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论文范例6篇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论文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论文范文1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当今世界人们所关注的焦点问题。食品安全不仅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还影响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均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来抓。但是,近年来,人们赖以生存的食品所引起的灾难性事件层出不穷,苏丹红事件、瘦肉精事件、阜阳奶粉事件、金华毒火腿事件、喷药多宝鱼事件、吊白块腐竹事件、假牛肉事件、染色馒头事件,特别是三鹿奶粉事件,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造成了极大的影响。食品安全问题已升级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个极为突出的政府管理问题和社会问题。它对百姓的身心造成伤害,对创建和谐社会产生副作用。人民公众要求并呼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每年两会期间都有很多议题是关于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2、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食品安全问题如今已不再是简单的一种卫生、化学或生物问题,而是涉及到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多门学科的多样性、复杂性问题。现今世界,不管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同样面临着严峻的食品安全问题。因此,各国政府对其都投入了大量的研究,中国政府也对其越来越重视。本文以无锡的食品安全监管为研究对象,从无锡的监管体制出发,结合近年来无锡在食品监管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来揭示出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一些弊端,并从理论角度来阐述政府监管失灵的原因,最后从法律法规、监管职能、技术标准、信用体系等方面提出对策与建议,从而来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2)现实意义

导致无锡现在食品经营单位数量多,规模小。那些地下加工、无证无照小作坊大量存在,这也给无锡的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无锡的食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无锡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历来高度重视,每年都会采取很多措施,花很多钱,用于食品安全监管。但是,由于现行的食品安全体制存在着职能交叉、权责不清、标准落后等一系列问题,导致无锡食品安全问题也时常发生。如何面对现状,采取有效措施,探讨一条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对于保障无锡快速的经济发展,有着至关紧要的作用。因此,本文通过借鉴国外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的先进方法,结合无锡现在通用的食品监督管理体系,提出一系列措施用于解决食品监督管理问题,对无锡的经济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

3、研究思路与施

鉴于上述目的,本文首先从理论上来阐述政府管制的必要性,再以无锡为例,列举多个发生在无锡的案例来深层次剖析现行的食品监管体制存在的弊端,再结合国外一些先进的管理经验,最后提出完善我国食品监管体制的一些措施。

4、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运用了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实证分析法。

(1)文献研究法。通过搜集、查阅我国相关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监管相关著作、文献。搜索一些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以及食品安全改革的相关资料,初步了解了了食品安全监管的研究动态、前沿进展,对前人己取得的成果及研究现状有了较深的了解,也为本文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论文范文2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流程

中图分类号:F273.2 文献标识码:A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尽管我国政府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投入不断加大,并采取了了一系列措施,如加强食品安全立法、建立食品召回制度等,但从近期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三聚氰胺”事件,“瘦肉精”事件等)来看,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李静,2009),根本原因在于缺乏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从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的成功经验来看,保障食品安全的根本途径在于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张守文,2008)。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建立一套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的作用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建立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是构建国家食品安全战略的内在要求。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志,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危、关系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增强国际国内对“中国制造”的信心,有利于开拓市场、促进内需。(2)建立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是破解我国食品安全难题的必然选择。近些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食品源头污染严重,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存在违规,食品流通环节存在监管漏洞,监管不到位现象突出。总之,目前,我国在食品源头、生产、流通以及监管环节存在的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建立一套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个环节的监管体系是破解我国食品安全难题的必然选择。(3)建立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是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理论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模式是分段监督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这种分工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是监管责任部门多,难以分清权责,严重影响了食品监管的有效性。

二、 中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现状

(一) 国内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现状

目前,我国已建立以《食品安全法》为核心的,由卫生部门负责协调,质检、工商、农业、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执行的分段监管为主的食品安全监督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并于2010年初设立了由3位副总理和15位部长组成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这充分表明了我国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视。下面对国内外食品安全监测、评估和监管现状等方面做一分析,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一些问题。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研究现状。当前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出现,作为以事先预防为主的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HACCP是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最有效的管理体系之一,并且在危害识别、评价和控制方面是一种科学、合理和系统的方法,郭斐(2010)介绍了HACCP体系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监控工作中通过确定关键控制点的方式进行风险评估,实现了无食物安全事故发生的目标;杨艳涛(2008)对产生我国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警情的警源进行分析,把警源因素分为内生警源和外生警源;张东玲(2010)针对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中涉及的语言信息和面板数据,提出了一种基于多分类离散选择模型的评估分析方法;在建立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通过因子分析法提取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潜在变量,建立有序多分类离散选择模型,给出了风险判别分析的步骤。目前,在供应链的一些节点或一些区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研究风险识别方法,建立风险评估体系、维度,研究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等。食品安全在每一环节都是非常重要的,对食品供应链每一环节的风险程度都能够实现评估和掌握,是实现食品安全预警、预防的前提。对此需要研究面向全流程的安全风险与评价表示方法。

2.基于全流程的食品安全监管研究现状。作为一种全流程的追溯系统,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可以有效解决食品安全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但是,由于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还没有广泛推广,仅在部分地区或企业进行了部署。首先,基于RFID的溯源系统被成功应用在北京奥运食品物流当中。其次,RFID 溯源系统在动物食品溯源方面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程雪(2008))。周洁红(2007)在农户参与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行为和意愿的影响因素方面进行了研究。修文彦(2008)提出目前我国在可追溯制度的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技术监管手段不力,农产品生产单位规模小,数量大等问题。王慧敏(2011)利用访谈资料和问卷调查数据,分析了北京市蔬菜种植农户参与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路径、行为特征等。发现政府的积极推动和产业化组织的带动在北京市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发展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但也存在企业动力不足和农户参与难的问题。农户参与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后生产行为规范有显著改善,交易费用降低,产品价格提高,生产效益提升。在违规操作惩罚严厉的情况下农户会选择遵守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规范。施晟(2008)从供应链角度归纳了可追踪系统信息传递过程中的问题,包括可追踪系统缺乏追踪所需的身份信息、农户上传信息的真实性难以测量,企业没有提供跟踪信息的积极性,信息单元的分裂与集合使得追踪变得非常复杂,消费者选取和理解信息困难等,并提出应从完善追踪技术、提供“优质优价”制度环境,建立信誉机制、发展供应链等方面改善可追踪系统的信息传递效率。

基于供应链的食品安全监管研究。保障食品安全,需要在食品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加强安全管理,食品的安全是食品供应链中每一个参与方应该共同确保的公共责任,从供应链的全流程的、系统的角度来建立有效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夏英等(2001)从全流程角度,分析了供应链综合管理对食品安全的保障的重要性。张煜、汪寿阳(2010)基于供应链管理的基本思想,结合食品供应链的特点,提出了一个包含追溯性、透明性、检测性、时效性和信任性五个要素在内的质量安全管理模型框架。姜国辉等(2005)从苏丹红事件出发,分析了食品业在物流供应链和安全两大方面进行信息系统化改革的必要性,同时提出了食品安全管理的网络信息化建设方案和食品供应链管理改进方向,提出业务协同与组织协同的并重思想;打通管道,实现管道能力优化提升;以订单为供应链绩效驱动,以管道流程固化、优化来改进业务效率与效果;运用了TOC理论对食品供应链发展及未来食品业信息系统化发展提出积极意见。汪普庆(2009)以农产品供应链为研究对象,在对多地的多种供应链组织模式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比较分析了各种组织模式的影响因素及其对食品安全的作用,得出供应链的一体化程度越高其提品的质量安全水平越高;王耀忠(2005)从行政监管和社会管制的角度研究了食品安全监管权的横向和纵向配置问题,这些研究从不同视角加深了人们对基于供应链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认识。

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的食品安全监管研究。还有国内学者从信息不对称理论出发,研究我国食品市场上的质量信号问题,并提出应从食品产业链整体出发成立一个涉及农业和食品部门的全国统一机构,最终促进食品质量信号的有效传递,确保食品安全(王秀清等,2002)。周德翼、周洁红等以同一理论为背景,探讨了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与政府监管机制的问题,并指出政府可以相互结合的市场准入、检查监督和安全标识三项制度节约信息的揭示和管理成本;在当前我国生产、流通组织规模偏小的情况下,还应鼓励建设由食品产业链相关企业的主要厂商组成的行业协会,委托协会制定和管理食品安全标准及为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信息,以降低政府实施检测和监督的成本,而政府的管理工作重点可放在对行业协会的资信评估、产品质量认证,对其推荐的产品和披露信息进行检测和管理,提供公共信息和教育等方面(周德翼等,2002;周洁红等,2003)。徐晓新(2005)从食品流通链条出发,也以信息不对称为理论基础分析了食品安全问题的成因。还有周应恒(2004)、杨宁宁(2010)以信息不对称理论为基础,采用描述性统计和项目交叉分析方法,在把握我国消费者食品安全认知状况,测度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购买意愿的基础上,验证了强化食品安全信息可以提高消费者的购买意愿。

(二) 国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现状

1.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分析。发达国家都有一套成熟且详细的法律法规体系进行食品安全监管。欧盟是世界上食品安全体系最完备的地区之一,其有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农业生产和工业加工等方面的食品生产所有环节。此外欧盟还成立了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FSA),负责与消费者就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对话,建立成员国食品卫生和科研机构的合作网络。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与欧盟委员会协同合作,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负责监督整个食物链,对风险进行评估,欧盟委员会根据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的研究结果制定符合实情的法律法规。欧盟对食物安全监管特色是“中央集权化管理”,Leibovitch(2008)对欧盟的食品监管体系研究表明,集权化管理不仅是食品安全管理的模式,对食品安全风险的评估和管理也是不可缺少的。

美国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拥有一套非常先进的管理理念,既基于科学、风险管理和全程管理的管理体系。美国建有与联邦、州和地方政府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协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网络”,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构成了一套综合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对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监管。但是,Tomohide(2010)根据美国疾病控制与防御中心的统计数据,按照经验主义分析得出美国的食品安全法规对食品安全控制作用不明显,并指出美国的食品安全立法有缺陷。

在英国的监管体系实施中,法律法规偏向消费者,但对食品整个供应链上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影响没有充分的评估,从而加大了食品加工企业的成本。Lena Dzifa和Denyse(2011)运用统计技术研究了食品加工企业的大小与是否服从政府的法规没有直接的联系,并且使用调查研究与案例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得出大部分的法规(statutory regulations)和“私的规制”(private regulation)对企业都有激励的作用。

2.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及预警研究现状。风险分析体系。 未来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以风险为基础的预防性管理模式。国外许多学者对风险分析的体系进行了研究,其中Lammerding(1996)提出MRA风险分析框架,风险分析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及风险交流。在此基础上Lammerding等(2000)的研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分为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分析、风险特征描述及风险预估五个部分,并运用蒙特卡罗模拟(Monte Carlo simulation)模拟计算了食物中病菌的含量。Kleter和Marvin(2009)将风险分析分为三个流程,食品生产环节,消费者及外部环境,并指出在每个流程采用不同的方法对风险进行识别如在食品生产环节应用HACCP管理体系识别灾害,应用RASFF系统对风险进行预警。

3.风险分析体系的实际应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2002年制定的《微生物风险评估在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文件中应用和指南》、《食品中化学物暴露评估指南》,为食品中微生物和化学暴露评估提供了方法和准则。欧盟委员会建立了在欧盟框架内(EC/178/2002)的食品与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使成员国在人类健康风险发生或存在潜在风险时互通消息,快速预警。美国则是最早在食品企业建立HACCP管理体系的国家,对食品中微生物、化学和物理危害进行安全控制。Houghton等(2008)分别从管理控制、消费者、利益相关者,及媒体的角度对欧盟食品风险管理的质量进行评述,认为需要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出发强化风险管理。Heleen等(2008)通过混合线性模型的研究显示,消费者对食品风险管理沟通的反应与食品风险管理的质量有正相关的作用。

4.基于全流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基于全流程的食品安全监管研究现状。各国政府采用不同食品安全控制的方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如良好操作规范(GM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系统( HACCP )以及食品信息可追溯系统。其中可追溯系统是近年来发展最为迅速的控制食品安全的方法。国际上实现可追溯系统的技术层出不穷,如电子产品代码信息服务技术(EPCIS)、无线传感网络(WSN)、信息与交流技术(TIC)等。目前国际得到普遍认可的是基于RFID技术的可追溯系统。1998-2001年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葡萄牙和西班牙联合实施了家畜电子标识(IDEA)项目,该项目以RFID技术为支撑评估了家畜运用可追溯系统的可能性。在澳大利亚的国家牲畜标识计划(NLIS )中,运用RFID技术对牛个体采用纽扣式电子耳标进行追溯。Regattier等(2007)从法律及可管理的角度分析了可追溯系统的可能性,以RFID技术为基础,设计出能识别有效追踪系统关键参数的框架,并将这个框架应用于实践得到了很好的效果。由德国联邦教研部(BMBF)发起的针对家畜的可追溯系统的研究项目中,运用RFID技术对整个家畜供应链中的食品质量安全进行全程的溯源,并分析了在各个关键节点处存在的问题,家畜的追溯系统是立体多层次的,不仅包含供应链上的所有环节,还涵盖了政府的监管部门。

5.全流程可追溯系统的问题及挑战。结合国外研究可追溯系统的文献,将国外目前运用全流程可追溯系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挑战总结如下:一是实施全流程追溯及监管的时间及费用成本较高。“从农场到餐桌”的全流程追溯系统中,需要追溯的信息千变万化,面对的问题错综复杂,要做到准确、实时和全面的追溯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成本。充分利用IT的成果设计和构建有效地基于管理信息系统(MIS)的的管理体系是构建是解决该问题的必然出路。二是跨组织跨部门的冲突。全流程追溯系统不仅包含了食品供应链上的各个部门,同时也涉及了政府的监管部门。因此,跨部门跨组织之间的信息中断,信息冲突以及各自标准不统一等等阻碍了全流程追溯系统的有效监管。

三、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现实问题

从20世纪90年代起,国内外多起食品安全事件(如疯牛病、口蹄疫、苏丹红、禽流感、三聚氰胺、瘦肉精等)引发了全世界范围内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越来越多的学者将目光放在食品安全管理上。之前学者们对食品安全流程管理的研究集中在某一加工环节上,但是随着研究的深入以及新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人们愈发认识到食品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食品的生产、加工、储藏、流通和消费等任何一个环节的失控,都会影响食品安全的全局。因此,可溯源的食品全流程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更有效的手段。欧盟从2005年1月起,对所有食品及饲料产品进行强制性溯源管理(mandatory traceability),中国在食品安全追溯和流程管理建设方面还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一定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是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迫在眉睫、继续解决的问题。它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包括:

1.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以“三鹿奶粉”事件为例,全国累计报告因食用三鹿牌奶粉和其他个别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异常的患儿达29万余人。更何况它也仅仅是暴露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冰山一角”。

2.它给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食品安全事件它所造成的直接或者间接地经济损失非常惊人。自“三鹿奶粉”事件爆发以后,我国2008年10月乳制品出口数量锐减9成多,这个事件不仅仅给国内消费者对国产乳制品的信心深深打击,对其他国家来说,“中国制造”更加雪上加霜。中国的形象大受打击。

3.它给国家带来沉重的财政负担。食品安全事件中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它的负外部性所造成的市场失灵,是政府实行监管的必要条件。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挽救更多的生命,政府在其中必须要发挥重大作用。我国“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进行响应,并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针对患儿免费治疗,可以看出政府为纠正食品安全的市场失灵问题背负了沉重的财政负担。

4.它也是政府面临着合法性危机。任何国家对于保证国民的安全和生命权利是政府最基本的承诺,确保食品安全也是对各国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三鹿风波也是公众对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危机处理能力产生了普遍的质疑。国家也处理了相关责任人,不管怎样,一个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对政府都是一次严重的考验,都使政府遭受一定的合法性危机。

基于上述食品安全造成的严重后果,学术界也对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关注。从各个角度研究食品安全问题,尤其是监管体系问题,近年来,对信息流动以及信息流的管理和控制的研究等愈发受到信息系统领域学者的重视。在对食品安全流程的控制和管理中,如何利用信息流技术实现可溯源的全流程管理,设计出适应相关主体(生产者、消费者等)需求的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将成为未来信息系统领域学者关注的热点。本文正是从这个角度给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策略。

四、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策略

从政策角度来看,发达国家都有适合自身国情的监管体系。但结合各国的食品安全监管经验发现,主要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的有益经验有:统一立法、联合监管向独立监管转变,权责主体限定,中央监管机构垂直一体化监管模式、发挥行业协会和消费者的作用等。目前国内的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体系已经比较完备,相关研究理论也比较成熟,可是在法律与理论比较成熟的基础上,我国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出现的原因在于我国食品安全在法律执行、部门间协调监管、信息共享等方面还存在缺陷。因此,如何真正地将这些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才是最终目的所在。从技术层面来讲,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已成熟,特别是近年来RFID技术在农业上的广泛应用为实现全程可追溯奠定了基础。如何将政策与技术结合起来并共同发挥作用,是我国食品安全体系建设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从政策和技术两个层面出发,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出以下具体策略:

(一)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政策与管理理论

以现有相关“政策-技术”理论为依托,如“技术-政策-管理”(TPM)理论,识别我国现存的以及伴随监管系统的变化而可能发生的管理问题,并结合国内外的管理经验给出相应的政策和管理建议。从理论出发,再利用物联网、数据库、云计算、移动通讯等信息技术解决信息获取、检测、追踪难题的同时,还要结合管理和政策手段,对食品监管流程中现存的或可能出现的管理问题进行研究。在食品全流程监管体系中,尤其是一些工业、农业、消费者等信息交互的关键环节,不同的认识和标准会带来信息的杂乱和交流的冲突,这些都会给监管部门带来管理的难题,因此,我们需要预识别出现存或可能出现的这些管理问题,并佐以政策、管理等手段为政府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建议。

(二) 建设可溯源的食品安全全流程监管系统

1.利用我国新兴信息技术:综合运用物联网、集成数据库、云计算、移动通讯等信息技术,以及G2C电子政务、SNS等互联网手段,打造一个集信息表示、采集、追踪、检测与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并同时实现过程监管和终端监管的全流程监管方法。

2.建立基于物联网的食品信息采集和溯源方案。利用RFID等物联网技术实现对食品从原料采购、加工制造、仓储、运输、销售上市等过程的全流程监管,在任一个节点处都可实现向上和向下的追溯。在本次设计的全流程监管系统中,不仅包含供应链上伴随物流的信息流,更重要的是,还包括各个监管部门中伴随管理的信息流,这两条信息伴随食品的流转而共同流动,不断交汇,形成了集生产、供应、管理一体的信息监管。在全流程监管系统中,利用RFID技术同时对食品信息和管理信息(两条信息流)进行监控,在每一个环节(原材料采购、加工、仓储、运输、销售等)处,都为其设计各自的信息组成和信息表示方法。当食品从一个环节向下一个环节流转时,伴随食品的信息会相应地发生变化,此时,信息输出=信息输入+供应链上的信息增量+管理链上的信息增量。

3.建立集成的数据库和云平台处理系统。将给出食品信息和监管信息全部被储存在一个共享的数据库中,并且应用目前兴起的元计算技术,打造一个管理数据库的云平台,以响应消费者和相关部门对食品信息(原料产地、加工企业、质量等级等)的查询、报表等需求。

建立安全监管和信息获取的移动终端应用系统。基于目前广泛应用的移动通信技术,将信息监管的功能与移动终端相结合,可以进一步实现消费者和监管部门人员对信息自由、便捷的获取,解决信息不对称的盲点,提高监管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4.建立基于G2C电子政务和SNS的公众监管体系。公众监管是不同于过程监管的一种终端监管方式。消费者作为食品危害的直接承受者,对食品问题有着最大的敏感度,因此,可将公众监管视为对政府监管的一种非常重要的补充。在我国现有的G2C电子政务系统中添加公众监管的功能,同时借助目前广受欢迎的社交网络(SNS),为消费者提供一个与政府部门双向互动的渠道,即可从网络中获得政府的有关食品安全的信息,也可自由地给出反馈,使政府听到消费者的声音。这样的终端监管方式使得全流程监管更切实可行也更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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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论文范文3

【关键词】信息不对称; 原料生产; 监管

“民以食为天”。食品的质量安全与人体健康、生命安全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食品安全一直是人类发展关心的话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人们对食品安全也越来越重视。近几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发生,三聚氰胺、苏丹红、瘦肉精、“染色馒头”、地沟油等事件更是引发了中国老百姓对食品安全的集体不信任,也引起了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而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守卫者。监管人员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大监管力度,严把食品安全关,确保广大群众都能吃上放心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1]。质监部门通过日常对企业的原料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记录等的查验,督促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依法生产,规范生产活动,督促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虽然我国已经有了一些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但是

基金项目:天津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研究”(2012023)

作者单位:300387天津师范大学政治文化与政治文明建设研究院

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不容乐观,在食品的原料生产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1.农产品的生产者和养殖者存在违法行为

农产品的生产者和养殖者经常违法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抗生素、瘦肉精和激素等;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非法、超范围、超用量使用色素、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违法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掺假制假,如使用发霉变质原料、过期产品、病死畜禽肉等。这些行为都对我国食品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除此之外,我国还出现了一些在发达国家出现的食品污染,如在我国多个省份流行的大肠埃希菌等。在一些工业较为发达的地区,许多高污染企业不能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而是直接将废水未经处理就排放至江河湖海甚至居民水源中,对人类的生命健康造成了直接影响。随着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资源的不断发现并应用,我们的食品安全同样也面临着新隐患。转基因技术的应用、化学合成添加剂等新的食品添加剂的出现、食品新型包装材料所使用的化学材料等现象都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2.信息不对称所导致食品安全问题

在食品安全问题中,其实许多方面都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所引起的。在食品方面的市场交易中,企业作为生产者,在信息方面拥有绝对的优势,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缺陷十分了解;销售者与生产企业相比,信息的拥有方面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但是依然可以根据自己的经验去了解产品的情况;而作为最广大群体的消费者,由于对产品信息缺乏了解的途径,就使得消费者不能准确辨别食品质量的优劣,一些消费者在贪图便宜的心理的驱使下,甚至还会选择一些价格便宜的低质量产品。一些生产者常常利用自身的优势,使用、滥用非法添加物以及食品添加剂,这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存在严重的影响。信息不对称问题成为我国食品安全生产加工中的重大问题,也是我国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中最大的问题。

3.法律惩处力度较小

2006年出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之前的相关法律进行了很大的整理、修改和完善,但其惩处力度仍还不足,多数情况下的处罚以罚款或停业整改为主,这些惩处不足以震慑违法者。相比较国外的发达国家,他们严厉打击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企业,天文数字的罚款常常令商家无力支付,甚至陷入倒闭的境地,如此严厉的刑罚对不法供应商具有更高的威慑力,使其不敢再进行违法犯罪行为。

4.执法责任制不够完善,执法力度不足

当前,农产品安全监管权责不清是责任追究制度很难落实的重要原因之一。诸多行政部门都负责食品安全的具体事务。但是,大家都会争着抢着管那些对自身有利益的问题,而一旦真正出现了问题,却又会出现谁都不愿负责的局面。这样就严重影响了执法监督的权威性。此外,执法者自身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有些执法人员害怕得罪人,在执法行动中就会缩手缩脚;有的执法人员法律观念不强,就会导致野蛮执法的出现;还有的执法机构或执法人员实施重惩处而轻批评教育、重行政处罚而轻法制制裁。此外,大量的农业执法人员来自于专业技术领域,他们自身缺乏执法经验,执法水平和执法方式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5.农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及质量检验体系有待完善

我国现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很多是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制定的,当时我国农产品农药残留量比较高,而现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该标准体系执行到现在却没有进行较大的修订,一些食品标准项目指标陈旧落后,已经明显不符合现在的检测标准。政府部门在一些标准体系建设方面的落后,也严重影响着我国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管等工作的进行。目前我国大范围的快速检验体系还未建成,农产品质量监管的技术手段还没有完全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

6.食品原料生产检测设备差,检验检测水平较低,科研经费投入少。

在我国,国家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农业部、卫生部等多个政府部门都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各种检测机构职能叠加,使得本来稀缺的检测资源更加捉襟见肘,影响了食品安全的震慑威力和监督力度。在国外,基因探针等新的高科技检验检测手段已经应用在众多实践之中,而在我国却仍主要用于科研单位。在经费投入方面,我国与国外相比,更是少得可怜。

7.农产品市场准入门槛较低

农产品贸易的最后一道门槛是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健全的市场准入制度。对于那些不集中的农贸批发市场,我们管理起来难度更大。我国还没有一个清晰完整的管理层次和体系,目前只有一些零散的法律法规散布在各级政府部门的规章规范之中。我国目前的市场准入制度还不够完善,这就直接导致了我国农业一体化程度较低,一些农产品市场主体在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未能受到有效的监督。虽然上海、广州、北京等一些大城市已经初步建立起了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但是该制度目前还不够完善,并且在全国范围内还未能建立起统一的格局。要想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我们要从全面抓起,从根本抓起。我们要重视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监管这一环节,构建食品安全防护体系,建立统一、完善并具有统领能力的长效监管机制。我们要保证食用农产品和生产食品的原材料质量,加强对农资、农药的监管;加大对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大对食品原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管,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二、对策及措施

1.正确全面地进行食品安全宣传

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整个过程中,应树立起自己的第一责任人意识,监督企业建立相关的企业内部规范,树立正确的企业形象,加强企业自身的道德建设。对于分散程度较高的小作坊经营者,更应该引导其扩大自身的生产,坚持诚信守法的原则,加强自身的食品安全意识,我们还要指引整个食品行业共同去营造一种和谐的食品环境,最终提高食品的安全质量。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从食品生产源头进行治理

各级检验监督机构都要对食品企业进行登记造册,对企业进行规范管理,全面建立起食品企业档案,努力做到随时有据可查。我们要加强对食品添加剂、食品原料、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消毒剂和食品标签等全方位的监管,逐步完善对食品原料生产领域的安全监管体系。我们还要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监测分析和预警制度,提高原材料生产环节的安全监测、分析与预警的水平和能力。争取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早发现、早控制和早处理。

3.加大监管监测力度,对生产者进行动态跟踪监管

我们要加大监管监测力度,对生产者进行动态跟踪监管,对农村与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区进行重点监管,加强对各面的监管。大力加强对违法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滥用药等行为的打击,积极引导小作坊式生产者完善其食品生产条件,建立起更加行之有效的监管模式,落实好日常监管工作。

4.加强监管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加大部门间联合执法力度

目前,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工作人员总体水平还不够高,要大力加强监管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监管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准。进而积极协调各监督执法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提高其执法效率。

5.加强有关食品安全信息的透明度

现阶段许多食品安全问题都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所引起的,面对此类情况,我们应加强信息的透明度,加强社会对生产者的监督。生产经营者和监管机构及时向市场昭示相关信息,建立起滞后性信息的修正机制,以便于社会公众及时准确地了解食品的相关信息。

参考文献

[1]食品安全法,2009, 第三十六条.

[2]卢莉杰. 我国食品安全生产加工环节的政府监管研究[D]. 河南大学,2012.

[3]张智涵,温志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中的政府责任缺失分析[J]. 科技致富向导,2011,24.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论文范文4

关键词:食品安全;利益博弈;信任关系;政府监管

一、 引言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出现,而且影响也越来越大。食品安全不仅是一个生物、化学、技术和管理问题,更是一个经济问题,其本质是食品原料生产者、食品加工企业、食品营销者、食品物流企业、政府监管部门及食品消费者等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同时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问题,其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制衡、信任管理和风险监管体系等并不是孤立的,而应该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化的有机整体。但是,目前我国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经济学研究和系统管理理论研究严重不足。事实上,近5年我国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并不是我国的基础技术落后,主要是因为食品安全的外部监管、服务体系缺失造成的。当前我国食品不安全因素贯穿于食品供应的全过程,各大类食品均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安全管理体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系统等方面均存在着严重问题,同时,食品安全的诸多环节的监管不到位、利益博弈不均衡、信任缺失、法规条文不统一,导致食品链条成本和系统风险大幅增加,食品行业道德水平大幅下降,国民对政府和食品行业的信任度急剧下降,食品消费者时时处于担忧和恐惧环境中。食品安全问题得不到合理有效的解决,整个社会就无法和谐,经济发展将会受到严重制约。目前国内学诸多学着从不同的角度,利用不同的方法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广泛研究,本文将目前学者研究的基础上从经济学视角出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信任关系和食品安全问题的系统管理等三个方面研究进行了回顾和综述,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建议。

二、 食品安全的利益演化博弈研究

利益是社会主体在经济、政治、文化的外部条件约束和保障下进行存续、发展、实现自我的一种必要追求,是一切人类活动的核心。“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类对利益追求和动机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也是人们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降低能源消耗和编织全球经济共同体蓝图的根本动力。可以说,没有人们对利益的需求和追逐,就没有了社会的一切。正是利益的存在,导致了利益问题的研究成为社会科学研究最重要的研究对象之一。它反映着人与其周围世界中对其发展有意义的各种事物和现象的积极关系,赋予了人们行为的目的性和内在动力。而也恰恰是利益,导致了社会各类事物之间具有着复杂性、统一性和矛盾性等特征。

在整个食品安全问题中,利益始终占据着绝对的主要地位和作用,它是整个食品链条的润滑剂,也是整个食品链条发展和延续的源泉,更是各类问题和矛盾的聚集体。各种利益主体在谋利活动中,都会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并运用各种手段尽可能地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利益。强弱双方会不断为各自的利益博弈,在这种利益博弈中,经济冲突和矛盾行为就产生了。有学者认为在这种利益矛盾和冲突中,消费者处于信息弱势地位,且对食品需求弹性小,总体上只能属于被动接受者,其对食品市场的影响微乎其微。而王虎、李长健认为这种看法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他们认为整个食品供应链的终端,对食品安全存在天然的利益动力,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度最为强烈。在食品安全领域中存在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对立和冲突,由此产生了生产者与消费者、监管者与生产者、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的利益博弈现象。但是,由于整个市场信息和个人信息的不对等性和非完全性、政府监管不到位及行政和链条中间环节信任的缺失等,在利益需求的实现过程中,不同的社会群体和利益相关集团或个人会存在着具有差别性的动机和实现路径。在其路径的实现过程中,道德风险、逆向选择、机会主义等行为应运而生。根据Akerlof和Arrow的研究结果,信息不对称会产生食品市场上的“逆向选择”——安全性差的食品把安全性好的食品驱逐出市场和“道德风险”——生产者隐藏或歪曲和误导食品安全信息等机会主义行为问题。在市场信息模糊不透明和市场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食品链条中的各方的逆向选择、不道德行为和投机行为会随着各方追逐利益预期的增加而增加,最终会导致市场失灵、监管部门失信、国民恐慌和社会动荡。事实上,导致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人为因素实质就是利益追逐的结果,生产者明知是有毒有害物质,却为了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仍用于食品生产。回顾近几年来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绝大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道德风险严重。相比之下,西方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是自然因素引起。因此,对于食品链条中的利益分配和行为监控等急需监管部门予以重视。王虎、李长健认为食品安全中存在的复杂的利益矛盾运动态势主要表现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生产者与监管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为了实现食品领域的利益均衡与和谐局面必须重视对食品领域利益矛盾运动的分析并有效构建该领域的利益冲突与制衡机制、利益产生与分配机制、利益代表与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协调与利益保障机制,实现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向政府、第三部门、法庭与私人多元共同参与的变迁。食品链条上的利益分配机制、利益制衡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和利益保障机制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影响着食品安全中利益矛盾运动态势和市场均衡的变迁,影响着食品链条的有序性和可持续性。食品安全领域的利益追求不应该只是单个个体或群体一方利益的最大化,而是整个食品链条中所有群体和个人集体的利益最大化,这种利益的需求虽无法使个别个体或群体的利益最优,但能保障整个食品链条利益最优,使得食品链条的发展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食品安全问题的发展状况如何,主要取决于各方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结果。食品安全问题中的利益博弈及其路径选择,反映了一个国家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性,反映了一个国家国民的素质、道德水平和政府对国民生命安全的关注程度和对人民的热爱程度。食品安全中的利益博弈及其演化路径、方向选择和监控机制关系着食品行业的未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更关系着国家的未来。因此,对于食品安全的利益关系分析及其机制设计至关重要,既能为降低食品链条的各种成本和交易费用提供指导,也能为国家行政监管提供理论借鉴。

三、 食品安全的群体信任关系研究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消费者、食品企业和政府部门的一个重要问题。信任是食品安全链条中的关键影响因素,食品安全中的信任关系会影响消费者购买意愿。关于信任,不同的学者对其定义不同,尼克拉斯·卢曼把信任理解为“对产生风险的外部条件的一种纯粹的内心估价”,他认为信任是一种简化机制,是一个对未来的期望,通过信任机制能降低特定情况下的复杂性,最重要的信任因素是个人已取得的正向经验、在获取正向经验过程中形成的人际关系以及作为人际关系桥梁的沟通因素。Doney和Cannon在综合社会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以及市场营销学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信任发展的五大认知过程:计算过程、预测过程、能力过程、动机过程、传递过程。在这些过程中,信任的感知和认可程度将影响着信任关系演化的方向、路径和演变结果。信任作为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认知过程,它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组织间信任是组织间成功合作的不可缺少的前提,这种关系已被许多研究所证实。

在人与人之间利益获取的过程中,个体的信任感知将左右个体的认知或感知结果,影响个体行为和双方合作的可持续性。信任不仅能带来双方的利益分享和价值实现,也能带来资源的最优整合,促进整体利益和资源价值最大化。良好的信任关系,将会节省利益相关主体的时间和交易成本、降低心理风险,进而增加双方的合作意愿,获取更大的利益价值。

四、 食品安全的系统管理规制与模式

国内外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领域:食品安全影响因素研究;食品安全管制的必要性及政府管制行为研究;食品生产者(供应商)行为研究;消费者食品安全行为研究;食品安全对国际贸易的影响;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研究;食品安全管理理论与政策研究;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比较研究等等,但对食品安全的系统管理和模式探索研究较少。食品安全问题具有市场信息不对称、外部不经济以及公共产品的特性,因此,需要政府来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需要政府介入建立有效的信息制度和监管机制。Alan Stone认为管制是“政府通过法律的威慑来限制个体和组织的自由选择”,其目的在于限制经济主体的决策行为。企业食品安全行为、消费者食品安全行为与政府监管关系密切,政府监管法律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有效实施是基于对企业和消费者等微观主体行为的有效认知。研究表明,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应采取的监管方式主要有:诉讼;消费者安全教育和信息提供;发放各类生产许可证;行政法规和命令;进行处罚和奖励。我国国内对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国外经验的介绍和比较方面。朱允卫介绍了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管理3种模式——美国模式、英国模式和加拿大模式,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体系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并提出了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体系的构想。韩俊分析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国际现状,按照WHO的分类方法,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大体可以分为多机构食品监管体系、单一机构食品监管体系、综合食品监管体系三种类型。分析了分散管理模式和集中管理模式的利弊,结论指出:就中国而言,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宜少不宜多,应尽快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行整合。当前实行的“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造成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效率低下,资源浪费、职责难以分清以致监管重复和监管空白均有表现的原因之一。当前国内外对食品安全的管理体制研究文献较多,但对于其系统管理方法和模式的研究文献较少。我国的实践证明,食品安全管理需要一种系统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当前我国分部门和分级管理导致不同部门之间的规则和文件条款冲突,利益矛盾严重,往往各个部门为了各自的利益,削弱了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因此,当前我国急需对食品安全管理进行统一,管理方法和模式需要系统化,法律法规需要高度的一致性。(下转第87页)

五、 结论

经过对国内外经典文献的梳理,发现我国当前的食品安全管理规制已经严重削弱了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当前食品安全中的利益问题、信任关系及系统管理模式等急需要迫切解决,研究需要进一步以下三个经济学领域深入:食品安全中利益演化和规制设计、食品安全中利益主体之间信任关系与信任机制、食品安全的系统管理规制和模式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三个领域是当前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三个关键点,也是保障食品安全和社会安全和谐的理论前提。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82.

2. 李卓.利益语境下经济法的价值分析.当代法学,2006,(5):119.

3. 王虎,李长健.利益多元化语境下的食品安全规制研究——以利益博弈为视角.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5(3):144-152.

4. Akerlof, G. A. The Market for Lemons: Qualitative Uncertainty and the Market Mechanism.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70,84(3):488-500.

5. Arrow K. J. Essays in the Theory of risk-Bearing. Chicago: Markham Pub. Co.,1971.

6. 王虎,李长健.利益矛盾论视野下食品安全治理的一种模式变迁.经济体制改革,2008,(5):19-25.

7. 尼克拉斯·卢曼.信任:一个社会复杂性的简化机制.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2:55.

8. Doney, P. M., Cannon, J. P., Mullen, M. R.. Understanding the influence of national culture on the development of trust.Acade2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98,(3):601-620.

9. Morgan R., Shelby D. H.. The Commitment- Trust Theory of Relationship Marketing. Journal of Marketing,1994,58(7):20-38.

10. Alan Stone. Regulation and its alternat- ives. Washington: Congressional Quarterly Press,1982.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论文范文5

关键词: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监管;建议

中图分类号:D912.2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5-000-02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毒生姜、瘦肉精、地沟油、苏丹红、毒奶粉等食品安全问题的不断曝光,人们对食品的安全越来越担忧,虽然相关监管部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但是食品安全事故却依然频繁发生。

如何建立完备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国内外学者做了大量的研究。王婉琼研究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现状[1]。文献2针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提出相关建议[2]。文献3从全民参政的视角论述了社会参与力量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3]。通过分析国外先进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提出建议。美国拥有先进的食品安全监管系统,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得最好国家之一[4-6]。因此,结合国外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先进体系,分析我国国内监管的不足,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1.食品安全现状

食品是人类生活的必需品,食品安全问题与国民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并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首先食品安全问题中食源性疾病在疾病中的比率相当高,造成了劳动力资源的输出减少,以及医疗相关费用的增加,据统计,仅2012年由于食源性疾病造成的医疗成本就已经占到整个食品工业总产值的20%,由此可以看出,食品安全问题严重影响了了社会生产率的提升。其次,对我国食品进出口贸易及相关产业的发展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如2009年中日的“毒饺子”事件就引发了中日食品安全总局交涉的外交风波,对中国的出口贸易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国内食品业的发展也因为食品问题受到了极大的阻碍,如08年发生的三聚氰胺事件,更是造成中国牛奶产量一段时间内骤降。第三,对国民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的伤害。食品安全问题现在已经逐渐成为中国人死亡的首因。

但是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出事,从2005年孔雀石绿”事件开始算起各种食品安全问题不断,2006年苏丹红鸭蛋事件、2008年三鹿三聚氰胺毒奶、2005年至2011年皮革奶事件、2010年地沟油事件、2011年瘦肉精事件和塑化剂超标事件、2013年硫磺熏制“毒生姜”事件和湖南“镉大米”流入广东事件、2014年福喜公司使用过期肉事件等等。近两年食品安全问题的争议及曝光更是层出不穷,2015年WHO“红肉致癌”报告、“金箔入酒”、“毒豆芽”案件、走私“僵尸肉”流入餐桌事件、含大量丙烯酰胺的黑糖食品事件引发热议,而市面90%五常大米掺假事件曝光更是让食品安全问题饱受争议,2016年毒疫苗事件等等让人民对食品安全的现状堪忧。主食副食、鱼肉蔬菜,吃喝涉及到的方方面面,都被爆出各种安全问题。为此,通过分析近年来的食品安全问题,现将食品安全问题一共分为两类:一类是食品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食品质量不过关,另一类是食品出厂是质量合格,由于运输过程中或者储存方式不当导致食品质量不过关,最后一类是,有些无良的商家明知道商品质量不过关,为了追求利润刻意销售不合格食品。无论是哪种原因导致的食品不合格,一旦检查出食品问题,一律追寻食品问题根源,并召回所有不合格的产品。对于不同原因导致的食品不合格分别采用不同的惩罚措施:“生产”问题导致的不合格类型采用停止生产,惩罚、关停企业流水线;“仓储”问题导致的不合格类型采用找出问题根源,处罚并整改仓储;“道德”问题导致的食品不合格,违法人员一律依法处置。

2.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现状

在2007年以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架构存在着责权不明确等问题,造成食品方面监管出现很多问题。2007年以后,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开始重视,并出台一些列法律法规。2007年《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2009年,废止《食品卫生法》同时颁布《食品安全法》。2015年,根据中国食品安全先转,颁布新《食品安全法》。童年颁布《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三、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困境的主要原因

从经济管理学角度来看,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陷入困境的原因错综复杂,归根起来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市场不足

①信息的不对称性。信息不对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于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销售渠道复杂,中间商过多。导致食品价格差异较大,消费者对食品的价格信息了解不足。二是指

有关食品安全方面在食品市场主体之间的信息分布不对等,消费者在购买并消费食品之前通常是无法了解食品质量的,在食品安全信息方面了解不多,处于劣势地位,销售商在食品交易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对食品的生产销售信息及食品安全方面信息掌握全面。

②食品安全社会力量参与不够。食品安全缺乏社会方面力量的参与监管,社会力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与。但是,当前社会中,行业协会力量不足,新闻媒体曝光不到位,消费者参与意识不够。

③食品质量安全具有外部性特性。消费者进行商品购买时容易被食品的外表和经济方面的销售手段所蒙蔽,从消费者心理学角度来看,外表优质的食品更容易受到消费者青睐,但是食品质量问题却很难通过食品外部特性进行检测。因此,销售商通常会抓住消费者的心理学特性进行销售,导致消费者很容易受到食品外部特性的误导,从而购买到质量不过关的食品。

2.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政府不足

①食品安全法律支撑不足。国内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较少,尚未制定针对食品摊贩、加工作坊等方面的管理方法,食品安全方面指标不合理,覆盖面不足,造成有关部门执行监督行为时无法可依。

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待完善。目前国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还只是停留在以初层次的管理规定,以法律形式规定食品安全监管的较少。监督机构部门分工权责划分不明确,主要管理制度以地方政府出台管理办法,部门之间出现相互牵制、推卸责任、互相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食品安全管理紊乱。

③监管资源设置不合理。首先,国内关于食品监管的资源有限,质检设备和设施相对落后,质检人员匮乏,质检队伍人员培训不能正常进行。其次,我国食品监管覆盖面不足,通常是某行业食品安全问题出现后才进行食品安全监督。

四、食品安全监管改善对策

纵观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督法都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食品监管体系较为完备,部门权责划分明确;立法宏观全面,微观精细;侵权惩罚措施强硬,一旦发现有食品安全的侵权行为,予以该企业高昂的惩罚金额,使企业所承受的惩罚远高于生产不安全食品所带来的收益,更可能因此导致企业破产;利用公众和第三方社会机构监督,政府大力推行第三方监管机构进行食品监管,利用民众进行监督,实现全民监督可以减少政府监督成本,并使监督效率显著。所以,针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给出相关建议。

第一,以风险分类为基础,科学化监管。

第二,以风险监测为支撑,使监管具有前瞻性。

第三,以专项整治为手段,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食品监管体系。

第四,加大惩罚力度,追究监管责任。

第五,全面提高全民食品安全素质,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第六,大力培养食品监管人员,建立完善的人员培养体系。

第七,完备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使食品监管部门有法可依。

参考文献:

[1]李向安.论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对我国的经验借鉴[J].商品与质量(理论研究),2010,(7):23-24.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论文范文6

关键词: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制;调控作用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4-0291-02

一、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经济法规制的必要性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食品安全涉及人类最基本权利的保障。作为公共行政组织的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经济法的理念表现为对具体人格的而非抽象主体进行的价值关怀,是对弱者权利的倾斜性配置,也就是经济法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利益直接给予保护。经济法理念是从整体角度,协调经济个体与总体、微观和宏观经济的矛盾冲突,实现社会经济生活的和谐,实现理想社会经济生活的秩序、效率、公平和正义的目标。

二、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安全市场信息不对称

职能部门监管人员作为消费者合法利益的代表,应行使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对不法食品生产者进行查处。但是在利益的诱惑下,也出现利用手中的职权,从而造成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引发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管理各部门虽然原则上按照流通环节实施分段管理,但面对日益复杂的食品供应体系,有些环节之间不是截然分开的,因而各部门之间的具体职责区分不清楚,会造成在一些方面部门职能交叉重复,在另一些方面可能出现“监管真空”,从而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二)“有形的手”失灵

如果食品企业做的都是合法的生意,那么中国监管部门是否揭发都一样。所以是一个零和博弈。如果我们的食品企业做了违法的事情,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了危害,那么企业减少了成本而获得了更高的收益,假若监管部门不进行揭发,可以获得非法“红包”,这样就是一个正和博弈。如果我们的违法食品企业被揭发了,那么我们食品企业会遭到处罚,而我们揭发违法企业的监管人员也会遭到被处罚企业的暗害,因此如果违法食品企业被揭发了,企业和监管部门都会有损失,因此是一个负和博弈。

三、完善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一)加强“有形的手”的调控作用

1.适度加强政府干预

食品安全信息作为公共物品仅靠市场调节是不行的。必须有政府的干预。首先政府为食品安全信息生产者,具有公共管理职能。政府各部门之间应加强协调配合,科学合理地规范质量检验以及质量标准,建立资源共享的信息收集、整理、传输和利用机制,确保食品安全信息有效传递,实现各部门间在风险评估、重大决策以及事故处理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其次,政府应当根据市场的需要进行干预,依法对食品安全信息失灵的食品行业进行监管。管理机构分布在不同的部门,通过明确的管理主体分工来避免机构间的扯皮问题,以科学的风险性评估为基础、通过各部门之间协调一致的行动来防范“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最终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2.完善立法体系

立法体系的监管是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立法体系的监管对于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起着提纲性的指导作用,必须完善中国的立法体系。第一,修订《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法》。在出口食品安全方面,可考虑将有关源头管理、基地备案、卫生注册额、过程监管、产地检验、口岸放行等一系列制度与程序纳入该法;在进口食品方面,应当对有关食品安全的疫情管理、质量安全评估、卫生注册、口岸检验放行、追溯和召回等制度与程序有所涉及。同时制定严格全面的进出口食品安全标准,以及明确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与职责。第二,修订《食品安全预防法》。在该法中,应当对食品安全检测对象、方式、程序加以明确规定。同时应当将现行的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评估制度纳入该法,甚至可以考虑在该法中规定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对有可能造成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的故意行为加以处罚。第三,对部分缺乏操作性的条文加以解释或修改。

(二)发挥“无形的手”调控功能

1.激发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通过新闻媒体扩大正面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重点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群众辨别真伪、防范侵权和正确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自我保护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政府应当开通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的渠道。政府应当加强舆论监督,保障公众充分的参与平台。公众作为食品安全市场的参与者之一,积极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举报,政府可通过举报电话、举报奖励、监督热线等平台,及时受理并对受害者进行积极的救治,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组织对食品的安全检验,实现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

2.建立社会诚信体系

建立食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更是诚信经济。诚信是市场经济的根本,缺乏诚信将使经济彻底失去交易的基础。所以,必须加快建立中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在制度规范上,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的监管体制、征信制度、评价制度、披露制度、服务制度、奖惩制度等,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具体的实施上,对企业要以名称、主要负责人姓名等建立信用免费查询方式,对大量的、在中国食品行业占多数的个体私营等要以业主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建立信用查询方式。

3.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政府以可持续发展理念对企业进行正确的引导,同时对企业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者惩罚措施,培养企业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的意识。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必须把社会责任意识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使企业充分认识公共利益保护意识与企业发展目标的一致性。同时,政府应当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对积极协助政府获取食品安全信息的企业予以一定的奖励与补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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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兆华,雷家肃.主要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4,(7).

[3] 刘进,胡晓平.对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思考[J].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2005,(16).

[4] 孙健.中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研究[D].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5] 万进福.中国食品安全执法研究[D].重庆: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6] 李新.风险社会视角下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研究[D].哈尔滨: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