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模式检验的方法范例6篇

商业模式检验的方法

商业模式检验的方法范文1

关键词:三互;三个一;单一窗口;贸易便利化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11月23日

一、海关、检验检疫跨境电商监管要求

海关对“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保税电商)”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的监管方式代码分别为“1210”和“9610”;检验检疫对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监管要求主要是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动植物和国境口岸卫生检疫法律、法规。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改革市场准入、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等管理体制;推动内陆同沿海沿边通关协作,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国务院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要求:推进“单一窗口”建设,将电子口岸建设成为共同的口岸管理共享平台;研究建立口岸风险布控中心;落实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制定口岸工作条例。

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提出:建立质量监管与贸易便利化相统一的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成覆盖全国口岸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推动建立进出口商品风险和伤害信息监测与交流平台,加快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大数据处理与评价中心建设。

二、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的安全监管与贸易便利

财政部等部门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并说明:上述商品免于向海关提交许可证件,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直购商品免于验核通关单,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二线”出区时免于验核通关单。

检验检疫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通关单政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口法检货物应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单办理海关通关手续,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政明确了跨境电商商品的货物属性,检验检疫应依法签发通关单。检验检疫相关便利措施包括:一是通关单仅针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中的网购保税商品,而对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中的直购商品,免于签发通关单;二是将通关单的签发环节设定在“一线”,避免在“二线”出区时对小包裹逐个签发通关单,缩短通关时间、降低企业成本;三是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检验检疫机构将通关单电子数据直接发送海关,尽最大可能实现通关单无纸化,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四是清单内仅有约36%的编码在“法检目录”内,需要凭通关单验放,其余都不需要通关单即可办理海关通关手续。

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对电子商务企业、个人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零售进出口商品交易,并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交易电子数据的,从企业管理、通关管理、税收征管、物流监控、退货管理及其他事项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海关监管要求。

三、贸易便利化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大通关模式创新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提出: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强化大通关协作机制,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全面推行口岸管理相关部门“联合查验、一次放行”等通关新模式。依托电子口岸平台,推动口岸管理相关部门各作业系统横向互联,建立信息共享共用机制。探索开展口岸查验机制创新和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综合执法试点,加强口岸检验检疫综合能力建设,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体系。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天津、上海等1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指出,积极稳妥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的重要举措,并表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不是政策洼地,而是制度高地,试验的核心,是监管模式的创新和发展模式的创新”。

(一)充实“单一窗口”下“三个一”、“三互”内涵

1、落实既有政策。“三互”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提出:全面推进“一站式作业”,推行“联合查验、一次放行”等通关新模式,海关、检验检疫需要对同一运输工具进行检查时实施联合登临检查,需要对同一进出口货物查验时实施联合查验,在旅检、邮递和快件监管等环节全面推行关检“一机两屏”;广泛实施口岸通关无纸化和许可证件联网核查核销;研究建立口岸风险布控中心;探索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行使和跨部门联合执法。

2、堵住制度漏洞。欧盟CE产品入境时,按照欧盟第三国进口产品安全规则符合性检查条例,不符合监管要求的商品会被海关截留并移交W盟消保部门。我国当前一些在CCC目录却不在种类表L目录中的商品进口时逃离了强制性认证许可监管。类似的还有特种设备等,这些许可要求并不在当前的海关监管证件代码表中。如关、检2003年的第125号公告,将原海关监管条件“C”一律调整为“A”,CCC制度确立后,“种类表”中民用商品入境验证检验检疫监管代码变为L,按照质检总局6号令,民用商品入境验证L包括进口质量许可制度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民用商品,也就是说L目录与CCC目录并不是同一目录。这些制度设计上的漏洞在“单一窗口”下有望从体制上得到根本解决。

(二)整合口岸监管职能

1、进出口商品验证管理。现行商检法中的“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属于TBT协定中的技术法规,即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等文件的并集。特种设备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等一批技术法规的范围涵盖的商品,部分商品并不在现行“种类表”内。

海关进出境货物和物品中,上述未列入法检目录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须由CIQ实施监管的商品,加上对实施许可制度和国家规定必须认证的验证管理商品,以及进口机动车产品认证监管和入境验证,能源效率产品入境验证,自愿性有机认证产品入境验证等等,如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要求,将检验检疫入境验证的集合为基于社会化监管的“大验证”改革模式。

2、完善许可证件监管。海关监管在海关法中与征税、缉私、统计列为四大传统职能,当前海关贸易管制监管证件代码一览表中,从1~9、A~y,尚不包含如放射性药品进出口批件、民用爆炸物进出口审批单、人类传染源材料出口证明、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及合同登记证等许可证件,而这些许可事项随着国务院两个清单制度建设及国务院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服务平台搭建而凸显。

关、检口岸管理部门在供应链安全与贸易便利背景下,按照“三互”大通关工作要求,基于商品检验“大验证”职能与海关“监管”职能相叠加,推动基于关、检职能的进出口商品安全监管大通关模式,寻求贸易安全与贸易便利的价值统一,建设现代化海关、检验检疫和探索一体化的口岸管理体制。

(三)改革通关模式

1、贸易政策合规。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坚持世界贸易体制规则,要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商检法立法目的及国务院目录调减原则是管办分离、制定规则,要求检验检疫以政府姿态宏观监管进出口商品,而非以第三方技术机构实施微观检验的合格评定活动;动植物和卫生检疫法律法规中没有通关单规定,商检法中也没有通关单规定而是“通关证明”,“通关单”由商检法实施条例提出,也就是说法律中提到的通关证明在法规中被缩小范围限定为通关单;通关单之初是商检在报关单上签放行章,并无实质性单证含义,通关单联网核查后实质上是好比将以前商检在报关单上签章放行这一动作电子指令化;商检实施条例中的通关单为实施条例的做法:出口基于抽样,且基于合格的检验证单,并不对应批次;进口基于合格假定,分多批报检或集一批报检不影响先放货后检验之流程,即与批次无关,也不对应批次;欧美发达国家对其技术法规范围内产品出入境监管如欧盟指令范围内的法检产品入境,均没有采用通关单制度这种治理监管方式;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出入境货物通关单的行为,从信息公开的两个清单看,属于行政确认而非行政许可,而目录内的商品,无通关单的进出口行为涉嫌逃漏检;检验检疫所谓的宏观质管理、从管产品到管企业,正呼应通关证明针对企业而非批次,其自身已从国门安全一线撤退到了市场监管二线的技术监督的主业职能领域;从贸易政策合规方面,按照部门授权法律和三定方案规定,可以开展:通关单改电子指令模式改革,既符合商检法实施条例法规要求,又解决了国务院“三互”大通关方案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海关检验检疫监管方式需要。

2、通关证明从批次到企业转变。宏观质量管理要从管批次向管企业转变,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当前贸易便利化、跨境电商新业态、关检“三互”、“三个一”等背景下,通关单需要在法律框架下改革。关、检通关单联网核查后实质上变为一道计算机操作指令,在国务院部门放管服、大数据建设和信息公开等会议上提出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和百姓少跑路。贸易便利化背景下“三互”大通关制度改革类似高速收费,基于批次的通关单是次票,基于信用管理对应企业的通关单才是年票。

关检“三互”、“三个一”后通关单已无实际意义,原来两部门沟通放行用,现在好比一个部门的两个科内部电子核放。可在电子口岸单一窗口信息化应用程度较高的跨境电商新业态中试点,改革“通关文牒”,取消通关单以往一批一单物理模式,改为电子指令一企一单,其有效期可参照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周期,打造不停车ETC信息化通关高速公路,从而通关提速减少平均放行时长。待试点完善后,一般贸易等其他进出口商品全部实施基于企业主体的通关单改革。

主要参考文献:

[1]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国发[2014]68号.国务院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

[3][2016]68号.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

[4]中发[2015]1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

[5][2014]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通知.

[6]国发[2015]5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

[7]中央编办发[2010]62号.口岸检查检验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

[8]财关税[2016]18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9]财政部等11部委2016年第40号.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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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进出口商品检验检验制度检验机构信息化服务

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制度,由国家直属的检验机构执行对进出口货物的质量、数量、规格、卫生、安全等的检验和鉴定职能。事实警示我们,表现出的问题不容忽视,我们应完善检验制度、提高检验质量,以促进对外贸易经济的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以及进出口贸易的平衡发展。

一、进出口商品检验存在的问题

1、检验机构不规范,检验结果公正性受质疑。商品检验体系有三部分,一是国家质检总局,二是各地方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三是获得许可的检验机构,体系庞大造成管理混乱,国家质检总局管理全国范围内的商品检验,任务繁重,渗透到地方的能力相对薄弱,地方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管理本辖区的进出口商品,这两个层次上的部门各自的管理制度不统一、不健全,而第三层次上的检验机构商业性较强,稍有不规范便会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现实中确实存在层次之间的利益垄断。

2、检验制度不健全,执行法律公正性很难肯定。首先是进出口商品检验技术体系不健全。没有统一的国际与国家检验技术标准。其次是现行法规与实际操作脱节。我国现行法规提出的许多硬性要求虽然符合国外使用标准,但却不符合国内出口标准。再者是通关率有所下降。以前检验工作缺少设备支撑,检验工作难度虽大,工作随意性也大,但如今检验设备繁多,检验关卡众多,使得通关率随之降低。

二、进出口商品检验的应对策略

1、建立一套完善的商品检验技术法规体系。首先在内容上,要继续完善现有的商品检验法规,保证现行工作有法可依,坚持以法定检验制度为主体,逐步完善免验、复验、商品抽查、等一系列分制度。其次在模式上,要采用合格保证模式,坚持以监督管理为基础,配以风险分析和质量管理,在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对待审企业的产品进行必要的抽批检验。再次是程序上,增强公众的参与性与公开性。依法治国的要求在这里具体表现为法制管理,核心是公正、平等,因此要完善行政法,做到最大限度的民主。

2、逐步健全进出口检验监管工作体制,规范商品检验部门。首先是建设高质量检验工作机制,准确商品检验部门的职能定位,形成政府总揽全局,分部各司其职的局面,商品检验部门对上支持政府,对下稳抓企业;对进出口目录外的商品进行监督抽查,创新抽查模式,制定计划、突出重点。其次,我们要规范检验部门,转变三个层次各自的职能。国家质检总局应实行职责分开制,监督与管理分开,然后再添加举报功能以收集上市商品信息,并加强监控。对于地方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应使之达到一种不偏不倚的状态,既公正又合情。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商品检验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检验和监管这两个重点部分的人才队伍建设,进行专业培训、形成专家队伍。

3、信息化为商品检验服务,完善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系统。我们应提高商品检验技术手段和技术水平,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综合运用信息化,诚信经营等理念,完善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系统,提高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利用高科技实现检验技术的专业化;省信息局应打造一条龙无线电产品检测服务平台,为商品检验部门配备更好的检验工具,同时,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委员会应提供更加专业的技术服务,加深条形码技术在商品检验中的应用;中国进出口商检信息库系统应实现信息统一标准,软件统一使用,数据实时上传,信息互通共享,逐步建立一套全国通用的商品检验监管检测系统。

三、结束语

在我国对外贸易迅猛发展的今天,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承上启下作用异常凸显,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担当的职能不容模糊,我们要明确进出口商品的检验、监管的本质内涵与深远职责,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着力完善进出口商品检验技术体系,加强商品检验队伍建设,保证进出口商品的质量与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建设新时期的国门卫士。

参考文献

[1]杨岚.完善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的对策思考[J].中国贸易,2011(8):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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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子商务;经济增长;协整检验

一、引言

由于近几年我国过分强调经济快速发展,并且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传统贸易“集装箱”式的交易靠高投入、高消耗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其弊端日益凸显,为实现经济平稳、快速、健康的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迫在眉睫,经济增长方式必须从粗放型向集约型增长方式转变,要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结构,改变传统的工业生产方式,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随着互联网、云计算和移动终端等新一代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其应用的日益普及,电子商务正在与实体经济加速融合,已成为企业开拓新市场、降低成本的销售渠道和贸易形式,成为消费者便利消费的新选择以及政府稳定外需,加快外贸转型的推动力量。

二、实证分析

(一)模型说明、变量选取和数据的采集

本文通过实证分析电子商务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及相关程度,分析电子商务在经济增长中起到的作用。变量选择电子商务交易额和GDP用表示。本文选取1999-2013年的数据为样本数据。数据整理来自相关年度《中国统计年鉴》和电子商务报告。

由于对数据取对数不会改变其性质和关系,并且利用对数处理后,可以消除数据可能存在的异方差,使其趋势线性化,所以对模型两边去对数,得到如下线性模型:

LnY=α+βLnX+μ。其中Y表示GDP,X表示电子商务交易额。

如果变量的数据是非平稳的,就会出现类似虚假回归等诸多问题,为了避免这些问题的产生,首先需要检验数据的平稳性,进行单位根检验,本文采用的是使用较为广泛的ADF检验,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其检验结果现实:在5%的显著水平下,所有变量序列均是非平稳的序列;经过一阶差分之后,ADF单位根检验的结果表明所有变量序列都呈现平稳状态,因此他们都是一阶单整,并且均能满足变量之间协整关系的前提条件。

(二)协整检验

在建立VAR模型结构的时候,首先需要确定变量的滞后区间、本文根据赤池信息准则(AIC),施瓦兹准则(SC)等5项指标确定滞后期,经过检验结果(见表2),最终确定最优滞后期为3.

残差序列在1%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即不存在单位根,充分验证了电子商务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协整关系,也即存在长期稳定关系。

(三)误差修正模型

协整关系反映了变量之间长期稳定的关系,如要反映变量之间的短期变动关系,还需建立误差修正模型(VEC)VEC模型是含有协整约束的VAR模型。在误差修正模型中,解释变量的差分反映了变量对lny与lnx短期波动的动态影响过程。根据Granger表述定理:如果变量x与Y是协整的,则它们间的短期非均衡关系总能由一个误差修正模型表述,经过检验之后,确定出误差修正模型为:

模型的整体检验结果中,极大似然函数值log AIC和SC都较小,说明模型构建良好。误差协整模型表明,电子商务每年对上一年的非均衡偏离修正程度为6.8%。这将导致lny与lnx向长期均衡关系调整,从而导致lny与lnx的函数具有长期稳定性。

(四)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协整检验反映变量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还需进一步验证这种均衡关系是否为因果关系。

协整和向量误差修正模型表明电子商务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和短期调整机制,但是这并不代表电子商务发展与国内生产总值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为了进一步检验是否一定构成因果关系,则要采取格兰杰因果检验的方法对上述五组变量进行检验,为了完整地反映模型的动态性,根据无约束条件下的VAR模型和AIC原则确定其滞后阶数为3。

三、相关建议及总结

根据协整检验的结果,我国电子商务与国内生产总之GDP之间存在一个长期均衡的关系。我国电子商务方兴未艾,对现阶段及未来经济的发展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应该更好地抓住和利用电子商务技术这一发展的机遇,大力推进电子商务与经济的融合发展。(作者单位:湘潭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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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入境验证;口岸直放;属地监管

一、引言

《进口许可制度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管理办法》正式颁布以来,对进口商品的入境验证工作在全国口岸全面实施,其内容逐渐涵盖了强制性认证目录产品(3C产品)、能效标识产品等多项内容,已经成为了口岸执法把关、维护国门安全的重要抓手。近年来,随着“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步伐的不断加快,“通报、通检、通放”通关模式的逐步形成,对通关速度、监管职能、执法效能、口岸与内地合作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入境验证工作面临新的挑战,迫切需要在入境验证监管机制和模式上予以创新和突破,以适应新常态下检验检疫事业的快速发展。

无锡检验检疫局将入境验证工作的改革和创新作为内陆口岸履行检验检疫职能、服务贸易便利化的重要突破口,通过充分发挥无锡综合保税区的平台优势,探索以风险管理和信用管理为基础,以流程再造为核心,以信息化平台为依托,以“双随机”监管检查为主要手段的进口商品入境验证监管新模式,在优化检验监管职能,推进放管结合、提升效能、服务贸易便利化、推动区域一体化进程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二、原有入境验证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与困境

原有的入境验证模式在长期的口岸执法把关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当前检验检疫工作形势的发展,原有框架下入境验证模式的问题不断显现,突出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口岸现有客观条件存在较大局限

目前,内地口岸往往缺乏满足检验检疫需求的独立查验场地,入境验证工作需要到海关监管场所进行,检验检疫独立执法受到不定因素干扰较多。同时,现场入境验证涉及专业多、工作要求高,人员专业能力的不足的问题依然突出,随着“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时代的到来,内地口岸货物通关量有可能大幅增加,原有口岸人员资源和能力不足的问题便会凸显,进而对口岸所在地检验检疫部门的工作产生全面影响。

2.通关效率提升受到明显制约

原有入境验证模式中,文件和现场验证阶段位于整个通关流程的最前端,属于发放通关单的前置手续,此外,检验检疫人员还需要到海关监管场地进行现场开箱验证。一方面,验货需要货主向海关申请,时效存在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对涉及到入境验证商品如强制性认证产品,往往需要精确至最小包装方能满足工作质量要求,而口岸货物往往封存于集装箱内,定位到相关产品难度较大,查验所需时间长,导致入境验证环节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通关速度快慢的瓶颈之一。

3.入境验证和进口检验工作存在重叠和交叉

根据对当前在用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初步统计,有近一半的入境验证商品调离口岸抵达使用地后,仍需进行进口法定检验(带监管条件“M”),到货地检验检疫机构事实上实施的进口检验中,也往往涉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货证核查项目,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宝贵的检验监管资源的浪费。

4.口岸现场查验布控缺乏针对性与科学性

在当前“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三通”等工作的进程中,口岸验证和内地检验工作的联系仍显现为不够紧密,各个口岸之间缺少有效的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内地和口岸之间也缺少必要风险信息反馈机制,目前只能实现按比例对现场验证批实现布控,口岸验证工作针对性不强,科学性不足,基于进口方的信用及产品风险监测进行布控的方式难以开展。

5.行政执法难以有的放矢

现有的口岸验证工作模式下,由于货物尚未通关,一旦发现报检人有意或者无意的提供错误证书,难以实施行政处罚予以惩戒,往往只能要求其整改或退运,无形之中会助长报检单位采用冒用证书、混用证书等不良行为进行报检通关的企图,检验检疫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受到一定的挑战。

三、入境验证监管模式改革是新形势下口岸与内地检验监管工作融合创新的重要探索和实践

无锡检验检疫局坚持问题导向,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探索以风险管理和信用管理为基础,以流程再造为核心,以信息化平台为依托,以“双随机”监管检查为主要手段,“风险监测、集中布控、口岸直放、属地监管”为总体思路的入境验证区域一体化新模式,该模式全面融合了服务发展、创新管理方式的理念,通过对进口商品产品风险分级和进口企业分类,科学设置布控规则,由信息化平台随机布控,动态调整验证方式和频次,使得入境通关流程实现再造,由“串联”转向“并联”,“双随机”抽查方式得以充分运用,现场验证货物的通关时间平均减少12小时,通关放行真正进入“秒”时代,为有江苏特色的进口商品检验监管工作提供了样本。

1.制订“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口岸/属地一体化监管机制

该模式将风险等级较高、法律法规明确必须在口岸实施检验检疫和验证的商品以及诚信度不高的企业列入“负面清单”,对清单以外的入境验证商品实施直通放行、属地验证。报检单位提供验证材料报检后,经口岸文件验证合格,口岸检验检疫部门直接出具通关单放行,同时通过信息化系统确定入境验证现场查验要求并传递至属地检验检疫部门,由属地检验检疫部门实施检验和验证,提升了口岸通关放行的效率,又适度丰富了属地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能,完善了口岸/属地检验检疫一体化监管机制和功能。

2.实施先用后验,建立并联式入境验证监管机制

改变原有的入境验证“单线串联”的工作方式,采用“并联式”的监管模式。即在不影响现场验证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收货方可先使用货物,属地检验检疫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现场验证及检验,通过“先用后验”,实现收货方使用零等待、检验工作零重复、服务便利化零距离。

3.开展风险监测,健全差别化检验监管制度

该模式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综合采集和运用进口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反馈、供应商质量安全数据、企业应对措施和反应能力、警示通报、社会舆情等风险信息,以及进口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在此基础上建立风险监测模型,形成检验监管规则的二维表单,动态调整抽查需求,实现相应的布控,对符合条件的进口产品予以快速通关,对应当实施现场查验的批次予以“精确打击”,确保验证抽查有的放矢、高效规范,“随机”而不“随意”,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4.依托智慧平台,实现全程无纸化通关放行机制

通过自有的综保区信息化平台的开发和运用,实现进口企业远程电子申报,系统自动信息自动比对;文件验证实现电子化操作,验证合格的,实行电子化放行;验证依据(如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实现电子化推送,使现场验证人员直接获得验证依据,验证结果由现场智能终端电子化提交,实现入境验证全过程的电子化、数据化和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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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突飞猛进,成交规模屡创新高(见图一)。以货币基金为例,2013年余额宝的推出激发了人们对货币基金的兴趣。依靠互联网的便利性,货币基金呈现爆炸式增长。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的数据,货币基金在仅仅三年内由2013年1月的4759亿元增长到2015年12月的44443.36亿元,增长了8倍以上。根据网贷之家的数据,p2p网贷规模由2013年的1058亿元增长至2015年的9823.05亿元,同样增幅在8倍以上。另外根据艾瑞咨询提供的第三方支付数据,第三方支付的成交规模也显著放大。

受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银行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因此,关于互联网金融及其对商业银行影响方面的研究非常丰富。

谢平(2012)认为以P2P融资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为个人提供了新的投融资渠道和便利,满足了普通民众的金融需求,是现有银行体系的有益补充。吴诗伟、朱业、力拓(2015)利率市场化直接推高商业银行破产风险与不良资产风险。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在直接导致商业银行风险水平上升的同时还通过倒逼商业银行利率市场化进一步推高其风险水平;而商业银行自身互联网化则有助于降低风险;资产规模、资本充足率、盈利能力、利息收入比率、存贷比及宏观经济发展也是影响商业银行风险的因素。

宫晓林(2013)认为互联网金融模式在战略、客户渠道、融资、定价以及金融脱媒等方面对传统商业银行产生的影响。互联网金融模式短期内不会动摇商业银行传统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方式;但从长远来说商业银行应大力利用互联网金融模式,以获得新的发展。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依靠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自律、积极创新,还要吸引更多的客户、加强系统安全建设。

王光远(2015)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在我国仍处初级阶段,尚未对商业银行产生颠覆性影响。但从发展趋势来看,对互联网金融的投入将成为决定未来银行排位和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因此,各家商业银行必须要把握这轮大势,积极应对。首先,运用互联网思维,依托云和大数据,重塑银行与市场的供需关系,重构商业模式。其次,主动寻求与互联网金融合作,大力发展与生产消费活动深度融合的金融行业应用等类商业模式创新,再造业务流程,实现银行产品、服务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最后,在加强自身数据积累,加快人才储备的同时,主动开展风险控制,加速营业网点战略转型,以便在未来金融市场竞争中处于更有利位置。

综合多位学者的研究来看,普遍认为互联网金融对于商业银行短期盈利构成冲击,但是,从长期看,互联网金融和商业银行更多地是互动与融合。从研究推理上看,进行量化研究互联网金融对于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冲击并不多见。为此,本文重点从代表互联网金融的p2p网贷、第三方支付和互联网货币基金等三方面量化探讨其对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盈利能力的影响。

二、指标数据说明

1、变量设定

在国内外的研究中,测度商业银行绩效主要使用净资产收益率(ROE)或者资产收益率(ROA),因为这两项指标都是反映银行综合盈利能力,所以有必要进行修订以精确反映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收益状况。考虑到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盈利模式主要依靠存款利差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本文选取采用指标CR=(净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净资产。该指标能够很好地测度净资产获取利息和手续费收入的能力。本文选其为被解释变量。

互联网金融比较有代表的体现在第三方支付(SF)、互联网货币基金(HJ)和互联网网贷(P2P)。本文选取这三个变量用以测度互联网金融对于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影响。为了体现存贷款业务对于传统业务盈利的影响,本文把存贷比(CD)纳入模型作为控制变量。

2、指标数据说明

2013年被广大学者称为互联网金融的元年。因此本文所有数据观测区间均为2013―2015年底各季度。

我国商业银行数量众多,为了研究的便利性和样本的可代表性,本文选取截止目前已经上市的商业银行,共计16家,即工行、建行、中国银行、农行、招商、交通、浦发、民生、兴业、平安、南京银行、宁波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由于经营规模和经营特色差距较大,因此基本上能够反映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的特点。商业银行相关数据(如:净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净资产、存贷比)均来源于公司季报、中报和年报的财务数据。由于数据呈现季节性,因此分别对这些数据进行了季节调整(采用Census x12方法)。

测度第三方支付发展状况一般采用艾瑞咨询(iResearch)公布的数据。本文采用其公布的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季度数据;p2p网贷的季度成交量根据网贷之家的月度数据整理;在选取互联网货币基金规模变量时,学者往往选取较大几家互联网货币基金的规模作为代表。如余额宝、华夏财富宝等。但是根据融360的数据,截至2015年四季度末,互联网对接的货币基金已经达到了69只。为了反映行业整体规模对商业银行存贷的影响,本文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公布的月度货币基金规模数据整理。

三、模型设定、模型估计与结果分析

1、模型设定

互联网金融主要以网贷P2P、第三方支付和货币基金等形式冲击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盈利能力。为了能反映存贷比对于商业银行盈利的贡献程度,也加入其加入模型作为控制变量。

因模型涉及16家上市公司2013―2015年季度的财务数据,所以应该构建面板数据模型。首先对解释变量SF、CF、P2P进行对数化处理,形成变量LN_SF、LN_ HJ、LN_P2P,然后对所有变量进行面板单位根检验。本文主要采用Harris and Tzavalis(简称HT)检验、Breitung检验和IPS检验。结果显示CR、LN_SF、LN_ HJ、LN_CF存在单位根,CD不存在单位根。为此对上述非平稳序列进行一阶差分,得到D.CR、D.LN_SF、D.LN_ HJ、D.LN_CF 。经调整后上述变量全部为平稳序列。

D.CRi,t=?茁i,t+?茁1D.lnSFt+?茁2D.lnp2pt+?茁3D.lnHJt+?茁4CDBi,t+

ui+?着i,t

模型中,第i家银行第t期的传统业务CR增速被表示为第三方支付增速D.lnSFt、网贷增速D.lnp2pt、互联网货币基金规模增速D.lnHJt、存贷比CDBi,t、商业银行固定效应ui以及随机误差项?着i,t的函数。

2、模型估计

由于面板数据模型估计方法一般有三种,分别为混合估计模型、固定效应模型、随机效应模型。首先运用LSDV法考察是否使用混合回归,经检验,大多数个体变量P小于0.05,故拒绝混合回归。其次运用FE法回归,发现也明显优于混合回归,且F检验同样拒绝混合回归。

在排除了混合回归后,对模型又分别进行固定效应FE回归、随机效应FGLS法回归、随机效应MLE法回归,回归结果见表1。

对上述模型进行hausman检验,发现P值等于0.3085,故无法拒绝原假设,因此检验结果认为应选择固定效应模型,而非随机效应模型。

从固定效应模型FE法回归结果来看,P2P网贷对于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影响较为显著,其次是货币基金,而第三方支付对于传统业务盈利的冲击最小。从模型回归结果来看,从2013年至今,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传统业务盈利形成负面冲击。

商业模式检验的方法范文6

摘要:针对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发展迅猛,逐渐挤占商业银行的盈利空间这一热点,根据网上银行对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影响分析,结合2004-2013 年我国11 家商业银行网上银行的相关数据,建立了网上银行业务与商业银行盈利水平ROE 的实证模型,得出网上银行客户规模的增加能够显著提高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的结论。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网上银行;盈利水平

目前,众多互联网金融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对金融机构的传统业务形成了巨大冲击,开始逐步挤占传统金融业的市场份额。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使得商业银行开始探索“互联网化”的经营模式。因此,金融的互联网化———即网上银行,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视作其战略转型的目标。抢占网上银行市场份额和客户资源,提升网上银行客户体验和市场竞争力,已经成为了近年来各家商业银行的发展重点。

一、网上银行对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影响分析

(一)网上银行对商业银行的收益的影响

网上银行通过客户规模的积累能够带来网上银行年费收入,通过客户交易习惯的培育能够将更多结算交易迁移到网上,从而带来网上支付手续费收入及结算手续费收入的沉淀,网上银行对柜面的替代能够减轻柜面操作压力,节省商业银行营业成本,从而带动商业银行盈利水平的提高。

(二)网上银行对商业银行成本的影响

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由营业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支出几部分构成。其中,营业支出包括网上银行的经营成本。网上银行的经营成本包含软件成本、硬件成本、日常运营成本以及营销成本等。

综上,网上银行的前期开发将增加商业银行的成本支出,但随着网上银行客户规模和业务量的积累,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将不断下降,从而盈利水平将逐渐提升。

二、网上银行对商业银行盈利影响的实证研究

(一)网上银行业务对商业银行盈利影响模型的建立

1.数据的来源

选择了我国11 家上市银行2004 - 2013 年的数据作为样本数据, 主要研究这11 家银行2004 -2013 年以来网上银行业务对商业银行整体盈利水平的影响。

2.自变量和因变量

根据杜邦分析法,因变量主要选取商业银行的净资产收益率(ROE)这个指标。

在自变量方面, 本文主要取自网上银行的客户规模这个指标。因为根据前文对于网上银行盈利模式的分析,该指标直接影响网上银行的收益与成本,从而影响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除了网上银行对商业银行盈利水平的影响因素以外,为了消除其它因素对盈利水平的影响,本文增加了商业银行的权益乘数CS作为控制变量。权益乘数越大,代表商业银行的负债程度越高。

3.模型的建立

令i表示横截面单元, t表示时期。不考虑各个时期截距项的变化,本文设定基本模型的形式如下:

ROE it=δo+β1CNit +β2CSit+μit

模型各变量的含义如下:ROEit, 为某一年某商业银行的净资产收益率的数值。CNit代表某一年某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的累计客户规模。CSit代表某一年某商业银行的权益乘数。

4.模型估计

(1)数据的标准化处理

本文对于网上银行的客户规模使用z-score 标准化的方法,对于商业银行的权益乘数使用的是log 函数转换的办法。

(2)单位根LLC 检验

本文采用LLC 检验进行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见表1。从结果看,各个变量均是原水平序列平稳,即服从0 阶平稳,因此不需要进行协整检验,可以直接进入回归分析。

(3)回归过程

上表中固定效应显著性F检验显著,表明固定效应模型的表现将优于普通混合OLS 回归,因此对比OLS,应该选择固定效应模型。CN 的系数估计值为1.015,对应的t统计量为2.63,在1%显著性水平下统计显著,说明了在其他情况不变的情况下,CN 每提高一个单位,ROE 水平将平均提高1.015,CN 对于ROE 即银行的盈利水平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

三、关于本文的小结

本章主要运用了2004-2013 年面板数据, 采用了线形回归分析的方法, 检验了网上银行业务对商业银行盈利的影响。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网上银行客户规模的增加能够显著提高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因为网上银行业务在对存款资金的沉淀、客户资源的扩展及柜面业务的分流等方面都有关键作用, 网上银行业务的竞争力对未来银行的盈利水平有重要影响, 所以在网上银行业务上的落后将导致银行在未来的竞争中缺失竞争力水平。对于中国的商业银行来说, 网上银行业务起步较晚, 不够成熟化、市场化,目前我国网上银行市场上的盈利情况,网上银行业务对银行业务的影响能力都是可以改进和提高的。对于我国的各家商业银行来说, 在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上, 最关键的是要选取适合自己的措施, 真正实现网上银行业务的规模效应和联动效应, 促进银行整体盈利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课题报告,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