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EPC”模式下高速公路项目融资风险

“BOT+EPC”模式下高速公路项目融资风险

摘要:在我国社会不断发展和进步的当下,我国高速公路工程数量日渐增多。高速公路作为我国陆路交通的重要形式之一,直接影响着区域经济稳定发展,给人们的交通出行带来了极大便利。当前各个地区都积极开展基础设施建设,逐渐形成了以高速公路建设为主体、建设形势多元化发展的模式,“BOT+EPC”模式便是当前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主要模式之一。本文将对“BOT+EPC”模式的内涵以及“BOT+EPC”模式下高速公路项目融资风险管控意义进行详细分析,提出“BOT+EPC”模式下高速公路项目融资风险管控措施。

关键词:“BOT+EPC”模式;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融资风险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在项目建设时存在规模大、工期长、施工内容复杂、投入资金巨大等特点。传统的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模式单一,央财和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较弱,很容易造成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资金困境。传统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各标段的规模相对较小,承包方准入门槛也相对较低,导致招投标市场混乱,并且很多工程承包方自身专业资质不过关、专业技术也相对较差,直接影响了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质量,为日后高速公路工程应用带来了安全与质量隐患。“BOT+EPC”模式作为一种新型融资建设模式,适用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工作。应用“BOT+EPC”模式时,必须结合高速公路工程做出高质量融资风险判断与管控,展现出“BOT+EPC”模式的价值,确保工程建设的稳定性与质量安全,实现工程建设各环节的规范。本文将对“BOT+EPC”模式的高速公路项目融资风险进行详细分析。

一、“BOT+EPC”模式内涵概述

“BOT+EPC”模式即“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设计+采购+建设+融资)”。“BOT+EPC”模式便是政府向某一个企业、机构颁布的特许,在一段期间内开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企业与机构在实施公共设施建设的过程中,需要采用总承包模式进行施工,在特许期限结束之后,企业与机构必须无偿将工程项目移交给政府。“BOT+EPC”模式是一种系统化的建设模式,是建筑行业价值链的纵向延伸,可以形成一体化的产业链经营模式。“BOT+EPC”模式在应用的过程中,可以提升项目的收益能力,并且可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在总承包模式之下对工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开展全面管控,明确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权责,切实有效协调了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与运营的结构体系,实现工程建设权责与工程运营权责的清晰划分。

二、“BOT+EPC”模式下高速公路项目融资风险管控的意义

“BOT+EPC”模式下的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涉及的建设环节复杂。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建设前期,需要做好各项规划、勘察和合规性审批,做足准备。在设计阶段,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制定出完善的工程设计方案,考虑经济、建设技术、建设质量、建设工期等各个层次的因素,时间紧任务重。在工程建设施工环节,总承包单位与分承包单位需要在高效协调之下,签订施工合同,并对施工建设各个环节开展监管,在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同时,强化经济成本管控、杜绝施工组织混乱问题出现。高速公路无论是前期的勘察、设计环节还是中间的施工环节,都有着紧密关系,若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各个环节交流不通畅,那么会直接给工程建设带来阻碍,不仅会造成工期延误、资金浪费,而且会导致施工质量安全问题。因为“BOT+EPC”模式下的高速公路项目施工工期较长,并且资金需求量非常大,组织结构存在复杂性,也加大了高速公路项目资金融资控制难度。“BOT+EPC”模式下高速公路工程中涉及了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个环节承建单位,涉及的主体复杂烦琐,需要签订合同、明确各方职责,并且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起到阶段性控制作用。“BOT+EPC”模式下高速公路项目融资风险管控水平直接影响着整个工程是否可以顺利、高质量实施,所以必须做好融资风险管控。

三、“BOT+EPC”模式下高速公路项目融资风险影响因素

(一)政治环境因素

政治环境因素是指政治形势会给高速公路项目融资带来的影响。从政治环境因素来说,主要有政局稳定性、政府非正常干预、国际关系、政府行为等内容。例如,政府部门是否对该项目进行暗箱操作,对实施的高速公路项目进行没收、政府部门对高速公路项目各项许可的审批效率等,都容易给高速公路项目融资带来风险。

(二)政策法律环境因素

就政策法律环境因素来说,便是“BOT+EPC”高速公路项目所在国家地区的政策和法律的变动,非常容易对项目审批、项目建设、项目运行、项目管理等层面造成一定风险。针对政策法律来说,主要包含政策变动、法律完善性、投融资体制等内容。随着国家和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和安全的重视程度逐渐上升,为满足环保和安全法规新要求需要增加一系列投入。近几年我国的税收体系也在不断变革,税收政策的变化会影响合同执行金额,从而也带来一定的风险。从客观层次上来看,“BOT+EPC”项目近些年才逐步推广使用,相关法律制度也相对较为匮乏,这样便很容易导致因为政策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三)经济环境因素

主要指市场上价格变化、劳动成本变化及利率变化等对工程建设成本造成影响,进而形成风险。对于“BOT+EPC”高速公路项目,部分投资主体既是投资人,又是总承包方,若原材料价格和劳动力成本大幅上涨,会大大降低项目的投资吸引力,从而引发违约风险。利率的变动,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地为“BOT+EPC”高速公路项目带来投资和收益的影响,容易造成风险。

(四)组织管理因素

因为“BOT+EPC”高速公路项目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阔,并且施工范围相对较大,管理的事项相对较多,这就给管理人员带来了极大挑战。客观来说,高速公路项目的社会效益远大于经济效益,有很多项目尤其是位于经济较落后地区的项目,在投资协议规定的运营期内可能无法收回建设和运营成本,其本身在收益方面的投资吸引力并不强,而且在“BOT+EPC”模式下,没有政府主导的优势,对管理人员来说组织管理具有一定难度。“BOT+EPC”高速公路项目管理人员的水平对于项目是否可以顺利实施具备一定影响,此外“BOT+EPC”高速公路项目具有参与方多、组织结构复杂的特点,管理组织结构是否合理、规章制度是否完善,都可能给“BOT+EPC”高速公路项目带来一定风险。由于项目建设周期长,人员结构经常变化,也非常不利于高速公路项目持续管理。

(五)工程建设风险因素

所谓的工程建设风险是指“BOT+EPC”高速公路项目是否受到技术问题、质量安全问题、疫情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导致工程不能如期完工或建设成本增加。若在“BOT+EPC”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那么都会造成工期拖延,促使工程建设成本上升。尤其是项目质量问题,若“BOT+EPC”高速公路项目无法达到设计要求和设计标准,会直接造成风险。

四、“BOT+EPC”模式下高速公路项目融资风险管控策略

(一)资金供应风险与管控方法

资金供应风险主要是在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因为资金落实不到位、资金供应出现缺口而造成工程建设进度缓慢、工程造价增加、投资效益目标不达标等问题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社会影响。“BOT+EPC”模式本身包含了融资,在与政府签订投资协议时就约定了项目投资资金结构:项目达到运营条件以前,资金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投资主体投入的资金,另一方面是向金融机构贷入的资金。项目前期还不具备融资条件时,资金主要依赖于投资主体投入的资金,实务工作中经常出现投资主体投入资金延迟或不足,贷款协议签订后贷款的放款进度规模往往也会受到到位资本金规模的约束。一般贷款提款期限和还款期是根据建设周期而定的,但实务工作中资金需求往往落后于工程进度,尤其在项目建设后期收尾结算工作缓慢,经常导致提款期内无法完成资金支付,提前提款将承担高额的资金成本,超过提款期又将面临无款可提。各投资人签订合作协议时根据项目预计投资额、建设周期和当前国家金融政策下预计可贷额度明确各方投资比例、出资时间、违约责任及其他权利义务。组建银团贷款或签订贷款合同时,要准确把握时下的金融政策及时敲定合作对象,尽可能选择政策性金融机构或规模较大的国有金融机构,经过充分谈判,在合同中提前设定提款期延长条款,通过投资主体担保或者质押特许经营权等方式降低贷款利率。在资金供应风险管控的过程中,必须注重预定出资的投资人或贷款人由于出资能力有限而造成的资金无法落实的问题;把控宏观经济政策,杜绝银根收缩等原因造成投资人无法兑现承诺;对工程建设各个环节进行管控,避免因为工程设计变更问题造成的工程建设变动或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尽可能保持工程进度与资金供应相匹配,避免供应过早资金闲置导致资本成本上升或者供应跟不上出现资金短缺。对各个环节开展严格管控,杜绝资金供应风险的出现。

(二)组织管理风险与管控方法

在“BOT+EPC”模式之下,高速公路项目的参与方涵盖了政府、总包单位、设计单位、勘查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个主体之间交互沟通给整个工程建设带来了直接影响,但是各个团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组织结构非常复杂,并且不同项目运营周期相对较长,项目管理工作应该涉及每个项目启动、策划、执行、控制、运营、收尾等各个环节。只有构建出完善、高质量的组织管理体系,才能够做好内部资源高质量配制和管控,兼顾多方利益平衡,有效缓解内外矛盾。在开展组织管理的过程中,建议总包方在与政府签订BOT经营权协议的过程中,应该明确甲方、乙方的权利和责任,明确各方义务,提出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的建设条件。针对地方政府征迁、协调工作开展高质量协调,明确工程进度要求。在协议谈判的初期,应该对地方政府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进行分析,并且有针对性地开展补救。主动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主动咨询行业管理部门,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项目建设单位还应该与总包单位签订明确的合同,项目建设单位应该承担起组织责任,保障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承建单位之间高效沟通和联系,积极协调各承建单位的工作,确保施工建设信息共享,协助各个承建单位顺利开展工作,避免出现组织管理风险造成融资问题。

(三)技术质量风险与管控方法

“BOT+EPC”模式下高速公路工程当中的技术质量风险,便是在工程施工建设的过程中,因为施工设计方案不成熟、技术质量不过关等因素造成的返工、工程变更等问题导致的风险。高速公路项目前期的各项审批和后期的建设施工各个步骤环环相扣,为了有效杜绝该类风险,必须结合项目开工初期的勘察文件,移交工程设计方,结合高速公路的安全质量标准,制定出完善、科学、高效的施工方案,并在多方的探讨下,对施工设计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复核,尽量优化方案。充分预判地质勘察与工程设计当中不完善、不完整的环节,在施工之前对其进行修复完善。建立“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四级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质量制度、措施,突出项目质量巡查重点,规范质量管理行为。全面贯彻“质量为本、安全第一”的工程建设施工原则,全面推行标准化施工建设管理。从原材料、施工方案入手,在工程建设施工之前对施工设计图纸进行交底工作,明确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内容,注重过程控制,通过信息化手段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风险点做到时时监控,不断提高质量管理工作效率,避免出现技术质量风险问题。

(四)安全管理风险与管控方法

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建设的过程中,所涉及的施工内容较复杂,并且很多施工内容都具备危险性,极大程度上影响了整个工程建设的安全性。若出现了安全风险,不仅会造成整个工程的返工、停工,而且会对施工人员带来不可逆的人身健康安全损害,后期会涉及大量的赔偿、工期延误、重新施工等问题,导致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很容易导致资金供应不足。针对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来说,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整改制度、事故报告制度以及事故查处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监管网络、安全预警和应急体制。必须结合高速公路工程的实际情况,坚持持证上岗,定期开展施工安全宣传培训和安全检查,让广大施工人员认识到施工安全的重要性。制定出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方的安全管理权责。对生产条件、施工设备、施工材料、施工现场安全、施工人员等各个可能造成安全管控失效的因素进行严格管控,从源头抓起,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持项目建设整体安全、有序可控。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BOT+EPC”模式下,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存在的不确定因素较多。想要切实有效地提高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资金使用效率,必须结合“BOT+EPC”模式的特点、高速公路工程特点,及时发现高速公路项目潜在的融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确保顺利、高质量地完成高速公路工程建设。

作者:刘腊梅 单位:湖北交投武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