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制度范例

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制度范文1

【关键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目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三者构成了目前我国比较完整的全覆盖式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公平性原则是基本的原则之一,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反映出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如果无法确保其公平性,在经历一段时间运作之后,其制度就会产生各种现实问题,甚至还可能引起社会的不稳定,导致养老保险制度无法持续,所以探讨公平视角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公平视角下的社会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也可以称之为老年保险,指的是在国家立法下,强制性的征集社会保险费,并且将其形成养老基金,当劳动者退休之后,支付一定的退休金,从而确保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是目前社会保障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内容。虽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强制参加了义务,其本身呈现出强制公平参加,其职工养老金水平超出了最低的成长生活保障标准,进而体现出强制的需求价值,对于最低和最高的缴费限额,直接体现出强制校正的公平,而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以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缴纳呈现出正比和基本养老保险的市场运行,呈现出协议公平性。不过在实际运行制度的时候,依旧会有公平价值缺陷的现象存在,所以,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二、公平视角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

(一)公平视角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的预期目标

在当前公平视角之下,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也就是坚持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满足公平价值的一部分,并且针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进行修改[1]。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公平包含了机会、过程以及结果几个部分。基于机会公平,需要建立全社会成员都参与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且让社会成员能够分享相同的权利与机会;按照过程公平,就需要建立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按照相同的养老金计算方式,这样就可以让不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分配过程公平;基于结果公平,不同区域的城乡居民以及职工,在社会养老保险费缴纳同等的情况下,就需要获取大致相同的养老金数额,这样才能满足结果的公平。其中,机会公平作为主要的前提,而过程公平属于手段,结果公平则为目的。

(二)构建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基于全社会成员参与国民养老金,法律还需要规定不同主体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法律在坚持自愿性的基础上,需要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计算方式的完善,并且规定其统筹的对应层次。1、缴费基数

(1)基于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目前,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的十二个固定缴费的档次,虽然看起来操作很简单,但是还无法适应经济发展,无法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原则体现出来,因此,还需要修改其缴费模式。个人账户模式无法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义务本质体现出来,逐渐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替代,虽然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能够体现需要承担的义务,但是考虑到在基础养老金之中缺少协议公平,同时,固定的缴费模式无法表现出经济发展的需求,所以,就可以将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互结合的模式,从而将固定数额缴费的小时消除。基于上一年度农民人均年收入之中的一定比例来看成缴费的基数。基于农民人均年收入的比例来作为缴费基数,按照上一年度的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来进行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就需要按照账户所累积的存储额来进行计算。这样的设计,就能满足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协议公平性原则以及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原则,同时,也能够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统一奠定良好的基础条件。

(2)设定缴费基数的最低值和最高值

第一,缴费基数最低值。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城镇的个体工商户参与基本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在当地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以内。为了实现城乡军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的统一,所以,就需要将缴费基数的最低值直接设定为上一年度农村存收入的60%。第二,缴费技术最高值。个体工商户直接参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本身的上线为上一年度中职工平均工资的300%。针对“统分结合型”的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上限,最好不选择与个体工商户相同的比例。这主要是因为农民本身的缴费能力有所欠缺,一旦缴费的基数比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高,那么参保人员完全可以直接选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后续所论述的决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其本身属于上一年度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而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城镇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则是目前,设置是以后很长一段时间中经济发展的需求。如果缴费的主体自身有一定的能力,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来进行缴费,那么直接参与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就能够帮助养老金提升其整体水平。因此,一旦缴费的基数比上一年度在岗平均工资的60%高,就会影响到参保人的基本礼仪。所以,在设置最高上限的时候,就应该设定为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2、养老金计算方式

第一,基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在退休的时候,基础养老金的标准是按照上一年度在岗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作为其基数,其缴费是美满1年,发放1%。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月标准则是个人账户存储额来除以计发月数。基础养老金能够体现出养老金分享经济发展的基本成果。目前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没有区分缴费水平统一发放定额基础上的养老金做法,这样不但不能将经济发展成果分享出来,同时还可能会无法保护缴费档次较高的参保人利益,这样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协议性公平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如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个体工商户缴费方式相同的时候,计算养老金的方式就应该等同于职工基本养老金计算。第二,等同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算的社会意义。在当前的“统分结合型”的社会养老保险模式下,统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和职工基本养老金计算模式,其意义在于增加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居民的实际养老金数额,同时也可以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的相互衔接[3]。

三、结语

总而言之,在当前的社会发展中,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牵涉到每一位劳动者的基本利益,同时也成承担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在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前提下,就需要做好当前以及长远关系的相互统筹,基于公平合理兼顾各种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样才能表现出党与国家最深切的关怀,让广大退休人员能够拥有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

【参考文献】

[1]何文炯.社会保险制度整合取得实质性进展[J].中国社会保障,2017(10):22-23.

[2]刘芸.公平与共享: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失衡性剖析与制度调整[J].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2):24-37.

社会保险制度范文2

【关键词】新农保;新农保制度建设;新农保工作推进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及推进的重要性

(一)有利于应对社会老龄化现象

社会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社会人口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农村地区人口由于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对于社会基础保障的认识程度也相对薄弱。想要切实的落实全民参保,就必须积极的从我国农村地区落实,科学的增强我国农村地区参保覆盖率[1]。在人口老龄化加重的当下,很多农村依旧秉承“养儿防老”的陈旧思想,将家庭养老保障作为日后养老依靠。但是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农村地区的青年劳动力,都选择了外出务工的生存途径,使得当前农村地区的“空巢老人”、“留守老人”数量不断增长。由于儿女无法实现家庭养老,使得当前农村地区老人养老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的一个重要问题。并且随着我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的加重,此现象也将日益严重。

(二)有利于完善我国社会基础保障制度

在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当下,我国民生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发展最为重要的社会发展内容。为了切实的维护广大农村群众的实际的利益、为广大农民谋福利,就必须严格的推进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进程。虽然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并未健全,但是随着我国民生事业的发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势在必行,促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添砖加瓦。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及推进中存在的阻碍

(一)政府针对新农保的补贴制度不健全

新农保相比旧农保来说,强调了国家对我国农业养老所承担的责任,将“以人为本”当做新农保建设的重点,受到了广大农村热烈的追捧。但是由于新农保所推出的时间相对较短,所以在实际实施与发展的过程中,政府政策的补贴机制相对缺失。针对此问题,在实际开展新农保建设的过程中面临一定的阻碍。由于缺乏完善的新农保资金保障机制,并且我国农村人口相对较多,使得新农保即将会成为我国财政支出的最主要项目之一。就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速度来看,我国有充分的把握承担起对我国农民养老的保障。但是在新农保制度运行的过程中,依旧缺乏基础的新农保制度保障,这也是阻碍我国新农保制度全面落实的原因之一。

(二)新农保政策缺乏动态化的调整

就我国当前确定的农村养老标准为每个人每月为55元,绝对的数字作为养老基金补贴的标准,对于相对富裕的农户来说,生活保障能够基本的解决,但是对于没有经济来源的贫困农户来说,很难有能力缴纳养老保障费用,很难真切的体会到来自政府与国家的关爱。这样便导致我国新农保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阻碍,很难全面的落实新农保的实际效力,导致新农保建设与推进的固化。

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及推进策略

(一)建立健全政府补贴制度

想要落实与推进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就必须保障各级政府的补贴到位。所以,必须完善各级政府的补贴制度,保障对广大农民的补贴及时、全面、稳定的落实,促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中央政府必须时时刻刻的针对我国各个地方财政补贴的实际情况进行跟踪,针对经济相对薄弱的地区,可以积极的开展政策倾斜,以便于缓解经济困难地区政府财政补贴的压力。保障财政补贴的动态化,结合当地经济发展以及物价水平,科学、适度的针对地方政府补贴的实际标准进行调整[2]。积极的借鉴西方先进国家的养老金制度改革,给予低收入者最低养老保障、使有经济能力的人员,全部缴纳,切实的缩短农村地区的贫富差距,促进我国农村地区的社会和谐。

(二)强化新农保基金增值管理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保障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顺利运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前提。首先,必须积极的完善我国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基金保障管理制度,明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基金的运营机制、投资管理决策、运营投资渠道、监督管理责任,积极的规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基金风险。其次,强化地区政府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基金的管理与投资责任。落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行责权,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运营模式。积极的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管理机制,将地方政府所管理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统一到省内进行管理,促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最后,积极开辟新型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实现投资多元化,促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此外,还应该积极的针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进行监督管理。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委员会的职责,并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必须接受上级政府的审计与检查、受到广大人民的审计与质询。通过强化新农保基金增值管理,为广大农民的基础社会养老保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完善新农保法律保障

我国是法治国家,一切的行动都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依法开展。严格的遵循“立法先行”的原则,利用法律的武器去保障放广大农民的基本利益。为了让广农民过上有尊严、有保障的晚年,就应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法律条例。首先,应该积极的明确新农保在社会基础保障中的重要地位。其次,细化农民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的合法基本保障。严格的针对不同缴纳金额、不用缴纳年限、实际领取养老保障金额进行明确的细化。利用法律的手段,增强农民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任,提升农民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的积极性。最后,严格的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监督管理。针对农民发放养老保障金的实际情况、实际日期进行详细的管理与监督,保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开展的高效性与平稳性。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与推进工作势在必行。只有让广大百姓安居乐业,才能够保障我国社会的稳步发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全与推进,能够应对社会老龄化现象,并且有利于完善我国社会基础保障制度。在实际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与推进工作的过程中,必须在强化新农保基金增值管理的过程中,建立健全政府补贴制度,利用法律的手段,保障我国新农保制度的运行与发展,保障农民老有所养。

参考文献

[1]秦君怡.小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J].商,2016(2):85-85.

社会保险制度范文3

【关键词】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农合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劳动者乃至全体公民因病需要治疗时,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相应的医疗服务,并对这部分医疗费用给予可能的补偿,以保障社会劳动者或公民身体健康、正常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计划经济时期的免费医疗阶段,包括城市职工的劳保医疗、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及大部分农村地区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第二阶段,80年代改革开放后的社会医疗保险阶段,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第三个阶段,2009年新医改方案颁布开始,努力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阶段。第四个阶段,以国务院2016年1月的《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为开始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探索阶段,即整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医疗保险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一、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取得的成就

(一)资金筹集和管理的社会化。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单位管理、封闭运行,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都无需职工缴费。改革开放后,1993年建立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2003年建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2007年建立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别以统筹区域内的全部劳动者、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为对象,同时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单位和个人需按比例缴纳保险费,实现了资金筹集和管理的社会化。(二)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计划经济时期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的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员工,广大农民、城市非从业人员等并不享受这种制度。1998年以后,尤其是21世纪以来,社会医疗保险覆盖面快速扩展。首先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后,其覆盖面从国有企业的员工扩展到集体所有制企业民营企业,一直到现在涵盖各类企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使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从城市普及到了农村。2007年开始推行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将覆盖面扩展到了城市非就业人员。截至2016年,城镇职工参保人数已达到2.95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参保人数达到4.49亿。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见表1:(三)基金收支规模逐渐增大并总体平衡。随着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改革,国家越来越重视社会医疗基金筹集等方面的责任共担。当前三大医疗保险均要求个人缴费,医疗保险由个人、企业和国家共同筹资,能够实现基金来源的社会化、多元化,基金增长明显。虽然基金的支出也大幅增加,但总体上二者还是平衡的,能够满足人们的医疗需求。见表2:

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面临的挑战

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经过多年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它还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碎片化。我国先后为不同群体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除此之外,一些地方还建立了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失地农民医疗保险制度等。再加上较低的统筹层次,使医疗保险制度呈现出明显的碎片化,造成医疗保险的地区分割和人群分割。(二)政府的财政投入不足。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政府在卫生医疗事业的投入资金比例逐渐下降,而个人支出不断增长。同时由于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没有资金积累,对于那些“老人”来说,他们并没有缴纳保险费用但却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那他们得到的这部分照顾就形成了“隐性债务”。这时只依靠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来实现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显然是不现实的。(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账户效率低。2013年全国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3323亿元,2014年达4000亿元左右,个人账户基金大量沉淀。同时,由于个人账户只能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使用范围狭窄,无法与统筹账户互济流通,绝大多数人的态度是能用则用,再加上供方诱导需求,导致医疗费用上涨,造成医保基金过度浪费,当期基金供给减少,统筹压力加大。(四)费用补偿机制不完善。基本药品和服务目录的补偿范围较为狭窄,使部分医疗费用的报销受到限制,增加了那些不需要住院但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和老年病患者的医疗负担。目前的补偿方式仍然以按服务项目计算的后付制为主,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未能普遍采用,不利于医疗费用的控制。同时,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还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截至2016年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3086万人,占总人口的16.7%,65周岁及以上人口15003万人,占总人口的10.8%,这将导致医疗保险支出急剧增加,基金支付风险加大。

三、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发展前景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关系到全体国民的健康,必须逐渐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5]目前,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将逐步实现全民医保,建成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体系。(一)建立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险制度。在新医改的背景下,我国不断健全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继续改革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探索与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从筹资方式、补偿机制、服务内容等方面进行完善,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同时,全国的机关事业单位也普遍建立了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到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未来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将会是多层次、全方位的全民医疗保障系统。(二)实现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管办分离。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从两江试点开始一直都是由政府组织实施,包括制度设计及医疗保险服务等方面。这种管办不分的组织形式导致医疗保险机构的预算软约束,缺乏谈判的动力。医疗保险的组织与提供可以引入市场中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保险机构。早在2001年国家正式提出建立新农合制度以前江阴市政府就将新农合委托给太平洋保险公司经办,而政府仅为商业保险机构支付管理费用。但愿社会医疗保险制度领域的明天管办会全面分离。(三)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统筹。在统筹层次、衔接机制、异地就医、经办服务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增强社会医疗保险的效果。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实现地(市)级统筹的目标。在衔接机制方面,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种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机制,以及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办法。(四)改革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支付方式。医疗保险的支付方式是影响医疗保险制度效果的重要因素。2017年6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提出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完善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强化医保对医疗行为的监管。完善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虽然到今天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多样性的支付方式,但是它的总体走向是值得肯定的,后期发展也仍将坚持这个方向。总体而言,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遵循了正确的方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虽然面临着一定的困难,但它的前景是光明的。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早日实现全民医保的目标。

参考文献:

[1]王红漫.中国城乡统筹医疗保障制度理论与实证研究[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05):152-158.

[2]谭永生,关博.“十三五”时期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J].宏观经济管理,2014(08):17-20.

[3]申曙光.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的理论思考与路径构想[J].学海,2014(01):52-58.

[4]姚胜楠.针对社会医疗保险责任主体分析[J].科技与企业,2015(12):234.

社会保险制度范文4

关键词:新农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实困境

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农村人口数约占人口总人数的一半。为扩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农村人口的社会养老保障水平,国务院于2009年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为“新农保”)试点,截止2012年新农保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1新农保的构成及实施现状

1.1新农保的构成

新农保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构成,基础养老金中包括中央政府补助和地方政府补助,中央政府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对于中西部地区中央进行全额补助,对于东部地区中央补助50%,由地方政府补助另50%[1]。除了国家和地方政府补贴的基础养老金外,每个参保者均拥有自己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中是个人缴费部分。在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个人账户中还包含集体补助部分和地方政府补助部分。中央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但各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缴费标准和档次。个人缴费部分以“多缴多得”为原则,个人缴费越多政府补助的越多,以鼓励农民选择更高档次的缴费标准[2]。

1.2新农保制度的实施现状

新农保自2009年推行以来迅速发展,在2010年参保人数达1.02亿人,2011参保人数达3.26亿人,在2012年参保人数达4.6亿人,基本实现农村居民全覆盖。见图1。

2新农保政策存在的现实困境

2.1政策理解不到位

农村地区对于政策宣传的方式较单一,宣传力度有限,部分地区为提高参保率,村干部会采用强迫方式要求农村居民参保,这使得部分农村居民对新农保政策产生了抵触情绪,选择最低缴费档次以“完成任务”。这种略带强迫性的行为,不仅使很多农村居民没有正确理解新农保的政策内容,还使得新农保政策中“多缴多得”机制不能发挥出其激励作用。

2.2保障水平较低

目前,新农保政策还处于“低水平,广覆盖”的发展阶段,保障水平较低。随着农村耕地面积逐渐减少,“独生子女”政策使得很多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农村居民原本“土地养老”和“家庭养老”的方式已负担不起养老。新农保政策虽为农村居民提供了社会养老的途径,但目前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补贴每月仅为55元,远远不足以保障老年农村居民基本生活。

2.3待遇地区差异较大

在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方面,新农保给予了个人和地方较强的自主性。在政府补贴方面也有所倾斜,对于西部中央政府的补贴力度最大,其次为中部地区,再次为东部地区。目前我国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养老金待遇相对较好,中部地区养老金低于国家平均水平,这主要是由于中部地区经济发展状况较差,而国家对于其补贴力度又不及西部地区力度大。

3完善新农保政策的对策建议

3.1加强新农保政策的宣传

加强对新农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政府公告栏或者印发政策宣传单等方式,使得农村居民对新农保政策形成正确认识。另外,也可以通过召开村支部会议的方式,为农村居民解答其对于新农保政策不理解的问题,从而使农村居民真正认识到新农保为其带来的保障,自愿参与到新农保政策之中。通过宣传使农民认识到新农保“多缴多得”的实际意义,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尽可能选择较高的缴费档次,从而在未来享受更高的养老保险待遇[3]。

3.2加强政府财政支持力度

为提高新农保的保障水平,政府应在财政允许的条件下,适当加强财政支持力度,提高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于新农保基础养老金部分的补助金额,使新农保政策真正可以发挥出社会养老的作用。与此同时,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国家应通过政策鼓励引导在个人账户中集体补助方面适当增加补助金额,以提高新农保的待遇水平。

3.3降低新农保的地区差异

为促进农村居民参保,提升政策的可行性,新农保政策给予了地方政府较大的制定相关待遇的权力,导致新农保具有较大的地区差异性。为保障社会公平和调节各地区的收入差距,应在现实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逐步提高统筹层次,消除地区差异,提高中央直接补贴到居民个人的标准。与此同时,依据各地区经济发展变化,适时调整政府对各地区补贴的力度,利用政策调节来促进社会公平。

参考文献:

[1]李婷婷.浅谈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J].农村社会保障,2016(23):217-218.

[2]杨致瑗.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与“新农保”实施现状综述[J].安徽农业科学,2017(45):218-220+226.

社会保险制度范文5

关键词:社会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制度;风险控制

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为了让人民共享国家财富而建立的,它是由企业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按自身收入的规定比例定期缴纳的部分资金,以此来保障劳动人民的基本资金待遇。自党的报告中提出,要切实、有效、科学的运用多种方式充实和管理好社会保险基金,大力加强对保险基金的监控力度。目前,对于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我国制定了《社会保险财务管理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本文将通过对现阶段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并提出控制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的主要措施,进一步为保险基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提供重要保障,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正确使用。

一、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1.会计核算体系不全面

在现阶段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中,会计核算体系中基本没有关于欠缴费的核算问题。从我国制定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可以看出,会计在记账时运用的是借贷记账这一有效方法,并采用收付实现制[1]。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可以较为直观的体现出每个时段内社会保险基金的现金流量状况,且该方法容易操作、运用简便。但该方法目前存在很多不足,如在欠缴费用方面不能准确反映出人民在社会保险基金方面的欠缴费用,且其会计核算体系反应不全面,仅能由核算人员对单一的辅助账目进行相应的记录。这种关于没有欠缴费用的问题,是会计核算体系不全面的集中体现,在实际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中容易出现严重的财务问题。如果企业单位或者个人在一定时间内根本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但核算财务人员并没有相应的记录,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在债权债务和账务记录两个方面出现严重的差异,影响相关工作人员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正确查账。另外,在实际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中,如果会计核算体系对债权不能进行科学严谨的监督,也会对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影响工作进度和管理质量。

2.个人账户管理局限性

对于现阶段社会保险基金的分配流程、收益获取、会计信息、受益程度等方面问题,参保人有权知道这一系列的相关问题。但,大部分参保人对这些问题没有渠道获取答案,不能依法享受到相应的知情权,在个人账户管理方面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同时,在很多社会保险基金的分支方面,如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社会失业保险等,现阶段制定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没有对参保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细化和落实。参保人享有的收益权没有直接与个人社会保险基金联系,且参保人没有权利直接对个人资金进行管理,只能交由相关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另一方面因为参保人对个人账户管理的局限性,再加上监督部门个别形式化的监督管理,为财务管理者乱用社会保险基金提供了合适的条件,损害了人民的利益,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2]。

3.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

现阶段的相关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存在一定的难度,且对于征缴金额并没有统一的征缴标准。在保险基金征缴方面,部分民营企业管理者缺乏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方面的认识,不了解企业为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意义和重要性,并且在员工管理和工资设定方面缺乏科学,所以不注重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虽然在参加社会保险的机构中,只有部分企业在社会保险基金缴纳方面存在问题,但也影响了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的发展,为社会保险基金核算和统计方面增加一定难度。另外,在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标准方面缺乏统一的征缴标准,对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产生严重影响。

4.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

目前我国在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方面,很多情况下会计监督职能不能全面的发挥,且在极个别情况下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只停留在形式上,为管理人员变相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提供了有利条件。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监督和执行力度的不集中,因社会保险资金财务管理工作是由各种社会财务和劳动保障机构相互协助,参与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的机构较多,很难保证每一处工作的完整和效率,所以影响了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3]。

5.基金保值增值能力低

在社会保险资金财务管理方面,我国相关管理部门目前主要使用资金收付的方式,对社会保险资金进行有效管理。资金收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财务管理人员提供便利,但对资金本身的保值增值没有明显的效果,降低了人民在社会保险基金方面的收益和回报率。

二、控制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的主要措施

1.落实社会保险的监督工作

对于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相关管理部门要合理的设计出一套内部会计监管和外部会计监管相结合的管理系统。首先,要规划好内部和外部的会计监督系统,明确其监管的主要内容,增加内外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监管的效率。其中,内部会计监管要注意协助其他监督工作,完善好财务管理的重要工作。外部会计监管要规范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存在的问题并采用有效措施解决。发挥好内外部会计监管的重要职能,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意识,杜绝管理人员挪用社会保险资金的严重不良行为,进一步促进现阶段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事业的长久、科学的发展。

2.做好个人账户的管理工作

因为个人账户管理本身存在较多的局限性,所以管理人员一定要注重对个人账户的科学管理,进一步控制好社会保险基金的风险。在对个人账户进行管理时,首先要将个人账户规范到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的范围,构建好与用户相关的收支记录,重新标注出统筹和个人两个单元,加强对参保人个人账户管理的完善,保障人民社会保险基金的同时为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带来便利。管理人员要在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中设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时刻明确财务的变化,在第一时间内对参保人的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安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3.规范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标准

目前我国部分中小企业不重视对员工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且在保险基金征缴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所以,相关部门要对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要性进行大力宣传,让企业和个人意识到缴纳的重要性。同时,要注意法律和政府与社会保险基金的协调性,积极引导人民主动缴纳基金。另外,在全国范围内要统一征缴标准,且征缴标准要以各地的评估结果为根据。

4.做好收入和支出管理工作

资金管理中的收入和支出管理工作是保证管理好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的基础。在收入方面,相关的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机构应提前向财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并在城市某银行办理征缴基金的专项用户。对于基金征缴过程中各项事务的管理,只有税务部门和保险办理部门有权管理。另外,在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方面,管理人员要以实际的社会保险支出为基础,适当调整社会保险基金的支出标准,将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降到最低。

5.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体系

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体系是降低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风险的有效措施,是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事业健康发展的必要保证。要健全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体系首先要以制度为基础,根据实际的征缴的情况不断对征缴制度进行改革,同时做好内外核算监督工作。领导人员要根据会计核算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对会计人员适当进行工作培训和思想教育,注意培养会计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效率。同时根据《社会保障基金会计制度》和《会计法》相关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相关岗位的工作进行细化,定期设立科学的工作目标对人员进行考核。

三、结语

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对人民生活最基本的经济保证,所以对基金的管理问题相关部门一定要给予重视,以保证人们切身利益为主要目的。在基金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方面,管理部门要落实好会计核算的监督职能,依据实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健全和优化财务管理体系,有效降低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风险,为当代保险基金事业的健康发展打下牢固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高鹏.浅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J].财经界:学术版,2016(11):247.

[2]顾秀春.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J].经贸实践,2016(7):93.

社会保险制度范文6

1.1农村养老保险对于集体补助项无强制性规定我国曾提出集体给参保农民补助,这种补助形式是采取自愿的原则,没有强制性。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的集体都没有能力,或者说不愿意拿出资金对已经参保的农民给予适当的补助,这就使农民的参保积极性降低。

1.2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在各县市发展不均我国县市较多,各县市的农村养老保险发展不同,绝大多数县市的农村养老保险仍然是传统养老方式,即:家庭式养老。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经济条件有限,财政有限,导致保障水平较低;而有的地区由于经济条件好,财政多,那么这些地区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做的较好。

1.3农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部分存在拖欠行为农村养老保险,个人缴纳只是单方面的,一定要有政府和集体的参与,名单是由于不同地区集体的经济能力有限,因此集体的补助就各不相同,甚至于个别地区,集体补助在一致向后拖,没有及时到账,形成了拖欠行为。

2、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民的收入水平增长,收入水平的增长为我国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也就是说,农民的收入水平增高,参保能力就越强。

2.1账户可跨地区转移农民分为很多种,纯农民的流动性可能不大,但是外出务工的农民就具有很大的流动性。他们在各个地区工作,工作一段时间后又会转向另外的城市,参加另一份工作,他们的工作为所服务的城市带来了建设,但是却不能享受服务地区的劳动者福利。因此农村人口的养老保险投保后,可随着农民的流动一起流动,这个问题成为目前急应解决的问题。

2.2提供信息平台,使信息共用化要实现农民投保账户的跨地区转移,首先应解决信息共用这个问题。农民的投保信息共用,才可以在各地区进行账户的转移。另外,信息共用还可以将每个参保农民的个人信息、缴费情况、领取养老金时间、家庭规模等信息公开共用,为及时更新农民投保账户现金流动性,为确定我国养老金水平等提供了一个共用的信息平台。

2.3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参保范围由于我国农民人口众多,因此农民的思想受传统观点影响也较深,在我国农民中,往往仍然认为养儿防老才是最可靠的养老所依方式。另外,由于养老保险金的周期比较长,农民怕政策变了,担心以后老了不能领出来保险金,失去了保险金的依靠等等,这些都成为了限制农民投保的原因。因此,要宣传农民对社会养老的认识,让农民认识到在目前年轻劳动力外出打工的大趋势下,农村养老保险才是解决最终养老的最佳方法。

2.4提高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农村养老保险最基本的保障是:基金。农村养老保险的基金来源有个人缴纳,另外还有地方政府给予的补助,但是,由于很多地区的经济水平低,因而使得地方政府给予的补助不能及时到位,这也就使得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增值慢的问题突显出来。要想提高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就应该组成专业团队,一方面督促争睹落实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到位,另一方面将基金投放到资本市场上,使其能够在资本市场上增值。

2.5完善农村养老保险机构的建设近年来,我国农村人口外出务工,农村人口较为分散,这就使得农村的养老保险工作问题多,比较有难度。因此需要建立一个团队来完成这项庞大的工作,而且这个团队要了解我国的人口特点,熟悉当地人口去向等,所以在村委会中选出一部分人来进行这项工作最为合适,但为了使这部分人能够公平、公正的开展此项工作,应该明确工作的岗位职责、培训他们的工作流程,以此来保证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

2.6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方式由于我国部分农民外出务工,农民每月到当地的养老金发放地区领取养老金非常不便,造成我国农民养老金发放速度也较慢。在我国,要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首先应给农民提供较为多的领取养老金的网点,这些网点分布在我国各个地区,网点根据农民养老金信息的网上共用化,可以查询到农民领取养老金的信息,提高农民领取养老金的速度,也为参保农民提供了便利;另外,可以给每位投保农民建立储蓄存折,在每月固定时间将应发放的养老金打入存折内,这种方式可大大提高农民领取养老保险金的速度,并且农民可以不必要按月按时间必须去领取,农民可根据自己情况,三个月、半年领取一次都可以。

3、结语

社会保险制度范文7

一、在现阶段中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1.社会保险基金缺少统一的缴纳标准以及财务监督监管缺失

现实社会中现在讲究的是公平公正原则,所以社会保险基金方面也应当做到一视同仁,不仅要在发放时做到有效快速无误,还应该在缴纳时做到统一缴费标准。而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则是由国企事业单位、中小型企业、大型的私人企业等单位所缴纳形成,因为其内部的性质不同,每个企业的盈利现状不同,从而导致在缴纳时金额不同,产生了缴纳难的问题。而且因为各个地方间的地域差异,使得工资入间也存在差异性,造成各地在缴纳时的标准也不相同。监督对社会保险基金中的财务管理制度而言非常重要,其可以有效预防出现基金被挪用的情况,但是目前我国的财务管理制度还有一些问题。大部分企业工作人员在监督财务时都只是仅仅是为了完成任务,并不认真,导致不清楚保险基金的去向,使一些管理者可以从中获取私利。

2.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单独个人账户存在一定的弊端

在我国每一位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独立个人账户都享有获取社会保险基金收益的权利,但是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独立个人账户的实际收益权利并没有与资金之间产生关联,所以这些社会保险基金最终获取的资金都由社会保险基金的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的收集调拨处理,实际参与社会保险基金中社会养老金的独立个人账户虽然从拥有权利的角度上是肯定的,但是却没有实际参与处理分配的能力。与此同时,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中社会养老金的独立个人账户没有真正充分了解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益获取形式和实际调拨分配形式,缺乏对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数据等相关会计核算信息的深入了解,并且对于社会保险基金参与者自身的合法权益没有的得到充分的扩张和保护,继而加速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的建立,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监督管理机制的实际效用,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中社会养老金保险独立个人账户实际参保人的切身利益产生了消极影响,制约了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行业今后未来的发展趋势。

3.会计核算体系不全面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制度中对于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数据会计核算方式有明确的规定。要求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数据记账方式采用借贷记账法,同时会计核算基础手段为收付实现制。由于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相关缴纳金额的财务数据会计核算方面使用收付实现制而非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的根本定义要求主要是依据资金的实际支付或收取作为会计核算的标准,在有效的确定本期实际收益和费用支出的同时能够更直观的反应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资金流入或流出的变动情况。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方式在充分表现社会保险基金中养老金保险基金的现金流量方面,充分展现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产生的现金流的资金调拨划转,转入和转出情况等实际资金流转现象,有助于增强社会保险基金中各项工作运行开展的效用和速度。但是由于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方式的本身规则特点,在对于监督控制社会保险基金缴费的拖欠缴纳的现象不能得到重点体现,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数据会计核算体系整体建设工作,没能从实际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数据会计核算体系方面完成建立健全的运算机制,严重抑制了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监督管理效用,更有甚者可能会造成不可避免的财务缺失问题。

4.缴纳保险费用的对象问题和投入回报较低

现代社会中只要企业在缴纳社会保险时明确指定了相关缴纳人员,一般就不会出现比较严重的纠纷问题,但是有一些企业在缴纳过程中会出现先缴纳一段时间最后就停止的情况,导致出现缴纳对象不明确,员工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出现问题等情况,进而影响了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物价不断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的比例逐年降低,比如随着时间的推移,相同的缴纳基金能购买的东西却完全不一样,如果之前能购买辆自行车,也许以后连一桶油都买不了,因此越来越多的人更倾向于发放奖金而不是缴纳保险。因为投入相同基金却得不到同等回报,所以导致社会保险基金越来越不受人们重视。

二、我国社会保险基金风险控制的相关具体策略措施

1.落实社会保险的监督工作并执行统一缴费标准

合理的设计一套内外部相结合的会计监管管理系统对于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第一,针对内外部的会计监督系统,相关人员一定要做好规划并明确工作重点内容,以此提高监管效率。第二,为了更好的完成财务管理工作,要求内部会计监管一定要结合其他监督工作。针对外部会计监管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相关人员一定要进行规范管理,找出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为了加强管理人员的监督意识,一定要发挥内外部会计监管的职能,有效的预防出现挪用社保资金的非法行为,从而保障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事业长期稳定的发展。缴费的标准会跟据每个地域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为了保障每个区域社保基金的相对统一性,提高人们的认同感,要求相关人员一定要明确规定各个地方的缴费标准,从却确保缴费的公正,并且使相关管理者不能从中谋取私利,进而有效预防社保基金存在的风险。针对企业类型的不同也应该制定统一的缴费标准,并且进行不定时的文件教育,使这些企业能深刻理解其中的意义。

2.全面完善个人账户的收益权利的开展运行工作

为保证更好的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风险监督控制工作,从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个人独立账户管理作为首要社会保险基金风险控制工作推进的切入点具有重要建设性指导意义,在很大程度上为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独立账户的权益管理工作提供了必不可少的依据和赖以发展的关键核心力量。在全面完善健全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独立自然人账户的收益权利落实工作开展过程中,注重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得开展范围限定,最终归结为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宏观财务管理范畴内。通过从根本上完成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社会团体层面的支出账户和收入账户的建立,继而完善个人独立账户的统筹规划处理项目,最终完成宏观整体与微观结合的形式控制管理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个人独立账户的支出收入明细信息资料,最终提高对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单一个人独立账户管理工作的开展运行质量水平。

3.从根本上完成监督管理机制的制定管理平稳运行

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问题一直存在与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系之中,因为这些遗留的问题相对负责且繁琐,所以对应的解决方案一直都难以获取具体做法明细。因此,为有效的解决当前我国所面临的各种社会保险基金相关问题都迫切的需要卓越健全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体系作为根本指导依据进行全面的综合管理解决。通过不断引用科学的整体规划形式和合理的财务管理技术手段,有效的促进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工作,最终形成真是有效的综合评估管理机制,从多方面多角度的谨小细微之处完成对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数据会计核算风险,为推进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事业的发展进步作出应有的支持。

4.及时明确缴纳社会保险基金对象及合理按比例设置金额

社会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要求相关企业及个人必须按时缴纳相应基金,并且在明确缴纳金额时一定要明确缴纳对象是企业还是个人,如果缴纳对象是企业,则相关的负责人一定要告知企业明确的缴纳时间,并且让其注明缴纳的受益人,预防出现错误。资金对于人们来说是生活的必需品,如果在缴纳和发放基金的方式不变,会使大多数人放弃缴纳,只有根据物价的涨动合理的配置比例,才能使人们能接受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从而有效的避免社会保险基金的风险。同样的,在缴纳社会保险基金时应该根据区域的不同进行,应该根据区域的一定比例及调查之后,取一个最合理的金额进行缴纳,才能有效保证能得到比较好的回报。

三、总结

社会保险制度范文8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受诸多条件因素难以全面普及

2010年6月,国务院提出,加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建设与完善这一项工作在未来几年来需要进一步推进,秉着加强保险制度全面覆盖率的基本原则,力求在未来两年内,将两项保险制度的覆盖率扩大到90%以上。但由于受到诸多条件的制约,截止到2013年12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并没有完全实现。以财政保障问题为例,由于需要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面覆盖,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庞大,地方财政尤其是贫困地区的有关政府对于承担养老保险补贴往往会显得力不从心。

(二)部分居民缺乏参保意识导致参保率较低

有关调查显示,年龄在40至60岁的老人成为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参保人,约占据了参保人数的63%。但在年轻人中,选择购买这种养老保险的人数却并不居多,此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由于一部分年轻人特别是在大城市奋斗的年轻人,往往缺乏一定的固定收入能力,手中的流动资金不够,难以规划自己的未来人生,致使参保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很多年轻人感觉养老是很遥远的事情,现在用不着考虑,因此他们仅仅是了解“养老保险”这一概念,对于具体如何缴费,每次缴纳多少,往往一无所知。这就使得在这一部分年轻人对于养老保险缺乏一定的信心,使得其不愿意购买这一保险。以江苏省睢宁县为例,截止到2013年12月底,全县累计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31.13万人,应参保人数接近36万人,参保率约为86.47%。离2010年国务院提出90%以上的参保率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国家政策落实不到位,养老金保障制度偏低

参与城乡养老保险的农民大多数选择的都是年缴费的最低档次,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由于国家对于参保人员的补贴对年缴费的档次的激励措施不明显,即使是2000元最高档次,国家的补贴也只是50元,与缴纳100元的档次补贴30元相差不大。这就使得农民不愿因多花大量的流动资金去保障暂时难以看到的未来利益。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国家的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与其他群体的养老金待遇相差还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以江苏省睢宁县为例,根据当地政府的养老金保险待遇计算方法,一位普通参保人员每年缴纳2000元的年缴费(含50元补贴),缴费期限定为15年,那么15年后,该参保人员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仅仅为347元(包含国家补贴,加上基础养老金)。截止到2013年,企业职工的平均退休金约为每月1300元,相较于这些其它的保障制度,不难得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还处于较低的水平线,难以满足参保人员数十年后日常生活的相关需求。

二、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建议

(一)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大保险制度的宣传力度

作为现阶段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制度,政府对此的宣传力度显然不够。这一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人群定位主要是城市中的农民工一族以及广大城乡居民,因此,政府需要进一步组织落实对这一保险制度的宣传与解释,通过充分应用网络,广播,电视等现代传媒工具,提高这一保险制度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使得城乡广大的居民能够掌握这一保险制度的基本情况,并能够对此有大概的掌握与了解。在这样的背景下,居民就会开始计算购买这项保险制度的得失情况,如果符合现阶段居民的所得利益,居民往往会更愿意参保。同时,政府也可考虑在乡镇地区设定一定的咨询机构,用以解决居民对这一新型保险制度产生的疑惑,只有加大对这一新型保险制度的宣传力度,居民才能够对此拥有更多的了解,也才能真正提高群众的参保积极性,实现提高参保率的最终目的。

(二)国家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保障水平

正如上文中所论述的,养老金的保障制度还处于较低的水平线,难以满足参保人员数十年后日常生活的相关需求。面对这样严峻的形式,各级政府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将国家的财政补贴用于适当的地方,进一步加大保险制度的宣传,提高参保率,从而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而国家同样也应当采取一定的针对措施,例如提高基础养老金待遇和基本统筹层次,逐步建立起阶梯级的养老金保障制度。对于贫困乡镇地区,则可以适当加大相关的财政补贴,力求扩大贫困乡镇地区的参保人数,同时,坚持完善现有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并秉承发展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形成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中心,其余保障模式相结合的基本保险制度,以真正解决城乡居民渴望的养老问题,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