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范例6篇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范文1

一、何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状

首先就拿外沙乡人们政府副乡长袁芳在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状调查与思考》一文提到的数据开始。文中提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展开以来,已取得了显着的成绩。截止2009年,外沙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比例已达到90%以上。通过调查,75%以上的农民表示,他们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报销看病的费用能够减轻家庭的负担。他还提到,参加医保后,更多人走进了大医院,大医院不再是一个令人望而生畏的地方了。

(1)真理解了吗?

文中第一个比较吸引人的数字是90%,那还要的那少于10%的人是怎么回事,虽然相对于九,一显得不值一提,但是如果以一亿为基数,就有近一千万人没参加,这可就不是小事了。但为什么呢?是出于对该制度的不理解吗?当然90%的比率对于发展中的制度已经是不错了,但问题是他们又是否对于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有充分的理解?毕竟,该制度的推出不是为了显示人们对政府制度的支持,而是为了便民,利民,为人民服务。

调查发现不参加的群众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们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而参加的群众又普遍反映不满意,甚至抵触情绪。

这首先暴露的就是它宣传上面的问题。

记得有一次同学请我帮忙推销洗发卡,20元一张。她向我诉说了其许多好处,比如:可以免费洗4次头,白送你36元,做头发打六折,时间不限,永不过期。听着是不错,但当我问及洗发质量时,她也不了解;当大家认为那36元以后洗发能用,都挺心动时,我找她确认了一下,她告诉我那36不过是按原来洗4次头的价位能省下来的钱,实际上就是只能洗4次,末了,她还建议我别把事说透,就让人这么误会着,否则卖不了。结果,最后一共卖出一张,我自己买的,全当帮朋友。其他人听了事实,果然不出她所料,散了。

当收到普遍较低的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满意度时,我们不难联想到,那么多人的不满意是否就是因为为了有更多人参与,一开始就有意无意的没说清楚,让人产生了不该有的误解,产生了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过高期望。若无意那就是失责,有意就是欺骗,是犯罪。

对于失责,除了上文的说多了,还有一种就是说少了:没让人们看到它的长远利益。这直接影响到了那少于10%的人。

(2)真实惠了吗?

90%之后出现的另一个百分比是75%。用同样的方法,我们首先来分析一下它的对立面,那剩下的25%。不是给补贴了吗,怎么还会不减轻负担呢?

由于新型合作医疗一大病统筹为主,对于小病仍有农民个人负担;对于大病,由于农村内部也存在较大的贫富差距,那些贫穷的家庭一旦得了大病,即使去医院就诊,能够报销一部分,但剩下的一部分他们依然无力偿付,还是看不起病,于是就干脆不看,那样他们还是得不到实惠。

至于那75%,我还得问,是真的事实上减轻了负担呢,还是意识上感觉得到了实惠呢?这儿就有个认为得到实惠反而加重负担的例子:

父亲生病住院,在出院时,由于父亲参加了农村医疗合作保险,故可以报销一部分医疗费。回到家中,儿子给母亲说到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时,遭到了母亲的反对,随之母亲就给儿子算了一笔账。

原来,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规定中,住院是先提条件,且住院费必须高于200元。这样,像父亲这种可住可不住院的情况就必须住院才可以享受报销。

如果不参保,父亲仅需检查完后住院几天就可以回家休养。这样,费用如下:检查费658元;住院及护理费五天合计225元;生活费,交通费,杂费共合计200元;医疗费约合3000元;总计4008元,不反而比参保省了2545元。

上下一对比不难发现,多出了的,一是住院费,二是药费。前者好理解,这药费又是怎么回事,不是同样的药吗?

原来,同样的药物,在医院的价格是普通药店的几倍,参保者仅可享受药费报销45%,一来一回参保者实际上多消费了,却还以为自己的便宜了,难保这75%中就没有这样的人。

(3)真去大医院了吗?

袁芳副乡长在文中还提到了,医保让更多人走进大医院,得到更好的治疗。但事实上,许多地方的乡镇医院根本够不上那个大字,就比如说前几天,爸爸的老领导在青海旅游时出了车祸,送达那的省院,为了能先看病,还得塞钱给其他病人,让他们等等,因为器材太有限,不这么干还得等十几天,可当时人可就快死了!那的省院可远远及不上这的市院,更何提县院呢?而规定却严格要求如果你想报销,就只可以在当地的乡镇医院看病,而一般乡镇医院医务人员短缺,且整体素质不高,长期得不到培训,技术骨干严重流失,很难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医疗需求。

(4)真的说不完

其实存在的问题还有许多,就比如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在他们的工作地就无法享受到许多,二在他乡更没人在这方面为他们服务。在我们社区,在8000余入住人口中近三分之二是外来人口,当去社区询问居民参保情况时,工作人员为我一一道来参加各种保种的人数,但我发现,这些人加在一起不过2000多人,这才知道外来人口根本不在关注人口范围内。还比如说受益面狭窄等。

就我今天只围绕了几个城市小范围讲,也可以发现,各城市差距大,上文提到的百分数或多或少还可以增加减少,也就说明着问题可能不我说的还严重。

三、对策及建议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范文2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基本情况

1、农民参合情况

截至20**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已覆盖全区五个涉农镇街,26个行政村。全区农业人口32139人,参合农户9563户,参合农民29979人,参合率为93.28%。

2、基金筹集情况

20**年,全区筹集到位新农合基金154.79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43.34万元,市财政补助资金32.20万元,区财政补助资金48.29万元,农民个人筹资30.96万元。

3、基金支出情况

截至20**年12月31日,已有35288人次获得了医疗费用补偿,补偿费用总计127.95万元,占年筹资总额(提取风险基金后)的90.65%。其中住院补偿1157人次,补偿费用为102.84万元,占总补偿费用的80.38%,次均住院补偿费用为888.82元,占次均住院总费用3437.14元的25.86%;门诊补偿34131人次,补偿费用为25.11万元,占总补偿费用的19.62%,次均门诊补偿费用为7.36元。基本体现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原则。

4、基金流向分布

截至20**年底,参合农民就医发生医药费用总额为561.69万元,其中,在区内发生医药费用总额为169.61万元,区外为392万元。区内住院为150人次,区外住院为10**人次,区外住院人次占住院总人次的87.04%;区内门诊为33679人次,区外门诊为452人次,区内门诊人次占门诊总人次的98.68%。以上数据表明,门诊基金流向基本合理,住院基金流向不尽合理。

5、参合农民受益情况

截至20**年底,参合农民累计受益35288人次,其中,住院补偿1157人次,门诊补偿34131人次,体现了兼顾受益面的原则。

6、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新农合制度

为了不断完善新农合制度,区卫生局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狠抓宣传培训,降低筹资难度。组织开展了新农合知识宣传培训,增强农民的参合意识;公示农合基金支出及大病患者补偿情况,公开诊疗及药品收费标准,让农民放心就医。二是调整工作方式,降低筹资成本。变层层上报参合数据的工作模式为村组人员直接上报农合中心,减少中间环节,实现参合信息、系统数据、缴费资金的完全统一;加强农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规范补偿程序,提高受益程度。按要求扩大了参合农民医药费的报销范围,调高了报销比例,农民得到了更大的实惠。四是严格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制定并实施了调查走访和监管制度、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和用药制度、报销费用三级审核和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费用垫付制度,病人可随时就诊、随时结算、随时报销。五是健全管理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设立了农合基金社保专户和农合基金支出专户;成立了药品统一采购办公室和财务统一管理办公室。

从总体调查情况和数据统计分析看,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做到了平稳起步,稳健运行,资金运转安全,工作进展顺利。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农民对合作医疗的信心大大增强;农民对党的新农合政策十分拥护;农民对我区农合管理中心的工作表示满意。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已取得了“农民得实惠,民生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三赢效果。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个人参合资金的收缴有难度。一是部分农民疾病风险意识淡薄,没有未雨绸缪的忧患意识和风险控制的保险意识,参合积极性有待提高。二是有的农民现实心理较强,交了参合费但没得过病,觉得吃亏,下一年就不愿意再交钱。还有的农民期望值过高,认为入了新农合不管合不合规范,什么都要求报销,达不到自己的要求就不满意,对农合政策进行反宣传,因而动摇了一些农民的参合信心。三是有外出打工人员的家庭参合率低。在外务工人员患病不能回本市就医,而新农合制度规定以户为单位,按户参合,不允许分户单人参合。四是遵循“农民自愿”的原则,对怀疑和不理解农合政策的农民没法强制要求参合,只能做宣传动员工作。

2、宣传力度不够。虽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了宣传,但调查走访发现,许多农民只知道新农合政策,但对其制度以及参合人的权利、义务、药费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具体内容知晓率不高,个别农民甚至存在误解,把新农合等同于过去的合作医疗或一般的商业保险,没有认识到这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

3、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不够规范,基础设施、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新农合工作的需要。新农合制度要求:农民就诊小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区,疑难复杂病到市级以上医院治疗。但从我区运行情况看,一些可以在镇卫生院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大量涌入市级医院。一些可以在区级医院治疗的疾病却转到市、省级医院。其原因:一是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基础设备陈旧、经费短缺、专业技术人员匮乏、医疗技术水平有限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能与新农合制度完全接轨,这是导致农合患者外流的主要原因。二是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不够规范:有的医务人员不写病志、不开处方、不填门诊日志等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定点医疗机构还存在诊疗环节不透明等问题;少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核对卡证不细,审查把关不严,填写卡证不实,给农合基金运行带来了风险,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定点医疗机构自身的信誉;三是我区地处近郊,交通便利,这也是患者外流不可忽视的客观原因。

4、农民反映的具体问题有三个:一是药价高。认为定点医疗机构的药价高于其他药店,按比例报销后,得到的实惠不是很多。二是患者在市级医院住院的医药费予以报销,门诊花费不报,而农民多数是在门诊就诊,此问题意见较大,希望执行以往的医药费报销制度。三是按农合管理中心的规定,患者必须在出院后八天内的星期三和星期四两个工作日到农合中心报销医药费,时间仓促,希望增加报销医药费的工作日。经与区卫生局沟通,问题的情况如下:关于药价问题:农合管理中心是代表全区定点医疗机构统一从正规的医药供应渠道进药,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加价15%售出;关于医药费报销问题:新的农合医药费报销制度是20**年市里出台的新规定,取消市级医院门诊药费报销项目后,大幅度提高了在市级医院住院费的报销比例,体现了大病统筹原则,同时将区级医疗机构门诊药费的报销比例,从15%提高到了20%,目的就是促使农民小病不出区,让农合资金尽量消化在区级医疗机构;关于报销时间问题:目前,区卫生局已取消了医药费报销时限,规定年度内发生的医药费在本年报结。

三、对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为新农合工作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一是根据农村群众生活方式、文化水平的特点,将经常性宣传与集中性宣传相结合,将新农合知识的宣传与健康教育宣传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把党和政府惠及农民群众的新农合,全面准确及时有效地宣传好,使之家喻户晓。要利用发生在身边的生病得资助、无病保平安的典型事例引导群众,帮助群众树立卫生保健意识、健康风险意识、互助共济意识和参合监督意识,在自愿原则下最大化地提高农民的参合积极性和自觉性。通过宣传,让群众明白费用补偿的支付办法和程序,清楚参加新农合后应享受的权益,打消顾虑,放下包袱,使他们真正放心地参加新农合。二是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对本单位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使其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政策、基本作法和基本要求,能够对参合农民及其家属进行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和说明。

2、建立农民群众自愿参合的长效机制,研究探索筹资新方法

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参加新农合,是推行新农合的基础性工作。建立一个稳定的长效筹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农民个人缴费方式,多渠道为农民提供自觉缴费的方便。一是按“先缴后保”原则,确定来年收取参保费的时间,参保的农户要在年底前交清下一年度的资金。采取定筹资时间、定送缴地点的方式(比如:每个村设一到两个缴费点,每年10-11月为缴费时间),把干部上门一家一户收取变为农民自愿主动送缴;二是适当延长缴费时间,在大面积缴费结尾后,留下少量人员,查缺补漏。三是积极探索和尝试采取在农民自愿参加并签约承诺的前提下,由村民自治组织代为收缴,或在农民个人知情并自愿签约同意的前提下,与其他公共事业收费一并收缴,或由乡镇财税部门一次性代收,或与在信用社开设账户的农户签订代扣缴费协议,出具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等等。四是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为迁入、迁出农民办理户口,迁入地的相关部门在办理落户手续的同时收缴其参保费,使迁入群众及时享受新农合政策的待遇,从而提高参合率。

3、健全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督

为保证新农合各项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服务行为,及时防范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在各个环节上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管理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和参合农民三者制衡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监管、审计、公开的有效措施,实行新农合补偿跟踪调查制度,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有效地用在参合农民身上。二是建立预警机制,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除了实行药品集中采购或跟踪采购、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之外,应在全区建立医药费用警告与通报机制,严格控制参合农民自负医药费用比例,把医药费用控制成效列入新农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管理不到位,医药费用控制不力,群众意见多的地区和单位定期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要重点对药价进行监管,确保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间药价的统一。三是根据新农合制度的性质,原则上,当年筹集的参合资金当年应支出结清,不应剩余。如有剩余,应研究在年内适当月份对患过病农民的医药费进行再报销,让农民当年缴资,当年受大益。

4、加强医疗机构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一是要多渠道募集资金,抓好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为新农合制度的更好实施奠定物质基础。首先,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医疗卫生的投入。新农合制度公益性强,体现了党的惠农政策,深受社会关注。由于农村卫生医疗机构的医疗设施老化、短缺,已不能适应新农合工作的需要,政府作为投入的主渠道,在财政上应予以倾斜,以逐步解决其服务能力低下、以药补医和趋利忘义等问题。其次,多方协调,拓宽资金募集渠道。利用城乡共建有力契机募集资金进行投入,并注意资源配置的合理性,避免同区域内医疗设备的重复购入;走向市场,谁投入医疗设备与谁合作,互惠互利;出台政策,在乡村基本建设中预留出医疗卫生服务用房,作为公益设施无偿使用;区卫生局内部也应继续挖潜,整合好自身医疗卫生资源。通过积极努力,提高我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最大限度的避免患者外流。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定点医疗机构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首先要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以精湛的医术赢得农民的信任。其次,抓好医德医风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决不允许个别医护人员从中牟取不当利益,以热情的服务,慰藉患者的心灵。

5、不断巩固提高,进一步便民利民

一是总结经验,科学测算,不断完善基金收支使用方案,防止基金过多沉淀或透支。要按照农民“能承受得实惠”、医院“能接受不亏本”、基金“能负担不透支”的原则,稳步探索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以及增加个人帐户比例的可行性,合理扩大受益面,增强新农合制度的吸引力。二是尽快实现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将参保农民的个人资料、就医情况、住院费用报销情况等基础资料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既方便各项工作的开展、各种数据的统计,也可有效杜绝一些人为因素的影响。三是进一步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村级卫生组织,为农民就近看病提供便利条件。四是设立举报、咨询电话,公布电话号码,方便农民群众监督,随时为群众提供咨询。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范文3

关键词:新农合宣传效果报销制度

1、概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近年有多数学者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进行了研究,发表了一些有价值的观点。但由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农民保险意识不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薄弱等原因,以及农村合作医疗本身的复杂性,决定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立法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从实际出发,认真进行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在本研究报告中,针对我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在宣传上的情况及农民所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得出一些结果与提出一些参考建议。

2、调查所得基本情况

调查问卷共发放300份,回收问卷257份,其中有效问卷257份,有效回收率为85.7%。在受访者中,根据年龄、性别、家庭人数,是否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身体状况五个方面,概括出受访者具有以下特征。受访者的背景信息如下:(1)受访者中大部分为中老年人(50岁及以上的比例为35.4%,40岁至50岁之间的比例为33.9%,30岁至40岁的占19.5%,30岁以下占11.3%)(2)受访者中女性占多数为52.9%(3)受访者的家庭人口主要集中在3-4人(其中家庭有1-2人占6.6%,6人以上的占8.6%,其余的占84.8%)(4)受访者绝大部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只有极少部分没有参加(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占94.6%没有参加的占5.4%)(5)受访者只有7,4%的村民身体欠佳,其他人的身体都比较良好。

3、研究结果与讨论

3.1 新农合得村民肯定。在受访者中参保4年及4年以上的人数占77%,说明人民对医保的信赖度在逐年增加,对自己的身体状况越来越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渐渐深入人心,国家出台的新农合制度得到了广大人民的肯定。

3.2 新农合政策运行效果的影响因素。受访者中认为新农合政策较好还需要改进的占大部分(47.9%),认为政府全面性和持续性的宣传占28%,大多数认为有宣传但只有投保时候宣传所占比例高达42.8%,有20.6%的受访者认为政府从来没有宣传过,8.6%的受访者根本就不知道。大部分村民都是通过村委的宣传了解新农合,此比例占78.6%。经分析影响新农合政策运行效果的因素主要在于宣传力度不足。其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于政府财力有限,而我国农村人口较多,如果宣传到位就会大幅度增加物力与财力,最终导致对合作医疗制度宣传不力。第二基层干部本身对政策理解得不够深,导致广大农民对新农合政策认识上存在误区,政策宣传没有全面进村入户,而且仅仅是在投保时才宣传,是群众对新农村合作医疗的一知半解。第三在调查中发现,相当一部分农村外出流动人员未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第四从访谈中还发现,一部分长期在外打工者不知道新农合政策,一部分是对这个政策的具体流程细节不了解。

3.3 报销政策的优劣。有35.4%的村民认为新农合的报销制度有点复杂但可以接受,11.7%认为太麻烦,难以顺利完成所有程序。大多数村民认为报销比例很合适,比较公正合理,但有极少数(5.1%)认为报销比例太低了没有实际意义。

4、建议

4.1 加强新农合宣传力度。第一乡政府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传播工具,加强对“新农合”的宣传,使他们真正认识到“新农合”的好处。第二乡政府可以以村为单位定期组织宣讲,加强宣传力度。第三各级医疗机构应加强“新农合”政策培训,在农村居民就诊时及时向其解答相关政策疑问。也可结合义诊服务等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农合”宣传工作。 4.2 大病统筹为主,增加报销比例和医疗报销范围。第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突出以大病统筹为主,适当对门诊、买药等进行减免10%至20%的优惠,对于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组织进行健康体检,提高疾病预防和早期治疗的作用。这样,只要参加合作医疗,人人可受益。避免出现有了大病才去治疗的情况,降低大病出现的几率。

对于山区贫困的农民住院,可以适当的提高报销比例,提高农民受益水平。争取做到对一些简单的病进行免费治疗。

4.3 充分完善新农合管理体系。第一对农村医疗情况,尽快实现自动化管理,报销程序简单,报销率高。第二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的管理机构,设立相关部门进行管理,提高办事效率。第三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

参考文献:

[1]李立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易继荣.我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立法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7.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范文4

以前村民们在种地的同时还要给国家缴纳农业税,而现在人们不仅不用缴税还可以得到国家给的粮食补贴;以前村里的孩子没钱上学,现在却可以免费去上学甚至还有补贴的伙食费,以前村民们总是因为家电太贵而买不起,现在家电下乡工程更是大快人心,让那些没钱用电器的人们拥有了自己的家电.....更令人欣喜的还要算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了,村民们从此不用再愁有病没钱看的问题了。使更多的人民得到了实惠。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内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做法。

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县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镇上下的积极争取和共同努力下,我们村坚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大力改善民生,加快构建 和谐社会 的德政工程,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以前在我们村,自费医疗制度仍然占主导地位,农民是当地最大的自费群体。前几年,本地农村人口老龄化医疗服务普及药品价格上涨,农民医疗费用攀升超过了农民平均收入增长幅度,越来越多农民无力承担。增长的医疗费用已成为我村医疗卫生保障问题因病致贫的主要成因,而现在县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分别成立管理组织,并成立相应的监督组织。在xx村,村干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农民逐步树立互助共济的观念,积极参加合作医疗。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缴纳,还采取了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原则,近年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村民们收到了政府的关怀和实惠的效果。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存在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村的全面实施,有效地缓解了患病家庭的经济压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促进了我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受到农民的拥护和支持,但该制度推行过程中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1)少数农民认识不够到位。由于部分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推行新农合的目的、意义缺乏深入了解,宣传发动工作尚有差距,致使少数农民对实施新农合的认识还不足;加之合作医疗曾几经反复,一些农民对新农合制度还存有疑虑:一怕合作医疗不持久;二怕挤占挪用合作医疗基金;三怕医疗单位多收费、乱收费。同时,一些农民的健康投资观念、互助共济观念以及风险观念较为淡薄,自觉参合意愿还不强。

(2)参合群众的受益面和受益率均较低。新农合实施以来,我村主要对参合群众的住院医药费用给予报销,另有10种慢性病门诊可审核结报,加上享受体检和分娩补助缺乏稳定高效的筹资渠道。

(3)缺乏稳定高效的筹资渠道。尽管新农合强调农民参加要以自愿为原则,但为了保证参合率,目前参合群众个人筹资部分主要还是采取行政推动、层层包干、实绩考核的办法,由基层干部挨门逐户收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筹资成本较高。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涉及千家万户、维系农民健康的民心工程,在农村,村干部要从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建设 和谐社会 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新农合工作的重大意义,把这项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1)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本村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宣传方法,利用多种方式,帮助群众算大帐、算细帐、算长远帐,引导他们克服侥幸心理,转变单纯受益的观念,强化健康投入和互助共济意识,增强参合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广泛宣传医疗服务机构不同的报销比例和医生用药告知制度,切实保障农民权益。要强化和普及农村健康知识教育,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切实提高农民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范文5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陕西省;佳县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项制度是国家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其目的是减轻农民由医疗支出所带来的经济负担,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现象的发生,以提高农民的整体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佳县农村合作医疗的历史变迁

由于佳县经济基础薄弱,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群众生活长期处于困难之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十分突出,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普遍存在,农民健康问题严重影响着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然而,佳县以前从未实施过任何医疗保险措施。直至2007年4月初,陕西省将佳县列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县,佳县开始在全县开展新农合工作。因此,佳县实施医疗保险制度尤为重要。

二、佳县新农合的现状

(一)农民参合状况

通过对佳县三个行政村入户调查,统计得出农民的参合状况

1、农民对新农合的了解状况

如表1所示,93.4%农民知道新农合政策,然而96.4%的农民反映仅仅知道有此项医疗保险政策,但具体内容基本不了解。从调查统计结果看,在开展新农合政策时,政府的宣传力度不足,这会严重影响到农民对新农合的信任度,进而影响到这项政策的预期值。

2、家庭参加医疗保险的状况

如表2所示,针对家庭医疗保险的参保选种,农民只参加新农合。在参加新农合的家庭中,如表3所示,有17.4%的家庭只是部分成员参保。其中具体情况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认为老人有病或易生病,所以只给家中老人投保;二是小孩易生病,只给小孩投保;三是子女在外工作或上学,没有投保。调查分析得出,家庭选择给家庭成员参保时,往往会选择给家中有病或发病率高的成员参保,而年轻人和健康的人不参保,充分体现了在参保前家庭的逆向选择。这种参保事前信息不对称下导致的逆向选择,给新农合带来不利影响。

(二)佳县新农合暂行的管理办法

1、基金筹集

新农合筹资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50元,其中:县财政负责筹资各级政府给参合农民每人每年40元的补助资金;各乡镇人民负责收缴辖区内参合农民每人每年10元的参和费用。

2、就诊与补偿

新农合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制度,参合农民患者必须到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新农合补偿设起付线和封顶线,乡(镇)、县、市、省四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按100元/人次、300元/人次、800元/人次、1500元/人次设定,省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按3000元/人次设定。住院费用达到或超出起付线采取分段按比例报付的办法给予补偿,具体比例如表4所示。

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付比例为:起付线至8000元按25%报付,8001元以上按30%报付;封顶线按每户每年获得补偿不超2万元设定;县内就诊不受转诊限制,实行单病种付费与直通车报销;县外就诊实行“一站式”审批转诊,出院后10日内申请报销补偿;外出农民工在务工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后3日内告知县合疗办备案,出院后10日内申请报销补偿。在未开通直通车报销的医疗机构就诊所产生的医药费,凭票据和相关资料到县合疗办审批后,将补偿资金拨付给患者所在的乡镇卫生院,由卫生院兑付。

因此,从就诊与补偿规定得出,县政府大力提倡与鼓励在县内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去就诊,用较高的补偿政策来激励农民去县内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三)农民眼中的新农合

1、参合费用

向参合农民每人每年收缴10元的参合费用,对于农民来说,费用不贵,大多有能力负担,这也是参合率较高的主要原因。

2、定点医疗机构

(1)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调查发现,农民大多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治疗和医疗医务人员的态度不满意。根据问卷统计数据,99.5%的农民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不满意,0.5%的农民认为一般。这充分说明农民对定点医疗机构有一种排斥心理。农民反映定点医疗机构的部分医务人员态度很差,做手术或看较严重病症都得给大夫送红包,否则大夫对患者不进行积极治疗,有些大夫甚至明目张胆地收红包,且认为合乎情理。

在调查中农民的强烈反应还有看病的药价问题。农民告诉调查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医生开的处方都是较多且较贵的药品,且这些药品价格比私人门诊昂贵,一般高出2倍-3倍。使得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支出费用昂贵,即使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补偿,一般都比在私人诊所看病花费大,导致只有大病患者才选择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2)村卫生所和乡(镇)卫生院

问卷统计得出,有98%的农民认为村卫生所的存在很有必要,90%的农民认为村卫生所的医务人员是称职的。说明大多数农民较认可村卫生所。农民告诉调查人员,如果生小病,村卫生所或门诊较为方便,就不需要费时费力去别处买药,还有如果出现紧急情况(急需药物或包扎)时,可以在短时间内解决问题。因此,村卫生所给农民带来了便利,也节省了看病的成本。

调查发现,不管行政村距离乡镇的路程是否较近,农民得小病,直接去村卫生所就诊。如果患大病,选择到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这充分说明农民一般不会选择去乡(镇)卫生院就诊,认为不方便,也不划算。

3、对新农合的预期值

佳县在2007年4月初才开展了新农合工作,所有的管理制度都是暂行或试行办法,本身就不成熟。农民觉得国家实施的新农合制度这项举措是好的,为农民解决看病问题。但是,真正意义上落实到基层,这项措施就“变形”了。因此大多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预期值不高。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首先,大多数农民对新农合制度不了解,虽然文件明确规定了暂行管理办法,但是农民了解掌握的信息甚少,觉得补偿不一定会兑现;其次,介于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如药价高等问题,造成了农民对政策的不信任。

4、对新农合制度的建议和要求

通过调查得出,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建议和要求的信息,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让农民了解掌握新农合制度的相关知识,让农民更好地享受应有的一些权利;二是确保政策按规定落实,如患者按规定得到补偿等;三是定点医疗机构药价合理;四是建构更好地监管体系来确保新农合制度顺利开展,包括健全的法律来更好地服务于新农合制度。

三、佳县新农合现存问题的分析

(一)宣传力度不足

根据表1可以得出,大多数农民只知道新农合这项政策,但不了解新农合的具体内容。这充分说明了,在开展新农合工作时宣传力度不足。农民参加新农合存在两大关注的问题:一是合作基金的管理问题,由谁来管,怎样管,会不会被挪作他用;二是报销问题,能不能报销,好不好报销。针对这样的情况,宣传内容要针对农民最关心的问题,要着重告知农民新农合基金收支管理的方式、医疗机构运作的过程,要积极宣传新农合的特点及优点,尤其是要详细解释医疗费用报销的范围和方式,使广大农民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二)参合率较高但参合意愿偏低

从调查统计数据得出,有83.4%的农民参加了新农合,但这其中有92.2%的农民参合意愿偏低。调查发现农民觉得每人每年缴纳10元不算太高,所以参合率较高。但是农民对新农合的预期值不高,对政府不是很信任。只是持一种观望状态。因此出现了参合率较高而参合意愿偏低的现象。

(三)定点医疗机构处于供给垄断方市场

首先,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是医疗、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的提供者,其对新农合政策的理解水平和态度,直接影响着新农合的操作和运转,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参合农民接受医疗服务的质量。因此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态度至关重要。其次,新农合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供方的专业性使其具有法律性垄断,供方具有医疗服务供给的排异特权。因而,医疗卫生市场是供方垄断性市场,是不完全竞争市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网络覆盖并垄断了农村医疗卫生市场。由此,使定点医疗机构的治疗和医务人员态度差以及药价偏高。

(四)法律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调查得出,报销问题和定点医疗机构药价过高问题是农民最为关注的。药价的合理化与报销的规范化需要政府进行监管,同时也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处于供给方垄断市场,急需政府的监管和法律的约束,否则会对农民看病造成不利影响。在调查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建议和要求时,农民回答的主要建议,其中就包括:有健全的法律和更好的监管体系来更好地服务于新农合制度。因此有一个完善的监管体系和法律体系对新农合制度顺利开展至关重要。

四、对策建议

因此,通过佳县现存问题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对策建议:加大宣传力度;防止医方和患方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的逆向选择;政府须采取合理措施降低定点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供给市场的垄断地位;提高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认识与态度;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来确保新农合顺利运行。

五、结束语

尽管佳县新农合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但总的来说新农合是一项惠民政策。新农合作为一种体制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制约因素多,具体工作中会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如筹资问题、农民对新农合的认识问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问题等等。因此,对新农合制度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因地制宜地灵活选择具体实施方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李定国.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问题思考[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

2、刘冰.农村医疗保险理想和现实还有多远——中国农村医疗保障现状及其解决方法[J].公共事业,2006(3).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范文6

一、把农村合作医疗质量和效果摆在工作的第一位

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村看病难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必须端正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指导思想,正确理解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的意义,把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摆在第一位,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受惠。

二、规范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必须由县一级统一设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统一存储,统一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违规支付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严禁将基金转为工作经费。没有达到要求的市(区),要立即进行规范,切实做到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封闭运行。部分没有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县统筹的市(区),也必须先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集中由县一级统一管理。从*年起,接受省财政扶持的市(区),农村合作医疗必须全部实行县级统筹。

三、认真清查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各市(区)必须对*年以来的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拨付、使用和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清查。已经组织过清查的地方,要向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报告基金清查情况。还没有进行清查或清查不彻底的地方,要切实把情况查清楚。下半年,要有重点的对乡镇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支付环节弄虚作假的情况进行抽查。对截留、拖欠、挪用、贪污、冒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虚报参合人数、套取上级财政扶持资金的情况,要登记造册,逐一作出处理,问题突出的要进行通报。

四、健全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机制

没有建立县一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的市(区),要尽快建立。监督委员会可以由市(区)级政府组织,也可以建议由市(区)人大常委会牵头,或以纪委牵头,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人员、人大代表(包括农民代表)和其他专业人员参加。乡镇也可以根据实际成立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要有具体的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定期检查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情况,重点是对基金的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纠正存在问题,监督整改,并定期向党委、人大、政府报告情况。

五、加强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公开工作

必须把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使用和管理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内容。市(区)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公布主要采取在政府公众网和简报的形式分别公布,有条件的市(区)可制作专门的合作医疗网页。*市拟公布至乡镇一级的情况;各市(区)应公布至村一级的情况。乡镇、村委会和医疗机构主要在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宣传栏张贴,每月要将报销人姓名、住址、医院名称、报销金额公布一次。

六、提高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标准

部分地方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过低、基金节余较多,没有发挥好有限资金的作用,农民群众没有得到实惠。从今年7月份起,凡是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没有达到2500元的市(区),要将补偿封顶线提高到2500元以上,从*年起必须达到3000元以上。节余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基金的10%。同时,要继续加强对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工作,要规范和完善县级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制度,市政府拟印发《关于建立*市农村合作医疗特别救助基金试行办法》和《*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试行办法》。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帮助特困家庭解决看病难问题。

七、规范医疗机构行为,防止虚报、冒领合作医疗资金

医疗机构必须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支持和配合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监督管理,监控医疗费用的增长。对不合理用药、检查、住院的问题进行规范,防止乱检查、乱开药、乱住院情况的发生。对虚报、冒领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行为要认真查处。医疗机构要提供规范的住院凭证,严禁虚开住院证明,严禁将门诊费用转作住院费用,严禁出让医疗收费收据。各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费用报销的规定,对报销项目认真审核,防止虚报、冒领。要规范医疗收费行为,禁止乱收费。

八、落实各项措施,扎实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发展

要确保各级财政扶持资金按时到位。今年市(区)、镇财政安排的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要在7月底前全部划入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各级要落实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要加强对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市农合领导小组拟在8月份举办一期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培训班,同时组织一次外出学习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