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范例6篇

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

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范文1

2011年2月15日,江西省发改委下发《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重大产业及生态工程招商项目册》,将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建设产业项目699个,总投资额达到8137.36亿元。699个招商项目囊括了重大基础设施、光电产业、新能源、精深铜加工产业、汽车制造及其零配件产业、电子信息产业等16个重大产业及有关生态工程,它们的大力实施将极大的推动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建设。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项目的融资来源较少、融资渠道较窄。以2009年为例,鄱阳湖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4193.3161亿元,其资金来源依次为六个方面:国家预算内资金5.7%、国内贷款9.63%、利用外资2.57%、自筹资金69.03%、资本市场0.5%和其他资金12.56%。可以看出,随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建设推进,固定资产投资资金将愈发以自筹资金和国内贷款为主。

绝大多数项目采用的方式以独资、合资的合作方式进行融资,而这种融资方式仍然是以大型国企资本为主。例如,万安核电项目的建设资金来自中核集团出资51%,赣能股份和赣粤高速共同出资49%。另一方面,在699个规划项目中,采用项目融资方式的仅仅只有7个,包括2个道路建设和改造项目、2个航空城配套项目、3个污水处理厂,采用的项目融资模式为BOT、BT、TOT。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是巨大的,但是其融资渠道和资金来源较为单一。其融资供给方面看,其融资资金的成分是以国有资本为主,民间资本所占份额很少。作为一种新颖的更有效的融资方式,项目融资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建设中却运用的很少。项目融资具有减小政府财政压力、转移项目风险等优点,我们应该广泛的积极的运用这种融资方式。

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项目融资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世界范围内,项目融资已获得了广泛的应用,特别是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然而,项目融资在我国的运用中仍然存在着一些普遍性的问题。并且由于不同地区具有的政策、环境、经济基础和条件的不同,各个地区的项目融资具体问题又因地而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立在经济相对较为薄弱的江西省,他的主要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项目融资的体制问题

江西省乃至全国的项目融资在实际应用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尤以体制问题最为根本。这个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法制建设尚不规范。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依据,全国地区的项目融资法律建设还比较滞后、不够完善。我国的项目融资的法律保障仍然停留在宏观层面,专门针对项目融资的法律文件至今没有出台;(2)信用制度尚未建立。江西乃至全国还没有建立起科学、完善的个人信用和企业信用制度,也没有统一规范的信用评估标准和体系。缺乏统一的评级标准和评估模型,项目发起者资信状况以及第三方对项目效益的评估结论无法获得金融机构的认可,项目融资难以有效进行;(3)管理体制不完善。全国目前还没有一个机构来统一管理项目融资,这使得投资管理工作不够规范,许多项目进展缓慢。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和指导,无法充分引入市场机制,致使许多项目的运营效率十分低下。

(二)项目融资的主体作用问题

项目融资主体包括投资主体、政府、金融机构、项目服务机构等。这些项目融资主体的职能作用能否有效发挥将决定项目融资的成败。首先,投资主体结构的缺陷。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项目融资可以看出,投资主体仍然是以国有经济为主,他们大多是以中央直属企业为主进行直接投资和运营,然而广大的民间资本却很难进入;其次,政府职能定位的偏差。有的项目适合于政府投资,有的项目却不适合政府投资但需要政府的参与及提供担保。政府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和定位,在产权界定和保护、合同实施和适当监管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最后,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不够。大型国有商行由于资本金不足,不良资产包袱较重,并且项目融资周期较长,而商业银行的投资目光主要集中在中短期信贷上,这些都导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项目融资的金融支持力度不够。

(三)项目融资的风险问题

项目融资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泛,其潜在风险是很大的。项目融资中的风险分为两种: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系统风险主要包括政治风险、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非系统风险包括完工风险、经营和维护风险和环保风险。综合来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各个项目融资中存在的主要风险问题有信用风险、建设风险和市场风险。第一,信用风险。项目融资是一个多方参与的融资行为,各方以项目实体为基础,相互之间达成附有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如果某些项目参与方不能履行协定的责任和义务,则会使项目执行陷入困境。第二,建设风险。主要表现为:项目建设延期;项目建设成本超支;由于种种原因,项目达不到“设计”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甚至由于技术或其他方面的原因,项目完全停工放弃等。第三,市场风险。他是指在一定的成本水平下能否按计划维持产品质量与产量,以及产品市场需求量与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市场风险在靠收费作为项目收入来源的交通行业中显得非常重要。

三、解决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项目融资主要问题的措施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快速的增长,项目融资将在江西乃至全国的经济建设中运用得更为广泛。因此,我们必须克服目前项目融资中的主要问题,使这种较为新颖的融资方式发挥更大的作用。根据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项目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

(一)建立规范的项目融资体制

首先,需要加强项目融资的法律体系建设。我国需要在现有的立法基础之上,借鉴国际上项目融资的立法经验,多种法律多层次的构建项目融资法律体系。完善的项目融资法律体系需要对项目各个参与方的责任和义务给予严格清晰的确定,使项目融资在具体操作中做到有章可循。包括江西省在内的各地方政府也应该建立适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项目融资法律法规,促进地方项目融资的健康发展。

其次,需要建立统一的项目融资管理机构。鉴于项目融资将在我国今后的经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我国中央政府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项目融资管理机构,制定明确的审批程序,设置专门的机构(比如地方项目融资管理机构)来协调和管理,对项目融资的规划以及主办人、贷款人的资格等进行严格规范的审核,确保项目实体成立后能够按要求进行和完工。

再次,信用体系的构建。完善的信用体系,是成熟市场经济的重要标志,对江西乃至全国有着重要的意义。应该尽快建立以行业体系为基础的,服务全社会的社会信用体系,各体系的建立必须遵循统一政策、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由各地各部门先行试点,逐步快速推进。建立以企业信用制度和个人信用制度为主的社会信用体系,将对我国经济的投融资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规范引入民间资本。国家应该建立一个专门的渠道,用于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到项目融资活动中。国家应该鼓励民营企业以及个人以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于有效益、回报比较稳定的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这样不仅可以让民间资本也可以分享到经济建设的利益,也可以缓解我国正规金融体系外的民间金融带来的压力。

(二)加强项目融资的主体作用

项目融资中的项目实体能否按质按量按要求的完成,关键在于各个项目融资主体的作用是否完全发挥,它们的责任和义务是否完全落实。这里主要涉及到当地政府、项目主办人、项目贷款人。

(1)明确政府在项目融资中的定位。政府在项目融资过程中应作为主要的促进者而不是投资者。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项目融资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政府可以为融资提供担保帮助,可以是项目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此外,政府可通过制定相关的税收政策、外汇政策等为项目融资提供优惠待遇。

(2)加强项目主办人职能作用。项目主办人是项目融资中重要的参与者,是负责筹措项目资金、负责项目实施的项目开发商,他们对项目起到促进、开发和管理的作用。由于项目主办人的多重角色,项目主办人通常不直接负责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3)使项目贷款人多元化。在我国,项目贷款人主要是指商业金融机构。我国应建立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非银行金融机构为补充的多元化金融体系,同时调整金融体系的结构趋于合理化,确保资金融通的多方式、多渠道和融资的合理性。对于江西省政府而言,应该利用大举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契机,要给予金融机构相对宽松的政策环境,提高资金融通的效率。

(三)完善项目融资的风险管理

项目融资的风险种类繁多,因此项目融资的风险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由于项目的一次性,他的风险一旦形成则没有改进和补偿的机会,所以项目风险管理的要求通常要比日常运营管理中的要求高许多,而且项目融资风险管理更注重项目前期阶段的风险管理和预防工作,因为这一时期项目的不确定因素较多,项目风险高于后续阶段。

针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项目融资的三大主要风险,他们的风险管理需要做到有的放矢。(1)信用风险,它指的是借款人不能支付贷款人债务的风险,为了准确评估风险,对项目收入来源相关的风险进行评估是必要的。降低信用风险的措施是:项目发起人进行详细的市场调研,是自己在风险分担安排中具有优势。(2)建设风险。建设风险主要是指完工风险,完工风险也是项目发起人面对的最重要的风险。降低完工风险的措施包括:要求承包商、供应商和分包商提供履约保函或者第三方担保;购买足够的商业保险;通过谈判确定一个因延误或执行出现问题时必须赔偿的金额。(3)市场风险。降低市场风险的措施是:通过谈判确定一个针对收费公路的影子收费协议或最低缺口保证。针对其它的项目,如果没有合同安排,需要通过一些其它的发起人支付方式来满足银行贷款的要求。

四、结论

近些年,项目融资逐渐成为一些大型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2007年,在世界范围内通过项目融资方式投资的大型项目就达3000亿美元。尽管项目融资在实际应用中仍然存在许多的问题,在我国进行成熟、高效运用的条件还有所欠缺,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项目融资的优越性,着力解决当前的困难和问题,使其更好的服务于我们的社会。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项目融资所反映的问题,也是项目融资广泛应用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因此,以鄱阳湖项目融资现实问题为基础,对项目融资问题的解决方法进行深入探讨,这对今后我国各种大型项目进行资金融通具有重要借鉴和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 国家发展改革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J].江西日报,2010-02.

[2] 刘林.项目投融资管理与决策[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07.

[3] 蒋先玲.项目融资[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10.

[4] 叶.项目融资:理论、实物与案例[M].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

[5] 麻智辉.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重大项目融资需求实证研究[J].鄱阳湖学刊,2011.

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范文2

Abstract: West coast of Qingdao will further accelerate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increase investment, accelerate the rate of economic growth, further support the development of Qingdao as an international city of bay area next few years. In this paper, the whole process of city management project financing is discussed with the west coast development opportunity, and corresponding control points are put forward about the key job, which has certain reference significance on decision-making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city management project financing.

关键词: 项目融资咨询全过程

Key words: project finance ,consult, process

中图分类号: F0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在工程咨询领域,融资咨询的核心业务是对投资项目的融资方案进行分析论证,即对筹资方案的安全性、经济性和可行性进行评判和比较。安全性是指筹措风险对筹资目标和项目建设的影响程度;经济性是指筹资成本的高低;而可行性是指筹资渠道有无保障,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最后分析资金筹措方案在可能与可行的条件下的最优化,使筹资成本最低。其主要过程控制点如下:

一、融资渠道及方式的选择控制点

对于每一个具体的项目,应选择不同的融资渠道和方式。国内城市经营项目融资,可以采用银行贷款间接融资方式,发行各类债券、股票直接融资方式及融资租赁方式等。各类融资方式均有其利弊,应根据项目的特点进行选择。

资金来源渠道及融资方式的分析论证,主要包括:①分析鉴定各种筹资渠道是否可行、落实和可靠;②分析资金来源方案是否满足项目基本要求。项目需要引进先进技术,则可选用现汇引进或合资经营方式;项目主要需要扩大出口、增加外汇,则可采用合资、合作、补偿贸易方式;项目投资大、见效慢、盈利能力差,则可申请外国政府低息贷款或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等;③分析资金来源是否正当、合理,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要根据项目特点,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法规,选择政策允许的资金来源方式;④对于利用外资项目,需要复核外汇来源和外汇额度是否落实和可靠,外汇数额能否满足项目的要求。

二、融资组织及法律咨询控制点

(一)融资组织方式的选择

投资项目的融资方案咨询,首先要分析应由谁出面发起项目,谁承担融资的责任和风险并获得项目的收益等问题,其中典型的组织方式有公司融资方式和项目融资方式。项目融资和公司融资的主要区别在于项目融资仅以项目自身的现金流量和资产偿还债务资金和提供担保,以项目本身为基础设立新的财务独立的项目公司,而公司融资不设立新的项目法人,项目与原有企业的资产联为一体,债务资金的偿还可以整个企业的信用为基础。两种融资方式往往相互交叉,又不断创新,演绎出各种不同的融资组织形式。如作为项目融资重要方式的BOT融资方式,就演绎出几十种具体的组织方式。咨询工程师在具体项目的策划中,必须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及融资环境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项目特点的融资组织方式。

(二)筹资数量及投放时间分析论证

在融资方案的设计中,合理安排权益资本和债务资金的筹措数额及投入时序,使得资金的供给在总量、币种和分年度投入时序等方面均与项目的资金需求相匹配,形成供求平衡的融资方案,是融资咨询的重要工作内容。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核查筹集资金的数量是否符合和满足拟建项目的资金需求,并分析筹资时间和各年数量是否能够符合和满足项目建设进度的要求。

(三)融资方案的有关法律问题咨询

1、项目融资一般遵循下列程序:①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②设立项目公司。由所确立的项目公司负责进行与项目融资相关的一切活动; ③对项目投资者的选择,可通过直接谈判、征求计划书、主动提出计划书、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咨询工程师在融资方案的咨询中,必须保证项目的前期工作程序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

2、合同条款咨询

对融资合同的条款进行咨询,是融资咨询的重要工作内容。在咨询中要重点分析:①项目公司对项目的融资、建设、经营的当事方的资格要有竞争性的选择;②合同条款应符合国家有关项目融资的政策法规要求。③为减少贷款人承受的风险,可考虑金融机构或其他有关方提供各种可能的融资渠道作为补充支持手段;④政府有关部门将依有关法律进行相应的监督和管理;⑤为保证项目预期的现金流量与还本付息资金流量平稳协调,可考虑使其投资多元化。

3.编制融资文件:在项目融资方案的咨询中,编制各种融资文件是咨询工程师的一项十分繁重的工作。主要文件包括:①担保、抵押文件;②融资协议及附加文件;③项目的担保协议;④支持文件,包括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文件(例如许可证、批准、特许等);⑤关于项目技术可行性、安全性、经济性、安全性相关报告等和律师的法律意见书。

这些文件是项目的基础,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一般需要具有专业执业能力的咨询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协助其它专业人士来完成。

三、融资成本、结构及风险分析控制点

在项目融资方案的论证基础上对融资方式进行优化设计,使得选定的融资方案在成本、结构和融资风险方面达到最优。

(一)融资结构分析

完成各个融资方案的设计后,应对各种可能的融资方案进行融资结构的分析和选择,包括资产负债结构分析、权益投资结构分析和负债融资结构分析。

(二)融资成本分析

融资成本又称资金成本,包括资金筹集费和资金占用费两部分。资金筹集费是指在资金筹集过程中支付的各项费用,一般系一次性支出,如贷款的承诺费、手续费、管理费、费等。资金占用费是因使用资金而发生的经常性费用,如普通股和优先股股息、贷款及债券利息等。

(三)融资风险分析

融资风险是指融资活动存在的各种风险。项目和企业的融资中常常存在资金成本变动、融资结构不合理而造成财务困难等各种风险。融资风险有可能使投资者、项目业主、债权人等各方蒙受损失。在融资方案分析中,应对各融资方案的融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比较,并对最终推荐的融资方案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城市经营项目融资咨询全过程控制点是一项专业性强、责任心重的工作,一个优秀咨询团队,一定能实现城市资源合理配置,良性运作和高效使用,达到城市建设和城市经济发展互动共进。

参考文献

[1] 罗纪宁, 中国管理咨询业市场的发展与对策[J]. 南方经济. 2001(01)

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范文3

关键词:项目融资 资产证化 ABS模式

一、项目融资的概述

(一)项目融资的定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世界各国在不断发展自身实力的同时,积极寻求国际间的合作,加强自身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自身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然而在许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单靠自身的实力,很难得到有效的发展,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都有建设周期长,投资大,回报率低的特点,在当今的中国当然也存在诸如此类的问题,因此,必须要找到一条有效的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项目融资就是这样一种有效的途径。对于项目融资的定义,现在还没有一个国际上通用的统一的定义,一般来说,可以给项目融资给出一个定义:项目融资就是指项目发起人为某项工程建设而成立一家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的名义贷款,以该项目现金流量及所产生的收益作为还款的资金来源的一种融资方式。除此之外,资金提供方不得向项目以外其他实体追索,不得要求以项目以外的资产偿还融资。项目融资的主要形式包括贷款和发行项目债券。一般项目融资与资产证化的技术相结合的ABS项目融资方式在近几年不断发展,这也是本文着重论述的。

(二)项目融资的特点

根据上述定义,我们可以对项目融资的特点做出一个归纳,随着项目融资形式的不断发展,其形式也变得多样化,但是,他们都有共同的特点,大致包括以下几点:

(1)项目融资的成功与否主要依赖于项目自身的现金流量和资产状况,而非依赖于项目的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产和信用,这是不同学者在对项目融资下定义时所必须体现出来的法律特征,也是项目融资与传统的融资方式(如贷款)的重要区别之一。这是项目融资非常重要的一个特点,和普通融资不同,在普通融资中,项目发起人的资产和信用是融资过程中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是不可分割的,但是在项目融资中,是由成立的特别的项目公司来完成融资,进行融资的基础资产,也是和项目投资人的资产以剥离开的,因此,对与项目融资来说,并不会对项目的投资人的资产和信用产生过度的依赖,项目融资的所有活动,都以项目为中心进行。

(2)由于项目融资多数都具有涉外性质,因此,项目融资在承担的风险方面,还是面临着比较复杂的情况。

(3)在项目融资中,对于项目投资的人追索权是有限追索权,这也是项目融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具体来说,就是指,对于项目投资人项目资产外,不能对项目投资人的其他资产进行追索。但是要注意的是,有限追索只是针对于项目投资人,对于项目投资人为了进行项目融资而特别设立的项目投资公司,追索权还是完全的。这一特点也是后来,我要着重论述的项目融资中的破产隔离制度的基础。

二、资产证化的项目融资

(一)资产证化的含义

但是由于资产证化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产品,其具体操作十分灵活,而且作为一种金融现象,又是出于一种不断变化的发展过程中,也就是说他一直处于一种动态的过程,因此要想给他下一个国际通行的完整的标准定义还是有一定的难度的。但是,从已有的定义中,我们还是可以归纳出资产证化的共性,从而对资产证化得到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大概说来,可以说是,资产证化是以流动性较差,但能产生稳定的未来现金流的资产作为信用基础,通过结构重组和信用增级等措施,发行证券以筹措资金的过程。

(二)资产证化与项目融资的关系

资产证化与项目融资,都是现在国际上比较通行而且有效的融资方式,正是因为如此,这两者之间,必然存在着某种联系,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在许多法律关系上,二者也是相互关联,密不可分的。

(1)首先是从对债券的追索权来看,资产证化与项目融资都不同于传统的融资,传统的融资一般都是无限追索权,但是不论是对于资产证化还是项目融资的融资技术来说,这二者都是有限追索权。

(2)从上述第一点所述,我们可以引申出第二点的联系,即,融资的破产隔离保护,也就是说,债权的有限追索权是实行融资破产隔离保护的基础,而且从这两者的融资结构来看,因为他们都要求设立独立的项目公司,这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破产隔离的保护。而基于同样的原理,资产证化,则是通过专门的资产证化的证发行人(SPV)来实现破产隔离保护的。

(3)从融资过程中个方所处的法律关系来看,我们也可以看出,不论是项目融资结构还是资产证化结构,项目投资人都是处于一个间接融资的地位,直接融资人,应该是专门设立的项目公司或者SPV。

以上是对项目融资和资产证化在共性上进行的分析,除了二者之间的共性外,他们之间还存在着互补性,这样也进一步的说明了,有将二者相结合运用的可能性。

(1)我们先从资产证化的会计安排来看,资产证化的会计安排可以有多种不同的形式,既可以采取表内方式,也可以采取表内的模式,这都是根据资产是否转让来确定的,而对于单纯只依靠表内安排的项目融资来说,则能够丰富其投资模式。具体来说,则是在表外模式下,项目投资人,也就是真正的原始权利人,将其所有的基础资产,完全转让给SPV,其最后所融得的资金是因为转让所得,最后应该属于非债务性融资。

(2)从融资的风险来看,由于资产证化的融资方式,是对既存权利的进行的证化,法律已经对其采取来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再加上,一般情况下,在进行资产证化的融资过程中,都会有第三方对其进行信用等级增级,对其进行信用保障,这样也使得资产证化的融资方式具有投资风险低,融资成本低,但是最后融资效率高的特点。而对于一般的项目融资,一般是都是对还没完工的项目进行担保,其融资的担保是该未完成项目未来的收益、效益以及第三方的保证,因此相对于资产证化模式,其风险明显是偏高的,一旦项目工程出现问题而不能按时完工,那么预期的经济效益就不可能出现,那么出现的经济损失将是不可估量的。

正是因为项目融资与资产证化的融资模式,存在着共性与互补性,这样也才有可能实现二者之间的联合,为这两种技术相互借鉴提供了可能。因此,也就产生了现在最新的项目融资模式,也就是项目融资与资产证化相结合的产物――ABS。

三、ABS项目融资模式

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世界各国在加强自身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都亟需大量的资金,因此推动的融资技术的飞速发展,项目融资技术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地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不断地衍生出新的模式,从现在已经在中国比较成熟的BOT模式,一直到90年代引进中国的ABS模式,都说明了,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融资技术和融资模式都在不断的进步。虽然,现在ABS模式,在中国应用的领域还不算多,人们对其的认识程度也还非常有限,但是,ABS模式确实具有其他融资模式所不能比拟的优势,我认为对这种新型融资模式的发展和应用,对中国适应国际经济发展趋势,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是非常有必要的。

ABS项目融资,是指以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通过在国际高等证市场发行证来筹集资金,在融资的过程中,除了包含项目融资的基本结构外,还加入了资产证化的技术,例如破产隔离制度以及信用增级制度,以实现在国际证市场上的发行,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资产必须是要能够产生一定的现金流,并将项目可预期的未来现金流和收益作为偿还项目债券本息的资金来源。

四、ABS项目融资的主要制度

(一)ABS项目融资的破产隔离制度

由于在项目融资与资产证化模式下,都存在着破产隔离制度,由此可以看出该制度不论对项目融资还是资产证化,都是非常重要的,对于由这两项制度相结合而产生的ABS项目融资模式,破产隔离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既不同于传统的项目融资模式,也不同于单纯的资产证化融资模式,ABS破产隔离制度既有二者共同的特点,也有自己独有的特点。最值得一提就是SPV与项目公司之间的破产隔离制度。

由于SPV是资产证化融资模式里独特的机构,而项目公司是项目融资模式里的必要组成部分,因此,这两者之间的破产隔离机制,既体现出了ABS项目融资模式与这两者之间的联系,也体现出了自己独特之处。

SPV在法律地位上,应该具有当然的独立性,不附属于项目公司,一般而言,只要能够有效实现破产隔离,SPV可以采取的形式主要有公司、信托和合伙。而且由于ABS是以发行证的形式来实现融资,因此必须要所成立的SPV必须要有能够发行证的资质。同时,要真正的做到破产隔离保护,必须还要防止项目公司与SPV进行实质性的合并,这是由于,项目公司仍然掌握了对SPV转让的项目资产债权的所有权,这就产生了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的特殊形式,因此,我们不仅要保证SPV在形式上的独立性,还必须要在保持其在实质上的独立,这样才能防止在项目公司遭遇破产的时候,由于ABS特殊的融资模式,而被法院判处实质合并的可能。真正的实现破产隔离保护。

除了上述之外,由于ABS的特殊复杂性,因此要实现破产隔离保护,还要从多方面进行分析,比如传统项目投资中破产隔离保护,将项目投资人项目的投资资产同其他资产隔离开来,以及将项目基础资产同项目公司的破产隔离开来,都是ABS项目融资模式中,破产隔离保护制度的重要内容。

(二)ABS项目融资的信用增级制度

由于ABS发行的证是要在国际高等证市场上发行,对于其发行的证等级要求是非常高的。因此对于寻求信用担保机构为ABS提供额外的信用担保,以弥补资产本身的信用质量,加强交易结构的安全性,是十分必要的。这样给证投资者安全性带来了进一步的保障,这样也为ABS发行的证等级提供了保障。

具体来说,为了实现信用增级,主要是通过内部增级以及外部增级来得以实现。内部增级主要是由SPV证发行人提供的,主要依靠的就是基础资产本身所产生的现金流。而对于外部增级来说,形式就要多样话一些,可以通过银行担保,信用担保以及金融担保等不同模式来实现信用的增级。

ABS项目融资具有传统项目融资模式不可比拟的优越性,这种新兴的融资方式,融资成本低,融资效率高,大大提高了资产的周转速度,而且其安全性更高,也无需担心外汇平衡的问题,因此,鉴于它特有的优越性,对于我国大力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是值得利用和推广的融资新模式。

参考文献:

[1]吴志攀主编:《国际金融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2]姚梅镇主编:《国际经济法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修订版,[3]孙黎.国际项目融资[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第10页.

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范文4

关键词:基础设施建设 投融资 问题 对策

1.引言

沈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工作起步于1998年市建委组建城司,开启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工作。随着政府投融资工作的发展,陆续成立了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地铁公司、五里河公司。2009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了投融资工作力度,组建了基础产业集团、达锐投资公司等投融资平台。各政府投融资平台通过融资,有效地缓解了政府有限财力与经济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有力地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2.存在问题

2.1平台规模小,融资能力弱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平台虽然起步较早,平台数量也不少,但是平台的规模普遍较小,融资能力较弱。有的平台资产负债率高,已无继续融资能力;有的平台注册资本不实,运营能力较差;有的平台仅体现了“融资平台”功能,没有实现投资建设、资产运营、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可持续发展运营模式。

2.2融资手段单一、运营机制不活

多数平台融资渠道不宽,主要采取土地抵押单一手段从银行融资。有的平台经营方式行政色彩浓,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未能有机结合和有效放大各类国有资产、市场资源、运营活力不足。

2.3管理职责不够清晰、体系不够健全

目前政府城建投融资工作,部门管理职责不够清晰,管理体系不够健全,计划、融资、投资、建设、偿债各环节没有紧密衔接、有机结合,组织管理体系不够系统、完整、统一。存在管计划的不管融资、管融资的不管项目建设;有的融资资金不能马上使用、有的项目急需资金投入等问题。

3.对策建议

3.1建设政府城建投融资一体化管理体系

建立职责清晰、管理科学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融资管理体系,实行政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项目计划、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债务偿还一体化管理。在市城建项目计划部门统一管理下,将纳入市政府年度投融资计划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项目,按职责分工落实到项目主管部门和政府投融资平台,由政府投融资平台具体组织实施。市城建项目计划部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融资计划执行的综合协调和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统一管理。发改委、国资委、财政局、国土局、监察局、审计局等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积极支持做好城市基础建设投融资工作,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3.1.1编制投融资计划。市城建项目计划部门根据市政府确定的城建五年规划、年度城建计划及投融资管理的要求,统筹考虑城建债务规模和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资能力,编制年度城建项目投融资计划,确定项目主要部门和投融资平台,经主管副市长审定,纳入政府年度投融资计划,报市政府审批后下达执行。

3.1.2落实项目融资。项目主管部门会同政府投融资平台确定项目融资方式,按照融资要求包装项目,完备立项、审批等融资主体,负责落实项目融资。

3.1.3实施项目建设。政府投融资平台作为项目建设的法人主体,负责按照项目建设相关要求和管理制度实施项目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建设进行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

3.1.4项目的运营管理。项目建成后,按“谁投资、谁拥有”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投融资项目资产由投融资平台持有,并负责管理和运营(维护),对需专业部门维护的项目,投融资平台负责与维护部门签订委托协议。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应的运营管理要求进行监督管理。需要移交的投融资项目要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和运营管理责任。国资部门和财政部门对投融资项目要及时审核决算、纳入资产管理,履行资产监管责任。

3.1.5融资项目债务偿还。政府投融资平台是融资项目债务的偿还主体。市城建项目计划部门在编制城建项目投融资计划时,要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和政府投融资平台及相关部门制定偿债方案,落实偿债责任,明确偿债资金来源,按分类管理原则纳入政府相关计划和预算管理。项目主管部门要协调相关偿债责任部门和单位及时落实偿债资金,政府投融资平台要按照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偿债计划,按时足额偿还债务。

3.1.6加强投融资工作管理考核。要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工作考核管理制度。制定投融资工作目标考核和奖励政策,形成薪酬体系与投融资工作目标、经营业绩挂钩的投融资管理考核机制。

3.2实现政府城建投融资项目分类运作模式

政府投融资平台按照不同项目的特点,分别建立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融资运作模式。

3.2.1非经营性项目的运作模式。非经营性项目主要包括敞开式道路、桥梁、城市公共绿化、污水收集管网及其他不收费的城市公益设施等项目。此类项目特点是建设和经营过程无现金流,只有投入,难以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进行建设和经营。对于这类项目,政府主要采取注入项目资本金、捆绑土地、捆绑经营性项目方式支持,实现预期现金流和债务的平衡。政府投融资平台运用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主要用土地收益和经营性项目收入偿还债务。

3.2.2准经营性项目的运作模式。准经营性项目主要包括供水管网,集中输气和供热管网、地铁等项目。此类项目的特点是提品和服务的前提条件下要形成网络化,投资巨大,建设周期长。对于这类项目,政府主要采取赋予项目经营权和特许经营权、捆绑与项目相关联的广告和停车场经营权、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实现预期现金流和债务的平衡。政府投融资平台运用信托融资、银行贷款、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主要用项目经营收入和捆绑的经营性项目收入偿还债务。

3.2.3经营性项目的运作模式。经营性项目主要包括收费公路、供水供热的源头设施及其他收费的城市公共设施等项目。此类项目的特点是供给弹性弱、具有规模经济效应,基本能够实现现金流和债务的平衡。对于这类项目,政府主要采取赋予项目经营权和特许经营权、贷款贴息补助等方式支持。政府投融资平台运用银行贷款、信托租赁、BOT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主要用项目本身的经营收入偿还债务。

3.3加大政府对投融资平台的支持力度

政府的发改、财政、国资、土地、建委、工商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投融资平台的支持力度,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工作的深入开展。

3.3.1增加投融资平台优良资产。第一,充分整合利用政府各类资产和资源、股权和债权,安装业务领域,增加投融资平台可利用的优良资产。第二,将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融资平台投资建设形成的资产,由投融资平台持有。第三,通过对现有投融资平台进行改革重组,剥离不良资产,提高资产有效利用率。

3.3.2赋予土地整理开发职能。政府投融资平台可作为政府储备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的实施主体,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土地储备计划进行土地整理开发。

3.3.3加大政府资金的投入力度。第一,对政府投融资平台投资建设的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融资项目,及时足额注入项目资本金。第二,将国债资金、地债资金、上级专项资金、市本级建设资金等政府性资金,经投融资平台直接投入到符合规定的政府投融资项目。第三,对经营性和准经营性项目,根据相关条件按一定年限、一定比例给予贷款项目贴息或补助。

3.3.4赋予项目经营权和特许经营权。第一,将符合规定的投融资项目的经营权赋予投融资平台。第二,将符合规定的与政府投融资项目相关联的广告、可经营的相关设施、停车场等经营权赋予投融资平台。第三,将符合规定的与政府投融资项目相关联的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等特许经营权赋予相应的投融资平台。

3.3.5运用政府采购方式。将符合相关规定的政府投融资项目作为标的,政府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与政府投融资平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形成政府投融资平台稳定的预期收益,用于筹集项目建设资金。

3.4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融资平台职能

政府投融资平台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债务偿还的主体,按照职能定位,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功能,通过实施资产经营资本运作以及利用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等方式,对城建资源、资产进行整合和优化配置,灵活运用金融工具和社会资金,多渠道筹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投融资项目一体化运作管理要求。

3.5加强对政府投融资的风险控制和监督管理

第一,市城建项目计划部门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财政部门配合,合理控制城建债务规模,落实偿债计划,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第二,国资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投融资平台资产和资金的监管。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完善融资资金和资产的监管措施,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法、合理。第三,审计和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投融资平台及政府投融资项目的审计监督。

参考文献:

[1]强青军.市政基础设施投融资企业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以西安基投总公司为例[J].建筑经济.2008(11).

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范文5

关键词:市政工程建设投融资模式风险资金短缺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我国经济建设迅速发展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不断增强,同时随着我国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步伐,城市化也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巨大推动力。为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各地区在市政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不断提高,由于所有建设费用主要靠政府买单,这给政府财政带来巨大压力。

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通过项目融资解决了油田项目开发时遇到的资金问题,并开启了新型融资方式的先例。由于可以有效解决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资金短缺问题,且有效降低了项目风险,通过项目融资进行工程建设的方式得到越来越多的成功应用。为了解决市政工程建设受政府财政预算制约的问题,加速城市发展进程,我国通过借鉴国外先进工程建设经验,将新的投融资模式引进市政工程建设中,本文对不同投融资模式进行分析,为实际市政工程建设提供参考。

1债券投融资模式

使用债券进行投融资就是利用债券市场,通过设定债券种类来融会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在我国,利用债券市场对市政工程建设进行投融资主要有三种方式:①通过发行专项国债为市政工程筹集资金;②以发行企业债券形式筹集资金;③发行可转换债券来融资。目前,通过发行债券进行市场融资成为市政工程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我国也不断对债券发行进行规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但是从债券融资金额来看,我国利用债券市场所获得的资金所占比例不到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额的10%,这与我国市政建设存在的巨大资金缺口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另一方面,由于发行债券是商业性投资活动,因此通过发行债券对市政工程建设进行投融资,目前主要限于一些投资效益回报率高,回收期较短的项目,如火电、通信设施建设等。对短期经济效益较差、回收周期较长但具有较大社会效益的项目,如公共交通、水气输送等,需要探索其他更加可行的投融资模式。

2BOT投融资模式

BOT代表“建设-经营-转让”,具体操作是国家或地方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对项目建设和经营进行授权,使签约方承担项目融资、建设以及经营和养护任务,并在特许期限内通过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益,最后在达到协议期限后将项目无偿移交或转让给政府相关机构。在这种模式中,一般会为项目正常运行专门成立项目公司。

与发行债券相比,BOT模式融资成本低,具有灵活性,通常所获得资金支持数额较大,政府对项目融通的资金的使用时间也较长。由于不需要承担回收投资、垫付利息的风险,可以大大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市政工程的建设效率,加快城市建设速度。同时由于项目业主以获得尽可能多的商业利润为目标,因此会促使其提高建设效率,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能够促进科技进步,具有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般来说,BOT模式前期准备工作较为复杂,要确保其实施,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之间要不断协商谈判,同时也需要相关机构如银行、保险公司等配合。在项目运行期间,尽管政府可以进行宏观调控方面的管理,但在特许期限内政府没有使用、经营和管理的控制权,这需要政府部门给予强有力的配合和保障。同时项目要在特许期限收回成本获得尽量高的收益,项目公司选择的融资对象更多偏向于能获得良好收益的项目,为了增强机构或者企业对其他项目投资积极性,需要政府提供优惠政策使项目公司能够获得良好收益并通过制定法律制度保障政策实施打消投资人顾虑。

3ABS投融资模式

ABS意为资产证券化投融资,具体来说是指利用证券化方式,以已能产生效益的或者预期未来可以产生收益的市政基础设施为保证,在资本市场通过募集资金来实现融资的方式。这种模式通过特有方式提高信用等级,使原本低等级信用的项目能够进入更高档的证券市场,从而利用其较高的信用、安全性和流动性以及较低债券利用率的特点,有效降低项目的融资成本。

ABS投融资模式依靠发行债券这一单一模式筹集资金,因此它的重点就在于如何成功有效的发行债券,因此这一模式更适合在债券流动稳定并且发展成熟的地区应用。通过证券化,其权益被不同债务人所分散,降低了资产组合的风险。而且具有信用分离的特点,使得资产信用不高的公司可以获得融资,为市政项目建设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渠道。

与BOT模式相比,二者之间存在以下不同:

表1BOT模式和ABS模式对比

4BT投融资模式

使用上述投融资模式可以有效解决大中型以及具有较大经济效益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初期存在的财政资金短缺问题,能够促进经济迅速发展。但在市政工程建设中还存在许多短期经济效益不明显或者更偏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项目,如环境保护、公园、学校等公用事业项目,这时采用BT模式可以解决上述问题。

BT模式由BOT模式演变而来,但二者有较大不同。BT模式即项目的建设-转让模式,项目业主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资金进行融资并负责项目建设工作,项目建设合格业主以固定价格向建设单位回购完工项目。在此期间,投资者成立的项目公司承担了项目融资、设计施工的任务,并承担了项目回购之前的风险。相对来说,BT模式投资建设的项目工期短,风险小,比较受投资者青睐。由于政府不需要大批财政即时支出就可以完成市政工程建设,且在建设期间业主一直拥有项目所有权,因此被形象称作“政府按揭贷款”。

表2项目公司在BT和BOT模式的不同特点

5结束语

随着我国不断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工程投融资渠道和方式将会变得多元化。虽然从近期来看,政府仍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占主导作用,但伴随投融资体制不断改革、发展,未来政府将转向基础及公益性基础设施投资领域。以市场为主导的投融资活动在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的作用范围将会渐渐扩大,更多社会资金将会参与到市政工程建设中来。由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众多,项目类别和投资后所能获得的经营效益差异很大,因此对不同投融资模式进行对比,分析不同模式特点,可以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工程建设,同时为项目建设者正确选择投融资渠道和方式提供参考,确保在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获取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创造巨大的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黄如宝, 王挺.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现状及创新研究[J]. 建筑经济, 2006, 10(28): 8.

[2] 郭继秋.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融资结构优化问题研究[D]. 吉林:吉林大学, 2010.

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范文6

[关键词] 高速公路;融资模式;对策建议

高速公路建设任务重、标准高.而建设资金却严重不足.建设资金匿乏、融资方式单一.严重制约了重高速公路的发展。高速公路具有行车速度快、通行能力大、运输成本低、行车安全舒适等经济技术特点.有利于节约利用土地资源、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交通安全性.对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目前主要融资渠道是银行贷款.但高负债危机已引起广泛关注。如何采取有效融资模式充分聚集社会闲散资金以支持高速公路建设.已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

一、国外高速公路融资模式

世界上各个国家都非常重视高速公路的建设.在欧美国家已经形成了一些有代表性的融资模式.这些融资模式对我国高速公路发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高速公路融资模式

美国道路建设采取的是公共建设基金制。根据国会审查批准的联邦资助公路计划来实现。这个计划由交通部公路管理局具体实施。资助项目可以分成三大类:联邦资助系统项目、特别项目和示范项目。美国高速公路建设采用道路建设公共基金制.主要内容是国家为了保证高速公路建设而专门设立的有特定财源和指定用途的公路资金.也就是说.高速公路建设和维护的资金主要由政府为融资主体进行融资.这类投资的特点是:高速公路发展较早。汽车数量多.所以国家以燃油税为主要资金来源成立公共基金.基金累计数额庞大.为高速公路的建设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另外美国的洲际和国防高速公路建设还有一部分来源自通行费.但是占有的数额较小.美国政府通过立法也形成了由政府和私有投资者相结合的投资体系.私有公司采用股票和债务结合的形式筹集资金.债券由未来的通行费偿还。

(二)英国高速公路融资模式

英国完全依靠国家投资建设高速公路.自1919年颁布道路法以来.英国实行国家预算拨款来资助收费公路。随后英国政府又建立了道路建设基金来资助收费高速公路.该基金由汽车牌照税和燃油税组成。1989年.英国政府出台了“通往繁荣之路”和“新手段建设新道路”两个文件.宣布政府将更为直接地允许私人集资建设和管理道路。此后英国吸引非政府渠道资金的收费公路项目逐渐增多。融资方式除了推行BOT以外.还出现了将高速公路的经营权进行有偿转让的融资方式.另外英国还建立了多种BOT衍生形式.如DBFO(设计、建设、融资和运营)。只有少数国家像英国这样采取中央财政的形式.完全依靠政府筹资.政府是筹资主体。

(三)法国高速公路融资模式

1955年4月.法国颁布了建立收费高速公路新体制的“高速公路法”。1969年国家又对“高速公路法”进行了修改.目的是吸引更多的资金来投资高速公路建设.特别是私人资本投资高速收费公路。这次法案的修改带来的一个重大变化是通过吸引私人资本和发行非国家担保债券.开辟了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的新来源。1982年法国政府决定.对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的融资和管理制度进行改革.这表现出政府对高速公路管理观念的转变.即从重视个别地段的高速公路.转变到重视整个高速公路特许经营事业。法国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公司的资金来源发展到现在.主要由公司自有资金、发行公债取得的资金、中央政府给予的预付款和地方政府给予的无偿补助金构成。

(四)澳大利亚高速公路融资模式

澳大利亚的高速公路融资模式类似于美国.国家设立专项基金资助制度。1989年建立“道路信托基金”.由汽油附加税和柴油税组成.并由《ABRD信托基金法》规定了用于国家干线公路、城市干线、乡村干道、地方道路项目的比例。近年来.澳大利亚也出现了BOT融资方式.而且政府还制定了一套完整的BOT项目管理法规。可以看出.政府对收费高速公路吸引非政府渠道资金的趋势持有肯定的态度.并在积极地参与、引导和规范。

(五)日本高速公路融资模式

日本于1952年制定了“道路建设特别措施法”.建立了由国家及金融机构贷款建设高速公路的形式.并在高速公路开通后收取通行费.以偿还贷款的收费公路制度。最初实行这项制度的是国家和地方公共性组织.后来为了更广泛地吸引民间资金.日本开始设立能够综合有效地经营收费高速公路的专门机构.这就是1956年成立的日本道路公团.目前日本高速公路的资金来源主要靠贷款和政府发行国内外建设债券。

二、我国高速公路融资模式

(一)融资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高速公路的融资环境不够理想.国家财政资金对高速公路投入低.使得高速公路自有资金严重不足或难以及时到位.高速公路的外部形象受损.不利于融资。由于体制、机制和历史的原因.股市边缘化问题一直困扰着高速公路融资。目前国家对上市公司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因而高速公路通过股市融资越来越困难.成本也越来越高。未来建设的高速公路多分布在山区、西部地区.造价高、成本大;而且随着公路网密度的加大.未来的高速公路交通量相对较小.从而使收费还贷高速公路资金压力加大。随着高速公路网的逐步建成.公路养护、运营、管理等方面所需的资金将越来越多。

高速公路建设成本非常高.技术难度大.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资金筹措非常困难。而目前.高速公路建设资金来源却较为单一.基本依靠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两个途径。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建立和完善.发行股票成为高速公路建设筹资的一个很重要的渠道.目前为止.我国高速公路公司成功利用A股、B股以及H股等筹集了大量的建设资金.有效缓解了我国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由于金融体制的不完善.高速公路债券融资一般以短期债券为主.一般是三年以下的短期债券。同时项目融资也让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到了高速公路建设当中.并发挥了极大作用。从开始的仅依靠政府收取养路费、车辆购置费来筹集资金.到银行贷款、债券融资、股票融资和经营权转让以及吸引外资等.我国高速公路融资体系逐渐形成了“政府投资、地方筹资、市场融资、吸引外资”等多种方式并存的局面。

项目融资模式中.债权方对该项目并没有直接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在此期间.债权方只获得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始终没有所有权。项目融资的主要形式有BOT和ABS两种方式。但是ABS项目融资涉及的机构较BOT项目融资少得多.所以可大太减少各种协议、合同等技术性文件工作和众多政府部门与非政府部门之问的协调工作.最大可能地降低融资成本。

(二)融资模式

高速公路属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它对内部的项目管理、融资结构、债务比例和风险管理等要求高.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产业.还兼有技术和劳动力密集型特点。目前.高速公路融资模式中.银行借贷融资、债券融资、股权融资、项目融资(BOT

融资、TOT融资、ABS融资等)是比较成熟的融资模式。

1.银行借贷融资。现阶段.银行借贷融资是高速公路融资的最主要形式。我国高速公路借贷融资主要有国内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短期贷款、国际政府间信贷、政策性信贷等种类。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中长期贷款的主要商业银行是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贷款的主要用途是修建高速公路等基础建设或大型专用设备采购;短期银行贷款主要是财务周转贷款、临时贷款等以解决高速公路的一些辅助工程用款和临时短期用款项目;国际政府间信贷是指以国家政府担保向外国的机构申请贷款.获得长期、低息的用于国家基础项目的建设.有着较浓的国际组织对第三世界国家援建、扶持和互助的特点:政策性信贷主要指向政策性银行申请贷款.与商业银行信贷没有较大区别.贷款期限较长、利息相对要低.但是贷款额度要小于商业银行.金融风险较大。

2.债券融资。发行债券是企业筹集借入资本的重要方式。公司发行债券通常是为大型投资项目一次性筹集大笔长期资金。从西方发达国家的融资实践看.企业一般是先内部融资.后外部融资.外部融资又以债务融资为主.股票融资则较少.债务融资中公司债券融资比重很大。高速公路建设是长期基础设施投资.具有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回收期长等特点.从西方发达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实践来看.应以发行长期公司债券为主。

3.股权融资。股权融资是企业用股份到股票市场公开发售募集股本资金的一种直接融资方式。高速公路股票业绩良好。高速公路股本融资具有如下特点:一是融资量大;二是股本总额大;三是收益稳定性强;四是成长性好.可以带动周边经济发展。

4.项目融资。项目融资方式是项目融资整体结构组成的核心内容。需要与项目投资结构的设计同步考虑.由于项目在工业性质、投资结构等方面的差异.以及投资者对项目的信用支持、融资战略等方面的不同考虑。项目融资应遵循两个原则:实现融资对项目的有限追索;保证投资者不承担项目的全部风险责任。高速公路项目融资方式主要有BOT(Bulld―Operate―Transfer).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ABS融资(资产证券化)等。

三、我国高速公路融资的对策建议

国外发达国家由于金融体系已经趋于完善.税收征管制度管理严密.各项法规健全.公民纳税意识强.因此各级政府财力强.对高速公路的投资也较大:再者国外融资环境较好.相关法律法规比较健全.有利于高速公路融资渠道的拓展。所以西方发达国家筹集资金难度要远远低于我国。

要改善我国高速公路的融资环境.坚持政府主导配置与引入市场配置相结合的融资机制.加大非偿还性资本金投入.降低贷款比率.从而降低融资风险.提高银行信用等级.以利于稳定我国的金融系统。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前提下.实行宏观调控有保有控的原则.对高速公路建设给予较为宽松的财政政策.保证现有资金渠道的顺利畅通.积极开拓新的资金渠道.保证高速公路建设的资金供应。积极稳妥地继续进行税制改革.扩大税源.降低税负.真正降低高速公路公司的税务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