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检测报告范例6篇

食品安全检测报告

食品安全检测报告范文1

动态监测的计划由南通市食安委制定并下发,围绕“关注热点、突出重点”的要求,监测品种涵盖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食品;监测项目突出重要食品污染指标;样品的采集、送检、分析结果以及公告等由南通市卫生监督所完成。

1.1监测品种及来源动态监测按月组织实施,全年计划监测样品2000多份,以农副食品为核心,结合季节特征、消费特点和食品类型,涵盖了大米、食用油、水产品、畜禽肉、蔬菜、调味品、速冻食品、儿童食品、节日食品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60多类食品。此外,针对国内外发现的存在风险食品组织开展专项监测,如“工业明胶事件”后开展的明胶类产品专项监测等等。采样区域覆盖南通市区,以主城区和城郊结合部为主,兼顾城市边缘区域。被采样单位包括大、中、小型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

1.2采样方法及监测项目样品的采集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并按规定实行买样制度;在采样单位的选择上注重兼顾大、中、小型单位;在同类产品的采样中注重不同品牌、不同包装类型的分布。监测项目包括铅、砷、汞、酸价、过氧化值等理化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致病菌等微生物指标以及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

1.3结果评判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NY5070);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235号公告)等。

1.4开展风险评估按月对监测结果进行汇总,针对不合格样品进行风险评估,分析不合格原因,不合格样品的来源,判断不合格样品存在的风险隐患,并通过《南通日报》等媒体对外公布风险评估的结论,消费预警。

2动态监测的创新举措

为了确保动态监测工作的顺利、高效开展,在动态监测实施过程中,按照实际工作的需要,不断开拓思路,逐步完善动态监测体系,提高动态监测覆盖率,提升动态监测效能,实现了多项创新举措。①制定动态监测标准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监督抽检的规定,运用HACCP理论和方法,南通市卫生监督所对动态监测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制定相应标准操作程序,建立了采样、送样、留样、样品确认、结果分析评估以及采样经费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制定了动态监测工作流程,确保动态监测程序合法公平、样品代表性合理科学、监测结果客观公正。②组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中心涵括了南通市疾控中心、南通市质检所以及南通市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检测中心等多家食品检验资质机构,为动态监测样品检验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所采样品中,大米、蔬菜、水果等由市农产品检测中心检验;水产品由市水产品检测中心检验;畜禽肉产品由市畜产品检测中心检验;其它食品由市疾控中心、市质监所检验,通过分工合作、统筹安排,提高了样品的检验效能,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③开发南通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网络平台。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南通市食安委率先开发出“南通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网络平台”。该平台由样品检测、检测查询、统计查询、统计报表、数据维护等模块组成,实现了从样品信息录入、送检登记、检测受理到结果录入、报告签发、数据分析等全过程网上流转,解决了监测部门、检验部门、监管部门等不同部门间数据资源共享的问题,大大提高了动态监测的数据利用率,动态监测工作更加规范、科学。

3动态监测的成效

自开展动态监测以来,累计监测食品样品8000多份,开展重点食品专项监测10次,在《南通日报》发表《动态监测结果公告》48期,公示2000多份不合格样品信息,风险预警、消费提示400余次;经南通市食安委办办公室综合协调,通过相关监管部门,责令下架停售20类40余批次产品;形成《动态监测结果分析评估报告》48份,每份报告均从抽检品种、抽检指标、被监测单位等方面对动态监测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结合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等,累计提出监管建议200多项,为保障当地食品消费安全,提高区域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4动态监测的作用

4.1建立预警机制,发挥预警功能动态监测借鉴风险监测对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并及时通报的方法,建立了动态监测预警机制。通过对不合格食品、不合格原因、不合格指标进行分析和评估,发现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提出风险管理措施,形成消费预警,及时以公告的形式发挥出预警功能,不仅保护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而且发挥出社会监督的作用。同时,借助风险预警,消费提醒,指导消费者合理、健康消费,有效规避和降低了食品安全消费风险,如农药残留的去除方法、食品的选购方法、食品的贮存方法、食源性疾病防控方法等等。

4.2积累基础数据,提供技术支撑动态监测作为南通食品安全监管的新举措,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组成,从一个侧面反映一个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水平,为食品安全督查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撑,也为有效制定食品安全管理政策、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提供技术依据。此外,多年积累的基础数据,为制定标准提供了技术支持。如在水产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食水产品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修订项目中,我们就充分利用了多年积累的水产品监测数据,为技术指标的修订提供了重要依据。

食品安全检测报告范文2

南通市卫生监督所,江苏南通 226001

[摘要] 2009年,南通市食安委提出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动态监测工作,这是南通食品安全监管的创新举措,是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应用到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抽检中的一次探索。经过多年的实践证实,动态监测在食品安全的监管过程中发挥着积极而有效的作用。通过动态监测,建立了食品安全预警机制,保护了食品消费安全;同时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整体水平。

[

关键词 ] 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应用

[中图分类号] R155.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04(b)-0029-02

随着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转变和大部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地方各级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也在不断探索、不断创新,2009年,南通市食安委提出并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动态监测工作(以下简称“动态监测”),这是南通食品安全监管的创新举措。经过多年的实践证实,动态监测在食品安全的监管过程中发挥着积极而有效的作用,监测体系日趋臻熟,社会效应日益显著,筑立了一道牢固的食品安全防线,守护了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1动态监测的概念

动态监测是将风险评估技术应用到日常监督抽检中去,对流通环节各类食品按月进行持续、系统的监测,对监测范围内食品安全状况作出评估,及时发现区域内食品安全隐患,预警公告,引导健康消费。

动态监测不同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监测的重点内容是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等,而动态监测的重点内容是被污染、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

动态监测不同于日常监督抽检:动态监测的目的是消费预警、保障民生,而监督抽检则是以监督管理、整顿食品市场为目标;动态监测结果不具执法性,监督抽检结果具有执法性;动态监测结果评价注重整体或某一类食品,监督抽检结果评价针对单个食品;动态监测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不能直接实施行政处罚,而监督抽检对证实了的具体的问题食品应实施行政处罚。

2动态监测的方法

动态监测的计划由南通市食安委制定并下发,围绕“关注热点、突出重点”的要求,监测品种涵盖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食品;监测项目突出重要食品污染指标;样品的采集、送检、分析结果以及公告等由南通市卫生监督所完成。

2.1监测品种及来源

动态监测按月组织实施,全年计划监测样品2000多份,以农副食品为核心,结合季节特征、消费特点和食品类型,涵盖了大米、食用油、水产品、畜禽肉、蔬菜、调味品、速冻食品、儿童食品、节日食品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60多类食品。此外,针对国内外发现的存在风险食品组织开展专项监测,如“工业明胶事件”后开展的明胶类产品专项监测等等。

采样区域覆盖南通市区,以主城区和城郊结合部为主,兼顾城市边缘区域。被采样单位包括大、中、小型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

2.2采样方法及监测项目

样品的采集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并按规定实行买样制度;在采样单位的选择上注重兼顾大、中、小型单位;在同类产品的采样中注重不同品牌、不同包装类型的分布。

监测项目包括铅、砷、汞、酸价、过氧化值等理化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致病菌等微生物指标以及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

2.3结果评判依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NY5070);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235号公告)等。

2.4开展风险评估

按月对监测结果进行汇总,针对不合格样品进行风险评估,分析不合格原因,不合格样品的来源,判断不合格样品存在的风险隐患,并通过《南通日报》等媒体对外公布风险评估的结论,消费预警。

3动态监测的创新举措

为了确保动态监测工作的顺利、高效开展,在动态监测实施过程中,按照实际工作的需要,不断开拓思路,逐步完善动态监测体系,提高动态监测覆盖率,提升动态监测效能,实现了多项创新举措。

①制定动态监测标准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监督抽检的规定,运用HACCP理论和方法,南通市卫生监督所对动态监测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制定相应标准操作程序,建立了采样、送样、留样、样品确认、结果分析评估以及采样经费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制定了动态监测工作流程,确保动态监测程序合法公平、样品代表性合理科学、监测结果客观公正。

②组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中心涵括了南通市疾控中心、南通市质检所以及南通市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检测中心等多家食品检验资质机构,为动态监测样品检验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所采样品中,大米、蔬菜、水果等由市农产品检测中心检验;水产品由市水产品检测中心检验;畜禽肉产品由市畜产品检测中心检验;其它食品由市疾控中心、市质监所检验,通过分工合作、统筹安排,提高了样品的检验效能,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③开发南通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网络平台。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南通市食安委率先开发出“南通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网络平台”。该平台由样品检测、检测查询、统计查询、统计报表、数据维护等模块组成,实现了从样品信息录入、送检登记、检测受理到结果录入、报告签发、数据分析等全过程网上流转,解决了监测部门、检验部门、监管部门等不同部门间数据资源共享的问题,大大提高了动态监测的数据利用率,动态监测工作更加规范、科学。

4动态监测的成效

自开展动态监测以来,累计监测食品样品8000多份,开展重点食品专项监测10次,在《南通日报》发表《动态监测结果公告》48期,公示2000多份不合格样品信息,风险预警、消费提示400余次;经南通市食安委办办公室综合协调,通过相关监管部门,责令下架停售20类40余批次产品;形成《动态监测结果分析评估报告》48份,每份报告均从抽检品种、抽检指标、被监测单位等方面对动态监测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结合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等,累计提出监管建议200多项,为保障当地食品消费安全,提高区域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5动态监测的作用

5.1建立预警机制,发挥预警功能

动态监测借鉴风险监测对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并及时通报的方法,建立了动态监测预警机制。通过对不合格食品、不合格原因、不合格指标进行分析和评估,发现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提出风险管理措施[1],形成消费预警,及时以公告的形式发挥出预警功能,不仅保护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而且发挥出社会监督的作用。同时,借助风险预警,消费提醒,指导消费者合理、健康消费,有效规避和降低了食品安全消费风险,如农药残留的去除方法、食品的选购方法、食品的贮存方法、食源性疾病防控方法等等。

5.2积累基础数据,提供技术支撑

动态监测作为南通食品安全监管的新举措,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组成,从一个侧面反映一个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水平[2],为食品安全督查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撑[3],也为有效制定食品安全管理政策、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提供技术依据。此外,多年积累的基础数据,为制定标准提供了技术支持。如在水产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食水产品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修订项目中,我们就充分利用了多年积累的水产品监测数据,为技术指标的修订提供了重要依据。

5.3形成监管建议,提高监管水平

动态监测的持续性、系统性有助于发现较为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与历史数据的比较,找出危害因素变化规律,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监管建议,以《动态监测结果分析评估报告》的形式上报主管部门,为政府提供了区域内食品安全信息,及时调整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和方向,如豆制品、散装熟肉制品、裱花蛋糕等监测合格率持续不高的产品及其生产加工场所,被列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重点监管产品和重点监管区域;此外,电子信息平台的使用,提高了监测数据的利用率,节约了监测经费,实现了跨部门、跨行业动态监测数据信息的交流和使用,为各监管部门提供了及时而全面的抽检或监督执法信息,有助于提高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管整体水平,体现在动态监测合格率逐年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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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韦宁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J].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2):32-36.

[2] 徐娇,张妮娜.浅析国内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J].卫生研究, 2011,40(4):531-534.

食品安全检测报告范文3

一、辖区出口食品基本情况

辖区主要出口食品包括水产品、果脯、粉丝和果汁等。其中出口水产品类企业15个(其中有2个企业为新注册,监控按照出口情况调整),果脯类企业12个,粮食制品、及面、糖制品类企业4个,花生制品类企业1个,酒类企业2个,饮料类企业1个,功能食品类企业1个,泡菜类企业1个,速冻脱水果蔬类企业2个,粉丝企业7个,花生企业1个,白瓜籽企业1个,保鲜菜企业1个。

二、监控项目的确定

(一)水产品:原料主要是进、来料加工,少量使用海捕原料,没有养殖类水产品原料。根据输往国家、地区及产品的不同,有针对性地开展水产品的监控工作,主要监控项目包括微生物、二氧化硫、孔雀石绿、结晶紫、重金属等项目。

(二)果脯:根据年度调查和出口果脯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的情况开展安全监控,监控主要集中在微生物、二氧化硫和甜蜜素方面。根据国外通报情况,重点监控葡萄干的赭曲霉毒素。

(三)粉丝:粉丝生产所用原料经调查农药使用很少,监控的重点在于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项目和二氧化硫。

(四)花生制品:根据花生原料农药使用情况,结合国外警示通报的检测项目,花生制品重点监控黄曲霉毒素,抽批检测六六六和乙草胺、丁酰肼。

(五)果汁:根据果汁生产企业对生产用的原料果农药使用情况的调查,分别对原料苹果和成品果汁进行检测,另外,该企业生产的果汁为原料果汁,并不进行小包装的分装,生产过程中不添加任何添加剂,根据国外警示通报和2011年监控的结果,制定的重点监控项目包括:多菌灵、甲胺磷、棒曲霉毒素。

三、监控频率的确定

(一)水产品:按照《检验检疫局2012年度出口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控计划》和检验检疫局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计划表要求实施监控和检测。

(二)其他出口食品的监控频率按照《2011年检验检局出口加工食品安全风险监控计划》《2011年度出口植物源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控指导计划》和《检验检疫局出口食品安全监控计划表》执行。

检验检疫局将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检测情况、国外有关要求等对残留监控计划的实施进行动态管理,以满足出口食品安全的需要。

四、取样和送样

(一)各科根据辖区内出口食品的实际情况及所承担的任务取样,要保证样品代表性,抽样记录应确保样品的可追溯性。

(二)检测项目与样品须相对应,一张取样单和一个样品只能对应一类项目。

(三)样品取好后,立即做好样品标识,在7个工作日内送达检测实验室。

(四)送样科室与实验室应按规定进行样品交接手续,核对样品数量、标签和样品状况等。

五、检测

(一)加强检验检疫局实验室建设,增强检测能力,尽快建立健全有关化学品的检测方法,确保检测工作质量,保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可信性。

(二)实验室收到样品后,应尽早地完成检测任务,结果应及时反馈给送样科室,出具检测结果报告单。

六、阳性结果处理和应用

(一)阳性结果通报。经确证结果阳性的,在收到阳性结果报告后,填写《检验检疫机构药物残留监控阳性结果通知单》,在48小时内通报样品农牧渔业部门和被取样单位,并以风险预警形式(附实验室检测报告)报省局食品处。同时通知出口企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二)紧急处理措施。尚未出口的,暂停出口;已经出口的,立即启动召回程序。

(三)阳性原因调查。确证阳性后,我局对产生阳性的原因进行追溯调查。

(四)材料上报及归档。对阳性样品进行跟踪调查的过程中,建立阳性追踪档案,记录调查过程、结论及纠正措施,并及时将相关阳性追溯材料复印件快递报省局。

(五)阳性结果利用。在充分调研和科学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及时对监控计划进行调整。

七、档案

2012年底,完成本年度出口食品安全监控抽样及检测任务后,须建立监控档案,对监控工作所涉及的文件和记录(包括对于残留物质超标案例的调查过程、结论及纠正措施等记录)等进行分类汇总、整理归档,并认真总结,撰写监控报告,找出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食品安全检测报告范文4

按照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201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卫办监督〔2011〕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结合我县实际,发〔2010〕164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一)从而了解和分析我县食品污染水平。获得2011年自治县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以及食源性致病菌的监测数据。

(二)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进行风险预警,降低我县食源性疾病发病率,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其中:检测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完成以餐用具消毒效果监测及食品监测。样品来源采取购买的形式采集(见附表1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疾控中心)配合单位:县

食药监局、工商局、商务局、卫生监督所。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可能危害身体健康的非食用物质、微生物及毒素、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中农兽药残留等风险因素进行监测(见附表2责任单位:县质监

局。

(三)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见附表3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四)餐饮服务食品、餐饮具、工用具等进行监测(见附表4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五)生猪、肉牛、山羊饲养场等畜禽养殖和预混料进行检测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和菜克多巴胺及动物疫病等进行监测。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局。

(六)蔬菜、水果等农药残留开展监测。责任单位:县农委。

(七)食源性疾病监测

1.监测单位

①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

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②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

对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学处理,县疾控中心协助质监、工商、食药监局等部门开展食品抽样检测。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监测和报告。

2.监测内容

①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监测、报告。

②食品安全事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报告。

三、质量控制

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四、保障措施

同时每年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设备投入,县财政将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增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确保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顺利

开展。

食品安全检测报告范文5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社会诚信和政府公信力。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食品安全工作全局,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增强大局意识、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地方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体系。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治,促进食品产品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按“政府领导、部门履责、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使我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工作责任及进一步落实,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食品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意识、防范水平和监督能力显著提高;全县食品质量和信誉得到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抓紧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12号)精神,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主管负责同志要切实抓好落实,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机构。各乡镇应成立食品安全管理站,隶属县食安办管理,由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乡镇长兼任站长,日常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做到上下一致,统一协调,确保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加强农药生产源头监管,加大农药质量市场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农药科学合理安全使用的宣传培训,对标准茶园、标准果园和标准蔬菜园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重点监测禁用药物等抗菌剂类药物残留以及抗生素药物残留等,清查收缴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的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二)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严格生产许可制度,强化日常监管,依法对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监督其落实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食品出厂检验等制度。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生产加工环节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加强食品进出口环节监管。加强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原料基地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限期整改。对进口食品的经销商、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督促其建立和完善进口食品追溯体系。及时收集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加强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对进出口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进行严厉查处。

(四)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强化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对消费者申(投)诉及举报比较多和监管中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重点加强抽样监测。健全和完善食品销售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鼓励、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和购销台帐制度。积极探索构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五)加强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强化许可与日常监管,强化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幼儿园食堂、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餐饮单位和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督,督促餐饮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对餐具集中清洗消毒企业的监管。加强餐饮服务监管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增加快速检测装备。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处置措施,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监管。加强行业监管,建立行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生猪入厂(场)检查验收、宰前停食静养、屠宰操作、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不合格肉品召回、索证索票及购销台帐等制度。建设屠宰企业监管系统,形成县、镇(乡)二级监管网络,开展肉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形成从生猪入厂到肉品销售的完整信息链,确保责任可追溯,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标准化示范改造,保障肉品安全供应,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七)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严格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及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等违禁物品的行为。严肃查处保健食品不规范标注标签标识的违法行为。严格保健食品广告审批,整治普通食品宣传功能疗效、保健食品夸大疗效和功能的行为。

(八)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制订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开展化学性污染物及有害因素、食源性致病菌及食源性疾病监测。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体系,以国家传染病报告网络为依托,整合食物中毒事故信息网络报告管理系统资源,逐步建立全县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网络报告管理和主动监测信息平台。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互联互通与资源共享。完善信息机制,及时权威信息,及时回应舆论关注热点。对于敏感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要以权威部门的信息为准。

(九)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力度,整合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尽快解决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设备和能力不足问题,保证检验检测设备和能力与食品产业发展相适应。农业、畜牧水产、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对食品质量进行抽检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所需费用由县级财政列支。

(十)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完善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开展针对各种重大食品污染事故、群体性食物中毒及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加强预防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物资、技术和人力资源储备。认真做好重大集会、重大活动期间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将食品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处置在初始。

(十一)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在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制度,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监管能力。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解决县乡村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消除监管空白点和盲区,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食品安全各环节执法衔接,联合开展监督检查,通报信息,提高监管效率。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顶风作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厉打击,决不姑息迁就。对涉嫌犯罪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决不以罚代刑。对涉及其他地区和部门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地区和部门通报并报告当地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公安部门负责对各有关部门移送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进行依法查处,并配合各职能部门进行食品安全执法监管工作。

(三)完善监督体系。等群众性投诉举报平台作用,鼓励方便广大人民群众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

(四)落实经费保障。县财政要将县相关部门和乡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工资、办公经费、执法经费、检验监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保证落实到位。要加强县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技术装备建设,积极采用和推广先进科技装备,改善监管条件,提高监管能力。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使群众了解整顿工作的进展和成效,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要充分发挥学校、基层组织和机关单位的作用,积极引导相关行业组织发挥优势和特长,向消费者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有关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企业不断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全面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同时,要正确把握舆论方向,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有针对性地曝光典型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六)加强督查考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政府的绩效考核和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工作任务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监管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地区,要给予鼓励;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区,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工作不实、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对各乡镇和县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的考核考评由县食安办承办,县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参加。县食安办、乡镇食品安全管理站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食品安全工作台帐。

(七)严格责任追究。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或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责任人由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食品中故意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非食品物质非法牟利的,依法从重惩处。

食品安全检测报告范文6

(一)获得年自治县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以及食源性致病菌的监测数据,从而了解和分析我县食品污染水平。

(二)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风险预警,降低我县食源性疾病发病率,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完成以餐用具消毒效果监测及食品监测,其中:检测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样品来源采取购买的形式采集(见附表1)。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疾控中心),配合单位:县食药监局、工商局、商务局、卫生监督所。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可能危害身体健康的非食用物质、微生物及毒素、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中农兽药残留等风险因素进行监测(见附表2)。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三)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见附表3)。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四)餐饮服务食品、餐饮具、工用具等进行监测(见附表4)。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五)生猪、肉牛、山羊饲养场等畜禽养殖和预混料进行检测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和菜克多巴胺及动物疫病等进行监测。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局。

(六)蔬菜、水果等农药残留开展监测。责任单位:县农委。

(七)食源性疾病监测

1.监测单位

①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

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②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

县疾控中心协助质监、工商、食药监局等部门开展食品抽样检测,对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学处理,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监测和报告。

2.监测内容

①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监测、报告。

②食品安全事故(包括食物中毒)的监测、报告。

三、质量控制

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四、保障措施

县财政将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每年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设备投入,增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确保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