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天然气利用项目融资方式创新研究

广安天然气利用项目融资方式创新研究

摘要:广安市天然气利用项目资金需求时间集中、额度大,融资水平直接关系到项目的顺利实施,也影响着广安天然气资源的有效利用。为了实现融资的目的,在采用传统的融资方式的基础上,本文对广安天然气利用项目发行市政收益债券这一新型融资模式的可行性和方案设计进行了详细介绍,意图为项目顺利融资寻找更经济可靠的途径。

关键词:天然气项目 融资创新 发行市政收益债券

一、问题的提出

天然气是清洁能源,也是可耗竭性能源。加快我国天然气工业的发展,充分利用好天然气这一清洁、高效能源,可以减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石油资源的依赖,从而降低我国能源风险。2005年2月,四川油气田在广安喜获工业气流,截至2007年4月,国家储委批复广安天然气探明可开采储量1000亿立方米。广安天然气硫化氢含量低,甲烷含量高,品质优良,稳定性好,具有极高的开发利用价值。为实现天然气资源产业化利用,广安市提出以新能源化工、大化肥及下游产品、醋酸及下游产品、氢氰酸及下游产品四条产业链为发展方向,选择了19个项目作为发展天然气化工的重点项目。项目预计总投入资金170.499亿元,年新增产值175.3538亿元,年利润总额34.575亿元(其中天然气化工利用投入146.499亿元,新增年产值164.8538亿元,年利润31.77503亿元)。

广安市天然气利用项目资金需求时间集中、额度大,其融资水平直接关系到项目的顺利实施。为了实现融资的目的,在采用传统的杠杆租赁融资方式、产品支付融资方式、PPP融资方式、项目公司融资方式等的基础上,可以考虑采用发行市政收益债券这一创新型方式,为项目顺利融资寻找更经济可靠的途径。

二、广安天然气利用项目发行市政收益债券可行性

市政收益债券是市政债券的一种,属于地方公债的范畴。市政收益债券作为融资的新渠道,可以避免地方公债带来的风险,有利于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债务负担。根据国内外经验,发行市政收益债券要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国民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并稳步增长;二是地方政府具有独立的收入来源并具有一定的财政实力和投资管理能力;三是债券所投资的项目具有稳定的收益。

1.近年来,广安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国民经济保持了较快增长,综合经济势力显著增强。

从图中数据可以看出,2000~2008年,广安市GDP由126.5亿元增加到404.9亿元,年均增长速度达到了13.8%, 并呈逐年增长趋势。

2.从图表2-2可以看出,近年来,广安市财政的税源稳定,财政收入呈逐年增长趋势。广安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为广安发行地方政府收益债券提供了经济担保和条件,可以有效地增强投资者的信心。2000~2005年,广安市的财政预算年均增速12.5%;增值税年均增速16.2%;营业税年均增速6.3%;个人所得税年均增速10.2%;企业所得税收入年均增速5.4%。从广安的收入结构和增幅分析广安市政府已经具备了发行市政收益债券的财政实力。

另外,近年来广安市积极招商引资,大力发展工业,通过陆续建立几个工业园区:邻水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武胜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岳池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华蓥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广安工业集中发展区以及正在建设中的广安经济开发区,已经积攒了一定的投资经验,广安市已经具备一定的投资管理能力。

3.广安天然气利用项目,分为近期项目(2006年~2010年)和远期项目(2011年~2015年),预计总投资需170.499亿元,新增年产值175.3538亿元,年利润总额34.575亿元。可见,项目顺利投入运营,预期效益比较显著,每立方米天然气贡献产值4.56亿元,产生利润0.85元,表明广安天然气预期收入稳定且投资利润丰厚。

三、广安天然气利用项目发行市政收益债券方案设计

广安天然气利用项目,采用发行市政收益债券来偿还项目投资,首先通过银行贷款提供项目建设资金,然后利用债券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根据债券发行的主体不同,可以考虑以下两种债券发行方案:一是由政府出面,为具备条件的基础设施企业或项目直接发行债券;二是由政府授权项目建设公司(如广安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发行主体,为需要融资的项目或企业发行债券。

1.发行方式

广安天然气利用项目的收益债券发行既可以采用由广安市政府直接发行并对债券提供全面的信用支持,由政府的财政收入来偿还的方式,也可以采用由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广安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广安天然气利用项目市政收益债券的发行主体,以项目的未来收益来偿还本息的方式。后一种方式尤其适用于未来有稳定收益的天然气化工项目,由于该方案能较好地规避我国现行法律的约束,因此可以作为现阶段广安市政府债券融资的主要方式。

2.发行规模

为达到实现宏观经济稳定和促进地方经济良性发展的双重目标,有必要采取有效措施对地方政府的发债行为进行有力的约束,把地方政府的融资数量、发债规模限定在适当的水平上,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规定当年发行长期市政收益债券的额度与当地GDP的比例,市政收益债券余额与当地GDP的比例,市政收益债券年度发行额与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以及市政收益债券余额与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以上海为例,在试点发行市政债券期间,财政赤字不能超过全市GDP的3%,地方债务余额占全市GDP的比重不能超过40%。我国有关学者对北京和上海的财政收入、支出情况为依据,对这两个城市适合的市政债券发行规模进行研究得出:对于北京,可行的发债规模应低于地方财政收入的20%。对于上海,发债规模应低于收入的25%。由此计算出的北京、上海的发债规模占当地GDP的比例恰好与美国的同一比例相当,而且各年发债额均远低于当年全市财政收入的增加额。对于广安市这样的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收入少,我们建议初始发债规模应低于财政收入10%,且发债后的地方债务余额占全市GDP的比重不能超过30%,在保障债券流通性的前提下,减轻由于发债对政府财政造成的负担。

3.发行利率和期限

市政收益债券的信用级别仅次于国债,其利率水平应略高于国债,但低于普通企业债券。广安天然气项目可以根据项目建设周期,设计灵活的债券期限结构,采用多种付息方式,如附息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的形式,并可以发行10年期左右的长期债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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