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普法法制教育论文

高校普法法制教育论文

一、在乡村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的意义

(一)法制的积极影响

尽管法律能够公平公正地衡量和评断社会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其作用的发挥还需要法制宣传这一前提。法律不被了解和遵守,将会变成一纸空文。乡村相对于城市,物质条件十分匮乏,人们获取知识的渠道和途径较窄,无法及时运用法律思维思考问题,自然也无法分享法律人人平等、保障合法利益的光辉。法制宣传能够开拓乡村人民的视野,将法制积极、正面的影响引入乡村人民的生活中。

(二)乡村法律纠纷日益增多

随着经济迅速发展,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越来越频繁。例如农村的婚姻家庭继承方面,女性的婚姻自主权常受侵犯、家暴问题、遗弃弱势家庭成员、子女的抚养权的争夺、财产的分割问题等,面对这些法律纠纷,大多数农民只能根据当地习俗解决或是不了了之。

(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要求

我国在治国理政上实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二字要求将法律普及全国,从城市到乡村,从知识分子到农民。宣传法律,树立公民的法治意识和公平意识,营造一个积极的社会法律实践氛围。反之,不普法,随后又用人们不知道的法律约束民众,法律的威严就有瑕疵。

二、我国高校法制教育的不足及改进建议

法学理论知识从社会众多纷繁的纠纷中产生、发展,最终要回归到社会上去,为社会实践服务。但是现如今,法律实践是我国高校法制教育的短板,其不足之处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足之处

1.实践机会少、时间短

大多数法学院校除了在毕业时为学生设计了毕业实习活动,在大学期间的其他时间段没有提供实习机会。另外,由于受到寒暑假和毕业季找工作的限制,法律实践的时间通常只有一两个月,这与国外一些发达国家法学院校对实践的规定相比,时间短之又短。

2.实践规模小、形式单一

法学学生的实习往往是通过学校的安排获得地点,也有部分利用身边的资源自己找实习单位。活动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管理,开展实践活动的途径少,实践指导的师资薄弱。有些实践活动是自愿报名参与,参与人数少,无法形成较完整的体系。实习单位主要集中在公安系统、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几个地方,少数人能进入公司做法务工作。由此可见,法律实践活动的地点单一,形式不够丰富,对法学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作用小。

3.实践受重视程度不够、氛围不浓

高校开设实践活动往往以学分的形式要求学生完成,很多时候倾向于形式而忽略了实践的目的、意义和实质内容。高校在开展实践活动的同时没有向学生灌输法律宣传的重要性,让学生真正把所学运用到生活中,最终导致法律实践效果不佳。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供参考。

(二)改进建议

1.增加实践机会与地点社会实践随处可见,其作为高校学生锻炼能力的手段

自然不该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法律不仅存在于公、检、法单位,还存在于社会发展的每一个环节。高校可以增设实践机会,挖掘新的实践地点,例如让学生进入偏远落后的乡村,将知识通过年轻的力量带给最需要的人。此举不但能改善乡村人民的生活,还有助于拓宽法学学生眼界。

2.将实践主体、实践对象与实践内容有机结合,注重效果

在实践过程中,明确自身的主体身份,将实践对象与实践内容紧密结合,是立足现实情况,实事求是,对症下药的体现,同时也考察了学生处理各种法律纠纷的应变能力。目前高校的法律实践时间短,阻断了活动的后续性,学生不能把已有的实践经验运用到下一次的实践中。另一方面,一些冗长的法律纠纷无法在短期的实践中得到解决。

3.与社会大环境接轨,紧跟国家政策和时代潮流

我国共产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就是法治。思想认知是行为的先导,引领全社会知法、守法,推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学高校的法律实践能够上接法律理论知识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下接群众百姓的生活,在普法的大工程中起了关键作用。

三、让法律从高校“走进”乡村

鉴于上述乡村法制宣传难以克服“先天不足”的问题,以及高校法律教育中所存在的实践活动的缺陷,将乡村法制宣传与高校法律实践相结合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尝试。从本质上来说,这是一种普法活动。从形式上看,是用受过良好教育的学生填补农村法制的空白,城乡结合;从实质上看,是将高校丰富的法学资源引入文化贫瘠的乡村,将法律普及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一)统筹安排,全面协调

法学高校的法律实践活动应当由教育厅等政府部门统筹安排,形成体系,统一管理。高校与实习地点相互协调,做好交接工作,与当地相关政府部门保持联系。根据乡村当地发展的实际情况,安排好学生的住宿、交通、餐饮方面的问题,排除实践活动的后顾之忧,以及为突发事件的应对提前进行策划,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二)注重形式,充分利用媒体

现代的媒体技术已经覆盖到人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乡村也受到传媒的波及。打破死板的传统形式,利用媒体技术,以五花八门的活动,浅显形象的方式让乡村人民在欣赏活动成果的同时了解枯燥晦涩的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质。例如制作宣传音频、视频、用互联网向村民展示庭审过程、播放电视记录片,还有自编节目进行文艺汇演、创作法制文艺作品等,使法律宣传富有活力并且达到好的效果。

(三)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机构

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仅靠高校和学生的力量难以实现,考虑到法制宣传工作要营造社会大氛围,利用各种各样的纪念日,如“12.4”法制宣传日,潜移默化地将法律知识渗透到乡村中去,需要建立专项小组,设立日常的办事机构,指定相关人员负责协调各方面事宜,领导学生们进行法律实践工作。

(四)加强法制宣传师资力量,做好经费保障

师资力量对于提高法制宣传的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学生缺乏校外实践经验,各种专业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高。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能在法制宣传过程中及时提供专业上的帮助,促进学生对实践经验的归纳与总结。另外,法制宣传不可避免产生一定的经费,法制宣传过程中所需的用以置购教材、宣传手册等资料费用,各地政府和高校应当负责与保证。

四、结语

法律的生命力必须在实践中体现,坚持普法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不可少的环节。让高校法学学子走出校园,走入乡村,做好乡村法制宣传工作,让广大乡村人民能更自由地选择生活方式,紧跟上城市发展的脚步,让法制充满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作者:李莉 李新萍 单位: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