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情况的调查

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情况的调查

摘要:采用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对黑龙江省63所特殊教育学校的1541名教师的专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目前黑龙江省的特殊教育教师存在学历偏低,特殊教育专业知识薄弱,培训机会少且缺乏针对性等问题。建议通过建立跨学科跨院校的机构合作机制,建立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制度,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的校本培训等方式促进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推动黑龙江省特殊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关键词: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

一、问题的提出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继党的十七大提出“关心特殊教育”、十八大提出“支持特殊教育”之后,在报告中指出,要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1]。党和国家的持续关注明确了新时代特殊教育的新使命,为新时代特殊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特殊教育在最近几年呈现了快速发展的态势,而随着特殊教育的发展凸显出的教师专业化问题,也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因为只有教师的专业化程度高,才能更好地促进特殊教育的良性发展,才能使特殊儿童更好地接受教育,从而顺利回归主流社会。黑龙江省目前共有特殊教育学校72所,尽管发展迅速,但是教师的专业化问题仍然凸显,尤其是随着重度残疾学生数量的增加,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往往由于专业化程度不高,无法提供精准的解决方案。为了促进黑龙江省特殊教育事业的稳步前进,为特殊教师的专业发展之路助力,笔者对黑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现状进行了调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二、研究的对象、工具和过程

(一)研究对象。黑龙江省现有特殊教育学校72所,教职员工2260人,专职教师1938人,本研究选取了其中63所学校作为调查对象,对其中1541名在职教师的专业发展现状进行研究。

(二)研究工具。本研究采用了自编的《黑龙江省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及培训情况调查问卷》,包括三方面内容:第一部分是受访教师的基本信息;第二部分是受访教师的专业素质状况;第三部分为职后培训情况,全部为封闭式题型,结合自编的《黑龙江省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及培训情况访谈提纲》对部分校长和教师进行了访谈,主要包括教师个人基本情况、专业化发展遇到的问题和参加培训的困难等。

(三)研究过程。本研究采用了文献分析、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和教师访谈等研究形式。根据需要,编制了调查问卷和访谈提纲,对63所特殊教育学校发放了调查问卷,共发放问卷1580份,回收1541份,回收率97.53%。同时,对11所学校的7名校长和178名教师进行了深入访谈。

三、结果分析

(一)特殊教育教师基本信息。1.特殊教育教师年龄结构情况。根据表1的数据,受访教师中,年龄在30岁以下的教师占27.8%,30—45岁的教师为42.1%,45岁以上的教师为30.1%。总体看年轻教师比例较大,教师队伍年龄比例合理。2.特殊教育教师学历结构情况。表2数据显示,学历在本科以上的教师占总人数的53.1%,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学历偏低。3.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结构情况。表3数据显示,约有45%的教师毕业于特殊教育专业,而55%的教师毕业于非特殊教育专业。由于没有受过专业化的培养和训练,很多教师的专业化程度不高,这一部分教师的专业化成长主要依靠职后培训和在教学实践中的经验积累。

(二)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情况。1.特殊教育教师的知识结构情况。香港学者刘扬在《我国大陆地区特殊教育教师素质研究述评》中指出,特殊教育教师应具备的知识结构包括:一般科学文化知识、普通教育理论知识、特殊教育理论知识。笔者据此编写调查问卷,根据表4的统计可以看出:65.1%的特殊教育教师认为自己具备较强的一般科学文化知识,38.5%的人认为他们具备较强的普通教育理论知识,而在特殊教育理论知识这一选项中,却有多达45.3%的人认为自己的特殊教育理论知识比较一般。2.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能力情况。顾定倩先生在《从政策解读我国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的建构》一文中,把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能力分为特殊学生测量与评估、特殊教育教学设计、特殊教育组织与实施、特殊学生康复训练、特殊学生行为塑造、班级管理与教育活动、特殊学生激励与评价、特殊学生沟通与合作、反思与发展共9个领域[2]。从特殊儿童诊断评估、制订个别化教育计划、设计教育教学活动,到具体实施教学活动和康复训练,再到特殊儿童的管理,以及与特殊儿童、同事、家长的合作等,均要求特殊教育教师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上述九项能力涉及到特殊儿童教育工作顺利开展的方方面面,是特殊教育教师胜任本职工作的必要条件[3],据此设计如下表格。表5的数据显示,44.2%的教师认为自己具备比较强的特殊教育组织与实施能力,43.2%的教师认为自己具备较强的特殊教育设计教学能力,而认为自己具备较强的特殊学生行为塑造能力和特殊学生康复训练能力的教师只有11.2%和17.8%。

(三)特殊教育教师的职后培训情况。通过对黑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的职后培训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参加过省级以上培训的教师占48.7%,参加过市县级培训的占68.6%。关于教师培训的主要内容,排在前两位的是通识知识(64.3%)和学科教学知识(47.2%)。关于教师培训的形式,排在前两位的是专题讲座(71%)和观摩实践(49%)。通过访谈发现,有相当一部分的培训主要针对的是普通教育的教师,培训的主要内容也是普通教育的相关知识,与特殊教育专业并不相关。同时,笔者选取了178名教师围绕培训对教学的促进作用和理想的培训形式进行深度访谈。结果显示,53%的教师认为培训对教学有促进作用,加强了校际间的联系,提升了教学质量;37.1%的教师认为培训内容与实际脱节,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

四、讨论

(一)特殊教育教师的年龄、学历和专业结构情况。通过调查发现,目前黑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中,年龄在45岁以下的教师占69.9%,青年教师所占比重较大,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比较合理;53.1%的教师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参考国家2018年特殊教育专任教师学历情况(研究生毕业和本科毕业比例为70%,专科毕业比例为28%[4]),黑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的平均学历仍有待提高。从专业结构来看,我省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偏低。特殊教育教师中具有特殊教育专业背景的比例为45%,非特殊教育专业背景的比例为55%,一半以上的教师毕业于普通师范院校和其他大中专院校,缺少特殊教育专业训练,通常依靠在实践中自学和职后培训的方式提升专业能力。

(二)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情况。从特殊教育教师的知识结构看,65.1%的教师认为自己具备较强的一般科学文化知识,但只有21%的人认为他们具备较强的特殊教育理论知识,说明大多数教师认为自己可以胜任学科文化教学工作,而对特殊教育专业的理论知识的了解不够深,通过访谈可以知道,教师们除了进行正常的教学和班级管理工作,进行特殊理论学习的时间极为有限。从特殊教育教师的能力结构看,排在前三位(选项为“强”和“较强”)的能力分别为:特殊教育组织与实施(70%)、特殊教育教学设计(66%)和班级管理与教育活动(61.2%);而特殊学生行为塑造(20.7%)和特殊学生康复训练(20%)则排在最后两位。这充分说明,特殊教育教师们基本能够胜任日常教学工作,而运用专业技术对特殊儿童的行为进行矫正的能力和运用康复技能对特殊儿童进行康复训练、辅导和治疗的能力则严重不足。

(三)特殊教育教师的职后培训情况。教师专业能力的提升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教师培训,在我省的特殊教育群体中,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占有很大比例,这一部分教师在入职时不具备特殊教育教师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因此职后培训的意义十分重大。通过对调查问卷的分析和对教师的深入访谈,可以看出特殊教育教师职后培训工作差强人意。首先,专门针对特殊教育教师设计的培训很少,教师们由于有晋级要求,不得不参与一些针对普通教育教师的培训,这类培训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效果不显著。其次,针对特殊教育教师设计的培训由于主办部门不同,缺乏系统性,往往导致同样的知识,同样的讲座听过多次,而急需的知识和技能又得不到培训。第三,培训的理论性大于实践性,单纯的理论知识讲授与学生实际情况脱节,教师缺少实际操作的机会。尽管教师们参加过一些特殊教育专题的职后培训,但所学习的内容并不能满足他们的实际需求,对于教师们在教学中遇到的问题,也无法通过培训得到有针对性的解决。第四,由于教育经费的限制,绝大多数教师很难有机会去一些特殊教育发展较好的城市学习,不利于教师们获得最新的、最前沿的信息,不利于教育观念的更新[5]。

五、建议

(一)建立跨学科跨院校的机构合作机制,进行系统科学的专业培训。在目前特殊教育教师普遍缺少特殊教育专业训练的背景下,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尤为重要[6]。因此,需加强特殊教育教研机构、医疗机构与大学的合作,完善教师培训机制。黑龙江省的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机制尚不健全,缺乏统一规划,导致培训内容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而特殊教育领域“医教结合”理念的提出,让我们意识到了特殊教育若想发展,必须加强与大学和医疗机构的合作,单纯依靠任何一方的努力显然无法达到最佳效果。目前,黑龙江省有一所设有特殊教育专业的大学———绥化学院,也有专业的医学院校,鉴于此,建议特殊教育教研机构、特殊教育学校与大专院校加强联系,以专科大学为培训基地,教研机构和医疗结构合作,制订科学的培养计划,形成完善的培训保障机制,组织专业化的培训队伍,开发出系统规范的培训教材,提供相应的培训设备及场所等[7]。这样既整合了资源,又保证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建立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制度,提升教师专业技能。特殊教育是专业性很强的领域,与普通教育不同,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除了应拥有普通教师资格外,更应有相应的技能和素质要求。它在依法管理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专业化水平,保证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质量等方面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8]。国家和社会对于特殊教育教师的素质要求应在一定程度上高于普通教育教师,因此,是否有一个完善的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从事特殊教育人员的专业程度。同时,特殊教育工作从专业性上讲又是一个多元的系统,除了需要来自师范教育的学科教师,又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对言语矫正、肢体康复、心理咨询等领域的专业型人才有一定的需求。基于此,建立并且完善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是我国特殊教育稳定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加速黑龙江省特殊教育的发展。

(三)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的校本培训,加速教师专业成熟。校本培训是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教师在职培训的主要方式,特殊教育学校的资金不够充裕,发展校本培训对特殊教育学校来说是一举多得的事情,校本培训有效、经济、灵活,既可以节省学校的资金又可以方便安排教师参加培训的时间,实用又很符合特殊教育学校的实际[9]。学校可以依靠出去参加培训的骨干教师,通过他们的二次培训把先进的理念和操作方法辐射下去,在学校内部实现资源共享,扩大培训效能,并且这种方式也能为走出去参加培训的教师提供一个反思和总结的机会,有利于学习成果的进一步巩固。校本培训的方式易于操作,经济成本低,收效大,也可以统筹解决教师在职培训中工学矛盾的问题,促进教师迅速成长。

作者:赖雪砚 单位: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