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师师德师风法治化探究分析

高职教师师德师风法治化探究分析

[摘要]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师德师风法治化是教育法治化的重要内容。当前高职院校的师德师风问题主要体现在政治思想、师生关系、教学工作和教研科研等方面,可从加强道德自律、严格校规管理、坚持法律制约等方面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实现师德师风法治化。

[关键词]师德师风;法治化;高职院校

教育是国之大计。在现代法治社会,学校治理与教育管理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规范运行,因此应将教育纳入法律调整和限制的范畴,[1]即实现教育法治化。高校是教育法治化的重要阵地,高校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和具体表现。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承担着培养高质量应用型技能人才的重要职责,目前已占据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2]高职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既要传授知识和技能,又要塑造学生的人格和品行,这就要求他们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能力和渊博的知识储备,更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优秀的师德师风,还要熟悉教育法制,知法、懂法、守法,[3]在教育法治化的大框架下合规施教、依法执教,将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加强高职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实现师德师风法治化十分必要。

一、教育法治化与师德师风法治化

教育法治化以教育法制为基石,而教育法制以教育法律法规为核心。高等教育事关人才培养,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事关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国家相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下简称《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及纲领性文件,就是为了切实规范高校管理,保障师生权利,明确师生义务,促进高等教育事业良性发展,实现科教兴国的战略目标。高职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为国家培养具有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的高质量应用型技能人才的重任,其教育质量直接关系到各领域内专业技术的实践应用,关系到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因此,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依法治教是高职院校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教育大计,教师为本。[4]教师队伍建设是高职院校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优秀的教师队伍是高职院校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要求“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创新师德教育,完善师德规范”[5]。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提出要“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并“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纳入教师培训必修内容”。[6]可见师德师风是教师队伍建设的关键点,对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而目前部分教师中存在的师风师德问题影响了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高职院校应高度重视师风师德建设,及时纠察师德师风问题,全面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不断提升全体教师的师德修养,不断增强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长期以来,我国教师师德师风主要依赖社会道德制约管理,其约束力有限,在解决师风师德问题上难以起到伐毛洗髓的作用。而法律法规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强制性、规范性和普遍约束性。有法可依方能依法治教,因此,要将师德师风法治化作为教育法治化的具体路径,使之成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基石。

二、高职院校师德师风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高职教师师德师风的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涌现出了许多深受学生喜爱和社会赞誉的好老师。但由于种种原因,部分教师还缺乏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当前高职院校存在的师德师风问题主要体现在政治思想、师生关系、教学工作和教研科研等几个方面。

1.政治思想方面

现代社会信息传播广泛迅速,国际交流愈加频繁,多元化思想相互碰撞,前卫思潮对传统主流文化产生冲击,处于这种复杂的大环境中,人们或多或少会受到影响。教师因其职业特性,更爱学习新知,因此对外部信息的敏感度和关注度较高,尤其是自我学习能力强且思想活跃的青年教师,更容易被新潮的观点所吸引。当代社会,人们的生活节奏不断加快,高强度、高压力的快节奏生活方式容易出现人心浮躁,导致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倾向在纷杂思潮中逐渐滋生。[8]身处其中、受其浸淫,有的人难以沉下心来对新信息、新观点、新思想等仔细甄别并辨证思考,往往随波逐流、盲目应和。少数高职院校片面关注学生的职业技能教育,强调教师的业务能力提升,对师生政治思想重视不够,思想政治教育没有做到位,致使教师中偶有出现政治思想淡漠、理想信念缺乏、政治立场不够坚定等问题[7]。个别教师甚至罔顾“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课堂上出现偏激言论、贬低传统文化、散布错误思想等错误行为。

2.师生关系方面

良好的师生关系既有助于教学工作有序开展,又能促进育人工作落到实处,正确处理师生关系十分重要。[7]但有的高职教师在处理师生关系时未能把握交往尺度而导致师德失范。教师与学生应该是平等的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但部分高职教师戴着“有色眼镜”看待那些起点较低、学习能力偏弱的学生,没有做到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宽容学生,[4]而是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对待学生、声斥学生、歧视学生,有的甚至将学生作为泄愤的工具,致使师生关系紧张。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具有一定复杂性和敏感性,师生交往应保持恰当的交往距离。而有的高职教师与学生关系过分亲昵、暧昧,个别人甚至以教谋私,严重影响了教师的形象。而另一种极端现象则是师生关系疏远淡漠,一些教师上课才来,下课就走;课堂上学生不坐前排,教师不下讲台;课下更是师生“对面不相识,何人忽此逢”。

3.教学工作方面

如前所述,绝大部分高职教师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全身心投入教学,受到学生的爱戴和好评。但也有少数教师工作敷衍塞责,教学不用心,具体表现为:课前准备不足,对课程教学的实施过程没有进行认真规划和设计,教案、PPT等教学资料准备较少考虑学生视角下的阅读性和可理解性;课堂教学往往照本宣科,对诘屈聱牙的知识点缺乏引人入胜的导入和深入浅出的阐释,没有考虑学生对知识的实际掌握情况;课堂管理缺失,教师上课即来、下课即去,不走下讲台、不深入课堂,对那些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视而不见,对学生课上聊天、玩手机等不予制止;课后基本无交流,教师为工作而教书、学生为任务而上课,教师讲过了事,学生听过即可,师生之间缺乏交流互动和沟通反馈。这种教学态度疏离了师生关系,影响了教学质量和效果。

4.教研科研方面

长期以来,高校教师评价基本上是“唯职称论”“唯论文论”,高职院校也是职称与薪资待遇直接挂钩,论文与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紧密相关。与研究型高校不同,高职院校因“应用型”校情,所聘教师多以技术能力见长,且学校对教科研平台的投入远不如在实践基地方面的建设投入。高职教师于内自身科研能力不足,于外则平台支持有限,导致搞科研、写论文受限,进而影响到职称评聘。在工作压力与利益驱使之下,有的高职教师就可能走上学术不端、师德失范的道路。[8]如有的教师为了早日“脱颖而出”、晋职晋级而违背科学精神和学术道德,违背诚信原则,凭空捏造数据、私自篡改数据,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7]有的甚至不惜花重金找人、论文。

三、高职院校师德师风法治化的路径

“师者,人之模范也”,教师的品德修养和专业素养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成长和学校的环境氛围,师德师风问题直接阻碍着学校可持续发展。高职院校只有坚持师德师风法治化的道路,才能有效解决师德师风中的问题,全面提高教师的素质,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规范是法律的细则。师德师风法治化作为教育法治化的具体实现方式,应建立“道德—规范—法律”的长效机制,将依法治教落到实处。因此,高职院校应在教育法制的统领下,以社会道德约束教师自律,以校规条例规范教师行为,以法律法规筑牢教师底线,切实将师德师风法治化建设落到实处。

1.道德自律,注重师德

加强师德修养,坚持以身示范、为人师表,是对高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最起码也是最本质的要求。教师职业本身就具有道德性的要求[8],“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身为师者应以渊博的学识、高尚的德行和人格魅力来教育和感染学生。青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其精神风貌和价值取向对整个社会风气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而学生的思想品德和价值取向又在潜移默化中受到任课教师的思想及言行举止的浸润和影响。因此,高职院校应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师风师德培训,引导教师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加强自律,在传授理论知识、开展技能训练等教学过程中展现高尚的师德修养和人格魅力,做到言行雅正、自尊自律、以身作则,引导学生秉持操守、遵守公德、维护正义,进而引领正气昂扬的和谐社会风尚。

2.校规管理,合规施教

从道德层面约束师德师风行为的效用取决于教师自身的主观态度,其没有阈值,可高可低,没有界限,可严可宽,难以进行客观评判。为此,高职院校必须制定明确的校规条例,建立完善的师德师风监督与管理体系,将其具体化、标准化,使之可定义、可测量、可评价。同时还要制定具体管理方案,落实师德第一标准[9],将“师德师风”作为教资认定、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条件,通过全面提升师德师风来建立高质量的教师队伍。学校有规范、有引导,教师才能更好地明确自身责任义务,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关注自身言行举止,规范地开展教学活动。如此便能有效规避高职院校师德师风问题发生的风险。

3.法律制约,依法执教

高职院校制定的规范性制度条例对防止师德师风问题的发生具有重要作用,但其强制性仍然有限。教育法制中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是校园规章制度条例的统领,是教师在公民和教师双重身份下必须遵守而不可违反的行为准则,具有绝对的限制性和制约力。我国现有的《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已比较成熟,但“法无禁止即可为”,面对各类新发的师德师风等问题,还需对这些法律框架增订相应的具体细则。完善相关教育法制,加快教育法治化进程,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师德师风法治化。强有力的法律制约,能使教师“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更加重视师德师风建设,时刻谨记“立德修身、依法执教”。如果高职教师人人都能经常性的自省自警,严格遵守法制要求,加强师德修养,不做有损师德、自毁声誉的违规违法之事,那么就能全面提升校园整体师德师风,从根本上遏制高职院校的师德师风问题,进而全面提升教师素质,促进学校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四、结语

无规矩不成方圆,依法治教不仅是依法治国的要求,也是高职院校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前提。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高职院校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优秀教师队伍的建设。而“师德师风”是衡量高职院校教师优秀与否的首要标准,是高职院校依法治教、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环。高职院校必须加强师德师风法治化建设,引导教师自觉接受校规条例的管理和法律法规的限制,坚守职业底线、注重师德师风,形成良好的师德修养,合规施教,依法执教,为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作出自己的贡献。

作者:匡伊婷 胡德新 徐雨薇 单位:武汉学院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