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海绵城市研究

房地产项目海绵城市研究

【摘要】2013年12月,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提出:“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房地产项目作为城市建设的子细胞,是城市雨洪管理体系的末端与基石,对实现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从海绵城市的概念、房地产项目海绵城市建设原则以及存在问题等方面展开论述,梳理房地产项目实施海绵城市所面临问题,并就未来“海绵——景观”一体化设计提出展望。

【关键词】海绵城市;景观设计;房地产项目

一、海绵城市的概念

1.1海绵城市的定义。海绵城市的本质是基于顺应自然的城市治水、理水理念,遵循“渗、滞、蓄、净、用、排”的低影响开发原则,综合利用下沉绿地、透水铺装、雨水花园等“绿色基础设施”以及城市雨水灌渠、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将雨水渗透、滞留、积蓄、净化、循环利用与排放,从而实现面源污染控制、城市内涝防治、雨水回收利用以及水环境修复等多个水安全目标。

1.2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低影响开发(LowImpactDevelopment,LID)源自美国在上世纪90年代初提出的低冲击开发的理念,指在场地开发过程中采用源头、分散式措施维持场地开发前的水文特征,也称为低影响设计(LowImpactDesign,LID)。低影响开发的原则是优先利用地势、湖泊、水道、湿地等自然排水系统以及透水铺装、软性屋面、雨水花园、生态滞留池、下沉绿地、植草沟、蓄水池等低影响开发设施,恢复场地对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和可持续水循环功能,从而增强城市空间在暴雨期间的雨水渗透、净化及调蓄能力,减少雨水径流外排、削减径流峰值、延缓峰值时间,实现开发前后水文特征基本不变。

二、我国海绵城市发展所存在的问题

我国提出“海绵城市”概念雏形可追溯至2003年,北京大学俞孔坚和李迪华教授共同出版的《城市景观之路:与市长交流》一书中最早将“海绵”的概念比喻自然湿地、河流等对城市旱涝灾害的调蓄能力。尽管海绵城市建设具有低影响开发、水敏感设计等成熟理论的指导,国内城市水处理领域也有着较为长期的实践研究与工程技术储备;但是,由于我国城市水问题较为复杂,海绵城市的建设也在不同的认识与质疑中暴露出一系列问题。一是对海绵城市建设长期性的认识不足。将海绵城市建设单纯理解为“绿色基础设施”的建设,在我国“灰色基础设施”历史欠账较多这一实际情况下,过分看重短期效应,而忽视了治水工作系统性、长期性、艰巨性的特点。二是配套法律法规有待完善。从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来看,地方政府仍需进一步优化海绵城市建设标准与园林、规划、建筑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间的对应关系,并从雨水径流控制目标以及LID设施功能的角度,科学制定建设项目海绵城市验收评估标准,从而推动相关政策有效实施。三是海绵城市建设的系统性不足。当前,国内海绵城市建设的“主战场”集中在政府主导的市政建设及旧区改造上,而以社会资本为主导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对海绵城市建设的参与度不大。值得关注的是,房地产开发行业已有万科、绿城、龙湖、融创等标杆企业开展了融合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产品研发与实践,对行业的发展起到较好的引领与示范作用。

三、房地产项目海绵城市与景观融合原则

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房地产项目。通常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及较高的景观美学要求。因此,房地产项目必须在整体规划阶段倡导园林景观专业的提前介入,并通过景观化处理、生态性兼容的方式,实行海绵城市与景观方案一体化设计,以达到海绵城市功能与景观美学品质的统一。

3.1上位规划阶段的提前介入。海绵城市设计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在整体规划设计阶段应提倡园林景观专业的提前介入,综合考虑项目定位、经济效益、规划条件、验收规范、业主需求以及景观效果等要素,整体规划建筑布局、交通流线、绿地面积以及景观软、硬景空间。并根据包含景观方案的规划总平面选择可持续雨洪管理设施组合布置并进行模拟验算,从而保证低影响开发设施的类型、指标及布局的科学性与落地性,为景观深化设计阶段对“三图两表”报建指标的消化及景观空间的美学营造提供良性的上位设计条件。

3.2“海绵——景观”一体化设计。在景观方案设计阶段,应当把海绵城市理念融入景观方案之中,对下垫面透水铺装的处理,应尽量避免在小区入口广场、中央景观轴、核心景观节点、入户平台等品质敏感区以及车行通道上布置透水铺装。在地库顶板上部的下沉绿地布置上,应在满足覆土厚度对植物种植及绿化验收的要求下,优先考虑小区内绿化组团的景观效果营造,提升低影响开发设施的景观装饰效果。

3.3植物空间的艺术性与生态性兼容。在植物设计阶段,综合考虑硬质景观节点、植物造景组团、下沉式绿地以及雨水花园的空间与装饰关系,选取短期耐涝、长期耐旱、根系发达、抗倒伏并且具有一定自净能力的景观植物。借鉴湿地景观、亲水景观、旱溪空间等特色水空间的植物搭配手法,结合项目整体绿化空间的植物形态、质地、色彩等美学特征,艺术化处理下沉绿地和雨水花园的植物空间,从而实现低影响开发设施与植物造景组团的视觉融合与生态共生。

四、房地产项目海绵城市建设所面临的问题

4.1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认识有所不足。当前,海绵城市理念在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上实施所呈现的景观面貌不佳、城市内涝防治效果不明显以及地库顶板上无法实现雨水渗透等问题,为海绵城市理念在房地产项目的运用带来了一定的阻力与质疑。需指出的是,房地产项目实施海绵城市不必过分强调“渗”的雨水处理过程,而应站在场地内雨水演进中去思考各项“海绵”过程的生态联动效应以及雨洪消纳系统原理,主动打破在建造了大面积地下车库的项目上建设海绵城市难以实现雨水就地消纳以及降低景观品质的思维壁垒。

4.2与绿色建筑的融合尚需加强。当前房地产项目的总体设计阶段,海绵城市设计通常是依附于建筑总体规划,建筑、海绵以及景观各专业尚处于互相分离、互相牵制的状态,而景观设计更多的是强调对海绵城市透水铺装、蓄水容积等“三图两表”指标的消纳。因此,我们应当从系统论的角度去思考房地产项目海绵城市建设与绿色建筑营造之间的融合关系,针对商业及住宅项目不同的产品定位、设计条件及使用要求,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布置雨水存蓄与净化设施,并将雨水回用系统与建筑、绿化生活供水管网串联,打造高品质、低能耗的科技与环保住宅产品。

4.3海绵设施有待技术创新。房地产项目景观设计对海绵城市理念的融合主要涉及透水铺装、下沉绿地以及雨水回用设施运用三个方面,从目前已完建的项目情况来看,景观效果不佳以及雨水利用回报率较低成为各项目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些在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突出矛盾,需要海绵城市材料及技术供应商在不断的技术突破中予以解决。

4.4配套政策有待完善。景观作为一门“生存的艺术”,实用、美观、安全等人居体验感固然是对设计品质高低的最终评判原则,但房地产项目的景观设计并不是一项天马行空的工作,设计成果也必须满足消防、园林景观以及海绵城市的验收标准。而在这些现行的设计限制条件中,园林景观与海绵城市的一些关联规范与技术要求也存在需要进一步兼容与优化的地方。因此,我们应当站在推动“海绵——景观”高质量发展的角度,思考海绵城市营造过程中各专业技术规范与验收标准的互通与兼容问题,并以提升景观效果为目的,进一步优化、细化相关的技术与验收标准,从而为房地产类项目的“海绵——景观”高品质营造提供制度保障。

五、未来展望——海绵与景观一体化设计

景观设计是集美学性、人文性、功能性、安全性、生态性于一体的“生存的艺术”。中国古代造园师十分注重园林艺术的治水与理水,通过引活水入院、建造自然驳岸、种植亲水植物等自然设计手法,打造了许多为今人所赞叹的“人适应水”景观。在房地产项目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透水铺装、屋顶绿化、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植草沟、生态树池等低影响开发设施,皆是以景观为载体的水生态基础设施。因此,在房地产项目的景观方案设计阶段,应当把“理水、治水、用水”的海绵城市理念融入景观方案之中,将“山水城市”理念作为打造“现代宅院“的设计动机,创造出富有美学价值与生态功能的设计形式语言。同时,充分挖掘各类景观设计元素、造型及工艺手法的“海绵”意义,对具有生态功能及美学价值的铺装、水景、地形、绿化设计形式进行“海绵式”优化与改良,并运用到房地产项目的景观营造中,从而实现“海绵”功能与景观价值的良性互动。

作者:邓程 单位:中建三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