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体系论文范例6篇

社会保障体系论文

社会保障体系论文范文1

经济运行的领域和埸所是市场。我国由于长期实行计划体制,使人们的观念束缚在僵化的计划之上,从而使我国的经济显现出残缺的计划与破碎的市场并存的局面。因此,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成了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然而,市场的特性,要求的是竞争和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而排斥任何非经济因素的干涉。在“看不见手”的调节下,即使经济发生危机或周期性波动,都会通过市场本身内在的调节机制而使危机消除,并熨平周期,从而在新的平衡下完成市场体系的结构性调整。尽管这是一个关于市场作用的理想化模型,但是“自由”的确是市场以及市场机制所要求的内在原则,这一点对于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至关重要。

但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弱化了市场的内在调节机制,并且使市场体系的完善受到抑制。这并不是指市场发展不需要社会保障的存在,恰恰相反,现实中市场的健康发展的背景之一就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与完善。然而,市场的“自由”原则与社会保障的“理性”原则之间,又确实存在着排斥关系。这是由于在市场完善的过程中,每一个在市场中活动的主体——人或是企业,都不必有所担心和顾虑,而去放心地接受社会保障体系所提供的一切,即使是缴纳一定费用的保险业也同样如此。因为无论怎么算,缴纳的有限的分期的费用不会对每个人的现实生活产生大的影响,相反,其最终的收益将总是十分诱人。这样,在一个没有建立完整完善市场的经济中,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而导致经济人内在的风险和利益冲动的减弱,无疑会更加延缓市场的发育和成熟。另一方面,由于市场机制特有的灵活的经济性,它总是使社会保障体系尽可能地不发挥或失去作用。也就是说,使社会保障体系所提供的保障成为微不足道的东西,这无论是危机还是繁荣时期都是如此。世界上市场机制健全成熟,社会保障体系非常完善的发达国家,已经出现了这一矛盾:在市场的波动引起经济的周期性波动时,社会保障体系无能为力;在市场膨胀使经济高速发展时,社会保障体系则成为无人过问的东西。瑞典等福利国家已无法继续维持其社会保障体系。在纳税人大部分尚仅限于涉外人员及其要增加投入发展经济的中国来说,仅能维持最低水准,一旦波动,社会保障体系自身都无法保障。这里所说的是全面的经济社会波动,比如失业的膨胀等等,而不是仅指一些事故事一般性的灾害。比如,目前许多省市针对大量的失业和下岗职工生活难以为继的状况,纷纷采取了最低工资界限或最低救济额度,但这些保障标准是偏低的。如果借用马克思经济学的劳动力价值构成理论,则目前的保障额仅仅是劳动力价值构成中的个人维持费用,根本谈不上发展、享受和养家糊口及其教育、训练,另一方面甚至出现“大款”或高收入者领救济的情况,从而使社会保障流于形式。

从另外的角度说,市场发育的过程无疑是市场机制萌芽和苏醒的时期,而这期间最需要的是一个完全宽松的经济空间,即市场体系保要素以获取各自的利益为出发点,以获取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充分发挥各要素的能动性,从而不断优化市场体系要素之间的结构,发挥结构效率和效益,提高各要素质量,使市场机制在螺旋上升中充分起到经济发展指挥者的作用,促进经济增长和提高经济运行的素质和质量。社会保障体系的强化再加上计划的经济优势特征未能显现,将使市场的健全和完善经历一个较长时期。这是由于社会保障依靠的是每一个市场主体共同的经济支持,而保障则只对出现特殊情况的个人起作用。尽管每一个经济人都有潜在的需要保障的可能性,但由于这种可能性转化成现实对于发展中的经济人来说是一种类似于“乌托邦”式的东西,这就出现了社会保障出资者与社会保障获得者之间的不对称性,从而引起社会保障出资者的不满,各种虚假行为必然出现;出将引起保障获得者无后顾之忧,甚至形成无资本的食利者,破坏市场机制所要求的公平和效率原则,从而使经济的发展处于一个萎缩的空间之内。可见,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与市场本身存在着本质上的背离。这一背离用一句话说,就是市场及其市场机制的个人利益目标与社会保障体系的社会或更准确地说是政府目标之间的差异而造成的。解决这一问题的出发点应该是个体或个人目标,与社会或政府目标的融合,或在共同收益的前提下的交叉。

我国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有制关系决定的制度、制度决定的体制、体制决定的机制和措施等,都必然体现出社会主义的特有特征和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因此,存在着社会保障体系与市场对接的可能性。

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决定了生产和消费的社会化特征,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进行联合劳动的前提下共同占有产品,同时也就共同占有消费品。现实中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以国家所有为具体的表现形式,而实现形式则具体化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并根据产品的不同划分为企业所有(使用),从而形成了在全社会的大生产、大交换、大分配、大消费的总过程中的经济协作关系和生产资料及其产品的占有。这样就使公有制从抽象落实到了具体。而在这一所有制及社会主义制度下,必然使社会的所有剩余产品由社会统一掌握,通过财政和信贷,把剩余产品价值的一部分,经过社会的分配和再分配以货币的形式返还给劳动者;另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基金掌握,因此,社会保险体系就成为建立在统一经济基础上的一种机制。这种机制的运行,就不再是以拾遗补缺的形式出现,而是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为社会成员提供保障。但是应该看到,由于我国的所有制尚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形式,社会主义保障与社会保障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社会主义保障还只能以一般的社会保障形式出现,还仅仅是有限度的保障,而只是在某些方面体现出社会主义的原则。同时,由于我国比较低的生产力水平从而比较少的社会剩余产品生产,“蛋糕”还不够大,对社会成员的全面保障仅仅是一种可能性。

从现实情况看,我国的市场由于计划因素的影响而有一定程度的异化,这种异化在现实经济中表现为两种截然对立的形式:一种是抽掉了市场机制自身特征的成为计划附属物的“准市场”,另一种是膨胀了的市场机制起作用的混沌市场。在第一种情况下,社会保障体系的存在仅能以保险一种形式出现,甚至保险更多地以自救的形式出现,并且带有很深的非经济的烙印,政府行为的痕迹大于经济行为的作用。在第二种情况下,社会保障体系无法在混沌市场中生存和发展,即使存在也只能是对其自身的异化。也就是说这种保障非但起不到保障作用,而且会使混乱的市场更加无序。这是由于混沌市场中各市场要素是混杂或缺位的,保障只能作为应该保障而存在,一旦保障为不该保障或不知该不该保障的要素提供了,则是使社会保障

体系自身的崩溃。社会保障体系与市场对接的第二个可能性是市场成为直接计划调控下的间接市场,从而消除或限制市场的破坏性机制作用,并且使计划对市场的直接调控成为一种经济对市场的纯粹调控,而不是行政命令式的僵化调控。这一可能性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存在的。这一方面依赖于世界经济发展史中“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双重存在,使得无论市场还是政府都不能独揽控制经济的大权,而必须在理论上得到更新,亦即所谓的“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交互作用,以弥补市场及其市场机制的缺陷和政府强制力的极限。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现代经济发展的状况从总量上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给市场机制的发展,从而市场体系的建立提供足够的速度和足够多的较高素质的要素,现代的管理方式和现代经济的扩张能够在一个较为广泛的范围内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生存条件——劳动岗位,这就给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提供了一个较为宽松的空间,即在不影响市场发育以及市场要素配置效率和素质的前提下,依据市场发展以至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所必须的经济源泉。但是,这个可能性仍然未必会转化为现实性。据美国医学会期刊1996年10月23日刊登的一项最新调查显示,美国有3700万成年人没有医疗保险,原因在于这些人付不起过于昂贵的保险费。这从一侧面提醒我们,要使社会保障体系与市场体系真正实现对接,在现实的状态下,尤其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来说,需要从更为广阔的目标下拓展思路,以在不影响市场发展的基础上建立社会保障体系。

另一个二者对接的可能性是存在于文化领域,即我国文化是一种特殊的历史产物,从而有其独特性,使之不同于其它的文化体系。从宏观角度看,中国传统文化是根植于大国、战乱、强权、贫穷的基础上的,因此中国人对于经济利益的追求采取一种较为淡漠的态度和对于衣食有余的不高的满足感。中国传统文化作用对每个社会成员的影响表现在极强的自律性及比较稳定的心态上,因此不会对经济的波动产生过分的狂热,从而在另外的方面,对市场机制的膨胀起到了一定的限制作用。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中西文化的融合和借鉴,每个社会成员能够对经济采取谨慎而又积极的态度。相反,对社会保障体系则有一种认同感,而且由于历史文化因素的沉淀作用,客观上存在着社会保障体系与市场融合生长的文化空间。

同样,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市场体系的逐步建立,市场中的经济要素也越来越庞杂,越来越多样化和具有独立的要素的要求(如资本要求利润、劳动要求工资、土地要求地租等),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和联系也越来越紧密和充满了利益分配的瞬息转变,在这样一种状况下,市场自身的缺陷就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随要素的增加和要素关系的复杂而呈现递减的趋势。而阻碍这一递减趋势的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完善与发展,这就使得市场及其内部机制与社会保障这一外部环境的关系,存在着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制约而又相互促进的在市场发展到一个较为充分的前提下的融合关系的可能性。现代经济现实所表现的也正是这一概括的内涵,这也是重点与多点论的有机统一。

另外,由于市场是经济的,市场是否完善,决定着经济的发展状况,经济的发展又制约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因此,在二者之间,存在着一种相对互补关系。而这种互补关系的得以形成和确立,其关键是市场利益主体与社会保障利益主体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来自于市场以及社会保障本身的优势与缺陷。

可能性转化成现实性毕竟需要有具体的中介,否则会使可能性变成相反的排斥因素,而使社会保障体系与市场的对接得不到实现。二者的对接,在现代经济中要靠政府职能的经济化来具体实现。

在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中,由于政府(或政府机构)处于经济发展的权力推动者的位置,所以,在人类经济发展历史中的相当长的阶段上,政府对经济发展采取了强权下的直接控制,而这种控制对于生产力不发达的历史阶段是一种客观要求。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下,政府的强制力就是组织生产资料并减少浪费的最可靠的保证。这对于一切产业及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发展尤其重要,现化工业的前身的主干是政府领导下的对农作物进行加工的国营工业。在城市复兴以致现代国家财政体系建立起来以后,政府才把经济控制权交由市场,从而由政府对经济的直接控制转换为间接控制,这丝毫也不说明政府控制经济能力的削弱,而是在更高层次上的加强。正因为如此,政府介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既深入到经济基础,又深入到上层建筑。但适应经济发展的现实,政府的职能必须发生新的变化,即实现“政治职能——政治、经济、文化职能——经济职能”的转变。这种转变不否认政府作为政府的职能的完整性,而是承认政府职能现阶段的现实性。在我国,长期以来由于生产力水平和劳动者素质的双重低下,采取了统制型的职能实现形式,使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打上了指令性的烙印,即使是早已建立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更多的是非经济的,住房、医疗等等都由国家统筹,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存在着经济人地位和利益的虚化。从而在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的过程中,社会保障体系与市场的背离则已经突出地显现出来:社会保障体系所需资金总量增长与未来支付预期量不协调发展(社会保障的人员及种类呈膨胀趋势),市场的发育更加强化了这种不协调(失业的出现和扩大减少了资金来源)。

所以,政府职能的本质则是针对经济的,这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即强化政府的经济职能。一般地说经济职能还不够,而是政府职能的经济化——政府的其它职能要围绕着经济职能来行动。政府职能转换不是机构设置的变化和人员的裁减,其职能的经济化,就是使政府的行为更加符合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和市场体系的建立的双重要求。具体来说,就是在市场体系的发育过程中,更多地采用经济化的计划而不是命令化的计划去指导和调控市场,并通过政府的必要的权力加以约束,从而建立一种既能有利于经济正常运行,而又尽量少地带来消极后果的社会主义市场。这种市场具备的基本特征只能有两个:效率与秩序。效率就是指经济总量迅速增长,一方面创造了更多的可用于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的资金;另一方面创造出更多的不需要或较少需要纯粹的社会保障的人员。秩序就是指经济要素的质量提高和结构优化,一方面实现市场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高效益;另一方面实现最大化的利润安排。这样就可以保证社会全部剩余产品都能真正掌握在国家手中,增大社会保障所需基金的份额,为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作用提供物质保证。

同时,政府职能的经济化,还需要对社会保障体系尽量少地采用行政的办法而是采用经济的办法建立,增大保险在整个经济保障体系中的比重,使社会保障体系在符合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即保证每个社会成员的正常并不断提高的生存、生活条件的前提下,更多地转变为由全社会每个成员主动共同参与的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一方面是维护政府威信或巩固国家政权服务,因此,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应该在政府的统一协调下通过经济手段去解决。政府如果担心社会保障交由市场去完成将承担巨大的风险的话,就应该从根本上去发展经济,而尽量少作一些亡羊补牢般的事情。因为,作为政府行为色彩浓重的社会保障工程,是现代经济条件下政府所能做的不多的事情之一,那么社会保障就更多地要

社会保障体系论文范文2

关键词:西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一、完善西部社会保障体系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的基本制度之一,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起来的,是国家为了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由政府和社会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公民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是国家调整在社会保障中发生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手段,目的在于维持公民基本的生活水平,从而使劳动力的再生产得以可持续。

西部平稳推进改革与发展的前提是要有一个完善的、规范的社会保障体系,并要为这个体系建立一个面向全局性的、社会性的保障基金。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企业真正做到增强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社会融合和社会稳定。迄今为止,西部已基本建立了“三条保障线”制度,保证了绝大多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加强了失业保险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但是还必须看到,完善西部社会保障体系,实践中仍然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运行与管理尚不规范,产生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渠道非常单一,资金缺口较大。西部省市区基本上是“吃饭财政”,支付庞大、沉重的社会保障,已是力不从心。如,2002年,青海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1亿元,但2000年,该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社会福利补助就已高达21亿元,此三项已超过当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5]四川省180个县(市区)中,就有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36个,财政赤字县87个。2002年,全省低保资金年资金缺口高达11.3亿元,[6]自己根本无法解决。一些省市区养老保险基金入不敷出,不仅对部分离退休人员没有能力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而且还存在一些历史欠账,面临着巨大的道德风险。如2002年,新疆全年征缴总收入32.04亿元,全年养老金总支出34.91亿元,当年收支差为2.87亿元,减去当年收回的补缴金额1.41亿元,实差为1.46亿元。[7]

企业不按规定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目前许多企业一方面少报、瞒报、漏报缴费工资基数,尽量少缴养老保险费。虽然社会保障部门不断加大清欠力度,但往往是边清边欠,前清后欠,难以杜绝。如1998年,青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养老保险基金收缴率仅为51%,比全国平均水平82.69%[8]低31.69个百分点。而截止到2001年底,新疆历年欠缴25513万元,2002年收回补缴欠费14056万元,年度清欠目标任务也仅完成60%,年内完成到55.1%.2002年底新疆累计欠缴养老保险费17231万元,低于2001年累计欠费,但历年欠费中有几年前就破产的一些企业所欠近的4000万元已很难收回。[9]

企业对社保缺乏积极性,工作上不能积极配合。按照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应当覆盖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然而,新制度实行以来,尽管社保部门为扩大覆盖面做了许多工作,但多数非公有制企业仍不愿意参加。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三三制”的筹资办法难以完全落实,有些下岗职工没有足额领到基本生活费,还有一些下岗职工由于企业停产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社会群体上访和妨碍公共秩序等事件时有发生。据调查,80%以上的中小型民营企业不按规定给就业者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致使大部分大中专毕业生和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不愿到中小型民营企业工作。且就业转失业的动态性增强,使得已就业人员波动很大,难以安心就业,劳资、社保关系极不稳定。[10]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建帐率比较低。如,2002年,此项工作搞得比较好的新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建账1098771人,在职职工个人帐户建账率也仅为85.2%.[11]因此,必须大力加强和完善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改革和发展创造社会稳定的条件。

(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水平还比较低,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需求不相适应。西部社会保障工作已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急需进行改革。根据当前两种经济体制转换过程的实际,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需要一个渐进过程。应当坚持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的基本方针,逐步由“全部包揽”向“国家、单位、个人”三方负担转变;由“企业自保”向“社会互济”转变;由“福利包揽”向“基本保障”转变;由“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转变;由“政策调整”向“法律规范”转变。但目前西部大部分省(市区)都还做不到这一点。主要是:

社会保障覆盖面还不广。如,2002年,青海省参加失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分别为32.2万人、39.2万人、51.11万人,只分别占青海当年末职工总数的11.05%、13.45%、17.55%.[12]同年,新疆参加失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分别为131.29万人、115.5万人、148.1万人,只分别占当年末职工总数的54.19%、47.68%、61.13%.[1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加失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分别为53.88万人、66.95万人、87.57万人,只分别占当年末职工总数的56.41%、70.10%、91.69%.[14]

西部各省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执行的情况都比较差。到2002年,新疆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只有乌鲁木齐和哈密两个城市,其中,乌鲁木齐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56199人,只占企业退休总人数的49.8%.[15]国有企业执行得还相对好一些,其他所有制企业,特别是民营和“三资”企业执行得都比较差。

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起来,国家强制性基本保障仍然在唱“独角戏”。亟需加快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发展补充医疗保险、个人储蓄保性险、私人养老、医疗保险、职工互助合作等保障,进一步提高西部的社会保障水平。

(三)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全面覆盖农民。西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还比较小,许多地方根本就没有。据统计,到2000年底,全国有14个省(区市)已全部建立和实施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其中,西部仅有广西、陕西、宁夏等3个省区。[16]目前,西部的主要社会保障措施仅局限于城市职工,而广大的农村还没有普及正式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更没有失业保险。农村人口的养老主要是依靠家庭和子女,整个养老、医疗、伤残、生育等方面的风险都由家庭来承担。农村社会保障仅体现在社会救济和救助上。有人认为社会保障应先解决城市,然后在经济相当发达时再考虑农村。我认为这不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不符合“十六大”报告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西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农村、农民是一个非常重要和庞大的社保对象,是社保体系应覆盖的关键群体。不解决这个问题,西部的大开发和小康社会建设都要受到制约。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高速发展,人口必然大规模向城市迁移,西部城市化进程只会不断加快。而在这个过程中,亟需“为农民转化为市民建立低限度的社会保障体系,铺平农民进城的道路。”[17]土地是千百年来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在没有其它任何社会保障可以替代土地的前提下,农村劳动力根本不可能没有后顾之忧地走进城市生活。因此,当务之急是要为西部的农民建立一种可替代土地的社会保障。如果现在不考虑农村社会保障的问题,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新进入城镇的人口养老基金缺口会更大。危害更大的是,这不仅一方面制约了西部经济结构的调整,另一方面也制约了西部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速度;更无奈的是,千方百计进入城市的农民的社会保障终究也是一个绕不开的问题。东部许多省市已全部建立和实施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值得西部借鉴。

(四)社会保障的地方立法滞后。西部的社会保障法制化程度较低,尚不能给政府解决社会保障面临的严峻而复杂的问题提供充分、有效的政策和法律支持。目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还没有审议和通过一部专门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国务院已经制定的条例中,也很少有属于专门规范社会保障制度的法规;有关社会保障的规定,主要是由相关部委来制定。因此,在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统一的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情况下,西部的地方立法与东部相比较,明显滞后。社会保险费用的征缴、支付、运营、统筹管理很不规范;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的地方立法基本处于空白;社会保障工作在许多方面只能靠政策和行政手段推行,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政策调控比较乏力。国家立法滞后,地方立法空缺,本应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被行政分割。由此导致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小,保障程度差,也直接造成西部劳动力流动性差,制约了西部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导致经济发展成本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西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推进。地方立法的滞后,也导致有关社会保障方面发生的争议、纠纷案件,无法进行仲裁或诉讼,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也无法依据有关的法律进行仲裁或判决,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二、完善西部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

西部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着固态化和未覆盖全社会的不完善性,严重地阻碍了改革和发展。如果不能够从根本上消除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缺陷,不调动企业和个人的参保积极性,不推进制度创新,那么,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运作就始终都面临着巨大的道德风险,始终都要面对如何解决融资不足的问题。要使社保制度摆脱困境,必须对原有的制度进行创新,通过构建合理的激励机制调动人们参保的积极性,减少道德风险,同时辅之以法律和税收手段,解决融资不足的问题。此外,“应当尽快解决养老保险隐性欠债的问题,做实个人账户,实现个人账户资金积累和资本化运营,建立社会保障与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机制。”[18]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报告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为指导,坚定不移地“继续加强”两个确保“和城市”低保“工作,搞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按照”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19]的要求,坚持按国家统一制度规范,充分调动被保障对象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继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稳步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合理确定‘低保’标准和保障对象补助水平,切实做到应保尽保。”[20]积极将社会保障线向农村伸延,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业,形成西部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议西部采取如下具体对策:

(一)积极推动国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西部社会保障水平提高缓慢,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到位有着一定的关系。所以,推进国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对西部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正处在经济转轨和人口老龄化的双重压力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但显然是不完善的,不能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西部发展的需要。国家应进一步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如,尽快建立行政、事业、企业(包括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全国统一待遇水平的失业、养老、医疗等基本保障制度。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稳步推进农村社会保障,重点是统一全国的农民基本医疗、养老保障标准和运作模式。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鼓励实力雄厚的社会力量发展社会保障业务。明确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具体形式和工具,调整现行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开辟新的税收来源。积极推进医疗、社会保障、药品生产流通的“三项改革”,探索建立新型社会保障与医疗保险相结合的医保模式。尽快建立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并轨运行的体制。尽快制订《社会保障法》,规范全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为解决全国社会保障制度具体标准和模式不统一、运作不规范、转移对接能力差、执行不协同等问题提供法律支持。

(二)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社会公平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心理状态和客观需要。社会公平体现在经济利益方面主要是社会成员之间没有过份的贫富悬殊。西部大开发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是体现社会公平的战略性措施。在国家实施非均衡发展战略时期,由于西部只出售原料、一次性能源、半成品、初级产品,导致东西部之间收入差距拉大,现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就必需运用政府力量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适当干预,通过对西部城乡居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将高收入者的一部分收入合法地、恰当地转移给低收入者。在一定程度上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使西部城乡居民的失衡心理得到慰平,弥补市场经济的缺陷、缓和社会矛盾,以促进社会公平。

(三)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与培育资本市场联系起来设计。以求同时解决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中,面临的“缺乏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缺乏完善的资本市场”两个“瓶颈”问题。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所设计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是一种社会制度,同时也是一种经济制度。因为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被用来进行再分配,还可设计出提高储蓄能力以及相关资本形成的功能等。西部在设计社会保障制度时,应把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来设计。社会保障制度与资本市场之间是两个不相干的制度,但西部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应着力在其间架起桥梁。相对有效的资本市场要能有效地配置资源,除去资本市场的管理规则之外,首先是市场的背后应有足够的有效运营的现代企业,否则,资本市场不会稳定和繁荣;同时,应有足够数量和质量的金融机构竞争,否则资本市场也不会完善。通过社会保障制度的运作,可以提高国民储蓄率、稳定资本市场,使形成的资本最终能够在促进西部经济发展中起到巨大的作用。西部的经济发展迫切需要社会保障制度的支持。大量贫困人口的巨大压力、经济发展水平低以及资本短缺等等都是西部的基本区情。西部的未成年负担率虽较高但老年负担率低,若考虑西部实施大开发后会引起青年人抚养能力提高的因素,则总抚养能力会更高。所以,西部政府应积极建立个人的基金账户,运用社会保障体系保持社会的较高储蓄率,并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来使储蓄转化为资本。而资本市场的稳健则会吸引更多的资本,支持更多的有效益的企业,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的良性互动。最终实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与完善西部资本市场的双赢目标,并达到养老与推动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建立促进资本市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在旧制度向新制度的转制过程中,由中央政府负担转制成本,使新制度能建成真正意义的部分基金积累制度;实行个人账户基金的公司管理制度并按市场来配置资本资源;由中央给予相应的金融工具、鼓励政策和管理制度,把企业退休基金、个人自愿养老储蓄纳入资本市场。

(四)建立个人社会保障帐户,推动社会保障走向社会化和市场化。每个就业人员从一开始就业起,就必须建立个人社会保障帐户,保障基金从开始就业就由就业者所在的单位、政府、就业者本人三方面,按各自应承担的比例和缴款方式将自己应承担的保障金打入就业者社会保障帐户,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得拖欠社会保障基金和动用社会保障基金。实现“新人新办法”,新就业人员一定要完全按照上述要求办。“老人老办法”,对已经就业和下岗再就业人员,政府要按照一定的方式补上个人社会保障帐户。每个人的社会保障帐户随本人就业单位变动而流动,就业单位都应按规定将归自己承担的保障基金足额打入就业者个人保障基金帐户。政府及就业者本人也按规定将应由自己承担的保障基金打入个人保障基金帐户。企业、政府、就业者缴纳个人保障基金应具有强制性。个人保障帐户中的保障基金使用,完全按照社会保障基金使用用途安排。即,帐户中的保障基金只能用于失业、医疗、退休这三大保障活动,保障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支付个人的其他消费及社会经济活动。如果受保障主体要用自己帐户的保障基金投资,应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风险自负,投资失误后,政府、企业不负其因投资失误所造成的保障丧失的责任。

(五)构建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的新型关系,确立合理的利益机制。彻底改变目前社会保障制度重集体轻个人利益、重统筹轻个人账户的传统模式。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分开,赋予参保职工以个人账户所有权,不仅要从资金上分开,而且是要从制度上彻底分成基本社会保障和个人账户两个不同的制度。个人账户从统筹中分离出来后,不能并入企业补充社会保障,以避免企业妨碍劳动力的流动,同时,还应当将企业补充社会保障或企业年金并入个人账户,给职工的福利和奖励可以存入其个人账户。应当争取国家允许西部企业将此项费用计入生产成本,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改变社会保障费的筹资模式,降低道德风险。基本社会保障应采取向所有企业征收社会保障税的形式筹集资金,实行全国统筹,由中央转移支付一部分补给西部。个人账户保险费中由企业缴纳的部分,应改为全部并入职工工资中,按月支付,再由个人缴入自己的社保账户,使之独立于企业之外,目的是以避免受企业经济周期和道德风险的影响,制约个人社保费的筹集。实行个人账户资金由民间运营。由社保基金管理公司来托管和运营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有效地避免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增值。如,可托管给股份制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公司管理。政府应站在用社保制度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而不能仅站在使社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的角度来对待个人账户资金的管理问题。要建立社保与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新型关系,以避免资金被政府挤占、挪用和增加政府管理的风险。

(六)重视社会保障基金经营,保证其不断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社会保障基金经过长期的积累,会形成庞大的资产,成为投资融资的一大财源。如果西部省(市区)级政府能够通过立法规定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项目和投资比例,指导投资的方向,会促使社会保障基金向政府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投资,从而成为政府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有效手段。社会保障基金的有效投资收入,也会使社会保障基金本身保值增值,以缓解西部社会保障基金不足,资金运转压力大的状况。同时,也实现了推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可实现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双赢的目标。

(七)政府应减少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限制。在建立健全社保投资法规、发展多种金融工具、完善资本市场的同时,可允许社保基金管理公司自由地向各个产业和资金市场投资,广泛地选择投资工具,自由地寻求最佳的投资组合,而不是要求其将一定比例的基金存入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政府应当向保险基金提供尽可能多的优惠政策,如税收、利率优惠等。对发展前景好、回报率高而稳定的垄断性行业也要向社保基金开放。对有稳定收益,且需要政府公共财政投资的公共工程和公益设施建设,政府可采取以较高的利息向社保基金借款的方式,支持社保基金保值增值。

(八)进一步加大对特困职工困难补助的力度。积极筹措资金,开展节庆假日期间的送温暖活动;进一步落实党政工青妇联合包保责任制,组建送温暖工程基地,实施送温暖基金行动,三年内,西部各省(市区)的主要县市和基层建立基金组织要分别达到90%和70%;各省(市区)都要启动“百企助百模”活动,建立专项解困基金,并优先为困难劳模及家属提供就业岗位;积极开展帮助特困家庭子女的助学活动,不让一个孩子辍学;推进职工互助保障建设,通过公共合作医疗、互助互济等有效形式,以补充医疗保险为重点,减轻职工看病就医的经济负担;进一步鼓励和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开展多种形式就业,包括积极发展职工再就业服务联社,力争5年内使下岗职工基本实现再就业;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建立健全省(市区)和县市工会两级法律援助机构,无偿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九)加快地方法规建设,依法推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西部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缺乏较高的法律效力和必要的法律调控,这与西部社会保障制度所应处的地位是不相称。因此,在国家相关立法未完成之前,西部各省市区应当积极加快地方立法工作,解决社会保障领域法律缺位的问题。人口素质差、经济实力弱、发展底子薄、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不平衡,要在这样一个广大的欠发达地区建立起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又能够与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就必须借鉴和吸取国际社会带有共性的经验,适当参照国际标准,但不能照搬;总结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经验,通过大胆改革和稳步推进制度创新,尽快建立起与西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坚持法律调控与特殊政策调整相结合,对社会发展中某一特殊时期出现的急需要解决的特殊问题采取一些特殊性的政策加以调整。如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再就业工程和吸纳扩招后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等问题,就属于特殊阶段需要采取特殊政策来调控;对地方政府由领导决定挪用、挤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必须通过立法来明确其为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予以禁止;通过立法解决社会保障费的收缴问题,加大强制收缴社会保障费的力度,对欠缴、拒缴社会保障费的,应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以法律手段解决社会保障基金的支付风险问题,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西部很多省(市区)的社保基金当年收不抵支。企业拖欠离退休人员社保金的事经常发生。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风险涉及的是百姓的保命钱,严重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其支付风险的潜在危险并不亚于金融风险。通过立法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投资机制,如,在规范金融秩序的条件下,严格规定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方向和各项投资比例的上限,强化投资监管措施,保证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安全。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和增值是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管理的重要目标。社会保障基金如果不能有效地增值,长期下去,必然会加重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负担,也会对被保障人未来能够获得的实际社会保障水平产生不利的影响。六是加快推进西部社会保障信息化方面的立法,使西部加快社保工作信息化进程能够得到法律的保障。缺乏信息化的支持,社保工作的现代化必然受到制约。西部各省市区立法部门应尽快制订《社会保障实施信息化管理条例》、《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系统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利用法律手段将社保信息化工程建设规范化,保证社保信息化工作正常、规范地开展,为提高西部社保事业發展水平奠定基础。

(十)完善西部社会保障体系,应坚持整体设计,农村与城市共同推进,为西部加快城市化进程奠定基础。建立面向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与我国经济社会转型的基本趋势是相一致的,并非权宜之计。尽管目前面向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构建时可以保有一定的特殊性,但它必须符合社会保障制度运行与变迁的基本规律。鉴于旧体制所造成的城乡差别过大,构建面向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应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面向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应重点为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乃至个体企业雇佣的农民工(含合同工与长期临时工),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谋职业的进城农民,在城市已工作、生活达到一定年限,进入大中城市城乡结合部或卫星城镇的原农业户口人员,及那些虽在市区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谋职业但长期租住郊区或卫星城镇房屋的进城居民等作为其覆盖对象。进入城市达3年及以上,务工、经商、从事建筑、环卫、服务等有较为固定收入的工作,有较固定的租居地,原户口所在家乡承包地已转让,并有长期在城市居住、谋生的打算,都应作为面向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对象。至于各保障项目的经费来源,进城农民有雇主的,可参照城市户口职工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执行,其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其中个人缴纳比例不必象国企那样逐步到位,可一步到位,按基本工资的8%执行。无雇主劳动者的基本养老保险,则可实行个人账户累积储存制度。无雇主劳动者,基于个人收入很难把握,确定交费比例就比较难办。可统一采用按所在城市职工平均基本工资为基数计算缴费比例的办法。个人为将来多拿保险金,可以超越规定比例多交,但不能少交。当他们缴费达到规定年限,退休时,可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中有雇主劳动者可领取社会平均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无雇主劳动者只可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未能达到规定缴费年限者,两类劳动者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一次性连本带息付给个人,其中有雇主劳动者亦不能领取社会平均养老金。如进城农民个人缴纳养老金不足规定年限或数额,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其个人及家庭生活来源不足者;因疾病、工伤等超过保险负担时限而仍不能正常劳动者;因失业超过一定时限而未能找到正常工作者等,应设置相应的社会保障项目,以确保这些人及其抚养家庭人口的最基本生活需求,可将他们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其经费来源由政府财政负担。实行原承包地有偿转让,其转让金应上交国家财政进入其个人养老账户,以减轻政府财政压力。鉴于进城农民中相当一部分人的流动性特点,城市面向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设计应具有灵活性。例如进城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统筹账户资金应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可自由转移。城市任何雇佣农民工的公司、企业只要该农民工在其公司、企业工作满3年,该公司、企业就应当为该农民工在社会保险机构建立个人退休养老个人账户。进城农民养老金的缺口弥补问题,可通过农村自留地的承包转让额来补偿一部分;国家负担一部分,剩余部分可以作为是保障体系的一种效率体现。西部还应积极面向所有农民构建社会保障体系。世界上多数国家都是实现工业化多年后才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但西部应及早考虑,要通过多种渠道解决问题。努力推进农村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尽可能地实现农业的多元化经营,提高农业的盈利能力,以建立起以后的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充分发挥我国传统文化的优势,发扬孝道,做好家庭养老;在农村减少行政事业费支出。可从减少政府级次,如撤并小的乡镇,改革扶贫方式,对条件特别艰苦地区的农民进行整体迁入城市安置等方法,来减少财政支出。

注释:

[1]龙翼飞。社会保障与法制建设[EB/OL]。

[2][20]朱鎔基。在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摘要)[N]。人民日报,2003年03月06日第2-3版。

[3]金永军。西部对FDI吸引力不足的原因及对策[J]。经济观察,2001年8期第14页。

[4]顾华详。关于深化西部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J]。黄河论坛,2003年2期41-44页。

[5]郭霞,金红。青海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问题[J]。青海经济研究,2003年4期第47-49页。

[6]纪尽善。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J]。经济界,2002年6期第28-31页。

[7][9][11][1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2年社会保险统计分析[EB/OL]。

[8]胡晓义。1998-1999年中国社会保险情况及改革——1999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蓝皮书[C]。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1版第49页。

[10]顾华详。脚踏实地拓展就业领域[J]。支部生活,2003年9期,41-42页。

[12]郭霞,金红。青海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问题[J]。青海经济研究,2003年4期第47-49页。

[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新疆统计年鉴-2003[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年7月版第6页。

[1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年鉴-2003[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年7月版第8页。

[16]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我国的实行[EB/OL]。中国网,2001年7月10日。

[17]顾华详。关于加快兵团城市化进程的若干思考[J]。新疆农垦经济,2003年5期。

社会保障体系论文范文3

社会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并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机构进行资金筹集、管理和发放,从而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的基本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而商业保险是通过签订保险合同,由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企业和个人自愿投保,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

①保障功能的互补性

社会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由于受到投保金额、投保对象的限制,这种保险的保障水平非常低。而商业保险的保险范围则包括公民所面对的所有可保风险,并可根据个人情况,满足社会上不同层次的保障需求。因此,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是并行不悖的,两者相互配合,取长补短。

②保障范围的互补性

社会保险主要是在社会成员遇到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疾、失业、死亡等社会风险时,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而商业保险涉及的险种之多,范围之广,则可以满足人们生活消费各个层次的需要。通过与社会保险的配合既满足了人们基本的、普遍的保障需求,也满足了人们多层次的、特殊的保障要求,从而更好地完善社会保险保障水平。

③保险技术与保险方法的互补性

社会保险需要借鉴商业保险的精算专业技术,商业保险也需要制定一些满足社会需要而绝非利益优先的保险品种,以树立其良好的社会形象。此外,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都是保障劳动者的生活稳定,并利用专业技术和保险方法使资金保值增值,从而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商业保险可以融入到社会保险中,承办部分社会保险,让湖湘群众得到更大的经济利益保障。

2国外社会保险的发展模式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启示

就社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来说,构建医疗保障体系,避免因重大疾病医疗支出影响家庭的正常生活,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公共卫生政策的基本共识。大体上来看,国外的医疗保障模式主要有如下3种:

①商业保险为主,社会保险为辅

这种医疗保障模式主要根据商业保险的运作模式,由雇主和雇员自主筹资资源选择购买商业保险以防范重大疾病风险。商业保险公司根据不同保费水平和保障标准,可以满足不同层次的保险保障需求。同时,当医疗费用自付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时,个人将不再自付医疗费用,超过部分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从而有效降低了重大疾病医疗支出的财务风险。采用这种模式主要有美国和南非等国家。

②社会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辅

这种模式的医疗保障模式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由个人、单位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个人和单位按比例分摊,政府则提供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由三者共同筹集资金。这种医疗保障模式带有强制性,并根据参保人的年龄、收入水平划分不同的组别,设置不同的医疗起付线和自付最高限额。参保人的门诊次数和住院次数越多,其医疗起伏线和自负最高限就越低。这种模式的代表国家主要有德国、法国、巴西、阿根廷、墨西哥和韩国。

③国家医疗保险的主导模式

这种模式带有明显的福利色彩,并且主要由国家以征收社会福利税的方式筹集资金,因此,也称之为全民免费医疗保险模式。这些国家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主要由政府负责筹建,其经济收入也来源于政府预算拨款。这种免费的医疗保险保障制度的国家主要有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典等。从发达国家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的时间来看,依靠单一的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很难达到公平与效率兼具的效果。

3湖湘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融合的对策创新

①商业保险应提高专业经营能力

商业保险公司需要树立专业的经营理念,以提高其专业经营能力。根据市场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发一些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险种,填补社会保险在这些方面的空白,以丰富社会保障的层次和内容,从而让广大湖湘群众得到更大的经济利益。要引进和培养具备精算技术以及产品开发的专业化人才,提高专业经营能力和服务能力。

②加强合作,降低风险管理成本

通过商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有效融合,以降低风险管理成本,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由于商业保险以营利为主要目标,决定了其对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较强。因此,通过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合作,可以有效利用商业保险先进的信息系统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提高社会保险的风险保障水平。

③商业保险应加大保险产品的研发

商业保险公司应该致力于为不同消费者提供不同层次的多元化险种,以弥补社会保险的空缺。由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比例较低,商业保险公司可以为这类群体量身定做保险产品,如按大病补助等。因此,通过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有效融合,改善当前的保险现状,对湖湘地区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福利水平的提高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4湖湘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融合的具体运行模式

截止2013年末,湖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1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372元。城镇恩格尔系数35.1%,农村38.4%。全湖南保险公司2013年原保险保费收入为508.6亿元,比上年增长9.3%。而赔款和给付支出为192.8亿元,增长35.1%。根据湖南省的省情和实际情况,立足现有的保险资源,并参考“湛江模式”,提出湖湘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应建立互动关系。从而提供优势互补的服务,发挥经济补偿功能,弥补社会保险的缺失,满足湖湘消费者多元化的保险需求。

①构建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生存保险的互动机制

一是,个人养老金账户赤字导致了资金占用和资金运营问题,商业保险可以利用其自身优势管理法定养老基金,与基金公司一同管理养老保险金。二是,人口老龄化趋势导致支出增加,随着退休队伍的日益壮大和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商业养老保险为退休金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来源。三是,企业年金制度尚不完善,目前,我国部分事业单位尚未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因此,商业养老保险制度成为其重要补充。

②构建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互动机制

公共医疗费用高涨导致看病难,看病贵。药价上涨加上湖湘地区小型卫生机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城镇居民的就医需求,导致大医院的就诊人数增多,从而出现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因此,需要商业保险开发并推广短期健康险种等,以补偿居民的医疗费用支出。随着物质条件的改善和健康意识的增强,湖湘地区的消费者更加注重日常的健康护理,通过健体强身来预防疾病的发生。因此,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长期护理保险等相关险种成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农民工异地医疗报销难,商业保险公司也可以据此推广出适合这一群体的保险品种。

③构建五险互动机制

社会保障体系论文范文4

关键词:社会保障;教学体系;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3)05-0017-02

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事业蓬勃发展,各行业各领域对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的需求日渐增大。高等教育要适时培养出国家需要、社会接受、市场认可的、高素质的理论型与实用性兼具的复合型人才。因此,合理的社会保障专业教学体系建构显得尤为重要。

一、教学体系构建的目标与方向

“社会保障制度萌芽于社会救济、互助组织、商业保险之中,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是从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开始的。社会保障是社会经济、政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化生产、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客观需要。而社会保障专业就是在这样的学科背景之下应运而生的”[1]。伴随着20世纪80年代我国社会保障领域的一系列改革,教育部于1998年设置社会保障专业。黑龙江大学也于2008年设置了研究生社会保障专业。黑龙江大学社会保障专业研究生学科背景多样化,主要来源于行政管理、计算机、社会工作等专业。社会保障专业产生的背景和学生的构成决定了在教学培养方面要利用学生学科背景的差异性,突出在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个性特征,避免学科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安排的泛化。未来的人才培养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实现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

(一)营造良好课堂氛围,创建师生良性互动机制

社会保障专业属于公共管理学科范畴,其人才的培养不但需要重视社会保障理论的熏陶,还应加强民生领域知识的吸收。因而,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应充分重视师生之间的互动。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在讲授中不断加大课堂信息量,在课堂上不但与学生分享哈耶克、弗里德曼、阿玛蒂亚森等学者的社会保障思想,阐释平等、公平、正义等社会保障理念,还注意将民生领域的最新政策措施引入到课堂教学之中。在教学过程中,引入社会保障审计真实海量的数据作为理论研究的数据支撑。通过大的信息量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和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加强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互通,实现教学相长。

(二)拓宽课程学习,夯实学生理论知识体系

“社会保障是一门多学科交叉专业。因而,经济学家通常在追求效率的前提下将社会保障视为一种收益分配手段,从而很自然地将社会保障划入经济学范畴;而社会学家则从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与社会公平的角度出发,将社会保障视为社会学的一个领域;一些政治学者也会说社会保障属于政治学范畴,因为实践中的社会保障事关国家的政治稳定,甚至关系到党派竞争和政治家个人的前途;此外,社会保障还会涉及管理学、法学等学科”[2]。由此可见,在社会保障研究生的人才培养方面要拓宽课程设置,夯实学生的理论知识体系,满足不同学科背景学生的需求。在具体课程安排上,坚持以宽口径基础性课程为主,淡化过细、过于专业化的传统课程。跨学科改造和丰富现有社会保障专业课程,形成以数据平台为核心,包括社会保障学、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学、政治学、社会学、审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多支柱、宽领域的跨学科综合课程体系;形成包括政治哲学、政策科学、系统动力学、数量经济学、计算机仿真预警技术等多视角的前沿课程体系。

(三)拓展实践范围,提升学生实践能力

社会保障专业是一门需要将理论转化为实践的专业,因而在日常的教学中要将实践教学纳入到整个教学体系中。具体分为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学校创新课题项目、学术论坛、毕业论文等部分。其中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是指借助社会保障专业申请的几项部级和省级科研项目,培养学生收集资料、整理信息、分析和研究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参与学校创新课题项目是指借助学校科研平台,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学术论坛是指社会保障专业定期联合其他相关专业举办以学生为主的论坛,每期论坛由一位学生主讲,在互动的过程中,弥补各个专业学生的学科知识漏洞,锻炼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实际应变能力。毕业论文是实践教学的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环节,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运用能力,须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完成。

二、教学内容体系的构建

(一)整合教学资源

现代专业教育理念强调教学资源的共享,因而,在教学内容体系构建的过程中要吸纳多方资源。整合的教学资源既包含师资,也包含教学硬件资源。黑龙江大学借助社会保障审计科研项目,鼓励各个学科背景教师参与到项目中来,通过对真实、海量的社会保障审计数据的分析与研究,积累丰富的教学素材。

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条件,尽可能地整合硬件资源,建立社会保障专业、审计和计算机专业共享的社会保障综合实验室。加大审计和计算机专业设备的开放程度,为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提升提供技术支持。建立社会保障专业、审计和计算机专业共享的数据库,方便各专业广大师生便捷地使用资源,并应用于研究工作。同时,强化计算机技术在社会保障政策的分析、评价、仿真、预警与建议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通过整合教学资源来推动学科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提高民生领域科研团队能力,培养多学科背景的跨学科的创新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依托部级和省级社会保障科研项目,采取联合立项、联合科研、联合创新的方式,增强跨学科师资团队的科研能力建设。此外,加强不同学科间教师的交流和互动,建立合作教学、共同培养的机制。

(二)跨学科选修课程设置

跨学科选修课程设置,提高学生选择的自由度。社会保障专业结合自身专业的需求选择不同院系的课程,如选择法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经济学院福利经济学、审计学、统计学课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的数据库与软件应用等课程。

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学生根据自身的专业背景和兴趣爱好,跨学科进行课程选择,三年选修并完成一定量的课程学习且考试合格,即达到跨学科选修课标准。这种课程设置充分体现综合性大学的课程特色,在满足广大跨学科研究生选课需求的同时,调动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实现了资源的充分利用。跨学科选修课程的设置将为未来社会保障专业学生毕业论文的撰写和踏入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我国古代先贤孔子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可见,在治学过程中要不断地吸收不同的学术观点,从不同的理论中提取精华。因而,教学体系的构建要想实现这一目的,就需要广泛地开展学术交流活动。通过学术交流活动,一方面,鼓励包括社会保障专业在内的多学科背景学生定期开展学术交流,可以激发学生的研究热情。通过学生间的互通,逐渐形成理性思维逻辑,构建多学科的知识结构,培养思维方法。另一方面,邀请社会保障专业教师、计算机专业教师、审计方面研究者等定期给各个专业的研究生开展学术讲座。通过研讨活动相互学习,教学相长,加强不同学科间的交流与互动,建立学科联合培养机制。

(四)开展双语教学

目前,黑龙江大学在社会保障专业教学领域积极探索开展双语教学模式,在实践中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社会保障专业双语教学目标以社会保障专业知识为核心,兼顾培养学生的语言能力和思维能力。在专业教学的过程中,充分结合专业特点进行针对性研究,将英语作为一种拓宽研究视角的工具。

从教学模式上看,以社会保障专业导师选取的最新、最前沿的学术论文为教学素材。目前黑龙江大学社会保障专业双语教学主要选取《Public administration》、《International Social Welfare Policy》和《Social Policy & Administration》等SSCI期刊核心论文为授课教材。从授课方式上看,导师与学生实现双向互动,开展广泛讨论与研究,以期达到深入理解论文的目的。教学过程最后由专业导师进行一个全方位的梳理,进而从整体上把握业界信息、理论知识、论文写作、语言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可见,开展双语教学,一方面丰富了学生的专业理论水平,锻炼了学生的英语能力,拓宽了学习的视野,提升了文献的搜集和应用的能力;另一方面,了解国际社会保障最前沿的理论,为学术论文的撰写起到指导性作用。今后黑龙江大学仍将社会保障双语教学纳入专业教学体系,并不断在教学实践中完善双语教学的内容,打造双语教学的专业特色。

三、教学条件体系的构建

(一)探索建立学生实习途径

国家“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纲要均提出了要建设一支高素质创新型人才队伍的要求,规划要求未来要把我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变成人力资源强国。这里所指的人才需兼具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目前,黑龙江大学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注重理论教学,对实践教学的关注度不高。未来社会保障专业在教学条件体系构建中要将实践教学纳入到教学活动中。但结合当前黑龙江大学社会保障专业建成时间短、学生数量少的实际情况,专业自己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和实习基地不具有现实可能性。因而在探索实践教学的过程中,将选择“学生自主找实习单位和专业推荐实习单位”的方式。学校加强同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社区、慈善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联系,拓宽实习渠道。

通过探索建立学生实习途径,增强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逐步建立实践技能训练和理论知识学习相互补充的教学模式。

(二)完善教学配套资源

教学配套资源是指社会保障专业实践实验室和模拟软件建设。社会保障专业根据实际条件,在充分整合资源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建设独立的社会保障综合实验室,配置相应的电脑硬件、基金精算软件、人力资源软件、社会保险经办模拟软件,为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提升提供技术上的支持。

作为黑龙江省最早开设研究生社会保障专业的高等院校之一,黑龙江大学在该专业教学体系构建中的探索将会为未来学科的不断发展开辟出一条新路径,为国家培养出更多兼具理论素养与专业技能的高素质社会保障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社会保障体系论文范文5

关键词 大众传媒;社会保障;发展传播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6)161-0024-03

1 大众传媒与社会保障事业关系研究的生发

50多年来,发展传播学致力于研究和探讨“运用现代的和传统的传播技术,以促进和加强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变革的过程”,[ 1 ]探索大众传播媒介如何为国家与社会服务,如何使大众传播媒介积极参与国家的发展进程,以及在社会与国家的进步体系中大众传媒的地位如何。早在1958年,勒纳提出传播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和传媒对人的现代化的作用,将大众传播媒介称为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奇妙的放大器”[ 2 ]。

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大众媒介的传播活动是如何促进社会发展的?这也引起中国传播学者的普遍关注,也开始思考这种开放的假设和信念在中国现实语境下实现情况。

在社会系统的组成中,社会保障自古以来就在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经过了20余年的艰难探索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框架已经基本形成,水平在不断提高,制度也日益完善,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3]。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毫无疑问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生产力水平息息相关,但是大众传媒对社会保障建设和发展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有赖于公众对于社会保障的认知和理解,也有赖于公众对社会保障知识、制度、法律等知识的普及和掌握,这都和公众社会保障素养的高低直接相关。在大众传媒的时代,公民的社会保障教育、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和信息的获知、社会保障政策的实施必然会受到大众传媒的影响。大众传媒同社会保障之间的关系不是简单的宣传内容与宣传对象的关系,在传媒的实践领域考察大众传媒如何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是研究传播如何促进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探讨在社会总系统中大众传媒如何促进其他子系统的发展也是现阶段的重要课题,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大众传媒制度,传媒功能的定位都与此紧密相关。

2 大众传媒对社会保障事业的影响层面

施拉姆在《大众传播媒介与社会发展》一书中对于“以传播促进发展”的传播学思想进行了论述。施拉姆认为传播活动与国家发展在3个层面上的关系,一是所有国家的“传播系统”的发展,第二是在这个传播系统中是否有“充分和有效的传播”,第三新闻报道是否“使用得当”[ 4 ]。本研究将从此视角在中国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探讨大众传媒对社会保障事业的影响,进一步阐释大众传媒如何在特定的历史语境中,在特定的互动作用中完成其促进社会发展的使命与功能。

真正意义上的中国社会保障改革是从十四届三中全会开始,以人为本,分享社会发展成果成为了社会发展的基调。但就整体发展而言,仍然存在诸如社会保障立法工作严重不足,立法工作严重滞后,立法体系不健全等问题[5]。除了社会保障系统建设内部存在的问题之外,还存在如公民社会保障知识缺乏,公民社会保障素养总体水平不高、传播通道狭窄等现实困境。如何运用大众传媒的功能与优势对有效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这也是“以传播促进发展”的传播学思想在中国的本土化现实运用。

2.1 参与式文化背景下大众传媒对公民社会保障教育的影响

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有赖于公众对于社会保障的认知和理解,也有赖于公众对社会保障知识、制度、法律等知识的了解和掌握,这关系到公众社会保障素养的高低。大众传媒拥有巨大深远的社会影响力,凭借其传播范围广、传播迅速,知识更新快、受众层次多等优势,能够成为实施公民社会保障教育的主要渠道。除了通过政策宣传与解读、社会保障法律知识的普及,社会保障文化的传递等传播行为发挥大众传媒的教育功能外,大众传媒还能通过议程设置,引导一段时间内广大公民关注的焦点,为社会保障教育提供议题与舆论支持[ 6 ]。

尤其新媒体的蓬勃发展改变了公众使用参与媒介的方式,传者和受众之间的关系与地位也随之发展变化,一种全新的媒介文化范式――参与式文化应运而生[7]。参与式媒介范式中的受众不再是被动的信息接受者,甚至不再仅仅扮演媒介消费者的角色,而转变为主动的信息接受者与信息传播者。这种全新的媒介文化范式,对公众的社会保障素养教育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首先,有利于公民意识的培养,社会保障关系到每一个公民自身的利益,新媒体赋予了使用者身份地位上的“零门槛”,参与式文化下的大众传媒真正做到了参与者“在公民身份面前人人平等”的概念;其次,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主体性和创造性,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社会保障建设。在参与式传播当中,媒介具有双向传播的特性,信息门槛低,公民的主动参与性大大增强。例如,公民可以在博客、微博、社会保障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对社会保障政策、法律,及时反馈自己的意见,在信息的互动和交流中促进社会保障建设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公民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充分激发与运用;第三,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行动自觉。社会保障教育不仅包括社会保障知识、意识、政策、价值观、文化等方面的内容,还包括公民行为能力的培养。参与式文化通过身份认同、信息快速传播、话语表达、集体解决问题等方法培养公民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能力,公民在交互式媒介互动中分享信息、表达观点,形成合意,集体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实际演练了参与公共事务所需要的各项技能。

2.2 信息传播功能:大众传媒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报道强度(信息采集)

在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议程上,有这样几个重点:对社会保障领域政策信息、职责范围、社会保障理念进行宣传;高效践行自身职责,实施社会救助;强化公民社会保障意识,树立社会保障组织机构的社会形象,巩固社会地位。以上这几个方面中,社会保障组织机构整合自身信息和资源,进行有效地宣传普及,就要借助大众媒介的力量。大众传媒需要充分发挥自身功能,针对不同阶段社会保障的发展纲要架构最佳的宣传报道方案,使传播效果最大化,完成告知、使参与和培养的使命。

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大众传媒要在宏观和微观,数量和质量,长期和短期,意念和行动等层面对社会保障组织的信息进行整合与规划。从宏观上看,社会保障组织的活动与公民的生活息息先关,是媒介传播议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媒介首先要肩负告知和气氛营造的任务。在微观的新闻报道层面,大众传媒对于社会保障组织的活动、建设、政策、理念、知识等等宣传,可以起到“二次宣传”的作用[ 8 ]。报纸报道的版面,报道篇幅、报道持续时间;电视台有无报道策划、播出时间、有无专题专栏;是否有专门网站,微博微信互动平台等等,具体的新闻实践强烈地影响着公民关注度和参与度。

2.3 媒介形象的塑造:大众传媒对社会保障事业组织机构形象的建构

形象的作用在于能够引起人的思想、感情活动。形象首先影响人的思维感情,进而影响人的行为。社会保障事业组织机构作为政府机构的一部分,其形象直接影响到公众的认可度,公信力,这对于社会保障事业组织机构履行职能,实现社会保障发展战略目标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社会保障事业组织机构自身就是传播的平台,其施政的过程,就是建构与传播形象的过程。社会保障事业形象的建构、传播的真谛就是:通过塑造、改善、维护、提升社会保障事业行政部门的形象来提升其对公众的影响力、公信力、吸引力,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心和信任,从而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即社会保障事业组织机构形象传播以社会公众认可、支持为前提,以推社会保障的理念、服务、政策为目标[9]。

一方面公众正是通过社会保障事业组织机构的一个个具体行为认知、评价政府,判断政府是否可靠,值得信赖;而社会保障事业组织机构也是通过自身一个个具体行政行为,去影响公众,获得公众的认知、评价,最终赢得信任。这种认知、评价、信任和被认知、被评价、被信任离不开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与互动。这其中大众传媒肩负了重要的桥梁作用。现实世界纷繁复杂,任何人都无法亲身感知所有的事情,公众的认知、表达、沟通协商要借助大众传媒构建的符号世界来认识。社会保障事业组织机构应保持对媒体的影响力,通过议程设置等方式引导舆论,保持传播通道的顺畅,以便赢得媒体和公共舆论的支持。

2.4 舆论监督:大众传媒对社会保障事业的舆论监督

大众传媒的作用还突出地表现在它越来越成为聚积公众舆论的场所。大众传媒通过有选择性的传播社会上新近发生的事件,引起公众关注,引发公众讨论,为舆论的生成提供依据;或者直接通过新闻评论的形式,立

场鲜明地阐述观点,影响和引导舆论[ 1 0 ]。

作为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社会保障组织必然要接受外部力量的监督。而媒体的监督是最广泛的监督,媒体监督的范围涉及社会保障所有领域,成为继法律法规、政府监督以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自律之外的另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社会保障组织工作会涉及非常敏感的问题,比如社保基金投资管理问题导致的潜在财务风险和治理危机,妥善规范地处理这些问题有助于获取公众的信任,推动社会保障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大众传媒参与到社会保障建设的运行过程中,凭借媒介功能特点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及时公开有关财务、政策、活动等方面的信息,形成广泛的舆论合力,使违规行为暴露在公众视线之下,迫使违规操作做出调整或受到应有的处理。

2.5 公共决策:大众传媒促进社会保障政策制定转换

大众传媒的话语权对于国家政策法规的制定具有参考价值,大众传媒对立法过程的全程参与也是决策程序得以规范的重要保障,同时也使公共政策因全程公开而获得公众信任,从而增强其合法性和权威性[ 1 1 ]。媒体、政府、公众构成了公共政策系统的要素,这三者是参与和影响公共政策的主体。而媒体对公共政策的影响不像其他主体那样直接明显,媒体主要是通过传播信息和构建舆论平台施加影响。具体体现在传播解读公共政策,反映引导舆论,沟通协商各方利益,使话题讨论公开、交流公共化,从而反映出社会问题和相关态度,成为制定公共政策的重要参考[ 1 2 ]。大众传媒促进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和转换,包括对政府有关社会保障政策、法律信息的传播;公布可供比较和选择的多套社会保障方案;反应社会保障政策执行过程中公众的意见、建议;报道社会保障政策的决策听证、宣布公共政策实施的结果,建立大众传媒参与公共政策转化的机制。

3 结论:大众传媒与社会保障事业:互为环境 互动发展

发展传播学关注传播和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强调了传播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和传媒对人的现代化的作用。在前面的研究中从发展传播学的角度考察了大众传媒与社会保障事业的生发,大众传媒对社会保障事业的影响,发现大众传媒对于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不仅发挥了信息传播、公民素养培养的功能,还起到舆论监督的作用,同时它还促进了公共政策的制定与转换。大众传媒因其能最大限度接触信息本身,最大范围接触公众,因而能对社会保障中出现的问题首先能做出快速及时的反应;另一方面,由于大众传媒信息传递的公开性、及时性,它能敏锐捕捉少数人发现或提出的社会问题及对政策的期待,引起最大范围的关注。大众传媒自身的功能特点,决定了其在公共政策制定中的独特地位和影响。大众传媒作为社会领域的“公共空间”将更完整地发挥沟通协调、整合资源的功能,对社会保障政策法律的颁布、社会保障文化的建设、公民素养的培育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社会保障事业和社会保障组织机构重构了大众传媒的发展环境,大众传媒的发展也促使了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环境的演变。两者最终是互为环境,互动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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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Singhal &EM.Rogers:”Entertainment-Education :A Communication Strategy for Social Change.”,chapter 1-3 ,Publisher: Lawrence Erlbaum Assoc Inc,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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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徐智华,刘连安.社会保障立法问题研究[J].湖北财税,1999(24).

[6]李德刚,谭烨.参与式文化背景下大众传媒对公民教育的影响[C]//“下一代的教育:东西方的经验”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09.

[7]李德刚,何玉.新媒介素养:参与式文化背景下媒介素养教育的转向[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7(12):39-40.

[8]姚俭建.当代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战略路径探讨[J].社会科学,2003(8):75-79.

[9]刘小燕.政府形象传播的本质内涵[J].国际新闻界,2003(6):49-54.

[10]李卓均.新闻理论纲要[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151.

社会保障体系论文范文6

关键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内部保障体系;外部保障体系

从1999年开始,我国研究生开始扩招,随着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毕业生人数的增加,很多培养单位出现了教育资源短缺,高校毕业生就业难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如何在扩招形势下使得研究生的质量得到保证,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水平,实现研究生教育的规模、质量、效益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是当前培养研究生的迫切而艰巨的任务,因此需要建立起一套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

一、研究生教育质量内部保障体系

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由内、外部保障体系构成的,内部保障体系是基础,外部保障体系是关键所在,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促进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与质量的提高。其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由教学设施、导师队伍、课程体系、学位论文、管理机制等5个要素组成。

1.教学设施

教学设施是办学的必备条件,它包括固定资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馆、校园网(各类中外文全文文摘、全文数据库)、实验室、实习基地、体育馆等硬件条件,为研究生的培养提供必要的校内外的环境。校内外环境设施是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的保证。

2.导师队伍

导师是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中经过某种遴选和聘任程序,指导研究生学习、研究的教师。导师队伍是高等学校导师的集合体,是高等学校具有指导研究生学习、研究的那一部分教师或研究人员的集合体[1]。导师队伍是研究生教育的主体因素,导师的学历、职称、专业、年龄等结构和导师的学术水平都直接影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3.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是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对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优化课程设置,构建结构合理的课程内容体系,对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是至关重要的。因此,研究生课程体系改革要以“夯实理论基础,强化综合素质,提高专业技能”为基本出发点,根据研究生教育的特点,遵循科学性、合理性、前沿性、综合性课程设置原则,构建研究生课程体系。

4.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要素,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对研究生知识、能力的全面考查。学位论文的质量是衡量研究生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又是研究生取得学位的重要保证[2]。因此,在学位论文环节,要加强对学位论文质量和各环节进行监察、评价、反馈、控制和调节,以达到保证学位论文质量提高的目的。

5.管理机制

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管理要依据持续质量改进的指导思想,把质量管理的重点放在建立一种不断提高培养质量的管理机制上,其核心是充分调动研究生、导师、各学科的积极性、主动性[3]。研究生管理机制包括管理体制、管理制度、管理手段、管理方法、培养模式等要素,在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保障与监控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研究生教育质量外部保障体系

研究生教育外部质量保障体系由政府、中介机构、市场等3个要素组成,它对研究生教育起着调控和监督作用。

1.政府

政府是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因素,政府需要以长远的眼光,站在全局的高度正确把握研究生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方向,它主要通过立法、规划、拨款、评估、监督等进行宏观调控。政府的职能主要包括:制定指导性教育质量标准;建立合理、公正、公平、透明和权威的教育质量评估、认证制度;通过立法、拨款、参与独立评审机构决策、任命部分评审机构决策人员等途径,主导和影响评估过程;对高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整体评估,并建立认证制度;推动高校教育质量评估研究,促进学术交流[4]。

2.中介机构

教育评估中介机构是介于政府、学校、社会三者之间,以提供教育评估服务为主要形式,坚持多元价值取向或有价值主体广泛参与,辅助政府进行宏观管理,保障学校合法权益,加强教育与社会联系,促进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不断提高的一种相对独立的专业组织。在政府下放权力、政事分开之后,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也需要强化行业规划和管理,规范个办学主体的市场行为,同时加强社会监控和社会公正,以实现行业自律。因此,当前教育中介机构的主要职能是:评估服务、监督管理、公正鉴定、社会沟通、信息咨询。

3.市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与完善,越来越多的教育理论家和实际教育工作者都将高等教育放到市场中进行研究和实践。研究生教育也就呈现出市场化的特征,因此,市场也成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要素。市场对研究生教育的调节机制主要是通过学校的招生、学生就业、教师招聘等方面表现出来的,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和影响着教育的规划、人才的数量、质量[5]。

三、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措施

1.树立持续发展质量观,确立多样化的质量标准

研究生教育质量是一个多维的概念,应包括下面几个方面:一是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应满足社会需求和人的发展需求程度,二是即科研成果的质量方面,研究生培养单位创造的知识应满足学校需要、社会需要和人的需要的程度;三是服务社会的质量方面,研究生教育所提供的服务满足社会需求和人的个性发展需要的程度。从研究生教育的质量这三个方面可以看出,它具有适应性和多样性的特征,因此,我们要适应变化的条件,树立研究生教育持续发展的质量观。

2.创新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益

在扩大研究生规模的同时,又要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这对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管理既要有普遍要求,又要有利于个性的发展;既要严格、规范,又要科学、可行,做到管而不死,严而有度。研究生的培养、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着力创新管理体制、手段和方法,保证研究生质量管理环环相扣,层层推进,以达到预期的培养目标。

3.构建研究生评估监控体系,加强教育评估与监督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由于经济成分、利益主体多元,要满足社会、个人对研究生教育的多元需求。因此,必须建立以政府、社会、高校为评估主体的研究生教育多级评估监控体系。研究生教育质量是个十分复杂的概念,其评价的指标体系设计必须全面,能体现出研究生教育的整体质量,但又不能过于庞杂,必须抓住反映研究生教育质量最本质、最主要的指标,而且是可测量和观测到的明确而具体的指标。(作者单位:重庆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郭文娟.高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研究[D].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10:9

[2]李红梅.高校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策略研究[D].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04:2

[3]王燕茹.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优化研究[D].兰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