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16:42:06
1.合同管理意识、法治观念有待增强
我们正面对一个法治不断完善、审计更加严格的社会环境,法律既规范我们的经营管理行为,也保护我们的正当权益,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依法办事,不断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修养,学会用法律保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在国际工程中,合同占据着中心地位,合同的签订是个极为严肃、严谨的法律过程。经过不断地总结经验,在国际上已经形成了一批比较完善的合同范本,FIDIC合同就是其中之一。我国近期对建筑市场合同文本不规范的情况也极为关注,为了规范甲乙双方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1999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进行了修订,新版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已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2013版合同文本在1999版合同文本的基础上将合同要素进一步细分,同时增加了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计量与支付、缺陷责任与保修等方面要素,可见国家加大了对于工程建设项目在可持续发展、工程成本控制以及工程质量方面的管理力度,使合同文本更加贴切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程管理人员,要熟知合同相关法律及标准文本的内容,提高法制观念,提高合同意识,规范签订行为,提前防范工程各类风险。
2.合同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
中国正处在互联网迅速发展的变革进程之中,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引领了社会生产的新变革。工程合同管理在今后发展中也同样会向过程化、信息化以及数据共享方向迈出前进的步伐。传统合同管理模式中,各式各样的合同文件让管理人员头痛不已,如若再遇到人员调动或者办公场所变更,就大大增加了存档合同资料缺损的概率。这样,导致了合同归档管理无条理,合同管理手段落后,管理信息化程度偏低等问题。同时工程基本信息无法在相关部门内共享,形成“信息孤岛”。这样不利于工程后评价工作的开展、工程经验的积累以及工程信息的查询。若在工程合同管理中融入信息化技术,按照依法规范管理、完善管理体制、利用信息技术、确保资料安全的管理思路,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数据共享协作平台,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水平就会得到进一步提高。
3.合同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工程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在全国范围内也在不断扩展。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岗位工作能力,不断增强职业道德观念,通过这一制度的有效实施达到规范合同管理人员行为、提高业务水平的效用。如果部门定期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更新知识体系,吃透政策法规,掌握新的管理方法;此外加强横向交流,与建筑信息需求部门集中沟通经验,不断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就会达到纵向规范管理、横向协同配合,以合同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提高,增强多方面管理的目标。
二、加强事业单位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1.合理选择合同类型,有效规避工程风险
工程合同管理直接关系着项目的目标管理,最直接的就是造价控制。工程合同类型比较多,作为建设单位要选择适宜的工程合同类型,以便于有效地规避工程风险。在订立合同前,要周全考虑项目的复杂程度、规模和工期长短等关键要素,选择相应的合同类型。如果工程的复杂程度低、规模小、工期较短,则合同类型选择的空间比较大,可以按照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顺序选择。在这种情况下事业单位更愿意首选总价合同,因为这类合同的特点是主要工程风险由施工单位来承担,但事业单位工程合同管理人员要加强总价预算的审核,以保证合理性的合同报价。如果工程项目施工前设计方案及工程量都不十分明确,比如涉及隐蔽工程的维修项目,工程实施前无法确定相应的维修方案及工程量,这时单价合同是最合理的合同类型,工程结算时可以依据合同中清单报价的单价,以竣工后实际的工程量来进行结算。
2.加强签证管理,预防合同纠纷
每项工程都存在着许多不确定因素,工程管理人员很难预知工程未来所有的变化,又由于合同必须在工程开工前签订,就必然会出现一些工程实施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况。例如,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提出了设计变更及进度变更等,必然会导致工期和合同价款的变化。当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期拖延或者价款增加时,施工单位往往会依据法律规定在有效期限内提交签证单,由事业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延长工期或追加合同价款。签证单是工程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实质上是对合同的补充,所以加强签证管理也属于合同管理的一部分。施工过程中,工程负责人要时刻关注工程的进程,了解施工方案,定期核实工程量,有效控制签证权限和规范签证手续。当实际工程量与合同约定工程量进行对比,只签证客观实际情况,即签证施工的工作量、人工数量及施工措施等,而不签证单价,这样就可以为工程后续结算审计工作留有余地,合理预防合同纠纷情况的产生。
3.构建信息化数据库,搭建协同工作平台
合同管理的内容包含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生命周期内产生的一切工程相关资料,涉及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其形式为文字、数字、图片、声音等。信息来自工程项目的各个参与方、各个阶段、各个专业以及各个管理目标,由此可知,合同管理是一项动态化、多维度的管理。AUTODESK公司于2002年率先提出了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BIM)的方法和理念,近几年这一技术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业界的广泛认可,其带来的管理信息的直观化、透明化及综合化对合同管理工作有很大的辅助作用。近年来,在中国BIM理念也正逐步走进建筑行业,成为一种发展趋势。今后在事业单位基建部门可以尝试建立小型BIM数据模型,其中包含建筑立体模型,同时汇入建筑项目的空间信息、时间信息以及费用信息,将各方信息进行汇总整合,通过数据库及三维呈现方式让工程信息立体化、直观化。同时BIM数据库还能为单位内相关部门提供协同工作的信息查询平台,针对不同部门的工作需求开放相应的信息查询领域,专人管理,在满足部门内部所需信息查询的基础上,保证关键信息不泄露,例如BIM模型能够清晰呈现出发生紧急状况的具置、建筑物内部消防报警设备布局以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单独提取这些数据将提高安保部门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维修人员可以通过提取建筑结构图纸部分查询相关的管线信息,近而可以因地制宜地制订维修方案;单位财务部门人员可以从数据模型中查询到每次建筑维修或者改造所支付的成本费用,有助于时刻了解工程款支付情况以及固定资产增值情况。由此BIM不仅集成了建设工程的多维度信息,同时还提供了一个多方交流的环境,将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带来更大的价值。
4.强化廉政风险控制,做好廉政风险管理与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机结合
众所周知,工程项目一直都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我国深入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中一项重要岗位,管理人员要将廉政风险管理思想融入合同管理工作中,在工程合同中增加廉政补充条款,将廉政风险控制贯穿工程建设各个阶段,做到早预防、早控制,有效遏制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商业贿赂行为,营造良好的廉洁氛围,使工程合同管理项目成为廉洁、高效的管理示范工程。
关键词:建筑工程深基坑安全问题监管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得以迅速发展,建筑工程也得以迅速发展,高层建筑迅速兴起,其地下的层数也随高层建筑的高度增加而增多,深基坑开挖越来越深,施工难度及危险性逐渐加大,施工过程中的坍塌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了一定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此在深基坑施工问题上要结合施工特点强化各环节的安全管理。下面笔者结合实践从土方开挖、基坑降水与支撑施工工艺流程控制等环节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入手,就深基坑施工问题谈一下监管意见。供参考。
一、建筑深基坑工程主要特点
1.基坑工程正向大深度、大面积、技术含量高、施工难度大的方向发展,并经常在密集的建筑群中施工,常受到场地、临近建筑物、地下管线等问题的影响,在基坑平面以外没有足够的空间安全放坡,对基坑稳定和位移控制的要求又很严。所以不得不设计规模较大的开挖支护系统,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2.施工过程中除了保证基坑自身的安全,还要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这是深基坑施工中的一个难题:不单考虑临近建筑物的影响,还要考虑对周围地下的煤气、上水、下水、电讯、电缆等管线的影响。
3.深基坑虽是临时性的,但若不采用合理的支护体系有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因此,其支护投资较大,通常沿基坑周边每沿米需上万元如何在确保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土质条件和施工技术、设备水平,选择合理,经济的支护结构方案,一直是深基坑支护问题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
4.基坑工程施工周期较长。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是一个多系统工程,深基坑的设计与施工都是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因此,不仅要考虑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力学、土力学,地基与基础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考虑工程施工与组织管理。
二、深基坑施工前的监管
1、勘察文件的取得。建设单位要根据建设施工的要求提请勘察单位进行勘察,勘察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为建设工程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资料和设计需要的勘察文件。
2、建设单位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建设单位要实事求是的向设计及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地下管线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并要保证资料的准确、完整。
3、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建设单位要持有勘察文件、设计图纸、可行性报告等材料应及时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建设手续,保证从基坑开挖、坑壁支护、降水观测、基坑施工等过程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及时落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
三、深基坑工程的设计阶段的监管
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提报的勘察文件、提请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深基坑工程的设计。一是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对涉及深基坑的重点部位和施工的关键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工程安全性提出指导意见。二是设计单位还应做好设计技术交底和工程施工跟踪服务工作,及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或者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会同建设、勘察、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研究解决,必要时提出补充勘察要求和修改设计。三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边坡与基坑的支护设计必须由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四、深基坑工程论证的安全监管
深基坑工程要严格按照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进行论证监管。一是施工单位接到工程后应从“建筑工程深基坑专家库”中选取至少2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岩土工程师、2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5人以上专家,组成5人的专家组。二是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审核边坡与基坑支护施工图是否按其方案评审时的专家意见进行设计。三是专家组在论证前,要到实地查看现场情况,本着安全、经济、合理的原则对方案进行论证,并提出由专家签名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单位根据审查报告进行完善,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四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组提出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资料,在工程实施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五是施工单位各级安全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方案内容进行实施落实;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方案的要求严格检查监督。
五、深基坑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管
1、施工单位编制深基坑专项工程实施方案。一是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的安全专项监管方案由施工单位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二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后要由施工单位的技术和安全等部门的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方可实施。三是经批准、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变动。
2、在深基坑施工前的工作监管。一是从事深基坑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二是施工单位施工时要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三是要在深基坑开挖前对有关措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重要部位的专项防护措施落实到位。严禁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令施工单位违章作业、盲目施工。四是施工单位应有严格的预防基坑坍塌防范措施,基坑支护结构设计和基坑开挖施工组织设计,除正常的审查外,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家委员会和技术咨询机构审查通过,方可作为施工依据。
3、施工单位的对深基坑的安全监管。一是施工单位要按相关规范要求对基坑实施监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监测任务,制定切实的监测方案,以便掌握基坑边坡土体及已有建筑物的水平和垂直位移、水渗透影响、支护结构的变形和应力等情况,一旦监测值接近规范容许值和所监测指标突变时,应及时向业主、监理、设计方报告,并根据检测情况及时调整支护结构和施工方案。二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按照专项方案中的要求提出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的实施措施,并根据现场的水文地质状况、支护结构类型、基础开挖方式、基坑整体状况等,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4、监理单位应对深基坑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监理单位应根据规范、设计文件、评审意见、施工组织设计等有关资料文件,提出监理意见,编写深基坑工程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结合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现场监督实施。
7、深基坑支护结构完工后、地下结构工程施工前的监管。必须由建设、支护设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有关专家对坑壁支护体系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六、深基坑施工中的运用安全技术的监管
1、建筑工程深基坑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深基坑土方开挖在降水排水施工完成且运转正常达到预期要求后方可进行。基坑周围地面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避免地表水渗入基坑周围土体和流入坑内。坑内应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及时抽取积水。
2、建筑工程深基坑的开挖原则的监管。一是深基坑开挖应连续施工,尽量减少无支护暴露时间;二是深基坑的开挖必须遵循“自上而下、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三是利用锚杆做支护结构式,应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锚杆施工,而且必须待锚杆张拉锁定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开挖。四是深基坑的坑边不宜堆放土方和建筑材料,如不可避免时,一般应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小于2米,弃土堆高不超过1.5米,而且不超过设计荷载值。当重型机械在坑边作业时,应专门设置平台或深基础等,并限制坑顶周围振动荷载的作用。五是深基坑挖土时要做好挖土机械、车辆的通道布置,安排好挖土顺序等,不得在挖土过程中碰撞围护结构,并做好机械上下基坑坡道部位的支护。
3、建筑工程运用机械开挖深基坑的监管。采用机械开挖深基坑时,为保证基坑土体的原状结构,应预留150―300mm原土由人工清理。基坑开挖完毕后,应及时清底验槽并铺设垫层,以防止暴晒和雨水浸刷破坏原状结构。如果基坑超挖,应用素混凝土回填或夯实回填,使基底土承载性能达到设计要求。
4、建筑工程深基坑周边安全标志的监管。建筑工程深基坑周边应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围护栏杆和安全标志,严禁从坑顶扔抛物体。坑内应设安全出口便于人员撤离。所有机械行驶、停放要平稳,坡道要牢固可靠,必要时进行加固。
总之,建筑深基坑工程的施工要科学规划和统筹安排,杜绝盲目施工和野蛮施工的现象,加强对整个深基坑施工过程的控制,保证工程顺利、安全地完成。
参考文献:
[1]建设部《JGJ 167-2009-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关键词:工程管理专业;毕业设计;分组对比
中图分类号:G642477;F407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2909(2012)04-0101-03
随着近年来中国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社会对工程管理专业学生的需求也逐步扩大,这对工程管理专业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江苏大学该专业还处于初步发展和不断完善的阶段。办出专业特色以适应国家提出“卓越工程师”的规划,培养出适应社会需求的工程管理人才,是教育工作者目前面临的首要问题。文章通过对毕业设计实现途径的研究以加快该专业的发展,不断提高该专业办学水平,进而不断提升学生的核心竞争力。
一、工程管理专业毕业设计实现途径的现状
国内工程管理专业毕业设计主要分为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两种形式。毕业设计是按照类似土木工程专业毕业设计模式要求学生完成一套完整的建筑和结构施工图设计。由于大部分工程管理专业隶属于土木工程学院,原有的师资结构、建筑专业背景使学生在毕业设计选题时偏重建筑和结构设计。学生的毕业设计从工程项目的建筑、结构设计着手进行工程概预算,甚至施工组织设计的全过程。但是,这种毕业设计虽然面面俱到却没有侧重点,并且对工程管理专业学生而言,由于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与土木工程专业课程设置侧重点不同,使工程管理专业的学生在做建筑、结构专业设计时,存在知识结构上的困难,最后导致毕业设计的实际效果不好,只能停留在浅显的层面,甚至会出现很多抄袭、直接用软件计算却不知所以然的现象。这种毕业设计实现途径对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学生来说偏离了工程管理中的土木工程专业特点,使毕业论文偏向经济和管理,不利于学生在毕业设计中对四年所学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的综合运用,同时对学生未来工作实际能力的锻炼以及应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效果甚微。
综上所述,目前国内工程管理专业毕业设计没有真正考虑专业的特点,无法凸显工程管理专业学生在施工管理、工程投标、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管理特性。工
程管理专业应是将建筑专业与管理相结合,在研究毕业设计实现途径时考虑以专业特点作为切入点,在充分把握毕业论文实现途径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基于设计分组对比模式下的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设计的实现途径。
二、工程管理专业毕业设计的实现途径
(一)毕业论文实现途径的原则
1. 专业性原则
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主要锻炼学生在团队协作模式下运用所学专业技术和规范,分析和解决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中相关问题的能力。
2. 技术性原则
毕业论文不同于调查报告、工作报告等其他应用性文章,要求具有一定的技术性。毕业论文应基于系统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通过整个项目招投标过程揭示工程管理专业的管理本质及其深层次规律。毕业论文的计算既要强调中国工程招投标的现状,还要深入分析在中国现有招投标模式下的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差别,理解引起这些问题形成的深层次原因,以及重点掌握清单计价模式下应该如何计算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3. 创新性原则
毕业论文应当体现学生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见解。工程管理专业的本科毕业论文过于强调理论的原创性显然不现实,但可以在整个招投标的过程中考察学生应对实际问题的应变能力。以投标报价中的实践经验为基础,运用已有理论和方法来研究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得出个人见解。这样就不难实现毕业论文的突破性和创新性。
4.实践性原则
工程管理专业毕业论文的实现途径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原则,体现知识转化为能力的要求,即在掌握所学专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认真调查各种管理实践活动,分析研究发现的新问题、新方法,形成自己的观点,做到从实践中来,经过理论提升,再指导实践。
5.可行性原则
本科毕业论文实际上是一项实践性的创新活动,其结果往往受到诸多主观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在实现环节,应充分考虑学生的专业理论功底,以及目前学校所拥有的实践资源等实际情况,分析选题的可行性,力求选题是自己熟悉、感兴趣、能发挥自身优势特长的方向。
(二)基于分组对比的毕业论文实现途径
依据上述原则以及考虑到学校工程管理培养应用型本科的定位,制定了基于分组对比模式下的毕业设计实现途径,其主要包括两大设计部分。
1制定分组方案,对学生进行分组
通过实际模拟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投标报价的标书分类对学生进行分组,使学生在毕业设计中定位,让他们了解所做的设计工作在实际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处于何种角色,进一步的体验团队协作的重要性。
首先依据工程投标文件编制[1-3](包括商务标的编制、经济标的编制、技术标的编制)分组。
(1)选定1名投标小组组长,签订项目投标授权书(让学生了解授权书写作方法),授权其负责整个项目投标的进度和质量。
(2)小组负责材料、设备询价,包括:国内采购建筑材料、设备的询价,项目全部材料、机械台班、工日计算汇总,编制综合材料单价、综合人工单价和综合机械台班单价。
论文摘要:在边坡治理工程中,由于国家建设部和重庆市目前都没有针对“动态设计法、信a.施工法’,的明确规定,因此出现主管部门监份管理依据不充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无幸可循的现象。本文根据多年的工作经脸,提出重庆市边坡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的设想,希望起到规范参建各方的行为,使各工作环节有序,工程质圣、进度、安全有保津,投资有控制的目的。
重庆是座山城,工程建设中有大里的边坡需要治理。重庆市建委对边坡工程历来都十分重视,对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施工以及招投标等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从执行情况看,反映良好,对提高边坡工程质f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目前边坡工程普遍采用“动态设计法、信息施工法,在(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中以强制性条文的方式执行,与一般建设工程的工作程序有很大的区别。其中设计的主要依据—地质结论、岩土物理力学参数都需要在施工监测和试验中加以验证、调整,其显著特点是:由于地质环境复杂性,工程勘察、边坡试验提供的设计参数不可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工程地质实际情况,只能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来加以验证、调整,从而修正治理方案。不可避免地产生勘察、设计、施工组织和工艺变更。这要求参建各方密切配合,才能有效地保证边坡工程的质t、进度和安全。实践证明,它是最切合边坡工程实际的勘察设计、施工方法。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无论是建设部还是重庆市目前都没有针对‘,动态设计法、信息施工法,的明确规定。一旦出现变更情况,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依据不充分,责任不清,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也无章可循。
一方面,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有时会遇到业主、勘察、设计与施工单位各方为质里事故资任相互推语的问题。多数情况下,变更设计是由于地质环境变化造成的,非勘察设计的资任。变更设计后一般要突破原概算,产生包括工程投资、勘察、设计、审查等费用由谁支付,以及支付的程序等问题。因此需相关配套的政策法规来规范各方的责任,协调参建各方责、权、利,是重庆市建委鱼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另一方面,虽然重庆市绝大多数勘察设计单位都积极配合施工,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但经常是变更勘察设计文件交付业主后,业主不知道这些变更需要哪一级审查,特别是边坡工程,变更设计较频繁,如果无论大小都交与建委审查,既不合适也不必要;一律由原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对于涉及安全、规划等问题的重大变更,原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似乎也不合适。因此应结合重庆市边坡工程的特点,制定“边坡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明确边坡工程治理过程中变更设计的种类、审批程序。作者根据多年的工作经争,对如何加强边坡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管理,规范、协调各参建单位的行为,确保边坡工程质f}提出一点浅见,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目前国内有关工程变更设计方面有系统文件的,有铁道部的《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交通部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地方有常州市建设局的(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前两个文件有明显的行业特点,专业性强,不能完全适应重庆市的建筑边坡工程行业管理。常州市建设局的(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管理暂行办法》与重庆市的边坡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具有可比性。建设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9.25)第28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6B50319-2000 2001.5.1)第6.2.1条对原则性的问题作了相关规定,应当作为f庆市编制有关文件的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2000.3.31)第28条和第30条可以作为参考。
重庆市的边坡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应当涵盖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施工变更分类:一般分为重大变更、较大变更和一般变更。
(2)审批权限:明确各类变更的审批权限。建议对于涉及规划、方案、投资和控制性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变更,属于重大变更,应由业主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对较大变更,建议由原施工图审变单位审查并报建委备案后实施;一般变更由建设单位负资组织审查后实施。
(3)变更的工作程序:问题的提出—确认—勘察设计变更—报批(报审)—变更实施。一般根据施工反馈的信息,由施工单位、业主或试验单位提出问题(变更原因)、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惫后交业主,由业主委托变更单位完成变更设计。变更设计原则上由原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经原工程设计单位书面同惫,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出具变更文件的单位对修改的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资任。变更设计文件送交业主,业主根据变更的类型,组织有关部门对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变惫见修改变更设计,施工单位实施变更。常州市的(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值得很好借鉴。
(4)变更的资任:应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9.25)第28条的有关规定。勘察、设计文件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合同约定的质t要求的以及由于勘察设计方案原因造成的变更,应当由原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补充、修改,费用应有原勘察设计单位负资,造成工程质问题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如果是施工单位没有按照有关施工规范、设计要求的规定造成的变更,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监理单位违反(建设工程监理规范》(6850319-20002001.5.1)造成的变更,由监理单位承担;除以上原因,由于地质、环境、规划等原因或业主要求的变更应由业主负资。
关键词:工程项目,项目管理,管理体系
近些年来,我国逐渐深化建设工程领域体制改革,借鉴学习国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和管理理论,改变了我国建设工程长期以来粗放式自筹自管、工程指挥部项目管理的管理模式,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提高了建设工程项目各建设主体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确保建设工程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主要是根据项目管理主体、项目管理对象和项目管理范围而建立起来的,大体上分为建设项目管理、设计项目管理、施工项目管理、咨询项目管理、监理项目管理等。论文大全,管理体系。自体系形成以来,指导着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建立,规范着工程项目管理主体的行为,为工程项目管理的规范与运行起着重要作用。作者认为目前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存在着:
1、思路不够清楚。如前所述,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主要是根据项目管理主体、对象和范围进行分类,分为建设项目管理、设计项目管理、施工项目管理、咨询项目管理、监理项目管理等。问题是:工程项目管理究竟是按主体划分还是按对象或范围划分,如果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三种划分方法,第一种是按主体划分,第二种是按对象划分,第三种是按范围划分,那么得出的结论就不仅仅是按主体划分的项目管理体系了,按对象和范围来确定各主体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工作内容是适合的。
2、体系不够明确。依据不清楚能工程项目管理划分思路,就不可能建立起明确项目管理体系。论文大全,管理体系。作者认为:项目管理体系应该是依据项目实施的阶段和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按主体进行划分的,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主体除了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这一政府方面以外,还有建设单位以及咨询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银行等,建设单位的工作内容是投资、组织建设和使用。但是,在很多情况下投资者、组织建设者和使用者不是一个主体,具体说一方不能完全代表另一方或两方,如:援助资金的建设项目,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大型企业异地建设项目等,组织建设者或多或少不能完全代表投资者或使用者利益,这就产生了投资主体、组织建设主体和使用主体,目前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中没能体现出来。
3、管理内容不系统。项目管理的内容主要是按项目实施的阶段进行划分的,即不同阶段有不同的项目管理内容,而各主体的项目管理内容与所处的阶段、所处的角度以及建设单位的委托不同而不同。有的管理内容只能由一个管理主体进行,有的管理内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管理主体同时进行,只是所处的角度不同有所侧重,而目前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中关于管理内容分配时,本应由多个管理主体进行的管理内容却由一个管理主体进行,即使由多个管理主体进行,管理的侧重点体现不出来、不明了,没有对项目管理内容进行系统地划分。论文大全,管理体系。
二、构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系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是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主体而建立的,有内部管理体系和外部管理体系之分。
1、工程项目管理内部体系
内部管理体系是业主工程项目管理内部主体为实现自身管理目标而建立的组织机构体系,由投资主体、组织建设主体和使用主体组成。论文大全,管理体系。这些主体之间有五种可能关系,(1)同体关系,即投资主体、组织建设主体和使用主体为同一主体(图a),这种关系将投资能力、建设规模、功能和质量需求等达到高度协调统一,是比较理想的建设主体,但是这样的主体往往不具有专业的组织建设能力,如:小型企业或个人自建自用的小型工程项目;(2)独立体关系,即投资主体、组织建设主体和使用主体均为独立的主体(图b),这种关系是使用主体提出功能、规模及质量需求,投资主体组织论证并委托具有专业组织建设能力主体实施,组织建设主体以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代替工程指挥部工程项目管理功能,如:目前我国政府投资推行“代建制”建设工程项目:(3)前二同体关系,即投资主体和组织建设主体为同一主体,使用主体为独立主体(图c),这种关系会过多考虑投资主体的投资能力,可能会忽视质量、规模和功能需求,同时投资主体不具备组织建设能力,如:捐助的建设项目;(4)后二同体,即投资主体为独立主体,组织建设主体和使用主体为同一主体(图d),这种关系会过多考虑质量、规模和功能需求,可能会忽视投资主体的投资能力,同时使用主体不具备组织建设能力,如:捐资的建设项目;(5)间二同体,即投资主体和使用主体为同一主体,组织建设主体为独立主体(图e),这种关系即考虑了投资主体的投资能力同时也兼顾了质量、功能和规模的需求,组织建设由社会化专业主体进行,如:房地产开发商融资建设项目。不论是同体关系还是独立体关系以及二同体关系,他们则构成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主项目管理的内部管理体系,我们将投资主体为称第一业主,组织建设主体称第二业主。论文大全,管理体系。
图: 业主内部管理体系各主体之间的关系
2、工程项目管理外部体系
外部管理体系是各主体之间,以法律法规为约束,技术合同、服务合同为节点,各管理主体为要件而搭建起来的空间结构体系,包括:政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主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参与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论文大全,管理体系。
政府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质是对业主、参与主体的建设行为进行管理,体现在政策的颁布和落实,表现在对项目的申批和检查,是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环境和社会效益出发,具有纵向管理和强制性作用;业主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为实现自身投资目标而进行的管理,是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主导者和总集成者,没有业主的项目管理也就没有其它参与主体的项目管理;参于主体是从自身经济效益出发,以较高的社会信誉,较高的技术和管理服务能力获取项目管理任务,从而获得经济效益,赢得自身的发展,是横向的。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内容
各主体工程项目管理内容是依据项目管理主体在不同建设阶段确定的。政府对项目管理表现在对项目的申批、检查和备案;业主对项目管理表现在决策、委托、投入、检查和验收;参与方项目管理表现在对合同的执行。
三、结语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新体系的建立,明确了业主项目管理内部管理体系中各主体之间的五种关系,强调了外部管理体中各主体与政府、参与方等之间的互相关系,将主体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工作内容进行系统化,从而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变革奠定了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王莹.浅谈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方法.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02):123-124
[2]汪东南.关于建设单位控制建筑工程造价的思考.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04):139-140
[3]吴海宁.试论建造合同准则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知识经济,2010,(01):22-23
关键词:工程项目,项目管理,管理体系
近些年来,我国逐渐深化建设工程领域体制改革,借鉴学习国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和管理理论,改变了我国建设工程长期以来粗放式自筹自管、工程指挥部项目管理的管理模式,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提高了建设工程项目各建设主体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确保建设工程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主要是根据项目管理主体、项目管理对象和项目管理范围而建立起来的,大体上分为建设项目管理、设计项目管理、施工项目管理、咨询项目管理、监理项目管理等。论文大全,管理体系。自体系形成以来,指导着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建立,规范着工程项目管理主体的行为,为工程项目管理的规范与运行起着重要作用。作者认为目前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存在着:
1、思路不够清楚。如前所述,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主要是根据项目管理主体、对象和范围进行分类,分为建设项目管理、设计项目管理、施工项目管理、咨询项目管理、监理项目管理等。问题是:工程项目管理究竟是按主体划分还是按对象或范围划分,如果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三种划分方法,第一种是按主体划分,第二种是按对象划分,第三种是按范围划分,那么得出的结论就不仅仅是按主体划分的项目管理体系了,按对象和范围来确定各主体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工作内容是适合的。
2、体系不够明确。依据不清楚能工程项目管理划分思路,就不可能建立起明确项目管理体系。论文大全,管理体系。作者认为:项目管理体系应该是依据项目实施的阶段和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按主体进行划分的,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主体除了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这一政府方面以外,还有建设单位以及咨询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银行等,建设单位的工作内容是投资、组织建设和使用。但是,在很多情况下投资者、组织建设者和使用者不是一个主体,具体说一方不能完全代表另一方或两方,如:援助资金的建设项目,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大型企业异地建设项目等,组织建设者或多或少不能完全代表投资者或使用者利益,这就产生了投资主体、组织建设主体和使用主体,目前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中没能体现出来。
3、管理内容不系统。项目管理的内容主要是按项目实施的阶段进行划分的,即不同阶段有不同的项目管理内容,而各主体的项目管理内容与所处的阶段、所处的角度以及建设单位的委托不同而不同。有的管理内容只能由一个管理主体进行,有的管理内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管理主体同时进行,只是所处的角度不同有所侧重,而目前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中关于管理内容分配时,本应由多个管理主体进行的管理内容却由一个管理主体进行,即使由多个管理主体进行,管理的侧重点体现不出来、不明了,没有对项目管理内容进行系统地划分。论文大全,管理体系。
二、构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系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是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主体而建立的,有内部管理体系和外部管理体系之分。
1、工程项目管理内部体系
内部管理体系是业主工程项目管理内部主体为实现自身管理目标而建立的组织机构体系,由投资主体、组织建设主体和使用主体组成。论文大全,管理体系。这些主体之间有五种可能关系,(1)同体关系,即投资主体、组织建设主体和使用主体为同一主体(图a),这种关系将投资能力、建设规模、功能和质量需求等达到高度协调统一,是比较理想的建设主体,但是这样的主体往往不具有专业的组织建设能力,如:小型企业或个人自建自用的小型工程项目;(2)独立体关系,即投资主体、组织建设主体和使用主体均为独立的主体(图b),这种关系是使用主体提出功能、规模及质量需求,投资主体组织论证并委托具有专业组织建设能力主体实施,组织建设主体以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代替工程指挥部工程项目管理功能,如:目前我国政府投资推行“代建制”建设工程项目:(3)前二同体关系,即投资主体和组织建设主体为同一主体,使用主体为独立主体(图c),这种关系会过多考虑投资主体的投资能力,可能会忽视质量、规模和功能需求,同时投资主体不具备组织建设能力,如:捐助的建设项目;(4)后二同体,即投资主体为独立主体,组织建设主体和使用主体为同一主体(图d),这种关系会过多考虑质量、规模和功能需求,可能会忽视投资主体的投资能力,同时使用主体不具备组织建设能力,如:捐资的建设项目;(5)间二同体,即投资主体和使用主体为同一主体,组织建设主体为独立主体(图e),这种关系即考虑了投资主体的投资能力同时也兼顾了质量、功能和规模的需求,组织建设由社会化专业主体进行,如:房地产开发商融资建设项目。不论是同体关系还是独立体关系以及二同体关系,他们则构成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主项目管理的内部管理体系,我们将投资主体为称第一业主,组织建设主体称第二业主。论文大全,管理体系。
图: 业主内部管理体系各主体之间的关系
2、工程项目管理外部体系
外部管理体系是各主体之间,以法律法规为约束,技术合同、服务合同为节点,各管理主体为要件而搭建起来的空间结构体系,包括:政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主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参与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论文大全,管理体系。
政府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质是对业主、参与主体的建设行为进行管理,体现在政策的颁布和落实,表现在对项目的申批和检查,是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环境和社会效益出发,具有纵向管理和强制性作用;业主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为实现自身投资目标而进行的管理,是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主导者和总集成者,没有业主的项目管理也就没有其它参与主体的项目管理;参于主体是从自身经济效益出发,以较高的社会信誉,较高的技术和管理服务能力获取项目管理任务,从而获得经济效益,赢得自身的发展,是横向的。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内容
各主体工程项目管理内容是依据项目管理主体在不同建设阶段确定的。政府对项目管理表现在对项目的申批、检查和备案;业主对项目管理表现在决策、委托、投入、检查和验收;参与方项目管理表现在对合同的执行。
三、结语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新体系的建立,明确了业主项目管理内部管理体系中各主体之间的五种关系,强调了外部管理体中各主体与政府、参与方等之间的互相关系,将主体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工作内容进行系统化,从而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变革奠定了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王莹.浅谈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方法.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02):123-124
[2]汪东南.关于建设单位控制建筑工程造价的思考.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04):139-140
[3]吴海宁.试论建造合同准则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知识经济,2010,(01):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