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地产税收筹划范例6篇

商业地产税收筹划

商业地产税收筹划范文1

【关键词】 中小商贸企业; 税收筹划; 税收优惠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4-0108-03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已经超过1 000万家,而中小企业所创造的GDP已经接近我国GDP的50%,中小企业所创造的税收也非常可观。作为中小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商贸企业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也起着较为重要的作用。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中小商贸企业的税负,增加相应的收益,从而实现中小商贸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的现实依据

(一)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的外在环境基础:税收优惠政策

商贸企业是国家商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因此,为了积极推动中小商贸企业的发展,国家针对中小商贸企业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这为中小商贸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基础,也是中小商贸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重要驱动力。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所得税优惠。我国税法规定,对于资产总额低于1 000万、从业人数80人以下且年度应纳所得税额低于30万的中小商贸企业,企业所得税可以减按20%的税率征收。对于新成立的中小商贸企业,从开业之日起,经向相关税收主管申请,获得批准后可以减征或免征1年的企业所得税。而对于国家规定的偏远山区设立的商业企业或者新办的商贸企业在安置待业人员方面达到一定比例的,可以减征或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2)增值税优惠。除了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有所优惠,国家还对中小商贸企业在增值税方面予以了一定的优惠条件。比如针对从事古旧图书、科学教育和实验等项目的中小商贸企业,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对于批发水产品、肉、蛋、禽等业务征收增值税后所增加的税款,可以在征收之后由财政返还给中小商贸企业。(3)营业税税收优惠。对中小商贸企业以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投资方一起参与利润分配、共同承担风险的,免征营业税。

(二)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的内在动力:减轻税负

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利用各种有利的税收政策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投资、筹资等涉税事项作出适当的事先安排和筹划,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一切优惠,以达到少纳税、递延纳税等税后利润最大的目标,从而获得最大税收利益的行为。从税收筹划的概念可以看出,税收筹划对于减轻企业税负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商贸企业大部分都属于中小企业,其与大型商贸企业相比,在竞争力方面相对较弱,因此,在我国税法不断完善的背景之下,中小商贸企业只有从企业内部积极做好税收筹划安排,才能尽可能地利用国家提供的税收优惠条件,减轻税负,从而实现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目前,对于大多数中小商贸企业来说,并没有将税收筹划工作纳入企业的日常工作之一,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面临诸多问题。具体来讲,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观念上存在偏差;二是税收筹划目标过于单一;三是税收筹划方法选择不到位;四是专业性的人才缺乏。对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是提出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对策的基础性条件。

(一)观念上存在偏差

税收筹划理论在国外出现较早,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也有较长时间。与国外形成鲜明的对比,我国税收筹划的出现较晚,直到20世纪90年代我国正式走上市场经济道路之后,税收筹划才开始引起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的重视。正是税收筹划进入我国的时间较短,使得人们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偏差,这直接影响到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很多中小商贸企业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偷税、漏税,只需要通过做账动下手脚就可以达到目的。即使有些中小商贸企业认识到税收筹划有一定的意义,但也是将税收筹划视为一次,认为税收筹划就是每年一次,或者认为只是在企业设立或投资时才需要进行税收筹划。事实上,税收筹划作为影响企业经营成本的重要因素之一,只有将其纳入日常的财务管理过程之中,企业才能在进行财务决策之时作出正确的选择。

(二)税收筹划目标过于单一

中小商贸企业只有树立了正确的税收筹划目标,才能真正让税收筹划为中小商贸企业发展服务。毋庸置疑,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最直接的目标就是减轻企业税负。但中小商贸企业在税收筹划目标确立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于过于追求单个税种的税负降低,如果中小商贸企业仅仅以“减轻税负”为税收筹划的目的,这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因为中小商贸企业只有降低了整体税负,才能获取最大的税收收益。而中小商贸企业如果只坚持“减轻税负”这一理念,很容易将目标集中于单个税种的筹划之中,而忽略企业整体的税收筹划,最终难以实现企业税收收益最大化的目标。

(三)税收筹划方法选择不到位

当前中小商贸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对选择何种税收筹划方法缺乏科学而详细的评估,导致有些中小商贸企业选择了一些不适合自身的税收筹划方法,难以实现税收筹划的目标。笔者在对武汉一些中小商贸企业进行走访时发现,不在少数的中小商贸企业利用非正常的方式来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比如设置两套账簿,对内一套,对外一套,以会计作假的方式来进行税收筹划安排。与此同时,有的中小商贸企业管理者将会计作假作为了税收减负的重要途径,设置对外账簿的主要目的就在于进行纳税申报。从本质上讲,通过设计假账簿来达到减税的目的并不能称之为税收筹划,而是一种偷税或漏税的违法行为。这不仅仅达不到减税的目的,反而要遭受国家法律的制裁,最终让中小商贸企业走上灭亡的道路。

(四)专业性的人才缺乏

当前很多中小商贸企业的管理者认为,税收筹划完全可以由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完成,因此无需配备专门的岗位和工作人员。事实上,税收筹划工作对于专业性人才的要求并不亚于财务管理人员,其不仅仅要求具备基本的财务管理知识,还要求对当前国家和各地的税收法律、政策有一个精确的把握,并及时进行更新。因此,虽然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素质在不断提高,但税收筹划工作专业性较强,对人才综合素质要求较高,而这样的人才在市场上较为稀缺。由于高等教育体制上的原因,我国当前并没有专门针对税收筹划人才的培养机制,高校基本上只是设置了财务管理课程,而税收筹划课程较少设置。即便有些高校设置了税收筹划课程,也只是将其作为边缘课程,并没有受到太多的重视,使得我国税收筹划人才较为缺乏。税收筹划人才需支付薪金较高,一般中小商贸企业难以聘请到如此专业的人才,这也是阻碍中小商贸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方案

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要解决当前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要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其次要丰富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目标,再次要加强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方法的研究,最后要加快税收筹划人才队伍建设。

(一)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的方案选择

从前面的论述可知,国家针对中小商贸企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立足于这些优惠政策,如何开展税收筹划工作,这是中小商贸企业必须解决的难题。笔者认为,中小商贸企业应主要做好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收筹划工作。(1)增值税税收筹划。中小商贸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办法:一是在增值税的筹划过程中纳入固定资产,由于固定资产可以从销售项目税额中进行抵扣,因此将固定资产纳入增值税项目之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被占用的流动资金;二是改变购货方式,购入税法予以税收优惠的货物,比如中小商贸企业在收购废旧物资和农副产品时,可以进行一定的税额抵扣,由此也可以减少企业自身的纳税额;三是采取实物折扣的销售方式,比如中小商贸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应销售给客户1 000件商品,给予的折扣是100件,在相应的发票上写1 100件的销售数量和金额,与此同时,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100件的折扣金额,那么这100件的金额在计税时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2)消费税的筹划。消费税实行的是一次征收制且大多数应税消费品是在产制环节征收,因此,中小商贸企业只需要做到在应该纳税的环节纳税,自然就能达到减轻税负之目的。因此,中小商贸企业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税收筹划:一是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税收筹划;二是混合销售行为的筹划;三是折扣销售和实物折扣的筹划。(3)营业税的筹划。针对营业税而言,主要是结合中小商贸企业的特点,改变经济合同的订立方式,尽量减少应税劳务,从而达到享受税收筹划之目的。具体而言,中小商贸企业可以与交易方协商,及时调整合同总收入,由此也可以减少营业税的缴纳金额。

(二)完善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的建议

1.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

在我国以往的税收宣传活动中,总是过于强调税收的国家强制性,要求任何企业必须遵守国家税法的规定,以进行合法经营。这使得广大企业只是认识到纳税的义务,而忽略在纳税过程中,纳税主体其实享有一定的税收权利。作为纳税主体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手段,税收筹划在实现纳税主体税收权利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建议国家通过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方式加强对税收筹划的宣传力度,展示税收筹划成功的案例,使广大中小商贸企业对于税收筹划与漏税、偷税的区别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以营造良好的税收筹划氛围,让中小商贸企业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将其纳入日常的财务管理过程之中,通过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税法权利。

2.丰富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目标

税收筹划目标直接指引着中小商贸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而且中小商贸企业的经营活动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过程,受多种税收政策的影响。因此,中小商贸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不应仅仅局限于降低税负的目标,在税收筹划中只是简单地考虑税收筹划的成本与效益,而应将税收筹划与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经营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考虑中小商贸企业的市场环境与资源配置状况,制定出科学的税收筹划方案,最终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3.加强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方法的研究

在我国宏观经济环境不断变化的情况下,财税政策亦会不断进行调整,加之各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自由贸易区等特殊区域相应的税收政策有较大区别,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的税收筹划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税收筹划方法急需有相应的指导。特别是当前在我国掀起互联网投资的高潮,很多中小商贸企业都涉及互联网经营,而与之相对应的税收征管策略和税收筹划方法都还处于探索阶段。建议国家组织国内权威的财税专家,对国外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方法进行系统分析,并立足于我国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和国内宏观经济、税收环节,对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方法进行科学的研究,总结出适合中小商贸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法。如此,可以推动中小商贸企业在财务管理中科学地进行税收筹划。

4.加快税收筹划人才队伍建设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加之税收筹划为中小商贸企业所接受的程度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中小商贸企业将积极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对税收筹划人才的需求也将越来越多。针对当前我国专业性税收筹划人才较为缺乏的现状,加强税收筹划人才队伍建设势在必行。一方面,可以在我国高等院校专门开设税收筹划专业,或在财会专业类设置时,将税收筹划课程放在重要位置,以增强学生税收筹划基本理论的学习。与此同时,注重学生税收筹划的实践能力培养,高等院校应积极与企业合作,让税收筹划或财会专业的学生走进企业,接触税收筹划实务。另一方面,继续完善我国注册税务师考试办法,让更多的从业人员开始注重税收筹划方面的能力培养,并加强对税收筹划人员的考核,督促其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

结 语

我国经济正面临着转型,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之下,我国中小商贸企业发展面临一定的瓶颈,利润空间越来越小。由此,税收筹划对于中小商贸企业的重要性亦越来越突出。中小商贸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应正视当前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税收筹划的新思路,减少中小商贸企业不必要的税收开支,进而提升中小商贸企业收益,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满亭.中小企业涉税实务[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160-161.

[2] 沈旭东.新会计准则下中小企业会计税收筹划策略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3(4):39.

[3] 王英芳.浅析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J].中国总会计师,2012(8):65-66.

[4] 李晶.税务筹划在企业会计处理中的应用探讨[J].时代金融,2013(6):50-51.

[5] 李英艳.关于中小企业管理当局税务筹划意识状况分析――基于江苏省中小企业的调研分析[J].统计与管理,2013(1):77-78.

[6] 张伦伦,李建军,钟毅.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依据评判及政策选择[J].税收经济研究,2013(1):49-55.

商业地产税收筹划范文2

【关键词】筹划;税收;房地产企业;利益

近几年来,房价高涨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由于房地产企业过高的税收问题是房价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所以降低房地产企业的税收是解决房价高的重要手段。目前,房地产企业所涉及的税收主要有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建设税、地方教育税等等。

一、房地产商所涉及的主要的税收筹划方案

对于房地产行业而言,税收的总费用中占比重较大的税收主要有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降低这些税收的费用是降低总税收费用的关键之处。

1.房地产企业关于营业税的筹划。营业税是房地产商在房地产的产权交易环节即房屋出售时产生的需要缴纳的税费。对不动产投资入股的税收进行相应的筹划是房地产企业营业税筹划中的主要部分。当然,根据不同的情况,以不动产入股的行为是否应该缴纳营业税也是各异的。第一,房地产商利用自己的不动资产进行相应投资和入股,参加投资之后的利润分配,当然也要承担投资中的所存在的风险。根据相关的条例规定,以不动产进行投资或者入股的投资方在未将自己的不动产的所有权进行相应的转让,该不动产的所有权仍属于投资者本身,这种情况下,对以不动产进行投资或者入股的投资方是不征收营业税的。所以房地产商在经营过程中可以采用先以不动产进行投资入股,待销售时,向购买者销售该房地产股权的方式把房屋销售出去。这样一来就可以不用缴纳购买者购房过程中的由房屋所有权的转让所带来的营业税。第二,房地产企业也可以利用自己的不动产进行投资入股,收取一定的固定收入,并且还不用承担风险。如租赁方式,由于房地产商只是在一定的使其内把房产的所有权进行转让,其收入属于租赁收入,所以其营业税的收取是按照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项目进行征收,从而减少了税费。房地产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相应地选择上述两种方式进行筹划,从而达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2.房地产企业关于土地增值税的筹划。由于土地增值税的较高税率以及较重的税收负担,使得土地增值税备受关注,同时土地增值税的筹划也成为减少税收中的关键点之一。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筹划的过程中,调节增值额是关键。第一,采取增加可扣除项目金额的方法。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增加房地产开发所需的成本和费用的方式,从而扣除项目的金额得到增加,使土地增值税减少。同时这种方法也可以使房地产企业的房屋的质量得到一定提高,加强了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当然,可扣除金额的计算方式是有一定的条例规定的,所以利用该方法的过程中应该把握一定的尺度。第二,采用减少销售收入的方法。房地产商的销售额减少了,则增值额也必定相应的减少,那么增值额所占的可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也就降低了。同样地,由于是销售额的减少,所以房地产企业在使用该方式时对于减少的销售额和降低的增值额中可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应该进行认真的比较,从通过比较决定公司是否可采用该方式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筹划,使公司的利益达到最大化。

3.房地产企业关于所得税的筹划。汇算清缴的阶段是房地产企业可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筹划的主要时期。对于这一阶段的税收筹划主要是从合理延迟成本确认的最终时间以及推迟转移产权的时间两个方面着手。第一,延迟成本的确认时间。由于房地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容易出现当工程未完全完成的情况下房产的所有权已转移、销售收入已完成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则没有办法对该工程的成本进行准确地计算,此时所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即为净收入的课税,使得所需缴纳的税费减少。第二,通过合理地推迟转移产权的时间的方法。由于在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中,大多数房屋的购买者买房的的直接目的都是用于自住以及用于出租,而在买房后直接用于出售的购买者是极少的,所以大多数购买者并不急于办理房产证。又因为根据相关税法的规定,销售收入的实现只有通过房产的产权所有者发生变更时才能得到确认,所以房地产企业可合理的推迟房地产权所有者发生变更的时间。

二、结语

税收地合理筹划,可有效地减少企业的税费支出,使得他们可在较低房价的基础上获得一样的利润。百姓的购买能力增强,房地产企业的销售额也相应升高。所以,税收的合理筹划是能使企业获得最大化利益以及最大限度增强人们的购买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

参 考 文 献

[1]李卫林.论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J].China's Foreign Trade.2012(6):123~125

商业地产税收筹划范文3

Abstract: Chinese commercial bank operates independently at its own risk with a heavier tax burden. In order to better carry out tax planning, taxpayers must make a profound analysis o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ax planning. Through outlining the meaning and the implementation steps of tax planning, the paper focuses on analyzing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ommercial banks'' tax planning, which is expected 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tax planning practice.

关键词: 纳税筹划;特性;风险

Key words: tax planning;characteristics;risk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3-0125-02

0 引言

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主体,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经营绩效和竞争力的好坏对我国金融资源的利用效率、金融体系的稳定和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有着重要的影响。伴随着经济、金融的全球一体化,我国银行业还要积极投身于国际金融业的竞争,如何有效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竞争能力,已经成为我国目前最急需解决的问题,这一形势迫切要求我们尽快从各方面对我国银行业进行改革和完善。

然而,纳税筹划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筹划项目成功与否会受很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筹划特性本身及纳税筹划行为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会为筹划人员系统地开展筹划工作带来许多具体的困难,若处理不当,其产生的后果很可能会在今后的经济活动中被进一步的放大和叠加。只有在熟知我国商业银行纳税筹划本身特性的基础上再加以针对性地实施,才能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经济和法律环境中做好纳税筹划,并取得预期的筹划结果。

1 纳税筹划概述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或其人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自觉地运用税收、会计、法律、财务等综合知识,采取合法合理或“非违法”的手段,以期降低税收成本服务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经济行为。也因为纳税筹划的行为主体是纳税人而非其他涉税人,因为本文采用纳税筹划这个名词。

纳税筹划特性的剖析是以熟知整个筹划过程为前提的。纳税筹划有繁有简、有大有小,不一定每一项税务筹划都有完整的程序和步骤,笔者认为,完整的纳税筹划应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进行纳税筹划风险评估,第二阶段是着手制定纳税筹划方案,第三阶段是筹划结果的跟踪与反馈。

1.1 纳税筹划风险评估 传统的纳税筹划步骤中并没有风险评估这一步,而实际上,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也是不可避免的,银行业不能忽视风险而单纯地追求税后利益最大化,而应更多的考虑风险与收益的对等性,只有充分考虑到纳税筹划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才能做出是否进行纳税筹划的正确判断,也才能及时防范和处理将来可能发生的风险。

1.2 制定纳税筹划方案 企业首先应根据纳税筹划内容,确立纳税筹划的目标,在对目标进行了确定和掌握相关信息的基础上,纳税筹划人可以着手设计纳税筹划方案,并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和纳税人预计经营状况,尽可能建立数学模型进行演算,模拟决策,定量分析,修改备选方案。同时,还要将风险评估结果考虑到纳税筹划方案中,确立主次风险的防范和应对策略;最后,在特定环境下选择最佳方案。

1.3 跟踪与反馈 税收制度的多变性和税收环境、纳税人情况的不稳定性的存在,必然对纳税筹划方案的有效实施和预期目标的实现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付诸实践后,必须运用信息反馈制度,定期对筹划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验证实际纳税筹划结果是否如当初测算、估算,通过对方案的评估,及时找出存在的问题或不适应的地方,或者通过对方案的适当调整,以降低方案的筹划风险,使筹划活动顺利进行,为今后纳税筹划提供参考依据。

2 我国商业银行纳税筹划的特性

2.1 筹划难度大 银行业是税负水平较高的行业之一,税收在商业银行总成本中占较大比重。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运营中经常涉及的税种主要有11个,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车船使用税、车辆购置税、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加上以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为计费依据的法定政府收费项目—教育费附加,则经常性税费共有12项。

无论与国内其他行业相比,还是与外资银行相比,商业银行是一个税负较高的弱势行业。从现行银行税制中的流转税来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高税收(高税负)不能较好地转嫁给银行的消费者,税负只能由银行企业内部消化,其结果是消耗银行自身的竞争力,也同样增加了银行与其他同业之间的竞争压力。而且,它面临着诸如不良资产比例高、资本充足率低、资产质量差、呆坏账比重大、盈利能力及风险防御能力低等困难,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承担着一部分没有盈利甚至亏损的政策性货款,流转税负担过重不利于国家政策的贯彻实施,这不仅不利于我国银行业经营绩效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以及自身资本的积累,还将为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带来巨大的金融隐患。纳税筹划作为银行业盈利的一个重要途径,面对如此庞大的经营负担与税收负担,其实施和实践的难度也显而易见。

2.2 侧重所得税和营业税筹划 我国现行的银行税收制度形成了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结构体系,针对国有商业银行而言,其缴纳的主体税种是营业税和所得税,商业银行的企业所得税率为33%,营业税税率为5%(高于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等适用3%的税率)。商业银行的营业额是营业收入扣除金融企业往来收入的余额,营业收入包括贷款利息收入、外汇转贷款费收入、手续费收入以及金融商品的转让净收入等;商业银行的所得收入包括存贷业务、资金业务、业务、理财业务等。由于营业税和所得税占到其纳税总额的90%,因此,在实践中筹划人员对商业银行纳税筹划问题的侧重点放在了这两个主体税种之上。

2.3 偏重依赖经济环境 一般筹划行为的影响因素中都包含经济环境因素这一项,但对其依赖程度却不深,银行业的纳税筹划行为则不同。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90%来自金融行为,如贷款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系统内往来收入、中间业务收入和其他营业收入等,金融环境趋好,那么银行业的收入就会增加,相对应地,所应缴纳的税额就增加,但这种应缴税额的增加可以通过纳税筹划而进行相应地抵减,由此银行所获得的收益就会增大;若金融环境趋弊,银行业收入就会降低,税负可筹划空间就小,若处理不当就会造成亏损。

2.4 筹划风险大 在国际国内税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反避税措施不断增强,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幻莫测,以及其他人为因素存在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因其收入来源复杂、纳税筹划难度大、经营结构不单一等客观因素的存在,导致商业银行的纳税筹划要比一般行业的纳税筹划具备更大的风险性,最终的纳税筹划收益可能会高于或低于先前的预期结果,企业在运用各种政策开展纳税筹划时的不确定性因素也导致风险明显增加。因此,纳税人必须要树立纳税筹划风险意识,立足于事先防范,在进行纳税筹划方案制定之前,应对影响筹划结果的所有潜在风险因素进行确认并评估,在考虑风险是否可以化解或转嫁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是否开展筹划,同时还必须考虑因纳税筹划引致的各种涉税成本,包括显性和隐性成本,只有综合筹划成本在可接受范围内时开展税务筹划才有效率。

3 结论

熟知商业银行纳税筹划的特性对我国银行业顺利开展纳税筹划及实施风险管理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论文通过简述纳税筹划的含义及工作步骤,结合实际,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纳税筹划的特性,为银行业的纳税筹划实践提供了理论参考。

参考文献:

[1]谭成.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评估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09.

[2]李瑞波.商业银行抵债资产税收处理及纳税筹划[J].经营管理,2009,(1).

商业地产税收筹划范文4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误区

一、前言

税收筹划又被称为合理避税,是指企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及安排,以取得节税的经济利益。税收筹划的内容包括避税筹划、节税筹划、转嫁筹划、规避税收陷阱和实现零风险五方面,具有合法性、目的性、专业性、时效性和政策导向性等特点。在我国,税收筹划还处于发展阶段,特别是我国近年来对税收法的不断更新和改革,造成了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误区。因此,房地产企业必须加强对税收筹划的控制,规范税收筹划行为,以促进企业的经济增长。

二、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误区

1.利用投资或联营规避土地增值税《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中规定,投资或联营房地产时,投资或联营的一方要把土地或房地产作为入股投资或联营的条件,把房地产转让给所投资或联营的企业,并暂免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因此,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在过去通常都以这一政策作为依据,通过成立项目公司或投资和联营房地产的方式进行经营,以规避土地增值税。2006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及国家财政部为填补这一政策中的漏洞和缺陷,出台了《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等反避税政策和条款,规定了如果房地产企业以土地或房地产作为入股投资或联营的条件,或者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了投资或联营的,均不满足《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中对其暂免土地增值税征收的规定,明确了房地产企业即便使用投资和联营房地产的方式也必须缴纳土地增值税,间接造成了企业利用投资或联营规避土地增值税的误区[1]。

2.利用借款费用资本化减少土地增值额结合《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和新会计准则中的规定,企业在建造及开发产品时因借入资金产生的合法借款费用,可以直接归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建或生产,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因此,大部分的房地产企业都会把满足资本化的相关借款费用归入用于开发的成本中,但在进行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时,这些房地产企业又会在加计扣除中把借款费用当做基数,这不但对20%的开发成本进行了加计扣除,还扣除了其在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中作为计算基数时的5%,极大地减少了土地的增值额,并降低了土地增值税的支出。这一做法大大增加了房地产企业的税收风险。

3.预售购房款挂在往来账面上部分房地产企业会把预售购房款挂在往来账面上,甚至有个别的企业还会采用体外循环的方法把售房的预收款挂在其他公司的银行账户上,或是违规为购房者开具收款收据来代替发票,以达到隐瞒收入、不进行申报纳税的目的,以此来延迟缴纳或偷逃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及其附加税[2]。

4.虚列成本使企业亏损部分房地产企业会采用虚列成本的方式使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从而避免企业所得税的缴纳。例如扣减售楼款中的手续费,直接以售楼款的收入抵减销售商的手续费支出,而把商交纳的楼款净增额作为计税营业额,进而减少了营业税的缴纳;或不把更名费等其他收入登记入账。

三、加强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策略

1.随税法的变化调整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是以税收政策为基础的,税收筹划应根据税法的变化进行及时的调整。因此房地产企业的财务和会计人员需要对房地产行业的相关税收政策进行深入的了解和学习,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的变化,以便及时做到税收筹划的调整,有效避免和防范税收筹划的涉税风险。这不但是对房地产企业财务人员和会计人员的要求,也是对企业领导人员的要求。

2.房地产税收筹划的目标要符合企业长期的发展战略房地产企业的财务人员及领导人员必须对国六条和国八条等房地产相关调控政策进行仔细的研究和学习,时刻掌握行业政策导向,把握好时机进行产业链的拓宽,并不断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制定税收筹划时必须使其符合企业长期的发展战略。

3.税收筹划要做到事前筹划、事中控制、事后总结如果房地产企业是集团公司,则企业应从集团的整体角度出发进行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动员各分公司及其各个部门积极参与筹划,以保证项目开展之前各成本数据和销售数据的准确无误,同时,财务部门应根据提供的数据准确计算预计的税收数据,并建立税种预算模块,做好事前筹划从而使税收筹划的目标得到有效的实现。税收筹划方案的执行过程中,策划、销售、采购、工程及成本控制等部门应按相关计划严格执行,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及时的调整,由财务部门进行监控。如出现特殊情况,各部门应及时整改并做总结[3]。

4.利用临界点进行纳税筹划

利用临界点进行纳税筹划指当纳税企业遭遇税收临界点的时候,采用增减支出或收入的形式实现减少税负。例如,税法中明确规定纳税企业建造普通标准的住宅并进行出售时,若增值额低于扣除金额的20%,可免缴土地增值税;若增值额高于扣除金额的20%,则应按规定对全部增值额进行计税。其中所说的临界点就是增值额的20%,房地产企业应据此制定纳税筹划的方案,出售其建造的普通标准的住宅时将增值率控制在20%的范围内,既能对商品房售价进行合理的控制,又能以精装房的形式对开发成本及价格进行控制,进而降低了增值率,实现了土地增值税的少缴或免缴。

四、结束语

当前,我国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还并不完善,实际的工作中仍然存在诸多误区。房地产企业必须从实际出发,根据税法的变化调整税收筹划,制定的税收筹划目标必须符合企业的长期发展,同时做好事前筹划、事中控制、事后总结的工作,利用临界点进行纳税筹划,以减少或免除相关税收的缴纳,使企业税收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最终实现房地产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

参考文献

[1]李刚.浅析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误区[J].现代经济信息,2013,12(14):174.

[2]迟丽华,周小雪.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策略[J].中国房地产(学术版),2013,10(5):44.

商业地产税收筹划范文5

【关键词】纳税筹划 税负转嫁

一、前言

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作为纳税人的企业,税收是一项必不可少的支出,企业想通过降低税负来增加自身财富也无可厚非。随着税收法治化推进,偷逃骗税的风险加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采用纳税筹划这一正当途径减轻税负,试图通过各种不同渠道和手段降低税负,提高经济效益,由此产生了各种各样不同的纳税筹划认识和行为。

二、纳税筹划

(一)狭义税务筹划观

该观点认为税务筹划仅指节税。持该观点的代表学者有印度税务专家N・J・雅萨斯威先生、国内唐腾翔、方卫平等。他们认为税务筹划仅仅指节税,即纳税人的筹划行为要在符合税法的规定内,并且要满足国家立法的意图。我国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税务大辞典将税务筹划称为节税,并指出纳税人应在税法的规定范围内,以税收负担最低为目的来进行有关财务、经营交易事项而制定的设计和运筹。

(二)广义纳税筹划观

该观点认为税务筹划既包括节税又包括避税和税负转嫁,包括一切利用非违法手段进行的有益于纳税人的财务安排。该观点的代表人物有美国W・B・梅格斯、张中秀、盖地等。他们认为广义税务筹划包括狭义税务筹划外,还包含不违反税法的其他筹划行为,这包括在形式、内容方面符合税法的行为,同时包括形式上符合但是实质上与国家立法意图相悖,甚至利用税法模棱两可的内容或者漏洞进行税务筹划。

(三)财务管理观

该观点认为税务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占有一席之地,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更是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持该观点的学者有印度税务专家E・A・史林瓦斯、沈肇章、蔡昌等。史林瓦斯在《公司税务筹划手册》中,将税务筹划作为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组成部分;宋献中将税务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的相关性研究作为主要内容在《税务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一书中进行阐述。

(四)税务筹划范畴观

有学者认为,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降低税负、实现涉税零风险,利用非违法手段,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事先安排,主要包括避税、节税、转嫁筹划及实现涉税零风险四个方面。另外一些学者认为,税务筹划包括站在纳税人及征税人两个角度的税务筹划,二者既相互矛盾又统一,并且密不可分。笔者认为以上两个研究是站在不同角度对税务筹划范畴进行的划分。

通过以上梳理,国内外学者对税务筹划的定义还不完全一致,但大部分观点一致,只是表述不同,多数学者赞同税务筹划是纳税主体为了取得税收收益而进行事先安排的行为,并有如下特征:首先税务筹划有确定的主体,即筹划行为是纳税人的行为,其主体是纳税人,即具有纳税或潜在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二是筹划具有事前性,即纳税人为达到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对涉税事项做出事前计划;三是合法性,即任何企业行为包括税务筹划只能在不违反现行税收法律规范的前提下进行;四是目的性,税务筹划有明确缴纳最少税款的目的,即尽可能降低税负从而获得最大税收收益,以此实现纳税人的经济利益最大化。

三、税负转嫁

(一)税负转嫁筹划的原理

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通过将应缴税金全部或部分转嫁给他人承担,以减轻税负的经济行为,这是造成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的经济现象的原因。税负转嫁筹划常常通过调整价格来实现,其操作原理是通过对价格的提高、降低、分解来转移或规避税收负担。决定税负转嫁筹划能否实现的重要因素是商品的供给弹性与需求弹性的大小。

(二)税负转嫁筹划的方法

1.税负前转。指纳税人在进行经济交易时,通过对商品或劳务价格的提高,将其应负担的税款转移给产品或劳务购买者或最终消费者支付。

2.税负后转。指纳税人通过压低原材料或商品的进价,将应纳税款转嫁给原材料或其他商品供给者支付。如一个批发商纳税后,因为该商品市场价格下降,已纳税款很难通过税负前转转嫁,于是批发商与生产厂家协商退货或要求生产厂家支付全部或部分已纳税款,这就是税负逆转。

3.税负混转。又叫税负散转,是指纳税人通过分解自己的应纳税款,转嫁给多方负担,税负混转通常是在税款不能完全前转,又不能完全后转时所采用。如纺织厂将自身税负分解为三部分进行转嫁,分别采用提价、压价、降低工资的办法将税负转嫁给后续的印染厂、原料供应纱厂和本厂职工。

有观点认为将税负转嫁看作是税收筹划有些勉强,因为税负转嫁并不改变纳税人本身的纳税义务。但本文认为税负转嫁是一种纳税筹划,由于通过提价销售或压价购进进行税负转嫁的决策与减轻或免除实际税收负担直接相关。税负转嫁只是税负在纳税人之间的再分配,不影响国家的税收总额,属于法律上无意义的行为,即广义的合法行为;但通过商品交易中的价格机制来实现的税负转嫁,能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给纳税人带来好处。所以,税负转嫁是纳税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主动合法行为,应该纳入税收筹划范畴。事实上,在流转税领域实现税收负担最小化最有效的手段是税负转嫁,在所得税领域更多地采用其他手段。

综上,本文认为税负转嫁是指在商品的交换中,纳税人通过价格浮动、分解来转移或规避税收负担,将税负在纳税人间分配的方法。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生产经营活动、财务活动等的事先安排,以达到企业税负最小化为目的的经济活动。税负转嫁是不违反现行法律规范的,其又能减轻纳税人税负,所以税负转嫁是纳税筹划的一种方法。税收利益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经济利益,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企业进行运营决策时,要加强树立税务筹划意识,综合运用避税、节税、税负转嫁等纳税筹划的方法来降低税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证自己的正当权益,使企业财务活动健康有序、其利得到最大化。

参考文献

[1]陶其高.从法理上对税收负担最小化手段的再界定――税收筹划概念的内涵和外延[J].浙江师大学报,2001(05).

[2]董李佳.论企业纳税筹划[J]理论学习与探索,2003(03).

[3]盖地.企业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第二版)[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

[4]周海花,邱慈孙.浅论税收筹划的内涵与外延[J].老区建设.2010(16).

[5]刘@,马艳红.物流企业在营改增之后的纳税筹划[J].财会通讯.2010(03).

[6]杨冬梅.小议纳税筹划、节税、避税和转嫁[J].现代商业.2010(30).

商业地产税收筹划范文6

关键词:增值税 税收筹划 应用

一、引言

税务筹划(Tax planning或tax saving),又称节税,是指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计金标,2004)。可见税务筹划是在对政府制定的税法进行精细比较后的纳税优化选择,是一种符合政府政策导向的经济行为。税务筹划在发达国家十分普通,已成为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我国税务筹划的现状却不容乐观,纳税人管理水平较低,税务筹划虽有潜在市场,但专业人才尚很缺乏。因此,对税务筹划进行研究并加以应用,对降低成本、提高收益、实现企业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据统计,我国的税收总收入中增值税收入占很重要的比重,增值税不仅是企业税收支出中的重要部分,而且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是企业的一项基本权利,并且对国家和企业而言是双赢的。现代企业一般有四大权利,即生存权、发展权、自和自保权。其中自保权就包含了企业对自己经济利益的保护。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政治权力按预定标准无偿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手段,其基本特点之一就是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税收是企业财产所有权的单方面转移,税款一旦交出去就不会再回来,对企业来讲,增值税税款的支付是企业现金的净流出,而且没有与之相配比的收入项目。因此,减少增值税税款支付等于直接增加企业的净收益,对企业而言,积极地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减少增值税税款支出是合理的,是企业最正当的权利之一。本文着重对一般企业增值税的税务筹划进行研究探讨。

二、增值税税务筹划的理论依据

(一)税务效应理论及对企业增值税课征的效应分析 经济学理论中的收入效应是用来说明货币收入一定的条件下,商品价格上升与实际收入变化之间的关系,即被迫购买价格已经上涨的商品等于减少实际收入,从而减少几乎所有的商品的购买量。收入效应的大小由企业的总收入与其缴纳的税金的比例,即平均税率所决定。平均税率越高,税收负担越重,对企业的收入效应越大。经济学理论中的替代效应是用来说明商品相对价格变化及其所造成的与私人支出模式变化之间的关系,即一种商品价格上升而其他商品价格不变的情况下,用其他商品来替代价格上升了的商品。替代效应的大小是由边际税率或边际税负所决定的。边际税率越高,税收的替代效应越大,反之越小。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是国家开征增值税对企业产生的两大基本效应。收入效应反映了征纳双方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关系,也反映出增值税对经济的激励作用。替代效应则表明,当增值税课征超过一定限度时企业就会逃避税收,会对经济产生抑制作用。著名的拉弗曲线揭示了税收负担程度的经济效应和财政效应。一定限度的税负既能保证税收收入,又对企业产生收入效应,激励企业工作努力,当税负超过一定限度时,不仅不能产生最佳税收收入,反而产生较大的替代效应,刺激企业逃避税收。所以,政府课征增值税必须兼顾财政收入和企业的负担能力或负担心理,既保证税收收入的极大实现,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工作努力,尽量淡化增值税替代效应的负面影响。

(二)税收调控理论及对企业增值税课征的激励和制约增值税调控经济的职能及作用方式概括起来包括:第一,增值税的自动稳定机制。增值税的自动稳定机制也称为“内在稳定器”,是指政府增值税的课征规模随经济的景气状况而自动进行增减调整,从而熨平经济波动的一种宏观调控机制。如在经济衰退时期,企业交易行为减少,即使不改变税率,国家课征的税额也会自动下降,从而增加社会总需求,起到反经济衰退的作用;相反,在经济高涨时,随着交易行为的增加,国家税收相应自动增加,从而抑制社会总需求,减缓经济活动的过度扩张。第二,相机抉择的增值税税收政策。相机抉择的增值税税收政策是指政府根据经济景气状况,有选择地交替采用减税或增税的措施,以熨平经济周期波动的调控政策。包括扩张型增值税税收政策和紧缩型增值税税收政策。如在经济衰退时期实行减税政策,可以相对增加企业的可支配收入,刺激消费需求增加,推动生产规模扩大,刺激经济复苏,促进国民经济恢复到充分就业水平;在经济繁荣时期,通过增税的措施,相应减少企业的可支配收入,抑制消费和投资需求,防止经济过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增值税调控经济的方式一般只考虑四个基本问题,即增值税政策的制定、增值税政策与实施结果之间的关系、企业的行为反应、适时调整增值税税收政策。增值税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并不是深入企业的内部过问企业内部的具体经济情况和特性,而是针对企业的整体状况和国家的政策目标来制定和组织实施税收政策,对所有的企业产生同样的效力。

(三)税收效应理论及税收调控理论对纳税行为的影响依据税收效应理论和税收调控理论及其对企业的影响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政府课征增值税应兼顾财政需要和企业的利益,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是企业合法权益的体现。增值税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表明,政府课征增值税应有一个合理的限度。只有兼顾财政需要和企业的利益,税收制度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威才能真正确立,税收才能取得财政、经济的最佳效应,这是依法治税的前提。国家通过合理、完善的税收制度依法治税,既保证国家的税收权益,也维护企业依法缴税后的合法权益。(2)增值税对经济的调控与影响来自于企业对课税的回应,企业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是企业对税收的正向回应。税收调控理论表明,只要增值税课征存在,就必然对经济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来自于企业对征税的回应,包括正向回应和负向回应。政府利用增值税调节经济,实质上是通过税收利益的差别来引导企业的行为使之产生正向的影响,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目标,因而政府不仅注重如何制定税收政策,而且更要关注企业对该政策的回应。就企业而言,既然纳税环境存在利益差别,不从中做出筹划或抉择显然是不明智的;就国家而言,运用税收调控经济旨在通过企业对税收利益的追逐来实现调控目标,而追逐税收利益的途径有逃税、避税和税务筹划,其中逃税和避税的主要后果是导致国家的税收流失,是政府所反对的。税务筹划则对经济产生直接影响,这种影响是好是坏取决于税收制度是否合理。税制合理税务筹划就会对经济产生正面影响,税制不合理税务筹划则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税务筹划不仅对企业来说是必要的,对政府实现税收宏观调控的目标来说同样也是必要的;税务筹划本身与税收政策的导向是一致的,它有利于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3)增值税政策调控的范围和手段划定了企业税务筹划的范围和途径。税收上的利益差别使企业负担的税负具有弹性。从纵向上看,不同经济时期政府选择实施扩张性或紧缩性增值税税收政策,使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具有弹性;从横向上看,政府在地区之间、产业之间、产品之间乃至行为之间,实施不同的增值税税收政策也使税收负担具有弹性。由于税收调控是通过弹性税负来引导企业行为的,因此在税收负担有差异或有弹性的情况下,增值税税务筹划是可行。这也表明,根据现有的增值税税收政策找出弹性税负才是企业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的根本途径。(4)增值税调控经济的方式决定了企业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是其获得合法税收利益的唯一途径。增值税通过外在税收环境刺激或制约企业的行为选择使企业适应税收的变化,形成对所有的企业一视同仁的激励和制约机制。这表明税收调控并不是针对某一具体的企业,不同企业所面临的是同样的增值税税收环境。在市场经济中,企业要想获得合法的税收利益,只有通过税务筹划才能实现,而期望获得国家的个别优惠是不可能的。同时,国家税收政策也将根据其调控目标与政策实施结果的状况做出新的调整,这就要求企业的税务筹划活动应及时随着税收政策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

三、增值税税务筹划的途径分析

(一)企业设立时增值税税务筹划 (1)利用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进行税务筹划。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差别待遇,为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性。 人们通常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但实际并非尽然。那么哪种纳税人身份对企业有利,企业应如何选择呢?按照增值税的计税原理,一般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作为计税基础,而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是以不含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基础,一般来说增值率高的企业,一般纳税人税负较重,适宜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反之,则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税负较轻。因此,企业可以采取增值率判别法等方法加以选择。 根据税法一般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增值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二者税负相等时的增值率就是无差别平衡点的增值率,即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增值税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无差别平衡点的增值率=征收率/增值税税率。经计算,在不同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下无差别平衡点的增值率如(表1)所示。这说明当某企业增值率等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时,两种纳税人税负相等;增值率高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时,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较轻,适宜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率低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时,一般纳税人税负较轻,适宜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举例说明:某批发企业,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可抵扣购进金额60万元,会计核算制度也比较健全,符合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适用17%增值税率,企业应纳增值税额为6.8万元(100×17%-60×17%)。由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可知,企业增值率=(100-60)/100=40%>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17.65%,企业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税负较轻。因此,可将该企业分设两个批发企业,各自作为独立核算单位,一分为二后的两个单位年应税销售额分别为60万元和40万元,就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可适用3%征收率。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分别缴增值税1.8万元(60×3%)和1.2 万元(40×3%)。显然划小核算单位后,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可较一般纳税人减轻税负3.8(6.8-3)万元。 此外,企业还可以采取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判别法、含税销售额与含税购货额比较法等方法加以分析选择。这样企业在设立时纳税人便可通过税务筹划,根据所经营货物的总体增值率水平等因素,选择不同的纳税人身份,以减轻企业税负。(2)利用企业组织形式选择进行税务筹划。 对于企业内部不同的组织形式,税法规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企业可通过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进行税务筹划。第一,分设企业,变不能抵扣税款为可以抵扣税款。如某生产企业,其生产原料主要为废旧钢铁,而废旧钢铁主要从本地的个体捡破烂处收购。企业从个人处收购的废钢铁无法抵扣进项税额,给企业加重了负担。该钢铁企业决定专门成立一个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独立法人独立核算。通过机构处理,钢铁企业购进的所有废钢铁都可以正常的手续足额抵扣进项税额,减轻了钢铁企业的税收负担,而废旧物资经营单位虽然名义税负很高,但依据现行财税政策,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可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的税收优惠政策,因而其实际税负也并不高。第二,分设企业,变全部应纳增值税为部分应纳增值税。如某生产企业,销售时一般由本企业提供运输工具,销售价格中包含较大比重的运输因素。按混合销售业务处理要求,运费也要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企业将运输劳务独立出来,注册成立专门的运输企业,则运输企业仍然承担原生产企业产品销售的运输任务,则它便成为非增值税纳税人,按3%计较营业税,使税负降低。第三,联营企业,由本应纳增值税变为非增值税纳税人。如某公司拟进口一批优质手机,若自己经销,则缴纳增值税。若与电信局下属的“三产”企业联营成立专门的通信网络,电器公司以进口该批手机作为投资,“三产”企业以通讯网络作为投资,联营企业销售该批手机并提供网络服务。则联营企业为非增值税纳税人,按营业税税率缴纳营业税,从而降低了税负。

(二)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增值税税务筹划(1)进货渠道的筹划。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的货物不能进行抵扣,或只能抵扣3%,为了弥补因不能取得专用发票而产生的损失,必然要求小规模纳税人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究竟多大的折让幅度才能弥补损失呢?这里就存在一个价格折让临界点。其计算公式如下:设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金额(含税)为A,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金额(含税)为B。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的利润为:净利润额=销售额-购进货物成本-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所得税={销售额-A÷(1+增值税税率)-[销售额×增值税税率-A÷(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1-所得税税率)。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的利润为:净利润额=销售额-购进货物成本-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所得税={销售额-B÷(1+征收率)-[销售额×增值税税率-B÷(1+征收率)×征收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1-所得税税率)。当两式相等时,则A÷(1+增值税税率)-A÷(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 B÷(1+征收率)-B÷(1+征收率)×征收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当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增值税税率=17%,征收率=3%时,B=(1+3%)(1-17%×10%)/[(1+17%)×(1-3%×10%)]×A=A×86.8%。也就是说,当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格为一般纳税人的86.8%时,即价格折让幅度为86.8%时,无论是从一般纳税人处还是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货物取得的收益相等。同样原理可得出增值税税率为13%,由税务所代开的发票上注明的征收率为3%及取得普通发票时的价格折让临界点见(表2)。企业采购货物时,可根据以上价格临界点值,正确计算出临界点时的价格,从中选择采购方,从而取得较大的税后收益。(2)销售方式的税务筹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采取实物折扣的销售方式,其实质是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无论赠送的货物是自己生产的还是委托他人加工的或购进的,均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第一,联合定价销售。联合定价销售是指将所缴纳税种或者适用税率不同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商品,通过一定的定价方式结合起来,使其适用税负较轻的税种和税率的销售方式。举例说明:某商店开展促销活动,促销期间购买该店售价2340元的A商品(成本1600元)一件,可获赠价值400元的B商品(成本300元)一件,购买价值60元的C产品(成本40元)一件,可再获赠C产品一件。整个活动期间共销售A商品400件,C商品3000件(不含赠品)。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作为赠品的400件B商品和3000件C商品应视同销售交纳增值税,商店多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60000+180000)÷1.17×17%=49401.71元。若采用联合定价方式,本例中将A、B商品的价格都下调14.6%,使得A商品的价格为1998元,B商品的价格为342元,总价仍然为2340元,将两种商品统一销售,则可以少交B商品对应的增值税。第二,改买一赠一方式为商业折扣方式。联合定价方式并不能在所有情况下都适用,如上例C商品的销售,如果按统一定价的方式,将C产品的售价下降50%,即30元每件,而商品的成本是40元每件,在税务机关稽核时有可能被作为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情形要求补交各项税费,这样反而得不偿失。因此可以将C产品的销售由买一赠一方式改为商业折扣方式,按两件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开具发票,然后在同一张发票上的另一行用红字开具折扣1件的折扣金额。这样处理后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折扣的部分在计税时就可以从销售额中扣减,不需计算增值税,节约了纳税支出。但采用商业折扣销售方式,企业应注意一定要将折扣额和销售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如果折扣额和销售额没有开在同一张发票上,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3)结算方式的税务筹划。第一,委托代销方式的选择。委托代销包含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收取手续费方式,即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这对受托方来说是一种劳务收入。第二种是视同买断方式,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双方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也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委托方可以选择一般纳税人或者是小规模纳税人为代销方,在选定了代销方后还可以继续选择是选用收取手续费方式还是视同买断方式进行代销,这样委托方总共有四种可供选择的方案。假设甲企业委托乙企业代销一批商品,若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规定乙企业销售时单件售价为A,手续费为B。若选用视同买断方式,规定甲企业以A-B的价格收取货款,乙企业销售时单件售价为A。则四种方案下,甲企业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和两企业合计应纳的税额如(表3)(为了便于分析,不考虑甲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由(表3)可知,甲企业在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代销人时,采用视同买断方式可以少缴税。企业在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代销人时,也是选择视同买断方式比较划算。但是选用视同买断方式,虽然对于甲企业来说可以少交销项税,对于甲乙两个企业整体来说也是有利的,但对于乙企业来说却要多缴税。因此,甲企业在选择这种方式时,还需事先就共同节省的税金与乙企业达成分配协议。此外,甲企业若选择视同买断方式后,究竟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代销人,要视增值率而定。当增值率大于17.65%时,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少缴税;反之,当增值率小于17.65%时,选择一般纳税人比较划算;当增值率等于17.65%,两者税负相同。第二,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的筹划。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是以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无书面合同的或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因此,企业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在应收货款一时无法收回或部分无法收回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但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并约定收款日期。

四、增值税税务筹划的风险及其防范

(一)增值税税务筹划的风险分析税务筹划的风险是税务筹划活动因各种原因失败而付出的代价。由于税务筹划是在经济行为发生之前做出的决策,而税收法规具有时效性,再加上经营环境因素及其他因素的错综复杂,使其具有不确定性,蕴涵着较大的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时应充分考虑风险性因素,并在税务筹划的基础上进行风险分析。增值税税务筹划的风险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经济风险和政策风险。经济风险主要是指由于纳税人所处的外部环境的变化所带来的对税务筹划的效益的影响,有些甚至使企业适用的税种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税务筹划失败的风险。而政策风险主要是指税收当局变动、修改税法所引起的纳税人适用税法的变化风险。(1)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的经济风险。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是一种合理合法的预先谋划行为,具有较强的计划性和前瞻性。实践证明企业预期经济活动的变化对增值税税务筹划的效益有较大的影响,有时还会直接导致增值税税务筹划的失败。因为增值税税务筹划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对税收政策的差别进行选择的过程,但无论何种差别均应建立在一定的前提和条件下,即企业日后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所选税收政策要求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在给企业的增值税税务筹划提供可能性的同时,也对企业某一方面的经营活动(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经营期限等)带来了约束.从而影响企业经营活动本身的灵活性。如果企业在进行项目投资后经济活动本身发生变化,或对项目预期经济活动的判断失误,就很可能失去享受税收优惠的必要特征或条件,失去原来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的条件,不仅无法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还可能加重税负。(2)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的政策风险。增值税税务筹划的政策风险主要从两个方面体现:一是税收政策本身的变动;二是来自征纳双方的博弈。第一,税收政策的变动风险。增值税税务筹划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对税收政策的差别进行选择的过程;或利用不同国家的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的差别进行选择;或利用同一国家别区域的税收政策与一般区域的税收政策差别进行选择;或利用各税种本身的税负差别进行选择;或利用税收政策中对同一税种的每一个税制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等)的一定弹性进行选择。因此,增值税税务筹划的成功与否与税收政策的变动幅度、频率等有最直接的关系。政策变化风险是指政策时效的不确定性。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一个国家的税收政策不可能是固定不变的,政府的税收政策总是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对于增值税这个税种当然也是不可避免的。我国增值税已经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企业必须随时关注与增值税有关的政策规定,随时更新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同时也要关注与企业相关的其他税种的规定,使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落到实处。第二,税收征纳双方的博弈。增值税税务筹划应当是合法的,符合立法者的意图,但这种合法性还需要税务部门的确认。在确认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着税务行政执法偏差,从而产生增值税税务筹划失败的风险。因为我国税法对具体的税收事项常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即在一定的范围内税务机关拥有自由裁量权,再加上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这些都客观上为税收政策执行偏差提供了可能性。即使是合法的增值税税务筹划行为,结果也可能因税务行政执法偏差而导致税务筹划方案在实务中行不通,或被视为偷税或恶意避税而被查处,不但得不到节税的收益,反而会加重税收成本,产生增值税税务筹划失败的风险。

(二)增值税税务筹划的风险防范 由于税务筹划具有预期性的特点,使得税务筹划带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因此要对税务筹划的上述风险有清醒的认识,同时采取一定措施加强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的防范。(1)及时系统地学习税收政策,准确理解和把握税收政策的内涵。为了能够及时调节经济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税务筹划从某个角度讲,就是利用税收政策与经济实际适应程度的不断变化,寻找纳税人在税收上的利益增长点,从而达到利益最大化。(2)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联系,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由于税收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要求从事税务筹划的企业在正确理解税收政策的规定性,正确应用财会知识的同时,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事实上如果不能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税务筹划方案不能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就难以体现它应有的收益。因此,在制定了增值税税务筹划的方案后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争取税务部门的理解也是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取得成功必不可少的环节。(3)聘请税务筹划专家,提高税务筹划的权威性和可靠性。税务筹划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税收、会计、财务、企业管理、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知识,其专业性相当强,需要专业技能较高的专家来操作,而企业自身实力往往达不到这方面的要求。因此对于那些综合性的,与企业全局关系较大的税务筹划业务,最好还是聘请税务筹划专业人士如注册税务师来进行,从而进一步降低税务筹划的风险。

参考文献:

[1]计金标:《税收筹划》,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盖地:《企业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杜2008年版。

[3]盖地:《税务筹划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4]高金平:《税收筹划谋略百篇》,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