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工作意见范例6篇

服务工作意见

服务工作意见范文1

一、总体要求

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践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党员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把帮扶困难群众作为重点,努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团结带领群众共同实现党提出的各项任务。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正当利益,自觉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二)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经常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情绪,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三)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虚心向群众学习。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发现群众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宣传群众创造的有益经验,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吸取营养、经受锻炼、接受监督。

(五)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凝聚群众力量。

二、主要方式

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自身条件,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一)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既要立足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又要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提高工作技能,自强自立。

(二)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农村和街道社区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四)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地建立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活动,义务参加党员服务站(点)的工作。积极参加政府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扶贫、支教、保护环境和关心下一代等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帮助生活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

(五)深入基层调研。各级领导机关的党员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省部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1个月时间,市县两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2个月时间,深系点和基层单位调研,特别要注意深入到艰苦地方、困难地方和问题多的地方,听取群众意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民主决策,把调查研究的成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和维护群众的利益。调查研究要讲求实效,切忌形式主义。

(六)做好接待群众工作。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接待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包括中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同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鼓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不断创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并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推广运用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中去。

三、加强组织指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列入重要议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宣传等部门和纪检机关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具体组织工作。

(一)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要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

(二)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网络。街道(乡镇)、社区(村)党组织可建立党员服务站,集贸市场、居民楼和商务楼宇可建立党员服务点。党员服务站(点)要在做好服务本地党员和流动党员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服务群众的工作。要注意整合一些地方建立的街道(乡镇)一站式服务中心、居民(村民)事务中心等服务群众的社会资源,综合利用,避免重复建设。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基层党组织,也可以建立党员服务站(点)。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网络,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

(三)畅通群众表达意愿渠道。实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逐步推行党务公开,推广居民(村民)议事等做法。公开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和举报电话,利用电子政务等信息网络手段,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发表意见,帮助党员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对涉及多数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及时反馈意见。

服务工作意见范文2

为更好的发展区域经济,增强区域经济实力,提高为市属企业服务的质量,展现服务政府、责任政府的形象。现就服务市属企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服务,提升企业运行质量,扩大区域经济总量,创新理念,主动服务,努力营造重商、亲商、安商的良好氛围,让下放市属企业安心闵行发展,为闵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二、完善服务市属企业工作体制

(1)调整服务市属企业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为第一副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相关职能部门科室和区政府相关派出机构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2)成立街道层面的服务市属企业办公室(由原非常设机构升级为常设部门),专职负责协调服务市属企业相关日常工作。

(3)建立企业服务工作联系网络,上下对口,落实专人,信息互通。

三、完善服务市属企业考核、奖励和企业扶持机制

(1)完善对企业的扶持机制。为了鼓励企业更好的发展,对区级财政下放的市属企业,以区下放财政基数为街道扶持基数,超额部分按街道财政实得部分给予企业一定比例的扶持。

(2)明确职能部门职责,加强内部绩效考核。为正确评估工作措施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正确评价服务市属企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开展企业服务过程中的工作质量,进行定期考核。评估项目:工作绩效、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强化对企业的优质服务和管理。对在企业服务过程中获得企业评价优秀的成员单位进行奖励。

四、服务内容

证照办理无偿、专利申报、小巨人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子女就学、人才引进、劳动力综合管理、企业党建、企业建设规划、政策法规宣传和咨询(工商、税务、劳务等)、企业年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指导等

五、服务方法

(一)建立信息平台。

1、建立客户信息档案:收集和完善企业客户的基础资料,建立档案信息,发挥网络优势。

2、分类整理客户信息:参照前一年纳税情况对客户档案进行归类,有的放矢的对重点客户进行重点服务。

3、做好衔接联系工作,2008年下放市属企业名单确定后,以服务市属企业办公室名义签发通知,告之企业服务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编制职能部门宣传手册,方便企业联系。

(二)定期对企业分析

1、定期对企业客户进行税收分析,通过与前一年同期纳税情况作比较,对税收情况有明显变化的企业做好标记,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帮助企业分析在生产经营中碰到的困难。

2、客户流失分析,及时分析客户流失(外迁、注销)的原因,发现在服务中需要改进的环节,并建立更为牢固的客户关系。

(三)搭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交流平台

1、按不同行业、大小、规模分类,定期和不定期以各种座谈会的形式(人才引进、劳动力安置、工商、税务政策宣传等讲座)进行沟通。同时听取重点企业对服务评价,听取意见,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区域企业凝聚力。

2、对重点企业组织安排外出考察活动,增进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间的联系。

3、加强联系下放企业。通过税收数据的定期对比分析,对于一些税收贡献大的企业,定期上门走访,通过面对面的沟通,为企业客户送去优质服务。

服务工作意见范文3

一、总体原则

按照“封闭式管理、开放式运行、全程式服务”的运行模式,通过“充分授权、明确责任、责和权统一在园区”的方式,将涉园企业行政许可事项和监管职能委托给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达到“园区内事情园区内办理、园区内业务园区内办结”的目标,强化园区准政府管理服务职能,把园区建设为“服务型、责任型、发展型、效率型”的高效运行机构,为园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操作简便有序的服务。

二、运作方式

(一)封闭管理范围:工业园区规划确定范围。

(二)封闭管理方式:凡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需报上级程序性审批的除外),由相关职能部门委托给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或充分授权给分支机构全程办理,达到园区“自主管理、封闭运行、园内办结”的目标。

(三)操作方式:

1、设立工业园区规划建设房产分局,内设规划股、建设股、房产股、质监分站,分别受县城乡规划局、县城乡建设局、县房产管理局委托,负责工业园区规划、建设、房产等行政许可和管理职能,定编10人,人员采取公开选调方式组成。由规划股行使划定范围内项目建设的规划审批和规划实施监管,各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县城乡规划局核定发证序号,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审批并在“一书两证”审批表上盖章后由规划股发证,确保“一书两证”在园区办结。由建设股行使划定范围内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监管、建筑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证和相关审批手续办理,督促协调地勘、建筑设计、质监、监理等机构按约定时间完成任务,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由房产股负责指导项目业主办理房产证的前期手续,帮助收集相关资料,及时联系测绘事宜,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审批盖章后到县房产管理局代业主办理房产证。

2、设立工业园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划定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管理及土地供应计划编报,土地使用权出让(含招、拍、挂告知书的签发、招拍挂人的委托、出让合同签证)等事项,凭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签字,由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3、设立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分局,负责划定范围内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批的安全设施项目竣工验收评价,确保在园区内办结,并行使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4、设立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分局,负责入园项目的环评审批和环境影响监督管理,除确需县级以上审批项目外的,环评原则上以环评报告表或登记表的形式在园区内审批办结。

5、设立工业园区警务室,按3至5人编制配备警力,协助太阳升派出所和宁州派出所做好涉园治安管理和应急处置,及时掌握园区及周边治安状况,严查扰乱企业生产秩序、损害企业利益等不法行为。

6、节能评估。凡1000吨标煤以下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报告表形式办结。

7、人员管理。工业园区规划建设房产分局人、财、物全部由工业园区管理,工业园区国土资源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分局、环境保护分局受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和县主管部门的双重管理,日常管理以园区为主,工作经费、人员工资待遇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发放,年度考核、考察以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意见为主。

8、水、电供应。供水、供电部门要按园区规划和项目布局同步完善供水、供电管网等设施建设,入园企业供水安装工程和供电设计、安装工程,企业可聘请有资质企业自主设计、安装,供水、供电部门参与指导。施工完工后,由供水、供电部门负责厂区外的供应对接,3个工作日内完成,也可由企业委托供水、供电部门承包施工。安装费按定额优惠15%,按约定期限完工。

服务工作意见范文4

一、关于研发机构建设。对通过验收的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科技经费资助;对企业建设的院士工作站,经考核验收合格后给予50万元建设资金补助;对认定的市级企业研究院给予200万元科技经费资助。

二、关于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市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给予最高50万元科技经费资助;对省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按省级科技经费资助额的50%给予市级科技经费配套。

三、关于高层次科研院所建设。市设立高层次科研院所引进专项资金,对区政府投资建设的高层次科研院所,专项资金给予实际投资额30%以内的投入。

四、关于科技中介机构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所取得的收入,经科技部门合同认定登记并报主管税务局备案后,免征营业税。

五、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园区管理服务单位50万元;对新认定的部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园区管理服务单位100万元。

六、关于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培育。对市区新认定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经考核认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经费补助。对在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内注册的科技服务业机构和企业实施的科技服务业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立项等政策支持。

七、关于科技金融机构发展。大力推行科技支行和科技信贷业务部建设,建立有效的信贷支持体系,凡经认定的科技金融机构在提供优惠利率的贷款额度内对企业发放贷款,且不另收取其他服务费用的,市财政按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定比例给予利息补助。贷款总额在600万元以下的,按20%补助;贷款总额在6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按10%补助。科技创新担保公司按年担保费率1%向企业收取担保费,市财政按国家规定标准与实际收费的差额给予全额补助,并积极帮助科技担保公司申报国家和省担保费补助,补助资金纳入担保机构风险准备金;对政策性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公司扶持政策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八、关于科技服务企业发展。工商部门对科技服务企业放宽注册登记条件;对于成长性好、投资带动性强,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科技服务企业,优先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服务工作意见范文5

一、开展“塑文化、强队伍、铸品质”供电服务提升工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主题活动顺畅有序地开展,市供电局优质服务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为“塑文化、强队伍、铸品质”供电服务提升工程领导小组,负责供电服务提升工程的统筹策划和监督落实。

(二)重点工作

1、塑造统一优秀的服务文化

一要树立全员服务理念,切实树立“基建为生产,生产为营销,营销为客户”的大服务格局,环环相扣,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服务工作效能。

二要深入开展服务文化体系建设。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利益共同体服务文化体系,强力推行营业窗口的标准化改造,建立统一的服务行为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服务视觉体系。三要广泛开展服务文化宣贯展示。树立“优质服务是国家电网生命线”的服务理念,引导员工高度认同利益共同体服务文化,大力宣传优质服务典型先进事迹,加强服务文化传播阵地建设。同时邀请政府、社会、用户和媒体走进供电企业,参观95598服务热线、计量检定现场、调度等,充分展示供电企业内部服务流程,让客户理解国网优质服务的企业文化。四要全力打造供电服务品牌。加强优质服务,打造“国家电网”品牌,实现“四统一”建设。全面推行服务标准化和城乡同质化,履行服务承诺,规范服务行为。深化优化用电服务和电力社区(乡村)服务共建,深入开展“三走进(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农村)”活动。

2、打造一流的营销队伍

一要进一步推进营销机构岗位调整,规范营销组织模式,优化、简化、细化业务和管理流程。加强营销工作质量考核,出台供电营业所营销岗位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实行配变台区绩效管理。推广应用新技术,优化电压序列。二要加强营销人员培训,提升营销队伍素质。加强营销班组规范化管理。开展优秀企业文化教育学习,培养员工树立“诚信、责任、创新、奉献”的核心价值观。全面开展营销岗位人员培训,组织开展用电检查、电费抄核收比武和营业窗口人员调考活动,提高营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适应能力。三要强化人才建设,加强班长队伍建设,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加快人才横向流动,优化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铸造卓越的供电服务品质

一要强化供用电安全管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2011年高危及重要用户供用电安全隐患治理计划,深入开展供用电安全隐患治理活动,防止发生供电安全责任事故。全面做好全国“两会”、世博会、迎峰度夏期间的供电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全国2012年残运会保电准备活动,确保重大活动、重要用户供电安全可靠。切实提高营销装表接电、低压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铸造安全供电、可靠服务。

二要坚持依法经营,严格规范管理。主动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业扩工程“三指定”行为。全面开展营销专项稽查,加强工作质量监督。继续推进维护供用电秩序工作,加大反窃电力度,打击窃电行为。提高营销信息系统实用化水平,建立营销基础数据核查及整改工作机制,持续提高数据质量,实现营销基础数据上传完整率和准确率“两个百分百”的目标。

三要推进用电环节智能化建设。加快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和智能电表的推广应用。四要进一步完善优质服务和行风建设管理体系。加大行风督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实施行风月度巡查;深入研究行风管理体系建设,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常态运行机制;深入开展供电服务品质和行风状况评价工作,形成“评价-改进-提升”的循环评价促进机制;深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培育和提升供电服务品牌;深入开展行风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损害企业形象的焦点问题。开展“千局万站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活动,切实加强基层行风建设,持续创建“群众基层满意站所(办事窗口)”,进一步落实基层行风建设基础。加强对投诉处理的监管,通过95598投诉平台,做好每月分析整改工作。

(三)实施计划

第一阶段(3-4月):按照统一部署,启动“塑文化、强队伍、铸品质”供电服务提升工程主题活动。在局内部网站、内部宣传媒体及时宣传活动亮点,在供电营业场所统一悬挂“全面启动‘塑文化、强队伍、铸品质’供电服务提升工程”、“迎世博满意百分百”横幅,在职工中组织开展“优质服务是国家电网生命线”大讨论等服务文化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按照杭州监管办公室部署,组织开展国家电监会《供电监管办法》宣贯活动,订购宣传资料,举办专题培训活动,并开展《供电监管办法》学习情况调考。第二阶段(5-10月):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组织“服务之星”劳动竞赛,开展供电服务品质评价等具体活动;编制营销各专业作业指导书,分类开展各专业岗位技能培训;推进营业窗口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客户基础档案管理;开展客户侧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提升客户端供电质量。第三阶段(11-12月):做好工作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展示活动成果,交流典型经验,查找服务短板,研究制定2012年实施方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塑文化、强队伍、铸品质”供电服务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人员责任,保证建设资金,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全面组织实施。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提出明确工作措施。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各负其责、各展所长,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建立后台对前台服务的支撑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3、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塑文化、强队伍、铸品质”供电服务提升工程的全过程控制,采取明察暗访、聘请义务监督员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针对企业内部员工,宣传供电服务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宣传利益共同体服务文化理念和先进典型,营造全员服务的工作氛围。对外宣传供电服务提升工程推出的服务新举措,宣传利益共同体服务文化的深刻内涵,树立局良好服务形象。

二、解决供电服务突出问题

1.认真落实《电业局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金电纪〔2011〕1号)文件要求,坚持行风建设主要目标不动摇,加大对投诉举报的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加大明查暗访工作力度,加强政府行风民主评议、客户满意度第三方测评、问卷调查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2.建立舆情控制应急工作机制,快速应对、妥善处理供电服务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广大电力客户的利益和局的良好服务形象。

3.加强抄表工作质量管理,杜绝抄表不到位、漏抄、估抄的情况。要提高认识重视抄表工作,要加强培训提高抄表员的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要健全抄区定期轮换、跟踪抄表等机制,通过提高抄表准时率、抄表准确率、红外抄表率等保证抄表工作质量。

4.加强停送电管理研究,强化停电计划的严格性,加强考核,协调好生产、基建、调度、营销、检修单位间的衔接,规范供电服务行为,提高供电服务水平。

5.千方百计抓好有序用电。要充分依靠政府的正确领导,积极争取电力客户的支持,争取社会公众的理解。按照“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方针,适时制订和调整有序用电方案。要完善和用好现有的现场管理系统,提高负荷管理与控制能力。

三、认真落实供电监管检查存在问题的自查整改工作

1、规范实施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客户服务中心为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根据《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杭电监发〔2011〕2号)规定,负责将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经保密审查后,按规定进行和更新;负责根据规定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每年编写信息公开年报。

2、要精心组织《供电监管办法》的宣贯落实。国家电监会颁布的《供电监管办法》已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按电业局“关于学习贯彻《供电监管办法》的通知”(金电营〔2011〕37号)要求开展全员宣贯、落实监管要求、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3、要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应对照省公司〔2009〕1204号文件的要求,切实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一是对于自备电厂减免基金附加,只要没有政府主管部门的认定文件,均应按标准收费;二是对于变损取值问题,均应根据变压器型号对应收取变损;三是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负控费,严禁多收费和超范围收费;四是专线用户应该按照用电负荷特性修正线损率,避免线损率过高;五是其它涉及市场行为、供电质量等现场核查问题均需各单位及时整改。

服务工作意见范文6

2012年是我市确定的“新兴产业培育年”,为进一步创新举措优化服务,加快我市外贸结构优化和转型提升,充分发挥外贸在“445”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特制订本意见。

一、进一步创新举措优化服务,营造更加便利的外贸发展环境

1.建立市贸易便利化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市贸易便利化联席会议及日常工作小组,围绕“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目标,健全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协调机制、应急机制和日常工作机制,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加强对重点外贸企业的联动服务,不断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优化投资贸易环境。定期现场办公,合力帮助企业解决进出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贸易便利化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2.开辟外贸进出口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对全市重点外贸企业和重点重大外贸项目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审批时间缩短50%。(责任单位:市贸易便利化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3.建立口岸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市口岸联席会议,建立应急磋商机制和例会制度,在水上安全、超大型船舶进出长江、码头开放、未开放码头临时停靠国际航行船舶等方面第一时间为企业排忧解难。(责任部门:口岸办、海事局、海关、边检站、国检局、长江引航中心、船级社)

4.深入推进港建设和“区港联动”。不断完善港码头功能,全面实施苏南国际码头内港池加固改造工程及新添相应设备,加快5号码头建设,努力增强沿江码头在散杂货方面的硬件服务能力。积极开通近洋散杂货班轮及加密对接上海港的外贸支线,为企业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航运服务。借助港口平台延伸物流服务,推动我市重点外贸企业和相关干线船公司对接,在仓储、运输等环节提供个性化物流服务,缩短企业物流时间、降低物流成本。深入推进港和新区、出口加工区等的“区港联动”,吸引更多的货从港走。积极推进我市和“长三角”其他城市在“虚拟口岸、直通放行”方面的合作,为企业提供通关便利。(责任单位:口岸办、海关、国检局、临港新城物流发展局)

5.完善海事服务直通车制度。实施海事“24小时+预约式”无假日、全天候服务。新造船舶办理临时国籍登记及试航报备手续期限从7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推进我市对台贸易,对挂靠港的台湾籍两岸直航船舶按照船籍港管理模式,对其船员配备和船舶安全检查参照台湾地区有关法规进行管理。对诚信船舶延长安检周期,从6个月延长到12个月。(责任单位:海事局)

6.持续优化海关通关环境。进一步扩大海关A类、AA类管理企业范围,年内力争扩大到75家以上。对A类、AA类企业实行即报即放等更加便利高效的通关作业模式,充分体现“守法便利”的原则。扩大船舶行业新型加工贸易海关管理试点模式的成果,对重点行业和新兴产业的加工贸易提供更加便利的管理措施。建立应急通关制度,对通关异常情况迅速应对、高效处理,提高通关效率。(责任单位:海关)

7.实行边检八项创新优质服务举措。主动服务新开放码头,积极向上争取超配警力,确保到港船舶正常作业。对码头未开放的拆船厂需靠泊外轮的,试行“季度先行上报计划制”,在锚地进行船舶交接的,由边检站直接办理相关手续。对省边防总队暂不能下达“一船一报”指标的船舶,可以视情自行组织勤务。对大批量船员换班或同时登轮情况,根据申请,可登轮进行认证对照和行李物品检查。对造船厂实行驻厂办证和上门服务。将码头一线工人《登轮证》的有效期延长至半年。放宽外地到我市修造船厂登轮工作的人员办理登轮证的条件,由船方出具《委托书》放宽为厂方出具《担保函》。允许修造船厂验船、试航人员办理《登轮证》。(责任单位:边检站)

8.全面提高检验检疫服务能力。继续扩大检验检疫一类企业和“4e”模式监管企业范围,年内力争一类企业达到75家以上、“4e”模式监管企业达到40家以上。大力推进出口免验工作,年内力争法尔胜集团成功创建出口免验企业。推动各部门联动合作,提升港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全力推进与周边地区检验检疫部门的密切合作,建立两港分卸合作检验模式,解决铁矿石等我市大宗散装进口产品分港卸货检验流程复杂、时间长的难题。(责任单位:国检局)

9.大力推进外贸信息化建设。加快构筑以电子口岸为主体,功能上满足港口口岸大通关要求,集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平台于一体的港口公共信息平台,提高口岸监管效率,加快通关速度,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不断完善以商务局公众网为主要平台的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提高外贸短信服务覆盖面。在全国检验检疫系统率先配置基于3G网络的便携式现场查验监控仪、水平计重测量仪等检验检疫信息化设备,提高检验检疫效率和物流通关速度。在全省边防系统率先建立集报检、办证、下载、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边防“网上报检办证系统”和“边检QQ群”,全面实现边检业务网上办理。(责任单位:商务局、口岸办、海事局、海关、边检站、国检局)

二、千方百计降低出口成本和风险,提高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

10.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充分利用我市被纳入国家第二批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的机遇,积极帮助我市外贸企业申报出口货物人民币跨境结算试点企业,力争年内全市有200家以上外贸企业获批。简化企业进口外汇核销管理,把企业到外汇局逐笔办理进口报关核销手续改为由外管局在业务系统内进行总量核查。简化购汇业务审核手续,企业在办理涉及资本项目购汇业务时免于提交“最近5个工作日的人民币账户对账单”。(责任单位:外管局)

11.实施出口退税提速行动。建立出口退(免)税申报网上预审制度,实行出口退税无纸化操作,使从退税计划下达到退税资金到达企业帐户的时间从一个多星期缩短为一天以内,提高退税速度,节约企业财务成本。继续扩大“先退税后核销”企业范围,年内力争实行“先退税后核销”的出口企业超过80家。实行企业“延期核销申请”制度,允许无法按期收汇核销企业办理“延期核销申请”,避免企业由于不能按时外汇核销而造成退税资金损失。(责任单位:国税局)

12.充分发挥出口信保对外贸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确保2012年全市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超12亿美元,对全市一般贸易出口的支持率在全省保持领先。加大政策宣传与引导,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支持,确保重点限额满足率达90%以上。探索推行政府平台集约投保模式,对中小企业实施特殊承保政策,扩大中小企业出口信保政策的受益面;优先支持我市新兴产业发展“445”计划和出口基地内一般贸易出口5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企业,由政府支持50%的保费。(责任单位:商务局、出口信保办事处)

三、加快外贸公共平台和载体建设,打造出口产业集群效应

13.创新外贸载体建设工程。支持科技兴贸出口基地、出口产业集聚监管示范区和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公共技术与服务平台,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提升产业集聚功能、服务功能和创新功能。深入推进省级知识产权重点联络点建设,进一步加强外贸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外贸结构调整优化。支持中国裳岛建设国家出口产品设计与贸易促进中心。支持产业关联度高、辐射能力强、有特色、有规模的现代化国际商贸专业批发市场建设,提升国际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责任单位:商务局、国检局、开发区高新技术创业园)

14.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拓宽保税物流中心平台功能,建设以仓储、分拨配送、增值加工、金融服务为主,“一日游”为辅的现代化物流集散中心。建设进口羊毛贸易配送基地和进口板材、名贵木材仓储配送基地。全力申报出口加工区,积极探索建立保税港区,吸引跨国公司把高端制造环节转移到我市,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责任单位:保税物流中心、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