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环境优势与保护策略

民族地区环境优势与保护策略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的西南边陲,与缅甸接壤,毗邻泰国,国境线长 503.8 公里,约占整个中缅边界线的1/4。主要有傣、景颇、阿昌、傈僳、德昂5 种世居少数民族。这些地区洪涝、干旱及泥石流灾害频繁,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缓慢,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生态环境的利用和保护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战略目标,对德宏来说,必须抓住机遇,利用自身优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德宏州生态环境的优势

1.自然资源丰富。德宏气候资源得天独厚,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空气透明度好,是全国的光照高质区之一,年降雨量 1400~1700 毫米之间,形成了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雨热同期,干冷同季,年温差小,日温差大,霜期短、霜日少的特点,为多种作物提供了良好的生长和越冬条件。[1]德宏州是绿色生态的海洋,群山郁郁葱葱,凤尾竹掩映着竹楼,田间地头稻浪翻金、瓜果飘香,无数种珍稀动植物在这个天然的生态园里繁衍生息,是云南省重要的生态发展区。

2.原生态环境保护比较完好的地区之一。德宏州森林覆盖率高、水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保护较完整,气候比较适宜多样性生物生长,生物多样性生存环境状况总体较好。[2]特别是通过开展以“孔雀之乡美丽德宏”为主题的“七彩云南德宏保护行动”,推动了全州环境保护工作走上和谐发展之路。在生态保护行动中,积极探索和尝试“水发电-电促工-工带农-农补林-林生水”的水电开发新路子。

党的十七大以来,州委、州政府确立了“生态立州、科教兴州、产业富州、开放强州、和谐稳州”五大发展战略,确立了全州经济、社会与环境相协调的发展方向,突出了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思路,体现了全州各行各业和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标志着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进入了全州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主干线、主战场。[4]426

二、德宏州生态环境利用和保护存在的问题

德宏州生态环境具有优势,同时又有劣势,生态指标较为薄弱,既没有发展高新技术密集型经济的基础条件,也难以承载高消耗高污染的产业,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加之人们对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开发、轻保护,重经济效益、轻生态效益,重人本主义、轻生态伦理的现象[5],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 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虽然德宏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在逐步提高,但是他们的环保意识依然淡薄。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思想观念落后,生态意识薄弱,这是德宏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改善的一大制约因素。少数民族群众由于受整体教育程度的限制,包括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在内的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环境意识不强,对环境问题的了解程度和污染潜在危害的认知往往很模糊。这些旧观念难以适应德宏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我们知道,如果没有生态文明意识,就会盲目地进行开发,不可能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在德宏少数民族地区,虽然生态环境保持相对完好,但生态环境脆弱,一但被破坏,要想恢复至原来水平非常困难,付出的代价远远高于由于破坏生态环境带来的收益。

2.经济发展落后。由于自然条件、基础设施和发展滞后的制约,德宏至今还是全国贫困的少数民族自治州。经济的发展主要靠对矿产资源与水电水利资源来带动,资源与环境保护现在还依然制约着全州经济增长,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还不相协调。事实证明,贫困和生态脆弱往往互为因果关系,导致贫困——生态压力大——生态破坏——经济发展缺乏动力——贫困这种恶性循环[6]376-379。

3 . 缺乏生态产业。德宏经济发展落后和生态状况恶化都是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生产方式落后和生产力水平低下造成的。少数民族传统农业由于生产力水平低,难以承载大量的人口,造成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德宏缺乏高效的生态农业,高效化、生态化的畜牧业和生态工业,而且生态产业开发规模化、集团化没有形成。

4.生态文明建设层次较低。近几年,特别是党的十六大、十七大以来,党和国家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力度,环境保护观念不断加强,深入人心,从根本上解决了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存在的诸多问题,彻底遏制了生态环境继续恶化的趋势,但德宏少数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与层次还很低,生态文明建设只是单纯保护,还没有转变到与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结合起来的综合建设与保护道路上来。如德宏少数民族地区的产业结构,还有高能耗产业,绿色产业缺乏,绿色经济发展缓慢;还存在低产值、高能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生产模式,刀耕火种、砍伐森林等的传统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仍然存在。

5.生态环境保护存在制度性缺失。一方面,我国制定了许多关于各种西部大开发的政策,生态产业开发、环境保护的法律政策,如国家的封山育林,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等举措,但实际中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制度还不健全。

三、德宏州生态环境利用和保护的对策

1.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观念。在德宏州要大力倡导环境保护意识,构建生态文化,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增强各民族的生态忧患意识、拓宽参与途径,激发他们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热情和责任意识。在建设生态文明的过程中,州委、州政府应通过有针对性的政策倾向和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少数民族同胞实现从被动的“要我做”向主动的“我要做”转变,同时更多地关注公共利益、间接利益和长远利益。

2 . 进一步提升民族文化品牌,打造原生态环境旅游城市。保护五种世居少数民族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提升富有特色的“孔雀文化”、“美丽德宏,康体天堂”、“葫芦丝文化”、“原生态目瑙纵歌”、“东方珠宝城”等民族文化品牌,保持德宏边疆少数民族文化的持久生命力、影响力、吸引力。把德宏建设成为民族文化产品制作、民族文化研究、民族文化传播的重要基地,提升德宏——孔雀之乡”、“民族神话之乡”、“民族歌舞之乡”、“民族文化之乡”、“葫芦丝文化之乡”、“东方珠宝之乡”和“动植物王国之乡”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原生态环境旅游城市。#p#分页标题#e#

3.用足、用活中央、省和州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法规。党中央、国务院从生态状况十分严峻的现实出发,积极调整政策导向,用宏观调控手段引导生态文明建设,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各省(市)自治区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我们要用足、用活这些政策法规措施。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并实施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划、政策、制度;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体制与机制,将保护生态环境的绩效纳入干部考核任用指标中。此外,要通过建立和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制度,激发和强化少数民族地区各级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和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意识。

4.多层次、多渠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德宏少数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目的就是实现少数民族人口、资源、环境、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目标就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使之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因此,一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在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生态文化的前提下,依托主导产业搞建设。二是规划要具有刚性,抓住落后产业相对集中的重点行业,探索建立落后产业退出机制。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注意保护环境和少数民族群众的实际利益,防止不顾主客观条件和少数民族群众意愿建设生态文明,充分调动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让少数民族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得到实惠。四是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绿色科技为动力,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合理进行功能区划分,大力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5 . 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在少数民族地区倡导节约资源的观念,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引导生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彻底摒弃传统的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德宏州需要紧紧抓住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这个中心环节,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科技进步,大力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资源和治理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设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提高利用效率。同时,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不断提高环保产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生态责任意识。加快发展生态产业,努力走出一条既能节约资源,又能使人与自然友好相处的经济发展之路,达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

6 .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地区、部门实际出发,加强生态产业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这项事业涵盖立法、决策、治理以及教育、科技、道德等各个层面,涉及经济、政治和文化领域的深刻变革。世界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产业建设与发展经济之间并不矛盾,发展经济并不一定要以牺牲生态环境作代价,保护生态环境并不意味着经济就会停滞不前,只要选择合适的发展模式,两者都能兼顾。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际,充分发挥德宏生物资源优势,加快德宏经济结构大调整步伐,建设绿色经济强州,实现德宏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