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模式范例6篇

农村经济模式

农村经济模式范文1

国家对“乡村自治”的制度设计和安排,集中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组织法》)的起草、修订、颁布和推行上。作为一个制度,“乡村自治”的一个核心目标就是要规范和推动农村的经济发展。《村委组织法》明确规定了村民委员会在发展经济方面的“应当支持和组织”任务,包括支持和组织“合作经济”发展。研究表明,“乡村自治”制度的这一目标设计是与村民的普遍愿望相一致的。但从现实的情况看,村民委员会的经济功能在绝大多数的农村地区并没能得到很好地实现,“乡村自治”并没有释放出制度设计者所设想的经济潜能。是制度设计的经济功能本身就不现实,譬如它与市场机制根本就不相适应?还是制度设计本身是正确的,但缺乏相关制度的有效支持?如果在理论上是可行的,如何才能使它在未来释放它“应有的”能量?本文既不想就有关“乡村自治”的理论作展开讨论,也无意卷入所谓“新左派”和“自由主义”之间更深层次的争论,而只想尝试回答:“乡村自治”制度为何要为农村社区组织设计积极的经济功能,这种功能何以能够如愿实现?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至少具有两个方面的现实意义:一是制度合法化的需要。如果“乡村自治”制度无助于改善生计窘迫的农民的生存状况和发展条件,那么村民的冷漠态度就是可以预期的,而这又将进一步妨碍这个制度预设的其他功能(如民主、自治)的实现,并最终妨碍民主制度在农村社会的生根、发育;二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可能选择。如果我们承认目前的一些发展措施,如城镇化、“农户+公司”模式、减免农业税等无法长期和从根本上改善农民经济状况、解决“二农”问题的话,那么,在现实条件下,考虑一下如何发挥“乡村自治”制度的潜在经济功能就可能是一条有益的思路。

需要在此说明的是,由于多种原因,本文考察的主要是上个世纪中国农村发展过程中的一些经验事实,因此不可避免地带有自身的“历史局限性”。

二、“乡村自治”与“双层经营体制”:整合发展模式

(一)村委会的经济职能

村民委员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出现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它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要接管原大队、生产队两级农村组织的经济与社会管理职能。比较《村委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90),可以看出国家对城、乡居民委员会管理职能的制度设计差异是很明显的;其中,最为明显的差异则是农村居民委员会被赋予了独有的经济职能。《村委组织法》(1998)的第十九条可以看作是对村委会的经济职能所作的具体规定,其内容如下:“一、乡统筹的收缴办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二、本村享受误下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的收益的使用;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由于这些条文同时也可以看作是实现村民切身利益的具体措施,因而它们也可以被理解为政府以《村委组织法》形式做出的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安排。

借鉴张宁宁的做法,可以将村委会的法定职责分为两类:“第四、五、六条可以归为一类,是‘发展’型的公共事务,发展村庄的经济、为村民提供更多的公共物品以促进村民的生产和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另一类是第一、二、三、七条,可称之为‘分配’型的公共事务,是将村庄的集体资源,村民的共同利益加以分配,以求得合理和公平地分配村庄的集体资源,保护村民的个人(家庭)利益。”由此可以看出,村民委员会的经济责任并不局限于提供良好的、低成本的治理环境,而且还要主动地参与农村(私有的、合作的和集体的)经济活动,即“应当支持和组织”农村经济包括”合作经济”的发展,“保障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村委会具有“微型政府”的特征。而事实上,村级(个体、私营、合作、合资、集体)经济也是被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的。需要指㈩的是,发展集体经济也是大多数村民的愿望。

村委会作为村民的自治组织,为村民提供公共服务、筹集和使用公共资源应是可以理解的,但赋予村委会以积极的(集体)经济职能似乎并不那么理所当然。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是由于“集体经济”在大部分农村社区客观存在因此需要集体组织对之进行管理和发展的话,那么又如何理解在市场经济制度已经大行其道的情况下1998年正式颁布的《村委组织法》(第五条)反而添加了试行版(1987年)中所没有的维护“双层经营体制”的条文?显然,这不仅仅是意识形态在法律条文中的显位,而应该还是当时的农村(经济)发展困境在制度设计中的反映。正是通过这一条款,《村委组织法》将“乡村自治”和“双层经营体制”这两个制度在战略层面上联系起来。

(二)双层经营体制

与“乡村自治”一样,“双层经营体制”也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也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改革的需要而提出的。“双层经营体制”的特点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双层经营体制”是集体经济的继续存在为逻辑前提的,因此,要理解这些认识上的差异,关键就要弄清人们对农村集体经济的不同评价和认识。韩元钦将对集体经济的批判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既否定合作经济,也否定集体经济;第二类是容忍合作经济,但贬损集体经济;第三类是专注于贬损改革后在我国农村新形成的社区合作经济,否定双层经营体制中的集体经营层次。如果加上赞成集体经营的主张,那么过去20多年中对“双层经营体制”的评价就会构成一个连续谱系:赞成集体经济、否定合作经济――赞成集体经济、赞成合作经济――赞成合作经济、贬损集体经济――否定集体经济、否定合作经济。在不太精确的意义上,这种划分也可以看作改革开放以来对集体经济的主流认识的演进。

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双层经营体制”的关键在于为农村社会设计了两类发展经济的主体,即作为个体的村民以及代表村民的村集体(村委会)。这一点在《村委组织法》与《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就没计者的目的而言,“双层经营体制”是要促进农村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实现农村私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共荣和互荣,避免单一所有制经济形式的缺陷和不足。就内容上看,《村委组织法》的第十九条可以看作是制度没计者对“双层经营体制”内涵的具体设想:集体经济组织并不仅仅要提供私营经济所不能提供的公共服务,也不只是要管理集体资产,而是要支持合作经济、发展集体经济。《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四章也有类似规定。

作为一种经济制度,“双层经营体制”在理论上的必要性从根本上来说在于农村整合发展的现实需要。

在我国农业缺乏自我生长能力而国家又没有足够能力辅助农业发展的情况下,支持农业的责任就只能落在农村内部成长起来的工业和服务业身上,有效的农村发展模式就应该是一种整合发展模式。而如果农村私营的二、二:产业不可能承担补助分散型农业的普遍要求,农村的集体非农企业就成为唯一的选择。但假如农村非农集体企业在纯粹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无意承担“过多的”补偿农业的责任的话,“双层经营体制”这种整合发展模式就必然体现为农业和集体非农企业之间的一种强制性的政治联盟。从理论上来讲,如果上述的限制条件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那么“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也就会随之变化:如果农业获得自我增长的能力而不一定需要其他产业的支持或者国家能给农业以足够的补助,那么整合发展模式就不是必需的,而“双层经营”则成为锦上添花之举,村委会的经济职能也就不必那么积极了;如果农村的私营二、三产业能够吸纳大部分农村劳动力或通过产业联系为农业带来足够的利润,那么农业与非农业的市场联盟就可以取代强制性的政治联盟,“双层经营体制”就失去其必要性,村委会的经济职能就可以更多地转向“分配型”,而不是“发展型”;如果集体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也能以吸纳劳动力、利润分配、捐赠及交纳费用的形式为农业发展提供足够的积累,那么“双层经营体制”就不必有政治强制性的内容,村委会的经济职能也就可以转向提供服务和监督。在为数不多的村庄的20多年来的发展史上,以上的这些利于“三农”问题解决的“积极”变化确实出现过。但在大多数的村庄,这种变化只是短暂出现过,没有能长效地推动农村经济的根本性转型。

(三)整合发展模式

整合发展模式的核心思想是,无论地域之大小、人口之众寡,只要国家或地区追求整体性的发展,其发展的力度和可持续性都取决于“积累制度”(accumulation regime)和“调整制度”(regularizationregime)的各自的运行状态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协调能力。这里,“积累制度”的关键是要建立总体经济的自我生长及扩张能力,而且必须将这种能力内化;而“调整制度”的关键是要维护这种能力并阻止其衰败。整合发展的关键也就是要保证这两个制度的和谐运行。由于现代经济的产业更替的必然性以及各个部门在大多数时候的积累能力不同,“积累制度”维持和改善就必然倚赖于“调整制度”发挥作用,以便促进高积累产业的尽快成熟,维护低积累产业在某种程度上继续存在,推动新产业的引进及形成。同时,由于社会各个阶层成员获取资源的能力也不同,他们参与“积累制度”的方式、程度和能力也会呈现出很大差异,“调整制度”必须能有效干涉整个社会资源(物质资源、人力资源及社会资源)的分配和使用,以便避免资源浪费,更好地培育资源(包括新资源)。如果主要的经济部门无法维护或建立这个经济实体的“积累制度”,那么整个经济就会出现社会资源(人力资本、物质资本、货币资本及社会资本等)的“资源利用危机”(utilizationcrisis),“调整制度”危机也可能会随之产生;如果“调整制度”不能改善其他经济部门的“积累制度”并由此维持主导经济部门的“积累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的继续运行,整个经济的虚弱状态就可能维持下去,甚至不排除整个社会和经济危机暴发的可能性。因此,对于这种经济实体来说,整合发展模式还有另一个层面上的意义:通过整合使“调整制度”有能力人为地改变积累模式,最终建立新的“积累制度”,“整合”在这里就必然是一种更为政治的安排。

至少就制度设计本身而言,“双层经营体制”和“乡村自治”一起构成的发展模式显然属于一种整合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直接脱胎于改革以前的的整合发展模式。为了更好地理解“双层经营体制”的制度设计,这里有必要对中国农业发展状况作一些简单介绍。中国农业是“贫血型”产业,缺乏自我增长能力,其核心的问题是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低下及大量隐性失业。这已是学界的共识,无需作更多的描述。在此需要强调的只是,这种状况至今没有根本性的改善,而且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会继续存在下去。本文根据2200大卡日平均食物摄入量和60%的恩格尔系数标准估算的农村绝对贫困标准为1999年1098元,略低于当年国家公布的农村居民来源于农业(包括养殖业和种植业)的平均收入1139元,但明显高于笔者根据“消费倾向稳定假设”计算得出的当年农业人均收入951元。也就是说,20世纪末中国农业给“平均的”纯农产所提供的只是绝对贫困线上下的收入,而不能提供农业经济增长所必需的积累。对大多数以农业为主的村庄经济来说,单靠农业是无法建立自己的增长动力机制的。维护和发展主要是非农产业的集体经济以某种形式存在就不单是意识形态的保守体现,也不应仅仅是历史遗留的集体资产的“过渡性”管理措施,而是农业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农村发展的内在需要。

综上所述,正因为我国农村经济中的农业这个主要部门无法领军建设农村的“积累制度”,以培育其他部门的积累能力继而建立整个农村经济的“积累制度”为目的的整合发展战略就成为唯一合理的理性选择。而正因为绝大多数地区的作为个体的农民投资其他产业部门的能力有限,我国农村发展其他产业的责任才成为农村集体组织的重任。就制度设计而言,“双层经营体制”明显体现了“积累制度”的要求,而“乡村自治”应该成为“调整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当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事务的开展、资产的管理、经济的发展必然需要某种不同于集体经济时代的监督和决策机制。在党政分开的指导原则下,以“全民式”参与和民主决策为特点的“乡村自治”规范下的村委会作为村民会议的执行机构就应该成为管理和经济的最佳组织形式。这样,“乡村自治”与“双层经营体制”之间的战略关联就应该理解为这样的一种政治安排,即“乡村自治”的一个功能就是要监督、维持和保障“双层经营体制”的理性运行和演进,推动村落社会的认同和整合,促进多种经济形式的共同发展;而“双层经营体制”促进和维护的农村经济的整合发展,在推动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同时加速农村经济的非农化,强化村民的认同意识和集体关怀,最终推动“乡村自治”的推广和深化。笔者相信,以法律形式推动和保障“乡村自治”并以此来维护和发展“双层经营体制”不过体现了改革以来中国从政治向法治、从计划向市场转化的需要。可以说,假如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体现了中国特色的发展战略的话,那么“双层经营体制”和“乡村自治”就是中国特色的农村发展道路的制度安排。

三、整合发展模式的危机

(一)危机的症状

以“双层经营体制”和“乡村自治”为核心制度的农村整合发展模式尽管经历了20多年的风风雨雨,但就20世纪末的情况看来,上述看似非常理的制度设计却面临无情夭折的危险,具体表现在农村大多数地方

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名存实亡,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没有什么正面贡献,反而使许多村级集体负债累累,“乡村自治”没能增进农村社会的整合,没能维护、完善及提升村委会的经济功能,反而是很多村庄出现了基层政权退化、“富人政治”甚至是“恶人”政治(于建嵘,2003),在这些乡村人们能观察到的也是整合发展模式的迅速解体。在这个意义上,1996年以后农民增收困难或实际收入的下降,并不能像80年代末的农民收入减少那样可以被理解为周期性的发展困难,而体现了一种发展模式的危机。整合模式的危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农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政治联盟解体了。

能直接说明这种政治联盟崩溃的是农村集体企业中转移支付的快速下降(图1)。图中的断裂线发生在1992年前后,这显然与1992年开始的产权制度改革有关。此后,转移支付和农业补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下来,但也只是在很低的水平上。更为严重的是,农村集体企业转移支付比例的下降是与集体企业在增加值和利润份额中不断缩小(图2)和集体企业的“空村化”同时发生的。

农村内部政治联盟的解体还可以从农村利益群体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地位变化中清楚看出。从图3、图4和图8中可以明显看到,不管在农业中还是在乡镇企业中,农民的收入占他们创造的GDP的比例都有较大的下降,而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和地方精英的收入比例却不断上升。此外,农村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的下降也是这种联盟削弱的一个重要标志。另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农村集体企业增加值中农产品加工份额的下降。

农村经济内部的政治联盟的解体也可以在整个国民经济的收入分配中看㈩。国家经济一体化致使农村乡镇企业逐渐融入整个国民经济体系,各级政府偏袒城市的做法进一步分化了城乡关系。结果是农民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地位迅速下降。这从图5中城乡居民的人均收入比与人均劳动生产率比的走势中可以看出。

对农民而言,由于农业劳动生产率相对于农村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不断下降(如图6所示),农业和非农产业之间政治联盟的削弱显然会加速纯农产的边缘化趋势(marginalizing),从而加重“纯农化”的后果。“纯农化”可以从三个层次上来理解:①由于与非农产业之间的政治联盟或内在产业联系(forward linkages+backward linkages)的消弱而导致的农业纯农化;②由于农业纯农化、农民参与非农产业的机会受到剥夺和接受转移支付及补贴减少而产生农民纯农化;③由于非农产业的衰落或向外迁移而导致的村落纯农化。”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衰落不仅导致了纯农化的加剧,更导致了农村经济积累机制的弱化。从图7中可以看㈩,农村经济主体向外输出资本的数量越来越大,而这是在农村经济停滞、客观上需要大量资本投入的时候发生的。与非农企业的劳动力吸纳能力下降联系起来考虑,可以很清楚地断定农村经济陷入了“资源利用危机”,它的“积累制度”㈩了问题。

在农村地方政府和精英收入份额不断扩大的同时(图3、图4),作为现代经济的“调整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劳动、医疗、养老、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也急剧衰落。就普遍出现的赋税和收入成反比的情况看(表1),“调整制度”在村庄内部发挥收入调节作用也严重削弱了。显然,“乡村自治”制度在大多数农村地区已经不能再发挥“调整制度”的功能了。

总之,由农业停滞、农村经济主体经营利润下降(图8)、村级集体财政普遍破产及农村资源(积累和劳动力)利用能力衰弱所体现的“积累制度”的困境,由农业与非农产业分离、农村社会分裂(desintegration)、农村居民对自己产品占有能力下降及集体企业衰落所反映的“调整制度”的衰落,给我们描绘了一幅农村整合发展模式正走向解体的动态图景。事实上,在很多农村社区,整合发展模式已经荡然无存。

(二)危机的根源:一个简短的解释

20多年来,我国农村发展的一个特点是农村内部的日益分化。大约20%的村庄的产业转型较为顺利:非农产业而不再是农业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这些村庄的集体经济较强,农民收入也较高。大约40%左右的村庄的非农经济发展缓慢,出现了明显的纯农化和逆工业化。武志刚对他调查的20个收入最少的“空壳村”(村公共收入低于1万元)的描述为我们提供关于这类村庄的感性认识:集体经济成分比重很少,几乎为零;在固定资产中集体所有的只占4%,集体经营收入占经营总收入的0.08%;公共收入主要来源于农户上交(超过60%);公共支出中用于集体经营扩大再生产的支出几乎没有;农业依然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农民人均纯收入少于1000元(武志刚)。剩下40%的村庄介于两者之间,但其中大部分村庄的发展前景很可能是进一步的纯农化和逆工业化。

由于影响村级经济发展的环境和制度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因此无法断定,经济发展好的村庄的“双层经营体制”一定运行得很好,但可以肯定,经济发展好的村庄的村委会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而不是破坏了“双层经营体制”;同样,也无法断定,“双层经营体制”实施得较好的地方“乡村自治”一定发挥了主要作用,但可以肯定,在经济发展不好的村庄,“乡村自治”制度没能发挥法律赋予的积极经济功能。这就是说,现实的发展情况并不否定制度设计的合理性,“乡村自治”至少在理论上还是可以维护和促进“双层经营体制”的。当然,这不是说,制度设计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事实上,“乡村自治”没有考虑到村委会和村支部可能发生矛盾和冲突,因此也没有设计解决潜在冲突的机制;没有考虑到村庄形势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因此没有设计针对不同情况的补充性措施;没有考虑到村庄内部村民利益的多样性和不一致性,因此忽视了村民与外部世界的利益关联可能妨碍他们追求内部的“一致利益”;没有考虑到“乡村自治”可能需要更大的范围内的民主自治为背景才能开展;等等。同样,“双层经营体制”也忽视了不同经营主体(私营和集体)之间潜在的矛盾和冲突;没有考虑到村级经济发展环境与村委会经营能力的巨大差异;没有考虑到“双层经营体制”可能成为不平等利益分配的工具;等等。然而,村落发展所呈现的巨大差异提醒我们:这些制度设计内在的问题并不能完整解释以“双层经营体制”和“乡村自治”为核心的农村发展模式何以㈩现危机。这里将讨论两种推动农村整合发展模式走向解体的结构性力量,一是市场化,二是“战略性群体”(strategic group)的形成。

市场的优势在于利用价格调节配置资源和引发竞争并由此推动创新,这一已有公认,但它同时也决定了资源的流向和收益的不均衡。它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在于:①迫使农业的利润趋零。中国的农产品市场接近完全竞争市场,在纯粹市场条件下会很快趋向帕累多最优。对于产品供给者的农民来说,这意味着利润首先会趋零。但是,由于农产品的升

级和更新都非常困难,加上农民进入其他产业部门的门槛较高,出现“负利润”的恶性竞争也不奇怪。这就是“多收了三五斗”的故事不断发生的市场原因。②形成工农业产品“剪刀差”。非农产业在市场条件下创造、维持利润的能力远非农业可比,这是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的真正原因。农业的利润也就通过市场机制形成的剪刀差作用流向非农产业,这又进一步加剧了农业和非农产业之间利润率的差异。利润率的差异不仅决定了产品的不平衡分配,而且也支配了资源进一步投入的非均衡流向,这样,农民就在国民收入和投资两个层面上受到“剪刀差”的侵害。③打破了村庄与外部世界的边界,冲击双层经营的整合发展模式。随着市场化和国民经济的一体化,农村的劳动力、产品、资金与村外的资本要素日益交织在一起,村级经济和村级社会在集体经济时代被强制的相对封闭环境迅速消失,市场很快确立了它对村内经济发展的支配性影响,村民的利益越来越取决于与外部世界的资源交换的流量、方式及地位,这同样也改变了他们对集体经济的心态。与此同时,市场化还迅速改变了村庄的社会资本结构和运行原理:部分源于经济对村庄生活世界的加速“殖民”,部分则源于随市场化增加了村民与外界的交流机会。

农村社会利益格局的变化是整合发展模式衰落的重要原因。考虑到我国农村居民的社会流动性很高,所谓“阶层”内部的一致性建设还没有完成,因此采用“战略性群体理论”(theorv of strategic groups)来分析目前农村的利益分化更为合适(T.Heberer.2000)。该理论是专为分析发展中国家转型过程中旧的阶级或阶层解体而新的还没有形成之前的社会关系特征以及这种社会关系对资源分配与资源使用的影响而创立的。战略性群体兴起于社会转变之际,面临资源的重新分配和创造,形成战略性群体就是为了共同利用这个占用资源的机会(appropriationchances)。[菊于法律制度和规章尚未定型、现代官僚体制的运行尚未全方位确立,社会还未整合而呈处于碎片状(fragmented),因此战略性群体所用的手段和方法也呈现多样和易变的特征:既可以是合法的,也可能是非法的;既可以是政治的,也可能是非政治的;既可以是合乎社会(社区)利益的,也可能是违或社区利益的。由于战略性群体追求目标的多样性和多变性:不仅仅是物质利益,还可能是权力、声望、知识、宗教目的,由于战略性群体的领袖人物可能是官员,也可能是教师、企业家、经理、军人、自由职业者等,因此战略性群体的运行对所在社会或社区的影响也复杂多样。由于战略性群体的构成和运行环境不同,其影响社会或社区事务的方向、能力和时间长短也不尽相同。由于战略性群体和国家机构的关系既可能是共生的、合作的,也可以是矛盾的、对立的,因此它们既有可能为社会或社区的发展提供动力,也有可能成为反动的和破坏性因素。如果将这些特征变量(目标、手段、成员间的联系方式、领袖类型、与政府的关系、制度环境、时间等)作排列组合的话,就可以发现,战略性群体的实际类型是非常之多的。作为乡村内部和外部资源分配和组合的决定性力量,这些不同种类的战略性群体必然会对“乡村自治”的方式和格局产生重大的影响。由于战略性群体的内部分工是垂直的(呈现patronage-client relationship),由于资源(权力、金钱、声望、知识等)都呈阶梯型结构,战略性群体的行为多为“中心”取向。由于战略性群体必然与其他群体争夺资源,社会内部的资源分配就不可能完全按市场原则和正式制度的规定进行。由于战略性群体一旦形成就会在一定时间内产生路径依赖,因而会对社会或社区的发展产生较长期的影响。

正是通过市场机制与战略性群体之间的交互作用,“双层经营体制”(尤其是集体经济)和整合发展模式在各地农村呈现㈩了不尽相同的命运,由此造成了目前农村社会不同的发展状态、不同的村内社会关系结构和村庄与外部的关联形式。但就全国而言,它们确实决定性地推动了资源流动的“四个倾斜”(王思斌)(即向城市的、向上级的、向沿海的和向富人的倾斜)。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是市场化和战略性群体的形成过程造成了农村整合发展模式的解体,并使大部分农村地区陷入了发展困局。

四、新农村建设与“乡村自治”

虽然以“双层经营体制”和“乡村自治”为核心的农村整合发展模式在一些乡村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就,但就全国而言,20世纪末的“双层经营体制”显然失去了其制度功能。面对由此引发的农村发展困局,中央政府果断地在2000年拉开了农村税费改革的序幕,这标志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开始。在随后的几年中,一种新的农村发展模式逐渐凸现出来。关于这个新的发展模式的目标,总理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建议的说明》中作了明确的界定,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从五个目标之间的关系安排看,经济建设和“乡村自治”仍是这个新发展模式的核心。2005年12月31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这个新农村发展模式实施总纲也继续赋予了村委会在新农村建设中发展经济的制度职能,第29条还规定的增强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但新农村建设中村委会的“发展型”经济职能显然更加具有弹性、更不明确。但新农村发展模式显然已经不是“双层经营体制”下的整合发展模式。上述纲领性文件中也没有再提到“双层经营体制”。

虽然村委会至少在理论上仍然可以在新农村建设时期承担起《村委组织法》赋予它们发展乡村经济的职能,比如:增加村庄集体支出的合理性、争取资金和项目,带动村民发展经济、减轻纯农户和低收入户的负担、增加村集体经济的理性运行、提高社区的安全度和可信度、引导社区资源的投入的社区利益导向、加强对村外资源的利用等,但对于已经基本没有或只有少量集体经济的村庄,村委会就只能执行消极的经济功能了。

农村经济模式范文2

关键词:循环型;农村经济;发展模式

中图分类号:F205;F32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8-0000-01

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然而低效率、高排放、高消耗、高投入的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带来一系列不良后果,为了改变这种情况,我国积极推动循环型农村经济发展模式,优化资源配置,转换经济增长方式,推动生态安全、高产、高效、优质的现代化农村经济发展。

一、循环型农村经济概念

循环型农村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策略和理念,其是针对环境、资源、人口相互协调发展的新型经济增长方式,其运用产业链延伸、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理念,通过变革组织方式、创新农村经济发展技术,优化和调整农村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发展优质产业链条,实现各种物质能量的循环、多级利用,提高物质能资源利用率,优化各个生产环节,倡导节约消费和清洁生产,对产生的农业废弃物和投入的有害物质进行严格控制,最大程度地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环境污染,将农村经济发展纳入到生态系统中,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二、循环型农村经济发展模式

(一)农村庭院型发展模式

农村庭院型发展模式主要是利用农村庭院,充分发挥独特的资源条件和生态环境优势,构建高效、循环的农户生态系统,以养殖业、种植业为中心,再配合加工业,实现农村经济增值利用和综合发展,形成循环式、无废弃物的经济发展结构。

(二)农业生态园循环模式

农业生态园循环模式是指将加工业、渔业、牧业、林业以及种植业有效结合起来,协调发展、互利循环,在一个区域内实现各种物质、能量和资源的循环、分布、聚集。农业生态园不仅可以实现复合式的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模式,而且可以是养殖业内部和种植内部的生态循环。

(三)农村城镇化模式

农村城镇化模式主要是积极推动农村城镇化发展进程,对农村住宅用地进行适当缩减,在城镇集中建设农村住宅,推动小城镇发展模式,这不仅能够节约道路用地和住宅用地,而且在农业生产中应用更多土地,充分体现循环型经济发展的减量化原则。

三、循环型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我国农业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明显增长,然而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还存在某些制约因素,水资源、植被、土地等浪费严重,生态环境破坏和农村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应高度重视农业安全问题,为了进一步推动新型城镇化,应积极推动循环型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同时,循环型农村经济发展在很多方面都具有非常突出的现实意义:其一,发展循环型农村经济,有利于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确保农村经济安全,当前,我国资源总量和人均资源量相对不足,资源浪费严重,资源利用和开采方式粗放,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而通过发展循环型农村经济,可有效缓解紧张的资源形势;其二,发展循环型农村经济有助于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我国很多地区的环境污染状况越来越严重,而循环型农村经济发展必须坚持清洁生产,从源头上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物,通过回收利用各种废弃物,可减少各种废弃物和污染物的排放;其三,传统经济发展模式,高消耗、高投入、高污染,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类健康,为了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而想要实现这个目标,应积极发展循环型农村经济,走一条环境污染少、资源消耗低、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的新型农村经济发展道路。

四、循环型农村经济发展策略

(一)积极宣传循环型农村经济

循环型农村经济是一种新型经济发展模式和理念,其涉及农村生活和农业生产的各个方面,当前我国很多地区都开始了循环型农村经济的实践和探索,但是人们对于循环型农村经济的理解和认识还不足,相关理论概念认识不清,所以为了进一步推动循环型农村经济发展,应积极运用舆论传媒和各种方式手段宣传循环型农村经济,强化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资源意识,倡导绿色消费和绿色生产,提高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主动参与到循环型农村经济发展中。

(二)加强法制建设

为了保障循环型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应加强法制建设,根据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经验,通过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有助于建设循环型社会和发展循环型农村经济。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先后完善了相关的资源管理和环境法律,基于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体系框架已经逐步形成,但是在很多方面还不完善,所以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应加强法制建设,提供专业的法律保障,推动循环型农村经济发展。

(三)创新技术

为了更好地推动循环型农村经济发展,应加强技术创新,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加大资源循环利用模式和技术的投入和研究,特别是农业高新技术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技术,提高各种资源的利用率,在循环技术开发和研究方面,政府部门、产业界和学术界应加强沟通协作,突破技术制约,全面提高循环型农村经济发展技术水平。

(四)政府引导和推动

政府是推动循环型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和主要责任主体,为了实现良好的循环型农村经济发展,应严格落实科学发展观,编制可操作性强、切实、简明的循环型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提供专业、健全的指导框架,加强政策导向,对循环型农村经济发展加大财政补贴,对农业补贴范围适当扩大,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五、结束语

面对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和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形势,应积极发展循环型农村经济,创新经济发展模式,采取科学、合理的策略和方法,解决循环型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进一步推动循环型农村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辰. 浅谈我国循环型农村经济发展模式[J]. 商场现代化,2012,02:379.

[2]唐华俊. 我国循环农业发展模式与战略对策[J]. 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13,01:6-11.

农村经济模式范文3

1.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现状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真正焕发活力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施行之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释放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有效提高了农村劳动生产率,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国农村温饱问题,也为农村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结合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现状可知,当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农村产业非农化特征明显。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镇化建设异军突起,许多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变为经营性资产和货币资产,如许多城郊耕地全部被征用,农村变身为城中村。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即使是在城镇化浪潮的席卷下,许多农村集体资产如山川、矿产资源等尚未列入集体资产入账范围内,无法给集体带来更多的效益。第二,村企合一。许多农村集体经济实体在经营中采用的大都是村企合一的管理模式,村集体组织成员以村委会成员居多,集体组织大事多由村委会左右,由此引发的问题有:村企产权组织缺位,集体资产经营效果不理想,经常会受到村委会人员变动影响,集体资产造益于村民福利的能力有限。第三,集体实业经营能力不高。许多企业公司都不具备公司制企业法人资格,法人组织缺乏严密性,经营运作方式也缺乏独立性。因此,在产生经济纠纷时,由于农村经济时期财产关系非人格化,集体经济没有量化到个人,法院也很少会承认其法人资格。

2.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模式

2.1 合作社

早在20世纪50年代,为了避免两极分化,我国农村就在自愿联合的基础上,成立了农村生产合作社。这种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性质的农村经济组织形式,与公司企业有着本质区别,与公司以利益最大化而形成的资本联合相比,合作社是以社员公共服务为目的的,其经营所得主要用于社员按股分红和按交易额分红,少数用于农民群众所需的交易公共服务。

当前我国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改革实践模式为:在农村集体资产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清算股权,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将股权折股,进行产权登记;调查本村可以享受集体经济成果的对象,以原经济合作社土地资源收入、集体资产积累及社员工作时间,进行股份量化,设置人口股、农龄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有关部门指导下联合起来,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就改革性质、合资方法、折股方式、分配原则、运作管理等问题进行商讨,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改革方案;方案制定后,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使方案更加科学合理,最后确定改革方案,并在条件成熟时选举股东代表、召开股东大会,制定股份制章程,组建股份制组织;在方案实施后,及时查漏补缺,完善配套的财务管理制度,实现集体资产管理的规范化。

2.2 社区股份合作形式

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是一种产权制度改革形式,其对象主要是乡村两级社区的集体经济组织,其改革模式是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集体财产所有的基础上,依照合作制原则、以股份制的形式,将原来所属于社区的集体财产全部量化到个人,让社区成员个人持有股权,以在社区内部成员拥有集体资产的据对所有权和管理权的情况下,合理进行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实行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原因有:当前农村集体经济产权模糊不清,在集体资产管理上,许多乡村社区实行的都是“归大堆”式的管理方式,即名义上人人都是集体资产的主人,但是人人都不能做主,只有生产大队和个别干部在集体资产管理和核算上有一定的自主权。而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民收入有了显著提高,土地纠纷、土地经济收益分配等问题也越积越多,农村干部经济问题和农民越级上访问题极其普遍。要想解决这一问题,确保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必须明确农村集体经济中的股份因素和劳动者的个人财产权,让生产资料真正归劳动者集体所有。

一般而言,农村集体经济施行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步骤分为以下几步:首先,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建立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机构,成立由乡镇集体经济负责人、乡镇经济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启动改革,并做好改革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见收集、思想教育、宣传鼓励工作,使乡镇干部群众对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再次,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小组在考察本地实情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规制度制定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方案,上报乡村集体经济改革办公室审批。乡镇集体经济改革办公室在接到上报后,组织相关成员就改制进行讨论,并将改革方案上报上一级政府,然后由农村合作经济管理部门对其备案,并督促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资产核算、评估和清查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上级指导下,对组织内部人口、资产登记、清查,并依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明确投资者和劳动者的产权份额,合理处置原始入社古今和资产份额,将剩余资产按照集体股、劳动贡献等形式进行量化,量化到集体和个人。最后,在改革筹备工作结束后,乡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并在董事会和监事会成立后,民主选举成员,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相关文件归档、保管工作。

2.3 公司制模式

农村经济模式范文4

关键词: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生态经济;保障机制;新农村

理论基础

(一)区域分工与区域经济关系我国农村地区幅员辽阔,基于不同资源禀赋形成的不同农业区域分工是农村地区发展的比较优势。各区域需结合自身的资源等条件,发展适合本区域的经济活动,由此也体现了农村地区的不同区域分工与不同发展模式。区域分工的目的在于达成整体效益的最优,通过对资源进行整合,来提高劳动生产率。伴随社会的发展与变化,农村地区的发展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区域分工也在逐步调整,如区域间的生产要素或产品等的流动加速,原有的区域分工和优势发生了改变,且在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政策的指导下,不同区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明显增强。区域经济关系中的竞争与合作特征愈加明显,一方面,从合作的角度来讲,区域之间的合作符合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要求,同时也符合全球化和市场化的经济发展趋势;从竞争的角度来讲,区域经济关系主要以利益为基础,不同区域之间的利益要达到平衡的状态才能进行有效的合作,而区域之间的竞争关系是长期存在的。

(二)区域农业协调发展的内涵及趋势当前农村地区发展仍然主要以农业为主,区域农业协调发展是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也关系着农村可持续发展。基于可持续目标的区域农业协调发展内涵应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低碳经济。新农村建设以“美丽乡村”为目标,走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发展道路才能实现经济的持续发展;二是因地制宜。我国农业经济结构在不同区域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区域经济发展模式的选择也要突出地域特色,最大限度发挥资源优势;三是整体筹划。区域经济发展需要从整体考虑,注重农村地区经济的平衡发展。区域农业协调发展注重分工与合作,各区域发挥自身优势,增进各自利益。近年来,我国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从发展趋势来看,产业结构趋向多元化,农业地域分工更加明确,同时也面临着部分地区产业结构趋同,生产布局不合理导致一系列的生态问题等。从区域经济视角出发,对农村可持续发展进行布局,应进行统筹规划和协调,立足于当前新农村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力求缩小不同区域之间的差距,细化农业分工,构建完善的区域协作体系。区域农业协调的目标是发挥不同区域的比较优势,形成新农村发展良性互动的空间秩序,该模式的优势在于既能够避免不同区域之间的发展差距拉大,也有助于避免恶性竞争或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项目的盲目跟风。

区域经济视角下新农村可持续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区域间发展差距较大,区域经济发展失衡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不均衡是客观存在的,当前农村地区区域发展形成了不同的梯度和层次,为了实现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目标,需将区域间的不平衡性控制在合理区间。分析区域间经济发展差距是否过大主要考虑两方面因素:其一,区域内不同层次的经济发展水平是否属于同一范畴,且区域间的差距是否在逐渐缩小;其二,区域内不同层次的经济发展格局中,低层次的占比不宜过大,这样对区域经济整体发展的制约作用会更明显。现阶段,我国从政策上对新农村建设进行了整体布局,但不同行政区域间的农村发展和建设水平不尽相同,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之间的差距十分明显。即便是在同一区域范围内,也面临政策、平台、资源等方面的差异,目前而言,尚未建立功能完备的综合性区域经济系统。从政策方面来看,当前还缺乏促进农村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制度、机制和组织,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农村区域经济发展的整体性。

(二)区域之间竞争关系显著,缺乏区域协同发展机制一直以来国家对地方区域经济发展考核主要以竞争导向为主,不同区域多呈现经济竞争关系,因此在行政区划之内,主要领导考虑的是区域经济发展问题,在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未来发展规划等方面,仍然以本区域影响因素作为主要参考,及时考虑到其他区域的利益也更多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目标来研究的,并没有从未来发展角度制定共同的目标,在推进经济发展过程中也缺少相应的学术机制,区域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合理利用,产业发展协同性较差,区域之间缺少有效联动。

(三)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度不够我国农村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已经是客观的事实,且不同区域均或多或少存在对环境保护关注不够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偏远农村地区,为了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吸引外资,制定的优惠政策过于宽泛,由于缺乏对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严格限制,实际上也纵容了环境污染与破坏问题。农村的污染企业不能达到绿色生产的标准,必然会破坏原有的农村生态环境,不利于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此外,从政府监管角度来看,政府对引进来的企业监管力度不够,对于周边群众反映出来的环境问题重视不足,这些都是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没有平衡好环境保护问题的主要原因,从长远来看,区域经济的整体提升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必须要平衡好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关系。

(四)低碳农产品市场管理体系不完善我国正处于转型关键期,转型过程中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受传统农村经济发展模式的影响,现有的农村市场体系并不完善。以低碳农产品为例,低碳农产品市场作为新鲜事物,在我国东中西部都均有分布,但由于低碳市场内的企业规模相对较少,能够提供低碳农产品种类也不多,导致整个农产品市场影响力有限,农产品市场销售的低碳农产品都以本地为主,很少有出省或出口的地产农产品。我国地产农产品市场多以行政区域为依托,在市场管理层面一般以区域管理为主,这种条块分割式的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低碳农产品在市场上的流通,也破坏了低碳农产品市场体系的构建,这种带有半垄断式的管理方式不利于低碳农产品市场向外拓展。同时,低碳农产品的生产者一般都是以农户为主,广大农村信息发展相对滞后,低碳农产品市场信息渠道有限,加之当前我国没有形成区域生产的低碳农产品统一展示平台,导致整个产业发展始终处于数据监测盲区,即使是多年生产低碳农产品的农户,也无法掌握市场数据,生产低碳农产品的种类和数量缺乏可持续的规划,常常导致低碳农产品滞销或供给不足。

基于区域经济视角的新农村可持续发展模式创新与路径选择

(一)构建区域生态经济产业体系第一,投入减量化。由于农业发展农药化肥使用超标,为了发展生态农业,应对农药化肥进行减量,大力推动精准施肥,精准播种,精准使用农药,通过精准管理和科学管理,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推动农业现代化转型,进一步提升新农村土地利用效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升农民收入水平。第二,实现农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循环利用。农业生产的废弃物含有大量有机质,这些农业废弃物只要通过合理开发能够发挥自身价值和作用,可以通过沼气利用方式将农业废弃物放到沼气池,既能够为家庭生活提供沼气,同时也能够将废弃物发酵之后用于土壤肥力改善等;对于可利用秸秆可以实施秸秆还田,也可以用于生物发电,造纸等;对于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应该按照垃圾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第三,发展生态农业。新农村可持续发展需要生态农业作为支撑,对农业生产各种要素进行科学合理规划,通过系统整体谋划的方式,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之下,提升农业发展质量。例如,打造立体农业模式,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农作物在一个农业生态系统之内进行混合耕作,一方面能够提升产量,另一方面还能够改善环境;再如,发展观光农业,将生态农业与旅游产业有机结合,为人们提供观光休闲等多项功能,为农民增收拓展新的路径。

(二)跨越地理范畴构建区域经济分工体系第一,构建更为开放的区域经济分工体系。以开放性的思维来推进区域分工体系建设,在分工体系建设过程中,敢于打破行政规划限制,按照比较利益,将整个区域作为一个大的经济发展主体,在大的区域产业分工体系和产业链条中进行合理定位,形成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使区域经济之间能够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第二,对区域经济进行合理分层实施梯度开发。可以将区域经济划分为几个方阵,按照方阵的特色和优势,明确区域内的核心产业和核心竞争力,不同区域给予不同的政策支持,在考评过程中也应该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考评标准,更好的激发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形式,实现区域经济的协同发展。第三,优化区域经济进行整体布局。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区的具体特点和差异情况,对区域内的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生态环境土地利用进行整体安排,推进区内城镇规划、产业规划、土地规划、环境规划、农村规划多规合一,实现更为立体的城乡一体化模式,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同时通过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也能够更好的促进新农村可持续发展。第四,打破行政区划对区域经济发展的限制。站在区域经济整体发展角度出发,对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在调整过程中要考虑区域内的产业形态、空间布局、体制机制等多方因素,敢于打破行政区划的诸多限制,根据区域内的不同要素进行重新整合,不断发展壮大区域经济。同时在对行政区划进行科学合理安排过程中,也要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避免因为利益冲突而影响区域经济发展。

农村经济模式范文5

[关键词]农村新经济组织党建;书院镇;“支部+合作社+农户”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28X(2011)08-0046-03

近几年来,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不断壮大,如何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加强和创新农村党的建设工作,成为我们必须重视和研究的一个课题。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面临的问题

农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中国农村改革的发展方向,那么,农村党建工作的重心应向合作社转移。但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党建工作实际来看,由于合作社党建工作是一种新生事物,在思想观念上缺乏普遍的价值认同,在传统的基层党建体系中没有历史的积淀,在现实的合作社运作层面不能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在本身的角色定位上存在着一些模糊性,因而给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

一是党员难管理。部分党员跨镇、村甚至跨区域流动加入各类合作社,流入地党组织不了解情况,疏于管理;流出地党组织不清楚流向,难以管理;许多合作社又没有成立党组织,无法管理,造成部分党员教育管理“挂空”的现象。

二是党员作用难发挥。个别党员因为脱离党组织,党员意识不断淡化,责任感和荣誉感缺失,很难发挥作用。

三是基层党建工作与专业合作社发展不相协调。合作社发展迅速,有党员无组织的现象客观存在,制约和削弱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专业合作社里的一些经济能人虽然政治上要求进步,但由于合作社没有建立党组织,只能长期在党组织边缘徘徊,只能追求经济发展,不能追求政治进步。

这些问题的存在,迫切要求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把党的组织领导、政策引导、发动群众等方面的优势,同专业合作组织在技术、信息、市场、资金上的优势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合作社的党建工作。

二、书院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党建工作

书院镇地处上海浦东新区东南沿海,临港新城的建设,使其成为四个辅城区之一,全镇区域成为规划建设的受控地区。在不能兴办工业的特殊背景下,镇党委和政府为了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积极探索都市型农业发展之路,先后创办组建了4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而“支部+合作社+农户”的模式使合作社得以健康发展,农民得以增收致富,社会得以稳定和谐,新农村建设得以有效推进。

(一)书院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的实践。首先,支部创建合作社,引导农民种植。塘北村由于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经济条件较差。村里的农民大多靠种植西甜瓜增加收入,但因缺技术、销售难,农民收入无法保证。1996年,村党总支利用村里集体的18亩土地和从农民手中流转来的20亩土地创建了村级集体小农场,由村党员干部负责承包经营,引导农民种植西甜瓜。村党总支充分发挥小农场基地的辐射效应,积极引导农民种植。2007年,小农场改制为上海田博瓜果合作社后,带动本村及周边农户3400多户种植西甜瓜。合作社通过示范、培训、指导,使其成为推广农业新科技和带领农民致富的示范基地,合作社种植规模也由最初的38亩发展到200亩,年产瓜果8万余箱,年销售突破了600多万元。成为“上海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并形成了“田博”著名品牌。余姚村党总支创办的上海福禧果蔬专业合作社,成立了西甜瓜种植培训基地,适时提供信息,解决技术难题,积极引导农民种植。

其次,支部领导合作社,帮助农民销售。余姚村每年种植2100余亩西甜瓜,由于交通十分不便,出村销售极为困难。村党总支想方设法首先解决了道路交通问题,然后上门到南京果品二公司洽谈销售。经过党总支的努力,全村有80%的西瓜销售到南京市场。每当上市季节,集装箱车开进了农户家中,2009年集中销售了420吨西甜瓜,销售收入达到1300余万元。塘北村把分散生产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使之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形成了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科学化管理和规模化经营的格局,解决了农户的销售难题。同时,根据村里的产业特点,又成立了田旺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塘北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1300余户。三个合作社基本覆盖了全村的产业,带动了全村的农户。村党总支在指导管理中,始终坚持“支部组织指导经营合作社、党员示范带动、农户积极参与”的经营目标,对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参与但不干预,主要负责指导,制订发展规划和具体目标,确保合作社在规范中运行。在村党总支领导下的合作社坚持“五不”:在发展经济过程中不搞强迫命令,在有偿收费过程中不违背农户的意愿,在营销过程中不低于市场价格压价压级收购农副产品,在包装、宣传产品过程中不向农户摊派费用,在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时不撕毁与农户的“定单”,从而确保了合作社在规范中运作和发展。

(二)书院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的成效。一是找到了农村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的结合点。“支部+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创新了村级党组织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方式和组织形式,党支部以农民致富为根本出发点,站到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最前沿,积极引领合作社,抓市场、抓管理、抓服务、抓发展,实现了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变。村党总支在抓党建工作的过程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把合作社作为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重要基地,开展了“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户挂牌”等活动,找到了基层党建和经济工作的结合点,找到了党组织、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提高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是推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进程。“支部+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把党支部的组织优势、政治优势、发动群众的优势和合作社的技术、信息、市场、资金优势有机结合起来,以市场为导向,把分散的农户组织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建立起了资源共有、生产互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在村党总支的带领下,塘北村种植业结构得到了及时调整,西甜瓜种植面积突破了千亩大关,800多家农户都种上了西甜瓜。目前,种植西甜瓜已经成为塘北村的优势主导产业。四灶村党总支10名党员组建的上海临艺果蔬专业合作社,将农民流转的200亩土地,引进了12个国家120余个品种的先进种源和技术,创办了“百果园”。2010年,25万枝蝴蝶花出口韩国,水果玉米供不应求。

三是实现了农民的增收致富。在“支部+合作社+农户”的实践中,塘北村党总支始终把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摆在重要位置,使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余姚村在帮助农民销售过程中,积极与南京果品二公司多次磋商,使西甜瓜的入市费减少了2%,仅此一项,使农户每年增收200余万元。“支部+合作社+农户”的党建模式,最大受益者是全体农户,合作社党建工作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农民致富。在抓好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中,要充分发挥较大规模合作社的示范引领作用,将农户组织起来,推进农业产业化;在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区域,推动农村土地合理流转,实现农业规模化。

四是推动了新农村建设进程。近几年来,塘北村党总支把兴办小农场积累的集体资金大都投入到农业基础设施和村的公益福利事业上,先后投入资金200多万元,落实村级道路改建、完善文化设施、推进医疗保险等利民实事工程。在新农村的建设中,塘北村成为“上海市文明村”、“上海市五好党组织”、“上海市幸福工程先进集体”、“上海市平安小区”、“全国创建文明城镇工作先进村”。洋溢村自创建合作社后,先后通过整治河道、绿化造林、规范垃圾回收、兴建公厕等过程,改善村容村貌,使洋溢村成为“上海市村容整洁示范村”、“上海市绿色小康示范村”。以党支部引领创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确立了为民致富的宗旨,加上与带动农户的紧密联系,得到的实惠看得见、摸得着,使农民心正气顺。在余姚村,党总支为农民服务的切实之举,使农民对党的信任度大为增加,邻里和睦团结,四年来没有一个上访出村的。

书院镇模式的实践证明,由于合作社的收益用于公益和福利事业,村民人人享有,减少了由于经济因素和生活贫困所产生的家庭矛盾、邻里纠纷,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推进了新农村建设进程。

三、书院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的启示

首先,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加强农村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处于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浦东新区,农村新经济组织发展迅速,其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发展速度较快、组建形式多样、推动效应明显的发展态势。合作社有党支部引领创建的,有能人带动组建的,有龙头企业组建的,有服务组织创办的。合作社通过核心品牌的创立,标准化生产的推广,核心基地的建立,扩大了区域特色农产品的生产规模,促进了农业结构的优化,形成了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品牌。浦东新区合作社初步形成了以专卖店、分销点、超市卖场、专业等为主体的农产品市场终端营销网络体系,拓宽了销售渠道,促进了农民增收。

“支部+合作社+农户”的党建模式,充分地体现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通过党支部的引领,把服务合作社作为切入点,切实转变工作职能和领导方式,由要求群众、命令群众向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转变,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紧紧围绕群众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健全村级管理服务体系,大力加强农产品销售服务体系、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农村信息化体系、就业服务体系、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农民生活服务体系、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为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在服务中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逐步建立起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的长效机制。合作社党建是加强和创新农村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

其次,书院模式具有推广意义。在改革开放和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浦东农村呈现出不同于农业主营区的一些特征:一是耕地面积减少,土地零星分散。目前,浦东新区农民人均耕地约一亩,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地区还不足半亩,户均土地相当有限。仅以户均2―3亩耕地去组建合作社,意味着成本大而收益小,一般农户没有积极性。如果没有党支部等村级组织去引导、支持、帮助他们建立合作社,那么,他们在产品生产和市场销售等方面的弱势地位不会改变。二是非农就业比例高,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少。由于农业与二、三产业在劳动报酬方面的显著差异,农村中大量有文化的青壮年劳动力进入二、三产业。据统计,浦东目前7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从事非农工作。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上是一些城市就业能力较弱的中老年农民。这些农民吃苦耐劳,农业种植经验比较丰富,但农业组织意识、市场意识比较薄弱,这就需要党支部引领、帮助他们组建合作社,树品牌、闯市场。三是亦工亦农比例高,经营农业精力少。在浦东地区,纯农户非常少见,一般家庭中青壮年劳力都在城市打工,有的忙时务农,闲时打工,只能粗放经营,也有不少中青年家庭没人务农,将土地出租或抛荒。对此,更需要党支部引领组建合作社,动员和组织更多的农民加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切实解决农民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增强农民群众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加快增收致富步伐。通过合作社平台,促使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通过租赁、入股等方式,提高土地的产出。

浦东农村的这些特点,说明了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市郊农村,“支部+合作社+农户”是加强农村党建工作的必然路径选择,这种党建模式可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依托组织资源、政府资源、政策资源、社会资源,使合作社发展更有保障,因而可在更广的区域内加以推广。

再次,农村党的基层组识应该建在产业链上。一是把支部建在产业链上。书院模式不是唯一,但它的标本意义可资借鉴。在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党建工作中,应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立比较专业化的党组织。或按产业跨村跨镇、跨行业建立经济联合体党组织,促进经济建设和党的建设双加强。充分利用村域、镇域间经济互补优势,以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和规模基地为主建立党组织,或以产业化经营市场为主建立党组织,实现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建立起跨村跨镇直至跨市、相对独立、比较稳定的产供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经济联合体,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优势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优势的有机结合。

二是把党员聚在产业链上。注重在合作社中培养典型、树立典型和宣传典型,通过田间课堂、现场观摩、现身说法、跟踪服务等形式,把合作社建成党员教育的阵地、传播技术的平台、提供服务的桥梁、联系群众的纽带,使各层各业各类“支部+合作社+农户”的典型辐射带动功能不断地提升。

农村经济模式范文6

[关键词]农村经济CTI模式

从茂名这座城市的发展史来看,她是一座因石油而兴起的年轻的油城,那么她又是如何成为我国最大的水果生产基地的呢?这其中的原因值得我们探讨。

经济地理学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在对一个地方进行分析的时候,首先应当考察这个地区的区位因素。

一、茂名及周边农村的区位因素

(一)自然资源

茂名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优越的气候条件,地处热带亚热带的过渡地带,拥有大面积山丘属微酸红壤,日照时间每年长达2000小时。

(二)基础设施

茂名拥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井然有序的城市规划。公路、铁路、水路和管道共同形成了茂名的交通网络,同时茂名还有功能齐全的现代通信网络和充足的水电供应。

(三)农业和工业

茂名是我国最大的水果生产基地,形成了以荔枝、龙眼、香蕉为主,多种经济作物并举的产业结构。同时茂名还是全国最大的石油化工基地之一,茂名石化公司目前拥有年1350万吨原油加工能力和年100万吨乙烯生产能力。

二、区位因素与政策分析

在对总体的区位因素进行分析之后,有必要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来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中央提出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就是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等诸方面内容,每一方面的建设与发展都不是独立的,而是与其它部分相互联系的。就农村经济发展而言,其所需要的资金、技术、信息等因素都离不开工业和城市,其所生产的各种农产品的最终销售也离不开工业和城市。因此如何用具体的措施将政策与区位因素结合起来就显得十分重要。

三、繁荣农村经济的措施

在促进茂名周边农村发展的众多因素中,资金、科技和信息三大要素渐渐成为拉动茂名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对于繁荣茂名周边农村的经济,提高农业的产业结构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一)资金是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前提,即工业反哺农业。其实质是解决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资金来源问题。茂名既是工业城市也是农业城市,其工业企业纳税额占茂名市税收比例35%以上.每年茂名市又投入大量的资金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的建设,使得农业生产的原材料进得来,生产出的农产品出得去。在资金链上形成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机制。工业成为了农业的重要资金来源。

(二)科学技术是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撑。从一定角度上讲,科学技术的运用就是对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就是培养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这里不仅仅是怎么种的问题更是种什么的问题,即如何根据当地条件和市场需求形成自己的比较优势的问题。科学技术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得以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茂名市水果局曾在全市组织开展荔枝、龙眼等水果优良单株选育和提纯复壮工作,普查筛选出50多个优质水果品种,并且建立种质资源园,逐步繁育推广。

(三)信息为繁荣农村经济提供方向指引。现在的市场是顾客主导、竞争激烈、变化迅速的市场,因此获得及时准确地信息十分重要。经过近几年的努力,茂名全市农村信息化建设已基本形成了以《茂名农业信息网》为龙头,《中华金果(茂名)电子商务网》等专业网站为辅助,上联省农业厅、下联各县,横向联接全国各省,纵向延伸乡镇、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生产大户的信息网络。四、致富模式的思考

通过对茂名市繁荣农村经济所采取的各种有效措施的来分析,在工业发达地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建设中,资金、技术和信息是三个最为基本的因素,新农村的建设离不开这三个方面,这三个基本因素的相互作用就形成了基本的致富模式。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第一位的直接需要时资金,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农村很难高效的地运转。充足的资金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启动和高效的运转;科学技术是使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物质经济能够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在当今各种原材料都在涨价的背景下,提高生产产品的附加值是促进增收的好方法,在农业上的运用之一就是因地制宜的种植各种经济作物,要想在保证质量的同时高产、稳产,这显然离不开科学技术。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孤立的,而是一个开放的系统,资金的投入,人才、技术的投入最终转化为产品,产品是用来满足需求的,只有满足需求的产品才能使生产要素得到应有的回报,而需求来自于市场,要获得市场,首先应到信息。因此,资金、技术、信息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三位一体的基本要素。

从上图可见,资金、技术和信息之间与繁荣农村经济的关系。新农村建设的启动和运作离不开资金的投入,而在目前农村金融还未充分的情况下,这种资金的最初主要来源是政府,在这里就是政府每年从工业所上缴的税收中提取固定的一部分用于新农村的建设,新农村的建设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是一个不断繁荣的过程,因此,就要不断地形成自己的比较优势,而比较优势的形成离不开科学技术,而科学技术的运用实际上就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就是培养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资源是稀缺的,因此要想合理的配置,就要将主要的资源投入到市场需要的产品的形成上,进而获取最大的利润,换句话说,资金和技术的投入要以市场为主导,而市场的获得首先离不开信息的获取。一旦启动起来,卖产品所得到的一部分回报就可以作为进一步的投资来源,这对于扩大内需和繁荣农村金融有着积极的影响。其最终目的是形成自己的比较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