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常识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文化常识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文化常识

文化常识范文1

【关键词】古代文化;常识教学;策略探究

从目前高中语文古代文化常识的教学上看,仍然存在着诸多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其中包括学生的认识和学习方面;教师的讲授理念和方法方面;课程评价的目标和过程方面等等。教师只有对这些问题进行全面地了解,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古代文化常识教学的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高中语文古代文化常识教学现状分析

(一)部分学生对古代文化认识模糊

现如今,对于部分高中生来说,他们对古代文化的认识水平较低,无法明确古代文化的界定,对古代文化的评价缺乏精准性。很多学生认为高中语文课本当中的古代文化常识知识可有可无,古代文化传承度缺乏。虽有部分学生对本民族文化具有一定的认同感,但是多数都仅仅停留在表面。

(二)学生获得古代文化常识途径匮乏

学生获得古代文化常识的途径主要是以语文、历史课程为主,有些同学会通过课外的图书、网络等媒介来获得古代文化常识。但是,校外媒体的活动目的多以获得商业利益为主,精华部分少之又少。可见,学生通过课外途径获得知识的数量和质量都很难保证。仅仅依靠教材当中的古代文化常识远远不够,这也给这一方面的教学带来阻碍。

(三)文言文教学重言轻文

古代文化常识教学更多地是靠文言文教学来实现,因为包括天文地理、纪年纪时、姓名字号、礼仪制度等古代文化常识都会在文言文当中涉及到。现如今,高中语文对于文言文的教学重视程度在不断提升,教学中往往采用字字落实的翻译方式,但是,对于文言文的艺术特色以及思想内涵等方面则用简洁的语言一带而过。文言文当中所体现出的古代文化往往并不是文言文教学的重点。例如,在《滕王阁序》当中,“星分翼轸,地接衡庐”,教师可能仅仅引导学生将这一句翻译成现代文,可能忽视了关于古代天文地理的“二十八星宿”的文化知识。

(四)古代文化常识教学评价不科学

由于受到应试教育模式的制约,高中语文教学仍然重视分数论。很多高考的语文试卷对于古代文化常识的考察数量不多。考生对于古代文化常识不用详细了解就可以应对语文试卷当中的题目。对于古诗词鉴赏来说,一般考察的是诗歌内容、艺术手法、写作情感;文言文的考察也是以词语、句式、内容、手法、情感等方面为主,对于古代文化常识的考察来说最多就是一道至两道选择题。这种题型完全处于机械考察状态,并不需要考生进行理解。评价机制的弊端直接作用于语文教学,因此,教学效果不理想。

二、高中语文古代文化常识教学的改进策略

(一)教学的完善

教师的教学意识要完善。教师要深刻认识到语文学科的性质,它是集人文性和工具性为一体。例如,教师在讲授礼仪制度的相关常识时,需要向学生讲清楚我国古代社会当中人们交往所应用的礼仪,包括“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等等,同时还需要涉及到礼仪制度化的进程和结果。但是,仅仅停留在这一层面还远远不够,教师要着重强调这些具体的礼仪所承载的精神,只有让学生领会这些承载的精神,才会懂得传承与复古的区别。同时,教师要理解素质教育的内涵,在教学中用新型的教师观、学生观和教学观来组织教学,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做到因材施教。教师知识储备要完善。教师的天职就是教书育人,要想给学生一瓢水,首先自己要有一桶水,这就说明教师要保持终身学习的职业道德理念,不断完善自身的知识储备,这样才能保证教学具有准备性,在教育教学实践当中信手拈来。古代文化常识教学对于教师的知识内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要对古代文学知识、古典文献、史学、哲学、艺术学等知识都有全面的了解,否则无法将古代文化常识内容讲深刻,讲具体。课堂组织形式要完善。新课程改革要求科学地运用情景教学,教师在讲授古代文化常识知识时可以运用这种教学模式。例如,教师在讲解“九州”的相关内容时,可以用多媒体课件来展示中国的九州,每个州的名字以及所处位置。学生们可以自由地探讨不同省份所在的位置,分析其处于哪个州当中。这样一来学生的参与度提升,学习兴趣会被激起。

(二)古代文化常识教学生活化

陶行知先生曾说过:“教学做合一”。这也是教学的现实意义之所在。教师可以引导学生拓展课外阅读,选择一些包含了古代文化常识的读物,如《楚辞》《史记》等。指导学生将读书、思考、运用结合起来,采用读书笔记交流、读书报告会的形式,让学生互相交流。引导学生参与到各种社会活动中去感受鲜活的古代文化。比如参观博物馆,制作工艺品等。另外,写对联、追踪文化古迹、参与民俗活动等都可以促进古代文化常识的生活化。所有的这些活动都能够体现出古代文化重人伦,重人文的传统,折射出民族的精神特质。

三、总结

文化常识范文2

关键词:微课;语文教学;文学常识;课堂教学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知识的传授形式也产生了各种可能。现在的学生多是出生在二十一世纪的新人类,成长于科学技术和信息产业快速发展与日益完善的大环境中。随着自媒体的蓬勃发展,智能化手机的普及,学生通过网络获得信息的手段也更加多样。再单纯靠口头传授和黑板书写知识的方式,很难满足学生被信息时代培育起来的获取信息的高感官体验需求,微课的运用正好能对这种教学方式起到平衡和互补作用。微课的运用能使教师的教学意图更加明晰,教学内容更加集中,其所用时间少、效率高,正切合教师们优化课堂,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需求。另外,以微课的方式呈现教学内容更容易吸引学生的注意,也更符合当下学生的喜好,学生更容易接受。因此,教师应该顺应时代的发展,勇于尝试,大胆实践,充分挖掘微课在提升课堂教学效率方面的作用。对于语文教学来说,运用微课进行文学常识教学尤其值得积极尝试和大胆实践。

一、文学常识教学现状

文学常识指涵盖文化的各种问题,包括作家,年代,作品,文学中的地理、历史典故,故事,也包括一般的众所周知的文学习惯。文学常识在语文教学内容中占很大的比重。初中语文常识分为文体知识、文学常识和文化常识,涵盖了语基、阅读和写作三大方面,直接关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文学常识是学生学习语文最应该掌握的基本内容,文学常识教学中教师要让学生了解课文涉及的重要作家作品知识和文化常识等。但当前文学常识教学的随意性、无序性、盲目性和简单化等,使语文教学陷入低效甚至无效的窠臼,阻碍了学生语文素养的发展与人文素养的培育。当前的文学常识教学主要采用以下几种形式:第一,死记硬背式。即要求学生把相关的知识点牢牢地记背下来,无讲析、无举例、无训练。第二,提纲归纳式。即为学生做一些知识点的梳理和分类,用提纲的形式呈现给学生,较前一种多了些知识的整理和归纳,实质还是和前一种相似。第三,蜻蜓点水式。即对文学常识的讲授没有系统合理的规划,随意性很大,不重视拓展和延伸,只是点到即止。

二、在文学常识教学中应用微课的优势

微课的运用对于改变低效无趣的文学常识教学现状具有很大的优势,不仅与教学内容契合度高,而且可以丰富和延展教学内容。因此,教师应积极应用微课开展文学常识教学,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文学常识。1.微课技术和文学常识教学内容契合度高并不是所有的教学内容都适合运用微课技术,因为知识点以微课的方式呈现给学生,意味着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少了,所以理论性较强、不需要太多师生互动交流就能推进知识理解的教学内容,更适合用微课技术来展示。而文学常识大多都是讲述性较强的理论性知识,如作家、作品、年代以及诗歌流派类型等。另外,微课的特点是短小精悍、针对性强,因此微课在教学运用中承载的一般都是较细小单一的问题,知识涉及的范围也宜小,这种特点和文学常识的特点相似度很高。文学常识虽然涉及面很广,但是大多数知识点都比较单一、零碎并且可以拆分,很适合运用微课进行教学。2.微课技术能丰富和拓展文学常识的教学内容文学常识因为理论性较强,所以也相对枯燥,多数教师在课堂上大多只是简单地讲一遍教学内容,谈不上丰富和拓展内容。对于初中生来说,文学常识教学这一内容好像似有若无,存在感很低。长此以往,就会导致学生学习兴趣不高,对文学常识的识记和积累重视不够,掌握情况也不尽如人意,不利于学生文学和文化素养的提升。微课技术的引进可以大大地丰富和拓展教学内容。首先,可以借助微课的视频、声音、图示、动画等,把枯燥、呆板的教学内容生动活泼地演示出来,将理论性强的抽象知识变得形象具体可感。其次,微课可以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拉近知识和学生认知的距离,创设出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的学习情境。最后,微课的信息容量大,能对必要的知识进行适当的拓展和延伸,让学生能由此及彼地建立起知识点之间的关联体系。

三、结语

总之,微课在文学常识教学中的应用具有很大的优势,适当巧妙地运用微课进行教学可以打破传统教授方法的局限,改变当前低效无趣的教学现状,提升学生学习文学常识的热情,提高学生理解和掌握的效率。微课作为一种新兴的教学辅助形式,在文学常识教学中的运用还需要教师不断尝试,大胆实践,扬长避短,将其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参考文献:

[1]梁增红.文学常识教学误区辨析[J].江苏教育,2013(06).

[2]张卫.文学常识教学现状及试题走向分析[J].中学语文教学,2014(04).

[3]宋志红.不可忽略语文知识与文学常识教学[J].中学语文教学,2013(08).

文化常识范文3

育知识既包括个体从公共教育知识成果中获得而内化为个人独特教育知识结构中的一部分,也包括个人从其教育实践活动中所获得的独特感受,以及在其与环境交互作用中产生的经验,这种知识可以在与他人交流的过程中借助于“主体间性”而达到某种共识,还包括为个人所掌握、所具有,别人尚不知晓但可以经过证实或证伪的教育知识。可见个人教育知识既包括了以语言符号形式表现出来的知识,也包括不可言明的知识,即波兰尼所指称的缄默的知识。公共教育知识是与个人教育知识相对应的概念,指为社会成员所接受和共享,并经过证实是科学的教育知识,包括了被选进教材的那些教育知识,也包括未进入教材,但符合教材标准被社会成员实际使用的公开的教育知识。个人教育知识是公共教育知识的源泉,而公共教育知识是个人教育知识的外化与提升。

二是根据教育知识的特性和呈现形式,教育知识可划分为显性的教育知识和隐性的教育知识。显性教育知识是指能够被清楚地叙述和交流,存在于教科书、文件和资料系统等各种媒介中,人们能够通过书本学习和掌握,具有正式的和系统化特征的那些教育知识。隐性的教育知识是指根植于个人的教育行为和经验之中,难以清楚表述和传递,内化在行为者身上的技能和技窍,只能意会,不能言传,因而也不容易分享,属于个人的直觉性教育知识。以波兰尼的观点来看,这类知识既不能通过语言进行逻辑说明,也不能以规则的形式加以传递,更不能进行理性的批判和反思。

三是根据教育知识的来源和美国学者霍尔茨拉的知识分类,把教育知识划分为教育常识、教育经验和教育理论。常识作为一哲学概念,在哲学中被理解为理智正常的人通常所具有的、可以用以判断或命题来表示的知识或信念。即常识就是存在于人们认识中,那些普遍的、共识的、持久并经常起作用的知识,常识具有普遍性、直接性和明晰性等特点。据常识概念,教育常识就是存在于教育者认识中那些普通的、平常的,并持久而经常对教育者及教育活动起作用的教育知识。教育经验是指历史上或现实中的教育者或教育集体从教育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关于教育是什么或怎样做教育的基本知识。教育理论,是由一系列概念、范畴和原理构成的教育知识体系,是最高层次的教育知识。由于教育常识和教育经验总是包含在教育实践中,是实践的知识,这与理论的教育知识相对,因此,教育知识又可分为实践的教育知识和理论的教育知识。教育常识以教育经验为基础,教育经验是教育常识形成的源泉,而教育理论总是建立在教育常识基础上,是对常识的重新认识和发现,即教育常识是教育实践与教育理论的中介,教育经验、教育常识可以上升和转化为教育理论。

四是根据人们对教育的认识和产生的教育知识产品,教育知识可划分为事实性的教育知识、观念性的教育知识和方法性的教育知识。事实性的教育知识是客观的反映和描述教育事实的教育认识产品。事实性的教育知识内容相当丰富,教育制度、教育思想、教育人物、教育事件都可成为事实性教育知识。观念性教育知识是人们透过众多教育事实,应用批判的态度,对教育本质、教育规律理性思考形成的教育知识。无论对教育事实的描述,还是对教育本质和规律的把握,都为了更好地启迪或指导教育实践活动。教育最终要以一定方式发生。因此,方法性的教育知识就是人们在培养人的教育活动中,就如何培养人,采取何种方式培养人等问题探索中形成的知识成果,具体体现为教育原则、教育方法、教育组织形式等教育知识。

五是根据教育现象、教育形态和研究对象,教育知识可划分为教育活动的知识、教育事业的知识和教育思想的知识。教育活动的知识,即把教育看做培养人的活动,对这种活动构成、运行等探索中形成的教育知识,包括教育活动要素的知识、教育活动结构及其运行的知识和建议及活动类型的知识。教育事业的知识,即人们把教育作为人类社会整体性工作时,为更有效地发挥教育在社会中的作用,对教育进行管理、调控时产生的教育知识,是人类教育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教育思想性知识是人们在对教育活动、教育事业等教育现象把握和理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逻辑的认识和见解,是教育活动、教育事业的理性形式。包括教育理论、教育学说、教育思潮、教育经验、教育信念、教育信条、教育建议、教育主张、教育言论、教育理想等。以上是从不同角度对于教育知识的分类,能够帮助我们更全面地把握教育活动,更准确地理解教育现象,并为我们了解、认识教育问题提供了以资可依的标准。随着教育知识的积累与分化,为不同形态的教育学产生奠定了基础。从人类对教育的认识考察和教育知识来源及其传播形式看,教育知识大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传播形式,由此也产生了两种不同形态的教育学:学科教育学和民间教育学。

二、民间教育学及其研究价值

(一)民间教育学的含义

教育知识及其传承是以两种方式传播的:一种是人类在日常教育生活和实践中,对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自然而形成的态度、看法、评价和信念,即在长期教育实践中积累的教育经验,是一般性教育知识。这类教育知识与教育生活紧密相连,包含了朴素的教育信念、基本的教育常识和教育方法,主要是通过教育生活本身的不间断性得以传承和发展,并常常成为人们进行教育活动的指南。另一种是诉诸于专门范畴、方法和表述方式,力图对教育问题有一个系统、合理、深入的认识而形成的系统化、理论化的教育知识。这类教育知识主要在学校中通过教师教育方式进行。两种知识类型和传播渠道形成了两种形态的教育学,前者流传于民间,是民间教育智慧的体现和浓缩,即民间教育学;后者是在对教育问题深刻把握和认识上形成的,系统反映教育学科的知识,并主要在学校中传承,故被称为学科教育学或学校教育学。民间教育学作为日常的教育知识,是对经常发生的众多教育现象和过程的概括。它以最基本的形式构成了个人对生活和世界的实际态度,并使个人以这种方式组织他的日常活动,它对于作为自然——社会存在的人具有根本的意义,常常以潜移默化的形式解释、规范和指导着人们的教育实践活动。因此,民间教育学就是指以观念形态或实践形态存在于民间的教育学知识,是广大人民在长期的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教育思想、教育经验和教育信念。民间教育学因其根植于民间,是民间在长期教育实践活动积累、创造的教育文化。因此,常常表现出典型的地域性、多样性、如是性、潜隐性、琐碎性、情景性等特点。

(二)民间教育学研究的价值

教育作为人类传递经验的基本方式,自有人类就有教育,可以说教育的历史就是一部人类的历史。因此,教育活动从开始就与人类生产、生活紧密结合,是对生产、生活知识的传承。学校教育的出现,教育活动逐渐从生产、生活中脱离出来,成为独立活动,生产、生活知识也被规范,成为学校教育的内容。随着学校教育的发展,教育现象、教育问题成为独立对象被纳入人们研究的范围,并建立起了反映科学教育的学科教育学知识体系。但从现实运行看,民间教育学并未因学科教育学的产生而消亡,它仍然以常识性知识,规范、影响着人们的教育行为,并在日常教育活动中发挥着主导性作用。因此,研究民间教育学,对于认识丰富多彩的教育生活,弥补学科教育学研究的不足,构建多元共生的教育文化都具有重要意义。

1.为认识丰富多彩的教育生活提供新的视角

由于人类生活的丰富多彩性,决定了以培养人的教育活动的丰富性,反映在教育知识则呈现出多样性。如有以口头语言和文字形式存在的教育故事、格言、成语、诗歌、民歌、寓言、传说、谜语、歇后语、乡规乡约等;有以行为形式存在的风俗、仪式、习惯、信仰、行为等;还有以物质形式存在的艺术品、服饰、建筑、装饰等。这些丰富多彩的形式共同构成了教育学知识,但随着学校教育的出现和人们对教育现象、教育问题的深刻认识,对于教育本质的把握,教育知识的积累传承也出现分野,一类是在学校教育中传承的学科教育学,另一类是流传于民间,并真实的反映教育生活的民间教育学。长期以来,学者对教育问题的研究集中在学校环境,学科教育学也被视为唯一的合法化的教育学,指导着学校教育活动,人成长过程中无处不在的民间教育学却被忽视。事实上,人的教育既需要学科化教育学给与指导,更需要在生活世界中受民间教育学的熏陶。但由于民间教育学存在形式的隐蔽性,并未受到更多学者的关注,也大大限制了人们对真实教育生活的认识。民间教育学以另一种教育形态,以其丰富多彩的形式和更加真实的生活场景,展现了人接受教育和成长的全部环境。因此,加强对民间教育学的研究,不仅能够更全面的把握人成长的规律,也为人们认识丰富多彩的教育生活提供了新的视角。

2.弥补学科教育学研究的不足

自19世纪学科教育学产生以来,在两百年的发展中,众多学者结合学科和社会的发展,对教育学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究,构建起了庞大的学科教育学体系,并指导规范着学校教育和研究活动。但就研究的内容来看,反映教育真实场景的民间教育学知识并未进入学者研究的领域。对于丰富多彩民间教育学研究的缺失,不仅影响着教育学知识的增长,影响着对人的教育,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学科教育学的研究和发展。人类教育的发展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密切联系,割裂社会发展的教育活动是不存在的,因此,对于以培养人为主的教育活动的研究,也不能脱离人成长的现实环境。民间教育学正是根植于人成长的现实环境,对教育问题进行的研究,这种研究不仅能够真实地反映人成长的环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时丰富了教育学的研究,增长了教育学知识,弥补了学科教育学研究中的不足。

3.有利于建构多元共生的教育文化

文化常识范文4

 

1农民工法律常识培训的意义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的产业大军。   据调查,我国目前有农民工1.5~2亿,农民工事实上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略的规模巨大的特殊社会群体。农民工群体一头连着农村,一头连着城市,对农民工群体开展法律常识培训,不仅有助于农民工树立法治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在城市中的生存能力,更重要的是对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整个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党和政府十分重视进城务工农民的普法教育工作,2006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将农民工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指出“:要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明确用工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在进城务工人员管理活动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中央的“阳光工程培训”、“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省政府的“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等农民工的培训项目中,都将法律常识列入培训内容。据此,各级各部门对农民工的法律常识培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看,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2农民工法律常识培训存在的问题   2.1培训数量目前,浙江省有农民工约2000万人,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数量将继续增加。但据调查,全省接受过法律常识培训的农民工仅占9.2%,存在着很大的盲区。   2.2培训内容   2.2.1重条文教育,轻法治精神塑造目前农民工法律常识培训最突出的问题是重条文、轻精神,重形而轻神。在具体培训中,孤立地宣讲具体法律条文,不注重法律理念、法律原理的普及。   2.2.2重守法教育,轻用法培养目前对农民工的法律常识培训,更多的是从社会管理角度出发,主要以管治、限制、防范为目的,培训内容多为刑事法律、治安管理条例等,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强制性和威慑力,突出法律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要求农民工被动地遵纪守法,而对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迫切需要的法律在正常的民事、经济交往、权益保障方面的维权属性宣讲较少。法律对于农民来说,只是一个被动的要求、消极的顺从,农民工成为法律管制的对象,法律面目变得“可憎”,致使农民工与法律之间关系的疏远,漠视法律、拒斥法律、不想了解法律。这种倾向不利于建立农民工对法律的信仰,也不符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要求。   2.2.3重条文教育,轻实用性指导对农民工法律常识培训多是宣讲法律条文,介绍法律的权利和义务。而对法律诉讼、法律程序涉及很少。这使农民工在遇到法律纠纷后,不知道怎样走法律程序,往往是通过传统的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诉,甚至采用暴力、自残、自杀等极端方式来谋求问题的解决。   2.3培训形式目前对农民工的法律常识培训往往延用老一套的常规培训形式,一般以教师授课的方式进行,重法律知识教育,轻法律服务。主要是通过编发法律知识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或进行法律常识理论培训,只授各类法律概念,没有与解决农民工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法律知识教育与法律援助脱节。形式单一,枯燥乏味,缺乏多样性。难以调动起农民工学法的积极性,效果欠佳。   2.4培训时间目前对农民工法律常识培训,大多采取集中宣讲、集中授课,缺乏灵活机动。这种集中时间的培训方式并没考虑到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忽视了农民工劳动强度大,休息时间少这一明显的特点。加上农民工自身文化程度较低,要接受新的法律知识要化费较多的精力,而农民工在繁重的工作之余都渴望休息。因此,这样的集中时间培训往往事倍而功半。   3提高农民工法律常识培训实效性的对策   3.1创新教育培训理念,重视法治精神塑造要注重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提高农民工对法律的信仰度。虽然,一定的法律知识宣讲是必要的,法律价值观的树立和法治精神的塑造也是离不开这一前提。但不能仅仅进行法律理论知识的宣传教育,“法律的真正活力不是在于被知道,而是在于被使用”,因此法律常识培训更应以传递法治精神为终极目的。   只有让农民工明了法治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念,树立法律至上的权威观念,培育其对法律的感情,建立对法律的信仰,最终形成农民工普遍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评价自己及别人的行为,依法解决纷争、维护权利,让农民工看到法律的维权属性,体味到法律是一种不可失缺的权利维护工具,进而掌握法律这个“工具”,才能使法律常识培训变被动为主动,使农民工由“要我学”转向“我要学”,真正实现法律常识培训的价值。3.2兼顾实体和程序,突出实用性对农民工进行法律常识培训,宣讲相关的法律法规时,不应仅仅停留在实体权利、义务的层面,更重要的是要让农民工清楚寻求法律救助的程序。比如教会农民工如何保存证据;在法定权益遭受侵害时,通过怎样的途径和程序来寻求法律的救助,如何申请法律援助、如何申请仲裁,如何提起诉讼,法定时效如何规定;教会农民工写简单而实用的法律文书,如各种民事合同、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公证申请书、民事起诉书等,提高农民工“自助”用法的能力,降低用法成本,提高农民工用法的积极性。   3.3依据与农民工生活的相关性,选择具体培训内容农民工来自农村,文化素质不高,即使进城务工,也仍长期生活在较封闭的生活圈子中,接受新事物的能力相对较弱。再加上他们工作辛苦,休息时间不多,因此,不能在法律常识培训中面面俱到,要求他们像专业人员一样精通法律知识。   笔者认为,在定位培训内容时,首先应考虑农民工最需要、与农民工生产生活联系最密切的法律知识作为培训重点。这就需要有针对性对当地农民工的需求开展深入的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对当地农民工缺乏的法律常识,尤其对涉及农民工从农村跨入城市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分析梳理,在普法培训的基础上,确定培训重点。如涉及农民进城务工后,原来在农村承包的土地流转、处置的相关法律;进城务工期间可能会碰到借款、租房等日常民事中包含的法律知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知识,常见的过失、故意刑事犯罪类型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中有关国家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具体规定。#p#分页标题#e#   使培训内容和农民工生活紧密联系,真正符合进城务工农民实际需求,提高培训实效性。   3.4拓宽培训渠道,摸索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   农民工学习有以下特点:一是理解力强、记忆力差。农民工的认识能力是建立在已有的实践经验和感性知识的基础上的,能很好地联想和思考问题,他们具有较强的理解能力,但对抽象反应相对迟钝,记忆力差。二是学习注意力不易长时间集中。农民工接受正规学校教育较少,对课堂学习不习惯,而且参加学习没有拿不拿得到文凭的约束,注意力容易分散,不能较长时间集中。三是农民工工作负担重,学习时间少,而且不同用工单位、不同工种的农民工作息制度不统一,学习时间不易集中安排。农民工的这些学习特点决定了对他们开展法律常识培训不能采用单一集中讲课、枯燥地宣讲法律条文、讲大道理的形式,这不但培训时间很难安排,而且不能调动农民工的学习积极,反而会引起他们厌烦、反感心理,对培训的实效造成负面影响。笔者认为,要提高农民工法律常识培训的实效性,必须有针对性地摸索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做到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相结合、法律学习和文化娱乐相结合、法律服务和普及法律常识相结合。   3.4.1集中培训这种常规的培训方式,具有信息量大,导向性强等优势,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适当安排农民工集中培训,但应结合农民工特点,注意以下几点:(1)时间地点安排要灵活,要符合农民工工作实际。为农民工安排集中学习的时间,应尽可能利用夜间和雨天,学习地点尽可能安排在工地、车间工休场所,以方便农民工参加学习。(2)法律常识培训教学中,讲课者应放下教育者架子,应当热心、平等、务实地和农民工交流,重视他们提出的问题,保护和激励他们的学习兴趣,集中他们的注意力,营造良好学习的氛围。(3)要把握直观易懂的原则,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介绍,由浅入深,逐步讲清法律原理、法律知识。在具体教学中要重视运用直观的教学手段,如利用幻灯、动画、电视、录像等。在授课时,力求把繁杂的问题分解简化,难懂的理论通俗易懂化,尽量用农民工习惯的语言,让农民工听得懂,并产生兴趣,获得预期的培训效果。   3.4.2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立体式培训要充分利用农民工周围的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文化娱乐媒体,以专栏、热线、特别节目等多种形式向农民工介绍法律知识,以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潜移默化地对农民工群体进行法律常识教育,把普法和其他文化娱乐活动结合起来,寓教于乐,以收到良好的效果。   3.4.3结合涉法事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培训农民工在需要办理涉法事项或遇到需要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求助法律帮助时,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最有主动性,因为他们会根据自己的要求,主动寻求所需的法律,并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法律常识培训工作者要抓住这种时机,以此为契机,有意识地组织农民工开展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教育,以真切性和情境性来培训农民工,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这种培训往往能收到很好的效果。

文化常识范文5

 

1农民工法律常识培训的意义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的产业大军。   据调查,我国目前有农民工1.5~2亿,农民工事实上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略的规模巨大的特殊社会群体。农民工群体一头连着农村,一头连着城市,对农民工群体开展法律常识培训,不仅有助于农民工树立法治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在城市中的生存能力,更重要的是对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整个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党和政府十分重视进城务工农民的普法教育工作,2006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将农民工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指出“:要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明确用工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在进城务工人员管理活动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中央的“阳光工程培训”、“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省政府的“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等农民工的培训项目中,都将法律常识列入培训内容。   据此,各级各部门对农民工的法律常识培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看,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2农民工法律常识培训存在的问题   2.1培训数量   目前,浙江省有农民工约2000万人,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数量将继续增加。但据调查,全省接受过法律常识培训的农民工仅占9.2%,存在着很大的盲区。   2.2培训内容   2.2.1重条文教育,轻法治精神塑造目前农民工法律常识培训最突出的问题是重条文、轻精神,重形而轻神。在具体培训中,孤立地宣讲具体法律条文,不注重法律理念、法律原理的普及。   2.2.2重守法教育,轻用法培养目前对农民工的法律常识培训,更多的是从社会管理角度出发,主要以管治、限制、防范为目的,培训内容多为刑事法律、治安管理条例等,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强制性和威慑力,突出法律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要求农民工被动地遵纪守法,而对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迫切需要的法律在正常的民事、经济交往、权益保障方面的维权属性宣讲较少。法律对于农民来说,只是一个被动的要求、消极的顺从,农民工成为法律管制的对象,法律面目变得“可憎”,致使农民工与法律之间关系的疏远,漠视法律、拒斥法律、不想了解法律。这种倾向不利于建立农民工对法律的信仰,也不符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要求。   2.2.3重条文教育,轻实用性指导对农民工法律常识培训多是宣讲法律条文,介绍法律的权利和义务。而对法律诉讼、法律程序涉及很少。这使农民工在遇到法律纠纷后,不知道怎样走法律程序,往往是通过传统的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诉,甚至采用暴力、自残、自杀等极端方式来谋求问题的解决。   2.3培训形式   目前对农民工的法律常识培训往往延用老一套的常规培训形式,一般以教师授课的方式进行,重法律知识教育,轻法律服务。主要是通过编发法律知识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或进行法律常识理论培训,只授各类法律概念,没有与解决农民工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法律知识教育与法律援助脱节。形式单一,枯燥乏味,缺乏多样性。   难以调动起农民工学法的积极性,效果欠佳。   2.4培训时间   目前对农民工法律常识培训,大多采取集中宣讲、集中授课,缺乏灵活机动。这种集中时间的培训方式并没考虑到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忽视了农民工劳动强度大,休息时间少这一明显的特点。   加上农民工自身文化程度较低,要接受新的法律知识要化费较多的精力,而农民工在繁重的工作之余都渴望休息。因此,这样的集中时间培训往往事倍而功半。   3提高农民工法律常识培训实效性的对策   3.1创新教育培训理念,重视法治精神塑造   要注重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提高农民工对法律的信仰度。   虽然,一定的法律知识宣讲是必要的,法律价值观的树立和法治精神的塑造也是离不开这一前提。但不能仅仅进行法律理论知识的宣传教育,“法律的真正活力不是在于被知道,而是在于被使用”,因此法律常识培训更应以传递法治精神为终极目的。   只有让农民工明了法治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念,树立法律至上的权威观念,培育其对法律的感情,建立对法律的信仰,最终形成农民工普遍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评价自己及别人的行为,依法解决纷争、维护权利,让农民工看到法律的维权属性,体味到法律是一种不可失缺的权利维护工具,进而掌握法律这个“工具”,才能使法律常识培训变被动为主动,使农民工由“要我学”转向“我要学”,真正实现法律常识培训的价值。   3.2兼顾实体和程序,突出实用性   对农民工进行法律常识培训,宣讲相关的法律法规时,不应仅仅停留在实体权利、义务的层面,更重要的是要让农民工清楚寻求法律救助的程序。比如教会农民工如何保存证据;在法定权益遭受侵害时,通过怎样的途径和程序来寻求法律的救助,如何申请法律援助、如何申请仲裁,如何提起诉讼,法定时效如何规定;教会农民工写简单而实用的法律文书,如各种民事合同、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公证申请书、民事起诉书等,提高农民工“自助”用法的能力,降低用法成本,提高农民工用法的积极性。#p#分页标题#e#   3.3依据与农民工生活的相关性,选择具体培训内容   农民工来自农村,文化素质不高,即使进城务工,也仍长期生活在较封闭的生活圈子中,接受新事物的能力相对较弱。再加上他们工作辛苦,休息时间不多,因此,不能在法律常识培训中面面俱到,要求他们像专业人员一样精通法律知识。   笔者认为,在定位培训内容时,首先应考虑农民工最需要、与农民工生产生活联系最密切的法律知识作为培训重点。这就需要有针对性对当地农民工的需求开展深入的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对当地农民工缺乏的法律常识,尤其对涉及农民工从农村跨入城市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分析梳理,在普法培训的基础上,确定培训重点。如涉及农民进城务工后,原来在农村承包的土地流转、处置的相关法律;进城务工期间可能会碰到借款、租房等日常民事中包含的法律知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知识,常见的过失、故意刑事犯罪类型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中有关国家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具体规定。   使培训内容和农民工生活紧密联系,真正符合进城务工农民实际需求,提高培训实效性。   3.4拓宽培训渠道,摸索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   农民工学习有以下特点:一是理解力强、记忆力差。农民工的认识能力是建立在已有的实践经验和感性知识的基础上的,能很好地联想和思考问题,他们具有较强的理解能力,但对抽象反应相对迟钝,记忆力差。二是学习注意力不易长时间集中。农民工接受正规学校教育较少,对课堂学习不习惯,而且参加学习没有拿不拿得到文凭的约束,注意力容易分散,不能较长时间集中。三是农民工工作负担重,学习时间少,而且不同用工单位、不同工种的农民工作息制度不统一,学习时间不易集中安排。   农民工的这些学习特点决定了对他们开展法律常识培训不能采用单一集中讲课、枯燥地宣讲法律条文、讲大道理的形式,这不但培训时间很难安排,而且不能调动农民工的学习积极,反而会引起他们厌烦、反感心理,对培训的实效造成负面影响。笔者认为,要提高农民工法律常识培训的实效性,必须有针对性地摸索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做到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相结合、法律学习和文化娱乐相结合、法律服务和普及法律常识相结合。   3.4.1集中培训这种常规的培训方式,具有信息量大,导向性强等优势,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适当安排农民工集中培训,但应结合农民工特点,注意以下几点:(1)时间地点安排要灵活,要符合农民工工作实际。   为农民工安排集中学习的时间,应尽可能利用夜间和雨天,学习地点尽可能安排在工地、车间工休场所,以方便农民工参加学习。(2)法律常识培训教学中,讲课者应放下教育者架子,应当热心、平等、务实地和农民工交流,重视他们提出的问题,保护和激励他们的学习兴趣,集中他们的注意力,营造良好学习的氛围。(3)要把握直观易懂的原则,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介绍,由浅入深,逐步讲清法律原理、法律知识。在具体教学中要重视运用直观的教学手段,如利用幻灯、动画、电视、录像等。在授课时,力求把繁杂的问题分解简化,难懂的理论通俗易懂化,尽量用农民工习惯的语言,让农民工听得懂,并产生兴趣,获得预期的培训效果。   3.4.2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立体式培训要充分利用农民工周围的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文化娱乐媒体,以专栏、热线、特别节目等多种形式向农民工介绍法律知识,以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潜移默化地对农民工群体进行法律常识教育,把普法和其他文化娱乐活动结合起来,寓教于乐,以收到良好的效果。   3.4.3结合涉法事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培训农民工在需要办理涉法事项或遇到需要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求助法律帮助时,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最有主动性,因为他们会根据自己的要求,主动寻求所需的法律,并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法律常识培训工作者要抓住这种时机,以此为契机,有意识地组织农民工开展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教育,以真切性和情境性来培训农民工,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这种培训往往能收到很好的效果。

文化常识范文6

一、趣味汉字教学与字音、字形教学相结合

依据《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新课标》的内容,在中学语文教学中“识字与写字”依然是一项比较重要的教学目标。可是,传统的识字、写字教学大都是单一的“讲解”“抄写”“听写”模式,十分枯燥,大量的重复工作,让学生对文字产生了极大的厌烦情绪和逆反心理,教学效果很难达成。因此,此时汉字的趣味教学就能起到比较显著的效果,汉字的趣味教学,通过有趣的汉字故事,以及教师生动、形象的描述,让一撇一捺写成的汉字丰富、立体、鲜活起来,能够加深学生对汉字字音字形的记忆,自然能够收到较好的识记效果,也能大大提升学生写字的兴趣。

(一)趣味汉字教学有利于学生对形声字的理解。形声字的教学难点在于让学生真正理解“形旁”“声旁”的意义,并能够将其融会贯通,深入理解形声字的意义。在教学这一课时,我特意给学生讲了一个有关的故事:一个财主少爷见一位美丽的少女在木桥上淘米,便上前有意戏弄,吟道:“有木便为‘桥’,无木也念‘乔’;去木添个女,添女便为‘娇’;阿娇休避我,我最爱阿娇……”结果,少女也是读过书的,对这样的财主少爷十分厌恶,不客气地说道:“有米便为‘粮’,无米也念‘良’;去米添个女,添女便为‘娘’,老娘虽爱儿,儿不敬老娘……”财主少爷碰了一鼻子灰。这个小故事中少爷和少女的打油诗通俗易懂,涉及了“桥”“娇”“粮”“娘”四个形声字,通过偏旁的拆分与组合,把形声字的基本特点既形象又生动地展现出来。对联对得妙,同时加强了学生对形声字的辨别能力,让形声字的教学更富有生趣。

(二)趣味汉字教学有利于学生对字形的记忆。会意字、象形字与形声字相比,更富有形象性,相对比较容易理解,但是由于现代的简化字与造字时的文字相比,有的地方已经简化,不再是最初的模样,这时,学生理解起来就比较困难一些,因此需要教师在教学时配合教学内容加上生动、活泼的趣味讲解,学生对于字形就能形成更深的印象。比如“忐忑”二字,就是会意字,表示的是心神不定的意思,字形表示的是:心一会儿“上”一会儿“下”,上上下下的,就像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这怎么能够宁静呢?教师在讲解这两个字的时候,可以配上形象的多媒体动画,表现出“心”上下不宁的感觉,通过这样有趣地讲解、展示,学生就会很直观地记忆字形,并形成十分深刻的印象。许多汉字都可以用这种方式进行趣味讲解,比如“炎”“炙”“逐”“盥”“轰”等,都可以借助汉字自身的构字法,用形象的事物来描述或者模拟,编故事做动图,加深学生对字形字义的理解。

二、趣味汉字教学与文学常识积累相结合

新课改以来,语文教学的目标更为重视学生语文素养的培养,而这其中文学常识的积累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传统的文学常识教学往往与汉字识记教学一样容易陷入死记硬背的僵硬模式,不但十分枯燥无味,而且由于学生学习时不理解、没兴趣,常常弄得张冠李戴,唐朝的诗人变成汉朝的文学家,宋朝的文集变成了清代的著作,对于作家的作品特点、写作手法也难以形成清晰的认识。因此,在文学常识教学过程中,结合有趣的汉字故事,抓住文学常识中与汉字有关的趣味“点”来进行教学,也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利用趣味汉字记忆作家名人的字号。比如,作家老舍的笔名就起得很有意思,他的本名叫舒庆春,字是“舍予”,很明显,他的字“舍予”,就是他的姓“舒”拆开来而成,而他的笔名“老舍”也就是在字的“舍”前冠上一个“老”字。这样的拆分与组合,正是汉字的构字、构词的魅力所在。以这种方法来取笔名的还有很多,比如杨木易、李木子等。在讲解作家名人的字号时,多关注这样的“点”,自然会让学生背诵时形成较深的印象,想起姓名就能联想到字号,记忆起来更为轻松。

(二)利用趣味汉字记忆作品和作品集。比如,鲁迅先生的代表作《且介亭杂文集》,这个文集名中的“且介”两个字,就是从“租借”两个字中拆分转化而来,先生的目的是暗示自己其时所处的是“半租界”。因而理解了“且介”的由来,对于这个作品当时的时代背景、写作背景等就有了更深地了解,对作品集的记忆也更为容易了。

(三)利用趣味汉字积累中国古代的文化常识。中国古代的文化常识是比较庞大的,也是比较难以掌握的一部分语文知识。因为古代的文化常识往往涉及当时的社会背景,表述也大多是文言文,学生理解、记忆起来比较困难,因此教学时要教会学生善用“巧劲”,让学生在娱乐和趣味中积累,在形象和生动中理解。比如,关于古代“阴阳”之说,有文章说“阳,高明也”“高明”的意思就是高而光明,所以“山之阳即山之南”,对于这样的文化常识,教师在教学中,可以一边讲解字义,并引申说明其文化内涵,一边画图说明,让学生结合汉字的“趣”来理解、积累这个文学常识。

三、趣味汉字教学与汉字魅力熏陶相结合

《新课标》中,对于不同阶段的学生,不仅在“识字与写字”这一方面提出了分阶段不同目标,而且在让学生感受汉字魅力的方面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比如“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吸收民族文化智慧”“能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能用毛笔书写楷书,在书写中体会汉字的美感”等。因而汉字魅力熏陶在语文教学中也是很重要的部分,需要教师多方努力达成教学目标,而利用趣味汉字教学展现汉字魅力是一个最为行之有效的办法。

(一)趣味汉字教学能够让学生感受汉字的艺术感。趣味汉字教学能够将汉字的起源、原理等生动形象地呈现给学生,比如“山”字,虽然只有3画,结构也很简单,但在书法家的笔下却似一幅写意的水墨画,粗重有力的笔画,绘出了一座座山峰高高挺立的形象,这也正是汉字象形因素中,模天地万物之状,展万物之灵秀的浓厚艺术力量。

(二)趣味汉字教学能够激发学生写毛笔字的兴趣。在新的课程标准中,书法已经作为教学目标被提出,因而在教学中多多激发学生学习并练习书法的兴趣,让他们养成好的书写意识和书写习惯很有必要。趣味汉字教学能够将各种字体的发展过程生动地展现给学生,对于各种古代名家的不同字帖也能形象呈现,而且辅以书法家的奇闻轶事,能够真正地激发起学生学书法练书法的兴趣。

(三)趣味汉字教学能够让学生领略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汉字的一个极为独特的地方就在于,它不仅是一个字一个符号,更携带着历史文化的基因,里面有形象,有故事,还有古人造字时的思考和认识。对联就很能体现汉字的组合巧妙之处,有谐音,一语双关等。明代著名的解缙就曾与一个权臣对了一副巧妙的对联,权臣在后花园遇解缙,指着在林中嬉戏的猴子说:“两猿截木深山中,小猴子也敢对锯”,而解缙则回说:“匹马陷身污泥内,老畜生怎能出踢”。“锯”与“句”谐音,“踢”和“题”也是一语双关,一个故意打击刁难,一个针锋相对有力回击。这样的汉字教学和汉字故事怎能不让学生深刻感受到汉字下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文化常识范文7

经济对于国家和个人的重要性不可否认。因此,经济利益是人们行为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然而,万事有度,过犹不及。当今的高职教育受经济动机的驱动,已经呈现出一种偏执与异化,其最为显著的结果是忽视了完整的人的教育。我国职业教育的方针一直以来被确定为“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2014年,这个方针调整为“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在这样的方针指引下,高职院校一直注重学生的就业工作。然而,有些高职院校却片面理解就业导向,工作和教学一切以就业为中心,把毕业生能否找到工作,能否找到好工作,作为教育教学的终极目标。在教学内容上,他们只重视与职业技能相关的科目,忽视与人文素养的培养、综合素质的提升相关的科目;在教学方式上,他们只注重学生职业技能的反复操练,忽视对学生人文精神的渗透。在教学评价上,他们一切以能否掌握职业技能为参照,忽视对学生整个人格的关照。在这样导向下,职业院校俨然成了加工工厂,把原本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体加工成具有职业技能却没有人文精神,没有爱心和情感的工作机器。可以想象,这样的“机器”到了工作岗位后,脸上没有喜怒哀乐,不会跟人融洽真诚的沟通,这种“非完整的人”无论对于个人还是社会,都是一种悲哀。

2高职教育的应然价值取向:以人文素养为核心的“成人”教育

教育到底是什么?或许每个人给出的答案各不相同,但有一些共性的东西是不能被忽视的。爱因斯坦曾说,“教育是为了造就和谐的人”。现代教育也认为,教育既是对知识和技能的传授,更是对受教育者身心发展规律的遵循。说到底,所有的教育都应该是为更美好的生活做准备。因此,除了知识的传授和技能的训练外,教育还应该包括对受教育者健全人格和正确价值观的引领与塑造,对受教育者人文精神的滋养和人文情怀的培育,从而让受教育者成为一个真正社会意义上的、和谐发展的、完整的人。人文素养指的是“人们在人文方面所具有的综合品质或达到的发展程度,是人们通过学习、实践和受环境影响所获得的人文知识和人文修养。”人文知识是人类关于人文领域的基本知识,如政治、历史、法律、文艺、哲学、道德等;人文修养是内化的文化现象,表现形式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独立的人格、责任意识、爱国精神、社会奉献精神等。可以说,人文素养重点在于教人如何做人,强调的是关注人的生命、价值和尊严,关注人的精神追求和人类的终极关怀。“从某种意义上说,人之所以是万物之灵,就在于它有人文,有自己独特的精神文化。”因此,人要成为一个真正社会意义上的、完整的人,人文素养是不可或缺的核心品质。因此,职业教育理应把以人文素养为核心的“成人”教育作为应然价值追求。

3通识教育:高职教育中人文素养提升的重要手段

通识教育是指高等教育中相对于专业教育的部分。通识教育的“通”,即通晓、明白“;识”即智慧、见识。一般来说,通识教育是指“学生在整个教育过程中,首先作为人类的一个成员和一个公民所接受的那部分教育。”通识教育的内容是“非专业性的、非职业性的、非功利性的、不直接为职业做准备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态度的教育”。通识教育关注人的自由、和谐、全面发展,旨在培养健全的个人和健全的公民。就课程体系来讲,通识教育主要包括人文常识课程体系、社会常识课程体系和科学常识课程体系。通识教育的课程体系使得受教育者可以接受基础性的语言、历史、文化、科学、艺术、逻辑等知识的传授,学生在接受通识教育的同时也在进行个性品质的训练、公民意识的陶冶;同时,通识教育也使得受教育者用适应时代文化的内容来充实自己,扩大自己的知识范围,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使生活的意义及价值变得丰富起来。通过接受通识教育,学生逐渐学会“有效的思考,思想的沟通,恰当的判断,分辨各种价值。”学生内化通识教育的过程,也是自身的人文素养不断提升的过程。因此,通识教育应是构成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

4通识教育不能缺场:高职教育中人文素养提升的路径探索

4.1建立有效的通识教育管理机构

通识教育是一系列的、复杂的、系统的工作,需要有管理和制度的保障。根据高职教育的特点,可以在院校的教务处下面单独设置一个相对独立的、专门的通识教育的管理机构,该机构也可以在院校基础教学部的基础上设置,主要负责包括从教育目标、教学计划、教材选取、课程标准、评价和资金奖助等方面的工作以及其它相关的管理、协调工作。该机构也可以承担一定的与通识教育相关的研究工作,以及组织相关的活动。如开展一些与通识教育相关的、非课程形式的活动,如经典名著研读、科普发明比赛、通识知识演讲等,通过这些活动,形成一个良好的通识教育环境,为学生人文素养的提升创造良好的氛围。

4.2建立科学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

根据通识教育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可以把高职教育中通识教育的基本内容分为以下三类:(1)人文常识类,如哲学常识、文学常识、艺术常识等。(2)科学常识类,如物理常识、地理常识、生物常识等。(3)社会常识类,如历史常识、语言学常识、管理学常识等。不同的高职院校可以根据自己的特色和实际,科学安排自己的课程设置,合理组合课程模块,但在一些通用性很强的基础知识方面,一定要有所保证。在课程实施上,首先要保证一定数量的必修课。通过必修课的形式对学生进行系统的通识知识方面的讲授,让学生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其次,要辅之以合理的选修课,给学生学有所长,培养自己的兴趣提供空间。再者,也要注重经常以讲座、报告等形式普及学生的通识知识,激发学生的思维和灵感。

4.3加强专业教育中通识教育的渗透

高职中的教育虽然从内容上可以分为专业教育和通识教育,但这只是一个相对的分类,在实际中,专业教育和通识教育往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例如,专业教育侧重于专业知识的传授和职业技能的训练,但任何一项职业训练都离不开语言、文化、道德、心理、逻辑等通识教育的知识,这些通识教育中所包含的要素能够给予学生基本的理论知识和思维训练,让他们为未来的职业奠定良好的基础。再如,在工作实践中,职业人员面对的问题往往具有差异性,工作中的问题都是在或多或少不确定的情况下发生的。因此,职业人员需要提高其心智能力,增强理解和洞察的能力,学会对付疑难情境的各种变通方法,学会对道德两难问题做出理智的选择,这此都是通识教育的培养目标。

4.4发挥校园文化的导向功能

文化常识范文8

关键词:职业核心素养;通识教育;培养路径

在教育新常态下,关注受教育者生命健康成长、核心技能和核心素养的养成,是职业院校的中心任务。“中国制造2025”“工业4.0”“互联网+”的提出,要求职业院校职业能力的培养不仅要着眼于专业能力,教会学生掌握职业核心技能,实现未来的生存;还要着眼于职业核心素养,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共处,实现未来的发展。在当下的职业教育中,德育的知性化使得德育时效性不高,成效不显著,很多职业院校过分注重专业和技能的培养,把精力都集中在技能大赛、专业的深度方面,在学生培养方面出现“重技能轻养成”的现象,这些都影响了职校学生核心职业素养的养成。本文通过对通识教育在职校学生职业核心素养培养中的研究,为职校学生职业核心素养培养给出相关研究路径。

一、职校学生职业核心素养现状

本文将“职业核心素养”的具体内涵结构界定为:职业道德素养、职业理想与信念素养、职业能力素养等。国内学者姜大源对职业能力素养的界定为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在抽样设计方面,运用随机抽样方法从无锡市藕塘职教园校区中抽取900名学生进行抽查。调查由该校的学生在自习室、宿舍等场所发放问卷,被试者填完试卷后当即收回。

1.样本的基本情况(见表1)

本研究的数据主要来自笔者在2017年12月对无锡市高职院校进行的问卷调查,本次共调查发放问卷900份,回收问卷中有效问卷885份,回收率为98.3%。在调查数据中,男生有200人,占样本总数的22.6%;女生有685人,占样本总数的77.4%。总有效样本为885人。

2.核心定义的描述性分析

(1)职业核心素养因素(见表2)。职业核心素养因素包括职业道德素养、职业理想与信念素养、职业能力素养三个层面,由于各层面所包括的题项不同,因而不能直接从平均数的大小来比较,笔者将各层面的平均数除以各层面的题项,求出每题的平均分进行比较。就职业核心素养因素来说,其每题得分平均值为1.9093,居于中等程度范围,在三个层面中,以“职业理想与信念素养”层面的得分(M=2.1410)最高,而以“职业道德”层面的得分最低(M=1.7015)。(2)职业能力因素(见表3)。职业能力因素包括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三个层面,将每题求得平均分。以职业能力因素来说,其平均值为1.9191,亦属于中等程度范围,而在三个层面中,以方法能力层面的得分(M=2.0115)最高,以社会能力层面的得分(M=1.7883)最低,可见目前职校学生专业能力、方法能力方面较强,但是社会能力方面仍需要加强。描述性分析结果表明,“职业理想与信念素养”得分最高,而“职业道德素养”层面得分最低。可以看出在职校学生职业核心素养中,“职业理想与信念教育”显示积极效果,但是“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还是欠缺的,需要加强对职校学生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从职业能力的三个方面来说,方法能力层面得分(M=2.0115)最高,而社会能力层面得分最低,可见职校学生社会能力即沟通能力、社会应变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能力有待加强。

二、在职校学生职业核心素养培养中开展通识教育的必要性

通识教育是教育的一种,其目标是:在现代多元化的社会中,在一个知识更新速度不断加快的时代,为受教育者培养一种能够终身接受教育的能力,以此提供通行于不同人群之间的知识和价值观。

1.通识教育的概念与内容

通识教育首先关注的是一个“人”的培养,其次才将学生作为一个“职业的人”来培养。通识教育中的“通”不是通才的“通”,即什么都知道;而是贯通的“通”,即不同学科的知识能够相互联通、贯通、融通、触类旁通,学生遇到问题时能够从比较开阔的、跨学科的视角进行思考。诸如所学专业随着时间的推移被其他专业取代或者淘汰时有应对变化的能力,通过知识的迁移、自我学习的能力来适应整个社会的变化。通识教育具体意义可概括如下。(1)培养人的主体能力。这方面主要包括人文、社会与自然科学等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良好的技能和终身学习的习惯。(2)培养人的主体性。这方面主要包括人的情感、兴趣、道德和价值观等。(3)培养人的社会性。这方面主要包括与他人相处、对自然关怀和对社会的贡献。通识教育的特点在于它关注学生作为“人”的个体性,以学生为中心,教师只是指引者,而不是知识的灌输者。同时,将教育与学生未来的生活相结合,指出教育应该要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学校教育应该关注学生的特点、兴趣和能力,强调用科学的方法教学,形成一种活的教育。

2.职校开展通识教育的必要性

(1)从职校职业核心素养的调查来看。通过对职校学生职业核心素养现状的调查分析发现,职业道德素养层面得分最低,亟待解决;而从职业能力三个方面来说,社会能力层面得分最低,说明职校学生的沟通能力、社会应变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能力有待加强。(2)从通识教育内涵来看。通识教育要培育真正的人,主要在于培养人的主体能力(终身学习习惯等)、培养人的主体性(职业道德素养等)、培养人的社会性(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这三个方面。(3)从职业教育目标来看。根据我国当前的国情和职校教育自身的性质,通常把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在培养合格的“职业人”上面。按照这个定位,职校要在3~5年内完成培养对象从生物意义上的自然人转化成为社会意义上的职业人的培养任务,从这点上看,职校教育融入通识教育意义重大。综上,在职校学生职业核心素养培养中开展通识教育很有必要。

三、在职校学生职业核心素养培养中开展通识教育的几点建议

1.职校开展通识教育的注意点

在职校中开展通识教育对于培养学生职业核心素养有重要的作用,通识教育的目标在职校中是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和自我发展潜力的职业人。也就是说,职业院校培养出来的人不仅能做事、会做人,有高尚道德素养,同时兼具独立思考能力、较强的学习迁移能力和技能潜力,它与普通高校着眼于培养学科基础宽广的博学多才的通才教育不同,它立足于足够常识的获取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以此来应对社会快速的变化。在开展通识教育也应注意如下几点。(1)重通识教育而轻专业教育。职业院校开展通识教育,并非以削弱专业教育为前提。而是在重视专业技能培养、开展技能大赛的同时,也要对通识教育给予足够重视,二者并不矛盾。因为技能培养或者当下流行的技能大赛而取缔通识教育,或者因为通识教育而不重视技能培养都是不可取的,二者不可偏废,这样才能培养出具有职业核心素养的职校学生。(2)通识教育培养“完美的人”。职业院校开展通识教育,并非培养的每个职业人都是具有极高职业核心素养的人,或者说没有培养出“完美的人”就是教育的失败。很明显,这样的理解是机械而又片面的。在职校学生职业核心素养培养中融入通识教育是一种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向。(3)通识教育效果立竿见影。当下,职业院校都开足马力加强对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和技能大赛方面的投入,效果立竿见影。通识教育本质上是非功利的,它对职校学生职业核心素养的培养润物无声,通过时间的积淀,形成体系,厚积薄发。

2.职校开展通识教育的内容

按照通识教育的意义,职校教育中通识教育的基本内容可以涵括如下三个方面。(1)人文常识。人文常识在于培养学生人文科学方面的知识,比如哲学与人生、文学鉴赏、音乐欣赏、艺术类社团活动等。(2)社会常识。社会常识主要培养学生社会科学方面的知识,比如管理学、经济学、心理学常识等。(3)科学常识。科学常识主要培养学生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比如数学、物理、地理常识等。这类划分是比较粗略的,具体还是要根据学校所处地域文化、区域经济、学校特点、专业特色来自主选择、组合,开发一些符合自己学校培养目标的通识教育课程。如笔者所在学校针对学校特点,开发了《通用职业素质训练课程》《晨读藕塘》《“玩”转学生社团》《这样执著究竟为什么》等一系列职业素养培育体系教材,多年的培育和践行已经达到了较好的效果,受到社会一致好评。

3.通识教育在职校学生职业核心素养培养中的路径

为使通识教育在职校学生职业核心素养培养中达到好的效果,不外乎要让通识教育的开展过程形成闭环,具体可以通过如下四种路径培养。(1)教学计划。在各个专业制订教学计划的时候,要融入通识教育的课程。这类通识教育课程应该与专业教育互为补充,除了必修课外,可以开设一些选修课,经常性地开展通识教育的学术讲座,并且在所有的专业课中渗透通识教育的理念。通过教学计划的制订,使学生通过所学专业的课程体系完成人文、社会、科学的常识获得,以此达到不同学科知识融会贯通的目的,提升学生应对变化的能力。(2)师资培养。通识教育在职校学生职业核心素养培养中起到重要的作用。根据教学计划,就要为相应的课程配备优秀的教师,不能每年只招专业教师,而德育、文学、音乐等专业的课程仅作为考察或者干脆找非专业的教师代课,这样达不到通识教育应有的效果。所以在师资培养方面,一方面学校可以有计划地引进教师;另一方面也可以聘请客座教授,定期开班讲解,确保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计划中的通识教育课程。(3)活动体系。如果说教学计划和学校的师资是学生职业核心素养培养的理论路径,那么实践活动就是学生培育职业核心素养的载体。在通识教育理念的指导之下,这个活动体系的基本目标就是培养和锻炼学生的职业核心素养,使其在实践活动中提高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院校要根据学校的特点,校系二级管理的院校要根据系部专业特色、职业要求、男女生比例等实际情况,来精心设计培育职业核心素养的教育实践活动,使学生的交际能力、沟通能力、团队精神和职业道德素养等方面逐步臻于完善。(4)文化育人。原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说过:“所谓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说到底,都是文化育人。”文化,能够改变一个人的价值取向。通识教育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形成一种能够体现人文关怀、尊重科学与人性、充满理性和个性自由的校园文化氛围,使浸润其中的人能够在不知不觉中养成良好的职业核心素养,真正达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效果。笃定坚毅,海纳百川。通识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理念,作为培育职校学生职业核心素养的重要支点,有其旺盛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李引进.通识教育的裂变与重建[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7.

[2]童山东.职业教育中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