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对个人的意义范例6篇

社会实践对个人的意义

社会实践对个人的意义范文1

[关键词]马克思哲学 实践 实践哲学 实践的理解 实践的解释学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9)05―0033―05

实践的解释学将马克思理解为一种不同的“哲学”,这种哲学是反体系化的,是反思性的、批判的方法论。这种哲学观是由西方新马克思主义(非教条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提供的一种自我反思的激进形式,正如哈贝马斯所说:“如果我们把哲学理解成某个时代流行的自我反思的最激进的形式,那么,非教条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观点,无疑也是哲学。”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谈论马克思的哲学。实践的解释学视域内的马克思哲学既区别于“实践哲学”,也区别于“纯理论的哲学”。

实践的解释学不同于实践哲学对马克思的理解。实践哲学将马克思理解为实践本体论,反对对实践本身进行的历史理解。实践在实践哲学那里成了一个无须解释的“本体”,没有历史的“本体”――始基。实践解释学中的实践概念是需要解释的、受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制约的并随着这种条件的改变而改变的概念。实践哲学是一个理论体系和本体论形态的哲学,实践的解释学是一种充满历史意识和批判意识的方法。其实,马克思本人就反对将自己的思想体系化,他认为真正的哲学应该使自己“现实化”,不“实现”哲学就不能消灭哲学。因此,我们反对将马克思思想哲学化的各种各样的哲学解释体系,将马克思的思想冠之以“某某哲学”。马克思的思想应该在马克思的整个“为人类解放而奋斗”的革命实践中去理解,马克思的思想应被理解为实践的(反对理论的、体系化的)解释学。实践的解释学不寻求一个“标准的”、“正统的”对马克思主义的解释模式,进而将之定义为体系化的“某某哲学”,以此来剪裁其他解释模式是“马克思主义”的还是“非马克思主义”的。

实践的解释学将马克思的各种解释模式看作是马克思主义的在不同历史条件下的自我分化,看作是在各种“解释学前见”下革命实践的结果,看作是马克思的批判的、革命的精神的体现。对各种解释模式从“暂时性”方面去理解。它们必将随着实践运动改变其理论形态。由此,实践解释学是反对哲学、反对体系化的,它是对各种马克思解释模式的“前理解”的探讨,恢复对理论的实践境遇的反思。它的目的是理解各种解释模式的合理性及其存在的现实历史条件,并将其看作是特定历史实践的结果,从而建立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解释学循环”,消除各种解释模式的“独立性”外观和“教条化”的理论形态。

实践的解释学是对于将马克思哲学理解为形而上学的、思辨的、以“解释世界”为目的的、“理论的”解释学的批判。以往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世界的改变包括环境的改变和人的自我改变,它“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马克思还将自己的哲学称为“实践的唯物主义”和“新唯物主义”,以区别于仅仅从理论的、直观的方面去“解释世界”的旧唯物主义。

实践的解释学通过人的社会实践(通过一定的社会生活得到理解的实践)批判了理论的哲学的“直观性”、“神秘性”和“形而上学性”,建立了理论和现实生活、哲学和人的实践之间的“解释学循环”。实践的解释学通过实践来解释“理论”和“观念”,使观念和理论摆脱“独立”的外观,揭示了观念和理论产生的现实物质根源。马克思认为理论的东西,“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

马克思尤其强调实践对于理论的批判作用。认为:“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的神秘的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这与实践的解释学的理解是一致的,实践的解释学正是通过实践来解释、批判理论并使理论“去神秘化”的。不仅如此,同对实践的强调相比,马克思似乎更强调对人的“实践的理解”,而对“实践的理解”正是实践的“解释学”所关注的主题。

对“实践的理解”正是马克思理解(资本主义大工业开创的)自然界、理解(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理解(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理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人的钥匙;正是通过实践概念以及对实践概念的理解,马克思才解释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规律;正是通过实践概念以及对实践概念的理解。马克思才发现了资本主义社会必将被共产主义社会所取代的历史发展规律;正是通过实践概念以及对实践概念的理解,马克思才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对人的奴役和异化作用,指出了共产主义运动对人类解放的必要性;而对实践和实践本身的理解正是实践解释学的主要内涵。

关于实践概念,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主要是指人类学的实践、人的自由自觉的类本质的活动,它区别于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异化劳动,它才是确证人的本质的活动。显然,这种实践是一种人本学的实践。问题是这种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的基础是什么?其现实内容是什么?马克思此时并没有给予清晰说明。作为自由自觉活动的实践仍然是一个先验的理论假设和自明性前提。这个问题到了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时期马克思才给予了回答。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将实践理解为工业和商业活动,尤其是资本主义的大工业活动。“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活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它哪怕只中断一年,费尔巴哈就会看到,不仅在自然界将发生巨大的变化,而且整个人类世界以及他自己的直观能力,甚至他本身的存在也会很快就没有了。”可见,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应该是指工业和商业活动,是指以工业和商业活动为基础的物质生产和现实的、“感性的人的活动”。因此,“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P56)通过这种工业和商业活动,人不仅改造自然,而且人改造人,创造了世界历史。通过这种大工业生产活动,人不仅“解释”世界。更“改造”了世界。显然,马克思的实践概念的含义首先是指由物质生产决定的工业革命和商业革命,即由大工业发展带来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变化。在此基础上,才有文化、心理、观念的意识形态领域的变革。显然,《手稿》中的实践概念是一个哲学上的、总体性的概念,《形态》中的实践概念是一个社会学和经济学的概念。

可见,在马克思的思想中,实践有一个由哲学上的、总体性实践过渡到政治经济学和社会学实践的过程。这种转变是马克思思想成熟的标志,也是对实践本身进行理解的解释学过程。原来马克思总是以

实践这一总体性概念作为理论前提,而很少对实践本身的解释学的“前理解”进行反思。这在某种程度上使马克思的思想变成了“实践无意识”,变成了体系化的“实践哲学”。在此情况下,实践成了自明性的前提,实践成了新的形而上学“始基”和“本原”。马克思思想成了实践的“形而上学”。在写作《形态》时期,马克思开始了对实践本身的理论反思,揭示了实践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物质前提。对实践本身进行了解释学的理解。指出实践是一个具体的、历史的、受现实社会条件制约的、有着“前理解”的结构的经济学、社会学和政治学概念。即实践总是受一定的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交往方式制约的工业和商业活动。在此基础上又表现为受一定的工业和商业活动制约的政治活动,即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由此,实践体现为由经济学结构作为基础的、由社会学和政治学内涵作为其内容的“具体总体性”的概念。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竞争阶段,实践的经济学内涵得到凸显,社会学和政治学内涵表现为为经济学实践服务,社会和政治冲突主要表现为经济斗争。在资本主义的垄断时期,社会实践和政治实践则显现为矛盾的主要方面,经济斗争具有了社会冲突和政治斗争的含义。在晚期资本主义阶段,实践会凸显它的意识形态内涵,意识形态实践将在这个阶段占有统治地位。总之,实践这一概念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会彰显它的不同结构,它是一个历史地显现其不同理论内涵的“总体”。它不是封闭的总体,它需要历史的解释和解释学的“理解”。

因此。必须对实践这一总体性的概念进行具体的、历史的分析,必须对实践这一概念进行解释学的反思和理解,换句话说,实践概念本身必须在实践中得到理解,否则,实践概念会和理论概念一样,都会成为“神秘主义”的东西。因此,实践的解释学理论既包括通过实践对理论本身的批判,也包括对实践本身的解释学理解。言外之意,实践的解释学是一种历史认识论和实践方法论,而不是一种新的哲学(形而上学意义上的哲学)。实践的解释学同历史唯物主义一样,它同样适用于实践自身。实践解释学方法本身仍然需要在实践中得到理解、应用和解释。它不是万能公式,它是具体的、历史的方法,脱离了现实、脱离了实践、脱离了历史内容和时代状况。实践解释学势必变成“实践哲学”和“解释学哲学”。因此,实践的解释学作为历史认识论和实践方法论,必须保持与现实生活之间的、开放的“解释学循环”。

将马克思的哲学理解为实践的解释学这一想法并非笔者的发明和创造,国内学者俞吾金先生已经在《实践诠释学:重新解读马克思哲学与一般哲学理论》中将马克思哲学直接指认为实践解释学。他认为马克思在解释学领域中发动了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这一革命的“主旨是确立实践在人的全部理解和解释活动中的核心作用”。并因此将马克思的解释学理论称为“实践解释学”。

通过对实践解释学的深入阐释,俞吾金先生指出马克思哲学的本质就是实践解释学。它导致了两个结果:一是物质诠释学被实践诠释学所取代;二是抽象的认识论将被意识形态批判所取代。遗憾的是,他并没有就实践哲学和实践解释学的关系进行论证,这无疑模糊了实践的解释学在马克思哲学中的革命性作用。

马克思文本中的实践解释学的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关于实践的唯物主义和历史的唯物主义以及关于历史辩证方法的论述中,这些论述为我们将马克思哲学理解为实践的解释学提供了文本学依据。

实践解释学正是以实践为核心,以人的实践来解释世界(使现存世界革命化)、解释观念(使观念摆脱独立性外观,对观念进行意识形态批判)、解释理论(使理论现实化,成为革命的理论)、解释意识(精神)(使自发的无意识变成生活中的批判意识)生活的学说。这些观点在马克思的文本中有清楚的表述。

关于理论,马克思认为理论的生产必须同物质生产实践相结合,否则理论就成了抽象的、神秘的、形而上学的理论。关于意识,马克思认为,意识并不就是“纯粹”的意识,是抽象的个人产物,意识是人类社会生活、物质生产实践的结果,意识无法摆脱物质的“纠缠”。纯粹的意识是精神劳动(实践)和物质劳动(实践)分工的结果,“它是和现存实践的意识不同的某种东西;它不用想象某种现实的东西就能现实地想象某种东西。从这时候起,意识才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

马克思关注思想、观念和意识的实践、“生产过程”,而不是“直观”地看待它们。它认为“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思想、观念和意识是同现实的物质生产实践,同人的社会生活“纠缠”在一起的。因此,马克思反对直观地、从客体的形式方面去理解对象、现实,主张从主体方面去理解,把对象、现实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人的实践活动去理解。“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意识和意识形态批判的“历史的”形式,这种历史的形式只能从一定的实践出发来得到理解。一定的实践仅仅是特定历史、社会条件下的物质生产和文化实践,是总体性实践的“片面存在”形式,它只是“暂时的”和“历史的”,势必被新的“片面存在”形式所取代。因而,历史表现为无穷的开放过程,历史没有终点,我们永远在历史的途中。由此,批判不会终结。

马克思认为世界不是脱离人的自在的、与人无关的“纯粹的”“自在之物”,而是通过实践不断向人展示其意义的“为我之物”,不存在与人类无关的“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那个世界”。我们的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正是实践、“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活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

总之,马克思超越了旧唯物主义的直观的、仅仅从“客观的”方面去“说明”事物的方法。对一切事物(观念、理论、意识、精神等等)从实践的、“主观的”方面去“理解”。这样,事物就不再体现为“实体性”的、与人无关的“自在之物”,事物就被消除了“独立性”的外观,从而体现为一个和人的物质生产实践息息相关的,和人的生存历史相关的、逐渐生成的“历史之物”。因此,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在此意义上就是“实践的”唯物主义和“历史的”唯物主义。马克思认为客观事物是一个经由人的实践逐渐向人生成的过程,客观事物的“属人意义”向人生成的过程。同时,也是人通过实践改造世界、证明自己存在的意义的过程。“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就是说,它把类看作自己的本质,或者说把自身看作类存在物。”

马克思的实践的唯物主义建立了世界和人的“意义性”关联和“解释学关联”。它把对象、现实都看作是人的主体实践活动的结果,对象和现实的“属人意义”必须通过实践活动来得到理解。这样。对象和现实以及整个世界就建立起了与人的生存实践的“解释学关联”,世界从此具有了“可理解的意义”,由“自在之物”成了“上手”之物。客观的与人无关的“自然世界”变成了充满意义的“文化世

界”。从此,世界不再仅仅表现为一个“纯粹的”、“客观的”、“实证的”科学世界,而且更表现为一个“属人的”、“主观的”、“充满意义”的文化世界。同时,人也不再表现为脱离世界的、脱离现实社会生活前提的、“离群索居”的、孤立的、抽象的“个人”。这里的人,“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这里的人,“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实践的唯物主义在这个意义上表现为实践解释学,是人与世界之间的“双向释义”过程,实践作为人的类本质的活动,作为人的自由自觉的存在活动,解释了世界对人而言的存在意义,同时解释了人自身作为类的存在物而存在的意义。这样,通过实践人的存在得到了解释,世界得到了解释,人与世界的关系得到了解释。实践生成了“人-自然-历史”之间的“解释学循环”。

马克思的文本中包含着的诸多层次的“解释学循环”思想。这些“解释学循环”主要包括个人和历史之间的“解释学循环”、个人和社会之间的“解释学循环”、历史发展总过程和特定历史阶段之间的“解释学循环”以及系统性知识和历史性知识之间的“解释学循环”。我们认为还应该包括个人和自然之间的“解释学循环”。总之,通过这种“解释学循环”,个人和历史、社会、自然之间的意义得到了相互阐释。个人和历史、社会和自然处在了一个本体性的“意义关联”之中,每一次循环都使个人和历史、社会、自然的意义得到了更为丰富的理解。

关于个人和历史之间的“解释学循环”,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有一段经典表述:“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像梦魇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这与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把个人“既当成是他们本身的历史剧的剧作者又当成剧中人物”的观点是基本一致的。个人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创造历史又再生产一定的历史,个人“在历史之中”存在。

关于个人和社会的之间的“解释学循环”,马克思早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就指出,一方面,一定社会阶段的个人,“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个人,“实际上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另一方面,社会关系,“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变革的实践”。可见,现实的个人的实践和一定的社会关系是处在“解释学循环”之中的。

关于个人和自然之间的“解释学循环”,马克思说:“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同时,“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那个自然界……这是除去在澳洲新出现的一些珊瑚岛以外在任何地方都不存在的……自然界。”以上,关于人与历史、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之间的“解释学循环”都是以人的生存实践为基础的。实践的解释学正是要通过实践理解人、历史、社会和自然界存在的意义,并通过实践创造和生成人、历史、社会和自然界的意义。

显然,将马克思的哲学理解为实践的解释学是有文本学依据的。马克思对实践的强调揭示了实践的解释学对“理论的”形而上学的批判功能,对“实践的理解”的强调揭示了实践的解释学对“实践的”形而上学(实践哲学)的批判功能,从而使实践概念本身具有了深沉的历史意识和对脱离实践的理论(理论哲学)的批判意识。

[参考文献]

[1][德]尤尔根・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M],郭官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仰海峰,形而上学批判:马克思哲学的理论前提及当代效应[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

社会实践对个人的意义范文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和公民层面的价值取向,规定着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向。它的最显著特征就是体现国家、社会与个体的内在统一。从国家层面来看,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从社会层面来看,必须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从个人层面来看,必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没有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就不会有社会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更不会有公民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同样,人人都有爱国、敬业的核心价值观,构筑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友善关系,国家也才能够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从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

二、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科学内涵

马克思的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石,全面、科学的把握与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关键就在于对马克思实践观的正确解读。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基本范畴,它不仅是认识论的基本范畴,也是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的基本范畴。马克思认为实践是人类特有的对象性感性活动,把实践看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本质形式。他还认为,实践是人类生存生活和发展的基础,人通过实践活动结成各种社会关系,并遵循着实践规律,促进社会向前发展,在实践中人的本质得到实现。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从实践出发去理解现实世界,从而在世界观、自然观、历史观和认识论上都获得了全新解释,构筑了统一、科学的哲学体系。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贯穿于全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以理解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全新视野实现了哲学实践观的革命变革,同时也实现了整个哲学发展中的革命变革,由此决定了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所具有的世界观意义。

三、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联系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源于实践

价值是主客体之间的一种依存关系,价值生成的途径是实践。社会实践促生出价值,从形式上看可以分成两种形式:改造主体和改造客体。也就是说,在实践活动中,主客体之间发生相互作用,客体本身和主体本身都发生着变化,改变着原有主客体之间的关系,价值也在这个过程中得以生成。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认为实践的主体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实践客体是进入人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领域并与主体相联系的客观实在。核心价值观价值的生成过程同样遵循实践生成价值这个一般规律,通过这实践两种形式来实现,这两种形式便是改造客体与改造主体。核心价值观既然是一个社会的主流价值形态,那么它就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价值取向与精神气质,因此改造核心价值观的价值主体,就必须要以先进的理论引导价值主体的利益需要与内在精神品格,使这些外在的诉求与内在的精神内涵深入贯彻在社会的方方面面,并与社会各个系统中的要素有机结合起来,进而形成一种系统性、长期性的核心价值。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于实践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炼中,实践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实践为基点来研究历史唯物主义的,而实践的本质就是一种沟通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关系实在。通过实践,人创造了世界;通过实践,人也创造了自身;通过实践,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实现了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的历史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实践是人的生存方式,离开了实践活动,人和世界都失去的存在的意义。实践是人和世界存在的起点,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起点。人在实践活动中,找到了自身存在和世界本身的意义,实践活动本身也是人作为主体显示自身主体性,实现自身价值的过程。实践活动是一种对社会关系的反作用,一种促使生产关系发生变化的决定性力量,而这种实践活动,就是在社会关系中完成的。

社会实践对个人的意义范文3

(西北大学 哲学与社会学学院,陕西 西安 710077)

摘 要:马克思的真理观揭示了真理的实践特点,这种体现人的本原性、价值性的人文关怀,使得人们在对“真”的认识上增加了“美”的尺度,这种尺度的增加使得人们在对真理的追求上不仅仅合乎规律,同样的合乎目的。这种终极的道德关怀也是对人的自身价值和意义的确证。马克思走向社会生活和实践思维的真理观,相较于旧哲学,虽明确了自己真理观的全新视野,具有深刻性、真实性特点,但是,我们应将这种特性转化为社会生活的全面性及丰富性之中,从而从实践中掌握真知,确切的体悟马克思真理观的深刻内涵与光辉洞见,深化并升华其精神内涵,使其真理观走进更加广阔的社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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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马克思;真理观;实践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2-0052-02

一、马克思对抽象真理观的批判

德国古典哲学的真理观是在认识论意义上的真理观,它将真理局限在思维的本身,在普遍的意识和对象性的意识中间找寻一般与具体的联系,在这一时期的代表性是黑格尔的抽象的真理观。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黑格尔《精神现象学》所显现的哲学的抽象的结构单元,真理在黑格尔那里是抽象的自我意识,正像马克思所说:“在这里,不是人的本质以非人的方式同自身对立的对象化,而是人的本质以不同于抽象思维的方式并且同抽象思维对立的对象化,被当作异化的被设定的和应该扬弃的本质。”[1]

黑格尔的真理观是逻辑运动的结果,在辩证运动中主要包含异化和异化的扬弃两个阶段,在异化的环节自我意识异化成为财富等思想形式,而异化的扬弃则是表明这种对财富等思想形式的占有只不过是在抽象中发生的占有,马克思指出:“这种思想上的扬弃,在现实中没有触动自己的对象,却以为实际上克服了自己的对象。”[2]黑格尔认为人的本质仅仅是抽象的自我意识,从这点来说,它的扬弃也只是形式上的、不具有现实性特征的。在黑格尔那里,自我对象化的运动也只是为了达到自我本质、人之为人的目的,但是当所有的目的或者说最终的考量是抽象的自我意识的时候,运动也变成了抽象的运动,一种精神的运动而已。马克思归结黑格尔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认识,其根源在于他将人的本质定位为抽象的自我意识,马克思把抽象的自我意识转化为具有社会性的现实的人,人的本质力量获得的社会性与人的现实力量的结合使得人成为了现实的人,这与黑格尔所说的“逻辑在先”是不一样的。现实的人并不是抽象出来的,它并非是逻辑的运演抑或某种概念的深化,而是某种社会和历史的个体,具有客观实在性,为人们的感觉所感知的客观存在。在这里,人不仅仅是自然的存在物,也是社会的存在物。

马克思的真理观较之之前的真理观来讲,其将“实践”概念的引入对真理观的发展来说具有很大意义。马克思的真理观是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之上,不仅仅是主体、客体之间的媒介,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理论问题的解决最终要靠实践来进行。

二、马克思真理观的实践阐释

传统真理论对真理的探讨最大失误在于对社会实践的遗忘和误解,为克服这种狭隘片面的认识论视镜,我们应将真理问题结合到社会实践问题之中,以人类实践说明认识的真理性,以认识的真理性阐释社会的实践性。马克思对此所作出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一论断,既是一种世界观,同时也可视作一种方法论;既带领我们走出了传统狭隘的真理论视镜,为我们指明了方法基础和科学依据,同时又向我们展现了马克思在真理认识问题上的哲学新视野,即真理问题就是社会实践问题。“对立的解决绝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一个现实生活的任务”[3]。该理论硬核体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新唯物主义的逻辑性展开过程中。

马克思在《提纲》首条便开宗明义的说明了自己在世界观、方法论上的鲜明立场,强调“事物、现实、感性”,并从主体层面、感性活动及实践中去理解。该结论实质上宣扬的正是新唯物主义的真理精神,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实践性与主体性的阐发。马克思突破了唯心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的抽象对立,把握被忽略的社会实践的局限性,隐约提出“人类社会实践实质上有着扬弃主客体抽象对立的力量和现实性”。

马克思在《形态》中则更加深入的阐释了《提纲》中的哲学思想,始终将实践唯物主义视为人类认识和观察社会生活的方法,立足于“生活决定意识”原则,发现了其中的质朴真理,即社会生活是涵盖生活哲学在内的思想理论;只有从具体生活揭示人类社会矛盾根源,才可为人类的认识活动提供理论基础和依据。总而言之,马克思在《形态》和《提纲》中所阐述的不仅仅局限于实践性和主体性的统一,以及改变世界和物质活动的宣言,而是世界与生活、活动与对象之间的不可分割性,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具体现实的主体生活实践,是基于一定物质生产的特定社会生活。这与马克思所提出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是相互契合的,同时也是对这一真理论断的逻辑展现。基于此视角,马克思主义中的全新哲学真理观视野逐步显现,以实践唯物主义为其理论硬核,是对人类社会实践具体的、现实的、真实的、历史的界定。就实践唯物主义而言,将生活实践视作自己哲学理论的首要对象,就必须将人类社会实践中的现实对象、社会生活、理论本身纳入真理范畴。因此,实践唯物主义涵盖解决真理问题的研究方法和思想依据,其中昭示的是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精神内涵及其理论硬核,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真理观的现代哲学构建方案。

马克思在《提纲》中,就唯物主义中以直观、客体的形式去诠释思维方式的结论做了批判,提出从实践诠释思维方式的新唯物主义,并明确提出,人的思维的客观真理性,不是理论问题而是实践问题,强调过去的哲学家只是用各种方法理解解释世界,而没有改变世界,而马克思则是对人类思维的客观真理性的论断,是实践的问题,其创新价值与意义在于,明确了马克思主义基于实践思考真理的思维逻辑与方式。马克思主义在《提纲》中对从主体、主观层面思考真理的唯心主义真理观的思维逻辑和思维方式进行了批判,因为,片面的从主客体或主客观角度都不能准确揭示真理属性及其本质。马克思主义基于实践理解真理,是对旧唯物主义“符合论”认识论的历史性超越,进而提升至马克思主义实践真理观。因此,从实践层面理解真理本质则是必不可少的。马克思主义中对真理的界定为主体在实践过程中的双重对象化活动,是主体在主体客体化及客体主体化过程中实现的与客体本质相统一的认识。实际上,真理的本质与内涵,既不能从“客观符合主观”的唯心主义,亦或从脱离客观实际的“天赋观念”的唯理论和先验论去理解,也不可从“主观符合客观”的旧唯物主义,亦或是从脱离主观的真实性或背离外在事物规律及本质的客观性的经验论那样理解,而应立足于世界观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及其逻辑的统一高度上,将主客体、主客观、价值性与真理性的对立面相统一,从人类实践中去理解,这样才能获取对马克思真理观本质内涵的正确理解。

马克思说“感觉在自己的实践中直接成为理论家”[4]。马克思关于社会实践的观点,指明并提出了解决真理问题的理论依据及根本方向。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生活所揭示的是人类认识与实践的关系域,并立足于实践唯物主义特征的逻辑起点,阐明实践在社会活动中的本质内容和现实基础,同时又从社会生活延伸到人类认识对现实物质的依赖性,最终落定于真理和实践问题的社会活动根基之上。这种社会实践的逻辑与维度定向,为马克思解决思维和认识的真理性问题奠定了理论基础。因此,马克思真理观,以社会生活为其基本内容和价值导向有其必然性,理论是思想的现实社会生活,而实践则是完成着的现实社会生活。真理研究对象则只能为社会生活,其实质是人类的生存发展问题,再将生存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升华为哲学问题,并作出有深度有内涵的理论阐释。鉴于此,真理问题必须以社会实践生活为其界限,以社会生活为真理的出发点及落脚点。

归根究底,真理问题实质上就是社会实践问题,但是二者并不是完全等同的关系,只是表明社会生活维度的实践问题与真理问题在世界观及方法论的高度上存在一致性。针对社会生活维度而言,社会实践是促使人超越人的真理及本质的指向所在。换言之,它是真理问题上所运用的最本质思维方式和主要观点,但不是真理本身。犹如地基是房屋的基础,但房屋自身并不是地基。真理实质上为思想创造活动,对人类命运进行最实际、切近的思考,对社会生活进行最合理、最完善的塑造,进而引导人类感受生命活力,营造生活自有。“生活的、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5]马克思真理观的实践唯物主义要求我们将真理的实践与探讨进行生动形象的统一结合,依照对社会的认识和理解改造社会本身。

真理问题是从社会生活主题中衍生出的理论问题。社会生活是实践的寓所和真理理解的界限,但是社会生活纷繁复杂,而个人正是在这繁杂的社会生活中。另外,个人生活又与一定的物质及精神相关联。这种状况使得人们的生活中一种行为的两难选择,如,要精神还是要物质?为社会还是为个人?为了更好的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为人类提供对生活实践有深入把握的全新认识,使个体明确“身在何处”;同时向人类提供社会生活意义及个体与整体关系的意义,使个体明确“为何而生”。由此,社会生活的两大理论问题就为知识与价值的问题,而这些也随之构成了真理的两项重要内容,即知识理性与价值理性。因此,真理问题是始终与社会生活紧密相连的,生活实践告诉我们怎样生活,理论观点告诉我们怎样思想。而思想的内容则要以社会生活维度为其价值维度,思想方式则要以实践思维方式为其理论支撑。“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行的。”[6]

马克思的真理观揭示了真理的实践特点,这种体现人的本原性、价值性的人文关怀,使得人们在对“真”的认识上增加了“美”的尺度,这种尺度的增加使得人们在对真理的追求上不仅仅合乎规律,同样的合乎目的。这种终极的道德关怀也是对人的自身价值和意义的确证。马克思走向社会生活和实践思维的真理观,相较于旧哲学,虽明确了自己真理观的全新视野,具有深刻性、真实性特点,但是,我们应将这种特性转化为社会生活的全面性及丰富性之中,从而从实践中掌握真知,确切的体悟马克思真理观的深刻内涵与光辉洞见,深化并升华其精神内涵,使其真理观走进更加广阔的社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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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2〕〔3〕〔4〕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5〕列宁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142.

社会实践对个人的意义范文4

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1]2014年2月,《人民日报》刊文公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24个字,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价值多元、思潮多样、信仰多变的时代,高校基层党支部承担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责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人高校基层党支部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层次分析

认知是人认识外界事物的过程,认知层面处于对一个新生事物初步认识和了解的阶段;认可是对合格评定机构满足所规定要求的一种证实,认可层面处于对—个新生事物基本赞同和消化的阶段;认同是在思想、情感、态度和行为上主动接受他人的影响,使自己的态度和行为与他人相接近,认同层面处于对一个新生事物主动赞同和坚定的阶段。通过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认可、认同,才能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 理论灌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初步认知

列宁在《怎么办?》一书中系统论述了灌输理论。他指出:“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各国的历史都证明:工人阶级单靠自己本身的力量,只能形成工联主义的意识”。嘴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坚持“高势位”建构理论。所谓“高势位”的核心价值观,是指与其它核心价值观相比,不仅这种核心价值观理论知识的层次高和范畴的位阶高,而且特别是它自身所内蕴的知识、价值、规律和表现美等品质的含量也高,从而具有更大的势能和位能。[4]不管是灌输理论还是“高势位”建构理论,理论灌输是把科学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最直接有效的方法之一,是初步认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捷径选择。

2 实践内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逐步认可

中央十六号文件明确指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以“坚持政治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相结合”。[5]实践出真知,实践长才干。我们要大力拓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途径。注重发挥社会实践的内化作用,通过开发实践课程和训练课程,打造校内外实践育人基地,广泛开展校园道德实践、志愿服务和勤工俭学,组织好高校基层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等实践活动,在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之间反复打磨,实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初步认知到逐渐认可内化的转变。

3 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认同

马克思认为,“人们总是通过每—个人追求他自己的、自觉预期的目的来创造他们的历史”。[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目标应该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转化为每—位公民的自觉追求、坚定认同和理想信念。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第三个层次,就必然要求高校基层党支部的全体党员首先要自觉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运用各类实践平台,内化吸收,在学习生活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经过前面两个层次的磨砺,最终形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认同,并成为自己终身的理想信念,对自己和他人发挥共产党员的正面影响和辐射作用。

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有效路径

我们通过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认知、认可、认同三个层次的解析,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人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四个有效路径:即党校党课的渗透、社会实践的内化、党员意识的养成、网络宣传的氛围。

1 党校党课的渗透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要求,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人高校育人全过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个环节。[7]党校党课在目前高校发展大学生党员和培养党员意识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党校党课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教育,在潜移默化间培育基层党支部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当下党校党课的授课模式和板块相对固定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两种路径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教育。其一,是增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专题。这种做法的优势在于突出主题、目标明晰、形式直接,其不足在于缺乏渗透、受教育者易反感、效果往往打折扣。其二,是在原有的授课模式和板块中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内容。这种路径的优点在于间接渗透性强、易融会贯通、效果比较显著,而劣势在于系统性不强、重视程度不高、授课难度增加。具体选择的时候要视党校党课授课计划的情况而定。

2 社会实践的内化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要求,积极拓展大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注重发挥社会实践的养成作用。罔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的必由之路。 高校基层党支部要善于利用校内外的社会实践资源,尤其是高校周边的一些红色革命教育实践基地以及与专业知识相关的共建实践单位;高校基层党支部可以学生党员发展、培养、考察和再教育为契机,组织实践形式的民主生活会、专题素质拓展、各类培训班、夏令营、课题调研、社团俱乐部、公益志愿、勤工俭学、科技创新、竞技比赛等实践形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的内容其内涵丰富,容易结合社会实践进行渗透教育,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进头脑”。

3 党员意识的养成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养成,既需要理论形式的灌输,也需要实践方式的内化,但最终需要党员个体党员意识的养成。党员意识的养成不是一蹴而就的,离不开榜样文化的熏陶。榜样文化是在长期社会生活实践中将凡人善事、平民英雄等道德楷模所蕴含的品格、美德作为价值目标来追求、弘扬而形成的一种文化样态。通过榜样文化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长效机制。[9]

除了榜样文化可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外,激活高校学生党员意识的内在动力才是党员个体意识养成的关键。而激活党员意识的内在动力需要提升党员的自我效能感。增强高校学生党员自我效能感的有效途径包括:理论上对高校学生党员进行积极心理学教育;实践上对高校学生党员进行自信心素质培训。增强高校学生党员自我效能感,可以促进高校学生党员意识的养成,从而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人基层党支部中的每一位个体。

4 网络宣传的氛围

同志强调,要“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10]网络时代提升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引领力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网络多元文化的引领,以网络环境建设为关键,坚持为社会主义主流文化营造文明理性的网络氛围。[11]

在高校,我们要充分利用校园官方网页、高校易班、高校网络论坛、高校官方微博及微信、各类学生网络群等网络平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和报道,而关键在于创建健康有吸引力的网站,营造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网络宣传的氛围不仅仅是学校宣传部门的工作职责,更需要学校的主人翁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们的积极参与。尤其是需要挖掘校园里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事迹和人物故事,通过网络媒介进行广泛而深入的专题报道,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N]人民日报,2013-12-24.

[2]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公布[N].人民日报,2014-2-12.

[3]列宁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17.

[4]陈秉公.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势位”培育和践行的规律性[J].思想理论教育,2014(2).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N].光明日报,2004-10-15.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12.

[7][8]伍处文.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校育人全过程[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4(1).

[9]张耀灿.榜样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机制的构建[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4(7).

社会实践对个人的意义范文5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战略性;现实性;艰巨性;任重道远

2013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本文就学校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谈谈笔者一些肤浅之看法。

一、《意见》之出台:重要、及时、必然

随着改革开放给中国和中国人带来的深刻变化和改革开放进入攻坚阶段,“进入深水区”,很多文化和思想层面的问题已经凸现出来,社会价值观越来越呈现多元、多样、多变的特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假恶丑、黄赌毒,贪污腐化、违法乱纪、寡廉鲜耻、人情冷漠等众多社会乱相,“乱花渐欲迷人眼”,多少人在此迷失了自我,迷失了方向!正因为如此,原来属于中国人的信仰,经过了时代的摧毁,需要重建。

中共中央审时度势,高瞻远瞩。2001年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2006年“两会”期间,总书记提出“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2012年中共十报告明确提出“三个倡导”“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3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立即得到社会和舆论的广泛好评:重要、及时、必然!

《意见》的主要内容是:

“三个倡导”: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三个层面”:《意见》从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公民个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进行了科学的概括和论断。

“三个统一”: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之 统一。

“三个衔接”: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 衔接。

“四个坚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理想信念为核心,坚持联系实际,坚持改进创新的原则。

《意见》指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引领社会全面进步,对于集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具有重要现实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价值观”之特性分析

笔者分析,中共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如下几种特性:

1.战略性:近几十年来,中国取得巨大经济成就,对软实力的加强提出了迫切的要求。软实力的关键就是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兴国之魂”,是中华民族的“精气神”,对于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2.现实性。 “价值观”在三个层面的理念实现了政治理想、社会导向、行为准则的统一,实现了国家、集体、个人在价值目标的统一,兼顾了国家、社会、个人三者的价值愿望和追求。可以说,是符合现实、贴近民意的,具有很强的现实性。

3.理论性。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意识的理论是我们认识价值问题、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凝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哲学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马克思主义社会意识形态理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中国的具体运用,同时也必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价值学说。

4.实践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中总结和概括出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对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观产生了双重的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必须从每一个公民的一时一事、一言一行的自觉实践中去体现和完成。

5.全程性。“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绝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必须落实在国民教育的全过程,落实在个人成长的全过程,落实在社会进步的全过程。

6.养成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实也是国民的一种优秀习惯。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社会实践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重大的养成作用,完善实践教育教学体系,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加强实践育人基础作用,组织参加生产劳动、爱心公益活动、志愿活动、勤工俭学活动,都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养成有重大作用。

7.生成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成于中华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生成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中。它是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具有鲜明的包容性、开放性、补充性,它的内涵与外延都必然会随着形势的变化而被赋予更多新鲜灵动和丰富的内容。

8.艰巨性。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价值观念冲突的问题已成为社会重大的理论课题和现实问题。无论是谁,都处在社会转型、文明冲突、文化交融、观念矛盾时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否成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需要全社会全民族付出艰辛的努力。

三、《意见》之实施,学校任重道远

梁启超先生在《少年中国说》中关于“少年强则中国强”的名言,道出了青少年之于国家富强、民族进步之重大意义。青少年道德水平、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如何,直接影响社会的品质和民族的优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责无旁贷、任重道远。在这一伟大而光荣的历史重任面前,我们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

社会实践对个人的意义范文6

【关键词】以实践为基础;方法论;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中图分类号:A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9-208-01

一、“以实践为基础”的内涵

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概念,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是主体运用一定的物质手段有意识、有目的地改造客体的感性物质活动,是主体改造客体的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人们为了满足自身的生存发展,有意识有目的地改造自然,改造人类社会,以谋求生活资料。由此看来,实践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根据需要确定实践的目的,并运用所选择的手段和方式去作用实践对象,使实践目的对象化,实现人的主观愿望。实践是沟通人的思想和客观实际的唯一途径,纵观人类发展史,人类的基本实践有物质生产实践、社会政治实践和科学文化实践,这些基本实践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立足实践需要研究理论

(一)社会生活的实践性

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是人为了解决自身需要与外部世界的矛盾而进行的能动地适应于改造世界的物质性活动。物质生产实践作为人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对人类社会的产生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人们从事的物质生产活动为人们提供了足够的物质生活资料,满足了人们的生存发展需要。当代知识分子从事理论研究,须直面实践的社会生活,把人类社会看作一部实践的历史。我们应该正确、客观的认识和把握社会生活的本质――实践,因为这是我们进行理论研究的前提。

(二)实践的需要是理论研究的出发点

理论必须同实践联系起来,脱离实践研究理论是极其危险的,必须加以反驳。“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如果不懂得从改造世界中去认识世界,又从认识世界中去改造世界,就不是一个好的马克思主义者。一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如果不懂得从改造中国中去认识中国,又从认识中国中去改造中国,就不是一个好的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因此,理论研究必须基于实践,立足实践。从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到科学发展观,这些理论和思想都表达了对国家发展、人民幸福的极大关切。我们应该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根据现代化建设实践需要开展理论研究工作。

(三)在实践中检验理论和发展理论

实践“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由此看来,理论正确与否,其自身无法证明,作为事物的客体也无法证明,只能通过社会实践来证明,它融入了事物和人两方面的因素,实践即判断真理与否的桥梁。然而,实践在大多数时期内由于受条件限制的,不能;立刻证明真理正确与否,因此,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检验真理的标准。“全世界自古以来,没有任何学问、任何东西是完全的,是再不向前发展的。”理论不是一成不变的,马克思主义思想传入中国以来,就随着实践和时代的发展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地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作为21世纪的研究生,我们应该立足于不断发展的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践,认真对待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新问题,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三、怎样“以实践为基础”研究社会科学

(一)理论总结

科学理论是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邓小平说“一个新的科学理论的提出,都是总结、概括实践经验的结果。没有前人或今人、中国人或外国人的实践经验,怎么能概括、提出新的理论?”不管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一笔宝贵的财富,需要我们去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深入挖掘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既要总结自身的经验、现实的经验,也要重他人的经验,杜绝狭隘经验主义和主观主义错误。

(二)调查研究

“即使只是在一个单独的历史事例上发展唯物主义的观点,也是一项要求多年冷静钻研的科学工作,因为很明显,在这里只说空话是无济于事的,只有靠大量的、批判地审查过的、充分地掌握了的历史资料,才能解决这样的任务。”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可以掌握到第一手的事实资料,调查可以从实践中发现真相。

四、“以实践为基础”研究方法的意义

理论指导我们更好的开展社会实践,理论只有随实践发展而发展,才能顺利达到预期。实践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认识发生和发展的基础,也是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基础。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对实践经验进行理论概括和总结,通过实践检验理论和发展理论,是社会科学研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富国强军,都需要我们坚持“以实践为基础”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弘扬民族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使理论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努力建设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19.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人民出版社,2009:598.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