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互联网的特征范例6篇

工业互联网的特征

工业互联网的特征范文1

关键词:移动互联;文化特征;文化建设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特别是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全球已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经济技术范式的变革开创了网络经济时代新纪元,这就要求企业需以与之相匹配的文化来保持竞争优势。同时,企业不断创新改变以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亦是保持其永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如何找到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新的、有效的方法是每个企业管理者必须对面和解决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认清移动互联网的文化特征

互联网本身就是一种文化,它体现出比以往更为开放、更懂得分享、更加透明的系列特征,移动互联网作为互联网的一部分组成,也有其自身独特的文化特征。

(一)信息多元化

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改变了信息和人的二元关系,让信息变得更加透明化、多元化。当今的个人或团体组织,既是多元信息的创造者、者,又是接受者、处理者。信息多元化已成为这个时代的重要组成要素和基本文化特征。

(二)网络移动化

移动网络借助云计算和互联网技术,把虚拟世界和实体世界联结到一起,形成一个上下贯通、左右无界、高速运转的融合世界。在这里,移动化已是互联网的重要特征之一,互联网借助移动方式实现了向社会经济生活的全方位渗透,并对人们产生着巨大的影响。

(三)个性差异化

移动互联网既有个性化又有差异化,这种特征体现在移动互联网的方方面面,企业家们已认识到移动互联时代的产品差异化和服务差异化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点。

(四)虚拟现实交融化

移动互联网成为发掘人们现实社会中多样化需求并在虚拟网络社会映射的平台,它让人们在现实世界里难以满足或发现的潜在需求,在互联网的虚拟世界里能得以映射,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进一步交融。

(五)个人群体互动化

移动互联网中,人们可以在众多的平台中推销自己、表达自己、展现自己,可以在移动互联网世界的广义社群里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建立与他人的联系,融入不同形态的社群之中,实现个人与群体的互动。

二、认清移动互联时代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

随着移动互联时代的到来,企业的内外部环境均发生了巨大变化,探索摸清这种变化的程度、趋势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一)信息交互方式发生根本转变

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移动设备改变了人们使用互联网的方式,移动装置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特别是智能手机已成为人们信息交互、购物消费、游戏娱乐的重要平台。据统计,2016年我国活跃的手机上网码号数量达12.47亿,活跃的智能手机达23.3亿部,而同期固网宽带用户数仅2.97亿户。

(二)市场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转变

一是社会经济结构加速调整。消费类成为社会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作用,服务业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快速增长。二是网络零售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016年我国网络零售市场规模达5.33万亿元,占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4.9%,其中移动网购交易规模达4.47万亿元。三是商业模式不断创新。移动电子商务、LBS移动服务、移动社交等商业模式逐步成为主流,产业融合、跨界竞争成为新常态,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三)员工队伍发生了结构性变化

目前,80年以后出生的伴随着互联网成长起来的一代人逐渐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的中间力量,就业规模不断扩大,人员素质不断提高。这代人个性鲜明、崇尚自由,他们喜欢无边界沟通、不喜欢条条框框,喜欢尝试与挑战、不喜欢按部就班的做事,让他们背理念、喊口号等落地方式已基本上起不到任何作用了。

三、移动互联时代下企业文化建设思考

移动互联网时代下的企业文化建设要根据移动互联网独特的文化特征,创建有利于员工积极性发挥、有利于资源共享的企业文化氛围,要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员工为本和持续创新,形成自身开放、分享、互动、创新的企业文化。

(一)构建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企业文化平台

一方面,在企业文化物理层面上,除传统的表现形式外,更应加大移动互联网络载体的建设,以便更好的展示企业的精神风貌、展现企业的品牌形象。另一方面,企业可利用平台的移动互联特性极大地提升沟通交流的效率和沟通半径,提升员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增强用户粘性和认同感,继而提高企业整体工作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

(二)去中心化、去层级化、实现组织扁平化

由于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了向无中心、无层级、同步快速的信息传递方式转型,以前按层级传递的传统模式已不再适应新时代的要求,这就迫使企业文化建设必须去中心化、去层级化,由集权转向分权。移动互联网带来了信息的透明化和信息获取的便利化,“零距离”将从根本上转变传统的层级化组织模式,组织扁平化和自我管理显得更加重要。

(三)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多元化企业文化

移动互联网时代,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企业的成功比以往任何时代都要重要,这就要求企业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个人的价值实现,企业文化建设路径从以往“自上而下”变为“自下而上”。要根据企I员工发展特点,建立起多元文化发展机制,弘扬开放、互动、分享、自由、平等的精神,充分挖掘群体中个人的价值,调动每一位员工的积极性,发挥他们无穷的创造力,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多新奇迹。

工业互联网的特征范文2

产业融合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最早源于数字技术出现而导致的信息行业之间的相互交叉。国外学者和机构已对产业融合进行过深入的研究,如罗森伯格(Rosenberg,1963),欧洲委员会(1997)“绿皮书”,尤弗亚(Yoffie,1997),格林斯腾和汉纳(Greenstein&khanna,1997),林德(Lind,2003)等开展的研究。目前,产业集群、产业融合和产业生态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浪潮冲击下国际产业发展的三大趋势。在经济全球化、高新技术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产业融合已成为提高生产率和竞争力的一种发展模式和产业组织形式。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拓宽产业发展空间,促使产业结构动态高度化与合理化,开辟新的市场空间。

互联网技术以其广泛的适用性和强大的渗透力,为金融等现代服务业提供了技术支撑和运作平台。在互联网技术进步和产业融合发展的背景下,一种新型金融业态——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互联网金融集中了互联网和金融业的优势和特点,具有明显的产业融合特征。

二、互联网金融的产业融合特征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的产业概念特征

“产业(industry)”是经济学和管理学中最常用的概念,也是使用最模糊的概念之一,通常与“行业”、“产业领域”等概念混同在一起。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产业概念内涵也在不断变迁,学术界对产业的定义研究也不断深入。

古典经济学家在讨论分工时,用行业的概念描述产业分工。如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指出:“各行业之所以分立,似乎也是由于分工有这种好处。一个国家的产业与劳动生产率的增进程度如果是极高的,则其各种行业的分工一般也都达到极高的程度”。贝恩、波特等人从产业组织理论和战略管理等理论出发,将产业定义为“生产同类或相互间具有密切替代关系产品、服务的企业集合”。这种产业定义曾被广泛接受,成为美国标准产业分类系统(SIG)进行产业分类的前提和基础。但这种产业分类方法是基于对现有产品和过去产品替代性考虑的静态产业定义。随着技术的进步和产业形态的演变,这种定义的科学性越来越遭到质疑。默雷和阿布雷汉森(Murray&Abrahamson,1997)从产业演化的动态角度将“产业”定义为“一组具有相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即用类似的投入和生产技术,生产类似产品或者类似消费者服务的具有相同组织形式的一系列企业”。塞普勒(J.L.Sampler,1998)将“产业”定义为“拥有足够的关于同一市场关键信息的企业群”,他认为信息时代的到来,从根本上改变了产业的竞争特征,企业对消费群体拥有的信息已成为企业取得竞争优势的关键资源。梅里和菲利普(K.A.Munir&Phillips,2002)建议用“活动网络”(activity network)的概念来替代“产业”,并将“活动网络”定义为“直接或间接致力于塑造或执行一项特定活动的一组企业”{1}。由此可见,关于产业的概念是一个变化的过程。从产业边界明晰确定的静态定义,向动态的产业边界观转变。特别是塞普勒关于“关键信息”企业群、梅里和菲利普(K.A.Munir&Phillips,2002)“活动网络”对产业的界定,反映了信息时代企业面临的动态化竞争环境,对于分析产业融合背景下的互联网金融业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从塞普勒的定义出发,互联网金融业所依赖的战略资源就是海量的客户和市场信息,通过社交网络生成和传播信息,通过搜索引擎组织、排序和检索信息,通过云计算处理信息,最终形成连续、动态变化的关于市场和客户的信息序列。因此互联网金融业不同于传统静态定义下的“产业”概念,既不等同于互联网信息服务业,也不等同于传统的金融业,而是由“关于同一市场关键信息的企业群”组成的新型产业业态。从“活动网络”(activity network)的概念出发,互联网金融业是围绕借贷关系和资金融通这一“特定活动”而关联的一组企业,包括金融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电子商务企业、个人、独立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不同领域的企业尽管采用不同的商业模式参与其中,但围绕的是共同的“中心活动”。

因此,从产业的概念特征上看,互联网金融业具有不同于传统静态产业定义下的金融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特征,具有动态产业定义下的产业特征,具有明显的“市场关键信息”和“活动网络”指向,是产业融合背景下产生的新型产业形态。

(二)互联网金融的产业边界特征

从产业经济活动的过程来看,每一个产业都有其特定的技术边界、产品和服务边界、业务和组织边界。周振华(2004)、李美云(2007)把这些边界定义为产业边界。产业融合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在不同的产业边界处,原本相互独立的产业,相互渗透、相互交叉,融为一体,通过对产业价值链的各个环节的整合,组合成新的产业。互联网金融业是在互联网信息服务和金融业的产业边界发生漂移和交叉之后产生的新产业。这种新产业具备了多个产业的特征和功能,产业边界模糊,很难从通行的产业分类系统,如美国“标准产业分类系统(SIC)”、“北美产业分类系统(NAICS)”、“联合国国际标准产业分类系统(ISIC)”和欧盟“欧洲产业分类系统(NACE)”等,找到对应产业分类。互联网金融业的出现,使原本不属于同一产业的企业成为直接竞争者,这必将对企业的战略管理提出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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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广告创意;主体多元化

互联网最早诞生于1960年的美国,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众所周知,中国是在1994年正式接入互联网的,截止2015年上半年我国互联网用户数已经达到了6.68亿人次。中国互联网的发展是互联网界的神话,目前中国的互联网正在成为越来越多的企业与受众进行沟通的主要平台。2015年3月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互联网+”是互联网思维的进一步实践成果,它代表一种先进的生产力,推动经济形态不断的发生演变。从而带动社会经济实体的生命力,为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广阔的网络平台,也成为广告创意行业快速发展的行动指南。

一、互联网+使广告创意主体多元化成为可能

通过互联网,一方面可以与网民进行精准的沟通,了解网民的需求,另外一方面可以获取普通网民对产品的设想与期待。随着如雨后春笋般建立的猪八戒等威客网站、中国征集网等信息资讯类网站的发展,“问计于民”的广告创意征集活动成为了一股涌动的浪潮。在这股浪潮中,我们不仅看到国内外知名企业面向网民征集产品设计创意、产品宣传口号,我们还看到国内的城市面向网民征求精神文明口号、城市形象口号,就连很多享誉国内外的大型赛事都在以崭新的姿态通过互联网征求宣传推广创意。强大的互联网传播平台,极具诱惑的奖金回报使得大量的、具有多元化特征的网民对于有奖创意征集活动热衷推崇、蜂拥而至。

二、广告创意主体的多元化表现

1.地域分布多元化

由于网络平台的无限延展性特征,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广告创意行为的主体地域分布非常广泛,有些征集活动的参与主体甚至超越了国界。在多家征集主体的总结稿中,我们都可以看到有这样一句话“收到了来自全国包括香港、台湾在内的30多个省、市、地区等海内外作品”。地域分布的多元化使广告创意能够凸显不同地域的风俗习惯、语言习惯和文化特征,从而为主办方在不同地域的宣传推广提供相应的参考方案。

2.年龄结构多元化

互联网的介入是没有年龄限制的,从几岁的孩童到近百岁的老人都能够通过网络来了解外面的世界,参与网络信息的互动传播。从很多广告创意征集活动的最后总结中我们都可以看到除了占网民多数的年轻群体外,儿童、老人也积极的参与广告创意征集中来。不同的年龄层次具有不同的特点,儿童富有极强的想象力、青壮年兼备理性与激情、老年人有着丰富的人生经验,可以说创意主体年龄的多元化为宣传口号或者策划方案的确立提供了更广泛、更强大的支持。

3.文化背景多元化

互联网平台具有开放性,只要具备基本的操作技能的人都会加入到网络大军中来。文化背景的多元化一方面体现在不同的地域分布表现出来的文化特征,另外一方面表现为不同的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通过对猪八戒、中国征集网会员的调查了解发现,这些广告创意的主力军当中学历层次呈现多样化,其中多数的会员是大学本科学历,也有少部分的会员是高中学历,同时也存在大批硕士、博士高学历的会员。另外他们的知识结构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有的是学理工科出身,有的是学人文教育出身,有的是艺术设计出身,还有的是自学成材。互联网时代广告创意的主体具有不同层次的学历,具有不同的知识结构背景,但是他们都喜欢广告、喜欢创意、喜欢挑战,他们凭借着对广告的热爱而在创意征集大军中奋战,奉献着自己的智慧,收获着创意的快乐。

4.职业经历多元化

多元的职业经历往往带来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差异,多元的职业经历也使得创意主体对同一事物存在认识上的差异。这些差异都为企业的广告宣传推广有了针对性,他们的思考角度也使得企业对自身的认识更为全面。在很多广告创意的征集活动中,我们看到了来自公务员、大学教师、在校大中学生、企事业单位员工、广告公司专业人员、自由创意人、农民等群体的精彩创意。他们的每一句口号、每一个视觉表达都代表着自身职业对事物的认识,都体现着自身职业与事物的适应度。比如旅游系统工作的职工,对城市旅游形象的推广宣传有更为真切的体会;银行系统的职员对银行服务理念的提炼会显得更为深刻。

5.收入水平多元化

收入水平直接影响着网民的消费能力,因为消费能力的差异网民在产品认知、消费心理、消费行为上都会有不同的表现。这些不同的表现会直接体现在创意作品当中,体现着不同收入水平的群体对同一产品不同的期待和设想。“物美价廉”是工薪阶层对产品的期待,“富贵雍容”是高收入人群对产品的畅想,不同的期待造就了不同的宣传口号和表达方式。在某汽配基地广告语征集活动中“汽车用品哪里找?省钱就到西国贸”成为了“物美价廉”的最好表达;金海湾花园的“锦绣西江畔,辉煌金海湾”成为了“富贵雍容”的代表作品。

三、广告创意主体多元化的意义

广告创意主体的多元化是互联网时代的主要特征,是网络新媒体的互动特征带来的更广泛的创意平台。广告创意主体多元化对企业产品的推广、城市形象的塑造以及创意产业自身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在创作中加深了解

广告创意的主体通过网络得到相关的征集信息之后,绝大多数主体会主动地搜集与征集方相关联的信息,并且会对创作对象进行深入的分析。创意主体会对一个产品、一个城市由陌生到认知再到熟悉,在创作的过程中不但提升了征集方的知名度,而且不断的加深了对征集方的了解。通过举办网络有奖创意征集活动已经成为很多企业、产品以及城市宣传推广的重要手段。

2.在参与中体验快乐

作为广告创意的主体同样在参与征集活动中体现着参与和奉献的快乐。每当自己创作出了精彩的口号、设计出了精美的标志、编辑出了幽默的短信,都如同自己的孩子一样爱惜和欣赏,如获至宝般的玩味。如能获得入选采用的结果更让这份创作的快乐得到了无限放大。

3.在评审中拓展思路

在很多广告创意征集中,作为主办方都会收到很多来自各地、各具特色的创意作品,尤其是在主题宣传口号的征集活动中,主办方收到的作品基本都会数以万计。风格不同的大量作品在评审的过程中给评委及主办方拓展了思路,从而选择或者集体创作了更为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

4.在宣传中贴近受众

通过互联网平台的广泛征集,主办方会得到听到来自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地域、不同年龄的参与者的不同声音,了解他们对主办方形象的真实期待,从而在今后的宣传中能够选择贴近受众、符合受众心理、通俗易懂、琅琅上口的作品。通过很多征集活动最后的获得采用奖的作品我们就可以看出,宣传作品对受众的贴近和尊重。例如“今天你环保了吗?”的环境意识项目、“我的田园,我的北宅”的北宅休闲、“冰雪 青春 未来”的世界大冬会都以简单易懂、贴近受众的口号传递出了项目的特征,给受众以亲切感和融合力。

工业互联网的特征范文4

摘要:本文介绍了工业4.0概念及其主要内容,并结合B2C及C2B商业模式的发展,提出基于以客户为中心的移动互联网时代工业4.0架构。通过移动互联网与智能生产的结合真正实现满足客户需求。

关键词 :工业4.0;B2B ; C2B

引言

在供不应求的市场环境下,企业以在最短时间生产最多产品为目标,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企业的生产方式、营销模式等发生相应的变化。在供大于求的市场环境下,企业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而工业4.0概念的提出也是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此概念由德国于2013年4月在汉诺威工业博览会上正式推出,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德国工业的竞争力。工业4.0的重点是创造智能产品、程序和过程。其两大主要特征为智能工厂和智能制造,即通过智能工厂及智能系统的相互结合实现产品生产的灵活性及有效性。B2C是企业以不同于传统方式将产品呈现给顾客的商务模式,在这一过程中,企业通过提供更丰富的产品类别、更优惠的价格、更便捷的渠道及更多的促销活动以使顾客获得较之传统方式更大的满意度。但C2B商业模式更加体现商业本质,更符合拉动型供应链的模式。因此,本文结合B2C、C2B及工业4.0所提出的制造模式,提出移动互联网时代下工业4.0的循环供应链模式。

1、相关理论分析

1.1 工业4.0内涵

工业4.0项目旨在支持德国工业领域新一代革命性技术的研发与创新。工业4.0[1]即一个系统(CPS);两个主题(智能工厂和智能生产);三个整合(横向整合、纵向整合及工程端到端的整合);八项活动(标准化和参考框架、管理复杂系统、全面宽屏的基础设施、安全和保障、工作的组织和设计、培训和持续的职业发展、规章制度及资源利用效率)。信息物理系统(CPS)包括智能机器、存储系统和生产设施,能够相互独立地自动交换信息、触发动作和控制。这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善包括制造、工程、材料使用、供应链和生命周期管理的工业过程。智能工厂在此基础上可生产出可自识别、可被定位、可知各时状态的智能产品。嵌入式制造系统在工厂和企业之间的业务流程上实现纵向网络连接,在分散的价值网络上实现横向连接,并可进行实时管理。

1.2 B2C电子商务内涵

电子商务按照参与交易的消费者类型可分为B2B即企业间电子商务和B2C即企业与消费者间电子商务以及C2C个人与消费者间电子商务三大类。B2C电子商务企业是企业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交易服务,直接面向个人用户,具有用户分散、用户交易量大和单笔交易额低等特点[2]。近几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网民数量的增加,B2C电子商务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截至2014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49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3117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7.9%。

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由2013年的81.0%提升至85.8%。2014年随着京东、聚美优品、阿里巴巴的上市,网络零售市场格局趋向稳定。淘宝网、天猫、京东的品牌渗透率位居前三位,分别为87%、69.7%和45.3%,遥遥领先于同类竞争对手。唯品会以特卖形式后来居上,超过众多传统网络购物平台,位居第四位,品牌渗透率18.8%。由团购网站转型成功的聚美优品排在第九位,品牌渗透率11.7%[3]。从理论与实践发展来看B2C都是以厂商为核心的电子商务模式,是企业通过网络模式呈现产品及价格供消费者选择。电子商务模式与传统实体店销售模式及不同的电子商务平台使得消费者在产品、价格、渠道和促销方面具有一定的选择性,具有时代进步性。但对于客户个性化要求没有满足,其本质还是以生产为主导的推动式供应链结构。

1.3 C2B电子商务内涵

C2B是以个性化营销、柔性化生产、社会化物流三个为支柱搭建成消费者驱动而不是企业驱动的全新商业模式[4]。C2B使得产销双方无障碍的沟通,是商业本质的回归,给我们提供了全新的研究视角。C2B电子商务模式的特征包括消费者为中心、消费者参与及消费者主导等,但这并不是C2B电子商务的本质特征。其本质特征是先有需求、后有生产制造,是真正的拉动型供应链结构[5]。C2B商业模式是对于商业本质的真正回归,移动互联网时代,生产消费均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在此基础上单个企业将不受资源、市场限制。通过客户需求分析、顾客参与设计等环节一方面使产品更易于满足客户,另一方面可增加企业竞争力。

2、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工业4.0

2.1 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核心

截至2 0 1 4年1 2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3.61亿,较20 13年增长19.7%;网民使用网络购物的比例达55.7%。使用网上支付的用户规模达到3.04亿,较2013增长17.0%。网民使用网上支付的比例提升至46.9%。与此同时,手机支付用户规模达到2.17亿,增长率为73.2%,网民手机支付的使用比例由25.1%提升至39.0%。移动互联网是移动和互联网融合的产物,继承了移动随时随地和互联网分享、开放、互动的优势。移动互联网时代是个性化的时代,每个客户的个性化特征通过移动互联网汇聚成一类具有交叉性的群体特征。通过移动互联网媒介分析企业目标客户群的个性化特征及其需求,对于企业后期的生产制造环节具有重要意义。

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核心是客户而非企业,因此,以智能工厂和智能生产为核心的工业4.0项目具有其缺陷性。其过于关注整个供应链的生产制造环节而忽视了客户需求。管理学认为做正确的事较于正确的做事更为重要。因此,顾客参与价值链的创造是未来趋势。图1中顾客参与程度代表企业对于客户重要性的认知程度,企业认为客户对于供应链整体重要性越大,企业越会在供应链的各个环节提高客户的参与程度。顾客的关注范围代表顾客成熟度,当顾客仅仅关注产品价格或产品外形等单一因素时,代表顾客成熟度较低,当顾客关注产品各个环节服务、环保或整体因素时,代表顾客成熟度较高。顾客成熟度是时代变迁的体现,是意识及生活方式转变的体现,是企业生产方式转变的依据。

在供不应求的市场环境下,顾客成熟度较低,关注范围较窄,同时顾客参与程度较低,企业进行大规模生产并及时投放市场,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实现企业自身利益最大化。但随着市场进一步激烈竞争,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顾客成熟度不断提高,其关注范围更加丰富,不再盲目的接受厂家投放市场的产品,而会运用自身知识及其他顾客购买体验进行商品筛选。其筛选汇总便可形成大规模定制的效果,当下的B2C电子商务模式多是这种模式。随着自我意识的不断增加,顾客会通过移动互联网途径表达个人喜好及意愿,企业在一定的范围内接受顾客个性化选择,进行产品生产组装等活动,Dell笔记本电脑便是例证,批量定制模式下要求生产具有一定灵活性。随着企业可接受范围的不断扩大,未来市场或真正出现大众个性化定制模式,而智能工厂是实现个性化定制的最佳途径。随着顾客参与程度的提高,顾客关注范围的不断扩大,企业会逐渐沿着大批量生产、大规模定制(小批量定制)和个性化定制趋势发展。在此过程中,各个制造模式界限并不分明,且单个企业进展不同步。

2.2 移动互联网时代工业4.0架构

移动互联网时代下,顾客通过更多的方式进行自我学习、自我丰富,成熟度不断提高。顾客不仅仅关注产品价格、产品标识等外显产品特征,更加注重产品服务、产品内涵及个性化的产品特征。单个个体将个性化需求数据提供于移动互联网平台之上,企业根据目标市场特征锁定相关数据、进行提取分析,将之体现在产品设计当中,并对目标客户进行信息反馈,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进行生产,投放市场。移动互联网时代工业4.0架构主体应该是企业和顾客,关系是顾客需求拉动企业生产,并在此基础上带动信息流、物流及资金流相应活动的产生及其主体的需求。图2中P代表顾客群体,具有某些类似特质的单个个体会通过互联网平台自发组成小群体。C代表企业群体,并因价值链关系形成产业集群。

移动互联网时代工业4.0模式对于顾客、企业及社会均最优。顾客通过交互平台表达其需求意愿、对于产品设计生产的建议,并满足其自我肯定等需求。

与此同时,交互可激发顾客创新思维,有利于促进个人创新、万众创新的局面。企业通过互动平台一方面了解了目标顾客的真实需求及潜在需求,对于现有产品的设计及生产具有指导意义,另一方面对于未来产品的发展趋势判断提供数据基础。以顾客需求为依据的生产制造使得市场竞争更加充分,资源更合理的配置,避免资源浪费。

4、结束语

以人为本是社会生活不变的真理。未来社会个体不再局限于衣食住行的实体感受,精神的满足与内心感受将更受关注,并带来新的社会变革。工业4.0是制造业新的革命,而这种革命的源头便是社会中个体需求改变所引发的时代的变革。因此,充分了解需求的变化及趋势对于工业4.0的具体实施具有指导作用,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便是连接两者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 德国工业4.0战略计划实施建议[N].机械工程导报, 2013.7(9)

[2] 杨宇环,杨君岐.基于云计算的B2C电子商务企业价值链优化[J].企业经济,2012,04:117-120.

[3]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

cnnic.net.cn/hlwfzyj/hlwxzbg/hlwtjbg/201502/t20150203_51634.htm 2015.2.3

[4] 戴国良.C2B电子商务的概念、商业模型与演进路径[J]. 商业时代,2013,17:53-54.

[5] 张亚,刘滔,张波.C2B电子商务模式分析研究[J].电子商务,2014,02: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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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互联网的特征范文5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科技创业公司 对接途径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欣欣向荣,利用与互联网结合的优势,使传统金融加入了互联网基因。科技创业企业特别是在种子期和初创期,由于其本身高风险、低资产、管理不成熟,以及我国现有融资模式的缺陷,使其往往很难取得足额的发展资金,而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弥补了传统金融市场在这方面的缺位。由此进一步研究互联网金融与科技创业融资模式对接的内在机理,以及对接的实现途径十分有意义。

一、互联网金融的内涵及其手段

互联网金融是利用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等一系列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资金融通的一种新兴金融服务模式。可以说,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依然是金融,应用工具是互联网,核心是强调大数据征信和用户体验。互联网金融在我国是逐步发展的,从最初的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到移动支付、网上理财、个人贷款、企业融资等逐步深入到传统金融的核心业务。目前,互联网金融模式主要包括: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P2P及衍生出的p2b模式、基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模式、众筹模式、网络保险模式、金融理财产品网络销售等,其中主要是P2P网络小额信贷模式和众筹模式可以与科技创业融资模式对接。

二、科技创业企业融资困境产生原因

由于科技创业公司本身轻资产、高风险的特征,无法提供担保,且无法通过银行严格的内控制度,也很难通过一般企业较常用的银行信贷筹得资金。科技创业企业普遍存在轻资产、高风险、低管理水平的特征,加上征信成本过高,申贷手续繁琐,很难满足商业银行取得贷款的条件。并且对于刚起步的科技创业公司当然也能难达到通过股票或债券直接融资的要求。另外,而在我国,专门为科技创业公司公司服务的科技银行还很少,基本上处于探索起步阶段,且缺乏协同推动机制,尚不能对科技创业企业形成有效的融资支持。

三、互联网金融与科技创业融资模式对接的内在机理

首先,可以弥补创业初期资金漏洞。科技创业公司在初创期是其最需要扶持的时候,也是最难融得资金的时候。互联网金融比传统融资方式的门栏低,且可以为不同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弥补科技创业公司的融资漏洞。其次,互联网金融程序简单、流程短、成本低合适初创的科技创业公司。由于网络的便捷高效灵活特性均优于传统融资模式,互联网金融相比较传统金融来说,不但在成本上大幅降低,而且简化了繁琐的融资程序,大大提高了运营效率。同时,还有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性。传统金融行业下一对一的信息交换转变为了互联网金融下多对多的信息交换,互联网金融的信息中介职能得到了有效的发挥。

四、互联网金融与科技创业融资模式对接的实现途径和对策

(一)加强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作为这样一个快速发展的新生事物,不可避免的互联网金融领域会有风险的存在。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对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进行完善,才能使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可以通过建立行业征信系统、接入央行征信平台、增强监管以及健全失信惩罚机制来对双方形成制约,保证互联网金融服务科技创业企业的良好环境。

(二)引导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与互联网金融的合作

社会上有大量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比如各类的孵化器,利用各种资源为科技创业企业提供必要的孵化服务,但是传统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平台并不能完全解决科技创业企业对于资金的需求。互联网金融和创新创业平台的合作,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优势,可以引入众筹等新融资模式,也可以实现科技创业企业和风险资本信息的高效匹配,从而为科技创业企业带来融资新思路。

可以借鉴国内36氪与蚂蚁金服合作股权众筹平台。36氪作为全国最大的创业生态服务平_,吸引和培育着大量优质的创业项目。并且36氪可以在前期对项目进行筛选,降低一般用户投资的风险,保证众筹行业的平稳发展。股权众筹平台是一个连接优质科创公司和普通投资者的桥梁,36氪是前者丰富的资源库,蚂蚁金服就是后者庞大的资源库,将平台接入支付宝后,支付宝数以亿计的用户都会成为平台的潜在客户,影响可谓巨大。

“协同工场”是以“互联网+金融+高校科研”这样一种模式成立的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平台。“协同工场”采用“领投+跟投”的模式,由专业的投资者作为领头人,对项目进行初步的尽职调查和风险的评估,选出值得投资的项目并进行投资,再带动一般投资者作为跟投人进入。“协同工场”并不仅仅只是一个连接科创企业和投资方的桥梁而已,更是一个能为科创企业带来全方位服务的创业服务生态系统。

(三)创新互联网供应链金融

供应链金融跳脱出传统对资产质押的重视,与互联网的结合,能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优势,能够对企业供应链信息更好的整合,同时更为准确的评估风险的存在,从而降低了对科技创业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的资产要求,开始打开中小企业这片供应链金融的蓝海。

1号链互联网供应链和风控平台创始人表示“互联网+供应链+金融”这样一个融合的模式,能够更好的在大众创新创业的背景下扶持科创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创新中小企业融资的新途径。

(四)创新知识产权互联网金融平台

科创企业在内的广大中小微企业是我国技术创新的动力,是我国知识产权的主要来源,但是,融资问题一直困扰着拥有知识产权的科技创业企业,搭建起知识产权与融资之间的桥梁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在此背景之下,知商金融依托汇桔网成立了首家知识产权互联网金融平台,为广大科创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金融综合服务,解决其融资难的问题。汇桔网在知识产权领域有着交易、评估的丰富经验以及有着强大的知识产权数据库,能够为知商金融提供技术和客户的支持。知商金融慢慢在培养自己的一个生态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不仅是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帮助科创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来获得融资,而且提供给科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服务,进一步的将提供科创企业所必须的财务、法律和管理方面的支持,扶持有知识产权的科创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刘芸,朱瑞博.互联网金融、小微企业融资与征信体系深化[J].征信,2014,02:31-35.

[2]郑志来.互联网金融、金融脱媒与中小微企业融资路径研究[J].互联网金融,2015,02:52-56.

工业互联网的特征范文6

任何金融产品都是对信用的风险定价,对金融市场管理的关键就是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互联网金融所改变的是传统金融的方式而不是金融本身,无论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如何虚拟化和技术化,核心是金融而不是互联网技术,因此互联网金融产品同样是对信用的风险定价,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管理的关键也是对信用风险的管理。由于互联网金融具有“互联网+金融”的双重特性,决定了互联网金融市场较传统金融市场信用风险更加复杂、更加难以防范。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的问题主要来自制度设计缺失、交易过程失控、风控手段缺乏和互联网应对方案缺位四个方面。

(一)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制度设计缺失1、未针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特点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我国的《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都是基于传统金融而制定的,已不能满足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监管要求,如为控制传统金融机构信用风险而设定的资本充足率、杠杆率等规定,对互联网金融的适用性较弱;对于P2P贷款、众筹融资等新的融资类业务无相关法律文件可循;在第三方支付领域,虽然我国已经初步构建起网上支付业务的管理体系,但在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支付等新兴领域,很多政策仍处于空白阶段。互联网金融市场一旦发生经济案件,投资者将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维护自身权益。2、监管主体处于多头和部分监管真空状态。目前互联网金融市场中,第三方支付由央行监管,互联网基金理财由证监会监管,互联网保险由保监会监管,市场处于分业监管状态,并且没有形成互动协调机制;现在互联网企业多为跨界经营,涵盖支付、信贷、担保、保险、基金理财等多个领域,各业务之间存在着大量关联和交易,由于各监管部门只负责相应职责,因此对于业务之间的关联和交易存在监管真空;同时P2P借贷、众筹融资、网络货币等新业态尚未明确监管主体,监管信用风险更无从谈起。

(二)对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的监控手段薄弱1、对参与主体的合规性没有设定有效验证,加大了交易信息不对称风险。互联网金融交易信息的传递、支付结算都在虚拟的电子世界中进行,使得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风险很大。加之对于主体身份识别、信用违约记录、交易目的核查等信用风险评价要素并未设立系统的验证方案,更加大了互联网金融交易的信用风险。如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办理大额资金汇划时无需使用必要的安全校验工具;P2P网贷平台风险准备金不足的违规性问题无系统核查、也没有资本约束设置,目前已发生过多起卷款潜逃事件。2、对互联网滞留资金没有实现有效跟踪,导致信用风险积聚。在进行互联网金融交易时,首先必须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开设账户,之后资金才能在互联网上流转。虽然在资金的调拨过程中,依旧离不开银行的底层服务,但从业务性质上,第三方支付平台事实上从事了与银行结算类似的业务。沉淀资金往往会在第三方处滞留一两天甚至一两周不等,由于缺乏有效的担保和监管,大量的资金沉淀会导致其信用风险积聚;当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各银行系统账户轧差结算时,每笔客户资金的来龙去脉变得更为复杂,又相当于屏蔽了外部对资金流向的识别,使得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注册虚拟账户的任意主体,都可以轻松实现不同账户间的资金转移(如网络洗钱)。

(三)对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控制的手段缺乏互联网金融市场由多边信用共同建立,网络节点交互联动,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波及整个网络。由于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隐蔽性强,关联度高,目前还没有建立有效的风险识别和分析手段。1、未与央行征信系统关联,信用风险识别手段单一。除传统的金融机构外,互联网公司尚无法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相互之间也没有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目前互联网公司信用风险审核主要依托其网络平台,信用风险识别手段单一,对借款人的信用审核完全凭借各自的审核技术和策略,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互联网公司作为互联网金融市场多边信用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其技术风险以及平台的脆弱性对整个金融网络的影响不容忽视。2、面对互联网海量信息,传统信用风险分析方法难以运用。互联网金融市场信息具有无限性、广泛性、无序性等特点,海量的信用交易数据储存在网络后端的Access、Oracle、SQLServer等数据库中,在提取数据进行信用风险分析时,不可避免地被大量无用信息所困扰,造成工作量大、分析效率低下,难以作出有效分析和判断。

(四)对互联网金融市场各种非预期事件没有系统化应对方案一方面,在互联网环境下,金融市场面对的是开放的网络通讯系统、不健全的网络监管、各种非预期的电脑黑客以及不成熟的电子身份识别技术和机密技术,存在着巨大安全隐患,若爆发系统性故障或遭受大范围攻击,将可能导致各类金融资料泄露和交易记录损失。另一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基础架构所使用的大部分软硬件系统均是国外研发,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互联网金融设备较为匮乏,使得我国整体互联网金融安全面临一定威胁。而对于上述因素对金融数据安全性和保密性的影响,目前还没有建立相应的系统化应对方案。

二、国际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的经验

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管理在全世界都面临挑战。因为互联网金融并未改变金融的本质,而美国、英国等成熟市场对各类金融业务的监管体制相对健全,体系内各类法律法规协调配合机制较为完善,能大体涵盖接纳互联网金融新形式,不存在明显的监管空白,通过分析总结他们的管理经验,可以为我国提供参考借鉴。

(一)美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美国作为信用风险管理理念的发源国,一直致力于改造和完善风险管控体系,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美国更加重视对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对于互联网金融市场这一新渠道业务,美国政府从宏观到微观建立了相对完整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1、根据互联网金融特点迅速补充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对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的风险控制方面,从网络信息安全、电子签名、电子交易等方面补充出台了《网络信息安全稳健操作指南》、《国际国内电子商务签名法》、《电子银行业务—安全与稳健程序》等系列规则。如《国际国内电子商务签名法》中规定,必须事前向消费者充分说明其享有的权利及撤销同意的权利、条件及后果等;消费者有调取和保存电子记录的权利,消费者享有无条件撤销同意的权利。2、构建严密的监管体系并建立互相协作机制。以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为例,出台了《爱国者法》、《电子资金转移法》、《诚实借贷法》等法案,并要求联邦和州两个层面,采用现场和非现场核查手段重点对交易过程进行严密监管,最大限度减少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如《爱国者法》中规定,将第三方支付平台定位为货币服务企业,要在美国财政部的金融犯罪执行网络注册,并及时汇报可疑交易,保存所有交易记录。3、设立专门信息平台,对接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各类需求。随着大量金融业务迁至互联网上交易,各类高科技网络诈骗花样百出,对此,美国政府设立专栏网站,实时更新互联网诈骗、消费者权益受损等案例,开展广泛的互联网消费权益警示教育,促进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旨在降低互联网金融消费损失;此外,美国联邦调查局和白领犯罪中心联合组建了互联网犯罪投诉中心,消费者一旦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电话、电邮和上门等多渠道进行投诉。4、微观审慎的监管。根据互联网金融市场变化,对新推出的各类产品制定详细完善的监管规则。比如对于市场新推出的众筹业务,主要是从防范风险、保护投资人的角度进行规定:首先是对项目融资总规模限制,每个项目在12个月内的融资规模不超过100万美元;其次是投资人投资规模限制,根据每个投资人的财务情况对融资规模有一定限制,比如投资人年收入或净值低于10万美元,总投资额不能超过2000美元或其总收入的5%。

(二)英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英国除了像美国一样,将互联网金融纳入现有监管框架内、补充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进行了一些有特点的尝试。1、行业自律组织承担监管职能。英国英格兰银行的金融行为监管局(FCA)负责监管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行为,当然也包括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但因该部门制定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法规流程较长,在具体法规流程未出台前,允许自律性较强的行业协会承担相关监管职能。如英国成立了全球第一家P2P小额贷款行业协会,已发展成为良好的行业自律组织,协会章程对借款人设立了最低标准要求,对整个行业规范、良性竞争及消费者保护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2、充分结合现有征信体系,促进信用信息双向沟通。英国利用市场化的征信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征信体系,可提供准确的信用记录,实现机构与客户间对称、双向的信息获取;同时与多家银行实现征信数据共享,将客户信用等级与系统中的信用评分挂钩,为互联网金融交易提供事前资料分享、事中信息数据交互、事后信用约束服务,降低互联网交易不透明风险。

三、管理体系构建的建议

综合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管理现状,参考国际管理经验,建议从完善制度体系、丰富风控手段和建立互联网安全标准三方面构建管理体系。

(一)在现有框架下,补充完善互联网金融法规及监管体系1、加快互联网金融的立法速度,逐步完善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互联网参与主体进行约束,针对互联网企业特点制定风险准备金制度,根据互联网金融业务特征制定市场准入机制;对金融交易过程加大风险控制,建立交易过程监控法规,通过现场和非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互联网滞留资金实行有效跟踪,对于电子交易合法性、安全性加快立法速度,出台数字签名以及电子凭证有效性的条件和标准;针对网络金融犯罪加大惩治力度,以降低网络金融犯罪案的发生几率。2、根据参与主体特征,建立分工明确的监管框架。传统金融机构开展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是传统业务向互联网的延伸,对其监管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体系,其风险主要来自网络建设和运营等方面,因此,工信部、商务部等部门可监管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建设和互联网金融运营业务;互联网企业利用成熟的互联网运营手段和技术将金融业务嫁接于互联网,其风险主要来自金融业务相关方面,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要对其强化金融关联业务的监管,并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地带。3、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功能。2013年12月3日,央行下属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牵头,与75家机构共同成立了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这被认为是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最高水准的行业自律机构,被视为互联网金融迈向行业监管的过渡性举措。行业协会可根据创新业务特点,在相关法律法规未出台前,先行设定行业标准,规范相关业务发展,在促进新业务发展的同时也防止和缓冲风险影响。

(二)建立针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管理手段1、丰富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数据库,加快配套征信系统建设。一方面,创建互联网金融数据库,全面采集互联网金融平台信息,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互联网征信体系数据库,同时关联央行征信系统,对比完善互联网金融数据;另一方面,将互联网金融市场信息传递给央行征信系统,实时更新征信信息,全面共享数据库信息,为客观评价企业和个人信用提供良好的数据保障。2、设立互联网金融投诉平台,掌握一手信用违约数据。可以参照美国政府的做法,由央行、公安部等部门联合成立互联网金融犯罪投诉中心,接受消费者多渠道投诉,掌握市场真实信用风险状况。同时设立专门网站,实时更新诈骗案例,进行互联网消费权益警示教育,促进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3、建立面向互联网市场的信用风险识别和分析方法。一方面,以互联网金融数据库平台为基础,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数据挖掘和分析工具甄选价值信息,并与传统信用风险度量模型结合,开发综合型信用分析方法,通过对数据库信息的整合、深入分析和加工,建立互联网金融市场评分机制和信用审核机制;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金融市场属于新兴市场,参与主体多为非专业金融机构和人士,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预测和控制能力相对较弱,可在数据库平台上增加信用风险自评模块,方便互联网企业通过平台数据监测自身风险能力、改进业务营运环境,完善金融网络多边信用环境。

(三)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安全标准,从根本上确保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安全我国应针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现状,建立互联网金融技术标准体系,尽快与国际上的计算机网络安全标准和规范接轨,使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业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逐步实现整个金融系统的协调发展,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此外,我国要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研发的支持,力求在数据加密、防火墙等网络安全技术方面有重大突破,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互联网金融网络防护体系,脱离在硬件设备方面对国外技术的依赖,实现技术上的独立。

四、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