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年底总结范例6篇

食品安全年底总结

食品安全年底总结范文1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号令,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协调,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的要求,坚持集中整治与规范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严格监管与引导自律相结合。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其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以及进出口商品。重点单位,是指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肉联厂、屠宰场,饲料加工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产品超市、小食杂店、小型餐馆,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区域,是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重点问题,是指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生产、使用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滥用添加剂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等。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1、协助配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市农业局牵头)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到年底实现下列目标: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产品扩大到蔬菜、水果、畜产品、茶叶、大米五大类25个品种;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

2、协助配合市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市质量技监局牵头)抓好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配合对以白酒、食用油、“两豆”(豆制品、豆芽)等为整治重点的三类食品,开展“三大冲击波”整治活动。到年底实现下列目标: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使用添加剂备案率达到%;小作坊登记建档率、目录监管率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均达到%;彻底解决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白酒、黄酒、含乳饮料等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问题。

3、协助配合市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市工商局牵头)抓好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到年底实现下列目标: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村级连锁配送占应建放心店行政村的比例达%,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以上。

4、协助配合市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市卫生局牵头)抓好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到年底实现下列目标:乡镇的小型餐馆、县城以上的小型餐馆、小吃店、路边店、食品摊位消灭无证照行为;所有食堂和县城以上的餐饮单位%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畜(禽)肉行为;杜绝用有毒有害物质防腐、预制各种食品。

5、协助配合市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抓好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确保全市到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以上的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GMP组织生产;建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6、协助配合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市经贸局牵头)抓好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集中屠宰,推行资质等级认定,依法关闭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屠宰加工场。到年底,我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

7、协助配合市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市质量技监局牵头)抓好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类涉及健康安全产品为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确保全市到年底,类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重点区域的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活动得到杜绝。

三、行动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自年月下旬至年底,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准备阶段(月日至月日)

各村、各有关企业、经营者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开展工作。通过广播、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特别规定》和有关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法规,形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行动实施阶段(月日至月日)

要协助各整治组统一组织对辖区内相关重点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小作坊等进行集中普查,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在此基础上,协助开展整治行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月日至月日)

协助各整治组迎接各级政府、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这次专项整治,由乡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成员、各线配合市各对应整治组开展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恶性事件的地方,要依纪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专项整治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地方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食品安全年底总结范文2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营造食品药品放心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全省范围组织开展食品药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促进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根本好转这一总目标,深入开展食品药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基础,逐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高我省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努力营造食品药品放心消费环境,为构建和谐江苏、加快实现“两个率先”提供健康保证。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系列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监管工作合力,促进全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一步减少,人民群众对饮食用药环境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在此基础上,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逐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把江苏建成全国食品药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的省份之一。

(二)具体目标

1、监管合力进一步增强。到20*年底,全面建成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五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责任网络。

2、食品药品质量明显提高。食品质量合格率达95%以上,药品出厂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3、食品“三网”建设更加完善。20*年底,全省建成标准化农家店10000家,20*年底实现全省乡镇连锁超市和行政村放心店全覆盖,到2010年,全省乡(镇)、村食品集中配送率达80%以上。

4、药品“两网”建设成效显著。到2010年,全省农村药品供应网覆盖率及药品零售企业计算机远程监控率达100%,农村药品购销渠道畅通、安全,广大农民购药更加方便、实惠。

5、食品药品消费安全有保障。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一步下降,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为零。

6、食品药品消费环境更加和谐。老百姓对食品药品消费满意度达8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充分利用社会各方力量,力争用2~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广大农村建成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群众参与、全程监督、依法维权的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连锁经营、集中配送、放心可靠的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初步建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监管队伍作用,增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要突出重点,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建设,确保20*年底全省建成标准化农家店10000家,20*年实现乡镇连锁超市和行政村放心店全覆盖。要通盘考虑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和现代流通网建设,保证网与网之间的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最大限度的发挥“三网”作用。

(二)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通过确立标准、树立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全省率先建成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典型,推动各地食品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要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示范县标准及创建工作实施方案,8月中旬正式启动创建活动。要按照食品安全示范县标准,尽快研究制定示范评定办法及实施细则,确保20*年7月底前认定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县。要加强对申报县(市、区)日常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督促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打好基础。

(三)加快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在无锡地区及粮食行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江苏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两档”建设指南》,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和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建设。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信用信息征集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搭建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平台。在医药行业积极开展“守法规、重质量、讲诚信”诚信药品流通企业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激励与惩罚力度,促进医药企业强化信用意识,提高信用水平。力争在两年内完成对全省药品零售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药品消费环境。

(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组织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重大隐患,创建食品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一是认真抓好《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二是突出重点,组织开展肉类食品安全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从6月起,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肉类食品从饲料生产经营、生猪养殖、肉制品屠宰加工直到餐桌消费全过程的安全隐患,依法规范肉类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三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全面回顾总结《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20*年)》实施情况以及近年来开展儿童食品、酒类与饮料、保健食品等重点专项整治成果的巩固情况,对照目标,总结成绩,查找差距,分析问题,改进措施,研究制定下一阶段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及目标任务。

(五)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大力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形成完善、合理、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认真贯彻《江苏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层层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制,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和通讯网络,制定《江苏省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二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演练活动,加强应急管理专业队伍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三是构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事故报告、案件举报、应急处理、事故查处、工作督导等相关制度。

(六)积极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到20*年年底,全省95%的行政村实现药品配送进村,60%的乡镇卫生院及50%的村卫生室通过达标验收。在原有宜兴、通州、大丰3个创建部级药品“两网”示范县的基础上,确定江阴、张家港、东台等19个县、市(区)为省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创建示范县并通过验收。推动各级政府进一步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工作,努力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和考核目标,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七)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重点整治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四个环节,着眼于加强源头管理,将整治工作延伸到化工原辅材料生产及流通领域。继续深入开展治理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工作,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行为,严格落实企业及监管部门责任。继续开展全省“万店无假药行动”,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重点加强对药店的监督管理,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满意度。

(八)切实加强药品稽查工作。继续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充分发挥信息化在稽查工作中的作用,提高药械抽验工作效能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稽查执法水平。20*年,在全省范围统一开展基层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大检查行动。大检查行动以农村和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地区,以药品流通和使用为重点环节(主要包括零售药店、乡镇及其以下医疗机构、厂矿院校卫生室、个体诊所等),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国内外知名品牌药品、制售假劣血液制品和疫苗类药品、虚假广告药品、擅自添加药品活性成分药品、擅自更改名称药品、扩大宣传药品疗效的医疗器械产品、口腔义齿产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内容,全面提高基层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食品药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是省政府确立的20*年全省放心创建活动重点内容之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有关组织领导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要建立完善有关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创建活动责任体系,严肃责任追究制度。要以创建活动为“抓手”,真正做到创建活动与日常工作的有机结合,不断打造监管工作新亮点,全面提升全系统监管能力与水平。

(二)注重协调配合。食品药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需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协调配合。要及时、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创建活动有关进展情况,努力寻求政府在人力、物力与财力上的支持与帮助。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协调和参谋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创建工作协商机制,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创建活动稳步开展。要广泛发动群众,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尊重社会各界对创建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的有机结合。

食品安全年底总结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围绕“创业创新、富民强市”总战略,坚持“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整合提升、规范管理等途径,正确处理整治与创业、整治与便民、整治与发展传统产业的关系,引导、推动食品加工小作坊走规范发展、特色发展、品牌发展之路,为群众安全、放心、方便消费提供保障,进一步提高我省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目标任务

按照“乡镇具体负责,村居属地管理,业主责任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要求,全面推进食品加工小作坊整规工作。到年底,80%的食品加工小作坊按照本市制定的标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食品加工小作坊中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生产经营、产品或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农村消费环境和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改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规工作放到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突出位置,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组织上加强领导、在工作上狠抓落实。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注意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食品加工小作坊整规工作的部署、目标、各项政策措施;宣传整规工作成效,示范典型,及时曝光违法经营者。通过舆论和社会的力量,坚决遏制食品小作坊的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整规氛围。

(三)堵疏结合、分类治理。围绕群众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在大力整治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同时,注意保护和发展小而精、小而优的传统产业。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桶装饮用水、豆制品、干制水产品、米面制品等四类食品加工小作坊;曾经有过违法行为被查处或被曝光,以及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单位或个人;食品加工黑窝点;在专项整治中,被责令关停的小作坊等。

(二)重点区域:街道辖区各村(社区)、城乡结合部。

(三)重点问题:主要查处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继续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违法行为,以及生产、使用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的产品,特别是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滥用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整治中,具体应重点关注以下问题:1、是否具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2、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基本要求;3、是否有产品标准,是否按标准组织生产;4、是否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5、是否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

五、整治步骤

根据工作要求,年度的食品加工小作坊整规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月日)

召开街道食品加工小作坊行业质量安全整治实施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治工作,认真做好年食品加工小作坊整规的动员部署工作,明确任务和责任,对整规工作做出周密安排;组织小作坊主进行培训,明确整规标准。

(二)全面整规阶段(月日至月日)

1、查漏补缺(月日至月日)

开展查漏补缺工作,进一步摸清街道范围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动态变化,全面、准确掌握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底数、分布及基本质量安全状况,建立并完善监管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对排摸情况进行梳理,按照整合提升类、整改规范类、关停取缔类等进行分类,相应制定整规措施,确保整规工作有的放矢。

2、梳理核查(月日至月日)

根据调查的食品加工小作坊情况进行梳理、核查,对食品加工小作坊按照有无执照、高低危等进行全面梳理归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分类准。经过梳理,对食品加工小作坊数据进一步进行核实,对新增加的小作坊街道予以签字确认。

3、全面实施(月日至月日)

全面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行业整规行动,坚持“打扶结合、以扶为主,堵疏并举,以疏为主”的原则,制定并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加大培训指导的力度,引导食品加工小作坊业主按照标准规范的要求主动改造提升。确定食品加工小作坊整规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典型引路作用,全面推动街道食品加工小作坊按照标准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安全年底总结范文4

何力充分肯定了去年贵州省食品安全取得的成绩。他说:“2015年,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在国务院食安办的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不断深化食品监管体制改革,推动落实‘四有四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坚决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保障了全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特别值得肯定的是在去年底国务院组织的食品药品安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中,贵州与上海并列第一。”

2015年,贵州省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初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制机制。始终坚持发展方向、问题导向、创新导向,把深化改革与做好当前工作相结合,把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通过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初步建立统一权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晰、协调有力的监管体系。

从源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链条基础形成。各级各部门始终秉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严密防控安全风险,确保了全省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坚持建管并举,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能力逐步提升。各地各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一系列教育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231期(班),培训24041余人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

坚持寓管于服务,积极助推经济发展。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将依法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当场办结事项全部进驻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办理,办结时限缩短了50%。特别是针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的31项食品类别,除保留6项外,下放15项到市(州)、10项到县(市、区、特区)食品监管部门。

坚持信息主导,“食品安全云”建设持续推进。坚持把“食品安全云”建设作为大数据、信息化、互联网等领域的重要内容,狠抓落实,积极推进。目前已集聚了20257家食品生产企业的32013件食品信息,开展舆情信息数据采集,积累了2736万条数据。

食品安全年底总结范文5

一、成立组织

成立粮食库存检查和春季粮油安全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检查范围、内容和方法

(一)检查范围。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国有粮食企业的商品粮库存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内容

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台账对应相符情况以及账务处理、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

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主要食品安全指标,特别是要将2015年最低收购价粮的质量安全作为检点。同时,对企业质量检验人员和必要检化验设施配置,执行粮食定期质量检验及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质量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3.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2015年度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及时规范,轮换任务执行时间以及轮换的库点、品种、数量、质量等级是否与计划一致,是否严格执行轮换验收制度等。

4.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情况。检查仓储管理制度标准执行、库存粮食安全储存、仓储设施设备和安全生产等情况。

5.粮食收购资格情况。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企业是否具有收购资格。

6.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打白条”“转圈粮”“以陈顶新”、质价不符等违规行为。检查企业严格履行政策性粮食出库义务情况,是否存在拖延阻扰出库、索取不合理费用等违规行为。

7.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检查2015年度最低收购价粮保管费的拨付使用情况;检查地方储备粮贷款利息、保管费、轮换费和价差补贴等各项地方财政补贴的落实情况。

8、粮油安全普查工作主要内容是:要求各地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克服麻痹思想。检查粮食安全、消防安全、汛期措施、器材药剂管理、仓储规范化管理等。重点检查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的原则,做好普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纠正。

(三)检查方法。粮食库存实物、账务、质量、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的具体检查方法和相关检查结果汇总表格,按照国粮检〔2016〕4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检查的组织和时间安排

检查分准备、自查、复查、汇总报告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3月底前,县粮食局会同同县财政局、农发行共同制定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督促本辖区承储企业做好企业自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阶段。4月8日前县检查组将到各企业督促指导企业按照规定的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时点2016年3月31日统计报表对库存粮食进行全面彻底自查和春季粮油安全普查,各企业填报各种自查电子表格,认真编制自查报告,完善各项基础工作,对库存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三)、普查阶段。4月15日前,县局组织对国有粮食企业所有库存粮油全面普查(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四)汇总报告阶段。4月20日前编写检查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市粮食局和直属库。

四、库存检查信息资料整合

4月5日前,县商粮局负责将地方储备粮和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商品粮库存统计数据登统至实际承储库点,经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市粮食局报送2016年3月31日具体到实际储存库点的登统表。

4月8日前,县农业发展银行向县粮食局提供2016年3月底具体到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余额和到储存库点的台账资料(分品种、性质)。

五、报表资料汇总与报送

4月15日前,县商粮局根居中普查情况,并对企业自查表进行汇总(汇总表1-1、1-2、1-3、1-4、1-13、1-14),经县商粮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粮食局。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结合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适时对我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并严格落实以组长负责制为基础的粮食库存检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谁检查,谁负责。严格规范检查程序和手续,检查中形成的工作底稿要有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并归档;县形成的汇总报表和总结报告由县商粮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以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二)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将整改贯穿检查始终,对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均需现场填写《检查发现问题底稿》并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登统表》逐级汇总上报。对发现的问题不得瞒报、漏报、错报,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防止出现严重后果。

食品安全年底总结范文6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坚持小作坊监管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我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知法守法的意识明显增强,生产秩序逐步规范,质量安全控制能力明显提高,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止。

二、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二00六年八月至二00六年十一月底。

三、工作重点

全区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

四、工作安排

1.进一步摸清企业底数,分类监管。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安排,我局将在原有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的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再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检查,并严格按三类(即B、C、D类)进行归类,在摸查中,要充分发挥“三员”的作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突出重点,加大监管抽查的力度。要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督抽查工作,突出三个重点加大抽查力度:一是突出重点品种,如桶装饮用水、白酒、罐头、膨化食品、含乳饮料、婴幼儿米粉、婴幼儿配方奶粉、小麦粉等8类列入2006年全国重点食品专项检查的食品;二是突出重点项目,重点检验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项目,如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微生物等;三是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特别是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确定的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较突出的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地区,进一步加大跟踪抽查力度,并及时通报抽查结果。

3.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⑴开展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和黑窝点的专项整治。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环节为重点区域,着力打击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违法活动。切实加强对农村和小城镇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查监督,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督促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对无证照生产和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食品加工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愿意取得证照,继续生产经营的,要建议政府督促引导其限期获得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⑵加强对城镇及周边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企业的专

项整治。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进度和无证查处的要求,加大对白酒、大米、饮料、桶装饮用水等食品的无证查处力度,对无证企业,坚决要求停止生产,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准入要求的不得恢复生产,并报请政府予以取缔。

4.强化引导帮扶,搞好监督与服务的有机结合。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指导,既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又要坚持整治与服务并举,引导企业做大做强,规范发展。

5.加大后处理力度切实加强对小作坊和未获证企业的监管。主动收集投诉举报、质量申诉、监督抽查等有关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严格执行公告、曝光、整改复查、举办培训班、行政处罚和强制收回等监督检查后处理措施,做好对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1.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按照“统一新晨

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的要求,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进一步加大巡查回访的力度,推行网络监控,动态监管,将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全面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