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管理维护范例6篇

道路管理维护

道路管理维护范文1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运输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维护制度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汽车运行安全的基本制度。车辆维护是指道路运输车辆运行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必须按期执行的维护作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路客货运输的经营业户(单位或个人)、汽车维修一、二类企业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第四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辖区内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管理工作,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道路运输车辆维护

第五条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

一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

二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踢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必须按期执行。

第六条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和驾驶员,必须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对车辆进行维护作业,进口车辆及特种车辆按出厂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可以自主选择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的二类以上的汽车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到具备危险品运输车辆修理条件的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

第八条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达到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可以对本单位的车辆进行维护作业。

第九条凡从事道路运输车辆维护作业的维修企业(以下简称维修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按规定的作业规范或说明书进行作业,不得漏项或减项作业。

第十条维修企业实行车辆维修合同制,承修方与托修方应签定维修合同,并实行竣工上线检测制度、出厂合格证制度和质量保证期制度。

第十一条维修企业应与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签订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委托合同书。

第十二条维修企业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验员和价格结算人员。质量检验员及价格结算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维修企业及价格结算人员,应严格执行当地交通部门制定的工时定额,并严格按当地交通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定的工时费率标准收取工时费。

第三章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检测

第十四条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检测分为三类:

(一)、二级维护前的诊断检测,主要是针对驾驶员的反映和车辆的外检情况,应用仪器、设备对车辆进行不解体诊断检测,以确定二级维护的附加作业项目。由维修企业按标准来执行,出具的诊断报告,作为签订维护合同的依据之一。

(二)、二级维护作业过程中的检测,主要是对二级维护生产过程中的车辆维修质量进行跟踪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由维修企业按标准进行,并作出检测记录。

(三)、二级维护竣工检测主要是对二级维护及其附加作业项目的作业质量进行检测评定,由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按标准进行,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维修企业的质量检验员签发出厂合格证的依据之一。

第十五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配备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专职的检测员,并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严格执行交通部门制定的有关检测标准、规范和程序,由技术负责人签发检测报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严格按当地交通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定的检测费收标准收取检测费。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车辆维护制度,并加强管理。车辆的二级维护由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车辆二级维护出厂前,须进行竣工检测,并由维修企业的质量检验员审验合格后,签发出厂合格证。维修企业应开据统一规定的汽车维修项目、费用清单和结算凭证。

第十九条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应持出厂合格证,到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办理签章手续。

第二十条从事驻在运输超过三个月的车辆,车主应持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委托书,纳入驻在地车辆维护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对车辆二级维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源泉管理为主、路检路查为辅的原则,主要在车站、货场、驻地和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交通稽查站等作业现场进行。对达到二级维护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的车辆,除车主应自觉按时维护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亦应及时督促车主按时维护。

第二十二条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主要检查道路运输证二级维护记录,并作为年度审验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三条对维修企业,主要检查其执行国家有关车辆维护规范的情况、经营行为、在质量保证期内的返修率和质量监督抽查上线检测一次合格率。质量保证期内的车辆返修率应低于5%,质量监督抽查上线检测一次合格率应不低于85%。

第二十四条对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主要检查二级维护竣工检测标准及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营行为。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以下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和行政处罚:

(一)、维修企业不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作业,漏项或减项的,责令完成车辆二级维护作业项目,并处以每车次500一1000元罚款,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同时对质量检验员可处以警告或30—50元罚款。

(二)、维修企业只收费不维护(买卖或伪造结算凭证、出厂合格证等),收缴其非法证件,并处以2000—5000元的罚款。

(三)、维修企业的二级维护质量低劣,返修率超过5%,质量监督抽查上线检测一次合格率低于85%的,处以l0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四)、维修企业未实行出厂竣工检测制度、出厂合格证制度和质量保证期制度的,处以警告和1000—20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五)、维修企业的质量检验员及价格结算人员持无效上岗证件上岗的,每人处以2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六)、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不按检测标准、检测程序和检测规范检测或不如实提供检测结果证明的,处以警告和2000—50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七)、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不按实际检测项目计收检测费的,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八)、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检测员持无效上岗证件上岗的,每人处以2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九)、道路客货运输经营业户在道路运输证维护记录栏内伪造签章的,处以500元罚款,并限期补做二级维护。

(十)、道路运输经营业户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在超过二级维护规定时间15日内,给予批评教育;超过15日的,在道路运输证上作违章记录,处以300元罚款,并要求其立即补作二级维护。

(十一)、对累计警告处分三次的有关人员,限期进行上岗培训。

收缴罚款必须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罚款必须按规定上缴同级财政。

道路管理维护范文2

关键词:隧道监控; 功能作用; 意义; 维护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1隧道监控系统的构成

隧道监控系统包括:火灾报警及消防子系统、通风控制子系统、照明控制子系统、电力控制子系统、交通监控子系统、闭路电视子系统、紧急电话子系统、环境监控子系统、有线广播子系统;系统软件包括:交通控制软件、视频监控软件、火灾报警及消防系统控制软件、照明控制软件等。

隧道监控系统是隧道区域实现安全、畅通的重要保障手段,而它结构复杂、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加之环境条件差、维护难度大的具体特点,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隧道监控系统的管理措施

如何抓好隧道监控管理工作,实现监控信息传递的快速、合理、有效性,提高隧道运营管理水平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应变与协调指挥能力,是隧道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1)制定并完善隧道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的应急预案以应对隧道内突发事件,并定期组织演练,以便及时、妥善、快速、有效地对隧道内发生的紧急事件进行处置,不定期排查影响隧道运营的安全隐患。

(2)强化监控人员和隧道所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制定考核细则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目标考核,促进隧道安全、科学、有效管理。

(3)监控分中心通过狠抓机电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及相关操作规程的落实工作,促进各隧道管理所机电系统维护工作的正常开展,将隧道维护工作的失误减至为零。

(4) 监控分中心制定机电维护安全守则,要求在隧道内作业,必须先排除危险性。

(5)加大巡查力度,保养与维护双管齐下,延长隧道监控系统的使用寿命。对隧道管理的日常巡查就是维护人员每天对隧道和变电所进行步巡,发现问题时,能解决就现场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及时上报。将故障及处理方法在维护记录中详细填写,并不断分析总结经验。

(6)做好备品备件的储备,以备不时之需。为了保障隧道机电系统的正常运营,监控分中心应做好隧道机电系统关键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调查工作和故障率统计工作,有针对性做好备品备件的储备,有效降低维护成本。

3高速公路隧道监控系统管理工作对人员的要求

3. 1对维护人员的基本要求

对隧道内各系统的施工线路、设备工作原理有一个清晰的了解。熟悉整个机电系统的构成,熟悉所有机电设备的结构、原理及控制过程,熟悉检测仪器、仪表的使用方法,熟悉计算机通信技术、光纤传输技术、网络通信技术、高低压电工操作,熟悉软件的调试和使用,熟悉一些特殊的制作工艺和施工方法,对出现问题要有清晰的分析思路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有根据现象判断故障产生的原因及故障点,并能及时排除故障,解决问题的能力。

3. 2对监控员及隧道所工作人员的要求

爱岗敬业,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有较强的接受能力和领悟能力,应变能力强,心理素质佳。

4隧道监控系统维护管理的发展趋势

4. 1管理处自行维护管理存在的问题

针对高速公路隧道管理的难点及人员要求,目前隧道管理面临以下问题:维护人员少;专业精、技术高的维护人员配备不足;技术人员培训时间长,培训费用高;维护队伍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需要加强。管理处自己的维护专业技术和维护经验远远不能满足高速公路隧道运营的要求。一旦过了缺陷责任期,需要自行维护之时,我们维护人员很难独立承担起所有隧道机电设备的维护重任。

4. 2专业维护公司与自我维护模式相结合

专业维护公司与自我维护模式结合起来,能够充分借助专业公司技术力量和设备资源,实现对隧道机电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故障始终做到有效的预防,及时排除故障,真正做到以防为主,维修为辅,确保系统正常稳定运行,保证高速公路实现高速、安全、舒适的目的。专业公司技术力量和设备资源能够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自我维护能够缩短处理问题的时间,从而降低运营风险,间接控制运营成本,提高维护工作质量。

5对隧道监控系统管理的几点建议

5. 1强化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高速公路隧道监控系统的管理是为隧道的安全服务的,我们的隧道管理人员缺少专门的安全知识培训,对于事故现场的保护以及如何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并没有深刻的了解和掌握。

因此,我觉得在现阶段需要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制定隧道运营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对保护人身安全和隧道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5. 2隧道管理模式有待改变

隧道管理工作由监控员、维护员、隧道所工作人员共同完成,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出现纰漏,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要求大家加强协作,保证信息传达的时效性。另外,管理处离隧道远,如有特殊状况发生,现联系车辆赶往现场是来不及的。因此,应该安排熟悉设备、维护经验丰富的维护人员驻守隧道所。

5. 3提高信息的有效利用率

隧道两端设有通行信号灯和可变情报板,要求监控员正确、及时地路况提示信息,为广大司乘人员提供准确、及时、高效的信息服务,提高信息服务的功能性和有效性。

6 结束语

高速公路隧道安全、高效运营管理是高速公路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科学、有效的做好隧道管理工作,建立可操作性强的隧道管理模式,提高高速公路整体管理水平,提高高速公路服务质量,确保高速公路正常运营还需高速公路的管理者们在今后的高速公路管理工作中进一步研究、探索。

参考文献

道路管理维护范文3

关键词:高速公路 维护 体制 机电系统

中图分类号:U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6(b)-0226-01

1 国外概述

自从上世纪四、五十年代起,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先进发达国家相继进展了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步伐,其主要项目是各先进国家都将公路养护工程通过招投标的竞争机制面向社会专业维护公司或组织,将维护工程完全推向市场,形成公路养护市场化。这一举措可以充分发挥维护专业优势,对社会资源进行有效地优化配置。近半个世纪以来,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将公路养护工程全面推向市场以后,通过实践验证,维护公司或组织的责任心大为增强,维护效率也大幅度提高。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美国公路平均养护成本在能够有效完成维护工作保障路况完好的前提下,下降到最低,实现了全国公路养护成本的最小开支;日本路况完好率处于世界前列,保障了全国交通畅通、安全、舒适运行。虽然这些发达国家同属资本主义国家,但由于各国国情存在差别,因此各国的公路管理体制和制度也有所不同,但是其都以保证公路的安全、高效、舒适运行为管理的目标,在此基础上,为创造出更大的社会、经济效益而开展工作。在管理、服务形式上,各国高速公路大致可分为收费型高速公路和免费型高速公路两大类。免费高速公路一般由政府部门投资建设并委托地方公路管理运营部门实施管理和养护工作。由于高速公路建设投资金额巨大,大多数国家都采取吸引社会、民间各界资金的方法来实现建设高速公路的资金融资。目前,美国公路网建设较早,建设资金以地方投资为主,大多以实现免费通行;日本的特许经营公路路段是由日本道路公团这一组织采用国有经营的方式来组织生产、管理的;英国政府起步较晚,目前逐步实现由私人咨询公司或管理公司替代政府管理的目标。

1.1 美国

美国的国家道路网络称“洲际与国防公路”。美国的高速公路建设,有一套投融资以及维护管理的机制。每个项目的认证都需要长期的调研考察,并由行业专家或组织牵头,组织专门研究小组,其中包括政府官员和相关学科专家,进行研究、提出针对性设计方案。高速公路建设资金投入以地方县市为主,以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投资为辅,日常的维护费用主要由州政府拨付,美国联邦政府则从宏观角度对洲际公路网进行整体设计和管理。联邦运输部内下设公路管理局,美国公路规划、建设、养护都是由该部门负责的,并根据国家所处时代特征,向联邦政府提出建议,对各级公路建设和养护提供管理和资助。

1.2 瑞典

瑞典是较早实行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的国家之一,其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是由成立于1841年的瑞典国家公路局(SNRA)负责的。当时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公路进行规划和建设,二战以后,公路的养护工作也归该部门统一管理。瑞典公路养护工作一般认为划分成常规性维护、阶段性维护、紧急事故维护三大类。瑞典公路管理体制改革主要是针对国有公路实行养护的市场化和养护管理程序化,其是在不断摸索和改革建立起来的。通过建立独立的专业维护公司,引入招投标机制来实现市场竞争,有效提高维护效率。

1.3 日本公路维护体制

与美国不同,日本政府一般不直接参与国家的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工作,特别是高级别的公路运营和管理。这些工作则是由日本道路公团、首都高速道路公团、阪神高速道路公团、本洲四国联络桥公团以及众多的地方道路公社这些组织来负责建设、运行和管理的。近年来日本政府以对日本主要道路公团进行了改革,目的是将其转入民营,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主要原因是由于日本道路运营管理模式缺乏竞争,导致工作效率低。虽然这些道路公团曾经对日本的道路建设迅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道路公团的管理体制弊端越发凸显,由于不存在市场竞争机制,管理部门难以充分发挥其职能,导致行败、管理滞后、生产无序等问题越发严重。因此日本道路公团民营化改革趋势是不可阻挡的。

1.4 西班牙公路维护体制

西班牙的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有其自身的独创性,真正实现了管养分离。在西班牙,公路管理部门和公路维护部门是分离的,其公路管理部门只参与公路运营和管理工作,不再组织人员和队伍进行公路的维护工作,这样可以节省出巨大的人员开支。公路维护工作则是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委托给社会上专门的维护部门或组织来完成,不但维护效果明显,维护效率也大大提高。这种资源优化配置的形式是大多数发达国家公路维护体制改革的一个明显优点。

1.5 德国公路维护体制

德国的公路维护是根据道路等级来划分的。在德国,联邦政府筹集资金进行高等级公路的建设和维护,州政府则负责一般等级的公路建设和维护,但其受联邦政府的指导和监督。公路每隔一段距离就设一个养护管理站,站内维护设备配置齐全,能够独立完成维护作业。德国的这种纵向管理体系适应该国公路建设管理,能够及时对公路进行维护,保证了公路通畅、安全和舒适的要求。

2 国外维护体制的启示

通过对上述几个公路网络发展较成熟、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改革较早国家的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体制的介绍,虽然各国有国情不同引起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形式和方式不同,但从改革的内在来看具有以下相似之处。

2.1 维护管理体制改革目标一致

各国的维护管理体制都是本着实现公路顺畅、高效、安全、舒适目的,实现各国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通过高效的维护工作,保障公路各系统处于最佳使用状态,从而为促进本国的经济建设高速发展提供保障。

2.2 维护工作市场化,引入竞争机制

维护管理部门把维护工程推向市场,通过公开竞争机制的形式获得某一部分工程任务。

2.3 管理部门与维护部门分离

管理部门与维护部门各尽其职,维护管理部门从事公路计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使其部门人员得到最大限度的精简,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维护部门负责维护工程,充分发挥专业强项保证维护工作顺利进行。

2.4 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维护效率高

由于管养分离和引入竞争机制,不论管理部门还是维护部门都重视自身的技能水平,积极的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适者生存,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参考文献

道路管理维护范文4

镇人民政府成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站,由协管领导同志任站长,农村办主任同志任副站长,同志为专职成员,各村村委组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队,由一名村干部任队长,选择2-3名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的同志为队员,负责本村道路桥梁的管理养护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按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原则,明确工作职责。

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站的职责:一是负责向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提供干线公路管养的信息与管理维修的施工环境;二是负责全镇支线公路的直接管理养护工作,对村道管理养护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目标考核以及养护资金的监管。

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队的职责:一是接受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站的检查监督与目标考核;二是负责本村内农村道路、桥梁的清扫、除障、填补、路肩培护、标牌标志的管理、道路安全的宣传等工作。

三、养护资金安排

干线公路按12000元/年公里,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组织管养,支线公路按3500元/年公里,由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站负责组织管养,村道公路按1000元/年公里包干到村,由村养护队负责管理养护。村道公路纳入养护的里程数由镇公路管理养护站实地勘查确定。村道管养资金不足部分和维修资金由各村村民代表大会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进行筹措。

四、维修审批程序

1.已进行水泥路面硬化的农村公路因路面损坏需要维修的地段,干线公路由镇管理养护站及时报县农村公路所组织维修;支线公路由镇公路养护管理站制订维修方案、资金预算报镇人民政府批准由镇管养站负责组织实施;村道公路由各村写出维修报告,由镇公路站现场察看,制订维修方案与资金预算,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后,镇、村共同筹措维修。

2.未进行水泥硬化的农村公路,遭到了严重损坏、影响安全通行急需进行维修的,由村委出示报告,镇公路养护站现场察看,按季度申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由镇村共同筹资维修。

五、加强保护宣传

农村公路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摆设摊点、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沟边排放污染物或者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安全与畅通的行为。各村村委可制定保护公路的村规民约,共同做好农村公路的保护工作。

道路管理维护范文5

第二条本方法合用于本市区域内依靠城市道路建设的城市排水、再生水、电力、播送电视、通信、燃气、热力、自来水、消防、环卫、公安等各类地下管线的管线井的治理。

第三条市市政公路治理部分统一协调全市城市道路管线井的监督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道路管线井治理工作审核,负责市管城市道路管线井维护治理的监督检查。

各类城市道路管线井的相关行业主管部分负责监督本行业管线井产权单位做好管线井治理工作。

区县城市道路治理部分负责区、县管城市道路管线井维护治理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管线井的建设必需符合城市道路及相关行业技能规范要求,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第五条管线井井盖、井圈必需符合国家规则的质量规范及城市道路路面高程要求,与路面平顺,与井体衔接严密、稳定,保证行人、车辆经过时无声响、不移位、不损坏。

管线井该当标明其运用性质或行业标记。

制止分歧类其余管线井井盖互相混用。

不符合前款规则的,由管线井的产权单位负责修复、标明或改换。

第六条管线井建设单位在建设施工中,该当承当在建管线井设备的管护责任。

第七条管线井设备的日常维护、治理由其产权单位负责。

一起建设的共用管线井设备的日常维护、治理由各产权单位一起负责。

城市道路范围内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合的管线井,由该公共场合的治理单位负责维护、治理;属于管线井产权单位负责维护、治理的,由该公共场合的治理单位协助看守,发现损坏、井盖丧失等状况,应立刻向管线井产权单位申报。

第八条各类管线井的行业主管部分该当监督本行业管线井产权单位管线井设备档案治理准则的落实状况。

管线井产权单位该当坚持管线井设备治理档案,并将现有或许新建、改建、抛弃管线井设备设置地址、数目等材料按规则期限报送城市道路治理部分,与城市道路治理部分间完成信息资源无偿共享。

抛弃管线井的产权单位该当对抛弃井进行填埋处置,恢复道路运用功能。

第九条各类管线井的行业主管部分该当监督本行业管线井产权单位管线井巡查治理准则的落实状况。

各管线井的产权单位该当对所属管线井执行按期巡查,发现管线井缺损的,该当立刻采取暂时性防护办法,并在6小时内予以修复。

第十条各类管线井的行业主管部分该当坚持维护、治理责任信息公开准则。

管线井的维护、治理责任信息公开该当采取网上公开或许设置公示薄、标记牌等便于大众获知的方法。

公开的信息该当包括维护、治理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范围、养护规范、联络德律风和上级监督德律风等。

第十一条管线井的维护、治理责任单位无法确定的,由其行业主管部分指定维护、治理责任单位,或由行业主管部分维护治理。

第十二条管线井的产权单位对地下管线进行维护需求发掘城市道路的,在向城市道路治理部分提出发掘城市道路请求的还,也该当奉告相邻管线的产权单位,调查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分布状况。

第十三条城市道路治理部分在道路设备巡查中发现管线井缺损的,该当采取暂时性防护办法并实时通知有关产权单位。各管线井的产权单位在接到有关通知或告发后,该当在30分钟内到现场,6小时内修复。

第十四条产权单位对所属管线井的日常维护、治理有坚苦的,可以托付专业治理机构代为维护、治理。托付两边该当签署托付维护、治理和谈,明确两边的权益、任务。

第十五条管线井影响道路运用且无法确定维护、治理责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分的,由城市道路治理部分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分对管线井的维护、治理单位进行确认;无法确认的,由城市道路治理部分在管线井现场或公开媒体布告,布告期为3个工作日。经布告后仍无法确认管线井维护治理责任单位的,由城市道路治理部分按抛弃井处置,恢复道路运用功能。

处置后呈现管线井维护、治理单位并施行发掘维修的,城市道路治理部分根据有关司法律例予以处置,并按有关规则收取道路发掘修复费。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挪动管线井井盖。

产权单位对管线进行检查、养护、维修、施工等功课时,应按规则在井口四周设置护栏、警示标记或采取其他安全办法。功课完毕后该当实时清算现场,恢恢复状。

第十七条进行城市道路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养护维修,施工单位该当对管线井进行维护,防止井盖错位、井室损坏和埋压。

第十八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盗窃、损毁、毁坏管线井井盖。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避免损害管线井行为和告发管线井缺损状况的任务。发现管线井缺损的,该当实时向管线井产权单位、行业主管部分或许城市道路治理部分申报。

第十九条碎、裂、废、旧井盖设备由其产权单位或行业主管部分出具证实后交物资收受接管部分收受接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置或许销售。

第二十条市城市道路治理部分该当健全城市道路管线井监督审核准则,对各类管线井的行业主管部分,依照事情、部件问题处置规范进行审核,审核后果按期经过媒体向社会公示。

道路管理维护范文6

关键词:路桥管理,路桥管理系统 , 分析

Abstract: our city more than vertical, along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ities, and cities established gridlocked roads and Bridges network. Road and bridge the expansion of the Internet to bring the management challeng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esent municipal road &bridge management present situation, proposed the management issues and improving method, and briefly introduces the management system,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municipal bridge and road.

Keywords: luqiao management, luqiao management system,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U448.1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迅猛。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国家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城市的道路与桥梁的建设。道路桥梁网络快速的扩展,城市的道路变得越来越密集,路况也越来越复杂,市政路桥管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传统的管理方法与模式出现了很多问题。这需要管理部门做出迅速的应对,建立起完善的管理措施,对实际出现的问题能够迅速的提出解决的方案。并建立安全、稳定、快速的路桥信息管理系统。

市政路桥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成因分析

1.1 路桥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缺乏统筹

路桥项目建设的多头管理,导致路桥项目可研深度不够,前期论证不充分,建设缺乏统筹性。造成的不良影响有:

(1)城市道路断面多样,地多,配套设施不完善;

(2)附属设施的整体景观性差,功能不全,建设无序;

(3)导致管理部门基础数据统计难度大,底数不清;

(4)杆线管线等设施与城市道路建设不同步,因而出现大量的“拉链”工程,人行道上各种杆线错乱林立,严重影响城市形象;

(5)城市步行交通系统建设包容性差,在学校、医院、商业区等处人车混行现象突出,既影响车辆通行速度,又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极大。

1.2 路桥设施维修养护投入严重不足

为了跟上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扩张的需求,路桥的建设往往重建设轻管理,由于对设施维修养护重视程度不够,按法规规定的逐年核定的养护、维修费用的最低标准不能跟上路桥建设的步伐。维护费投入远不能满足维护要求,部分路桥设施由于缺少日常养护,达不到设计使用年限就需大修或改造,造成财政的巨大浪费。

1.3 城市路桥管理层级监管手段薄弱

城市路桥管理体系还不健全,网格化管理格局还未建立,纵向管理没有延伸到作为一级政府的街道、社区,存在行业管理盲点,部分设施因责任不清而无人管理和维修。对各区的路桥管理既缺少奖惩机制,又没有作业经费匹配,导致各区对路桥行政管理工作不重视,长期存在着维护作业经费缺口、占挖道执罚不到位等问题。并且存在大企业、小政府现象,各区对属的大企业路桥管理监管办法不多,力度不大。

1.4 占挖城市道路修复费收缴难度大

管线设施应急抢修工程和政府组织重点建设项目,大多存在着不审批、不交费、修复不达标的现象,路桥主管部门无权参与监管这些项目在工程评审、验收等环节,所以没有手段追缴费用进行设施恢复。这些破损设施二次恢复只能占用城维费用,相应地削减了其他设施维护经费,而实际上恢复费在工程款中已经列支,因此就相当于政府在设施修复上两次投资,还造成其它破损设施无经费养护。

2改进的方法与手段

2.1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统筹路桥建设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198号令)第十条,“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城市道路的,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建设过程中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强化路桥建设统筹,列支专项资金,深化项目可研和论证。

2.2 核定维护费用标准加大管理投入

依据《估算指标》和定额,委托专业机构在每年11月份核定第二年的路桥设施维护费最低标准,经财政局批准,按核定的标准安排养护维修资金。加大设施维护管理投入力度,对新建、改造道路的所有附属设施明确养护责任单位,列支维护费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由政府出资委托或招标确定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建设城市桥梁运行监测系统,掌握城市路桥动态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排除城市桥梁存在的隐患。

2.3 建立奖惩机制匹配专项作业经费

为强化对各区路桥管理的监管,拟建立城市路桥管理奖惩机制,由市政府列支匹区级桥维修养护专项作业经费,根据各区路桥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经费匹配方案,依据考核的成绩,按不同比例匹配经费,进而提高各区对路桥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大设施维护的投入,保证路桥设施完好率。

2.4 研究办法加大占挖道费收缴力度

为降低工程施工对道路设施的破坏,加大占挖道费收缴力度,对不交占挖道费的设施抢修工程,设立设施抢修占挖道路备用金,由地下设施的产权单位每年年初在专用账户存储一定的备用金,由路桥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占挖道具体数量,核扣占挖道费用。对重点项目占挖道路,由项目组织单位在工程款中根据工程量清单中的挖掘修复数量,扣留道路挖掘修复费,对修复不达标准的项目,将该费用通过委托、招标等形式,用于挖掘道路的修复。

3 市政路桥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

随着城市道路桥梁的建设、管理、养护范围的不断扩大,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稳定的道桥管理信息系统。为市政管理服务体系和城市综合功能体系的形成提供基础支撑。

3.1 系统的建立

系统采用分布式结构C/S(客户端/服务器)模式。它基于简单的请求/应答协议,由服务器集中管理数据,客户机上进行计算任务。系统辅助工具包括各种查询、统计、编辑和权限管理等内容。该系统以城市的地形图为背景,以城市的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和桥梁的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为核心。利用计算机技术、数据库、图像处理、网络通信、GIS以及多媒体等技术,实现对道路桥梁相关数据的管理、分析,从而提高道路的建设、养护管理水平。

3.2 系统的功能

(1)工程管理功能

在进行路桥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对路网进行分析,测算任意地区的道路总长和道路的面积,测量车行道、人行道的面积。系统还提供路网密度的计算功能,能够用以评价道路建设对区域路网密度的贡献,对市政路桥建设提供依据。在路桥建设的拆迁过程中,还可运用该系统规划道路的线形,结合当前的地形,对拆迁调查做初步的估算。

(2)路政养护功能

市政路桥管理系统能够用文字描述道路的开挖、占用情况。根据道路的巡查结果生成道路维修任务单。管理人员可以根据维修单安排维修任务,对道路、桥梁进行及时有效的维护。系统还可以对道路的使用状况进行分析,对结构承载力和抗滑能力进行评估。

4总结

我国的城市化速度越来越快,城市的道路与桥梁日趋增多,分布越来越复杂。市政的路桥管理部门应该迅速的发现路桥管理中的问题,改进管理体制,并能够运用现代化的技术,建立起先进的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