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问题及对策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问题及对策

1存在的问题

1.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剩余人口多

定陶县辖1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349个行政村、1044个自然村,耕地总面积93.35万亩,人口67.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4.8万人。根据2004年全县农村安全饮水普查结果,截止2004年底,全县共建成单村浅井农村自来水工程36处,日供水能力10800m3,共解决9个乡镇,61个自然村46566人的吃水困难和6120头牲畜的饮水问题。2005年以来,随着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逐步实施,饮水问题得到极大改善,2005—2013年全县共建成农村安全饮水工程20处,解决12个乡镇308个村241015人的农村安全饮水问题。根据《定陶县农村饮水工程实施方案(2014年—2015年)》,解决全县146个自然村、121607人的饮水安全问题。通过调查核实分类,截止到“十二五”末,定陶县还有9个镇、街道办事处、179个自然村、149793人需要解决安全饮水问题。

1.2地方财政配套和群众自筹资金少

由于农村饮水工程投资较大,涉及面广,国家补助资金有限,受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地方财政配套和群众自筹资金较少,建设标准的饮水工程困难很大。

1.3水源水质差

浅层地下水水质较差,深层地下水含氟量高,采用深层水源需要进行降氟处理,加大了工程建设运行成本,所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在水源水质方面面临着较大的难题。

1.4工程运行管理制度不完善

虽然大多数群众的“水商品”意识正在提高,但还有部分群众存在喝“大锅水”的旧观念,所以在水费收取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同时,县级还没有建立维修养护基金,县级农村供水专管机构虽然成立,事业编制人员120人,但均无财政拨款,需要自筹资金。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采取的措施

2.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保证完成“十二五”规划剩余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和县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水利的县领导任副组长,发改局、财政局、水务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为有效激励和调动各级各部门提高自来水的积极性,县委县政府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由两办督查室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促进了工程的顺利进展。

2.2细化目标任务,确保资金投入

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把2014—2015年需解决人数、建设任务、实施重点、水质保障等内容逐项进行分解,层层落实到县、乡、村及农村学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拓宽农村饮水安全投融资渠道,鼓励和吸纳社会资金投入,组织和引导受益群众筹资投劳。为用好上级补助资金,定陶县切实加强了对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管,饮水安全工程资金由县财政集中核算中心管理,实行报账制,资金结算由财政划拨中标企业账户,做到了专款专用。

2.3重视水源选择,确保供水安全

水源选择是饮水安全的关键,自2005年实施农村自来水工程以来,多选用深水井作为水源,但深层水源需要进行降氟处理,造成了工程建设投资大,运行成本高。计划利用在建的刘楼平原水库,根据“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发展战略,把“十二五”规划剩余人口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规划、建设任务中,确保了供水安全。

2.4创新体制机制,促进良性运行

坚持建管并重,不断完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机制体制,确保每一处工程都能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依据《村镇供水站定岗标准》、《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建立相应的管护机构,管护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结合实际,搞好产权制度改革。工程建成后,水源工程和主管道部分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在市水利局的监督指导下由组建的供水公司进行管理。户内管网工程产权归投资人所有,由投资人负责经营管理。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由县政府主管部门建立了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并制定了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定额,建立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3取得的成效

3.1前期工作扎实有效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四个转变”的精神。一是转变规划思路。转变小型、分散、低标准、低层次的规划思路,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集中解决与分散解决相结合,近期解决与长远发展相结合,注重发展集中供水,注重扩大供水规模,注重加快解决进程。二是转变发展理念。转变过去仅重视满足水量,忽视水质的模式,坚持水量水质统筹,把水质达标放在首位,实现由饮水解困“有水喝”向饮水安全“喝清洁水”的转变,大力推进供水入户。三是转变管理模式。千吨万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严格推行“四制”,明晰产权,分类确定运行管理模式,明确管护责任,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专业化管理。四是转变运行方式。集中供水工程实行企业化经营,建立健全经济责任,按照成本加微利的原则核定水价,实现以水养水,良性运行,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3.2后续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基本健全

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了各类规章制度和相应的考核办法,主要有水库防洪应急预案、汛期值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水源保护制度、水质管理制度、工程供水维修服务管理、技术培训制度、职工考勤制度、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基本达到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目的。

4结语

针对定陶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实际,定陶县通过制订和采取一系列对策和措施,工程实施已步入良性运行的轨道,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将得到全面解决。

作者:庞斌 李洪斌 马崇金 单位:定陶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