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管理办法范例

税收管理办法

税收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税收优惠;财政管理;税务风险

0引言

财务管理关乎企业的最基本利益,良好的企业管理能够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创造更大的价值。在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争取利益是重要的一部分,合法合规统筹税务管理不仅能够帮助企业获利,还能帮助政府,尤其是企业纳税所在地政府的财政工作良好开展,同时还有利于国家立法的原则、精神在本地区得到有效贯彻。因此,企业应当注意做好税收管理和规划,避免因为税务管理不当,引起纳税处罚。

1税收的内涵和重要意义

税收是国家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建设和发展社会所收取的财政收入的一种,是一种重要的政策工具,同时也是保证人民生活和国家发展的重要工具。税收与其他分配方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对于不按时缴纳收款的企业和个人,其信誉问题将被记录,情节严重或拒不缴税的,将进行法律制裁。

2企业税收管理和规划的重要性

2.1税收管理和规划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因此,对于税务的管理和筹划是保证企业利益不受损的重要方面,成熟的企业架构中,通常都包括财税部门,对企业的税务和各项资金、财务进行筹划和运作。从税收管理的作用上来讲,企业的税务筹划的不仅有利于企业的盈利,还能保证企业财税运营合法、银行信誉有保障、规避漏税或违规处罚、增加企业竞争力、积累可支配收入、加强资金流动性,同时,在长期合法纳税后,还能为企业获得一定的延期纳税的优惠。长久来看,做好税收管理、保持良好的纳税习惯有利于企业决策者正确决定进行投资、生产经营决策,帮助企业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

2.2税收管理和规划对于国家财政的重要性。国家税收从本质上讲,是将纳税人的资金汇集起来,用于大型社会建设、国家管理等事项,也就是说,纳税的最终受益人还是纳税人。企业做好税收管理,能够帮助国家立法部门,加强税收立法的有效性,提高全社会的纳税意识,增加国家收入。国家获得税收收入后,由于杠杆作用,国家的其他收入也会相应增加。由此可见,企业的有效税收管理,有利于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的落实、增加财政收入、增加国家外汇收入。

2.3税收管理和规划对于税收业的发展。对于许多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而言,税收管理的复杂程度较大,需要单独聘请会计,但许多企业并不具备这样的用人实力,因此通常会选择把本公司有关税务方面的东西交给记账公司,定期向记账和税收公司缴纳服务费即可,降低了公司运营和人员管理成本,企业对于税务管理的逐渐重视,也引发了这一行业的兴起。

3针对电网企业的税收政策特点

电网行业在我国属于具有一定垄断性和特殊性的行业,因此,国家针对电网企业的税收政策与其他行业也有较大不同,国家为了扶持电网等基础设施相关的企业、保障人民的基础生活和用电稳定,需要为电网企业在税收上提供力度较大的优惠政策,保证企业的平稳运行和长期发展。电网企业的税收政策特点是对可再生资源,减免相应的增值税、关税和所得税,而对于不可再生的资源,则采取强制性的税收政策,征收环境税或者是碳税等。就传统的电网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言,尽管资源的分类税收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但在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征收方面,还存在一定优惠力度不足的问题。这是由于电力企业的流动资金较大,对电力企业进行资产或者物资清查时会有很大损耗所产生的问题。在近年来,新所得税法也因此对电力企业间的关联交易做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对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征收上也给予了企业更大的税收优惠,使得电网企业与一般企业的税收比率有较大差距。电网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行业,针对电网企业的税收政策特点充分显示了国家对于电网行业的支持力度,对于电网企业的发展高度重视,同时,对于电网的稳定性、居民用电、企业用电也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

4电网企业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电网企业的开发项目通常包含在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之中,因此近年来,国家对于电网企业的税收也颁布了较多优惠政策。电网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及《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选择适合企业和项目的优惠条例,依法享受电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1增值税。电网企业的增值税,通常分为供电、发电两种税收分类。对于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具备一般纳税人核算条件的非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算方法计算增值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供电企业利用自身输变电设备对并入电网的企业自备电厂生产的电力产品进行电压调节,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同时,由于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重视,供电企业在农村的电管站免征电网维护费,针对农村用电户,在收取电费时免征增值税。随着国家对新能源的扶植力度不断加大,对于电网企业自产自用的太阳能发电、供电产品,国家税务部门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4.2其他税种。(1)针对国家电力公司、电力集团公司、独立省电力公司及电力集团公司内省电力公司的资金账簿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2)发电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3)对供电部门的输电线路用地、变电站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4)对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代表处等分支机构,承受原国家电力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单位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5电网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管理中存在的税务风险

电网企业的税务风险通常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不合法纳税行为;另一方面是纳税企业的经营行为不符合相应的税收法规。具体而言,不合法纳税行为主要包括没有按时缴税,导致税务监管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罚款,或需要企业缴纳滞纳金等,情节严重的甚至涉及刑事处罚,极其不利于企业的信誉和健康发展。纳税人经营行为适用税收法律法规不准确,通常是由于企业的财税管理人员没有对政策进行良好的解读,使企业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款,多缴、错缴了税款,造成了利益的损失。对于企业而言,正确的税务管理能够规避经济风险和税务风险,对企业的资源进行有效的利用,积累企业纳税信誉,帮助企业获得暂时的延缓纳税优惠。

6电网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管理中的风险规避方法

6.1企业应当制定多种纳税方案择优进行选择。企业应当树立税务筹划风险意识,在正确解读国家和当地税法的基础上,制定一系列纳税方案,针对每个纳税方案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分析,预测和把控各种方案中的风险,综合各项指标进行比较和选择,从中选择出最适合企业的纳税方案,进而予以落实,保障企业的税务筹划既能够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又能帮助企业获得最大利益。

6.2财税管理人员应当提高税收管理能力。企业财税管理人员应当提高税收管理能力,熟悉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学习税收相关管理知识,重视国家政策的变化,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及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调整税收管理措施。财税管理人员是企业财富资金的运作者,应当尽最大可能为企业争取利益。不仅应当为企业减少税务筹划的风险,还需要结合各种不同优惠政策为企业增加税收利益,在税收管理工作过程中,选择最佳的税收管理方式,对企业的税收管理负责,避免出现漏税、拖缴行为,影响企业的信誉和发展。企业应当定期对财税人员技能考核,严格要求财税人员提高税务管理能力,并为财税人员开展定期培训,加强财税人员的税务政策理解能力及其他相关职业技能。

6.3加强企业内部税务风险审计。企业应当注意对加强对税务风险监督工作,成立专门的税务风险内部审计部门,提高企业税务风险的抵抗能力,提升企业税务自查能力,为企业的税收管理创造良好环境。主要工作方法是规范相关工作人员的税务管理工作和风险防范工作,监督其工作效果,反馈企业税务工作的不足。

6.4科学量化税务风险。企业应当根据税务管理状况、损失或罚款情况,科学量化税务风险,对当前所选择的税务方案进行风险评价。对于税务方案所产生的罚款概率,税务风险和企业财产损失进行统计和分析。对下一季度的财税管理方案进行一定的调整,实时判断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水平等级,对存在疏漏的部分及时改善。

6.5引入先进税务管理系统和税务分析技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企业的财税管理也有了更多新型管理办法,企业应当注重相关设备和系统的更新或升级。利用信息化的管理方式,对税务方案进行科学分析,提高企业税务管理和税务风险规避能力。先进的税务管理系统和税务管理技术还能有效总结纳税经验,能够帮助企业根据以往的纳税经验,对未来的纳税工作进行良好的规划。

7结语

税收管理办法范文2

随着我县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货物运输市场发展十分迅速,货物运输业税收在地税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已成为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之一。由于我县货物运输车辆存在异地经营、挂靠外地运输公司以及非正常转籍过户的现象,导致货物运输业税收流失严重。全面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管,对公平税负,堵塞税收漏洞,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县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任组长,地税、工商、财政、经济商务、交通、交警、安监、磷矿办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地税局,主要负责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的日常联络、协调、督办等工作,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四个专班开展工作:交警、交通、工商部门组成打击无证运输专班;交警、交通、财政部门组成吸引外挂和非正常转籍过户营运车辆回归专班;经济商务、安监、磷矿办组成货源管理专班;地税、财政部门组成宣传辅导、委托和清理漏征漏管专班。各专班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部门协调配合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实行信息共享,强化协调配合。地税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对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广泛宣传,建立货物运输车辆户籍管理制度,加强税务登记管理,建立健全税源控管台帐和征收台帐,及时掌握车辆变化和税款征收情况。交警、交通部门要督促挂靠外地和非正常转籍过户的营运车辆及时回归本县,对回归车辆过户费用最大限度地给予优惠,需要上缴上级的费用,由财政部门视具体情况予以补助。交警、交通、工商等部门加大对“无营运证、无营业执照”从事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规范货物运输市场秩序,按季向地税部门传递车辆入户(核销)、办理营运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管理信息。工商、地税部门要积极介入营运车辆的年审工作,通过“年审把关,先照后审,先税后审”的办法,从源头上加强控管,防止税源流失。

四、加强货源综合管理

加强对货物和产品进出的源头管理。地税部门要科学制定货物运输业的征税标准,并会同各乡镇册籍重点货源企业的年运费情况,测算制定各乡镇、各货源企业的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计划。经济商务、安监、磷矿办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企业的货源管理,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引导和鼓励本县户籍的车辆承运重点货源企业的货物和产品(其中:安监部门负责煤炭企业的货源管理,磷矿办负责磷矿企业的货源管理,经济商务部门负责非煤磷规模以上企业的货源管理)。实行委托,地税部门与重点货源企业签订税收委托协议,由重点货源企业在运费结算时,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货运发票的车辆按规定的标准代扣代缴货物运输业税收。

五、加强发票管理

充分发挥以票管税作用,货物运输源头单位进行货物运输劳务结算时,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货物运输业发票而又拒绝税款代扣的营运车辆,货物运输源头企业一律不得结算运费,并向主管地税机关报告。进一步规范企业会计核算,严格货物运输业发票的取得和使用管理。对在各项检查和审计中发现会计核算不规范、发票入帐把关不严格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造成税款流失的,要责成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地税机关向纳税人追缴流失的税款。加强对纳税人开具、取得货物运输业发票的重点检查和比对,对不按规定开具、取得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予以处罚。

税收管理办法范文3

 

为完善税源控管机制,健全以“政府领导、财政牵头、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支撑”为主要特征的综合治税体系,实现税收与地方经济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源头控管,抓好税源管理   ㈠加强房地产业税收管理   1.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个人,通过招拍挂方式竞得房地产开发用地,必须凭区房管局“同意办理企业法人的房地产企业备案意见”到区工商局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独立设置帐簿、结算账户,独立计算盈亏。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个人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开发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取得转让收入时,应向受让方开具税务发票,并按规定向土地所在地地税部门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有关税收。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权属登记时,必须提供与转让协议一致的税务发票和契税完税证明,经区国土部门审核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个人在本区从事房地产开发,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许可证》。   3.房产交易双方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时,应先提供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完(免)税证明或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   ㈡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   1.承建建设规模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工程项目,区外施工企业必须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及其他必备资料,到区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备案和施工许可等手续。业主单位拨付工程款必须凭区建安专用发票结算。   2.施工单位取得的建筑材料必须凭国税部门发票入账。   ㈢加强股权变更税收管理   工商部门在办理当事人股权变更登记时,须由当事人出具区地税局股权变更完税凭证或不征税证明。   ㈣加强木竹行业、采掘业、建筑材料生产行业税收管理   区住建委、林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在审批有关资格或办理相关资格年审时,要在事先征求税务部门意见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㈤加强车船税收管理   1.车船上牌、年审时,车船主应到国税部门开具车辆购置税完(免)税证明,并凭该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上牌、年审相关手续。   2.区交通运输部门应与区地税部门建立联审联管制度。在进行营运年度审验前,车船主应先办理完(免)税手续。   3.区农机部门应与区地税部门建立联管、联检制度。在进行农业机械年度审验前,农业机械所有人应先办理完(免)税手续。   ㈥加强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税收管理   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联合区税务部门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企业的管理,强化、完善此类企业的资格认定,做好上述已认定企业的年检工作;对年检不合格的,取消其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   2.区民政局要与区税务部门建立联管、联检制度,共同做好福利企业年检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取消其相应资格。   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税收管理   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先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后,再到区卫生局办理年度审验手续。   二、加强信息交流,强化税源监控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法律职责和义务,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定期通过区政府网政务平台向区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有关涉税信息。涉税信息的详细内容、传递时限详见附表。   税务机关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的涉税信息应科学分析、综合利用,且不得用于税收管理之外的其他用途;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税务机关应当予以保密。   三、实行委托,征好分散税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对下列分散税收实行委托。   ㈠委托交通运输部门道路建设应缴纳的税收。   ㈡委托房管部门房产交易应缴纳的税收。   ㈢委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税收。   ㈣委托文化部门文艺演出应缴纳的税收。   ㈤委托区招管局建设单位的印花税。   ㈥委托各乡镇财政所国税部门指定辖区内零散税收。   四、严格发票管理,堵塞税收漏洞   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发票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税务部门批准,不得印制属于发票范围的各种收付款凭证。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制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坚持“以票控税”,凡属发票管理范围的各类票据,均依法纳入发票管理范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在超市、商场、餐饮、旅店、娱乐、广告、洗浴(足浴)等行业大力推行税控装置或网络发票。同时,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检查或者办案过程中发现单位或个人使用假发票或不依法取得发票的,应依法处理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区税务部门。公安等部门应严厉打击发票制假、贩卖等违法行为。   五、坚持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p#分页标题#e#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根本原则和基本要求。税务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杜绝混淆税款入库级次、混淆征管范围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关单位在实施强制执行活动、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前,应向区税务部门提供被执行人相关信息或经济案件中涉税信息,协助税务机关依法优先从该相关收入中征收税款。有关单位在查处经济类案件时,应向区税务部门提供涉案人员相关经济案件中涉税信息,协助税务机关依法追缴税款。   六、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查考核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综合治税工作,切实加强对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落实。区政府成立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及时解决综合治税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治税的日常协调、考核和监督检查工作。   ㈡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互通信息,保质保量地提供涉税信息,真正起到控管税源的作用,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发挥主体纽带作用,及时对各部门的综合治税工作给予指导,着力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税氛围。   ㈢强化考核奖惩。区委、区政府将综合治税工作列入综合治税成员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点考核内容。区综合治税办公室将定期对各相关部门、单位报送的综合治税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并进行通报。区政府每年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在综合治税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对因工作不力,不报、迟报、漏报信息,造成税收流失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税收管理办法范文4

 

为进一步加强县范围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加大税源监控力度,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做到应收尽收,提高我县税收管理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各部门、各单位相互配合综合治税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清理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税收专项清理检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兼任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清理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检查开展等工作,各乡镇(场、街道)也设立相应办公机构。本辖区内的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由各乡镇(场、街道)牵头,财政、国税、地税配合完成。   二、检查范围   (一)全县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的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户。   (二)国地税实际管辖的但税负明显偏低及应征未征的纳税户。国税主要指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性质的纳税人,具体行业主要是矿山企业、竹木经销、服装加工、食品加工、砖瓦、沙石、石材、瓷砖、铝合金门窗、玻璃材料、塑料管材、金属管材等纳税户;地税主要指建筑安装工程建设单位和实际施工单位(个人)等地税局管辖的纳税人。   三、检查时限   本次税收专项清理检查的税款所属期为年1月1日—年5月31日。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有涉及以前年度税收违法行为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四、检查内容   (一)各生产经营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缴税情况。   (二)各生产经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的账册、生产销售合同等与纳税相关的资料。   (三)清理检查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各项国、地税征收的税种。   五、检查处理   (一)被检查的纳税人在开展自查期间,自行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或补足少缴税款的,从轻行政处罚。   (二)各单位实施实地检查期间,发现企业存在涉税问题的,由检查小组向纳税人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对查补的税款,责令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查补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对办理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责令限期办证,纳入正常的税收管理;对既未办理营业执照,又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全部纳入无证户管理,实行核定征收管理。   (四)被检查单位有违反《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违法行为,或拒绝接受国地税机关检查情形的,按稽查程序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工作步骤   开展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工作准备阶段(年6月6日至6月10日)   通过媒体清理检查通告。组织人员开展调查摸底和社会宣传,向清理检查对象发送通告和自查表,通知纳税人自查、督促补税。   (二)第二阶段:清查实施阶段(年6月10日至7月31日)   在清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涉税违法行为应及时分别移送国、地税稽查部门深入检查。县政府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单位清理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并适时开展实地督导,以保证整个清理检查工作科学、顺利、有效。   (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年8月1日至8月20日)   各单位对清理检查发现的涉税问题要速办速结,对行业税收管理问题,应及时认真研究制定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对各乡镇好的经验和做法将总结推广。各单位应于年8月20日前将此次清理检查工作总结报县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本次开展县内纳税人税收清理检查,是我县加强税源管控、规范行业税收管理、增加税收收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各单位领导要具体负责落实清理检查的组织工作,确保清理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协调配合。此次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管控协作,同时明确内部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做到边清查、边处理、边入库。   (三)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要根据被检查企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重点企业集中力量实施清理检查,然后总结出有效的检查方法以推动其他企业检查工作的开展。   (四)利用媒体,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此次清理检查工作的目的,要积极主动汇报,争取相关部门最大支持,以不断营造依法行政、综合治税的良好氛围。   (五)认真总结,整改提高。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税收检查数据的汇总统计工作,及时上报统计汇总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结合本次清理检查的具体情况,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本县的税收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防止税款流失。

税收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大企业;税源管理;模式;选择

一、引言

税源管理是现代企业营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指的是税务管理从税前监控、税中征收、税后稽查及税款转交等环节开展的一系列管理工作。从本质上讲,税收来源于经济,要充分保证税源、税收的稳定性,就必须重视市场大企业等经营主体的稽查管理。我国税务管理的大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负政策,税务机关在税务管理中,扎实推进“放管服”纵深改革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了实现了税收征管向授权的转变。全新税务管理模式下,“以信治税”成为企业税务管理的基本理念。基于这一理念,还应建立高度适宜的税源管理模式,然而结合当前大企业税源管理现状来看,大企业在税源管理中存在政策引导及保证不全面、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落实不到位、税收监管不足、大企业税收风险突出等问题,这严重地降低了大企业税源管理质量,不仅影响了大企业经营效益,而且阻碍了我国税务管理的现代化发展。因而在“以信治税”要求下,还应推进税源管理的系统创新。

二、大企业税源管理模式应用问题分析

1.政策引导及保证尚不全面

大企业税源管理中,开展政策引导及保证的根本目的在于确保税源管理的规范性、稳定性,进而为我国税务征管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在2014年,我国就已经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这标志着我国已经具备信用中国建设的顶层指导文件。基于这一文件,税务总局修订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等诸多法律文件,这为大企业税源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一定指导。但不可否认的是,大企业税源管理中的政策引导及保证依据不够全面。一方面,这些政策引导文件停留在顶层设计层面,相关补充性文件尚未完善,这使得在税源管理中有指导文件但缺乏细化条例约束。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环境的发展,企业税源结构逐渐复杂,而且业务的跨度较广,这增加了税源管理的难度。在实际管理中,现有的政策条例已经不能满足新时期的税源管理需要,有必要进行大企业税源管理政策的完善。

2.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落实不到位

在现阶段的税务征管中,我国正致力于良好的征管信用环境建设。在放管服背景下,税务征管过程不仅要做到权限下放,而且要强化公信力构建,以此来提升服务质量,在征税、纳税双方之间形成互信,这样才能提升税务征管质量,保证企业效益和税务征管的现代化发展。但是在当前大企业税务征税及税源管理中,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落实仍然存在不到位问题。一方面,征税机关与纳税主体之间尚未形成完全互信的管理模式,这使得税源管理中难以真正做到简政放权。另一方面,当前的税务征收管理中,征税机关与大企业之间尚未形成相互平等、尊重的关系,征税及纳税主体关系不对等,导致大企业在纳税中并未得到较高质量的服务,降低了税务征收管理的整体效率和质量。

3.基于纳税信用的税收监管不足

税收监管是税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际监管中,尤其是要重视纳税主体信用程度的监管。在信用征管理念下,信用分析成为企业信用状况差别化监管的主要途径。通常当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且经营风险较小时,可提高信任度,为企业的税务征管提供便利;而当企业信用情况整体较差,且存在较多经营风险时,应强化监管,并增设管理环节,以此来降低税源管理及税务征收管理的风险性。但在实际管理中,大企业税源管理还存在税收监管不足的问题:一是在我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收录的自然人约10亿人,而企业和其他组织多达2500万户;这些群体的信用监管和税收监管是一项较为专业、复杂的工作,当前税收监管体系尚未实现这些群体的完全覆盖。二是在不同群体税收监管中,尚未能根据纳税信用制定差异化的监管体系,这使得税收监管中的针对性不够明确,降低了大企业纳税主体的管理质量。

4.大企业税收风险突出

其一,征税机关对于大企业纳税风险的评估不足,尤其是在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中,缺乏较为有效的分析模型,同时对于信息化工具的应用较少,纳税人信用和风险状况的监督有待加强。其二,大企业不仅是税收风险的多发领域,而且也是税收风险重点监管对象,在大企业税收风险监管中,税务机关应重视管理指引和规程的优化。但现阶段大企业纳税监管中,这些管理指引和规程尚不全面,难以为大企业税收风险将提供指引。其三,大企业税收风险监管不够全面,即在实际监管中,税务机关未能真正做到大企业税收风险的事前引导、事中风险监控和事后稽查,全过程专业服务水平较差。

三、大企业税源管理模式创新措施

1.搭建税收管理平台,创新税收管理模式

一方面,在税收管理平台建设中,税务机关应搭建基础的税务管理框架,并在集团企业层面设置管理平台,实现税收的分层管理。值得注意的是,税务机关应按照分级管理的方式进行风险控制,尤其是针对一些重大事项及特殊事项,更需要在税收管理平台的支撑下,系统化地进行税收相关事宜的评估,并编制具体的管理方案,以此来适应税务征管的新环境。另一方面,在税收管理模式创新中,基于“以信治税”背景,税务机关应要求大企业加强自身管理,在税务征管中做到以互信和契约精神为导向,进而实现从被动改变到主动作为的转变,提升大企业税源管理质量,为新时期的税务征管创造良好条件。

2.培养专业人才,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是放管服背景下税务征管工作开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实施大企业税源管理的重要手段。值得注意的是,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均需要较为专业的税务管理人员。基于此,税务机关积极发展业务型人才的同时,需要利用有限资源进行税务管理人才的培养,确保培养的税务人才能正确应对现代化的税务管理模式和税源管理手段。新时期要培养专业人才,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税务机关在税务人才培养中应做到:其一,强化放管服理念教育,确保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理解授“信”于纳税人的市场大环境;其二,税务管理人员应正确认识到简政放权的根本在于治税以信,因而在进行企业税务管理服务中,应重视企业信用条件的管理和约束;其三,针对简政放权下征税机关所提供的基本服务,税务机关税务管理人员还应重新进行部门和角色定义,对后期的管理体系和流程进行变革,并加强与征税单位的联系,降低税务风险和成本,提升税务管理质量。

3.加强内控建设,重视风险评估控制

全新政策体系下,税务征收中的风险事项增多,这些风险会给税源稳定性带来较大威胁。大企业作为较为稳定的纳税主体,其纳税的规模较大,当大企业出现经营风险时,不仅会影响企业自身的收入,而且会对国家税收造成影响。基于此,税务机关在征税管理中,还应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并且在内部控制管理中,重点突出风险评估管理。首先,要求税务机关构建系统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体系、组织体系,然后结合税收环境及税务征管要求,开展单位内控管理工作。其次,在税务征管风险管理中,应重视风险预防方案编制,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处理等环节开展管理,尽可能地消除税务征管风险。最后,在税务风险管理中,要求结合“以信治税”、税务征管管理体制,开展税务层面的风险特征识别和管理,完善税务风险管控流程,提升企业税务管理质量,确保大企业这一税源的稳定性。

4.深化信息技术应用,提高信息管税质效

一方面,在大企业税源管理中,征税机关、纳税企业应协同配合,然后在互联网技术的指导下,构建的管理平台,税务征管的现代化发展。另一方面,在构建“互联网+税务”平台后,税务机关还应注重自身资源的有效利用,通过既有的管理质量,搭建内部管理平台,努力适应新时期的税务征管环境。此外,建立统一的信息化税务征管体系后,还应在大数据技术下,开展大企业税源管理的顶层设计,从纳税申报、发票管理、政策解读、应用引导和风险防控等诸多层面进行信息化转变,动态掌握大企业纳税情况,确保税源稳定,提升企业税务管理效率和质量,促进企业效益增长和税务管理的现代化发展。

四、结语

税收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非营利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绩效审计;财政税收

非营利事业单位的主要资金来源就是国家政府部门的财政拨款,并不属于生产性部门,其工作形式一般都是利用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资金,组织和自身工作方向相符合的社会活动,帮助政府将各种社会关系进行有效处理,从而创建和谐的公共环境。受其工作性质的影响,其在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和财政税收方面也呈现特殊的问题,值得进行深入分析。

一、非营利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绩效审计问题

(一)缺乏财政审计监督。非营利事业单位最本质特点则为公益经营,以实际社会服务为基础展开管理经营活动,财政资金应以内部经济为基础展开绩效审计。对于非营利事业单位而言,其绩效审计应针对性展开审计监督,结合实际财政内容展开调研活动,在长期事业单位发展中,逐渐形成了“轻管理、重科研”的内在氛围,在传统财政观念下导致财政资金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严重阻碍了非盈利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有序开展,除此之外,由于其非营利性质,其发展战略目标较为清晰,在绩效审计工作中,为结合短期、长期绩效目标展开有效监督,导致存在绩效审计不合理问题存在。

(二)绩效审计机制不健全。在实际绩效审计中,非营利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绩效审计机制不健全现象,其主要表现在员工积极性不佳、内部氛围缺乏动力等,同时在长期稳定经营管理中,易形成职业倦怠。绩效审计主要为了解现阶段单位内部人力、财务等资源的利用情况,但现阶段财政工作的绩效评价指标较为单一,并未结合实际财政稽核内容完成合理规划,同时针对绩效审计员工素质差异,并未辅以适当培训制度强化绩效审计工作,继而导致非营利事业单位财政资金制度不健全问题。

二、非营利事业单位财政税收问题

(一)收费与发票管理。现阶段,在非营利事业单位的收费管理上,往往会受内部财务人员的影响出现少纳少扣的问题。我国在事业单位上税收有两种标准,即应税和免税,部分财务人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往往由于未能正确认识国家政策、误解非营利事业单位性质以及私人利益等相关原因,存在虚减行为,阻碍收费管理质量的提升。此外,在非营利事业单位的发票管理上,一般是由于其自身的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非营利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不重视财务工作,相应的财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就会放松警惕、粗心大意,造成票据的混乱管理,财务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不能得到有效保证,一旦出现问题财务人员之间会将责任进行互相推卸,同时不同财务人员对征税标准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差异,对税率的理解和处理不合理,导致非营利事业单位财政税收工作往往处于混乱状态。

(二)预算编制标准未统一。非营利事业单位财政税收还存在预算编制标准未统一的问题,其主要表现有三点。第一,部分非营利事业单位的预算设定往往过于随意,单纯依靠财务部门自行负责,相关的项目执行部门并没有进行有效参与,导致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相脱节,降低预算编制的有效性。第二,预算编制工作并没有统一的参照标准,部分财务人员往往凭借自身已有的工作经验进行预算编制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的预算编制成果并不能和非营利事业单位实际的运营情况相结合,提升预算修改的难度,降低预算管理质量。第三,预算执行效率较低,部分非营利事业单位对预算工作并不重视,对于其执行情况不会进行全面考核,缺少相应的执行激励机制支持,从而造成在预算执行上的处理过于随意,加大其财政风险。

(三)缺乏纳税风险机制。缺乏纳税风险机制是非营利事业单位财政税收问题之一,其在税务管理上缺少专门的部门进行整体的税务规划工作,没有整体的税务管理目标,增加税务管理难度。同时,非营利事业单位中的财务人员能力发展不均衡,拥有的税务知识有限,即使财务人员想要通过税务管理降低纳税风险也不能保证自身税务管理的质量。此外,税务管理方式单一也是影响纳税风险的重要原因,这主要是由于管理人员并没有通过实际行动支持税务管理工作,导致这一工作上缺少相应的控制监督规章制度的约束,降低财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在这种情况下财务人员也不会主动提升自身的税务管理能力,相应的也就会降低对纳税风险的有效控制。

三、优化非营利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绩效审计与财政税收的措施

(一)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对于非营利事业单位而言,财政监督力度不仅只针对绩效审计与财政税收内容,应实现单位内部财政全面覆盖,在强有力监督管理基础上实现内部财政管控,以此更好适应社会经济新形势。在实际监督管理中,由于财政工作存在公款私用等管理问题,应结合非营利事业单位管理结构设置多重监督手段,例如:结合信息化技术展开财政监督,基于互联网构建财政资金信息平台,主要针对资金审批与流动加以控制,调取资金或修改财政预算时,需于财政资金信息平台内提交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下放资金,同时信息平台资金数额将发生变动,并同步至管理层信息管理平台中,辅以资金变动提示,以此完成财政监督;此外需结合实际电子邮箱、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账号等设置举报监督平台,将财政监督权交于单位员工,实现全员监督,同时应定期公示非营利事业单位财政资金去向,实现财政透明化,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二)完善绩效稽核体系。从绩效审计角度来看,非营利单位稽核工作体系缺乏实效性,并未针对财力资源展开稽核控制,导致单位内资源利用率低下现象存在,同时徇私舞弊等问题无法及时规避。在实际管理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工作中,应合理划分才财政资金项目,以此为基础将其分类,结合短期、长期绩效目标设置考核指标,并针对绩效审计内容展开稽核工作,继而保障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工作有效性,例如:可将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指标划分为:农业专项资金、行政专项资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社会保障基金等。除此之外由于审计人员存在素质差异,导致绩效结果波动较大,因此在完善绩效稽核体系时,应结合单位内部实际情况展开审计工作培训,并将相配套培训制度纳入稽核体系内,同时为最大程度保障财政资金绩效审计质量,可采用财政与审计相分离方式规范财政管理工作。

(三)规范收缴与票据管理。对于非营利事业单位而言,并未由于其特殊性而取消其纳税职责,因此在财政税收优化管理中,应强化员工纳税意识,定期开展税收法律知识培训活动,此方式不仅可实现纳税意识普及,并可在一定程度内提高单位内部财务管理人员税收管理水平,保障纳税合法性、专业性,为全面杜绝漏税现象,需规范非营利事业单位税收上缴体系,以此推动税收规范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指出,发票需合规合法且完整,这就要求非营利事业单位展开行之有效的发票管理,从发票真实性与完整性出发,合理检查与使用票据,对于财政收费凭证、税务发票等票据加强管理,在确保票据精准性基础上,促进非营利事业单位财务税收管理水平提升。

(四)统一税收标准与预算。税收与预算标准尚未统一导致非营利事业单位存在财政问题,同时在实际税收管理中,财政预算具有时间跨度大、项目类型广等特点,易导致事业单位财政实际预算与最终预算存在偏差,因此需运用针对性处理对策,降低财政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间的差异。例如:明确税务征收方法,基于税法完成会计核算与项目拨款,专项财政资金需由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统一确认拨款证明后方可下发资金,但对于跨年度项目资金,应综合考虑事业成本与财政补助,合理划分财政资金年度收入;从财政税收角度来看,国家拨付事业经费项目中超支金额无法实现税收扣除,但由于事业单位科研项目推进过程存在未知,导致财政拨款无法完成精准预测,因此事业经费超支金额需按国家法律标准予以扣除[3]。由于非营利事业单位性质特殊性,展开预算与税收管理时,应结合实际财政项目情况展开分析,经过多方论证后,秉持实事求是原则合理编制财政预算,因实际项目存在一定风险,应在标准预算基础上在一定范围内上调财政预算数,并严格执行预算编制内容,为财政税收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五)明确非税收范围。随着税收改革不断深化,在经济新形势下非营利事业单位应结合税收结构与税率明确资金类型,同时由于税收优惠制度内容差异,优惠区间、行业、地区等均不同,因此对于非营利事业单位中非税收款项,应进一步明确其范围且展开针对性管理,在非税收范围范围内实现合法避税,并降低税务风险,降低税收支出成本的同时推动非营利事业单位财政事业稳步发展。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从绩效审计与税收角度来看,非营利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管理仍存在较大缺陷,在现代经济新形势下,应逐步加强财政监督力度,完善财政资金稽核体系,以此规范非营利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工作,与此同时为加强财政税收管理质量,应进一步规范收缴内容与票据管理,在现有政策基础上统一税收标准与预算控制,为规避税收风险,应合理避税,降低徇私舞弊问题。

参考文献

[1]张燕娜.新形势下事业单位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财经界,2020(29):238-239.

[2]寇理.以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J].审计观察,2020(09):59-62.

税收管理办法范文7

关键词:企业纳税;“金税三期”;区块链;纳税筹划

1大数据视域下企业纳税筹划面临的机遇

1.1降低企业的纳税筹划成本。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无时无刻不在方便着人们的生活,提高了企业的办事效率。如图1所示,依托计算机网络的“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的上线,为纳税人建立起统一的系统平台,全新的申报流程,实现了人员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税款申报和税款缴纳于一体的办税流程,申报人员须提前设置月平均工资、年平均工资、公积金上限和年金可扣除上限,并填入相关数据,税款可自动计算。节省了企业的办税时间,简化了办税流程,降低了人力资源成本,企业根据平台上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选择最佳的纳税筹划方案,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纳税筹划成本(图1)。

1.2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大数据具备存储空间大、数据读取快等特征,迎合了企业的发展需求。大数据云计算从数据的采集、数据预处理、数据的存储、数据处理与分析、数据展示,以及数据的应用等方面,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数据共享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企业获取信息的及时性。同时,如果企业发生虚增收入,伪造、变造会计账簿,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情况,大数据会对企业的信息进行筛查,识别企业的纳税申报数据之间的逻辑矛盾,时刻提醒企业不得偷税漏税,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警示作用,提高了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品牌形象。

1.3实现了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重点关注如何实现科技转型,提高企业的市场价值。企业的内在价值,是企业能够创造的现金净流量的现值,是对未来企业的现金流入、现金流出、现金流量的时间价值和风险综合评价的结果。大数据时代的智能化优势可以很好地帮助企业实现既定的财务目标,例如,通过大数据进行纳税筹划分析,产品销售采用买一赠一方式,与采用组合销售折扣方式比较,计算出增值税税负较小的销售方案,尽量减少企业存货,加速资金回笼,提高企业的利润,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增强税收筹划的深度价值。

1.4加深了企业对纳税筹划的理解。企业的纳税筹划是由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决定的,国家为了鼓励企业的发展,促进科技进步,为其制定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在增值税层面,对符合规定的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的国产设备,按规定实行全额退还增值税;在企业所得税层面,经认定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10%,实行15%的优惠税率。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出台的政策及规定更新较快,我国的税收制度在不断变化,大数据时代,企业能更快地了解到与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管理规定,及时与多个部门配合,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税收优惠,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纳税筹划,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对纳税筹划知识相对欠缺的现状。

2大数据视域下企业纳税筹划面临的挑战

2.1数据分析能力不足风险。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处理的海量性、高速性和多样性是前所未有的,在传统方式下企业纳税筹划工作都是在纸质资料的基础上展开工作的,企业需要面临工作方式由纸质数据筹划分析向电子数据筹划分析的转化。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企业财务工作人员缺乏大数据观念,对于大数据理解有偏差,不能及时准确选择出适合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因此,对于企业纳税筹划工作而言,在海量的数据面前,面临着数据分析能力不足的问题,不能将数据有效转化为对企业有用的信息。

2.2信息安全维护风险。大数据时代,个人的信息如姓名、电子证件、购买倾向、性格偏好、信用情况、企业的财务状况等海量的数据都被收集,一旦信息被泄漏,将带来一定的隐患。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现行的法律为了防止企业发生逃税、漏税的情况,规定企业纳税申报的相关数据必须公开化、透明化,然而数据的高度集中,容易受到入侵,一旦信息没有妥善保存,企业重要的财务信息发生泄露,后果将不堪设想。信息安全管理问题就是企业的重中之重,尤其是对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高端技术开发能力的企业而言,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其核心技术一旦被泄漏,企业将在市场上失去竞争力。对于企业纳税筹划工作而言,如在税收筹划方案设计过程中,企业对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对信息的存储缺乏加密处理,相关人员的访问权限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将会增加企业财务信息泄露的风险。因此,在大数据时代企业如何加强纳税筹划安全管理已经成为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2.3不确定性风险。大数据具有易变性的特征。相比传统的业务数据,大数据有不规则和模糊不清的特性,从各种形式呈现的复杂数据中挖掘价值,成为企业面临的新挑战。对于企业而言,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能够对企业的税收负担进行有效的控制,但当前市场上企业竞争激烈,大数据的易变性,税收环境更加复杂多变,以及国家税收相关政策的不断调整,使得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容易产生经营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最终产生税收筹划偏离预期的结果,也是阻碍企业进行科技研究的因素之一。

2.4政策风险。国家针对企业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部分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不够深入,重视程度不够,直接导致其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的利用不足。对于企业而言,研发费用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企业的创新能力,为了保持其独有的核心技术优势,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开展科研活动。研发费用的多少也直接关系到高新技术资格的认定,根据2016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企业认定时,研发费用比例是以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累计数判断,而不分年判断。在大数据时代,对于销售收入波动较大的企业,一旦被系统判定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如果不能提供修改相关数据的证据,由于所有报表的修改时间和数据都将被记录,税务机关更容易发现企业税收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因此,大数据时代在给企业带来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因研发费用不达标,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直接导致企业资格重新认定失败的风险。

3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的优化设计及风险防范

3.1建立健全纳税筹划体系。首先,应全面收集企业纳税筹划相关信息。例如,企业纳税筹划的目标,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企业相关的税收政策;其次,在全面了解企业相关信息的基础上,企业各部门积极参与筹划方案制定,对企业涉税问题进行认定和分析,包括涉及的财务活动、企业经营活动和税费差异处理,并针对政策问题咨询税务部门,设计出若干个备选的纳税筹划方案;最后,在考虑风险因素的情况下,分析、评价各个备选方案的可行性和合法性,根据企业经营情况,确定最佳纳税筹划方案。

3.2建立动态纳税筹划风险防控机制。对于大数据时代的不确定性风险,企业在制定出纳税筹划体系之后,需要不断对纳税筹划方案进行实时监控、评估和改进,建立动态纳税筹划风险防控机制。当国家政策出现调整,数据出现更新,相关人员操作不当,纳税筹划方案出现偏差时,能通过动态的纳税筹划风险防控机制,快速地反馈给纳税筹划的决策小组,以便及时对纳税筹划方案进行修订和改进。作为企业的管理人员,应提高纳税筹划风险防范意识,在企业内部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和动态纳税筹划风险防控机制的总结工作,以便及时有效地应对大数据时代带给企业的一系列风险。

3.3构建区块链技术下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大数据时代带来的信息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企业应注重信息的安全性维护,企业在构建数据库,整合企业数据信息的同时,要制定企业的信息安全制度,引入区块链技术,实现数据应用合法、授权合规、共享激励,对企业的不同岗位员工进行人员权限设置,加强对企业员工信息安全维护方面的培训,并定期对企业的信息安全情况进行评估,确保企业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3.4加强企业团队凝聚力建设。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强的工作,需要各个部门各个人员的配合,才能制定出最优的筹划方案。如企业申请高新技术资格认定时,需要在企业各个部门的全力配合和积极参与下,从研发费用、销售收入、核心知识产权到科研人员比例等方面不断努力,直到符合指标要求。因此,企业应积极宣传企业文化,组织团队建设,在企业内部形成强大的凝聚力,为企业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3.5充分考虑非税成本。企业纳税筹划的非税成本是指企业因实施税务筹划所产生的非税收入上成本的变化,如企业在筹集资金时,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和人力成本的投入,而这些都构成了企业的非税成本,要求从企业战略角度考虑税收筹划活动,将非税成本充分考虑进去,即根据筹划方案调整具体商业活动形式,合理制定企业纳税筹划的方案。相反,如果没有统筹好这些因素,很容易导致纳税筹划的失败。

3.6提升企业技术实力。企业应专注于新技术的研发,通过关键或主要的生产设备更新改造,改进生产技术,引入大数据时代的智能设备,实现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两者的有机结合,提高企业的生产能力。技术创新实际上是人的创新,具有新思维的创造性人才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企业要加大企业研发投入,提高企业科技人员从业比例,聘用数据分析师,引入智能化的分析软件和分析模型,充分挖掘数据的潜在价值,为企业的成长奠定坚实基础,积极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4结语

税收管理办法范文8

一、切实防范执法风险,进一步提升收入质量

(一)严格遵循收入原则。严格遵循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通过信息化平台等手段,加强税款征收缴库的监督管理。强化收入调度,科学统筹指导,确保均衡入库。落实好省局提高收入质量防范执法风险的实施意见,逐条逐项梳理,定期督导检查。加强税收预警分析,建立监控指标通报制度,科学开展地区间横向比对。落实好《收入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对出现收入质量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责任。

(二)坚决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调整完善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和指标体系,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利用网上执法检查信息,不间断开展税收执法检查。进一步抓好执法内控机制建设,提高执法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严格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合法性审核,建立可行性论证和执行效果评估制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项目,制定执法文书标准范本,推行标准化执法模式。开展办税服务厅规范执法试点工作,保证一线窗口单位规范执法。启动执法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落实责任追究,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三)加强征管质效监控。加大征管质效监控力度,科学设置监控指标,改善监控方式,完善监控内容,实现发现问题—完善措施—监督落实的良性互动和梯次推进。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以整治假发票买方市场为重点,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认真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金融、通讯、房地产、中介服务等高收入行业和转增股本、利息股息等非劳动所得项目的专项检查;推广信息化查账软件,对重点行业、税源大户实现信息化稽查,信息化查账率达20%。按照减免税管理工作规程,做好税收优惠成果统计,提高减免税审批、备案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四)做好税收政策的调研和落实。深入开展政策研究,密切关注营业税改革动向,及时跟踪增值税改革试点情况,监控分析全市新增、注销企业变动和交通运输业、服务业等相关行业营业税增减变化情况。配合政策调整和宏观调控,加强对通信业、房地产业、采掘业的税收调研,开展资源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税种研究。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类企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发展,发挥好税收宏观调控功能。做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及营业税起征点提高、资源税征收方式改革、车船税税率调整等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做好减轻低收入群体税收负担等政策落实协调工作,及时掌握税源变化趋势。

(五)深化拓展税收分析。健全完善收入年度和月度预测,准确判断税收收入形势。充分利用税收快报、会计统计报表以及税收征管系统等各类数据,深化月度税收分析。围绕税收管理的难点、经济发展的热点和社会关注的重点,深化专题分析。利用重点税源监控数据、税收资料调查数据,积极开展重点税源分析。尝试开展对会计核算各环节的税收资金运行进行季度分析,掌握税收资金运行变化规律。落实好《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深化社会综合治税,加大涉税信息采集、处理以及综合利用力度,以政府网络搭建的信息交换平台为抓手,推动以政府考核为主的督导考核制度。

二、完善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全面加强税收征管

(一)完善税源专业化管理。按照省局《关于基层机构整合后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选择的意见》,整合基层机构,重组业务职能,优化资源配置,把征管力量和精力转移到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上来,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实施税源分类分级管理;集中办公后,打破属地征收模式,整合征收力量,将由中心所税收管理员承担的日常性事务简化、前移到办税服务厅集约处理。深化纳税评估,在分类分级评估、方式方法创新、部门协作配合等方面寻求突破,提高评估精度和效益。强化税收预警,扩展预警指标,拓展预警范围,与廉政风险预警平台的结合,进一步提高核实处理质量,提高信息利用效益。研究探索大企业税源的专业化团队式管理方式,开展针对性强的风险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强化税源分析,年内组织重点税源状况的整体性分析,全市旅游业税源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分析,市国资委所属企业税源状况、住宿和餐饮业等部分重点热点行业税源状况的专题性分析。积极开展征管状况分析,利用风险指标解决征管风险,切实提高征管质效。

(二)规范征管制度建设。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为目标,完善税收征管的操作规范和制度,着力打破传统的“保姆式”管理模式。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建立国地税清算联动机制,健全非正常户预防机制。明确委托职责,扩大范围。加强欠税管理,定期核查,清理旧欠,杜绝新欠。抓好临时征收户管理,严格按规定开设临时征收户,逐步降低临时户数占比。抓好个体税收管理,制定起征点提高后核定征管措施,对未达起征点业户实施动态监控。抓好发票管理,探索试点网络发票改革;规范代开发票管理,继续探索委托代开发票管理方法。抓好财务报表报送管理,对纳入省局监控重点的,一季一检测、一季一通报,重点企业财务报表报送率和采集率均应达到100%。落实《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抓好社会综合治税向税种、行业和征管盲区的延伸。

(三)不断改进征管措施。一是继续加强重点行业管理。规范交通运输业管理,建立“自开票纳税人年审”备案制度,规范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建立货运发票开票预警机制,强化对发票开具异常的监控评估。加强金融保险业管理,落实好《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申报办法》,推进金融保险机构分经营项目明细申报;落实好省局《民间借贷税收管理办法(试行)》,加大对民间借贷税收管理。强化重大建设项目分级分层、逐月逐户监控,加强跨区域施工项目管理,确保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全部“圈进来、跟上去、管到位”。二是加强薄弱环节税收控管。把存量房评估推广作为“一把手工程”,落实省局推广方案,完善内部制度,强化督导考核,7月1日前全市推广应用;加强与房管、建设、国土等部门的沟通,建立部门协作支持机制。加强股权转让管理,与工商部门及时交换信息,深入开展数据交叉稽核。强化非居民税收管理,实施税收源泉控管,加强对外支付税务证明的管理,重点抓好非居民财产转让、股息分红、特许权使用费、租金所得的税收管理;抓好“走出去”企业税收管理,防止企业境外所得在国内延迟纳税和逃避国内纳税义务问题的发生;加强企业关联交易申报及审核管理,以企业集团关联交易、企业股权转让为重点,加大调查取证、纳税约谈、调整补税力度,建立完善的反避税防控体系。三是严征细管小税种。强化土地增值税管理,加大对中介机构鉴证业务的监督指导。做好车船税法的贯彻实施工作,逐步完善公安审验把关机制。规范土地使用税基础管理,全面推广宗地管理经验,条件成熟后在全市推开。规范耕契两税征管,严格落实“先税后证”制度。规范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规费的代收流程,实施税费同管。#p#分页标题#e#

(四)加强两个所得税管理。一方面,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开展企业所得税税源分析,突出税基管理,抓好对收入、税前扣除等项目的审核管理,巩固管理范围。规范税收优惠管理,严格政策界限,规范工作程序,做好税收优惠认定、备案和后续管理。完善预缴申报管理,突出预缴申报情况的上下期比对,对异常情况重点分析,确保预缴税款占应纳税款的70%。完善汇算清缴,深化政策宣传培训和申报督导,人工和信息化相结合,加大自行申报审核力度,结合征管实际,合理确定评估重点,开展汇缴申报后的评估和检查,巩固汇缴成果。规范核定征收程序,严格控制核定范围,合理确定核定征收方式,控好定额征收户数,杜绝随意改变申报方式现象。深入开展汇缴税源分析,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管理。另一方面,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搭建个人所得税税源管理平台,结合12万元个人自行申报数据、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数据等情况,确定重点税源标准、对象以及日常分析、管理程序和内容,探索建立单项税源的管理办法。推进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规范税税种鉴定,推进明细申报“扩面”,力争明细申报上线户数占到企业总户数的90%以上,明细申报户数占到上线户数的90%以上。开展个人所得税电子申报,普遍推行个人所得税明细扣缴申报模板,力争95%以上扣缴企业使用申报模板申报。做好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建立完善自然人数据库,规范完善完税证明开具工作,积极开展个人所得税税源比对工作。

三、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一)规范纳税服务平台建设。围绕通城通办、集中征收、征管分离的目标,进一步整合、规范办税服务厅,县级局纳税服务中心与城区办税服务厅进行整合,设立统一的服务大厅,集中前的原基层单位设服务点,二季度全部完成。落实好《全省办税服务厅管理规范》,在内外标识、功能设置、基本设施、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方面统一标准,三季度组织验收。总结、评估现有的办税服务厅绩效考核办法,不断完善,二季度全市推广。

(二)巩固已有服务措施。深化“一站式”服务,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推行同城通办、联合办税、设点服务、预约服务、自助办税等措施。完善纳税人之家服务平台建设,形成集宣传培训、征纳交流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整合纳税人税法培训中心,建设多功能的征纳互动平台。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强化评定结果应用,实施分类服务。充分利用地税外部网站、办税服务厅、服务热线等,宣传税收政策。

(三)认真落实保障措施。开展好“至诚维权征纳共盈”纳税服务品牌创建等活动,做好纳税服务质效评价,利用调查问卷、网上纳税服务质量评价系统等方式,二季度组织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并在全市通报。完善纳税信用评定指标体系和等级标准,与国税部门联合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逐步建立纳税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强化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应用,加强动态管理。完善全市纳税人维权组织建设,并与税法培训中心等相结合,做好纳税服务投诉受理,解决好纳税人关注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问题。

四、围绕深化提高,全面加强基层建设

(一)确保三年目标全面完成。各级要按照拓展深化、全面提高的要求,按照市局《关于加强新一轮基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照三年总体目标,逐条逐项梳理,加强指导调度,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大设施投入,改造和整合基层办公场所,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从工作重点、政策指导、资金投入、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充分发挥集中办公的优势。

(二)抓好基层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规范基层统一标识,按照省局规范基层办公场所的要求,完善标识,统一悬挂,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做好集中办公持续推进工作,进一步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做法,整合资源,优化岗责体系,完善集中办公后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制度完善、关系理顺、管理规范、秩序井然。不定期开展督导调研,加大落后帮扶力度。

(三)积极开展基层建设争创活动。积极参加基层建设“双创”评选和“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对新一轮基层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发挥样板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特别是集中办公、税源专业化管理、提高收入质量、防范执法风险、干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典型经验,适时开展经验交流会或现场观摩会。市局将视情召开现场观摩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做好基层建设信息专辑编发和网站专栏维护工作,借助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地税时空》、《地税》等广泛宣传。

五、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

(一)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不定期组织市、县级局党组成员学习交流会,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地税工作开展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分析形势、把握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抓好干部队伍管理。结合新的机构设置,对各单位的空缺职位,严格选拔程序,及时调整充实。上半年,完成市局机关空缺科级岗位竞争上岗,对在同一职位任职时间较长的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坚持干部选拔向基层倾斜,拓宽基层干部发展空间,调整充实基层领导班子,逐步配齐配强,对基层中心税务所长任职3年以上的,组织轮岗交流。组织系统内干部“双向挂职”,鼓励和引导年轻干部到基层实践锻炼,选拔基层优秀年轻干部到省、市局机关挂职锻炼,挂职时间不少于两年。认真做好市县机构改革后续工作,规范市(县)局内设机构设置,明确职责范围,落实人员编制。

(二)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坚持分岗位抽考和业务骨干选拔考试,强化以考促学。认真实施教育培训三年规划,市局重点组织系统性的业务培训、副科级以上干部培训,年内举办2期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短期研修班,举办2期基层分局(所)长和副科级干部更新知识培训班。突出抓好骨干人才的培训和选拔,8月份统一组织预选考试,9月份集中培训,争取在全省第四期骨干人才选拔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对业务骨干组织短期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为主、兼职教师培训为辅的方式,组织2期征管、稽查业务骨干培训。继续完善培训绩效考核,健全培训教育档案,培训教育结果与干部提拔任用挂钩。#p#分页标题#e#

(三)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当前干部管理机制、体制不断变化,干部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跟上,要在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的基础上,对新形势、新政策做好解释工作,消除干部的理解误区和不良情绪,力所能及的帮助干部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思想状况调查,加强教育引导、沟通交流和人文关怀,认真解决实际问题。

六、营造良好软环境,深入推进地税系统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

(一)深化地税系统文化建设。按照省局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深化学习型组织创建,充分发挥《文化手册》和文化展室的引领作用,全面加强地税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指导各单位推动文化建设步伐,打造地税文化品牌。抓好载体平台建设,以建设好总局党校基层教学基地为契机,利用阅览室、展览室、文化长廊等阵地,弘扬地税文化,组织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深化税收宣传,围绕全局中心,组织开展好第2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升税收宣传月品牌的影响力。注重新兴媒体宣传,充分借助手机报、手机短信、博客、微博、论坛、贴吧、视频、动漫、公益广告等新载体开展工作。积极推荐优秀宣传作品参加评比,抓好《地税》投稿以及通联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通讯员专业素质。

(二)深化文明创建工作。以连续三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把文明创建与基层建设、“四德”建设、文化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创建活动的实效性。抓好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积极参加全市文明行业观摩评比,确保全系统进入“全市十大文明行业”。加强与工会、团委、妇联等组织的联系,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岗”等争创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持续推进“四德”建设,开展“身边人讲身边事”、“我推荐、我评议、我学习身边好同事”等系列活动,树立和塑造典型。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关心群众疾苦,促进和谐,维护稳定。深入做好涉税舆情管理,发现重大舆情或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应急处置,及时化解危机;加强涉税舆情管理的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舆情意识和公关意识。

(三)深化党的建设工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创新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的途径和方式,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提升系统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指导意见》,年内培养2-3个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推进党建工作创新,打造党建工作品牌,年内创建2-3个党建工作品牌。以“做贡献创佳绩、喜迎党的十八大”为主题,深化创先争优工作,开展好“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开展好书荐读活动,组织收看地税大讲堂,到地税党性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结合廉政文化和文明创建展厅,运用党员活动室、图书室、党建宣传栏、宣传窗等,营造良好的党建文化氛围。办好《党群生活》,成立“探海石”文学社,推动文学、书法、绘画、摄影等创作,推动群众性手工制作、篆刻等才艺展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文艺活动,培养业余文艺骨干人才,做好职工业余文艺团体的筹备工作。加强和谐地税建设,认真开展文明使者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慈善捐款、捐资助学、帮扶困难职工等活动。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一)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意识。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狠抓任务落实。继续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抓好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点排查,实施廉政风险点动态管理。加大科技防腐力度,推广应用“廉政和执法风险防控平台”,对信息化办税和行政办公流程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抓好人机结合,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干部作风实施全面监督。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切实把制度转化为干部职工的行为准则。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从制度建设到工作实践的长效机制。建立经常性的干部谈话制度,做到对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对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对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

(二)将党风廉政教育抓出实效。继续抓好廉政教育,重点抓好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突出警示教育和岗位风险教育。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制度,继续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制度、预防职务犯罪报告、廉政作业制度。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以及“廉政教育月”集中活动。抓好特色岗位廉政教育,发动干部职工结合岗位特点,分析腐败产生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开展互动教育、启发教育和感悟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三)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落实《全省地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规范化建设标准》和《全省地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建设标准》,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达标和示范点创建活动,力争年内3个单位达到示范点建设标准,努力争创全省地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优秀达标和示范点单位。积极筹建高标准、综合性、符合地税特色的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建立起符合本地实际的网上廉政文化教育基地。

(四)全面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组织开展系统“行风检查月”活动,集中对损害纳税人利益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等问题进行治理。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和行风评议活动,落实特邀监察员联系制度、基层地税人员向纳税人述职述廉等制度,健全完善行风评议机制,确保行风评议进入当地行政执法部门前三名,力争第一名。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处力度,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年内对4个单位开展巡视检查,加强巡视检查结果的应用,努力探索巡视检查工作的新路子。

八、强化保障措施,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强化信息技术保障。抓好软件应用与推广,建立调查反馈机制,及时督导应用情况,提高软件应用效益。优化省级“大集中”系统功能,做好综合数据应用平台、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核定系统、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廉政风险防控平台的推广上线工作。探索建设应用移动办公系统,提高基层税收业务和内部行政办公效率。完善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深化网络安全综合管理监控系统的应用。规范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扎实推进金税三期试点准备工作,做好软件培训,保障顺利推广。#p#分页标题#e#

(二)突出保障与服务,加强财务管理。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做好年的预算编制,建立预算执行定期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省级集中式财务管理软件的财务核算,实施财务监管信息化。强化财务会计管理,切实规范资金支出管理,严控“三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津贴补贴政策。加强网络版资产管理软件的应用,管好闲置资产,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产管理动态化。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纳入省局集中采购的项目一律上报,实施集中采购。加强对大额采购项目管理和基建招标管理,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完善财务审计监督机制,发挥财务管理软件功能,实施财务监管信息化,实现事前预警和事中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