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互联网主要特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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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互联网主要特征

工业互联网主要特征范文1

当然,周鸿祎的概括主要从微观层面谈的,侧重从互联网思维模式、互联网商业模式的视角看互联网经济的特征。也就是说,周鸿祎的概括有两个特点:一是微观,二是侧重方法论层面。如何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互联网经济与传统经济的不同之处呢?我理解互联网经济有这样几个特征:

1、低成本要素。工业经济的构成单元是原子,互联网世界构成的基本介质是比特。工业经济时代的原材料——各种资源、生产要素是有限的,总有被人类用完的一天;互联网时代所依赖的原材料——数据是无限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工业经济时代的经济学是一种稀缺经济学,而互联网时代则是丰饶经济学,数据成为企业竞争的最为宝贵的资源。对于中国经济已经进入高成本时代而言,互联网经济的要素低成本化意义更为重大。

2、扁平式结构。传统社会是科层式社会,是一个层级结构的社会;互联网是网状的,是没有中心节点的,因此互联网世界是平的世界,互联网社会是网状结构社会,是扁平式社会。互联网的技术结构决定了它的本质精神,是去中心化,是分布式,是平等,是民主。

3、开放式连接。在互联网社会,一个企业的价值,是由所在连接点的广度与厚度决定的。企业连接越广、连接越厚,掌握的数据越多,价值就越大。在互联网社会,开放是一种生存手段。

4、快捷化传输。互联网使世界发生的最根本性变化是消除时空距离,整个世界被网络连为一体,成为了“地球村”。比尔·盖茨讲,现在是十倍速时代。根据摩尔定律,电脑的运算处理能力,每18个月就会翻一番。你不可能两次跳进同一条河流,世界上唯一不变的是变化本身。

5、人本化社会。互联网商业模式是建立在平等、开放基础之上,互联网思维也必然体现着平等、开放的特征。平等、开放意味着更多的民主,互联网经济体现了更多的人性化。从这个意义上讲,互联网经济是真正的以人为本的经济。

6、体验式消费。在互联网上,用户选择成本很低。你的产品不好,服务不好,在传统社会,用户可以用脚投票;在互联网条件下,用户是用鼠标投票,鼠标一点就用了,鼠标再一点又不用你了。商家要想办法向用户整体让渡价值,更要让用户得到超出预期的感受,产生交易之外的感情认同。马化腾和马云两个IT界的大佬,可以用几个月时间,“烧钱”十多个亿金,就在于俘获一个亿用户,预期能取得到一年七八百亿的市场交易额。

工业互联网主要特征范文2

互联网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

这个问题从来没有人问过,其实,它确实是个问题。

当前互联网上女性的影响越来越大。从表面上看,女性在网上更喜欢社交、购物等等,但这些只是表面现象,而且都是在说女性本身在怎么样。

互联网的女性主义特征,说的是包括男性和女性在内的整个互联网。这里的“女性”是一个隐喻,不是指身体意义上的女性,而是“自我”意义上的女性。说的是互联网对自我有什么改变。

女性主义的代表人物西苏,曾把“男/女”作为最基本的二元对立,用来代表一系列涉及自我的二元对立,如“理性/感性”、“文化/自然”、“可理解的/可感觉的”“中心化的/去中心的”、“一元的/多元的”、“左脑/右脑”等等。

现在一说互联网,想到的多是客体上的变化,如船坚炮利,认为主体没有变化,还是老一套。探讨互联网的女性主义特征,意义就在于探索主体的变化。

正如每个人身上都有“左脑/右脑”一样,每个人的自我中,都有一个“男/女”原型。互联网正在改变这个原型的结构。了解了这一点,再来看互联网上女所代表的意义,就会豁然在男性身上也同样看到,从而有一种对互联网看山、看水都不一样了的新视角。

互联网与女性主义的内在关联

如果说互联网与女性的关联,是一种表面现象上的关联,那么,互联网与女性主义的关联,则是一种内在关联,是在人的本性上的根本关联。

最近一次遇到这个问题,是在三年前的一个下午,当时我开车刚从二环拐向蓟门桥方向,正与吴伯凡聊互联网。当时我提到,互联网越来越具有感性化特征(强调体验)、反基础主义的特征(强调分布式计算)等等,吴伯凡说,这都是女性主义特征。把我吓了一跳,开车差点走神。吴伯凡向我推荐了拉康等女性主义代表人物的书。打那以后,我对女性主义就多了一分留意。

依“女性”是按生理性别划分,还是按思想特质划分的不同,女性主义可以分为两大分支。按身体的生理性别来划分的,如女权主义,所有男性自然被排除在外。这是早期女性主义,代表人物为波伏娃(《第二性》)、西苏和依利加雷。若按思想特质划分,男性也可能被包括在内(例如说一个感性的男人具有女性主义的思想特质)。这是后现代女性主义,代表人物为拉康、克里斯蒂娃和巴特勒(“酷儿理论”)。

拉康是一个奇怪的例子,他个人站在女权主义的反面,却被他人公推为女性主义。有人认为这代表着女性主义的最高阶段,即否定女权主义的女性主义。从此,女性主义更主要是与自我认同有关,而不再与男女性别相关。克里斯蒂娃就是持这种观点的代表。她主张用一种多元流动的“女性特质”概念来取代本质主义的“女人”概念。

拉康和克里斯蒂娃的意图,是要把问题聚焦于主体的自我认同,而不是性别本身。这件事就与互联网具有了极大关系。涉及蒸汽机时代的自我,与互联网时代的自我,有没有、或有什么根本区别。

在蒸汽机时代船坚炮利的技术表象背后,现代性的自我就是笛卡尔说的“我思”(我思故我在);而在互联网时代电脑网络的技术表象背后,后现代性的自我则变成了拉康说的“不思”(我思的反义词,比如理性的反面是感性,意识的反面是潜意识)。

这样一来,西苏原来说的那一堆“男/女”二元关系,就成了“我思(笛卡尔)/不思(拉康)”之间的二元关系,也就是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的二元关系,或用时下的话说“工业化信息化”的二元关系。

工业化那些父权制的特征,集中表现在笛卡尔理性之中,派生出同质性、一元性、中心化、集中化等等思想特质。女权主义最初把与笛卡尔理性相反的那些感_生特性,例如异质性、多元性、去中心化等,当作女性独有的。与其说是反抗男人,不如说是在反抗笛卡尔,也就是工业化本身。克里斯蒂娃作为拉康的学生,深得老师思想精髓,她指责西苏她们把异质性、多元性、差异性、他异性这些思想特质,仅仅归给生理上的女性,用女性反对男性,没有抓住问题实质。例如伊利格瑞在那篇模仿尼采口气的《看哪这女人?》中说:“但事情明显着,我是女人。谁能认为一个女人长于思辨呢?”好象女人反对我思,是出于生理性别原因。

在后拉康女性主义者看来,实质问题是,女性和男性,都要从我思式的自我(主体性),转向不思式的自我(心物、主客一元化)。不仅女性出于生理原因自然地摆脱笛卡尔理性,男人出于社会的原因也要摆脱笛卡尔理性。因此女性的解放,实际是人类的解放。

而发生这种改变的驱动力量,就是互联网。如果说蒸汽机是现代化的推动力量,互联网就是后现代化(第二次现代化)的推动力量。凯尔纳和贝斯特在《后现论》一书中分析道:“后现代对多元性、差异性、他异性、边缘性以及异质性的强调,深深吸引了那些发现他们自己被边缘化、被排斥到理性、真理和客观性声音之外的人。因此,从这一点上讲,后现论作为对现代性和现代话语的一种批判,对女性主义以及别的社会运动非常有利,它为女性主义批判及纲领提供了新的哲学武器”。由此,人们可以理解到,互联网与女性主义的内在关联,远远不是女性上网这么简单,它关系到现代化思想特质的转变。

女性主义者对互联网的认识也有一个过程。最初是从女权主义的立场上,认为互联网会为女性带来虚拟增权(virtual empowerment),有人因此提出网络女权(cyberfeminism)的概念,认为网络可以成为反抗父权体制压迫的工具。在中国,第一本谈互联网的女性化的专著,是上世纪“网络文化丛书”中的半本书。作者是卜卫,她不像我们其他作者一人写一本,而是两位作者不同主题的两本书挤在一本之中,这就是现在看到的《生活在网络中》。卜卫是在中国刚刚接通互联网的第二年就上网的为数不多的女性。她第一次上网受到的鼓动,就来自这样一种女权主义主张:“妇女要想获得性别平等,就必须学会有效地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络。”记得卜卫当时兴高彩烈地跟我解释,Grrl这个词不是Girl的锴别字,而专指在线女性。用这个词就是要去掉以往女性的那种弱者形象。在书中(实际是书的下篇)卜卫一连用了三个标题:“网络开始女性化”、“网络需要女性化吗”、“谁来女性化网络”。整整十五年后,卜卫当时出的题目,开始变成时髦话题。

“网络开始女性化”

从现代化思想特质的转变这个高度,再回头看女性上网,就具有了一种特别的意义。这个特别的意义就在于,女性不仅像ComScore的研究报告《女性在上网:女性如何影响互联网》说的,喜欢猜谜游戏、搜索、使用移动网络的偏好、视频、社交网络、在线购物等鸡毛蒜皮的事情。女性对互联网的最大影响,在于通过她们的行为,正在改变我们这个时代男人和女人的共同的思想特质。

让我们看看那些以往只被认为是女性特征的东西,如何借助互联网,成为全人类的思想特质。

1)当代思想的体验化

随着互联网发展,体验经济正在兴起。女性可能更适合体验经济。因为相较男性更擅长理性思维,女性更加感性,更长于体验。当男性也加入体验经济时,人类的思想特质,就从理性化,转向了感注化。

2000年纳斯达克股市暴跌时,大家普遍认为这是互联网不够理性(不够“男性”化)造成。但我却与所有人的判断相反,一连写了十多篇文章,认为互联网将向体验经济的方向发展。后来,网上游戏、娱乐、社交的兴起证明这个判断是对的。2004年,我把这些文章,结集为《体验经济――来自变革前沿的报告》一书。记得当年讲演时,我就对听众讲,搞体验经济,女性会有天然优势。我预言体验经济会形成直觉派和理性派两种搞法,前者是女性、艺术家,用感性的直觉去把握用户体验;后者象派恩那样,用数据化的方法一对一把握用户个性特征。

读图时代到来,是互联网体现女性主义特征的一个显著标志。米歇尔在《图像理论》中分析道,按工业化理论(他称之为“一个古代传统”),“语言是人的本质属性”;而“形象是亚人类的媒介”,这些亚人类“包括野人、‘不会说话的’动物、儿童、妇女和大众”。但互联网的多媒体技术,解放了形象,也使女性从“亚人类”变为了主流人类。

但是,这不仅意味着女权兴起。读图时代把男性、女性一起卷入进来。读图最夸张的是,在日本,官方每年的白皮书一般都有两个版本,一个是文字版,一个是漫画版。漫画版的政府白皮书当然不光是给女性看的,日本的男性现在可以在最严肃而理性的政府报告上面,用女性主义的思想特质来进行本质直观了。用不识字的六祖的话说,叫顿悟。就是不经过概念化(男性化)的左脑,用形象思维(女性化)的右脑,直接把握事物。近日,湖南移动的一位客服人员“温暖小辣椒”在新浪微博了一系列“漫画白皮书”,大受网友欢迎。湖南移动公司以“漫画白皮书”的形式将业务内容以“搞笑漫画”的形式告知给移动用户。让人们明白,原来我们也可以这样。

男性不要因为直觉是以往女性的专长而难为情,事实上,在信息不充分条件下利用直觉洞察进行快速决策,是像拿破仑这样的卓越统帅才具有的思想特质。克劳塞维茨的《战争论》(即拿破仑战争艺术总结报告)讲的就是用体验这种女性主义思想特质来指挥战争的艺术。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克里斯蒂娃发明用“思想特质”这个词来概括女性主义,比那些女权主义者的高明之处:思想特质也适用于男性。

2)互联网的情感化思维

情感化,又是女性公认的思想特质。在工业革命时代,人们陷入奥斯汀《理智与情感》那样的矛盾,玛丽安是理智不足而情感有余;约翰・达什伍德夫妇则是理智有余而情感不足。在生意场上,只有象葛朗台那样的冷血动物才能笑到最后。互联网又一次改变了人类的思想特质,女性主义的情感化思想特质,成为时代新女性和新男性的共同优点。中国互联网的情感化,是从1995年瀛海威的情感小屋开始的。我多次问张树新,当年感动了许多人的ROSE,真的存在吗?她总是笑而不答。这也是只有女性才会想到的美丽传说。

如今在互联网上,情感不再是传说。FACEBOOK就是以爱这种情感作为纽带,而不是以自私这种理智作为纽带,把大家联系在一起的。FACEBOOK和MYSPACE一个上天堂,一个下地狱,区别无非一个是熟人网络,一个是生人网络,而生熟之间的主要区别,就在情感浓度的不同上。而在高情感浓度的地方,女j生总是占上风。Aileen Lee在《为什么妇女统治互联网》中道出其中的数据:女性成为社交网站的主要用户,她们比男性在上面多花了30%的时间,而移动社交网络的使用者55%是女性。女性占领了互联网上最主要的生意场。

这同工业时代形成对照。在巴尔扎克笔下,几乎所有女性都是失意者,因为多愁善感的她们,总是处于生意场的边缘,并因此成为社会的边缘人物。生意场上的规则,是以自利为中心,排斥利他的规则。生意场是千的世界,而非湿的世界。如今,互联网的未来是湿的。技术上的互联,激活了情感上的互联。女性通过社交,把市场变成了情场。当以爱的力量赚钱,比靠自私赚的钱还多时,任铁打的男人,最冷血的动物,心肠也会变软,也要改变自己的思想特质,主动去寻找智商与情商的平衡。

扎克伯格就是向女性主义的思想特质靠拢的男性,他的商业灵感不是来自巴尔扎克笔下的父系社会,而是来自印第安人的母系社会。他说:

“你知道馈赠型经济吗?在一些不太发达的地区,相较于市场经济,这是种非常有趣的非主流经济形式,我拿出一些成果分享给大家,出于感激和表达慷慨之情,人们会回馈给我一些东西。整个文化就建立在这种彼此的馈赠框架下。”他说的就是莫斯发现的母系社会的礼品经济。而礼品经济的要诀,就是中国人都知道,而经济学中从来不讲的一条:礼轻情意重。

当重情意的企业一天天火起来,而无情无义的企业一天天出事时,人心的向背开始发生变化。

3)互联网的去中心化思维

中心化思维,是男性思想特质的主要特征之一。大到帝国主义的“中心-”结构,小到家庭中的一家之主,传统社会凡事都讲围着组织的中心转。女性主义者依利加雷把这一倾向命名为“菲勒斯中心主义”(phallocentrism),它是指逻各斯中心主义的中心控制倾向。而女性和互联网一样,都具有天然的“分布式”特征。依利加雷甚至用女性的性感觉是四周分布而非象男人那样集中于一点这一事实,来说明女性特质中的非中心性、多元性、流动性、开放性、关联性等。

如果我们不象依利加雷那样女权主义的话,就会发现事实的真相在于:中心化是一切机械系统的特征,而去中心化是一切生命系统的特征。女性与去中心化的真正联系,在于她们长期被排斥在男性主导的机械系统活动之外,而与生儿育女等生命系统活动有着更为紧密的联系。反过来说,互联网的女性主义特征,在去中心化这一方面,更内在的联系在于,互联网正向社会生态系统的方向发展,因此产生出更多的节点之间自组织、自协调的特,生。

阿里巴巴的组织,不再象卓别林《摩登时代》中那种中央控制的机械系统,而更象女性主义倡导的自组织、自协调、去中心、流动而开放的生态系统,尽管马云个人仍然是那样男子汉气概十足。

看到这里,我们就会发现,去中心化这一女性主义特质,并不是通过女性的身体,传导到互联网上,并对互联网加以影响的。因此按女权主义逻辑阐释的女性对互联网的影响,并没有说到点子上。相反,拉康和克里斯蒂娃的逻辑,更顺理成章一些。在他们看来,这个世界由真实、想象和象征三种结构组成。真实代表物理方面,想象代表心理方面,而象征代表符号方面。去中心化对人们(不管是女人,还是男人)的思想特质的影响在于,透过想象与真实的心物二元,人们到底把什么样的自我,投射到符号构成的人生大屏幕上。他们正确地解读出,笛卡尔时代那个因为物化而中心化的主体,正被互联网时代因为生态化而去中心化的活的自我所取代。

女性在互联网中一旦找到了适合自己的活动方式,可能出于身体、心理的适应性,而比男人先一步如鱼得水,但这不等于说只有她们才能觉醒。男性也可能顺应潮流,从船坚炮利的幻觉中醒悟过来,改变自己以往固有的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思想特质。女性通过自己本能的互联网实践推动了这一过程的出现,不是比仅仅改变自己,更大地改变了世界吗?

工业互联网主要特征范文3

关键词 移动互联网 产业管制 社会性管制 标准管制

1 引言

发生在中国两个互联网公司360和腾讯之间的“战争”,即被命名为“3Q大战”的互联网无序竞争,在引起人们思考企业社会责任和道德的同时,更值得关注的是,蓬勃发展的移动互联网产业对当前管制模式重构的迫切需求。唯有管制体系的不断完善,方能为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有序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更好的制度土壤。

2 移动互联网的管制现状

当前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的监管现状呈现出监管主体条块分割、各管一块,管制内容以市场准入管制和有限市场行为管制为主的主要特征,并表现出向注重信息安全保护和互联网垄断行为控制转变的趋势。

2.1移动互联网管制主体体系

我国最高级别的法律,是以国务院令的方式颁布于2000年9月份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在这个办法中,互联网信息服务被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并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据此,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品监督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等行业管理部门分别根据部门职责,制定了相应业务领域的部门规章,涉及医疗、出版、新闻、文化、游戏、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初步形成了覆盖较为全面,多行政主体监管的条块管制体系。

2.2管制的内容

管制主要是以对厂商的市场准入管理为主,按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性质分别实行备案制度和许可证制度。并在管理模式上采取双重许可和备案制度,也就是厂商除了需要取得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之外,还需要在相应的业务领域取得业务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资质。例如,《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除此之外,在市场准入上,管制还侧重在对厂商资质和能力的监管上,包括注册资本、业务发展计划和方案、服务内容等方面。相应的业务管理部门也据此制定了所管理业务领域的部门规章。

可以说,许可证和多头、分级管制,是当前中国(移动)互联网领域管制的主要方式,而对市场准入管制则是其核心。

2.3管制的手段

在管制手段上,主要是对于未取得许可或者备案的厂商,采取完全禁止的方式禁止其市场准入;对已经取得许可或者备案的厂商,若有违反规则的行为则以行政处罚为主要手段,并授权给厂商所在地的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管理。尽管在各管制行政部门的部门规章中都有“法律责任”的篇章与内容,但也主要是集中在警告、罚款、撤销许可等处罚手段方面。

3 移动互联网产业特征及管制体系建构影响

3.1移动互联网的产业特征

(1)技术特征

以移动终端为载体,业务和服务最终都将与移动终端融合承载,并以此作为移动互联网业务和服务的主要特征。以智能手机终端为中心,实现了电脑桌面、手机、客户端的多终端融合。业务的计算则更多地集中于网络侧,尤其是以云计算技术为代表的云服务模式的兴起,促使无论是业务数据还是用户数据,都越来越趋向于集中在网络侧。而无线技术的泛在覆盖网络则使得在移动互联网上的信息传递具有瞬时、大范围、突发的飓风特性。

(2)市场结构特征

从传统经济学对垄断市场和自由竞争市场划分的要素来看,移动互联网市场属于自由竞争市场。由于免费模式是互联网的主要特征,故移动互联网单比特的成本趋于零,且同质替代产品丰富,创新活动激烈。因此,在移动互联网市场,没有一个主要厂商能够拥有形成垄断或者达成垄断联盟的资源。在市场结构上,移动互联网市场当归于自由竞争市场,这从本质上是区别于电信市场的。电信运营商涉足移动互联网领域,尽管其拥有政策、用户以及资本的垄断优势,但是并没有取得领先优势,也从一个侧面说明移动互联网市场的自由竞争性质。这个判断也是设计移动互联网管制体系的基本起点。

(3)产品特征

从移动互联网的产品形态来看,既涉及到与传统领域的融合产品。也涉及到源自互联网或者电信网的信息服务产品。从涉及的领域来看,具有相当的宽泛性,包括新闻、出版、金融、游戏、文化、食品、医药卫生、信息安全、商品销售等各个方面,几乎涉及到各个传统行业和产业。不断创新的产品和模式,动态性是其关键特征。

3.2对管制体系的挑战

传统产业管制模式在移动互联网中如何重新构建是核心问题,而其关键则是如何满足新的技术特征和市场结构特征以及融合和创新的基本目标要求。

移动互联网的产业特征将对管制体系带来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是面临管制机构统一协调和政策融合的挑战。移动互联网产业除了互联网的移动化特征之外,更多表现为传统产业与移动通信技术、互联网的融合,而产品和业务形态的多样性及复杂性突出,使得当前已条块分割的监管体系在协调性和一致性方面遇到巨大挑战。以某门户网站运营的大型网络游戏在前置审批管理权的部委纠纷为例,实质上就已经暴露出这种体制的弊病。

其次是传统产业管制(管理)体系在与移动互联网融合中,其原有规则的适应性和重新建构将面临的挑战。信息传播的瞬时、大范围、突发特性,使得传统产业的管制体系以空间和时间作为约束,建构相对静态的管制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要求。以出版行业为例,以手机或者无线阅读终端为载体的出版终端,使出版的中间环节趋于缩短乃至可能消失,因为作者或者出版社已经可以直接建立起发行联系,且其成本已经接近为零,那么原有的对发行渠道的管制规则就面临重大挑战。

最后是被管制主体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使端到端管制需求面临工具和方法的局限性。任何移动互联网的细分领域,可能都会涉及到互联网内容提供商、通道运营商、终端厂商、增值应用服务商以及相关融合产业的主要厂商。任何管制政策如果只是局限一个环节或者某个方面,都可能顾此失彼。因此,端到端的监管不仅需要理念的创新,更需要工具和方法的创新。

4 移动互联网产业管制一般目标和方法建构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蓬勃发展。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迫切需要构建一套完整的监管体系,并按照政策和技术的适应性原则,探讨监管的一般性原则和目标。而在这个一般性原则和目标的建构过程中,我们需要谨记的是,移动互 联网是一个由足够分散的厂商构成的自由竞争市场。

4.1移动互联网管制的一般性目标设定

按照产业管制的一般性分类,管制目标可以分为经济性管制和社会性管制,经济性管制主要侧重于促进产业公平和提升经济效率,而社会性管制则侧重于以其他非经济性目标为目的。

(1)从经济性管制来看,中国移动互联网管制的一般性目标可以由以下两方面构成:

以促进传统产业利用移动互联网作为工具,转变产业发展方式,提升产业经济效率为目标。作为信息化的新兴工具,管制应该是从制度上激励传统产业与移动互联网的技术和体制融合。因此,在融合产业的管制上应以传统产业的经济效率和公平为关键参照坐标,而非是侧重在移动互联网本身。

而之于移动互联网本身的管制,则需要以防止垄断阻碍产业创新为一般性目标。这种垄断的来源既可能是传统产业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对产业的破坏性创新行为,也可能是移动互联网厂商利用自身用户或资本规模优势对创新的阻碍。

(2)从社会性管制来看,移动互联网的管制目标应该以促进信息管理的透明为主,而主要目标应由以下两个方面构成:

首先是消除信息的不对称,也就是以消除厂商与用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为主。防止对信息资源的垄断和滥用是管制的核心。信息资源作为核心资源,信息不抵触的存在使移动互联网厂商可能面临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等一系列问题,并容易损害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政府的管制需要在消除与缓解信息不对称方面有所作为。

其次在移动互联网厂商的内部性管制上,以信息资源管理的公平为重点管制对象。在信息的获取、使用、分发等各方面的公平,尤其是在厂商与用户之间信息资源管理权力的公平和效率方面,应充分发挥管制的价值和作用。

4.2管制的方法变革:向社会性管制转变

由于移动互联网市场是高度竞争的市场,同时也是一个从厂商主体到产品体系具有高度多样性和复杂性的市场。因此,笔者认为,对移动互联网的管制方法,其适应性的变革应该从经济性管制手段为主向社会性管制为主转变。

当前,我国的(移动)互联网监管仍以经济性管制为主,主要表现则是以行政管理为工具,例如在信息服务、新闻、出版、文化、音视频等多个领域的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由于这种管制的静态性、行政管理的低效率性和行政执法尺度的随意性,因而在调整管制对象与政府、消费者之间的行为关系时,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和缺失性。

而社会性管制,经济学界的共识是:主要采取以建立产品或者服务标准为主,作为调整管制当局与厂商、厂商与消费者以及厂商之间关系的手段。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标准的权威性和信息的公开透明性,使利益相关各方都可以具有一个相对清晰的行为预期。

因此,中国移动互联网的监管,应该从以行政管理为主的模式,向以产业标准管理为主转变,并按照竞争市场的原则,在非与国家安全利益相关的领域取消市场准入。从事前管制向事后监管转变,侧重于信息不对称的管制。

5 移动互联网产业主要管制内容、原则、趋势及建议

基于前文对移动互联网产业特征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当前移动互联网的监管体系无论从内容和方法上,都很难满足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一般性监管目标的需求,即从经济性监管向社会性监管转变,从行政监管向标准监管转变,从多头分散监管向协调监管转变的要求。

而从管制的内容和形式来看,观察当前管制当局的思路和产业发展趋势,我们可以试着探讨如何建构以适应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监管原则。笔者认为,这主要应该包括市场准入、信息不对称管制、垄断市场行为管制以及虚拟货币价格管制五个方面。

5.1市场准入管制

当前市场准入主要是侧重在对厂商的行业准入管制上,以许可证和备案制度为主,并在个别领域对资本的性质来源提出了主要要求,例如,在视频服务领域提出的国有资本控股要求。

这种市场准入是按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来界定的,并分别采取许可和备案的模式,但是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厂商业务是经营性还是非经营性的分类显然已不适合互联网的特征,尤其是互联网领域的免费特性,以及主要由第三方为消费者买单的模式(例如互联网广告)。

而对厂商自主和资本来源的区分,显然不利于移动互联网上创新的发展,尤其是技术门槛极大降低之后,产业的创新门槛也随之极大降低所形成的微创新趋势。

这就要求在移动互联网的市场准入管制上,做出以下适应的变革:

第一,从以厂商产业的进入管制为主,转变为以产品的进入管制为主。也就是说,放松乃至取消对厂商的资质性要求,并把监管的重点转移到对厂商产品市场进入的监管上去。

第二,从事前审批、事中审批监管模式向事后监管模式转变。缩短乃至取消对产品和厂商事前及事中的管制,并主要是以市场手段为主,依靠市场自我选择的力量,采取事后管制的模式,作为市场产品准入监管的思路。

第三,从行政监管向标准控制转变。以建立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体系为主要控制手段,实施产业管制,尽可能减少行政管理的方式和方法,建立符合标准的业务实时进入和退出管制机制。

5.2信息不对称管制

信息资源作为移动互联网的核心资源,既可能事关国家机密,也可能与消费者的个人隐私和生活密切相关。因此,如何降低信息垄断造成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是政府管制可以发挥力量之处。

信息不对称的管制,即信息资源的管理,是决定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核心所在。因此,这项内容应该作为移动互联网产业管制的核心。

我们看到,在2011年的1月份,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其网站上公布了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在这份名为《个人信息安全指南》的行业标准中,管制当局第一次试图以标准的方式,对个人信息管理者的行为作出规范性要求,并明确个人对信息的权力,在其概述中明确提出:“个人信息管理者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手段保护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除非基于法定事由或为避免公共利益受到重大影响,不应限制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并指出:“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包括保密权、知情权、选择权、更正权和禁止权。”

因此,我们观察到,产业管制部门已经开始尝试对信息资源以标准的形式进行管制。

但是,由于消除信息的不对称是一个系统性工程,笔者认为,在移动互联网的信息不对称管制中,必须完整地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对厂商内部信息公开和使用管理的管制。也就是对个人信息资源收集和管理者内部性约束的管理。要求厂商建立公开透明的机制,并确保个人和行业信息资源的规范使用。

其次是要建立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传输、转移、使用的全流程管制制度,确保对信息资源的管制是端到端的、可信的。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管制应该建立在对信息的分类标准上,清晰各类信息资源的产权归属。并基于产权机制,建立相应信息管理的行为标准。

5.3信息垄断市场行为管制

对互联网垄断的判定,除了一般性的反垄断法要求之外,笔者认为,必须附加对信息资源的垄断程度为判定项,这种垄断程度既包括信息资源的数量、质量,也包括信息资源分发控制渠道的可替代性。

尽管市场规模、用户规模、资本规模可以作为一般性的判定标准,但是由于移动互联网信息复制和传播的低成本性,使得对信息规模和质量以及渠道的垄断,成为更重要的获取垄断地位的方式。

因此,对移动互联网垄断行为的管制应该以两方面为主:

一是对信息内容资源垄断的监管,尤其是对利用自身信息资源的稀缺性或者规模性来赚取超额利润,妨害产业公平竞争和自由进入的厂商进行监管。需要建立强制的信息资源共享标准和制度,鼓励建立竞争机制,形成多厂商局面的管制目标。

二是信息传播垄断渠道的建立,信息分发渠道的不可替代性或者唯一性是形成移动互联网垄断的另一个重要来源。政府应该以厂商对渠道的反垄断来形成高效的监管机制,并管制利用渠道唯一性来损害消费者福利的行为。

5.4虚拟资产价格管制

价格管制是产业管制的重要方面,因为有互联网的免费特性,移动互联网很多信息服务产品也是免费的,看似管制当局不需要对移动互联网产业实施价格管制,其实不然。

我们都知道,以游戏为例,各种虚拟的道具、工具、积分,其实质都是用实体经济货币加以购买的个人虚拟资产,而这种资产本身可以交换和交易。但虚拟资产在交换过程中主要以虚拟货币的形式发生,并形成了在虚拟货币与真实货币之间的交换比率。

由于虚拟经济的分散性和业务的一致性,使得虚拟货币发行和管理成了一个空转的经济真空。而对各个厂商虚拟货币的发行、使用、管理尚没有清晰明确的管制措施。

这就给移动互联网的个人资产管理带来巨大的隐患。

因此,政府管制部门必须尽快建立面对虚拟资产的行业管制标准,建立虚拟经济的货币发行、交换管理标准。这主要应该包括:

(1)虚拟资产的管理,包括虚拟资产的使用、管理、交换、保存等方面的通用性标准要求。

(2)虚拟货币的管理,包括虚拟货币的发行、交换、回收以及与实际货币对接的通用性标准要求。

政府管制既要避免虚拟货币超发导致的虚拟资产贬值,更要注意在实体经济对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工业互联网主要特征范文4

任何金融产品都是对信用的风险定价,对金融市场管理的关键就是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互联网金融所改变的是传统金融的方式而不是金融本身,无论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如何虚拟化和技术化,核心是金融而不是互联网技术,因此互联网金融产品同样是对信用的风险定价,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管理的关键也是对信用风险的管理。由于互联网金融具有“互联网+金融”的双重特性,决定了互联网金融市场较传统金融市场信用风险更加复杂、更加难以防范。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的问题主要来自制度设计缺失、交易过程失控、风控手段缺乏和互联网应对方案缺位四个方面。

(一)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制度设计缺失

1、未针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特点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我国的《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都是基于传统金融而制定的,已不能满足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监管要求,如为控制传统金融机构信用风险而设定的资本充足率、杠杆率等规定,对互联网金融的适用性较弱;对于P2P贷款、众筹融资等新的融资类业务无相关法律文件可循;在第三方支付领域,虽然我国已经初步构建起网上支付业务的管理体系,但在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支付等新兴领域,很多政策仍处于空白阶段。互联网金融市场一旦发生经济案件,投资者将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维护自身权益。

2、监管主体处于多头和部分监管真空状态。目前互联网金融市场中,第三方支付由央行监管,互联网基金理财由证监会监管,互联网保险由保监会监管,市场处于分业监管状态,并且没有形成互动协调机制;现在互联网企业多为跨界经营,涵盖支付、信贷、担保、保险、基金理财等多个领域,各业务之间存在着大量关联和交易,由于各监管部门只负责相应职责,因此对于业务之间的关联和交易存在监管真空;同时P2P借贷、众筹融资、网络货币等新业态尚未明确监管主体,监管信用风险更无从谈起。

(二)对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的监控手段薄弱

1、对参与主体的合规性没有设定有效验证,加大了交易信息不对称风险。互联网金融交易信息的传递、支付结算都在虚拟的电子世界中进行,使得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风险很大。加之对于主体身份识别、信用违约记录、交易目的核查等信用风险评价要素并未设立系统的验证方案,更加大了互联网金融交易的信用风险。如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办理大额资金汇划时无需使用必要的安全校验工具;P2P网贷平台风险准备金不足的违规性问题无系统核查、也没有资本约束设置,目前已发生过多起卷款潜逃事件。

2、对互联网滞留资金没有实现有效跟踪,导致信用风险积聚。在进行互联网金融交易时,首先必须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开设账户,之后资金才能在互联网上流转。虽然在资金的调拨过程中,依旧离不开银行的底层服务,但从业务性质上,第三方支付平台事实上从事了与银行结算类似的业务。沉淀资金往往会在第三方处滞留一两天甚至一两周不等,由于缺乏有效的担保和监管,大量的资金沉淀会导致其信用风险积聚;当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各银行系统账户轧差结算时,每笔客户资金的来龙去脉变得更为复杂,又相当于屏蔽了外部对资金流向的识别,使得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注册虚拟账户的任意主体,都可以轻松实现不同账户间的资金转移(如网络洗钱)。

(三)对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控制的手段缺乏互联网金融市场由多边信用共同建立,网络节点交互联动,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波及整个网络。由于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隐蔽性强,关联度高,目前还没有建立有效的风险识别和分析手段。

1、未与央行征信系统关联,信用风险识别手段单一。除传统的金融机构外,互联网公司尚无法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相互之间也没有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目前互联网公司信用风险审核主要依托其网络平台,信用风险识别手段单一,对借款人的信用审核完全凭借各自的审核技术和策略,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互联网公司作为互联网金融市场多边信用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其技术风险以及平台的脆弱性对整个金融网络的影响不容忽视。

2、面对互联网海量信息,传统信用风险分析方法难以运用。互联网金融市场信息具有无限性、广泛性、无序性等特点,海量的信用交易数据储存在网络后端的Access、Oracle、SQLServer等数据库中,在提取数据进行信用风险分析时,不可避免地被大量无用信息所困扰,造成工作量大、分析效率低下,难以作出有效分析和判断。

(四)对互联网金融市场各种非预期事件没有系统化应对方案一方面,在互联网环境下,金融市场面对的是开放的网络通讯系统、不健全的网络监管、各种非预期的电脑黑客以及不成熟的电子身份识别技术和机密技术,存在着巨大安全隐患,若爆发系统性故障或遭受大范围攻击,将可能导致各类金融资料泄露和交易记录损失。另一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基础架构所使用的大部分软硬件系统均是国外研发,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互联网金融设备较为匮乏,使得我国整体互联网金融安全面临一定威胁。而对于上述因素对金融数据安全性和保密性的影响,目前还没有建立相应的系统化应对方案。

二、国际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的经验

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管理在全世界都面临挑战。因为互联网金融并未改变金融的本质,而美国、英国等成熟市场对各类金融业务的监管体制相对健全,体系内各类法律法规协调配合机制较为完善,能大体涵盖接纳互联网金融新形式,不存在明显的监管空白,通过分析总结他们的管理经验,可以为我国提供参考借鉴。

(一)美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美国作为信用风险管理理念的发源国,一直致力于改造和完善风险管控体系,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美国更加重视对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对于互联网金融市场这一新渠道业务,美国政府从宏观到微观建立了相对完整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1、根据互联网金融特点迅速补充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对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的风险控制方面,从网络信息安全、电子签名、电子交易等方面补充出台了《网络信息安全稳健操作指南》、《国际国内电子商务签名法》、《电子银行业务—安全与稳健程序》等系列规则。如《国际国内电子商务签名法》中规定,必须事前向消费者充分说明其享有的权利及撤销同意的权利、条件及后果等;消费者有调取和保存电子记录的权利,消费者享有无条件撤销同意的权利。

2、构建严密的监管体系并建立互相协作机制。以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为例,出台了《爱国者法》、《电子资金转移法》、《诚实借贷法》等法案,并要求联邦和州两个层面,采用现场和非现场核查手段重点对交易过程进行严密监管,最大限度减少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如《爱国者法》中规定,将第三方支付平台定位为货币服务企业,要在美国财政部的金融犯罪执行网络注册,并及时汇报可疑交易,保存所有交易记录。

3、设立专门信息平台,对接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各类需求。随着大量金融业务迁至互联网上交易,各类高科技网络诈骗花样百出,对此,美国政府设立专栏网站,实时更新互联网诈骗、消费者权益受损等案例,开展广泛的互联网消费权益警示教育,促进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旨在降低互联网金融消费损失;此外,美国联邦调查局和白领犯罪中心联合组建了互联网犯罪投诉中心,消费者一旦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电话、电邮和上门等多渠道进行投诉。

4、微观审慎的监管。根据互联网金融市场变化,对新推出的各类产品制定详细完善的监管规则。比如对于市场新推出的众筹业务,主要是从防范风险、保护投资人的角度进行规定:首先是对项目融资总规模限制,每个项目在12个月内的融资规模不超过100万美元;其次是投资人投资规模限制,根据每个投资人的财务情况对融资规模有一定限制,比如投资人年收入或净值低于10万美元,总投资额不能超过2000美元或其总收入的5%。

(二)英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英国除了像美国一样,将互联网金融纳入现有监管框架内、补充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进行了一些有特点的尝试。

1、行业自律组织承担监管职能。英国英格兰银行的金融行为监管局(FCA)负责监管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行为,当然也包括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但因该部门制定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法规流程较长,在具体法规流程未出台前,允许自律性较强的行业协会承担相关监管职能。如英国成立了全球第一家P2P小额贷款行业协会,已发展成为良好的行业自律组织,协会章程对借款人设立了最低标准要求,对整个行业规范、良性竞争及消费者保护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2、充分结合现有征信体系,促进信用信息双向沟通。英国利用市场化的征信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征信体系,可提供准确的信用记录,实现机构与客户间对称、双向的信息获取;同时与多家银行实现征信数据共享,将客户信用等级与系统中的信用评分挂钩,为互联网金融交易提供事前资料分享、事中信息数据交互、事后信用约束服务,降低互联网交易不透明风险。

三、管理体系构建的建议

综合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管理现状,参考国际管理经验,建议从完善制度体系、丰富风控手段和建立互联网安全标准三方面构建管理体系。

(一)在现有框架下,补充完善互联网金融法规及监管体系

1、加快互联网金融的立法速度,逐步完善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互联网参与主体进行约束,针对互联网企业特点制定风险准备金制度,根据互联网金融业务特征制定市场准入机制;对金融交易过程加大风险控制,建立交易过程监控法规,通过现场和非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互联网滞留资金实行有效跟踪,对于电子交易合法性、安全性加快立法速度,出台数字签名以及电子凭证有效性的条件和标准;针对网络金融犯罪加大惩治力度,以降低网络金融犯罪案的发生几率。

2、根据参与主体特征,建立分工明确的监管框架。传统金融机构开展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是传统业务向互联网的延伸,对其监管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体系,其风险主要来自网络建设和运营等方面,因此,工信部、商务部等部门可监管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建设和互联网金融运营业务;互联网企业利用成熟的互联网运营手段和技术将金融业务嫁接于互联网,其风险主要来自金融业务相关方面,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要对其强化金融关联业务的监管,并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地带。

3、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功能。2013年12月3日,央行下属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牵头,与75家机构共同成立了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这被认为是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最高水准的行业自律机构,被视为互联网金融迈向行业监管的过渡性举措。行业协会可根据创新业务特点,在相关法律法规未出台前,先行设定行业标准,规范相关业务发展,在促进新业务发展的同时也防止和缓冲风险影响。

(二)建立针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管理手段

1、丰富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数据库,加快配套征信系统建设。一方面,创建互联网金融数据库,全面采集互联网金融平台信息,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互联网征信体系数据库,同时关联央行征信系统,对比完善互联网金融数据;另一方面,将互联网金融市场信息传递给央行征信系统,实时更新征信信息,全面共享数据库信息,为客观评价企业和个人信用提供良好的数据保障。

2、设立互联网金融投诉平台,掌握一手信用违约数据。可以参照美国政府的做法,由央行、公安部等部门联合成立互联网金融犯罪投诉中心,接受消费者多渠道投诉,掌握市场真实信用风险状况。同时设立专门网站,实时更新诈骗案例,进行互联网消费权益警示教育,促进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建立面向互联网市场的信用风险识别和分析方法。一方面,以互联网金融数据库平台为基础,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数据挖掘和分析工具甄选价值信息,并与传统信用风险度量模型结合,开发综合型信用分析方法,通过对数据库信息的整合、深入分析和加工,建立互联网金融市场评分机制和信用审核机制;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金融市场属于新兴市场,参与主体多为非专业金融机构和人士,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预测和控制能力相对较弱,可在数据库平台上增加信用风险自评模块,方便互联网企业通过平台数据监测自身风险能力、改进业务营运环境,完善金融网络多边信用环境。

(三)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安全标准,从根本上确保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安全我国应针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现状,建立互联网金融技术标准体系,尽快与国际上的计算机网络安全标准和规范接轨,使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业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逐步实现整个金融系统的协调发展,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此外,我国要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研发的支持,力求在数据加密、防火墙等网络安全技术方面有重大突破,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互联网金融网络防护体系,脱离在硬件设备方面对国外技术的依赖,实现技术上的独立。

四、结束语

工业互联网主要特征范文5

关键词:工业4.0;生产新模式;管理创新

一、 引言

后金融危机时期,面对金融危机冲击和世界不断增强的竞争压力,全球主要发达经济体纷纷推行“再工业化”战略,2011年~2015年初,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日本先后推出“先进制造业国家战略计划”、“工业4.0”战略、“工业新法国”战略、“工业2050”战略和“机器人新战略”,力图重振本国制造业,并谋划在未来的产业竞争中抢占制高点。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也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于2015年5月推出《中国制造2025》,被称为中国版“工业4.0”。

尽管上述主要国家所提的工业发展新战略的名称有所不同,但从其内容看,核心是通过互联网、下一代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技术与生产制造的深度融合,以推动制造业向“智能制造”升级,这一发展新趋势建立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变革基础之上,并正在对全球制造业生产模式和结构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全球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点的新一轮工业革命已经初露端倪。

二、 互联网技术的新发展及其影响

近十多年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即将全面进入以IPv6(Internet Protocol version 6,互联网通信协定第6版)和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为技术基础的时代,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也正在对全球商业模式和生产制造模式带来深刻改变。

1. 互联网技术引领商业模式的变革。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大大降低了信息成本以及传统上买卖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正在深刻影响着企业的销售模式和消费者的购买方式。近年来,各种形式的电子商务蓬勃兴起,并从B2B、B2C、C2C等模式向O2O模式发展,“互联网+”正在成为主流的商业模式。以中国为例,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在过去五年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2年~2016年,网络购物和网上支付的用户分别从2.42亿人和2.21亿人增加至4.67亿人和4.75亿人,年均各自增长17.86%和21.08%,带动电子商务逐渐替代传统的销售渠道。而从全球层面看,根据世界银行最新的统计数据,2000年~2015年,全球每100人中互联网用户荡6.77人增加到了44人,年均增长13.29%;而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6年4月12日的《世界经济展望》,2015年全球总人口为73.16亿人,由此可以推算出到2015年底全球互联网用户总数大约32亿人,如此庞大的用户群奠定了基于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持续成长及壮大根基。

2. 工业互联带来生产制造模式的变革。网络技术不仅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商业和消费领域,近年来还加快向工业领域的应用渗透,工业互联网(Industrial Internet Revolution)正在形成。从技术层面看,目前IPv6技术已经趋于成熟,与IPv4技术相比,其地址比特数从32位扩充到128位,理论上的地址空间上限由此从232个拓展2128个。IPv6有足够的地址使智能对象间通过互联网大范围直接互联(工业4.0工作组、德国联邦教育研究部,2013)。从应用层面看,自2012年6月6日全球IPv6网络正式启动以来,其应用推广发展十分迅速,根据全球IPv6论坛主席Latif Ladid在今年3月9日北京举办的“全球IPv6论坛媒体见面会暨IPv6 World Leader,2017颁奖仪式”上的发言,比利时的IPv6用户占全网用户比例已经高达56.56%,美国的这一比例从2014年的5%上升到了目前的33.2%,印度则已经拥有近1亿的IPv6用户数。从工业互联网的发展前景看,未来物联网和服务网将于生产制造深度融合,从而将传统的工厂升级为智能工厂,带来生产制造模式的变革。

三、 工业4.0时代的“智能主义”生产模式

工业4.0被称为基于信息物理系统(Cyber-Physical Systems,CPS)的第四次工业革命(Kagermann,2013;森德勒,2014),将对既有的大规模批量化生产制造模式产生革命性影响。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福特主义”生产方式迅速成为主流的生产制造模式。“福特主义”是指以福特公司为代表的建立在流水线分工基础上的劳动组织方式和大批量生产模式(陈秀山,2003),这种生产方式建立在专业化劳动分工、生产流程标准化和规模经济基础之上。从市场需求来看,“福特主义”模式建立在高度同质的大众化需求基础上;从投入生产要素看,采用的是专门化的机器,雇佣能熟练掌握专项任务的低技能工人进行生产;从产品特征看,生产的是标准化产品;从空间特征看,主要是根据资源禀赋所形成的比较优势进行功能性的区域分工,不同区域之间形成上下游的分工合作。概括而言,“福特主义”模式是用低技能劳动力和高度专门化机器的组合以流水线作业形式大规模生产标准化产品,可以说是工业2.0时代的代表性生产模式。

“福特主义”模式最大的局限是其成功是建立在消费者需求同质化的基础之上。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以电子计算机和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第三次工业革命推动下,20世纪80年代以来主要发达经济体先后进入后工业化时期,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使得消费者的差异化需求日益增大,企业不得不对这种变化做出反应,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恰恰为企业满足这种差异化需求提供了可能,“后福特主义”生产模式应运而生。从市场需求来看,“后福特主义”模式考虑了消费者需求的差异,可以满足小众化的特色需求;从投入生产要素看,采用的是多功能的机器,雇佣能熟练应对多项任务的技术工人进行生产;从产品特征看,生产的是多样化产品;从空间特征看,上下游的企业聚集在特定的区域内,可以保证个性化零部件或服务的及时供应,有效解决了制约灵活化柔性生产的库存问题。概括而言,“后福特主义”模式是用具有一定知识水平的技术工人和多功能机器的组合以灵活形式小批量柔性生产多样化产品,可以说是工业3.0时代的代表性生产模式。

“后福特主义”模式虽然满足了消费者的差异化需求,有效开拓了各种细分市场,但这种生产仍无法满足真正意义上的个性化需求。然而,就每一个的本质而言,都是一个具有个性的主体,因此有效满足个性化需求成为新的工业生产模式应解决的核心问题,这也是工业4.0时代到来的市场基础。与既有的“福特主义”模式和“后福特主义”模式不同,工业4.0时代建立在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基础上。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可以实时感知、监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海量数据,实现生产系统的智能分析和决策,使智能生产、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制造成为生产方式变革的方向(王喜文,2015)。从投入生产要素看,采用的将是智能化的机器,雇佣具有丰富知识和技能的高素质工人进行生产;从产品特征看,生产的是智能产品;从空间特征看,地理位置不在成为制约生产的关键因素,生产组织模式将由集中转向分散。概括而言,这种新的生产模式是用知识型员工和智能机器的组合以适度的规模定制化生产个性化智能产品,鉴于该模式生产设备、生产过程以及生产产品都具有智能特征,本文将其概括为“智能主义”生产模式。

四、 “智能主义”生产模式下管理创新探讨

在工业4.0时代“智能主义”生产模式下,大规模标准化生产将被适当规模的个性化定制化生产所取代,由此无论对产业发展还是对企业发展,都内生出一系列的管理创新要求,核心的是需求层面的个性化需求导向、技术层面的协同创新网络参与机制以及人才层面的知识型员工培养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1. 面向并满足个性化需求。过去产业发展所依赖的市场基础主要是大众化需求,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互联网、物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及普及应用,真正意义上的个性化需求将成为工业4.0时代的主流。工业4.0允许在设计、配置、订购、规划、制造和运作等环节能够考虑到个体和客户特殊需求,而且即使在最后阶段仍能变动(工业4.0工作组、德国联邦教育研究部,2013)。对企业而言,获取和提升竞争能力的核心是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因此面对即将到来的个性化需求时代,企业应建立个性化需求导向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及营销服务体系,主动挖掘并适应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重点是提升满足个性化需求的能力,这方面需要充分利用新一代的信息技术工具。

个性化也意味着特色化,这对企业而言,需要更加重视创新设计的地位。此外,借助高度发达的移动通讯网络,客户可以随时随地将个人的需求反馈至生产端,这突破了传统实体店客户体验和参与的时空局限,因此利用网络工具让客户参与设计将成为产品体现和满足客户特色需求的重要手段。

2. 积极参与协同创新网络。工业革命既是产业革命,也是技术革命。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的研究报告,工业4.0主要是以工业物联网、网络安全、云计算、增材制造、现实增强、大数据、自动机器人、模拟以及水平和垂直系统整合技术等9项数字化技术为基础的变革(BCG,2015)。这些新兴技术是产业和企业向工业4.0升级的关键。鉴于新兴技术研发所具有的研发投入资金量大、研发周期和产业化过程较长等特点,风险与不确定较大,因此以单个企业为主进行研发难以适应技术创新、产业发展以及国际产业竞争的需要,有必要采用系统创新网络的模式的组织形式开展技术创新。

在学者较早的研究中,创新网络被看作是应付系统性创新的一种制度性安排(Imain Baba,1989;Freeman,1991);协同创新网络则是一种基于网络的合作创新,被看作不同的创新参与者的协同群体,具有复杂性、动态性、系统性、开放性、中心性、协同性等特点,通过该网络可以实现各个主体间的资源共享、知识传递和技术扩散,实现知识、技术的增值和创新的产生(刘丹、闫长乐,2013)。对于工业4.0时代的企业而言,采用协同创新网络模式进行创新的重要性毋庸多言,关键是要形成构建或参与协同创新网络的机制。固然,这一工作主要由行业内的主导厂商承担;但对一般企业尤其是对技术需求强烈但自身技术创新能力或水平受较多约束的中小微企业而言,也应从企业自身考]参与机制,积极主动参与协同创新网络,凭借网络资源共享的模式弥补自身的不足,从而有效提升竞争力。

3. 知识型员工培养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工业4.0时代,随着智能化生产设备和智能生产工艺的普遍采用,生产对人员的需求量将会减少,但对人员素质和能力的要求将会发生“质”的变化,正如夏妍娜、赵胜(2015)所言,人在生产制造中的角色将由服务者、操作者转变为规划者、协调者、评估者、决策者。这意味着工业4.0对劳动的需求将从一般劳动力到知识型高素质技术型员工,这类员工不仅需要具备良好的知识水平,还需要得到系统的技能培训。

针对网络化时代知识型员工自主性较强和喜欢以网络化方式参与的特点,企业可以借助网络化沟通交流平台或工具开展学习型组织建设,形成企业良好的学习氛围。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也可以借助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实现,如利用虚拟现实技术开展培训或模拟训练。就日常管理制度而言,重点是创造有利于激发知识型员工创新思维和高效率工作的工作环境;在薪酬设计上,也应考虑对员工创新能力的激励。

五、 结论与建议

技术和政策因素共同推动以工业4.0为代表的新一轮工业革命的兴起,对传统的生产制造模式将带来革命性影响,推动其从目前的“福特主义”模式和“后福特主义”模式逐渐向“智能主义”模式升级。“智能主义”生产模式内生出一系列管理创新需求,需要管理创新方面,主要是从大众化需求导向转向个性化需求导向;技术管理创新方面,主要是从以单个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模式转向协同创新网络模式,这需要相关的平台建构及参与机制设计;人才管理创新层面,主要是探索适应网络时代知识型员工特点的管理方式。

面对第四次工业革命,中国拥有工程技术人才储备多、本土市场大、经济增长势头良好、储蓄率高等优势,但制度会否成为制约创新的桎梏也令人担忧(李稻葵,2016)。中国拥有的诸多优势有利于产业界和企业进行上述管理创新,但破解制度层面的体制机制束缚或制约因素也不可或缺,这方面正是政府应该而且能够有所作为的地方,政府可以通过适当的政策提供引导、支撑和配套服务。为此,本文对相关政府部门提出以下三点建议:第一,积极引导鼓励工业4.0重大共性技术协同创新网络的形成,加强对该模式研发创新的支持力度,以加快我国在这些技术领域的突破,也由此诱发网络外广大企业乃至个人的技术创新或技术改进活动,为“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的成功升级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第二,提供人才培训,一方面,针对工业4.0发展新趋势、新特征,对企业管理层开展培训,帮助企业经营管理者认清工业4.0的发展大趋势,以促使他们结合本行业、本企业特点制定恰当的发展战略决策,主动顺应并推动工业4.0的发展;另一方面,采用单独组织、与行业协会联合组织或直接与企业合作组织的方式,开展针对企业骨干技术人才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未来对智能设备的适应能力,也同时引导激励他们的创新行为。第三,加强公共平台建设,主要是公共研发平台、公共信息平台和人才流动平台的建设,重点为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信息服务,为人才资源的恰当配置提供平台。

参考文献:

[1] 工业4.0工作组、德国联邦教育研究部.德国工业 4.0战略计划实施建议(上)[J].机械工程导报,2013年7-9月刊。

[2] Kagermann, H.,Wahlster, W.,& Helbig, J.Recommendations for implementing the strategic initiative INDUSTRIE 4.0: final report of the Industrie 4.0 Working Group[R].Frankfurt: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2013.

[3] [德]乌尔里希・森德勒主编,邓敏、李现民译.工业4.0:即将来袭的第四次工业革命[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4.

[4] 陈秀山.从“福特主义”到“后福特主义”――区域经济发展面临的新挑战[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3,(9):67-70.

[5] 王喜文.工业4.0:通向未来工业的德国制造2025[M].机械工业出版社,2015.

[6] BCG.工业4.0:未来生产力与制造业发展前景[R].波士顿咨询公司,2015.

[7] 李稻葵.中国会错过第四次工业革命吗?[J].财经界,2016,(6):63-65.

[8] 刘丹,闫长乐.协同创新网络结构与机理研究[J].管理世界,2013,(12):1-4.

[9] 夏妍娜、赵胜.工业4.0:正在发生的未来[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5.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号:71422012);清华大学自主科研计划项目(项目号:2012THZ04107)。

工业互联网主要特征范文6

关键词:管理创新;活力支撑;互联网

一、引言

互联网的发展为全球政治、经济和社会带来了深刻变化,在宏观上,互联网深刻改变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面貌,从微观角度上看互联网的发展深刻影响着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互联网背景下如何理解管理创新,需要我们仔细推敲。本文将从组织结构、组织文化和生产模式来探讨互联网对管理创新的影响。

二、管理创新的发展与现状

(一)管理创新的起源和定义:

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本质,创新的过程就是不断打破经济均衡的过程,即均衡的破坏就是创新。①创新又分为管理创新、文化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营销创新等等。美国著名管理学家哈默尔认为管理创新是对传统的管理原则、流程和实践的明显背离,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降低交易成本、开拓市场、形成企业独特的品牌优势。管理创新的内容包括:管理思想上的创新、制度上的创新以及具体技术方法上的创新。

美国著名管理学家哈默尔对管理创新的定义为:对传统的管理原则、流程和实践的明显背离,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降低交易成本、开拓市场、形成企业独特的品牌优势。其目的在于更有效的运用企业的资源,以实现企业目标,通过引用新的管理思想、方法、手段和组织方式实现创新。

(二)管理创新的理论依据:

1.企业本性论――企业的本质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这也是管理创新首要和基本的理论依据。

2.管理本性论――要实现利润最大化必须依靠有效可行的管理。通过加强基础管理和专业管理来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量增加,成本下降和利润增长,这是企业管理创新的有益依据。

3.员工本性论――在构成企业的诸多因素中,人是最基本的主体性要素,企业的一切活动都靠人来实现,人是生产力的基本要素也是管理的主体和企业活力的源泉所在,是管理是否成功的关键。

(三)管理创新的内容:

1.管理思想理论上的创新――这是管理创新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当人们意识到需要管理创新进而为管理创新奠定理论基础并在企业内部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组织文化氛围之后,管理创新活动才有可能顺利展开。

2.管理制度上的创新――这是管理创新顺利进行的保障。它是指企业在管理方法、管理思想、管理人才、管理技术等在制度安排上的创新,制度创新为企业的管理创新提供方向指引。

3.管理具体技术方法上的创新――这是进行管理创新的手段和工具。技术通常指根据生产实践经验和自然科学原理总结发展起来的各种工艺操作方法与技能,管理技术创新便是革除组织原有的、不能适应组织发展需要的技术方法,引进先进的和组织工作相适应的技术方法,以帮助组织提高效率。三者相互结合、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构成管理创新的内容。

三、管理创新的发展趋势:管理2.0时代

1.管理2.0是什么?

传统的管理是为了让员工更服从、更勤奋而进行的管理,是在自上而下的金字塔等级制结构中进行的管理,这种管理方式压抑了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把人当作纯粹的机器。然而在现代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员工整体知识素质的提高、权利意识的增强,这种管理模式显然已经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所以管理创新应运而生。如果过去所有的管理思想与方法称为管理1.0的话,那么在当代的管理创新便使管理进入2.0时代。所谓的管理2.0是每个人都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领导人不再是权力的中心,创意更加民主化。其显著特征是:要从过去自上而下的控制方式向“底层是权力的源泉”的方向转变。管理2.0是建立一种环境与机制让别人变得更加强大,来取代家长式的经验管理模式,它允许徒弟颠覆师傅,允许底层挑战权威。

2.管理2.0的主要支撑因素――互联网

(1)互联网是什么

互联网又称网际网路或音译因特网、英特网,是网络与网络之间所串连成的庞大网络,这些网络以一组通用的协定相连,形成逻辑上的单一巨大国际网络。这种将计算机网络互相联接在一起的方法可称作“网络互联”,在这基础上发展出覆盖全世界的全球性互联网络称“互联网”,即是“互相连接在一起的网络”。

(2)互联网的特征

特征一:在线化――随着Wi-Fi与智能手机的普及,普通群众得到各种信息的速度加快,信息的时效性更强,信息量更大,互联网成为获取各种信息的首要来源。

特征二:小众化――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得人们的消费需求开始离散,大一统的市场格局开始分化,并且人们的个性化需求也越来越得到满足。

特征三:透明化――由于互联网的存在,消费者可以直接掌握企业的发展动态和存在的问题,给企业带来压力,促使企业做的更好。

特征四:平民化――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普通的人民群众的言论也会在社会上产生巨大的影响力,积极推动了民主化的进程。

特征五:平台化――互联网把大家聚合在一起,形成各种各样的平台,在这些平台上不同身份地位的人享有共同的资源。

以上种种特征都在促使企业加快管理创新,以适应互联网时代的需要。

(3)互联网对企业管理创新的影响

由于互联网的种种特征,会给企业带来互联网压力。所谓互联网压力就是互联网时代下用户与企业的零距离,用户不再通过中间商、商、广告商来了解企业,而是直接在网上与企业接触。每一位顾客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发出自己的声音并即时让其他顾客可见,所以一个企业产品的好坏可以通过互联网迅速传递。因此形成了是企业排队让用户选择的情景,这也就意味着企业原有的管理模式、组织形态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的需要,必须对其进行变革以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管理的重心必须由原来的关注组织内部转变为关注组织与消费者的交互与接触。

张瑞敏说:“从泰勒的科学管理一直到信息化,企业都是以自身为中心,规模做的越大越多,在行业里成了霸主,别人就没办法撼动,同时也提高了新进企业的准入门槛,而现在互联网时代使得企业不能再以自我为中心,每个企业都是互联网上的一个节点,因此必须和互联网融合在一起,原来的一套组织架构都要打破。”而事实上海尔集团在组织架构上确实已经做到这一点,海尔把原有的自上而下的组织结构完全打碎,形成了在海尔这个平台上微企业的企业主。管理2.0时代的主要特征是建立一种环境与机制让别人变得强大起来,海尔公司正是提供这样一种生态环境让众多小微企业借助海尔提供的平台进行发展、不断强大,在创新的同时塑造新的管理模式。

由此来看互联网时代的到来逼迫企业不得不进行变革,企业变革必然带来相应管理方式的创新,因此可以说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企业管理创新的路径选择与模式构建提供了活力支撑。同时,企业也要以互联网的发展为背景,变革企业管理模式,进而促进企业的发展。(作者单位:1.曲阜师范大学;2.北京师范大学)

注解:

①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北京出版社,1934年

参考文献:

[1]德鲁克如何看互联网的影响力?《大师中的大师》.商业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