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理论与方法

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理论与方法

一、高校教育成本的特性

教育成本是在特殊的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教育成本与其他劳动商品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教育成本具有其特殊的内涵。

1.高校教育成本的补偿具有滞后性

众所周知,企业在进行产品生产的过程中,投资产品所需要的原材料,然后进行加工,这些构成了产品的直接成本,最后把其他间接服务产品的费用的全部归分配到产品的成本中。这些构成了产品的生产成本。在产品生产完成之后,企业通过产品的销售获取销售收入,立马对其成本的消耗进行了补偿,补偿剩余之后的部分作为企业的毛利润。因此,按照上述的逻辑,企业的产品的耗费是通过销售得到了直接的补偿。而对于学校的教育支出,其成本的补偿过程是漫长的,因为,高校培养出一个人才需要若干年时间,培养过程中往往需要国家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而学费作为教育收入中的一部分,不能完全对教育支出进行补偿,大部分的弥补都是发生在学生毕业之后,与通常意义中的成本补偿具有严重的滞后性。

2.高校教育成本中直接成本较低

企业生产产品的过程中,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费用几乎都可以直接归集到某一个确定的产品上。而高校的教育成本有所不同,由于教育资源是有限的,大多数学生都是共享有限的师资力量,共享行政服务,共享图书资料、共享体育文化设置。因此,高校教育成本体现出较多的成本分配问题,这样一来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就变得复杂化,按照什么标准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摊就显得十分重要,成本分配的方法影响到了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3.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复杂性

教育成本在分配的过程中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一方面表现在教育成本的构成不确定,主要是说哪些属于成本,哪些是属于费用存在难以划分的标准。比如说高校的科研费用,在高校教育中,高校的科研可能存在两种目的,一种是为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一种是作为公司的后实验室,为公司进行的科研。两种情况所产生的成本所对应的收益具有不同的意义。站在培养学生科研能力角度来说,成本可以直接作为培养学生的成本,把科研费用全部归集为高校的教育成本中,而站在为社会解决应用性问题角度讲,其成本支出与学生的几乎无关联,因此成本也不能归集到学生的教育支出中。此外,研究性大学与普通高校在办学目的方面也存在明显的不同,因此,科研费用的归集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极其复杂。

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必要性及其意义

1.高校教育成本的准确核算是发展自身的前提条件

我国长期以来高校教育的资金投入被看做是国家无偿给予学校的馈赠,高校一方面面临的是教育经费的欠缺,师资力量的不足,另一方面又是教育资源的浪费,教育经费使用的低效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教育作为基础行业,已经摆到了具有相当高度的战略地位,那么高校教育在加大投入的同时,必须加强教育资源的高效利用,才能提高高校的办学质量。那么高校要想提高办学质量,必须做好教育经费的预算工作,即在保证产出质量的前提下努力控制成本,最大限度的发挥资源的效率,在全球高校竞争中获取更多的主动权。高校只能开展教育成本核算,走成本管理之路才能提高高校的竞争力,才能在面临挑战的时候抓住发展的机会。

2.高校教育成本的准确核算是政府部门加强管理的要求

一方面,高校教育不是义务教育,但又是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那么这样就决定了教育成本需要社会、政府、受教育者三方共同承担。1996年计委、教委、财政部三部门共同颁布了高校收费的管理办法,指出了高校收取的学杂费不能超过学生教育成本的25%,因此,高校进行准确的教育成本核算是国家教育部制定学费标准的重要参考。另一方面,国家对高校的教育拨款也要教育成本的支持,以便国家对高校进行宏观调控,加强国家对高校教育事业的管理。

3.高校教育成本的准确核算是学生及其家长的需要

随着高校缴费上学制度的普遍实施,要享受教育必须承担一定的费用,但作为高等教育服务享受者学生,越来越感觉到学费的压力,特别是农村家庭,他们要想供一个孩子读大学,他们需要花费几乎其家庭整年的收入,学生的家庭越来越感觉到来自社会的压力。因此,他们对高校教育收费的合理性保持持续的关注,他们到底是怎么定价的,为什么定这个标准,社会需要一个明明白白的收费标准。因此,作为教育费用支付方来说,他们有权了解教育成本的信息,如果高校不进行教育成本的核算,学校就无法满足学生及其家庭对收费标准的知情权,长期以来可能导致严重的腐败问题。

三、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方法的比较分析

为了满足各方利益对成本信息的需要,高校必须对其成本进行核算。在我国目前的核算方法来说,主要包括两种:会计核算法和会计调整法,以下对其进行简单的阐述。

1.会计核算法分析

高校教育成本会计核算法与普通公司的账务处理方法是一样的,是指利用会计账务处理系统,逐一登记成本、费用、收入,记录教育资源耗费情况,计算教育成本。在该方法下面,根据其会计科目的设置和账务处理的方式不同分为两种具体的核算思路。其一,是指双轨制核算方式,其二是单轨制核算方式。在这里只介绍双轨制核算方式,它的核心思想是在现行的收入实现制的基础上,把老师提供教学服务的有关费用支出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成本核算。按照这一设计,除了按照会计制度要求设置会计科目以外,还必须增设一些明细账,比如,科研费用、累计折旧等科目。这样双轨制账务处理虽然有其优点,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包括:(1)教育成本的部分科目属于单式记账,不符合常规的记账方法。(2)只核算教育成本而不对学校的损益项目进行计算,导致了教育成本账户无法真实准确的反映出学校的财务状况。(3)高校知识在学期末进行成本核算,与我们普通的会计年度不匹配,导致难以对高校发生的成本和费用进行管理和控制。

2.会计调整法分析

会计调整法,是指利用现有的会计资料作为调衡的基础,对其进行转换计算教育成本的方法。主要思想是讲教育事业支出明细科目的数据,调整转换为教育成本项目的数据。如果要核算学生所享受教育服务所产生的资源耗费,可以从会计资料中取出各项教育经费明细支出,剥离与教学没有关系的费用。由于该方法是基于原始会计资料数据得到的,并在其基础上进行调整修正,最后得到教育成本数据,因此,从数据的质量来看基本上能够满足各级政府制定学费标准的需要。该方法在另一方面的优点就是,其最初的核算不需要追求非常精确,需要考虑成本效益原则,这样才能提高高校的办学效率。对于教育间接费用的分配,只要没有太大的影响,都可以采取简单的分配方法。对于成本核算对象可以按照不同的专业,进行成本的归集,最后年度末进行分配。但会计调整法也存在自身的不足,该方法核算的数据是在会计资料基础上调衡得到的,历史数据可能存在造假的可能。

作者:包涵 单位:长春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