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协调发展范例6篇

经济协调发展

经济协调发展范文1

【关键词】 区域经济 差距 协调发展 途径

时至2010年底,全国区域规划除了注重沿海布局外,同时开发沿边,并从东部、南部延伸到中部、西部、东北等地,目前我国新的区域经济格局逐渐成形,包括长三角、珠三角、北部湾、环渤海、海峡两岸、东北三省、中部和西部等横贯全国的庞大经济区域。

“十一五”规划首次把以经济区发展为内容的区域规划放在了突出位置,市场主导型的区域经济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开始从省份经济真正迈向区域经济发展阶段。有专家认为,区域振兴规划将成为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力量,新的区域振兴规划还将不断出台,毫无疑问,过去的一年是区域经济规划发展的重要推进期。

政府一直以“先富带后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指导理念引导经济政策的施行,先是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腾飞,紧接着是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最近又把中原经济圈划入发展规划。国家政策支持,中西部招商引资并且为东部提供大量廉价劳动力和自然资源,东部则为中西部提供技术和资金上的支持。如此一来,全国各地区因地制宜,各自发挥所长相互配合,堪称完美。

难以忽视的问题是,虽然区域振兴规划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区域经济迅速的发展起来,在各个经济指标上都显示出了经济上的成就,但是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仍然是一直存在的现实问题。即使GDP总量跻身两万亿俱乐部,即使经济增速远高于全国平均增速,但是经济实力上的差距仍然显而易见。

“中国幅员辽阔,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是不同地区自然环境、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和经济条件等多种因素长期共同作用的结果,有其历史必然性。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国家和地区应切实坚持从各地区实际出发,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扭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并最终实现各地区间的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教授袁纲说。

我们很容易从典型城市的对比之中窥见一斑。

中国东部沿海璀璨的东方之珠上海,金融业经济总量居全国第一,基金管理公司数量占全国一半以上,金融市场直接融资总额占全国四分之一以上,金融要素市场完备度居全国第一。上海外资银行境内总部数量约占全国三分之二,资产占全国外资银行85%,上海外资法人财产险公司境内总部约占全国七分之五,此外中国六成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与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总部位于上海。上海吸纳到的海归人才的数量位居国内第一,上海吸收外资约占全国的十分之一,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数量位居国内第一。如此令人眼花缭乱的“第一”,而这样长的篇幅还不足以说明上海经济实力之强。2010年上海世博会给上海市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不但将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更加优化,高新技术得到交流与发展,直接间接投资收益,又或者是游览观光人员带来的第三产业收入,被世博会这个巨大的蛋糕砸的欢天喜地。

可是这样的喜事确实中西部地区难以企及的。当上海骄傲于浦东外滩的金融成就时,遥远的新疆却仍然只能拿出自然赐予的资源宝藏作为资本。2008年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全区生产总值预计4150亿元,增长1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3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488元,分别增长10.8%和9.6%。这样的收入水平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自是难以启齿。而新疆只是其中的一个代表,广袤的中西部地区目前完全没有能力举办一场像样的金融经济、体育等盛会,都没有考虑过这些地方。

我们当然承认这些地区在历史上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成为金融发展的领军,又有人才资源、经济结构、发展能力等各种因素的阻碍,又或者听取某种“因地制宜”的言论向导。中西部存在着种种不适宜的条件,这是事实。历史给予了东部沿海地区众多的发展机遇却无视了中西部的需求,这是我们难以改变的;但是当现在人有余力策划经济发展时,我们仍然难以想起来还有广大的中西部需要分一杯羹——否则是否会饿死。有数据统计显示,2008年地区生产总值中,最高的达35696亿元,最低的只有392亿元,前者是后者的91.06倍。城乡居民收入从1998年的2.52∶1扩大到2008年的3.31∶1。所以说,无论是东中西部,还是沿海与内地;无论是各省之间,还是城乡之间,都存在很大差距。区域发展仍然存在许多不协调现象。

东西互动、产业转移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这种观点为许多学者所赞同。东部应集中在高新技术产业上,而把传统产业转移给中西部,在转移过程中,东部应帮助中西部对这些传统产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进行技术、资金、人员上的交流与帮助。因此,要实现我国经济的协调发展,欠发达地区在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的同时,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在市场开放度方面要保留适当梯度,以促进当地相关产业自身的调整与发展。

而对于机制环境而言,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机制是协调区域发展的主要机制。市场机制是一种“自然秩序”,政府机制是一种“人为秩序”,都存在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国内外区域经济的发展历史表明,纯粹的市场机制与全面的政府干预机制都是不可取的,只有二者有机结合才是中国区域经济运行合理化的必然选择。因此,有专家提出了由市场机制、微观组织机制和空间组织机制组合成为区域协调机制体系的概念。认为,成熟市场条件下的市场调节、企业跨区域扩张,以及区域开发有助于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最主要的还是完善的市场机制,加政府科学的调控机制。因为,制度创新是转型经济增长和发展的第一要素,推进体制转型在东中西部的均衡化正是转型中国区域协调发展的特殊机制。

综上所述,我国区域经济发展重视中西部地区,在政策及资金技术上扶持中西部经济相对落后区域,同时以市场机制为主,政府宏观调控为辅导干预,推进制度创新,为解决区域经济不平衡发展这一问题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暂时的现象,认识到这样差距的存在是首先的前提条件,面对这样的现实条件,而不是拿出所谓的理论依据而避而不谈或者迟迟不付诸行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解决已然存在并且日益突出的区域经济问题,实现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现状、趋势及路径选择》赵峰.中国行政管理.2007.

经济协调发展范文2

关键词:城乡协调发展经济政策财政政策

1城乡发展不协调的主要表现

1.1城乡居民经济收入不协调

2004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42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2936元,城乡收入差距为3.23。城市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的比率,还不能真实地反映城乡之间的实际收入上的差别。首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指标的统计口径存在较大差距。农民人均纯收入不仅包括实物性收入,而且还包括用作生产资料的投入,如果仅考虑货币收入,剔除农民纯收入中的实物部分,按现金收入计算,目前的城乡收入差距将扩大为4倍多。其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指标没有反映城乡居民在福利方面的差别,城市居民在住房、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教育等方面享有国家的补贴。如果考虑到城乡在这些方面的差异,城乡居民真实的收入差距将进一步扩大。第三,从现行的统计调查制度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存在样本偏误,高收入户难以涵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存在一定的低估。若考虑城市居民的各种福利性补贴,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差距将进一步拉大到5~6∶1。

1.2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不协调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在我国,已初步对立起覆盖城市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但农民由于“身份”的制约,没有真正享受到国家应当为他们提供的基本公共产品。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为了人的发展,要给人们以更多、更切实的“人文关怀”。由于改革发展实践中的某些偏差,农村的社会发展出现某些十分突出的问题,主要是养老、医疗和贫困问题。一是养老问题,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国家的行列,约有1亿老年人生活在农村,缺乏生活来源,养老问题十分突出。二是医疗问题,农村医疗条件差,农民看病难。1998年全国卫生总费用为3776亿元,其中政府投入为587.2亿元,用于农村的卫生费用为92.5亿元,仅占政府在城市投入的15.9%。三是农村贫困问题。我国还有3000多万贫困人口,其中80%生活在农村。因此,必须建立农村社会高度,为农民的的生存提供最基本保障。

1.3城乡居民享受教育不协调

长期以来,我国在文化教育领域采取城乡分割的教育投资模式和不公正的高校招生政策,在教育资源的分配上大大向城市倾斜。据统计资料显示,1997年,农村和城市学生平均受教育年限比是1∶1.39;1998年,每百万人口中的在学校学生数比是1∶2.21。另据一些学者的抽样调查,1995年城镇职工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58年,而农村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的年限仅为6.66年。同样数量的初中毕业生,在城市能够升入高中的比例大概是60%左右,而在农村却只有30%左右。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农村人口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9.1%,远低于城市人口占65.4%的水平。农村人口主要由受过初中和小学教育的群体构成,城市人口主要由接受了高中及其以上教育的群体构成,这足以说明中国城乡之间居民享受教育不不协调。

2城乡发展不协调的主要原因

2.1国家对农业的投入偏低

首先,建国50多年来,我国财政对农业投入的总量约5000亿元,仅占财政总支出的6.5%左右。其中,解放初期占财政支出的5%左右;其次,在“二五”时期和国民经济调整时期,财政对农业的支持有所增加,达到10%左右;再次,在“”时期又有所下降,比重大约在8%左右,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10余年间,财政支农的力度又有所加强,提高到了10%;但20世纪90年代以后财政支农的力度逐步减弱,特别是最近几年相对数降到了历史最低点,仅为财政总支出的3%~4%,无法保障我国农业健康快速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据统计,发展中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一般保持在10%左右,像印度、泰国、巴基斯坦等发展中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投入要占到财政总支出15%以上,大大高于我国的水平。2.2农村居民缺少社会保障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在经济发达的城市进行,农民的保障方式主要是家庭保障、土地保障和集体保障,但这三种保障方式都存在问题。一是家庭小型化使得家庭保障能力下降,由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国策,家庭人口规模小型化,保障功能下降,特别是养老负担过重;由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涌向城市,家庭保障功能更加弱化。二是土地保障,由于我国人均耕地少,再加上农产品价格低廉,靠种地收入不可能解决养老、医疗等社会问题。三是集体保障,少数经济发达的农村,已经建立起和城市相似的社会保障制度,但由于我国90%以上的村集体负债经营,成为名符其实的“空壳村”,村集体已丧失了过去的养老、医疗等功能。

2.3农村教育经费紧缺

中国农民在中国工业化进程中已经做出了很大的牺牲,在城乡分割教育投资体制的作用下,各种教育资源越来越集中到城市学校,农村学校却窘困到发不出教师工资、缺乏正常办公费用的尴尬和寒酸的地步。尽管社会各界不断呼吁,中央政府也多次采取措施,企图解决长期拖欠教师工资、挪用教师经费这一顽症,但往往事倍功半。几百万农村教师难住了国家财政,教师的工资无着落,农村骨干教师大量流失。据统计,1992年全国大约流失45万名中小学教师,且大多数是青年骨干,流失的教师又大多集中在农村。据统计,2002年,全国共计新欠中小学教职工国标工资22亿元,中西部25个省份尚有中小学危房4000万m2。一些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紧张。目前,中西部农村地区有贫困学生2400多万名,受到各种资助的人数有限。

3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经济政策

3.1加大财政支农的力度

各级财政部门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要求增加农业投入。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内每年用于农业支出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每年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水平要高于上年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水平。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农林水利气象部门事业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要逐年提高。另一方面要提高农业自我积累和发展能力并积极利用外资。积极引导农村集体和农民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投入,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在一定意义上说,是为集体和农民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国家财政资金可以引导农民和集体明确农业投入方向,而贴息或补贴性投入又对农民、集体投入给予一定的经济刺激。农村集体和农民投入是农业投入的大头。通过国家财政引导,使农民对农业的投入有一个合理的回报,以增加投入的积极性。

3.2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应尽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使之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需要建设的具体制度很多,就目前而言,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要求和愿望是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生有所靠,因而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医疗保险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三项制度的建设是其重点:一是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的实施范围、筹资模式、保险形式和管理体制等。二是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在政府的指导下和集体经济的扶持下,以农民为保障对象,按照自愿、适度与受益的原则,通过多种合作形式建立的满足基本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在目前情况下,政府的财政

支持是关键,各级政府要有适当的财政投入,作为农村合作财政支持是关键,各级政府要有适当的财政投入,作为农村合作医疗的启动资金,特别是对贫困地区这就显得尤为重要。三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为保障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社会救济制度。保障对象一般应包括:因缺少劳力、低收入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因灾因病及残疾致贫的家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及无法定抚养人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

经济协调发展范文3

关键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经济法理论;经济法制度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3-0137-03

由于自然禀赋、历史基础、区位优势和政策导向等各种差异的存在,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其经济发展过程中,都会出现发展较快的区域与发展较慢的区域同时并存的非均衡格局。区域发展不平衡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区域非均衡的特征更为明显,如果不能加以有效控制,势必会影响我国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也不利于实现社会公平。党的十六大及时提出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也指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目前,大部分学者多是从经济学和政策的角度对此问题加以研究,而政策能否成功实施则需要法律的保障。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问题还得依靠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本文拟从经济法学的角度探讨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理论基础和制度基础。

一、探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法基础之必然性

(一)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理论升华的必然

建国以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改革开放前30年实施“平衡发展战略”;改革开放后即20世纪80年代起,实施“非均衡发展战略”;20世纪90年代至今。采用“非均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不同阶段的区域发展战略是受经济学各种区域经济发展理论指导的,如平衡发展理论、不平衡发展理论、梯度转移理论、增长极理论等。

在经济学领域,有关区域经济的理论为数众多,对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确实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然而其作用毕竟有限。由于经济学关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理论多是西方经济学家提出的主张,就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具体国情,其理论在针对性和适用性等方面明显存在不足。因此,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理论在我国有进一步具体化和深化的必然性。

(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政策法律化之必然

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的趋利性使经济要素总是流向收益高的地区,往往导致市场“失灵”,造成地区差距的扩大与区域间的不公。国家作为社会的代表,制定适当的区域政策对社会经济进行干预,并使之制度化为法律,是区域协调发展的保障。为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政府往往运用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手段扶持落后地区发展。这些政策必然要涉及到中央与地区、地区与地区的利益关系。如果没有稳定性、权威性的法律作为依据,就会使得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的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具体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发达地区总觉得付出太多而不发达或者欠发达地区总觉得得到太少,容易使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处于紧张状态;另一方面,地区政策如果仅仅停留在抽象的政策表述上,诸如“优先安排项目”、“实行投资倾斜”、“加大支持力度”等等,那么就给具体实行时留下了很大的主观随意性和讨价还价的余地。因此,只有以严密的法律条文将中央协调地方利益的方式和方法予以明确的界定,才能避免上述弊端,使地区政策具有权威性和稳定性。

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法理论基础

经济法是市场经济之产物,是国家直接作用于经济生活的结果,它作为国家调整社会经济生活、协调国民经济总体良性运行的基本法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一)经济法的平衡协调属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法理论基础之一

经济法的平衡协调属性,是指经济法的立法、执法和司法要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出发,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保证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经济法的平衡协调属性超越了民商法的个人本位,从社会经济发展全局出发,通过国家的促导和纠正等行为调节社会经济,实现经济结构和比例关系的均衡,其中自然包含了区域之间经济结构和比例关系的均衡。

虽然经济法的平衡协调属性在多数情况下未必于具体的经济法律关系和经济执法中直接适用,而是作为经济立法、经济管理、经济执法和司法所遵循的一项理念或宏观标准。但是,这种理念或宏观标准在国家对经济关系的积极调控、组织协调中的作用则是不可缺少的。尤其在我国当前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且贫富差距扩大的情况下,只有通过经济法的平衡协调属性的运用,方可创造并维护一个令自由市场机制和地区间平等发展得以发挥作用的外部环境。

(二)经济法的系统综合调整机制――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法理论基础之二

经济法从总体上和全过程中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系统的调整。经济法既是国家全面调控经济、对经济实行综合治理的法律部门、同时也是体现现代法系统工程的法律部门。综合调整和系统调整是经济法固有的调整机制,是法律现代化的一种表现。

经济法的系统综合调整机制,是指在经济法的立法、执法和司法中将整个国民经济的利益看成一个系统,国家从宏观上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实现系统内部的协调。也就是说经济法通过财政法、税法、产业政策法、自然资源法等法律从宏观上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任务、方针和原则这些根本方面进行综合调控,使整个社会经济均衡、协调、高效地发展以达到区域间的协调发展。经济法的系统综合调整机制还要求国家对地区间不平等的收入和财产实行直接干预,实现实质正义,重视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

(三)经济法的维护社会公平原则――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法理论基础之三

经济法的维护社会公平原则是指在经济立法和执法中,以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核心,以扶弱促强方式,合理和适当地在社会范围内平衡个体和社会整体的经济利益,以实现经济利益的实质性公平。

经济法的维护社会公平原则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上表现为不同区域必须对全社会的经济发展而不只是对个别区域的特定利益承担义务。相对民商法“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也不同对待”的公平,经济法的公平正如哈特所言:“同样情况同样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经济法的维护社会公平要实现的是经济利益的实质性公平。实质性公平不仅强调起点公平、机会公平,还要兼顾结果公平。事实上,不同的区域由于其自身的条件不同,“即使让他们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这条起跑线也很难称之为公平的起跑线”。按照亚当・斯密所认为的“保护自然的不均等,消除人为的不均等”,维护社会公平

原则就是要求采用扶弱促强的方式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即就是通过对落后、欠发达地区经济的扶持,促进发达地区经济的发展,以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三、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法制度基础

诚然,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需要众多的法律制度基础,但是,不能否认,经济法制度是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最重要的基础之一。在以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为目的的诸多经济法制度中,应当着重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

(一)建立和完善区域经济合作制度

区域间经济合作是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建立和完善区域间经济合作制度则必不可少。

1、完善对口支援和经济协作法律制度

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就开始开展了对口支援和经济协作工作。目前,我国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协作法律制度的体系,主要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为主导,其他包括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以及参与这项活动的省、市、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之间,特别是各个政府部门出台的法律制度之间还存在一些矛盾和冲突,彼此之间缺乏协调性、具有随意性。这种状况阻碍了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协作法律制度效能的发挥,损害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和权威。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协作的立法协调,逐步形成一套和谐统一的法律体系。主要应当进行以下工作:(1)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有关法律文件之间的协调;(2)加强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规章之间的协调性,以克服政出多门、矛盾冲突迭出的情况;(3)加强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协调,以保证国家有关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协作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实现国家法律法规的统一实施。

2、建立健全资源补偿制度

我国在《民族区域自治法》中确立了资源补偿制度,其中规定: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国家的生态平衡、环境保护做出贡献的,国家给予一定的利益补偿㈣。《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第8条:“国家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在安排使用时,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投入,并优先考虑原产地的民族自治地方。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在东部受益省份征收资源补偿税,扩大资源补偿税的征收范围,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使其真实反映出自然资源的稀缺程度和实际价值;其次,必须加强对资源补偿税征收工作的管理,特别是严格审批程序,强化征收环节,保证把该收的资金收上来。

(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角度来看,规范化的转移支付制度对开发落后地区、抑制区域间差距的过分扩大,调整各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的横向不平衡,促进地方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均衡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我国现有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包括税收返还、补助、专项补助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虽然目前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已初步形成,但仍存在着不规范、力度小和功能弱等缺陷。具体表现在:资金分配办法不规范,转移支付存在着随意性和盲目性;转移支付政策目标不明确,结构不合理;转移支付仅靠有限的中央增量财力,且随着各地区人均收入的差距逐步扩大,转移支付的差距却逐渐缩小,越来越趋于平均化,这使得我国的转移支付分配总体上是不足以起到缩小地区发展差距的作用。

我国应从法律的角度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实现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功能。第一,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的立法体系。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要真正作为一种规范性的制度建立起来,必须遵循法制化原则。我国应借鉴国外成功经验,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财政转移支付的法规,如《财政法》、《转移支付法》、《预算法》、《财政监督法》等,就转移支付制度的原则、内容、形式、依据、用途和监督等以立法形式予以规范。第二,设立财政转移支付的专门机构。根据各国经验,我国应建立专门的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并在《转移支付法》中加以规定,赋予它们法定的转移支付管理职责。第三,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中的责任制度。可在《转移支付法》中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对违反规定的地方政府,做出必要的处罚,以强化监督管理,使地方按照中央财政的要求使用转移支付资金;相应地,在地方性法规中,也可在中央的指导下制定必要的惩罚措施,以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完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产业优化制度

近年来,我国通过推行“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使各地区产业结构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调整和发展,但我国目前各区域的产业结构布局仍不合理。产业结构总体上自东向西逐次降低,具体表现为:第一产业是不发达或者欠发达地区高(其中西部最高),发达地区(东部)低,第二三产业则是一个相反的格局。

要加快我国区域间产业结构升级和协调,需要国家对地区的倾斜政策与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地区的优势有机结合,即对重点发展地区的优势产业或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进行倾斜。这些政策应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在条件成熟时,可以制定《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法》。国家应增加对不发达或欠发达地区的投资,鼓励在该地区进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其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这就要求从法律方面给予制度保障。可通过制定《国家投资法》明确实施国家投资的机构以及投资的范围。

(四)完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金融法律制度

1、区域资本市场协调发展制度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形成了两个全国性的资本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一定意义上,这两个证券交易所具有其区域性,为江浙地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从江浙和珠江三角洲地区上市公司的数量来看,这两个地区的上市公司数量在全国居于前列,截至2005年年底,广东省的上市公司达到152家,上海为146家,江苏、浙江两省也分别达到90家和87家。而其他地区的上市公司数量与这些地区相比相差很远,尤其是西部地区的上市公司数量更少。

发展落后地区的资本市场,应该建立区域性证券交易所、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完善非正规金融市场和加快发展中长期信贷市场、加强债券市场建设(发行落后地区开发债券、增加落后地区企业债券的发行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㈣。尤其要支持中西部地区公司上市,通过资本市场筹集更多的资金,这些都需要相关的法律加以规范。

经济协调发展范文4

在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并且建立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京津冀这三大工业经济区域。这三大工业经济区域不仅在自身的经济发展中有所建树,同时对于全国经济水平的增长也有着促进作用。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区域经济发展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并且这些问题也对于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产生不良的影响。如何采用宏观经济管理来解决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的问题,就是笔者在本文中将要讨论的问题。

关键词:

宏观经济管理;区域经济;发展与思考

在当前,我国区域经济的发展是必然的。这是由于,我国的国土较为广阔,而由于地区所在位置的不同,也让每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又有所不同。因此,在区域经济相差较大的情况下,就非常容易形成以区域为中心的地方经济。当然,区域经济的形成必然会在市场当中产生竞争的关系,这也是市场得以良性发展的最好保障。而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区域的经济在国家各种优惠政策的扶持之下,有了极大的提高,实现经济的地域化。不仅如此,三大工业经济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以及京津冀地区的发展,在自身经济水平发展的同时,也将其影响扩展到了全国,成为了区域经济竞争中的领头人和推动者。

一、当前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问题

虽然目前我国区域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并且取得了十分不错的成果,然而在当前区域经济的发展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最重要的就是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失衡的问题。而导致我国区域经济水平失衡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点:首先,在当前,东部经济水平最高,其次就是中部经济水平,最差的则是西部经济水平。而最为著名的三大经济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京津冀地区,从它们所在的位置来看是有着极为明显聚拢性。除此之外,三大经济区虽然其本身有着较高的经济水平,然而带动周边经济发展的力量有限,因此也导致了中、西、东部的区域经济发展有着较大的差距,从而也会影响到我国整体经济水平的发展,严重的甚至会对我国社会的稳定以及和谐造成不良的影响。其次,虽然我国幅员辽阔,并且人口众多,然而人口分布并不均匀,各个地区的人口密度也有着较大的差异。与此同时,大部分劳动力都集中在东南部沿海的经济发达区域。这样一来就会导致中西部人口,特别是劳动力的“空心化”,从而阻碍中西部经济地区的发展。最后,由于历史遗留因素,在百年前,中国还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而随着近现代战争,中国经历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国家和经济体制都有了改变。然而国家最初经济方面实施计划经济。国家政府会对三大产业进行有计划的发展,并且严格控制资源的分配,以此来保障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而采取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通过经济计划,能够很好的规避自由市场竞争中所常见的盲目性,以此来避免企业恶性竞争以及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等状况的发展。而其问题也十分的明显,这就是限制了企业的发展,同时也无法满足国民的消费要求,市场自我调控的能力也会因此减弱。

二、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含义与手段

(一)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含义

所谓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的政府有着狭义和广义两种解释。狭义的政府指的就是国家行政系统,而广义上的政府除了包括国家行政系统以外,同时立法、司法系统也被包含在内。而在本文中,笔者将采用广义上的政府来进行讨论。政府作为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主体,在宏观经济管理中是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而宏观经济管理其实也指的就是由国家干预的经济调控。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目的在于维持国家经济的稳定,使国家经济水平的增长在可控的范围之内,以此来增加就业机会,并且使整个市场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状况中,以此来保障社会的稳定。当然,宏观经济管理并不是没有缺陷的,其缺陷就在于: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

(二)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手段

政府对市场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手段包括了经济、法律以及行政等手段。通过经济手段,政府可以对市场经济进行有效的计划和调整,并且通过各项经济政策的颁布和实施,对我国当前的产业结构和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和调整。法律手段则是保障我国各项政策能够实施到位,并且维护市场参与者合法利益的手段。必须要有严格的法律手段,才能保障市场正常的运行,让市场能够在一个良性的竞争环境中成长,同时也是在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最后的行政手段,则是由政府通过各项行政机构对市场进行管理,并且需要采取完善的管理措施,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宏观进行调控,以此来保障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当前宏观经济管理下的区域经济协调的措施

想要采用宏观经济管理手段来解决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问题,使其能够更加平衡,以此来推动全国经济的发展,那么就必须要重视政府作为宏观经济管理的主体,充分的发挥政府的作用,并且衡量每一个地区自身经济发展的特色和优劣势,这样才能建立富有当地特色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模式。而针对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政府可以通过相关优惠政策的颁布和实施,来吸引企业投资与劳动力迁移。同时,还需要完善区域的市场经济体制,以此来保障区域经济市场能够有一个良性健康的发展。区域经济不平衡的问题也会带来科学、教育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因此,针对这些问题,政府也应该要大力的发展经济较为落后区域的科技和教育建设,加大这两项的投资,才能为该区域培养出优秀的人才并且留住人才,以此来解决中西部地区的人口“空心化”问题。除此之外,政府也需要加强对区域内企业以及基础设施的管理,这样才能令整个区域发展水平都有所提高。

作者:李玉佳 单位:哈尔滨市节能中心

参考文献

[1]陶丽,邓桥.试论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下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J].商业时代,2014(2):12-13

经济协调发展范文5

关键词:经济发展 生态环境 协调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持续增长,生态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如何在促进经济发展快速发展过程中,有效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两者间的协调发展,成为社会发展关注的重要课题。

一、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及其涵义

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要组成有机整体,目的在于在生态环境的承载范围之内,有效提高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人们对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的满意程度。这种协调发展,不光强调经济发展的数量增长,同时也要强调改善经济发展质量,提高经济发展效益。经济要发展,生态环境也要积极改善,这样人们的生活质量才能改善性提高。人们生活满意度是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是否协调发展重要指标。经济发展过快,或者生态环境恶化过快,由此造成环境污染,都会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有关调查显示,日本国民收入增加六倍后,日本国民对生活的满意度基本没有什么增加,这类国外调查数据说明,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要更重视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我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我国面临着许多机遇。一是可以引进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先进环保技术。这些国家是全球环保产业强国,环保产业是其国家发展的支柱产业,我国可以付出相对较低的成本,积极引进发达国家环保技术,积极吸收、创新。二是可借鉴国外发达国家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经济的有益经验。如美国西部开发中制定多项法律,科学配置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日本二战后制定北海道开发法,立法保障生态环境。我国可借鉴国外先进治理经验,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管理体制。

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我国面临着许多挑战。一是人口持续增长,造成资源环境压力加大。中国是人口大国,庞大的人口总量成为现代化进程的一大障碍,这使很多边远地区难以致富。人口众多使人均资源量越来越少,抵消了一部分经济发展成果,加剧了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的矛盾。二是我国在经济转型期,结构性污染还继续存在工业化过程中,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还将保留一定的生存空间,结构性污染问题还继续存在。据预测,在将来10到20年,中国经济高速增长还将持续,由粗放型向集约型方式的转变在短期内不会大改观。大量的生态环境破坏现象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存在。三是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重视不够。地方政府存在着先发展后环保的错误思想,造成严重环境问题。公众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思想淡薄,参与度不高。四是环保资金投入严重不足。2002 年,我国生态环境建设资金占 GDP 的百分之一,这么低的投入不能有效遏制环境恶化趋势。

三、中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路径

1.大力发展知识经济。21世纪以来,知识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越来越占主导地位,对推动经济的协调、快速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知识型经济的主要特征表现在经济的信息化、数字化、生物工程化,它能有效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的协调发展。一是知识经济主要依靠高新技术有效利用资源,减少资源消耗,开发新资源取代稀缺资源,能很好地实现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知识经济下的信息产业、高技术产业大多是无污染或污染少的产业,有利生态环境健康持续发展。二是知识经济强调人力资源、无形资本是第一要素,极大降低了对自然资源的消耗。三是知识经济促进人类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发生巨大变革,能使各种资源更好地得到优化配置。四是知识经济推动新型工业化建设进程。知识经济的最大特点依靠智力资源,充分发挥知识效能,有效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以知识经济为先导的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发展,能有效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格局。

2.建立循环经济。循环经济是融清洁生产、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发展为一体,以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准则,以物质能量梯次和闭路循环使用为特征,使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中的经济。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匮乏,消费总量大,对环境污染严重。近年来,我国水泥、钢等主要原材料增速加快。如从 1990 年到2001 年,钢增长 143%,资源消耗速度十分惊人。高消耗、高能耗、高污染的粗放型模式难以支撑我国未来经济持续增长,难以协调好生态平衡和经济发展的矛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能很好地将保护生态环境纳入经济发展中统筹考虑,使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从源头上节能减排,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3.推行可持续的消费方式。引导民众树立人们正确的消费观念,推行正确的消费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消耗、污染、破坏,确保资源的持续利用。推行适度消费行为,在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同时,重视保护生态环境。目前,西方社会高品质的生活方式是建立在高消费和资源高消耗的基础上的。美国 2 亿人口,每年要消耗 4 亿吨石油,占世界石油总消耗量的1/3,同样,如果中国也按美国国民消费模式消费,13亿人年消耗石油要26亿吨,是世界能源消耗总量的2倍多,如果按这种消费速度,中国很快就要爆发能源危机。我国不能盲目模仿西方消费模式,造成过度消费,推行渐进式的可持续的消费模式势在必行。

4.有效控制人口增长。我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不协调一个重要原因是人口基数过大,人口过多。人口众多及人口增长过快都会严重消耗掉一部分经济发展成果,同时,对生态环境也造成破坏。有效控制人口增长是协调发展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经济协调发展范文6

县域经济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区域性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社会就业、确保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受到金融体制改革的影响,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在县一级机构的撤并、收缩、调整以及经营理念的转变,出现了县域金融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以及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与服务逐步弱化现象,导致县域经济发展资金需求矛盾凸显出来,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更加突出。因此,县域金融如何重新组合定位、与当地经济协调发展,值得思考,我们试图通过对**市**区有关情况的调查分析进行探讨。

一、**市**区经济发展与金融支持概况

(一)经济发展状况

**市**区的前身是**市郊区,区域面积170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8.6万亩,分为7个乡镇,总人口28.19万,其中农业人口21.49万,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并存。

了近年来,**区坚持“以农业稳区、以工业强区、以流通活区、以科教兴区”的战略思想,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化、城镇化发展进程,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快速发展。先后引进培育了钢铁、稀土、发电、煤化工项目等一批投资上亿元乃至几十亿、上百亿的超大型项目,初步形成环包钢、环市区、环交通干线三大经济圈,使全区工业经济迅速壮大。同时**区是**市重要的蔬菜和副食品生产基地。全区基本菜田4万亩,保护地1万亩,蔬菜复种面积达8万亩,蔬菜品种80多个,每年可提供时令鲜菜3.2亿公斤,可实现全年供应;以大青山一线为重点,全区果树面积已接近3万亩,年产鲜果1万余吨;沿河渔业生产蓬勃发展,养鱼水面达1万多亩。20xx年以来,根据入世后农牧业生产面临的新形势,**区大力发展“三色农业”(即:以无公害蔬菜为重点的绿色农业,以奶牛养殖业为重点的白色农业,以花卉种植为重点的彩色农业),有效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目前,**区无公害蔬菜复种面积已达7万亩;花卉种植面积已达200多亩,亩均纯收入达3万元以上。截至20xx年底,全区奶牛存栏量已达14.1万头,带动农牧民人均增加纯收入1020元,是**市乃至自治区重要的奶源基地。

从上述调查数据显示出**市**区经济发展的速度较快,经济规模迅速扩张,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内蒙古自治区前十位;依托地域优势和优化产业结构,经济发展的潜力较大,前景广阔;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的占比由1998年末的16.7:61.5:21.8变化为20xx年末的8.4:46.3:45.3,显现出产业结构调整也取得了明显的变化和成效。

(二)金融发展、服务、支持情况

1998~20xx年,国有商业银行在辖区内撤并划转各类金融机构营业网点52个。截至20xx年末,**市**区辖内县级金融机构共有10家,包括:4家国有商业银行、1家政策性银行、2家地方商业银行、2家农村信用联社及14家独立核算的农村信用社、1家邮政储蓄机构;在下设的120个营业网点中,主要是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网点。

调查表5:20xx年末辖区金融机构存款(左图)贷款(右图)占比

20xx年末,**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为55亿元,其中4家国有商业银行只占32%,农村信用社占65%,其他金融机构占3%;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35亿元,其中4家国有商业银行只占24%,农村信用社占73%,其他金融机构占3%;票据融资余额1.5亿元,4家国有商业银行占61.5%,农村信用社占38.5%;农业贷款、乡镇企业贷款、农户贷款全部由农村信用社承办;金融机构上存系统内资金余额14亿,4家国有商业银行占96%。

**市**区有中小企业2800户左右,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能获得金融机构融资的有1349户(其中在国有商业银行和地方商业银行取得贷款的只有69户,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机构集中在农村信用社)

上述数据表明,辖区内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弱化,而且还有进一步弱化的趋势,农村信用社成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从而造成县域经济与金融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

二、影响**区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金融因素及成因

(一)国有商业银行在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信贷政策随着国家的产业政策逐步调整,为了完成股份制改造,使其符合《巴塞尔协议》有关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贷款率的规定,一方面对过去产生的不良资产加大了清收和处置力度,另一方面相应地提高了贷款准入门槛,贷款速度放慢,特别是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减少了对县域贷款投放面和投放量,以规避新的不 良资产的产生,但没有充分认识和关注类似**市**区的经济发展优势和潜力。

(二)国有商业银行逐步从县域收缩机构设置,实行扁平化管理的同时,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授信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县域国有商业银行逐渐丧失贷款权力,业务范围收窄,业务发展空间越来越小。再加上经营品种单一、业务权限限定、严格的贷款审批程序、办理手续繁杂、受理时间较长、企业融资成本较大等主客观因素,严重影响了银企的合作,因而对县域内的某些行业以及规模小的民营企业支持力度不够,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的发挥非常有限。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调高了系统内上存资金利率,以固定的收益引导基层机构上存资金,加上邮政储蓄吸收走的存款,每年新增可用资金的大量外流,使县域经济发展资金需求矛盾更加突出。

(四)银企信息不对称,担保、抵押难,制约了县域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获得。近年来,县域中小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风险意识普遍增强,不愿为他人贷款担保,而抵押评估费时费事,企业搞一项资产登记涉及多个管理部门,每个部门都要收费、收税,再加上贷款利息负担,企业一般难以承受。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抵押物的要求较高,而中小企业往往难以提供有效且宜变现的抵押物,无法取得贷款。由于私营企业大都采取家族式管理模式,会计信息不透明,金融机构难以获取真实财务信息,不敢贷。

(五)农村信用社虽然是支持**区经济发展和金融服务的主力军,但是农村信用社资金规模有限,同时缺乏从上而下强有力的管理体制和人才优势,而且还需保证支持和服务“三农”,结算支付手段、信息化建设滞后。农村信用社资金结算速度慢,没有全国联行行号,在资金的划转上明显比不上国有商业银行,不能实现通存通兑、即存即取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因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与支持显得力不从心。

三、推动县域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发挥国有商业银行和地方商业银行县域机构作用。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县域内继续保留的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要转变观念,重新审视和调整经营策略,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找准追求利润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结合点。调整工作思路,重新做出科学合理的市场定位,改进现行的信贷管理体制,合理授权授信,建立起科学的量化指标考核体系,将人为因素和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贷款风险进行合理区分,分别制定奖罚措施,真正形成商业银行主动营销贷款的良好工作氛围。加大贷款营销力度,增加对县域工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主导产业以及中(微)小企业的信贷扶持,更好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进而实现共赢。例如**市**区地方商业银行20xx年开办对辖区中(微)小企业发放小额贷款业务、**区工商银行即将拓展的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这必将有力地缓解**市**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更好地发挥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

(二)建立有效的金融机构考核机制

人民银行、银监局在增强金融宏观调控、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同时,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可持续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金融支持等出台对金融机构的相关政策和考核指标。比如金融机构对辖区内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和金融服务以及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的作用等建立考核指标,以增强货币政策的引导,促进地方经济金融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二)继续更好地发挥农村信用社的作用

通过对农村信用的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实施,甩掉历史包袱,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推动业务经营稳健发展,不断发展壮大,全面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在支持和服务好“三农”的基础上,更好地扶持辖区中小企业,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

(三)加快征信体系的建设

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的总体要求。加快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面向金融服务领域的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已实现全国联网的信贷征信系统,正确处理好信贷征信系统同其他社会征信系统建设的关系,制定有关征信法规,规范社会征信机构业务经营和征信市场管理,推进征信市场化建设。为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经济金融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