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发展及旅游发展考评方案

文化事业发展及旅游发展考评方案

一、考核评价对象

全县23个乡镇

二、考核评价内容

(一)、2020年文化事业发展(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1分)

1、建有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的村(社区)文化活动室,面积至少20平方米以上(新建的要达到100平方米),阅览桌至少1张,椅子不少于8把,室内外要干净整齐无杂物,得0.1分。

2、悬挂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牌子,各项管理制度均清晰、整洁、规范、统一,悬挂明显位置,得0.1分。

3、大门口(室外)醒目位置要张贴开放时间安排表,安排表上要有管理人姓名、电话,得0.1分。

4、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配送的书籍3200册图书要分类上架,少于3200册扣0.05分,未分类上架扣0.05分,最多扣分不超过0.1分。

5、有1名专职或兼职文化活动室管理员,得0.1分。

6、图书借阅正常,借阅登记及时、清楚、真实有效,得0.2分。

7、文化活动室每周开放时间达到20小时以上,得0.2分。

8、能够利用文化活动室开展读书、文体活动,得0.1分。

(二)、全域旅游发展考核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体制机制、旅游精准扶贫、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品牌创建与推广、加分项目、减分项目等6个方面。

1.体制机制:主要考核评价党委、政府对全域旅游发展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出台规范性文件情况,成立全域旅游推进工作机构情况,出台各类旅游产业奖励奖补政策情况,旅游工作分管领导、办公场所、经费、人员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设置权重10分。

2.旅游精准扶贫:主要考核评价工作任务的完成率、受益对象的精准度、贫困户动态管理资料上报等方面内容。设置权重5分。

3.旅游项目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主要考核评价重点项目引进与开工建设情况,改造提升景区公路情况,旅游交通引导牌情况,A级旅游厕所新建与改扩建情况,乡村旅游精品点建设,文旅融合,民宿建设等方面内容。设置权重50分。

4.品牌创建与推广:主要考核评价景区品牌创建情况,各级旅游商品(文创产品)大赛获奖情况,特色餐及景区特色菜肴品牌情况,旅游品牌形象宣传投放情况,举办旅游专题推介活动或大型旅游节情况,吉安旅游惠民卡发行情况,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文旅宣传报道情况。设置权重35分。

5.加分项目:主要考核评价当年度旅游工作荣获县级(含)以上通报表彰,当年度省、市、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召开现场会并推广其经验做法,当年度县级(含)以上有关部门授予特色称号或荣誉等方面内容。设置权重20分。

6.扣分项目:主要考核评价国家A级景区、星级饭店、省级A级乡村旅游点被文化旅游部门通报整改情况,本年度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旅游投诉等级或造成社会影响情况。设置权重20分。

三、考核评价程序

1、2020年文化事业发展(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此前对各乡镇日常督查和资料报送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2、各乡镇对照《2020年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表》进行自评,报送至县旅游产业发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