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制度伦理建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制度伦理建设

【摘要】本文在解释制度伦理内涵的基础上,分析制度伦理建设的必要性,着重从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论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制度伦理建设的内容,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伦理

现实生活中,由于主体的需要、动机和目的的不同,因而利益也就不同,在交往的过程中利益的不一致,必然导致冲突的发生。现代社会的分化和分层的加速,使利益冲突更有扩大的趋势,不仅存在着个体利益之间的冲突,而且存在着主体与社会之间的冲突。制度作为调整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规则体系,目的在于解决主体交往过程中所发生的利益冲突,这是通过制度的激励功能来实现的。

1制度伦理的内涵

要了解制度伦理的内涵,首先就要弄清楚制度的基本含义。制度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范畴,可以多学科、多角度来加以界定。从社会学意义上看,制度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准则体系和某群体、行业、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的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如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之一诺斯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它包括规则、法律宪法等正式约束和行为规范、习俗、自愿的行为等非正式的约束;一是指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人们制定、完善并执行准则规章的活动及制度建设。早期制度经济学派的创造人之一康芒斯认为,制度是指约束人的行为的集体行动;诺斯也把正式约束和非正式约束的实施及其特点作为制度的重要构件。因此,制度既指准则也指准则的活动[1]。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制度伦理建设的必要性

建立制度伦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道德建设的需要。如果在设立经济、法律、政治等方面的制度时没有任何道德上的考虑,在这些制度中排斥任何伦理因素的影响,那么,合乎经济制度、法律制度、政治制度等要求的行为就可能同时违背伦理道德规范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经济制度、法律制度、政治制度等的外在压力强于伦理道德的外在压力,伦理道德的实际作用就会被大大衰减,道德建设就会被驾空,就不会落到实处。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邓小平同志所讲的制度“好”和制度“不好”就是对制度所作的道德价值评价。因此,加强制度伦理建设是当前道德建设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事实上,我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的许多制度和举措都在从根本上反映着制度伦理的要求。制度伦理从人类社会有序化、规范化发展目标中,揭示制度蕴含的公正、平等、自由、权利等伦理学意蕴,用以调节人们的政治、经济、文化活动及其利益关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从而极大地推动社会主义市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建设。而且,制度伦理的建立和完善也是制度变革与创新得以实现的重要因素。诺斯说过:“一个社会的健全的伦理道德准则是使社会稳定、经济制度富有活力的粘合剂”由于市场经济体现着各种利益之间的竞争,市场经济的发展会造成经济上的不平等。由于经济不平等,出现贫富两极分化,金钱侵犯权利等现象。就是说,由于利益关系导致的人与人之间竞争,加剧了伦理关系的紧张和冲突。为了合理调整利益关系,建立良好的道德秩序,实施一种以平等和公正为基础的制度安排成为日益迫切的要求。在此意义上,建立制度伦理成为制度创新的一条重要途径[2]。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制度伦理建设的内容

要解决上述市场经济中存在的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加强制度伦理建设,进行制度创新,也就是使一些伦理道德规范制度化,借助外在强制实践伦理原则。考虑到经济制度分为实现宏观层面的根本制度,中观层面的体制制度和微观层面的具体经济制度三个层面,因此我们在构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伦理也相应地分为三个层面;宏观层面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伦理是实现共同富裕;中观层面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伦理是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微观层面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伦理是实现自主意识和公平竞争[3]。第一、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所蕴含的根本伦理目标和价值取向,因此宏观层次上的市场经济制度伦理是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最大优越性所在,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现实体现。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与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人类才有可能实现经济平等和共同富裕。因为,在公有制下,生产资料的占有才是可能和现实的,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的起点上的公平竞争,最后结果的公平分配才是可能和现实的。中共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水平。”这就生动地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伦理道德的价值,是社会主义道德理想和现实、目的和手段的高度统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人们都过上富足文明的好日子,共同富裕就构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伦理的根本价值目标。第二、自主性和公平性是市场经济制度最基本的原则,因此微观层次上的市场经济制度伦理是实现自主意识和公平竞争。马克思指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作为权利主体,它们的关系是平等的关系”它们的交易是“自主自愿,任何一方都不使用暴力”。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式的经济,而竞争的前提是自主和平等。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具体的制度伦理必须具有自主性和公平性。市场经济制度所坚持的分散化自主经营原则,强化了各经济主体的自主性,市场经济的多元化、平等性原则唤起了人们对公正精神和有序竞争的渴求。市场经济制度的活力正是来自各经济主体的自主意识和公平的有序竞争。因此,实现自主意识和公平的有序竞争就构成了微观层次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伦理。总之,这三个层次的制度伦理是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宏观的制度伦理是中观和微观制度伦理的价值设定,中观和微观的制度伦理服从并体现制度伦理,体现出现行市场经济制度多蕴含的道德价值理想。

参考文献

[1]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12-15.

[2]龚天平.论制度伦理的内涵及其意义[J].宁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3):22-26.

[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3-335.

[4]诺斯.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48-50.

作者:高宏 单位:咸阳师范学院政治与社会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