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经营发展范例6篇

商业银行经营发展

商业银行经营发展范文1

关键词:中国商业银行 混业经营 发展趋势

中国的商业银行相较于美、英等国家发展较晚法律环境与制度建设相对落后,且具有对行政的依赖度较高的特点,因此,中国商业银行的发展之路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有着不可忽视的独特性。然而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资本市场的发展,混业经营以成为了中国金融业的必然发展方向,正如央行行长周小川指出的,中国金融混业经营试点在法律制度上没有障碍。这充分表明央行对金融混业经营持积极态度。也就是说,中国金融混业经营的洪流可以开闸放行了。

然而,世界各国的经验告诉我们,金融混业经营,一方面可以提升资本运作的效率,另一方面却因为与证券等高风险金融产品捆绑在一起而降低了资金安全系数,所以在不同的经济、政治条件下对金融行业产生的影响也截然不同。因此,研究在中国独特的经济、金融环境下,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趋势及利弊就极有意义了。

一、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理解

(一)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具体概念

混业经营是一个金融业发展初期出现的一个概念,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狭义来说,它主要指银行业和证券业之间的经营关系,金融混业经营即银行机构与证券机构可以进入对方领域进行业务交叉经营;广义上的理解是指银行除经营保险、证券等金融业务外,还持有非金融公司的股份。在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早期的混业经营曾经被严格的立法所限制,而当这一概念再次出现在我们的视野的时候,已经有了全新的,较为明确的概念限定与组织形式。现阶段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模式主要有三种:以德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模式;以英国为代表的银行母公司模式;以为美国为代表的银行控股模式。

而在中国,为了有效避免监管,一般会采取第三种,即设立允许经营证券承销等业务的子公司的模式。

(二)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必然性

1、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

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已成为了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行业发展的主流,面对世界贸易和资本一体化的现状,世界各国的金融竞争是不可避免的,商业银行承担了来自投资银行与混业经营的全能银行的压力,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已无法满足竞争的需要,因而经营模式的转变是势在必行的。

而从需求层面考虑,商业银行的客户存在对于多样化金融产品的需要,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使得商业银行有能力在较短的时间内有效地位客户提供存贷款,理财业务,证券投资等多种服务,这也是全能银行迅速发展壮大的原因之一。

2、国内金融市场的要求

混业经营的是我国商业银行资产结构改革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过于单一,信贷资产的比例维持在70%以上,而证券资产与其他资产的种类又很有限。这无形中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尤其在经济形势动荡的情况下,不利于商业银行分风险,提高经营效率,因此开展混业经营,丰富资产和业务的品种,能够帮助商业形成资源的有效配置,有效回避风险。同时,由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带来的直接融资增加,存款来源减少,也是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动因之一。

(三)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趋势的具体表现

1、表外业务种类与比重的增加

由上看见,中国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种类不断增加,包含了大量规模,占净收入的比例逐步扩大,标志着我国商业业务正向多元化发展,混业经营趋势已然显现了出来。

2、银行控股的证券经营子公司的增加

首家由银行控股的证券公司,国开证券于2010年8月25正式挂牌,实现了我国“银证互补”的首个成功案例,标志和我国商业银行迈出了混业经营的第一步,随后,以光大集团、中信集团、平安控股为代表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以宝钢、山东电力、海尔为代表的非金融机构,他们通过全资拥有或控股子公司,在控股集团内部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国有商业银行也通过与外资合资的方式介入投资银行业务,如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工商东亚金融控股公司等。证明了我国商业银行在混业经营的道路上没有政策上的实质障碍,而其发展模式将类似于美国的银行控股模式。

二、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可能给中国金融市场带来的不利影响

尽管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在我国存在必然性,但同时也会带来一些潜在的风险和不利影响,值得引起政府监管部门和整个金融行业关注。

中国的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还出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尚未形成完善的监管和控制体系,贸然实行混业经营,可能会形成金融市场的垄断,导致整个行业的混乱。

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的经验及水平有限,过分的扩张综合性银行集团的业务范围和企业规模,可能导致企业内部的管理漏洞,限制企业和行业的发展。

商业银行经营发展范文2

关键词:农村商业银行;风险控制;业务创新

一、湖北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现状

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发展至今已有近20年时间,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农村金融改革的产物,凭借其灵活的管理体制、高效的业务流程、规范的公司治理等优势,扎根农村市场,开拓经营,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领跑者。2010年,银监会表示未来五年,农信社股份制改革将全面完成,为此银监会将不再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现有农村合作银行也要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截至2017年6月我国农村商业银行总资产达到31844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2.4%,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更是为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目前,全国农村商业银行数量已超过1000家,其中湖北省就有77家。是较早全面完成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的省份之一,但实际发展情况相比其他几个早期成立农商行的省份来说还处在较为落后的状态。

二、湖北农村商业银行发展面临的问题

1.缺乏业务创新,业务特色不明确。目前,湖北大部分农商行的业务范畴都是传统业务,如存款、贷款、结算票据等,业务服务范围还局限在当地,在客户心目中没有辨识度。可对比其他省市有些发展较好的农商行,已经开始进行业务范围的扩大和改进,为赢取更大的市场做准备。自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2010年12月8日在香港成功上市,成为首家成果IPO的农村商业银行,多家农村商业银行都在积极谋求上市,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已经启动IPO和上市前的准备工作,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常熟农村商业银行、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天津滨海新区农村商业银行都在积极进行上市冲刺工作。各商业银行都在寻求新的突破,也会根据用户需要设计开发新型业务,如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开始推广手机银行,利用大众通信工具开展金融服务,有利于拓宽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覆盖面,改善支付环境和提升农村支付效率,减少现金流通,提升农村信息化建设,助推银行转型与农村消费习惯转变。2.不良贷款率高,风险控制机制不完善。根据银监会的数据,2017年二季度农村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达到了2.81%,是各类商业银行里最高的。农村商业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风险控制机制不完善,其所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资信等级亦较低,这亦导致部分低等级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业务成为重灾区,因此农村商业银行的放贷风险较其他银行更高。可经营规模较小,资本实力不足制约了农村商业银行对投资项目的选择范围。3.员工整体素质不高。大部分农村商业银行是由农村信用社发展而来,人员构成也基本与信用社时期保持一致,尤其缺乏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大部分员工的思想还停留在信用社时期,未能适应现代金融市场的变化,因此体现在工作及服务上往往表现出创新意识及能力不足,在管理上缺乏前瞻性和创新性,对银行的业务开展有很大的影响。

三、发展建议

1.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通过优化网点布局适度扩大农村地区网点覆盖面,加大对农业开发和水利、贫困地区公路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力度,创新服务“三农”融资模式。随着农村经济环境的转变及乡镇企业的改制,“三农”的定义比以前更加广泛,农村商业银行的服务对象的金融需求与传统农户的简单融资需求相比,要求更高、范围更广。2.完善风险控制机制。2014年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对农村不能中小金融机构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风险控制提出了进一步要求。要求农商行等农村金融机构严格执行贷款审查制度,通过风险管理理念、意识、文化的培训,加强全员风险防范意识。3.积极开发符合农村金融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适应农村实际、农业特点、农民需求,提升金融支农能力,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是近两年我国金融政策的重要工作。农村商业银行应针对农村市场,开发适应农民使用习惯和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进基础金融服务。引导农民利用现有政策优势和农业资源等有利条件,开展农业科技研发,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支持农产品市场转型升级,加大对现代化农业建设的支持。4.引进和培养人才,适应农村商业银行发展需求。一方面,通过各种方式引进各类管理及技术人才,以适应银行在新经济环境下的变化及发展;另一方面,要对银行现有员工进行培训,增强服务意识及风险控制意识,提高对行业对市场的认识,了解新的技术及业务,学习行业先进的工作方式,做到全员素质的整体提升。随着地区经济的发展,客户的认识日渐成熟,对银行的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因此,银行管理者要不断学习新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培养优秀员工,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增强竞争实力。

综上所述,湖北农村商业银行想要在众多商业银行中占有一席之地,应结合湖北的区位优势和先天的自然资源等有利条件,开创新业务,扩大市场,努力提高自身的实力,积极寻求突破,为未来发展寻求更多出路。

作者:桂玫玫 单位: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深入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普惠金融部,2015.

[2]胡力.湖北农村商业银行竞争力分析.时代农机,2016.

[3]刘云涛.互联网思维下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实践与思考——基于对农行湖北分行营业部的调查.武汉金融,2017.

商业银行经营发展范文3

一、问题的提出

自1995年7月全国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深圳城市合作银行成立以来,城商行已经历了十三年的发展历程。当初,城商行大多是由城市信用社、城市内农村信用社及金融服务社合并而来。其成立之初的主要发展目标是保支付、防挤兑、稳过渡,经营活动被严格限制在所在城市。然而,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银行改革的不断提速,城商行也面临着银行业改革与开放大潮的机遇与冲击。

近年来,单一城市制经营模式在某些规模较大、业务范围较广的中心城市商业银行的负面效应日益显现,所以跨区域经营似乎成为了城商行新的发展模式与趋势。2006年8月9日,北京银行正式宣布该行天津分行筹建申请正式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该行是继上海银行之后第二家获得跨区域经营资格的城商行,同时该行也成为全国第一家在两大直辖市同时拥有分支机构的城商行。其实,仔细看看不难发现,目前实践跨区域经营的城商行都坐落在经济发达、实力雄厚的中心城市或直辖市。但是,我国大部分城商行都分布在广袤的二线城市,那么,联合重组、跨区域经营这种适合大银行的固有模式应该成为这些中小规模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趋势吗?

二、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业现状

在成立城商行之前,大多数中心城市都拥有数十家城市信用社,而其中大多数都经营不善,面临不良资产严重、管理混乱、风险失控等问题,处于破产边缘。可以说,城商行是在一个烂摊子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自出生以来就具有先天不足的劣势,成立之初的主要任务也在于防范和化解风险,而非规模和地域扩张。

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城商行在不断壮大的同时,自身积聚的风险也在不断扩大,面对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乃至外资银行的前后夹击,城市商业银行业的整体经营状况不容乐观。2004年8月,在首届全国城商行董事长培训班上,唐双宁提出城商行改造的时间表,并对全国城商行进行六个档次的分类。自此,城市商业银行业的发展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社会关注。进而,其改革速度开始加大,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截至2006年末,全国城商行资产总额为2.57万亿元,较1999年末增长364%;负债总额为2.45万亿元,增长362%;2006年一年,全国城商行实现利润136亿元,资本充足率达8.48%,不良贷款率降至4.8%。在2006年度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全球1,000家大银行排名中,有9家城商行成功入围。

虽然城商行成立伊始就确立了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城市居民、服务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提出要成为社区银行、市民银行的发展方向,一些城商行在这些方面确实也形成了一定特色。但总体上看,城商行的发展仍存在战略定位不清晰、摇摆不定的问题。所以,论及城商行的改革策略,首先要根据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资产规模等指标将全国所有的城商行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以与国有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相媲美的中心城市商业银行,它们资产规模雄厚,拥有大量经营跨地区甚至跨国界业务的企业客户;另一类是大量的处于相对劣势地位的中小型城商行,规模虽小但能准确了解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我们将全部城商行按资产规模划分为三类:资产规模在200亿元以上的,划为大型城商行。其中,北京银行和上海银行资产超过2,000亿接近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标准,也可将其归为超大城商行;资产规模在100亿元~200亿元之间的,划为中型城商行;资产规模在100亿元以下的,划为小型城商行。针对不同类型的城商行,我们应该采取不同的改革策略,以达到双赢的效果。

三、大型城市商业银行的跨区域经营策略

城商行成立之初,经营活动就被限制在所在城市。然而,随着某些城商行经营范围的扩大和领域的延伸,加之当地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商行的业务种类也已大大超越仅仅满足当地经济的要求,单一城市制经营模式已经成为这些大型城商行进一步发展的障碍,跨区域经营势在必行。

1、地域限制不利于大型城商行分散风险。对于某些经济较发达地区而言,其往往拥有较多大型的公司企业,这些公司的业务经营绝非仅仅局限在单一城市中,大多是跨地区甚至是跨国界的。城商行本着利益驱动的原则,也会主动争取将这些大型企业纳入自己的客户范围。同时,企业跨地区开展经营活动,必然要求商业银行能够按照企业的地理布局为其提供存贷款和资金清算等服务。在当前全国统一的信用体系尚不是非常完善的情况下,银行更多依靠企业业务所在地的分支机构搜集企业的信用资料。但如果城商行不准在异地开设分支机构,必然造成城商行在异地信息获取上处于劣势地位,而长期信息不对称会隐含较大的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这是许多大型城商行迫切需要解决的燃眉之急,也成为了推动这一类大型城商行跨区域经营的重要动力。

2、地域限制不利于城商行业务发展。伴随地区经济一体化和金融一体化的发展以及企业的做大做强,资金的跨区域流动日益频繁。不论是资金的流入抑或流出,都需要一个结算渠道。但城商行的单一城市经营制使资金的跨区流动和结算超出了其自身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使其自己不得不“主动”放弃一些优质客户,从而造成城商行客户的大量流失。这也是“许多企业在规模较小时与当地城商行的关系非常好,而一旦这些企业做大,实现跨地区经营,往往就会与城商行分道扬镳”现象的最好解释。此外,客户对银行服务和产品的要求也日益多元化,需要城商行能够跨区域为其提供金融服务。在大力鼓励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今天,就银行卡的发放来说,城商行的异地无网点也成为了他们获取这一中间业务收入的障碍。再加之诸多条件的限制,城商行拓展业务的成本无法得到有效的分摊,使其对产品创新往往也感到力不从心。

3、地域限制不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的金融环境。对于一部分大型城商行来说,当初对城商行的服务定位已经远远超越了它现在的发展现状和客户群。定位和实际运作水平的差异使这些大型城商行处于一个较为尴尬的境地。另外,随着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外资银行最终将与中资银行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如果这些资本实力雄厚的大型城商行还不实现跨区域经营,它将处于一种“内外夹击”的境况之下。一方面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纷纷加大对中心城市分支机构的倾斜力度;另一方面外资银行也在通过抢夺高端客户等方式慢慢蚕食发达地区中心城市的市场。这就必然造成在单一城市从事经营活动的城商行,只能继续眼睁睁看着当地市场份额的丧失,却又无法向外地开拓市场。显然,这不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的金融环境。

四、中小型城市商业银行服务中小企业的经营策略

作为规模较大的城商行,如上文所述,可以采取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抗衡的规模化发展道路。但是对于广大小规模、区域经营的城商行来说,趋利避害、抓住机遇、化解威胁,走社区银行发展道路,无疑是一个最好的选择。在2006年度中国盈利最好的37家城商行中(资产利润率大于0.8%),其中有宁波、杭州和南京等大型银行(资产规模在500亿元以上),但更多的却是乌海、稠州、南充和新乡等小型银行(资产规模在100亿元以下)。这从一个侧面说明,社区银行仍然是、也完全可以是一种盈利性很高且具有长期稳定性的商业模型,规模扩张上市、“捆绑”重组并非中国城市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唯一模式。

1、竞争对手的市场定位为中小型城商行的业务拓展提供了有利空间。我国的银行体系发展至今,基本形成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外资商业银行的格局。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主要立足于国家重点发展行业和国有大型企业等优质客户,其愿意将那些信息比较对称、交易成本较低的大企业作为目标客户,而对中小企业设置较高的融资准入门槛。同时,外资银行鉴于经营范围的限制和网点方面的劣势,与中资银行之间的竞争首先集中在对高端优质客户的争夺上。在这种格局下,中小型城商行是唯一可以寄希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银行,大银行抓大放小的竞争策略为中小型城商行预留出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此时,将中小型城商行定位于社区银行,无形中化解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的威胁与挑战,选择大型商业银行较少涉及的关系型贷款和零售业务,将为中小型城商行的发展开辟广阔的利润空间。

商业银行经营发展范文4

关键词:商业银行;综合经营;银行保险;协同效应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08)05-0016-06

商业银行直接开展保险业务是银行保险的一种高级阶段形式,也是商业银行综合经营最重要成份之一。2008年1月,监管部门允许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在合规、风险有效隔离的前提下相互投资,这标志着银行保险将由松散的销售协议和战略联盟过渡到深层次的合资企业和金融集团组织形式。从综合经营角度看,商业银行在保险方面的综合经营将从产品层面转入资本层面,即商业银行将以一种参股或控股保险子公司、成立金融集团的方式经营保险业务,也称为一种自营模式。在金融集团框架下,商业银行的银保业务理应实现快速发展和更多的整体价值。但至今,国际上成功的银行保险模型主要是通过银行柜面向客户销售简单的保险产品,银行经营保险业务大抵是“成者寡,败者众”。本文运用跨业务协同理论,解释了近年来银行主导的银行保险金融集团剥离保险业务的现象,分析了确保银保战略成功的组织和技术问题,并对我国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业务提出了具体建议。

一、协同效应: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业务的价值基础

(一)商业银行综合经营框架下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

银行保险按照所有权结构和一体化程度分为四种不同的组织结构形式:销售协议、战略联盟、合资企业、金融集团。目前,银行保险的理论和实务研究大多从保险公司视角出发,强调如何充分利用银行保险渠道等资源实现业务增长,忽视了不同市场主体的战略偏好。现有的银行保险集团溯源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保险公司主导的金融集团 (insurer-controlledgroups)、实力相当的保险公司与银行合并而成的金融集团(horizontal group)、银行主导的金融集团(bank-controlled groups)。第一种类型最常见且运作也相对成功,如法国CNP、德国安联、英国Legal&General、苏黎世金融服务集团等等。第二种类型也很普遍,特别是在荷比卢联盟和斯堪的维那半岛地区,如荷兰国际集团和欧洲富通集团(Fortis)。第三种类型长期成功的案例较少。即使在银行保险发源地的欧洲,大型银行近年来纷纷出售了保险业务。尤其是在英国,拥有寿险公司的银行数量从1995年的15家降为2007年的5家,其中还有1家不承保新业务。最有影响力的事件应该是花旗集团剥离了全部保险承保和理赔业务。但是,这不表明银行不适合经营保险业务,汇丰集团经营保险业务已获得初步成功,英国HBOS和劳埃德TSB银保战略也是成功的。虽然银行保险的一般成功经验可以转移和传播,但是银行主动发展银行保险业务与保险公司仍有一定的不同。

(二)协同视角下银行保险金融集团的发展

1、跨业务协同理论。

金融集团协同效应本质上是一种跨业务协同效应,是指充分利用有形和无形利益的潜在机会以及这种潜在机会与公司技能之间的紧密关系,取得费用/成本的减少或营业收入的增加,从而导致整体价值大于各部分价值之和。金融集团发展是一个永续的过程,协同效应不是自发产生的,需要一定的管理体制、机制和技术支持;且不是一成不变的,具有时序性和动态性特征。创造协同效应的关键在于利用各种成长机会,而不仅仅是提升效率。

协同效应具有四种基本来源:一是范围经济。范围经济集中于将未充分利用的资源用于生产用途,通过跨业务分享有形和无形资源达到提高效率和获利的目的。二是市场力量。市场力量主要指多样化事业通过协作行动共同发展,创造一种集聚力量或反竞争效果,使金融集团创造比简单地加总单个事业的潜在价值更多的整体价值。三是内部治理优势。这是指金融集团能够创造比市场更有效率的交易环境,从而胜过了单一业务竞争者。四是战略流程。流程观点视协同效应为跨期资源流程重组的结果,强调动态技能在获取公司价值中处于最显著的位置。前三种协同来源是跨市场所实现的效率所致,侧重于协同怎样创造一种可持续竞争优势,属于协同实现的静态观点,而且特别适用于相对稳定市场环境。基于流程的协同采取了一种更具动态性的视角,重视以更有效率方式重配资源来创造成本节约,也非常重视收入、增长和适应性,所以在动态市场和知识密集型行业中非常普遍。比较内部治理优势,流程集中于创新和价值来源的重组,而不是监控和激励;同时将资源配置从集中于财务资源拓展到包括知识等无形资源。比较范围经济和市场力量,流程提供了实际怎样获得其他协同来源的优势的见解。

2、花旗集团剥离保险业务的协同理论解说。

1998年花旗银行和旅行者集团的合并是美国第一次银行保险交易。人们普遍预期将出现银行与保险公司合并的浪潮。但是,2002年花旗承认交叉销售保险业务的困难和业务的低回报,同年8月,花旗彻底剥离财产和意外险业务。

花旗集团在全球对银行经营保险的热情普遍高涨之际剥离保险业务,这曾让各方感到困惑。解读的说法很多,不一而足,本文认为,花旗集团剥离保险业务主要是特定市场环境以企业自身能力和战略考虑使然,而根本在于能否创造超过管理成本的协同效应。

美国银保市场不同于其他市场。首先,相对银行产品而言,市场一般认为保险产品的利润较低,而银行大多关注高净值家庭细分市场(能产生比大众市场更高利润),这导致银行更青睐较高收益率的其他银行业务,高端客户定位也使银行短期内难以获得足够的保费收入以支持持续业务发展。这与欧洲银保市场明显不同:欧洲银保模式最初目标是大众市场,再逐步向上转移到高端细分市场。其次,美国银行业关注的焦点是保险销售而不是承保。美国商业银行更多的是并购独立保险和经纪公司,加强分销保险。在2001-2004年间银行收购了231家保险公司;商业保险经纪公司前100家中近10家为银行所有,由于经纪公司可提供许多有竞争力保险公司的产品,消费者更喜欢向其购买保单。这种银行保险模式在美国运转良好。包括富国银行、美联银行和BB&T在内的大银行通过收购保险经纪业务建立了庞大的销售网络。就在最近,高盛收购了USI Holdings,摩根士丹利公司收购了Hub International,两家被收购公司都是大型保险经纪公司。第三,银行保险的客户认知度不

高。比如仅有2%的个人寿险销售渠道是银行,美国消费者习惯于向和经纪人购买保险,对银行销售保险情况不甚了解,甚至怀疑银行的保险经验。

在花旗集团内部,与其他金融业务相比,保险业务成长性和利润率都不太理想。根据协同理论,市场成长性对金融集团协同效应至关重要,花旗有更具潜力的事业待发展,如投行业务和财富管理业务。同时,在银保模式上,花旗从最高级的金融集团又回到了简单的销售协议或策略联盟组织形式。但是,按照业务价值链,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分销环节创值是最高的,将资源聚焦于在该环节能大幅改善集团整体效率。因此,花旗集团剥离保险业务是创造协同效应的举动,而不是破坏公司价值。同样,近来许多欧洲银保集团剥离保险业务大体上也合乎此解释。

综上,银行保险应用及其模型的选择取决于不同市场的特定社会经济、文化和监管环境、市场基础设施和消费者偏好,以及银行的管理能力和战略考虑。亦即成功的银保金融集团能够针对内外部具体情景内容而定制银行保险模型,而是否成功的判断依据是能否创造协同效应。市场是演进发展,相应地银行保险模式也是不断发展且相互不同的,新兴市场和发达市场环境和成长性特征不同,特别是新兴市场不存在强大的人和经纪人等销售网络,银行享有较高商誉且分销保险产品有相当长时间,欧美银行集团出售保险业务不能说明商业银行不适宜经营保险业务。

二、银行保险金融集团创造协同效应的关键因素

在综合经营背景下,为了创造协同效应,商业银行需要深入理解银行保险战略内涵,具有一种全面的银行保险计划,还必须伴有公司战略、组织动态性和技术的变化。具体如下:

(一)银行与保险业务的价值链整合

国际经验表明,银行保险成功的实质在于通过改变或改善现有业务流程,最终为客户创造价值。只要动态地实现银行和保险业务价值链的全面协同,就能够取得银行保险业务的成功。银行保险的整体价值不能在一种较宽松的合作形式中或者通过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简单结合方式获得。在银行控股或参股保险公司的自营模式下,保险子公司与银行母公司深度整合,为构建客户导向的价值链提供了条件。

所有金融部门的公司价值链基本上都相同,其中大量的“生产”运营不存在,多数活动与文档和基本活动的支持相关。按照波特提出的价值链原始模型,传统银行业务价值链结构非常简单。一般分为基本活动和支持活动,其中前者简单包括资金取得、营销/销售、服务供给和资金运用三部分;后者包括基础设施、人力资源、技术和运营三部分。基本活动的三种职能是不同的。第一是通过吸收存款或在资本市场运作获得资金来源,吸存意味着一种真正的销售服务。第二:种营销职能不仅瞄准贷款之类金融服务的提供,也用于吸引资金,通过请求存款人和以财务利润方式吸引银行同业。第三种职能是提供金融服务。其中一些服务是表内的(如信贷),其他如股票市场经纪、外汇、期权和互换等服务则是表外的,因为它们的结果被记为来自非金融产品的简单收入。保险公司大多采用综合业务模式,即产品开发、承保/定价、理赔/预留准备金、营销/销售、保单管理、资产管理和资本管理全部在同一家公司中操作(图1)。

在综合经营框架下,为了实现银行和保险业务的协同,应该在合规要求下,基于专业化分工原则对两者的流程和价值链进行整合。从两种业务的价值链维度的相似性和互补性来看,基础设施维护和后台管理所产生的协同非常有限,未充分利用的空间只能是产品设计和生产以及销售和分销环节。具体为:首先,充分利用银行的人员、系统和设施/设备,努力打造银保业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的一体化分销平台。特别是,保险公司可不必聘用销售人员,充分利用银行的人员和渠道,其主要任务就是如何快捷、有效地为银行提品和服务。其次,保险产品、承保、理赔、基金选择和营销支持等职能由保险子公司履行。第三,资产管理职能外包给银行系资产管理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是保险业务价值链上的核心活动,也是国际先进银行发展保险业务的一个主要关注点,以及国际领先银保金融集团的“三支柱”事业之一,银行系资产管理公司有能力管理运用好保险基金。至于资本管理、保单管理等职能可采用外购/外包形式由母银行或外部第三方负责,当然保险子公司需共同参与。

(二)针对客户需求的独特价值链构造

银行产品和服务通常要与客户市场细分相匹配,低收入到高收入阶层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依次为:消费者金融、信用卡、个人贷款、住房抵押贷款、财富管理、私人银行业务。先进集团已经将银行保险战略内化到零售银行和私人银行/财富管理销售模式中,在机制上保证了银行经营保险业务的充分整合性。由此可将银行保险分为零售银行保险和私人银行保险两种形式。前者指向零售客户提供简单的产品,这些简单产品很好地适应了通才型银行销售队伍的营销;后者指向高端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客户提供复杂性的保险产品。例如,HBOS是英国第一大银行保险人,基于零售银行成功实践,HBOS构建了银行保险的大众市场模式,即围绕品牌和客户数据库,构建一种客户关系管理模式:简单的产品和透明定价;精简和定制化销售流程;降低培训等成本;较高的销售业务量;忙碌和成功的咨询者;降低招募和培训成本;更训练有素的销售力量;较高的生产效率。另外,HBOS以专家运作补充大众市场模式,主要通过集团下的苏格兰银行的投资服务和私人银行部门提供养老金计划等更高利润边际的产品。

同样,汇丰集团也将银行保险业务嵌入到零售银行、财富管理和私人银行业务模式中,按照客户账户资产规模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销售和服务模式,相应的销售模式配备有专门的销售队伍。以香港市场为例,账户资产在50万元以下的客户直接在分行的柜面咨询购买简单产品。账户资产在50-150万元之间的中等客户,由客户关系主管以理财专柜形式提供保险产品。财务规划经理(FPM)负责向柜面人员和客户关系主管提供保险推荐建议。账户资产在150万元以上的客户则由分行“卓越理财中心”的客户关系经理(CRM)及FPM,一对一组成多功能团队提供专门服务。CRM和FPM均属于银行人员而非保险公司的人员,CRM属于内勤人员编制,领取固定薪水,负责建立和维护客户关系,不承担保险销售的任务指标;FPM则是真正的保险专员销售队伍,其收入由底薪和销售提成两部分组成,担负一定的销售任务。另外,不同的销售模式销售不同的产品,经银行柜面人员向客户销售简单的产品;由综合理财的销售人员推销比较复杂的产品。

(三)改善交叉销售技能

交叉销售是范围经济和市场力量协同来源的综合表现,也是银行经营保险业务的一个主要目标和公司价值最可靠的来源,可对收入和利润增加起到乘数效应。银行销售保险产品相对于其他渠道的主要优势

是客户关系。比如,一般贷款人的抵押申请等能够激发有效的“引导”,使商业银行能够交叉销售保险产品。但是,多数机构受到交叉销售具体问题的困扰,还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除了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和数据仓库建设缓慢之外,交叉销售技术和理念缺乏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银保金融集团需要加强交叉销售技能的开发,比如,结构化解决方案、多渠道之间的相互介绍、群体零售理念和职场销售(Workshop),还要做好产品定位、激励计划完善和相关培训工作。

(四)完善绩效度量和激励机制

许多银保集团的绩效度量和激励没有与计划结果相匹配,直接影响了银行保险整体价值的发挥。安联保险和德累斯顿银行在同金融集团框架下,内部计价和业务核算的条线非常清晰。对银行销售保险业务,安联保险支付德累斯顿分支银行0.5%(简单产品)的佣金,用于激励销售人员的激励费用,由安联保险总部支付德累斯顿银行总部,再由总部分至各分支机构的销售人员。对保险公司代销银行业务,则分为两部分支付佣金和激励费用:利润较低的标准化产品,如信用卡,德累斯顿银行会从收取的25欧元年费中,支付5欧元给安联保险,其中3欧元专用于个人奖励;利润较高的个性化产品,如开设投资型账户等,银行首年支付40%、续期支付10%的产品收益给安联保险,安联保险再以3:7的比例用于公司留存和个人奖励。

(五)采取开放式体系结构

在自营模式下银行在排他性基础上分销由附属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产品(这在法国很常见)。但是,为了获得客户信任、忠诚和建立可信性,银行应该采用合适的第三方产品作为其产品供给的一种补充。如前所述,随着一体化的发展,金融产品的生产和分销将会进一步分离。主要的主题是重新设计金融中介价值链,未来的金融中介将更加以客户为中心,并采用开放式体系结构,而不是专用的系统。即便是银行保险公司以综合模式经营时,产品供应商也开始由单一转向为多名供应商。银行成功销售下属机构生产的和第三方投资基金的经验提供了一个有益的类比。银行柜台提供的投资基金的多样化不再听任银行的产品创造能力,而是受制于客户的需要。银行保险公司还将不断开发和提供范围广泛的产品,以满足客户的需要。比如,汇丰集团在35个国家和地区提供汇丰品牌和外部第三方机构的寿险、退休金、投资连结及保险产品等,并提供保险经纪、精算和顾问等服务。

(六)塑造一体化金融服务的思想

在银行保险获得协同效应过程中,文化差异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表1)。为了克服文化的冲突,重要的是塑造一种共同的企业文化。这可以通过培训、频繁工作轮换、构建团队等举措来有效缓解文化冲突。实际上,在自营模式中,如果银行和保险业务价值链充分整合,没有两支销售队伍、两套激励系统等,可大大减少这些文化冲突。

(七)发挥多种协同效应

银行保险战略成功的一个决定性因素就是相对其他分销渠道的成本优势。但在一些成熟市场中这种优势不明显。如在英国和荷兰,产品复杂性和监管要求客观上促进了独立经纪人的大发展,电话和网络营销盛行也限制了银行保险的范围,这些因素使银行保险渠道的成本收入比率都大大高于其他渠道。因此,金融集团需要在广泛领域中识别和创造协同效应,发挥银行保险多方面的协同效应。比如,将银行和保险的生产单元整合在一起,可以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实现生产协同。这包括将一种事业中成功的产品理念转移到另一种事业中,实现不同行业和事业单位的技能的传播。但是,这要求具有能实现规模经济的灵活产品导向的“工厂”。另外,还可创造共享的服务中心来实现协同。再如,通过发展银保业务,在广泛范围产品和地理区域中削减营销和广告成本且增强客户忠诚度,提升品牌价值。另外,银保集团协同效应的一个非常重要方面是利用在风险管理方面的相同和不同点的能力。通过在银行和保险业务方面科学而有艺术地配置风险管理工具,开发一种跨业务共同风险/收益哲学体系,实现风险管理的协同效应。

三、对我国商业银行开展银行保险业务的启示

(一)创造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业务的良好制度环境

真正的银行保险要求在银行业和保险业之间有相当高度的整合。从商业银行综合经营获取协同效应考虑,采取银行控股或参与形式、最终以金融控股集团经营银行保险业务会比较理想。新兴市场保险密度较低,属于高成长性的原生市场,监管部门应该加快综合经营试点进程,不断深化银保合作层次和领域,稳步推进银行、保险互相持股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允许银行控股或自建保险子公司,直接经营保险业务。另外,应该借鉴国际经验,允许商业银行收购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以及其他分销机构,壮大销售实力。

(二)充分利用银行分销渠道优势,加强交叉销售技能

在所有银行保险模式中,银行保险成功的基石都包括了充分利用银行渠道和客户关系分销保险产品,而且分销环节最能创造价值。我国商业银行不宜太;专注于模式选择问题,更应该着重于销售执行的质量和效果,继续完善以“分销协议”和“策略联盟”为主的合作模式,完善分销平台和提高分销技能,切实提高银行网均产能,为参股合资、金融集团模式下经营保险业务提供队伍和组织基础。同时,一般意义上的银行保险的核心问题是交叉销售,商业银行交叉销售保险产品时应该集中于客户,而不仅仅是产品。众多的产品选择不会导致收入增加,必须改善理念和内部组织障碍,提倡“以客户为中心”的交叉销售或者交叉购买。

(三)加强银行和保险业务价值链的整合

在商业银行综合经营背景下,高度一体化的银行保险运作实质就是一种金融集团概念,能否创造协同效应应该是判断银行保险集团成功的标准,银行集团应该秉持一种动态性观点,不断重塑价值链,理顺流程,开发更多协同来源,最大化公司整体价值。在商业银行参股或控股保险子公司后,按照经济比较优势,整合两种业务价值链,打造“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模式。具体就是:前台应该按照客户群组织而不是产品线(如零售、富裕客户、中小企业等),这意味着需要整合银行和保险的客户层面服务;多数职能(如客户数据分析、风险和监管合规、MIS)和支持职能(财务、HR、IT)应该被整合,但是贷款审贷职能、保险承保和索赔处理等应该是独立的,这也是监管和合规的要求;对后台产品单元应该保持独立;另外,资产管理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大力发展的新兴业务,保险派生的资产管理业务应该纳入银行资产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

(四)通过有效的客户市场细分,提供独特的客户价值链

我国商业银行大多缺乏一种集中于特定客户群的主动客户获取政策。客户群细分工作没有完全落实,客户同质、产品雷同现象很普遍,银保方面基本上是一种产品对所有客户,还谈不上实质性的客户关系管理,由此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制约了银行保险大发展。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发挥零售银行转型的阶段性成果,做好客户细分工作,围绕不同客户需求构造独特的价值链,低成本地满足客户需求,推动银行保险事业快速发展。另一方面,虽然服务于不同客户群的后台和系统平台可能是相同的,但是具体销售渠道和客户面对流程是不同的。通过整合业务流程,要努力将银保业务与正在大力发展的私人银行和财富管理事业相结合,通过无间合作,推出全新保险产品,专为私人银行客户提供资产和债务的保障,取得互动发展效果。

商业银行经营发展范文5

关键词:五大发展理念;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文化;转型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国家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仍面临区域和产业间的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问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在对多年发展经验进行科学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这是我党从理论高度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我党顺应发展规律所做出的重大战略选择,是当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成果,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遵循。

国有商业银行作为我国经济转型发展中的金融支柱力量,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再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大作用。本文试图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探索国有商业银行在经济新常态下实现经营文化的解构与重塑,推动国有商业银行转型发展,以金融发展促进实体经济升级,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实现“两个一百年”的伟大战略目标。

一、五大发展理念是深化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文化发展的纲领和理论依据

当前,全球市场仍处于后金融危机时代的低迷期。世界经济复苏仍不明朗,债务周期与经济衰退周期叠加。英国公投退欧、恐怖事件频发、欧洲难民问题等政治事件也为全球经济复苏,蒙上了一层阴影。国内经济则出现了产能过剩、库存过多、杠杆过大、成本过高、短板明显的情况,下行压力不断加大。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稳定器和引擎,国有商业银行在经济增长中发挥着主要作用,其稳健程度和有效性直接影响到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只有实现国有商业银行转型良性发展,才能确保实现“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五大目标,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而国有商业银行的转型发展路径的选择正是取决于其自身经营文化。形成能够自我完善的经营文化,对于国有商业银行适应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深化创新理念,推动经营创新和金融创新

创新理念是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文化的核心动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文化的内核就是要将创新理念根植其中,以流程创新、产品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高国有商业银行要素配置效率,提升经营水平,优化业务结构,提高经营稳健性。以金融支柱地位的新力量,推动我国金融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为经济增长找到新思路、新方式。依托创新驱动,对银行内各种金融要素进行优化创新和创造性变革,使创新成为国有商业银行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以“互联网+”思维强化国有商业银行模式创新,优化业务结构,提高经营稳健性,使金融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创新发展。

(二)深化协调理念,增强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的整体性与系统性

协调发展是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文化的内在要求。协调发展理念落实到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实践中,就是实现多方位联动发展。包括银行集团内部公司之间的联动,增速较快区域与经营压力较大区域之间的联动,客户与银行之间的联动,产品服务之间的联动等。如果说创新理念决定了国有商业银行能够走多远,那么协调理念就决定了在前行的道路上能够走多稳。要避免“跛脚走路”,必须在发展过程中时刻秉持协调发展观,补短板、破瓶颈、强底线,以金融的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在继续保持国有商业银行综合性经营基础稳健、业务牌照拥有领先优势的基础上,把握规模速度和质量效率,处理业务创新和合规管理的关系,协调传统业务和新兴业务齐头并进,统筹普惠金融和风险控制。在发展过程中时刻保持平衡发展,不激进,不守旧。面对问题错误,不视而不见,也不矫枉过正。在平衡中完善调整经营方式,解决发展矛盾,以稳健经营服务经济建设大局。

(三)深化绿色理念,推动国有商业银行提质增效

集约发展是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文化的必要条件。实践证明,过去国有商业银行摊大饼、跑马圈地的经营方式,带来了无序发展、低质发展、重复发展的严重后果,粗放型的发展模式已然不可持续。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文化应坚持将自身的集约化发展以及促进社会集约发展作为其自身使命,牢固树立发展的底线意识。在经营过程中,尤其需要注重科学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加强集团统筹,实现经营管理集约化、差异化,增强条线集约化、专业化,实现经营管理效益最大化。以综合金融服务方案为蓝本,坚决支持绿色集约化产业发展,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机制,增加绿色信贷有效供给,探索绿色业务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四)深化开放理念,以“一带一路”战略为契机提升国际化水平

全球视野是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文化的拓展方向。“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和G20峰会的举办,折射出中国的文化自信与文明自觉,充分展现了以中国为代表的陆地文明与美欧为代表的海洋文明之间和谐发展的美好愿景。在全球化趋势不可逆转的今天,国有商业银行唯有时刻具备开放意识,以全球化的视野、兼容并包的态度,积极参与到“一带一路”和我国全球治理机制之中去。为国家战略崛起提供动力的同时,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应以多种方式在海外成熟地区开设网点,融入当地金融文化。提供全球金融支持,既要为进行“一带一路”下的中资机构提供金融支撑,也要为国际企业的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同时,充分利用自贸区改革红利,提前布局,稳健尝试,加速国际化进程。将国有商业银行转型发展与国家全球战略紧密结合起来,以全球金融布局,支撑以中国为主导的新的治理机制高效运行。

(五)深化共享理念,与各方共享发展红利

履责担当是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文化的根本属性。国有商业银行区别于普通商业银行之处,就在于其公有制的“特殊身份”。这一“特殊身份”,决定了国有商业银行需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破解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平衡、不匹配等困境,确保各方从发展中收益。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文化中的履责担当,是要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要与同行者同面对、共分享。国有商业银行成立的意义是为国家谋发展,为人民谋福祉,国家和人民作为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东,其长期的支持更应获得丰厚的回报。国有商业银行要以金融手段促发展,惠民生,使民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加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可获得性和便利度,广泛利用国有商业银行机构覆盖面和经营牌照优势,以村镇银行、产业基金等各种方式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满足弱势群体金融需求。为员工提供发展机遇,使其在精神、文化和职业发展上能够得到充分的匹配。支持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以PPP模式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充分发挥国有商业银行在大项目的经验优势、雄厚的资金优势和丰富的金融服务体系优势,提升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二、结语

五大发展理念是我们党对于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我国发展理论的又一次重大创新。要从物质和精神、形式和内容、硬件与软件、顶层与基层、目标与考核,认真领会新发展理念,结合国有商业银行转型发展情况,发掘并认识新发展理念对当代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文化的新要求。比照新要求,对现有国内商业银行经营文化重塑再升华,提升经营文化对经营活动的指导能力,推动经营文化内涵的丰富和完善,为新发展理念提供有益的实践探索经验,确保实现全球治理机制构建,确保实现“两个一百年”伟大目标。

参考文献:

[1]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M].商务印书馆,1990.

[2]中共中央宣传部.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人民出版社,2016.

[3]人民日报评论部.用典[M].人民出版社,2015.

[4]唐任伍.五大发展理念塑造未来中国[J].红旗文稿,2016(01).

[5]谷亚光,谷牧青.论“五大发展理念”的思想创新、理论内涵与贯彻重点[J].经济问题,2016(03).

商业银行经营发展范文6

3.2建立和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

3.2.1完善现行法律制度。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对商业银行的经营和监管做出了具体的法律规定,但都未能解决金融混业经营问题和不良资产的处置问题,没有对商业银行市场的退出做出规定,进一步完善现行的金融法律制度是在当前综合经营进一步发展,亟须解决的问题。

3.2.2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为了适应金融业综合经营的发展,需要建立一部金融控股公司法,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业务经营、风险管理、监管机构及监管方式。金融控股公司法作为公司法的特别法,应协调好与公司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等基本金融法律的关系。

3.3完善外部监管体系

3.3.1建立与综合经营相适应的监管架构。目前,我国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制度,而未来随着中国金融业综合经营的发展,应逐步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监管模式,即在金融监管委员会下设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的统一监管模式。金融监管委员会负责对金融控股公司为首的多种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而控股公司下属的各子公司和各种从事分业经营的中小金融机构仍按其所进行的业务,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具体监督管理。

3.3.2 完善与综合经营相适应的监管内容。金融危机之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进行了调整,欧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也相继推出了金融监管改革方案,这些调整和改革都为我国完善金融监管内容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如实行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指标的监管,实施大型金融机构并表监管,突出对系统风险的监管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