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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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范文1

一、美国特殊教育教师准备的特征

(一)聚焦全纳与文化多样性

美国是一个多种族和要求人权平等的国家,有来自世界各地、各种肤色的人,学生多样性成就了特殊教育教师准备的多样性。集体和睦共处,人人有权参与,共同互助合作,满足不同需求,这是全纳教育的基本理念。全纳教育的出发点是相信受教育是所有人的基本权利,也是维系社会正义的基础,其核心是忠实的把教育看做是个人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要素。在许多特殊教育教师教育项目中,都将全纳或文化多样性作为项目的主题,讨论了教师应该怎样帮助学生学习全纳教育和文化多样性。同时也明确指出多样性应该包括残疾儿童、多元文化和语言需要。

(二)教师教学质量评估

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估是教师准备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评估方法包括直接评估法(例如,观察教学表现)和间接评估法(例如,学生满意度、教师教育项目的教师认知和教师合作)。许多特殊教育教师教育项目有评估实习教师课堂表现的观测机制。当用直接评估法时通常会结合一些影响教师教育项目的间接评估法。例如,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教师用以下几项来评估:(a)直接观察实习教师,(b)由监督者评判实习教师的能力,(c)来自监督人员对实习教师与初任教师的比较调查,(d)初任教师的表现评估数据,(e)实习教师的自我报告数据。

(三)合作教学

许多特殊教育教师教育项目都强调合作,但是他们在合作的方法上存在不同,主要体现在一下几点:合作技能知识的不同;教师与教师的合作;学校与教师的合作;学生群体的合作或;前几项的结合。还有一些特殊教育教师教育项目主要集中在专业人士与家庭的合作和协商技能上。在许多教师准备案例中,并不描述合作的性质,而是把合作项目描述为活动策划。(四)丰富的实习经验在特殊教育教师教育项目报告中,教师描述了要提供丰富的实习经验和严格监督,在职业培训中与实践紧密结合。职前项目要求较早的实习经验、一学期或持续一年的学生教学工作。如何在职业培训中获得知识和技能被集成在实地实习中。

二、对我国的启示

(一)完善教师师资培养体系,改革教育方案,使教师准备等相关特征成为我国师资准备的重要内容

1.扩大教师知识研究的取向

在我国,教师知识是指教师在特定的教育教学情境中解决问题时所具备的科学文化知识,它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条件。对于教师知识的分类和教师知识结构,我国将教师的知识分为四种:本体性知识、条件性知识、实践性知识和文化知识。教师本体性知识是教学活动的实体部分;教师的条件性知识对本体性知识的传授起到一个理论性支撑的作用;教师实践性知识对本体性知识起到一个实践指导作用。虽然教师知识的研究者一致认为教师知识的有无决定了教师教学的有效性,但由于立场的不同,在教师应拥有何种知识上存在着分歧。总体而言,对教师知识的研究有三种取向,一是教师教学的知识基础的研究;二是教师实践知识的研究;三是教师情境知识的研究。通过对比中美特殊教育教师知识的取向以及结构和分类,可以看出美国特殊教育教师准备习惯从知识的认识论立场来研究储备教师知识,中国特殊教育教师准备习惯从知识的结构和分类来研究储备教师知识。然而特殊教育教师应拥有各类知识,作为一名教师,不仅要有一定知识(知识量的要求),其知识还应表现为一定的结构性、具体性。因此,我们不仅要研究教师的知识取向也要研究教师知识的结构和种类。

2.聚焦“随班就读”,着力发展全纳教育

随班就读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特殊教育办学模式,是有特殊需要的学生与普通学生取得均等教育机会的主要形式,已成为我国特殊教育办学的一种主体形式。随班就读工作,要求教师在教育工作中面向全体、照顾差异,改变“一刀切”的教学模式,要求加强同学间的互助和合作,这些理念与措施也推动了素质教育的开展。全纳教育的产生则要回溯到20世纪90年代初的“全民教育”思潮。由于世界各国经济、政治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影响因素,全民教育要在短期内实现“满足每一个人基本学习需要”的目标是非常困难的。因而,主要包括残疾儿童在内的“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便率先受到了关注。全民教育希望首先通过对残疾人在内的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的教育,来实施和推进全民教育的发展。我国随班就读是一个实用主义的全纳教育模式。尽管我国随班就读在形式上与西方全纳教育一样是将特殊儿童置于普通教室,全纳教育背后的一些如平等、个性化、多元等西方的哲学观念以及适当、高质量的教育等原则在我国没有或很少得到强调。

3.强调合作教学

全纳教育理念体现在教学中就是让所有学生都参与到教学活动当中,教师要满足他们的不同需求并通过教学使他们得到最适合他们需要的教育,使其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最大可能的发展。要达到这样的教学目的,课堂教学就必须加强合作,即教师和家长间的合作、教师与教师间的合作、教师与学生间的合作、学生与学生间的合作。美国和中国的特殊教育教师准备中都运用了上述合作方式。但显然美国的合作教学的合作面更广,他们把合作作为一项技能而运用在合作教学中,不仅仅要做到合作,而且要知道怎样做到合作,做到更好合作的方法是什么。

4.规范实习时间

我国的特殊教育事业自19世纪末以来一直以缓慢的速度进展着,怎样培养特殊教育师资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问题。各个学校培养师资采取的措施也不尽相同。一些师范院校会给学生提供短时间的实习机会,但一般时间较短,最长为一个学期。还有一些院校只提供一些见习机会,学生没有真正的融入特殊儿童中去体会和学习。根据各个院校的不同标准,培养出来的学生所拥有的实践经验也不尽相同。美国的特殊教育教师准备要求教师要有较早的实习经验,一学期或持续一年的学生教学工作。在实习中还要求把职业培训中学习到的知识和技能应用到教学中,做到职业培训和实践紧密结合,可以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师资培养情况,规范各阶段标准的实习时间,使学生能够真正融入特殊儿童中去体会和学习。

(二)完善支持体系,为教师准备提供保障

1.加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美国特殊教育教师准备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推进得益于完备、健全的支持体系和丰富的资源。特殊教育教师准备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策、资金、专业等各方面的全力支持。与此同时,健全、完备的支持体系将为特殊教育教师准备提供坚实的保障和更广阔的空间。在我国,支持保障体系的欠缺限制了特殊教育教师准备工作的开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此《纲要》只对特殊儿童的权利和利益的提出支持和保障,未提及特殊教育教师。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应出台相关的特殊教育教师准备制度,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准备的保障机制。加大对特殊教育教师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

2.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及学校的专业支持

培养教师是教师培训机构和学校的共同使命和责任。近年来,虽然在一些发达城市会定期开展一些教师培训,以求最大限度地支持教师准备的发展,但相关的支持性服务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特殊教育不仅需要爱,更需要专业。因此除了要培养教师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要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确保每位特殊教育教师都能更专业的诊断、评估和干预每一位特殊儿童。

3.社会各界的肯定与认同

特殊教育教师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角色,社会各界的误解和争议成为特殊教育教师准备最大的隐患。社会各界应树立正确的特殊教育教师价值观,给予特殊教育教师积极的肯定与认同,使特殊教育教师准备在健康向上的价值观中得到发展。

作者:苏鹏鹏 石学云 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二)

一、多元的教育项目

RSP是ResourceSpecialProgram的缩写。RSP教室有专门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还有助理教师,他们不仅要辅导不同年级的学生,还要辅导不同的学科,更要跟不同的任课教师沟通,一天中还要定时进入各个常规班级为个别学生辅导,观察他们在课堂中的表现,了解他们的学习状况,以便对学生开展针对性的辅导。SDC是SpecialDayClass的缩写。参加该项目的学生是通过测试定性为患有智力障碍的学生,也有个别轻微自闭症者。他们独立为一个班,每班八人左右,专门配备有专业的教学教师、语言教师、助理教师等。学生跟常规班级学习的科目是一样的,但是进度要比常规班级慢,尤其是在数学方面,要落后常规班级一个学年的知识。他们集体教学的时间不多,大多是教师个别辅导,有些有语言障碍的学生,还要每天到语言教师那儿上课。在这些班级学习的学生中,有个别学生在某些科目上的表现还是不错的,比如说科学常识、社会、体育等学科,教师就会让他们进入该科目的常规班级学习,按照常规班级的进度学习。课后,SDC课程教师会跟常规班级的授课教师进行交流和反馈,看看该生是否能继续在常规班级中学习,跟踪其学习的情况。很显然,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希望能让这些有着某一方面特长的但需要特殊教育的孩子与正常孩子一起学习、合作,从而改善他们的社交和对话能力;另一方面也是通过参与合作的形式来发挥他们的长处,让他们看到自己的能力,对自己的生活充满信心。SH是SeverelyHandicapped的缩写,参加该项目的是有着严重智力或生理障碍的学生。他们中有严重多动症和自闭症的学生,也有脑瘫和多重残疾障碍的学生。这些学生也独立为一个班,一般每班有八人左右。由于这些学生在行动和精神方面有诸多不便,所以配备的教职人员也非常齐全,有言语病理学教师、作业疗法教师(OccupationalTherapy,简称0T)和物理疗法教师(PhysicalTherapy,简称PT)。另外,对于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教师还要根据他们的不同情况进行表达能力、职业技能和体育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他们基本以个别辅导为主,所学的内容都是一些基本的知识。

二、专业的教师队伍

美国的特殊教育教师有着各自的教育专业领域,不仅有上述已经提到的专业教学知识的教师,如言语病理学教师、作业疗法教师、物理疗法教师等,还有专门教一些在感官方面有生理缺陷学生的教师,如视力缺陷、听力缺陷或者有移动障碍的。这些教师有的是固定在一所学校里教学,有的是在两三所学校里兼职,还有的是游走在整个学区的几所学校中,轮换对学生进行辅导。搞特殊教育的教师都要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这些证书的获得也要经过一番复杂的程序。就拿我所接触的言语病理学教师MrsChangizi来说吧,她每周在两所学校里教学,周一至周三,她在Blandfore小学的RSP教室中授课,周四至周五,她在Alrodo初中的RSP和SH教室中授课。她主要担任学生的语言课程教师,也就是教学生如何清楚地表达自己想表达的。要成为言语病理学家,她首先要在大学里完成相关专业的研究生课程。毕业以后,她要在医院的脑科部门实习六个月,然后在学校里跟岗工作六个月,最后要参加联邦政府举办的相关专业技能考试,才能拿到证书,成为正式的言语病理学教师。每学期,学区特殊教育管理部门都会对特殊教育教师进行定期培训,一般每学期四次,培训的内容都是一些相关理论和学法的培训。今年,美国将实施核心课程标准(CommonCoreStandard),学生们都要利用电脑进行考试。同样,特殊教育也有相对应的课程标准,学生们也要参加州立的统一学业测试。2013年的特殊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利用ipad来进行授课。学区特教部门每两年还要对每名教师进行一次教学评估和谈话,对教师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指导。

三、敬业的职业精神

我所接触到的美国特教教师都有着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具有高度的职业精神,非常地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在我看来,每天与这些特殊学生打交道,肯定是非常烦心且劳累的,因为要教会他们本领,就要付出比正常学生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同一个内容往往要反复地教,反复地说,而结果也不一定就能令人满意。但是我所认识的每一位特教教师,都非常地阳光和乐观。我曾经问过一位任教SDC课程的Molly老师是否感到这份工作十分劳累。她笑着说:“没什么啊,我很享受这份工作,孩子们都很棒,我和他们在一起非常快乐。”每年当其他教师放暑假的时候,Molly老师还要继续上课,这些学生每天要从早上八点学到中午十二点,因为这些学生的学习就是要不断地复习和巩固,所以他们暑假里如果不上课的话,开学后肯定什么都不记得了。在与这些学生的相处中,我发现,Molly老师丝毫没有感到厌倦和痛苦,反而从中找到了快乐,找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还有一位教师,小小的身子背着bagpack,手里拎着一大堆东西,每天游走在整个学区,服务于周围五所学校,为个别学生进行辅导。这位教师专门教一些在感官方面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如视力缺陷、听力缺陷或者有移动障碍等,但是在与她的谈话中,我发现她只是不断地跟我说学生们的进步,丝毫没有露出疲倦,看得出她很享受这份工作所给她带来的成就感。

四、专业的个人计划

在美国,参加特殊教育项目的每个学生都会有专家、教师和家长根据他们的测试情况所制订的个人发展计划(IEP)。这种专业个人计划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部分首先是学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等,还有相关的家庭信息,如家庭情况、家长就职情况、母语情况等;其次是描述学生无法正常学习的原因。第二部分首先是描述学生的强项或者是兴趣是什么,家长对孩子的学习有什么忧虑;其次是该生参加州际考试的各项分数,尤其是语言、历史、社会学科的分数,还有学生的认知、语言等能力的描述;最后是描述该生的学习技能,以及语言交流、手工、体育、社会交流、健康等方面的发展情况。第三部分是列举了该生需要参加的各项考试,如语言、数学、代数、科技、写作等,每一项都说明了不同的评价标准,多数测试是针对二至十一年级的,但是参加RSP、SDC或是SH项目的学生的测试是针对三至七年级的,其中差异最大的就在数学上。这一部分还要求说明学生在参加测试时所需要的帮助,例如教师可以帮助读题,可以适当地延长时间,也可以由学生说教师写等。第四部分是说明学生无法参加加州统一测试(CST)的原因,以及为何运用CAPA(CaliforniaAlternatePerformanceAssessment)来进行测试的理由。假如该生既是参加RSP项目的学生,又是英语学习者,那么该计划中还有专门针对这些学生的一些内容,填写学生是否要母语支持,要为学生提供什么样的ELD学习方式,还有描述在他们参加ELD的测试时,需要在听说读写等方面提供什么样的帮助,或是一对一考试,或是听力读两遍等。另外,还有计对学生学习行为的描述,例如,该生是否有阻碍其他人学习的行为,如果有的话,应特别采取何种干预策略支持。最后是与家长协商后制订的学生发展目标,一共有十个目标可以填写,有些家长会针对性地制订三至四个目标,而有些家长就会订十个目标。据RSP课程的教师讲,一般学生很难达成十个目标,但是家长希望孩子达成的目标越多越好。在学生的个人计划中还有会议记录,如对每次IEP会议参与人员的介绍,家长权利的表述,会议召开的目的阐述,学生学业情况介绍,学生学习需求的提出,以及目标的检验和制订等内容,这些都要记录在案。学生们平时的作业和测验试卷也附在了个人计划后,形成了一本学生学习的个人档案。

五、专业的学业评估

在个人计划实施一年后,学校要对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及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学生的学业情况有家长的检验,有州际的特殊教育课程标准指导,还有州际的统一测试,所以来不得半点表面功夫。每年学校会为每个学生组织一次IEP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心理教师、语言学教师、RSP课程教师、一般任课教师、校长,还有学生家长。IEP会议的主题是教师汇报学生是否达成去年所制订的个人目标,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学生目前的情况与家长一起讨论和制订下一年目标。我曾经参加过一次IEP会议,校长首先邀请家长说出对孩子最担忧的是什么?该生母亲表示,孩子的阅读水平很低,理解能力也很弱。接着,校长请各位教师谈谈,该生在校的表现是怎样的?首先,任课教师肯定了学生认真的态度以及友善的性格,也谈到了请班级中的学生来帮助她,但是就目前五年级所学的有关内容来说,该生还是无法跟上班级其他学生的步伐。然后,由RSP课程教师接着说,该生虽然身在五年级,但其实她的阅读和理解水平只相当于三年级,写作水平也很低;至于数学,她能背出乘法口诀,但是却无法应对有关钱和钟的问题,就算她做的题目己经是修改过的试题版本,但是她的水平还是远远低于基础水平。之后,语言学教师和心理学教师也谈了对学生其他问题的看法。会议最后就是与家长讨论学生的个人计划了,RSP课程教师将去年的计划呈现给家长,并且告诉家长该生去年的目标几乎都没有达成,今年这些基础性的目标还要再继续下去,并且根据她的具体情况,将明年的目标再细化一些。如果家长觉得没有意见的话,就签字认同,等待下一年的检验。特殊教育是美国教育中的重要一块,政府对它的资金投入非常大。常规的学生一年有5600美元的学习经费,而特殊教育的学生一年可能有八千美元左右的学习经费。当然这些经费里面包括了学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如教师工资、设备维修、学生活动等。常规学生的经费主要来自学区的税收,一小部分来自联邦和州政府。而特殊教育经费的60%来自联邦政府,其余则来自州政府和学区,所以特殊教育的经费是有充分保障的,而且联邦政府对特殊教育专门立法,所以没有一个机构,没有一位教师敢于违反特殊教育的任何规定。美国的教育经费预算精打细算,小学里的教师都是包班制的,校长和教师都可以是两所学校共用的,但是对于特殊教育,他们决不含糊,有的学生要配备几个教师来帮助他,还有的学生要教师贴身进行辅导。假期工作的特教教师的工资也全部由联邦政府“买单”。由此可见,政府用在特殊教育方面的经费投入是不遗余力的。对于目前国内随班就读的特殊学生来说,美国特殊教育的一些做法是值得我们借鉴的,比如,计对性地制订个人阶段性的目标,进行定期的评估,分层化地专业辅导等,而他们教师的专业精神更是值得我们学习。

作者:汪丽清 单位:上海市杨浦区打虎山路第一小学

(三)

一、特殊教育需要评估中家长参与的内容

(一)提供和获得相关信息

在对孩子采取相应措施前,学校应得到家长的同意。对于那些第一语言不是英语的家长,或者没有流利英语的儿童,地方教育局应提供手语翻译和适合的材料。学校应认真对待家长提供的信息,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家长表达出的担忧,对其保持敏感并及时做出回应。家长应提供关于孩子的各种信息,协助学校或者相关机构对孩子做出正确的判断,形成正确的儿童发展计划;学校或相关机构做出关于孩子教育方面的决定前,要通知并征得家长同意。

(二)参与制定并要求修改个别化教育计划(IEP)

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IndividualizedEducationPlan/Project)时,和家长及儿童讨论是重要的一步。家长有权决定孩子是否参加个别化教育会议,有权拒绝接受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内容并要求修改。在小学和中学阶段,个别化教育计划一年应至少检查两次。更为理想地是,它应该每学期检查一次或者对一些儿童来说更为频繁。理想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应保证检查的连续性。检查不一定必须是正式的,但一定要征求家长关于孩子进步的观点,并作为检查过程的一部分。当家长认为孩子的个别化教育计划不符合孩子的状况时,可以拒绝接受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内容,并要求学校修改个别化教育计划。

(三)请求并参与法定评估(Statutoryassessmen)t

当家长认为孩子的需求没有通过基于学校的干预得到满足,或需求很大以至于普通学校不能有效满足孩子时,可以请求进行法定评估。地方教育局必须执行这样一个请求,除非他们在最近六个月内进行过一次法定评估,或者他们通过检查证据推论出不需要进行法定评估(Statutoryassessment)。儿童请求进行法定评估后,地方教育局须在6周内决定是否进行法定评估,同时应马上联系家长,以便于:了解家长需求;确定学生学习参与程度和学校提供的特殊教育服务协议。地方教育局必须通知学生所在学校校长和家长进行法定评估的日期。如果家长没有提供必须的证据,地方教育局应向学校寻求关于孩子情况的书面证据,尤其是学校对学生学习困难的评估,以及学校对已经提供的特殊教育服务的解释。地方教育局应对家长、学校和机构的评估请求进行连续性反应,并对是否确认书(statements)进行公开客观的评价。在考虑到所有可能的一般、特殊问题,并在法定期限内,地方教育局要尽快作出决定。如果地方教育局拒绝家长、学校或者机构进行法定评估的请求,家长有权向特殊教育需要法庭提出诉讼。地方教育局须确保家长了解他们诉讼的权利和提出诉讼的时间限制,同时应告知家长分歧解决服务和家长合作服务的可利用性。

(四)进行上诉

特殊教育需要儿童评估中,家长有上诉地方当局的权利。处理家长诉讼的机构有特殊教育需要和残疾法庭(SpecialEducationalNeedsandDisabilityTribunal,简称SENDIST)。当有下列情形之一:地方当局拒绝家长进行法定评估的请求;进行法定评估后,拒绝确认书(Statementsofspecialeducationalneeds);地方政府在6个月后没有进行重新评估,但拒绝家长或学校进行重新评估的请求;决定取消孩子的确认书时,家长可提起诉讼。但家长提起诉讼的时间限制是2个月。这一时间从地方政府向他们通知最终书面决定的时间算起。即使向法庭提出上诉后,家长应继续与地方当局合作处理这些问题。上诉经过法庭注册后,会向家长提供案件指导表格和出席表格。家长要在规定的日期前发送给法庭相关信息。法庭告知地方当局家长的申诉后,地方当局须在32个工作日内做出反应。如果地方当局同意改变确认书的内容,且家长对此满意,可以选择撤诉或要求地方当局以家长同意的方式改变确认书。听证会由一位主席、两位在特殊教育方面具备专业知识的专家组成。听证会结束10天左右,法庭会寄给家长和地方当局相关决定及原因,地方当局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执行这个决定。如果家长对法庭决定不满,还可向上一级法庭提出申诉,但要事先得到本次申诉法庭的允许。[5]为保证家长能有效行使该项权利,英国法律部门专门为家长了指导手册。向家长详介绍了上诉的时间、内容、提起诉讼所须的材料、诉讼案件的处理过程等各方面的信息。使家长能够切实有效地行使该权利,保障孩子的特殊教育需要。

二、家长参与的主要特点

(一)家长参与的权利与义务并存

法律赋予有特殊需要儿童家长参与评估的权利和相应义务。英国关于家长参与的法律规定详细而全面,顾及到了评估中的各个方面,同时还充分考虑特殊家长群体的需求,对不能通过常规方法进行沟通的家长提供各种服务,确保其可获得各种信息以行使权利。但现存体系也存在诸多问题。许多家长认为现存特殊教育方面的规定令人费解,不能有效反映他们的生活现状。这和家庭多种不利因素结合在一起,给家长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为提高家长参与的信心,扩大家长影响,充分发挥家长作用,英国教育部在最新的绿皮书里强调,地方当局及其他服务机构要清晰地向家庭传达可享有的服务和提供者;家长可以选择学校;如果地方当局和家长意见不一致,可首先进行调节,用相对温和的方式去解决问题,而非直接进行上诉。

(二)家长参与的专业性

特殊教育需要评估是一项专业性工作,为保证家长参与的有效性,专业家长合作服务机构的支持非常重要。1994年,家长合作计划就已经存在,但2001年《特殊教育需要和残疾法案》颁布后,地方当局有责任确保家长可以获得家长合作服务(parentspartnershipservice,简称PPS)。地方当局对家长合作服务的标准、资金、资源、管理和监督负责,但并未规定其必须亲自提供家长合作服务。家长合作服务主要有三种模式:内部提供(In-houseprovision)、外包式(out-sourced)和混合式。据英国对全国家长合作服务的调查显示,家长合作服务在人员、资金、服务水平、管理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其服务水平和它们获得的资助有很大关系。多数家长合作服务的监督和评估方式是自评,有少部分是通过家长满意度调查进行评估,且评估主要是总结性的,而非形成性的。但评估获得的数据难以发挥其真正的反馈作用,不能有效影响资金、政策或未来目标。地方当局和家长合作服务在信息分享方面也存在困难。基于出现的各种问题,该报告提出了许多建议:家长合作服务应加强对影响的评估;加强地方当局和家长合作服务之间的合作,充分发挥评估数据的价值等。

(三)家长参与中分歧解决的规范性

家长参与特殊教育需要评估时,可能会和专业工作者产生分歧。《特殊教育需要评估和实施章程》规定教育局必须做好准备,以避免或解决政府和儿童家长关于地方教育局和学校在履行其义务时的分歧。地方政府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分歧产生,并能及时有效地解决分歧,地方教育局可以把家长合作服务作为防止争议发生的主要方法。所有地方教育局须提供分歧解决服务,并向家长、学校等通知该服务的可利用性,且以书面形式通知家长分歧解决服务对其诉讼的法定权利没有影响。分歧的解决分为正式和非正式两种情况。非正式的解决方法是通过家长合作服务的协商,此种方式可降低成本,使分歧解决快速有效。当非正式解决方法无效时,家长可上诉到法庭,遵守相应法律规定,进入正式的法庭诉讼程序。分歧的及时解决能够防止长期问题的产生,特别是非正式的分歧解决方法,降低了特殊教育需要法庭诉讼的数量,有利于建立家长和各机构间的良好合作关系,同时提高家长参与特殊教育的信心。分歧解决的目的并非分配职责,而是基于孩子的最大利益,使争议各方尽快达成一致意见。

三、对我国家长参与特殊教育评估的启示

综上所述,英国特殊教育需要评估中提供多种支持以保证家长参与,对评估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对有特殊儿童的发展和潜能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其中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但我们也应看到其中的不足之处:如家长和儿童的有关特殊教育需求的意愿未被充分尊重,家长抱怨和专家沟通困难;法定评估的官僚化,巨大的开支和漫长的评估过程,对家长需要反应不够迅速等。结合英国特殊教育需要评估中家长参与的特点及其存在的问题,对我国家长参与评估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加强特殊教育立法,保障家长的参与权

在现代社会,要真正实现残疾儿童的教育权,法律(包括强制的执行)是最有效的手段。刘全礼在《中国特殊教育中的四个问题》中提出法律方面的问题是法律不全、无良法可依和执法不严。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对特殊教育的发展至关重要,加强对鉴定评估的立法工作,可以使评估过程有法可依。家长应作为平等的合作者参与特殊教育评估,家长的权利应有相应的法律予以保障。一些学者指出,我国大陆现有的特殊教育法律法规内容还比较空洞,可操作性不强,弹性大,一些重要的方面或环节如特殊教育对象的鉴别、评估,教育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等,并没有得到切实保障。因此,加强特殊教育立法,保证家长参与的权利刻不容缓。对家长参与权利的规定要符合我国国情,具有可操作性和适当的弹性,使家长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积极参与特殊教育需要的评估。当家长法定的参与权受到损害,应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使家长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家长参与意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特殊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地区差异很大,不仅农村地区和城市有差异,东、西部也有差异。成绩的取得和问题的存在与民间文化的变化或某些要素关系密切。各种不正确的影响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观念还广泛存在。许多家长对残疾儿童或者残疾儿童的教育无知、怀疑;读书无用论盛行;男女有别论影响女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在目前状况下,急需改变家长种种错误的观念。除必须的法制建设外,还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的力量,加大宣传力度,改变种种不正确的文化观念,唤醒家长的参与意识,形成对特殊教育的正确观念。各种专业的支持服务机构可以为特殊儿童家长提供相关培训,对家长进行教育,使其意识到家长在孩子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促使他们积极参与到孩子的评估工作中。

特殊教育范文2

面对着一个个异于正常孩子的特殊孩子,教师要给他们更加特殊的关爱。一把糖果、一个拥抱能让他们更喜欢你,整理衣物鞋帽、扶他们走下楼梯能让他们更相信你,有了喜欢和信任,才能使他们在学习时更好地配合教学。把更多的课余时间留给孩子,陪他们游戏,和他们交流,才能真正走进他们的世界。你会发现,他们的眼神清澈,他们的笑容灿烂,他们对新事物、新知识充满兴趣。关爱对他们来说是生存的希望,更是成才的阶梯。

二、耐心是特殊教育的关键

由于先天或后天的原因,特殊孩子在理解、记忆、操作、认知等方面的能力远不及正常孩子,这也是制约孩子发展和教学效果的主要原因,所以需要教师有更多的耐心。一个音节、一个数字、一个笔画、一个动作都需要上百次的重复讲解、演示。在教学中,还要辅助图片、模型、手势等形形色色的手段,才能激发他们的兴趣,吸引他们注意,加深他们的记忆。有时还要根据每个孩子的不同情况,进行单独辅导。耐心的背后是枯燥和艰辛,也正是因为耐心,才让这些特殊的孩子收获了知识,体验了快乐。

三、心理调适是特殊教育的辅助

对于特殊孩子甚至家长来说,心理上的调适尤为重要。它是教育能否持续能否取得成效的支撑力量。由于自身情况的特殊,面对歧视、嘲讽、讥笑……很多孩子选择了逃避躲藏,即使是在群体中,他们也会因为自尊和恐惧,而采取哭闹、摔打物品、沉默等方式保护自己,宣泄情绪。

所以帮助他们调适心理非常重要,带他们走进大自然;让他们和健全孩子交流、游戏;把他们的学习成果展示给家长;让他们参加一些社会活动……这些方法会逐渐帮他们树立自信,走出心灵阴影。也只有这样,才会增强他们的学习动力。

四、总结

特殊教育范文3

关于韩国特殊教育的起源,韩国特殊教育学界有些争议。有的学者认为1445年是韩国特殊教育的元年,这年朝鲜政府选拔10名聪慧的盲人安置在书云馆里学习阴阳风水术。另一个不同观点则认为现代意义上的韩国特殊教育始于19世纪末,1894年美国传教士霍尔女士对盲少女金凤来进行个别教育训练,并于1898年创办第一所女盲校。霍尔女士还派老师到中国学习聋教育方法,1909年创办韩国第一所聋校。韩国特殊教育最初在美国传教士的努力下,学习参照欧美和中国先进的特殊教育方法。日殖民时期日本对韩国实施殖民化教育,特殊教育也不例外。1913年朝鲜总统府在济生院设置盲哑部,教育盲人和聋人。济生院是韩国第一个公立特殊教育机构,日殖民时期即使有公立特殊教育机构,韩国残疾人也极少受益。根据记载1916年盲哑部学生共有62人,其中韩国学生只有8人,但济生院盲哑部的师生,为韩国特殊教育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1935年李昌浩牧师在平壤设立光明盲哑学校,是韩国人创办的第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日殖民时期韩国特殊教育学校屈指可数,残疾人受教育机会也十分渺茫,特殊教育在艰难中求发展。

21949年颁布的《教育法》首次要求地方政府设立特殊教育学校

二战后的韩国百业待兴,李承晚政府要建立民主社会制度,1948年颁布宪法,1949年颁布《教育法》。《教育法》中提出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对象、教育内容以及教育水平,还规定各道要设立一个以上特殊教育学校。但50年代由于朝鲜战争,只在济州岛和釜山增设公立特殊教育学校,到了60年代韩国虽然政局稳定,但政府把经济发展作为国家第一大政策,教育的重点在初等教育和扫盲教育,特殊教育未成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关心的话题。虽然《宪法》和《教育法》都赋予身心障碍者教育权利,但没有具体的措施及促进政策,韩国公共特殊教育发展缓慢。而民间宗教人士热衷于特殊教育,陆续创办私立特殊教育学校。仅60年代新增设的私立特殊教育学校有14所,而新增的公立特殊教育学校只有2所。可以说20世纪五六十年代,私立特殊教育学校承担了韩国特殊教育的重担。

31977年颁布的《特殊教育振兴法》标志着韩国特殊教育进入国家化时代

20世纪70年代随着经济的复苏和国力的增强,韩国政府开始关注特殊教育。以1971年在大邱市的普通学校设置特殊班为契机,韩国政府逐渐扩大公共特殊教育。而1977年颁布的《特殊教育振兴法》则可视为韩国特殊教育从民间力量为主转变为国家政府职责为主的重要标志。在特殊教育学界的大力推动下韩国政府1977年12月颁布《特殊教育振兴法》,1978年颁布其施行令和施行规则。之后多次修订,其中1994年的修订最为全面。

3.1《特殊教育振兴法》强调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职责

《特殊教育振兴法》全文共有16条,其宗旨是保障身心障碍者的教育权益。提出特殊教育的目的在于对特殊教育对象提供生活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使之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特殊教育对象包括视觉障碍、听觉障碍、精神迟缓、肢体障碍、情绪障碍、言语障碍以及其他身心障碍者。在义务特殊教育方面对国公立和私立特殊教育学校有所区别,国公立特殊教育学校实施小学阶段义务教育,幼儿园、初中和高中阶段实施无偿教育*。而私立特殊教育学校仅对小学阶段实施无偿教育,这也成为《特殊教育振兴法》颁布后备受争议的一个条文。《特殊教育振兴法》中明确要求国家和地方政府采取措施振兴特殊教育。在施行令中具体规定,文教部设置特殊教育审议会,审议特殊教育振兴相关的重要政策,由文教部的副部长担任,由15-20名成员组成。施行规则还要求各市、道设置特殊教育对象鉴定委员会,主要负责鉴定身心障碍程度以及教育安置。除了颁布专门的特殊教育法律外,韩国政府出台专门政策振兴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振兴法》出台后的十年韩国特殊教育取得了三方面可喜的成果。(1)出台国家层面的特殊教育振兴计划。第四次经济开发5年计划(1977-1981年)中专门提出强化特殊儿童教育的计划,这个计划是真正从国家层面拟定的特殊教育振兴计划。计划中提出在未设置特殊教育学校的市郡,新增设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殊班。为缓解私立特殊教育学校的运营困难,逐渐扩大政府财政补助。(2)大力发展特殊班,扩大身心障碍学生公共教育机会。韩国政府主要通过大幅度增设普通学校特殊班,发展公共特殊教育。1971年韩国只有1个特殊班,到1976年增加至350个,1986年猛增至2260个。80年代随着特殊班数量的增多,60%以上的身心障碍儿童在特殊班接受公共特殊教育。(3)修订《特殊教育振兴法》,促使国公立和私立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享有相同权益。根据《特殊教育振兴法》的规定,私立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只能享受小学阶段的无偿教育。民众和学者对此深感不满,要求修订相关内容。1987年对《特殊教育振兴法》中的义务教育相关条文进行修订,至此无论就读国公立特殊教育学校还是私立特殊教育学校都能接受无偿特殊教育。

3.2全面修订《特殊教育振兴法》强调“适当而均等”的特殊教育

在《特殊教育振兴法》的推动下,韩国政府大幅度扩大了障碍学生的公共教育机会,但也出现特殊教育发展不均衡和质量不乐观的现象。中重度障碍儿童入学率不高,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殊班过于集中在小学和初中阶段,学前、高中和大学阶段特殊教育发展不理想。1994年全面修订的《特殊教育振兴法》以提供适当而均等的特殊教育为目的,促进特殊教育均衡发展,还首次提出个别化教育计划和融合教育的具体规定,使特殊教育从重数量向重质量发展。1994年的修订虽然延续《特殊教育振兴法》的名称,但其目的及具体内容发生较大变化。全面修订的《特殊教育振兴法》最大的亮点在于五个方面。(1)特殊教育概念的变化。1977年的《特殊教育振兴法》中的特殊教育是狭义概念,认为特殊教育是“采用盲文、手势语和身体辅具进行的教育”。1994年重新定义特殊教育,强调特殊教育要采用适合特殊教育对象特性的课程、教育方法和教育媒体,实施学科教育、治疗教育、职业教育。(2)义务特殊教育范围的扩大。义务特殊教育的范围从小学扩大到初中阶段,幼儿园和高中阶段实施无偿特殊教育。(3)规定特殊教育对象的鉴定及安置流程。障碍类型在原有的视觉障碍、听觉障碍、精神迟缓、肢体障碍、情绪障碍、言语障碍等其他身心障碍基础上,增加学习障碍,并将自闭症纳入情绪障碍。但并不是具有上述障碍就是特殊教育对象,特殊教育对象是因这些障碍,被鉴定为需要特殊教育的人。修订法中规定特殊教育对象的鉴定及安置流程,高中以下的特殊教育对象由教育监根据审查委员会的审议进行鉴定,并指定适合的安置学校。教育安置综合考虑特殊教育对象的障碍程度、能力及居住地,并参考监护人的意见。(4)特殊教育形式的多样化。1994年修订中提出多样化的特殊教育形式,包括巡回教育、融合教育*、个别化教育、治疗教育。首次在法律条文中提出融合教育概念,“特殊教育对象在普通学校就读或者特殊教育机构的在校生参与部分普通学校课程称为融合教育”。为了有效落实个别化教育,还要求为每个特殊教育对象拟定个别化教育计划。这是第一次以法律用语规定个别化教育计划的拟订和实施。(5)保障特殊教育对象及监护人的权力。在修订法第25条专门规定特殊教育对象及监护人的权力。特殊教育对象及监护人对鉴定和教育安置有异议,可以向审查委员会提出再审申请,而审查委员会在接到申请30天内把重审结果通报申请人。1994年全面修订《特殊教育振兴法》后,韩国政府通过两次专门的“特殊教育5年发展计划”,提升特殊教育质量。韩国政府首先通过加强特教师资培养体系,提高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为改善融合教育质量在普通学校教师培训中开设特殊教育相关课程,2007年该比率达到79.9%。除外还逐年增加特殊教育财政预算,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特殊教育财政预算1998年占教育预算1.9%,2007年计划提高到3%以上,实际完成情况各地区不均衡,如釜山增加到2.7%,仁川增加到4.4%。为解决学前特殊教育和高等特殊教育发展滞后的问题,1998年至2007年之间逐渐扩大身心障碍者早期教育和高等教育机会。普通幼儿园特殊班数量从5个增加至1414个。招收身心障碍学生的大学也从1996年的20所增加到80所。

42007年颁布的《特殊教育法》开启“融合、生涯、支援”为核心的韩国特殊教育时代

进入21世纪随着韩国特殊教育理念和思想的革新,特别是身心障碍者及其监护人权益意识增强,颁布30年的《特殊教育振兴法》面临新的挑战。《特殊教育振兴法》主要涉及初、中等特殊教育,在障碍婴幼儿早期教育、障碍者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极少涉及。学者和家长认为《特殊教育振兴法》不够具体明确,不能有效保障身心障碍者的权益。2007年韩国政府废止《特殊教育振兴法》,颁布新的《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把韩国特殊教育引向促进融合、关注生涯、提供支援的特殊教育时代。《特殊教育法》共有38条129项条文,比1994年多10条55项,条文更加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4.1重新定义“融合教育”概念

1994年的《特殊教育振兴法》把特殊教育学校学生部分参与普通学校课程也纳入融合教育范畴,在《特殊教育法》中重新定义融合教育,提出融合教育是“不受障碍类型和程度限制,特殊教育对象在普通学校与同龄人一起接受满足个别教育需求的适当的教育”。从此新定义下的融合教育迅速发展,成为韩国特殊教育主流。根据2012年特殊教育年度报告书,6707所普通学校设有14562个全日制融合班级,实施完全融合教育。1994年以前特殊班以分离式教育为主,1994年《特殊教育振兴法》修订之后逐渐转变为部分时间融合教育,2007年以后大部分特殊班采用部分时间融合教育。为了保证融合教育质量,在《特殊教育法》及其施行令中具体规定融合教育支援措施。有障碍学生的普通学校即使没有特殊班,学校也应为障碍学生拟定融合教育计划,本地区的特殊教育支援中心为普通学校融合教育提供巡回服务,要保证每个学生每学年150课时。

4.2提出贯穿身心障碍者生涯的特殊教育体系

《特殊教育法》共有6章,其中第四章主要阐述婴幼儿、初、中等特殊教育,第五章则重点阐述障碍者高等教育和终身教育,这为韩国身心障碍者生涯教育体系奠定法律基础。身心障碍者义务特殊教育范围扩大到15年(3-17岁),实施幼儿园到高中阶段特殊义务教育,对未满3岁障碍婴儿和特殊教育学校专攻科阶段学生提供免费教育。为促进身心障碍者的高等教育和终身教育,《特殊教育法》专门用6个条文规定相应内容,要求大学应设置特别支援委员会专门负责障碍大学生相关事宜,为障碍大学生提供人力支援和辅具支援。21世纪终身教育备受韩国民众的关注,为了促进身心障碍者终身教育,《特殊教育法》规定开设专门的障碍者终身教育课程,扩大障碍者终身教育机会。

4.3为“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有效推行提供法律保障

在第二次特殊教育发展综合计划(2003-2007年)中,曾规划推广特殊教育支援中心,支援安置在家庭、医院以及普通班级的特殊教育对象,但因没有法律依据,没有得到实质性发展。《特殊者教育法》中明确要求设置特殊教育支援中心,其主要任务是早期发现、诊断评估、信息管理、特殊教育研修、支援学习教学活动、支援特殊教育相关服务、巡回教育等。1994年《特殊教育振兴法》中提出治疗教育,在《特殊教育法》中转变为治疗支援,作为特殊教育相关服务的一种。从此治疗教育从教育活动转变为有专门治疗师提供的治疗支援。在之后颁布的施行令再次强调治疗支援包括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听力治疗、心理行为治疗等,治疗支援的提供者应获得“医疗技师法”或“资格基本法”规定的国家认可资格证。特殊教育对象需要治疗支援,但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支援中心无法提供时,教育长或教育监联系障碍福利机构提供治疗支援。2008年,韩国政府颁布第三次“特殊教育发展5年计划(2008-2012年)”,这是《特殊教育法》颁布后的第一个特殊教育发展计划。第三次特殊教育5年计划最大的成果是实现幼儿园到高中阶段的义务特殊教育和障碍婴儿以及专科阶段学生的无偿特殊教育。正在进行中的第四次“特殊教育发展5年计划(2013-2017年)”,其宗旨是提供能够实现梦想和才能的适当特殊教育,促进障碍学生主动参与社会。根据韩国教育部颁布的2014年特殊教育年度报告书,2014年就读普通学校特殊班级和全日制普通班级的障碍学生共有61451人,其中就读全日制普通班级的障碍学生占25.5%,74.5%的障碍学生在特殊班级接受部分时间融合教育。2007年以后,有了法律保障特殊教育支援中心数量持续增长,到2013年韩国共有201个特殊教育支援中心,安排人员1432名,包括特殊教育教师、康复教师、治疗师、辅助人员等。近几年韩国障碍者的高等教育和终身教育也有长足的发展,2014年高中毕业的障碍学生共有6991人,升学率为46.4%,其中66%的障碍学生升入专攻科,16%升入专科大学,还有18%升入本科大学。为了支援障碍大学生顺利完成专业学习,投入39亿韩元用于辅助人员的聘用。2014年承担障碍者终身教育课程的机构(包括夜校、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特殊教育学校等)共有209个,财政预算达到28亿韩元。

5结语

特殊教育范文4

目前农村特殊教育普遍落后、整体水平低,主要存在基础设施条件差、师资力量不足、教学费用高、家长观念落后、学校在招生时对学生户籍、年龄、智力等方面存在限制的问题。

1、基础条件差

农村很多特殊教育学校规模较小,教室、课桌、宿舍、食堂、操场等硬件设施达不到国家标准,难以容纳足够的学生。学校往往离学生家较远,学生有时要走很长的路上学,尤其是在山区,山高路远、道路阻塞更是学生面临的难题。此外,学校由于经费不足难以购置相关的器材设备满足残疾孩子的个性化培养。

2、师资力量不足

在农村即使是一般正常的学校都存在师资不足的问题,特殊学校则情况更甚。学校教师少,有的学校只有几名教师,有的课程还要请别人代交,有时一名教师要负责十几甚至几十名儿童。特殊学校的教师专业水平整体偏低,学校尚有许多没有受过专业教育的临时工充当教师,受过专业教育的教师则缺少继续学习的机会。农村特殊学校教师工资普遍很低,许多教师耐不住清贫纷纷外流。此外,许多学校缺乏有效地教师管理和激励机制,部分教师抱着“死工资”在教学方面人浮于事的现象也很普遍。

3、教学费用高

农村的残疾儿童家庭贫困的占绝大多数,许多父母本身身患残疾,没有劳动能力,也有很多父母在外打工或者在家务农,他们根本无力负担孩子的生活费。尽管这些年国家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但是在偏远的农村特殊学校,得到的支持却少之又少,有的学校甚至连教学书籍、文具等都缺乏。因为这些方面的原因,在农村存在着严重的入学率低的问题,有的地方符合条件的适学儿童入学率不到1/3,甚至更低。

4、家长观念落后

许多家长在观念上早已放弃对孩子的希望,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思不支持或者反对孩子接受特殊教育。在农村尽管特殊教育的学杂费已经全免,但生活费的负担依然很大,家长不愿意加大负担,有的家长为了减少家庭支出会勒令孩子退学。有的聋哑子女家长不甘心还要再生养一个健全的子女,并把希望全部寄托在健全子女身上,从而不愿送聋哑子女进入学校学习。这导致大部分聋哑儿童和轻度弱智儿童至今仍然没有机会接受最基础的学校教育。

5、招生对学生户籍、年龄、智力等诸多限制

学校因为经费等原因难以开展更大规模的特殊教育,因而在招生上对孩子诸多限制,在农村聋哑儿童因为户籍、年龄、智力等原因被拒之门外的不在少数。

二、农村特殊教育存在缺失的原因

目前农村特殊教育存在缺失的原因主要包括特殊教育经费不足、相关的法律不健全、培养出来的学生就业难、社会观念陈旧等原因。

1、特殊教育经费不足

我国对于特殊教育的经费投入尽管每年在持续增长,但是在农村教育经费普遍紧张的大环境下,农村的特殊教育经费紧张情况更加严重。在国家的整个教育经费投入中,农村特殊教育所占的比重很低,对农村贫困家庭补助标准低、覆盖面小;有关部门对学校评价的标准仍然是名次、升学率、分数等,农村特殊学校既无名次和升学率可评比,又难有就业率作为考核。因此只能“另册”,有关部门对于“另册”的学生不抱希望,对农村特殊教育关注一直就有些不足;此外,农村残疾儿童家庭本就贫困,缺少一定的经济来源,加之医疗等费用向来很大,一般维持家庭生活都很难,更遑论负担孩子的特殊教育生活费。这些问题造成了学校基础设施差、师资力量不足、教学费用高等问题。

2、缺乏必要的政策倾斜

教育部门没有完全做到农村与城市、特教与普教的一视同仁,在教师方面,农村特殊学校教师很难享受到与城市和普教一样的编制配置、奖励政策、晋升机会和工作待遇等,这势必影响到教师们的积极性;在经费投入上,国家缺乏对农村特殊学校的投入,缺乏对农村残疾儿童的投入,阻碍了特教的正常开展。

3、特殊教育法律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已经越来越重视针对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并在各层级的法律法规中都有条文涉及到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但站在系统化、专门化的角度来看,针对残疾儿童立法的现状并不构成一个完整、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数量上看,从《宪法》到《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到《教育基本法》等法律法规都对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加以规定,但是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法律法规在适用方面势必造成混乱,而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农村残疾儿童特殊教育的专门法律;从内容上看,我国的《残疾人教育条例》缺乏与其配套的实施细则,如对特教教师的奖惩机制、残疾儿童权利保护和权利救济方面都缺乏明文规定;从范围来看,残疾儿童法定对象范围过窄,没有涵盖所有有教育需求的残疾儿童。

4、特殊教育学生就业难

特殊教育就业率并不高,学生转行的现象普遍存在。一是学校教师稀缺,课程设置不合理。在农村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本就稀缺,有的一所学校只有几名教师,根本是疲于应付,很难针对学生自身特点,因材施教。学校的课程设置也不合理,有的课程明显不适用部分学生,但仍然按部就班的上着,农村特殊学校因为经费、资金等困难很难设置多样化的课程;二是社会上对残疾人存在歧视,很多工作明明残疾人可以胜任,但是因为社会观念等问题而将残疾人拒之门外的现象不在少数。学到东西仍然不能就业无疑加重了学生和家长对上特殊学校的疑虑。

三、解决农村特殊教育问题的几点对策

解决农村特殊教育存在的种种问题要从政策、法律、经费以及学校课程设置、教师管理和社会支持等方面来考虑。

1、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和经费投入

农村教育和城市教育同样是推进国家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动力,二者不可偏废。在政策层面上要缩短农村特殊教育和城市特殊教育的差距。在对教师的奖惩机制、晋升机会、薪资水平以及专业培训等方面不应该有所偏颇。应规范农村特殊教育学校的编制等问题,加大特殊教师的培养力度和对农村的输送力度;对于学生来说,应扩大农村残疾儿童受教的范围,减免学生在学校的生活费等;此外,还应该实施农村扶贫扶智工程,将贫困儿童家庭纳入扶智范围。

2、健全和完善法律体系

发展特殊教育应当是发展义务教育其中义务之一。农村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完善的立法保障。一要修订现有的特殊教育立法条款,对现行的《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进行系统的梳理,对不适应的相关条款尽快修订;二要研究制定专门针对农村特殊教育的法系,要针对农村实际用法律的途径对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利进行全面保障。

3、规范学校课程设置和教师管理

农村特殊学校的课程设置很不合理,缺乏真正能够培养学生能力的课程和器材,无法根据学生的自身情况提供个性化教育。在课程设置上,应着重设置培养学生能力和发展学生个性的课程。要着力加大远程教育工程,建立和完善远程教育方面的硬件和软件方面设施。在教师管理方面,应建立教师管理的长效机制,规范教师的奖惩制度。学校应该致力于培养稳定并且全面的师资队伍,保证教学工作的持续稳定开展。

4、加大社会支持力度

特殊教育范文5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新生人口总数的大量减少、医疗条件和水平的快速提高,以及0—6岁抢救性康复工作的有效开展,沿海发达地区残疾适龄儿童的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表现为聋童新生人数的急剧下降,江苏、浙江等省市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出现招不到聋童新生的现象。(人口基数大的县市每年也只能招收1—2名聋哑新生。)在这种形势下,原先以招收聋生为主的特殊教育学校整体的办学思路将被打破,单一的以聋童为招生和教学对象的现象将5—8年或者更短的时间内被改变。聋童教育即将被单独的培智教育所替代。那么,在这个“转轨”的过程中,或“转轨”后,特殊教育学校将何去何从?在既有聋童又有弱智学生的情况下,学校的各项工作如何开展?这已经成为摆在我们特校人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二、聋教育和弱智教育的区别

(一)教育对象的区别。从受教育对象来看,虽然都属于特殊教育的范畴,但听力与语言残疾和智力障碍残疾之间的区别是很大的,总的来说,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残疾类型的单一性和多重性。聋教育的对象是听力语言障碍学生,学生的残疾类型往往是单一的———就所谓的听力语言残疾。聋哑学生由于语言缺陷,通过教师使用手语便能很好的进行教育教学。而智力障碍儿童,可以说一名学生就是一种残障类型,甚至有些个体具有多重残疾或混合残疾。由于我国培智教育分类的实际,自闭、脑瘫、智障等均为培智学校的教育对象,从这个层面来说,培智教育的个体呈现出结构性复杂状态。

2.健康状况的稳定性和不确定性。聋哑学生除了因神经性耳聋带来的平衡感觉稍差以外,在其他身体方面尚无大碍。有些优秀的聋人运动员的运动成绩几乎接近常人水平。聋生的健康状况大都良好,有着较高的稳定性。然智力障碍儿童运动功能存在着肌体发育不良、运动记忆能力差等问题,其中尤为突出的大都伴有不同程度的癫痫。走路不稳、肌体发育不良、癫痫等健康问题给学校办学带来了很大的隐患,自闭、多动带来的自虐、他虐现象则给学校办学带来很大的麻烦,早衰、发育不良或畸形给学校办学带来很大的困难,这些问题往往成为特校招生必须考虑的原因,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特校的办学理念和方向。

(二)办学成效的差别。聋哑学生由于智力发展未收到较大影响,很多学生除了听不见、不会说,其他的都还行。在老师的辛勤耕耘下,很多学生能够继续深造,考入高一级学校继续就读,有的还能成为大学生。教师的职业成就感虽然不如普通小学,但是看到这些聋哑学生将来大都能自食其力、养儿育女,心中少许有些安慰。但智力障碍学生的教育难上加难。送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都是些中重度的孩子。老师们职业成就感很低,往往把自己自贬为“陪呆子读书”,职业激情低落,抵触感很强,有的甚至提出,“如果把我分到培智部就准备请长期病假”。如果说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职业成就感低的话,培智学校教师的职业成就感,社会认同感则最低,没能充分认识培智教育的重要和崇高。学校校长必须要花大力气解决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的职业认同感,鼓励年轻教师长期从事培智教育。杭州宁波杨凌子学校每年组织教师外出疗养2次,疏解教师压力。

(三)办学条件的差异。聋哑学生绝大部分能自理。但是智力障碍学生个人自理状况很差。如一所县级特殊教育学校要面向全县招生,那智力障碍学生个人生活自理问题是首要问题。学生宿舍、公共厕所、食堂等办学设施都要进行必要的改进,特别是无障碍设施方面还需加强。在此基础上,还必须增加一定数量的生活指导老师进行生活方面的教育和帮助。事实上,很多智力障碍学生连平时的大小便都很难独立地很好的完成。聋哑学生的教育教学设施相对普小来说有一定的特殊性。但对于智力障碍学生来说,特殊性就更大了。相应的康复器材的需求很大,“医教模式”的推广需要更多的专业性的器材给予配套。

(四)师资要求的差异。聋校师资队伍起初的来源有两个,即特殊教育师范毕业的听力语言专业的师范毕业生,以及来自普通教育后来参加专业培训的人员。其专业需求就是听力语言残疾儿童教育学和心理学,以及相关的教材教法,主要教育教学手段是中国手语。然而弱智教育需要的要求更高,肌体康复训练、蒙台梭利训练、感统训练等需要专业的理论和技能。培智班的教师不仅需要教育教学的理论作支撑,还需要医学、康复学的理论和技能。原先一直从事聋教育的老师转到培智教育上来,往往要很长一段时间进行适应。在教师编制问题方面,显然培智教育需要更多的人员参与。

三、解决的思路和办法

(一)聋弱合班制。根据现有特校以聋生为主的情况下,在起始年级招生聋哑学生不足的情况下,安排智力残疾程度较轻的智力障碍学生合班,相当于聋培复式班的形式。这种办班模式在教室、教师等办学资源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根据招收的学生人数进行的一种尝试。这种办班模式的优势尽可能的让两种残障学生都能得到专业的良好的教育。缺点是教师工作量增大,班级管理难度加大,教育教学效果不如单一的设班。很多时间里,聋哑和弱智学生还存在彼此间的相互影响,比如聋生欺负弱智学生,弱智学生骂聋生等等,在教育教学时,教师往往顾此失彼,忘记了聋生的手语需求,导致聋生不知道教师说了什么,讲了什么。这种办学模式在苏北、安徽等地实施较多。

特殊教育范文6

一、改革专业课程,提高专业水准

要想办好职业教育,学校必须树立长远的职业教育观,从师资建设、专业设置、专业选择、课程安排上入手,在教育中强化职业教育意识,培养学生参与社会竞争的本领,只有这样,我们的学生才能真正适应社会的发展,真正成为自食其力的有用人才。

(一)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

目前,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明显存在思想和技术上的不适应。针对这种现象,我们主要采取自培方式,加大教师内部培训力度,通过外出参观、专业进修等方式提高现有教师业务水平,使其一专多能。另外,我们引进或聘请校外专业人员作为专业教师,实现了教师队伍的“两结合”,即专职与兼职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解决专业课教师短缺的问题。同时,分批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蹲点学习,提高教学与应用知识的衔接水平。通过多种形式的师资培训,初步打造出一支“一全”“二教”“三具备”的教师队伍。“一全”是指具有全面的职业素质;“二教”是指既能从事文化课教学,又能从事专业技能课教学;“三具备”是指具备专业开发、教学研究和编写教材的能力。

(二)专业设置适应学校和市场需求

在设置专业时,我们本着四个原则:一是根据智障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学生爱好,二是结合学校的实际条件,三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四是多专业培养。结合湖州市经济发展现状和学校实际情况,经过调查研究,学校将家政服务管理作为重点发展专业,专业下设园艺、酒店家政服务、烹饪、洗车养护等模块,学制为三年。这些模块既实用又简单易学,关键是具有较强的市场生命力。为适应市场需求,学校教师经常走出校门,考察社会工种,找到与残疾人就业相契合的点,与用人单位联系,运用双赢策略,开展“订单式”培养。同时,及时调整学校的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使专业设置呈现动态化管理,多角度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这样,不仅能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而且让学生“学得好,立得住”。

(三)让学生依据爱好和自身能力选择相应专业

培智学校的每位学生入学时,各个专业的教师对他们逐个进行能力评估,主要包括生活技能、沟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各个专业所需的基本技能。评估测试主要是以面谈和实操的形式进行。经过评估测试后,老师们对每位学生各方面的能力进行综合分析,然后对其做出专业选择的建议。每到期末时,培智学校的专业教师会对每位学生再次进行能力评估,如果目标达成情况较好,则可以让学生在下一个学期选择另外合适的专业进行学习;如果目标未达成,则需要继续学习此专业,或根据其实际情况为学生选择其他更适合的专业。

(四)设置课程侧重学生技能培养

职业教育课程侧重应用和操作能力,也就是以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为主,强化学生职业技能的训练。为此,培智学校对传统的课程、课时安排进行了重新调整组合,形成新的教学模式。整个教学过程注重专业技能的熟练掌握,力争每个学生掌握一至二门职业技能,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培智学校的职业教育课程分为三类:一是通识教育课程,包括生活适应、职业生活、生活数学、生活语文、休闲娱乐、特长、班会。二是专业训练课程,包括烘焙、烹饪、酒店家政、园艺、洗车养护。三是实践课程,包括校内实践、社会实践。这些课程都是为了学生将来能顺利走上社会这个目标而设置的。以生活语文为例,主要教学生生活中常见的应用文,如说明书、职业介绍、招聘信息、签写劳动合同等。

二、改革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最基本的组织形式,要想提高教学效率,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必须着眼于课堂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手段,向每节课要质量。

(一)实施主题教学

培智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制订主题单元目标,各科选取教学内容协同教学。如,在烘焙专业课中需要掌握称重配比的知识,那么,在数学课中就同步学习重量的内容,让学生掌握秤等常用工具的使用方法。整个教学过程,使用项目分解法,凸显结构化教学,重在学生实操,循序渐进。这种单元块状结构的教学,为学生主动学习、合作学习、探究性学习提供了更多的余地和空间,使学生既能提升专业技能,又能激发学习的兴趣。另外,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都体现出教师的个别化教学理念,针对每个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坚持“个性发展、共性成长”,以达到每个学生都能学有所得。

(二)强化实践能力

实践活动是智障学生认识职场、了解岗位要求以及适应工作岗位的重要学习形式。学校根据学生的能力安排校内实践和校外实习,并确定三学年的实践内容:高一年级以参观为主,高二年级以见习为主,高三年级以实习为主。学校把图书管理、宿舍管理、卫生清洁、食堂帮工等工作岗位提供出来,安排学生进行实践体验,保证每一位学生都有一个工作实习岗位,并每月进行考核奖励。学校还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加强校企合作,以超市、礼品包装公司、咖啡馆等为实习场所,有效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使其熟悉工作岗位要求,拓宽学习空间,为今后顺利上岗打下较好的基础。

(三)开展多元评价

培智学校各个专业的任课教师需在学期初为每一个学生制订合适的专业技能训练目标,找到他们的优势和其他潜在能力,然后采取有效的措施与方法加强培养。每次课后,教师需对学生专业技能的掌握情况进行评价,然后再有针对性地制订下一堂课的学习内容。每个主题单元学习完后,都要进行单元评价,每个主题单元的最后评价可以通过实践活动等形式呈现,如美食节、展能节等多种活动。教师通过观察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的表现来开展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分析学生的专业技能学习情况,考察教师的教学效果,为下一个主题单元学习活动做好准备。学期末,学校考核组对教师制订的专业技能训练目标进行随机检测,以此来评价学生专业技能训练目标的达成情况。这种动态的多元的评价模式,有助于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使特殊教育更加高效。

(四)开发校本课程

培智学校由于其教育对象的特殊性,要选用比较切合学生实际的专业教材还比较困难。目前我们通过以下三个渠道进行课程开发和选用:一是选用兄弟学校开发的职业教育校本教材,二是删减选用普通中职学校的教材,三是组织有经验丰富的专业教师进行研发编写教材。另外,学校要求指导教师进行特殊教学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以教研促教学,成立了职业教育课程开发小组,组织教师开发校本教材,每学期制订一个课程开发专题,定期举行教研活动,围绕专题内容进行讨论、交流,学期结束按教师上交的校本教材的数量和质量给予绩效奖励,待形成课程体系后,邀请专家进行论证指导,争取进入省地方教材征订目录。

三、改革管理模式,提高就业能力

培智学校办职业教育,不仅要找准方向,创新管理模式,还要不断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各方力量,有效解决智障学生的就业问题。

(一)搭建教学管理平台

学校专门成立相对独立的职业教育部门,安排一位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专职管理,负责学校教师的教学考核、课程开发、活动组织、学生实习等事宜。并通过专人到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的用人需求和工作岗位要求,向企业宣传学校职业教育取得的教育教学成果,与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从中寻找适合学生实习、工作的岗位,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

(二)拓宽以职养教途径

培智学校开展职业教育必须以一定的物质条件做基础,学生在技能训练、实习操作等环节要耗损大量材料。因此,开展职业教育必须面向市场、面向社会。培智学校通过举办义卖会、开店等形式,把职业教育从纯消费转变为以职养职,直至将培智学校发展为以职养教的市场经济单位。这样做不仅能扩大学校职业教育的宣传效益,更重要的是能增加学生实际操作的机会,拓宽职业教育的发展思路,推进学校职业教育与市场接轨。

(三)广开就业安置渠道

培智学校不仅要关注智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问题,更要重视解决他们融入社会后的生存和发展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不能单纯依靠学校或教育自身的力量,必须调动和整合社会多方面的资源。为此,学校成立了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残联、民政等部门领导组成,以理事会为平台,实现多种办学模式相结合的多元化发展格局。例如:通过与残联部门协商争取残疾人就业的机会和相关权益,与人社部门协商为智障学生考取面点等级证书开辟绿色通道等。解决就业问题事关职业教育的再发展,我们学校一方面多方联系,争取残联、社保、民政等有关部门配合协助,以举办就业推荐会的形式,向福利企业、服务行业等有关单位展示学生的学习成果,向他们推荐学生;另一方面积极鼓励自身能力较好的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学生自己开店设点,自食其力。

(四)建立就业指导机制

特殊教育范文7

加强特殊教育在职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是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文章以江苏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为例,在总结现有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经验,分析其存在问题,展望其未来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对我国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校长培训、培训内容和形式创新、培训支持保障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特殊教育;师资培训;思考;江苏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办好特殊教育”[1],这为我国特殊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也对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何根据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新需求,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工作,是办好特殊教育、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的关键。本文以江苏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为例,在分析现有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发展现状的基础上,依据《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2015年)[2]和教师专业成长规律,仅就特殊教育在职教师和校长的未来培训发展情况进行了思考,以期对相关研究者和师资培训实践工作有所启发。

一、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现状

(一)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现有经验

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3](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无论是我国的特殊教育事业,还是教师工作,都得到了空前的重视和加强。2012年开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4]以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等国家纲领性文件陆续出台[5],有力地加快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在此背景下,江苏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工作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1.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受众面和项目内容得到拓展

经过多年的发展,江苏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受众面得到大力拓展。一方面,以江苏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师培中心)为基地,负责贯彻落实了由教育厅牵头制定的覆盖全省的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工作计划。例如,在“十二五”期间,省师培中心先后举办特殊教育教师培训44期、2404人次,对全省109所特殊教育学校的正副校长及中层干部进行了两轮培训。另一方面,省师培中心积极参与和承担了国家师资培训计划,如参与实施“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服务,为内蒙、新疆、甘肃等西部各省特殊教育教师开展培训,又如争取到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国培项目,近三年已举办9期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国培班,培训校长450余名。这些师资培训项目的推广与落实,提升了大量特殊学校骨干教师的专业发展水平。除此之外,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内容也越来越具体和有针对性。例如,针对特殊教育学校不会使用相关设备的情况,省师培中心牵头开展了设备使用的专项培训。通过举办数期特教设备使用培训班和蒙台梭利教育班等,及时帮助基层特校的老师学会使用设备及技术。针对江苏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延伸发展的需要,举办了学前融合教育培训和职业技术教育的培训,有力地促进了特殊教育“两头延伸”的发展。针对教师对融合教育观念的了解不足,利用远程教育网络平台,组织专家团队编写网络远程培训《融合教育》教材,拍摄教学视频,并通过网络远程培训体系进行远程培训和网上知识竞赛,全省“十二五”期间有35万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融合教育》课程的学习,较好地普及了特殊教育教学知识和方法。这些项目的开展体现了江苏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主动性和引领性,也更好地促进了特殊教育发展工程[6]的落实和特殊教育“两头延伸”的发展可能性。

2.特殊教育师资培训质量得到提升

为了提高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质量,需要做好充分的调研、论证和监督等工作。江苏省师资培训工作首先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反复进行专家论证,认真做好培训方案。比如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国培项目实施时,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到校长规划学校发展的能力是所有校长、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新入职校长亟待提高的专业能力,以此确定了以学校发展诊断、学校规划能力为主线、校长专业标准学习和校长专业素质提升为副线的培训内容,按照“理论学习(了解诊断和规划发展的知识和方法)———影子培训(在先进学校跟岗、调研学习)与沙龙研讨、案例分析———返岗实践并制定所在学校发展规划”三个基本阶段依次展开校长培训。实践表明,基于实践调查的培训方案针对性强,实操性好,不仅帮助校长学到了理论和方法,提高了认识,拓宽了视野,而且还学习了先进学校的优秀办学经验和校长领导艺术。最为重要的是,通过返岗培训制定发展规划这一综合实践环节,将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大大提高了校长谋划和领导学校发展的能力。另外,还通过积极探索和创新“接地气”、针对性强的培训方式来提高培训质量。例如,在聋校、盲校学科骨干教师培训中,重视学科教学、特殊教育专业能力和科研能力的提升,注重将学科知识教学与特殊教育更加紧密地结合,理论联系实际,让培训学员通过上课、评课、研课等方式,提升学科教学能力和特殊教育专业化水平。再如,在校长培训方面,探索并建立了以提升校长谋划学校发展能力为主线的培训方式,实行“学”(理论学习)“研”(案例研讨会)“察”(考察学校)“跟”(跟岗影子培训)“导”(返岗培训指导)一体化培训,特别是在返岗培训时,由相关专家集中对每个校长的学校发展规划进行现场点评和典型案例分析,帮助他们在实践反思的基础上,融会贯通,以此提高了他们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质。

(二)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现存问题

从总体上看,特殊教育师资培训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师资培训规模、培训内容和方式、培训教师队伍等方面。首先,特殊教育师资培训规模不能满足未来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虽然江苏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规模逐年扩大,每一所学校的校长和骨干教师都参与了各类培训,一些专业任课教师、心理咨询教师等也参加了相关专业培训,但总体而言,还有大量特殊教育教师没有机会参加高级别、高质量的特殊教育师资培训项目。特别是随着随班就读的开展,需要越来越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承担起随班就读工作,但接受过特殊教育相关培训的普通教师数量相对不多。其次,培训内容和方式还比较陈旧和单一,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现有的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内容还未完全跟上最新的特殊教育相关政策或思想,培训内容较多是根据传统的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组织和传授,还不能做到有效地适应特殊教育实践工作的一些新政策思想、新实施模式。在培训方式上仍然以讲授为主,虽然已经尝试增加了大量实践内容,创新了理论和实践结合的培训模式,但仍处于摸索中。随着特殊教育学校的转型,越来越多的特殊教育教师需要承担起指导随班就读、开展送教上门服务等工作,越来越需要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但目前的培训内容还不足以让参训教师有效地开展实践工作。第三,培训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培训教师队伍人员短缺,缺乏高素养的培训教师队伍。有些承担培训任务的专家自身缺乏实践能力或理论厚度,导致理论与实践脱节。由于特殊教育的新课程标准、融合教育的普遍实施、送教上门等工作都还处于起步阶段,授课专家自身更新知识、积累实践经验也需要一段过渡期,这也会造成培训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无法完全满足现有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需求。另外,还存在授课专家库资源建设不够充分,专家库人员配置不够合理,可选择空间较小等问题,这导致实际操作过程中不能根据培训需求合理选择相应的授课专家。此外,培训管理机制不够优化;培训设施和硬件条件(如住宿、餐饮和培训场所等)较差等问题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发展需求

今后,我国的特殊教育将进一步呈现转型发展新态势:一是随着特殊教育发展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两头延伸”发展,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将进一步提高;二是随着大力发展随班就读,我国特殊教育将更加走向融合;三是随着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的实施,特殊教育将进入全面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教育质量的发展过程。这一转型发展过程必将对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首先,师资培训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随着特殊教育发展的“两头延伸”,在职教师培训的重心亦将随之向两头延伸,大批新入职的学前教育教师和职业教育教师都面临着特殊教育专业知识、能力和职业技能培训不足的问题。其次,在“十三五”期间,随班就读的新发展要求特殊教育师资培训部门做好对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随班就读知识与方法的培训,提高他们开展随班就读的能力。第三,根据“办好特殊教育”、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的要求,师资培训工作的重心将进一步转向全面提升在职教师专业化水平上。要按照《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中的专业要求,提升在职“熟手”教师的专业水平;培养一批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领头羊”———专家型校长和教师,即名校长、名师和一大批教学骨干教师。还要配合三类特殊教育课程标准的贯彻落实,开展相关课程研修培训,推进特殊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深化改革。当然,还要积极开展信息化和辅助技术运用的培训,这也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时代特征的体现。第四,随着国家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需要建立与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机制。

二、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建议

(一)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分类培训

充分发挥省级师资培训中心的骨干作用,根据特殊教育发展新态势和教师专业成长不同阶段的发展需要,立足本省,面向全国,注重能力,按需施培,全面提升特殊教育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首先,根据特殊教育“两头延伸”发展需要,积极开展学前特殊教育以“三早”为主要内容的教师培训和高中阶段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其次,根据推进随班就读工作的需要,配合全国特殊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采取远程网络教育等方式,积极开展随班就读教师和资源教师等方面的培训。第三,根据“办好特殊教育”、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的要求,重点做好“熟手”教师和名师、教学骨干等方面培训。这几类教师培训要以新课标学习研修和课程改革为主线,以师德教育、学科教学能力和个别化教育能力提升、必要的康复方法、辅具技术应用、特殊教育科研能力和教学经验的总结等为重要内容全面展开。在“熟手”教师培训方面,对工作至少五年以上、熟悉教学工作的“熟手”教师开展提高培训。这个层次是在职教师的主体,和新入职教师层次共同构成教师队伍“金字塔”型的基础。在名师和教学骨干教师培训方面对教育家型教师、专家型教师和教学骨干分层开展培训。教育家型教师是塔尖;学科带头人等专家型教师是第二层次;一大批的教学骨干是第三层次。通过分层培训,培养出一批特殊儿童教育家、专家型的学科带头人和一大批骨干教师,形成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合理梯队,从整体上提升特殊教育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

(二)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培训

校长是办好特殊教育学校的灵魂和关键。所以,要继续高度重视校长的培训。校长培训需按照校长专业标准的要求和不同发展阶段校长专业化的要求,突出校长对学校发展的谋划力和领导力、文化建设能力、校内治理能力和领导者素养的提高等。针对新上岗和转岗校长,需帮助他们了解特殊教育相关政策、特殊儿童、特殊教育理论和方法(如新课标的解读与实施)、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和队伍建设的特殊性等,初步胜任校长之职责。针对任职五年以上的校长培训,需通过问题导向的培训,使他们进一步拓宽视野,更新教育观念,提升领导力和专业素质。培训的重点是提升他们规划学校发展的能力、课程领导力、校内治理能力以及以理论思维和组织能力为核心的专业素养。针对专家型校长和教育家校长的研修培训,要注重把研修与系统总结特殊教育学校办学经验、特色发展的课题研究结合起来,力图通过校长培训和相关研究,培养出一批眼光超前、理念先进、能力突出、办学特色鲜明的专家型校长和教育家型校长。此外,还可以根据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动态变化和学校自身发展情况,按需开展各种类型的培训,譬如根据特殊教育学校内部治理改革的需要,举办不同类型特殊教育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培训;积极开展与内涵建设密切相关的课程标准贯彻落实等方面的专项培训,主要包括课标研修、科技辅具使用、康复技术、医教结合和送教上门,继续做好手语、盲文推广服务等培训工作等。总之,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应根据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所需,按需施培,长短结合,灵活多样地规划和推进。

(三)加强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创新

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的创新是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实效的关键。一方面,要根据全国、地方特殊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教师、校长专业成长规律的要求,积极开展在职教师及校长的专业培训需求的调查研究,真正搞清楚不同专业发展阶段教师和校长的共性需要和个性需要,并从时展、事业发展、地区特点和个人专业提升的不同需要,设计适合不同专业发展阶段教师(如新手—熟手—教学骨干—名师)、校长成长需要的培训方案。每种培训方案都要有明确的主题和能力训练主线,形成按需施培、长短结合、主次分明、必修与选修相结合、且具有弹性的课程模块结构。另一方面,要以专业能力提升为核心,推进培训方式改革,如加强跟岗培训、返岗培训的专家点评和指导,注重教师上“下水课”和校长跟岗学习等实践环节,积极推进并形成理论联系实际、教学研一体化、职前职后一体化的培训体系和培训模式,充分运用“互联网+培训”双向互动的现代化培训方式,不断扩大培训规模和效应。

(四)健全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保障体系

1.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是提高培训质量的根本。因此,要着力抓好三支队伍的建设:一是管理者的培训。培训管理者不仅要有开放的市场意识和经营意识,还要熟悉教师和校长培训的相关业务,具有培训课程开发的能力及计划组织能力。但现有的培训管理者队伍能力水平与这一要求尚有较大差距,所以,要加强培训管理者的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二是依托高等院校相关学科和专业,进一步加强院校自己的专家队伍建设。要采取措施和激励政策,鼓励校内专家深入基层特殊教育学校,理论联系实际地开展个案研究和行动研究,不断提高授课专家的特殊教育理论和实践能力,进而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采取更加开放的用人政策和契约机制,在全国高校、科研机构和基层学校聘请一批知名学者和实操能力强的教学专家(如一线校长、特级教师等)加入到培训工作中。通过几年建设,逐步打造出一支责任心强、能力突出、实操性强、专兼结合的培训专家队伍。

2.完善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管理体制

要围绕建立和完善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管理体制改革。首先,政府及主管部门,要根据《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加快建立教师培训专业标准、任职资格专业标准和任职资格认定考核标准,严格特殊教育教师准入制度、教师培训制度及考核制度的执行,以制度规范教师不断通过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其次,培训部门要切实督促教师和校长接受培训考核和平时检查,并将检查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逐步将培训考核成绩纳入教师、校长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形成教师专业发展的动力机制。第三,要加强培训管理体制的改革,在政府教育部门的统筹下,进一步明晰高校与基层学校在培训中的责权利,加强校际培训合作,逐步建立校内外一体、任务共担、责任分享、合作双赢、开放灵活的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形成高校与特校“联姻”、校内(系统理论学习、工作坊研修、个案分析、专家点评和交流、课题研究等)校外(跟岗实习、跟岗研修、教师结对、合作研修、共同成长)培训一体化的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促进教师专业的可持续发展。

3.重视特殊教育师资培训资源建设

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有效开展需要依赖于较好的资源建设。为了更好地开展特殊教育师资培训,需要加强信息化、教学资源库和远程教育系统的建设,建成依托互联网双向互动的、无障碍的学校信息中心和现代远程教育中心。还要加强培训机构和培训基地建设,完善机构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和考评制度,加强校外培训基地建设,逐步建立开放的、校内校外一体化的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体系。此外,还需要进一步高标准建设师资培训中心和会议中心,逐步使住宿、餐饮和会议条件能够满足特殊教育师资培训规模的要求。

作者:陈蓓琴 单位: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1]新华社.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EB/OL].

[2]教育部.关于印发《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EB/OL].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EB/OL].

[4]教育部.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EB/OL].

特殊教育范文8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特殊教育也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有关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相继出台。200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不断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依托高等特殊教育学院、其他有关院校和专业机构建设“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意见征求稿》中进一步指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地市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较多的县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残疾人入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规模。江西省人民政府下发的《江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在残疾人的康复、教育等问题中明确提出:“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健全保障机制,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0-6岁残疾儿童基本能接受早期康复教育和学前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高中教育,积极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省级争取创建一所残疾人高等职业学院。

2、发展特殊教育的对策

《江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为江西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明确的规划,同时也为江西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发展前景。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全省唯一一所设有特殊教育专业的专科学校,培养社会需求的特殊教育师资、特殊教育研究的人才以及残疾人康复人才的重任自然落在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肩上。只要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能抓住这历史给予的机遇,乘势而进,乘势而为,实现“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办学目标便为期不远,但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还有许多工作要做。2.1尽管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有二十多年办特殊教育专业的历史,但由于中断招生几年,社会对学校认同度还不是很高,同时家长和考生对特殊教育专业也缺少必要的了解。因此,学校要加大对特殊教育专业的宣传力度,让全省甚至全国都了解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了解特殊教育专业,使特殊教育专业成为考生报考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首选专业。

2.2专业建设除了不断完善专业硬件设施建设之外,还要加强内涵建设。一所高校,不仅要有大楼,更重要的是要有大师。学校要加强特教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高水准的师资队伍。一方面要加大特教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聘请国内知名特殊教育专家来校讲学,并聘其为客座教授,确立科研项目,开展科研活动,拓宽专业教师的知识视野;另一方面要加强在职教师的培训,提高专业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引导在职教师积极参加儿童康复领域的培训。在目前特殊教育专业偏重听障教育的基础上,加大智障教育等不同障碍类型教育的师资培养,以求特殊教育专业师资结构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另外,聘用特殊教育学校的一线优秀教师来校授课,确保特殊教育专业的教学与一线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学实际紧密结合。总之,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特殊教育专业要形成一支以本校师资为主体,特聘专家和外聘教师为客体的师资团队。

2.3不断完善专业建设。首先,调整课程结构。随着特殊教育理念的不断更新,注重特殊儿童的生活与兴趣,教育与康复并重、缺陷补偿与潜能开发并重。全纳教育等新的教育理念的提出,对特殊教育教师的能力结构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根据特殊教育专业建设的发展趋势,特殊儿童康复、随班就读、个别化教学等反映新教育理念的课程应该受到加强和重视;其次,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特殊教育强调特殊儿童个体差异性的培养和教育。怎样评判一个特殊儿童的特殊需求?怎样为一个特殊儿童制定最合适的培养方案?怎样在个体差异非常显著的情况下对特殊儿童进行教学?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特殊教育专业的教师和学生更多地接触特殊儿童,亲身体验,并在体验的过程中不断思考。只有这样,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才能在今后的工作岗位上对出现的问题应对自如。《江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明确提出:“0-6岁残疾儿童基本能接受早期康复教育和学前教育”。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可以利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两个专业的办学优势,拓展特殊教育的办学空间,开设幼儿特殊教育和康复方面的课程,甚至是专业,为将来幼儿园接受残疾儿童教育而筹备师资。这样既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又保持了学校办学理念和专业建设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2.4提高办学层次,彰显办学特色。加快向本科院校迈进的步伐,把特殊教育专业作为本科建设的首选专业。培养出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特殊教育师资,以满足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对师资的不同需求,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江西的经济建设。

2.5在一定范围内直接招收残疾人大学生。江西省目前暂无高校成班地招收残疾人学生,但江西省却有着70多所特殊教育学校。每年有大量的残疾人学生参加高考,他们只能到千里之外的外省院校去求学。为了解决江西省残疾人学生就近接受高等教育的问题,同时也完善江西省残疾人教育体系,在省内开展残疾人高等教育非常必要。《江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省级争取创建一所残疾人高等职业学院”。这一举措也正符合《江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规划。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借鉴外省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办学经验,突出自身的办学特色,率先进行听障大学生教育试点。同时,为今后开展各种类型的残疾人高等教育积累经验。招收三年制听障残疾人大专生,可填补江西省没有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的空白。这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于人民,造福于社会的利民工程。

2.6特殊教育专业不宜招收五年一贯制的学生,这类学生的综合素质较低,他们难以完成学业,难以达到培育目标,以招收高考生为佳。若要招收中考生,有一途径可以尝试。江西省师范院校已有招收定向培养的师范生计划,学生免交学费,由政府买单且包分配,能吸引那些家庭经济困难,又有志于从事特殊教育的优秀学生报考。每个县市每年只要选派一名学生到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来学习,学校一年就可招收100多名学生,这种定向培养方式,既免除了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经济上的后顾之忧,又保证了学生的就业。因此,肯定能吸引一批有志于特殊教育事业的优秀中考生来报考。这种定向培养的招生模式,在江西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和大力发展特殊教育的背景下,成功的可能性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