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范例6篇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范文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712(2015)23-0042-05[ZW(N]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创新团队(IR1148)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刘丹(1977―),女,辽宁海城人,硕士,南京邮电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教育管理,财务管理,金融管理;沈晶晶(1982―),女,江苏泰州人,硕士,南京邮电大学助理研究员,科研管理;王思远(1986―),女,江苏宿迁人,硕士,南京邮电大学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人事管理,财务管理。

2015年4月,财政部、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修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以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为重点,为促进科研机构的良性发展,聚焦科研活动的实际需求,建立项目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增加绩效支出;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办法》遵循基础研究活动规律,保障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基础研究。

近年国家财政对自然科学基金投入大幅增长,从2002年19.7亿元增加到2014年194亿元,年均增长率达21%。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强度稳步提高,作为资助主体的项目平均资助强度由2002年每项19.9万元提高到2014年每项79.57万元。[1]在这种背景下,修订《办法》较大地改善了基础研究的资助环境,适应新形势下科研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要求。此次自然科学基金经费管理办法的改革是科研经费反哺教育成本不足的重要举措,改变了以往教学经费补偿科学研究的状况,高校应适时转变观念,抓住改革带来的机遇同时迎接科研资金间接费用管理上的挑战,推动科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我国科研经费间接费用管理的探索与实践

按照国家科研课题成本分类核算管理的思路,将科研经费按支出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间接费用是相对直接费用而言的。直接费用是指在科研过程中发生的与研究直接相关的费用,而间接费用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施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

我国科研经费资助体系和管理办法,早在1997年,财政部、原国家科委在《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提出间接费用问题,指出,“成本费用应按照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分别归集”。2001年颁布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1〕207号)对间接费也有提及,规定了“课题间接费用占课题经费总预算的比例一般不超30%”。到了2006年,国家全面修订“973”“863”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59号、160号、163号)时,科研间接成本补偿问题不再被提及,取而代之的是将科研单位提供的房屋设施、设备、水、电、气、暖等成本纳入管理费列支,大多数高校仅是从拨款中简单地计提管理费。

回顾这10年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变化,虽然科研间接费用经历了“有”的阶段,但至始至终没有发挥真正作用,并没有对高校科研机构的间接成本进行有效的补偿。一方面由于当时观念认为国家对科研院所和高校都有安排基本运行费,包括房屋设施、水、电、气、暖和人员工资薪金等,同时课题中也允许列支管理费,用于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暖等费用的补助,不应该再用间接费用补偿;另一方面限于科研活动中成本核算不完善,不具备独立核算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的条件。

二、我国科研经费间接费用管理的改革与发展

高校作为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在国家自然科学经费中获得份额不断增加。多年来,来自国家财政投入的高校科研经费只能用于科研课题本身的直接成本,而对于支撑学校整体科研实力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与运行以及科研人员绩效等未能发挥综合补偿的作用。在这种体制下,科研经费管理过程中的问题渐渐暴露出来,一方面科研活动中发生的间接成本得不到有效的补偿,教学经费长期用于补贴科研课题,使得高校科研活动缺乏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另一方面科研经费管理中缺乏绩效评估体系,科研经费管理长期重物轻人,缺少对科研人员创造价值的的肯定。

为遵循科学研究活动的规律、促进科研活动可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国家2009年《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规定将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和基本建设费后的13%,初步建立了间接费用补偿机制和人员激励机制。[2]

2011年财政部、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以下简称《通知》),针对“863”“973”“科技支撑计划”以及“公益性行业”等科研专项经费,明确管理部门以“间接费用”的方式补偿承担单位消耗的间接成本。我国各渠道的科研经费资助体系和办法是以科技部资助的“863”“973”“科技支撑计划”为主衍生而来的。《通知》将对各类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的改革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通知》体现了科技计划经费管理理念的重大转变:明确了管理部门以“间接费用”的方式对承担单位消耗的间接成本予以补偿;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增加绩效支出。[3]

2014年国务院颁发《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完善民口科研项目的间接费用管理,明确间接费用管理细则。《意见》中强调间接费用的核定与项目承担单位信用等级挂钩,由项目主管部门直接拨付到课题承担单位。《意见》中明确间接费用用于补偿课题承担单位为课题实施所发生的间接成本和绩效支出,要求课题承担单位建立健全间接费用的内部管理办法,强调要结合一线科研人员实际贡献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体现科研人员价值,充分发挥绩效支出的激励作用。

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遵循《意见》(国发〔2014〕11号)、《通知》(财教〔2011〕434号)对间接费用的相关要求,2015年,财政部、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修订了《办法》(财教〔2015〕15号)。《办法》引入了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将项目资金按照直接费用、间接费用进行了划分,明确间接费用是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包括依托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的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办法》的调整满足了科研的实际需要。《办法》以间接费用形式提高了对依托单位的管理成本补偿,以绩效支出形式提供了对科研工作者的激励,这一做法更符合科研活动规律,体现了科学化管理的要求。

三、高校科研经费间接费用管理办法改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从2009年民口重大专项间接经费管理的探索,到2011年“863”“973”“科技支撑计划”间接经费管理的引领示范,再到2014年民口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的完善,至2015年最新颁布《办法》,关于间接费用的界定、管理、使用越来越明确。到目前为止,我国主要渠道的科研项目资助体系基本上都对原有的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虽然项目归口不同,但对间接费用的规定和支出范围界定基本相同,新办法最大的亮点就是将科研经费划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管理部门以间接费用的方式对承担单位消耗的间接成本予以补偿;另一大亮点就是在间接费用中增加了人员绩效支出。间接费用改革的推行将有助于科研活动健康可持性发展,有助于提高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也给高校的科研经费间接费用的管理带来了机遇与挑战。

(一)高校科研经费间接费用管理办法改革中的机遇

1.间接成本补偿机制缓解高校教育经费不足现状

长期以来高校教育经费不足、办学资源紧张。为提升科研实力,高校普遍存在教育资源向科研倾斜的情况,高校公共资源使用得不到补偿,资源的共享共用导致使用效率低,实验用房、办公用房“重占有轻效率”的现象较为普遍,资源浪费现象严重。科研间接费用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对课题依托单位的房屋、设备、能源消耗等办学资源提供成本补偿。一方面可以缓解课题承担单位经费紧张的局面;另一方面有望通过成本核算、科学计价收费的形式来解决资源使用效率不足和浪费的问题,缓解高校教育经费不足的现状,充分发挥科研间接成本的补偿作用。

2.人员绩效支出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

在改革之前的各种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中,预算开支范围只列明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两项酬金性支出,这两项支出均不允许支付给包括课题负责人在内的有工资性收入的科研团队成员,这使得在一线工作的科研人员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改革后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充分体现科研人员价值,间接费用中明确增加了绩效支出,强调要结合一线科研人员实际贡献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建立科研人员激励机制,这一举措有助于激发科研人员开展科研创新的积极性。[4]

3.科研信用评价体系助推高校提升科研项目管理水平

从最近几年公布的高校科研课题获取情况来看,课题中标率逐年上升,经费资助金额也不断增加。但从每年的课题结题验收情况来看,课题经费支出的财务审计验收情况成为项目结题难的重要问题,高校普遍存在重视课题申请而忽略经费管理和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5]改革后的经费管理办法中指出,高校科研间接费用的核定比例与将与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状况、信用等级挂钩,课题的执行情况和结题验收情况直接关系到承担单位的信用等级,这一规定对于课题承担单位加强项目管理将产生强大驱动力,有助于提高高校科研项目的管理水平。

(二)高校科研经费间接费用管理办法改革带来的挑战

1.单一核算标准下分摊、补偿科研间接成本困扰高校管理部门[6]

高校长期以来缺乏办学资源的成本核算和补偿机制,现行高校的教育经费主要是以生均拨款为核定标准,教学资源的分配的主要衡量指标则是师生人数,平均现象明显。在这种简单平均的资源配置体系下,一些实验型学科依托的院系实验用房紧张,而一些文科类院系的用房相对宽裕,甚至有些院系的办公用房长期处于闲置状态。对于近年科研发展迅速的实验性学科,高校现行资源配置体系下分配的实验室空间严重束缚学科进一步发展,改造实验室经费不足也严重束缚了科研活动的顺利开展。在高校推行科研间接费用改革是缓解科研经费不足的一项重要举措,高校如何进行办学资源的成本核算与分摊将是高校管理部门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高校在推进课题间接成本补偿工作的过程中,对高校科研过程中投入使用公共资源进行收费,这将有效遏止公共资源闲置、占用现象。如何以科研间接成本补偿为契机,围绕科研课题间接费用所允许的开支范围进行成本核算,推进公共资源的成本补偿机制,这将是高校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门所面临的新的挑战。

2.片面追求科研成果“量”的导向阻碍高校科研水平进一步提升

原来的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人员费和劳务费的比例偏低,忽视了人的创造力,缺乏对课题参与人员劳动投入的激励机制,使得经费的增长没能有效提高科研人员创新热情。[7]在间接费用中安排绩效支出,可以很大程度激发高校教师科研创新的积极性,这项举措能否发挥预期作用,核心问题是绩效评估是否科学。目前高校教师职称评审、项目验收的主要考核指标都是发表文章的数量,导致国内高校教师片面追求文章的“量”,而忽视了对文章“质”的追求,教师中普遍存在“急功近利”的心态。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公布的2014年中国科技论文的统计结果显示,2004年至2014年9月,我国共发表国际论文136.98万篇,排在世界第2位,但显示论文影响力的指标――被引用次数为1037.01万次,排位第四,也就是说,我国科技后没有影响或影响很小的论文所占比例甚高。怎样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既可以尊重科研活动的自身规律,又可以引导科研人员提升成果质量,同时又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给高校科研间接费用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3.科研项目的资助方对间接费用比例的核定考验高校科研管理能力

修订后我国的间接费用管理办法与国际惯例是接轨的,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很早就实行了间接费用政策,在资助经费下拨前,通常NSF会与各个高校进行谈判,以确定间接经费在整个资助经费中所占的比例。[8]一般来说,学校科研水平越高,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越高,间接经费所占比例就会相对越高。结合我国目前高校科研管理现状,高校暂时并不具备与政府平等谈判的条件,对于间接费用比例的制定目前是统一设置一个上限,具体核定比例与依托单位的管理状况、信用等级挂钩。这项举措有效提高依托单位有效参与项目管理的积极性,同时也对高校的科研管理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引导高校科研工作者提升科研项目的完成质量、如何提高高校在科研信用评估体系中的等级,都将是高校科研管理者亟需解决的问题。

四、高校实施间接费用管理新政的建议

虽然科研经费间接费用改革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当前高校存在的一些问题,但我们应该看到,高校在贯彻执行间接费用管理办法新政过程中机遇与挑战是并存的,高校要巧抓住机遇、顺应改革的方向、适时完善高校相关制度,争取在这一轮科研经费改革中制胜,以促进高校科研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建立健全高校成本核算制度,完善间接成本补偿机制

科研间接成本补偿为高校公共资源使用、维护经费不足提供了必要的财力,缓解科研经费不足的压力,而在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上,高校应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的、科学合理的公共资源配置方案。高校公共资源分配的焦点问题主要集中在用房资源上,结合不同高校、不同学科特点,高校在配置用房资源应遵循“效率为目的,收费为手段”的资源优化配置指导思想,实行“定额分配,超额收费”公用房有偿使用理念,实施教学、科研、办公用房差异化、精细化的成本核算和补偿政策。高校应制订完善的间接成本补偿办法,充分利用资源,以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为目的,通过收费避免用房的闲置浪费。高校在配置用房资源时,要通盘考虑全校的用房需求,在满足教学活动用房的前提下,结合高校自身情况建立基本保障与竞争相结合的用房资源配置策略,定额面积保障最低办公要求和基本科研活动,对于超额部分实行收费管理。通过成本核算、补偿收费的方式,提高学院和教师公共资源使用的效率意识,同时在公用房分配、核算的基础上,建立公平合理的水、电、气、暖消耗成本分摊与补偿机制,可以考虑按用房的面积归集水、电、气费,发挥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减少资源浪费、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为高校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科学的调节手段。

(二)建立科学的绩效管理制度和评价机制,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当前中国高校教师收入与英、美、日等国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在这种背景下从间接费用中安排人员绩效支出会在很大程度上激发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绩效的考核指标体系会像一只无形的手指引高校科研人员的努力方向。高校现行薪酬体系普遍推行绩效工资,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分教学、科研和指导学生三大块,大部分高校考核科研部分绩效的主要指标是科研项目到账经费额度和发表文章的数量。高校在重视科研人力资本、提高绩效支出的同时,更要重视科研高水平成果的产出导向,应加大科研产出的评价力度,加强对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的引导,建立科学、合理的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建议高校在制订科研绩效指标体系时,首先区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其次要根据科研项目的类型分层、分类设计。具体操作可以参照国务院2014年12月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中对科技计划整合划分的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例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这类项目,致力于解决国家基础性、前瞻性的重大科学问题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问题,这类项目研发周期长,设计指标时要避免短期行为,要注重成果的前瞻性和基础的创新性;而对于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类项目则要注重科研成果的推广程度和市场转化情况;对于基地和人才专项类项目,指标要侧重优秀人才的培养情况。科技论文是衡量科研成果的核心指标,对于考核论文的指标,要结合学科领域特点,综合考虑论文的分区情况、影响因子以及数量,引导科研人员发表高水平论文,促进高校科研工作向世界顶尖水平发展。

(三)建立专门科研经费管理部门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加强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范文2

关键词: 科研;课题;项目; 经费管理

高校是我国开展科学研究的一支重要力量。科研经费收入是指高校通过承接政府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项目取得的纵向科研收入和为企业、事业单位服务取得的横向科研经费的收入。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均呈现出大幅增长趋势,科研经费已成为高校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科研经费收入占学校总经费收入比重的高低,也是学校综合实力的反映。

一、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

在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绝大部分高校能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委的要求,加强管理,合理使用,保证了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但从近几年审计、检查的结果看,也有部分高校对科研经费管理重视不够,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致使学校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了正常的科研工作。当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科研经费支出不规范。部分学校科研经费没有预算、虚列预算或者不按照预算安排支出;从事科研使用的房费、水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科研人员工资等支出不计入科研成本,而是在教育事业费中列支;高校科研经费转拨行为不规范;科研经费报销混乱;科研项目管理费提取比例不恰当;超比例提取津贴酬金非常普遍等等。

(二)科研项目结题不结账。从2004年审计署对18所重点高校的审计结果看,共发现13所高校共有17397个课题结题未结账,账面结余资金3.69亿元,仍滞留在各项目上未发挥效益,有的还在违规提取管理费、评估费等等。

(三)资产管理不善。购置的固定资产不入账,有的固定资产即使入账了,却公私不分。还有的科研负责人片面地认为科研经费购置的物品不是学校资产而是个人用品,与学校没有关系。高校对科研成果形成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版权、软件等自创的无形资产尚未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科研管理部门只对部分专利进行记载,没有对全部的无形资产进行管理,学校没有将科研成果、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入账管理,其价值的确认没有规范处理,形成浪费和流失。

(四)尤其是横向课题存在问题较多,如:课题经费体外循环,存放在校外或校办企业代管;科技开发合同不规范,学校承担无限责任;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科研成果鉴定与业绩评估不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没有监督检查机制。

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措施

科研经费是保证科研课题顺利实施的基本条件,是高校社会声誉、学术地位、人才培养等各项事业的根本保证。针对当前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科研工作健康发展,教育部和财政部于2005年6月26日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出了12条意见,教育部办公厅2005年12月15日转发了科学技术部《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2006年8月21日转发了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根据上述意见和通知的有关精神,我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一)科研经费应纳入学校综合预算。

高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是横向渠道还是纵向渠道,均是学校收入,必须全额纳入学校综合预算编制中,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课题编号、专款专用。

(二)加强科研经费支出管理。

首先高校要明确学校科研、财务等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学校科研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日常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合理使用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并按规定使用经费。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科研部门、财务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1]

其次要强化科研经费的支出管理。项目管理费、人员经费、业务费等支出是科研经费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高校应通过逐步建立和完善成本核算制度,明确规定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重点加强对项目管理费、劳务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协作研究费、项目自筹配套经费等支出的管理;规定科研经费的审批和报销程序;制定科研管理费及科研津贴提取的标准;明确科研结余经费的分配办法。其中,项目管理费可根据各类项目的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规定的比例由学校统一提取,统筹使用;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学校制定的管理办法办理,原则上,项目管理费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10%。人员经费、业务费等其它各项支出,高校应根据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的要求据实列支,不得预提,也不得超比例提取科研津贴。

再次,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预算和挤占挪用科研项目经费、严禁各项支出超出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禁层层转拨科研项目经费和违反有关规定将科研任务外包。[2]

(三)加强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

结题不结账是高校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针对此问题我认为: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和财政部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先制定出校内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明确课题结账的时间和结余经费的用途。科研项目结束或通过验收后,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已结题课题的相关信息。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在结题六个月内根据学校制定的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办理项目经费的财务决算工作。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结账手续的科研项目,学校有权按照校内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处置。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不得留归项目组成员所有、长期挂账,严禁用于发放奖金和福利性支出。

(四)规范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

除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凡是运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与学校用其他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一样均属于学校的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高校还应加强对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工作,除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另有规定外,科研成果推广应用、转化转让应由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成果转化法》和《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执行。

(五)完善科研经费的监督检查体系

首先,高校应根据财政部制定的有关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建立健全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规范科研合同的订立行为,对科研项目负责人使用科研经费实施有效监督,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核算准确,监督有力,确保科研项目资金安全并合理使用。

其次,高校要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内部审计与财务验收工作,建立高校科研经费的内部审计制度,明确项目经费的审计内容包括项目合同完成情况、项目研究开发取得的成果情况、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等三方面。高校还要逐步建立科研经费使用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科研项目的绩效考评机制,指导和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对内部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醒及督导项目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再次,高校要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分工负责;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教育部、审计署等有关部门和科研经费提供方或其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科研合同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的检查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应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处罚。

参考文献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范文3

(湖北科技学院 湖北 咸宁 437100)

摘 要:随着国家“科技兴国”发展战略的提出,国家投入的科技资金随之大量增多。作为科研经费重要使用主体之一的高校,应加快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内控制度,对科研经费管理进行流程再造。相关部门应各负其责,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并接受群众的监督,让国家科技资金发挥更好的效果。

关键词 :流程管理;公开公示;痕迹倒查;质询监督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65-2272.2015.01.006

“科技兴国”是我国的发展战略。特别是近几年来,国家加快了教育和科研事业的发展步伐,对科技创新给予了大量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据统计, 近8年来,我国科技研发资金投入已经接近3万亿元。2013年全国财政科技支出6 184.9亿元,比上年增加584.8亿元, 占同期全国财政支出4.41%。由于拥有特殊的人才优势、知识优势和创新能力优势,高校已成为我国开展科研工作的重要平台。中央、省、地方政府部门的科技资金和其他与高校科技合作单位的社会科研经费大量涌向高校。但是,由于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健全,致使科研经费的投入产出效果不尽如人意,造成了大量的科研经费浪费。如审计署2012年审计发现,5所大学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高达2 500多万元,数字触目惊心。如何妥善管理这些来源种类繁多、金额不断增长的科研经费,是高校亟需探索的一个问题。

1 高校科研经费来源

高校多渠道、高增长的科研经费一般指纵向课题经费和横向课题经费两个方面。纵向课题是指国家、省及各个部委布置的课题,由上至下,做课题的和课题的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所以叫纵向,是我国各级政府对高校的财政性科研资金的投入。横向课题是相对于纵向课题而言,是指高校受地方政府、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组织委托开展科研项目所取得的各种非财政拨款经费。高校通过承接企业及社会科技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让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取得收入的同时,扩大了对外联系,服务了地方经济建设,提高了科研水平和知名度。

2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

2.1 高校科研经费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的机构缺失

尽管高校有科研处这个内设机构,但是,科研处只负责对科研项目的申请、立项、结题验收这个程序进行管理。对科研经费是否合理使用、是否按预算使用、项目负责人是否开支了与科研无关的费用他们不过问。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会计核算,但是,在审核发票时无法识别有些发票是否与科研课题相关,有些开支发票的合理性他们无法辨别。审计部门受科研处的委托对横向科研经费审计时无制度文件依据,对审核出来的问题无学校的文件依据处理。所以,高校缺少一个专业性机构对科研经费从立项到使用、结题、验收、审计等整个全过程全方位进行协调管理。

2.2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过程中已有的制度执行不力

科研项目批准部门对相关研究项目经费出台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如《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高校按上级部门规定,根据高校本身的实际情况也制定了一些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但是,这些制度规定执行效果不佳,出现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时无处罚或者处罚不力。加之个别高校领导本人手上有大量的科研课题和科研经费,他们对于有些科研人员对科研经费的违规使用听之任之,有些领导自己也跟他们一样开假发票到财务帐上违规报销套取科研经费,致使高校已有的一些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形同虚设。

2.3 高校对科研人员进行科学研究的激励机制存在单一性

科研经费的数量与层次反映了学校师资队伍的素质和整体的研究能力,也是高校综合水平实力的表现。所以,为了提升办学水平,提高综合实力,高校会发动全校老师尽其全力去争取科研项目。有些高校还会给予项目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科研人员的职称、职务、评先评优等都与科研课题的多少有关。由于学校还欠缺其他更好的科学研究的激励机制,科研人员收到科研经费拨款后,学校提取一定的管理费,剩下的任由科研人员使用。科研人员只拿出科研经费的一小部分用来进行科学研究,其余的科研经费都被他们想方设法通过报销转移到自己的腰包。由于这些私利私心存在,他们没有把时间和精力用于真正的科学研究上,致使国家拨出的科研资金不能发挥更好的科学研究的作用,形成很多“伪科研”。据有关资料统计,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约四成,达不到科学资金投入产出的最好效果,造成了国家科技资金很大的浪费。

2.4 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欠佳,对科研经费的审核把关不严

由于有些高校少数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缺失,平时工作中有时只是简单对报销发票的数据进行核实,不能严格遵照国家的财经法律、会计法和其他部门相关规定来依法审核发票的合法性、真实性等,不愿、不敢抵制歪风邪气。有些甚至做人情,与科研人员串通一气,任由科研人员从财务帐上报出与科研经费无关的发票。对明显的能识别的种种违规发票不抵制而予以报销。

有些高校部分财务人员不积极参加业务知识学习,不能掌握和运用最新财务专业技能来办理每笔科研报销业务。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不会识别,造成了科技资金被科研人员造假大量流入到个人的腰包。

2.5 高校科研经费购置固定资产严重帐实不符

国家对于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要求记入学校的资产帐,实际上有些高校资产管理部门没有根据学校资产设备申购的程序来办理科研人员购置资产设备手续。无任何部门来对科研人员购买资产进行事前审批、购买回来后没有办理验收建帐建卡登记手续。资产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不去查看资产实物,仅凭科研人员购置固定资产的发票开具资产入库单,财务人员凭入库单记了学校固定资产帐。科研人员用科研经费报销的固定资产有的是真实用在了科研课题上,有的却是科研人员为了套取科技资金虚开的假发票,导致高校的科研经费购置固定资产帐上金额与实物严重不相符。

2.6 高校对横向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还是个盲区

由于高校的横向科研经费不是由财政部门下拨到高校,从国家层面到经费拨款单位和高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对横向科研经费的管理规定制度没有纵向科研经费多,即使有也只是很少的一些简简单单的规定。高校没有单独的制定横向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制度来对横向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进行约束。现有的法律法规对横向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规定不明确。所以,横向科研项目负责人争取到经费后更是无拘无束随意开支使用。

3 加快加强高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建议

3.1 建立健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内控制度,监督科研人员依法依规开展科研活动

科研经费是专项资金,具有专门的用途和法律法规约束。高校作为科研项目承担单位,要设立专门的机构对它进行管理和监督。国务院2014年3月发文强调,项目承担单位是科研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在项目申请、组织实施、验收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职责。所以高校应该重新认定科研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需要新定位科研处不光单是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结题验收,还要依法依规担当全校科研经费使用、公开公示、项目成果评估、审计监督等全过程组织协调管理的职责。科研处要对现有的科研经费管理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建设内部控制制度,对科研项目管理进行流程再造,对科研经费实行流程管理,监督各个部门的履行尽责情况。

高校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内控制度建设,首先分析纵向课题经费管理、横向课题经费管理的风险点所在,确定对重要风险点进行重点控制管理。对整个科研经费管理全过程进行流程再造,在流程中明确各个环节相关部门人员在科研经费管理中的职责权限。一旦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使用出了问题能倒查,顺着痕迹查找相关部门人员是否按制度来执行。如项目立项、申请验收阶段科研处要负责,出了问题要查科研处相关人员是否按有关规定履责;在经费支出阶段科研人员违法违规套取科研资金,应该追责财务处相关人员报销审核失职;其他部门如审计处是否对科研经费进行了审计、校职代会是否组织代表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流向进行质询等等。

3.2 完善高校科研人员科研考核奖励政策,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

高校应完善科研人员科研奖励政策,对于科研人员的奖励标准不能单单只与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的数量挂钩,而是应以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以及科研成果转化的程度来作为奖励的前提和标准,给予他们更大的物质奖励来促使他们把钱用在科学研究上。如高校应制订科研成果奖励政策、科研成果转化分配激励机制、科研成果产业化后给他们更多的股份激励或利润分成或他们自主选择成果收益分配权等。给予高校科研人员科研奖励,让他们在增加了个人收入的同时也让他们找到了自我价值实现的成就感,以此激发他们的科研热情。

高校科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科研任务,学校应组织专人对项目进行验收,对项目完成情况及科研成果进行考核评估,并形成文字性资料保存下来,作为后期表彰和奖励的依据之一。

3.3 会计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学习,尽职尽责把好科研经费使用关

高校会计人员要加强职业教育和业务知识学习,及时知悉并掌握国家科技政策、相关部委对专项科技经费的管理办法、教育部和财政部关于科技资金使用的规定以及国家财经法规制度,严格按会计法的要求来尽职尽责把关科研经费的使用,敢于抵制各种违规报销行为。

高校无论是纵向科研经费还是横向科研经费,都要纳入高校财务帐进行管理按照国家统一的财经规章制度和学校的财务制度报销规定,依法依规来使用科研项目资金。对少数财务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厉追责。

3.4 高校应制定科研用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规范科研资金购置资产管理流程

高校科研人员用科研经费购置与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同样属于国家资产,也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纳入学校资产管理范畴,任何人不得非法占有、私自转让。

高校应制定严格的科研用固定资定的管理办法,要求科研项目人员在项目申请时实事求是的编制科研用设备的购置情况说明,请购时应履行固定资产的请购审批程序。对全校科研经费购置固定资产要有专人进行管理,资产购回时要验收并办理建卡手续才能报销。科研项目完成后科研人员要把资产完整移交给指定的专人进行管理,对资产不能上交的科研人员要采取一定的惩处措施,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3.5 高校应对科研项目经费信息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各高校科研部门应逐步建立健全科研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应对项目申报、项目经费预算、经费使用明细、科研经费购置设备、项目研究成果、项目审计报告及整改情况等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科研处应在学校网站上及时公开全校科研人员科研经费各个阶段的信息资料。公示内容包括项目申报所有资料信息和完成项目所需经费使用预算明细、科研经费购置设备说明;每年项目完成情况及每个科研项目分年经费使用明细情况;项目完成结果及项目成果影响力;项目完成过程中或项目完成后审计结果;对有些科研项目负责人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整改结果公示等等。

3.6 高校采取审计和质询的方式,让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更加透明、阳光

高校作为法人,应为确保国家科技资金不被浪费,不被非法挪用等现象发生,有责任建立健全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督和检查管理。

高校根据科研项目金额的重大情况,对重大项目进行全过程跟综审计。跟踪检查一些重要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科研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同时,高校应建立科研人员个人信誉制度,对挤占、挪用、贪腐科研经费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关人员实行负面记录,取消项目承担者一定期限内项目申报资格等严厉惩处措施,发挥震慑和教育警示作用。科研项目完成后,高校审计部门对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过程中发现了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倒查追究。针对出现的问题倒查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履职尽责情况,经查实存在问题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高校每年职代会上要组织代表向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相关部门人员现场质询,接受群众的监督,让国家科技资金使用更加透明、阳光,促使科研人员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合理使用科研经费,真正让有限的科研经费为高校的科研发展,为国家创新驱动战略作出更大贡献。

4 结语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 科研经费; 现状; 成因; 措施

一、引言

总理在两会答记者问时讲:“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和支持政策,着力推进重大科学技术突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2%,促进科技成果更好地转化为生产力”“保持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而科学研究作为高校的主要功能之一,是高校综合科技实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志。据调查,清华大学等高校2010年获得的科研经费如表1(单位:亿元)。

科研经费收入基本已达高校预算收入的40%左右,可见,科研经费已成为高校经济活动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科研经费的管理也是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科学、规范地使用科研经费,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直接影响着科研质量、科研水平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以及高校科研事业的发展。因此,高校对科学研究经费的管理应常态化,规范化。然而,从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现状来看,科研项目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欠缺,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规范。本文就目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望更好地规范和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促进高校经济活动健康、有序、稳定开展。

二、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高校科研经费的分类如下:一是纵向横向分类。纵向科研经费是指由国家、省部委等上级部门下达的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是指企事业单位或一些研究机关委托学校与学校合作所提供的科研经费。二是校内校外分类。校内自筹科研经费包括学校产学研结合滚动发展设立的科研基金,指导性课题负责人自筹的资金,以及学院直接从总经费中分拨出的专项科研经费;校外科研经费包括在省、国家立项的科研经费,与企业研究机构合作而获得的科研经费,也包括捐赠或赞助的科研经费。

目前我国高校经费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控制力度不足

首先,在编制项目预算时,由于课题项目负责人对财务知识和科研经费管理了解比较少,没有认识到经费预算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在申请课题、编制预算时,认为财务人员参不参加无所谓,对项目的各项开支没有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往往按自己的经验、估计或申请的要求填列出一组数据,编制出来的预算大多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至于所申请的项目资金如何开支,经费预算中支出哪些内容则不完全清楚。

其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所申请的经费混用或不用。科研人员中,双肩挑科研项目负责人占绝大多数,经常一人进行多项课题的研究或一个研究所同时进行多项课题的研究,任务繁重。在科研经费的使用过程中,常常会将其所有的经费混在一起使用,不加以区分。另外,部分高校每年在遴选硕士生导师或博士生导师时,将当年可支配的科研经费总额作为条件之一,因此部分科研人员便将其科研经费“积攒”来,留到以后年度使用。

最后,科研经费结题不规范。近期,许多高校对科研经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结题,但大多数都没有结账,资金还滞留在已结题项目中,甚至还出现别的项目结题时,将项目经费转到已经结题的项目中,从而不能发挥科研经费的作用;有的虽然已经结账,但剩余的科研资金转到新设的项目中,重新可以按照原项目开支用途进行开支;甚至还可用于项目以外的支出,致使学校财务无法顺利进行完成项目的经费决算;有的项目经费簿变成了课题负责人的私人存折,致使高校科研经费沉淀资金越来越大,使科研经费没有发挥最大的科研作用。而对于已经完成的科研项目,在结题、验收时只注重技术、成果的验收,更不要说进行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价。

(二)成本核算制度不完善

因为高校大多数课题项目负责人承担着教学、科研双重任务,将科研项目的间接费用,即依托单位课题服务的人员费用和其他行政管理费支出,以及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等固定资产的使用费或折旧费等科研工作中耗费的单位办公设施、水电能源动力费等没有纳入科研项目进行核算,而在学校教育事业费中列支,无形中加大了教育事业费开支范围,造成虚增教育事业费支出、虚减科研项目成本的局面,使科研项目成本不能完整地在科研经费使用中得到体现,从而造成各高校每年的科研经费余额沉淀很多,而事业经费永远不会有结余,甚至年度预算紧张,不能保证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会计信息真实、合理。

(三)资产管理混乱

高校资产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学校投资计划、采购计划、资金安排和资产日常管理分属基建、财务、资产、设备、总务、图书等部门,由于各部门责任不够明确,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各课题组的开支是各自为政。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许多项目在没有经过充分论证的前提下,购置了许多大型仪器设备,并且这种设备大多数成为了课题组的专用设备,造成科研设备(尤其是专用设备)重复购置,不仅占用了大量科研资金,而且设备利用率不高,造成资源浪费,影响了高校资产的使用效益,极大浪费了一部分教育资源,增加了学校的运行成本。

科研项目活动中无形资产的管理就更缺乏。高校现行财务制度中没有对无形资产管理制定具体规定,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对无形资产专利权没有入账管理,有的高校对科研成果形成的产权、专利权、版权、软件等未及时进行知识产权登记保护,以致被侵权,使科研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成果浪费严重。

(四)管理制度缺失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比较滞后。医科院校执行的各项科研资金管理都是参照前几年制定的国家各项科研资金管理办法,比较笼统,实际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而且由于科研经费来源比较多,不同的经费来源其执行的制度又由其特殊性。近几年,好多高校也意识到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为了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根据国家的科研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科研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从而就给具体执行者财务部门带来压力。

(五)监督机制不完善

科研经费不能科学管理,从某种程度上讲,归咎于高校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监督机制不到位。目前,高校普遍存在科研经费管理监督检查意识不强,缺少对科研经费结题审计和效益分析等问题。现有制度不健全,缺乏明确的制度办法,忽视经费使用效益,对科研项目的使用、结算等没有完善的制度来控制。

部分高校没有开展科研项目技术水平与经费开支的综合考核,科研经费管理的内控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跟不上科研工作社会化的发展。结题审计不到位,结题报告支出不实,缺乏规范有效的监督手段,造成科研经费监督机制不完善,管理职能缺失。

(六)管理意识淡薄

科研经费的审批人一般是项目负责人,其预算管理意识普遍淡薄,缺乏经费预算编制的意识。虽然科研经费主管部门要求高校财务人员要参与科研经费预算的编制工作,但在实际的经费申请过程中,科研经费预算往往没有经过科学论证,造成科研项目预算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预期成果所需要的成本,预算的准确性不高,从而失去了预算应有的严密性和严肃性。

项目负责人大部分是学术型人才,欠缺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知识,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比较随意的现象,时常出现前紧后松,科研任务完成进度与经费使用进度不相符,以致出现项目已经结束而经费结余很多的现象,甚至造成此项目支出了彼项目的经费,导致项目经费的使用没有按照编制的预算执行,经费使用的过程管理和控制形同虚设。

三、管理措施与建议

(一)加大预算控制力度

高校要制定相应的预算控制办法,将预算控制与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制相融合。进一步明确高校科研部门、财务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做到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核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以及有关财经法规使用科研经费。

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按有关规定使用科研经费;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科研经费使用由项目组长负责审批,项目组长发生的各项开支,由其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学校牵头与其他单位共同承担的科研项目经费转拨,应向科研处、财务处提供科研项目批复、项目合同和其他必要的资料,必须由学校科研处和财务处共同审批、办理。具体流程如图1:

(二)健全成本核算制度

根据高校的实际情况逐步开展科研经费的全额成本核算,将在科研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参照企业会计做法,按照权责发生制划分为科研成本和期间费用。将现有的间接费用,即依托单位课题服务的人员费用和其他行政管理费支出,以及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等固定资产的使用费或折旧费等科研工作中耗费的单位办公设施、水电能源动力费等纳入科研项目进行核算,改变其在学校教育事业费中列支,避免科研项目支出挤占高校日益紧张的事业经费,虚增教育事业费支出、虚减科研项目成本的局面,使科研项目成本完整地在科研经费使用中得到体现,保证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会计信息真实、合理,保证科研经费支出的合理性。同时也要注重提高科研仪器设备的利用率,打破以往分项目、分部门购置科研设备的局面,资产管理部门应按时清理、清查纳入高校资产统一管理的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防止科研设备重复购置,保证资源共享,提高资源利用率。

(三)加强科研资产管理

利用科研经费购置的资产,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均属国有资产,高校应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其进行核算、管理和处置,以达到“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的目标,避免资产的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科研项目负责人应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的登记、保管、维修、报损等工作,尤其是在项目结题时,应及时办理资产的清理、移交、变更手续,谨防账外资产的流失,提高资产利用率。

此外,高校也应重视无形资产的管理。随着科学技术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高校拥有的无形资产数量巨增,对学校的贡献也越来越大,高校有关部门要及时出台无形资产核算管理办法,以便对无形资产进行有效的评估和管理。

(四)完善经费管理体系

根据国家教财[2005]11号文件《关于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应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并对科研经费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全过程控制、全成本核算制度,使项目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各高校要针对当前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和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健全科研项目经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学校科研部门、财务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做到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机制。提供科研资金的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强化绩效意识,对其所提供的资金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价机制,要加大科研经费的绩效考核力度,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提高各项经费使用效益。对于绩效评价比较好的,在再次申请经费时,给予倾斜支持;而对于绩效评价差的,在再次申请经费时,给予拒绝或适当扣减经费总额。

(五)完善审计监督机制

高校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科研经费的日常监督和审计,定期对各课题经费进行内部审计,以便及时发现、解决科研经费使用中的问题,防止虚假预算,套取科研经费。提高高校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重视研究过程中有关实验报告、数据记录、手稿等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保管;向相关协作单位支付的重大协作费时(如基因检测等),引入跟踪审计机制,由审计人员在研究过程中,观察、见证相关合同的履行情况,并出具过程记录的审计文件,为经费的结题审计做好准备,实现科研经费管理由事后控制转化为事中控制,由被动式管理转化为主动式管理,避免延伸审计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困难,使科研经费使用真实透明。

(六)提高科研人员的管理意识

科研人员中,双肩挑科研项目负责人占绝大多数,其中部分人员工作繁忙,学习财经法律、法规知识的时间和机会少,对科研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法律制度了解不深,存在科研经费为个人所有的思想,认为只要有票据,就可以报销,不管其支出结构合理与否,经不起分析、延伸审计,对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的差异理解模糊,这种思想,干扰了科研工作秩序,必须在科研人员中加强财经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使广大科研人员充分认识到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重要意义,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自觉遵守有关财经法规,节约经费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或互联网、橱窗等形式进行宣传,使科研人员合理、合法使用科研经费,强化合理使用经费的意识。

四、结论

科研的兴衰成败事关民族和国家创新能力的强弱。科研经费管理是否科学,科研经费使用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科研质量和科研水平,影响着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影响着学术风气的健康发展,影响着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质量,科研经费是保证科研工作顺利实施的最基本条件之一。因此,加强和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之计。完成这一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和高校及时、切实地正视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从而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的预算控制,完善高校内部控制制度,让高校科研经费不但用得好,还要用得巧。只有科学地管理科研经费、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才能推动高校科研工作可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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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 高校;科研经费;科学化管理;对策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1、科研工作者的智力投资得不到补偿

科研人员在科研项目研发中投入了大量的脑力劳动,理应取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现有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均未明确列支该项条款,在科研经费列支范围中根本未涉及科研工作者工资性支出规定,只有劳务费开支条款,且仅限定用于项目组人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和项目组外聘成员的劳务性支出;但是,担任研发主力军的在职科研工作者的劳动力报酬却没有被名正言顺地纳入科研费用列支范围中,给科研人员造成了劳动力报酬难以落实的后顾之忧,科研工作者很难专心致志地投身到科研工作中去,难免想方设法套取资金,予以补偿自己的智力投资,导致出现了科研开支范围随意扩大、以假发票报销套取资金、假委托转移资金等现象。这里所说的假发票指的是因随意扩大科研开支范围而人为制造的虚假科研业务所产生的发票,并非指发票本身的真假。这种变相套取脑力劳动报酬的违规行为会造成许多资金隐患,因此,制度设计上对科研工作者脑力劳动价值认定的缺失是导致科研经费使用不规范的原因之一。

2、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及监督机制不健全

科研经费管理不科学,根本原因在于高校财务管理制度不到位,缺乏监督机制。一些高校没有建立起系统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与监督机制,只是零零碎碎的制定几项管理规定。目前高校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多样化、形式多元化,对科研经费的管理与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再继续采用单一项目管理与核算对科研经费进行管理显然会导致科研项目资金来源多样化与经费管理核算单一化之间的矛盾,导致会计人员在科研经费的管理上无法可依,无所适从。

3、违规列支科研经费

从科研经费来源渠道的不同,可以将科研经费划分为纵向科研经费与横向科研经费,纵向科研是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下拨的纵向科研经费,包括部级项目、省部级项目、市级和省厅级项目及校级项目等,各主管部门也都制定了相应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横向科研是高校与其他社会团体或企业间进行科研合作、技术咨询或转让成果、专利等所取得的横向科研经费。由于项目负责人对其负责的项目享有绝对的控制权,而科研经费列支的合理性又难以界定,造成一些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支出中随意列支与科研项目无关的招待费、差旅费、礼品及生活用品等费用,财务人员在报销科研经费时也仅仅从票据是否合法来判断报销与否,使得大量用于家庭与个人的费用冒充科研经费予以报销,严重挤占了科研经费额度,另外,通过对高校科研经费审计和检查的结果分析发现,无论是在纵向科研项目还是横向科研项目中普遍存在洗钱、虚假列支、划拨支出等违规现象,严重影响了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率。

4、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流失风险

部分高校对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比较松懈,没有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畴,即使一些高校对于科研经费购置固定资产也规定必须办理入库手续,建立固定资产管理三联单,但在实际操作时却明修栈道,暗度陈仓。项目负责人自认为科研项目是个人的,特别是横向科研经费不属于国家拨款,购置的固定资产不属于国有资产,不愿意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程序,千方百计回避固定资产验收手续,实际操作中往往将固定资产人为的拆分成多种零部件或材料,再以零部件或材料发票来报销,造成这些资产大量流失;另外,高校对于大量科研项目研究开发所取得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往往疏于管理,没有进行相应的产权登记,加大了无形资产流失风险。

5、科研间接成本占用教育经费

尽管高校一般都提取一定比例(3%-5%)的科研管理经费,以弥补高校管理和组织科研项目所发生的费用,但是所提取的费用很少,事实上,科研项目不仅无偿使用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房屋、水、电气等教学资源,高校还配置了科技处等专职管理部门为科研工作提供各类管理服务,科研人员以及科研管理工作人员薪酬、住房、福利、业务培训等费用也由学校承担,因此,从投入与产出角度来讲,高校所提取的科研管理费远远弥补不了学校对于间接科研经费的投入。

6、科研项目结算不及时、验收不科学

项目负责人由于个人年度考核、职称职务晋升或者科研资金取得等原因的需要,对于科研项目结题倒是很重视、很积极,但是对于相应科研项目的结算则能拖则拖,因为高校没有对科研项目不按时结算的管理与惩罚措施,致使有的项目负责人钻了空子,项目结题后长时间不进行相应的项目结算,巧立名目,随意报销一些用于个人或家庭的费用,更有甚者千方百计将科研结余资金据为私有,导致财务人员无法对已结题项目进行财务决算,增加了科研项目财务管理的难度和成本;另外,有的高校对于科研项目验收的重心放在了科技成果与科研技术方面,而忽视了科研经费的绩效评价与使用效益。

二、高校科研经费科学管理的对策

1、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高校财务部门及科研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及时做好内部沟通与协调,以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为依据,结合高校自身特点,制定出适合本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全程管理,即预算管理-实施管理-结题管理-审计监督-绩效评价,每一阶段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逐步将科研资金全部纳入高校财务综合系统,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

2、合理列支科研劳务费

智力劳动在科研工作中起决定性作用,理应得到合理的劳动报酬,因此,建议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设计中增加工资性列支项目:实行总额限定或比例控制,可以对科研性工资分配实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办法,项目研发期间只保留工资性列支额度,中途终止项目或未达到项目预定目标时不予发放劳务费,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使得参与项目研发人员通过智力劳动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科研人员对于自己的智力劳动报酬何时能得到补偿、补偿多少做到心中有数,不必再为智力劳动得不到回报而耗费精力,在最大限度发挥智力报酬对于科研工作促进作用的同时,也杜绝了科研人员违规套取或私吞科研经费的现象。

3、规范科研经费报销制度

制定科研经费开支问责制度,规定项目负责人为该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于科研经费支出进行精细化管理,明确规定科研经费的列支范围及报销标准,仔细审核,规范报销手续,杜绝一切与科研项目不相关的费用从科研经费中列支,严禁虚开发票、套取科研经费。

4、规范科研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管理

对于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除了应提供给甲方使用的以外均属于高校自身资产,理应遵循学校自有资产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管理,科研项目研发期间资产归项目组使用,待项目结题时应及时移交给相关部门,并办理移交手续,不得找借口滞留在项目成员手中,避免资产流失。对于科研项目所取得的发明、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依据相应证书等鉴定资料进行备案登记,视同高校无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5、全面核算科研项目成本

科研项目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比如材料费、差旅费、人工费等发生时直接计入科研成本中,但是对于科研项目所耗费的间接费用比如房屋占用费、设备使用费、科研项目实施中消耗的水、电及应分摊的采暖费用往往被忽视未计入科研项目成本中,导致科研项目成本不全面、不真实,因此要如实反映科研项目成本,必须将这部分间接费用合理计入项目成本。

6、严格结题,及时结算

在科研经费的结题与结算方面,高校科研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因地制宜,制定出适合本校科研管理的具体办法与管理规定,明确项目结账时间和结余资金用途,使项目负责人对于自己负责的科研项目应该什么时间结账以及项目结余资金的用途做到心中有数。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协同财务人员及时对项目经费进行结账与决算。对于不按期办理经费结账与决算手续的科研项目,高校相关部门可以根据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予以强制结账。

总之,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不断推进,国家将加大对科技研发的投入,高校科研经费势必逐年增加,因此,高校应严格科研经费管理,进一步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高校和我国科技事业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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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范文6

高校科研经费数量逐年上升,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引起关注。作为内部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高校内审应重点开展科研经费审计。文章分析研究高校内审机构如何做好科研经费审计。

关键词:

高校;内部审计;科研经费

随着国家科研经费投入力度的加大,高校科研经费数量逐年上升,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的问题,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为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教育部、财政部和科技部等科研管理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要求高校健全科研制度,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加强科研经费的监督管理。作为内部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高校内部审计部门也逐步将科研经费审计作为审计重点工作之一。

一、科研经费内部审计的定义、定位和内容

科研管理是指高校对其承担的全部科研活动的管理,包括上级科技主管部门批准的科研项目(纵向科研项目)的管理和企事业单位等委托的各类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科研经费内部审计是指高校内部审计部门依据有关法规,对科研管理业务活动合法性、适当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第28条指出,高校内审的目标是促进完善管理,控制和防范风险、提高效益,促进高校实现办学目标。科研经费审计的定位就是通过审计,促进科研管理的完善,控制和防范风险,提升科研水平。内审部门作为高校科研中不可缺少的角色,起着强化风险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的作用。科研经费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对科研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对合法性、合规性进行评价。目前科研经费预算编制机制、预算标准都不是很合理,如果我们生硬地去追求与预算一致,侧重预算执行效率,不但不会提高科研管理效益,还会引导科研支出的虚列,造成负面影响。预算不是我们的定性标准,它本身也是我们审计的对象。审计人员应该通过正面引导,科学预算、科学执行,而不是生硬地追求一致性。科研预算执行审计重点是对合法性和效益性审核。科研经费每一分钱都是纳税人的钱,不是科研项目个人的。所以,不管是在什么情况下,科研经费使用都须合法合规。

二、科研经费审计的特征

1.政策依据的专业针对性

科研经费属于专项经费管理审计的范畴,审计依据除了国家相关的财经制度外,纵向和横向科研经费的审计政策依据也不同。纵向科研经费有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如国家自然基金管理办法、社科基金管理办法等,横向科研经费更多地是依据合同(任务书)或委托方要求。

2.审计内容的特定性

科研经费审计内容根据科研经费管理部门的要求和项目经费来源确定,主要是审计相关项目内容及制度的遵循性,目的是查错防弊,查处与科研不相关的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审计报告使用范围的指向性

目前所做的科研经费审计主要是课题结项验收或中期检查,报告的使用人主要是科研项目主管部门。

4.审计结论比较单一

审计结论主要侧重于经费管理的规范性,预算支出的准确性,以及支出的相关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目前关注绩效部分较少。

三、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存在的常见问题

科研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科研经费的使用往往被看成是科研人员的个人行为。项目管控方面,内控不完善,尤其是对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疏松。科研管理任务重、科研经费规模大的学校,未按教财【2012】7号文件要求在财务部门或科研部内部统一设置科研管理服务机构。科研人员认识不够,意识不强,未严格执行预算。具体表现有:项目管控方面,尤其是对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学校相关的管理制度不完善;规模大的学校未设立专门的科研管理服务岗位或机构;横向科研经费未完全实现分项目核算;科研经费尚未完全实现辅助账登记;因异地转账技术上存在一定难度,部分外地专家咨询费发放未使用银行卡;少量科研劳务费发放存在无人员身份信息、无银行卡号、代领代签等现象;纵向科研经费报销烟酒、餐费;报销与科研活动无关的费用,如:衣服、包、药品、食品、蔬菜等日常生活用品;报销汽修费、保险费;部分办公耗材大量从商场、超市购入,存在报销个人生活用品的可能;个别旅游景点住宿、往返车票,与科研活动关联度不高;发票无抬头或发票开具单位与开票内容不符,存在极个别虚假发票问题等。

四、科研经费管理常见问题产生的原因

1.认识上存在误区

部分教师对科研经费存在认识误区,认为科研项目是自己凭个人能力向有关部门申请来的,是个人的经费,从而导致科研经费使用随意。

2.科研管理内控不健全

三级内控失效,项目级内控没有,院系级内控虚设,校级内控乏力。内部审计一般停留在核查单据层面,对内控关注不够,整体把握不够,重点突出不够。

3.审计资源有限

科研项目数量多,经费金额大,许多高校科研经费突破亿元,内审人员一般不超过教工人数的2‰,还要从事工程造价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等,将科研项目全部纳入内审范围,对内审来说,显然力不从心。如果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来审计,由于注册会计师主要擅长公司、企业审计,对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不够熟悉,对学校业务比较陌生,审计效果不佳。

4.难以界定支出合理性

科研项目涉猎广泛,专业性强,由于审计人员的专业局限性和自身的能力,对一些支出特别是对一些专用设备、材料是否真正用于科研无法界定,部分支出合理性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科研的真实性和相关性,有时很难认定。你没有办法去认定一个科研人员是坐出租车,还是开车,或者租车与科研成果更有关,你也没有办法去确定科研过程中是用200个试剂比用300个更应该。

5.审计时效滞后

由于目前多为事后审计,发现的问题往往出现在立项、预算编制等事前和经费使用、核算等过程中,很多问题都既成事实,有些问题整改难度较大,在顺利结项和存在问题之间容易引发矛盾。

五、内部审计机构如何搞好科研经费管理审计

1.建设良好的内部审计环境

内部审计环境可以影响审计风险的高低,也是高校内部审计的基础。《河北省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学校应将科研经费审计纳入内部审计部门的重点审计范围,对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应通过各种渠道提高高校科研人员对科研经费的认识,增加科研经费使用的合规合理性,同时积极主动地配合学校的审计工作。高校应建立规范高效的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健全科研经费内部控制制度,配备专业胜任的审计人员,购置必要的审计软件,建立良好的内部审计环境。

2.发挥内部审计的建设性、服务性作用,对非故意违规行为予以规范,对恶意行为予以纠正

内部审计不仅需要准确地查出问题,还需要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认为,内部审计的宗旨在于为本单位增加价值、改善业务流程,提高控制与治理过程的有效性,促进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应发挥建设性和服务性作用,通过纠正科研经费使用的不当行为,对非故意违规行为予以规范,对恶意行为予以纠正,必要时责令清退违规资金,促进学校科研管理相关部门建立内部控制(包括建立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财务报销工作规范等),科研管理任务重、经费规模大的学校,在财务部门或科研部内部设置科研管理服务机构,确保科研管理内部控制有效执行。高校科研管理的内部控制包含校级、院系级、项目级三个层级,应完善三级内控。高校内审部门通过内部控制审计,促进三级内控落实。

3.把握重要项目和重要业务环节

重要项目指项目到位资金总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大的、关注度高的项目;或者是金额虽不大,存在问题性质严重的项目;来自财政拨款的纵向科研项目,也应作为重点。目前科研经费领域出现的问题按照性质与严重程度,可以分为四种情况:

(1)在预算与执行过程中,擅自扩大开支标准、未经批准调整项目预算等问题;

(2)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重复采购、造成资源闲置与浪费;

(3)应该用于某类型的开支被通过某种方式挪作他用,比如以购买办公用品的名义购买其他物品,以购买办公家具的名义购买自用家具等;

(4)不仅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有些完全用于一些无中生有的项目,比如虚列项目支出、虚列劳务人员名单套取科研经费等。重要业务环节,是管理控制中的薄弱部位、衔接部位。主要有经费转拨、材料采购、劳务费开支三个环节,这三个环节应作为内部审计重点,进行有效地管控。

4.综合运用审计调查、跟踪审计、事后审计等方式

科研项目数量多,金额大,在开展审计时,可采取下列方式:

(1)为了全面了解科研管理的业务、控制和风险,内审部门定期对学校科研管理状况进行审计调查,从而发现内部控制缺陷。

(2)对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跟踪审计能更好地在过程中发现问题并解决,控制潜在风险,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3)事后审计可以集中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科研项目审计,并从中发现问题督促项目组整改(包括违规资金的清退)。内审部门扩大事后审计的覆盖面,加强事后审计。如:审计科研经费转拨时,审计人员应在“企业信用网”查询收款单位有关信息(法人代表、高管、股东等信息),查阅项目任务书、预算评审书、项目合作协议等项目资料,审查经费使用的相关性。从科研项目结果入手,发挥审计的监督和威慑作用。

5.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全程审计

高校科研项目细分预算复杂,数量多,涉及人员广,内部审计不仅要做事后审计,还要将加强事前、事中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8号———信息系统审计》提出,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中要单独或综合应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工具和技术等信息技术。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应该综合运用各类信息化技术,适时掌握、评价审计结果,提高审计效率,识别、评估科研经费管理风险将变得更加便捷。

6.推行科研经费审计结果公示

高校内审部门可以参照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办理规定》《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等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在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进行公示。一定程度上推进校务公开。审计结果公示由发起审计项目的机构对审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充分考虑学校保密规定,对于项目不能公开。审计公示有利于将审计监督与民主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形成广泛的监督力量。科研经费审计结束后,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基本信息、过程管理信息、结题验收信息和审计结果信息等。综上所述,科研项目经费审计应通过查处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不当行为,堵塞漏洞、完善内部控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为学校科研保驾护航的作用,促进学校科研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芸.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研究.安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