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创新的重要意义范例6篇

制度创新的重要意义

制度创新的重要意义范文1

一、创新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源泉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人类历史上社会制度的一次根本变革。新生的社会主义能不能快速发展,显示出比以往社会制度的优越性,关键在于它能否继续走创新之路。如果一种新事物产生之后不思进取,就会很快成为旧事物,就会在万物竞发的历史长河中被无情地淘汰,这是事物发展的客观逻辑。邓小平对此有着清醒而深刻的意识,他说:“在革命成功后,各国必须根据自己的条件建设社会主义,固定的模式是没有的,也不可能有。墨守成规的观点只能导致落后,甚至失败。”[1](P292) 在他看来,保守僵化,墨守成规,是社会主义落后和失败的根本症结,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才是社会主义生生不息的动力源泉。  

首先,只有不断创新才能持续激发社会主义的勃勃生机。从理论上讲,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社会主义由于消灭了剥削和压迫,建立了新的经济和政治制度,因而,它比以往的社会更具生机和活力。但从实践上看,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机和活力并没有持续地发挥出来,有的国家还因此而放弃了社会主义制度。这一现象不能不引起人们普遍地关注和思考。有的人只看到事物的表面现象,将社会主义运动的低落和在某些国家的失败归咎于社会主义本身。对此,邓小平给予了坚决的否认。他认为,社会主义遇到的困难和曲折,并不能证明社会主义制度不好,而是实践社会主义的人思想保守,缺乏创新精神,长期固守一种僵化模式的结果。社会主义蕴含着巨大的生机和活力,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使这种生机和活力持续发挥出来。基于这种认识,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他带领全党和全国人民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和创新,恢复和发展了毛泽东同志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陆续实行了一系列适合新情况的重大政策,使全国的面貌焕然一新。  

其次,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发挥社会主义的比较优势。社会主义要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不仅要从纵向比较中体现出对以往社会形态的优越性,更重要的是在横向比较中体现出对当代资本主义的优势。这一点邓小平讲得很清楚:“社会主义制度优于资本主义制度。这要表现在许多方面,但首先要表现在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效果方面。没有这一点,再吹牛也没有用。”[2](P251) 经济发展速度和效果是衡量一种社会制度先进与否的根本标准,但怎样才能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归根结底就是要在新的观念支配下,通过新的手段和方式,在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方面实施全面改革和创新,为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扫清障碍。社会主义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之所以没有很好地发挥出对资本主义的比较优势,其根本原因就是没有认清和把握世界经济发展的新特点和新趋势,陶醉于已经建立起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之中,孤芳自赏,难以自拔。我国的改革实践充分证明,社会主义一旦认识到自身的弱点和劣势,并在重新觉醒中实现社会主义的全面创新,就能像新的社会制度诞生那样,以经济上的重新崛起,充分证明自己优于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  

第三,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社会主义取得对资本主义的比较优势并不是最终目的,只是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的一个必要条件。邓小平认为,共产主义的实现是一个极其艰巨复杂的过程,它不仅要求社会物质财富极大的丰富,而且要求人们的思想文化水平极大的提高。推进两个文明建设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必然会遇到一系列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在新的事物面前,旧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是无能为力、无济于事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没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实现共产主义就是一句空话。由于邓小平深刻认识到共产主义大厦要靠创新观念和能力来支撑,所以他在谈到为共产主义奋斗的时候,总是要求各级干部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他说:“时代和任务不同了,要学习的新知识确实很多,这就更要求我们努力针对新的实际,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努力提高解决新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问题的本领,“加强我们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只有这样,我们党才能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直达到我们的最后目的,实现共产主义。”[1](P146—147)  

二、社会主义创新是全方位的创新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只要有利于国家兴旺发达,人民富裕幸福,有利于社会主义发展的事,就要全力以赴去做;凡是不利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碍社会主义发展的方面,就要坚决地进行改革和创新。这是邓小平的一个重要思想。按照这一思想,他提出了社会主义必须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创新,以全面推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一是观念创新。没有思想观念的更新,其他方面的创新就无从谈起。遵循这一思想,邓小平冲破“两个凡是”的束缚,支持真理标准大讨论,提出要完整准确地理解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他说:“只有思想解放了,我们才能正确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解决过去遗留的问题,解决新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正确地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具体道路、方针和措施。”[2](P141)在他看来, 思想能不能解放和创新,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2](P143)这不是小题大做,也不是危言耸听, 而是颠扑不破的真理。纵观人类发展的历史,凡是思想保守僵化的民族,肯定是没有生气和前途的民族。凡是生机勃勃的民族,也必然是思想开放活跃的民族。社会主义要发展壮大,首先应该有全新的思维模式和思想观念。  

二是道路创新。邓小平深刻总结了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认为采用某种固定的模式和统一的道路建设社会主义,只能葬送社会主义事业。只有从实际出发,实现发展道路的创新,才能把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他说:“在革命成功后,各国必须根据自己的条件建设社会主义。固定的模式是没有的,也不可能有。墨守成规的观点只能导致落后,甚至失败。”[1](P292) 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深刻印证了这一思想,正如邓小平所总结的:“中国革命的成功,是毛泽东同志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现在中国搞建设,也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六年来,中国农村就是根据这样的原则,走自己的路,取得成功的。最近通过的以城市为重点的改革的决定,也是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1](P95)邓小平的思想非常明确,能否在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突破创新,直接关系着社会主义的生死存亡。  

三是方法创新。社会主义事业是前无古人的全新事业,如果不在思想方法、工作方法、行为方式上创新,就无法完成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重任。这是邓小平的又一重要思想。他反复强调各级干部要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教条主义、事务主义等思想方式和工作方式,要密切联系群众,广泛深入实际,雷厉风行办事,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提高效率。他对那种整天沉溺于文山会海、办事拖拉、相互扯皮、不负责任、效率低下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极为不满,主张通过体制改革等“外科手术”式的方法革除这些弊端,以全新的方法适应全新的事业。他说,改进工作方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迫切问题,“工作方法总要适应四个现代化的要求,改得好一点、快一点。”[2](P282)在他看来,没有方法的创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难以落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就无法实现。  

四是制度创新。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能否发挥其优越性,关键在于其制度的好坏。他所说的制度不是指社会主义根本制度,而是指具体的制度或体制。他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2](P333) 制度问题比起其他问题来更具有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基于这种认识,他主张对现行体制所存在的弊端进行全面改革,以实现体制的根本创新。如不进行改革和创新,就很难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就会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对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科技体制、教育体制、干部体制、财政体制、金融体制等的改革和创新有过专门的论述,提出过具体的要求。从一定的意义上讲,邓小平所领导的改革开放事业,就是一项制度创新的伟大工程。我国20多年的实践证明,没有制度的变革与创新,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的辉煌。社会主义要永葆其青春和活力,就需要我们按照邓小平的制度创新思想,根据变化着的新情况适时进行体制改革,使社会主义制度以新的内容和形式走向新的历程。  

五是科技创新。邓小平有一个极为重要的思想,就是人类的进步,社会主义的发展,归根结底依靠科学。他明确指出:“实现人类的希望离不开科学,第三世界摆脱贫困离不开科学,维护世界和平也离不开科学。”[1](P183)在他看来, 科技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已经被提升到了第一位。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最终也要靠科技来实现。因此,科技创新在社会主义创新工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认为,科技创新最重要的标志就是发展高新科学技术,就是要站在世界科学技术发展的前列。他说:“高科技领域,中国也要在世界占有一席之地。”“搞科技,越高越好,越新越好。越高越新,我们也就越高兴。” [ 1 ] (P378)为了实现科技创新, 邓小平主张在科技政策、科技体制、科技人才、科技投资、科技成果转化等一系列方面都要打破常规,一切都要从有利于出科技成果,有利于出科技人才出发。要大胆引进国外智力,吸收世界科技精华,为我所用,以促进我国的科技创新。  

六是文化创新。文化建设状况直接影响着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也影响着社会风气的变化。因此,邓小平从社会主义“不变质”的战略高度强调了文化创新的重要意义。他把思想文化战线上的战士看作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强调所有从事文化工作的同志都“应当高举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的旗帜,用自己的文章、作品、教学、讲演、表演,教育和引导人民正确地对待历史,认识现实,坚信社会主义和党的领导,鼓舞人民奋发努力,积极向上,真正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为伟大壮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英勇奋斗。”[1](P40)要使社会主义文化产品成为鼓舞人、鞭策人、激励人的精神武器,就应该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前提下,大胆改革,勇于创新。无论是理论研究成果,还是文学艺术作品,都应该深刻反映社会生活,探索社会发展规律,具有厚重的历史感、深沉的思想内涵和崭新的表现形式。总之,文化发展的源泉在于创新,文化功能的实现也在于创新。  

三、社会主义创新必须坚持科学的指导原则  

创新不仅要有高度的热情和强烈的冲动,而且要有科学态度和求实精神。只有把创新热情和科学态度结合起来,坚持以科学的原则作指导,才能真正实现创新。否则,创新只能陷于空谈。遵循这一逻辑,邓小平提出了社会主义创新的五条指导原则:  

第一,坚持继承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社会主义创新主要表现为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而理论创新则主要表现为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怎样发展马克思主义?邓小平一贯的态度是,必须在坚持和继承的前提下发展。如果抛弃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就会走偏方向,就无所谓发展和创新。同时,坚持和继承不是原封不动地照搬,更不是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来度量和切割现实,而是要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下,认真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提出新理论,使马克思主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得到丰富、充实和发展。按照这一原则,邓小平批驳了马克思主义“失败了”、“过时了”的论调,指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永远是社会主义的旗帜,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他说:“不要认为马克思主义就消失了,没用了,失败了。哪有这回事!”[1](P383)同时他又指出, 马克思主义理论从来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绝不能要求马克思为解决他去世之后上百年、几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列宁同样也不能承担为他去世以后五十年、一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的任务。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必须根据现在的情况,认识、继承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不以新的思想、观点去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1](P291—292)可见,发展、创新离不开继承,继承必须创新,不创新就不是真正的继承。两者是辩证统一的。  

第二,坚持借鉴与独创相结合的原则。邓小平一贯认为,随着世界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各个国家的联系愈来愈紧密,每一个国家都不能脱离世界而孤立地发展,都需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社会主义要发展创新,决不能把自己封闭起来,应该勇敢地吸取世界各国的先进经验,以作为自己发展创新的起点。不会借鉴,也就不会创新。所以,“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能成功的,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1](P78)邓小平同时又指出,像中国这样的大国只靠借鉴别人的东西也不能发展起来,借鉴只能建立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基点之上,借鉴必须通过内化、创新才能发挥作用,借鉴离开了独创,就会变成照搬或者爬行。他说:“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1](P2—3)不言而喻,不借鉴不会有创新,只借鉴也不可能有创新,只有把借鉴和独创结合起来,才能实现高起点的创新。这是走创新之路的一条重要原则。  

第三,坚持敢闯敢试与慎重稳妥相结合的原则。创新是突破传统、打破常规的活动,必然要有敢闯、敢冒、敢试的精神,谨小慎微、畏首畏尾不可能开创新的局面。正是从这个意义上,邓小平反复强调思想要更解放一点,胆子要更大一点,步子要更快一点。他说:“要克服一个怕字,要有勇气。什么事情总要有人试第一个,才能开拓新路。”[ 1](P367)“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没有一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1](P372)但敢闯敢试并不等于瞎闯乱试,敢闯敢试应该是在“看准了的”的前提下,应该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否则,就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所以,邓小平在强调敢闯敢试的同时,也非常重视慎重和稳妥。他说:“进行全面的经济体制改革需要有勇气,胆子要大,步子要稳。”[1](P130)“没有胆量搞不成四个现代化。 但处理具体事情要谨慎小心,及时总结经验……。避免犯大错误。”[1](P229) 邓小平的思想非常明了,没有胆量和闯劲,不可能创新;不尊重事实、不从实际出发的瞎闯,同样不可能创新;只有把闯劲和拼劲与慎重稳妥统一起来,才能真正做到创新。  

第四,坚持发挥领导骨干的作用与调动群众积极性相结合的原则。社会主义改革创新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需要处理好各种矛盾和关系,因而必须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既然是有组织、有领导的活动,就要求各级领导既要带头创新,又要组织好、领导好群众性的创新活动。鉴于领导者在社会主义创新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邓小平历来强调各级领导者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锐意进取,并且把是否具有创造性作为衡量干部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但只有领导者的创新积极性是远远不够的。因为社会主义创新活动实质上是群众性的活动,没有群众的广泛参与,不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社会主义创新就难以深入和持久。只有把调动领导骨干的积极性和群众的积极性有机地统一起来,社会主义创新活动才有了深厚的社会基础,才能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地克服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矛盾和困难,谱写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篇章。  

第五,坚持注重物质条件与发挥人的因素相结合的原则。创新离不开一定的物质基础,脱离了物质条件讲创新,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唯心论的表现。因此,邓小平一贯注重为创新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他多次讲到要大力改善教师、科技人员和广大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条件,提高对社会主义创新有突出贡献人员的物质待遇,增加对创新性行业的投入等。但邓小平始终是物质与精神的辩证统一论者,他在强调物的因素的同时,更注重发挥人的能动作用。没有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物质条件再好也无济于事。他说,社会主义创新,“归根到底,就是要发挥积极性,只要把人们的聪明才智调动起来,我们还是有希望的。”[2](P233)他尤其强调要加强对各类创新人才的培养, 只要有了人才,社会主义创新才有了根本保证。他曾经指出:“改革经济体制,最重要的、我最关心的,是人才。改革科技体制,我最关心的,还是人才。”[1](P108)按照邓小平的观点, 人是社会主义创新最可宝贵的因素,压抑了人的积极性,就等于扼杀了创新,调动了人的积极性,就能从根本上激活创新。在调动人的积极性的前提下,不断改善创新者的物质条件,实现人的因素与物质条件的有机结合,社会主义创新就有了永不枯竭的源泉和动力。  

【参考文献】  

制度创新的重要意义范文2

关键词:程序正义、社会治理创新、公权力、公开、公正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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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程序正义对于社会治理创新有什么重要意义?

罗尔斯(John Rawls)指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一项法律和社会制度,不管它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2]

正义包括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程序正义既有独立于实质正义的本体价值,又有保障实质正义实现的工具价值。

程序正义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关系,或者说程序正义对于社会治理创新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下述三个方面:

1、程序正义是社会治理创新的目标和内容之一

社会治理创新的目标是多方面的,如提高管理效率、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公正、保障社会稳定与和谐,增进人的福祉等。其中,社会公正当然包括程序正义。程序正义是“看得见的正义”。没有“看得见的正义”,不仅实质正义难以保障,即使有,人们也难以感受到。

社会治理创新的内容是极为丰富的,包括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社会治理制度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和手段创新、社会治理观念创新等。其中,制度、方式、手段当然包括程序。健全公正、公开、公平等体现正义的社会治理程序是社会治理制度、方式、手段创新的题中应有之义。社会治理制度、方式、手段如果缺乏程序正义,就很难有什么“创新”可言?如果有“创新”,其“创新”也难有创新的真正价值。

2、程序正义是社会治理创新的保障

程序正义既是社会治理创新的目标和内容,同时也是社会治理创新的保障。首先,社会治理创新需要广大社会公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而公正、公开的社会治理创新的决策程序正是广大社会公众理解、支持相应创新措施、制度的前提;公正、公开、公平的实施程序则是广大社会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基本条件。其次,社会治理创新需要克服和消除旧的官僚机构、旧的制度、旧的观念在长时期形成的各种习惯势力的障碍,而克服和消除这些障碍的最好办法或最好办法之一就是“阳光法”,就是公正、公开、公平的正当法律程序,就是程序正义。

3、程序正义是培育和形成社会治理持续创新机制的社会环境因素

社会治理创新不应是一次性的,不应是“毕其功于一役”的短期行为,而应该是长时期持续进行的行为。要培育和形成社会治理的持续创新机制,就必须营造一种不断激励人们追求、探索和实施社会治理创新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湎匀唬?绦蛘?迨钦庵稚缁峄肪澈臀幕?瘴У闹匾?蛩亍R蛭?嗣嵌哉?宓娜鲜逗妥非笫俏拗咕车模?缁崛绻??嗣翘峁┝巳鲜丁⑻剿骱妥非笳?宓幕?疲ò?ㄖ贫群椭贫鹊脑俗鞒绦颍??嗣蔷捅厝换嵩擞谜飧龌?迫ゲ欢咸剿魃缁嶂卫淼男绿逯啤⑿路椒?/a>和新模式。当然,程序正义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关系是相互促进的:程序正义的确立可以营造社会治理持续创新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社会治理持续创新反过来又会进一步促进和完善社会的程序正义,提高社会程序正义的水平。

二、社会治理创新需要建立和完善哪些基本程序制度?

自上个世纪中叶以来,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法治发达国家,在社会治理的各个领域,如社会决策和立法领域,社会管理领域、社会秩序和安全保障领域、社会争议、纠纷的裁决、处理领域等,都建立了各种体现公正、公开、公平等程序正义的正当程序制度。在这些制度中,最能体现现代程序正义的制度主要有下述五项:

1、信息公开与政府透明制度

信息公开与政府透明是满足社会公众和公民知情权的需要。在现代社会,没有信息公开与政府透明,社会公众不了解公共事务,不了解与自己生活、生产和消费等有关的各种信息,不要说知政、议政、参政,就是要使自己的生存权、健康权、正常社会交往权得以实现和保障都是困难的。信息公开首先是政务信息公开,除了政务信息外,其他信息,如市场信息、环境信息、食品卫生安全信息、传染病流行信息、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信息等,都应该通过一定途径和形式公开,让全体社会公众或相应领域的社会公众知晓。

2、公众参与制度

社会治理涉及的领域和涉及的相对人比政府管理要广泛得多。从程序正义的角度讲,政府管理没有公民参与是不公正的,社会治理离开了公众参与就更谈不上正义。在现代社会,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和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组织NGO、NPO、建立基层或社区自治、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和网上讨论议政和参与社会、政治、经济事务的决策和立法,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和其他媒体参与对公权力行为的监督和对环境、生态的保护,等等。

3、权力制约制度

社会治理除了必须有国家公权力介入外,还必须有各种社会公权力主体的介入,如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等。然而,任何公权力,无论是国家公权力,还是社会公权力,在其运作过程中,如没有相应的监督和制约,都可能被滥用,都可能发生腐败。因此,在社会治理创新机制中,设立相应的权力制约程序是非常必要的。权力制约程序既包括国家公权力的相互制约,也包括社会公权力的相互制约;既包括国家公权力对社会公权力的制约,也包括社会公权力对国家公权力的制约;既包括不同公权力行为(如决策、立法行为、执行行为、纠纷裁决行为等)的相互制约,也包括同一公权力行为不同过程、步骤(如制裁、处罚行为的调查、审理、决定、执行等过程、步骤)间的相互制约。

4、说明理由制度

实施公权力行为,特别是实施影响相对人权益的行为,应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向利害关系人说明理由,这是现代程序正义的重要要求。说明理由的途径、方式可以是各种各样的,如立法和制定政策的说明理由可以通过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或通过政府刊物、新闻媒体进行;推行社会和经济规制的说明理由可以通过听证会或政府网站的途径进行,实施具体行政执法行为或裁决社会争议、纠纷的行为的说明理由可以通过行政决定书、裁决书向相对人作出,也可以直接向相对人进行口头说明。

5、陈述、申辩、申诉与救济制度

根据古老的自然正义(Natural Justice)原则,任何人对他人作出不利行为,均应听取他人的意见,任何人对涉及自己利益的争议,均不能由自己进行裁决。故此,任何人对公权力主体做出的认为侵害自己权益的行为,均应享有向其陈述、申辩的权利,对其行为不服,均应享有申诉与寻求救济的权利,法律应为之提供相应的救济程序制度,使之有可能向与公权力主体有相对独立性的第三者请求救济,如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等

社会治理创新只有通过建立和完善这些程序制度以及通过这些程序制度的运作,才能使其目标符合人类正义的要求,才能真正维护人的自由和增进人的福祉。

三、怎样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实现程序正义?

要在社会治理创新过程中保障程序正义目标的实现,至少要做下述三件事:

1、加强程序立法,健全规范社会治理行为程序的法律、法规

程序立法包括三个层次:一是统一的程序法典,即行政程序法。行政程序法虽然主要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程序,但也调整社会公权力主体实施社会公权力行为的程序,实际上它是社会治理行为的基本程序法典;二是单行的程序法律,如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征收征用法、争议、纠纷调处法等;三是确立程序法典、法律具体实施规则的程序法规、规章。目前,我国统一的程序法典尚未制定,其他两个层次的程序法都不完善。程序立法的任务还相当艰巨。

2、推进社会治理体制(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促进公权力程序化运作

程序正义是与民主、和法治密切联系的。我国传统的管理体制,包括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是高度集权性的,是人治型的,这种体制不重视民主,不重视人权,从而很少,甚至缺少程序正义的因素。因此,我们今天要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确立程序正义的地位,要建立和完善各种正当程序制度,就必须推进整个社会治理体制(特别是政治体制)的改革。只有通过改革,真正以新的体制取代旧的体制,才能促进公权力依正当程序运作,实现程序正义的目标。

制度创新的重要意义范文3

[关键词]两个一百年;制度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十会议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改革方向,并提出了“两个一百年”这一与“中国梦”相辅相成的奋斗目标,会议强调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在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的重要理论来源。制度的创新和发展离不开制度的价值实现与其功能合理性,而制度的价值实现与其功能的合理性与当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息息相关,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也就与未来实现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息息相关。

一、“两个一百年”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的指引

社会主义制度创新包括制度的理念创新与制度的规则创新,其中最为重要的因素是制度的理念。社会主义制度的理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之上,不断发展和自我完善的。“两个一百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是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必然,是符合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我国实际情况的要求。十报告提出的“三个没有变”,深化了对中国国情的认识,指出了我国在不断变化的形势中,自身能力仍有不足,制度仍然存在缺陷与漏洞,揭示了只有植根于社会发展的具体现实中不断进行制度创新,才能真正的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才能不断突破自我、造福于民。也就是说,只有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进行创新,完善制度的方方面面,才能更快更好的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

社会主义制度应是社会主义本质得以实现的保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保障社会的富裕和公平则是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的基本规则。“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不是独立存在的,是与“中国梦”息息相关的,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保证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1979年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小康社会”这一发展概念,并提出“小康社会”是中国式的现代化。“小康社会”是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具体概念,是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民族复兴的社会,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的所要实现的目标。不断强化制度能力,促进制度与社会的“适配”,立足现实,突破现实,让制度不仅能够解决现阶段的问题,更能解决长远发展的问题,这才是进行制度创新的意义所在。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的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改革的过程中不断发展的,克服制度缺陷,使社会主义的生产力与社会发展情况相适应。邓小平同志提出了不断的改革才能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进行完善也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的方法。 “两个一百年”基于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之上,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他的提出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目标。

由于历史等原因,我国现阶段各项机制并不够科学规范,社会制度并不够完备,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也有待加强,要想促进我国各项事业稳步健康发展,有效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必须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新和发展,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得到证实。社会制度是社会本质的体现,制度是维系人与社会关系的规则。制度的创新和变革能够决定社会的发展方式,制度对于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有决定性作用,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是完善与发展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不断地合理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有效促进国家治理和国家制度的现代化,真正实现现代化建设目标,更有力促进“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是有阶段、有目的、有计划、有方向的实现国家富强、社会民主和谐和人民幸福乐业的过程,与“中国梦”是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制度的创新和成熟使得社会各项运行机制更加健全稳定,有助于提升政策的执行效果和国家的治理能力。社会制度的创新和发展涉及到了国家的现代化发展和制度的功能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抓住了中国改革的实质,是制度创新与国家的现代化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制度执行能力的提升同样也有助于促进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创新,也就是说实现“两个一百年”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是制度功能和制度发展的关系。

三、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互相深化

首先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的结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前提和基础,两者关系互相促进和深化。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的角度分析,“两个一百年”目标的提出是建立在科学发展观基础之上,科学的丰富了原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价值、方向和方法上是非常正确的。“两个一百年”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制度的公平正义原则,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制度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方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强调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能够对社会的制度变化产生影响,与社会“适配”的制度能够体现人的价值和满足人的需求。“两个一百年”重视“人本”,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延伸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新从根本上说也是人的发展,制度的创新是符合人的需求和价值,能够体现社会的正义和公平原则,促进“人本”发展,才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的保障。

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其深层反映了社会的变革趋势。而“两个一百年”目标则是全面、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体现,是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治理多方面的综合发展结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协调推进的结果。“两个一百年”的实现要求制度的发展速度和力度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在制度的创新和新旧制度交替的过程中要协调好关系,需要观念的更新和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虽然“两个一百年”是长期进行的发展目标,但是促进目标实现的制度改革和创新是持续不断的,因为社会的发展也是持续不断的。在发展中坚持党对制度创新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永葆活力的重要因素。

推进“中国梦”,实现“两个一百年”涉及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是循序渐进的漫长过程,具有艰巨性和长期性,完成这一目标必须紧握当前形势,放眼长久发展,从历史和制度的发展中践行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创新之路。

[参考文献]

[1].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卢现祥.寻找一种好制度-卢现祥制度分析文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制度创新的重要意义范文4

一、传统比较经济学的缺陷

比较经济学在20世纪30年代的诞生,在20世纪30年代至60年代占支配地位的“主义”比较法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这说明,在当时比较经济学家的心目中,比较经济学的存在是以与资本主义制度相对立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存在为基础的。到了20世纪60年代中期,由于受到两大“主义”制度所出现的各种不同变种的“刺激”,比较经济学才开始摆脱本质论思维的支配。1967~1968年西方学者召开专门会议讨论比较经济学的对象与方法,打破以“主义”划分经济体制的传统(张仁德,1998),比较经济学才开始“真正地”繁荣起来。由于意识到传统比较经济学所存在的局限性,青木昌彦等人试图用“比较制度分析”取代“比较经济学”这种传统的学科称谓(青木昌彦、奥野正宽,1999)。笔者认为,传统比较经济学存在着三个严重的缺陷。

第一,它主要是满足于运用已有的理论对各国经济体制进行分类和比较,而忽视了比较经济研究通过经验性的工作对现有理论提出挑战,从而为运用回溯法提出新的因果假说奠定最重要的基础。

第二,传统比较经济学仍受主流经济学所谓理性最大化和必然进步这种观念的支配,因而是前达尔文的。达尔命彻底击碎了必然进步的观念,否决了理性最优范式的科学性。在比较经济学中,不论“研究经济体制的一个原因是发现那种体制是最好的体制”(艾登姆等,1987),还是论证社会主义的内在优越性,这些研究目标都是理性最优和必然进步这种思维的反映。比较经济学作为研究人类经济社会体制多样性的科学,只有彻底放弃先验的理性最优和必然进步的观念,才能为政治经济和社会政策提供较为健全的知识基础。

第三,传统比较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是结构主义的,这严重制约着比较经济学对经济体制的变异、多样性和演化过程的研究。传统比较经济学只关注结构的经济方面,而把其他方面视为外生变量。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怎么有可能深究为什么同一经济制度,可能因为生产力的变化,经济环境的差异,政治的、历史的、文化传统的甚至地理条件的不同而表现为极不相同的经济体制呢?我们怎么有可能对经济体制的变异、多样性和演化过程做出历史性的说明呢?

二、比较经济学新的研究任务

通过以上对传统比较经济学内在缺陷的批判性分析,比较经济学的未来发展面临以下新的研究任务。第一,揭示结构性制约条件及其与能动作用和偶然性因素如何结合导致了社会经济体制的变异、多样性和演化;识别、理解和进一步阐释多样化体制下人们的无意识动机、意会性知识和技能,为政策制定提供来自于不同经验的知识基础。比较研究不仅有助于对已有的或刚刚发生的不同经验的理解,更重要的是,面对尚未形成但仍有端倪可得的结构和意会性知识,它可以为政策研究和制定提供必要的知识基础。

第二,发现新奇事物对社会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有可能带来的重大影响。新奇事物的出现及其扩散通过社会经济结构与能动作用交互作用导致了社会经济系统的演化。新奇事物的起源可能是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之下,由于技术变迁所带来的物质环境的变化、生态环境的退化、政治和经济环境的演变、外部冲击等因素的影响,在个体思维与行为模式上所发生的突变。与经济学其他学科对研究上述新奇事物提供的专业背景知识不同,比较经济学的任务就是进行复杂系统思维的训练,把它放在更广阔的时空背景之下进行比较评估,因此它更能发现新奇事物对社会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有可能带来的重大影响。

第三,促进跨国制度学习。比较经济史的深入研究业已说明,制度学习是导致德国、美国以及日本后来居上最重要的因素。我国的改革目前已取得的成就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从世界各国成功与失败的经验中进行学习的结果。成功的制度学习关键在于其精神而非具体形式,外国制度的引进、修改和创新是以国家或当地的情境和脉络为条件的,完全照搬很少能够成功。比较经济学可以通过对制度原生国与引入国进行比较分析,从而为跨国制度学习与创新提供健全的知识基础。

第四,创造性的阐释文化传统,并揭露现有的经济理论所存在的缺陷。技术和制度创新,特别是从国外所引入的创新,它所蕴含的意会性知识与传统观念必定有一定程度的冲突,这就需要对文化意义系统进行局部修改乃至重新阐释,使产生创新的意会性知识纳入到演变着的文化传统之中,从而为导致结构转变的能动作用提供基础。比较研究通过揭示同种技术、特定制度与不同文化背景之间的历史渊源,在这种文化阐释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三、老制度主义与社会经济本体论的重大意义

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老制度主义者各自试图用其理论范式重塑比较经济学的发展方向。在新制度经济学家斯韦托扎尔·平乔维奇1990年出版的《产权经济学——一种关于比较体制的理论》和老制度主义者皮垂(Petr,J.L.,1994)撰写的“比较经济体制”辞条中,他们都把比较经济体制看作是其理论范式的应用,而避免提起与之相对立的另一种制度主义。与新老制度主义相关,但又有区别,在西方传统比较经济学研究领域之外,出现了两种相互之间几乎从不交流但却进行比较研究的文献。1990年,青木昌彦等人在斯坦福大学开设“比较制度分析”这门新的研究生课程,而不再沿用比较经济学或比较经济体制这样的学科名称,它受新制度经济学的影响较大。另一与老制度主义具有某种联系的“比较创新体系”也开始滥觞,1993年出版了尼尔逊(Nelson,R.)主编的《国家创新体系:一项比较研究》。签于这种情况,对新老制度主义研究纲领及其在比较经济学中的应用做出较为恰当的评价,就成为比较经济学新发展的基本工作之一。然而,对新老制度主义研究纲领进行评价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因为在其内部,各自包括了许多不同的种类以及历史演变,两个学派之间现在也出现了某种融合的迹象。但是,作为其主流,新老制度主义之间所存在的分歧仍是很明显的,正如新制度学派代表人物威廉姆森所指出的,新制度主义是对正统新古典理论的补充而非替代,老制度主义当代代表人物霍奇逊也写道:“新制度主义不是通过传统的制度主义的再现,而主要是在现代正统理论的心脏中成长起来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凡勃伦等最初的制度主义主要是通过对正统理论的假设进行批判而产生的。”(Hodgson,1989)

在老制度主义者看来,个人与制度相互作用,共同演化。其中,个人行为不是给定的,制度作为社会结构的一种特定类型,它能够潜在地改变行为者的目标或偏好。社会结构在人类社会的复杂层级上处于个人之上,与这个较高层级相关的因果力量不只是简单地约束而且也能影响和改变个人的特征、力量和倾向,这就称作是重组的向下因果关系(reconstitutive downward causation),在社会结构的组成要素中,具有这种能力的要素就被称作制度。

新制度经济学则承袭了新古典经济学有关人类行为的基本假定,即个人被看作是给定的。“在他们看来,这种个人不是历史的结果,而是历史的起点”(注:参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7页。),抽象的、先验的和普适的人性假定即源于这种本体论。因此,在主流新制度经济学的本体论预设中

并不存在作为突现层级的社会结构观念,制度只被看作是个人创造的结果,这是诺斯在分析国家和秩序产生时之所以遭遇困难,并逐渐转向老制度主义的重要原因(贾根良,1999a)。 新老制度主义社会经济本体论对公共政策具有什么含义呢?称尔奈认为,“休克疗法”的设计师们受到科斯很大影响,大规模私有化战略就是对科斯定理的误用(科尔奈,2000)。科斯定理认为,只要交换是自由的,交易费用为零,并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进行,那么,合法权利的初始分配是否有效率就无关紧要。实际上,这隐含地揭示了社会经济结构的制约作用,要求赋予制度以本体论的地位。然而,由于新制度经济学的主流把制度变量参数化,所以,尽管科斯强调要按世界的本来面目认识和研究经济问题,但在评估产权制度时,流行的看法仍然是,无论历史和社会条件有何不同,私有产权总是普遍有效的。

制度变迁路径依赖过程的性质说明,人们的能动作用只有通过与既定的结构交互作用才能导致后者的转变,制度创新只有在利用传统的基础上才能实现。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注:参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03页。)。因此,公共政策作为能动作用,在推动结构转变时,要因时因地而异,要以解决问题的实用性而非预先假定的意识形态或目标为标准。由于意识到制度变迁是一个充满风险并往往产生意外结果的过程,意识到政策及其制度选择对人性的塑造作用,老制度主义者主张,政策应以实验和过程为导向,不追求普遍的真理,而只希望暂时的改进。特别是由于经济变化基本上是一个自组织过程,制度创新的真正源泉来自于民间,所以公共政策应该鼓励而非压制多样化的尝试。

四、新老制度主义比较研究方法丰富的内涵

制度创新的重要意义范文5

党的十报告指出:“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活力。”这一论断的根本意义在于把党内民主建设与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创新型党组织以及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有机结合起来。党的创造活力来自于党的创新能力,发展党内民主是党的创新能力形成的重要环节。

党内民主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础。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致力于创立统一的无产阶级国际政党,以领导从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过渡,即在无产阶级时期,无产阶级完成其消灭“四个一切”的历史使命。后来在列宁的领导下,创造了民主集中制的建党原则,它规定了党内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党员或代表平等讨论党内事务、领导机关由党员民主选举,开展同志式的批评与自由讨论等等。党内民主既反映了民主集中制的“民主”部分,又成为真正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基础和重要保障。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忽视党内民主建设,民主集中制并没有得到切实的落实,却逐渐演变为个人集权制。正如邓小平在1978年所指出,要真正实行无产阶级的民主集中制,就“特别需要强调民主,因为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内,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实行真正的民主集中制,就必须发展民主集中制中的民主部分,即发展党内民主,以反对封建家长制、一言堂和形形的。

改革开放以来,党内民主的认识不断深化,制度建设不断创新,并成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二大提出党内民主“关系党和国家命运的根本问题”的论断,在中规定了“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和“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开启了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新起点。十三大提出从健全集体领导制度、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制定保障党员民利条例、健全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四个方面进行制度创新,差额选举制度、重大事项票决制度第一次在中得到规定,并在部分省市开展试点。十四大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意义上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提出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组织和党员的民利、以及坚持和健全集体领导制度。十五大在完善和发展民主集中制的意义上,又提出健全党委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以及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十六大从“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一前所未有的高度以及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意义上,提出以保障党员民利为基础,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委员会制度为重点,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纪党规,实行重要干部任用票决制、无记名投票制度和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的公推直选制度。十七大在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意义上,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实行党代表会代表任期制度、试行代表大会常任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改革党内选举制度、健全定期报告和接受监督制度等等。由此看来,党内民主的发展与民主集中制中民主内容的丰富完善是同步的、一致的,党内民主建设的重点在于不断地制度创新。

党的十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首次提出通过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建设,推动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党内民主制度体系”的提出,标志着党内民主制度进入整体化推进的综合创新阶段。这个制度体系包括党员民利保障制度、党代表大会制度、党内选举制度、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程序制度。党员民利保障制度方面,重点在于民主监督的制度建设,包括基层党组织党员定期评议制度、旁听制度和列席制度,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党代表大会制度方面,重点在于落实和完善代表任期制、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深化区县党代会常任制和实行代表提案制;党内选举制度方面,重点在于制定差额提名、差额选举和体现党员意志的选举制度;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程序制度方面,重点在于完善重大事项和重要干部任用的票决制。建立党内民主制度体系,既坚持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又总结和丰富了改革开放以来党内民主制度实践探索所取得的重大制度性成果,更突出地把党内民主诸制度作为一个整体和系统加以建立,而这就是民主集中制中的民主制。

可以预见,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既要在党内民主实践中不断总结新经验、新办法,也要以落实党员的选举权和监督权为重点进行系统的制度性建构,从间接代表性民主向直接选举性民主转变。探讨选举与代表制度、议事与决策制度、监督和罢免制度之间的内在关系,民主集中制中民主制与集中制之间的内在关系,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之间的内在关系,以及作为不同时期、不同国度的特殊民主与作为人类政治文明成果的一般民主之间的内在关系,是在无产阶级时期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的重要课题。

制度创新的重要意义范文6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 校园文化 功能 举措 

 

一、社会主义大学校园文化的主要特征 

高校校园文化是以大学为载体,通过历届师生员工的传承与创造,为大学所积累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的总和。它是大学在长期办学实践中所创造和逐步形成的一种独特的文化,是人类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来说校园文化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物质文化,主要指校园建筑、教学、办公和科研设施、生活服务设施,以及与高校相关的校园环境等。它是校园文化的物质载体,是整个校园文化的外在标志。二是精神文化,它包括观念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总的来说,精神文化是校园文化存在的价值意义,是校园文化建设的根本目的。不同的校园文化使各个大学拥有不同的特色。社会主义大学校园文化更具有自己的特征。这些特征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文化的人类共同性 

“文化是人类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在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取得成果的总和”。 [1](p6)无论是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都是对前人成果的坚持、批判、吸收和继承。文化为全人类所创造又为全人类所享有。因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大学校园文化仍具有人类的共同性。 

2、文化的时代性 

任何文化都是在历史发展演变过程中产生的,因而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文化。原始人创造文字,驯养、繁殖动物、种植植物,创造了原始文化;蒸汽机的发明,产业革命的完成推动人类进入近代文化历史阶段;马克思主义的闻世开创了无产阶级劳动人民文化的新纪元。总之,文化发展的基本趋势是随时代的前进而进步。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校园文化更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 

3、文化的民族性 

文化按其产生与存在而言,原本都是民族的。斯大林指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2](p64)中华民族是以汉民族为主体的多民族的共同体。正是共同的文化使56个民族统一为一个民族——中华民族。为此,民族性是社会主义大学校园文化的又一重要特征。 

4、文化的阶级性 

文化的发展是一个历史演变的过程,在无阶级社会里,文化活动的创造总是群体性的。因此,反映这些群体活动的人类文化带有该群体的共同特征。自从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很多重要的文化现象,不同程度的带有阶级色彩。如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教育和科技文化成果变成了资产阶级的剥削工具和专制品,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们的文化是科学的、民族的、大众的。社会主义一切文化成果为全体人民所共享,这是社会主义校园文化与私有制条件下的校园文化相区别的显著标志。 

 

二、社会主义制度下校园文化建设的基本功能 

大学校园文化建设,对学校建设乃至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事业具有重要功能。 

1、大学校园文化具有导向功能 

大学校园文化的导向功能是把全校师生员工引导到学校确定的目标上来。具体来说,在当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高校应该通过校园文化建设将所有的教职员工的事业心和成功欲转化为具体的奋斗目标、人生追求、信条和行为准则。形成广大师生员工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共同为学校建设事业而辛勤工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奋斗。学校倡导什么、鼓励什么、师生员工的注意力必然就会集中到什么方面。良好的校园文化,是学校办学精神的体现,具有强大的感召力,能吸引师生员工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把实现奋斗目标作为自己的自觉行动。 

2、大学校园文化建设具有凝聚功能 

校园文化所包含的全体师生员工共同的价值观念、理想信念、行为规范等群体意识,就像一种精神粘合剂,可以使师生员工产生归属感,增强凝聚力。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成员之间主体地位平等。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和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根本上一致。为此,校园文化的凝聚功能不仅来于校内也来于校外,具体体现在校园文化精神上。校园文化精神是学校师生员工共同创造和认同的价值观念,是大学校园文化的灵魂,一旦形

成,它对大学师生员工具有无形的不可低估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它能使全体成员团结一致,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进而立足本职,做好工作,形成一种心理需求,从而增强学校成员的凝聚力和荣誉感。 

3、大学校园文化具有激励功能 

校园文化是师生员工共同创造的,在学校建设中,它是最能体现学校风格和特征的意识形态。它反映着师生员工的共同心声,一幅好的校训,一首好的校歌,就会营造一片校园文化的氛围,一次健康有益的大型活动,往往会使师生员工终生难忘,良好的文化氛围能产生一种激励作用,从而使学校产生精神振奋、朝气蓬勃、开拓进取的良好风气,对学校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 

4、大学校园文化建设具有约束功能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学校文化依据党的基本理论和宪法、法律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形成校纪、校规、校风、校训以及各项制度等,是师生员工的行为规范。它表现为一定的纪律性和规范性,它赞扬什么、反对什么、规定大家怎么做,如何做,要求大家沿着规定的目标前进。凡是符合校园文化建设规范的行为,必将得到肯定和鼓励,而违背校园文化建设规范的行为,则会受到人们的谴责。校园文化对每位成员都具有约束力,规范着每个人的行为。 

5、大学校园文化具有辅射功能 

校园文化塑造着学校的形象,反映着学校的个性特征,也是一所学校区别于其他学校的重要标志。校园文化一旦形成,便会成为一种能够不可忽视和不可抗拒的力量。对学校建设和发展将产生巨大而深刻的影响,这种影响力会辅射到整个社会。例如:一个学校的校园文化对一个学生来说,通过学校的招生广告开始就会对他的人生产生影响,入校后加之学校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感染和熏陶,直到他毕业走向社会都会念念不忘。一些学校实施学、产、研相结合的办学模式:送科技到农村,送科技到工厂,请专家到学校。学校和企业联姻,在这种办学模式下,学生、教师和社会接触的范围日益扩大,校园文化的辅射功能日益凸显。 

 

三、科学发展观对校园文化建设的指导意义 

1、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提出了推进理论创新的要求。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形成的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都是党的理论不断创新的成果。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在深刻总结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赋予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理论以新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要求,科学发展观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脉相承。是马克思主义和当代中国建设和改革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 

2、科学发展观是校园文化建设的指针 

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精神文化,主要表现在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方向和办学行为,作为社会主义的高校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关系到高校培养什么人的问题,这是高校办学的灵魂,关系着高校的发展。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发展,为什么发展和怎么发展的重大问题,创造性的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也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即尊重办学规律,坚持高校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自觉做到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持以大学生为本,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为社会主义祖国培育一批又一批德才兼备的创新型优秀人才。这是我国校园文化建设的指针,必须长期坚持。

    3、科学发展观是制定校园文化建设各项制度的依据 

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要更新观念,培育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具有时代意义的创新精神,创造师生员工共同的价值追求。就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而制定规章制度的依据就是科学发展观,只有尊重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制定的制度才会民主、科学、规范,使各项制度服务于高校的校园文化建设。 

4、科学发展观是促进校园文化功能发挥的保证 

校园文化建设涉及到高校建设的各个部门和各个方面,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功能的发挥,科学发展观是重要的保证。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相统一,强调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因此,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就能保证校园文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就能保证制定正确的规章制度;就能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就能保证在制度的实施过

程中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保证校园文化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若干措施 

1、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 

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关键问题是建立健全以党委为核心的党政工团协调配合的领导机制。做到这一点,一是各级领导要从思想和行动上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校园文化建设的灵魂和根本指针,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二是把校园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科学安排,全面落实。三是坚持以教职员工为本,不断提高合作意识和服务意识。四是坚持学习加强理论修养和品格行为修养,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并经常反思和探究实现领导作风好转的有效途径,保证从源头上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2、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服务意识 

坚持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校园文化建设从根本上说就是教职员工的建设,关键是提高教职员工的素质和能力。以实现教职员工的发展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中就要更加自觉地坚持从教职员工的实际出发,从国家和学校建设的全局出发,把服务于教职员工作为首要任务。从而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不断提高教职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使广大教职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荣辱观,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校园文化的建设者,推进校园文化不断向前发展。 

3、坚持统筹兼顾,使校园文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中,一是要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克服形式主义、本本主义和主观主义作风,始终注意统筹兼顾、协调有序、可持续发展。统筹兼顾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核心的党的基本理论的重要内容,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内容要求。进入新世纪以来,受全球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科技一体化的影响,文化的发展呈现出一体多元,和而不同,相异相生的格局。这种格局对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校园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大学校园文化建设必须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发展。这里一方面,要积极构建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为导向,以培养中华民族精神为要求,构建社会主义的主流文化,把培养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学校上下一致的共同理想和价值追求,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秉承中华优秀文化理念:为学生的成长和成才提供良好的环境。另一方面,要努力实现多元文化与主流文化的和谐。融合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主流文化与非主流文化,构建以优秀文化为主流特征的文化氛围。 

4、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管理机制 

制度在校园文化建设中,是为了达到无意境界而采取的一种有意识的手段,是为了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有章、有序、有效开展的手段。在校园文化建设中,首先离不开制度的强化,而后用情景来内化。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大多数人的思想文化意识水平还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条件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关键。这些制度涉及到校园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如,党委工作制度、行政指挥决策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务教学制度、学生管理制度、组织人事制度、后勤保障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建立健全这些制度的关键是:一是保证制度的严肃性,即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一致。二是保证制度的科学性,根据学校建设的具体情况,符合学校的办学规律。三是保证制度的制订程序性,从教职员工中来到教职员工中去。四是保证制度的实效性,各项制度的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满足广大教职员工的需要,制度拥有了群众,就会使制度内化为现实。 

5、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文化创新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灵魂。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关键在于理论和行动上的开拓创新。在校园文化建设上,它要求我们一方面要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不畏艰险的勇气,另一方面,必须具备创造性思维和创造性实践所需的理论功底、知识水平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一定要立足于学校的现实条件,注重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协调一致。这是因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高校的校园文化已与社会经济、政治制度及其相适应的社会主导文化相适应,同时,时代的发展和前进,高校自身又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校园文化建设从内容和形式上要适应时代的要求,就必须进行文化创新。文化创新是当代中国文化发展的动力,也是当代中国先进文化永葆先进性的源泉。校园文化建设物质方面的创新就要注意在财力允许的基础上,注重环境的全方位优化、干净整洁、设

备仪器及教学设施的不断更新,以增强学校外在的感召力。在精神文化方面,要“积极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掌握前人积累的文化成果,扬弃旧义,创立新知”[3]。把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丰富和发展以社会主义、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大学文化内容,使校园文化建设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出独特的功能。 

 

参考文献: 

[1] 祝西莹,徐淑霞.中西文化概论[m].北京:中国轻工出版社,2005. 

[2] 斯大林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