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执行工作方案

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执行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提高农村公路建设绩效,加快农村公路发展,形成社会广泛参与、共同监督的农村公路建设机制,同时,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中的廉政工作,预防腐败,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的意见》(交公路发〔2014〕10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务透明、政策公开、准确及时为基本要求,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为管理手段,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坚持公开、公正、依法办事,将有关工作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预防建设领域腐败的发生,确保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优质、高效、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农村公路建设绩效监控有效开展和“七公开”制度的贯彻执行,成立局农村公路建设绩效监控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分管农村公路建设领导担任,成员为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局建设站、质监站、财务股负责人,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绩效监控和“七公开”制度的贯彻执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站,由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站、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局财务股、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三、农村公路建设绩效监控程序

为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农村公路建设绩效监控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是项目申报。由各乡镇对需新建或改造提升的公路、桥梁初步核实,并填报项目建设需求申报表,项目申报表需经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是现场核查。由县交通运输局对各乡镇申报项目逐一进行现场核实,并测设电子地图,详细记录每座桥梁座落位置的经纬度、每段待建和需提质改造的公路起始位置的经纬度等信息,现场核实人和镇村项目负责人均在项目申报表上签字确认。

三是项目上报和计划下达。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申报,批复后及时向乡镇下达建设计划。

四是施工管理乡(镇)、村为业主的农村公路项目由乡(镇)、村为工程监管主体,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站和质监站不定期抽查正在施工项目,核查工程质量,重点核查项目质量监管制度、工作流程,同时现场抽检项目的路基宽度、路面宽度、路面厚度,拍摄现场施工图片,建立工作台账。

五是交工验收。按《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工程监督管理的通知》(石交字〔2020〕19号)要求,由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组织质量验收,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站负责组织数量验收。

六是补助资金下拨。根据交工验收的质量和数量情况,结合上级补助资金到账情况,通过局相关会议决定资金下拨额度并及时下拨。局农村公路建设绩效监控领导小组每年对下拨乡镇的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四、“七公开”制度

实施“七公开”的主体单位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公开主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七公开”的第一责任人。新建、改建交通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按照“七公开”要求公开“七项内容”。

(一)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建设计划公开

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建设计划的编制,要坚持公开论证和科学评估制度,规划编制中,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有关专家的意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参与权、知情权和建议权。

公开主体: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公开内容:年度农村公路建设计划。

公开方式:县人民政府网站,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地公示栏,乡镇政府信息公示栏,村委会信息公示栏。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收到计划后七个工作日至工程完工。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县政府监察部门、各级“七公开”工作领导机构。

(二)建设资金补助政策公开

向群众公开县、乡、村道改造项目,危桥改造项目等的补助政策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集方式,使广大农民群众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集方式、补助标准心中有数,做到建设资金补助政策公开透明。

公开主体: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内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筹集方式、补助标准。

公开方式:县人民政府网站,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地公示栏,乡镇政府信息公示栏,村委会信息公示栏。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随时。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县政府监察部门、各级“七公开”工作领导机构。

(三)招标过程公开

进行公开招投标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规定,从勘察设计、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到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等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都必须依法实行公开招标投标制度。在招投标活动中,严格落实“招标人自主招标、评标委员会独立评标、招标人自行定标、政府依法监督”的原则,充分保证招投标行为的公开、公正、公平。

招标公告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法人及招标机构。

公开内容:项目立项批复、资金来源、工程概况、工程量简介、招标机构、招标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公开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其他相关网站、相关公示栏进行公示。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招标公告之日起。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监察部门、各级“七公开”工作领导机构。

2.开标过程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法人及招标机构

公开内容:开标全过程、评标办法

公开方式:会议

公开范围:投标人代表、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公证机关。

公开时间:按招标文件约定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监察部门、各级“七公开”工作领导机构。

3.评标过程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法人或者招标机构

公开内容:招标文件中规定评标标准、方法

公开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其他相关网站、相关公示栏进行公示。

公开范围:评标专家来源、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公证机关

公开时间:评标前

监督检查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监察部门、各级“七公开”工作领导机构。

4.评标结果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法人及招标机构。

公开内容: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公开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其他相关网站、相关公示栏进行公示。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评标结束后,公示三天。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监察部门、各级“七公开”工作领导机构。

(四)施工过程管理公开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法人、现场执行机构、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要加强管理,科学组织,规范施工,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做到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

公开主体:项目法人。

公开内容:工程概况、资金来源、施工许可、进度计划、质量举报电话;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及现场负责人、村民质量监督员;主要机械设备投入、主要原材料规格及采购情况等。

公开方式:施工现场公示牌。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施工期。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监察部门、各级“七公开”工作领导机构。

(五)质量监督公开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必须严格落实“企业自检、专业抽检、法人管理、社会监理、设计监控、政府监督、行业监管、群众参与”的“八位一体”质量保证体系,项目法人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各从业单位都必须主动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或由其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的质量监督管理,并接受社会舆论和媒体的监督。

公开主体:质量监督机构。

公开内容:质量监督机构名称、现场负责人、阶段检查结果。

公开方式:施工现场公示牌等。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随时。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监察部门、各级“七公开”工作领导机构。

(六)建设资金使用公开

项目法人和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计量支付程序,注重时效管理,杜绝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各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工程财务管理。

公开主体:项目法人。

公开内容:建设资金到位情况、计量支付情况、拨付情况。

公开方式:办公场地公示栏。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随时。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监察部门、各级“七公开”工作领导机构。

(七)竣(交)工验收公开

工程竣(交)工验收是工程交付使用的重要环节,按照省市交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工程竣(交)工验收,严格按程序办事。

公开主体:项目法人。

公开内容: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单位、参建单位名称、验收组织机构、工程质量等级、工程决算等。

公开方式:办公场地公示栏。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验收后七个工作日内,公示十五天。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监察部门、各级“七公开”工作领导机构。

五、工作要求

(一)严明各方责任。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各责任主体要建立并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每一个环节都要按照绩效监控程序和七项公开内容要求,落实责任到人、明确监督到人.切实做到思想统一,分工明确,领导有力,措施有效,落实到位。

(二)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建设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各从业单位对本方案中明确的绩效监控和七公开工作应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中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同时,要定期召开会议,将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建议进行通报,并建立起规范的工作台帐,保存实施工程的原始内业资料及影像资料,准备好网络、公示栏、公示牌等公开载体。

(三)严肃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要虚心接受监督检查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农村公路建设绩效监控和“七公开”的落实情况和薄弱环节,对措施不到位的,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努力形成“政策透明、制度公开、要求明确、管理有效、监督到位”的农村公路建设长效机制,做到社会满意、群众满意,实现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