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体育活动论文范例6篇

课外体育活动论文

课外体育活动论文范文1

关键词:“阳光体育运动”工程;课外体育俱乐部;体育教学

一、我校创建课外体育俱乐部模式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高校体育工作者不断对高校体育教学模式和课外体育锻炼进行研究和探讨,大家一致认为:俱乐部制是当前我国高校典型的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锻炼模式之一,是适合我国高校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有效方式。高校建立课外体育俱乐部是高校体育教学改革的必然,它能把课堂内外有机结合起来,在教学过程中,让学生发挥个性,做到理论知识、运动技能、锻炼身体、健康娱乐、爱好兴趣、竞技对抗等多元化的体育教学模式。因此,启动“阳光体育运动”工程,建立一套完整的适应我校学生课外体育锻炼的组织形式与机构,继续实行选项体育课后的课外体育俱乐部已势在必行,这对增强学生体质,继续提高专项运动技能水平与健康水平,加强终身体育教育和终身体育锻炼培养意识是非常重要的。对推动我校课外体育活动具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与发展意义。

二、课外体育俱乐部在高校体育教学活动中的作用

1、有助于培养大学生体育文化素养

学校体育可以作为一种体育文化的载体(我们称之为校园体育文化)。校园体育文化是构成学校体育活动的重要参数,是形成体育俱乐部的基础要素之一,浓厚的校园体育文化能激发大学生对体育学习的兴趣。组织形式灵活多样、活动内容丰富多彩的体育俱乐部,可以吸引他们在课余时间积极主动的参与体育活动,可以使他们接触到更高层次的技术,使他们对所喜爱的运动技术有更加深入的了解。逐渐提高体育文化素养,激发他们对体育课程的兴趣和体育锻炼的自觉性,并且可以提高校园体育文化的枯展。

2、有助于提高校园体育文化氛围

体育俱乐部是一种社会精神文化,是人类体育文明发展的必经之路,是学校体育教学的外延。在此基础上,拓宽体育俱乐部的范围并协调发展,创造社会经济效益,打造大学生完美的业余文化生活,为体育教育进行素质教育奠定基础。体育俱乐部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不但能激发学生的兴趣和爱好,还能使大学生形成一种锻炼的习惯,对终身从事体育运动有积极的影响。

3、有助于培养大学生的互助合作意识

合作是个人或群体之间达到某种既定目标,通过彼此协调而形成的联合行动。体育活动的开展能形成一种互相协助的行为,通过彼此之间的互动和小团队的配合,达到一种互敬、互爱的生活、工作理念。

三、我校创建课外体育俱乐部的构想与设计

1、课外体育俱乐部组织形式

高校根据课外体育锻炼自愿性与规定性相统一,自主性与指导性相统一,教育性与娱乐性相统一的原则,构建高校课外体育俱乐部体系。

2、课外体育俱乐部活动内容

(1)由各体育俱乐部根据本俱乐部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课外锻炼计划,每周活动2~3次。

(2)由各体育俱乐部根据本俱乐部的特点每学期组织2~3次理论讲座,裁判学习和理论探讨,丰富学生体育专项理论知识,拓宽知识面。

(3)各体育俱乐部每学期安排不定期小型多样的竞赛,由体育部和各体育俱乐部共同组织1~2次大型专项体育竞赛活动。

3、课外体育俱乐部活动形式

(1)各体育俱乐部自主安排运动时间和运动方式进行健身锻炼。

(2)各体育俱乐部自主组织小型竞赛。

4、课外体育俱乐部的管理模式

高校课外体育活动是在学校领导下的群众性体育组织。根据课外体育活动的特点,在充分尊重俱乐部自主操作管理的前提下,体育部对各俱乐部的活动进行指导和检查,并对活动的效果进行评定,把参与各俱乐部同学的活动等情况和体育课相联系,作为课堂教学成绩评定的一项因素,从而把体育课外活动和体育课堂真正紧密结合在一起,使课外体育俱乐部在大学生充分自主管理的基础上持续、有规范、科学地向前发展。

四、影响课外体育俱乐部发展的主要因素分析

1、资金问题

高校体育俱乐部大多数存在着资金短缺的问题。首先,积极寻求学校支持,筹集俱乐部发展资金。其次,充分利用体育场地设施,适当收取场地维护费用。我校现有的体育场地设施首先满足学生活动的需要,在此前提下,适当向学生收取费用。如以小球为主体的乒、羽、网球俱乐部、以器械为主体的健身健美俱乐部,以音乐美体为主体的瑜珈俱乐部,以体能智力为主体的定向越野俱乐部等都可以按情况适当收取费用来解决器材的损耗。在此,面向学生收取体育俱乐部活动周转资金。体育俱乐部的活动主体是全体在校学生,因此,有必要向学生收取一定的活动周转资金,但对这部分资金一定要用之于学生,在学生毕业时退还给学生。最后,可主动走向社会,广泛吸纳个人,社会团体赞助。

2、教练员水平

教练员的水平直接影响着此项目俱乐部的发展,因此担任俱乐部的教练员应该精通此专项,热爱并支持本俱乐部工作的。

3、场地、人数等因素

体育俱乐部还应以小型化为好,人数不宜过多,或按时间顺序进行活动,单次人数不宜过多,以免造成负面影响,应按项目不同规定俱乐部活动人数。根据项目特点合理贯彻区别对待原则,运动项目普及、场地数较多的运动项目每次体育俱乐部活动人数可以在30人以上,一些场地不足,条件要求较严格的项目,如羽毛球就可以在10~16人左右,人数不宜过多,否则会造成人多场地少的局面。

课外体育活动论文范文2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地区的年轻劳动力涌向城市,为现代化城市建设作出了贡献。但是,大批年轻劳动力涌向城市,使得农村出现了大批缺少父母监管、关爱、教育的孩子,通常将这群孩子称之为“留守儿童”。留守儿童的健康与教育问题已经成为广大社会学者和专家关注的话题,体育不仅具有强身健体的作用,而且可以促进青少年身心的全面发展,培养青少年勇敢顽强、克服困难、超越自我的意志品质。体育锻炼是促进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一种有效方式。本研究通过调查了解河北省农村留守儿童参与体育活动的现状,分析目前农村留守儿童在参与体育活动时存在的问题并探讨其对策,以便使留守儿童更好地参与体育活动,提高身心健康水平。

2.研究对象与方法

2.1研究对象

河北省部分农村留守儿童。

2.2研究法方法

2.2.1文献资料法

阅读有关方面的论文、论著,了解农村留守儿童体育的发展动态,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思路和课题研究的理论基础。

2.2.2问卷调查法

根据本文的研究内容需要,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按照体育科研方法关于问卷设计的基本要求设计调查问卷。

2.2.3数理统计法

对调查所获得数据,运用SPSss.8.0进行统计处理。

2.2.4逻辑分析法

运用逻辑学的知识与方法,进行分类与比较,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

3.研究结果

3.1留守儿童体育课开设情况

体育课是体育教学的基本形式,是学生掌握运动技能的必要途径。《新课程标准》要求,小学一、二年级应在每周开设四节体育课,三、四、五、六年级应在每周开设三节体育课,初中每周应开设二节体育课。调查显示:大部分学校体育课时数不足,不符合《新课程标准》,仅有34%的学校基本符合要求,主要原因是缺少体育教师,场地器材缺乏,领导不重视,追求升学率,等等。

3.2留守儿童参与课外体育活动的项目

通过对河北省部分村装的留守儿童调查表明:篮球、乒乓球、打沙包、踢毽子、弹玻璃球、羽毛球、跳皮筋、游戏等体育活动深受留守儿童的喜爱。

3.3留守儿童参与课外体育活动的方式

调查表明:有46.3%的留守儿童与同学一起参加课外体育活动,有31.3%的儿童个人单独活动,有22.4%与兄弟姐妹在一起活动,但多数是留守儿童一起参与活动。

3.4留守儿童每周参与课外体育活动的频度

课外体育活动的频度就是单位时间内参与体育活动的次数,可以反映参与体育活动的意识和学校体育教学的效果。调查结果显示:每周1次,占6.5%;每周2次,占44.5%;每周3次,占27.7%;每周4次,占21.3%,可见留守儿童每周都参与课外体育活动次数偏低。

3.5留守儿童参与课外体育活动的主要时间段

留守儿童进行课外体育活动的时段:下午的,占53.2%;早晨的,占26.2%;晚上的,占11.4%;中午的,占9.2%。大部分农村下午放学时间较早,一些留守儿童放学后,便与学生一起参与体育活动,因此,下午参与体育活动的人数较多。

3.6留守儿童每次参与课外体育活动的持续时间

体育活动持续时间决定运动强度,锻炼的时间长,心肺功能、身体素质就会得到提高。调查表明:每次活动持续时间在21至30分钟,占35.3%;31至60分钟,占28.1%;60分钟以上,占37.7%;20分钟以下,占9.3%。从持续时间看,留守儿童的体育活动强度普遍较弱。

3.7留守儿童对学校体育课、场地器材满意度

调查显示:留守儿童对所在学校体育课十分满意的占23%;基本满意的占45%;不满意的占32%。对学校场地器材十分满意的占17%;基本满意的占49%;不满意的占34%。

4.结论建议

4.1结论

大部分学校体育课时数不足,场地器材缺乏,领导不重视。留守儿童参与课外体育活动的项目单一、形式简单,每周都参与课外体育活动次数偏低,其体育活动强度普遍较弱,对学校体育课、场地器材满意度不理想。

4.2建议

学校应积极开展内容丰富、适合儿童的体育活动,提高课间体育活动的要求,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比赛,比如拔河、跳绳等,使留守儿童融入班集体中,促进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

加强场地器材建设,场地器材是影响留守儿童参与体育活动的一个重要因素,学校应根据国家《中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进行体育器材的配备与场地的建设,为留守儿童创造良好、安全的运动体育活动环境。

参考文献:

[1]姚远.河南省农村留守儿童体育教育现状研究[J].中州体育.少林与太极,2010.

[2]刘瀚文.抚顺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参与体育活动状况调查研究[D].新疆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2.

课外体育活动论文范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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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培养与促进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的德育中,各种教育因素(体智德美劳各育)、各种教育力量(家庭、学校、社会)、各种教育影响(经济、社会、政治与文化)以及各种教育形式(活动教学、学科教育与环境中的体制和气氛的教育作用)是各成系统并各以整体的形式发挥其全息整体教育作用的;同时,各个系统又是以特定方式构成一个更大的整体对学生发生综合性的教育作用的。因此,我们认为,要从四个方面考虑德育课程的改革问题:1.根据系统论与全息论关于整体系统与全息联系的观点,我们提出以体立德、以智启德、以美冶德等方法与途径;2.实施家庭、学校与社会全息对应的整体教育与整体德育;3.发挥全面参与社会整体生活(经济、政治与文化生活)的德育作用;4.建立由两类正规的、显性的课程与四类非正规的、隐性的课程组成的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即认识性德育课程、活动性德育课程、体制意义上的德育“课程”与气氛意义上的德育“课程”以及前两类德育课程中“隐性的”或“潜藏的”德育“课程”。

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的第一个组成部分是认识性德育课程。认识性德育课程也称理论性德育课程,它是通过有关思想、政治与道德的知识、观念与理论的学习与教学(育)去促进学生道德认识、道德观念与道德理想甚至道德情感、道德意志与道德行为习惯的形成与发展。这种认识性德育课程与传统的德育课程相类似,或者说是从这些课程“原型”中脱胎而来的。但是,无论在目的与任务、内容与途径(或组织形式)、过程或规律、原则与方法乃至效果的测试与评定等方面,这种认识性德育课程与传统的知识性德育课程有着很大的不同。

从欧美国家德育课程发展史看,从学校教师、校长对学生进行的比较零碎的劝诫、说教、讲演,到《圣经》学习、公民课、社会课、道德哲学、哲学研究、道德科学等比较系统化、理论化的德育课程,都属于从知识、理论角度入手培养学生道德品性的知识性德育课程。这种传统的知识性德育课程及其具体的实施方法直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直在欧美学校中普遍存在着,也正是从那时起,由于社会的变化与发展等因素才受到人们的批评与否定。当时,从理论角度对这种“传统品格教育”提出批评的主要是杜威。在《道德教育原理》等论著中,杜威批评“传统品格教育”中直接讲授道德规范或美德知识的方法与方式实质上是将道德教育变成了“特定的问答教学”,“关于道德的功课”,因而是不合理的,也是无效的。

对于欧美学校中传统德育课程的性质与效果作出科学的否定性评价与批判的是一些心理学家的研究成果。在本世纪20年代中期,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哈桑与梅领导的“品格教育研究会”对当时的德育——“品格教育”进行了科学研究并得出了否定的结论。这一研究发现:人们在口头上主张诚实是道德的价值,但与他们的实际行动毫无本质关系,一些要欺骗的人在口头上会与不欺骗的人一样或者更激烈地反对欺骗;教师在班级内认为的诚实的人数与实验测量出来的人数不相符。

这一科学角度的研究与前述社会变化、理论家批评等因素结合在一起,不仅证明了传统德育课程,特别是知识性德育课程的不合理性与无效性或低效性,而且直接导致或加剧了传统德育课程在学校中的被否定与消失。

从中国德育工作的最近几十年历史与现状看,学校德育工作的途径、方式与方法基本上有如下三类:1.名称不一的各种“正规”德育课程,如公民课、大学生修养、法律基础课、思想品德课、中共党史或中国革命史(及国际共运史)、政治理论课以及各种集会与活动中的道德谈话。我们将这一类课程称作“知识性的”或“理论性的”德育课程;2.课外与校外各种班、团活动及其它校内外德育活动。我们将这一类称作“活动性的”或“实践性的”德育“课程”;3.“各科教学”中的德育因素,即有关学科的课堂教学中的德育作用。这种德育体系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发挥过其积极作用,而且现在仍在发挥作用。但是,从具体的分析看,这种德育课程体系一方面表现出繁多、过量而效果不好,另一方面却存在着不完整、在应该予以重视的地方没有给予注意的问题,例如,上述第三类德育因素或德育“课程”经常因为它是隐蔽的或无形的而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第二类各种旨在德育的活动在多数情形中常常会变成各种单纯的道德行为“训练”的活动,从而在实际上效果不大。至于第一类各种“知识性的”或“理论性的”德育课程,可以从三个方面看。第一,在这种德育课程中,被用来教给学生的是被编成各种形式的教材或教科书和学习资料中的“有关道德的”知识(KnowledgeaboutMorali-ty)或“道德方面的”观念(IdealsaboutMorality),它们是伦理学与道德学或道德社会学中的知识内容或观念体系,是非道德的(Unmoral)知识与观念,而不是道德与道德教育意义上或范围内的“道德知识”(MoralKnowledge)与“道德观念”(Moralldeals)。对于前者的教育与学习在本质上只是一种智育范围内伦理学的知识性教育与学习,只是一种“特定的问答教学”或“关于道德的功课”;而对于后者的教育与学习,只要其正确合理,就是一种真正的德育意义与范围内的教育与学习,它将会在学生的头脑中形成真正能影响与指导其实际道德行为的那种道德认识、道德信念或信仰。第二,在学校的这一类德育课程中,存在脱离学生实际情况与发展水平、接受愿望的现象。第三,知识性德育课程的内容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缺乏自身的稳定性、逻辑性与科学性。

总之,这种“知识性德育课程”或“理论性德育课程”,因为其“道德功课”的性质与一定程度的“空洞说教”的缺点,在其对学生的实际影响或“教育”作用上,从积极方面看,能让学生们“学会”或“知道”一些“非道德的”知识或观念,即“有关道德的”知识或“道德方面的”观念,但是,在形成真正的道德认识、道德信念、道德理想、道德情感、道德意志与道德行为习惯方面就收效甚微了。

对于传统的与现行的知识性德育课程的上述缺点,不少欧美国家采取了不同形式的改革实验。在其中,最值得我们重视、研究与借鉴的是柯尔伯格的认知——发展的德育方法,特别是他所创导的课堂道德两难问题讨论法及其德育课程的理论与方法[1]。作为德育课程及其教学领域的一种新探索,它对于学生道德判断发展和道德行为成熟是有积极作用的;同时,它作为一种特定的道德教育方法,某些方面是有限度的;当这一方法与其他教学活动和社团活动及各种隐性课程相联系时,其作用将得到保证和扩大。在我国学校认识性德育课程及说理、讨论、辨别等德育方法的建立、改进、发展与实施过程中,这种课堂道德两难问题讨论方法与道德推理课是值得批判性借鉴的。当然,借鉴国际经验,建立适合中国实际的科学的认识性德育课程,特别是德育课程的教学方法与途径还有待于大量的比较研究、探索创造与验证性实验。

整体大德育课程的第二个组成部分或第二类是活动性德育课程,也称实践性德育课程。在其中,又有正规的、显性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与非正规的、隐性的德育“课程”的联系与区别。

这里要讨论的第一个重要问题是:德育课程的主要性质或主体部分是认识性的还是活动性的?是理论性的还是实践性的?还是两者并重?无论在欧美还是中国,无论过去还是现在,这既是一个从未得到解决的理论问题,是一个需要予以解决的实际问题。从欧美的情况看,在德育课程问题上,人们所做的与所想到的一直是一些看得见、可操作的知识性的、理论性的或认识性的课程。这类课程正如前文所指出的那样,是没有多大效果的。退一步说,即使此类课程的某些部分的确对学生的道德认识的发展起了作用(如道德推理课的效果一样),但是,在这种道德认识与道德行为习惯之间还有很多中间因素与问题有待研究与解决。

其实,道德知识与道德行为的关系及其教育问题是一个相当古老的问题,在两千多年前,古希腊人就提出了“美德可以被教吗?”的问题。在苏格拉底看来,智慧就是道德,对道德的认识即会导向对道德的实践(德行),因此,美德是可以被教会的;从现代角度看,苏格拉底的观点只有在前述道德讨论课等严格意义上的认识性德育课程的正确教学中才能成立。而对于苏格拉底同时代的许多人来说,“美德可以被教吗?”这一命题是否成立要取决于“美德”意味着什么与“教”的具体含义是什么这两个问题的解决。“教”给学生“美德”,究竟是指将“有关道德的知识”教给学生呢?还是指通过特定的方法培养学生的“德行”呢?“在前一种情况下,美德是一种事实,可以象历史学、社会学或政治学之类的任何其他事实材料那样用理智的方法来教。在后一种情况下,美德是一种行为。德行是一种技艺,技艺的进步需要实践”[2]。在这一问题上,亚里士多德有非常明白的看法。他指出,美德有两类:理智的和道德的。“理智的美德由教学产生和发展,道德的美德由习惯而来。我们首先是通过练习道德的美德才能获得他们;由于实行公正的行为我们才变得公正,由于实行节制和勇敢我们才变得节制和勇敢”[3]。当然,亚里士多德并没有因此否定智慧或理智美德的作用,而是要求年青人不仅要具有清晰地认识与思考伦理问题的能力,也要将他们的选择付诸实践。

在现代学校德育中,如同古希腊一样,根本的问题之一就是如何将道德认识与推理的教学与道德行为习惯的培养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这一问题的一个侧面看,即从一切德育工作的最终目标是使受教育者具有符合一定道德要求、标准的道德行为及习惯的角度看,道德教育的重心是,在具有道德认识的同时或在此基础上从事实际的道德活动或道德实践。这正如学游泳,必要的理论知识是前提条件或基础,但是,真正学会游泳最终要通过亲身的游泳实践活动才能实现。同理,在学校德育的课程问题上,我们认为并强调,要采取适当删除、合并、精简等方法,适量削减学校的各种知识性德育课程中不科学的、效果不好的门类与内容,并根据哲学伦理学、道德发展心理学、道德社会学等理论与社会实践发展的规律与需要,研究、探索并逐步建设几门真正意义上的认识性德育课程。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并强调,在学校德育课程体系中,活动性德育课程也是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或“主课”之一。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也应有系统的教育与教学目的、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科学的测评手段和标准。

有关活动性德育课程的第二个重要问题是它的外延的界定与内涵的确立问题。从表面上看,我们可以将传统的与现行的德育“课程”体系中的各种课内外与校内外的班组、团队会活动与最近几年在我国兴起的“社会实践活动”作为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的“原型”。但是,与此同时,在这两者之间,无论在课程的外延或范围(数量)上还是在内涵或本质属性上都有着明显的差别。

从外延或范围、数量上看,我们所说的活动性德育课程既包括前面提到的传统的与现行的德育体系中所提到的各种专门活动,又包括各种非专门性的、从未被看作德育活动的、甚至从未被看作教育活动的、但却具有育德性、德育意义或德育作用的,即对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发展有客观必然的实际影响的其它一切校内与校外的正规与非正规的活动。这些活动都应该被活动性德育课程的设计者与执行者加以认真的考虑与吸纳。

其次,从内涵与本质属性上看,传统的与现行的德育体系中的不少德育活动或实践,是在教师、学校、家长与社会的“要求”下,由整体对学生个人的、从上而下的、自外向内地单向地“组织”或“发起”、并要求学生“参加”的。这种“参加”在很多情况下是被动的。与此相反,在我们提出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中,学生是主人或主体,是真正的“参与者”与“当事人”,不是“客体”、“旁观者”。在其中,学生是他们的“人生舞台”——学校生活与社会生活的“演员”、“主角”,也是他们自己的“管理者”或“领导者”;学生参加的一切活动都是一种“主体参与”活动、一种对教育活动与社会活动的“介入创造”活动。在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中,教育者认识到并在实际工作中遵循学生是教育、教学活动的积极主动的主体的原则,把学生看作是有权利并有责任或义务参加或参与校内外一切活动的积极主体,引导启发学生作为活动的积极主体意识到自己作为活动的主体有权利也有责任并真正自愿地主动地、直接地、民主地参与到校内外各种事务、活动及其决策与管理工作中去,从而主动地选择、吸取(“接受”)各种活动的教育影响,以发展自身的参与意识、参与责任感、参与能力与其它各方面的品性、能力与素质。这是一种发自主体内部的、自内向外的、主动积极的活动,是一种真正的自我教育活动。这种主体参与式的自我教育活动在本质上是一种学生主体“自己塑造自己”的活动或“自己构成自己”的活动,而不是被动地“被人塑造”或“被人模造”的活动。人具有主体性与创造性,他需要的是将其作为主体的真正的教育与自我教育。只有这种主体参与式的自我教育活动才会为德育中存在的空洞说教与机械训练和学生言行不一(知行脱节)与缺乏自觉纪律和责任感(及使命感)等老大难问题的解决提供思路与方法。在这个意义上,主体参与式活动是真正的自我教育的德育活动,是真正的活动性德育课程;这种主体参与的自我教育是“教育的最高形式”。

在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中,真正的活动性德育课程的外延或范围与内涵或本质是什么?在中外德育理论界,从总体上看,从理论角度对这些问题作系统探讨与阐述的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不过,学校德育的实践发展已经先于这一领域的理论研究迈出了较大的步伐;在当代教育特别是学校德育实践的改革与发展中已有了不少有意与无意地、自觉或被迫地出现的各种可以被归入我们所称的活动性德育课程领域的新措施、新方法与新尝试,尽管它们在外延或范围、尤其在内涵或本质上并不完全、也并不严格地符合活动性德育课程的要求。

用传统的经典的德育课程理论看,现代欧美大多数学校不仅没有过去那些如公民课、道德哲学等知识性德育课程,而且也没有过去那种通过宗教活动、学校仪式与通过榜样、学校规则控制学生生活,形成特定道德品性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从这一意义上看,人们可以说,现代欧美学校无德育。但是,从现代的课程论观点与现代德育课程发展的实际看,在欧美大多数学校,除了通过各育、各科的学科教育与教学中的“潜在德育课程”或“隐性德育课程”以及我们论及的道德推理课等“显性德育课程”影响学生的道德发展外,更有通过由学生作为主体参与的各种校内外活动(学习、生活、闲暇活动与劳动等)对学生进行教育或使学生从中受到教育(同时也是自我教育)的“活动性德育课程”,学生们正是在这些日常的活动中,学会社会生活、获得道德成长的。在传统教育观与传统课程论中,看起来是“无德育”的不少欧美学校,实际上是无处没有德育的“泛德育”,而且其效果还是不错的。这一现象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与批判借鉴的。

在我国学校,通过各种活动、实践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与道德教育,历来是受到普遍重视的,而且积累了不少好的传统与经验。从形式上看,可以归入我们所称的活动性德育课程范围(尽管从内涵上看还值得研究)的有:专业实习与毕业设计(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教学实习、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等)、社会考察与社会调查、公益劳动与社会服务(包括咨询服务、课外学术活动等)、军事训练与勤工助学。此外,如实验、练习、作业、音体文娱活动等等也对学生品德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最近十几年中,社会实践活动作为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得到了广泛的开展、发展与研究。它既是一种广义的教育、教学活动,也是一种特定的德育活动。在社会实践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各个方面,不少学校作了系统的、制度化的探索。这些社实践活动不仅对专业学习来说是必要的,而且对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方面的素质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前述种种历史传统与新的探索对于建立活动性德育课程是一个宝贵的经验;但是,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的建立需要一个广泛借鉴古今中外的经验与理论,并在此基础上经过逐步的、反复的、漫长的科学探索与实验的过程。

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起,国际课程理论研究领域的一个重大发展是隐性课程(Hidden-Curriculum,又译隐蔽课程、潜在课程、潜藏课程或潜课程)或自发课程(UnstudiedCurriculum)概念的出现与人们对它的研究。

隐性课程或自发课程的概念是由菲利普·W·杰克逊(Phillip.W.J-ackson)在他的《课堂生活》(LifeinClassroom,1968)一书中首先提出的[4]。此后,德里本、弗里丹柏格、罗森塔尔与柯尔柏格等人都讨论过这个问题。而且,在不少人看来,隐性课程的思想渊源可追溯到涂尔干及以后的一些功能社会学家、存在主义现象学家以及杜威和皮亚杰那里。

从目前的情形看,关于隐性课程的定义有许多不同看法。按照罗兰恩特·梅根的看法,隐性课程是指“在学校中除正规课程之外所学习的一切东西”,或者是指“能导致学习的(无论是否有目的)、与学校教育相联系的一切东西”;或者可以更具体地定义为,“隐性课程是既非学校、又非教师所教的东西。无论教师如何开明、课程如何进步、以及学校的社会方向如何,总会有某些东西传递给学生。这些东西无需在英语课中讲授,也无需在集会中灌输,但学生总会从中学习到他们的生活观与态度”[5]。

基于现代课程论新发展的上述观点,我们可尝试建设由正规德育课程、显性德育课程与非正规德育课程、隐性德育课程两大类组成的完整的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其中,首先是正规的认识性德育课程与正规的活动性德育课程这两类正规的或显性的德育课程,然后是潜藏或隐蔽在这两类正规或显性课程之中或之后的隐性的或潜在的德育“课程”,最后是教育环境中体制性与气氛性的德育“课程”。这样,在两类正规的或显性的德育课程之外,还需要研究四类非正规的、隐性的或潜在的德育课程。

(一)与认识性德育课程并存的是第一类隐性德育课程。这一类隐性德育课程实际上又可分成两个部分来讨论。

第一类隐性德育课程的第一部分实际上可指学校中专门的、旨在德育的知识性、认识性或理论性的课程——如公民课、大学生修养课、政治理论课等课程中隐含的德育因素。专门的认识性德育课程有其预定的目的、内容与作用,但是,学生从这些课程中“学会”或“获得”的并不一定就是这些课程的设计者与传授者所预期的结果。

第一类隐性德育课程的第二部分指的是学校中除专门旨在德育的认识性课程之外的其他一切认识性课程中的育德因素与育德作用。这种育德因素或育德作用隐含在学校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中,并以无形的、潜移默化的方式对学生的思想政治与道德发生着积极的与消极的影响。

当然,应该注意的还有其消极作用。教育社会学家们曾讨论过隐藏在历史、宗教、语言、文学等课程中的“教材作者的幽灵”问题,即教材作者、教学材料或内容的设计者与提供者以及教师在价值观、道德观上的偏见、曲解与错误的问题。这些因素中有些是被有意地放入课程内容之中的,有些是无意地隐含在正规的课程内容之中的,有的连作者与教师都没有意识到它们的存在与作用。如历史课本中的民族主义、种族主义因素,宗教、语言文学中的性别歧视与社会阶层偏见。

(二)与活动性德育课程并存的是第二类隐性德育课程。在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中,前半部分是显性的、正规的活动性德育课程;后半部分是隐性的、非正规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从整个隐性德育课程体系看,这是第二类隐性德育课程。当然,即使在前半部分正规的、显性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中,也有隐性的育德因素包含其中。

(三)隐性德育课程的第三类与第四类是教育、德育环境中体制与气氛的育德因素、育德作用或育德意义。在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中,所谓体制指的是每一个学生学习与生活于其中的那个环境——班级、学校、家庭与社会的组织与管理体制;所谓气氛指的是每一个学生学习与生活于其中的那个环境——班级、学校、家庭与社会的特定的风气和氛围。在特定的意义上可以说,体制是环境中固定、形式化了的气氛,是“硬”的气氛,而气氛是环境中“软化了的”体制,这两者经常是结合在一起而难以截然分开的。在很多课程社会学者与道德教育研究者那里,体制与气氛两个因素通常与校园内外的文化这个概念相通用。

从特定角度看,这方面的隐性课程可以从以下三个层次来分析。当然,这三个层次在很多情况下是难以截然区别开来的。

1.第一层次是物质——空间方面的隐性课程,它指的是学校建筑设计、校园规划与班级教室设置等物质与空间环境方面的“体制”(布局)对于学生发生的潜移默化的隐性作用。罗兰恩特·梅根在分析隐性课程时曾指出:“课堂是一个幽灵萦绕的地方或场所”,在其中的幽灵之一即是“建筑师的幽灵”。有时候,学校的建筑本身就象征着历史传统、校园文化与校园气氛,这一点可以在欧美与中国大学中某些古老建筑物中看到。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可以认为,学校如同一个“舞台”,教育、教学这场“戏”就在其中演出,而影响这场“戏”的效果的因素不光有导演、演员、台词与动作等,“舞台”本身的设计安排及其性质、特点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教育社会学家科尔曾指出:“物体在空间里的摆放并不是随心所欲的,房间以其物理形式表示着该场所与机构的精神灵魂。一位教师的房间可以告诉我们他的性格以及他正在干什么”。的确,传统的学校教室布置中教师站在讲台前,学生坐在讲台下,象征了传统教育中学生的被动地位与知识传播中的权威主义。而当课堂桌椅被安排成圆圈形,让学生围成一个圈坐,而教师成为其中的“平等”一员,一些激动人心的现象与结果可能会因此发生。再就办公室中的桌椅布置而言,不仅反映了学校行政人员与教师的兴趣爱好、生活习惯与价值观念,也对进入其中的学生们发生一定的作用,从而使他们体会到校长与教师的为人风格及其处理同事关系、师生关系的态度与方式。在这些事例中,学校的物质——空间环境起了一种“无声的语言”的隐性教育作用。最后,我们前面论及的学校围墙也是学校物质——空间环境中对学生、甚至教师与公众发生很大的隐性作用的“体制”因素之一。

2.学校隐性课程的第二层次是指学校组织——制度方面的隐性因素。具体有学校的组织与领导方式,教学、生活与其他一切活动的安排方式、教育教学评价制度等因素。在这一方面值得注意的主要问题有:学校的领导与管理体制是专制的、还是民主的?大学是教授治校还是官吏治校?教师与学校对大学管理的参与程度如何?学生自治的程度如何?在教学计划、教学过程与教学评价中学生的参与程度如何?学校内部有什么样的规章制度、纪律守则?所有这些“制度”或“体制”方面的因素都以隐蔽的方式影响着学生的思想观点、价值观念、道德品性与行为方式。例如,作为德国大学学术自由传统之一的学生自由选课制度不仅没有使大教室的座位日趋空闹,相反使学生在学习上更富有自觉性、积极性,并锻炼了学生自主设计、自主学习、自觉检查的习惯、能力与自主负责的素质。在这一点上,我们再看加拿大散文家兼文学教授斯蒂芬·利考克在《我见之牛津》一文中对牛津大学教学状况的描述与评论。他写道,在牛津,“方法是陈旧的,它轻视科学。它的讲课很糟。它有从不教课的教授和从不听课的学生。它没有秩序,没有安排,没有制度。它的课程表令人看不懂。它没有校长,它没有国家立法来告诉它怎样教书……”“然而,它成功了,无论我们喜欢与否,牛津给了学生某种东西,一种生活和一种思想方式。……秘诀何在?我了解到,这个秘诀的关键就在于导师的作用”。但是,导师是怎么教学的?“牛津导师所做的就是召集少数几个学生,向他们喷烟。被系统地喷烟,喷了四年的学生,就变成了成熟的学者”。利考克评论说,牛津并不急功近利,不追求眼见得到的“效率”。只要是好学生,导师“就会对他喷烟,直到在他心里点燃火苗”。说牛津教授只对学生喷烟,当然指的是教授叼着烟斗检查学生的论文与报告,与学生讨论聊天。他重视的是那么一种自由的、融洽的师生关系与教学方式,一种教育气氛对学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在其中,教授的指导是通过学生主体的主动积极的学习与探索活动发生教育作用的。大学考评制度中对学生作弊采取罚款等处罚措施,其本意是为了教育学生、严肃考场纪律与公正原则的要求。但是,根据这几年的实际情况看,学生作弊处罚制度似乎没有发生什么有意义的作用。原因何在?我们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这种处罚措施合不合理?有没有作用?这种措施的制订有否经过学生们的民主参与的讨论与同意?的确,从宿舍生活与上课点名等管理制度与规则等等,都需要考虑究竟是单方面地制定一些男女学生隔离制度与上课点名、缺课处罚制度呢?还是让学生作为主体民主地参与讨论制订与执行合适的制度,从而让学生从他们的选择、行动中吸取教训、承担责任、学会自律呢?学校与社会环境中的其它体制与措施是否与此相配合?

3.学校隐性课程的第三层次是文化——心理方面的隐性因素,它指的主要是各门学科的隐性因素、师生关系、教师人格与心理影响、班级心理环境的气氛等等。其中的某些因素如各门学科中的隐性因素前文已经论及,再如教师的心理影响与期望对于学生的作用大家都比较熟悉(如皮格·玛利翁效应),此处不再展开。这里只就教师人格与师生关系等对学生的影响问题作些讨论。

关于教师人格榜样的作用从孔子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到韩愈的“以身立教”,中国人在这一点上的认识是很深刻的。在外国,乌申斯基曾说过:“教师个人的范例,对青年人心灵”的影响,是“任何教科书、任何道德箴言、任何惩罚和奖励制度都不能代替的一种教育力量”。现代的苏霍姆林斯基说得更好:“形象地说,学校好比一种精致的乐器,它奏出一种人的和谐的旋律,使之影响到一个学生的心灵——但要奏出这样的旋律,必须把乐器的音调准,而这种乐器是靠教师、教育者的人格来调音的”。的确,教师人格的教育力量是很大的,“用追求理智统一性的兴趣感染学生的最好方法是让学生接近一个将自己无私地投入与专注于探索真理之中的教师”[6]。

综而言之,从影响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发展的因素角度看,在学校内外,凡是人们能够想到与看到的一切现象、事物、活动与观念都是广义的隐性德育课程的组成部分。学校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要考虑的有教育中的各种因素(各育因素、各科教学)、各个途径(活动教学、学科教学与环境中的体制与气氛)、各种教育力量(家庭、学校与社会)以及各种教育影响(经济、社会、政治与文化)等各成系统的德育“课程”以及它们以一定方式构成的更大的整体对学生发挥的综合性教育作用。学生们无论是否在接受正规的、显性的德育课程的教育与影响,他们始终在接受着前述各类隐性的或潜在的或自发的“课程”的影响,这种隐性德育课程对于学生的影响是客观必然的和巨大的,同时,它对于学生的影响和控制又是潜移默化的与无形的,犹如电学中不可见力场的运动和无线电波的不可见传播。学校要引导学生去适应、选择这些隐性因素并主动吸取其中的积极影响,这样,在整体大德育课程中,配合正规的、显性的德育课程,隐性德育课程才会在培养与发展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方面发挥出最佳作用,收到出奇效果。

注:

[1]Kohlberg&Turiel,RecentResearchofMoralDevelopment,Holt,Rinehart&Winston,1973,P.50.

[2]布鲁巴克著,王承绪等译:《高等教育哲学》,浙江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78~80页。

[3]S.G.Lesser,PsychologyandEducationalPractice,Scott,F-oresman,1971,P.421—423.

[4]P.W.Jackxon,LifeinClassroom,Holt,Rinehart&Winston,1968.

课外体育活动论文范文4

关键词: 体育教育专业 理论课教学 问题 措施

体育理论课教学是高等院校体育教育专业教学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培养素质全面、特长突出的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但由于体育专业的固有特征和体育专业学生的身心特点,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学生常常表现出重视、喜欢实践课而忽视、厌烦理论课的倾向。本文主要论述体育理论课教学的内容、意义和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为促进高校体育理论课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借鉴。

1.体育理论课教学的主要内容

在我国,体育理论这一概念有两种解释,狭义的解释是指我国各级学校体育系、部、科开设的体育理论课程;广义的体育理论是指与整个体育实践相对应的、以大体育为研究对象的所有体育科学理论。本文探讨的体育理论属于前一种意义,即体育理论是指在高等院校体育系、部、科开设的体育理论课程。

体育理论课教学的主要内容按照学科性质,可分为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工具方法科学类三大类。自然科学类主要包括人体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生物力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保健学等;社会科学类主要包括体育概论、学校体育学、运动训练学、运动竞赛学、社会体育学、体育心理学、体育经济学、体育管理学、健康教育学、体育史等;工具方法科学类主要包括体育统计学、体育测量评价、体育教材教法、体育科研方法、体育外语、体育文献信息检索等。这些学科分别从科学、人文、工具方面阐述体育的本质和内涵,对学生全面、深入理解体育具有重要的意义。

2.体育理论课教学的重要意义

2.1传播科学知识

通过体育理论课教学,可以使学生从宏观上掌握体育的本质、特征和功能,理解体育运动的生理、心理和社会基础,掌握体育运动的组织管理、测量评价及体育教学、训练、竞赛、科研的方法等,全面、深入掌握体育专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

2.2培养思想品质

体育理论课教学是培养学生思想品德的重要途径。通过体育史教学,可以使学生了解中国古代体育的博大、近代体育的耻辱和现代体育的辉煌,培养爱国主义精神;通过讲授一代代体育健儿的拼搏史、观看女排夺取“五连冠”等体育影像资料,可以培养学生坚强的斗志和顽强的毅力;通过讲解体育名人的奋斗历程,可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

2.3提高基本能力

通过讲解体育活动的生理机制、心理机制,帮助学生树立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在课堂和课外时间,通过组织讨论、辩论、演讲、撰写论文、影视欣赏等活动,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全面提高体育专业学生的文化素养。

3.体育理论课教学存在的问题

3.1思想重视不够

目前,部分教师和学生对体育理论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例如,认为体育是一种实践课、活动课,学不学理论影响不大;部分学校晴天只上实践课,下雨才上理论课。

3.2教师能力欠缺

把体育理论课讲好,对体育教师具有较高的要求。但目前体育理论课教师队伍还存在许多问题。例如,一些体育理论课教师技术练得不精或不会练,体育实践课理论讲得不好或不会讲;偏科于自然科学知识或社会科学知识,知识面窄,知识结构不合理;对本学科最新理论知识掌握不够等。

3.3教材内容陈旧

个别体育院系还沿用上世纪80年代出版的教材,内容还处在计划经济时代;有些教材理论性较强,缺乏数据和实例,创新性、可读性不强;有的教材照搬外国的理论,内容抽象、空洞,脱离目前体育教学、训练及竞赛实际。

3.4教学方法呆板

体育理论课教学应密切联系体育锻炼、训练和竞赛实际,或生动讲解、准确示范,或引经据典、旁征博引,或运用电教手段,形象展示。但许多理论课教学平铺直叙、照本宣科,课堂教学效果无从谈起,学生学习兴趣荡然无存。

4.体育理论课教学的改进措施

4.1端正思想认识

体育理论课教学是高校体育教育专业教学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高质量的理论课教学,在学生全面掌握体育基本理论知识,培养体育运动兴趣和终身体育锻炼习惯,理解运动技能技巧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高校体育管理者和体育教师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不能忽视体育理论课教学这一传播体育科学知识、弘扬先进体育文化的主要阵地。

4.2提高教师能力

师傅不强,弟子不长。体育理论课教师应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能力,与时俱进。首先,“教给学生一碗水,教师得有一缸水”。体育教师应经常钻研解剖学、生理学、保健学、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及其它学科知识,既要做“专才”,又要做“通才”。其次,“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体育理论课教师尤其要具备较强的备课、讲解、板书和示范能力。课堂是体育理论教学的主阵地,备课、讲解、板书和示范能力是理论课教师驾驭课堂的基本功。教师具备过硬的基本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再次,“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体育理论课教师要站得高、看得远,在讲好教材内容的同时,还要及时掌握本学科最新学术动态,阅读有关外文资料,撰写科研论文,并把这些信息、知识及时贯穿、应用于课堂教学过程中。

4.3更新教材内容

根据学校、学生及教学的实际情况,选购一批能反映最新理论成果的优秀教材,编写一些新颖、实用的讲义和教辅资料,以满足增强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的需要。

4.4丰富教学方法

在体育理论课教学过程中,常常会出现“教师台上滔滔不绝,学生台下昏昏欲睡”的情况,这要从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艺术方面进行分析。教师讲授理论课的艺术境界应是条理清晰、见解独到、内容新颖、幽默风趣。除采用传统的讲课方式外,可组织讨论、辩论、演讲、知识竞赛、情景模拟等活动,以提高学生上课的兴趣。另外,也可借助图片、音乐、电影、录像、幻灯等技术手段,以增强教学效果。

总之,只要认识到位,悉心钻研,目的明确,方法灵活,体育理论课教学就会收到讲者铿锵有力、听者津津有味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陈新生,唐宏贵.十年来我国体育理论的建设与发展[J].体育研究,1996,(3).

[2]胡济群.体育理论教学的现状与对策[J].体育文史,2001,(2).

课外体育活动论文范文5

 

基于此,体育教师应重视学生运动兴趣的持续性,关注学生主体地位的独立性,根据学生个体差异和不同需求来分层次发展学生的个性,帮助学生成长为身心健康、品德高尚的全面型人才,最终推动我国素质教育根本目标的进一步实现。

 

本文将以体育课外活动与体育教学的相互作用为研究对象,就其二者关系及实践应用展开探讨。

 

一、体育教学实践中的常见问题

 

就国内教学现状而言,相较于文化学科,体育教学受重视程度普遍不高,甚至被认为是可有可无的“副科”,常被其他学科占用课时。而在体育教学实践中,也问题频出,常见问题如下:一是部分体育老师过于注重理论知识讲解,把教室讲授当作体育课的“主战场”;

 

二是部分体育老师过于注重并曲解体育的实践性,以为体育课就是让学生打球、做动作,活动活动即可,把理论知识抛在一边不管不问。这两种教学方式都是体育教学效果并不明显的根本原因。而随着新教学理念的推广,上述两种情况已有所改观,更符合体育教育的规律。但要注意,体育教学不同于其他学科教学,是极具实践性的一门课程,有其特殊性,很多技能、技巧必须通过较多的实践活动才能得以掌握和提高。所以,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必须重视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内容的结合,缺一不可。

 

二、体育课外活动的开展形式

 

体育课外活动不仅是体育课堂的自然延伸,是体育理论的具体实践,是体育课堂教学的补充,同时也是学生增强体魄,锻炼意志品质的重要方式。现实中,体育课外活动的开展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有计划、有目标的集体课外活动,如在课间组织的早操、广播操以及大型校运会等,这种方式涉及面较广,参与度高,一般设定的计划不会轻易改变;

 

而另外一种则是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而自发组织的小规模的活动,其从人员组成到活动的时间、内容等都具有较大的主观性,但这种方式能使学生更加放松,活动量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和状态而及时更改。据调查,学生通常更热衷于这种小范围的体育课外活动。

 

三、体育课外活动与体育教学的相互作用

 

(一)体育课外活动能够强化学生意志品质塑成

 

坚强的意志是人成长所必备的重要品质。学生处于人生各种品质养成的重要阶段,各方面的能力和素质发展较快,可塑性极强,这时期培养他们坚强的意志,对其今后发展意义重大。

 

体育课外活动是个吃苦的项目,很多时候当别人在睡觉休息时,坚持课外活动的同学却在操场上挥汗如雨,拼尽全力,如此恰好可以培养其吃苦耐力的品质。同时,通过长跑、慢跑等体育活动来锻炼耐力,还能培养学生学会坚持、坚强。可见,体育课外活动凭借其自身特点,十分有益于学生意志品质的培养。

 

(二)体育课外活动能够巩固学生体育运动技能

 

为了在课外活动中更好地展示自己,通常学生都会主动学习各种体育技能,主动回想课上老师所教授的内容。

 

这样在课堂理论的指导下,学生能够把这种需要实践而课上又没足够时间训练的内容搬到课外活动中来,通过课外活动提高了自身体育运动技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体育课堂教学的负担,也让学生的体育素质得到了更好地发展,使得课外活动成为了体育教学的有益补充。因此,为了让体育课外活动得到更好地开展,教师在课堂上必须让学生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掌握基础的规范动作,这样学生在进行课外活动时,才能做到熟能生巧,体育课外活动才能更加规范科学。

 

(三)体育课外活动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组织纪律

 

凡事要取得成功,必须具备组织性和纪律性,所以,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组织纪律至关重要。体育课外活动中的很多项目都能强化这一锻炼。

 

比如,在篮球、足球等团体运动项目中,成员都不能根据自己的喜好随意进攻和防守,必须服从教练安排,各司其职,合作助攻,才能最大程度发挥团队合力,否则,球队就如一盘散沙,一击即溃。同时,体育课外活动的每一个项目都有自己的运动规则,这些规则也是每个人都要遵守的,因此在体育课外活动过程中,每一名学生都会逐渐适应和遵守规则,由此在潜移默化中形成组织纪律性。

 

四、结语

 

综上所述,体育教学要求必须以科学的理论做教学指导,又要求教学内容兼具实践性,而体育课外活动的合理开展,既符合素质教育减负和把时间还给学生、学生是学习主体的素质教育要求,也符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根本目的。

 

所以,将课外体育活动与体育教学合理搭配、有机融合,使二者共同作用于体育教学,服务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是广大体育教师应予重视,且在日后教学中反复摸索、不断研究的课题之一。

课外体育活动论文范文6

李臣之:深圳大学师范学院

活动课程以教育文件的形式进入我国中小学课程结构是我国课程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然而它对教育实践 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依然与预期的目标不甚相符。影响活动课程实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终都与我们对活动 课程的理解和认识水平有关。在人们对实施活动课程的热情日益高涨并对活动课程寄予厚望之时,我们重新反 思和认识活动课程,就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活动课程实施与认识上的问题

(一)过度膨胀与流于形式并存

1992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实施以来,出现了一个开发活动课程的热潮,“积极开发、全面铺开”成为活动 课程实施的流行话语。不仅如此,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形势下,活动课程更是成了素质教育的代名词。“学 科课程+活动课程”为时下教育的新模式。由此看来,活动课程实施似乎出现一派“欣欣向荣”的过度膨胀景 象。但是,活动课程实施中依然存在着另外一种情况:活动课程在整个课程结构中分量极小,很难达到原国家 教委所规定的基础课时数,更有甚者,尽管将活动课程列入课程表,但实质上作为学科课程补课之用,对国家 课程文件精神无动于衷。

针对活动课程实施状况,教育行政部门及时作出回应,指出要“抓典型,搞实验,稳步发展,逐步推开, 使活动课程向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在开设活动课程过程中,既反对急功近利、一哄而起、不切实际的 冒进,也反对认识不足、墨守成规、等待观望的消极情绪。”(注:陈钢:《关于开设九年义务教育活动课程 应当坚持和注意的几个问题》,载严尔权等编:《在活动中求发展——中小学活动教学的理论与实践》,华中 理工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学术领域也对此现象提出了质疑,主张正确认识活动课程及其价值,慎重对待活 动课程的实施。可以说,如果当前活动课程实施中的过度膨胀和形式化趋向得不到理性的控制,我国活动课程 必将走向荒废,并可能产生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

(二)学科化倾向

活动课程不等于学科课程,在理论上无需争辩,但活动课程的实施的确出现将活动课程学科化的现象。其 一,活动课程内容的设计拘泥于学科课程的范畴,深度有余,广度不足。表现为各种“学科活动课程”与学科 课程的一一对应,有什么样的学科课程,就有什么样的学科活动课程。这些学科活动课程在目标上只是满足于 学科课程的目标,即延伸和加深学科课程。其二,活动课程内容的组织套用学科课程的逻辑,“教科书化”现 象严重。几年间,活动课程的教材版本比学科课程的教材建设速度要快得多。在一些地方,小学二年级学生的 书包中居然有12本课本。学生的负担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加重不少。对此,有专家呼吁:还课外活动的本来面目 !(注:顾明远:《还课外活动的本来面目》,载《教育参考》1997年5期。)最后, 教育行政部门明文指示 :不准编教材。实质上,教材是教和学的材料,活动课程实施无理由没有教材,只是活动课程的教材不能与教 科书等同起来。其三,活动课程管理在思维上难于超越学科课程管理模式,封闭有余开放不足。

“活动”学科化原本是一种历史现象,如音乐、体育中的球技最初的确是作为学科外的活动出现的,随着 活动经验的积累,活动方式的丰富,更主要的是它们的价值得到承认,才逐渐演变为学科。但是,这种演变是 一个漫长的动态的历史过程,并非是短短几年间的事情,一旦演变为学科,必将在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里被称 为学科课程。我国当今的活动课程基本上沿着课外活动的足迹发展而来,实施伊始并没有比较科学可行的措施 ,在对活动课程的价值抱有厚望之时,人们又机械地照搬学科课程的方式实施活动课程。如果从活动课程理论 建设不足,或者从理论研究与政策研究的关系的角度来理解,活动课程实施中这种学科化现象是不足为怪的, 但绝对不能因此而作为学科化的理由。

(三)依赖、套用课外活动

我国活动课程来源于课外活动的“课程化”,与进步主义教育运动的活动课程相类似,但与杜威经验主义 活动课程有着质的区别。(注:李臣:《活动课程研究》,教育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一章。)原国家教委 颁发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将活动课程规定为:晨会(夕会)、班团 队活动、体育锻炼、科技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校传统活动等。九年义务教育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讨论五 稿)将活动课程的内容集中在社会教育活动、科学技术活动、文艺学术活动、体育卫生活动。1996年3月26 日 颁发《关于印发〈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的通知》强调,活动类课程包括校会和班会、社会 、实践体育锻炼、科技、艺术等活动。这些课程政策还带有概括提炼课外活动的痕迹。

在活动课程实践过程中,由于理论界对“中国特色”的活动课程理论探索不足,一些学校在实践探索之初 ,大多将课外活动移到课堂内,把原来课表上的“课外活动”换成“活动课程”,其教学模式、活动方式和评 价方法出自课外活动实施的经验提炼。但是,把课外活动作为“活动课程”纳入课表,同时也抹杀了课外活动 的本质属性。其结果,把学生的自愿变为强制,把主动变为被动而加重学生负担。笔者认为,要改变这种现状 就应该正确地认识活动课程,将活动课程作为主要的“校本课程”(school-based curriculum)来开发。应该 说, 活动课程并不等于课外活动纳入课表,进入课表的“课外活动”已经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课外活动。活动 课程的设计并不仅仅等于课外活动的升华。

(四)目标异化

活动课程的终极目标是为了学生的发展。但是,我国教育现实中的活动课程目标却异化为多种近视的目的 。主要表现有三:其一,成为特色学校的工具。相比学科课程而言,学校活动要搞得有声有色,活动课程自然 是最理想的工具。其二,素质教育的代名词。素质教育作为一种教育政策问世后,学校教育研究或实践总是与 此发生这样或那样的联系,活动课程是其中联系频率较高的代名词。其三,“数字化教育”的有效手段。“数 字化教育”是指对教育结果的评价片面追求数字,诸如,分数、获奖名次和次数、外语等级、钢琴等级、进入 培训班的次数等等。活动课程实施的目的并不在于获取一些数字,但实质上许多学校的确把活动作为得到这些 数字的手段。

(五)认识上的误区

活动课程实施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除社会性功利观的影响外,归根结底,与人们认识上的误区密切相关 。就价值论而言,人们没有从整个教育历史发展全过程去理解活动课程对人发展的价值和意义,认为活动课程 从属于学科课程,处于辅助、被支配地位,教育价值相应较小。这种价值观易使实际工作者产生“有它不多无 它不少”感性理解,同时考试也不考活动课程,人们自然认为学科课程才是教育的主体,抓住了学科课程,就 抓住了根本。直到现在,依然还有不少学者把活动课程视为学科课程的辅助。更有甚者,依据旧版《辞海》( 1983年版)教育心理分册“课程即教学的科目”“教学的科目即学科”等观点,推导出“课程和学科是等义的 ”的结论,认为活动的实质只是方法和手段,不能与学科相提并论。显然,按照如此狭义的课程观推导下去, 活动课程再也没有必要存在了。就本体论而言,活动课程究竟是什么?到现在仍没有一个比较科学的界定,把 活动课程视为课外活动、视为杜威的活动课程,将活动课程与学科课程对立起来等等的根本原因都在于此。活 动课程价值认识的误区实质上与本体认识密切相关,本体认识最终导致价值观的缺陷。因此,在教育改革的浪 潮中如何保持清醒的认识,始终把握好活动课程的精神实质是活动课程研究与实践的关键。

二、活动课程的实质

(一)现有认识水平

《九年义务教育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讨论五稿)》认为:活动课程是指在学科课程以外,学校有目的、有 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多种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开展以学生为主体,以实践性、自主性 、创造性、趣味性以及非学科性为主要特征的多种活动内容的课程。这是中小学实施活动课程的直接依据,对 迄今为止的中小学活动课程实践影响较大,反映了教育当局对活动课程的实质认识。总体上看,仍然有需要商 榷的地方。其一,它虽然划清了与学科课程的界限,强调“非学科性”,但忽视了与学科课程的联系,有绝对 化、简单化、片面化之嫌。其二,虽然也划清了与课外活动的界限,突出了目的、计划、组织,但没有从根本 上与课外活动区别开来,因为在理论上课外活动也有目的、计划和组织。进一步就教育行政部门对活动课程指 导纲要的解释而言,(注:“在中、小学,除了学科类课程之外,学生所参加的一切活动,都应涵盖在活动课 程之中,……活动课程并不是一门新的课程,它是继承过去学校已经开展过的,但又是疏散的、……随意的各 种传统活动和课外活动,把它通过法规给予规范化,使之成为有计划的、有相对统一要求的、全员参加的一种 必修为主的课程……”。同陈钢:《关于开设九年义务教育活动课程应当坚持和注意的几个问题》,载严尔权 等编:《在活动中求发展——中小学活动教学的理论与实践》,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更容易让人 感觉到与课外活动相去不远。其三,虽然描述了活动课程的诸多特征,但最终免不了以“课程”解释“课程” ,仍不尽如人意。

目前,学术研究领域关于活动课程的认识,主要有三种取向。第一,取向西方学者理解的活动课程,强调 学生的兴趣和需要是活动课程设计的出发点,经验是学生学习的内容,学生自己组织的活动是获得经验的手段 。(注:杨亮功主编:《云五社会科学大辞典》(第八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70年版。)第二,取向课外活 动课程化。重在课外活动的系统化和规范化,从课程高度重新建构。(注:上海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委员会办 公室主编:《上海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专辑1), 上海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三,取向活动课程本土 化,力争创建一种新型的活动课程。(注:以廖哲勋、高峡等人为代表。)这三种研究取向,是我国活动课程 理论建设的阶段性尝试,为人们认识活动课程的实质提供了不同的角度,引发了不同程度的思考。

(二)活动课程实质的再认识

综合现有研究成果,我们可以进一步将活动课程界定为:为指导学生主要获得直接经验和及时信息,促进 学生情意、动作技能和认知协调发展而设计的一系列以教育往为中介的学生主体性活动项目和方式。这种 界定的优势在于:在课程思想上,突出活动课程以直接经验和及时信息为主要内容,不仅仅是人类的种族文化 ;突出活动课程目标,重在情意等协调发展,不仅仅是知识的授受;突出活动课程结构,强调学生主体性活动 项目和方式,不仅仅是知识的逻辑组织;突出课程实施过程的交往性,注重学生的自我组织和相互之间的启发 ,不仅仅是接受。具体而言,强调“体验”“整合”“开放”“自主”八字特征。

1.体验。学生的发展实质上是一个文化的体验过程。人作为主体,吸收人类文化并非等于学习文化,只有 当人类文化内化为个体文化时,才完成了文化的学习。但是学习文化并非是为了学习,最终是为了运用文化, 也就是说最终要将个体文化外化,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能够解决问题,文化学习才算最终成功。人在解决问题 的过程中实质上又为人类创造了新的文化。因此,人类的发展也就是文化的发展过程,文化的发展过程是作为 个体的人不断地吸收文化、运用文化、创造文化的过程。活动课程以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为构成要素,探究、 交往、创造、即时反馈、及时检验,表现为现实的或模拟的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学生实现对现实生活文化的 吸收、综合运用和创造,同时也将静态的种族文化“活化”,并利用种种活动方式实现文化体现。因此,活动 课程最易于学生体验成功。

学科课程以人类长期发展过程所积累的共同文化为主体、以间接经验为主要内容,是经过检验的真理,接 受了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科学的审视,表现为以文字符号为主要载体的静态文化。学科课程的学习如果 不与体验结合起来,种族文化同样无法转化为人的个体文化。但是,它先天不足,不能完全实现文化体验。因 此,有必要在适当的时机,把活动课程体验学习精神渗透到学科课程学习过程之中。

2.开放。这里所说的开放表现为7个方面。(1)对儿童学习器官的全方位开放。解放儿童的脑,让其自由 思考;解放儿童的口,让其自由讲;解放儿童的手,让其自由做。(2)学习空间的开放,学校、 家庭、社区 、大自然都是儿童学习的空间。空间组合按学习内容和目标而定。(3)学习时间的开放,不以40分钟为限。( 4)学习目标的开放,不以知识 为惟一目标。(5)教学评价的开放,不追求惟一目标的实现。(6)教学内容的 开放,来源学科、社会、活动本身。(7 )教学方式的开放,多种活动方式综合展开。

3.整合。活动课程不受学科知识体系的束缚,得益其体验和开放的特征,有效实现目标、内容、方式、结 果诸方面的整合。在目标上,很难将一次活动课的目标明确界定在某一具体方面,不同学生都有着自我体验到 的不同收获,这些收获既来自显性的,也有附伴隐性的。在内容上,活动课程涉及多学科的知识,若加以综合 运用,可以有效解决学科课程割裂整体知识的问题,同时,还可以发现诸多学科知识以外的新信息。在方式上 ,根据活动内容需要,学生可以灵活选择或整合多种活动方式,并不断地在活动中受到启发。在结果上,同一 项活动,可能有多种结果,而且结果表达的方式也可能是多元的。

4.自主。活动课程不仅仅强调“做中学”和活动作业,而是突出学生的主体性,充分体现学生的主动性、 自主性、能动性、参与性,体现学生自我意识的提升、活动课程强调研究“什么样活动最能促进人的发展”, 这种活动至少是学生自己的活动、或主体的实践活动、或探索性的活动。与学科课程相比,活动课程容易满足 这三方面活动的要求。在活动课程实施过程中,发展是学生的主体特征,学生通过自己的活动不断选择 并不断建构有价值的知识,同时通过体验学习的过程获得自主发展。

三、活动课程的目标

活动课程应该有自己明确的目标。我们可以借鉴布卢姆目标分类方法研究活动课程的目标。根据活动课程 的精神实质,活动课程不是将知识目标放在首位,而是比较强调情感(包括态度、意志、动机)和能力目标。

(一)情意目标

活动课程注重4方面情意目标的发展。(注:关于“关心”“参与”目标的论述,可参阅高峡等著的《活动 课程的理论与实践》,上海科技出版社1997年版,第80页~81页。)第一,关心。关心他人、关心社会、关心 生态环境、关心地球、关心可持续发展。第二,参与。主动介入,积极承担责任。第三,合作。共同解决问题 ,共同进步。第四,发展。发展意识,改变目前生活状况的意识,自我发展的意识,牺牲局部利益、顾全长远 利益的意识,无论对民族、国家,还是对个体,都是十分重要的,发展意识在活动中容易形成。

(二)能力目标

当前学校课程建设所关注的种种能力取向都应该是活动课程能力目标所应该关注的对象,诸如,收集信息 和利用信息的能力;清晰的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未来的预测能力;对人类环境深刻的理解能 力;社会交际活动的能力;理解人类和社会的能力;个人能力,包括自卫、安全、卫生、营养及性的教育,消 费教育,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基本技能,个人学习的最佳方式及策略,有自知之明及自我克制能力;等等。具体 而言,我们应该尤其强调以下5方面能力。

1.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研究能力应该从小培养。没有研究意识,缺乏研究能力,就不可能自觉地发现问 题,探究变革措施,改变生存的处境。有研究能力,才会自觉地在研究的状态下从事学习和工作,不囿于惟一 结论,不断创新。活动课程的实施常常需要学生围绕某一问题,广泛收集资料,分析资料,提出假设,验证假 设,积极发表个人见解。在这种活动过程中,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渐进增长。

2.独立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很多活动围绕主题进行,其中问题的选择、资料的收集、假设的形成 与验证等,均有助于思考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养成。

3.人际交往能力。活动课程强调灵活多样的活动方式,师生、生生、师生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交流机会比 较多,交际能力易于养成。

4.动手操作能力。操作是活动的构成要素,操作能力在操作活动中容易养成。

5.管理能力。活动的完成,并非一人之功,凡两人以上都会涉及组织和管理问题,怎样协调工作关系、人 际关系、人事关系,怎样调动每个人活动的积极性,需要一定的经验积累。活动机会愈多,活动水平愈高,活 动内容愈丰富,此种经验愈丰富,管理能力终会得以形成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