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农业发展范例6篇

近代农业发展

近代农业发展范文1

关键词:近代江西农村经济、研究现状、评述

一、研究现状分析

1. 关于近代江西农村经济的整体研究方面。这方面的研究起步比较早,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成果是万振凡、吴小卫著《近代江西经济研究》,系统的探讨了江西农村经济发展的历程、近代的江西农业生产、近代江西农业科技发展、近代江西农业的赋税、近代江西农业发展的手工业、近代农村阶级关系的演变、近代农业的自然灾害、近代江西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缓慢的原因多个层次的问题。

2. 关于近代江西农、副产品贸易的研究。这方面研究的主要学者有万振凡、胡水凤、吴赘、周海华等人。万振凡、吴小卫著《近代江西经济研究》对这一问题也有所涉及,探讨了农产品的贸易,对农产品的贸易量、商品率、农产品市场等具体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对其商品率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胡水凤对近代江西茶叶、夏布两种农产品进行了一个研究,探讨了江西种茶面积的变化、茶产量的增减、茶价格的变化及夏布的生产和销售等具体问题。关于江西茶业研究,比较重要的还有周付华的研究,他从中长时段出发对九江开埠后,九江茶市进行了研究,分析了九江开埠后带来的九江茶市的发展与衰落。吴赘、周海华等对近代江西渔业进行了研究。吴赘重点探讨了民国时期,鄱阳湖湖区的渔业发展变迁以及鄱阳湖渔业发展与地方经济、社会、政治的关系。周海华则主要对江西的渔业进行了简单的述论,包括主要渔场分类及其区域、捕鱼方法、鱼产量的加工与贸易。此外,许金华还对近代江西的木材的外销进行了初探,分析了江西木材的外销情况。学界关于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较多,但主要仍集中在茶叶、渔业的研究上。

3. 关于近代江西农村市场的研究。主要的代表性学者有谢庐明、孙桂珍、游海华、白沙、万振凡等。谢庐明研究的重点在赣南,对明清赣南地区农村墟市的兴起、发展、特点以及与地方社会经济变迁关系进行了研究,也探讨了清代时期赣南地区独特的庙会市场、客家文化影响下的赣南农村市场,对赣南庙会市场的地域分布以及客家文化中的庙会、习俗在赣南农村市场中起的整合作用进行了分析。孙桂芳通过对江西农村的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分析江西近代农村市场的嬗变过程、市场体系的特点,得出江西农村市场呈现出商品量及规模增大、市场网络日益形成并逐步完善、商品市场结构开始由传统向近代转型、土地市场形成、供求关系及竞争机制发育并其作用的一种复杂态势。游海华则主要研究了赣闽粤边区的市场及市场网络的传承与嬗变。白沙、万振凡分析了农村集市的发展,得出民国时期的农村集市设施普遍增加、规模扩大、周期变短、布局日益合理,并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4. 关于20世纪30年代江西乡村建设的研究。这方面研究是近代江西农村研究的热点之一,主要研究学者有温锐、魏本权、曾志文、吴小彬等。温锐分析了近代赣闽边区的传统乡村民间借债、抗日战争时期沿海人口、企业的入迁等因素对这一地区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魏本权则分析了1931至1949年江西农村的合作运动,江西农村合作运动是农村建设运动的主要内容。它担负着江西农村经济自治和社会自治的双重功能,是江西农村近代化的重要尝试和努力。经费的不足、理念的背离、环境的恶化制约了江西农村合作运动的开展。曾志文、吴小彬的硕士论文都把研究重点放在了民国时期的江西农村建设上来,曾志文分析了20世纪30年代的江西严重的经济危机和江西地方政府在危机预防、危机应急、危机的恢复等机制;吴小彬则分析了20世纪30年代的江西出现的严重“三农问题”以及针对这一问题江西地方政府为此开展的农村合作运动、设立省农业院、建立农村实验区等一系列措施。曾、吴二者的研究具有许多相似性。

二、 评价与展望

通过上文对近代江西农村经济问题研究现状的梳理,我们可知,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成果丰富,研究的领域得到扩展。21世纪前,学界对于这一问题的关注度还较低,主要的研究人物就是万振凡、胡水凤,主要研究成果为1998年出版的《近代江西经济研究》。进入21世纪后,游海华、谢庐明等一批学者投入到这一问题的研究,有一批硕士研究生也以近代江西农村经济的相关问题作为研究论文选题,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队伍得到壮大。研究队伍的扩大,也必然产生成果的增多,领域的扩展。现如今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成果涉及金融、市场、实验区研究等各个方面;从从时段来看,研究重心主要集中在民国时期。

虽然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取得非常不错的成绩,但仍有许多需进一步加强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1. 研究的视角急需扩展。关于近代江西农村经济的研究,大多是从社会史的视角进行分析,虽有谢庐明从客家文化视角出发对赣南农村市场的研究,但总体仍是研究视角不够全面,更缺少多视角、多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学界关于这一问题还需引进经济史、政治史等其他的视角来扩展其研究。

2. 研究时段上忽略了晚清江西农村经济的研究。学界一直将研究时段集中在民国,而往往忽略了其他时段的研究。晚清,受外来经济的冲击、商路的变化、清政府为近代化而实行的改革,其必然也对江西农村经济产生影响,但是关于这方面的研究不足。

3. 关于这一领域的研究,虽研究成果多,但有影响力的成果少。关于近代江西农村经济的研究取得很大成绩,成果虽多但普遍缺乏分量,启发性小,在学界影响力小。对这一领域的学者仍需深入研究,提高成果的质量,出几篇有影响力、高水平、有启发性的学术论文,甚至产生几部相当有分量的大作品。(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参考文献:

[1] 万振凡、吴小卫著:《近代江西农村经济经济研究》,江西高校出版社,1998年版;《论近代江西农业经济的发展》,《中国农史》,1998年第3期。

[2] 胡水凤:《近代江西茶叶的种植与加工》,《农业考古》,1998年底期;《近代江西的茶价》,《农业考古》1996年第2期;《略论近代江西r麻业》,《中国农史》,1989年第4期;《近代江西夏布的产与销》,《江西师范大学学报》,1986年第3期。

[3] 周海华:《近代江西渔业述论》,《古今农业》,2002年第4期。

[4] 许金华:《近代江西木材外销的历史初探》,《农业考古》,2010年第1期。

[5] 孙桂芳:《近代江西农村市场研究》,江西师范大学2003年硕士毕业论文。

[6] 白沙、万振凡:《民国江西农村集市的发展》,《南昌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

[7] 万振凡、宋青红:《民国时期江西农村发展实验》,《古今农业》,2005年第1期。

[8] 刘白杨:《近代江西乡村实验运动中的人物群体研究》,《农业考古》,2014年第4期。

[9] 万振凡、林颂华:《江西近代社会转型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10] 吴燕等:《战争对近代江西传统农业社会转型的制约因素分析》,《农业考古》,2009年第6期。

[11] 魏本权:《近代江西农村合作运动述论》,江西师范大学2003年硕士毕业论文。

近代农业发展范文2

一、关于中国近代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程度及其趋势

中国近代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表现在许多方面,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初步考察:

(一)几种主要农产品的商品量值的增长和商品率的提高

我国农业中,种植业占绝大的比重,种植业中主要是粮棉油料等的生产。所以粮棉油等几种主要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基本上可以反映出我国农业商品经济发展的程度。根据徐新吾和吴承明同志的研究,粮、棉、大豆、烟叶、茶叶、柞蚕茧、桑蚕茧、土丝等几种主要农产品的商品值,1840年为24,987.2万元,1894年为78,574.9万元,1919年为217,171.9万元,1936年为450,000万元。这几种主要农产品的商品值从1840—1894年增加了近2倍,约合年率1.5%,若按不变价格计算,则增加76.6%,从1894—1919年增加了1.76倍,年率接近5%,若按1894年的不变价格计算,增加143.4%。从1919—1936年增加了1.07倍,约略保持年率5%的速度。

1936年,几种主要农产品的商品率约为29.7%。

1952年,社会农副产品的收购总额为140.8亿元,当年农业总产值为461亿元,其商品率为30.5%。

从上面的数字看,1952年农副产品的商品率和1936年几种主要农产品的商品率基本相同。但实际上是降低了。因为1952年农副产品的收购范围不仅包括粮棉等几种主要农产品,而是包括农、林、牧、副、渔各业的全部产品。林、牧、副、渔的产品的自给部分较小,而出售的部分比较大。

为了排除物价的干扰,我们还可以粮食、棉花等农产品的商品量在其产量中所占比重的变化来加以观察。据吴承明同志估计,“我国粮食的商品率1840年约为10%,1895年约为16%,1920年约为22%,1938年不到30%”,(吴承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内市场》,《历史研究》,1984年第2期)。据国家统计局统计,1952年我国粮食的商品率约为20.3%,若减去返销农村的部分, 则为17.2%。

我国棉花的商品率,据徐新吾等同志文稿中的资料计算,1840年约为27%,1894年约为38%,1920年约为42%,1936年约为51%。据国家统计局数字计算,1952年我国棉花的产量为130.4万吨,收购量为108.7万吨,商品率为83%。

总之,从1840年—1936年的近百年间,我国农产品的商品量和商品值,一般都是在增加着的,虽然各个阶段的增长速度有所不同。

(二)农产专门化区域的形成

农业商品生产的发展还表现在农业生产的专门化上,即表现在一些区域专门生产一种市场生产品,另一些区域又专门生产另一种市场生产品,并且农业的其它方面也都适应于这种主要的生产品。

鸦片战争以后,尤其是十九世纪末年以后,我国农产商品化的过程加速了。到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在全国不少地方已形成了许多新的农业生产的专门化区域。如东北是生产大豆的主要区域,河北、江苏、湖南和湖北等地已成为棉花生产的中心;江浙、广东等地是蚕丝的生产中心;山东、河南等地是烟草和花生的集中产区;内蒙等地是盛产皮毛的畜牧区域等等。

这些新的专门化农业区域已不象过去那样完全是由于自然条件的差异所造成的,它主要是由国内外经济的发展所促成的。这表现在:1.它与新式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密切相关。如东北原是人烟稀少的荒僻之地,后来由于中东铁路的兴建而变成了一个粮食生产基地,其大豆远销国内外。2.它与近代工业的发展息息相关。江苏、河北等地棉花商品生产的发展与上海、天津、武汉等大城市棉纺织业的发展是分不开的。其它如蚕丝、烟草、花生、畜牧业商品生产的发展也都与丝织、卷烟、榨油、毛纺织业所需原料的日益增长有关。3.它与城市工商业人口增加有关。一些商品粮生产和贸易中心就是受城市工商业人口增长的刺激而发展起来的。4.它与外国帝国主义的经济掠夺以及对外贸易的发展有关。如日本对东北大豆的掠夺,其它帝国主义国家对烟叶、棉花等的掠夺,往往促进这些农作物的畸形发展,形成一些专门化区域。对外贸易的发展,世界市场对某些农产品需要的增加,也会促进某些农作物商品化的发展,使之出现一些专门化农业区域。

这些专门化农业区域的出现是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一种表现,同时它又是农业商品生产发展的一个动力。这种专门化农业区域的形成,“不仅引起农产品与工业品间的交换,并且引起各种不同的农产品之间的交换”(列宁:《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第10页)。

我国近代农业专门化虽有发展,但程度不高。首先,从地区上看,其分布是很不普遍、很不平衡的。它主要集中在沿江、沿海等一些交通比较发达的区域。其次,从农作物上看,主要是大豆等几种农产品商品化程度较高,而粮食作物商品化程度则很低。再次,这些区域内仍是小农经济占统治地位,它们受到封建生产关系的束缚、受到封建的买办的商业高利贷网以及帝国主义的剥削,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并没有很大的发展。

(三)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种植面积比例的变化

粮食作物的商品率一般是比较低的,经济作物的商品率是比较高的,因此,这两类作物种植面积的比例变化也是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指标。

据北洋政府农商部编的《第四次农商统计表》中的资料,1914年时,粮食作物面积占各种作物总面积的88.9%,油料作物面积占8.8%,棉花面积占1.9%,烟叶面积占0.4%。

根据《中华民国统计提要》中有关资料计算,1937年,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河南、陕西、甘肃、青海、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宁夏等15省粮食作物面积占作物总面积的83%,油料作物面积占13%,棉花面积占3%,烟叶面积占1%;1946年,粮食作物面积占作物总面积81%,油料作物面积占15%,棉花面积占3%,烟叶面积占1%。由此可见,从1914—1938年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的比重稍有减少,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比重略微增加,从1937—1946年情况基本仍如此。这说明,二十世纪前半期,我国农村商品生产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粮食作物面积占耕地总面积最高达89%,最低也为81%,即始终占80%以上,其它各类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占耕地总面积,一直没有超过20%。这又反映出我国农村商品生产不够发达。

(四)农村各阶层对市场依赖程度的加深

农村各阶层与市场的关系也是衡量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程度的一个指标。

首先,货币在农民经济收支中已占有相当的比重。据有人调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安徽等七省十七处2,866田场支出中,现金部分占47.6%,田场收入中,现金部分占58.1%。其次,各类农户的生活用品都有相当一部分要购诸市场。据调查,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安徽等六省十三处农户生活费用中购买部分占34.1%,绥远一些地方农民生活费用中购买部分占54.7%。由此可见,农民对市场的依赖程度已经较深。这反映出,我国农村商品货币经济已有相当的发展。

不同地区的不同类型的农户与市场的关系不尽相同,甚至有很大差别。

1.除东北以及沿海地区外,许多交通不便的地区的农民与市场的关系不那么密切。如:四川峨嵋山一带田场,货币支出仅占全部支出的31.29%,货币收入也仅占全部收入的39.03%。

2.各类不同农户对市场的依赖程度也不相同。如黑龙江流域,耕作面积在15垧以下的农户,每垧出售的农作物占全数的56.9%,购买的饮食费占其饮食品总值的58.7%。耕作面积在15—30垧的农户,每垧出售的农作物占全部的55.5%,购买的饮食费占其饮食品总值的16.4%。耕作面积在30—75垧的农户,出售部分占58.2%,购买部分占15.2%。耕作面积在75垧以上的农户,出售部分占61.9%,购买部分占6.4%。一般说来,低类和高类农户的农产商品化程度是比中间类农户高些。

3.总的来说,我国农民经济的商品性是比较低的。孙晓村在《中国农产商品化的性质及其前途》一文中,引用马札亚尔的《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中的话说: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中国农村中农民经济的商品性,在任何地方都不低于百分之四十,即是说,农民出卖自己的生产物不少于百分之四十,并且在市场帮助之下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也不少于百分之四十。”这说明,农民经济的商品化程度还不到50%,农民经济生活基本上仍保持着半自给状态。

(五)我国城乡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的变化

列宁说:“商品经济的发展就是表示日益众多的人口之与农业分离,即表示工业人口之由于农业人口减少而增加”(《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第11页)。我国城乡人口比重的变化也是测量我国商品经济发展程度的一个标准。据徐新吾同志估计,我国农村人口占城乡人口的比重,1840年为95%,1894年为92%,1920年为90%,1936年为88%。

1949年全国人口54,167万,其中乡村人口48,402万,占89.4%:1952年乡村人口占87.5%。

总之,我国近代乡村人口在全国总人口中所占比重是不断减少的,即1840—1952年,从95%减少到87.5%;而市镇人口的增加比乡村人口和全国总人口的增加则快些,即从2,000万增加到7,183万,增加了258.2%,而全国人口从40,000万增加到57,482万,增加43.7%,乡村人口从38,000万增加到50,319万,增加了32.4%。这说明,从1840年后的百余年间,我国市镇总人口是不断增加的。它是我国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反映。但在1936—1949年间,我国市镇人口从5,400万增长到5,765万,仅增加了365万,即增加6.8%。而乡村人口则从39,600万增长到48,402万,增加了8,802万,即增加22.2%。这个时期我国城市人口增长较慢,从而使其在全国总人口中所占比重有所下降的事实,反映出这个时期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迟滞。我国市镇人口虽由乡村人口之相对减少而增加,但我国市镇人口所占的比重仍是很小的,如1925年世界城市人口约为4.05亿,占世界总人口的21%,而我国1920年市镇总人口仅占全国总人口的10%;1950年世界城市人口约为7.24亿,占世界总人口的29%,而我国市镇人口仅占全国总人口的12.5%。这又反映出我国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是比较缓慢的,其程度也是不高的。

综上所述,无论从主要农产品的商品率、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的比重、农村各阶层对市场的依赖程度以及城乡人口的比重来看,自1840—1952年的百余年间,我国农村的商品经济是在发展着的,其趋势大致如下:从1840 —1894年,发展缓慢;从1894—1936年,发展较快;从1936-1952年基本上没有什么进展。我国农产商品化的程度也有所提高。这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封建时代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是被破坏了”(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593页)。但是我国近代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程度还是比较低的,农村经济生活在许多方面仍保持着半自然经济的状态。

二、关于中国近代农村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原因

中国近代农村商品经济是有所发展的,但它又很不发达,其原因是什么呢?

首先,我国近代农村生产力水平很低,且有衰落之势,整个农业生产不发展,商品生产和交换也就不可能有长期稳定的发展。在我国耕地少、产量低的情况下,我国近代粮食总产量始终徘徊在两千多亿斤左右,这些粮食大部分被农村人口消费掉了,运销城镇的真正商品粮占的比重很小。由于我国的交通阻塞,运输不便,对外贸易又处于不利地位,广大农民不易通过外贸和内贸取得自己所需要的粮食,所以他们极力发展粮食的自给生产,有时为了保证粮食的自给,甚至不惜放弃经济效益较高的经济作物的种植。因此,我国近代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在总耕地面积中所占的比重始终不超过20%,而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一直占80%以上。我国粮食的商品率既没有很大提高,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又不可能有很大增长,这是我国农村商品生产发展程度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次,我国近代交通通讯事业不发达以及频繁的侵略反侵略的战争和国内战争都对商品经济的发展有严重影响。商业的发展,是把治安与交通作为它的外在条件,把交通媒介的确定,交换对象的增殖,作为它的内在条件。这就是说,统一和平的环境,交通的改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有利于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相反,战争和动乱则有碍于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中国古代是这样,近代也是如此。如前所述,抗日战争前农村商品经济发展较快,而抗战爆发后直到全国解放这段时期则较慢,就是明显的例证。在长期的大规模的战争环境中,农村商品经济之所以不能发展,是因为战争的参加者都必须首先保证粮棉的供给,因此都极力发展粮棉的自给生产,相对缩小其商品生产部分。抗日战争时期,广大抗日根据地是强调生产自给的,机关工作人员甚至部队都要尽可能自力更生,力求生产自给。在国统区和沦陷区,粮食、棉花等的供给也是最迫切的任务,因此,在日本统治下的沦陷区也不得不实行粮食的配给制,在国民党统治下的所谓大后方,也实行什么经济统制政策。生产中的自给、流通中的统制和分配中的配给政策和制度,虽然其性质各不相同,但它们都从各个不同的方面限制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战时交通阻塞,货币金融制度不统一,这更加阻碍商品的流转,并进而影响商品生产。

再次,中国农产品被卷入世界资本主义的市场旋涡之中,一方面使适应外资需要的某些农产商品畸形发展,另一方面,许多农产商品因受到世界市场的竞争而衰落。中国小农经济基础上的小商品生产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处于不利的被动的地位,其前途是暗淡的。中国国内因为交通不便、政治不统一、帝国主义的划分势力范围政策的影响,而没有形成完整的统一的民族市场。中国因为工业不发达,城镇人口增加有限,所以城镇对工业品原料和商品粮的需求有限,广大农民因受帝、官、封的压迫剥削而十分贫困,购买力萎缩,许多农民为了交纳赋税、还债、购买其它必须品而不得不干新粮下来时忍痛将其出卖,然后又于青黄不接时借钱到市场上高价购粮。显然,农民的这种购买力是一种虚假的购买力,不可能促进农产品的扩大。

最后,中国近代农村商品经济不发达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分工不发展,在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体制的阻碍。中国近代农村经济中,耕织结合、纺织结合、农牧结合、生产和运输结合,纺织、畜牧、运输等都还没有从农业中独立出来,没有专业化,没有形成大量的专业户。在农民自耕自织、自养猪、自运输的情况下,社会分工不发达,商品经济也就不可能发展起来。

总之,我国近代农村的商品生产是在农业生产力和社会分工不发达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这是一种“饥饿的商品生产”;商品流通是在市场购买力萎缩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这是一种虚假的商品流通。这种缺乏基础的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显然不可能有高度的正常的发展。

三、关于中国近代农村商品经济的性质

中国近代农村商品经济的性质如何,这是学术界长期争论的一个问题。在二、三十年代一些人首先夸大中国商品经济发展的程度,然后又把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等同起来,认为中国已经是资本主义社会了。在三十年代又有人夸大中国农村经济商品化的程度,认为中国已是一个“完全”的“资本主义社会”,“即在农村也不能不随着这个资本的势力所达到的地方,顺应外来的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之整个的体系而改变它旧有的经济结构”,即农村经济也已资本主义化了。

这些人都把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完全等同起来,他们认为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就是资本主义化的程度。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不符合中国历史实际的,因而是错误的。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联系。我们承认,鸦片战争前中国封建社会内商品经济的发展,孕育了资本主义萌芽。鸦片战争后,中国农村商品经济的加速发展,为中国资本主义(包括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前提。从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这段时间内,中国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是比较快的,伴随着这种发展,不仅中国资本主义近代工业和手工业发生和发展了,而且农业中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也发展了。自抗日战争发生直至全国解放这段时期内,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停滞和衰退,农业中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也呈现出衰落的趋势。这充分反映出农村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之间的联系。但是,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又是不同的,把资本主义经济和商品经济混同,从而夸大中国近代农村资本主义发展程度的错误在于,把小商品生产误认为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诚然,小商品生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但小商品生产又不同于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事实上,中国近代农村商品生产主要是小商品生产,而不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如前所述,我国近代粮食商品化程度的提高主要是由于农民小生产者为了买粗粮而卖细粮的粮食品种调剂和为了交纳租税、偿还债务而于收获之后贱价出卖,然后再于青黄不接之时到市场上高价购买粮食所促成的。农民小生产者为买而卖的这种商品生产,显然是小商品生产。这种商品生产的发展,不是中国农业中资本主义的发展的表现,而是农民小商品生产者逐步走向饥饿贫困破产深渊的表现。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增加,是我国农村商品生产发展的又一个主要表现,但其中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即有些经济作物的种植在农民小生产的经营中反比在富农、地主的较大经营中普遍些。例如“在陕西、四川、云南等省的鸦片区域,农民经营的规模愈小,这种鸦片的成份倒愈大,原因是鸦片税额太重,贫农兼种粮食,必致更无力量纳税,反之,较富的农民,却能划出一部分农田种植自给的粮食”(陶直夫:《中国农村现阶段性质之研究》,转引自《中国农村经济论》第200页)。在山东的烟草种植业中也有这种情形。凡此种种都表明,中国近代农村小商品生产占显然的优势,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所占的比重是很小的。

把资本主义经济和商品经济混同,从而夸大中国近代农村资本主义发展程度的错误还在于,把农产品在流通范围内受资本势力的支配与农业生产本身采取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混为一谈。他们反驳说:鸦片战争前的商品生产虽仍可看作简单商品生产,但是自资本主义的经济侵入以后,中国的国民经济便都不得不走进了资本主义经济之体系中,这样的商品经济(不是单纯的商品经济)与原有的商业资本结合起来,使乡村地主布尔乔亚化。

近代农业发展范文3

[关键词]农民工 劳动者形态演变 工业化进程长期性 劳动素质提升

〔中图分类号〕F06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0-7326(2007)11-0053-07

一、问题的提出

在1983年张雨林教授首次提出“农民工”一词以后的一段时间里,学术界对农民工问题研究并没太多超出社会学的范围,至多只是把农民工理解为小城镇与乡镇企业发展中一种比较特殊的社会劳动现象:农民身份的劳动者而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入世以来有关出口产品中劳动成本界限问题的凸现与东南部沿海地区出现由“民工潮”到所谓“民工荒现象”的变化,特别是中央政府的重视,引发了学界对农民工问题的高度关注与研究兴趣。农民工对中国产业转型与城乡经济社会的多层次价值意义,是导致近几年来学界迅速将“农民工”范畴推展至经济学界、法学界乃至整个社会科学界各个层面的基本原因。与这种学术走向相联系,关于农民工问题的文献骤增,涉及面也越来越宽。值得一提的是一些文献中对农民工的历史解读与研究。陆学艺讨论了中国农民工的缘起;[1] 孙立平论证了农民工起源的独特性;[2] 卢迈等回顾了改革开放20年来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历史,并对国家政策作出了分析;[3] 沈立人考察了农民工的形成和演进[4] (PP61-98)等。显然,历史地看待农民工的形成与发展,已成为一种共识,但却鲜有对中国工业化发展过程与农民工演进形态的关系作专题讨论。本文试图从中国工业化进程对农民工形态的规定性,从历史的角度探讨发生在中国的农民工形态的特殊性与多样性。

二、农民工:农业劳动向工业劳动转化过程中的劳动者形态

对农民工的界定有多种方法。有社会学意义的界定:城市农民工是中国社会分层体系上的一个社会群体,是从农村到城市里来的,被排斥在正式的城市居民之外的非正式城市群体。[5] (P1-2) 有从经济社会转型期的特点对农民工下定义:农民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概念,是指户籍身份还是农民、有承包土地,但主要从事非农产业、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员。[6] (P1) 有从劳动经济学角度认为中国农民工应从三个层面去界定:从劳动的性质看,农民工是带着农民身份进入工商企业,接受企业用工制度安排,主要从事非农产业岗位工作的劳动者;从劳动力的来源看,农民工主要来自当今中国农村中“敢闯”、较有文化、较有朝气的“先进生产力”部分;从劳动行为的利益动因看,农民工为收入最大化的追求者,是城乡劳动收入差异的发现者和现实行动者。[7] 有从农工二重性对农民工下定义:农民工,无论“农民+工”或“农+民工”,不同程度地兼有两种身份和双重角色,并且以“农”为起点、以“工”为归宿,是过渡期的特有现象。[4] (P52) 本文从工业经济史的角度将农民工看作为农业劳动向工业劳动转化过程中的劳动者形态,这既是一个经济范畴,又是一个历史范畴。

把握历史明兴衰,知更替。研究农民工,不论是过去的、当下的,还是未来走势的,都没有必要,也不可能离开历史。沿着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思想方法分析,人总是历史的,农民工也总是历史的,是历史的客观存在,当代人总在承袭和积累上代人的经验与知识,推动历史螺旋式上升运动;农民工又总是有组织的,人需要组织,人在组织之网络内与网络外之间交替互动(人也因之而具有组织网络外部性)。因此,割断产业组织历史,离开历史的规定性去研究农民工的当代性问题以及未来走势,是不可思议的。工业企业组织承载着农民工的转型和发展,农民工成为中国工业化进程的重要推动力,成为判断中国参与工业全球市场竞争成本的一个重要变量。

农民工是农业向工业化转型的必然产物。农民工并非中国首创,600多年前的英国工业圈地运动甚至更早时期,人类就开始了农民工的久远历史。尽管在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农民工有不同的称谓,如失地农民、破产农民等等,但本质上都是农业劳动向工业或其他产业劳动转化的劳动者形态。

近代世界经济发展史是一部逐步非农化的历史,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向以工业为主的演进过程,也是一个社会劳动形态从以农业劳动为主向以工业劳动为主的转变过程。一方面工业的效率优势推动工业产业发展,开创出对产业工人的需求空间,另一方面,伴随着传统农业的衰落和新兴工业的崛起、成长,社会又游离出结构性失业者,把他们重新推向劳动力市场,于是需求与供给共同创造了农民工形态演进的历史。世界由农而工的历史镜像为我们提供一个考察农民工现象的历史思想空间和经验启示。16-19世纪上半叶的西欧,处于封建主义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转型期,也是传统农业转向新兴工业的产业经济重要转型期。崛起的商业资本,在高利润追求动力的驱动下,迅速推进其对农业、农村的攻城略地和暴力剥夺农民土地的“圈地运动”,① 导致农民与土地的分离,使大量失去土地的农民产生了无业游民和被雇佣的社会劳动分野。雇工或是作为资本主义农业的,或是乡村工业的,或是流向城市转型为工业产业工人。这样一种劳动形态的转变,无形中为资本主义农业的发展“让出”了空间,又为城市资本主义工业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和雇佣工人,并为资本主义发展开辟了消费品市场和日用工业品市场。以资本主义发源地英国为例,16世纪的圈地运动以后,大量流向城市的农民工,适应着由织袜机、起毛机、回旋织布机、冶金高炉、深精采矿设备等新机械技术发明应用推动的工业革命要求,共同推动着资本主义机器工业的发展。特别是在呢绒业、成衣业、日用品加工业、皮革业、机器工业等。[8] (P240)

中国的农民工历史同样与中国工业化演进历史息息相关,考察中国农民工的历史得以中国工业化历史作为一个基本的参照。中国作为一个具有数千年农业文明并在近代落伍了的传统的农业发展中大国,其现代化进程势必使一个从传统浓重的农业向现代工业化转型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大量的农民工,需要农民工逐步转变为准产业工人,转变为正式的产业工人。而农民工之所以为农民工,要实现成为有一定发展依据的时代新人,必须建立在工业化发展的基础上,工业发展了,也就需要更多的产业工人,这些产业工人不是生活在城市的工人所能完成的、所能取代的。

三、近代中国工业的独特性与中国农民工的近代形态

中国工业化历史可从近代工业谈起。以机器生产方式为标志的中国近代工业的形成与成长,体现着工业产业发展规律的一般性,也有其发生在中国的特殊性。中国近代工业有其区别于此前历史阶段,又不同于西欧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化道路的独特性。其独特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缺乏作为手工业与机器工业之间的中间形态的工场手工业充分发育。近代中国工业出现在1840年(清道光二十年)中英鸦片战争之后。此前的所谓工业主要是一种手工业形态,它以城乡家庭手工业为主,工场手工业和工匠手工业为辅,具有业别多、分工细、手工生产技术水平较高等特点。鸦片战争之后外国资本势力的侵入和封建政府官办工业、民族工业的发展,使这种手工加工工业形态日渐式微。另一方面,近代中国工业从手工业生产方式向机器大生产方式转变,缺乏作为手工业与机器工业之间的中间形态的工场手工业充分发育,没有像西欧资本主义工业那样的简单协作、手工业工场、机器大工业三个紧密相连阶段的链接与磨合,具有跨越性和混合性特征。

(二)企业最初的创办动因与动力不是发生在民间,而是外国资本。中国第一家具有近代机器大生产特点的工业企业“榄文”船舶修造厂,于1843年建于香港,属英国资本所有。[9] (P1) 最初的机器工业是由外国机器工业移植过来的。这是一种从外资机器工业(1940年代)到清政府官办机器工业(1960年代)再到民办机器工业(1970年代)的演进路径。

(三)民族工业是在外国资本工业和国内官办军事工业的产业链上端和下端发轫,又在被利用和被控制中成长起来的。民族资本工业一开始就备受外国资本工业和国内封建政府官办工业的双重挤压,在夹缝中勉为其难地生长。充满血与火的战争频繁和国内经济社会的动荡不安使它们长期处于不稳定、不确定、焦虑不安中,甚是艰难。[10](P922) 可以说,近代中国资本工业是一个以外国资本工业、官僚资本工业为主,民族工业资本为辅的混合体。据祝慈寿先生收集整理的中国早期产业工人统计表,在19世纪末的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中国早期五大产业类别,即外国资本在华经营的近代工业、清政府经营的近代军事工业、清政府经营的近代炼铁与纺织工业、近代矿业、民族资本经营的近代工业,分别有工人3.4、0.91-1.081、0.55-0.6、1.6、2、2.725万人,合共9.185-9.806万人。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日本、美国等外国资本在华的扩大和国内民族资本工业的发展,中国工人队伍得到了扩大。据不完全统计,1918年全国工人人数共计达174.9336万人,其中制造工厂工人63.8641万人、运输工人22.1811万人、矿山工人53.0885万人、市政工人12万人、政府直辖工人2.164万人、外国工厂工人32.4362万人。也有人估计,1920年代初期,中国工人总数已达200万人左右,其中全国机器工厂工人总数为144.5万人、矿业工人总数为42万人、交通工人总数为20万人,共计206.5人。[10] (P475) 当时中国产业工人的产业分布主要集中在机器工业、交通运输、矿业等几个主要的产业部门。

(四)近代民用工业的经营方式,以官办、官督商办、官商合办三种为主。官办工业带有资本主义生产的某些特性,但基本上是封建性的。官督商办的民用企业主要是资本主义近代企业,但又带有一定程度上的封建性。官商合办的民用企业,显示出更为明显的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双重特性。[10] (P7)

中国近代工业的特殊性决定农民工的近代形态。中国农民工的近代形态有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中国早期产业工人的来源主要是破产的手工业工人和破产的农民,但相对前者而言,破产的农民还很少,涉及面也不大。这种破产条件下产生的农民工与今天意义上的农民工存在很大的差别。差别表现在数量上、城乡关系上、工农关系上、农地关系上等等。中国早期农民工是受多种资本盘剥、各种资本之间明争暗斗的结果,反映到劳动与资本的关系上,农民工成为最大的受害者,他们的工资收入水平极低。

第二,农民工主要集中在纺织工业,当时纺织工业是容纳工人最大的产业,纺织工人占去全国产业工人总数近1/10。而且较多是农村妇女。比如上海早期纺织厂的女工来源,有很大一部分是附近川沙、上海、松江各县纺织土布的农村妇女。上海机器织布局被毁之前,雇佣工人有4000人左右,其中很多是女工,她们原是上海周围地区的农村妇女。[10] (P476)

第三,农民工的来源地主要是城市郊区农村或离城市不远的农村地区。中国近代工业主要发生在城市,如上海市和地处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一些城市,如南京、宜兴、无锡、杭州等市。上海机器织布局当年雇佣的女工中,很多是来自上海周围二三百里的农村妇女。另有史志记载,江苏宜兴“附近乡村,颇有入城进工厂做工者,甚有往苏、沪、锡等埠在沙厂纺织者,可达六千之数”。[11] (PP227-228) 这与近代中国机器工业主要发生在城市,而且工厂数量相对庞大的中国农业来说,还很少,广大农民还极大地封闭在农村自给自足的经济圈子有关。当时的外国资本工业、封建军事工业、官僚资本工业与民族工业等几大类型工业主要分布在几个主要城市,农民很难进入城市工业中。这种从农家到工厂的距离,相对现今农民工来说真是太短了。前几年李强教授有过对流出人口最多的四川省和流入农民工最多的广东省的研究,认为两省流出与流入之间的距离,乘火车就达1500公里以上,指出大跨度、长距离性流动是当今农民工一个非常突出的特点。[5] (P78)

第四,在外国资本和官僚买办资本协迫下的民族工业资本对工业劳动者的吸纳力极低。当以英国、意大利等为代表的欧洲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已经基本完成时,在中国这样一个以小农经济为主体的农业大国,可以称得上机器工业的近代工业,才刚刚开始。事实上,在外国资本强盛而民族资本极其弱小的不平等条件下,不管外国资本工业还是民族资本工业,都不可能得到有效的增长和发挥,它们对农民工的容纳量必然是相当有限的。在这样一种条件下,产业工人的增长速度大大落后于产业资本的增长速度。如下一组数据可以证明这一点:1920年我国产业资本的数量只有23.7亿元,而到1949年全国解放前夕产业资本数量就已积累到120多亿元,比1920年增长了4.1倍,而同期产业工人人数只增长3倍左右,也即工业人均资本拥有量只增长了37%。[12] (P403)

四、中国工业的现代化发展与农民工的当代形态

中国工业化由近代转入现展始自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按汪海波先生的分类研究,新中国后的工业现代化进程可分为六个时期:即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工业(1949年10月-1952年);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工业(1953-1957年);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工业(1958-1960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的工业(1961-1965年);“”时期的工业(1966-1976年10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工业(1976年10月以后)。[13] (P13) 1976年10月粉碎“”,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作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大决策,标志着中国工业现代化真正开始。中国的工业现代建设也由此而转上快速发展的轨道。总结新中国以来的工业化进程不难发现:第一,中国工业现代化模式是一种政府主导的模式;第二,中国工业现代化转型并不顺利,是充满着迂回曲折的;第三,转型过程的曲折有客观上的国内外政治背景的原因和庞大的小农经济基础的原因,也有主观上的对工业化规律认识不足的原因等等;第四,可贵的是曲折中工业化的精神没有丢,尽管在国外反华排华浪潮汹涌、国内万马齐喑的时期都在或强或弱地延续着。正因为这种工业化精神的存在与延续,也才有改革开放以来的工业化迅速补救与发展。

中国现代工业化进程的曲折性决定农民工走向的波动性与形态的多样性。新中国以来,与国家政策变动有关,农民工走向的波动性非常明显,显现出大约每隔10年就有一个波段变化特征,而且大都出现在“年代后”。1949年至1952年,适应快速推进工业化的需要,国家采取让农村居民向城市自由迁移的政策,大量农村居民进入城市工矿企业。1950年代后期,以1958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标志,我国采取严格控制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的政策,由此形成了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1960年代后期开始,城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以及后来的知青回城。1970年代后期,以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农村实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大量农民离开土地进入乡镇企业就业,开创了农民“离土不离乡”的劳动力就地转移新模式。1980年代后期,随着市场取向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家适时调整限制政策,准许农民在不改变身份、不改变城市供给制度的前提下进城务工就业,呈现出农村劳动力“离土又离乡”的劳动力异地转移新模式。1989年全国农民工由1980年代初期的不够200万猛增至3200万人。1990年代后期,城市就业面临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三峰叠加”的严峻形势。[6] (P2-3) 对20世纪后50年出现的中国农民流动的“年代后”变化现象是值得深思和研究的。

中国农民工当代形态具有多样性。多样性首先表现为农民工的多种类型:离土不离乡类型、离土又离乡类型、半工半农类型等。

离土不离乡类型。这种农民工类型是与中国农村工业化的历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谓离土不离乡,指的是户口是农村的,身份还是农民,但从事的是工业劳动性质的工作。也就是乡村工业劳动者。这种类型在中国工业化进程的各个阶段都有表现,但比较集中的主要在两个时期。一个是在1958年社会主义建设“”和农村公社化时期。这一时期的农村工业化产生了我们当今所指称的农民工。农村工业化的主要形式有社()办企业、村队企业等。1958年以后的一段时间,我国推行化,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不光办农业,也办工业。由公社办的工业企业称社办企业,如一些公社里建的农机修配厂、小化肥厂、小五金厂等。由生产大队或生产队办的工业企业称为队办企业或村办企业,如加工大米、小麦、玉米等农副产品的加工厂,或生产服装、鞋子、机械零件等非农业的,跟农业没有关系的产品的小工厂。像江苏华西村当年就有这类小企业。这些社办企业、队办企业、村办企业中的“工人”,干的工作是工业劳动性质的,但身份还是农民,跟其他的社员没有区别,也是按工分分配。这些工人实质上就是我们当今所说的农民工。第二个时期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出现的乡镇企业大发展时期。改革开放后不久我国推广生产责任制,体制变革极大地解放农村生产力,农业生产得到大发展,大大改善了粮食及其它农副产品的供给。到1984年,粮食的丰收引出第一次的农民“卖粮难”现象,农民有了余粮,也有了余钱,也有了多余的劳动力。此后大量的农村工厂组建。1984年,农业部下发文件,将社队企业统一更名为乡镇企业。乡镇企业最初表现是“几小”:小食品(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小纺织(含服装、鞋帽等);小机械(含农机修配);小制造;小砖瓦和小水泥;小化工;小煤矿;小冶金等。[4] (P71) 乡镇企业的发展吸纳了大量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工人,既推进了“农村工业化”,又激励了“农民工人化”。

离土又离乡的类型。新中国成立后至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完成这一时期,也是离土又离乡类型农民工比较有代表性的时期。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经过3年的国民经济恢复,开始了第一个国民经济发展五年计划,这也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工业化发展新时期。一方面全国工业建设轰轰烈烈,另一方面农民大量进城。统计表明,1952年全国城市人口7000万人,1957年增加到9949万人。(张富良)5年时间,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近3000万人。在那个阶段,每年城市化程度提高一个百分点。

半工半农的类型。这指的是利用农闲时间出外打短工,或在播收季节的关键时候回家务农,完后又出外打工的那种农民工劳动形态。有些农民外出打工表现出明显的季节性,即农忙时回家种地,农闲时外出打工。[5] (P80) 这种类型也称“候鸟式”或城乡间双向流动为主的农村劳动力流动形式。其中又可大致分为两种情形:其一是“兼业式”,以农业生产季节为周期,利用农闲时间外出打工。这其中又可分为以农为辅的兼业和以农为主的兼业。前者以非农产业为主,大部分劳动时间从事非农产业劳动,劳动收入的绝大部分来自非农劳动的劳动者;后者的劳动性质、劳动时间都以农业劳动为主,且农业劳动收入仍占有较大比重。其二是“钟摆式”,以年为周期在城乡和地区之间流动。目前这种类型的农民工还不少。据统计,仅2004年,这种季节性外出打工的人数就约占农民工总量的20%左右。[6] (P6)

此外,农民工的代际差异明显。改革开放前的农民工形成带有很大程度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除比较正式的对农村青年政策性招工外,城市工业企业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会不定时地到农村招收一定的临时工,不存在代际关系,所谓代际差异也就不确定。市场经济取向的体制改革经历近30年的演进,中国工业化走出了一段近代工业化以来前所未有的快速成长行程,当年改革开放之初大胆走出山门打工的农民工已历史地“交班”给第二代农民工,显示出代际差异的新特征。

五、中国工业现代化的长期性与农民工历史的长期性

综合考察中国近代以来的工业化历史,我们发现,以机器大生产出现为标志的中国工业化尽管已走过近170年的历程,但远未完成。中国的农业大国性质正使中国的工业化显示出一个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长期性特征。

第一,中国工业化进程的长期性和转型多样性首先表现在历史上工业化主体的多元性和多变性上。中国的工业化方向不会改变,但中国的工业化又是长期的,这种长期性源于中国国情的特殊性。中国作为世界上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建立在强盛的古代农业经济基础上,比较而言的世界农业历史上领先优势,在农民、农业、农政三位一体的强相互作用下,不断地强化着中国的农本优势,有着一种不易改变和打破的超稳定社会结构。这种结构与后来的工业化存在较大较多的矛盾与冲突。工业化是与市场化发展相适应的,其本质是开放竞争的,是反封闭和反垄断的。而一个具有5000年农耕文明基础的农业大国,一旦被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历史规律推上转向工业化的发展轨道,市场竞争中的工业化主体多元性就很容易产生变形,变得有异于市场竞争常规的极端性与多变性。中国近代工业化史上,主体的多元性表现为外国资本势力、国内封建政府力量、官僚买办阶级、民族资本、城市工人、农民等多种力量的混合,而又以外国资本实力和封建官僚资本为主甚至垄断,与此相伴生的是民族资本、工人、农民的依附特征。中国工业现代化打破了这种格局,在政府主导下重树了民间资本、工人、农民的工业化主体力量。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工业结构变革,随着新型工业化思想的输入而强有力地冲刷着传统工业化遗留下来的历史陈迹,但要真正确立全球化下中国特色的工业化模式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使之具有过程的长期性;这一长期性需要多级转换才能完成,使之具有转型的多样性。

第二,工业产值结构与工业人口结构严重不对称性需要长时间来磨合。回顾中国近代以来的工业化历史,我们不难看出,中国的工业化发展存在着严重的结构不对称问题。远的不说,就说近期的。从1990年代末以来的工业产值构成看,工业增加值、工业增长速度都提升很快,工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也在迅速提高,变化非常显著。但从农村劳动力向工业及其他非农产业转移的速率看,中国工业化进程又是比较缓慢的。[12] (PP437-475) 显示出工业产值的迅速发展与城乡工农劳动力二元结构的缓慢转换极不相称的特征。产值上的较快增长与工业人口转移的缓慢正形成一个强烈的反差,反差比照出中国工业现代化进程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也同时意味着中国农民工当代形态的多样性和农民工到产业工人转化的长期性。

第三,新型工业化发展对工业劳动主体素质的要求不会在短期内达到。新型工业化的完成需要实现外延式增长到内涵式发展的模式转变,模式转变包含有四大转型,即工业技术结构的转型、工业组织的转型、工业资本的转型和工业劳动主体的转型。其中最主要的是实现由以农民为主向以产业工人为主的劳动主体转型。劳动主体的转型不是一个简单的数量转移的问题,而是劳动主体从量的增长到质的提高的结构转型问题。劳动主体的结构转型的背后是工业劳动结构与新型工业化发展对人力资源素质要求的协同性,是劳动者素质的可持续提升机制。这需要有政府、企业与农民工本身的联动与互动。政府方面的作用不仅仅是一个如一些学者所说的取消户籍制度使农民工变成产业工人的问题,企业方面的作用也不仅仅是如同一些学者所指的增加对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就可解决的问题。农民工,不论是作为产业后备军看待还是给予准产业工人过渡,其劳动素质的提升除需要有政府和企业的制度设计与制度安排外,还需要有促使劳动主体结构进步和个体素质提升的激励机制。在整体素质不高而又缺乏良好的素质提升机制的条件下,要迅速达到新型工业化对人力资源充分发挥和素质提升机制的要求,是不可能的,硬是搞数字指标上的“”,急于求成,只会事与愿违,欲速而不达。显然,要达到与新型工业化发展要求相协同的劳动主体素质提高,需要有一个长期的互动与整合过程。

农民工的劳动者形态与工业化发展进程密切相关,中国农民工当代形态的长期性与中国工业现代化的长期性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农民工的当代形态长期性说到底是农民工形态从外延扩大为主到以内涵增长为主的模式转变的长期性。随着中国工业化转上新型工业化的发展轨道,工业化发展阶段的提升要求工业劳动主体有与之相适应的较高的劳动素质。农民工作为“准产业工人”或产业工人的后备军更是有一个提升劳动素质的长期过程。提升农民工的劳动素质问题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建立农民工人力资本投资机制问题。

农民工人力资本投资指的是对农民工劳动素质所作的投资,这种投资对农民工发展来说更具有素质提高的价值创造与增值意义。著名的生产三要素论创始人萨伊早就看到:“人不是一生下来就有足够的身长和足够的力气来搞甚至最简单的劳动。他要到大约15岁或20岁才取得这种能力,因此可以把它看作一项资本,这项资本由每年用以教养他的款项累计形成。”他指出,由于人的技能的获得要花费成本,同时它又会增加工人的生产力,所以它应当被视为资本。[14] (P38) 在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那里,人力资本投资指的是用于提高人的生产能力的支出。综合前人有关观点,我们进一步将人力资本理解为是能带来劳动生产能力提高和劳动生产价值实现(和增值)的投资。这种投资机制体现的是农民工人力资本投入与投入对农民工本身劳动素质提升发展的一组互动关系。互动的结果是农民工人力资本的投资及其价值的实现与提高:一是劳动知识内涵的丰富,是劳动知能与智能素质的增强,是劳动能力的提高;二是将知识技能融进个人参与的生产劳动过程中,能产生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效果,这不仅是个体劳动生产能力的体现和劳动价值的实现,而且是劳动价值的增值,强者的劳动价值增值也较大;三是将知识与能力融进个人生活中,提高劳动者的生活质量,有利于劳动能力的生产和再生产。可见,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投入(还有政府、企业等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的投入)通过提高农民工劳动素质,增强其劳动生产能力,对劳动生产价值的实现与提高产生作用,形成人力资本的价值意义。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投资率(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投入额/农民工可支配收入水平)越高,其人力资本化趋势与特征也就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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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农业发展范文4

综观美国建国以来农业发展的历史,我们不难看出,近代时期是美国农业的第一次大发展时期,对世界农业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近代时期的中国农业,却走着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鸦片战争之后,世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先后侵入中国。他们凭借“坚船利炮”,胁迫满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从而使他们在中国攫取了各种政治和经济特权,促使了中国自然经济的解体。进入20世纪以后,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掠夺和压榨下,中国的农业经济进一步衰退。

按照农史学界一般的观点,中国近代农业出现于1898年“”前后,它比中国近代史的开始时期要晚半个世纪(注:白鹤文等主编:《中国近代农业科技史稿》,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6年版,第16页。)19世纪90年代开始的西方近代农业技术的引进,多数属于生物技术,这是中国近代农业生产过程的一个很大的特点。而美国因其特殊的资源优势和历史条件,18、19世纪一直以农立国,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农业科技,因而近代中国从美国引进的动植物优良品种、先进农机具以及全新的农业科研教育模式,可谓一枝独秀、影响深远。

一、美国优良作物的引进,极大地丰富了中国的作物品种资源

中国从美国引进与改良作物品种的工作起步早、成果多,特别是棉花、小麦、玉米等作物的引进与改良,更是成绩显著。

从美国所引进和改良的作物品种中,以美棉为最早,也以推广美棉最见成效,对中国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影响也最大。下面以美棉为例,探讨美国作物品种的引进和改良如何丰富了中国的作物品种资源。

美棉,又叫陆地棉、高原棉,原产于美洲。中国近代棉花品种改良的成绩主要归功于美棉的引种。

甲午战争前后,英、日等国相继在我国兴建纱厂,与此同时,中国的近代棉纺织业也开始兴起。纺织工业的发展引起了对原棉的急剧需求。但由于中国原先栽种的亚洲棉(中棉)品质差、纤维短,不能适应机纺的要求,每年不得不进口大批美棉,以补其缺,花费甚大。于是,一些实业家和有识之士开始提倡引种美国陆地棉以解决上述问题,美棉由此开始引入中国。

美棉引进之初,因多数未经驯化和提纯,导致品种严重退化而归于失败。有鉴于此,人们认识到引种之前必须用科学的方法事先经过实验,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1914年,实业家张謇出任北洋政府农商部长,特在正定、上海、武昌、北京等地开办棉作试验场,以试验引种陆地棉为其主要任务。其后棉种改良研究工作逐渐集中于金陵大学、中央大学以及30年代初成立的中央农业实验所和中央棉产改进所等机关,先后育成了一些改良品种。

在棉种改良过程中,一些来华外国专家对这一工作的开展起了积极的作用。1915年,北洋政府聘请美国专家约翰逊(H.H.Johnson )为顾问指导棉花改良工作。1919年,美国棉作专家柯克(O.F.Cook)受金陵大学之聘来华指导试验,确定“脱字棉”和“爱字棉”为最适宜中国引种的两个美棉品种。金大农科于1920年成立棉作改良部,在美籍教授郭仁风(J.B.Griffing)主持下,也驯化“脱字棉”和“爱字棉”等,并选取单铃,育成“百万华棉”,于20年代中叶开始推广。当时,东南大学农学院为开展棉花育种,过探先、王善铨、孙恩麟等教授,以其留美之所学,根据中国实际情况,制定棉花选育程序,以及试验上的各种制度,以后又逐年改进,至1923年渐具规模。

1931年,美国育种专家洛夫(H.H.Love)受聘为实业部顾问兼任中农所总技师,来华主持棉种区域试验。自1933 年起, 从国内外征集了31个美棉品种,在江苏、浙江、安徽等省12个地方联合试验,最后确认“斯字棉”和“德字棉”更优于“脱字棉”和“爱字棉”,从而确定了这两个美棉品种自40年代后为中国最主要的两个推广品种的地位(注:洛夫是美国康乃尔大学颇具声望的作物育种学教授。1931年受聘为中国实业部顾问兼任中农所总技师,视察江苏、浙江的主要农事试验场,提出了关于我国农作物试验制度和试验方法的改进方案。同年夏天,在金陵大学举办的农作物讨论会上,洛夫主讲生物统计方法,将运用生物统计分析田间试验的新技术介绍给我国作物育种界;同时又用中国材料编著《生物统计方法》一书,在中国出版,以应我国作物育种工作者的需要。)。

1939年,中国又从美国引进“珂字棉”,40年代又引进了“岱字棉”。经试种,它们的产量和品质均优于“斯字棉”和“德字棉”。“珂字棉”和“岱字棉”在建国后取代“斯字棉”和“德字棉”而成为种植面积最大的棉种。

除了引进美棉外,1899年,江苏扬州地区还引进美国小麦良种,将之与本地麦种作对比试验(注:曹幸穗:《我国近代农业科技的引进》,《中国科技史料》1987年3期。)。1914年, 金陵大学美籍教授芮思娄还从美国引进“双恩小麦”(注:芮思娄:《金陵大学之改良小麦》,1928年。转引自郭文韬、曹隆恭主编:《中国近代农业科技史》,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89年版,第129页。)。

玉米原产美洲,16世纪以后经海路和陆路传到中国,以后常常是我国山区农民的主粮。1930年,山西铭贤学院农科主任穆懿尔(R.T.Moyer)和霍席卿等从美国中西部引进金皇后、银皇后等12 个优良玉米马齿品种,经过5年的品种比较试验, 表明金皇后的丰产特性超过当时黄河流域各地所栽培的各个玉米品种,乃于1936年开始在山西示范推广,以后传播到全国许多地方。1941年,西北农学院王绶等从美国引进50多个玉米品种并育成7个自交系,选出武功白玉米和综交白玉米,1942~1946年扩大育种3390亩,比当地品种增产20~30%。在以后的半个世纪里,这些品种对促进中国玉米生产发展和作为杂交育种材料均起到了重要作用。

其他 如水稻、大豆、高梁、花生、烟草等,在品种引进和改良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二、先进农业技术的传入,极大地提升了中国农业科技的水平

中国近代农业科技的引进工作,在初期主要通过翻译刻印西方农书、延聘外国教员和派遣留学生等途径,同时也引进了不少近代农业科技的物质和技术成果,如农机具、育种技术和病虫害防治技术等。

1、先进的农机具

在16、17世纪之前,中国的农具在世界上居于先进的行列,可是以后的三四百年中便处于停滞状态,没有多大发展,而欧美各国在近二、三个世纪中,随着自然科学的日益昌明,创制了多种农业机器。

19世纪上半叶,美国由于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的需要,陆续发明并采用了一系列新型农机具,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自19世纪初开始使用畜力机械,耘田机、播种机、刈草机、收割机、脱谷机等相继问世;30年代起铁犁迅速代替木犁被普遍采用,到19世纪50年代,马拉农具已经普遍使用。

1850年,美国开始使用蒸汽机。20世纪初,内燃机获得较快地发展。1910年,美国已开始实行农业机械化,成为世界上推行农业机械化最早的国家。

美国先进农机具的发展,对于中国特别是有大片待垦土地的东北地区,有很大的吸引力。中国从美国引进农机具,从晚清时期即已开始。如1906年,山东农事试验场曾从美国购进农机具20余种;1907年前后,奉天农事试验场曾从美国、日本等购买各种犁耙、刈麦器、刈草器、玉米播种机等多种农具(注:《奉天农事试验场报告》第一、二册,光绪三十四(1908)年。);1908年,美国万国农具公司先后在海参崴、哈尔滨开设支店,向中国东北地区销售农机具。

1912年,浙江省政府由美国购回2 台铁轮水田用拖拉机及配套犁耙等农机具,后交浙江大学农学院实习农场。1915年,黑龙江呼玛的三大公司,从美国万国农具公司海参崴支店购入拖拉机5 部和其他机械农具进行大农场式经营,这是中国引进拖拉机的最早记录。其后,绥滨、泰来等地的农垦公司又陆续购进3台拖拉机和其他一些大型农具。 这些农垦公司大都采用近代农业机具进行生产,开垦了大片荒地。

2、先进的作物育种技术

中国近代的作物育种事业发端于19世纪末,其发展过程大体可分为创始阶段(19世纪末~20世纪20年代)、奠基阶段(20世纪20~30年代)和发展阶段(20世纪30~40年代)等三个阶段(注:白鹤文等主编:《中国近代农业科技史稿》,第42页。)。在这三个阶段中,美国先进的作物育种技术的传入都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

中国最早学习美国运用近代科学方法进行选育良种的作物是小麦。最先开展小麦近代育种研究的是金陵大学,随后是南京高等师范农科(后改称东南大学农科、中央大学农学院)。康乃尔大学农科博士沈宗瀚1925年从南京城外农田选得单穗,经过多年培育,于1934年育成著名的“金大2905号”小麦,是中国以纯系育种法育成的第一个优良小麦品种,推广极为普遍,1934~1937年推广面积达130多万亩, 是中国当时粮食作物中推广面积最大的一个改良品种。

中国用近代科学的育种方法进行水稻品种的改良工作,始于1920年前后,由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农科首创,广东农业专门学校继起,金陵大学农学院也于此时在育种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稻作育种方法上,当时主要采用了纯系育种和杂交育种。

1931年,中央农业实验所在南京成立。同年4月,洛夫应江、 浙二省之聘再度来华讲学,并受聘为中农所总技师。1935年,又成立了全国稻麦改进所,成为统筹各地力量开展大规模稻作育种的指挥机关,中国稻作育种自此走上了统一组织、协调发展的道路。

在水稻杂交育种方面,去雄是一项关键技术。美国育种学家海斯(H.K.Hayes)在《作物育种学》(“Breed-ing Crop Plants”, 1933)一书中记述了中央大学农学院赵连芳提出的一种优于以前任何方法的去雄技术。赵提议,去雄应在早晨日出之前或傍晚时进行,才能避免在阳光下去雄而散发花粉。在1939~1940年间,潘简良等撰文介绍了一种新的水稻去雄技术——温汤去雄法,这一技术是美国乔登(Jodon)在1934~1938年间试验成功的,自此以后,这一方法一直是水稻杂交中的常用去雄技术,沿用至今(注:孙义伟:《本世纪前五十年我国水稻育种的产生和发展》,《中国农史》1987年3期。)。

3、防治病虫害技术

从1840年到1911年是中国作物病虫害的传统防治时期,主要采用我国传统的防治方法。从民国初年起,我国的作物病虫害防治进入了应用近代技术防治时期。在防治虫害方面,20年代以后,相继成立了多家研究机构,这其中以江苏昆虫局、浙江昆虫局和中央农业实验所病虫害系的成绩最为显著。

江苏昆虫局于1922年成立。当时江苏南通地区棉田遭受虫害,损失严重。为此,东南大学农科主任邹秉文(1916年从美国康乃尔大学农学院学成回国)建议由江苏省公署、上海商业银行和东南大学农科合作,成立江苏昆虫局,以加强虫害的治理。1922年,江苏昆虫局在南京成立,首任局长由美国加州大学昆虫系主任兼加州农事试验场主任吴伟士(C.W.Woodworth)担任,并聘请美国技师3人以及国内的张巨伯、邹树文等为技师。浙江昆虫局于1922年成立,首任局长为费耕雨,后由邹树文继任。中央农业实验所病虫害系成立于1933年,主任为吴福祯。

在防治病害方面,民国初年,一些高等院校就开设了植物病理学课程。如1916年邹秉文、谢家声从美国康乃尔大学农学院学成回国在东南大学、金陵大学讲授植物病理学。邹秉文并写出《植物病理学概要》一书,稍后由戴芳澜接替他的工作。1924年,美国植物病理学家博德(R.H.Porter)来华,在金陵大学建立中国农科大学第一个植物病理学组。30年代初,俞大绂自美回国,在金陵大学授课,1934年又转到清华大学。

张巨伯、邹树文、邹秉文、谢家声、戴芳澜、俞大绂等均为留学美国的病虫害防治专家,他们及其所领导的研究机构为中国近代的病虫害防治事业做了大量工作,为后来的科学防治作物病虫害事业奠定了基础。

三、先进农业教育体系的引入,完善了中国传统的农业教育模式

1、农机具教学与研究

除了较早从美国引进先进的农机具之外,中国对于农机具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也较为重视。早在1914~1920年间,北京农专(后改称北京农业大学)便有农具学课程的设置。1920年,南高师农科接受美国万国农具公司捐赠的3000元为选购和改进农具之用,并于1922年建成农具院。1935年,金陵大学农学院开始设置农具课程,由美国人林查理(C.H.Riggs)讲授。

1944年,邹秉文在任国民政府农业部驻美国代表期间,多次与美国康乃尔、密歇根、衣阿华等大学以及万国农具公司联系,募得奖学金名额和研究培训基金,由中华农学会派出留学进修人员攻读农业与农业工程。1944年7月, 中美两国政府主管部门签订美国万国农具公司同意资助的“向中国农业导入农业工程的教育计划”合作协约。根据协约,设立奖学金,供20名中国研究生在美国学习农业工程和实习,共3年;聘请4位美国资深农业工程专家组成农业工程委员会,指导中国的农业工程技术;美国向中国3 个学校和研究所提供农业工程研究教学用的样机、资料、试验设备和试制设备(注:华恕主编:《邹秉文纪念文集》,农业出版社1993年版,第219~225页。)。

美国农机商为了便于战后向中国推销农机具,美国万国农具公司将多种新式农用机器和工厂设备赠送给中央大学农学院和金陵大学农学院,美国联合叉锄公司也赠送全套手用农具,其他如美国杜邦公司也有农机具的捐助。两校农机设备日见充实,遂于40年代后期成立了农业工程系,其他部分高等农业学校也开设了农机具课程。

1946年,中美两国政府同意由两国农业专家联合组成中美农业技术合作团,对二战后中国农业的恢复、发展,进行调查论证,提出《改进中国农业之途径》报告书,由商务印书馆刊行。书中提出“中国农业工程建设项目”,指出农业工程系将各种工程原理应用于农业机械、农舍建筑、农村工业及电化农村等工作。

2、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在人员培训方面,训练了一批中国作物育种专家,推动全国作物改良事业。由于康大作物育种教授来金大主持育种计划,训练中国学生很多,以致中国许多学生去康大研究院攻读育种学。

1933年,金陵大学农学院接受上海储蓄银行委托,创办农村金融与合作讲座,聘请美国专家史蒂芬(W.M.Stevens )讲授“运销合作组织”与“中国实用合作会计”,并设置奖学金,首开中国合作培训农业经济干部的先河。美国对于中国农技人员的培训,其影响深远且广泛。美国康乃尔大学农学院院长曾经对1925~1931年的中美作物改良合作发表书面评论:“康大与金大合作事业的成功,促进了康大与菲律宾大学农学院的合作,这合作对于菲律宾农业与经济发展及该学院均大有利益。”(注:转引自沈宗瀚:《中美农业技术合作》,载《沈宗瀚晚年文录》。)

3、美国农科教三结合模式, 也对中国农业教育体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美国的农业教育体系通过两个“莫利尔法案”(1862、1890)逐步建立,农业研究体系通过“哈奇法案”(1887)建立,农业推广体系通过“史密斯—利弗法案”(1914)建立,到1920年它们已经成为一个相当庞大而稳定的系统,一直持续到今天。虽然农学院、农业试验站与农业推广站是通过不同的法案先后建立的,但它们之间并不相互隔绝,而是紧密联系。其结合部就在农学院,即由农学院统管全州的农业教育、农业科研和农业推广工作。州农学院皆设有董事会,聘请州政府官员、农业企业经理、农业专家等各方面代表参加,以便保持学院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州试验站由农学院管理,在全州各地设立分站或分场,结合当地的生产课题进行研究;联邦及州、县政府拨款资助各州、县建立推广服务体系,推广工作由农业部和农学院共同领导,但由农学院具体负责。总之,农业教育、研究与推广三位一体,实行统一管理。

中国农业教育与科研的体制化进程起步晚,因各种原因,进展也较缓慢。清末民初中国农业教育多取法日本,民国五年(1916)以后随着中国最早一批留学欧美专习农科的学者归来及美国教会对中国农业教育的介入,美国模式影响日烈。这一变化起源于美国基督教会在南京办的金陵大学增设农科,其后私立学校加岭南大学农科、燕京大学农科及南通农科大学等,也都采用美国学制。

金陵大学、岭南大学和燕京大学增设农科,对中国农业教育体制的改变有很大的影响。因为它们都是美国教会兴办的学校,同时,中国赴欧美留学生也纷纷回国执教,其体制都用美国的一套,学校内部建制也多仿效美国,教师最初以美国人为主;“南高师”、东南大学农科及中山大学农科等国立大学筹建时也参照美国教育体制,所聘教师大多是自美国回国的留学生。美国的这一套制度,对于中国的近代农业教育产生了较大影响。

同样,这种农科教三结合模式对中国目前及今后的农业教育也有极大的借鉴作用。中国目前的农业科教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按照行政区域建立起来的,部门所有、条块分割、职能重复、效率不高是其主要特点,在管理和运行方式上逐渐形成了各自为阵的局面。农业研究机构主要有中央部属的农业研究机构(如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等)和农业院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属的农业研究机构和农业院校,基层地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农业教育除了中央部属的农业 院校外,还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属的农业院校和农业广播学校等;农业推广主要有中央、省、地、县、乡等各级政府内设立的农业推广技术机构。可以说,中国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体系尽管非常庞大,但不够精干,三者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分别自成体系。

因此,农科教三结合模式有助于避免重复研究,有助于以更快的速度将研究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因此,“中国农业科教体制的建设未必一定要学习美国模式,但将农业教育、研究与推广更加紧密地结合,使之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农业应当是一种方向。”(注:王思明:《中美农业发展比较研究》,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9年版,第117页。)

综上所述,近代美国农业科技的引进对中国农业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然而需要指出的是,近代中国的政治和社会条件,极大地制约了美国农业科技在中国的传播的力度和广度。

首先,近代以来,连年的天灾与人祸,使农业生产一片凋敝,农民生活极端困苦,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处于一个极其困难的局面之下。自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资本主义列强不断对我国发动侵略战争,同时还长期支持中国各派系军阀进行混战和镇压人民革命,造成烽火不断、战争连年的悲惨局面。特别是1937年至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的对中国的武装侵略,破坏更为惨重。在沦陷区内,日本帝国主义残酷地役使和摧残我国的农业劳动力,大肆掠夺耕畜和农具,大量侵占和毁坏农田及生产设施,致使中国的农业生产遭到了空前的破坏。即使育成了一些新的品种,仿制和研制了一批农业机械,也无法在大范围内推广和普及。可以说,近百年来,中国近代农业发展速度极其缓慢,近代农业科技水平十分低下。因此,引进的美国的先进的农业科技,其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

近代农业发展范文5

【关键词】工业革命;农业发展;生态农业

一、三次工业革命标志与特征

(一)第一次科技革命——蒸汽时代

第一次科技革命,是指起于18世纪60年代、结束于19世纪40年代的工业革命,又称为产业革命,。第一次科技革命是指资本主义由工场手工业过渡到大机器生产,它在生产领域和社会关系上引起了根本性变化。工业革命首先发生在英国,是从发明和使用机器开始的,到19世纪上半期,机器本身也用机器来生产,标志着工业革命的完成,英国之后,法、美等欧美各国也相继进行了工业革命,为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创造了积极的条件。

(二)第二次科技革命——电气时代

第二次科技革命是指以电力广泛应用为标志的近代史上的第二次工业革命,它兴起于19世纪七十年代,结束于20世纪初期。第二次科技革命期间,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工业生产的高涨,世界由“蒸汽时代”进入“电气时代”。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总产值超过了农业总产值;工业重心由轻纺工业转为重工业,原有的工业部门如冶金、造船、机器制造以及以汽车和飞机为主要工具的交通运输、电讯等部门的技术革新加速进行,并出现了电气、化学、石油等新兴工业部门。

(三)第三次科技革命——信息时代

20世纪四五十年代以来至今,在原子能、电子计算机、徽电子技术、航天技术、分子生物学和遗传工程等领域取得的重大突破,标志着的科学技术的到来,这次科学技术在人类历史上被称为第三次科技革命。期间,最具划时代意义的是电子计算机的迅速发展和广泛运用,因此,也将第三次科技革命成为“信息时代”。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促使一种新型经济—知识经济的诞生和发展,目前,知识经济发达程度的高低已成为各国综合国力竞争中成败的关键所在。这不仅极大地推动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领域发生深刻的变革,而且也影响了人类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使人类社会生活和人的现代化向更高境界发展。

二、科技革命视域下农业时代变更

(一)传统农业时代

农业,从起初的刀耕火种,到如今的机械化,经历了一万年的发展。在长达7000年的原始农业种植中,人们用火“烧”出田埂,用并不锋利的农业工具,靠天吃饭。随着人类智慧的不断发展,人们的耕作方式有了转变,铁锹、爬犁这种工具开始成为这一时代的主角,这些“先进”的农业工具催生了农业的第一次革命,使“原始农业”走向了“传统农业”发展的道路,土地产量相比原来有了“质”的飞跃,在漫长的3000年时间内,农业经济发展缓步前行。

(二)近代工业化农业时代

伴随着近代以来的科技革命的发展,由于农业的良种化、化学化、机械化的应用,使农业的面貌焕然一新。由此将四千年的古代传统农业推进到近代工业化农业时代,农业获得了高速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绩。

但与此同时,由于近代工业化农业时代化学品的污染,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自然资源的破坏,能源的过渡消耗,困扰着社会,于是人们提出了农业可持续发展之路。另一方面,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要求农产品要成为商品,即标准、均一、规模;要多品种、多品牌、多规格,以适应不同层次和类型的需求;要品质优、成本低、价格低。这就要求农业要走标准、集约、高效的道路。

(三)现代生态化农业时代

所说的现代农业,主要指二战后农业发展所面临的发展状况。20世纪下半叶发生了DNA重组技术和计算机信息技术两个重大科学事件,以及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市场需求、以生物技术与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将近代农业推进到现代农业。

自近代工业化农业时代以来,随着这种以机械化、化学化、商业化和工业化为基础的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推广,这种农业现代化所引发的环境问题日益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由于长达200年化肥的大规模使用,使土地不堪重负,人们开始重新审视现代农业发展带来的一系列影响,包括食品健康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高投入、高产出、高能耗的农业现代化生产方式带来的,是靠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和环境的破坏带来的,是不可持续的。大量化肥、农药等生产要素的使用,对森林的破坏和耕地的大量开垦等,虽然在短期内给农业生产带来了效益,但也产生了不可逆转的环境问题。而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和循环农业等生产方式,不仅可提高农产品的安全质量标准,也有效地保护了农业生产环境。因此,生态化成为农业现代化转型的主要方向和关键所在。

生态农业在发达国家已经成为改善传统农业发展的有效途径。生态农业,是指以保护、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为基础,尊重生态自然发展规律,运用现代科学技术,集约化经营农业发展的新模式。生态农业是一个系统化概念,生态农业将农、林、牧、副、渔多种农业业态综合起来,同时将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综合起来,是将“三产”优化后的产业模式,具有现代人类要求的绿色食品标准,也有满足自身发展的完整的农业经济体系。如德国农业发展实现了绿色化生态化发展,美国生态农业也十分发达,日本农业用地面积少,可是生态农业发展也高度发达。我国生态农业时代也呼之欲出。

参考文献

[1] 曹明贵.生态化:农业现代化的必要转型[J].农村经济, 2006(11).

近代农业发展范文6

[摘要]革命是少数精英主观鼓动的结果还是历史演化的必然选择,是阻碍了社会现代化进程还是为现代化的大规模展开开辟道路,问题的求解需要我们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从近代中国社会基本的二元格局出发,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寻找答案。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发生发展从根本上讲源自生产力的内在要求,是近代中国社会生产力与落后腐朽生产关系冲突的结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也正是为了解放与发展生产力。这一切表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先进生产力的真正代表。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是近代中国社会演化的结果,探求其发生发展的合理的历史根据,也必须从近代中国社会演化的视角去考察。近代中国社会变迁的最明显表现为二元社会格局的出现:一方面,孤岛般、畸形繁荣、新事物纷然出笼的通商大都市崛起,另一方面则是作为中国社会主体之乡村的发展迟滞、日渐贫困、挣扎于生存危机。这种二元格局从不同的层面制约着中国近代社会的政治变革,也许只有从城乡二元及其内在关系的维度才能更为全面而深刻地理解新民主主义革命发生发展的历史意蕴。本文主要从城乡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的角度,考察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必然性。

一、乡村危机·土地革命及其现代意义

近代中国90%以上的人口为农民,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始终占着主要地位,且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内容之一为土地变革,也在不同的场合多次说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实质是农民革命,故要研究新民主主义革命合理的历史根据必然离不开对农村演化的分析。过去分析新民主主义革命时,都重点分析了农村的状况,本文认为这种分析是必要的,但需指出的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决不等于农民革命或土地革命,土地革命具有多重意义,既有发展农业生产、解决农民生存危机、进而动员广大贫苦农民参加反帝反封建的直接动因,更有从根本上为中国先进的生产力开辟道路最终完成从农业向工业国转型的伟大目标。土地革命仅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服务于实现民族独立和建立公平与现代化社会的历史使命。

近代中国乡村情况如何?至今没有统一的意见。过去一般认为近代中国农村农业落后农民生活困苦,没有什么进步。近几年又出现一些稍新的观点,认为近代中国乡村有一定发展,而不是一直萧条。本文则基本倾向于传统的观点,并用乡村危机来概括近代中国农村社会的基本状况,且坚信这是比较符合历史事实的。

乡村危机早在乾隆中后期就已开始,鸦片战后,外国的入侵激化了本已尖锐的社会矛盾,最终酿成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旧式农民大起义。但太平天国运动没有导致王朝的更替,封建大土地所有制仍然存在,也未造成政府休养生息政策的执行,只是部分缓和了过去极为紧张的人地关系。随后,由于对外赔款的增多、政府举办洋务的展开等种种因素,乡村一直处于危机之中,从过去的周期性爆发转变为持续性存在,不仅有绝对的生产不足而出现物质匮乏,且有一定程度的生产过剩危机征象,成为世界经济危机的一部分。(《王亚南文集》第3卷,第283页,福建教育出版社,1988。)

近代乡村危机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农业生产的落后和发展迟滞。近代中国农业经济虽然局部地区呈现一定程度的商品化、区域化格局,但从总的来讲,近代中国农村的生产力没有多少质的进步。农村基本仍沿用传统的生产工具和耕作方法,即使在中国相对先进的通商口岸地区,“古老的耕作方法依然占支配地位,复种轮作没什么创新,农民普遍使用的仍是浪费体力的古老农具,农民依旧依靠传统农家肥,改良种子和新品种的引进有名无实”,“新式农具、化学肥料和新品种的采用等新因素所起作用微不足道。”(章有义:《海关报告中的近代中国农业生产力状况》,《中国农史》1991(2)。)农作物产量从总体上讲,部分年份有所增加,但单位亩产量并未提高,相对于鸦片战争前夕,总体上看有下降的趋势。若以1821~1830年间亩产量指数为100,1831~1850年则为92,1871~1890年为80,1891~1911年为78。(珀金斯:《1368~1968中国农业的发展》,第31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1931年粮食作物亩产量平均仅为270.09斤,比清代中叶的367斤下降了26.2%,1947年的亩产量甚至低于汉代264斤的水平。(吴慧:《中国历代粮食亩产量研究》,第205~206页,农业出版社,1985。)总产量的增加主要靠耕地的增加(开垦东北及西南边疆等)及玉米、甘薯等高产作物的种植。农业的衰落还表现在大批无地农户无力租种土地,导致废荒耕地不断增多。耕地荒废面积的增加率若以1914年为100,1930年则已达323。(《王亚南文集》第3卷,第277页。)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经营式农场,不仅稀少,且在30年代逐渐衰落。总之,近代农业生产在诸种因素阻碍下,仍维持传统落后的生产方式,没有出现什么质的进步。(2)农民生活贫困化加剧与流民增多。近代农业的稍许进步所得并没有归劳动人民所有,而是通过种种剥削流进了地主、商人、官僚、资本家及外国侵略者手中,且农村货币不断流入城市,导致近代农村金融枯竭,缺乏进一步发展的物质力量。近代中国农民负债者不断增加。三十年代中央农业实验所对全国22省850县所做的调查表明,借钱户占全体农民户数的56%,借粮户占48%。(张培刚:《民国二十三年的中国农业经济》,《东方杂志》第32卷(13)。)当时高利贷盛行,贫困的农民在恶性循环中难以摆脱困境。许多农民在难以生存的情形下,走上背井离乡、出外谋生的道路。据1933年21省有报告资料的县份计,离村农户均占该县农户总数的4.8%,高者达12.2%。(赵德馨主编:《中国近代国民经济史教程》,第267页,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由于近代工业不发达,进城而难以发生角色转换的农民,或沦为乞丐与娼妓,或加入黑社会扰乱一方。也有不少青壮年男子进入部队充当士兵,更有一些破产农民结伙为盗、占山为匪,成为社会的赘瘤。广大农民处于生存危机之中,为生存而斗争构成起伏不断的农民运动的主题。

阻碍近代农村生产力发展导致农村发生危机的因素是多重的。帝国主义对华勒索巨额赔款及其商品剥削、历届反动政权对农村征收沉重的赋税和摊派徭役、腐败统治下频繁的天灾人祸以及一直存在的人地紧张关系等,都构成近代乡村不断走向衰落的重要原因,这里主要对导致农村危机的根本障碍封建大地主土地所有制对农村生产力阻碍做些说明。

中国自秦汉以来,就形成了在土地私有制基础上以地主大土地所有制为主的封建土地制度。大土地所有制与个体租佃小农经营体制的结合,构成中国农村社会的基本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存在着内在的矛盾,极不利于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一方面在土地买卖兼并的过程中,耗费了大量的社会货币,以致土地所有者难以向农业生产进行大量投资,同时由于大土地所有者采取租佃经营,只重视农业产品的再分配而不重视农业的再生产,不愿对生产进行投资;另一方面,土地耕作者,在沉重剥削下,缺乏再生产能力,劳动积极性也受到打击。因此,这种土地制度在中国商品经济极不发达及生产力极其落后的社会条件下出现,可说是一个怪胎,构成中国社会发展迟滞的总根源,使中国长期徘徊于治乱循环的周期性危机之中。进入近代以后,封建土地制度没有改变,军功地主增多下土地兼并仍有不断加剧之势,导致无地农户增多,这在东南沿海省份表现得更为突出。以1905~1924年江苏昆山为例,1905年自耕农(包括地主和富农)占各类农户的比例为26%,1924年则下降为8.3%;佃农则由1905年的57.4%,上升为1924年的77.6%。(严中平等辑:《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276页,科学出版社,1955。)土地集中并未带来经营方式的变化,相反,由于广大农民日益贫困,无力耕种更多的土地,以致土地使用日益分散。据1922年对浙江等五省九县田场大小的统计,平均使用10亩地块以下的农户,竟占全体农户的58.1%,11~25亩的占24.1%,26~50亩的只有9.4%,使用51亩以上的农户仅为8.3%。(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2辑,第381页。)近代以来,中国人地比例一直处于紧张状态,出现竞租现象。据章有义的最新研究,中国人均耕地从未超过3亩,1928~1936年仅为2.77亩。(章有义:《近代人口与耕地的再估计》,《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1期。)耕地的增长速度跟不上人口的增长速度。在竞租耕地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下,形成地租上涨趋势。据江苏9县调查,1922~1927年间,实物定额租增长了37%;苏、皖两省4县的调查,分成租额增长了172%。据江苏27县调查,1922~1927年间货币地租增长了129%。(严中平等辑:《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304~305页。)近代中国的地租一般占产量的一半左右,有的高达八成甚至100%以上。如昆明三村租额为107%,浙江义乌为121%,福建长汀为100%。(严中平等辑:《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304~305页。)在商业性农业区,地主往往提高种植经济作物土地的地租率,将佃农通过增加投资和劳动所得的收益剥削去大部分,影响着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发挥。地主还通过押租、预租以及各种附加租和劳役等手段,加强对一般农民的剥削,将广大农民推向生存危机的境地。由于高地租的影响,一方面导致各色地主将农民劳动成果大部剥削归己,严重影响直接生产者小农的扩大再生产甚至简单再生产,从而阻碍了农村生产力的进步,同时也导致社会大量货币向土地转移,或将地租转化为高利贷和商业资本,而不是投入到现代产业中去。

可见,近代中国农村生产力与封建的生产关系存在着尖锐的冲突,要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的进步,必须彻底改变封建的土地制度和地主阶级的统治。把农民从大地主土地所有制下解放出来,实现耕者有其田,是当时促进农业发展的最基本的举措。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正是将广大农民从封建制度下解放出来,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解放农业生产力,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进而为中国工业化的大规模展开奠定基础。

乡村危机构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背景,但以土地革命为中心内容的新民主主义,不是一般的农民革命。在近代中国工业化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它已与中国社会现代化相联,是促进中国工业化进步的必要前提。因此,土地革命的性质与作用决不是传统的农民革命所比拟的。土地革命只是中共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部分,是中共实现民族独立、国家统一、建立新型制度、完成工业化、最终实现中国社会现代化的革命道路和手段。关于土地革命对解放生产力的意义,中国共产党虽然出现过错误的认识,但以为代表的领导人则对此认识不断深入。早在1927年就指出土地革命的意义在于“农民得解放”、“增加生产力”、“保护革命”。(《文集》第1卷,第43页,人民出版社,1993。)1936年他在与斯诺的谈话中,明确指出土地革命是“资产阶级性质的革命。它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文集》第1卷,第410页。)1944年在同英国记者斯坦因的谈话中更为明确指出:“在没有进行的中国其他地区,仍然是封建土地所有制下的分散的个体小农经济,农民被土地束缚着,没有自由,彼此很少往来,过着愚昧落后的生活。这种经济是中国古代封建主义和独裁专制的基础。未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不可能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中国社会的进步将主要依靠工业的发展。但为了发展工业,必须首先解决土地问题。没有一场反对封建土地制度的革命,就不可能发展资本主义”。(《文集》第3卷,第183~184页,人民出版社,1996。)事实上,近代中国农村的状况与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业的盛衰有着根本关联,限于篇幅,这里不准备详谈。

二、现代化与革命的内在互动

真正理解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发生、发展及其性质,如果仅从衰落的农村一元去观察是极不全面的,还必须考察拥有现代生产方式及新的思想价值观念、代表时展潮流的城市,从根本上讲,正是后者的参与,才使得中共革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革命。导致革命发生及其性质变化的更为根本的因素是现代生产力及在此基础上社会诸领域现代化因素的不断发展与壮大。革命与现代化的关系不是对立的关系,历史的事实是:现代化因素的不断积聚及其受压,是导致革命发生的最本质因素,革命又是为社会现代化开辟道路。这里主要从20世纪二三十年代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及其障碍作些分析,以考察新民主主义革命与新式生产力的互动关系。

不断发展的新生产力与占统治地位的旧生产关系之间的冲突是革命发生发展的根本原因与条件,也是一场先进的革命发生发展的最根本的历史根据。对此,马克思等经典作家做过大量的论述。(张福记:《马克思等经典作家政治革命观的重新理解》,《山东师大学报》1998(4)。)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曾做过经典性的概述:“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33页。)这一段话论述了研究革命的基本方法,明确指出了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是革命产生与发展的始动因素,只有在生产力不断发展,并与现存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发生冲突的基础上,革命才有可能发生,并取得发生发展的合理的根据。

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从总的趋势看一直处于曲折发展之中。具体来说,1911~1922年不断发展,1923~1925年发展出现一些危机、1925—1931年是相对发展较快的几年,1931—1935的四年间,由于种种原因,不少民族资本企业陷入困境,不过自1935年底始,大部分民族资本主义企业走向恢复发展的阶段,1936年及1937年又有较大的发展,随后则由于日本的大规模侵略而打断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进程。从部门上看,一些新兴的行业得到较大的发展。如化学工业中的橡胶、酸类制品发展极快,机器造纸业、水泥、火柴业、电力、通讯、交通运输、金融、现代商业等基本处于较顺利的发展之中,没有出现很大的波折,但过去一向发展较快的几个行业如棉纺织业、丝织业、卷烟业等基本陷入困境中,但在曲折中也仍有一定的发展。所以,这十年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并非全面的萧条与破产,从整个来看,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较快的时期。

外国在华的产业资本及官僚资本在总的数额上仍超过了民族资本,不过民族资本在1920—1936年间,虽然经历了三十年代的经济危机,但其产业资本的增长率仍达8.21%,专就工业而论则达9.37%,比外国在华产业资本的增长率4.31%和官僚资本的增长率7.78%(均不计东北)都高。(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726—727页。)

但是,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却异常的艰难,面临种种障碍,其中根本障碍还在于外资在华企业及外国商品的竞争与冲击和政权对民族私人资本的压制,自然也包括前面所述的封建土地制度及乡村危机。

虽然外资在一定时期曾对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产生与发展起过刺激和示范作用,但随着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逐步发展,刺激示范作用逐步为压迫与竞争所代替,尤其是1929年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爆发经济危机以后。西方国家一方面大力向华倾销剩余商品,另一方面则提高进口关税,以保护国内工业的发展。在中外贸易中,中国入超值日益增大。1931年入超升至81641万多元。(《财政年鉴》上册,第444、463~476页。)二三十年代,在华外资在煤矿、钢铁、石油、电力及卷烟等许多行业占有绝对优势和垄断地位,(详见严中平等辑:《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料统计资料选辑》,123~124、127~128页。)从而构成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大障碍。中国发展较快的新兴行业,也多是在与外资拚死竞争下求得一定发展的。如范旭东创办的永利制碱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就是历经磨难才有所进步的。而一度发展的民族橡胶业,则在日资企业及走私制品的打击下濒于破产。(《上海民族橡胶工业》,第35页,中华书局,1979。)

脆弱的民族资本企业面临强大外资企业的竞争,亟需政府的大力扶植,但南京国民政府并未表现出应有的热情。政权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关系是值得深入研究的一个问题,但据现有研究成果看,该时期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从根本上讲不能归功于政权,尽管它也起到过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比较起来阻碍作用更大。纵观国民政府十年的所作所为,它不仅无力解决中国社会所积聚的各种社会矛盾,全面推进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而且在根本方面排斥着民族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收回关税自是全国人民的要求,也符合政权的利益,但是并未完全达到有效保护民族资本的目的。当时日资是中国民族工业发展的最大障碍,但为了尽快实现关税自主的目标,不惜牺牲民族利益与民族资本的利益,与日本妥协,答应日本的一些特殊要求,以换得日本对中国关税自主形式上的承认。在关税税率的制订方面,国民政府对日本棉织品、面粉、海味等62种产品,在1~3年内保持了原有低税率;再就是关税改革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对奢侈品等税率提高较少,而对中国民族资本工业发展需要的机器产品等却加以重征。1932年生活必需品的进口税率水准约为从价的30.3%,奢侈品的进口税率为从价的32.4%,而1933年必需品的平均税率提高到53.9%,奢侈品只不过为34.3%。1936年,前者为83.7%,后者仍只有38.1%。(郑友揆:《我国关税自主后进口税率水准之变迁》,第30页,商务印书馆,1939。)所以政权几次修订税率,主要的着眼点是保证关税收入的增加,并不是真诚地、尽力地利用关税税则保护本国民族资本工业的发展。

从国内税收政策来看,1927~1937的十年中,民族资本企业的税负呈不断增加的趋势,超过了北洋时期。裁撤厘金本是为广大工商业者所欢迎的,但为补偿裁厘而带来的政府税收减少问题,国民政府设立了特种消费税。特税消费税种类繁多,节节设卡,成了变相的厘金。统税的实行,从理论上讲,简化了收税手续,可以避免苛捐杂税的泛滥,且外货除纳进口税外,也要同样交纳统税,这将有利于国货的竞争能力。但问题的关键在于税率的高低。实行统税的行业,税负较过去普遍加重。以卷烟统税来说,1928年开征统税后,起初税率为22.5%,以后不断提高,至1931年增加到50%。在这3年期间,税率提高了100%以上。(捐税繁重与民族产业之没落),《东方杂志》第31卷第14期。)火柴统税高达成本的60%,水泥税捐占售价的53%。(《财政年鉴》第1编,上册,第949页。)国民政府的统税收入不断增加,并在国民政府税收中所占的比例不断上升。1927年统税占国民政府所有税收的比例为2.9%,1931年则占14.4%,1934年1935年分别为27.6%和39.6%,而民族资本企业此时正处于发展危机之中。(杨荫溥:《民国财政史》,第47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5。)还需注意的是,对于该时期政权采取的一些曾对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的政策与措施,诸如关税自主、裁厘改统、币制改革等,不能孤立在去考察,应把握国民政府经济政策中影响全局的主导倾向,从而把这些政策放在总的倾向中作整体分析与评价。纵观政权的十年经济政策,其主导倾向是大力发展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只有从这一总体倾向出发,去理解国民政府的诸多政策,才可能得出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也才会明了,那些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措施,同时也是政权垄断全国经济诸政策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和一个步骤,而不是从根本上为民族资本主义发展扫清障碍,开辟道路。(详见杜恂诚:《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政府》,第256~283页,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正因为有不同的主观动机,才使得一个具有多种作用与影响的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日益朝着不利于民族资本主义进步的方向发展,而逐步成为政权扩张官僚垄断资本主义方案中的实际步骤。

总之,以为核心的南京国民政府,是一个失去革命精神、维护少数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的军事独裁政权。虽然它容纳了一些民族资产阶级人物,但在当时多是为方便获得军费或装点门面而采取的权宜之计,在国家决策中不起作用。政治上依靠传统的姻亲关系、地缘关系、师生关系等,结成帮派,大力发展军事力量,实行封建的家族式的独裁专制,经济上则依赖对民族资本的剥削及发展国家垄断资本,在农村则继续维护封建的大地主土地所有制,所以它所维护的是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旧制度,与新质的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背道而驰,没有也不可能从根本制度上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正是由于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不断发展,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者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力量才日益壮大,才有可能由日益不满的反动统治而敢于与之抗争。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对南京政权经历了了一个由信任至失望、由依附到抗争的过程;而无产阶级及其先进代表中国共产党则在革命联盟破裂后,坚持革命精神对反动制度进行了全面的革命。自然一种新的生产方式还会促进新式教育的发展,导致生活方式的变革,促发新的价值观念的生长与发展,这一切都会形成对占统治地位的旧制度、旧风俗、旧道德的冲击,构成中国革命的社会基础。限于篇幅,下面主要从民族实业资产阶级不满的专制统治、要求参政与政的历史事实中,加深理解新民主主义革命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进步性。

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为维护自身权益曾进行过不同方式的抗争。在北洋政府统治时期,以商会等组织为依托,民族资产阶级积极参政议政,曾一度在政治舞台上叱咤风云。当政后,民族资产阶级一度幻想在新政权中占有一定席位,但历史很快证明,政权实行的是,不容其他阶级与阶层分享政治权力。民族资产阶级的斗争主要表现在抵制政权增捐加税、要求参政预政、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等几个方面。

1927年后民族资产阶级一度将自己的希望寄托于身上,但是,民族资产阶级从投靠集团的第一天起,就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其后税负不断增加的事实不断打破民族资产阶级人物的幻想,抵制政府及各地军阀增捐加税,就成为资产阶级各类团体所从事的主要活动之一。早在1927年,不少企业就对的一次次财政摊款进行了抵制,拒绝认购库券。为此采取杀鸡给猴看的方法,以荣宗敬甘心依附孙传芳为由,查封其产业,并通令各军侦缉,直到荣氏认购库券50万元才取消通缉令。(《荣家企业史料》上册,第196~197页。)民族资产阶级不满于国民政府的对日妥协,上海市商会等团体曾掀起反对1934年国定税则的运动。(《四川经济月刊》,第2卷,第1期,1934年7月。)这一时期,有关实业界向政府请愿要求降低税率活动的记载特别多。可见,1927~1937的十年间,虽然国民政府在实现关税自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民族工商业者的要求相差很远。

为从根本上创造有利于自己发展的优越环境,民族资产阶级以各种形式进行了争取民主参政权利的活动。一个突出的例子是1928年全国商会联合会独自预选10名立法委员,请求从中遴选5人。(《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28~1937),第566页,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该事件显示了民族资产阶级强烈的参政与政愿望,这自然为实行的政权所拒绝。民族资产阶级各团体为争取商会的选举权,也一度与政权展开了斗争。(《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28~1927),第576页。)九一八事变后,民族危机加深,国内要求民主的呼声日益高涨,民族资产阶级及其报刊纷纷抨击政府的“”,要求实行,还基于自身的利益和民族的前途,积极参加了一系列反帝爱国与抵制内战运动。一二八事变爆发后,上海一大批民族资本企业毁于炮火,对政权的不满日益增加。他们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反对专制独裁及抗日行列中。1932年4月,上海成立的中社开会讨论参加国难会议之事,黄炎培、史量才、刘鸿生、荣宗敬等多人,宣布不参加主持的国难会议,以示抗议,同时要求政府确保人民之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之自由,承认各政党得并立自由活动,实行地方自治,筹备,限八个月制定民主主义之宪法宣布之。(《救亡通信》第11号,1932年4月22日。)集中反映了当时广大民族资产阶级乃至全国人民的政治主张,表达了民族资产阶级追求独立、自由、民主的理想与愿望。1932年5月,在上海的全国商联会和市商会、银行公会等发起组织“废止内战大同盟”。

虽然民族资产阶级认识到一些问题的实质,但他们还是不敢参加革命,只能提出一些一厢情愿的改良的办法,自然难以实现。但是基于自身发展的种种困境及政权对外妥协对内压榨的政策,民族资产阶级的思想认识有了极大的提高。身为国民政府官员的民族实业资本家穆藕初思想的变化,具有一定的代表性。1930年在国立暨南大学演讲中指出中国棉业不发达的致命伤为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穆藕初文集》,第332—337页。)对农村衰落也有较深的认识,指出中国农民的致命伤在于全国农村中之农蠹。(《穆藕初文集》,第468页。)在这里,对“农蠹”即农村的土豪劣绅的封建剥削与压迫是导致广大农村衰落的根源有了一定的认识。1932年发出了改良政治的呼声。“非改良政治不足以抵抗帝国主义列强之侵略,不足以保护我尚在幼稚时期之纺织工业。”(《穆藕初文集》,第352—353页。)以后又提出,中国进行生产建设,必须先解决一些先决条件,“对内急应铲除建设之各种障碍,对外则应解除帝国主义对中国之束缚是也。”(《穆藕初文集》,第483页。)至此,身在官场、且以实业救国为志的民族资产阶级人物,经过多年的观察与思考,对中国社会问题的认识达到了一个高度,认识到政权与北洋军阀毫无二致,其对政权所抱的幻想日渐破灭,得出了要发展实业,必须首先扫除经济发展前进的一切障碍,必须帝国主义的统治。资产阶级实业家兼民主派人士章乃器的思想认识更为彻底。在《改造中国经济的正路与歧路》一文中指出:帝国主义与封建势力,利害相同,阻碍民族中心经济建设的进行,要搞经济建设,就必须解决一个前提即先消灭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章乃器文集》上卷,第186页,华夏出版社,1997。)1937年撰文指出:“农村的破产和中产阶级的没落,表明中国的社会必然的要发生革命,也可以说革命早已经开始。”(《章乃器文集》第107页。)

这些资产阶级人物通过对中国社会的分析及对政权统治的观察,得出了与中国共产党人基本一致的认识,值得深思。可见在旧中国,要发展生产力,首先要实现政治变革,这是历史的必然要求。由此也可明了,中共领导的革命决不是少数人主观意志的产物,而是中国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从根本上符合民族资产阶级的愿望与利益。不过,由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一直在帝国主义与封建主义的夹缝中生存,其自身有难以克服的缺陷,不愿也无能力领导中国革命的主力军农民与工人,在反帝反封建的战场上冲锋陷阵。近代中国的国情决定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与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和乡村生产力发展开辟道路的历史使命,只能落在先进的无产阶级身上。无产阶级领导的旨在帝国主义与封建主义统治的民族民主革命,实际上正是在完成民族资产阶级想完成而靠其自身而无法完成的使命,从而为当时中国先进的生产力–––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扫除障碍,开辟道路,使其由依附被动的发展状态,导向独立自主的发展轨道。也正是由于以上所述的理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有了其继续进行的内在根据。

自然,中国共产党人对于当时历史赋予自己的使命––––为发展受阻的现代生产力开辟道路、更快地实现中国社会现代化,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认识历程,一度犯了左倾错误,但此时革命的基本点始终未偏离反帝反封建这一根本任务,同时这一时期以为首的一批共产党人对革命的性质与意义也不乏清醒而正确的认识,使得左倾错误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并不能因左倾错误的发生而否定其为生产力开辟道路的历史作用。

总之,新民主主义革命既与传统社会的危机有关,更与社会现代化因素的进步相联,是乡村生存危机与新生产方式不断进步及受阻综合作用的产物。把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解为单纯的农民运动或者纯粹的资产阶级革命甚至社会主义革命都难寻其本质。基于中国国情而进行的新式资产阶级革命,既是为了消除传统生产方式内在的矛盾,最大限度地推进农业发展及农村社会的重建,同时又为新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顺利成长开辟道路。因此,新民主主义革命是中国历史的必然选择,是为了解放与发展生产力和实现社会的现代化。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最大限度地将二元对立的社会整合在一起,最终实现了民族独立和国家统一,建立了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注重公平的新民主主义政治制度,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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