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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范文1
关键词:房地产经营与估价;说课;职业教育
说课是教师面对同行和专家,以先进的教育理论为指导,将自己对课程标准、教材的理解和把握、课堂程序的设计和安排、学习方式的选择和实践等一系列教学元素的确立及其理论依据进行阐述的一种教学研究活动。实践证明,说课活动有效地调动了教师投身教学改革,学习教育理论,钻研课堂教学的积极性,是提高教师素质,培养造就研究型、学者型青年教研究师的最好途径。本文结合高等职业教学的特点,是对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的“房地产法律法规”课程为对象的一次说课。
一、说课程目标
1.课程性质
在确定课程目标前,首先分析课程的性质。根据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人才培养方案,《房地产法律法规》课程的性质是专业基础课,它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通过它的学习为专业课打下基础,同时起到链条的作用,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的三大技能:经纪、评估和营销串联起来,让学生从宏观上把握专业内容。二是培养学生房地产法律意识,为学生的职业发展打下基础。
2.课程目标
对课程性质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分析确定课程目标。该课程要求为学生的专业课和职业发展打下基础,因此需要帮助学生建立房地产法律法规体系。结合人才培养方案,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是以房地产中介服务为导向,因此帮助学生建立房地产法律法规体系的同时,突出以房地产中介服务为核心,从而让学生能够知法、用法和守法,成为房地产从业的高素质人才。
知法、用法和守法是课程目标的三个层次。知法为知识目标,让学生能够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用法为能力目标,让学生能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问题。守法为情感价值观目标,让学生将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法律行为。
二、说学情及学习方法指导
1.学情分析
《房地产法律法规》课程开设在大一的第一二学期,总课时为72个。该课程面对的是大一的学生,学情分析重点放在知识结构和学习方法上。大一的学生,对房地产专业知识了解相对较少,这就要求教师在讲授相关知识的时候,注意知识的衔接,对相关概念做适当的解释和阐述,帮助学生建立感性和理性的认识。在学习方法上,大一的学生学习较主动,但文化基础薄弱,学习的自主性较差,因此教师在上课的时候应注重培养学生正确的学习方法。正所谓,授人以鱼,仅供一饭之需,授人以渔,则终身受益。学生知道怎么学,比学什么更重要,学习方法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成绩。
2.学习方法指导
根据《房地产法律法规》的特点重点培养学生三种学习方法,自主学习法、合作学习法和反思学习法。
房地产法律法规变化多,更新快,需要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法。我国以商品房为主的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历程不长,但发展速度快,很多法律法规都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房地产行业由于关系到民生,国家将它作为宏观调控的重点对象,因此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变化多,更新快。比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本金制度,即投资项目的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从最初的20%,调整到30%,再调整到35%,由于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为了加快经济复苏,国家将资本金比例调回30%。这就要求学生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不断更新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适应社会的发展。自主学习法的培养,是通过在课堂上以学生为主,根据课程目标,设置思考题,促使学生独立思考和分析,在课堂外布置拓展型题,让学生在业余时间自学。
房地产法律法规的综合实践性强,需要培养学生合作学习法。房地产法律法规案例或者项目调查常常涉及多个知识点,比如对房地产开发类型的调研,就会涉及到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开发楼盘,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相关知识,综合实践性强,单个学生完成学习任务比较困难,因此培养学生合作学习法,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共同完成学生任务。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形成积极交流信息的合作关系,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反思学习法促进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的效率。根据原认知理论,通过培养学生的反思学习法,让学生选择能达到目标的最适当的学习,检测达到目标的情况,必要时采取补救措施,总结达到目标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及时调整自己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三、说课程内容
根据教学目标,结合学情分析,确定课程内容。教学目标要求学生建立房地产法律法规体系,突出房地产中介服务,因此课程内容上涵盖房地产开发主要环节,即从土地取得,到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到物业管理,并以房地产中介服务为导向。
根据课程内容,从而组织教学资源。教学资源包括教材和其他参考资料。教材是课程内容最主要的资源,课程内容的实现离不开教材。根据课程内容的要求,选择戚瑞双主编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它也是高职高专房地产类规划教材。其他资源包括(1)文献资料,辅助建立课程理论框架,(2)视频资源,帮助建立感性认识;(3)案例资源,提供案例分析材料;(4)网络资源,提供课程扩展材料。(下转第104页)
(上接第20页)
四、说教学设计
1.课程设计理念
课程设计的理念是与专业能力结合,缩短教学与专业的距离;以能力培养为中心,应用为目的;以学生为中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2.课程设计思路
与专业能力相结合,即根据房地产中介服务技能细化出具体能力,以该能力培养为核心,组织教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通过导入案例引出法律法规,再进行知识应用,最后总结和反思,达到能力的培养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让学生能够知法、用法和守法的目的。
3.说教学方法
怎样展开法律法规这就涉及到教师的教学方法。本门课教师主要的采用的教学方法是启发式教学和案例教学启发式教学主要有两种形式,问题设置和现状分析。问题设置即将问题摆在学生面前,通过问题的分析,引出法律法规。现代教学论研究指出,感知不是学习产生的根本原因,产生学习的根本原因是问题。问题能够激发学生求知欲,激发学生活跃的思考;没有问题学生就感觉不到问题的存在,也就不会去思考。现状分析即将现状摆在学生面前,通过对现状的分析引出法律法规。比如在讲解房地产开发类型的时候,以学校附近某楼盘为例,通过分析投资商和建设单位,引出房地产开发类型法律法规,让学生得到了感性认识,同时也将理论联系实践。
案例教学在法律法规教学中应用较为普遍,本门课也以案例教学为主要教学方法,通过组织学生对案例的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甚至包括调查等活动,教给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进而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作者将案例分为导入型案例和分析型案例。导入型案例与该节知识紧密联系,或者能够帮助学生有直观的认识。比如在讲解房地产估价公司时,以某房地产估价公司的视频介绍为导入,让学生建立感性的认识。分析型案例,主要是让学生利用所学的知识进行案例分析,也有文字和视频材料。比如在讲解转让实质时,学生对转让实质感性认识少,认识不深刻,通过视频的方式让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问题,帮助学生加深认识,激发学生的兴趣。
五、课程评价
有效的评价能够及时了解教学状况,也是教师反思和改进教学的有力手段。本门课主要通过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来实现。形成性评价包括:(1)学习参与度,(2)学生知法、用法的能力,(3)学生之间的自评和互评。终结性评价即为期末考试测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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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谭冰,王阳,徐国东.《关于说课内容的理论探索》[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高教版).2009,(3).
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范文2
关键词:房地产;经济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93文献标识码: A
近年来,我国根据房地产市场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先后颁布实施了诸多的有关政策法规,但是纵观国内现代房地产市场运转状况,政策法规的实施并未获取到预期的效果。这主要是因为房地产市场运行中仍旧有部分本质问题没有真正的处理,房价居高不下。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房地产业在我国虽具有较大发展空间,但若对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视而不见,那么,将直接制约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经济管理活动的实施缺乏有效地监管机制
实施经济管理是为了督促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但是我国现行的一些管理制度真正落实到企业管理的很少,并且我国经济管理中的政策主要是采取中央和地方共同监督管理,在管理细则和原则方面存在差异,缺乏有效的监管力度。
2.缺乏连续性政策,目标模糊不清
在我国,通常都是利用行政权威;来强制管理和控制房地产经济,然而实际出具的文件多数都没有广泛的适用性、严肃性、稳定性,虽然部分在特定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已形成,但还缺乏一套完善匹配的实施细则及条例,给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落实带来了极大的困难,执行效果不佳,大大降低房地产行业经济管理效果。不连续、不合理的经济管理政策会扰乱房地产行业,为不法投机者提供可乘之机,不利于我国房地产行业的良好发展。例如,经济适用房、房产税收、国五条等政策的执行情况,都充分说明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存在目标模糊不清,缺乏连续性政策。
3.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健全
房地产市场要想稳定有序的快速发展,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必不可少。然而现阶段,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法律法规建设步伐远远跟不上房地产业的发展速度,进而出现了无法可依、有法不依的局面。在我国,通常都是利用行政权威;来强制管理和控制房地产经济,然而实际出具的文件多数都没有广泛的适用性、严肃性、稳定性,虽然部分在特定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已形成,但还缺乏一套完善匹配的实施细则及条例,给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落实带来了极大的困难,执行效果不佳。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文件主要以国务院名义颁发,或者以国家部委办公室的名义颁发,诸如国11条、新国4条等。这些房地产经济管理法,缺乏严肃性、稳定性和适用性。虽然我国政府在房地产特定领域建立初步的法律、法规,但缺乏相应的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导致房地产行业经常出现政令不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
二、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建议和对策
1.明确房地产经济管理目标
制定明确的房地产经济管理目标是指导房地产行业开展各种经营活动的关键,房地产行业的相关负责人可以根据经济管理目标的引导合理的开展各项活动。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需要长期目标的指引,特别是在了解我国房地产行业的长期发展历程以及房地产市场发展行情,根据这些制定的目标才会更有执行力,才能够更加凸显房地产今后的发展规划。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处于初级阶段,各项法律、法规需要逐步地建立和完善,进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完整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体系。其一,房地产法律、法规体系建立过程漫长。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可以实现房地产市场规范化地运行,实现房地产市场经济的合法化管理。房地产行业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影响国民经济的稳定。“我国政府需要建立符合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律的法律、法规体系,使中、低收入购房者可以享受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其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在现有房地产法律、法规条件下,住房业主尚未获得法律方面的确认和保护,房地产涉及的多元化的复杂财产关系尚未得到有效的规范。目前,我国房地产秩序长时间脱离正常经济轨道,经常出现矛盾纠纷,业主维权困难等问题,所以我国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得房地产秩序回归到正常经济轨道。我国政府对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进行完善,既可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又避免出现政府过度干预房地产发展的现象。同时,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可以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保障宏观调控体系的建设。其三,不断地完善房地产法律。目前,我国政府不断地完善《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并出台相关的法规,促进《房地产法》的出台。这些法律、法规将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和后期服务纳入到经济管理中,标志着我国房地产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提高房地产行业相关政策的层次性、严肃性和稳定性。
3.完善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途径
我国政府需要完善房地产经济管理管理途径,以此提高经济管理的效率。首先,认真核算投资总额。开发商的项目可行性报告通过审核以后,其必须选择适合的经理去完成项目。在房地产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总额进行施工。因为项目投资总额的确定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成败,所以政府要严格审核开发商的资金情况。工程人员对项目进行初步估算之后,制作出资金流量表,并交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并载入相应档案,为政府制定经济管理政策提供依据。政府依据社会的实际发展需要和开发商的自身运转情况,来确定开发商的投资总额。政府在项目开发前对开发商的投资总额进行核算,既可以有效地降低开发商投资失误的几率,又可以减少投资失败给地方经济造成的损失。其次,加强开发商的成本控制。房地产行业经济管理的关键是成本控制,而成本控制又是开发商提高自身效益的主要手段。成本控制既关系到开发商的经济效益,又关系到住房的未来使用价值,所以成本控制是总额核算之后的又一关键问题。房地产日常支出是成本控制中比较容易的一项,但日常支出中的业务费用控制却很难有效进行,这主要归咎于业务费用具有较大的弹性。成本管理者要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保证成本控制的有效进行。同时,我国政府应该建立、完善成本控制制度,避免出现成本控制漏洞。另外,开发商采用合理包干的方式,提高相关人员的成本节约积极性。再次,在项目定性前进行利润预期核算。我国加强经济管理的最终目标是保证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的良好发展。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关系到地方部门之间的关系,也关系到地方政府利润的获得。在房地产经济管理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应该将利润的实现作为自己的目标。在项目定性前进行利润预期核算,既从根本上保障开发商的利润,又带动了地方经济发展。
结束语
房地产经济管理的顺利进行是维持国民经济稳固发展的主要原因,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政府和房地产应该共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提出解决措施,从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房地产行业经济管理目标以及强化房地产经济监督管理机制等方面探讨。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房地产行业经济管理的能力,从而促使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余凯.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长效机制研究[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8(4):12.
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范文3
房地产经济管理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房地产业涉及面广、关联性强、带动性大,是改善人民物质生活水平和增强国家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对国民经济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现在房地产业繁荣表面的背后,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因为我国特殊的社会背景,房地产业发展中的种种问题不仅是简单的经济问题,同时也承担着难以推卸的社会责任。如何引导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是我们首先考虑直接关系国际民生的问题。近几年,针对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我国房地产不断加大宏观经济管理力度,制定出许多政策,受关注程度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高。然而,从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的情况来看收效甚本文由收集整理微,究其原因,即房地产市场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的根本性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和纠正,房价仍然持续上涨得不到有效的抑制,甚至出现政府越管问题越多的现象。由此可见,虽然我国房地产业发展前景是好的,但是如果不正视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问题,仍然会对产业的稳定和发展产生阻碍,
一、房地产经济管理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机制不完善, 管理流于形式
在近几年政府对房地产的管理可谓重拳出击,政策短时间里密集推行。但效果不佳,许多政策规定只流于形式,走走过场,执行不到位,甚至不乏失真、变形例子。实施细则的制定颁布远远跟不上实施原则的制定颁布,我国相关经济管理的措施落实大。部分采取自上而下的形式,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房地产两级监督管理调控职责范围未划分清晰和明确的定位。导致我国房地产行业政策的出台都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非合作博弈。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的过渡阶段,房地产业高收益与低成本的特点使其成为地方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地方财政重要来源,也成为地方政府推高地价,拉高房价的原动力。公权力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合作极易导致内部交易,权钱交易,导致宏观经济管理操作明显存在失范现象,房地产市场中官商结合的链条若无真正打破。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的难度将越来越大,国家宏观政策也注定流于形式,难发挥有效作用。加上在房地产市场中最为关键的金融、企业、土地、地方政府等多个环节上在日常运行中各自为政、协调不足、各自决策、决策间相互脱节也导致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流于形式。
(二)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健全
在我国,由于房地产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初始阶段,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有待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应是一个从最初的开发、建设、交易到后期管理的完整体系,但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一部覆盖整个房地产市场管理法。我国房地产市场法律法规的建设进程明显落后于当明我国房地产高速发展的需求,导致法律真空现象越来越多,其次我国目前主要还是依靠行政权威对房地产经济进行管理。缺乏法律的严肃性,稳定性和普遍适用性特点,即使在特定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已初步建立。但与此相配套的条例,实施细则不完备造成房地产市场,特别是土地市场上政令不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陷入恶性循环中。
二、解决措施
(一)制定长期发展规划, 指导短期实践
我国正处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关键时期。要深刻认识到房地产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对于解决普通民众的居住条件和
提高生活品质的重大作用及其在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和经济转型的独特地位。在把握住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的前提下,明确房地产经济管理的总体思路。在追求短期效应的同时更应确立长期发展目标。以满足我国日益增长的城乡居民的实际居住需求和城镇化建设的需要,以促进和保障我国社会及国民经济的稳定和谐良性发展。在对我国房地产业的整体发展状况做充分实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出台房地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这才是确保房地产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有效途径。
(二)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保障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到位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许多问题。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单纯依靠简单的行政命令调控难以有效解决。改革房地产管理体制是解决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不良局面的有效途径。要正确认识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在市场经济中所能起到的作用,调整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正视市场失灵的存在,但必须在充分发挥市场自身调节功能的基础上, 根据市场的变化进行适度的干预,最终建立起有利于房地产业发展的合理,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为促进房地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和社会环境。理顺中央与地方在房地产管理的关系,明确责任主体,确立双方的职责范围,并做好监督工作。特别是地方政府要本着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认真把握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精髓,在房地产业的经济管理价值取向上要与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从本地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采取差异化的调控措施。避免一刀切的做法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对财税体制进行索性改革,遏制土地财政,降低地方财政收入,对于房地产业的依赖。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范文4
关键词:经济法视角;房地产;宏观调控;问题;对策
长期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经过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并得以逐步健全和完善。2008年以后,受到全球金融危机和国内市场经济下行压力的双重影响,我国城市房价出现井喷式增长,过高的房价与较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形成鲜明的对比,涌现出一大批“蜗居”、“蚁族”等。为了遏制房价过高、解决人们买房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国务院连续多年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办法,利用经济手段对房地产市场予以宏观调控,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然而,与预期目标相比,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依然面临诸多问题。因此,本文研究意义重大。
一、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的必要性
通常而言,国家对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促使市场供需结构平衡、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社会和谐进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不稳定因素的逐渐增多,房地产市场出现不均衡发展态势,为了引导房地产市场有序、均衡化发展,国家从政策层面出台了一些经济宏观调控办法,利用经济法等法律手段予以宏观调控,逐渐引导房地产市场步入正轨,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现阶段,我国处于市场经济发展时期,房地产市场资源分配过程中,受到市场经济体制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缺陷。同时,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致使部分信息传输过程出现差错,并且具有随意性和滞后性。因此,政府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调控和约束,将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正规化运行[1]。第二,有利于经济效益的全面提升。房地产作为我国经济产业的一大核心支柱,同时作为国民生产总值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另外,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会对其他有关产业形成影响,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政府基于经济法视角下,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是极其有意义的。第三,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由于房地产市场投资规模大、周期长、风险大,所以需要政府出面均衡各主体关系,采取宏观调控政策予以正确引导。唯有通过经济宏观调控,方可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才能为房地产市场发展注入新活力。
二、经济法视角下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中的问题
(一)经济宏观调控认知存在偏差
长期以来,人们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理解为:房地产市场宏观条款是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政府调节,这种理解存在明显的偏驳。如前文内容所述,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应当建立在合理的价格定位之上,市场消费从高到低自然形成。倘若需要明确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目标、方法以及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效进行科学评价,那么必须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有一个系统、全面的了解和认识。房地产市场外部效益并无法通过市场机制来体现,市场机制下的公共价值是不存在的[2]。房地产市场调节过程中,价格作为一种事后补充调节方法,定价到信息反馈是需要经历一个过程。房地产市场定价过高,势必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甚至会影响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健康发展。因此,经济宏观调控认知偏差,将会给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带来难题。
(二)经济宏观调控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尚未完全意义上制定出经济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其潜在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依靠房地产市场本身去维护社会公平显然是不可能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持续增高,人们所需承受的经济压力不断加大,长期的高房价,必然会对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尽管我国针对房地产市场经济宏观调控制定了一些文件、通知,但是立法方面依然存在较大空白,缺乏系统、完善的法律和制度支撑,现有的文件、通知在传达、执行过程中,并未产生积极成效。例如:土地的自然垄断性造就了房地产的垄断性特征,我国关于该方面的立法并不完善,缺乏经济法律调控,给房地产市场的运营和发展产生极大阻力[3]。
(三)经济宏观调控主体权责不明
由于房地产市场规模较大,所带来的经济收益较好,所以致使部分宏观调控主体之间权责不明,对于一些困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推卸责任;对于经济利益,相互之间又存在争夺的现象。笔者通过调查研究发现,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主体法律责权定义不明,没有明确的权力和义务范畴。正是因为宏观调控主体之间的权责不明确,所以给房地产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创造了良好条件。经济法视角下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主体作为法律关系的维护者,在房地产市场经济宏观调控法律关系中有着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例如:享有财产全、经营权等,并且需要履行公共经济利益及市场公平、公正保障义务。从某种层面来讲,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主体必须全面掌握房地产市场信息,理性参与市场决策,提出最优的建议和策略。近年来,国家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权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来规范房地产市场,对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起到一定的平衡和优化作用,为维护房地产市场持续经营、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然而,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主体之间权责不明的问题十分严重,致使权力和义务透明度较低,不能满足房地产市场各类利益主体的基本诉求,直接影响到房地产市场的又好又快发展[4]。
三、经济法视角下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的对策
(一)政府行为规范化
经济法视角下的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是在体现经济法价值的基础上,改变传统计划经济模式,逐步向开放、多元化的市场经济体制模式转型。可以说,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将改变政府集中管理模式,转变为政府与市场的齐抓共管格局。政府的直接干预程度将降低,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需要保持高度一致。实践证明,政府并不能为市场失灵而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办法,其干预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甚至过多的干预将会影响到市场经济。因此,政府的行为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化,不能仅仅依靠法律法规的约束,而需要通过主动的改变。经济法视角下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必须突出公平、公正和公开性特点,要求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用权,防止权力滥用和制度失灵,服务型政府正是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过程中所迫切需要的。
(二)构建完善的经济宏观调控法律法规体系
经济法视角下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必须依靠强大的法律支撑,这就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体系,这也是保证我国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的根本途径。经济法视角下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是国家政府职能转变、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经济法立法过程要科学、全面,确保资源优化配置,重视政府职能发挥,维护市场良好秩序,逐渐适应市场经济新常态[5]。国家作为市场经济的领导者和宏观调控者,需要在经济与法律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颁发和制定出科学、可行的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以此来引导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干预,必然会对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产生影响,这就需要政府干预方法和方式灵活多变、科学合理。中间层主体对房地产市场的规制权代表了市场各主体的意见,然而并不能达到有效的规制目标。如果从立法层面入手,构建完善的房地产市场经济宏观调控法律法规体系,政府干预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那么必然有利于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
(三)规范经济宏观调控模式
通过规范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模式,明确各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法律主体地位,将对于房地产市场经济增长来讲,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研究发现,世界各国由于政治背景、经济模式存在明显差异,所以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手段有所不同。基于经济法视角下,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主要是为了防止市场失灵。近年来,随着国民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房地产市场的需求逐步提高,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在由数量型转变为质量型。规范经济宏观调控模式过程中,需要重视土地增值税的调整工作,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土地增值税相关条例及细则,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要求,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针对不同房产,分别征收不同比例的税费。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必须重视土地价格的增长变动,根据土地价格来调整投资策略[6]。目前,我国在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过程中,制定速度明显慢于发展速度,从而缺乏统一、可行的衡量标准。经济法作为国家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根本法,需要结合房地产市场变化,做出适应的调整。例如:房地产产品结构不合理会对房地产市场均衡化发展形成负面影响,这就需要政府出面解决,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按照市场供需结构,适当调整各类房地产产品比例,从而确保市场供需平衡、结构合理。
四、结语
本文通过对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的必要性进行简要阐述,分析了经济法视角下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研究认为,经济法视角下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面临诸多问题,需要国家政府部门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力求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结构合理,从而形成良性运营和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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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范文5
关键词:房地产行业;经济管理;调控政策
在我国各个行业中,房地产行业具有较好的关联性、较大的涉及领域以及较广的覆盖面等特点,不但密切联系着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而且影响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提升。但是在不断发展过程中,我国房地产行业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的出现虽然受到国家的重视,并实施相应的政策法规,但仍然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主要原因在于没有从根本上处理房地产经济管理的本质问题。
1我国房地产经济的概述
尽管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依然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力军”,但很多问题存在于房地产行业的内部,对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一是房地产宏观政策频频出台。我国各级政府对房地产行业不断加大管理力度,为使房地产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得到解决,相继出台多项宏观政策。纵观全国房地产行业的实际情况,这些政策的实施并未取得明显的效果,房地产行业存在的问题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宏观管理政策不仅未使房价增长过快的势头得到遏制,反而助推了房价的增长;二是各地区房价呈现整体上涨的趋势。近年来,我国不断提高的物价进一步提升了基础物资的成本,建材、土地等价格日益攀升,从而导致房地产整体价格的上涨。从2007年开始,我国房地产行业受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的影响,房价持续攀升;2014年房价出现略微的下降趋势;2015~2017年,房价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呈现出稳中有升的趋势;三是我国房地产市场具有乐观的前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消费能力的不断提高,一二线城市的房地产行业成交量出现萎缩,三四线城市的成交量不断增加,从而使住房价格进一步提高。而我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也会对房地长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从而使房价保持稳中有升。对于我国国民经济增长而言,房地产行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想要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遵循一定原则。一是坚持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相结合,基于物质关系的角度而言,土地承载着房屋建设,基于经济关系角度而言,房屋不仅体现了土地的价值,更体现了土地的利润,这说明两者之间的关系时相互依存,互为一体。想要有效管理房地产行业,经济管理机构需要在房屋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相结合的条件下进行;二是坚持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国有化原则,占有、处分和使用土地的权利都属于国家,这种方式对土地的整体规划产生积极影响,同时能够有效执行相关政策,控制建筑规模。
2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缺少经济管理意识。虽然我国很早就开始发展房地产行业,但是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开发商具有较差的管理意识。一般情况下,开发商都对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存在偏见,认为参与房地产的开发利用主要目的就是牟利,并没有对房地产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有明确的认识,从而导致缺少经济管理意识,房地产经济管理无法实现预期目标。
2.2缺失经济管理政策。管理政策的缺失会直接造成管理目标的缺失,而在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很少有长期性的政策扶持,市场管理目标比较模糊。一是我国政府将市场管理的目标定义为抑制房地产的市场需求,因此出台了很多缺乏针对性的政策,导致经济管理并没有实质性的意义,其效果较差。二是一些政府虽然出台了一些短期和长期的政策,但很多地方自相矛盾,大大的降低了房地产行业的经济管理效果。三是房地产行业缺乏合理、长期的政策支持,造成房地产行业的经济秩序相对混乱,这就将很多机会提供给一些不法的投机分子,严重影响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从我国的房地产税收政策、经济适用房政策等落实情况能够看出,我国缺乏长期性和连续性的房地产管理政策,管理目标不明确。
2.3缺乏经济管理目标。在房地产经济管理过程中,相关部门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其中包括有缺乏清楚的管理目标、缺少正确的管理方向以及管理重点难以凸显。所以,这就导致很多问题存在于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过程中,缺乏持续性的政策。另外,间断性也是国家政策实施的主要特点,房地产行业因此会产生较大的波动,而且对房地产经济的顺利发展造成严重阻碍,这些问题都是由于管理人员的管理目标不清晰造成的。
2.4缺乏经济管理体系。通过对国外房地产行业进行分析研究能够看出,他们的管理体系比较完善,能够有效落实房地产行业中经济管理政策。相比于国外,国内的房地产行业则因缺乏完善的经济管理体系而出现一些动荡,法律法规不健全,房地产经济管理的行为得不到有效规范。在建设、开发、交易以及后期管理房地产的各个阶段,房地产经济管理贯穿始终,但是我国目前尚未出台经济管理法对房地产经济活动进行统领和规范,传统僵化的管理方式不利于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3解决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3.1建立完善管理机制。现如今,我国房地产市场混乱现象的对其行业的发展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各级政府需要加大力度改革管理机制,这样能够使经济管理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政府部分想要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必须确保市场调节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3.2明确分解发展目标。现如今,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不断改变的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使人们的生活品质得到提高,居住状况得到改善,房地产经济在健康稳定的发展,并推动着国民经济的提升。基于此,我国需要充分认识到房地产经济的重要性,并将其纳入我国经济发展目标中。各级部门不但要对房地产行业的短期经济利益和作用加以重视,而且要规划和确定长远发展目标,从而满足城乡居民的用房需要。
3.3出台连续性政策。我国正处于经济改革的重要时期,加强对房地产结构的调整可以加快我国经济的转型。所以,我国政府要对房地产经济加强认知,在出台政策时要确保政策的连续性。一是要全面调查房地产经济形势,将符合地域发展形式的政策制定出来,将金融中心城市确定为港口城市;二是各级部门需要将房地产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出来,对房地产经济的管理要求进行明确,从而使城市现代化建设与城镇居民住房需求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三是将房地产经济的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出来,对百姓的住房消费进行正确的引导,对保障制度进行有效完善,从而进一步促进房地产行业持续稳定发展。
3.4构建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不但能够使房地产的经济秩序得到规范,而且能够规范多元化市场中复杂的财产关系,有效解决常见的矛盾纠纷。因此,要结合本国实际国情,构建一套完善可行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体系。一是通过构建法律法规体系,防止政府部门过多的干预房地产经济管理,保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运行;二是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构建有利于房地产的宏观调控体系,从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进行优化整改,另外房地产交易管理、管理房地产中介机构也要包含在房地产法律法规体系中,房地产政策的颁布实施要具有较强的稳固性、较好的层次性和较高的可操作性,从而作为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保障我国房地产经济的有效管理。
4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的快速发展,房地产经济也得到较快发展,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存在不合理政策、不科学的监督管理机制等问题,对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严重制约。我国政府可以制定合理的政策来对房地产市场加强调节,以便可以促进房地产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进而可以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
参考文献:
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范文6
关键词:房地产经纪 发展现状 发展对策
0 引言
房地产经纪行业作为向进行房地产开发、转让、抵押、租赁等房地产经济活动的当事人有偿提供居间介绍、和行纪的营业性行业。它的初步发育和发展对于联接、沟通房地产开发,有助于促进交易主体间的联系,活跃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流通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经纪行业存在较多问题,如何从管理上和行业自身发展上积极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是我国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1 我国房地产经纪行业在管理层面上的现状
1.1 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房地产经纪行业缺乏相应的比较完整的上位法规和行政法规。只有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中对房地产经纪的法律地位、收取报酬的条件、经纪人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做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对于如何规范其经纪活动等内容几乎没有涉及。虽然有的城市制定了一些地方规章,但总的来说中央与地方的规章还显得不成体系,规定过于原则,针对性不强,缺乏可操作性,面对具体的事务难以操作,许多有关方面的问题难以涵盖。
1.2 政府管理部门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市场监管不力 在对行业实施管理中,政府管理部门多,而且管理部门职能不清,各相关主管部门之间协调不畅,不同部门各自为政,职能和规定缺乏统一性,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和部分监管职能的重叠和空白,使得房地产经纪监督管理部门不能很好地依法监管和及时有力地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从而助长了行业的不正之风。
1.3 房地产经纪机构市场准入机制不健全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设立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仅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就可开业。这种不需要前置专业行政许可的市场准入制度,对于加速发展房地产经纪行业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由于专业化管理环节的缺失,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上述问题。
1.4 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执行不力 目前我国已基本建立起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制度。但是由于缺乏对房地产经纪人的惩治机制,对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导致有关规定在现实工作中没有很好地贯彻执行。另外,执业资格注册制度只是执业资格管理的开始,目前还缺乏切实可行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经营过程管理制度和退出机制。
2 我国房地产经纪行业其自身行业发展层面上的现状
2.1 经纪机构的无资质、无证书、无执照经营、非法异地经营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房地产经纪人必须是经过考试、注册并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人员。而未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由于房地产经纪行服务业在我国是新兴的一个行业,尽管这些条件比较低,但是,有的经纪机构也无法达到。
2.2 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参差不齐,专业人员匮乏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经纪公司大量成立,从社会各类人员中吸引了大量的从业人员,其从业人员层次繁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人才匮乏,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而又没有经过专门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其次从业人员的流动性也较大。这些都使得从业人员之间无论是在专业素质还是道德素质乃至服务意识等方面都有着较大的差距。
2.3 经纪机构在经营中存在诚信缺失现象,信誉差 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服务中存在诚信缺失,信誉不能令人满意,过分强调经济利益,而忽视操守行为的培养,“利益挂帅,操守为轻”的现象在行业中普遍存在。很多经纪机构利用信息和自己的优势地位,或钻相关政策空子,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获取不当利益。诸如制造虚假或不实广告信息,引诱或欺骗消费者;不兑现承诺;赚取不正当差价;乱收费;合同不规范等违规操作。由于轻视操守行为的建设,使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就将成为一句空话。
2.4 部分经纪机构的规模小经营能力较低 由于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准入门槛较低要求相对较低,认为房地产经纪行业风险小、投资少、起步快,因此房地产经纪行市场上面出现了一批小而散、竞争力弱的房产经纪机构。也由于经纪机构规模小、资金实力弱、从事的业务业务内容过于单一,创新形式不多,服务水平低、信息不畅通、相互间协调配套性差,业务拓展面也较小,导致部分的机构没有足够的实力应付经营风险。
3 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发展对策
3.1 逐步建立健全的房地产经纪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是对经纪行业进行管理的基础和前提,要进一步健全房地产经纪专项配套法规,用健全的房地产经纪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它们的服务行为,使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法律法规对房地产经纪的服务及从业人员应做出全面的规定,内容要覆盖整个房地产经纪服务领域,具体规范到每一项服务活动,使经纪行业的经营行为的每一个细节都有章可循。同时,各地还应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配套的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国家、省、市三级法规体系,形成有效的房地产经纪管理法律法规系统。
3.2 加强对房地产经纪市场的监管 在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的基础上,在法律赋予有关房地产管理部门强制手段的前提下,房地产管理部门应积极、主动地对房地产经纪行业及其行为进行检查,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能。为了避免各行政部门分工不清、职能混淆的现象,政府各行政部门可以建立联合办公制度,进行联合监管。
3.3 严格推行从业人员的认证制度,健全行业自律管理机制 为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行为,应严格推行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的认证管理。现阶段的重点应放在坚决取缔一切非法从业人员,严格管理注册人员的经纪行为,建立健全奖惩和退出机制。随着房地产中介行业的发展,行业协会应该最终代替政府管理部门成为行业具体经营活动的管理者,积极开展行业自律管理。具体手段包括:修订完善房地产经纪组织自律规则;探索建立行业协会约束从业人员行为的机制;实施房地产经纪人年度注册验证制度;建立房地产经纪行业个人会员挂牌与信息记录制度;组织行业教育培训等。
3.4 大力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树立行业品牌 要通过行业诚信建设,全面提升房地产经纪人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水平能力,塑造良好的职业形象,提高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在赢得社会尊重的同时,增强自我约束机制,增强职业责任,也促使他们提高执业水平。诚信是行业的执业之本,是企业的立身之本,生存之源。只有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行业才能从根本上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站稳脚步,获得市场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