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创新逻辑

社会管理创新逻辑

摘要:我国自上改革开放以来,在深刻的社会变革推动下,政治、文化、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制度朝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与此同时,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反映出的社会矛盾日渐凸显,经济、环境、社会各方面的问题的对现存的社会管理带来了挑战。必须转变管理理念和方式,从政府、社会几个方面共同实现社会管理创新,以适应多元化社会的持续发展。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多方参与;自主治理

一、政府发展的逻辑——善治政府的建立

实现社会管理的创新,对政府来说,就是要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体制的改革,即善治政府,目的是为了应对日益复杂的经济、政治、文化环境,在实现政府自身发展的同时承担社会风险,提高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协调处理好社会关系,具体表现为有限政府和服务性政府的建立。有限性政府要求政府在处理社会问题时应对政府职能进行准确定位和全面把握,明确政府应当做和适度参与的范围,坚持政府的有限参与。在经济生活中,政府应该协调好与市场的关系,将自身定位在宏观调控与市场监管上,从大局上把握经济发展的方向,严格控制经济交往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另外,要重视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协调社会管理的各个领域,适当分配政府管理的范围,尊重社会管理的主体,共同发挥管理社会职能。同时,政府在为人民群众提供物质文化上的需求时,也应该及时关注民众的精神文明建设;保障民生,排除影响社会不安定的因素,只有人民安定,社会才能实现稳定,为一切社会发展打下基础。以服务促发展,实现对社会的管理。有学者将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表达为服务型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知识扩散,从一个较为崭新的角度叙述了政府管理的创新。认为社会治理是政府和其它管理主体在一个操作场域中共同实现的,从服务型政府规则知识化(主权让位于公共服务)、功能知识化(从官僚制组织到合作制秩序)、场域知识化(从中心边缘结构到去中心化)和角色知识化四个方面讲述了服务型政府知识化图景,服务型政府影响社会治理的范式不同于政府的权力型影响,它是以服务促管理、以合作促发展的新形式。

二、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逻辑——互信机制的建立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着重强调了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重要性和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深化了我国现阶段社会治理的格局。要实现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局面,就要捋顺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作为社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参与者,政府应该赋予社会组织的管理主体地位并尊重其独立性,不能让社会组织成为政府工作的附属品;健全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完善管理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从社会组织准入登记到日常工作职能的发挥,政府各部门必须协调一致,保障社会组织的合法性并促进社会组织内部的严密治理,加强自律机制;推进落实对社会组织的优惠政策,就是鼓励社会组织积极与政府合作,承接政府职能或者购买公共服务,监督其民主性和专业性。对于具有代表性或国际经验丰富的行业协会,重点支持并大力宣传,鼓励行业间的交流合作,建立行业间以及政府与社会组织间的互信机制,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国内外环境以及坚实的政策保障和物质基础。

三、社会发展的逻辑——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

美国著名政治学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以日常社会生活层面面临的大量公共池塘资源的治理问题为例,在大量经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颇具影响力的公共池塘资源治理问题,即公共事物自主组织与治理的集体行动理论逻辑。他在自主治理理论中提出的中心问题是,一群相互依存的人们如何可以将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性治理,并通过自主性努力以克服搭便车、回避责任或机会主义的诱惑,最终以取得持久性共同利益的实现。在传统的治理问题方法上,人们通常认为要避免工地悲剧的命运,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实行彻底的私有化,要么集中政府权力,由一个集权的主体控制大局。而奥斯特罗姆则从博弈论的角度提出了市场与政府以外的解决办法。她认为,人们通过自筹资金与自主合约可以实现问题的有效处理。虽然在现实的治理过程中远比理论上的博弈结构复杂,但却是一种解决社会问题的新路径。从此理论出发,社会管理在主体上,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能动性,推进社会管理主体的多元化。随着治理理论的兴起,政府改革的视角进一步拓展,涉及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领域,在多中心的治理结构中,要求在公共事务领域中国家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政府和公民共同参与,形成相互合作、协商的伙伴关系和多维度的管理过程。只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府的有限权力,鼓励和培育社会的自我管理和控制能力,切实保障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实行社会共同体的合作治理,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管理创新。

参考文献:

[1]孔繁斌.服务型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知识扩散[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4(02).

[2]张康之,张乾友.在共同体的视角中看民主[J].学习与探索.2011(02).

[3]张康之.合作治理是社会治理变革的归宿[J].社会科学研究.2012(3).

[4]公维友,刘云.当代中国政府主导下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构理路探析[J].山东大学学报.2014(03).

[5]李成军.创新社会管理重在社会组织的创新[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2(01).

[6]吴卓.社会管理创新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进路[D].湖南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6)

[7]应松年.社会管理创新引论[J].法学论坛.2010(6).

作者:王永萱 单位:华北电力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