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研究与知识共同体概念

文学研究与知识共同体概念

 

“知识共同体”是当代学术界和学术交流中经常提到的概念。文学理论研究领域的知识共同体可以称为“理论家共同体”。文学理论的主体既包括理论家个人,也包括“理论家共同体”。   研究者组成的共同体与个体学者的学术活动有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影响了学术交流的模式和研究的走向。尤其是从本质层面看,“理论家共同体”对文学理论活动起着更大的作用。[1]   因此,了解并探讨知识共同体的内在机制,对于把握文学理论研究的学科发展和学术生态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从“共同体”理论到“知识共同体”   “共同体”理论最初由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提出。滕尼斯的成名作《共同体与社会》的初稿,完成于1881年。在这部书中,他第一次阐明了人类群体生活中两种结合的类型,一是被理解为现实的和有机的生命的结合,就是共同体;二是被理解为思想的和机械的形态的结合,也即社会。[2]   “共同体”在滕尼斯的德语原文中是Ge-meinschaft,其含义包括了具有共同思想、目标或职业的人或国家所联合而成的社团、团体,在英文中则被译为community,又有供人们生活于其中的“社区”的含义。无论是德文还是英文,都体现了这个概念在抽象和具象两个层面的含义。   滕尼斯所论述的“共同体”,主要是建立在自然基础之上的群体中实现的,例如家庭或宗族,即血缘共同体。此外,小的、历史形成的联合体如村庄、城市也可形成共同体;友谊、师徒关系等思想的联合体里,也可形成其他类型的共同体,如宗教共同体。滕尼斯将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宗教共同体作为共同体的基本形式。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共同体”概念在滕尼斯的论述中不如现在我们所使用的意义涵盖广泛,主要是相对于“社会”而言。滕尼斯认为,社会是一种机械的混合或人工制品,是目的的联合体,而“共同体”是出于人的意志而形成的原始或天然状态的统一体,建立在人的本能或习惯制约的适应之上,或建立在与思想有关的共同的记忆之上,是各个组成部分浑然生长在一起的一个整体。   “共同体”里的生活是一种“亲密的、秘密的、单纯的共同生活”,而社会是“公众性的”。   人们从出生之时就与“共同体”里的“同伙”休戚与共,而走进社会则像“走进他乡异国”。滕尼斯认为“共同体”比社会更能带给个人直接的影响,“共同体是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是“生机勃勃的有机体”,而社会只不过是一种“暂时的和表面的共同生活”,是“一种机械的聚合和人工制品”。[3]   共同体是比社会更为真实的人的群体,是基于人的某方面的共同意志的结合。   滕尼斯于19世纪提出的这一重要理论概念,到20世纪又得到了美国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安德森的进一步发挥,从而具有了更为广泛的影响。在本尼迪克特•安德森的重要著作《想象的共同体》中,从与滕尼斯不同的侧重点切入,使“共同体”理论得到了深化和拓展。本尼迪克特•安德森认为:“所有比成员之间有着面对面接触的原始村落更大的一切共同体都是想象的”。[4]   也就是说,当共同体的成员没有达到面对面的接触、交流的时候,这一共同体更多是基于成员对自己的身份所形成的共识,也即某种文化认同,此时共同体以被想象的方式而存在。人们生活在世界上,总是从属于一定的类别,有自己认可的价值和世界观,或是使用一套象征、符号系统。凭借这些东西,人们可以明晰自己在这个世界中的位置,从而形成认同(identity)。人与人之间通过某种同一性而建立联系,这就是集体认同。按照本尼迪克特•安德森的理论,各种不同的相互认同的方式———被想象的方式,也构成了区分不同的共同体的基础。   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提出的“想象”概念不同于虚构。想象的共同体“不是政客操纵人民的幻影,而是一种与历史文化变迁相关,根植于人类深层意识的心理的建构”。[5]   这样,“共同体”的概念就比当初滕尼斯界定的更为宽泛了。当今,我们可以见到各个学科中涌现的各种关于“共同体”的提法:科学共同体、知识共同体、学术共同体、学习共同体、东亚共同体……这些“共同体”的设定都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的思想有关。   “科学共同体”的概念来源于科学社会学。   美国社会学家黛安娜•克兰的著作《无形学院———知识在科学共同体的扩散》,从科学社会学角度对科学共同体、知识共同体做了相关论述。[6]   “科学共同体”由正式的社会组织和非正式的社会组织组成。“正式组织”指成员之间互动关系比较规范,活动展开比较严格的组织,具体表现为“科学共同体”中的各种学科和专业;“非正式组织”则是与正式组织相对的一类组织,其成员间的互动比较随便,活动也相对自由,如各种业余协会、俱乐部等[7],在“科学共同体”中则表现为形形色色的研究网络,或称社会群体,这种非正式交流群体就被称为“无形学院”。   “科学共同体”并非单一的实体,不同的学科、专业对于“科学共同体”所认同的规范都有不同的要求。黛安娜•克兰在她的著作中,用经验调查的方法分析了“科学共同体”中正式的社会组织———学科中的群体分类,以及不同类别的群体对学科发展和知识增长的意义,揭示了特定学科领域社会组织的变化对科学知识增长和变革的影响。#p#分页标题#e#   “知识共同体”这一概念既继承了“科学共同体”的组织形式和部分特质,同时又有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所指出的“想象”特征,共同体成员之间有关于知识继承、创新、研究、规范等方面的共识,由此形成集体认同感;他们既有学科和专业的组织,又从属于各种研究圈子,也就是“无形学院”。同时,根据学科、地域、历史等不同条件,存在着各个不同的“知识共同体”。例如,中国学者孙歌所研究的“跨文化”的“知识共同体”,以及吴励生所探讨的“学术共同体”等。[8]   “学术共同体”可以看作“知识共同体”的一个分支概念。如果说“知识共同体”意味着一个掌握、交流、革新知识的群体,以及这个群体的思想自由度和独立性的话,那么“学术共同体”则进一步框定了学术界成员们的相互关系和认同方式。文学理论家董学文先生在其著作《文学理论学导论》中,将文学理论学科中的共同体称为“理论家共同体”,就是学术类型的知识共同体。   从属于这个群体的理论家通过相互认同的学术规则来进行彼此之间的交流,群体的集体意识结构通过群体之中理论家个体的研究成果而得以表达。吴励生先生认为,学术共同体“应在不同的学术流派、学术传统以及互相批判和砥砺中产生”[9],批评原则和学术规范是这个群体得以维系和稳定发展的保证。同时,这个群体为个体成员提供起码的合法性和自由,它是学术独立、健康发展的保证。   二、“知识共同体”对于知识增长和学术发展的意义   按照科学社会学的“无形学院”理论,“知识共同体”的运行对于知识增长有着特殊的意义。   黛安娜•克兰给出的知识增长模式,虽然不能解释全部学科的知识发展,却可以为我们提供有益的参考。在她的《无形学院》一书中,知识增长过程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有创新意义的研究的出现,也就是出现了新的范式,开始吸引新的学者,知识平缓增长;第二阶段是常规科学时期,少数高产学者的努力使范式得到承认,大量科学家被吸引到一起,组成合作者群体和无形学院,知识大幅度增长;第三阶段是学科的“危机”时期,大量问题解决,社会互动减弱,知识增长速度下降,学科的社会组织出现了日益专门化的趋势;第四阶段是学科的衰落时期,表现为可解决的问题耗尽,社会组织成员减少。[10]   当然,这只是针对某一学科的“知识共同体”的研究,从中我们可以看到,知识共同体的主要功能,一是保证了学科群体的独立自由,二是加强了成员之间的交流合作。但同时,“知识共同体”又是一个开放性的结构,当它超出某一学科的界限时,这一知识增长模式就不再适用了。   基于地域、学科、族群的种种“知识共同体”之间,也可以实现相互联系甚至是融合。当各部门学科进入“知识共同体”时,打通学科壁垒的可能性就增加了[11],知识增长获得了新的生长点。而“跨文化”的“知识共同体对话”,也可以促进一种文化内部的认知体系更新。当一种文化内部出现对自身自足性的怀疑时,异质文化作为本土知识共同体自我认知的媒介而使本土知识状况发生结构性的改变。“知识共同体”就是在寻求“在自足的文化体系内部无法呈现的自我否定和自我更新的契机”,在跨文化的条件下创造主体认知的新的可能性。[12]   文学理论相对而言是一个较为开放的学科,其他相近学科的思想方法常能为文学理论研究提供新的资源和启发。在文学理论学科的学术研究中,理论家个人主体的创造力往往有引人瞩目的作用;同时,本学科的“知识共同体”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存在,它不仅为理论家提供学科交流的可能性和必要空间,也对理论家的个人行为有一定的制约力。   “知识共同体”对成员行为的约束作用,体现为交往行为对交流有效性的要求。成员之间的相互认同和交流行为,可以看作哈贝马斯所说的“交往行为”(kommunikativesHandeln),也即“至少是两个以上的具有语言能力和行动能力”的主体之间通过符号协调的互动所达成的相互理解和一致的行为[13],是“使参与者能毫无保留地在交往后意见一致的基础上,使个人行动计划合作化的一切内在活动”。[14]   在交往行为中,人与世界之间是直接的关系,更是反思性的关系。   由于交往行为者基于他们的生活世界,反思性地面对作为整体出现的客观世界、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他也就要遵循这三类世界所规定的三个有效性要求,即判断和陈述的真实性、遵循规范的正当性和表达自我的真诚性。[15]   这也是对“知识共同体”尤其是“学术共同体”中的交往行为者的要求,否则,该共同体中的正常交往行为将得不到保证。   当“知识共同体”中的成员交往性地行动时,每个成员都预先假定了,通过交流,其他成员会理解自己正在做的事情,或正在进行的研究。   成员们使用共同的学术语言,用相似的方式理解外部世界,并分享同样的学术规范和基本方法。   这样,一个成员的自我表达才能为其他成员所理解。这种共同理解得不到保证时,例如,不按一定的标准或不使用规范的术语,就动摇了这种交往行为共同的根基,交往行为就有可能中止[16],或是交流行为失去了使共同体成员相互理解的效力。   三、“知识共同体”对于文学理论研究的意义   就笔者所在的文学理论研究领域来看,认识到“知识共同体”的存在,对于文学理论研究是有着重要意义的。#p#分页标题#e#   文学理论研究具有个体性,理论家的个人才华和思想特质对研究走向有显著的影响。但作为个体的理论家也是在他所处的社会文化系统、学科体系之中发挥创造力,也是受到社会思想文化语境的影响和制约,并非是凭空生造的。而且,个体认知过程会遭遇认知局限性修正的困难,也就是说,一个作为个体的理论家不可能掌握该领域的全部知识,他既受到语言交流的限制,又受到信仰、兴趣等主观性偏好的支配,因此需要共同体成员之间的协同关系和学术交往。[17]   学科化的文学理论不仅仅是文学理论研究者的个体活动,“知识共同体”作为一个超个人主体,可以赋予包括文学在内的文化以客观的意义,从而保证这一学科的正常发展。文学理论的认识主体可以称作“文学理论家共同体”,这是“一个由一定的文学理论家个体联合起来的从事文学理论研究的团体、组织或机构”。文学理论家作为理论家共同体的组成成员,他的作用“是把这个阶级或阶层的文学集体意识结构以最为协调和明晰的方式表达出来”。[18]   首先,“理论家共同体”的存在对理论家的个人研究有修正和筛选的作用。文学理论研究对独创性的要求给了理论家较高的自由度,而个人才华也发挥着重大的作用,理论家可以以个人主体的方式表达集体主题的超前性和对现实的引领性;[19]个体研究中的独特价值,会在理论家共同体内得到肯定和发扬;偏差之处,则会在共同体内部的学术争鸣中得到修正。   其次,“理论家共同体”作为集体性的主体,是文学理论结构与历史的主体。文学理论结构的建构不是依靠理论家个人天才,而是在每个理论家参与到这个结构之中,参与到彼此之间的交流、讨论和修正时,这个学科结构才获得了活力和稳定性。学科化的文学理论研究,也是在合成和累积其历史发展中的诸多个体成果,才能为当代研究者提供学理的基础。   复次,“理论家共同体”既制约又保证了理论家之间的交往行为。“知识共同体”中个体之间的认同就建立在这个共同体完整、一贯的学科观念上。只有当理论家遵循共同体中交往行为的有效性要求,用协调而明晰的表达方式阐述其理论,使该理论具备“内在一致性”和“合理性”时,它才能得到其他成员的承认。“理论家共同体”需要认同一个共有的文学理论范式,有共同的学术实践和交往,共同体成员之间既有协同关系,也从共同的学术活动、研究对象和结果中对自身进行观察、反思和批判,从而达到认识的客观有效性。理论家们的交往行为,使文学理论学科的知识更新和研究步伐得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