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方案

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巩固深化“安全食品进农村”示范点成果,结合集镇美好亮化同步实施餐饮、副食店经营环境整治,发挥集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作用,实现经营主体规范化、整洁化、便民化、效益化经营,现特制定花园集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的工作方案。

一、创建范围

集镇街道,范围为政府所在地大坂头东至花园加油站,西至花园医院两边集镇。

二、示范街标准

1.街道两侧的餐饮、副食店均为示范街创建单位。

2.示范街所有餐饮单位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部达到食品安全B级以上(含B级)

3.示范街所有餐饮单位和副食店悬挂食品安全信息监督公示牌,做到公示“四统一”:统一公示证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食杂登记证、小作坊登记证、营业执照食品安全等级);统一公示投诉举报电话和食品安全监督员联系电话;统一公示餐厨垃圾去向及回收单位电话;统一公示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示范街所有餐饮单位和副食店必须建立健全的索证索票制度。

5.餐饮单位必须设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制度,签订收集泔水运输协议,食品生产企业须设立并落实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和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三、创建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创建示范街的动员部署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公布创建标准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二)组织实施阶段

1.组织培训。对参与创建示范街的各市场主体负责人、卫生管理员进行创建标准的专题培训,使各市场主体负责人掌握创建的内容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2.自查整改。各参与单位按照创建标准开展自查,查出差距,完善基础卫生设施,加强卫生管理。

3.督查指导,按照创建标准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对示范街的各市场主体挨家挨户进行检查指导,帮助他们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处理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验收阶段:由“食品安全示范街”领导小组按照创建标准对各经营户进行验收、索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将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与“安全食品进农村”结合起来作为提高食品监督管理水平,深入工作内涵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村食品安全信息员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示范街创建前以示范点先行,先易后难,保证一批条件较好,积极性高的单位率先达标,为全面推进作好样板,狠抓卫生硬件设施等关键环节,调整流程布局,完善硬件设施,加强自身卫生管理。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将示范街创建督查指导职责明确到具体食品安全监督员,确保达标。坚持服务指导,教育规范与执法整顿相结合,强化法制宣传,促进其主动积极参与创建示范家工作。对拒不整改的无证照单位,依法予以取缔,确保创建工作的实效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