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理论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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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理论

社会治理理论范文1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新公共管理、无缝隙政府和整体性治理三大公共治理范式被提出,并逐渐兴起。新公共管理、无缝隙政府和整体性治理这三者之间既具有内在联系又相互区别。本文主要针对新公共管理、无缝隙政府和整体性治理三者的相同与不同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

新公共管理;无缝隙政府;整体性治理;范式比较

新公共管理、无缝隙政府和整体性治理这三大公共治理范式都旨提升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的有效性、合理性以及稳定性。这三种公共治理范式在政策主张与技术方式上虽存在着明显差异,但三者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与共通性。深入分析探讨三者之间联系与差异,对于我国公共治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新公共管理、无缝隙政府和整体性治理理论概述

1、新公共管理理论

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对公共部门采用企业与市场管理的方式进行改革,使其民营化、自由化以及市场化,同时将合作机制与竞争机制引入,以使政府职能得以实现转变。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实现途径与实现价值是在经济上主张放松经济管制、对庞大的福利开支进行削减;在政治方面主张国家干预的强化、公共部门的改革、企业管理模式的引入、“顾客”机制的建立、合作与竞争机制的引入、行政结果的重视、社会合作的推行等。

2、无缝隙政府理论

无缝隙政府理论主张改革传统官僚制,重构政府流程,以满足“顾客”的无缝隙需要。无缝隙政府理论主张利用信息资源、业绩、奖励、预算等手段,对现有制度进行创新和改进,以创建服务公众、面向“顾客”的全新组织形式。在使“顾客”需求得到满足的基础上,让政府的服务质量与效率得以提升。无缝隙政府理论的特征为以竞争为导向、以结果为导向与以“顾客”为导向。

3、整体性治理理论

整体性治理是为了解决新公共管理理论所导致的政府部门单位的空心化、分割化以及碎片化问题,以向社会和大众提供更加高效、更加高质、更加经济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从而实现善治。整体性治理的理论基础是建立在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批判上的。

二、新公共管理、无缝隙政府和整体性治理的范式比较

新公共管理的出发点是工业革命背景下对现有政府组织和社会资源分配形式的改革,而无缝隙政府与整体性治理从技术层面体现,主张利用网络技术是实现改进。无缝隙政府可被视为新公共管理的一个子概念。而整体性治理理论可被视作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批判与超越。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批判主要是基于经济学基础理论为假设,因而被视作具有缺陷的一门社会理论科学。在私营部门运作和经济体系中以经济学理论为基础是合理有效的,但当被运用于公共部门时,公民的消费者身份使的交易呈现复杂化趋势,一些公民一方面抱怨政府税收过高、不合理,一方面又要求政府必须提供更多、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这本身就是一种悖论。公共部门完全照搬私营企业的管理方法,容易产生漏洞与问题,例如,政府外包与合同可能引起的官僚受贿与政府寻租的等。因而,在新公共管理的责任和伦理问题上存在着严重缺陷,尤其是将新管理模式与方法的引入成本问题无法有效解决。对无缝隙政府的批判首先在于其理论没有明确政府需承担的公共责任。在政府部门与政府组织中。政府部门或组织在对社会公共事务处理过程中,由于公共管理的行为的实施所产生的必然结果,其结果对社会公共利益所造成的影响即为政府需承担的公共责任。无缝隙政府改革以公共产品市场化为导向进行,这造成了政府部门与单位公共责任的缺失。同时,无缝隙政府理论中重构政府流程的混乱与无序也是其受到批判的重要方面。整体性治理理论中政府组织结构边界划定与合并在整体性思路下过于复杂化,是整体性治理遭到批判的主要方面。并且在整体性思路下政府组织的职能在分化和整合之间存在矛盾冲突,如责任与权力的制衡与分化。同时,整体性治理要求的组织协调也有一定高投入性与复杂性。例如,改革大部制过程中,扩展大部门的边界后,部际之间仍然存在着冲突与共同任务,这只能通过部际协调机制的构建,促成部际之间的协作,对矛盾冲突进行协调及解决。综合而言,新公共管理与无缝隙政府理论都是基于批判和改革传统官僚制度的不足与弊端,整体性治理的理论是基于批判新公共管理理论所导致的政府部门单位的空心化、分割化以及碎片化问题。三者之间既有内在联系又相互区别。

三、结束语

通过新公共管理、无缝隙政府和整体性治理三种范式的比较,可明显看出三者之间既存在互相批判关系,又存在互补关系。因而需结合利用三种范式,为社会和大众提供更多、更优质、更完善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

作者:李晓辉 单位:中共锦州市委党校

参考文献

社会治理理论范文2

风险管理理论伊始于商业银行,并随着商业银行管理理念、方式的进步而不断发展,现已形成相对独立而完善的理论框架。全面风险管理(ERM)理论体系的首要组成部分是全面风险观,它也是全面风险管理的前提与基础。整体化风险管理理论是其核心管理理念。此外,还有全面风险管理理论框架体系及其配套设施。第一,全面风险管理的风险观是风险具有双侧性。现代全面风险管理认为风险就是结果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导致人们无法准确预测事物的发展方向。阿瑟•威廉姆斯在《风险管理与保险》中,将风险定义为“在给定的情况下和特定的时间内,那些可能发生的结果间的差异”,具有“双侧”性质,将不利的趋势与有利的趋势都视为风险。与传统的风险定义相比,双侧风险定义更适合风险管理,可以为资源优化配置提供理论依据。第二,整体化风险管理理论。该理论的形成也经过了长期的发展,KentD.Miller认为风险整合管理是在综合考虑各种风险的基础上建立一套具有前瞻性、预测性的管理体系[1]。JerryMiccolis将其定义为基于企业现有资源,对企业发展目标构成不利影响或者积极影响因素[2]。LisaMeulbroek认为是整合企业各项风险管理,形成系统的管理框架,创造整体管理效益的过程,是对影响企业目标及价值的各种因素的识别、评估、管控,最终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3]。WilliamH.Panning则认为全面风险管理是促进管理者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而统一思维、测定和管理方式的过程[4]。2001年北美CAS(CasualtyActurialSociety,北美非寿险精算师协会)提出了全面风险管理概念,将其定义为对潜在风险进行评价、控制、监测的过程,这一过程将会提升企业长期或短期的价值。

2004年9月,COSO委员会颁布了《全面风险管理—整合框架》报告,将其定义为为了识别和管控影响企业目标的因素而实施的贯穿于企业战略制定到经营活动整个过程的理念[5]。第三,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体系是全面风险管理理论的重要组成。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目的在于确定并管控企业经营活动中潜在风险,以最小成本实现企业经营目标。该理论涵盖企业各个部门,因而其框架体系也应该是全方位、持续的动态管理过程。全面风险管理的框架体系主要有: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管理过程及其他相关的配套设施。风险管理策略是事前对可能的风险进行财务上的处理,达到风险管理目标。风险管理过程是进行风险成本管理和有效资本配置方案确定的过程。风险管理过程应有的步骤为:其一,确定组织战略目标。战略目标是组织基于其所拥有的各种资源下的综合分析和愿景预测,长期引232导企业的全方位管理运营活动,也指导着全面风险管理活动。其二,风险评估。全面精确的识别风险因素,需要合理的风险评估模型提供必要基础,以提升风险管理的效果。风险评估应包括以下过程:一是风险因素识别。此因素既包括威胁性的,也包括机遇性的,只要它们的存在对实现组织战略目标产生影响,就需要进行风险评估。二是风险因素排序。将识别出来的风险因素根据其影响程度排序,指导人们应对风险。三是风险因素分类。根据风险对组织目标可能带来的威胁或者机遇,将风险因素分类为可利用的或者需要控制的。其三,是风险处理,包括风险控制和风险利用。风险控制是管理不利于组织战略目标实现的风险的管理步骤。运用情景分析、风险指标或早期预警系统确定并评估风险因素,最终给出最优解决方案。风险利用则专注于优化组织内机遇性的风险因素,以使组织承担的风险有更高的效益。四是管理监控。风险对组织战略目标的影响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要求风险管理是一个动态持续的过程。此外,风险管理效果监控有助于全面风险管理过程在动态的循环过程中不断得到充实和完善。第四,为了保证风险管理效果的有效实现,完整的配套设施是全面风险管理过程必不可少的。全面风险管理的配套设施包括:一是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已经是现代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内容,更是董事会的重要职能之一。二是内部控制。为了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企业需要对潜在的风险构建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各项制度执行情况。三是组织和部门管理。一个直接对董事会负责、与其他组织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与合作的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是全面风险管理必备的配套措施。四是数据和技术资源。风险管理部门可通过会计系统和前台交易系统获得相应的数据,并通过相应的技术途径实现风险分析和处理。五是积极组合管理。组合管理是将风险与公司的目标结合,将风险因素进行组合管理,充分利用风险的天然对冲效应和分散化效应,实现风险管理效益最大化。

二、全面风险管理理论应用于公共

危机治理的可行性公共危机治理是涉及多方社会主体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在高效、合理的决策组织下形成制度性的系统规范。发源于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理论在企业内部已有相对成熟的发展,值得在公共危机治理中进行尝试。第一,风险管理理论在商业银行内部发展成熟,有一定的管理实践基础,形成了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恢复为主的过程管理,其模式比当下的应急式风险管理更加科学,有助于全面预防和控制危机。第二,全面风险管理有助于提高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主动性与时效性。一方面,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应对危机的各个主体更加主动地适应规范,最大限度地规避或管理风险。另一方面,该管理体系也使政府能够在纵向和横向对公共危机进行更全面的管理。第三,西方国家在公共危机治理上有类似的经验。西方各国公共危机的发展完善过程中,或多或少吸收了全面风险管理理论的内容。美国的危机治理体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得到了极大的完善。在组织结构上,成立了国家安全委员会,整合国防机构、情报机构进行辅助,以应对战争危机管理。还成立了一体化危机管理机构“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负责对大型灾害的预防、应对、恢复的全方面工作,直接向总统汇报。城市社区组织与民众对危机的积极响应是美国危机治理的一大特色,在社区层面有社区危机反应团队、医疗预备队、街区守护者等志愿组织,形成了危机管理的多元主体。

三、全面风险管理视角下公共危机治理机制的重构

全面风险管理理论来源于企业,但其全面风险观、整体化风险理论、风险管理框架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给公共危机治理提供了全新的思路。第一,应急管理理念向公共危机治理理念的转变。目前,政府对于公共危机的管理,急需从国家管理、应急管理的方式向全面公共危机治理转变。根据整体化风险理论及风险管理框架的内容,公共危机治理应该建成一个以政府为主导,NGO组织、企业、公民能够制度化协同的开放型组织网络。它将以公共危机预防和治理为目标,对公共危机进行整体性管控,最终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这是一种制度创新和体制突破,有助于我国实现公共危机管理的跨域。第二,公共危机治理的动态化过程框架。公共危机的爆发是一种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必须以全主体、全风险、全过程的危机管理理念,将风险管理、风险要素管理、应急管理和灾害管理整合进公共危机治理框架之中,形成动态循环的治理框架。一是危机条件下的社会主体管理,包括政府、企业等机构与公共媒体之间的管理;二是风险管理,重点是风险的监测、评估;三是风险要素的管理,主要是对风险要素的识别以及风险要素的防控;四是风险过程管理。在常态管理中,危机管理应该包括危机过后的风险管理、准备阶段的危胁要素管理及恢复阶段的灾难管理。

危机时刻则应该将应急管理区分为常规应急和非常规应急;五是引入学习反馈机制。通过制度确保在危机治理过程中持续学结应对危机的新方法、新经验,并促进这些方法、经验畅通的共享。作为危机治理反馈总结环节,将有助于提升整个危机管理过程的处置能力和效率,为应对更复杂的公共危机事件奠定基础。第三,公共危机治理过程的执行思路。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以外的民间慈善组织、志愿团体以及国外的救援和志愿团体等社会组织都有所参与,但也仅仅是危机事件后某一个阶段的临时投入,而且是建立在强大的政治动员或感召之下的参与。这种参与往往缺乏组织性、专业性和持续性,导致社会组织无法有效发挥其灵活性、规模性、可及性等方面的优势。公共危机治理思路首先在于调整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公民等相关主体的关系,在法律和管理层面明确各个主体的权责。针对不同的主体设定相应的行政程序、行动准则及相关规范,同时在组织、管理体系上体现公共危机治理的多元参与,为各个主体全程参与、相互协同提供平台。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需要逐步完善,解决好各类法律、法规相互衔接配套问题。另一方面,建立相应的政策架构,制度化地引入NGO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的持续参与,形成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制度体系。

四、全面风险管理视角下公共危机治理的实现路径

公共危机治理不是一个静态的、独立的过程,是一种动态的、全方位合作的体制。现行公共危机应急管理体系中,急需以平战结合、统分结合为原则进行权力配置,按照分级分类、条块结合的网络化管理方式进行体制的调整。突破现行行政命令式的公共危机应对体系,使组织结构由垂直型向扁平型公共治理体系发展,建立政府与社会共治危机的复合型组织合作模式。第一,建立综合协同的核心治理机构。公共危机治理需要组织结构具有相当程度的弹性,并且尽可能的减少中间环节,以保证危机治理的效率[7]。需要组织结构扁平化以及组织方式网格化。既要保证各个应急主体的独立性,还要保证应急主体之间的协同性。因此需要设立常态性的,单独的危机管理部门作为核心机构,在战略高度指导和决策公共危机治理活动。根据西方国家的危机治理经验,多元化主体是公共危机治理机构的组成形式,有助于协调各个主体的行为,形成合力,最大程度的发挥核心治理机构的“大脑”作用。

公共危机治理的公共性需要每个主体都具有履行义务的意识,尤其是不能出现各自为政的状况。我国现行的公共危机治理体系中,各职能部门和不同险种的管理在中央和地方层面都缺少具有综合决策、全面协调功能的常规性核心机构,各部门主体的职责、角色和组织机制不够清楚明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危机管理资源的浪费。基于此,我国公共危机治理的核心机构应该分为三级,即中央——区域(或省级)——地方。各个层级均设置其公共危机治理的核心机构,明确其组织结构和组织职能。各层级本身具有独立应对一定程度公共危机的职责和能力,各级别核心机构又可协同,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合作网络,以应对更大范围和程度的危机。一是国家公共危机治理机构。该机构是全国最高的危机治理领导协同机构,由国务院和各个部位组成,形成整合全国范围应急资源的协调机构。其职能在于集中规划全国公共危机治理的方案,集中调配和整合全国各地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形成全国性的公共危机治理力量。二是区域或省级公共危机治理机构。该机构可以是区域性的几个省份共同的应对机构,也可是某一个省份的危机治理机构。区域性针对类似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灾害具有共同性,需要共同应对的省份。这些省份面临的公共危机往往具有共性,依靠单一省份无法有效应对,需要组成区域性公共危机治理机构,统筹整个区域的危机治理资源。三是地方公共危机治理机构。该机构是国家和区域公共危机治理机构的延伸。平时主要职能是对风险因素的预测、管理,对公共危机治理措施的演练和宣传。战时则是根据国家和区域危机治理机构的统一部署进行危机应对和处置,是公共危机应对的基层组织。以上三种危机治理机构是各自层级的最高级危机应对机构。这种核心机构的治理机制将逐步发展,实现制度化、法制化,能够将分散的社会资源和力量整合,可以解决部门分割、各自为政的弊端,有助于加强各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形成政府主导。第二,建立动态适应性的决策领导体制。公共危机决策具有独特性,是非程序化的决策[6]。政府不是决策的唯一主体,应该将众多主体纳入到决策范围,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这就需要摒弃传统的决策模式,通过决策程序再造来优化决策程序。公共危机多元治理主体需要通过协商形成共识方案,明确不同时间各个主体职责,在各主体之间形成明确的决策、行动方案,而总体性、全局性的指挥决策由核心机构统一决定。

社会治理理论范文3

关键词:生态环境治理;自主治理理论;政府与市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一、引言

近年来,生态环境问题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伴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人类干预自然环境的程度不断加深,在满足人类发展需要的同时带来非常严重的环境问题。与以往的环境破坏问题相比,如今的环境问题呈现跨区域性的特征,生态环境治理的难度因跨区域治理主体问题日益上升,生态环境问题迫使人类对环境治理的手段和方式进行改良。自然环境是典型的公共池塘资源,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鲜明特点,意味着有限的资源使用不受限制,使用收益的私人性会激发个人占有环境资源的动力,采用“搭便车”行为,结果会产生“公地的悲剧”,现实的环境破坏情况印证了此观点。人类对公共池塘资源治理之道的探索从未停止,对于环境等具有“外部性”的公共池塘资源,以往的解决办法不外乎是依靠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但并未取得预期的效果,简而言之,如果人们在20世纪70年代不再幻想政府的作用,他们在20世纪90年代就不再幻想市场的作用。[1]在政府与市场都无法有效地治理环境的情况下,美国学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教授的自主治理理论提供了生态环境治理的新方向。奥斯特罗姆公共治理思想对政治、行政、经济乃至社会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思想体系的研究与设计,将有助于人们理解公共资源管理过程中的制度设计、产权界定等集体行动问题,为公共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支持。基于自主治理理论研究生态环境治理,健全现有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有利于厘清个人短期利益与集体长远利益,提升个人参与环境治理的能力,实现持久的集体利益,也帮助政府正确出台环境保护措施,吸引更多个体的关注与支持,促进自然环境逐步转向碧水蓝天。

二、生态环境治理研究现状

在过去数十年中,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功,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跃居世界前列、工业生产能力迅速提高、科教文卫等基础公共服务蓬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经济发展速度固然令世人震惊,但塔吊林立的代价却是生态环境逐步迈向深渊:淡水资源的质量与数量持续走低、大气污染难以控制、区域生态环境趋于失衡……在经济发展迅速与生态环境破坏的复杂背景下,众多学者对我国生态环境治理问题进行了研究。早期研究生态环境治理主要是针对生态脆弱的特定地区,如水蚀风蚀交错带小流域、[2]额济纳绿洲、[3]浑善达克地区、[4]青海湖地区[5]等,对这些生态更加脆弱地区的环境现状与形成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以寻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之道,提出改善生态环境的对策建议,为生态脆弱地区可持续发展作出重要理论贡献与实践指导。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学者的视角逐渐多元化。在区域生态环境协调治理方面,罗志高和杨继瑞在综合传统治理机制的基础上构建网络化治理机制,以期推动主体众多的长江流域带区域协作共治;[6]崔晶以祁连山为例探索跨区域横向生态治理协作的破解之道,对跨区域生态治理中各主体作出建议;[7]蔺丰奇和吴卓然认为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不佳的原因是治理模式的“碎片化”,打破壁垒、互相协作才是正确的治理之道。[8]在生态环境治理主体方面,余敏江基于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央地利益纠缠认为构建中央与地方政府生态治理协调机制具有重要价值;[9]万希平认为解决生态环境治理复杂叠加性问题的关键是实行政府主导的生态环境治理新模式;[10]朱喜群基于太湖流域生态治理发现,只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才能有效应对生态环境问题治理的复杂性与多样性。[11]在国外生态环境治理经验方面,邬晓燕通过分析德国百年来的环境治理历程,为我国生态环境治理提供经验借鉴与措施启示;[12]林英梅和庞昌伟发现俄罗斯在20世纪末核灾难之后的生态环境治理取得巨大成功,我国可学习俄罗斯近年来在市场经济下对生态环境治理的探索经验;[13]杨振姣等基于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现状和困境认为,我国应该学习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地区的海洋治理经验,推进我国海洋生态治理现代化建设。[14]历年来众多学者对生态环境治理问题的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为生态环境现实治理与理论探索提供宝贵的经验。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势头逐渐减弱,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压力不断增加,在经济发展与生态治理的复杂关系背景下如何改善生态环境治理模式成为生态治理的关键。实践与理论都曾证明政府与市场皆难以单独实现生态环境的有效治理,在这种情况下,奥斯特罗姆教授的自主治理理论带来了生态环境治理的新思路。

三、自主治理理论基础

对于公共事物治理这一难题,亚里士多德在2000多年前就已经关注,直至近代也没有完美的解决之道,市场及政府机制都难以走出公共事物治理的困境。鉴于传统的治理方式难以破解公共事物治理难题,奥斯特罗姆教授创造性提出了自主治理理论,在她的《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中作出详细的阐述,主要思想是“相互依赖的委托人如何组织自己进行自主治理,使每个人在面对搭便车、逃避责任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诱惑的情况下,实现持久的共同利益”。[15]奥斯特罗姆教授及其团队通过对瑞士托拜尔高山草场、斯里兰卡渔场等大量典型案例进行实证分析,总结各地公共事物治理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从中发现影响公共事物治理的制度性因素,[16]认为可以通过社会机制的自主治理模式走出公共事物治理困境,建立自主治理组织为公共事物治理提供崭新的视角,奠定生态环境自主治理的理论基础。奥斯特罗姆教授的自主治理理论源于过往治理经验的总结及大量的实践调研,是在其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基础上衍生而来的,认为通过持续沟通交流建立互相信任和理解的协作组织模式可自发进行公共事物治理。在自主治理组织中,制度供给、可信承诺和相互监督是三大制度难题,制度供给事关自主治理组织,可信承诺解决有效激励的难题,相互监督是制度可持续运行的保证。[17]自主治理理论中影响个人选择的4大内部变量是预期收益、预期成本、内在规范和贴现率,内部选择与外部环境会共同影响生态环境治理的成果,个人选择的收益受其他人选择的制约和影响,这是自主治理组织得以形成的理论基础。自主治理理论的具体原则主要有8项,分别是界定边界、制定规则、安排集体选择、监督、分级处罚、冲突解决机制、承认组织权威、分权制企业,这些原则构成一个群体运行的规则基础,具有可执行性规则的群体能够加深与其他群体及内部人员的合作。奥斯特罗姆公共治理思想对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公共事物治理提供相当程度的理论参考与实践支持。

四、生态环境治理模式的争端:政府和市场

传统的生态环境治理手段不外乎政府干预和市场机制两种,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导致生态环境治理陷入困境,市场机制外部性的存在导致生态环境治理手段失灵,政府干预生态环境治理也难以达成既定目标。在政府干预和市场机制都陷入生态环境治理瓶颈的现实背景下,生态环境自主治理方式为生态环境治理带来曙光。

(一)政府干预生态环境治理方式

在马歇尔外部经济的理论基础上,经济学家庇古在1920年出版的《福利经济学》一书中创造性指出外部性问题———即外部不经济,并据此主张征收高额税收或罚款的方式解决外部性问题,也就是著名的“庇古税”。庇古发现社会经济活动中私人边际成本(及收益)与社会边际成本(及收益)的不匹配,随即提出消除外部性的方法———政府对私人边际成本大于社会边际成本的经济活动进行征税、对私人边际收益大于社会边际收益的经济活动进行补贴,构成“庇古税”的理论基础。“庇古税”主张对造成环境污染(即外部负效应)的主体征收其造成额外社会成本等量的税收,将经济主体所产生的外部负效应内部化。庇古税及其补贴手段对后世环境污染治理的影响巨大,基于庇古税的环境治理手段有OECD国家实行的污染者付费的征税政策、排污收费制度等,为政府干预生态环境治理作出重大贡献,在相当程度上解决环境污染难以治理的问题,但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缺陷使政府难以有效处理生态环境污染。第一,政府干预生态环境治理是政府利用行政命令对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管制,达到环境治理最优化目标,需要政府能够厘清私人边际成本(记收益)与社会边际成本(及收益)相差的具体额度,有关信息的不完全导致政府难以出台最优的税收或补贴政策。第二,由于政府是多个主体组成的行政机构,政府内部的个人理性容易产生寻租问题,导致政府失灵现象的出现。第三,政府干预生态环境治理也会产生一定成本,如果高于环境污染成本则会得不偿失。

(二)市场机制生态环境治理方式

与庇古主张政府干预治理环境污染的外生方式不同,科斯在其1960年的著作《社会成本问题》中阐述其市场自由主义的思想,认为依靠市场机制也能够有效解决环境污染等外部负效应问题,通过界定产权使外部效应内生化。科斯认为在交易费用为零时,可通过市场机制自动实现帕累托最优配置,且不必关注产权归属问题;在交易费用不为零时,产权的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基本前提,[18]在明确界定产权并保护产权的基础上通过市场交易就能够避免外部负效应问题。20世纪70年代以来,仅依靠政府干预生态环境治理难以应对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污染,政策制定者积极探索市场机制解决生态环境污染的新路径,科斯定理逐渐应用于现实治理并取得可观的成绩,排污权交易政策正是解决生态环境外部性的现实方案,[19]通过市场交易排污权可有效配置稀有的环境资源。科斯定理及其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应用让人们看到市场机制自发解决环境问题的曙光,但存在一些局限性。第一,科斯定理需要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作支撑,除欧美等少数发达国家能够达到这个条件外,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都难以具备这个条件,甚至在欧美等国的政策应用也寥寥可数。第二,生态环境是典型的公共资源,产权难以界定、界定成本较高等问题都难以解决,特别是对我国来说,国有企业的存在使得界定产权难以实现。第三,我国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导致生态环境信息的缺乏与非对称,容易发生生态环境市场失灵问题,增加企业间交易成本,与行政成本过高一样,交易成本过高也会导致环境治理难以为继。

五、生态环境自主治理的优势与局限

各国治理生态环境的模式从早期以政府为主转向后来的市场机制主导,再到后来政府机制与市场机制合力治污,生态环境治理的方式也逐渐多样化,基于自主治理理论的生态环境自主治理模式是政府机制与市场机制的重要补充。与传统生态环境治理手段相比,自主治理模式的治理重点从事后补救转向事前控制,源头治理理念使得生态环境治理更有效率,奥斯特罗姆教授的实证研究也证明自主治理模式既能节约治理成本又能提高治理效率。自主治理理论是奥斯特罗姆教授及其团队在比较分析许多公共资源治理案例的基础上得来的,这些公共池塘资源在长时间内具备可持续性自我治理的能力,运用的是不同于政府及市场机制的非正式制度,源动力是社会资本。社会资本是经过时间积淀自发形成的非正式社会规则,这种特殊的规则是组织内部不同主体间互相博弈达成的共识,逐渐形成以主体互相信任、互相监督为基础的自主运行机制,一旦达成自主治理条件,自主治理机制就会低成本持续运行。生态环境自主治理机制具有政府干预和市场机制难以达成的优势,一是信息优势,与信息缺乏导致的“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相比,自主治理机制是各主体进行长时间博弈达成的“合作解”,各主体能够掌握高度完备的环境信息;二是成本优势,自主治理机制处于非正式规则的软约束之下,各成员之间协作沟通便捷能够降低冲突成本,基于可信承诺的信任机制能够降低监督成本;三是主体优势,政府机制与市场机制的治理主体仅限于政府和企业,自主治理机制提高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把公众和第三方组织纳入生态环境治理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运用自主治理理论可以解决困扰我们很长实践的环境污染问题,如我国西部生态环境治理实践中的环境认证制度、民间环保组织、自主治理组织等,[20]给予我们更多的实践指导。但自主治理理论实施条件要求苛刻,且理论发源地的政治制度设计与我国有很大差异,在我国实践应用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第一,自主治理理论是在研究小规模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的基础上得来的,在农村、社区等小规模区域治理场景中应用广泛,却难以应对当前日益严重的跨区域生态污染。第二,自主治理理论强调社会资本而忽视政府的作用,自主治理制度与政府威权成为矛盾对立面,特别是在我国现实国情背景下,更好的发挥政府作用是生态环境自主治理的基础。第三,我国传统文化与公众习俗皆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思维,公众自主治理积极性不高,如何调动公众积极性去积累社会资本、建立社会机制是亟需解决的难题。制度设计难以做到面面俱到,自主治理机制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局限性,难以在我国大规模实践应用生态环境自主治理机制,但与政府机制、市场机制存在互补性,能够健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体系。

六、结语

社会治理理论范文4

关键词:传统文化;社会治理;功能和作用

开平市地处珠三角西南部,以碉楼而闻名。开平碉楼源于明朝后期,起初主要是为了抵御匪患以及防止自然灾害的影响。开平市赤坎镇三门里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广东省第一批被认定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传统文化。自从2018年江门市第六届社会治理公益创投项目在开平市赤坎镇正式落地以来,项目在社会服务和社区治理中紧密结合碉楼文化,积极挖掘碉楼文化的内涵,并且将其与现代社会治理以及社会服务结合在一起,逐渐探索出了以碉楼文化为核心的传统文化社区治理模式。

一、碉楼文化概述

开平碉楼是开平侨民将西方建筑理念和本土建筑艺术相结合的产物。开平碉楼集合了防卫、居住等多方面的功能。不同建筑艺术风格在开平碉楼表现出了很强的兼容性,成为开平传统文化中最为主要的部分。开平碉楼具有鲜明的岭南文化精神和特色。碉楼文化是在充分吸收外来文化的基础上,经过长期的本土化所形成的传统文化。碉楼文化是一种原生型、多元性和开放性的地域文化。在长期的发展中所形成的碉楼文化理念可以概括为:以“碉其稳”,“稳”即“自卫防盗、安全稳定”;“碉其精”,“精”即“中西合璧、取其精髓”;“碉其和”,“和”即“以站为家、团结和睦”。

二、碉楼文化与社会治理的关系论述

开平碉楼文化的演进和形成与开平本地社会发展息息相关,虽然传统文化的形成与社会治理理论的演变处于不相交的时间段和空间中,但是社会治理所体现出来的“过程”“调和”“多元”和“互动”的特征与开平碉楼文化在演变和形成中所体现出的伦理道德、和谐理念、追求稳定以及兼容性等方面均存在高度的暗合现象。首先,社会治理理论的“调和”特征与开平碉楼文化在形成和演变中所表现出来的和谐理念以及追求稳定的社会观念,均体现出了反对社会矛盾解决中的激励、暴力和不妥协的态度,追求和谐、稳定是二者共同的特征,主张通过相应的途径实现和平、和谐。其次,社会治理理论中的“多元”特征与开平碉楼文化中的兼容性之间表现出了高度的契合。开平碉楼文化结合了西方建筑文化和本地建筑文化的特征,因此从碉楼文化中也能够挖掘出社会治理理论中的“多元”特征。第三,社会治理理论的“过程”特征体现出了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具有动态性、发展性和延续性等方面的特点。而碉楼文化作为当地传统文化,是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演变而来的,碉楼文化在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的意义,能够实现对社会关系的不断调节。最后,社会治理中的协同治理理念与碉楼文化中的合作理念不谋而合。在社会治理中,要求多元主体通过构建协同治理的环境来实现社会治理的目标,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而碉楼文化中“以站为家、团结和睦”体现出了在抵御自然灾害和外界干扰中的合作理念。

三、发挥碉楼文化社会治理的实现路径

开平市赤坎镇社会治理公益创投项目在服务社区居民的过程中,要加强对碉楼文化内涵的挖掘,结合社区服务和社区治理的要求,将碉楼文化中所蕴含的和谐、团结、多元、互动等理念运用于解决社区问题、调解社区冲突以及社区教育等方面,以充分体现传统文化的新时代魅力。

(一)建立完善的组织和文化传承队伍

传统文化是人的文化,需要依赖于人的创造力进行传承和发展,因此要确定碉楼文化在赤坎镇社会治理中的主导性地位,就需要以赤坎镇社会治理公益创投项目为平台,强化工作人员对碉楼文化的研究能力,理解文化中所具备的内涵。同时也需要教育工作者、文化工作者等从不同的层面和维度对碉楼文化进行深入的识别、传播。因此,应以社会治理公益创投项目为平台,积极发挥平台作用,整合多元化的主体,为实现碉楼文化在社会治理中功能的发挥奠定基础。

(二)强化对碉楼文化内涵的识别

开平市赤坎镇社会治理公益创投项目工作人员需加强对碉楼文化内涵的识别和挖掘。例如可通过“赤坎人家口述史计划”专项活动,形成初步的赤坎口述史,从口述史中得出碉楼文化的内涵,逐渐构筑村民的文化共同体。碉楼文化中的安全稳定、包容、团结、和睦等理念与社会治理的理念相吻合。例如可将安全稳定的理念运用到社区安全建设中,将团结合作的理念融入到社区支持网络的构建中。

(三)依托碉楼文化建立社区治理体系

碉楼文化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其与社区治理的内涵存在多方面的吻合。赤坎镇社会治理公益创投项目要以碉楼文化为依托,以社区治理的要求为标准,结合社区居民在各方面的需求,建立以碉楼文化传承和保育为平台的社区治理体系。以碉楼文化的精神为依托,把社区治理中的安全建设、支持网络建设、底线民生服务、社区教育等内容纳入到社区治理的内容中,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

(四)建立传统文化治理的反馈机制

以碉楼文化为内涵的社会治理体系在实践的过程中需要进行不断的优化和完善。这就要求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根据社区问题以及社区需求,不断对以碉楼文化为核心的社会治理体系进行优化。开平市社会治理公益创投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需要建立碉楼文化社会治理反馈机制,结合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积极优化和改善,以社区需求为导向进行动态化的更新和优化,提升碉楼文化与社会治理内涵的契合度,更大地发挥碉楼文化的功能和作用。

四、结论

开平碉楼文化是侨民在不断的发展和演进中所形成的传统文化。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开平市赤坎镇社会治理公益创投项目必须深入挖掘和探讨传统碉楼文化的内涵,在项目运营和实施过程中以碉楼文化为载体,结合社会治理理论和要求,积极开展文化治理活动,以体现传统文化的时代魅力,通过文化治理活动来提升项目成效,实现“以文载治”的社会治理目标。

参考文献:

社会治理理论范文5

关键词:多中心治理理论;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治理模式

一、问题的提出

在党的报告中明确指出,乡村振兴战略需要按照要求进行,做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和乡风文明等的总要求,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并且在国内生态环境保护会议上明确指出,需要持续不断的开展环境治理行动,打造美丽乡村,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当下,治理进程滞后、治理思维落后、治理手段不科学等问题层出,探讨国内的农村生态环境有很大的研究价值。最初,在打造生态环境过程中政府治理的效果不佳,治理过程中引入企业参与治理进程滞后,其弊端比较明显,存在各种资源的配置不合理、补偿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生态环境的治理主要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作为社会参与力量,公众积极参与监督治理过程。可以说,环境治理主体不仅仅是政府为主的治理,还涉及企业和农民的主动参与性。单个阶段的环境治理主体变化,本身就是不断完善和更新的过程,企业参与和公众监督,三者有效配合且缺一不可。然而,在具体应用中出现了各种纰漏:一方面,相关利益主体没有明晰自身义务与责任,治理过程中责任不清问题严重,很多环境问题出现治理灰色地带;另一方面,各方治理主体协商机制不健全,导致主体之间不能有效配合。

二、研究现状:多中心治理视角下农村生态环境治理

多中心治理理论是奥斯特罗姆夫妇提出的概念,这个概念本身是针对发展中国家农村公共资源的研究。其理论的基本点在于改变农村的社会性管理和控制机制,并且让农村的内部自主性更能充分发挥作用,其展现在公共事务领域的能力更明显。环境治理体现在治理主体元多化。治理理论的发展主要拓展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二元结构,形成一种新型国家范式,参与者能够形成一种新型的国家治理模式,治理除政府外其他各个机构和市民都充分参与其中,利益关联者能够在部门间协商,有利于国家治理和市民自主治理,补足其有限性。罗茨认为,治理本身就代表政府管理的概念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更倾向于一种崭新的管理形式,或者说其是一种更为有序的治理状态。环境治理倾向于整合良性互动机制。但是,相关理论的实践先后也暴露出各自弊端。第一,治理主体多元化下,明确治理主体从单一政府为主,转变为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参与治理过程,然而,随着相关工作开展,治理主体角色定位模糊,责任缺失等问题较严重,从根本上造成生态环境治理的艰难。第二,构建良性互动机制缺少社会视角,很多研究都是站在政府角度剖析相关运作机制,政府作为主导者,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占据主要方面,农村生态治理更多的需要站在社会参与者角度思考问题。

三、困境分析:多中心治理视角下农村生态环境治理

碎片化与分散化问题严重。多中心理论应用于环境治理,是治理模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要求。现阶段农村地区在城镇化与现代化浪潮冲击下由封闭同质化社会向现代开放社会转型,由此引发农村社会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的分化,利益矛盾冲突层出不穷。伴随着农村社会结构转型,农村环境治理中传统政府单一主导型治理模式亟待完善,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模式无疑成为农村环境治理的发展趋势与必然选择。但在此转型过程中,祛除政府主导化与集权化的同时却陷入了治理碎片化之殇。治理主体角色定位不清问题。第一,政府作为治理主体的主导者,需要定位为主导和服务角色。“单中心”管理理念和“政府本位”思想的长期存在,地方政府在社会治理目标上对效率与经济上的过于偏重,使得公共行政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失去了平衡,政府角色定位出现了偏差也导致了治理进程滞缓。第二,企业作为环境治理主体的辅助者和参与者,需要明确自身责任和义务。企业大多以侥幸与观望的心态逃避环境治理责任,经济效益放在可持续发展之前,忽略了治污减排的社会责任。治理主体间缺乏相互信任机制。现阶段,农村在生态环境治理层面,存在村民普遍性的保护意识弱以及政府治理利益的侧重点不同等问题。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的生活质量提升,但其仍然缺乏相应的环保意识。主要原因在于村民文化水平和素质普遍较低等,不能站在宏观角度考虑环境破坏的影响后果,严重忽视了破坏环境的潜在危害,比较看中短期效益;并且,村民和政府之间缺乏有效沟通,政府对农民的利益点不清楚,导致村民认为政府没有实质性地站在其角度思考问题,政府则认为农民缺乏保护环境的自主意识,信息沟通的阻断性导致问题层出。

四、对策建议:多元治理视角下乡村生态环境治理

社会治理理论范文6

关键词:协同治理视域;社会管理;创新策略;服务型政府

社会管理是影响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因素。良好的社会管理,不仅是政府履行职责的基础,更是化解社会矛盾、调节不同群体利益的重要内容。关于社会管理的认识,由于我们缺乏科学完善的应对体系,显得比较被动、局促。早在2003年以前,我们对国家发展的认知仅仅局限在政治建设与经济发展,以及精神文明建设,但是一场SARS带来的“全民恐慌”,让我们发现国家管理上的“社会短板”。今天,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社会改革的全新阶段,出现了许多以往所不曾遇到的新问题。如果我们用“头疼医头”的被动解决思维,将很难适应当前多变的时代要求。因此,社会管理与创新,需要在寻找到合适研究视角之后,探索一条符合国情、符合大众利益的时代路径。

一、协同治理:社会管理与创新策略的研究视角

从协同治理这一视角出发,研究社会管理与创新策略,不仅是一种研究新视角,也是符合社会管理与创新活动发展方向的新举措。

(一)协同的内涵本质、治理的内涵本质

协同治理是“协同”与“治理”之间的结合。从协同治理视角来研究社会管理与创新策略时,就需要从协同与治理的不同内涵出发,对其形成深层次理解。从基础词语含义看,协同指的是不同事物、不同要素之间,保持互相合作的一种状态。在西方文化中,协同,强调的是协调合作。从战略学角度看,协同,强调的是构成整体的部分元素通过互相配合之后,所达到的最佳状态。物理学家哈肯则结合物理学中的“激光”现象,提出协同是一种有序的协同、合作。这与哲学观点“结构调整引发质变”本质上相同。我们认为协同的本质,主要表现为:其一,协同是一种基于部分元素合作之后的状态,各部分之间也在相互依存的基础上,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其二,协同是一种协作之后的功能扩大。当前我们并未能对治理形成清晰的概念界定。治理一词,仍然有着多种内涵,站在不同出发点,治理自然也就形成了针对性理念。但是,我们可以对治理的具体特征进行概括。治理是一种以调和为前提,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性过程。治理既不是一种死板的规则,更不是某一项活动。在具体的治理活动中,容纳了丰富理念,并结合治理实际,得以完善。

(二)协同治理的内涵本质

结合诸多理论研究,我们认为:协同治理指的是在同一治理结构体系中,各个多元主体元素之间在相互协调与合作之后,结合互相依存的关系,形成合理、有序的治理结构,从而追求整体的最佳利益。协同治理,不是协同与治理的叠加,而是追求最佳“治理”目标下的协同合作。协同治理主要包含了以下内涵:首先,协同的各项元素之间,应该具有极强的互补与协调性,这是形成“有效性”协同治理关系的基础。其次,在这一关系中,各个组成元素与整体之间,有着共同的目标诉求,旨在实现治理的最佳效果。此外,在治理语境下,协同治理应该是一种动态性过程,环境的不确定性、各种元素状态的不确定性,都对最终治理结果,产生了重要影响。最后,在协同治理理论中,其倡导参与治理的各项元素,应该以有序、协作的关系参与到合作之中,避免治理资源出现内耗与重复等问题。

二、动力与成因:社会管理与创新策略的背景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对社会问题的认知与研究,实现了新发展。逐渐从发现社会、聚焦社会问题,再到社会管理,直至今天的社会管理与创新。这一不断发展,背后所诠释的是党坚持人民利益为重的目标,是对传统管理理念、西方管理理念的有效借鉴,也是社会管理经验的日益成熟。但是,在社会管理过程中,我们依旧存在问题困惑和管理短板,这也发展成为我们创新社会管理活动的主要动力。

(一)社会管理与创新策略的成因——社会管理的传统误区

其一,社会管理活动的本质,存在误区,往往将社会管理与政府管理相“混淆”。从秦朝实施中央集权制以来,社会事务与政府事务之间的边界较为模糊。对于大众来说,普遍认为社会事务就是政府事务,人们更是将解决社会事务寄希望于“政府”,这并不有利于当前社会问题的有效解决。对于政府来说,既未能及时转变管理思维,又未能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公民参与到社会管理活动之中。客观的看,想要有效推进政府管理与社会管理,就应该将两者予以适当区分,通过寻找到合适点,孕育参与社会管理的多种力量,适当为政府管理“减负”,提升社会管理的效果。其二,社会管理活动的实施方式、管理要素存在问题。结合我国实际国情来看,关于社会管理活动的认识尚且处于探索阶段,无论是具体的管理理念,还是参与经验都相对较少。一,部分基层社会管理者往往将该管理局限于“组织生活”、“治安管理”或者“思想引导”等等,这就影响了社会管理的“民生”、“服务”等因素。二,社会管理的基础应该是广大公民、社会组织等等,但是我们在开展社会管理时,往往存在“政府与社会”分工不明等问题,影响了该管理活动的有效实施。三,现行的社会管理方式,更多是一种“解决问题”的应对型管理,未能对该管理活动的“服务”理念,形成正确认识。其三,社会管理活动存在“理论”与“实际”之间的脱节现象。作为一种社会理论,其中所有的理论认知都来自于实践,也需要在实践理念驱动下,不断变化、实时调整。当我们对社会问题、社会现象的认识比较肤浅时,更多使用的是“管理”理念。对于公众来说,认为“社会管理”就是“稳定社会秩序”。但是,随着社会管理活动的不断深化,学术界立足实际,提出了更为完善、更贴近实际的观点。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培林研究员认为:社会管理是在政府主导下,包含社会组织与社会大众在内的管理主体,结合我国法律、政策等要求,通过使用各种方式来对社会的各个环节,予以协调组织、监督约束和服务的过程。在这一认识中,就提出了大众与社会组织,也是这一管理活动的主体。

(二)社会管理与创新策略的动力——社会管理的发展方向

在市场化建设更加成熟,治理方式日益完善的今天,我国进入政府权责进一步规范、社会管理比重进一步提升的新局面。社会管理逐渐向“善治”、“民生”方向发展,这也成为社会管理与创新策略的本质动力。整体上看,未来社会管理的发展方向集中表现为:首先,社会管理逐渐向“社会自治”方向发展,在这一管理活动中,突出强调的是社会自身对各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并非政府“大包大揽”的管理活动。今后,社团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和基层社区以及个人,成为整个社会事务的管理主体。发挥多种力量的协同治理,已经成为社会管理的创新方向。社会力量在社会管理活动中所承担的职责更为突出,这就要求社会管理活动,探索出一条适合发展趋势的解决路径。其次,社会管理活动实现常态化、生活化。实际上,在传统的社会管理中,官方更多将其狭隘定义为一种约束、一种规范化管理,将社会管理等同于秩序管理,这实际上,并不科学。社会管理活动是公民积极参与生活化和常态化活动,也是公民个人、社会组织价值诠释的方式。所以,社会管理出现了诸多类型的生活化现象,比如,慈善机构定期组织的慈善活动,不同类型的俱乐部组织活动等等,这既是一种社会管理的生活化,也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因此,针对这种常态化和生活化现象来看,当前在开展社会管理时,就不能在以“组织活动”的方式,来开展管理与沟通活动,应该是一种基于社会力量自我价值发挥的协作性活动,服务意识、弹性管理、协同配合等等,就成为社会管理活动开展的全新要求。[2]最后,社会管理活动将从一种被动管理上升为一种社会交流与文化传递。因此,不能再用传统的管理理念来认识,同时要注重积极孕育社会力量,为社会力量参与管理活动提供平台的基础,推动社会自治活动的有效实施。结合古典政治学的相关理论观点看,最好的社会状态就是“有德性的公民自治社会”,具体到社会管理与创新,未来社会管理活动中所应该构建的是“国家法制作保障”+“社会高度自治为基础”的协同治理体系。

三、时代路径:基于协同治理视域下的社会管理与创新策略

从一定程度上看,国家(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处理状况,诠释了该国家的治理水平,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的具体表现。随着我国社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我们对社会管理活动的价值研究,也形成了更完善的认知。

(一)协同治理对社会管理与创新的影响

协同治理,所强调的是治理过程的有序性和治理结果的有效性,该理论是对治理思维的丰富与完善,也有着理念的指引性优势、方法的可执行性。因此,从协同治理视角出发,则是在开阔社会管理与创新视野的同时,寻找到适合于社会管理的具体策略。其一,协同治理为社会管理与创新,提供了科学、高效的实施方法。协同治理基于协同规律前提下,所提供的一种最佳治理方法。结合协同治理的内容,我们可以构建协同治理框架,通过使用数字量化技术对协同治理框架进行建模,通过设置合理的参数,剔除多余数据,从而模拟出协同治理的最佳临界点。其二,协同治理为社会管理与创新,提供了指引性理念。结合协同治理的理论看,其中提出如下观点:治理活动是一项集体性活动,应该发挥整体协同优势。治理活动的核心在于多元主体的参与、互补合作。协同治理是一种有序活动,就当前社会管理创新来说,使用“治理”的思维来解决各种社会管理问题,其中倡导发挥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力量,同时各类组织也可以有序、有分工的方式来参与整个社会管理活动之中。所以,协同治理理论为我们创新社会管理,提供了本质性指引。其三,协同治理为社会管理与创新,提供了整体性指引。协同治理倡导实施有序协作,避免资源内耗,同时也强调整个治理体系中的各项组成要素,应该在共同的“目标”诉求下,来开展协作活动。在整个社会管理过程中,主体涉及公民个人、社会组织、政府等多种力量,如果不能在主导力量引导下整合各方力量,就会造成管理资源的“浪费”,以及管理活动的“碎片化”。

(二)基于协同治理视域下的社会管理与创新路径

在协同治理视域下,社会管理与创新是调动所有社会力量全面参与的活动。因此,良好的社会管理活动,除了需要政治基础之外,还要有经济条件和政策指引作为动力保障等等。因此,当前做好社会管理与创新时,需要从转变社会管理意识出发,完善立法,融入协同治理思维,实现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本质革新。[4]其一,完善政策、强化引导,构建公民、社会组织与政府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新机制。结合未来社会管理的发展方向来看,要充实整个管理活动的参与力量,将管理空间“归还”给大众和社会组织。因此,要积极宣传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整个社会管理活动,同时有效破解和消除人们传统意识中的“社会管理等同政府管理”这一错误思维,通过增进大众理解,营造社会多元力量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注重完善鼓励和规范化发展社会组织的政策,通过改革现行公共机构、协会管理机制,孕育社会力量。其二,政府主导,更新理念,构建时代化、创新性的社会管理新思维,结合协同治理理念看,在构建这一管理机制时,应该坚持发挥政府的主导力量,政府、公民与社会组织要处在有序的结构状态之中,同时各个参与主体应该形成社会“善治”这一共同目标,避免资源浪费和消耗。随着“治理”这一理念,逐渐被大众所认可,社会管理的内涵,更加丰富,社会治理成为“代名词”。在这一认识中,其认为社会治理需要有多方力量参与,在政府主导下,达到共同治理的理想目标。这一理念,恰恰是协同治理理念下的管理思维。即:在社会管理过程中,通过政府、大众和社会组织等多种元素,互补协作,并以有序结构来发挥作用,实现“善治”这一目标。[5]其三,完善法治,注重融合,构建法治与自治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新体系。结合当前社会管理与创新的整体要求看,只有构建完善的法律机制,才能为大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活动提供保障。在当前协同治理理念下,参与社会管理的主体日益复杂,只有以法治为基础,才能有效维护社会秩序,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保障。当然,社会管理活动的未来发展方向中,社会组织所承担的职责更为突出。作为整个管理活动的基石,只有坚持做好社会组织自我管理,才能适应复杂的社会形势。结合协同治理的技术性优势看,可以结合相应社会事务,构建数字化的治理框架,探究最佳临界点,完善分配管理权重与职责。对于社会管理活动来说,关键在于情感理念的融入。有效的社会管理方式,一定是充满情感内涵的沟通交流活动。因此,要注重选择合适的文化因素与精神理念融合到社会管理活动之中,实现社会管理资源的全面调动与最佳应用。

四、结语

结合当前社会管理活动看,管理的主体逐渐经历了政府主体论到社会主体论,再到协作论的成熟转变,结合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实践经验与反思,我们认为,只有从协同治理角度出发,精准研判社会管理活动的时代趋势,有效发挥政府、公民与社会组织的不同价值,才能真正构建社会管理与创新的“最强大脑”。

参考文献:

[1]刘金发.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创新的经验、反思与新常态——对38个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的分析[J].南都学坛,2017,(07):122-123.

[2]韦加庆;季宇.社会管理创新视角下城市环境信访问题处理机制研究——以上海市闵行区为例[J],宿州学院学报,2017,(08):104-105.

[3]洪慧萍;严超;沈燕萍.论社会管理创新中人民调解价值的体现与提升——以浙江省杭州市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为例[J],人民调解,2017,(03):114-115.

[4]侯江红;刘文婧.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对比分析——基于2013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0):120-121.

社会治理理论范文7

关键词:大数据支持;大数据技术;网络谣言;智慧治理

一、引言

信息技术的革新,尤其是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发展,使人类社会向智慧社会的更高阶形态迈进,与智慧社会相对应的治理范式被称为“智慧治理”。我国对智慧社会的谋篇布局早已有之,报告明确提出智慧社会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目标,“十四五”规划建议中也多次提到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互联网、数字化、创新社会管理等词,可以说,大数据支持下的智慧治理范式已经为众多学者所注意和研究。谣言作为世界上最古老的传媒,始终伴随着人类社会不断演进。谣言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小则影响一个人的名誉和前途,大则影响一个国家的安全稳定。在大众传播时代,谣言最初以口口相传的方式传播,在社交媒介时代,用户生产内容(UGC)成为网络谣言产生并传播的主要来源,在大数据、人工智能和5G技术的支持下,机器生产内容(MGC)必将强势登场,网络谣言也将变得更加“智慧”,而智慧谣言的治理,对现有谣言的治理能力及格局必然提出新的要求,大数据支持下的网络谣言智慧治理则更加紧迫和必要。二、文献综述国内外相关研究多是集中在用大数据方法分析网络谣言的某个侧面,或是研究政府治理时将智慧治理作为一种全新的治理范式加以考察,抑或是基于智慧城市视角下研究智慧城市的智慧治理,而对大数据支持下网络舆情或网络谣言智慧治理的研究则少有成果,是一个较新的命题。MehrdadKoohikamali等基于大数据分析方法,探索危机时期社交媒体上真相与谣言传播的差异,解释了信息可信度、焦虑、个人介入和强大的社会关系对谣言和真相传播的影响。MajumdarA等构建一个利用大数据自动检测金融谣言的框架,这种以数据为中心的方法使该公司能够识别在各种平面媒体网站、博客、论坛、Twitter、Face-book等上传播的金融谣言。YadavS等认为智慧城市包括智慧经济、智慧人才、智慧治理、智慧劳动力、智慧移动、智慧环境、智慧空间和智慧生活,而大数据有助于实现可持续性、更好的韧性、有效的城市治理、提高生活质量和智慧城市资源的智能管理。宋君等梳理了政府管理在治理范式演变中的特征及价值目标,指出大数据视域中的智慧治理应该是多价值目标的兼容并包。曾润喜等将网络舆情视为非传统安全,根据其演化机理提出一个囊括预见性治理指导原则、非传统安全高度、人工智能新范式、决策仿真平台、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一体化决策支持体系的智慧治理方略。

三、网络谣言智慧治理的内涵逻辑

(一)智慧治理的内涵。智慧治理是一个整体术语,是“智慧”与“治理”二词的结合,反映价值观及技术驱动的社会治理方式的转变,以及社会技术发展和社会系统变革之间的动态关系。价值整合是智慧治理的主题,它不仅涉及治理手段和方法的贯穿,且涉及治理整体结构和运作过程中的智慧倾向。一方面数据更易于处理和传播,使政府更接近公众和企业,使其更具互动性,便于更密切的接触、输入和响应;另一方面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公众越来越多地获得信息和知识,随着参与、协商和协作的治理方法演变,政府对信息的传统垄断正在被打破。

(二)网络谣言智慧治理的理论逻辑。网络谣言渐趋智慧化,社交网络及新技术的普及促使其传播范围更加无孔不入、全面深远,智慧治理势所必然。作为治理的高阶形态,智慧治理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与逻辑脉络:从治理的基础视角来讲,是治理理论、协同理论与整体性治理理论的深化和扩充;从治理广度的视角上来讲,是无边界管理理论与无缝隙政府理论的集中体现;从治理主体的互动合作视角来讲,汇聚了多中心治理理论、网格化治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要义;从治理环境的视角来讲,生态系统学理论、信息生态理论与行政生态学理论解释了其运作逻辑;从治理效率视角来讲,帕累托最优理论诠释了其对资源的配置与利用程度。多理论的交叉熔融,使得网络谣言的智慧治理有着深厚的理论渊源、丰富的内涵逻辑和可行的治理图景。

四、大数据支持下网络谣言智慧治理

大数据是网络谣言智慧治理的大环境和大背景,同样也是网络谣言智慧治理的技术支撑。MGC相较UGC,信息制造与传播“升级换代”,从数量上讲,传感器资讯更加具有传播优势,而智慧谣言的出现更加的随机不定、逼真难辨,传统的管理与决策、统计与抽样以及防控的手段与方式都难以应对海量信息中夹杂的各类谣言,而大数据技术支持下的智慧治理为网络谣言的治理提供了重要工具。

(一)大数据背景下网络谣言的特征。之所以称之为大数据,是因为其具有相较于“小数据”而言的4V特性:数量(Volume)、速度(Veloc-ity)、多样(Variety)与价值(Value)。数据量巨大是大数据的显著特征,其间夹杂的谣言量也成倍放大;而数据的极巨则要求数据传播与处理的速度相匹配,机器与机器(M2M)间的信息互传与处置有效提升了数据的智能处理,谣言产生、传播则更加随机难防;数据的类别多与来源多使得谣言呈现多模态特征,谣言存在的形式已不仅是语言文字、图像影音,如何识别和消除谣言任务艰巨;大数据的价值不仅是数据的客观和全面,更在于海量的数据可以实现更加精准的预测,助力社会发展,而谣言的存在则会造成预测的摆动甚至损失。

(二)大数据支持下网络谣言智慧治理的优势。大数据是传感器信息的合集,基于4V特性,大数据技术区别于传统的统计抽样,不谋求因果关系的链接,而是聚焦于寻找具有相关关系的关联物,从而从海量数据中,通过算法挖掘有用信息加以利用。大数据技术支持下的网络谣言智慧治理有诸多优势,一方面大数据为网络谣言的智慧治理提供新的治理手段和方法,它不仅可以推动政府与其他社会治理主体的信息交换互通,打破信息壁垒、“信息孤岛”,使网络谣言无所遁形;也可以提升治理决策的能力水平,使治理主体决策更加得科学高效,在识别和阻抑网络谣言时可以精准识别,智能处置;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挖掘手段,考察治理主体治理成效得失,纠正治理偏差,科学治理实践,不断优化网络谣言治理的技术与管理。另一方面大数据也推动着网络谣言智慧治理的建设与演进,它不仅将万物互联变为现实,也促使着各治理主体共同聚焦网谣言治理,各主体协同共治推进网络谣言治理;它还推动在全社会范围内的规范标准建设、谣言治理联动平台建设,增强网络谣言治理的积极力量,逐步消除网络谣言滋生的土壤。

(三)大数据支持下网络谣言智慧治理实现路径。一是要重视大数据的力量与优势,加快推动大数据战略。加大对大数据发展的政策扶持,发展大数据相关产业,提升大数据相关产业整体水平,从而为网络谣言的智慧治理提供强大技术支撑。二是要在技术、法律、伦理三者权衡中推动网络谣言智慧治理的顶层设计。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推动人类步入智慧社会,但技术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大数据极大地替代人工提高效率;另一方面也存在诸多风险,诸如人类的人文情怀与主体价值面临跌宕,数据鸿沟与算法黑箱导致的“大数据杀熟”逆流,以及多模态数据所生发的法律规制、伦理规范问题,都促使政策制定者制定出权衡利弊、科学合理又与时俱进的新策。三是切实建立网络谣言数据挖掘、信息共享、决策模拟、决策支撑与应急处置等全生命周期一体化智慧治理平台。一体化平台的建立,有利于统筹政府、媒体、社会、公众等各个治理主体,实现无缝隙整合、多元协同共治;有利于将网络谣言在全社会范围内整体考虑,分类分级精准施策;有利于对网络谣言的全流程智慧管控,形成全天候监测阻抑网络谣言的合力。

五、结论及展望

社会治理理论范文8

(一)财务治理

财务治理研究起源于西方,但早期西方学者是从财务理论和公司治理两个角度单独进行研究的,直至1992年《公司治理的财务方面》面世才开启公司治理财务问题的研究。在西方财务学百年发展历程中,分别在20世纪30年代、50年代和70年代遭遇了三次重大变革,实证研究成为西方财务研究的主流方法,绝大多数财务治理研究都是实证研究,以西方新资本结构理论为主,探讨融资结构、股权结构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及经营者激励问题等,却没有深入研究财务治理概念、相关理论及财务治理体系构建等问题。相对而言,中国学者在此方面进行了更为透彻的分析探讨。至今为止,我国财务治理理论研究已经历四个无法精确划分的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中后期的初步认识阶段,我国学者将产权理论引入财务理论,代表观点有:汤谷良的“财务的产权思考”,干胜道的所有者财务治理,李心合的财会治理结构,谢志华的“出资者财务”思想等。第二阶段是奠基阶段(2000年至2002年),学者们对财务治理进行了专门研究,提出了财务治理、财务治理结构、财权、财权配置等概念,虽然成果颇丰,但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第三阶段是理论体系探索阶段(2002年来),随着财务治理内涵研究的深入,财务治理理论体系框架研究提上日程,多数学者认为财务治理框架构建应该围绕以下因素进行:以公司治理框架为主导,以利益相关者为主体,以财权配置为核心,以财务信息为载体,以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主要内容包括财务治理结构研究、财务治理机制研究(尤其是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的研究)与财务治理模式研究。第四阶段是实证应用阶段(2008年来),成果虽然不多,但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学者们研究了资本结构与财务治理的关系,并从不同角度分析了财务治理效应问题。

(二)势科学

势科学是信息动力学的一个分支,与其相对的是已被众多中外学者充分研究的耗散结构。尽管国外学者早在20世纪中期就提出了熵,并对其进行了深入而充分的研究,但并没有明确提出熵的对立面“势”,而是用负熵来对其解释,直到21世纪初,中国学者李德昌结合传统文化精髓,提出了“势科学”。势科学研究的本质是信息及其相互作用机制,即信息动力学,与耗散结构相对应,主张在开放系统下而非孤立系统中研究信息作用机制,以变换对称机制的势增原理对应传统的置换对称机制的熵增原理,认为“差别促进联系,联系扩大差别”而非“差别消减联系,联系缩小差别”,推崇信息人假设,主张对称化管理。势=差别÷距离=差别×联系;在势科学原理下构建系统强势要求组成元素是差别最大联系最紧的对称化元素。李德昌致力于研究势科学视野中教育、管理及创新问题,目前的研究多集中于这些领域。此外,其他学者的研究较少,其中,周海洋等(2011)在势科学视角下分析了企业家精神与企业外部环境多维势场的融合,分别构建了显隐两个势场,确定了企业家精神的六维和九维势场。

(三)小结

综上所述,西方财务治理研究以实证研究为主,很少涉及财务治理理论的研究,相对而言,我国学者在此方面研究较多,不过尚处于理论的构建初期,并没有形成完整成熟的财务治理理论体系,未来研究空间很大。国内财务治理相关研究已有30多年历史,势科学研究也历经10余年,然而,至今二者都没有交集。尽管势科学已涉及管理学问题的研究,从管理的不确定性、管理信息势、对称化管理、理性信息人假设等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但未涉及经济学问题的研究,由于财务治理属于应用经济学与管理学的交叉研究范围,因而财务管理与势科学的交叉研究还是空白。本文将对此领域尝试探索性研究。

二、信息人假设与财务治理主体

传统经济学是以“理性人”假设为前提的,随着时代的变迁,信息技术革命的推动,“理性人”假设已无法为自身固有的缺陷辩解。李德昌提出人类不断地从“物质人”“、生物人”“、社会人”变为“信息人”,提出六维信息人假设———货币信息人、权利信息人、知识信息人、情感信息人、艺术信息人和虚拟抽象信息人。人与人之间的本质区别,不仅仅是外在动物性的表现,更多的应该是内在信息的储备与体现。资本市场是信息市场,需要市场参与者具备相应的信息含量,信息量越大的主体越能在资本市场中占据有利地位,信息势越强的主体越能影响市场。随着财务治理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财务治理主体范围逐渐扩大,不难看出财务治理主体呈层次化分布、多元化发展趋势。势科学认为“差别促进联系,联系扩大差别”,由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在众多理论中更具有包容性、前沿性,更加复杂,隐含了李德昌的六维信息人假设,将独立的、有差别的个体联系在一起构成一个整体,差别越大联系越紧,产生的“势”越强,因而,利益相关者理论生命力更强,学术界多数学者对其青睐有加的事实证明了这一点。信息人假设下的财务治理利益相关者可称为利益相关信息人。利益相关信息人参与公司财务治理主要取决于利益相关度、谈判能力高低等条件。从信息人与企业的关系来看,可大体上分为内部利益相关信息人和外部利益相关信息人。内部利益相关信息人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和员工等;外部利益相关信息人包括债权人、中小股东、证券市场、经理市场、劳动力市场、政府部门、客户等。整体上看,无论从信息不对称角度,还是从利益相关角度或是从谈判能力高低角度来看,内部利益相关信息人的信息势要远强于外部利益相关者,“内部人控制”现象就是很好的证明。在外部利益相关信息人中,债权人由于自身固有特点及与企业建立的债权债务契约,相对其他主体而言,更加关注企业财务治理状况,加之我国企业债权人多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因而,债权人更强“势”,在企业财务治理中所起的监管作用强于其他利益相关者。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中小股东势单力薄,但是在特定环境中有时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例如在2010年“国美控制权之争”中,小股东的投票成为焦点,决定了投票的最终结果,在事关企业未来的争夺战中,小股东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三、信息势与财务治理客体

财务理论界对“什么是财务治理客体”存在不同声音:张敦力认为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油晓峰认为是财务冲突;大多数像伍中信、杨淑娥等学术专家都赞同财务治理的客体是财权。势即导数,即将复杂的现实用简单的字或符号抽象表示,用以表达其中的内涵,使得大量的信息得以在最短的路径传播,途中尽可能少地损失势能,避免信息传播过程中噪声的干扰。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财务冲突只是客体中的某一方面,而财权是财务治理众多客体的一个抽象概括。“财权”两字内涵的信息更多、更广、更复杂。复杂即信息量、信息势,“复”即联系,“杂”即差别,复杂即差别×联系。财权表现为对财力的支配权,财权与抽象的货币资本和财产权利紧密相连,在产权构成要素中六维信息势最大。因此,财权更适合作为财务治理客体。如果将企业抽象为人,有钱的人即拥有财力的人,借助高度抽象的“钱”与周围的人发生联系,通过一定数量的货币信息势“摆平”困扰;有权的人即拥有狭义财权的人,通过信息的占有,源源不断地从周围获得信息,增强权力信息势;既有钱又有权的人往往是大众关注的焦点,通过强大的货币信息势与权力信息势造势,吸引着潜在的关联者,通过信息流的有序流转,拓宽财权的影响范围,减少管理的不确定性。财务治理的核心在于财权配置。笔者认为势原理下的财权配置包括财权的分配和分配中冲突的化解,通过财权的有序分配,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以达到权、责、利的平衡;通过矛盾化解,减少组织的不确定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率。

四、势场与财务治理环境

财务治理不同于财务管理:财务治理关注宏观制度设计,是对企业战略高度的把控;而财务管理侧重微观运营管理,是对财务关系和财务活动的操作与控制;战略财务是两者的桥梁与纽带。因而,对财务治理宏观环境的分析可以借助宏观环境分析模型(PEST模型)。PEST模型中的P代表政治和法律环境,E代表经济环境,S代表社会和文化环境,T代表技术环境。财务治理所面对的政治和法律环境是2006年颁布了新《公司法》、新《证券法》、新会计准则及《企业财务通则》等;经济环境是转轨经济背景下,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持续进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基本结束,现代规范化企业越来越多,资本市场不断成长,公司治理成为企业管理的重点;文化环境是企业越来越重视文化,很多企业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财务文化是财务观念在企业文化中的体现,目前财务文化研究尚属起步阶段,财务文化的树立、推广还有待发展;技术环境是计算机及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拓宽了企业信息收集的渠道,提高了大规模数据处理的可靠性,完善了网络财务软件的性能,降低了企业信息系统的运营与维护成本,为基于财务信息的财务治理提供基本保障。势场是某种有序事物或信息构成的物质场或信息场,营造一种像电场那样的“势场”,就具备了作功的能力,当势场强大到一定程度,趋于某种临界值时,系统内创新及发展的机遇就会凸现。财务治理的外部环境为企业营造了一个势场,但这个势场并不一定是有效的,即使有效,起到的可能是正效应、负效应或混合效应,这与企业的类型、性质及文化等因素息息相关。有效的势场,能促进企业的发展,激发其潜在的活力。因此,企业需要分清现有势场的效应如何,其构成要素中哪些是显势哪些是隐势,思考这些因素是否相互对称,如果不对称的话该如何协调从而改进势场的效应等问题。

五、结论与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