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态水电建构问题

农村生态水电建构问题

欧美发达国家的农村水电站建设相对滞后,审批程序也很复杂,例如美国申请一项水电工程需要通过12个不同部门的审批,农村水电工程也是如此,这可能是限制农村水电发展的重要原因。国外农村水电的投资基本上是私人行为,并不认为农村水电是农村公益性的基础设施。而中国有自身的国情,农村水电尤其是老农村水电站很多是集体建设的,还有农民投工投劳建设的;中国是农业大国,大部分人口在农村,近几年对新农村建设一直很重视,即使是私人投资的农村水电站由于其对防洪、抗旱、灌溉、农村饮用水、农村生态、经济发展等都有较大作用,故也被视为是农村的重要基础设施[1]。

我国的农村水电设计、施工、运行管理以及设备制造技术虽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都达到了较高水平,但在农村水电开发中如何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河流健康生命,无论从观念改变、技术进步、制度设计和模式构架等多方面都尚待完善。在农村水电建设的技术方面,一直沿用传统的发电效应模式,未考虑水电站运行对河流生态环境的影响,同时也未考虑农村水电集水区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在农村生态水电建设的指标体系、评价模型、评价方法及信息化等技术方面研究非常缺乏。在农村水电建设的制度方面,还没有把农村水电建设和农村的各项公共保障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未找到平衡各利益主体的激励兼容机制,使农村水电建设存在很多瓶颈,制约了农村水电建设为新农村发展服务的可持续性[2]。同时农村水电建设未与农村的其他各项公共设施建设紧密结合,制度设计上缺少“顶层理念”,尚未形成新时期农村生态水电建设的良性循环推动模式。

1问题分析

近几年提出了建设“农村生态水电”的概念,旨在减少或消除农村水电建设的负面性,充分发挥其正面作用。“农村生态水电”概念的提出得到政府、行业以及国内外很多专家学者的支持,围绕建设农村生态水电的主题,提出了“最小下泄流量”、“生态补偿机制”、“环境友好型社会”等概念,并在制度上开展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研究[3]。

但目前农村生态水电建设的困难依然很多,主要包括:

(1)虽然提出了生态用水的经济补偿制度[3],但制度的实施和推广依然很有难度。

(2)虽然规定了新建水电站的“最小下泄流量”,但已建成的水电站造成局部脱水的生态问题依然难以解决。

(3)虽然农村水电建设中采取了保护生态环境的工程措施,但是由于非工程措施(制度)缺乏或管理成本较高,影响了工程措施功能的发挥。

(4)未建立生态水电指标体系,未建立动态的评价标准、评价模型等,使政策措施缺乏技术支撑。

(5)没有把农村生态水电建设和农村公共保障体系建设等相结合,使政府、行业、企业或投资者、农村和农民等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协调困难。

(6)很多地方农村水电建设为新农村发展服务仅停留在口号上,农村水电只为少数人获利,而未惠及广大乡镇、农村和农民。

(7)农村水电建设缺少顶层设计,仅为开发而开发,虽然短时间内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未形成长效的、良性的、循环的经济发展模式。

针对上述诸多问题和矛盾,通过分析认为这些问题和矛盾不仅仅是技术问题,更有制度问题。技术和制度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辩证统一,“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而制度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技术的进步必将推动制度的变迁,推动发展模式的改革。但落后的制度和发展模式又制约技术的进步[4]。

就制度而言,急需研究农村水电建设的生态补偿机制、股份投入机制、投工投劳资本化机制等,并把这些机制与农村农民子女教育、农村医疗体制改革、社会保障及其他公益性事业等相结合,找到农村水电的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平衡点,建立农村水电建设的公共保障运作机制体系。同时要完善农村水电的顶层设计,把农村水电建设和农村饮用水工程、农业灌溉、渔业、林业、旅游等发展相结合,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良性循环推动模式的实施方案并进行示范性研究和验证。

因此,有必要面向新农村开展生态水电建设及发展模式的研究,为我国广大乡镇和农村在水电建设和经济发展之间寻找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推动模式,该模式既能保护水能自然资源的生态性,又能合理利用水能资源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并进一步提高农村水电建设模式和新农村建设的制度融合性。

综合以上问题分析,在制度上必须对以下方面进行研究:

(1)提出适合农村生态水电的经济机制设计理论。

(2)构建农村生态水电建设的公共保障运作机制体系。

(3)分析和研究公共保障运作机制体系的各机制构成。

(4)收集和建立公共保障运作机制体系的应用案例库。

(5)研究农村生态水电良性循环推动模式和实施方案。

(6)建立“农村生态水电良性循环推动模式”的应用示范点。

2经济机制设计理论

经济机制设计理论是微观经济学的一个分支,赫维茨、马斯金、罗杰•B•迈尔森由于为经济机制设计理论遵定了基础而荣获2007年诺贝尔奖。经济机制设计理论可以看作是博弈论和社会选择理论的综合运用,简单地说,如果我们假设人们是按照博弈论所刻画的方式行为的,并且我们设定按照社会选择理论对各种情形都有一个社会目标存在,那么机制设计就是考虑构造什么样的博弈形式,使得这个博弈的解就是那个社会目标,或者说落在社会目标集合里,或者无限接近于它。它和所谓的信息经济学也几乎是一回事,只不过后者有不同的发展线索,但毫无疑问所有信息经济学成果都可以在机制设计的框架中处理。

农村生态水电站建设的过程实际上是信息传递和激励兼容的过程。政府推行农村水电建设传递的信息是希望农村水电站能够安全运行且更好地为防洪、灌溉、“三农”、生态改善等公益性事业服务。水电企业申请建设传递的信息是希望通过建设获取经济利益,注重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大化。信息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不对称性等属性,因此需要制定一些规则和方法即机制使信息得以成功传递,但信息的不对称性总是使规则偏向于信息占优势的一方,激励兼容就是要解决信息的不对称性,激励兼容即在存在道德风险的情况下,如何保证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称为人)按照契约的另一方(委托人)的意愿行动,从而使双方都能趋向于效用最大化。#p#分页标题#e#

在农村生态水电建设的目标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即通过建设使农村水电站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最大化,按照机制设计理论就是要选择“可执行”的机制,在执行成本最小的情况下实现目标的最大化。

经济机制设计理论是当代经济学的一个热门领域,农村生态水电良性循环推动模式可以采用经济机制设计理论进行设计。

3核心机制研究

3.1行业管理机制农村生态水电建设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体现的是公共性效益,农村水电站是公共设施和基础性设施,发挥其最大公共性效益是生态水电建设的基本目标。在该目标的实现过程中,水电企业是人,而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委托人[5],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水电企业进行生态水电建设以达到公共性效益的最大化,但水电企业要实现的是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于是产生政府和水电企业之间的博弈。我们可以看到水电企业在博弈中具有明显的信息优势,这就需要“激励兼容”的机制努力使人水电企业一方按照委托人政府一方的意愿行动,从而达到双赢的目的。政府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业管理,行业管理机制就是以实现最大公共性效益为目标的“激励兼容”机制,因此需要对行业管理机制进行加强和创新,不能把行业管理机制变成行政命令,否则,人水电企业一方不愿按委托人政府一方的意愿行动,就达不到双赢的目的。

如何激励人选择有利于委托人一方的行动是行业管理机制创新的目标。显然政府的“目标函数”和企业的“目标函数”是不一致的,加上存在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人的行为有可能偏离委托人的目标函数,而委托人又难以观察到这种偏离,无法进行有效监督和约束,从而出现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现象。在面对人问题的情况下,委托人需要做的是如何根据能够观测到的不完全信息来奖惩人,以激励其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水电行业管理的安全机制就是一种惩罚机制,当水电企业出现大坝病险、机电设备老化等问题时,依据《安全法》和行业安全规定等责令其整改,就是通过惩罚来激励人的行为。电价机制就是政策性奖励机制,如当水利部门配合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制订与上网电价联动的发、输、配、售四类电价,建立和完善新的电价机制时,通过电价杠杆,激励水电企业进行生态建设,水电企业看到了生态建设后经济效益的提升和企业竞争力的提高,主动进行生态建设,从而使人水电企业在奖励性激励的情况下选择有利于委托人政府的行动,同时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6]。

行业管理机制的创新就是降低机制信号的空间维度,降低机制运作的成本。避免只考虑公益性效益而使行业管理机制过于强硬,否则水电企业不愿按照有利于政府的方向行动,在不断的博弈中提高机制信号的空间维度,从而使机制的运作成本徒然增加[6]。同时行业管理机制的创新也不能偏重考虑农村水电的经济效益,毕竟农村水电属于公共性和基础性设施。因此,行业管理机制的创新既要考虑防洪、灌溉、“三农”、生态改善等公益性效益,又要考虑企业的经济效益,使之达到激励兼容。

如果行业管理机制不是一个激励兼容的机制,则它将带来很大的危害。首先,激励不相容的监管,首先会使监管失效。例如农村水电的行业管理归属不明确、综合部门的越位管理、多头管理等都是激励不相容的体现,最终形成监管混乱,形成“四无”电站等。其次,将给行政主管部门带来巨大的监管服从成本。这种成本包括运行成本和机会成本两大类,前者是指水电企业为了满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而从事某些特定行为(如提交报告、信息披露)时所发生的成本,后者则是指由于水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水电企业从事某些特定的盈利活动,而使水电企业丧失获利机会而产生的成本。第三,激励不相容的管理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行业管理机制的创新,从而使社会、农村和农民未能获得本来可以获得的权益。激励不相容的管理之所以会制约行业管理机制的创新,主要原因在于,受追求利润的内在动力的驱使,加上不断加剧的竞争所形成的外在压力,水电企业会对不断变化的技术和市场环境作出及时的反应和调整,而监管部门则由于工作程序及利益结构等方面的原因,其调整总是要迟缓得多。激励不相容的监管之所以会有上述众多弊端,主要原因在于政府的“目标函数”与水电企业的“目标函数”不一致,从而使得水电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采取有悖于政府或水行政管理部门最终目标的行动。因此,激励兼容监管最核心的特征,就是将水电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融合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目标之中。

从激励兼容的角度出发,行业管理机制的创新应从两个方面入手,即惩罚性激励机制和奖励性激励机制。结合实际,加强行业管理安全机制的创新,如对农村水电站实行安全年检制度、对农村生态水电建设项目实行审批许可制度等就是惩罚性激励机制的研究范畴。而坚持电力体制改革的独立配电公司方向、坚持有利于农村水电的电价形成机制、农村水电发供一体的体制以及争取国家财政更多投入等机制属于奖励性激励机制的研究范畴。激励兼容行业管理机制的核心是将行业内部管理和市场约束纳入统一的范畴,充分发挥这两者的力量,以实现管理的公共效益目标。

3.2公共保障运作机制

农村水电既具有公益性又具有经营性,政府、行业要求农村水电具有更大的公益性,在宏观上带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水电企业和投资者往往注重农村水电的经营性,希望在微观上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政府、行业、企业和投资者等利益主体往往在农村水电建设中出现矛盾,本研究通过调研和分析农村水电建设中存在的矛盾,采用经济机制设计理论设计一个公共保障运作机制体系,使各利益主体激励兼容。因此研究农村水电建设的生态补偿机制、股份投入机制、投工投劳资本化机制的实践应用,使政府的公益性经济补偿、企业和投资者的生态经济补偿、农民的股份投入和投工投劳等能够转化为农村水电建设的资本,并使农村和农民的水电收益转化为长期社会保障,把农村水电建设与农村农民子女教育、农村医疗体制改革、社会保障及其他公益事业等相结合,既保证农村水电建设的公益性,又鼓励多渠道投入农村水电开发,并通过技术手段合理开发农村水能资源,建设生态水电,同时通过调研收集和建立典型案例库,为进一步开展“农村生态水电良性循环推动模式”的实施和示范奠定基础[7]。#p#分页标题#e#

一旦农村生态水电建设的各方利益得到激励兼容,将大大激发农村水电建设的积极性,推动农村水电建设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但要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有一个顶层设计,即设计一个农村生态水电建设良性循环推动模式。因此要从顶层设计出发,把农村水电建设和农村饮用水工程、农业灌溉、渔业、林业、旅游等发展相结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农村生态水电良性循环推动模式的实施方案,紧紧结合典型示范点进行研究和验证,通过示范点的示范,为研究成果推广和应用打下坚实基础。

3.3“三大补偿”机制

“三大补偿”机制即资源补偿、经济补偿和生态补偿机制[6-7]。无论是何种补偿机制都属于外部性补偿机制。所谓外部性指的是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不一致现象。外部性是一个内涵极其丰富,极有研究价值的重要概念。经济机制设计理论涉及两个问题:信息效率和激励。外部性补偿机制实际上是通过外部补偿,激励水电企业使之在实现自身目标行动的同时选择有利于政府的行动,从而提高信息效率,达到“双赢”。这样政府需要形成一些管制(即管理制度)对水电企业进行激励(奖励和惩罚),以实现双方效益的同时最大化目标。

由于外部性活动没有经过市场交易,因而当事人不必承担外部性活动对他人所造成的损失。比如水电站生产电能的私人成本包括能源、设备、劳动和管理等成本,但从整个社会来看,生产电能的成本,除了上述水电站承担的私人成本外,还包括生产电能对社会所造成的影响成本,这两种成本之和就是社会成本。在竞争性市场经济中,私人的最优活动是按照私人成本等于私人收益的原则进行决策的,此时,如果没有外部性,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是一致的,因而市场是有效率的。在存在外部不经济性的情况下,就发生了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差异。竞争企业的利润最大化行为并不能自动导致有效率的资源配置。它只能使某些私人的福利达到最大,却无法使社会的福利达到最大。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为“市场失灵”。

在图1中,D为需求曲线,MPC为水电站企业的私人边际成本曲线,MSC为社会边际成本曲线。如果市场是完全竞争的,那么,边际成本曲线就是供给曲线,因而,由私人边际成本曲线与需求曲线的均衡点所决定的最优产量,就是Q1。但从社会成本来看,生产电能的成本还包括社会成本,即外部性成本MEC。从图中可以看出,社会边际成本曲线MSC高于私人边际成本曲线MPC,它等于MPC+MEC。这样,社会边际成本曲线与需求曲线构成的交点所决定的最优产量,即为Q0,低于前者的产量Q1。由此可见,在存在外部性的条件下,完全竞争导致生产或消费过多,社会资源没有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市场失灵了。

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大多是通过市场来实现的。正常工作的市场通常是资源在不同用途之间和不同时间上配置的有效机制。市场的正常工作要求具备若干条件,其中包括:所有资源的产权一般来说是清晰的;完全竞争市场;短期行为、不确定性和不可逆决策的不存在。如果不能满足这些条件,市场就不能有效地配置资源。

农村生态水电建设不可能在短期内进行市场化,这主要取决于农村水电站的内在特性,同时历史体制的原因也影响了市场化程度。结合农村水电的实际,以下一些因素可能影响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

(1)农村水电资源产权边界不清晰,影响人们对水能资源保护、管理和投资的积极性,引起广泛的短期行为。由于产权边界不清晰,影响了私人投资的兴趣。

(2)农村水电资源没有形成市场或市场竞争不足,没有价格或价格偏低,造成过度利用。

(3)水能资源利用中存在着广泛的外部不经济性。这主要是指企业和个人的经营活动对同其没有直接市场交易关系的其他企业或个人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如企业污染影响了周围环境,给周围居民和企业带来了危害;上游筑坝导致下游生态恶化、河道干涸、影响农业灌溉等。外部不经济性造成私人成本低于社会成本的后果,原因就在于企业一般不会承担有关企业和居民在防止公共性资源方面的损害费用。从整个市场的情况来看,如果政府不对社会成本高的企业进行控制,这些企业实际上就以损害社会为代价获得了某种竞争优势。

(4)农村水电资源利用及其影响一般是一个长期过程,与长期性相连的是不确定性,时间越长,不确定性也就越大,不确定性越大,开发经营的风险也就越大,从而抑制了企业和个人确立一种有利于资源长期持续利用的投资和经营战略。

正是农村生态水电建设过程中的这些现象,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外部性问题,显然,在缺乏市场外部的制约作用时,市场自身并不能解决由市场“失灵”所造成的外部性问题。这就相应产生了政府管制的社会要求。

既然市场机制本身不能自动实现帕累托效率,就需要采取某种方法对市场机制的运行过程加以管制。政府管制的目标是尽量消除负外部性导致的效率损失,而效率损失的大小又取决于负外部性的多少,进而取决于产生负外部性的行为水平的高低,因此,要实现政府管制的目标,不管采取什么管制手段,一个基本的着眼点必然是降低农村生态水电建设中产生负外部性的行为水平或负外部性。要达到这个目的可以设计不同的管制手段,直接的或间接的。

直接的管制手段可以理解为政府直接规定被管制者的行为或控制负外部性的水平。在这方面采取的手段有制定标准、公布禁令、发放许可证等,如在农村生态水电建设过程中推行机电检测制度、取水许可证制度以及项目建设的相关制度等;间接的管制手段是通过一定的政策工具间接地引导被管制者朝政府预先达成的目标迈进,如征税、收费、押金—返还制度等[8]。

“三大补偿”机制实质上是政府采取的一种管制手段。资源补偿机制实质上是政府作为委托人把有偿出让金补偿给社会,有偿出让金通过某种方式对受影响的当地乡镇和乡村进行补偿,是间接管制手段的一种具体体现。经济补偿主要体现农村水电站的社会效益目标,它实质上也是政府对资源配置的一种外部性补偿,它是直接管制和间接管制的综合型手段,如补偿标准的制定等属于直接管制,而经济补偿的本身具备引导作用,又属于间接管制。另外,环境补偿机制也是政府的一种管制手段,环境管制偏重于直接管制,通过制定流量标准,需采用“命令”的方式实施。#p#分页标题#e#

无论是资源补偿机制、经济补偿机制还是环境补偿机制皆归属于外部性补偿机制。外部性补偿包括负外部性补偿和正外部性补偿,如移民安置补偿、土地使用补偿、水资源产权补偿、环境补偿等属于负外部性补偿,由于水电站的社会效益而获取的国家补贴、通过绿色能源配额制转让污染排放指标等属于正外部性补偿。

3.4外部激励机制

农村生态水电建设的外部激励机制仍然以经济机制设计理论为基础。经济机制设计理论是用一个统一的模型把所有的经济机制放在一起进行研究,但不是简单地把它们放在一块。这种研究方法既抽象又一般,它可以把计划经济机制、市场机制,或它们的各种混合机制作为对象进行研究。同时也可以把无穷多种其他机制作为对象进行研究。研究的对象大到对整个经济制度的一般均衡设计,小到对某个经济活动的局部均衡设计。农村生态水电建设运作机制体系并不是各个机制的简单拼凑,而是内部机制和外部机制的相互作用和影响形成的综合性体系。采用经济机制设计理论对农村生态水电建设外部激励机制进行设计,所讨论的问题是,对于给定的一个经济或社会目标,在自由选择、自愿交换的分散化决策条件下,能否并且怎样设计一个外部激励机制(即制订什么样的法律、法则、政策条令、资源配置等规则)使得经济活动参与者的个人利益和既定的目标一致。

从经济机制设计理论的信息效率问题和激励兼容问题出发,当经济信息不完全并且直接控制不可能或不恰当时,需要采用分散化决策的方式来进行资源配置或作出其他的社会经济决策。这样,在制度或规则的制订者不可能了解所有个人信息的情况下,他所要掌握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所制定的机制能够给每个参与者一个激励,使参与者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也达到所制定的目标。这就是所谓的激励机制设计。农村生态水电建设外部激励机制的设计就是在完成农村生态水电建设目标的前提下,制定激励兼容的外部激励机制,使各利益相关者通过分散化决策的方式进行资源优化配置,使得既能完成农村生态水电建设目标,又能使各利益相关者同时也达到自身所制定的目标。

4结语

本文从问题分析出发,采用经济机制设计理论设计了农村生态水电良性循环推动模式,该模式包括行业管理机制、公共保障运作机制、“三大补偿”机制、外部激励机制等诸多方面。良性循环推动模式有利于农村生态水电的建设,有利于河流的健康开发与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