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范例6篇

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

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范文1

[关键词] 公共建筑;质量监督;管理;问题

中图分类号:TU242文献标识码: A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推进,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共建筑质量逐渐成为了建筑行业关注的热点问题。而大多数的建筑质量问题大多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而我国的公共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是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基础上,逐渐形成和发展。但是这样也造成了公共建筑的质量得不到较好地保证,制约了公共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体制的发展。笔者对公共质量监督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究,希望能够引起相关政府部门的关注,进一步健全政府对智能部门的监督,从而弥补其自身的缺陷和疏漏,加强对公共建筑质量监督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最大的作用。

1、公共建筑质量监督管理面临的一些挑战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公共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也面临了相应的挑战,就如当下公共建筑出现的问题愈发严重,汶川大地震劣质教学楼的坍塌、公路的塌陷等,造成了一些难以磨灭的伤害。公共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也面临了一系列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公共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体制不完善,缺乏相应的体制管理。当下我国的公共建筑质量管理体制虽然已经有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但是还是缺乏完善的管理体制。投资主体市场的多元化造成了公共建筑投资的建筑能力缺乏相应的掌控能力,公共建筑市场的格局也产生了相应的变化。市场竞争者都将利润最大化作为目标,进而造成了质量的风险性。回顾近几年发展的公共建筑管理质量问题,都是由于体制的管理问题,造成了执法不严和管理松散的现象。因此我国的公共建筑管理体制的不完善需要以多元化的方式去实现对质量管理的目标。

第二,公共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复杂性。由于城市公共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的不断推进,工程建设达到了新的高潮,市场监督资源的分配也造成了一定的困难。由于公共建筑质量问题大部分是由于人为造成的,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人能够以多角度的方式去控制质量问题,减少其存在的质量风险问题,这也成为了公共建筑管理问题面临的最大的挑战,也是最有难度的挑战之一。由于公共建筑周期建设长,类似于北京奥运主运动会场“鸟巢”的诞生,在简化原设计的基础上,利用了3 年的时间才完工,而真正其酝酿到其完成花了八年的时间。此外在公共建筑还存有较多的隐蔽工程,如管理和监督是质量存在缺陷,却由于监督判断的问题,造成了极大的挑战。

2、公共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和原因

笔者通过结合我国监督管理的现状,发现了我国公共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监督法规不健全,主体单一

对于我国现行的公共建筑质量监督管理法律还需要相应的完善,一些法律法规存在着较多缺陷。如一些法规条款内容表述不一,在语言表达上不具体;一些条款可执行差,政策性强;一些条款缺乏相应的前瞻和可行性,没有看出监督中出现的问题等。其实深究出现的问题主要是监督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导致了有效执法和监督的不严格,从而形成了对公共建筑质量管理时政府部门不能及时地遏制和解决的问题。不利于公共建筑市场秩序的正常形成和行业的健康发展。此外我国公共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主体单一,主要以施工建设单位为主体,而其他的责任主体从旁协助形成的建设服务模式。通过现场的随机抽查和现场验收进行质量的检查,但是这种造成了主体之间的相互推卸,各个行为责任者的违规行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监督机构监督方式的单一,无法形成监控工程多专业、全监控的监督机制,使得公共建筑质量管理得不到有效地控制。

2.2政府监督部门利益混乱。随着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队伍的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建筑单位也参与到公共建筑的活动当中。但是由于建筑行业分工明细的不同,涉及到各个方面和领域。面对这样复杂的市场,现行的监督体系也导致了政府监督部门在利益的驱使下,对监督机构的用人上就节约成为,造成了人才建设与市场建设相脱节的现状,造成了部分公共建筑质量工程得不到有效监督。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是的我国的监督机制是实体与内部相结合的现状,但是去缺乏相应的监督体系的管理,造成了利益的混乱。由于我国的工程质量机构的特点就在于对对编制事业为主体的改革,质量监督费用的削减,造成了监督质量队伍的建设难以正常的运转。利益的混乱,这也在客观程度上造成了工程质量责任制不能落到实处,不利于我国公共建筑建设事业的发展。

2.3监督部门权责不清

在我国对公共建筑的监督部门权责不清,对目前监督基调是建立在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以政府的委托来实现建筑监督的。这样就造成了在定位过程中的工程建设质量提高不上去,权责主体互相推卸,造成了监督主体的缺乏相应的权威性和公正性。近年来相关部分体制的改革,造成了监督部门权责交叉,职能得不到有效地分配。加之我们国家原有的体制造成的了责权明确问题的不清状况,造成了一些单位的公共建设工程质量不能落到实处,质量得不到保障。在加上进行公共建筑质量监督工作人员本应具有对设计、施工等方面的职业技能和知识储备。但是由于国家部门的改革,造成了很多地方公共建筑质量监督工作人员达不到专业的素质要求,导致了质量低下局面的出现。

3、结论

当下的公共建筑质量公共建筑项目管理成败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我国公共建筑工程出现的挑战和问题,政府部门以及相应的监督机构要完善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督管理模式,实现对监督管理的信息化管理。此外可以以“代建制”,对代建单位进行监管,由政府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通过选取执法水平高和具有专业技术水平的质量监督人员对政府的公共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并且要不断创新,实现监督的网络化,从而高效地适应公共建筑的技术发展,保障政府对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并提高监督管理效率,推动公平公正公共建筑质量监督体制的建立。

[参考文献]

[1]罗纯文.浅谈建筑工程管理若干问题及控制措施[J].2008,(10):57.

[2]王荣村. 论我国新时期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J]. 工程质量,2003,(3).

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范文2

一、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由哈尔滨市墙体材料改革建筑节能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墙改节能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领导,哈尔滨市墙体材料改革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墙改节能办”)做为我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并由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建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房产住宅局和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及供热、电力、燃气、物业、档案管理等部门,各样本街道(镇)的行政管理部门、各样本建筑所属物业管理部门、有关锅炉房(制冷站)的管理单位以及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业主单位等应在履行范围内给予支持配合。

为加强对能耗调查统计工作的统一领导,市墙改节能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召开民用建筑能耗统计调查联席会议,负责能耗调查统计工作综合协调。

二、职责分工

在试点阶段,由市墙改节能办委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做为我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的技术支撑单位,先期开展我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下步具体工作将由拟成立的哈尔滨市墙改建筑节能推广中心做为我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的技术支撑单位,具体实施我市的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包括制定民用建筑能耗统计调查实施方案,确定街道(镇、市)抽样样本(根据实际情况可调整);数据的采集、录入、编辑、审核,监督并督促基层单位建立完整的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台帐;开展相关统计人员培训;调查数据的汇集、审核,建立本行政区域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数据库;形成我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制度。

我市先期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人员构成及分工原则:

(一)市墙改节能办负责总体协调、监督管理,以及本行政区域综合表与相关基层数据的审查和组织上报等工作。

(二)各区(县、市)分别确定一名副区(县、市)长,负责协调本区(县、市)内的统计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责成有关部门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人配合统计工作,组织提供有关数据和必要的车辆。

(三)市房产住宅局和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及供热、电力、燃气、物业、档案管理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确定一名主管领导负责协调涉及本系统的统计工作,组织提供被统计建筑有关数据,并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人配合统计工作。

(四)哈尔滨工业大学承担南岗区、道外区、松北区、呼兰区、依兰县、通河县、木兰县、巴彦县、宾县等区(县、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的技术支撑,责任人为方修睦,对每个区(县、市)配备专业人员,分别负责该区(县、市)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样本街道(镇)范围内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的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情况统计、技术指导、具体协调等工作。

(五)哈尔滨工程大学承担道里区、香坊区、平房区、阿城区、双城市、五常市、尚志市、延寿县、方正县等区(县、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的技术支撑,责任人孙刚,对每个区(县、市)配备专业人员,分别负责该区(县、市)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样本街道(镇)范围内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的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情况统计、技术指导、具体协调等工作。

具体统计范围、内容及职责分工见附表1和附表2。

三、工作内容

(一)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内容

1.建设部随机抽出的13个样本街道和1个样本镇范围内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的建筑基本信息,包括建筑详细名称、地址、竣工时间、建筑类型、功能、层数、建筑面积、供热(冷)方式等内容;

2.按照20%比例在样本街道范围内随机抽取上述建筑作为样本,统计其全年与半年内的电、煤、天然气等各种能源的能耗量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量,以及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情况;

3.建设部随机抽取的样本街道范围内所有的锅炉房和制冷站房的全年与半年燃料等能源消耗量和供应量以及供热(冷)总面积。

(二)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内容

1.统计范围、对象

我市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主要指单体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性商务楼、写字办公楼、大型商场、宾馆饭店、医院建筑和学校建筑等。政府办公建筑包括90年代以前建造和90年代以来建造的市政府机关办公建筑。

2.统计内容

(1)普查内容:

一是建筑物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建筑详细名称、地址、竣工时间、建筑类型、功能、层数、建筑面积、供热(冷)方式等内容。

二是建筑物逐月能耗和全年累计能耗统计,包括采暖、通风、空调、热水、照明、电气和办公设备自动化等方面的用能。

(2)今后试点调查内容:

一是各用能设备参数和运行情况,包括各集中式、分散式设备的数量、型号、性能参数,使用能源,单位时间耗能量等。

二是空调系统各用能设备能耗构成及运行情况,主要对各空调设备运行能耗及运行状态进行现场监测,包括各集中式设备的逐时负荷率、月运行天数、小时数,不同负荷下运行平均小时数以及全年运行天数、小时数,不同负荷下运行小时数等。

四、工作方法

(一)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工作方法

能耗统计按照《民用建筑能耗数据采集标准》(JGJ/T154—*)及国家相关规定,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我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所采用的可行方法。

1.样本街道(镇)范围内建筑基本信息的统计。

技术支撑单位根据样本街道(镇)的基本情况,制定具体统计方案,确定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每个样本街道和镇至少2名),并与样本街道(镇)的相关部门、单位的具体负责人和专职人员联系,在专职人员的配合下逐一进行统计。

2.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样本建筑的确定。

具体方法:将样本街道(镇)区域内的建筑划分为低层居住建筑、多层居住建筑、中高层和高层居住建筑、办公建筑(不含政府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宾馆饭店建筑以及其他公共建筑共七类,每一类再按建筑的竣工时间划分为1990年前(含1990年)竣工的、1991~2000年(含2000年)竣工的以及2001年至今竣工的共三层,对于不同时期的各类建筑均按20%进行随机抽样确定统计对象。

同时,按照相同的原则,抽取各类建筑作为备份样本,如果数据收集期间,遇到无效样本(无法从样本中获取统计所需的相关数据)时,可从备份样本中随机抽取一个同一时期、同一建筑类型的建筑替代。

3.对确定的每一个样本建筑建立“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台帐”,并进行能耗数据采集。

4.对样本街道(镇)范围内的民用建筑提供集中供热(冷)的每一个锅炉(机)房(制冷站)建立“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冷)量台帐”,并对其供热(冷)面积、能源消耗总量和供热(冷)总量进行数据采集。

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数据统计的来源、采集方法分别见附表3、附表4和附表5。

(二)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工作方法

技术支撑单位先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区(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的具体负责人和专职人员联系,根据各区(县、市)的基本情况,制定具体统计方案,确定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每个区、县、市至少4名),并在专职人员的配合下逐一进行统计。

对我市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采用普查的方式,通过向我市所有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的管理负责人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统计各个建筑的基本信息以及逐月能耗和全年累计能耗数据,并对每一栋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建立“建筑能耗统计台帐”。今后,通过试点调查深入了解几类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的能耗构成、各用能设备参数和运行情况等。

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数据统计的来源、采集方法分别见附表6和附表7。

五、计划安排

(一)准备阶段(2月20日至2月29日)

主要是组织筹备开展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的有关材料,组成能耗统计工作组,落实采集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职人员以及开展有关培训工作。

(二)民用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采集阶段(3月1日-4月19日)

主要是进行民用建筑物基本信息的采集、录入和样本建筑的确定以及能耗的采集等工作。

(三)民用建筑能耗的复查和填报阶段(4月20-24日)

主要是建筑物能耗统计台帐的复查、能耗数据录入以及有关表格的填报和复查等工作。

(四)成果报送阶段(4月25日)

具体内容见附表8。

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范文3

【关键词】 高层公共建筑 消防安全 火灾隐患防控

1 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分析

1.1 建筑主体存在“先天性”隐患

一是设计存在先天不足,前几年,许多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设计均未引起设计人员的重视,设计人员一味地根据甲方要求的布局、设想来设计,忽视了消防安全,且有一部分建筑设计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就投入使用,因而问题不少。二是建筑施工质量要求不高,现在不少高层公共建筑是由私人建筑队承包,特别是建筑消防工程的施工,有些施工单位没有消防资质,便挂靠有资质的单位,但是施工单位仍为原班人马,造成工程施工质量粗劣,致使一些建筑验收完毕后,消防设施运转不长时间就瘫痪的现象屡见不鲜。

1.2 装修装饰、用火用电造成火灾荷载过大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观念和文化熏陶不断转变和提升,装修装饰日新月异。一方面,采用大量可燃或易燃的装饰材料和物品陈设。如:吊顶、墙布(纸)、壁画、窗帘、地毯、沙发等等。虽然有些材料经过阻燃处理,较难被点燃,但是一旦发生火灾,火灾蔓延扩大,这类材料仍然会被引燃,且大量的可燃易燃材料释放的浓烟扩散迅速且往往有毒,极易让人窒息而亡。另一方面,空调、热水器、冰箱、电脑、电视等各种大功率电器和电子产品已成为现代生活必需品,用电量急剧增加,电器、线路超负荷运转;商住高楼内业主单位众多,大量使用现代化办公设备,这些都给高层公共建筑防火埋下了隐患。第三,使用电焊、气割等明火未采取防护措施。近年来,已发生多起高层公共建筑火灾均是由于违章使用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而引发火灾事故。

1.3 消防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一是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故障、损坏严重。一些高层公共建筑,尤其是早期高层公共建筑,消防设施无人管理,年久失修。诸多高层公共住宅小区内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被盗丢失,消火栓压力不足或无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故障或瘫痪,消防控制室内无人值班、报警主机停止运行等现象普遍。笔者了解到,有的高层公共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严重、长期得不到维修,除了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尽到责任外,主要是缺少维修经费;有些高层公共建筑产权复杂,物业管理费用难收,甚至没有设立公共维修资金。二是物业管理公司未履行职责。现代高层公共建筑内一般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防排烟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火卷帘操作系统,有的高层公共建筑还设有气体自动灭火系统、雨淋或水幕系统、自动闭门装置系统等。且尽管全国开展了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但其人员的流动性较大,很难确保其工作的长期性。

1.4 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不高

人的安全素质、安全意识决定着事故发生的概率。从今年开展的高层公共建筑“打违除患”工作中折射出当前较大一部分高层公共建筑的管理者和大部分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均不高。一方面,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感,工作责任心不强。笔者在检查高层公共建筑时发现多数居住小区或公共建筑内的消防监控设备形同虚设,有监控报警系统瘫痪的,有消控室无人值班的,有值班记录长期空白的。另一方面,高层公共建筑的功能多样,用途广泛,公司、企业应有尽有。人员进出频繁,成分复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引发火灾事故的不确定因素也相应增多。第三,高层公共建筑内居民的整体安全意识不强。

2 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防控对策

2.1 把好建设工程消防源头关口

高层公共建筑存在的结构方面的火灾隐患,大多与建筑设计、施工有关。根据《消防法》第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化高层公共建筑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确保高层公共建筑建设工程设计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为此,笔者建议可以具体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具体实施:

2.1.1 实行建筑设计师消防资格证书

对每个设计院应至少确定一名负责消防总设计的资证总工程师,实行建筑设计师消防设计资格证便于促进人员学习新规范,提高设计质量。对参与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设计人员,从建筑、结构、暖通、给水、电气等各个专业上划分资质等级,每年应参加国家统一的资质考试。而设计院出具的消防设计图纸必须经消防设计总工签字盖章方算有效。目前,福建省还未实行建筑设计师消防设计资格证,建议是否与省建设厅协调解决,共同执行。

2.1.2 严格实行消防专篇,自审制度

公安部30号令已明确规定,带自动消防工程系统的高层公共建筑等必须有消防专篇。因此,该消防专篇应有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方面的消防设计内容,专篇应在初步设计中体现完善,并应由设计院完成自查自审工作,由设计院签字盖章负责。同时有关法规应进一步强化“谁设计,谁负责”,确定设计人员对所设计工程的终身负责制,以督促设计与自查自审不流于形式。

2.2 严把审核关

公安部1998年对现有专(兼)职建审人员实行了建审岗位资格考试;《消防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这些都说明了在相关法律规定中,有效实施的审核制度是降低建筑火灾的重要措施。

2.2.1 实行建审人员的相对固定,强化素质,最终走向职业化

公安部规定建审《上岗证》有效期五年,但现在真正能在建审岗位上相对固定干满五年的人员有多少?“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技术岗位也不例外。但建审工作是一项知识性与实践经验联系十分密切的工作,没有几年的打底工作,要真正搞好建审是不可能的。因此,建议加强这些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培训与政治思想教育,从而做到建审人员的相对稳定。为多种有利因素,可以同岗位性质换地点横向交流,但不宜换岗位频繁流动。

2.2.2 实施建筑审核工程师签字制度

传统的建审办法是,建设方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图纸送来,消防部门出具相应的审核意见书,本人认为是否可以改一下这个传统模式。尤其是在施工图送审时改动与强化这一过程,施工图审查是整个设计审查中的最重要环节,而从审核程度上来说,这应该已是一个设计相对完善化的阶段(要是施工图仍问题很多,说明前期方案、扩初的建审工作根本没落实)。因此,建议实行施工图审查签字制度,对消防施工图纸,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工程师签字方可生效,消防部门才给予受理审核。

2.3 严抓施工管理

2.3.1 实行施工人员资质制

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工程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消防专业资质队伍承接,这一点已很明确。但实际操作中,施工队伍转手分包、换人施工等做法却很多,监管部门亦极难控制与管理,要真正控制这一点,建议可实行资质单位消防水、电施工员及施工管理员上岗制度,这样消防监督部门在施工检查中,可以有的放矢检查施工人员的《上岗证》,严格落实责任制,从而也就确保了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工程设施的施工质量,增加了建筑施工的安全性能。

2.3.2 实行消防工程施工监理制

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工程施工具有技术含量高、施工过程复杂的特点,因此,技术性的咨询指导工作亦就显得极为重要。建立消防工程施工监理制,即可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质量又可以了解施工中的一些实际问题,特别是对一些隐蔽工程质量的把关极有益处。

2.3.3 加强建筑施工检查

高层公共建筑的火灾危险性表现在施工过程中则主要体现在装修阶段,现代综合性高楼,装修投资惊人,可燃物质数量巨大,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消防监督,一方面要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消防法规规定,控制可燃材质的使用,监督某些隐蔽工程中木龙骨、木框架的防火涂料处理,线路穿管敷设、有关孔洞的封堵等方面;另一方面要严抓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清理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监督施工单位采取封闭式管理施工,严格各项防火规章制度,施工现场严禁无关人员出入,施工人员一律佩戴统一标牌。

2.4 严抓后期管理

2.4.1 签订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移交书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必须确定专门管理部门专人管理,因此消防部门应及时签订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移交书,同时根据高层公共建筑的有关规定签订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合同。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但据现在的调查表明,大多数城市的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并未达到上述要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仍处于无序状态。看来要做好这项工作,一方面要加大消防验收,检查的监管力度,适当地可强制执行:另一方面要提高现有维修保养资质企业的业务水平与人员素质,提高社会服务的能力。

2.4.2 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目前,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明文提出的建筑管理中需要经正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的工种有:消防控制值班与管理人员和专职消防保卫干部;从实际情况看,一方面这些人员的培训率仍不高,另一方面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仍普遍不高,针对这个现状,我们应发挥培训中心的巨大作用,加强培训,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知识。

2.4.3 明确承租大楼的消防责任

现代高楼特别是高层公共写字楼出租率很高,几个单位共用一幢高层公共建筑的现象屡见不鲜,单一用户的建筑消防安全抓起来比较统一,而用户多而散的建筑防火安全管理就比较难。因此必须建立一个明确的约束管理体制。现有消防法规对楼层出承租方的消防责任只简单地规定为“建筑消防安全由出租方负主要责任,承租方负次要责任”这里对承租方的法律义务仍未严格约束,而作为出租方的甲方对承租监管的力度亦是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建议是否能出台《建筑出租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明确承租大楼的消防管理责任,使这些大楼的消防安全能有明确的法规保障条文。已经配置的消防设施,必须落实消防设施日常管理制度,建立专人管理维护,巡视检查,定期运转机制。

2.5 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高层公共建筑真正的防火体系核心在于自防。一般300平方米以内的空间依靠内部喷淋系统,300平方米以上的空间则需要消防栓。美国人45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水喷淋的灭火成功率为98%。高层公共建筑一旦发生火灾,感烟探测器能够及时发现,应急广播能够正常引导人员疏散,自动灭火装置能够扑救初期火灾,消火栓能够在灭火人员赶到时发挥作用,那样高层公共建筑就可以保证不发生恶性火灾事故。消防部门对高层公共建筑的工作重点,仍是力求建筑自身的消防设施妥善有效,只要高层公共建筑自身的消防水池、消防泵房以及消防管路等设施有效,相关人员具有足够技能,就可以将火灾概率和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2.6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防火灭火能力

在我国,2006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要制订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公安消防等部门、单位和新闻媒体要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形式,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教育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1992年公安部的《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中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组织管理辖区高层居民住宅楼的防火工作,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防火安全知识,掌握辖区高层居民住宅楼的防火情况,并协调有关方面采取相应措施,领导居民委员会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工作,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火险隐患。”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以及高层公共建筑使用单位都应该把普及宣传消防知识、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疏散预案作为一项保证消防安全的重要举措来抓落实,通过广播、图片、影视等方法,传播和宣传高层公共建筑防火灭火和紧急疏散逃生常识。各级各部门应广泛发动全民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采用多种途径开展消防知识普及,把消防安全知识送到每家每户,送到老人、孩子和每个人的手中,以提高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范文4

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按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绿色理念,发挥“规划引领、政策激励、行政监管、技术支撑”的作用,推动重点项目和区域实施绿色建筑示范,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现人与建筑、自然之间的和谐统一。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绿色建筑示范城市相关验收要求,确定我市三年内(2015-2017)绿色建筑示范城市主要工作任务目标。

(一)绿色低碳生态

1.低碳生态城市。单位建筑面积能耗0.05吨标煤/m2.a,单位建筑面积CO2排放强度0.10吨/m2.a。

2.绿色建筑发展。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居住建筑及甲类公共建筑执行65%建筑节能率。新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总面积511.7万m2,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面积266.1万m2,比例52%,建成303.8万m2,比例59.4%。

(二)节约型城乡建设

1.节约型规划。规划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20m2,城镇控规全覆盖率。示范城市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的用地面积占整个示范区域面积的比例100%。

2.城市空间复合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筑面积80万m2。

3.绿色交通。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75%,公交站点可达性300米覆盖率50%,公交站点可达性500米覆盖率90%,新能源公交车辆、清洁能源车辆比例30%,公交站台智能化改造50%。

4.节约型村庄建设。村庄设施完好率85%,村庄环境达标率85%,美丽宜居镇村20个。

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70.6%,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10%。

6.绿色施工。绿色施工覆盖率50%。

7.成品住房。按照省《成品住房装修技术标准》实施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占所有商品住宅建筑的60%。

8.城市绿色照明。照明年节电率5%,新建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100%,公共区域装灯率达98%,灯具效率在80%以上的高效节能灯具应用率85%,高效光源应用比例85%。

9.节水型城市建设。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12%,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79%,新建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100%,雨水利用率3%,非传统水源利用率10%。

10.垃圾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效率4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建筑垃圾综合处理率60%,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60%,污水市政淤泥资源化利用率100%,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100%,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率95%,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100%。

11.建筑工业化。推行建筑工业化,采用建筑工业化施工的工程建筑面积10万m2。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按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2015年3%,2016年6%,2017年9%)。

三、重点工作

(一)绿色生态专项规划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时,编制出台市绿色生态专项系列规划,全面推进市绿色建筑发展,积极实践建设低碳生态城区战略目标,推动城市建设发展转型升级,构建低碳生态的城市格局。绿色生态专项规划分别为:

《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能源利用规划》;

《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城市实施方案(2013-2017)》;

《城市水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规划》;

《城市照明专项规划》;

《城市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规划》。

建立包括绿色建筑比例、65%建筑节能率、成品住房、生态环保、建筑产业现代化、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中,并落实到具体项目。针对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如何落实,提出措施和计划。

(二)绿色建筑全面发展

突出重点,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动绿色建筑,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且居住建筑及甲类公共建筑的建筑节能率达到65%水平。积极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居住区,重点推进大学城、新区等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域,实现绿色建筑集中连片发展。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时,率先垂范,具备条件的按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改造。引导商业开发的宾馆、酒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积极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大力支持节能服务企业和用能单位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规定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加强既有公共建筑运行监管。积极开展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设计和能耗公示等工作,扩展市级建筑能耗监测中心数据采集的覆盖范围,实现监测数据的采集由市区向各辖市、区延伸。所有建成示范项目按照建设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中的能耗指标体系结构设置各分项计量装置,并将统计得到的建筑能耗数据上传至省住建厅监测中心。推广建筑能效测评工作。全面开展建筑能效测评工作,对绿色建筑示范城市中所有的示范项目开展能效测评,并将建筑能效测评达到设计要求作为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必要条件。同时,大力培育能效测评机构,加强能效测评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

(三)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和实施方案,开展可再生能源资源量评估,指导和规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扩大太阳能利用,将太阳能利用纳入建筑设计标准规范,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在农村和小城镇推广户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房等。

(四)城市空间复合利用

加强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开发利用,提高城市空间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承载能力,体现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横向相关空间连通、地面建筑与地下工程协调配合的原则,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统筹开发地下停车位、公共停车场(库)、商业服务设施、物资仓储、人防设施等地下设施。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空间权属管理制度。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时应按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同步开发地下空间。

(五)构建绿色交通体系

建立多层次的公共客运交通体系。优化城区区域交通设施布局,完善公交线网,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全面推进和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建设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加快城市公交建设,实现公交站点可达性300米覆盖率50%以上。形成适应风景区休闲旅游功能的慢行网络系统。改善慢行交通环境,提高慢行交通出行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加强步行系统建设,构建与城市发展相适应,与机动车发展相协调,与公共交通良好衔接的非机动车道路系统。建立便捷借还的公共自行车系统。完善各项基础设施系统,实现机非交通运行的空间分离;另外自行车交通作为休闲运动方式,应该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城市居民的自行车休闲运动文化建设。扩大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服务的范围。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工具。积极推广新能源公交,推进交通工具低碳化,推动公交使用LNG(液化天然气),鼓励混合动力、纯电动等新能源车的使用,出租车实现CNG(压缩天然气)全覆盖,加快淘汰落后交通工具。

(六)节约型村庄建设

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经济适用、集约建设,地方特色、乡土风情,试点示范、逐步推开”的原则推进全市节约型村庄建设。重点集中在农居集中、村庄整治、生活污水治理对农村生态环境改善,依照省《关于推进节约型城乡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围绕村庄土地节约、环境整治、污染治理、新能源利用等方面,选择具备条件的村庄开展节约型村庄建设试点,同步开展特色村庄建设改造,探索节约型村庄建设的方法、途径,建成一批环境整洁、自然生态、特色鲜明的节约型村庄。

(七)深入推动建筑产业化和住宅全装修

推动建筑产业化。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按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2015年3%,2016年6%,2017年9%)。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预制装配式、钢结构、木结构等结构体系,培育发展具有新型建筑工业化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的建筑业企业。鼓励各地政府安排适量用地支持建筑工业化基地建设,推动新区率先在全市建设建筑工业化研发生产示范基地,开展工业化建筑示范试点。研究出台对于开展建筑工业化的企业享受一定的扶持政策,政府主导的保障性住房应率先开展住宅工业化应用试点。推进成品住房。开展装饰装修工厂化生产示范试点、菜单式装修住宅小区试点,研究集装饰装修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装饰装修新模式,并给予一定政策扶持。鼓励品牌家装企业、材料企业构建生产加工制作、物流配送、民工培养管理平台,为成品住房质量提供市场保障。在绿色建筑、廉租房和公租房中率先推行成品住房,鼓励房地产开发项目积极推行成品住房建设,按省《成品住房装修技术标准》实施的成品住房面积占所有商品住宅的60%。

(八)推进城市绿色照明

加强照明设施的改造,推广高效节能灯具和节能控制技术,具备条件的区域,积极推广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对其进行节能改造。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构建绿色照明信息网络平台、绿色照明管理业务应用平台和信息资源服务平台,安装路灯照明远程监控管理系统,对路灯照明系统施行精细化管理,提高路灯使用寿命,保证节能、高效、安全运行。

(九)节水型城市建设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重点针对旧城改造,兼顾新城开发,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树立人水和谐的生态文明理念,采用低影响开发(LID)等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保护和修复城市水生态系统,有效应对洪涝灾害和水环境污染。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应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采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节水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根据有利地形、自然沟渠等条件,合理统筹规划建设区域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提高绿化浇灌、道路清洗、景观水体等雨水利用率,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应当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推广下凹式绿地建设,提倡应用透水路面工程技术,建设区域性中水回用系统,对污水处理厂进行中水工艺改造,合理建设市政中水供应管网,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和居住社区自建中水处理站。

(十)城市垃圾资源化利用

市垃圾处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体原则,垃圾源头减量、过程分类、高效收运与资源化处置同步推进,向“分散收集、集中转运、集约处置”方向发展。优化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加强源头分类,按照“三分类法”(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它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完善日常保洁系统,提高日常保洁能力和环境卫生公共服务运营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体系。提高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实施对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监管,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促进各类废弃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积极探索污泥资源化途径,加大污泥焚烧发电力度,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场建设,有效实现污泥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加快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推广,扶持发展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推广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新型建材产品。加强医疗垃圾监督管理。加强医疗废物污染防治,推进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建设,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进行规范化升级改造,建立全封闭的收集、运输、处置系统,推进医疗废物收集系统向乡镇、村级卫生单位延伸。

四、推进计划

《市绿色建筑示范城市重点任务推进计划(2015-2017)》

五、资金方案

《市绿色建筑示范城市专项引导资金使用方案(2015-2017)》

六、考核指标

《市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实施方案考核指标(2015-2017)》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领导小组的协调组织职能,统筹协调推进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各辖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安排专人有重点、有步骤地抓好组织推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部门联动。市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积极支持、主动服务,认真细化落实目标任务,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合力解决全市绿色低碳建设推进中的各种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目标考核。建立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层层分解下达目标任务,严格目标考核。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年度目标任务执行情况的汇总分析,牵头部门和各责任主体,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政策扶持。按照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绿色建筑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装配式建筑要研究制定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的奖励政策,对于符合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项目,可优先享有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政策。

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范文5

Modeling,建筑信息模型)的推广应用就是例证。这不,9月22日,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召开了中国BIM软件生态环境大会,宣布联合17家中外企业携手共建BIM软件生态环境,并了自主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BIM系统――PBIMS。

未来五年BIM依然是焦点

BIM是以建筑工程项目的各项相关信息数据作为模型的基础,建立建筑模型的理念和工具。它不是简单地将数字信息进行集成,而是可以用于设计、建造、管理的数字化方法。它能够应用于工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各阶段,实现建筑全生命期各参与方在同一多维建筑信息模型基础上的数据共享,为产业链贯通、工业化建造和繁荣建筑创作提供技术保障。

2015年是建筑业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的结束之年,7月,住建部出台《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在2011年《2011~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2014年出台《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之后,住建部再次单独出台指导意见,对BIM未来五年的发展提出明确目标。

《意见》指出,到2020年末,建筑行业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以及特级、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掌握并实现BIM与企业管理系统和其他信息技术一体化进程应用。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筑以及申报绿色建筑的公共建筑和绿色生态示范小区新立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中,集成应用BIM的项目比率达到90%。

“《意见》的出台意在倡导建筑产业通过应用包括BIM在内的信息化手段实现产业现代化。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一直关注整个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响应政府号召,在建筑产业现代化、BIM技术应用和BIM软件开发做了一些工作。” 在大会下午的新闻会上,建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金新阳告诉《中国信息化周报》记者,互联网+大潮下,未来五年,BIM仍将是建筑产业的焦点。

金新阳向记者介绍,人类社会经过了以蒸汽机发明为代表的第一次工业革命之后进入机械时代,经历以电子发明为代表的第二次工业革命之后进入电气化时代,经过以计算机和原子能发明为代表的第三次工业革命之后进入计算机时代,而当前,人类社会正进入第四次工业革命时代,通过信息技术和新能源技术人类将走进信息时代和绿色可持续发展时代。而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建筑行业不能落后,BIM的推广应用就是很好的抓手。

“国家队”自主开发BIM系统

BIM作为一个从国外而生的理念和技术,目前已经从概念热炒进入到关键应用阶段,但在我国推广应用时一系列挑战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在本土化方面,国外BIM系统未能很好地契合国内设计流程;在多专业、多方协同方面,遭遇平台不支持/不兼容等层层障碍;在产业化方面,数据未能在产业链中顺畅流动……

面对挑战,建筑领域BIM战线的“国家队”――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计软件事业部(PKPM)以27年的技术积淀为基础,结合国际先进技术,在会上推出自主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BIM系统――PBIMS。

据记者了解,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PKPM在这方面积累深厚,先后参与国家标准编制、软件研发和应用研究,其中主编和参编了《建筑工程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建筑工程信息模型存储标准》、《建筑工程施工信息模型应用标准》等5个BIM标准文件。

建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计软件事业部总经理马恩成在接受《中国信息化周报》记者采访时说,PBIMS系统是经过近50人团队、四年开发而得,作为全面开放的平台,实现了建筑软件企业间的联合及软件的无缝对接,支持二次开发。

马恩成告诉记者,PBIMS从设计理念到具体功能特点都展现出PKPM本土化、行业化的决心:

模型信息描述与管理:从底层平台做起进行模型描述,各专业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而且吻合国内设计流程与习惯;

专业化设计工具:该系统不仅结合PKPM在建筑设计领域27年的安全性、经济性等方面的经验,也融合了国家BIM相关标准和建筑行业标准规范;

协同设计:PBIMS不仅支持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间、专业内、异地协同工作这些BIM核心特征,而且兼顾中国设计行业工作流程,具备版本管理、即时通讯等功能;

一键出图:解决了设计单位最苦恼的国际化三维设计与现行二维施工图的矛盾,帮助设计师轻松走过最后一公里,提高三维设计的性价比;

大数据存储与显示:采用高效数据库技术,解决了大型工程多专业集成信息模型的存储与显示效率问题;

开放式的数据交换格式:采用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解决了不同专业应用软件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问题,为打通中国建筑行业的信息和数据打下基础。

开放心态建设BIM生态系统

因为BIM本身涉及规划、设计、施工、运维多个阶段,所以这就导致推广BIM不是一家之力就能一蹴而就解决的。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中,设计阶段的设计师要面临的问题非常之多,从美学、功能、声学、日照,到力学、材料学,十分庞大。施工建造阶段的工程师则要考虑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现场管理等非常庞大的课题。运维阶段的管理事情同样不会少,从运营保障、财产管理、机电系统运维、保安管理等,事情不胜枚举。因此,推广BIM必须以开放的心态来做。

在这次大会上,建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联合了包括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正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鸿业同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探索者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理正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设计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中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山东同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万斯达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Bentley软件(北京)有限公司、欧特克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和GraphiSoft(图软),17家中外企业共同了《中国BIM软件生态环境大会共同宣言》。

根据宣言,各方将共同致力于推动与促进 BIM 技术及 BIM 软件在中国的应用,软件产品遵照执行中国 BIM 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加强软件开发企业之间以及软件开发与软件应用企业之间的合作,共同促进 BIM 数据互通与共享,加速 BIM 软件的国产化和本地化进程,并承诺为中国 BIM 软件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提供质优价廉的软件产品。

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范文6

关键词:欧美国家;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TE08 文献标识码: A

1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技术概述 

建筑的新设计与节能改造。通过对建筑物的建筑朝向等问题的设计,或者在建筑围护结构中使用先进的节能材料可以使建筑能耗降低,能效变高。这一方式相比而言,简单易行建筑中采用可再生能源。目前,被广泛采用的可再生能源有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生能等,这些能源利用到建筑物中,既环保又节约成本,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为今后寻找新能源的来代替传统的不可再生能源提供了新思路。 

改善通风空调系统的运行。我们知道,目前大型公共建筑主要采用中央空调系统进行采暖通风,因此,很多学者认为可以通过 HVAC 性能的提高改进来实现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建立智能大型公共建筑。利用信息自动化手段实现公共建筑的智能控制和建筑使用能源的优化利用成为了当今建筑节能的研究的新方向。通过新的技术方法对大型公共建筑各个系统自行自动调节控制,可以减少人力,并达到有效的节能目的。

2欧美等发达国家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笔者发现虽然欧美等发达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比较完善,但在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阶段的监管还不足。 

例如在美国,政府机构主要通过使用低能耗的设备、控制用能等方法进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但却没有明确规定在运行阶段如何进行能耗监管。 欧盟要求使用能效标识制度对大型公共建筑进行管理,但这主要是对节能结果的监控。通过前文的研究发现,欧盟虽然也存在着建筑节能方面的监管制度,但是针对的是大型公共建筑的相关主管单位的管理制度,对运行阶段的节能监管力度还不够。 

对于在发达国家为什么会出现上述问题,笔者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国外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发展道路与我国不同。在国外,市场经济发展程度比较高,政府可以在比较少的控制下,通过市场自主调节实现公共建筑的节能。由于国外的建筑节能服务市场较为发达,节能公司可以为业主实现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因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弥补了运行监管不足的问题。 

3欧美发达国家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经验

根据各国建筑节能领域中存在的主要障碍及可选的解决方案,欧美等发达国家通过对自身大型公共建筑情况的剖析,并经过长期的实践,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节能管理体系。从管理的宏观层面,本节笔者将欧美等发达国家对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划分为以下三方面:即强制性标准、引导性手段和配套性措施。 

3.1 强制性标准

(1)制定相关政策法规 

美国在《2005 年能源政策法案》  中做出了很多节能要求,比如政府部门要起到表率作用,提高国家机关等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通过使用能耗计量装置,对联邦政府的建筑进行数据实时追踪;对既有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要求实现低能耗的新建建筑。 

欧盟对于能源的消耗非常巨大,仅次于美国。2002 年 12 月 16 日,欧盟颁布了《欧盟建筑能源性能指令》。该指令专门涉及到了公共建筑的节能规定,如:至少五年一次检查公共建筑是否达到节能标准;要把能效标识制度应用于公共建筑中来;制定公共建筑运行管理制度;制定建筑节能监管制度,不断完善节能监管体系。 

日本是一个危机感很强的民族,日本政府高度重视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工作,并设立了专门的节能机关。在大型公共建筑的设计阶段,日本政府要求采用 HASP等能耗模拟软件进行建筑能耗的模拟,使得新建建筑的设计必须达到规定的节能标准。而对于建筑物运行阶段的节能问题,日本早在 1979 年就颁布了《关于合理使用能源的法令》,经过 1998 年和 2002 年两次修改,目前此法令已经比较成熟和完善。此外,1993 年日本还建立了强制性的建筑能耗审查规范《建筑物的节能基准和计算实例(手引)》。随后又出台了《建筑材料回收再利用法》等法规文件。总之,日本在建筑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还是比较健全的。 

在加拿大,能源效率办公室(Office of Energy Efficiency)是主要的大型公共建筑能源管理机构。加拿大有很多法律和标准来对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进行控制,比如 Canada’sEnergyEfficiencyRegulations、ValidationofNewBuilding Designs、Energy Benchmarking and Rating System for Buildings。

(2)制定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标准

美国制定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标准 ASHRAE90.1-2001 的特点是用一个标准对建筑节能的所有环节进行了控制。设计单位必须遵从此标准中的所有规定。该标准中设立了“Authoritative Organization”和“Building Official”这样的机构和官员,以此来控制大型公共建筑建设的每一个环节的节能要求和施工质量。

 德国在 2002 年 2 月 1 日开始推行的新建筑节能法规 EnEV-2002。它取代了以往的《供暖保护法》和《供暖设备法》,制定了新建建筑的能耗新标准,规范了锅炉等供暖设备的节能技术指标和建筑材料的保暖性能等。按照新法规,建筑的允许能耗要比 2002 年前的能耗水平下降 30%左右。从德国在实际工程中操作的情况来看,执行 EnEV-2002 后,在没有太多地限制建筑设计的表现力的情况下,有效地降低了建筑能耗。 

2006 年,德国在多年的实践后又推出了 ENEC-2006。 通过对比之前的旧规范,新规范运用了建筑物整体系统的思想,因而更加的科学和实用。   

3. 2 引导性手段

(1)建立政府引导体系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中,通过政府有效的引导,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

良好的效果。本小节以加拿大为例,政府为商业建筑的节能管理设定了详细、可

操作性强的参考体系,其执行步骤如下: 

①转变节能观念。

②通过设立基础数据,对现有建筑进行能源审计。

③建立标杆建筑。

④让业主参与节能工作中,了解其收益状况。

⑤选择方法。

⑥筹集资金。

⑦追踪能源的节约情况。

⑧完成。

(2)经济激励措施 

在美国,政府主要通过减税的途径的促使业主提高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水平。

在日本,政府通过补贴贷款制度以及长期低息融资制度等激励大型公共建筑的业主采用高效节能的措施。 

在新加坡,政府部门通过提供基金来鼓励建筑产业提高能效利用水平,从而发挥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潜力。 

3. 3 配套性措施 

(1)开展能耗调查 

早在 1976 年,英国就对其国内已建和新建的工业建筑和商业建筑进行了能耗调查,建立起了能耗数据库。

 美国分别在 1992 年、1995 年、1999 年和 2003 年多次对其国内的商业建筑进行能耗调查统计。 

日本政府每年都会对其公共建筑的能耗进行调查,并在当年公示出来。 

(2)开发建筑能耗审计工具 

对于能耗审计工具,在国外比较有代表性的有:COMcheck-EZSoftware、BenchmarkingElectric&Non-ElectricEnergyUseinU.S.OfficeBuildings 、ENERGY STAR Benchmarking Tool、Cal-Arch:California Building Energy Reference Tool。 

(3)鼓励节能服务市场的发展 

大型公共建筑中的节能服务公司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公司。节能服务公司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用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用户的节能项目进行自由竞争或融资,向用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监测、培训、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并通过与用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赢利和滚动发展。 

美国是建筑节能服务业发源地。1992 年美国颁布的《能源政策法案》中就要求政府部门要通过建筑节能服务公司进行公共建筑节能管理。 

加拿大节能服务市场也十分发达, 1992 年加拿大政府实施了“联邦政府建筑物节能促进计划”(The Federal Buildings Initiative,简称 FBI 计划),FBI 计划要求通过节能服务公司的参与,实现政府办公机关的节能改造。据加拿大节能服务公司协会测算,加拿大的节能服务市场潜力巨大,如果折合成币值可达到 200亿加元。加拿大的节能服务公司为其国的建筑节能改造可谓立下了汗马功劳。

参考文献:

[1]陈超,渡边俊行,谢光亚等.日本的建筑节能概念与政策[J].暖通空调,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