of the complicated contradiction in the process of institution transition. One important reason is “path dependence" on the original planned economy institution, in other words, the planned economy has also influenced each aspect of China's social economy at the various degrees, which is restraining the innovation of sports institution. In order to get rid of the fetter of old institution and construct sports institution structure system which adapts to the marketing economy, breaking through the lock of the original institution and searching the innovation way of sports institution are needed. These ways includes innovation of government-oriented sports institution, social-oriented sports institution, supplementary of governmental and social sports institution.

Key words: institution; innovation; path dependence

路径依赖是制度经济学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指一个具有正反馈机制的体系,一旦外部偶然性事件的影响下被系统所采纳,便会沿着一定的路径发展演进,而很难为其他潜在的甚至更优的体系所取代;它揭示了一种普遍的社会规律:当某种体制长期实行后,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将自然而然地对其产生依赖,并进而不断强化这种“路径”。

路径依赖反映了一种初始确定的制度会对制度变迁过程产生某种惯性。即“今天的选择受历史因素的影响"。路径依赖是理解制度变迁的关键,进行制度选择与创新一定要考虑和顾及政治经济环境、文化传统、意识形态和制度创新知识积累等对制度变迁带有根本性制约作用的因素。

1 体育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及其原因

从上世纪50年代建国到上世纪70年代末的30年,国家对包括体育在内的各项事业实行国家统一配置资源的计划体制。在这种体制作用下,短时间内实现了我国体育事业的复兴,体育事业由无到有、从弱变强。然而,这种体制同时具有难以掩饰的弊端,单一的行政指令、国家统包一切经费的方式由于激励不足,不仅难以发挥资源的效率,也使得民间资源无法整合到体育事业发展的过程中来,还容易造成多元利益主体受损。为此,顺应我国改革开放的大潮,实行体育管理体制改革显得十分迫切。自上世纪80 中期国家颁布《国家关于体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经上世纪90年代末的体育社会化、体育市场化改革以及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成立等改革举措,逐渐拉开了我国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大幕,形成了我国体育体制改革的总目标: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符合体育发展规律的体育体制和运行机制,初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体育组织体系。

回顾20多年来的体育改革,我们切身体会到了改革所带来的体育发展动力,无论是竞技体育,还是群众体育都呈现出勃勃生机。然而,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原有体制对于现今改革所带来的阻力,表现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符合体育发展规律的体育体制和运行机制尚未完善;改革的速度仍较为缓慢;国家仍然是体育资源的投入主体,社会体育资源动员不足;旧有的以行政手段为主的体育管理模式仍然发挥着巨大作用;运动员培养、训练、竞赛等体制依旧受到旧有体制的影响。体育管理体制变迁的路径依赖严重制约了我国体育管理体制的创新与发展。

探究体育体制变迁过程中的路径依赖现象,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作出解读:1) 对初始条件的敏感依赖及累计效应,对改革的总体目标认识不清。路径依赖的发生基于偶然事件的影响,偶然事件所带来的正效应加强了路径依赖的可能。通过不断累积的正的收益以及人们对未来事件性质的不确定性,使得路径依赖不断加强。2) 制度非中性以及利益集团的影响。制度是非中性的。也就是说在同一制度之下,不同社会群体获得的利益并非完全均等的,由此形成的利益集团对于制度创新往往缺乏动力,更有甚者,旧有既得利益集团会作出阻碍制度变迁的行径,他们的行为,对于路径依赖无疑起到了维护、加强的作用;3) 相对福利论与非适宜的制度选择。一旦我们接受了相对福利理论,我们即进入了一个追求相对福利而非绝对福利的境地,也就是说,一项制度虽然并非最好,但他对于我的损害是最小的,在这种相对比较地思维主导下,人们容易选择非适宜的制度;4) 搭便车行为。搭便车与外部性密切相关,也就是不劳的同时而获得了由外部性带来的正的收益,由于完全消除外部性是不可能的,因此,完全消除搭便车也就不可能。而搭便车往往容易加强制度的路径依赖。

2 体育制度路径的模式创新

2.1 政府主导型的体育制度创新 政府主导型的制度创新,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制度创新,具有强制性特点。当制度变革的收益大于变革成本时(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时),将产生制度创新的需求,并且诱发制度创新。这时的制度创新体现了政府发展体育事业的基本方针和基本目标,并且受制于政府在既定的政治经济秩序下提供新的制度安排的能力和意愿。一项制度选择的产生,既取决于原有制度不均衡所产生的选择契机,也取决于人们对新制度的预期与原有制度的比较。

在中国这样一个缺乏有效产权结构、市场发育不完善的社会中,个人和群体的制度创新成本太高,足以扼杀他们自发创新的冲动和努力,只有政府推动,才能实现制度创新的成功。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是适应转型期的过渡性制度变迁方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要求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政府在制度创新过程中把更多权力归还社会,激活个人和团体制度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排除政府不适当的干预。

中国的经济转轨在总体上是由国家作为制度主体而进行制度选择和制度变革的,国家在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制度创新推进的次序与时机的权衡中起到决定性作用,扮演着“制度决定者"的角色,是制度供给的主要来源。国家(政府)权力的稳定性和强大控制力与渗透力保证了国家在制度创新中的主导作用,因而从制度变迁的总体而言,从制度主体这一角度来看,中国的制度变迁基本属于以国家为制度选择主体和制度变革主体的“强制性制度变迁"。[2]考察已有的体育制度及其创新,可以认为:体育制度的选择和创新,主要体现的是政府对不同时期体育事业发展的总体安排,是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实行的自上而下的制度创新。从“举国体制”的形成、到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出现和竞技体育的职业化探索等,均体现了政府的意志,或政府意志的延伸(《体育法》作为中国体育的根本大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则作为协调大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主要纲领,集中体现了政府在行使权力和发挥决策方面的作用)。这一路径的确定和实施,主要体现在政府为发展竞技体育而进行的路径选择。

若将制度作为从公共品中无形的部分,应该说政府提供制度及制度创新,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权威性、强制性和影响力来看,政府的制度提供和制度创新都是个人和群体所不及的。在事关全局性的体育制度创新方面,政府应该保持足够的能力和影响力,使自己能够在体育事务方面具有主导作用,能够用政治、法律、拨款的强制力和诱导力来调节整个社会的理,从而发挥全社会在体育制度创新方面的积极性。

2.2 社会主导型的体育制度创新 我们在阐述政府作为制度创新的主体时,不能忽视社会群体及整个社会在制度变迁与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因为,任何制度创新的最终实现,需要全社会的通力合作才能完成。离开了社会的积极参与,再好的制度也难以付诸实践。在关乎改革成功与否的制度变革中,社会不同群体不是作为单纯的“制度接受者",而是在某种程度上参与着制度选择和制度变革,最后再由政府将这些制度选择和制度变革形式向更大的范围内推广并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对初级行为团体的制度选择和制度变革加以确认和合法化。

社会主导型的制度创新,是一种自下而上式的制度变迁(制度创新),具有自发性、内生性特点。自发性体现在对原有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收益大于其成本时,社会(或某一群体)会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内生性则体现在这种制度创新首先发自群体内部,并具有非正式制度的“约定俗成”的特征,经不断修正、充实而演变成为正式制度。

由于政府在面对体育领域错综复杂的局面和对体育固有规律的信息缺失和“扭曲”,从而通过正式程序制定的体育制度常常是宏观的、粗线条的,表现为原则性较强而操作性较弱,需要执行者在执行中细化和具体化;政府在制度创新中也可能由于“信息失灵”而做出错误决策和制定错误政策。这是因为,按照人性的一般原则,社会生活中的人,不管他的地位有多高,受的教育有多长,实际上他的行为总是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人性中既有善的一面,同样也存在着恶的一面。这正像西方的公共选择理论中给出的道理一样,就人的本质而言,每个人实际上都有自利性的倾向,即“理性经济人”。

由于政府所处的“理性经济人”的角色,导致在改革过程中“摸着石头过河”一度成为制度选择和政策制定的通行做法。[3]

但是,“摸着石头过河"作为改革初期领导人和参与者普遍缺乏现代经济学知识的情况下的一种不得已的选择。长期遵循这种战略,以一种“试试碰碰"的方式进行改革,只会大大提高改革的成本,而且在目标岸为何物都不十分分明的情况下,更谈不上过渡到彼岸。[5]社会主导型的制度创新,需要有几个基本前提:一是自主型的社会组织充分发达,并能参与政府决策,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能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二是要求政府决策的公开、透明,公民对政府决策拥有知情权;三是政府对社会个体和社会群体的制度创新欲望提供激励机制,提供宽松的氛围。但这些前提现阶段基本都不具备:首先是社会组织的依附性太强而自主性不足,参政议政缺乏主动性。其次是政府决策缺乏透明度,公众与政府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第三则是如前所述,个人和群体的制度创新成本太高,足以扼杀他们自发创新的冲动和努力。因此,笔者认为在我国现阶段社会主导型的制度创新路径尚未形成。

2.3 政府与社会互补型的体育制度创新 基于政府主导的制度创新以及社会主导的制度创新均具有难以避免的负面因素,而有效消除二者的负面因素即在于建立起政府与社会互补型的体育制度创新模式。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社会组织的逐渐健全,政府将有序地逐步退出微观管理的领域。政府与社会在体育制度创新的实践中将共同发挥作用,即由政府依据社会对制度创新的需求,做出具有指导性、宏观的制度安排,再由社会将这种制度安排具体化。

以制度创新主体差异为标准划分的“政府主导型"和“社会主导型"制度创新在实践中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兼有“政府”和“社会”两种特征。中国的经济转轨在总体上是由国家为制度主体而进行制度选择和制度变革的,国家在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制度创新推进的次序与时机的权衡中起到决定性作用,扮演着“制度决定者"的角色,是制度供给的主要来源。政府权力的稳定性和控制力与渗透力保证了国家在制度创新中的主导作用。

3 结 论

在事关全局性的体育制度创新方面,政府应该摆脱对原有制度的路径依赖,保持足够的能力和影响力,使自己能够在体育事务方面具有主导作用;社会主导型的体育制度创新由于社会组织的依附性太强而自主性不足、政府决策缺乏透明度和个人和群体的制度创新成本太高,在我国现阶段社会主导型的制度创新路径尚未形成;在政府与社会互补性的体育制度创新,兼有“政府”和“社会”两种特征,是一个很好的体育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

当前在我国加入WTO和体育产业化、体育社会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由于政府要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市场经济国家需经过几百年才建立和完善的体制创新,这就决定了选择我国体育制度创新路径的渐进性和复杂性。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是适应经济体制转型期的过渡性制度变迁方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要求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应减少路径依赖的负面影响,政府在制度创新过程中应把更多权力归还社会,激活个人和团体制度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避免政府不适当的干预,从而发挥全社会在体育制度创新方面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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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创新的体现范文2

道格拉斯·C·诺斯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或在形式上是人为设计的构造人类行为互动的约束”、“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个人行为”(注:道格拉斯·C·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225-226.)。T·W舒尔兹说,“我将一种制度定义为一种行为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注:R·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253)。笔者以为制度概念涵义非常广泛,它既包括规则和秩序,也包括组织本身;既有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等方面的制度,也有道德、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制度。制度的根本作用在于通过对个人与组织行为的激励与约束,防止个人与组织在选择行为中的损人利己的倾向,从而形成一定的社会秩序。制度的有效性在于是否能够有效的激励与约束个人与组织的行为。在经济发展、国家兴衰方面,制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制度一旦形成,即具有稳定性。社会易变而制度不易变,于是形成变革社会与稳定的制度之间矛盾。因此,当社会要变革、要发展,必须先对已有的制度进行改革,即制度创新。

制度创新可分为诱致性制度创新与强制性制度创新。“诱致性制度创新指的是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它由一个人或一群人(个)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注:R·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378;384)。诱致性制度创新具有自发性、局部性、不规范性,制度化水平不高。强制性制度创新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个人或团体,政府进行制度创新不是简单地由获利机会促使的,这类制度创新通过政府的强制力短期内快速完成,可以降低创新的成本,具有强制性、规范性,制度化水平高。制度创新的主体有三种:个人、团体与政府。从此角度分析制度创新有三种:个人推动的制度创新;团体推动的制度创新;政府推动的制度创新。制度创新可以在上述三级水平上进行。本文正是从政府的角度来对制度创新作一探讨的。

二、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的优势与不足

1.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的优势

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即政府凭借特有的权威性,通过实施主动进取的公共政策,推动实现特定制度发展性更新的行为过程。在这种形式的制度创新中,由于新制度本身就是国家(政府)以“命令和法律”形式引入实现的,因此政府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政府在制度创新中主要是:(1)通过改变产品和要素的相对价格来促进制度创新。政府可以有意识地采取某些措施,通过积累某种产品或要素,改变相对价值,引发制度创新。(2)通过引进或集中开发新技术、推动制度创新。政府可以将国内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集中起来更快地开发或引进某些新技术,以便激发制度创新。(3)通过修改宪法来促进制度创新。(4)通过扩大市场规模,引起制度创新。政府可以消除区域间的人为的壁垒,使分割的国内市场得以统一,市场规模得以扩大。(5)改变宪法和现存制度安排,使其朝着有效率的制度方向创新。(6)通过加快知识存量的积累,提高制度的供给能力。社会科学知识的进步将直接促进制度创新的供给。而政府可以通过法令、政策等形式,给社会科学研究创造宽松的环境;加大对社会科学研究的投入;扩大对外交流学习,促进理论研究的深入开展和知识存量的积累。(7)政府利用其强制性和组织的规模经济优势,直接进行制度创新。政府则可以发挥强制性和规模经济的优势,降低或弥补制度供给中的各项费用,使制度创新成为可能,或者使制度创新的收益极大化。

从政府功能的角度来说,由于国家具有暴力上的比较优势(注: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第21页),它能够维护基本的经济社会结构,促进社会经济的增长,因而代表国家的政府也就成了当然的制度创新的生产者和供给者。同时政府主导的制度创新是成本最低的创新形式。在中国,政府不仅在政治力量的对比中处于绝对优势地位,而且它还拥有很大的资源配置权力,它能通过行政、经济、法律手段在不同程度上约束整个社会行为主体和行为。制度安排是一种公共物品,而政府生产公共物品比私人生产公共物品更有效,在制度这个公共物品上更是如此。并且,由于诱致性制度变迁会碰到外部效果和“搭便车”问题,因此使制度创新的密度和频率少于作为整体的社会最佳量,即制度供给不足,因此可能会持续地出现制度不均衡。在这种情况下,强制性制度变迁就会代替诱致性制度变迁。政府可以凭借其强制力、意识形态等优势减少或遏制“搭便车”现象,从而降低制度变迁的成本。一般在下列四种情况下,由政府来组织制度创新被认为是最适宜的:1、政府机构发展得比较稳定,但整个市场则处于低水平。2、当潜在利益的获得受到私人财产权力的阻碍时,个人和其间的自愿合作团体的制度创新可能无济于事。3、实行制度创新后的收益被那些没有参与创新的人所享有,那么个人是不愿承担这笔费用的,因而制度创新由个人和个人自愿合作团体就是不可能的。4、当制度创新不能兼顾所有人利益时,或一部分人获益而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受挫时,制度创新就只有靠政府了(注:张宇燕:《经济发展与制度选择》[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190—191页)。因此,政府在制度创新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2、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的不足

(1)政府制度创新的制约条件

任何一项制度创新和选择都不是随意决定的,必须有现实的客观基础和条件,它是客观必然性与主观选择相结合的产物。下面是影响和制约制度创新的主要因素:

宪法秩序的影响。宪法秩序通过对基本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规定框定了制度创新的总方向,宪法秩序下的权力结构和利益结

构直接影响制度创新的成本和动力。它有可能促进创新,有可能阻碍创新。

意识形态和文化背景是影响制度创新另一个主要的制度环境,是制度创新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前提。社会文化基础上形成的风俗习惯、观念意识与制度创新的反差越大,创新的阻力就越大。制度离不开文化,最早的制度形式是人类的文化习俗和传统习惯,某种制度本质上是某种文化模式化的结果,制度变迁常常从文化结构的变化开始。文化结构模式是行为模式的潜在形式,它决定了行为模式的基本走向。

每一项制度创新都要花费一定成本,制度创新受实施和预期成本的影响,一些好的制度创新因预期成本太高而无法推行。政府在制度创新时会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不仅要考虑经济层面的成本与效益,而且要考虑政治层面的成本与收益。如果制度创新会降低统治者可获得的效用或威胁到政权的稳定时,政府会维持那种无效益的制度不均衡。

一个国家的制度是否有效,除了看正式和非正式制度是否完善外,还要看这个国家的制度实施机制是否健全,离开实施机制任何制度尤其是正式制度就形同虚设。检验制度实施机制是否有效或是否具备强制性,主要看违约成本的高低,强有力的实施机制将使违约者的成本极高。如果实施机制不力,一项制度创新就难以顺利推进。

制度也是一个知识载体,现有知识积累是影响制度创新的重要因素。社会科学和有关专业知识的进步会降低制度发展的成本,改进人的有限理性和提高认知制度的能力。整个制度创新的过程常常是一个边干边学的过程,了解人类学习的过程有利于提示制度变迁的轨迹。制度变迁取决于现存的知识存量,人们的知识存量增加了,制度变迁相对会提前,反之就会延迟。

(2)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的不足之处

在政府主导模式下,宏观制度创新的主体——国家机关——的职能与权力集中于政府;立法机构将相关法律(主要是经济法律)的立法权转于政府。政府还取得了准司法的执法权,集决策、立法、执法于一身。此为政府主导之主要表现。政府主导使政府摆脱了既定法律制度束缚,减少了决策、立法的环节,有利于改革急需的新制度的出台;而且,政府有一定的执法权,加速了制度的推行与实施。但从另一个方面看,政府主导地位引起不良的连锁反应,扭曲了整个系统的合理运作和制度创新过程:

首先,政府立法权的集中导致立法单一,层次不明,结构混乱。因为政府的行政属性决定了其行为的“短期性”,即力求短期政绩的出现,法规多集中于刺激性、鼓励性的规定;或为维护市场的暂时太平景象,出台强有力的市场管理措施,直接干预市场主体的行为,立法结构的失衡,不利于市场的健全发展;

其次,政府对于市场仍要执行其固有的管理职能。在政府主导模式中,这一管理职能得以强化,管理范围从市场主体准入的批准、市场风险的预防、市场风险的遏制到事后补救,政府的管理行为无处不在。政府不仅是市场的管理者,还是市场的保护者。管理不仅未趋向宏观、间接、外部管理的目标,还朝相反方向运作,从而扭曲了市场运行机制;

第三,缺少对政府行为的制约导致政府职权滥用,大量“寻租行为”与“黑幕交易”产生,一方面造成市场主体间竞争的不公平,扭曲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官商结合进一步阻碍政府对市场之职能的合理化转变;

第四,在政府主导模式中,法律是政府推行其政策的工具。一方面,政策的多变导致法律的多变;另一方面,立法形式很乱,法规与决定、指令区分不清,不仅折损法律的权威性,导致市场短期行为增多;而且法律透明度差,与法治经济之宗旨不符;

第五,政府对于市场的介入应随着市场的发展由多变少,由强减弱,即在推动市场发展同时,逐步指导和协助市场建立起自律制度,以形成自我约束的市场机制。但在政府主导模式中,政府干预呈增多增强趋势,政府权威凌驾于法律权威,市场行为决定于政府行为,市场越来越难以脱离政府独立运行。宏观制度创新未带动微观制度创新,制度创新过程的扭曲导致创新结果的偏颇。

三、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不足的弥补

由于存在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的不足,在改革过程中,要努力预防及消除如前所述政府的消极作用。政府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政府又是万万不能的。既然人们不能没有政府,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就在于政府在制度中进行恰当的定位,构建多元主体的制度创新结构并注意制度规划和方式的选择。

1.构建多元主体的制度创新结构

在政府主导的制度创新过程中,创新主体是单一的,其它创新主体只是被动地接受政府创新活动的结果,未能形成与政府之间产生互动的多层次创新结构,不利于发挥制度创新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因此,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必须建立多元主体的制度创新结构:一方面,宏观制度创新主体除政府外,还包括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这些主体之间应明确立法职权,各司其职,有助于互相制约、作用的多层次法律系统的形成;另一方面,宏观制度和微观制度的创新主体之间形成协调与合作机制,保障制度创新的合理速度。在这一结构中,政府只是创新主体之一,受其它国家机构的制约。政府的作用在社会改革的初期最为重要,是启动制度创新的重要建议者、决策者与立法者。因此适当扩大政府的职权使其易于突破既定制度的束缚,加速新制度的出台;组织人力尽快完成新制度或发明的设计或选择。但随着变革的进行,政府在制度创新过程中受其它创新主体及其创新制度制约,作用也发生变化,从而与其它创新主体配合,完成创新过程,达到创新目标。

构建多元主体制度创新结构的关键是合理地,适度地制约政府权力。这一制约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对政府立法权限的限制。此为达到制约效果的前提;第二,行政机构服从司法机构的裁决。此为达到制约效果的保障;第三,确认和切实维护公民及法人等组织的司法权力,以权利对抗权力

。此为达到制约效果的基础;第四,改革政府机构,更新政府行政观念。此为政府机构对立法、司法等机构及社会民众之要求的回应,也是政府行为的自律。

2.为保证政府制度创新顺利进行和整体效能,还应在制度规划和方式选择上注意以下几点:

正式制度创新与非正式制度创新并重。政府制度创新不只是针对正式制度而言,正式制度只有在与非正式制度相容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正式制度的完善受非正式制度的制约,当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存在矛盾冲突或不相容时,正式制度难以实施,很多正式制度“移植”失败就是这个原因。政府制度创新如果获得了非正式制度的支持,可以大大减少其创新成本和实施成本,可以很容易地获得其自身的权威性和新制度的合法性。

中央制度创新与地方制度创新并行。中央和地方各自有制度创新的职责和优势,相对而言,中央是制度创新的主要承担者,但也不能忽视地方在制度创新中的作用。地方政府作为国家机构的一部分,同样具有推动制度创新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地方政府作为一级行政单元,具有推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和权力,相对于其他微观主体有更强的行动和制度创新的能力。当然,由于地方政府有不同层次,它们在制度创新中具有不同作用。同时地方政府在制度创新中会出现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中央政府要正确引导和规范。

制度创新的体现范文3

【关键词】政治文化发展;政治制度创新;关系

【中图分类号】DO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3)09—0042—05

社会学家帕森斯(Taleott Parsons)认为,任何一种政治体系都可以被划分为政治结构(政治行为模式)和政治文化(政治行为心理趋向)两部分。而政治结构是由政治制度组成和规制的,可以说,政治制度既是政治结构的构成元素,也是影响政治结构变迁的规约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讲。政治体系的变迁与完善就主要体现在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的变化以及两者之间的互动共进。政治文化与政治制度创新关系的演变就成为政治发展的重要推力。

一、政治文化与政治制度的特征及关系

(一)政治文化及秩序性特征

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来,学界对政治文化(Political Culture)的研究持续升温,尤其是在多元发展国际环境下呈井喷趋势。首次提出“政治文化”概念的美国政治学家G.A.阿尔蒙德把政治文化界定为观念形态,认为“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和感情”。伊斯顿、派伊等增加了政治文化的行为规范性和导向性内涵。王浦劬认为“政治文化是政治关系的心理和精神的反映,它是人们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形成的对于政治的感受、认识和道德习俗规范的复杂综合”,是人们对政治关系的认知。邵德门等认为,“所谓政治文化是一定社会政治经济形态下,特定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形成的对现实政治体系及其各个组成部分的政治意识形态、政治心理和政治评价的总和,它对人们的政治行为方向、方式和方法起导向和制约作用”。王邦佐从狭义和广义两方面出发认为。“所谓政治文化在狭义上指的是界定政治行为发生的环境的经验信息、政治态度、表征符号和价值的系统。在广义上是指政治思想、政治意识、政治心理、政治情感的总和”。杰克·普拉诺在《政治学分析词典》中定义“政治文化是每一个社会内由学习和社会传递得来的关于政府和政治行为模式的聚集”。

学者们不仅提炼了政治文化关于政治心理、政治思想和政治价值观等观念性内涵,同时还揭示了政治文化具有规范性和导向性的秩序性特征,具体表现为:(1)统治阶级会通过制度、政策甚至不成文的口头指令等方式推行维护其统治地位的主流政治文化来规范社会成员的观念和行为。公民同样会根据自己的利益和意愿表达其政治诉求和期望建立倾向保护自己的政治秩序即政治文化氛围;(2)政治文化是属于心理和思想层面的范畴,而人的政治心理和思想一旦形成就不易改变。那么。这种秩序规范就会长期存在下去;(3)政治文化本身就包括政治心理、政治思想和政治价值观三方面内容。可以在三个层级协同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习惯,政治亚文化也会起到规范其所属社会成员行为的作用:(4)政治文化往往是多元共存的,先进的政治文化具有超前指导性,可以引导人们建立新的政治秩序。落后的政治文化则企图维护原来的政治秩序而会阻滞社会发展。

(二)政治制度及规导性特点

“政治制度是统治阶级借以实现政治统治和管理社会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是国家用制度化的方式来确定社会政治关系。规范社会政治行为,从而建立和维护一定范围的社会‘公共秩序’的基本方式,其实质是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强制性工具”。就其体系结构来说,诺斯认为,制度包括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这些规则的执行机制,那么,政治制度就包括由国体、政体和政治体制组成的正式政治制度、由风俗习惯、价值观念、、行为模式等组成的非正式政治制度以其各自的保障执行制度三个部分,具有规导性特征:(1)引导塑造性。政治制度界定了政治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明确了社会政治目标,以及为达到目标所必须遵从的规则等,引导政治主体的政治关注点和价值取向,规避政治意识的游离,塑造政治行为习惯和政治人格。(2)强制约束性。要求(包括强制要求)政治主体必须服从一定的制度安排,接受相应的政治价值,并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政治主体予以惩戒。(3)程序规范性。制度的酝酿、制定、、试点、全面实施、反馈、改进以及依赖路径的探索等均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遵循相应的规范。并且在心理层面形成了一种程序规约意识。

(三)政治文化与政治制度的相互关系

1 结构关系。在结构形式上,一方面两者作为政治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于一定的政治系统内,政治文化“是政治系统的深层结构,是深藏于政治显秩序下的隐秩序”。政治制度则是政治系统的显性规范,美国著名学者戴维·伊斯顿并认为,政治生活是一个系统,政治文化是这一系统的环境,政治文化相对于政治制度来讲就是“公众意向的长期稳定、公众意向背后的感情力量以及它所反映的一种行动待备状态的程度”;另一方面两者存在很大程度上的交叉。主要表现为政治文化作为政治制度的深层支撑存在,政治制度作为政治文化的实物载体出现。有学者认为政治文化是一种观念性文化,不包括政治制度,这是主流观点;而有的学者则认为政治文化包括政治制度。

在结构内容上,政治文化包括政治心理、政治思想和政治价值观,政治制度包括正式政治制度、非正式政治制度及其执行机制。而非正式政治制度即是规范化了的政治文化,可以说,在这一点上政治文化和政治制度是内容交叉的。当然,政治制度的设计以及运行必定需要政治思想的指导,这也就使政治制度不可避免地包含一定的政治文化。同时,政治文化本身含有规范性的制度价值取向。

2 功能关系。政治文化与政治制度之间的功能关系主要体现在:一方面,政治文化影响着政治制度目标的形成与转变、制度运作过程的组织与协调、制度结果的预测与控制;另一方面,政治制度创造了政治环境即外部的政治文化氛围,也塑造了制度精神即内在的政治文化追求。然而。其功能关系的发挥依赖于两者的适配程度。可以从三个方面考察:一是当政治制度与政治文化适配时,政治就会获得稳定的发展,但往往只是“量”的增加,很难出现“质”的飞跃。如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与封建制度的适配。促使封建社会延续两千多年而无有质变;再如欧美的新教文化与资本主义制度的适配,使其战胜封建制度并持续稳定发展至今三百多年。二是当政治制度落后于政治文化的发展,人们就会产生改变现状的冲动,由政治文化引领的政治制度改革甚至革命的思潮和活动就会高涨起来,这时候迫切需要的就是进行政治制度创新。它不同于“制度移植”,而是在考量政治制度创新环境即现存政治文化的基础上的制度改造和发明,如维新变法“移植”日本制度和辛亥革命“移植”美国制度的失利,以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三是当政治文化落后于政治制度,即社会学家奥格本所说的“文化堕距”时,政府就需要通过各种社会化的渠道来引导和塑造适宜统治和管理的政治文化,一方面依附于政治制度这一载体,另一方面加强政治制度的牵引,并在制度实践的同时强化与政治文化的磨合以增加其契合度。

政治文化的秩序性特征和政治制度的规导性特点以及关系,隐含了两者的功能相长,在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中,必须做到两者互动共进。

二、政治制度创新的政治文化诉求

“形成某种政治制度离不开一定的政治文化在其中的作用,维持政治稳定、促进政治发展,同样需要建立相应的政治文化,并使之符合政治体系一体化的要求。”也就是说,政治制度产生、创新以及发展诉求配套的政治文化。主要表现在:政治制度创新需要存量的政治心理基础、先进的政治思想指导、科学的政治技术支撑、宽松的政治文化氛围。

(一)政治制度创新需要存量的政治心理基础

政治制度创新“其价值理念的实现不仅依赖于制度上的合理结构,而且,在更为深层意义上,依赖于政治文化的支持,依赖于人们对其制度和价值理念内心的认同和信仰”。换言之,政治制度创新必须要有一定的政治心理基础,一方面,创新者要有很强的政治心理准备和对相关制度心理上能够接受和把握,即创新者首先具有坚定的制度创新信念、不断探索的毅力、克服困难的勇气、驾驭创新的能力和利用现有政治心理的策略;另一方面。要有群众和社会团体的一定的程度上的接受和支持,在制度创新前和制度实践中,扩大原有接受群体并进一步坚定其接受和支持程度。争取立场中立的群体并逐步引导和培育其政治认同和政治支持心理,教育和缩小持反对意见的群体并利用软硬两种方式来获得其支持,至少不再反对。总之,政治制度创新是创新者和制度影响群体共同的事情。只有双方均有制度创新的政治心理需求,政治制度创新才可能发生:只有双方均具备制度创新的信念,政治制度创新才可能持久;也只有双方均具有坚持和维护制度创新的政治情感和政治信仰,政治制度创新才可能成功。

(二)政治制度创新需要先进的政治思想指导

政治思想是指社会成员对政治活动和政治现象进行系统思考所形成的观点、想法和见解的总称。作为静态的政治理论,先进的政治思想可以很好地塑造政治变革的合法性,促使人民群众和政治精英达成制度改革的一致态度,如邓小平理论凝聚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共识;能够为人们提供认知政治的广泛渠道和政治分析方法,从而在增加人们认知和理解政治现实的基础上提高对政治制度创新的呼求以及对制度创新受挫甚至短暂失败的包容;其一旦被人们接受和采用,它可以起到支配个人政治情感、政治动机、政治态度等的作用。也就是说先进的政治思想可以巩固和扩大人们的要求制度创新的政治心理;当先进的政治思想掌握在基层群众和部分政治精英手里,他们就会通过各种方式迫使政府接受制度创新的现实。作为动态的政治思考或政治思维过程。先进的政治思想可以把握政治制度创新时局的变化,及时有效地提出应对策略,如十提出发展协商民主就是对片面强调选举民主的完善;可以引入、吸纳其他政治思想的有益成分为己所用,以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可以整合各方面的社会资源和政治心理,在指导基本制度创新的同时,允许多种公共性政治创新路径的探索。

(三)政治制度创新需要科学的政治技术支撑

创新理论的创始人熊彼特(Joseph.A.Sehumpeter)认为,创新是一种新组合,既包括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和组合,也包括生产条件、生产环境的重新安排。政治制度创新可以说是一项工程,不仅需要理论的论证和指导,在具体实施中更需要科学的政治技术指导。一方面,在政治制度创新要素上。要有科学的技术理念和先进的科学技术进行合理配置。利用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功效;另一方面,在政治制度创新环境上,需要有科学的方法和技术理性分析制度创新所具备的条件和面临的困难,疏通政治制度创新渠道,创造制度创新所需的条件和机会,构建政治制度与政治环境之间的良性互动系统。具体表现在:政治制度创新需要利用公共决策理论来设计科学的制度方案,引入实验理论进行广泛典型的创新试点,利用目标管理理论科学地管理制度目标。采用行为主义管理理论开展有条不紊的科学组织。运用控制论和制度主义路线提高程序规范保障,选用复杂适应系统理论完善信息反馈机制,根据投入一产出比率量化进行专项配套的财务管理等。

(四)政治制度创新需要宽松的政治文化氛围

政治制度创新是在解放思想的基础上打破常规的制度探索,只有在宽松和包容的政治氛围中,才能激发出政治主体的创新意识,才能保障创新主体敢于实践其创新思想,才能促进制度创新的不断深化。为此,营造宽松的政治文化氛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建立制度创新的沟通渠道。让制度创新可以通过充分协商、达成谅解的途径而不是强制方式实现;第二,制度创新要给创新试点较大的自,让其可以在较少的外来干扰和自由度较大的空间中大胆探索;第三,对制度创新要有科学客观的评估,尤其是对失败的制度创新不能以失败一例而否定全局,也就是要有一定的耐心、容忍甚至退求其次的观念;第四,对政治制度创新也要有一定的制度保障和法律保护,确保在创新过程中有序进行。

三、政治文化发展与政治制度创新

政治文化发展与政治制度创新始终呈现一种互动共进的状态。洋务运动中的政治制度创新促进了“中体西用”政治体制和器物文化的发展。维新运动中的政治制度创新激发了制度改良的试验和妥协政治文化的产生,辛亥革命的政治制度的破立促使君主制度一去不复返和五族共和观念得到广泛认同并为新文化运动“民主”与“科学”思想的高涨奠定了基础,南京国民政府的政治制度改革塑造了“有民主制约的专制”文化或“被权威、专制所限制的民主”文化,建国后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形成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整体性的“运动式”政治文化,改革开放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催生了与社会主义同质性为主导的多元并存融合的新型政治文化,反之又促进了党内民主、人民民主、基层民主、协商民主等政治制度的发展。

(一)先进的政治文化促进政治制度持续创新

首先,进取的政治心理保障政治制度的持续创新。理性的政治认知,让创新主体客观地分析制度创新的现实条件、持续创新的突破口以及依赖路径,可以较为全面推进制度创新而不是在偏好诱导下的单面突进;中肯的政治态度,既可以防止创新主体因为过于悲观而丧失制度创新的积极性。又可以规避创新主体的过于乐观而出现的机会冒进,使其始终保持一种“稳中有新,稳中有进”的平衡发展状态;积极的价值观念,可以使创新主体围绕其价值取向进行创新,避免创新价值的偏颇与失轨,同时。也会把这种价值理念渗透到制度中,赋予制度持续创新的灵魂;进步的政治信仰,可以极大地凝聚政治制度创新的力量,减少制度创新的成本,使政治制度创新顺畅推进。

其次。先进的政治思想指导政治制度的持续创新。先进的政治思想为制度创新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思想指导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建设以及具体制度的创新。同时,先进的政治思想还为解决政治发展中的问题开出合理的“政策处方”,在论证其可行性的基础上制定了保障实施的一系列方案和路径图谱。因此,它不仅可以把握政治制度创新的走向,而且指出了政治制度不断创新的“依赖路径”。此外,政治思维的逻辑性和多样性,也为解决在政治制度创新中遇到的困境提供了方法或方法源。

再次。科学的政治技术支撑政治制度的持续创新。科学的政治管理技术,可以保障政治制度创新的系统性。一方面,维护政治制度创新系统的有条不紊地高效运行:另一方面,为政治制度与其外部环境循环互动以及演进发展提供技术指导。科学的政治参与技术。既可以规范政治创新主体的政治行为以保障政治参与的有序性,也可以促使政治参与行为快速得到反馈以保证政治参与的有效性。科学的政治监督技术,可以很好地监督政治制度创新主体的行为,把握政治制度创新的方向,减小投人一产出比率,为调控政治制度创新的范围与进程提供参考。

最后,宽松的政治氛围活跃政治制度的持续创新。宽松的政治氛围可以激发创新主体不断尝试新事物,不断产生新思想,为政治制度的持续创新提供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先进的价值理念;宽松的政治氛围提高了创新主体的自主性,使其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和方式去实践和探索,为政治制度的持续创新提供了勇气和机遇;宽松的政治氛围塑造了包容和宽容的政治人格,拓展了政治制度创新的多样化渠道,也容忍了政治制度创新的失利。也就是说,宽松的政治氛围活跃了政治制度持续创新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勇气。

(二)政治制度创新塑造了新型的政治文化

政治制度创新激发了民主政治心理。政治制度创新更加注重民众的自主性和参与性,这就使得其在政治活动中的地位日益趋于独立、平等,权利、法治、民主意识日益增强。同时,随着受教育水平的提高和参政议政能力的增强,其政治认知能力逐步提升、政治态度趋于客观、政治价值判断中肯、民主情感深化、民主政治信仰坚定。这就从根本上强化了民众的民主政治心理。此外。政治参与范围和参与权利的扩大及其实质性的落实与反馈,促使民众政治效能感的提升,民主政治心理得到进一步扎根。

制度创新的体现范文4

[关键词] 创新发展;制度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制度性话语权

[中图分类号] D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16)12-0026-07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必须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并将“创新发展”置于首位。创新居于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包括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方方面面。以创新为驱动引领实现中国的全面进步,关键在于制度创新,这已被历史和实践所证明。经过近40年改革开放的洗礼,我国已经崛起并正在兴盛,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目标,更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更要坚持创新发展,以制度创新推动和保障中华民族的全面发展与进步。

一、制度创新与创新发展的目标指向一致

制度创新是我们党在解决中国具体实际问题、适应时展要求的过程中逐步探索出来的积极经验,它同理论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方面的创新一道,构成了创新发展的主要内容,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遵循。

对于制度创新,我们必须结合中国发展中的现实问题以及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来全面把握。从内涵看,制度创新是对现存制度、体制和规范体系等的选择、改革、新建和优化的过程,是通过革除旧制度中不合时宜的弊端,创设新的体制机制,激发创造活力和保障社会持续发展的创新活动。具体来说,涵盖如下内容:第一,制度创新包括个人、团体、国家分别推动的创新,核心是国家创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为个人创新和团体创新提供外在制度保障或约束。第二,制度创新不是对现有制度的全面否定,而是对不合时宜、行之无效的部分进行彻底的变革,尤其要解决好领导制度、组织制度等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构建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第三,制度创新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属于“原动力”创新,能够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是持续创新的保障和引领社会发展进步的关键,所以制度创新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

从制度创新的基本内涵和主要内容可以看出,制度创新是创新发展的重要方面,与创新发展的主旨相通、目标指向一致,都注重解决发展动力问题,旨在推动和保障社会的发展进步,即通过提供外在的制度支持或约束,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持续激励所有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社会活力,以保障社会的迅速发展和全面进步。但制度创新并不是一种单独运用的创新理念,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也不能仅仅依靠制度创新。我们应该注重制度创新与理论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方面之间相互贯通、相互促进的关系,集中其他方面创新的力量共同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是制度创新等各类创新活动的思想灵魂和方法来源;科技创新是全面创新的重中之重,在科技竞争激烈的当今社会显得尤为重要;文化创新是永葆民族生命力和凝聚力的基础,为所有的创新活动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只有以理论创新为指导,以制度创新为保障,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文化创新为动力,连同其他方面创新一起发力,才能沿着清晰的发展思路、沿着正确的发展方向,不断推进创新发展理念的传播与践行,逐渐接近“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制度创新是推动中国创新发展的法宝

纵观世界历史,任何一个国家和社会,一旦放弃改革创新,就会走进死胡同。中国的快速发展可以说主要得益于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而改革开放本身就是一项创新活动。制度创新作为改革开放与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过去、现在和将来对中国的创新发展、全面进步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是中国取得一切成绩的法宝。

第一,从历史发展的进程来看,制度创新是已经被事实和实践充分证明了的符合我国基本国情、适应时展进步要求、能够推动我国持续进步的正确选择,是促进我国创新发展的关键力量。

中国的和平崛起不是偶然因素促成的,而是基于伟大的改革创新,得益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成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长期奋斗、创造和积累下来的实践结果与历史成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践发展的产物,也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的一场伟大的制度创新。近代以来,中国第一次想要逃出被动挨打的局面,是将视线抛向了西方,幻想通过效仿西方资本主义现代化的发展模式实现救亡图存的目的。但以曾国藩、李鸿章为代表的洋务运动,试图在不触及封建制度的前提下,利用西方资本主义的某些长处来实现自强、求富的目标,结果未能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地位。以康有为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改良派发起的运动,以学习西方科学文化、在中国实行君主立宪的政治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结果仅历时103天,就以失败而告终。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直接参照欧美经验,提出民族、民权、民生的三民主义思想,无疑这是重大的历史进步。但可惜的是,他们求得民族解放与独立的梦想很快被军阀混战所击碎。总之,社会有志之士在近80年的时间里为实行资产阶级性质的改良和革命所进行的斗争和尝试,均没有将中华民族从危难之中拯救出来。历史教训反复证明,资本主义道路在中国行不通。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进行了长期艰难的探索,在不断总结历史经验和深刻反思现实教训的基础上,历经曲折,最终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30多年来,正是因为坚持和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更好地体现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本质,保障了普通百姓应有的基本权利;正是因为坚持和不断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才持续推进了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进程,维护了国家的统一;正是因为坚持和不断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才搞活了市场,实现了经济的繁荣,有效地避免了经济危机;也正是因为坚持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才保障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有法可依,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雄辩的事实告诉我们,中国的创新发展要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和着力点,中国的全面进步要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之上,适时地进行制度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

第二,从创新发展的不同内容的主要作用来看,制度创新是中国迅速发展和不断强大的根本动因,能够托起其他方面的创新发展,是中国继续发展进步的根本保障。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必须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1] 7。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诸多方面。其中,理论创新是“脑动力”,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是各类创新活动的思想来源和方法支撑;制度创新是“原动力”,能够激发各种创新活动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是引领社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障;科技创新是“牛鼻子”,是持续创新、全面创新的重中之重,是一国、一地占领先机、赢得优势的关键一招;文化创新是“软实力”,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支撑,为各类创新活动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由此可以看出,制度创新是最为关键的创新,是实现其他方面创新的有力保证,是推动中国创新发展的根本出路。没有制度创新,理论创新虽有突破和革新原有理论的可能,却无法避免对新问题、新情况作出错误的判断和预测的风险,且创新基石会坍塌;没有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可能会在实践的过程中走向邪路,将本可以造福人民的先进技术转化成压制人民的武器,走向战略支撑的反面;没有制度创新,文化创新的涵养作用会受到抑制,文化创新的质量和效果也会受到削弱。邓小平曾讲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2] 333说的就是这番道理。所以,只有用制度创新托起发展创新,为理论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方面的创新保驾护航,才能发挥好中国政治体制的比较优势,才可以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汇集各方面创新的力量于一点,共同激发中国全面发展的潜力,促使中国取得大发展、大突破、大进步。

第三,从直面挑战和解决问题的角度来看,制度创新回答了新形势下我们要如何完善和落实人民民主监督、如何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等重大问题,是我们积极应对各种错误思潮的挑战,为中国的创新发展、全面进步营造良好内外环境的有力武器。

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并顺应时展潮流进行适当的体制改革,是我们的社会得以焕发生机与活力又保持基本稳定的根本原因。但在改革和创新制度的过程中,也滋生了许多问题。比如,人民群众还无法充分实现直接参与民主监督的权利,党内存在公权私用、权钱交易以及形形的现象,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监督工作还有待健全。这些问题本是任何一个国家和社会在改革的进程中都难以完全避免的,但中国的崛起牵动了世界上某些国家和利益集团的神经,伴随中国崛起而生的这些问题和矛盾被一些别有用心的势力揪住不放,肆意渲染,甚至直接针对中国抛出种种不利的舆论。面对如此挑战和问题,我们既需要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对各种错误思潮进行旗帜鲜明的分析和批判,又需要制度创新,对不符合时展进步要求、不能反映人民呼声的旧制度、旧体制进行改革,构建一套符合我国实际、顺应社会发展趋势的新制度、新体制,还需要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推进改革开放,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伟大成就,有力驳斥错误思潮的挑战,建成足够成熟和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中国的发展进步营造良好的内外环境。中国通过制度创新所取得的令世人瞩目的发展事实比任何语言上的辩驳都更有力量,这也是对那些不满中国发展而散布各种威胁言论者的有力回击。

三、以制度创新托起中国的创新发展

中国崛起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容质疑,但我们依然处于全面崛起、全面进步、全面发展的过程之中,还在发展的路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虽富有效率,但还不是尽善尽美、成熟定型的。所以,为避免“历史周期律”的支配,跳出“人亡政息”的怪圈,必须继续坚持创新发展的路径,使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之中,使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坚持创新发展,制度是不能缺失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推动创新发展尤其需要制度保证,以制度创新托起中国的创新发展。

(一)坚定制度自信,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

判断一种社会制度是否科学合理,关键要看它是否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增强一国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建立以来,尤其是在改革开放的驱动下,社会生产力得到最大程度的释放,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民主法制建设不断迈出新步伐,文化、科技和国防等方面的建设都迈上了新台阶。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毫无疑问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制度,是体现发展规律的先进合理的制度。我们要有坚定的制度自信,既要肯定被实践证明有效的制度创新,扭住正确的制度方向不放松,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最基本的方面不动摇,又要进行制度创新,尽可能地以法律、规章和政策的形式将具有推广价值的制度建设固定下来,还要不断革除妨碍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发挥的具体制度与体制弊端。换言之,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方面,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等是没有问题的,只是部分为这些基本制度服务的具体制度出现了问题,需要改革和创新。例如,从人民民主监督机制方面来说,“阳光民主”建设还有待推进,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尚不健全,老百姓中的某些合理要求得不到有效回应,有的者甚至会遭到打击迫害;从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方面来说,个人所得税税基设计过窄,主要是简单的费用扣除,而没有考虑到不同阶层、不同区域、不同收入类型间的贫富差距,没有考虑到物价指数的升高会导致纳税人适用的税率升高,加重税负;从环境保护制度方面来说,我国目前实行的环境保护制度还不存在真正法律意义上的环境税,行政处罚普遍偏轻,责任追究制度尚未正式建立,执法人员还存在执法能力不强、执法不到位等问题。对于这些具体制度和体制中存在的弊端,如不认真改革,就很难完全发挥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和潜能,很难顺利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很难凝聚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所以,我们既要肯定和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方面,又要以“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精神改革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存在的弊端。

(二)改善党的领导,增强制度创新的自主性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执行制度最终靠人。在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能够在创新中赢得主动权,承担起带领全国人民共同推进制度创新的重任。邓小平曾说过:“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必然四分五裂,一事无成。”[2] 358当前,我们国家正处在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更需要坚强的中国共产党来领导,克服改革进程中的种种困难,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保证全面小康社会的顺利建成。发挥党在制度创新过程中的自主性,一方面,要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把握住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是涉及经济、政治、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广泛性、深刻性的变革,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共产党要认真总结和运用已有的成功经验。第一,“在方向问题上,我们头脑必须十分清醒,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3] 67。第二,在探索路径上,要继续坚持“摸着石头过河”,在大胆试验、大胆突破的过程中寻找改革规律、获取实践真知,不断把改革开放引向深入。第三,在改革力度上,必须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的统一,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以稳定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同时要注意协调各项制度体制改革力度,发挥各项改革协同配合的作用,形成推进改革开放的强大合力。另一方面,要在加强和改善党的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以便更好地团结带领全国人民深化全面改革。加强和改善党的制度建设,关键在于确保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强化监督只有进行时。要将解决中国问题与解决党自身的问题结合起来,“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3] 395,“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3] 104,以不断完善党的建设逐步解决中国问题,推动中国的持续创新发展。

(三)坚持开放发展,提高我国制度性话语权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坚持开放发展,“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1] 12。这是近年来中共高层文件中首次出现“制度性话语权”一词。从中可以看出,中国要想在国际上有所作为、在国际影响力方面有所提升,必须以更加积极、自信、有为的姿态融入世界,提高我国国际话语权,包括制度性话语权。这是中国全面崛起在对外关系上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其他方面崛起的战略性选择。进行制度创新要坚持开放发展,努力形成科学的制度话语体系,提高我国的制度性话语权,在实现内外联动上下功夫。一方面,我们要立足国情,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一切有益成果,合理运用,致力于建设和完善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的制度。另一方面,面对形形的社会思潮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冲击,西方少数发达国家通过推行话语霸权,影响国际秩序在价值取向和制度设计上的安排,我们要直面挑战,排除干扰,坚持“韬光养晦、有所作为”的外交政策,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形成科学合理的制度话语体系,通过“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同有关国家和地区多领域互利共赢的务实合作,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1] 13,主动向世界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量力而行地为世界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的创新发展,关键在于制度创新。制度创新在中国全面崛起、全面进步的进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中国继续发展的根本优势和保障。制度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同样,制度创新作为一项长期、艰巨而复杂的改革创新工程,亦不可能通过一两代人的努力就能实现“尽善尽美”的制度。但制度是人制定出来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主观努力以及我们对客观社会关系的认识、调整与把握。只要我们沿着改革的正确方向不断向前推进,以制度创新托起其他方面创新,一起“给力”,就一定会越来越趋近我们的目标,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进而实现中国的全面崛起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制度创新的体现范文5

【关键词】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知识经济;中小企业

一、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的概念

1.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的定义。企业制度的创新,指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而产生的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产权制度创新,用人制度的创新,企业文化创新,分配和激励制度创新,股份合作制企业进行创新,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创新,企业营销管理制度创新。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过程管理为基础,由领导治厂到科学决策、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依法治企”阶段等。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石。管理创新有三种互有联系的不同含义:管理的创新、对创新活动的管理、创新型管理。创新型管理不同于守旧型管理。它把创新体现在管理过程中,而且要求整个组织和成员是创新型的。当今的趋势是由单项创新到综合创新,个人创新转向群体创新。

2.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的原则。(1)“经济人”假设是管理制度创新普遍而有效的人性前提。“经济人”假设既是管理制度建设的普遍前提,也是管理制度建设的最有效前提。而从其他人性前提出发构建的管理制度,都或多或少的为人类的机会主义行为留下了活动空间。而机会主义活动的结果,只能是对个体有利,而对整体不利,其最终结果是对所有人都不利。(2)惩治违规者的权力应直接来自利益损失者。惩治违规者的权力应直接来自利益损失者。在管理制度创新中,应充分重视这一点。在管理制度创新中,应充分调动利益损失者制约违规行为的积极性,应重点建立健全利益损失者对违规行为的有效制约机制。这样得到的管理制度,才有可能是最有效率的管理制度。(3)规则的制定者在制定规则时,应保持中性原则。制定规则的主体能不能摆脱自身利益的干扰而从中性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就成了保证制定规则有效性的重要静提条件。规则制定者应当努力克服短见,放眼全局和长期,这样才能既利已又利人,最终达到双赢的目的。(4)管理制度创新应不断的进行。明智的选择应是尽可能早的修订规则。虽然在短期内可能会影响到某一方的利益,但有效率的规则和制度最终会使社会各方都获益匪浅。

3.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的内容。(1)决策制度。第一,管理者要在决策中把科学性和艺术性很好地结合起来,一方面在决策中要把科学决策作为企业管理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提高决策质量:另一方面也要在决策中注意调动员工的积极性,集思广益,加强决策的民主性、多元性。第二,应建立风险决策机制。风险决策机制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建立风险防范与预警机制,在组织的各种活动与决策中充分考虑到风险因素,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建立风险应急处理机制,一旦风险发生,即可迅速启动,对风险做出反应和处理。(2)信息管理制度。首先,环境的复杂和多变使信息也呈现出复杂、多变的特征,企业需要通过信息管理制度来在企业与环境之间建立信息交换通道,建立快速的信息反馈机制。其次,在新的价值链分工体系中,各环节需要通过信息技术实现动态无缝联结,实现协同。在价值链的各环节中建立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是十分必要的。最后,信息与知识的关系十分密切。知识经济要求企业能实现信息管理到知识管理的演进,使信息转化成知识,并用知识来提高特定组织的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的必要性

1.管理制度外部环境的变化。现实的环境是不确定和复杂的。但是建立在传统管理学范式上的管理制度安排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组织变革与创新的需要。这些制度忽略外部市场对于组织的压力,无法将外部市场的竞争信息有效地传送到组织内部并在员工间传递,结果造成组织员工对市场不敏感,组织的创新和应变能力较弱等等问题。因此,运用控制论、系统论、耗散结构论、协同论、突变论等前沿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手段来建立适应复杂环境发展的企业管理制度就成为一种迫切需要。

2.企业中小型化的到来。在以往,企业管理制度往往是大中型企业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中小型企业由于自身的特点,其管理制度一般而言较为简单也较为固定。但在新的经济形势下,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变化,中小企业相对于大企业来说,必须快速的揣摩新的经济走势,调整生产和销售渠道,学习新的管理经验等等。这对管理制度的创新有了更高的要求。

3.创业型经济的发展。创业型经济是与传统管理经济不同的新经济形态。首先,它要求人们转变思维方式,形成创业精神导向的观念和行为。其次,创业经济要求管理创新,建立创业管理范式。传统的管理范式以大工业为基础,通过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等职能来实现组织绩效目标,追求的是稳定和秩序。而创业管理范式则是以发现和识别机会为起点,以创新、超前行动和勇于承担风险为主要特征,强调机会导向,强调创业过程中组织与资源问的关联和耦合。创业经济中管理制度的重点不再是控制和稳定,而应以创新、机会为导向,鼓励个性的发展和团队的协作。

4.客户经济的出现。迈克尔·哈默(Michael Hammer)认为客户经济是客户占有优势地位的经济。客户经济对管理制度创新提出了新要求,要求以客户价值实现为主导进行资源配置,具体表现为:(1)在客户经济的主导下,处于价值链上的不同企业组合在一起,共同以顾客为中心,为顾客创造价值。企业的管理制度不仅要重视企业内部管理,还要重视价值链的协同管理,重视顾客价值网络中的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管理。(2)随着企业的资源外取、虚拟化经营、网络化、战略联盟的普及,组织与组织的边界日益模糊,组织的所有权控制逐渐淡化,以虚拟、契约和经济控制的管理控制高于所有权控制。企业的管理制度也要适应这种要求,实现与外部资源和外部组织的连接。

三、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的前提

1.企业管理制度创新要与产权制度建设相结合。现在的产权制度最大的问题是一股独占或一股独大。名称换了,性质没有换。所以企业改成公司之后管理上不去,改成了上市公司,管理还是上不去,为什么?东家没有变,控制权没有变,当然管理制度也就变不了。所以产权要多元化。多元化最主要的方向是增加经营者持股和必要的职工持股,形成新的产权主体。我们现在的企业管理本身目标不明确,由于所有者虚位,不是一个主体,经营者不知道为谁而管。管理缺乏前提,就不可能产生动力,更不会带来效益。因此,产权制度要与管理制度紧密联系,而且管理制度要服务服从于产权制度。

2.企业管理制度创新要与市场相结合。企业管理制度的建设,最重要的是要解决是面向市场还是面向政府的问题。长期以来,中国的企业管理只是对政府负责,对主管部门负责。而企业生存要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其管理要对市场负责。所以我们要建立面向市场的企业管理制度,包括销售管理、生产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科技开发管理等等,都要面向市场。这一问题涉及到政治体制问题,需要政府进行改革。

3.企业管理制度创新要与企业形态相结合。企业形态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中小企业;二是大企业;三是企业集团。企业形态的不同,管理的方式方法就不应该相同。中小企业的管理更多的要考虑到激烈的市场竞争性,而大企业特别是企业集团的管理处除了考虑竞争外还要考虑讲究合作,否则会遭到损失。因此我们不要把双赢、竞争、合作等都套到所有的企业管理制度之中。

4.企业管理制度创新要与完善的组织制度相结合。组织和管理这两个概念是相互联系的。组织是管理的保证,企业的管理制度再好,如果没有组织保证,这个管理制度也是行不通的。组织制度现存问题需要解决两个,一是组织结构的合理化;一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问题。组织结构随着公司制度的建立逐步得到完善,但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依然问题重重,主要是还没有解决好内外部四种人的关系。外部四种人有政府、客户、债权人、社会公众;内部四种人有股东、董事(独立董事)、经理、职工。管理的任务就是协调好这八种人的利益关系,保持一种利益的平衡,侵害任何一种人的利益,企业管理都是不成功的。

四、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的措施

1.加强理念创新。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企业必须得有市场意识和预测意识,因此,企业要根据市场的变化来不断调整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模式、企业理念和管理方法等。有了先进的理念做后盾,可以提高企业管理创新的有效进行,加快企业发展速度,有利干企业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为了加强企业人文体制建设,必须树立重视人才的观念,企业要加强员工树立“企业为家”的人文思想,提高他们的价值观,做到尊重人、关心人,使企业员工具有身份感、地位感和归属感。同时,企业应重视人际关系的和谐,组建有凝聚力的员工团队。

2.完善管理体制创新。人类发展的历史证明,当环境复杂变化的情况下,组织就要产生多种行为模式来应付不同的要求,以适应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积极做出合理调整,必须进行管理体制创新,把企业原来相对独立的管理职能组织成为联系紧密、协调一致的生产经营统一体系,最终使企业的综合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如何调整自身的组织结构,适应市场的变化和需求,是需要一个企业随时创新的问题。

3.加强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在某种意义上反映了全业管理发展水平的高低,技术创新不仅是技术问题,也是管理问题,这因为企业搞技术创新实质是企业把新的管理机理和方法融汇其中的过程。对于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特点的企业,技术创新水平的提高才能为企业带来最大的产值和效益。现代企业自主技术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企业能够紧紧围绕技术创新开展企业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技术活动,有助于企业持续技术创新的科学规划,有助于技术创新资源的整合和充分利用。

4.完善企业文化创新。企业文化对中国许多企业来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加强软实力,把创新意识融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中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企业文化的创新,既要分析好组织环境,积极评价、补充、发展和完善,同时,企业的经营者要积极地号召大家共同学习的理念,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让组织成员感受到文化的力量,形成一种企业的感召力与亲和力。

制度创新的体现范文6

(一)产业技术创新生态系统的内涵

技术创新最早由熊彼特(1934)提出,他认为技术创新是资本主义获取潜在超额利润的重要手段。随着市场环境日趋复杂,资源日益稀缺,传统的封闭式技术创新动力不足,技术创新在自身性质和创新者关系方面都已发生重大变化,Chesbrough(2003)提出的开放式创新被广泛认可,技术创新逐步呈现出开放式的、跨组织的、网络式的创新合作新模式,创新生态系统的研究逐步成为主流。吴彤(1994)认为技术创新生态系统是一种综合的技术生态学,即是以生态学的观点和方法综合考察技术活动过程、技术构成、技术体系内部之间,人、外部环境与技术系统及其活动之间相互关系的一门新兴学科。产业技术创新生态系统是从产业层面对技术创新生态系统的研究,系统通过内部创新主体与外界环境进行物质、能量、信息和资金的交换,实现技术创新的专业化分工与合作,获取更高水平的系统技术创新效益。

(二)产业技术创新生态系统的构成要素及相互关系

产业技术创新生态系统构成要素可概括为技术创新组织要素和技术创新生态系统环境要素。技术创新组织主要包括多种同质企业、科研机构、政府机构和创新服务平台机构等不同创新主体各自形成的异质种群,它们共同构成了创新群落;技术创新生态系统环境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设施、技术条件、创新人员等物质性环境和科技政策、机制环境、创新文化等非生物物质性环境,它们是创新主体间进行物质循环,以及能量、技术、知识、信息等流动、扩散与循环的必要媒介,是影响创新活动不可或缺的外部条件。将不同类别的种群分别与外界环境有机结合,将技术创新生态系统划分为企业技术创新生态层、技术核心机构生态层和技术辅助支撑生态层。产业技术创新生态系统构成要素间的关系复杂,层级之间交错影响。创新主体间主要可以分为产业链上下游的纵向关系,与竞争企业、科研机构、政府机构及利益相关主体间的横向关系,纵、横向关系中均存在着竞争、合作、技术转化、技术扩散、创新影响、创新制约等关系;创新主体对外部环境有依赖关系,同时也有对外部环境形成影响的反作用关系。通过同层级内部与不同层级间的协作技术创新,产生创新的多向转化与扩散,和彼此间的影响与制约(见图1)。

产业技术创新生态系统的成长及其完善过程

(一)发挥成长性的量变作用,促进种群规模扩大与结构紧密

产业技术创新生态系统的形成源于创新种群的集聚与成长。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通过核心企业主导、大学和科研机构技术外溢、政府主导或支持以及产业内创新合作推动等形式吸引相关创新主体、创新资源等,再触发主体周围产生技术创新集聚,形成不同的技术创新种群,随着创新主体和资源的不断流动与聚集,渐而形成技术创新生态系统。产业技术创新生态系统形成初期,系统内累计了一定量的创新资源,此时的资源丰富,可利用性很大,吸引相关创新主体源源不断进入,使系统中的创新主体数量与种类迅速增加,创新资源利用率大大提高,系统的技术创新能力逐步拓展;此时系统内的创新种群密度呈现指数增长模式。发展过程中,随着资源可利用率的降低,种群增长率达到最大,而后逐步减小,种群密度呈现缓慢增长模式。在市场需求、可配置资源等外界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系统内的可利用资源渐渐达到饱和,种群增长速率变为零,种群数量趋于系统最大承载力,种群密度维持在某一特定值。产业技术创新生态系统的一个演变周期内种群密度的增长曲线表现为S型。通过开放更多基础资源设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大能力累积、扩充市场容量等措施,刺激创新种群密度增长速度继续增加,实现系统最大承载力的提升,以扩大系统种群成长规模;通过增进创新组织间合作信任度、技术知识共享度等措施,紧凑创新主体间的网络关系,实现创新种群结构优化与稳固,增加更多创新种群的成长空间。

(二)发挥成长性的协调作用,形成运行机制间的合理分工

在产业技术创新生态系统形成初期,创新链网络相对较简单,主体的创新潜力有待激发。此时,通过市场需求、创新效益与市场竞争等动力因素作用,使创新主体产生诱导性技术创新活动;通过相关政策引导,相关科技和相关资源等动力因素作用,使创新主体产生激励性技术创新活动。动力机制促进技术创新成果积累,同时配合系统内部简单的扩散与传导机制,使技术创新在系统内由高势位创新主体向低势位创新主体定向有序扩散、传导。在系统成长期,创新主体间的联系网络得到巩固与拓展,技术创新势差的主体增多,势差扩大,系统内模仿与学习的创新活动频繁,形成技术扩散与传导的专业化分工,出现技术扩散与传递的中介机构种群及服务网络。系统内动力机制持续发力的同时,扩散与传导机制逐步壮大完善,上升为主要调控机制。当系统发展到成熟期时,系统对资源耗散与积累进行自主协调,实现动态平衡,创新链网间联系紧密、复杂,规模达到最大且趋于稳定。此时系统内技术生态位重叠现象增多,主体间竞争激烈,快速协调创新和系统整体创新效益最大化成为主要任务,协调机制担当起砥柱机制角色。按市场需求与经济规律引导方向,创新主体通过自我调节与控制机制对自身技术创新活动进行选择与调节,加快生态位深化、分离与对劣势创新主体的淘汰,加强系统内的资源利用率,实现系统的动态稳定。衰退期产业技术创新生态系统主要以保障机制为支撑,通过创新组织要素与创新环境制度要素的不断流动、更新、完善来发挥保障机制作用,形成系统内协调的组织网络和与系统发展相适应的运行体制机制,维持系统运行。

(三)发挥成长性的选择作用,推动演化过程的螺旋向上

产业技术创新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类似,都存在生态演化现象。产业技术创新生态系统的成长性促使系统演化过程实现从无序到有序、从低级到高级的螺旋向上的稳定变化。在产业技术创新生态系统的演化过程中,各创新主体之间,存在着遗传、衍生和变异等现象,表现为创新惯例的更迭。创新主体通过采取内禀增长率最大策略,产生多样的技术创新,即为产业技术创新生态系统中的变异现象,产生新式惯例。创新主体通过优胜劣汰,对新式惯例进行选择,挑选出更具有技术优势与环境适应优势的惯例,通过采取规模化发展策略,来增强自身能力,巩固自身在系统中的地位。随着技术创新的扩散与传导,通过创新主体间的协作策略与差异化竞争策略,将优势惯例在系统中进一步遗传与衍生,将劣势惯例进行替换与淘汰,促进系统内创新主体专业化分工与差异化程度,增强系统市场需求变动应对能力与稳定性。面临衰退期系统内诸多不确定性,创新主体通过采取多元化创新策略,探寻系统新变异,推动系统进阶演进。产业技术创新生态系统通过主体对新、旧知识的继承与发展的往复循环,实现产业技术创新、创新制度、创新能力等方面的不断成长,逐渐增强系统整体的技术创新能力、风险抵御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使系统向上层更高级别持续演化进化。

促进技术创新生态系统良性成长的建议

(一)完善平台交流体系,促进扩散传导效率提升

加强产业技术创新生态系统内创新主体及辅助机构间合作,共同构建完善的平台交流体系。由承担核心项目的企业、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共同主导建设技术合作服务平台,进行技术指导、技术咨询等活动,促进系统内基础技术的传播与扩散、消化与吸收;由大学、科研机构主导搭建知识传播平台,进行人员交流、人员培训等活动,扩大系统内共同知识涵盖范围,增强系统人力资源实力;由产学研三方构建技术创新联盟,针对市场需求,高效实现技术创新成果的市场化和产业化;由政府机构和金融服务机构主导构建信息交流共享平台、技术创新金融服务平台等,提供信息服务、资金支持等服务,保障技术创新所需资源的有效提供。平台体系的建设有助于加快系统内复杂关系网络结构间信息、人才、知识、资金等资源的流动速度,减少创新主体对能量和技术创新的消化、吸收与转化的壁垒障碍,提升系统内技术创新成果扩散与传导的效率。

(二)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实施成长阶段差别对策

加快产业技术创新生态系统内政策制度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发挥顶层设计作用,保障系统内创新组织间、创新组织与创新环境间的公正、公平、有序。由政府制定并实施技术联盟治理政策、创新平台治理政策、金融/财政政策、风险控制管理政策、产权保护政策等,提供技术创新保障环境;由创新主体间的互动形成竞争合作机制制度、利益分享机制制度、技术知识传播机制制度等,规范协调组织间技术创新活动。在系统发展的不同阶段,政策制度体系对应采取不同变动措施。通过技术创新资金奖励、创新产品减免税等鼓励政策,充分调动系统内各阶段创新主体创新活动的积极性;通过创新平台、技术联盟合作等规范政策,增强主体间信任度,加快各时期技术扩散与传播;通过对技术创新事前风险预测、风险共担、担保融资、战略投资等政策,降低各阶段创新金融风险。促使产业技术创新生态系统在成长过程中,始终保持向更规范、更具效率、更具适应性的更高级别发展。

(三)完善生态机制体系,协调系统关系良好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