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单位改制范例6篇

文化事业单位改制

文化事业单位改制范文1

【关键词】转企改制;财务管理

我国推行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由来已久,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正式将文化企业分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这确定我国体制分类改革的思路。2003年6月,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召开,确定了9个省市和35个宣传文化单位进行试点改革,这是第一次全国范围内的文化体制试点改革。2006年3月,国务院了《关于深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思路和方法,会议确定了89个试点地区和170个试点单位,文化体制改革范围扩大。2011年6月2日,全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大会上释放出了事业单位改革的信号,首次明确给出了事业单位改革的时间表,事业单位将分类改革,目前经营性的事业单位将转成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做好财务工作对转制单位尤其重要。

一、转企单位的现状

由于文化事业单位由政府主办,根据国家计划进行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经营主要依靠财政拨款,机构的设置由政府批准,人员列入国家事业编制,以至于它的财务管理比较薄弱,内部控制建设不完善,制度规范执行不到位,领导风险意识不强,缺乏有效的制衡机制和相应的控制措施,与改企后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不相适应。由于事业单位不用面临企业等单位在经营中的风险,以至于管理层和财务人员都不重视财务风险。由于缺乏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财务人员安于现状,由于不用去创收,财务人员只要把收入、支出审核无误后记入账中,就算完成本职工作,知识结构体系老化。

二、转企中应注意的财务问题

(1)搞好清产核资工作。转企单位在转制方案获得批准后,应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清产核资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厅备案。转制单位应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清产核资领导小组,抽调财务、审计、设备管理和技术人员等组成专门工作机构,制定清产核资方案,对所拥有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登记,对各项负债和净资产进行全面的查实核对。一般应以转制方案获得批准的前一个会计月末作为清产核资基准日,清产核资工作应在备案后六个月内完成,并按规定将清产核资结果报主管部门和财政厅。转制单位要根据财政批复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表。(2)进行财务审计。转企单位在清产核资结束后,要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改制财务审计。转制单位对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在审计过程中,财务及有关人员要积极配合中介机构。审计结束后,转制单位要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相应调整会计分录和财务报表。(3)资产评估。转企单位在财务审计结束后,要聘请具有国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整体的资产评估。资产评估主要是因为物价变动而造成的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相差较大,采用国家规定的方法对资产进行估价。转制单位将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上报主管部门确认和财政厅备案后,根据评估报告调整账务,同时结束旧账,建立新账,执行相应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

三、转企后的财务管理

(1)调整模式,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及资金管理。转企后要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体系,要把财务管理工作融入到企业的战略经营决策中,使它与企业的业务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不但要有效地预防财务风险,还要建立合理的风险应对的策略,在风险来临的时候,使企业遭受的损失最小化。转企后的财务管理也要跳出微观,实现宏观视野,充分利用先进的现代化办公条件,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配合改制的进程。建立以市场和业务为导向的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成本费用管理,控制各项期间费用;加强财务分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拓宽筹资渠道,填补资金缺口。转企单位要把预算作为重中之重,把它当作组织内部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使资金收支严格纳入预算管理程序中,对无预算支出要严格限制,对大额资金要实施跟踪监控,以确保转企单位的资金有序的流动。(2)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转企单位要组织对财务人员进行会计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方面的教育培训,使会计人员尽快掌握企业化财务管理知识和有关工作规范,提高其会计核算水平,转变财务管理理念。财务人员也要与时俱进,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转企单位会计人员工作的重点必须转变,要从简单的算账、记账过度到参与企业的预测和决策上。在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的大环境中,要求财务人员不但要精通财务管理和法律知识,还要懂得计算机和电子商务。财务人员在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要了解利用国家有关转企改制的政策来为企业服务。

参 考 文 献

[1]胡惠林.论文化体制改革[J].开放研究.2005(4)

文化事业单位改制范文2

为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省级国有文化单位改革试点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浙政办〔20*〕16号)、《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市直文化单位改制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绍市委办〔20*〕31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县文化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

1、逐年增加财政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政府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每年有一定幅度的增长。重点加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重大公益性文化设施的建设完善,大力扶持重大文化项目、重要艺术院团、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着力扶持县新闻信息传播中心、广播电视总台和政府新闻网站的发展。

2、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形成投资主体和所有制结构多样化。鼓励和支持对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并享受政策优惠。

3、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

(1)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单位与职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和职工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严格控制中层管理岗位,并对中层管理岗位实行竞争上岗和目标管理制度;对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岗位职务聘任制度和考核制度;技工岗位实行岗位等级聘用制度。

(2)完善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确立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收入分配自,按照按劳分配和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与分配相结合,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相分离的办法,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务定酬的分配方法,逐步建立起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3)妥善分流安置内部富余人员。对改革中出现的富余人员以内部消化吸收为主,鼓励自谋职业。

(4)本次文化体制改革中,截止20*年6月30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本人自愿并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可办理内部离岗退养手续,报人事劳动部门备案。离岗退养待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单位实际在单位的改革方案中另行确定。

二、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包括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或文化事业单位中将经营性部分剥离出来另行组建为企业,具体改制办法和基本政策参照《*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企业化运作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发[20*]43号)执行。考虑到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特殊性和国家政策的变化,根据省市文化体制改革有关文件,补充执行如下政策:

(一)关于人员安置

4、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现有离退休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关系和待遇保持不变;改制前在职事业编制身份的职工,改制后可继续以事业单位标准参加社会保险,但人事管理按企业管理,随着法人主体变更,职工劳动关系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评估基准日后进入的职工一律按企业管理,参加企业保险。

5、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或者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人员,本人自愿并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按事业单位退休待遇提前退休。由单位按规定一次性为其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提前退休年限内的退休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费用按每人每提前一年在净资产中扣除30000元标准计算,所扣除资金上解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6、改制时选择自谋职业的人员,由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其经济补偿金根据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收入情况,原则确定非农业户口标准为:单位可按每人6000元发给生产扶持资金,再按每满一年工龄12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给安置费;农业户口标准为:单位可按每人3000元发给生产扶持资金,再按每满一年工龄12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给安置费。安置职工所需费用在净资产中支付,领取安置费的职工不再享受失业救济金待遇。

分流人员自谋职业后,允许个人挂靠人才中心参加人事,以人才中心为单位,继续参加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对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不得选择自谋职业。

7、离退休职工由改制后企业接受和负责管理。为弥补离退休人员(含退养职工)医疗费等费用不足,退休人员(含退养职工)按每人8000元,离休人员按每人60000元;经劳动部门确认患有职业病的职工,每人扣留8000元;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每人扣留20000元;工伤人员的工资费用按劳动部门有关规定计算,但每人扣留不得超过12000元;对征用土地中超龄安置的计划内合同工每人扣留8000元;对土地征用工每人扣留5000元;享受补助的精简职工每人扣留20000元;公益性费用按退休人员人均30000元提取,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今后如果政策变动,政府不再补贴。上述费用一次性从净资产中扣留,其中所扣留离休、退休人员补助费、工伤人员补助费、职业病、供养直系亲属补助费上解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超龄安置土地工、土地征用工、精简职工补助费、公益性费用留在改制后企业,并由改制后企业专户存储、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二)关于资产处置

8、改制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产核资,在清查和资产核实的基础上,应由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改制单位资产评估结果由财政局核准,土地资产评估结果由国土资源局会同财政局核准。

9、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涉及产权出让的,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工作的意见》执行。

(三)关于其他方面

10、文化事业单位转为国有持股企业的,由国有文化资产授权的企业负责经营管理。

11、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参与文化企业改革,股权结构按《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国发[20*]10号)执行。

12、转制后的国有参股企业,要执行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把经营者与职工的收入分配分开,但不允许经营者自己决定自己的收入分配。有关部门根据文化企业劳动市场价位,对转制后的企业的收入分配进行指导和调控。

13、文化单位现有的土地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其土地使用权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按此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其净出让金经县政府批准后用于文化事业发展。

14、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按规定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确有必要保留原有名称的,允许以原名称办理工商登记,转制后需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

15、对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过程中涉及的比较特殊的政策问题,可研究个别运用的解决办法。

16、本次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资产评估基准日定为20*年6月30日。

三、其他事项

文化事业单位改制范文3

关键词:文化事业;管理体制;创新

文化是一个国家软实力,也是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各个事业单位和文化团体进行了一系列管理体制的改革,加快了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文化事业呈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但是,由于我国的文化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上建立起来的,事业单位的各项工作都是由政府部门直接领导,大到机构设立、经费供给、小到具体的业务活动和人员管理,几乎都是由政府一手包办。政府充当了文化事业的管理者和所有者,导致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政事关系混乱,文化管理体制无法成为文化发展的助力,反而制约了文化的发展。因此,我们必须适应新的形式和发展需求,创新文化事业管理体制,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文化发展之路。

一、当前文化事业管理体制现状

为了激活文化市场,我国对文化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实践。第一是进行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全面采用聘用制,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机关人事制度分离开来,实现了政事分开、政企分开,让企业、事业单位、政府各司其职。第二,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发展新型文化市场主体。从2003年开始,国家用了十年时间完成了发行、出版、电影单位转企改制。其中包括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广电网络等。第三,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政府主导的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和革命纪念馆等公益性单位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广播、电视、党报党刊实行事业体制和转企改制并行,改革以后效果明显,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四,调整文化产业布局,提高文化竞争力。在文化事业单位进行转企改制的同时,对企业、产业结构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发展了一批新兴的文化产业和文化企业集团,将高新技术与文化创新有效地融合在一起,提高了文化竞争力。这一方面吉林省的文化体制改革做的比较成功。从2003年吉林省确定为改革试点任务,成立了吉林出版集团、长影集团和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吉林出版集团连续5年在全国整体图书市场占有率排名第

二、文化事业管理体制创新

当前,虽然我国文化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是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只有创新才能打破发展瓶颈,促进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发展。

(一)转变政府职能

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明确文化事业单位和政府之间的职权划分,减少政府对文化事业单位的直接干预,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不再负责具体的事物,而是负责制定相关的政策、发展方向以及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将隶属于文化部门的经营性企业单位、文化事业单位转到企业集团相关的主管部门。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单位的宏观调控,每年的财政预算中,政府部门制定专项文化资金支持文化事业的发展。

(二)调整产业结构,深化转企改制

科学技术的进步,极大地改变了文化传播的方式,也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电脑、手机的广泛应用,文化传播的方式越来越多样化,新媒体的兴起给传统媒体带来了极大的冲击,特别是报刊杂志单位纷纷倒闭或者宣布破产,但是新媒体却蓬勃发展起来。因此,国家近年来,加大力度扶持了新媒体的发展,调整文化事业单位的发展结构。2015年1月1日开始,国家对“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批准的且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一类资质并符合条件的新闻网站”,颁发记者证。网络媒体近年来,发展迅速,已经成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又一新的媒体。此外,为了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发挥国有文化企业的优势,在政府的引导下,推动国有文化企业的改革,让国有企业经济参与社会市场经济,充分利用国有文化企业的资源和利用它的影响力,完善国有文化企业的组织形式。整合社会各个方面的资源,企业之间可以联合成立经营性文化产业集团,将文化产业做大做强。

(三)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

文化事业单位一般采用政府为中心的比较单一的发展模式,一般政府采购、委托经营、服务外包。在新的形式下,应该转变当下的发展模式,变成由“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模式。这样不仅能提高政府的管理效率,同时也能吸引社会其他经营主体加入到文化产业中来,激活文化市场,文化事业单位也能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发展方向,并进行有效地经营管理,进一步推动文化事业发展。比如政府部门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地位,非公有制经济文化企业在申请相关项目的时候,对企业融资、资质认定等方面应该给予国有文化企业一样的待遇。让他们积极参与到文化娱乐、文化教育、艺术品经营、广告电影制作、博物馆、展览馆以及互联网网上服务经营场所、包装印刷等领域。目前,电视媒体我国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地方电视台存在着产业化不足,事业化过重的现象,严重制约地方电视台的发展。由于电视台属于地方政府的“喉舌”,它不能完全市场化。所以电视台实行部分制播分离,就是将非时政性的栏目制播分离,面向市场组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公司,引进社会资金,由制作公司单独制作电视节目,改变传统的电视节目自制自播的方式,推动电视产业专业化、市场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比如近年来,各大电视台的现象级电视节目,都采用这种方式。最具代表性的是浙江卫视的《中国好声音》,该节目是由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拍摄、录制的,由浙江卫视播出。

三、结语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创新文化体制机制,指出了文化体制机制创新的目标和任务。当前,很多文化产业都完成了体制转型,但是长期文化事业体制的这种依赖政府的思想还没有转变,文化市场的主体还无法确立起来。因此,必须要对文化事业管理体制进行创新,推动文化体制改革,提升文化竞争力。(作者单位: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音乐与舞蹈系文化事业管理教研室)

参考文献:

[1]张天一.浅析我国文化事业管理体制的创新[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31):255-255.

文化事业单位改制范文4

一、市直文艺院团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市直文艺院团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市直文艺院团改革的原则要求是: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确保国家文化安全;坚持勇于实践、大胆创新,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

市直文艺院团改革的目标任务是:争取在2006年底以前,除保留少数社会公益性文艺院团外,大多数经营性文艺院团实行企业化转制;对于性质相同,业务相近的文艺院团要实行合并重组;对文艺院团中的经营性部分,要进行资产分离重组。通过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要形成完善的文化创新体系,形成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开放格局。

二、改革方向

(一)正确分类文化单位

公益性文化单位是指向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体现现代都市文化功能,具有文化基础性作用,或具有很强的文化导向功能,并无法通过市场来组织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和消费,并无法从市场中获得经济回报的文化单位。

经营性的文化单位是指能够通过市场来组织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和消费,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遵循市场法则,并能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的文化单位。

(二)分类改革不同类型的市直文艺院团

按照公益性和经营性对现有的市直文艺院团进行分类改革:

1、经营性市直文艺院团实行企业化转制。

已经企业化运作,或已经实行文企联姻的经营性文化单位,要办理事业单位注销手续;作为独立企业法人的要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尚未转制,亦未企业化运作,但具有面向市场、获得相应经济回报的事业单位,要通过转为企业、进入企业或文企联姻等方式向企业化转制,与原部门脱钩;按照有利于平稳转制,有利于转制后文化单位发展原则,大胆探索采取多种有效转制形式,如联合、控股、参股、兼并、承包、租售,具体操作可采取整体出售、分拆出售、先租后售、职工持股、股份制、解散等形式。实行转制范围、转制形式、出让对象全面放开。改组转制后的文化企业将以政府采购方式和市场经营模式完成市政府有关重要文艺演出和文化交流任务,承接社会文化任务,

2、公益性市直文艺院团继续保留事业性质

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发挥文化舆论导向功能,无法得到相应经济回报的现有文化单位,通过调整结构、优化组合形成一支精干队伍。这些文化单位可以经市有关部门批准后,由原部门(单位)继续按事业单位管理,政府继续给予支持。

对于即提供公共服务,又有经营性业务的混合性文化单位,要将公共服务业务和经营性业务分离,其中具有面向市场能力的部分,也要向企业化转制并逐步与原。其他文化单位要向中介服务方向发展。

文化体制改革要和文化单位的结构调整、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配合进行,文化单位的结构调整、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要根据文化单位体制改革需要进行,要为文化体制改革创造条件:对于性质相同,业务相近的文化单位要实行合并重组;对公益性文化单位中的经营性部分,要进行资产分离重组,然后企业化转制。

三、配套改革政策

(一)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政府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真正做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文化行政部门要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从主要管理直属单位向主要进行社会管理转变,从封闭式内向型管理向开放式外向型管理转变。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文化事业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战略措施的研究和制定上来,放在加强市场引导,促进产业发展上来,放在强化社会服务,维护群众利益上来,放在加强依法行政,抓好行业监管上来。

(二)保留事业单位性质,按非营利性机构运行和管理的文化单位,要深化内部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改革。要在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按照新的机制和管理制度运行,承担政府、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委托的任务,按有关规定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提高面向市场服务的能力;主管部门要转变管理方式,变直接领导为通过参加机构理事会参与重大问题决策。这类科研机构达到改革目标、经有关部门验收并重新核定编制后,国家对其增加人均事业费投入。

(三)做好社会保障的衔接工作。

转制为企业的文化单位的职工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纳入当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按当地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运行。

转制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原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对有事业费的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当时的企业人均养老金标准支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与原待遇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原单位用事业费或自有资金支付;没有事业费的单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标准支付养老金。离退休人

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按企业的办法执行,所需费用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出。

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按照企业的办法执行。

转制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按照规定执行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四、财政配套政策

政府财政要根据文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按“养事不养人”的原则,在文化事业费总额不低于改革前,并按照国家法定的增长比例增加的前提下,改革政府文化经费投入方式,调整文化经费投入方向,建立新的文化经费投入机制,以提高财政文化支出的效益。

调整投入方向。改革后的文化事业费主要用于支持提高人民基本文化需要的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具有文化导向性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等领域。

改革政府文化事业费投入方式。建立国家文化计划项目招标制度,国家以支持项目为主,通过竞争择优方式支持扶持文化精品项目的生产,使文化单位管理体制改革、调整后的文化生产实力和创新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文化事业单位改制范文5

关键词:事业单位 改革 管理体制 锡林郭勒盟

注: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名称:“政事分开与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分类改革研究——以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改革实践为例”,课题编号:06B22032。

2006年由内蒙古行政管理学会与内蒙古财经学院组成的内蒙古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课题组,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以下称“锡盟”)事业单位改革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展开:一是调阅改革相关文件材料;二是有针对性地组织不同层次、不同主体的若干场座谈会;三是有重点地从科、教、文、卫等系统中选取并实地走访改革中具典型性事业单位。通过调研,对锡盟事业单位的改革情况进行了梳理。

一、锡盟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及改革历程

(一)盟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2007年,锡盟共有事业单位1810个,共核定事业编制34304名;盟直属事业单位263个,锡盟盟直事业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8536名,锡盟事业单位实有人员35035人,有专业技术人员21817人,占62.3%;行政管理人员6112人,占17.5%;后勤人员5861人,占16.7%;其他编制1209名,占3.5%。

(二)改革历程

锡盟的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4年就开始了盟直属交通系统事业单位的改革。1989年在《锡盟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科技进步若干规定》出台后,着手在畜研所、农牧机所开始试点工作。1991年在科研推广机构开始了以拨款制度改革为核心,技术市场培育为突破口的科技体制改革。1998年印发了《锡盟盟直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进行了事业单位人员社保改革。2000年后为积极开展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锡盟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先后印发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盟直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安置暂行办法》、《事业单位用人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办法》、《盟直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

2006年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推动下开始了新一轮的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盟直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盟直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等五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关于印发盟直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聘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盟委组织部关于盟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处级领导人员实行聘任制的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为全面实施和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锡盟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措施

(一)政府强力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选准切入点

锡盟现阶段的事业单位改革是在全国、全自治区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要求基础上开展的。2006年年初,锡盟盟委、行政公署(以下称“行署”)启动了盟直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成立了由行署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盟改革领导小组,并从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抽调了工作人员,组成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盟编办),加强了对改革工作的领导,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形成了比较浓厚的改革氛围。从事业单位较多、职能地位突出、工作人员密集的农牧业、林业、水利、教育、卫生、文体、广电、科技、建设、交通、劳动与社会保障等11个系统中选取60个事业单位为试点,按照事业单位的性质、职能、现状、工作运行等情况分别确定改革方向,稳步推进。

为确保改革实效,锡盟以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选配和人员竞争上岗为切入点。一是对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实行聘任制,缩短任期,进行动态管理。主要领导的产生,根据本单位实际,采取招标聘任、选举聘任、直接聘任或委任的方式产生,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实行聘任制。二是推行全员聘用制,激活用人机制。这次改革中明确提出,各事业单位不分老人和新人,所有职工全部实行聘用制,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激活用人机制,提高工作效能。三是引入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以系统为单位进行操作,打破了原有事业单位界限,公开各事业单位的聘任职位和聘任条件,允许职工自主选择竞争岗位。为促进人才交流,激发事业单位活力创造了条件。四是坚持“公平、公开、择优、竞争”的原则,认真组织考试、考核工作,坚决杜绝走过场行为,保证了领导班子选聘和竞争上岗工作的严肃性。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在命题、组织实施考试和考核工作过程中进行了全程指导和监督。

(二)整合机构,分类推进改革

锡盟在认真分析盟直各系统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照各系统试点单位的性质、职能、现状、工作运行等情况确定了五种改革类型分别推进:

1.改革财政补助、编制和进人管理方式,扩大用人自

确定锡林郭勒职业学院、盟医院、蒙医研究所3个有服务收入的事业单位为改革财政补助、编制和进人管理方式试点,以2005年核定的编制数和财政实拨经费为基数进行测算,确定以后年度财政补助基数。确定后财政供给与人员编制脱钩,不再按编制、实有人员、新增人员、工资水平核拨经费。今后随事业发展的需要和盟级财力、单位创收情况及其他增资因素,适当调整定额补助基数,逐步向“以事养人,分类供养”的方向发展。同时按照“管住一头,放活一面”的原则,对其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单位根据需要可在编制数额内灵活自主聘用人员,给予充分的用人自。

2.推进经营性和从事有偿服务的事业单位加快转企改制,自我发展

将房产评估交易所(转为中介组织)、交通物资供应站和交通科研所、广播电视报社、饲草饲料供应站、水修厂等5个单位推向市场,转制为企业或中介组织。一方面解除体制上的束缚;另一方面促使其将压力转化为动力,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竞争主体。

另外,凡转制为企业或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财政以2005年财政核定的包干经费为基数,以逐年递减的形式给予三年的经费扶持,即2006年补助80%,2007年补助70%,2008年补助60%,从2009年起不再补贴。

3.调整整合事业单位,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一些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任务严重不足、长期不出成果、社会效益差和基本职能消失的单位,坚决进行撤销,将广播电视技校、住宅建筑设计部、水利工程管理站、畜牧业运输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进行了撤销;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职能交叉的单位,适当予以合并,由改革前的129家单位变成改革后的111家,减少事业单位28家。改变机构重叠,管理效能较低的局面。

4.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激活用人机制

改革中,确定了17个试点单位(锡盟蒙古族中学、锡盟二中;锡昌疗养院、中心血站;草原工作站、土壤肥料工作站、植保植检站、农牧机安全监理所、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种子管理站、畜牧工作站;水土保持工作站、水产管理站、乌拉盖水库管理局、水利勘探钻井队;群众艺术馆、文物保护管理站)进行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推行全员聘用制,建立符合行业特点和岗位特点的按劳取酬的分配制度,使工资收入向拔尖人才和一线人员倾斜,激活用人机制,提高工作效能。

5.强化或转变职能,提高事业单位效能

对需要进一步强化或转变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职能的重新定位,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强化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结合兽医体制改革,组建了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动物卫生监督所;为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文化事业的发展,对电影发行放映中心、群众艺术馆等单位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强化了为“三农三牧”服务的职能;为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和建设,在林业研究所的基础上组建了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

三、锡盟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分类改革的成效分析

(一)运行多年的社会保险制度为改革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在事业单位进行改革的过程中,必然有机构的调整,必然有人员的流动,而人员的流动必然造成养老、医疗、失业待遇标准怎么在社会上平衡衔接。由于我们现在企业的社会保障制度和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制度不衔接,比如说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同样工龄、同样级别的人,要比在企业的这类人的养老保险高出2-3倍,企业办的学校、企业办的医院、企业办的科研机构要社会化,马上就遇到社会保障不衔接的问题;同样,我们要想把现有事业单位的多余人员分到社会上去,到企业去,也遇到这样的问题。这严重阻碍了事业单位改革的效果和稳定。

锡盟早在1998年1月就颁布了《关于印发锡盟盟直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锡署发[1998]16号)文件。这一举措很好地解决了事业单位不在岗人员的包袱问题。可以使事业单位在改革时轻装上阵。2006年4月又下发了《锡盟直属事业单位改革(试点)职工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实行意见》的规范性文件。文件规定,为保证转制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水平衔接,转制后实行5年过渡期,并规定待遇差,采用加发补贴的办法解决,所需费用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转制后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退休的分别发给待遇差的90%,70%,50%,30%,10%。转制后第六年退休的不再发放待遇差补贴。文件还规定了关于“医疗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内容。为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时的平稳过渡提供了很好的政策依据。我们课题组一致认为,这一作法值得其他地区学习和借鉴。

(二)整合事业单位,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人员结构发生变化

通过对试点事业单位转制、撤销、整合。11个系统的60个试点单位中,共撤并事业单位16个,撤并比例为26.7%,其中撤销4个,转制5个,整合合并减少7个。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改革情况和事业单位职能定位,对试点单位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核减了长期闲置的编制和整合事业单位的空编,11个系统60个试点单位编制由改革前的3209名核减为2858名,核减编制351名,精简比例10.9%。其中,核减全额编制87名,精简比例4.5%;核减差额编制38名,精简比例4%;核减自收自支编制226名,精简比例74.1%。

通过领导班子选聘和人员竞争上岗,整体结构更趋合理化、知识化、年轻化,一些知识结构合理、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关键岗位,一批具有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走上了领导岗位。

经过改革,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如图2,专业技术人员占人员总数的比例由62%增加到69%;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总数的比例由48%增加到59%;45岁以下人员占人员总数的比例由69%增加到78%;环节干部平均年龄由46岁降低为41岁。整个人员结构向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向迈出了较大的步伐。

(三)全面的配套政策保障事业单位试点改革的顺利进行

事业单位是我国各类人才的主要集中地,是增强综合国力、提升经济基础的重要领域。所以事业单位改革也是个系统工程,除了必然受到行政体制改革的影响和制约外,事业管理体制内部各项制度的构成也将影响到改革的全局。事业单位改革时各项制度的健全和配套推进是决乎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

为了推进盟直事业单位改革的顺利进行,2006年4月中共锡盟盟委办公厅和锡盟行署办公厅联合印发了《锡林郭勒盟直属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编制管理暂行办法》《锡林郭勒盟直属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未聘人员安置暂行办法》《锡林郭勒盟直属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和聘后管理暂行办法》《锡林郭勒盟直属事业单位改革(试点)职工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实行意见》《锡林郭勒盟直属事业单位改革(试点)财政补助暂行办法》等五个规范性文件。分别从编制、人事、社会保障、财政补助等方面稳步推进全员聘用制和搞活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制度改革,保持了稳定,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探索多种分流方式,在未聘人员安置上有所突破

锡盟在本轮事业单位改革中打破常规局限,确立了多元安置。通过多条渠道、多种方式落实未聘人员安置工作,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具有突出特点的做法是:其一,对于一些年龄偏大,不能发挥作用的人员,给予优惠政策,提前退休,并且在办理人员提前退休时,积极做好与财政、社会保险等部门的衔接工作,落实退休工资发放和各项保险待遇等问题,解决分流人员的后顾之忧;其二,将文体系统一些年龄偏大且有专长的人员分流充实到社区工作,既加强了社区力量,又使专业人员继续发挥作用,探索了人员分流的新路子;其三,对于年龄较轻,因学历、技术等原因未能上岗的人员采取带薪培训的方式,提高其素质,实现再就业。这些举措都是对现在事业单位人员“出口”问题的有益尝试。

四、锡盟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分析

(一)应当敢于对事业单位改革进行探索,加大公共事业的发展力度

锡盟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地区,其中蒙古族人口占30%,地广人稀,人口密度仅4.95人/平方公里。近些年锡盟集中精力搞经济建设,经济的发展有了很大的起色。可是社会发展相对落后。比如对于广大的牧区,如何提高当地的医疗、教育水平?如何保护当地的民族文化、民族艺术?如何增强广大牧区的科学饲养技术?如何保护当地的自然环境,保护我国最大的天然草原?这些都是摆在当地政府面前非常严峻的题目。我们课题组认为这些公共事业应当交给事业单位来办,所以对于锡盟来说,事业单位改革的关键是加大对公共事业的投入,重在整合、规范事业单位职能,加强公共事业发展。

(二)应当坚决推进政事分开,分类改革的工作

事业单位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事业单位改革不可能用一个模式、一种政策,必须针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制订不同的政策和措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的改革。其首要问题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对事业单位进行准确定位和科学分类。目前,应主要采取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进行分类的办法。坚持政(企)事分开,明确界定政府与事业单位各自的职能范围,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现有事业单位的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构建一套能够有效地向社会大众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体系和机制。这是上到中央,下至地方已经达成的共识。可是我们在调研过程中发现,锡盟的这轮事业单位(试点)改革,并没有对现有的事业单位进行分类。在课题组和锡盟参与本轮改革的同志们座谈时,这些同志也承认锡盟没有做过分类。由于许多事业单位自身的复杂性特点,我们不能简单将其归为某一类中去,更不可盲目,应通过广泛深入的调研,对现有的事业单位进行全面的清理,区分不同的类别。在此基础上,采取保留、转制、撤销、合并、分离、下放管理权限等不同的改革方式,对事业单位进行整合,调整事业单位的布局,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事业单位的新格局。如果对现有的事业单位不进行分类,那么事业单位职能交叉,功能定位不清;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弊端会依然存在。如果事业单位不能够做到还政于政,还企于企,政事分开的话,那么事业单位的改革只能是表面上的整合。这样“一勺烩”的改革作法是不会解决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调研中,锡盟的同志也谈到,政事没有分开,行政编制没有卡死,职能依然比较混乱,本想推动“养人”向“养事”转变,但是变化不大。所以我们认为,事业单位改革必须坚持推进分类改革,剥离出现有事业单位中的行政类和经营类职能,还政于政,还企于企。

(三)政府应当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落实改革措施,形成上下联动的改革环境

锡盟的这轮改革是从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选配和人员竞争上岗为切入点的,而且由盟委组织部、盟人事局出台了《盟直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聘任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实行聘任制,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实行聘任制。但是依然出现了有些单位的领导班子再选配上不够规范的问题。再有,文件要求各试点单位实行全员竞争上岗,通过笔试、面试和考核等方式层层选聘。但是,由于某些事业单位领导的认识问题,有的单位并没有按照文件的要求做。还有,很多单位根本没有签订合同。这些情况说明已经制定的规划和措施在实际中,很多没有落实。这势必会影响试点改革的效果,对全面推开改革时政策的制定会带来偏差,会使整个事业单位改革走弯路。

另外,有些政策的操作性过于繁杂,以至于直接影响政策的执行效率。比如,锡盟医院和锡盟职业学院在座谈时都谈到了用人时的手续问题。需要进入的技术人员要一层一层的上报至主管盟长签字后才可生效。而且用人单位的用人选择权大打折扣,锡盟每年7月份,在盟行署开会后才能定出社会公开招录的技术人员数和考试时间,而每年这个时候已经错过了选择毕业大学生的最佳时期。再比如,有些事业单位“低职高聘”人员在劳动部门根本不给兑现待遇。上述问题的出现说明,改革事业单位必须改革政府的行政管理,放权、搞活的前提是规范事业单位的职能、体制和行为,在此基础上,政府必须放权。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要有一定的环境和上下配套改革、联动改革,否则,难以推开,也难以奏效。

结语

事业单位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改革宜循序渐进,积极稳妥进行,既不能简单化,又不能急于求成。充分认识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事业单位改革首先可以使各级政府职能尽快转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其次是改变目前存在的公共服务需求与公共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投入与事业单位公益性产品供给明显不对称。三是通过事业单位改革,释放出服务业发展的巨大潜力,从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扩大就业。四是事业单位本身存在的政事不分、事企合一、职能混杂、性质模糊、分布广泛、特殊技能人员集中和利益关系复杂等诸多问题,事业单位改革较之其他领域改革更为艰难,更需要谨慎操作。

锡盟本轮事业单位试点改革,做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和尝试。这些探索和尝试一定会为全面推进锡盟事业单位改革提供经验借鉴和有益参考,也会为其他西部民族地区制定改革措施提供参考和借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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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李曙光.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思考[J].中国改革,2004.6

[9]贾西津.国外非营利组织管理体制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社会科学,2004.4

作者简介:

张战勇(1975- ),男,内蒙古呼和浩特人,内蒙古财经学院公共管理系副教授;

张国强(1975- ),男,内蒙古赤峰人,内蒙古财经学院公共管理系讲师;

文化事业单位改制范文6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文化艺术自身发展规律,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增强活力、壮大实力、多出精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为目的,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点和规律的文化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为打造历史文化名城、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勇于实践,大胆创新,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稳步推开的有效途径;坚持体制改革创新和文化创新紧密结合,以改革促进发展。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各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明确政府、文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责权利。根据不同文化单位的性质和功能,合理划分公益性和经营性文化单位以及新闻单位内部的宣传经营业务,坚定不移地推进和深化以劳动、人事、分配等三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按照既要符合文化发展规律、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起宏观管理调控有力、微观运行充满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服务运行机制。加快培育文化市场,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和完善的文化创新体系。落实文化产业政策,完善投融资机制,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健全完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按照省、市要求,组建统一集中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推进综合执法。成立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各执法主体对文化市场实行统一综合行政执法,将现有的文化、文物、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及“扫黄打非”等有关行政执法队伍调整合并,组建统一、高效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建设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

三、改革的内容及重点单位

(一)承担由国家举办或支持的公益事业职能,不以盈利为目的、面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其范围包括:县文化馆、蔡家坡文化馆、县图书馆、县博物馆、县周原博物馆和县广播电视台(宣传业务)。其改革的重点是进一步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转化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能力,将上述单位改制成为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服务优良、引导有力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

(二)按照市场原则,把原来从事文化产品生产、提供文化服务和其他经营业务的单位和部门逐步过渡为经营性实体。其范围包括:县剧团、县电影公司、县剧院、蔡家坡剧院、县广播电视台(广告业务)。改革的重点是通过整合资源,逐步过渡为经营性文化企业。

(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改革。一是成立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分别由县委和县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成员分别由县委宣传部、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广电局、县工商局、县电信公司等部门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广电局,县文化广电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二是组建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文化广电局局属事业单位,与县文化广电局文化市场稽查股合署办公,人员在文化广电系统内调剂解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行使文化、文物、旅游、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市场管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职能。

四、改革方式方法

(一)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县文化馆、蔡家坡文化馆、县图书馆、县博物馆、县周原博物馆和县广播电视台宣传业务)。以转换机制、增加投入、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内部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等三项制度改革,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不断激发自身活力,努力形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服务优良、引导有力的公共文化事业单位。

1、改革现行人事管理制度,分门别类、分层次进行管理。除县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外,文化事业单位其他主要领导由行政主管部门公开选聘,单位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实行竞争上岗,其他职工实行双向选择,竞聘上岗,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随着文化事业发展,适当增加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的人员编制。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考核的办法从本系统现有人员中选聘或面向社会招聘,也可按照县委、县政府引进特殊人才的政策,引进一些高、精、尖特殊文化艺术人才,引进的特殊人才享有事业人员相同的身份待遇。

2、继续深化以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员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以岗定酬、绩酬挂钩、按岗取酬”的分配机制。职工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相剥离,档案工资遇国家政策调整时,按政策自行调整,作为退休审批基本养老金的依据。实际工资按各自岗位绩效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合理拉开分配差距。

3、加强内部管理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每个职工的智慧和作用,不断挖掘潜力,努力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范围,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二)逐步过渡为经营性的文化单位(县剧团、县电影公司、县剧院、蔡家坡剧院、县广播电视台广告业务)。单位原名称不变,以整合资源、优化组合、创新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为重点,按照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转企改制为经营性文化企业,使其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将县广播电视台的广告业务与县广播电视台的新闻宣传业务分离,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广电传媒经营企业,为县广播电视台下属企业单位。

1、改革现行人事管理制度,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改革中人员原有事业身份不变,调出和退休时按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的政策对待,但在单位内部现行管理上同所有新聘用人员一视同仁;新增人员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待遇按聘用合同约定办理,不再享受事业单位人员政策。原相同性质单位和相同事业身份的人员流动,不得突破新调入单位的原有事业编制限额。实行严格的人员聘用制,真正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对所需人员的聘用,在政府的宏观监管下,由用人单位按照企业单位人员聘用规定,公开、平等、透明地自主选聘,人事部门只进行合同监证。

2、改革现行分配制度,按照档案工资与实际收入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以岗定酬、绩酬挂钩、按岗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机制,实行绩效工资制,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实行最低工资制度,对未能聘用上岗人员(个人不接受聘用的除外),在服从单位安排的前提下,可安排临时工作任务或进行培训,发给不低于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

3、改革现行保障制度,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的原则,实行“两制”管理,一是原有事业人员(即年12月31日以前在编在岗人员)按现行政策,由政府按比例继续承担其应享受的社会保障支出,退休后按原渠道领取退休金;二是新进人员(即年1月1日以后在编在岗人员)必须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并按社会保险政策规定享受相关企业人员社会保险待遇。

五、完善配套政策,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一)加大财政投入,转变投入结构。一是增加财政投入。改革所涉及的单位,财政原有拨款不减少。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经费投入。二是改变投入方式。逐步建立财政投入、社会融资、单位积累等多渠道投融资机制,统筹文化发展基金,采用“以奖代补”、“政府采购”和“项目贴息”、“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方式,重点用于对优秀文化作品的以奖代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产品、文化发展项目贴息、场馆建设补助等。三是重大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以政府投资为主。四是为确保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县财政可拨付部分资金,主要用于资产评估、审计、政策法律咨询等方面。

(二)妥善解决社会保障问题。转制为企业的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前的在编在岗职工,单位和个人继续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按企业办理退休手续。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如低于按原事业单位退休办法计发的退休金,通过建立企业年金等办法予以解决,县财政对建立企业年金给予适当支持。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在国家有关规定出台前,其离退休人员日常管理服务仍由转制后的企业负责。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拨付,生活补贴由县财政按规定发放。转制为企业后新进人员执行企业职工的工资标准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转制时,解除与单位劳动关系自谋职业、并领取了一次性经济补偿的人员,不再保留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其人事档案转入县人才服务中心保管。转制单位分流人员,分别按以下情况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分流到新单位的在新单位续接养老医疗保险。自谋职业的,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办法续接养老医疗保险。离退休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障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三)完善和落实财税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各项优惠政策具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14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3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34号)等政策规定执行。由县政府出台相关财税优惠政策,支持逐步过渡为经营性的文化单位,走政府扶持、市场引导、持续发展的路子。

(四)县国资局要加强对涉改转企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妥善解决改革单位的债权、债务、人事等遗留问题。

六、时间安排

月底前制订《县文化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月30日前文化广电改革单位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月20日前成立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并挂牌。

月20日前成立县广电传媒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并挂牌运营。

月25日前全面完成文化单位改革任务,上报工作总结。

七、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县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整个工作在县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