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儿童安全教育范例6篇

特殊儿童安全教育

特殊儿童安全教育范文1

特殊教育安置体系资源体系科研体系社会服务体系特殊教育是衡量一个国家政治、教育、文化、经济、科技、卫生保健、社会保障和福利等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国家文明程度的窗口,这意味着特殊教育的发展需要社会的合力。自1988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以来,我国特殊教育一直在教育部和残疾人联合会管理下并行发展。近年来,教育部门与残联部门、特殊教育高等院校与初等学校以及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统合发展的合力初现端倪。以下对我国特殊教育发展方向进行探索,并提出特殊教育安置体系、资源体系、科研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路。

一、完善教育安置体系,补偿特殊需要儿童认知缺陷

由于各级各类残疾的影响,特殊需要儿童在身心上无法按照正常的规律进行发展,更无法自然地获得各种认知经验,因此越早对特殊需要儿童进行干预,就越有利于特殊需要儿童经验的获得和认知的发展,早期干预和早期教育对特殊需要儿童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特殊需要儿童认知缺陷的补偿,不仅需要具体的补偿训练,更需要从宏观的角度作出合理的教育安置。目前,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尚停留在为学龄期特殊需要儿童提供集中教育的单一培养模式,这将使特殊需要儿童在学龄前期错失补偿认知缺陷的机会,也使成年特殊需要人士在学业结束后,继续为社会认知的不足所困扰,造成生活和工作的诸多困难。因此,完善我国教育安置体系成为特殊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1.早期干预学龄前特殊需要儿童,建立早期教育体系

在我国,特殊教育学校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对特殊需要儿童的学校教育,尚未延伸至对学龄前特殊需要儿童的干预与教育。这不仅受制于特殊教育学校的发展程度,也受制于我国教育体系的发展现状。

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是特殊教育学校的责任,而学龄前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是特殊教育学校目前尚未开展的工作。这需要民政和卫生部门联合对各社区新生儿进行筛查,确诊残疾后,由特殊需要儿童家长向残联部门提出教育需求,再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转介到特殊教育学校或专业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最终由民政部门、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和残联部门组成评估小组,对早期干预与教育的绩效进行评估,从而形成早期教育体系。

2.巡回辅导学龄期特殊需要儿童,建立融合教育体系

目前,我国学龄期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安置主要集中在特殊教育学校,这不仅制约了特殊需要儿童与主流社会的融合,也限制了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教育的交流合作。因此,我国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安置体系应作出适当的调整以满足学龄期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需求。市级残联部门、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和民政等部门需要联合成立“融合教育指导小组”和“融合教育督查小组”,从行政上建立对学龄期特殊需要儿童进行入学评估、安置、教育、督导和绩效评估的的融合教育体系,即通过义务教育安置评估,将学龄期特殊需要儿童按照受教育能力的程度分别安置于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专业康复机构进行适合其本身发展的教育或康复训练。

同时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专业康复机构应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在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特殊需要儿童可以到专业康复机构进行身体机能的康复。另外,经过学习或训练后,受教育能力有所变化的特殊需要儿童可以重新得到安置,从而实现在最少受限制环境中学习或训练。

融合教育体系中,特殊教育学校担负重要的作用。其一,为就读于普通学校和专业康复机构的特殊需要儿童提供手语、语训、盲文、定向行走、视功能训练和感觉统合训练等专业课教学。其二,对就读于普通学校和专业康复机构的特殊需要儿童进行巡回辅导,指导特殊需要儿童学习和交往,同时指导普通学校的老师和专业康复机构的工作人员如何教育特殊需要儿童。

3.终身支持成年特殊需要人士,建立终身教育体系

成年特殊需要人士因其视觉、听觉或智力等方面的障碍,在社会认知上处于弱势地位,生活和工作中常常遇到各种困难。建立成年特殊需要人士终身教育体系,是帮助他们正常学习、生活和工作的重要保障。

终身教育体系可以支持成年特殊需要人士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向残联部门提出申请,残联部门则依据其需求的性质转介到相应的机构,同时与财政、人事、教育和民政等部门联合成立终身教育督查组,对教育部门继续教育机构、企业联盟培训机构、残疾人成功者联盟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联盟和专业康复训练机构等支持单位进行督导与评估,以保证该体系的有效运行。与此同时,残联部门还依托各支持单位积极为成年特殊需要人士提供各种类型和内容的继续教育,成年特殊需要人士有义务接受终身教育。

为了保证成年特殊需要人士提出的需求得到充分的满足,以及残联部门提供的继续教育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成年特殊需要人士终身教育体系中支持单位的选择和建设十分重要。除了教育部门提供文化上的提升,专业康复训练机构提供机能上的康复外,还需要企业联盟和职业技能培训联盟对成年特殊需要人士进行企业文化和职业技能的培训,以帮助他们更好地胜任自己的工作。此外,还需要成年特殊需要人士群体中的成功者为其提供培训,以保证终身教育体系更具认同性和榜样性。

二、开发教育资源,建立教育资源体系

教育资源是实施融合教育的基本保障,是补偿其认知缺陷的有效手段,同时建立教育资源软件体系和硬件体系,才能有效地构建开发教育资源的运作机制。因此,开发与建设区域性和全国性教育资源体系将成为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另一个重要方向。

1.依托行政力量,建立教育资源软件体系

特殊需要儿童教育资源的开发,首先要解决如何开发的问题。单凭特殊教育学校的人力物力,只能开发教学性质的资源。要想开发适合融合教育的资源体系,就必须首先依托行政力量,建立教育资源软件体系。

教育资源要达到补偿特殊需要儿童认知缺陷的目的,就必须包括多角度全方位的资源系统,这就需要市政部门协调教育部门、民政部门、残联部门、文化部门和旅游等部门的力量,联合成立资源开发组,整合开发教学、生活、辅具、文化和旅游等方面的资源,创造特殊需要儿童平等认知社会的资源环境。

2.借助软件体系,建立教育资源硬件体系

特殊需要儿童教育资源的开发,还要解决开发什么的问题。教育资源硬件体系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它不仅包括基本的教育安置,而且包括安置后教学实施、教学设备、教育仪器和教学用具等教育资源的开发,还包括助视辅具、助学辅具、生活辅具和工作辅具等辅具资源的开发以及体育场馆、学习场馆、康复场馆和运动场馆等社会资源的开发。

良好的软件体系,是建立教育资源硬件体系的基础。教育资源硬件体系的建立,需要以市政部门协调残联、民政、教育、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联合成立的资源开发组为平台,整合开发各类资源,以满足特殊需要儿童认知补偿的各种需求。

三、研究特殊需要儿童认知特征,建立视障科研体系

各级各类障碍给特殊需要儿童造成的最大影响是认知的缺陷,但也形成他们特殊的认知方式,例如盲生以听觉、运动觉和触摸觉等感觉通道进行认知。为了更好地提高特殊需要儿童认知的能力,特殊教育学校科研首先应该从特殊需要儿童认知特征进行研究,然后根据研究结果开展学科教学,从而建立有效的视障科研体系。因此,建立多模式的校际联合科研体系也将成为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新方向。

1.联合高等师范院校,开展特殊需要儿童认知研究

通过对近五年教育类期刊特殊教育论文的检索,分析其涉及的研究方法和研究领域等情况发现,特殊教育所做研究主要集中在特殊需要儿童教育基础理论和学科教学方法上,有关特殊需要儿童认知研究为数不多,且多为高等师范院校所做,特殊教育学校尚不具备独立从事专业心理学研究的基础。因此,特殊教育学校应该与高等师范院校联合研究特殊需要儿童认知特征,全面探索特殊需要儿童感觉、知觉、表象、记忆、想象和思维等认知特点,为提升特殊需要儿童教育教学奠定基础。

2.建立特校联盟,开展学科教学研究

通过对近五年教育类期刊特殊教育论文的检索发现,特殊教育所做研究缺乏基于特殊需要儿童认知原理的教学实验研究。为了从认知源头上弥补特殊需要儿童的认知缺陷,提高学科教学水平,特殊教育学校应该把与高等师傅院校联合研究的特殊需要儿童认知特征作为理论基础,联合其他特校合作研究学科教学,从而形成符合特殊需要儿童身心发展特点的各学科教学方法,提升特殊教育整体水平。

四、发展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功能,构建社会服务体系

特殊教育隶属于基础教育,但其社会功能远不止接纳特殊需要儿童,提供特殊需要儿童教育及特殊教育咨询与指导。特殊教育学校同样应当发挥自身的教育优势,成为服务社会的教育资源,成为融合教育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发展特殊教育学校独特的生命教育功能,将成为我国特殊教育发展值得思考和尝试的方向。

1.建立生命教育基地,发挥特校社会服务功能

特殊教育学校因其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应发挥其生命教育的功能,完善“生、老、病、残、死”的生命教育过程,成为社会“以残育人,育人不残”的生命教育基地,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教育社会的功能。

在特殊教育学校内成立生命教育基地,可以让普通学校的青少年学生和社会人员通过体验特殊需要儿童生活,参加竞技比赛,欣赏文艺演出以及参与艺术创作等活动感悟特殊需要儿童的生命价值,并对自己的生命意义进行深思,从而达到生命教育的目的,发挥特殊教育学校社会服务的功能。

2.建立专业义工组织,提升盲校社会服务水平

通过生命教育活动,可以甄选优秀的普通学校青少年学生和社会人员,将其组建成专业义工组织,并协助后期参加生命教育人员参与教育活动,将有利于发挥生命教育基地的教育功能,也有利于提高后期参加生命教育人员对教育活动的参与度和对教育内容的理解度,进而整体提升特殊教育学校社会服务水平。

特殊儿童安全教育范文2

误区一:特殊儿童一定要到特

殊教育学校就读

当教师发现学生在某个方面有明显缺陷或障碍时,教师会时时事事处处对特殊儿童“特别对待”,无意间为特殊儿童贴上了隐形的标签。久而久之,“标签效应”被扩大化,学生会认为特殊儿童很“特别”,教师也就坚定地认为“这样的学生应该去接受特殊教育”。

调整策略:在长期的教育实践过程中,我们历来就是将特殊儿童与正常学生分开来进行教育的,这种教育状况已成为一种惯例常态。而全纳教育提出了人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问题,主张所有学生都应有机会进入普通学校接受教育,普通学校应接纳所有的学生,而不管学生所具有的各种特殊性。让特殊儿童与正常学生共同学习成长,既有助于提高特殊儿童适应主流社会的能力,增强生活的信心,也给教师提供了对正常学生加强不歧视残疾人教育的良好契机,让他们善待特殊儿童,不再有标签意识,以此来逐渐改变健全人对残疾人的歧视观念。当然,生理缺陷或障碍程度较严重的,要由特殊教育学校从专业的角度对其进行康复训练与教育。但普校教师必须正确认识,并不是所有的特殊儿童都必须要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误区二:为了大多数正常学生,可以对个别特殊儿童放任自流

我们常说“教育要公平”、“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而这里所说的“公平”往往已经被教师定格为对正常学生要公平,所谓的“全体”就是大多数正常学生。教师认为与正常学生相比,智力障碍学生怎么教都学不会,积累的知识欠账永远还不完,听觉障碍学生无法与老师相互沟通交流,思维、理解能力差没有办法教,行为有障碍的学生甚至是个负担,影响其他学生。因此,教师想方设法让特殊学生成绩不影响个人考核,智力障碍学生考几分都行,安全就好,听力障碍学生看懂多少算多少,作业根本靠抄,上学基本是混,行为障碍学生则被遗忘在某个角落里,或者身边安排得力干将“给我看好喽!”

总之,特殊儿童因为学习的重要性被忽略了,使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变成了随班就“坐”。

调整策略:教育,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也是为了一切的孩子。首先,教师要正确认识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意义,在教好大多数学生的同时“一个也不能少”,为随班就读的特殊儿童制定适合其发展的个别教育方案,根据个案情况选择专门的教学内容,确定教学进度,选择有效的教学策略。教师若考虑到自身特殊教育专业知识不足,就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学习,为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做好理论准备。其次,学校要牢固树立接纳所有学生的思想,逐步创造条件,满足学生的各种不同需求,为特殊儿童提供更多的教育资源,把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成效纳入教师考核,来促进随班就读特殊儿童的发展。

误区三:普通学校教育无法兼

顾特殊儿童的行为能力培养

特殊儿童安全教育范文3

关键词: 宁远县特殊儿童 随班就读 现状调查 完善对策

特殊儿童,广义上的解释是指与普通儿童在各个方面有明显差异的儿童,主要是在智力、言语、肢体、感官、情感或行为等方面的差异,不但包括智力发展落后于正常儿童的,还包括智力发展高于正常儿童及有违法犯罪A向的。狭义上专指身体或心理有缺陷的儿童,其中包括智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视力残疾、言语障碍、精神残疾、自闭症等类型。特殊儿童在发现残疾后及早进行康复训练可以缓解残疾,有效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使他们成为社会中平等的成员[1]。

随班就读是指将特殊儿童安排进入普通小学,与普通学生一同接受教育的形式。与专门的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小学设立的特殊教育班一同成为我国特殊儿童接受教育的三大主要形式[2]。随班就读由于所在环境限制少,与普通儿童一起接受教育,避免专门的特殊教育机构造成的隔阂,更能适应社会。

湖南省宁远县特殊教育学校主要采取以“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教育形式。为改善特殊儿童教育,2016年3月至10月,我对宁远县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教育现状进行了调查。为了更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实用性,笔者设计了《宁远县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现状调查》的调查问卷,与宁远县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并利用送教下乡、家长来校、召开家长会、建立家长QQ群等形式进行问卷调查。其中教师、家长问卷各150份,共300份,实际回收300份,有效问卷300份。

一、问卷统计与分析

1.教育理念的落后。

在宁远县特殊教育学校创办之前,宁远县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并没有得到人们的广泛重视。2015年下学期,虽然宁远县特殊教育学校邀请了各随班就读学校的校长、教务处主任和特殊儿童所在班级的班主任,举办了随班就读的专题培训讲座,但达到的效果仍不明显。问卷统计发现,教育理念的落后是随班就读工作没有得到人们普遍重视的主要原因(见表1、表2)。

通过表1可以看出有51%的老师所任教的班级中有特殊儿童。时至今日,有18%的老师认为特殊儿童不应该和普通儿童同样享受受教育的权利,认为他们是社会和家庭的负担。虽然有92%的老师认为特殊儿童有潜力可挖掘,但是60%的老师认为有特殊儿童的课堂难以维持较好的课堂纪律,在课堂中他们的精力主要放在普通学生身上,直观表现在某些老师将特殊儿童的座位安排在教室的最后面,即使是视力、听力较弱的学生,对随班就读的特殊儿童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某些教师认为教育机会均等就是同在一间教室,同样听一位老师的讲课,其实真正的教育机会均等是教师要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对待学习能力强的学生,有的老师可能会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他们身上,但这样会扼杀他们独立学习和思考能力的发展。随班就读的特殊儿童更需要有挑战性的学习和目标,老师若能多帮助他们,帮助他们多获得成功的愉悦感,就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收获,对老师而言何尝不是一次成功的体验?当然,40%的老师支持随班就读,这在一个偏远的小县城甚是难得。还有许多类似的观念都影响随班就读的进一步发展。

在表2中,有25%的家长认为特殊儿童是社会、家庭的负担,还有42%的家长对随班就读的观念比较消极,40%的家长认为孩子在学校会受到别的小孩欺负,不能和平相处。但就笔者所见到的是特殊儿童和普通学生大多能和平相处,成为好朋友,就以我校何轩老师的小孩为例,他和我校的彭振林、李伊祺等特殊儿童都能成为好朋友。在笔者所了解到的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班级中,只要老师引导得当,他们同样可以和平相处,虽然更多的是普通学生对特殊儿童的帮助为主。能否和平相处,关键在于家长、老师的正确引导;96%的家长认为特殊儿童有特长可以培养,但是鲜有家长、教师愿意花时间在特殊儿童身上,我校学生曾繁忠,身体素质佳,协调性较好,腰腹力量强,笔者曾多次与其家长沟通让他去学习跆拳道或武术,对其日后的生存、发展都有好处,但家长仍没有送他去培训;58%的家长支持随班就读,91%的家长能够接受孩子所在的班级中有特殊儿童,79%的家长认为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可以发展其日后的社会适应性。

2.随班就读师资力量薄弱。

为了解我县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教学情况,我从领导和教师两个角度设计了三个问题,针对教师提问,结果如下(见表3):

由表3可见,特殊儿童不仅具有和普通学生类似的身心发展问题,更有其特殊的身心与学习特点,对此他们需要专业的特殊教育。有66%的老师认为其所在学校的领导对随班就读有积极的态度,能够支持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宁远县特殊教育专业教师目前仅有13名,虽然在办学开始就与宁远县教育局开展了送教到班活动,给随班就读班级的班主任和课任老师进行了专业培训,但庞大的师资缺口是宁远县随班就读师资薄弱的直接原因,希望以后多开展类似的高质量的培训讲座,提高随班就读教师的业务水平。在问卷调查中有40%的老师还不能完成对特殊儿童的特殊教育,只有老师了解特殊儿童的身心特点与学习特点,掌握相应的特殊教育方法,才能挖掘特殊儿童的优势潜能,找到适合他们的教学方法,有81%的老师表示在课堂中会更加关注、照顾特殊儿童。

3.普通学校班级人数过多。

为了解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给教师带来的影响,我们设计了问题――您认为随班就读带来的工作负担(重点)主要来自哪里(多选)?教师们的回答统计结果如下:

目前,宁远县各乡镇一类完小与城区小学的班级学生人数普遍较多,在课堂教学中给老师对特殊学生的照顾带来不小的阻碍,难免造成顾此失彼的局面。在2015年下学期的“送教到班”活动中,笔者听到了有一位特殊学生上课从来不进教室的说法,心想这位老师也太不负责了吧,可仔细想想,一个班级中有学生将近70名,老师难以特别关注特殊儿童,毕竟不能因为一位学生而耽误其他学生的学习。从表4可以看到其他老师也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个别化辅导、维持秩序和安全工作分别占63%、48%和59%,而这些都是班额人数过多带来的负面影响。在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人数虽然少,但是在安全方面同样是老师平时工作的重点,从来不敢掉以轻心。所以,在班级中有随班就读的特殊儿童时,应提倡小班化教学,老师不仅能够更多地关注到特殊儿童,对普通学生的教育也是有益处的。

4.其他影响因素。

宁远县已经有部分家长将随班就读的特殊学生的学籍转移到宁远县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局下拨的经费,已经转移到宁远县特殊教育学校。这就意味着学校招收随班就读特殊儿童,可能会增加学校教学成本,经费问题是部分学校不愿接纳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原因之一。

特殊教育学校老师有特殊教育的津贴补助。在2015年下学期宁远县教育局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的“送教到班”活动中,为随班就x老师发放了一定数额的现金补助。而在这之前随班就读的老师付出了劳动,却享受不到这样的待遇。老师待遇问题是影响随班就读的原因之一。

在宁远县特殊教育学校正式运转之前,特殊儿童的成绩是会影响教师考核的。尽管有部分特殊儿童已经将学籍转移到宁远县特殊教育学校,但仍有部分学生的学籍在普通小学。这部分学生的成绩势必会影响到其就读班级的升学率与排名,且随班就读班级的新考核方案尚未出台,这部分学生仍旧会影响老师的年终考核。

二、完善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对策

随班就读工作是特殊儿童接受教育的主要途径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班就读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出。针对上述现状,尝试性地提出以下对策:

1.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将政府、社会、学校三者的资源整合,形成一种针对特殊儿童的多维的关爱体系。首先,政府的扶贫、低保政策向特殊学生家庭倾斜,让这些家庭在经济上的收入相对提高,为特殊学生就学提供更多的经济保障;其次,通过政府和社会各类爱心基金会发动社会上有能力的人士,在经济和精神上通过一些有益的活动对特殊儿童予以关心和支持,让特殊儿童群体感受到关爱,从而受到一定的激励;再次,政府和学校应出台相关政策和制度,对普通小学中有随班就读特殊儿童的老师予以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在考核、晋级、评先评优中予以适当倾斜,从而从侧面引导老师给予特殊儿童更多更细的关注和关爱。

2.加强对随班就读的任课教师进行特殊教育培训。

宁远县教育局和宁远县特殊教育学校要加强对随班就读教师的培训,加强特殊教育专业理论知识的普及和提升。一是组织培训讲座,对普通学校教师进行相关的特殊教育理论培训,正确的理论知识能够指导老师在教学实践中使用正确、适合特殊儿童的教学方法;二是组织普通学校教师到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教学观摩,学习特殊教育学校的专业教学方法并用于实践;三是积极开展送教活动,组织专业团队到各个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学校进行特殊教育专业送教活动,指导随班就读老师的教学工作;四是在全县范围内建立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微信群、QQ群,由专业团队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校的教师进行适时的指导和交流;五是积极引导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家长转变教育观念,转变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应试教育观念,大力推行素质教育与学生全面发展的新思想;六是引导普通学生重视特殊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对普通学生进行教育,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引导他们对特殊儿童采取平等尊重、热心关爱的态度;七是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更加关注特殊儿童,对他们学习、生活更注意,不可任由其消极发展。当然,家长要主动将孩子送到普通小学,支持随班就读。

3.建立试点班,以点带面。

鉴于宁远县只有一所合格的特殊教育学校,无论是师资还是办学规模都远远无法满足现有的特殊儿童群体,建议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合理地选择几所乡镇一类完小和部分城区小学,建立一个特殊儿童教育试点班。由教育行政部门特招一批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分配到试点班,再由他们带一个普通教师进行手把手的引领和培训,这样以点带面,可以极大地扩展特殊儿童的教育面,从而有效缓解特殊学校的压力。

4.加大相关经费投入力度。

认真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基本工资增加15%和绩效工资增加50%,以及在职称评定中增加10%。对下拨的学生经费问题,相关方面要多探讨协商,积极想办法解决这一矛盾;增加对随班就读老师的补助津贴,使其付出的劳动得到一定物质上的体现,提高随班就读老师的积极性;教育局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对随班就读老师的考核标准,不让特殊学生的成绩成为影响老师年终绩效考核的负担等。

参考文献:

特殊儿童安全教育范文4

乌鲁木齐市特殊教育事业在获得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相对滞后、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教学质量不高、高中和职业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存在较大发展空间、全纳教育尚处于起步阶段、特殊教育师资力量薄弱。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努力发展学前特殊教育,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扩大高等特殊教育规模,大力推进全纳教育体系建设,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从而全面发展乌鲁木齐市的特殊教育事业。

关键词:

乌鲁木齐;特殊教育;教育体系

0引言

特殊教育在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对乌鲁木齐市特殊教育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今后发展战略等课题的研究,能够为推动整个新疆特殊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教育公平,推动新疆的和谐文明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1乌鲁木齐市特殊教育发展的现状

1.1乌鲁木齐市特殊教育的总体情况

自1959年乌鲁木齐市成立第一所盲聋哑学校以来,特殊教育学校的数量逐年增加,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条件均有所提高,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目前,已逐步构建成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从学前教育到职业教育互相衔接、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融合的特殊教育体系。截至2015年年底,乌鲁木齐市的特殊教育学校已发展到3所,其中,公办特殊教育学校2所,民办公助特殊教育学校1所。全市残疾儿童少年在校生中,48.6%为特教班和随班就读学生,51.4%为特殊教育学校学生。

1.2乌鲁木齐市残疾人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乌鲁木齐市残疾人学前教育的发展情况不容乐观。目前乌鲁木齐市有近百名残疾儿童正在接受学前特殊教育,而承担学前特殊教育的是启聆聋儿康复幼儿园、爱心园孤独症康复中心、雨虹智障儿童康复中心等5所民办机构,并且均分布在市区。乌鲁木齐市仍没有一所公办的残疾儿童幼儿园或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的学前班,残疾幼儿的教育几乎处于空白状态。民办的5所特殊教育机构也尚处于萌芽状态。

1.3乌鲁木齐市残疾人义务教育发展现状

目前乌鲁木齐市实施义务教育的特殊教育学校共有3所,以盲、聋、弱智3类残疾儿童为主体,其中公办特殊教育学校有盲人学校、聋人学校共2所,民办公助的培智学校1所,3校合计安置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278人;有4所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安置残疾儿童79人;有184个普通学校普通班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安置残疾儿童283人。

1.4乌鲁木齐市残疾人特殊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现状

目前乌鲁木齐市的残疾人中等职业院校只有乌鲁木齐市盲人学校(乌鲁木齐推拿职业学校)一所,盲、聋、弱智学校初中班共10个。由此可见,乌鲁木齐市残疾人特殊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还是较慢的。

2乌鲁木齐市特殊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历史、地理、经济等方面的原因,当前乌鲁木齐市特殊教育事业仍然滞后于全疆教育的整体水平,与发达地区差距很大,特殊教育发展中还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2.1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相对滞后

目前乌鲁木齐市智力残疾和听力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主要由民办康复机构承担,由于招生规模有限和公办学校“幼小衔接”机制不健全,且家长经济投入较大,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康复训练的效果还不是很理想,难以满足学前残疾儿童的康复需要,这不仅会令残疾儿童错过早期康复的关键时间、不利于残疾儿童的未来发展,也给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教学工作增加了压力。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开展学前教育在资质审批、教师编制、基础设施等方面还需要更多经费和政策支持。

2.2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教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虽然乌鲁木齐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人数近年来得到明显提升,但全市仍有一定比例的适龄残疾儿童未入学,水磨沟区、达坂城区既没有特殊教育学校,也没有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缺乏指导,米东区培智学校尚属民办公助,但公助的力度还不够大。已有的特教学校在各学科的课程标准方面缺乏较新的政策依据,教材也相对陈旧,课堂教学模式较传统,评价机制不够健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面临一定的挑战。

2.3高中和职业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存在较大发展空间

随着近几年全疆各地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的快速发展,市盲人学校、市聋人学校高中和职业教育的吸引力日益凸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学生招生人数逐年增多。由于学校现有专业设置还比较单一、专业教师和实训场地有限、教师专业化程度不高、学生职业资格认定存在一定的困难,制约了全市高中和职业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此外,乌鲁木齐市针对智力残疾学生的职业教育还比较薄弱,也缺乏相关的毕业生“支持性就业”政策。

2.4全纳教育尚处于起步阶段

全纳教育是未来特殊教育的发展方向。当前,乌鲁木齐市的全纳教育体系建设刚刚起步,虽然市聋人学校和盲人学校分别建设了“自治区听障教育资源中心”和“自治区视障教育资源中心”,但资源中心与各区县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普通学校沟通、协作有限,对普通学校全纳教育指导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有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中小学校在全纳教育管理、教学质量提升等过程中还面临诸多问题,亟需得到特殊教育的专业支持。由于随班就读的教学效果和质量不够理想,很多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又从普通学校回流到特殊教育学校。

2.5特殊教育师资力量仍显薄弱

特殊教育,师资先行。虽然这些年来,乌鲁木齐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但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以后,面对特殊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全市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仍显薄弱;特殊教育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缺乏掌握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实际操作能力、课程改革和科研开发能力的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在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阶段缺乏康复训练专业教师和“双师型”教师;普校附设特教班和随班就读的教学工作负担重、专业性强,部分学校由于专业教师不足,往往由缺乏特殊教育专业培训的普通教师担任,教学质量难以保证;民办特殊教育机构的师资队伍情况更不乐观,聘用教师的流动性强,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稳定开展。

3发展乌鲁木齐市特殊教育的对策建议

3.1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努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针对残疾儿童的特殊需求,充分发挥卫生、民政、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实现残疾儿童“发现—报告—诊断—评估—初期安置—随访—实施教育”等完整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为盲、聋、智障、脑瘫、孤独症等残疾学生提供更及时的学前教育。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市盲人学校、市聋人学校、米东区培智学校试点先行,开设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满足视力障碍、听力障碍儿童早治疗、早康复的需求;对有轻度智力残疾的儿童实施就近入学,随班就读,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

3.2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要继续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的支持力度,不断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进行改善,同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好每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并为其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仪器设备,采用“医教结合”的形式,对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进行探索;在支持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专门的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同时为其装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投建无障碍设施,为残疾学生提供个性化教育和康复训练。

3.3积极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扩大高等特殊教育规模

高等院校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提供便利。结合新疆高校情况,有计划地在高等院校设置招收残疾学生的特殊教育学院或相关专业,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市盲人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师资与办学基础,做好与新疆医科大学中高职融通办学,开设全日制盲人大专、本科学制,使全疆各地盲生享受到优质高等教育。

3.4大力推进全纳教育体系建设

首先要普及全纳教育的理念。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实践全纳教育,即在现阶段有选择、分层次地实现部分儿童的全纳教育。其次,学校作为承担和开展全纳教育的主体,应配备相应的教学辅助设施,建立资源教室,进行校园无障碍设施改建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再次,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专业师资力量也是实现全纳教育的重要保障。要加强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研究相关课程的发展,制定出适合各类残疾儿童个性化发展的教学计划和方案,从而有针对性地提高教学质量。

3.5改革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和管理体制,促进师资队伍的优化发展

规范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逐步实行特殊教育教师持证上岗;探索确定随班就读教师、送教上门指导教师和康复训练教师等岗位条件。完善特殊教育教师激励机制。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倾斜;要为送教上门指导教师和“医教结合”实验的相关医务人员提供工作和交通补贴。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与普通教育师资培养相结合。如可依托新疆师范大学等高等院校尝试在乌鲁木齐开设特殊教育教师教育基地,或在高校小学教育或学前教育中开设特殊教育方向,以满足本地区及周边地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的需求。实现特殊教育教师教育一体化发展,既要将特殊教育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一体化,还要实现特殊教育教师和随班就读教师教育一体化,加强二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4结语

乌鲁木齐市特殊教育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乌鲁木齐作为新疆的首府城市,其特殊教育的发展状况应在全疆起到标杆作用,并涉及教育公平是否能真正实现,同时还直接影响到残疾人在社会中立足的能力及其终身的发展。因此,大力发展乌鲁木齐市的特殊教育,促进特殊教育事业的公平发展,对构建乌鲁木齐市乃至全疆的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需要国家、自治区给予政策支持,更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关心和帮助。

作者:何佳儒 王华丽 单位: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特殊儿童安全教育范文5

特殊儿童的教育训练是特殊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让每一个特殊儿童得到其所需要的适当的教育,最大限度地满足其发展的需要是特殊教育的宗旨。从特殊儿童的教育诊断与评估到制订适合其发展需要的教育目标,再到选择合适的教育训练内容,最后到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教育和训练,这一过程无不体现着伦理道德的活动轨迹。在特殊儿童的教育训练中,从业人员肩负着沉重的伦理责任,由于面临特殊教育的实际和社会过高的期望与要求,从业人员也经受着严峻的伦理挑战。正视并关注特殊儿童教育训练过程中的伦理问题,使教育训练体现出人性、合理、公正的伦理理性,不仅体现了特殊儿童教育训练的价值取向,还决定了特殊教育发展的质量和方向。一、特殊儿童教育训练中存在伦理失范现象在特殊儿童的教育训练中,伦理失范现象屡屡发生。伦理失范现象的出现不仅影响了特殊儿童教育训练的效果,还增加了家长的心理负担,从长远讲,也阻碍了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具体而言,特殊教育从业人员在特殊儿童教育训练中的伦理失范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某些特殊教育从业人员存在个人利益至上的伦理失范行为,如有的从业人员为了提高个人的工作成绩,为特殊儿童布置了较简单的教育训练任务,其目的是为了使教育训练活动在表面上取得一定的成效,从而赢得家长或社会的好评;有些从业人员却恰恰相反,不顾特殊儿童的实际,为特殊儿童制定了过难的教育训练计划,把教育训练活动安排得过密,其结果是教育训练的效果不佳。有的从业人员看重报酬,缺乏奉献精神,报酬低工作就没有动力,对特殊儿童的困难熟视无睹。有些从业人员出工不出力,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这些情况反映出有些特殊教育从业人员时刻把个人利益摆在前面,无视特殊儿童和家长的利益和需求,这种功利化的倾向严重影响了特殊儿童教育训练的效果,损坏了特殊教育从业人员的形象,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

有些特殊教育从业人员存在职业倦怠的现象,工作敷衍,没有激情和动力,忽视特殊儿童的需求,处理问题简单粗暴。有些从业人员缺乏责任心,在教育训练中不管特殊儿童的接受情况,自行设置教育训练的节奏,导致训练效果不佳。甚至有些从业人员在特殊儿童犯病时,不及时采取措施施救,或没有采取隔离措施保护其他儿童的安全。特殊儿童的教育训练是一个长期的、反复的过程,工作难出成效、没有成就感是普遍存在的现象。特殊教育从业人员长期面对这种工作状态,难免会出现一些倦怠和疲惫,工作失去激情,没有动力也在所难免。但是,职业赋予特殊教育从业人员的使命,要求从业人员必须负起责任,这是不能推脱和轻视的。

有些特殊教育从业人员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特殊儿童的行为,体罚行为一般有罚站、推、搡等;变相体罚一般指语言暴力,如侮辱性地称呼某些特殊儿童,有的从业人员在批评、纠正特殊儿童的错误时,语言及语气中带有讽刺挖苦嘲笑之意。对特殊儿童而言,特殊教育从业人员是其依恋的重要“他人”,是他们成长环境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推动特殊儿童发展最具动力的因素,从业人员对特殊儿童的体罚和语言暴力不仅侮辱了他们的人格,也损伤他们的自尊心,更严重的还会导致个别特殊儿童丧失生活勇气,引发违法犯罪等严重后果,甚至有的特殊儿童会因此而付出生命的代价。

有些从业人员偏爱那些聪明的、漂亮的、家境好的特殊儿童,对其有一定的耐心,当他们犯错误时也能给予体谅;而对一些个性执拗的、难教育的、训练效果差的特殊儿童,往往失去信心,对其态度冷漠或忽视其感受。特殊教育从业人员在特殊儿童教育训练中的行为失范折射出他们的道德失范。从业人员的行为失范,不仅造成了教育训练的低效率,还损害了特殊教育从业人员的形象,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使特殊儿童家长失去对特殊教育的信任。因此,从业人员需要在特殊儿童的教育训练中用伦理准则规范其行为,建立起人性化、合理化、公正化的特殊儿童教育训练伦理体系。

量力性原则又称“可接受原则”或“适度原则”,是指特殊教育从业人员在安排特殊儿童的教育和训练时要与特殊儿童现有的发展水平相适应,从特殊儿童发展的实际可能性出发,使教育训练的任务、时间、密度、方法和组织形式是特殊儿童可接受的。维果茨基提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对特殊儿童来讲也是适用的。从业人员要使特殊儿童教育训练的负担不要过重,但也不能使教育训练的内容过于简单,让特殊儿童轻而易举地完成,最理想的情况是教育训练的任务既要高于现有的水平,保持一定难度,又要在能力尚处在形成状态的“最近发展区”内引导特殊儿童经过努力去解决问题。贯彻这一原则,要求从业人员准确了解和估计特殊儿童现有的接受能力和智力、体力发展水平,采取合理方式,恰当地由近及远、由已知到未知、由简单到复杂、由易到难、由具体到抽象、由部分到整体地进行教育和训练,要根据特殊儿童的实际安排进度,小步子进行,不能急于求成。

系统性原则也可称为整体性原则,它要求把特殊儿童的教育训练视为一个系统,系统内的每一个环节都会影响整个系统的完整和平衡。因此,从业人员在对特殊儿童进行教育训练时,应该把每一个环节都放到整体中去权衡,以整体系统的总目标来协调各个小系统的目标。例如,言语语言障碍的矫治要抓好一系列环节,如对儿童言语语言障碍原因的了解、障碍程度的分析和评估以及康复训练方案的制定等,每一个环节都关系到言语语言障碍儿童最终的康复效果。从业人员要善于从整体的高度去看待特殊儿童的教育和训练,只有重视特殊儿童教育训练的每一个环节,才能保证特殊儿童得到最有效的康复训练。贯彻这一原则,要求特殊教育从业人员首先要树立一个大教育的观点,从家庭、学校、社会三个方面来考虑对特殊儿童的教育训练问题。其次,要抓住每个教育训练的阶段、教育训练环节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解决主要矛盾;三是要巩固各个阶段的教育训练成果,使其得到不断的强化和提高。特殊儿童的教育训练是一个系统工程,特殊教育从业人员应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从医疗养护、教育训练、就业培训三个方面的需求出发,不断巩固和发展学前教育、学校教育、成人教育的成果,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训练效果。

个别化原则是指特殊教育从业人员要根据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的具体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制定个别化的教育与训练方案,进行针对性的教育。特殊教育从业人员对特殊儿童进行个别化的教育有助于实现因材施教。特殊儿童由于障碍类别、障碍程度、发展过程以及所处环境等诸多因素的不同,其身心发展水平表现出较大的特殊性和差异性。个别化的教育可以根据特殊儿童的不同需要设计不同的教育方案,还可以根据该儿童的能力设计最适当的教育训练计划,以保证其得到最适当的发展。贯彻这一原则,首先要求从业人员对特殊儿童有客观的认识,承认特殊儿童的个体差异。特殊儿童不仅有各种生理缺陷,还存在着情感发育迟缓、情绪不稳定且调节能力差、意志薄弱、缺乏主动性、易受暗示、固执等诸多心理问题,他们与普通儿童相比,表现出更大的个体差异。特殊教育从业人员只有先承认这种差异的存在,才会摆正自己的位置,树立正确的特殊儿童观,针对其具体问题制定出独一无二的教育训练计划。其次,特殊教育从业人员在对特殊儿童进行个别化的教育训练时要持平等的态度,对不同性别、年龄、家庭背景、智力、个性、相貌的特殊儿童能够做到一视同仁、同等对待,不以个人的私利和好恶作标准,要让每一位特殊儿童都能得到公正、平等的教育。#p#分页标题#e#

在对特殊儿童进行教育训练时,特殊教育从业人员要做好长期和反复的思想准备,遵循反复性原则。遵循反复性原则,不仅是因为人的认识过程是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完成的,还因为特殊儿童的身心发展是相对滞后的,他们的教育训练需要在从业人员的指导下反复地进行才可能达到理想的效果。有的从业人员在对特殊儿童进行教育训练时,常常因为他们理解和接受得慢而失去信心,否认特殊儿童发展的所有可能性,采取排斥拒绝或敷衍的态度;有的从业人员对特殊儿童要求过高,从一开始就制定了较高的教育训练目标,这些做法都是错误的。对于特殊儿童的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应该不厌其烦、循序渐进地反复进行。

整合性原则是指将特殊儿童发展的各种需求统一在教育训练活动的项目中,使得特殊儿童的动作、认知、语言、日常生活技能和社会技能等几个方面,在每一次训练活动甚至在训练的每一个环节都得到尽可能多的实践,从而提高教育训练的成效。整合是特殊儿童教育训练实施的基本途径,特殊教育从业人员需要将特殊儿童教育训练的各项内容有机结合和互相渗透,在教育训练的内容、形式和方法上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使教育训练活动的功效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例如,在智力落后儿童的教育训练中,在方法上应综合使用听、说、读、写、唱、演、玩等方法,不过分依赖一种方法的训练;在内容上应该把生活内容融入到教育训练活动中,培养智力落后儿童的社会适应性,使他们成为能够生活自理、自食其力的人。实施整合性原则,要求特殊教育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各类特殊儿童教育训练的方法,针对特殊儿童的特点及教育需求,有机地整合各种教育训练的内容、方法,使教育训练活动发挥最大的教育效能。

早在1995年,美国特殊儿童教育协会就宣布了特殊教育从业人员应该遵守的八条职业伦理准则,涉及了从业人员在特殊儿童教育训练中的职责、知识、社会作用、职业态度等方面的规定,这些规定较为具体,从业人员较容易执行,为从业人员提供了具体的工作规范。目前,我国缺乏适用于从业人员在特殊儿童教育训练中的切实可行的、可操作的伦理规范,社会及特殊儿童家长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一般是从道德角度出发的,比如“德高”、“身正”、“严谨”、“廉洁”、“奉献”等,这些要求过于笼统、抽象,在实践中的操作性不够。为从业人员制定伦理规范,应当立足大众伦理和世俗性道德,不宜用口号式的语言来表述,而应着眼于从业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如要求从业人员“根据特殊儿童的实际进行教育训练”、“为特殊儿童制定个别化的教育训练方案”、“在教育训练活动中保护特殊儿童安全,维护特殊儿童的合法权益”等,要求从业人员在日常生活情境中作出正确的伦理规范选择。

特殊儿童安全教育范文6

关键词:全纳教育;人本主义;不公平

中图分类号:G76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4-0247-02

全纳教育是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一种新的教育思潮。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西班牙政府在西班牙萨拉曼卡组织召开了“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World Conference on Special Needs Education),会议发表了《萨拉曼卡宣言》,并首次提出了全纳教育。

全纳教育的提出已经有十几年了,我国学者进行了积极的研究和探索,也出了不少研究成果。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全纳教育,为我国的教育事业多做贡献,我们要创造性的吸收国外地全纳教育思想,研究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全纳教育理论。

一、关于全纳教育定义的思考

全纳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的定义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理解。美国全国全纳教育重建中心(National Central on Inclusive Education and Restructuring)认为,全纳教育是指为学生提供均等的有效的受教育机会,为培养学生成为社会的正式成员面对未来的生活,在就近的学校中开展的一种给予全体学生充分的帮助和支持的教育[1]。英国全纳教育中心(Cebtral for Studies on Inclusive Education)认为,全纳教育是指在适当的帮助下,残疾与非残疾儿童与青少年在各级普通学校的共同学习[1]。使所有的学生都能参与到普通学校的学习和生活中去,并且具有同等的机会,尽管他们的学习成绩和能力有差异,但是在毕业之后都要进入社会发挥作用。

就不同的人而言,也对全纳教育有不同的理解。在国际上较为流行的且被大多数国家所接受和认可的是英国的全纳教育家托尼·布思(Tony Booth)的解释。他认为,全纳教育是要加强学生参与的一种过程,主张促进学生参与就近学校的文化、课程、社区的活动并减少学生被排斥的可能[2]。而朴永馨教授则倾向于把全纳教育说成是包容的教育,即是对特殊儿童的一种包容。台湾的学者们则将全纳教育称为“融合教育”即对普通儿童和特殊儿童的一种融合,而不是强调把特殊儿童纳入到普通儿童里面去。

尽管不同的人不同的国家对全纳教育有不同的解释,但还是可以看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思想就是要把特殊儿童普通化。他们是反对歧视和排斥特殊儿童的,而最终的目的是要让特殊儿童进入普通学校,要满足特殊儿童的不同需要。就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看,全纳教育的发展不可能达到理想化的状态。所以,我们不妨试试将全纳教育的定义做一个修改,以更好地适应我国当前教育发展的水平。全纳教育是指让在适当的帮助下有能力与非残疾儿童在各级普通学校共同学习的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学校。而这里的全纳教育更侧重的是纳入教育。这样说并不是对其他残疾儿童的歧视和排斥,而对他们来说这才是公平的。与其让他们在普通学校里做“样品”,不如让他们按照自己的道路发展。

二、关于全纳教育理论基础的思考

全纳教育与“回归主流”运动一脉相承,其哲学基础是人本主义哲学[3]。人本主义的核心思想是以人为中心,个人是一切事物的出发点。人本主义也指承认人的价值和尊严,把人看作万物的尺度,或以人性、人的有限性和人的利益为主题的任何哲学。人本主义追求人的自由、平等,反对歧视和不平等,试图建立一个平等、友爱、忠诚、博爱、互敬的人类理想社会。这就是全纳教育的哲学基础。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很理想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但是我们对全纳教育的认识不能仅仅只停留在人本主义的理想化状态下。而需要结合我们的实际情况,要看我们能不能达到理想的要求,有没有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支持,而不能盲目照搬别人的理论。全纳教育只强调权利与儿童的独特个性与需要,而完全忽视了社会的需要及社会所能提供的条件,实际上也是人本主义思想的一种反映[4]。

三、关于全纳教育实践过程中的问题思考

任何理论要进行实践,都要有一定的基础,要考虑政治、经济、文化、资源等不同方面的问题。如果一个理论能直接运用于实践,那就再好不过了。如果不能,说明这个理论还有待改善。对于我国教育来说,全纳教育是一种太理想化的理论,在我国的应用中还存在很多方面的问题。

1.全纳教育在经济上的问题

全纳教育在美国特别是俄亥俄州立大学开展得如火如荼。学校有对残疾学生的特别服务:平时的学习便利服务,特殊设施服务,特别的应急预案;考试时有考试便利服务,媒介支持服务,手语翻译服务,抄写服务等;还有专门帮助残疾学生学习的辅助技术训练中心实验室。可谓全部现代化的设备都用上了,这要得益于美国发达的经济。如此多的设施在一所学校的花费就可想而知,更不用说在美国已经有约2000所高校是照此规模办学的,其他的中小学的设施更是巨大的消费。英国政府为了给残疾人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也提供了大量的资金、人力和物力,才使残疾人的教育质量得到了一定的保证[5]。

马克思说得好:“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的发展”[6]。在我国还尚处在不发达的经济状况下,要达到美国和英国全纳教育的这种规模是不大可能的。而只有先在少数学校,让少数在适当帮助下能和普通儿童一起学习的残疾儿童加入全纳教育中来。这样既是很好地分配了教育资源,又能达到一定的教育效果。如果在经济不发达的时候让所有的特殊儿童进入到普通学校学习,不仅是对教育资源的一种浪费,而且是对一些特殊儿童不负责任的表现。

2.全纳教育与中国传统文化有差异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因材施教”一说,就是根据不同人的需要,进行不同的教育。在传统看来,特殊儿童有特殊的需要,所以应该对他们进行特殊的教育。在人们的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里,正常的儿童和残疾儿童就不应该在同一所学校学习。这并不是对残疾儿童的歧视,而是为了让残疾儿童得到更多的关爱和照顾。而在国外很早就有自由、平等的观念,他们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很强的意识,他们把残疾儿童纳入到普通学校被认为是很正常而且是在保障残疾儿童的权利。而在我国,虽然国家教委于1994年了第16号文件《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便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但是至今仍然很少有残疾人到普通的学校学习。其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残疾儿童自己不愿意去普通学校,不想行使自己的权利,怕被其他儿童歧视;二是进入普通学校的残疾儿童确实有被其他儿童歧视的现象发生。

要从观念上改变这种状况还需要一定的时间,还需要所有人的努力。特别是残疾儿童自己。不要把进入普通学校学习当成是占用别人的资源,更要正确对待其他儿童的“歧视”。其次,学校、社会、家庭也要逐渐改变观念。要达到从心理上的完全接纳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3.全纳教育对特殊儿童和普通儿童都有一定程度的不公平

全纳教育在我国有观念超前,流露出一种激进的“乌托邦”情绪[7]。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将所有残疾儿童纳入到普通学校是对特殊儿童和普通儿童的双重的不公平。

就特殊儿童而言,虽然目前我国的很多残疾儿童都以“随班就读”的形式被安置在普通学校里,但实践中出现的“随班就座”,“随班就混”等现象说明他们并没有被普通学校真正的接纳[7]。这就是对残疾儿童的极度不公平,他们既享受不了普通学校的教育资源,也远离了特殊教育。既然普通学校不能为所有的残疾儿童提供他们所需要的环境而造成他们在普通学校的这种不公平待遇,倒不如就让在普通学校得不到满足的残疾儿童去接受他们的特殊教育。并不是要以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学校人数的多少来衡量残疾儿童被社会所接纳的程度,而是要根据残疾儿童自身的需要。

对普通儿童来说,学校的资源本来就不是很充裕,特别是不发达的地区。在这种情况下,要把部分普通儿童的资源分给残疾儿童,那对普通儿童来说又是一种不公平。美国伊利诺斯大学沈泓博士答上海特殊教育研究中心时指出,美国的特殊学生获得的经费支持“比普通学生大得多”[7]。

在美国经费问题是不用考虑的,而到了中国,我们不得不考虑我们的经济水平,不能以牺牲占大多数的普通儿童的利益来换残疾儿童的“随班就座”,“随班就混”。这对普通儿童和残疾儿童都是不公平的。所以我们可以根据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如让“随班就读”没有障碍的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学校也未尝不可。就目前来看,我国的特殊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开办,还是很有必要的,毕竟还有很大一部分残疾儿童无法进入到普通学校学习。

综上所述,全纳教育在我国的实施仅停留在“随班就读”层面上与我国的经济、文化和教育资源等方面有重要的关系,也与中国当前的发展有重要关系。

全纳教育理论是人本主义的,是以人为本的,是人性化的,是值得人们向往的。但到具体落实的时候,问题的出现也是很现实的。对待残疾儿童,要根据他们实际需要,同时要考虑各地区的经济、文化、教育资源等问题,实施最有利于残疾人需要的安置方式,让他们共同参与社会活动,实现人生价值。我们不可能让所有残疾儿童都得到安置,但是我们可以尽量做到让在适当帮助下可以和普通儿童共同学习的残疾儿童先进入普通学校。真正做到“纳入教育”和“融合教育”,而不是形式上的全纳。全纳教育的进一步发展还有待于努力,想要得到更好的发展还需要各方面的支持。

参考文献:

[1]田友谊.全纳教育:教育机会均等的应然选择[J].外国教育研究,2006,(12).

[2]黄志成.试论全纳教育的价值取向[J].新华文摘,2001,(10):144-146.

[3]孙钢.对全纳教育的思考[J].特殊教育研究,1997,(2):13-18.

[4]韦小满.英国的残疾人与全纳性学习[J].现代特殊教育,2001,(1):47-48.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