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体系论文范例6篇

医疗体系论文

医疗体系论文范文1

关键词: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构建;路径

Abstract:Theestablishmentoftheurbanresident’smedicalsecuritysystemisanimportantmeasuretoachieveuniversalhealthinsuranceandsocietyharmonization.Takingthebackgroundoftheurbanresidents’medicalsecuritysystemastheentrypoint,andonthebasisofsurveyingandanalyzingthecurrentproblems,theauthorputsforwardtheroutechoiceinconstructingandperfectingurbanresidents’medicalsecuritysysteminthenewperiod.

Keywords:urbanresident;medicalsecurity;construction;route

一、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背景分析

“看病难,看病贵”是当今最受关注,也是最棘手、最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之一,牵涉多个领域,构成因素纠葛复杂。虽然对其改革路向众说纷纭,但一致的观点认为,医疗保障体系是解决此问题的关键所在,形成一个覆盖面广的医疗保障体系是解开看病贵难题的第一把钥匙。

经过长期的探索,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已从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退休人员逐步扩展到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截至2007年底,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7983万人,其中参保农民工人数为3131万人①。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在提高医疗保障能力和职工的健康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制度框架及运行机制已基本形成。截至2007年底,全国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达到2448个,占全国总县(市、区)的85.53%,参加合作医疗人口7.3亿,占全国农业人口的85.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总额为220亿元,累计受益2.6亿人次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避免了“小病扛,大病拖”现象的发生,对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村稳定、保障广大农民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从总体来讲,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已经日臻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顺利实施。但是也应该看到,包括中小学生在内的城镇其他非从业居民尚未被纳入社会医疗保险范围。随着社会转型的日益加快、疾病风险的困扰和经济体制改革过程带来的分配不均等,广大城镇居民对医疗保障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在此背景下,2007年国务院专门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就开展试点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主要政策及组织实施办法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截至2007年底,我国共有城镇人口5.9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44.9%,其中就业人口2.94亿,非就业人口3亿。城镇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约2.21亿人(其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有4068万人),占全体城镇人口的37%,比上年增加6319万人①。尽管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我们也清楚地看到,许多城镇居民仍然徘徊在医疗保障体制之外。因此,构建健全完善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在实践中推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健康发展,就成了当前的应势之需,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

二、试点地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推行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实现全民医保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肯定和欢迎。但也应该看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毕竟还处于试点时期,难免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在实践当中不断加以完善。

1.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作为一项惠民工程,许多群众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障都持欢迎的态度,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许多试点地区并没有实现全覆盖,一些居民依然徘徊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之外。从另一个方面来看,许多已经参保的居民对城镇居民医保的真正内涵和一些具体细节也缺乏了解。部分群众对报销补偿费用期望过高,对设立的起付线不了解,对医疗费分段计算补助也不熟悉,尤其是对报销程序还不是完全清楚。这就有待于各试点地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工作做实、做细,使广大群众在真正了解、熟悉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踊跃地支持和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工作。

2.统筹层次低,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局部试点地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统筹层次一般为县、市级统筹。统筹层次低,不仅不利于进一步分散风险,也不利于资金在全国范围内调剂和发挥更大的互助共济作用。从保障水平来看,由于我国当前生产力整体上还不够发达,且经济发展呈现出很大的不平衡性,所以许多试点地区还是以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为主,最高报销上限也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各试点地区应随着经济的发展,加大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财政投入力度,在化解住院和门诊大病风险的同时,要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探索统筹解决城镇居民门诊费用问题的办法。

3.监督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健全

从试点地区的情况来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监督和管理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在支出管理方面,个别定点医疗机构仍有开大处方、开用药目录之外的药和不合理的大型检查等情况,导致部分群众获得的补偿金额降低,也导致了参保居民对医保制度的误解和不信任。个别定点医疗机构把门诊病人转化为住院病人,诱导病人过度消费医疗资源,造成参保居民住院费用增长。有的医院审查不严,个别患者冒名顶替套取资金,严重侵害了参保居民的权益。在医疗保险基金的给付方面,也没有建立包括基金运行分析制度、运行情况通报制度和常规基金运行监督检查制度在内的基金的收支监测预测预警系统,还没有形成包括组织监督、民主监督、制度监督、行政监督、业务监督、审计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在内的内外部双重监督体制[1]。

4.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服务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完善的医疗保障服务网络。近年来,各地医疗保障服务体系无论是在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也应该看到,这与广大城镇居民的医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许多群众对医疗机构的服务意识、医疗人员的业务素质还颇有微词;就医环境需要改善,尤其是城镇社区医疗服务机构还很薄弱,亟待加强。

当然,这些措施的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今后,要加进一步努力打造健全的服务体系,为广大群众提供省心、放心、舒心的服务。

三、新时期健全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路径选择

被誉为“国民保健服务之父”的贝弗里奇曾经说过:病人因没钱而拒绝医疗,这是任何文明社会都不相容的。保障每一个公民病有所医,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障是每一个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总体来看,我国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探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应该认识到,这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需要我们以民为本,因地制宜,多方努力,在实践当中不断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健康、有序发展。1.加快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立法工作,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提供完备的法律框架

近年来,尽管我国城镇居民的医保工作日益受到重视,但毕竟还处于试点阶段,许多措施和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开展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社会保障法是关系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制度,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就没有健全、完善和成熟的社会保障制度。笔者认为,我国应制定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法》,并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应的新型配套的政策和实施办法,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定地位,并将之严格纳入到我国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之中,明确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未来的发展方向。

2.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

作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显得尤为重要。在政策设计上必须考虑各方承受能力,做到“基金筹集多渠道、费用缴纳低水平、待遇保障多样化、保险服务便捷化”。

(1)形成合理的筹集机制

首先要完善筹集机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应坚持“低缴费、广覆盖”的原则,在缴费能力与医疗待遇之间找到个平衡点。在实践当中,一方面应加大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宣传的力度,提高广大居民参保缴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稳定的配套资金保障体制,将各级配套补助资金固定下来,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提供财政支持。同时,中央、省级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城镇居民的财政补助力度,以实际行动促进和保证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其次要积极拓宽筹集渠道。在将政府财政拨款和救助以及城镇居民缴费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的同时,应不断在实践中拓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渠道,积极引导社区经济、企业、慈善机构、外资机构及个人等方面的捐助,不断充实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基金。

(2)健全管理体制

应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严谨长效的管理方法、便捷有序的管理流程和先进高效的管理网络,构成科学简约、调控灵敏的医疗保障管理体系,以实现保障到位、基金平衡、调控灵敏、服务周到的管理目标。在组织管理方面,受经济条件限制,我国广大县级城市可以借鉴河南舞钢市的管理模式,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管理资源,借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个现实性的制度体系进行监督和管理。较大的城市和条件具备的地区,应该建立起相对独立的、专门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同时加强对制度运行的社会监督。在基金管理方面,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单独列账。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探索建立健全基金的风险防范和调剂机制,确保基金安全[2]。

(3)规范运行机制

首先要合理确定参保范围,明确保障重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主要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中的广大城镇居民。在保障的重点方面,由于我国当前生产力整体上还不够发达,且经济发展呈现出很大的不平衡性,所以应因地制宜,确定不同层次和级别的保障标准。其次要科学制定费用支付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以确保支付待遇与缴费水平相适应,做到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基金的收支平衡和制度的平稳运行。再次,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医疗保障评价系统。针对医疗保障的运行特点确定一套全面、科学的评价指标,对参保情况、基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医疗机构的服务、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等进行深度研究和评价,以便为制度的进一步实施指明方向。

3.健全完善城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服务体系要按照管理社会化、服务人性化的原则,建立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运转有效、简捷方便的医疗保障服务网络[3]。积极发挥社区医疗保障制度平台的作用,依托社区平台,建立医保机构同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联系制度,为广大居民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要加快社区医疗体制的创新,形成社区医疗服务、专业医疗服务和综合性医疗服务相配套的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网络[4]。通过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调整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结构、功能、布局,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4.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要想健康发展,在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的同时,还要积极推动医疗卫生、药品流动体制改革。这三个方面同时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今后我国卫生事业的长远发展,它们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缺一不可。在医疗服务市场上,要把供需双方由“信息不对称”变为“信息对称”,增强患者对医疗服务质量与数量进行事先判断的能力,提高其选择的主动性;通过建立医药专营制度,逐步实行医、药经营分离,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打破医药不分的垄断体制,合理控制医药费用水平。

5.建立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卫生扶贫工作

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制度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当中,要把对城镇特别困难人员的医疗救助作为促进城镇居民卫生保健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把经济扶贫与卫生扶贫合理结合起来。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要建立专项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基金,交由当地民政部门统一管理和使用,也可以通过成立基金会,由专门机构负责进行运营。通过此项基金,对符合医疗救助的对象进行适当救助,以使比较困难的城镇居民获得基本的医疗保障。在救助方式上,可采取缴费参保、减免医疗费用、建立社会福利医院及实行定额补助等办法解决。同时,要根据医疗救助对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救助管理办法[5]。总之,要把医疗救助计划与整个医疗保障体系有机结合起来,防止城镇困难居民群体因病返困、因病致穷,避免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促进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振平.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初探[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7(10):p677~678.

[2]许勇胜.关于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安全管理的探讨[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1):p35.

[3]郑秉文.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攻坚[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p79.

医疗体系论文范文2

【关键词】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单一性弊端/多层次体系

【正文】

中图分类号:F840.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448(2000)01-0050-04

现行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一方面缺乏对医院和个人的有效约束机制,造成医疗资源的大量浪费,国家和企业负担加重;另一方面,又没有覆盖到非公有制单位的职工,使非公有制职工无法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满足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需要。这些制度本身所存在的缺陷,使得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难以为继,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那么,到底用什么样的制度来替代50年代建立起来的单一的、高保障、低覆盖的公费医疗制度和劳保医疗制度呢?是用另一项单一的医疗保险制度来代替,还是用一个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来代替?很显然,建立多层次的城镇医疗保障体系应该是医疗保险改革的唯一出路。

首先,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是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满足城镇职工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险需求的保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意识的增强,人们对医疗的需求也逐渐增多。不仅有治疗疾病的需要,而且有强身健体、购买各种保健营养药品的需要。因此,必须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来满足人们不同的医疗需要。如果企图由一项医疗保险制度来满足包括保健在内的所有医疗需求,一方面过高的医疗费用政府和企业无法承担,另一方面加大了医疗费用控制和管理的难度,更易造成医疗资源的严重浪费,使得有的人医疗消费满足过度,有些人的疾病又得不到治疗的现象更为突出。这不仅不能消除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的弊端,反而使其“雪上加霜”,更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这与医疗保险改革的方向是相背离的。另一方面,由于人的健康状况各不相同,患病的概率也各不一样,有些患大病、重病的人确实需要花费大量的医疗费用;有的人群更容易患病,如退休职工。如果强行用一种单一的保障水平低的制度来代替另一种保障程度高的制度,势必会导致一些有客观需要的人群的医疗得不到保障,给医疗保险体制转换带来困难。老年人由于身体不断衰老,抵抗力下降,除了生病的概率大之外,一旦得了病,病情多比较重,所需的医疗费用也较高。大多数老年人都是因疾病在医疗抢救无效的情况下辞世的。因此,老年人身体状况,决定其医疗需求更加迫切、广泛和特殊。这些都要求我们应针对老年人口这一特殊的医疗消费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注,提供多层次的适合他们特点的医疗保障措施。对于现在的退休职工来说,还不仅仅如此,由于在传统医疗保险体制中,政府或企业把职工医疗的费用都包下来了,因而,发给职工的工资中就不包括这部分资金,同时职工也没有为自己将来看病积攒医疗费的意识。如今要在这种无积累、无准备的情况下过渡到新的医疗保险制度,他们在经济上和心理上都很难适应。因此必须根据各个群体的客观需要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即用一个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来代替单一的“全包型”的医疗保险制度。

其次,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是由医疗需求本身难预测、高风险的特点决定的。与其他需求相比,医疗需求更具有事前的不确定性。人们对自己何时患病是难以预测的,不可能像购买其他商品那样,对购买时间、数量、品种都可以事先作出安排。但是一旦疾病发生,患者就无法加以选择,哪个时候看病、作哪些检查、吃哪些药、进行怎样的治疗都只能由医生根据病情来确定。这些特点使得医疗保险的提供既有必要,又带有很大的风险。由于人们对疾病一般无法预测,在平时身体好的时候很少想到自己会生病,在自己年富力强的时候人们也很难自觉地为满足自己将来年老的医疗需求而储备足够的资金。这就需要外力的推动,一方面,强化人们对疾病的认识,另一方面,在医疗资金上给予帮助。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正是将人们不自觉的医疗资金筹集行为用制度的形式规范起来,同时,企业和社会也承担起相应的职责。此外,也正是医疗需求事先的不确定性和事后的无法选择性,使医疗保险风险尤其是老年人的医疗保险风险巨大。任何一种单一的保险制度都无法承担这一风险。因此,为了分散医疗保险的风险,也只能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最近,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也是社会医疗保险本身的性质和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社会医疗保险不仅具有强制性,而且具有普遍性,即要对符合条件的所有人口普遍实行医疗保险。同时,由于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不高,综合经济实力不强,各地经济发展、居民收入也不平衡,不少企业效益欠佳,职工收入偏低,企业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还在不断深化,我们还不具备向所有城镇劳动者提供完全医疗保障的能力。也就是说,在目前生产力水平不太发达的情况下,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只能解决大多数人普遍出现的疾患,保障大多数人的基本医疗。而对发生概率相对较小的疾病,以及特殊人群的不同层次的医疗需要,社会医疗保险是无法解决的,只能通过其它医疗保险途径来解决。这样既能调动其他保险主体的积极性,又能减轻政府的压力,同时还可以满足人们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其他医疗需求。

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是与我国政府医疗保险改革思路相吻合的。1998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虽然在《决定》中没有明确提出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但仔细分析可以看出,《决定》所涉及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城镇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建立除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其它的医疗保障制度实际上是落实《决定》的配套措施。如果没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配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很难建立和有效地运作的。同时,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障也是不健全和不完备的。

1998年12月国务院颁发的《决定》是在总结1994年国务院4部委下发的《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的试点意见》(即九江、镇江试点方案),1996年国务院4部委下发的《关于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意见》(即50多个城市的扩大试点方案)的经验,考虑我国经济不太发达的国情的基础上形成的。1998年新的医改方案的基本走向是:社会医疗保险只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即使在基本医疗中也强调了个人的责任,至于其它的医疗需求只能由另外的医疗保障制度来满足。据此,在方案设计上,它一方面沿袭了前两个试点方案中“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基本改革框架,建立了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筹资机制。另一方面,更进一步强调“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强调社会医疗保险的有限责任。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降低了医疗保险金的筹集比例。根据目前企业效益不佳的现状,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新方案的筹资比例与1994年九江、镇江两个试点城市的医改方案相比明显降低。“两江”试点时的筹资比例是工资总额的11%(其中个人交纳1%),而新方案将筹资比例降到了8%(其中个人交纳2%)。这意味着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要相应降低,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也要相应降低,个人负担比例提高。

2.严格划定了“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的支出范围。在近几年的医疗改革试点中,各地探索了多种“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简称“统账结合”)的模式。其中,最有特色的是“直通式”、“两立式”。“直通式”是指不分大小病和门诊住院,医疗费用都先从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用后,超支到一定数额(比如个人年工资的5%),再由社会统筹基金报销,但个人仍须自负一部分。这种“三段相通”的运作模式,保障水平较高,但激励和约束作用发挥不够,不利于统筹基金的平衡。“两立式”是指将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完全划断,划定各自的支出范围。个人账户主要支付小额医疗费用和门诊医疗费用,超额自负;统筹基金主要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个人仍要自负一定比例。这种方案增加了个人责任,约束力也明显增强。1994年九江、镇江医疗保险试点时采用的是“直通式”,但最后使得两地的统筹基金难以平衡。所以,在国务院1998年颁布的《决定》中规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相互挤占”。这实际上表明,新的医改方案采用的是“两立式”。这种模式一方面有利于个人医疗账户的合理使用,减轻了统筹基金的支付压力,但另一方面,不可否认对于一些身体素质较差、大病小病不断的人来说,医疗费用自负的比重就较大,如果没有其他的医疗保险制度的支持,个人恐怕很难负担。

3.提高了进入“统筹基金”的门槛。1998年新方案除划定了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的支出范围,明确指出了统筹基金主要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之外,还规定了“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即职工生了大病,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如果医疗费用没有超过个人年工资的10%,须自己负担,只有超过年工资10%的部分才能按比例在“统筹基金”中报销。1994、1996年医疗改革试点方案也规定了进入“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但主要是在“直通式”模式下运作,且起付标准超过职工年工资的5%。无疑,也进一步加大了个人支付的力度。这也是1998年医疗保险改革方案“低水平”的一种体现。

4.设立了“统筹基金”的“封顶线”。与“两江”医疗试点没有“封顶线”不同,《决定》增加了“统筹基金”对最高支付限额的控制,规定最高支付额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并且明确指出“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根据全国40多个城市的抽样调查表明,这一“封顶线”大约为2~3万元。这样一个数额对于一些治疗费用高达几十万元的大病来说是杯水车薪,超过“封顶线”的部分只能通过其他保障机制来弥补。在医疗费用超过“封顶线”的人员中,老年人口的比重是最大的。虽然《决定》明确指出:“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但这对于减轻退休人员的医疗负担的作用仍是有限的。

综上所述,1998年以“低水平、广覆盖”为主要原则的基本医疗保险方案,是从保障全体城镇劳动者的基本医疗需求的角度制定的,它没有更多的考虑患病机率高的特殊群体。这一制度实施的前提就是要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予以补充。否则,一方面会导致一些特殊群体的医疗水平下降,造成部分人群“有病不能医”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如果这些特殊群体没有其他的医疗费用来源,最终政府还是要在基本医疗保险中通过开“小口子”的办法来解决他们的医疗问题。此外,患者可能采取诸如支用其他家庭成员个人账户上的钱等手段来冲击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些无疑都会给基本医疗保险带来压力,影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

医疗体系论文范文3

[关键词] 医疗质量;监管;文献计量学

[中图分类号] R197.3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2)08(c)-0164-03

A literatures review of medical quality management and regulation based on Bibliometrics methods

AN Yanfang

The Affiliated People′s Hospital of Hubei Medicine University, Hubei Province, Shiyan 442000, China

[Abstract] A long time the medical quality management and regulation has been a weak link in medical management system. In this study, Bibliometric analysis is employed to review the research status, topics, medical quality management and regulatory theory of medical quality regulation. The results show that: as the literature number, the medical quality management and regulation is one of the international main research areas, but the number of closely literature in china is fewer; as the research topic, in the international main research focuses on terms of quality, service, costs, standards, but domestic mainly concentrates in the necessity, importance and concepts, and the regulatory mechanisms, the regulatory system, regulatory content are still a lack of systematic and empirical research. This Bibliometric analysis is helpful for scanning the topics of medical quality control system in-depth study.

[Key words] Medical quality; Management and regulation; Bibliometrics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医疗服务供给主体、医疗保障、融资机制、付费方式、治理以及监管体制等领域都开展了重要改革和探索,推动和促进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但是对医疗服务的监管长期以来一直是我国医疗管理体制的一个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中医疗体制不协调、改革措施不配套、医疗市场扭曲、医疗机构治理失灵、政府职能“缺位、错位、越位”等各种弊端,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十分突出。政府相关部门医疗服务缺少有效监管手段,医疗行业整体监管滞后,医疗政策决策规制化程度低、医疗服务监督制度缺位[1]。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全面推进医疗服务治理机制、供给筹资机制、竞争机制、监管体制等方面的改革[2]。考虑到目前我国医改工作的现实需要,在系统比较和深刻理解各国基本医疗服务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完善和创新我国基本医疗服务监管机构的设置,基本医疗服务监管的工具,以及重要监管内容(如基本医疗服务质量和收费)如何监管,是一个现实而迫切的重大课题。医疗质量监管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体系,本研究基于文献计量分析方法对医疗质量监管的研究背景、意义、研究现状及主要概念等方面进行文献内容分析,对目前已经形成的监管理论进行归纳,为深入研究我国医疗质量监管体系提供理论基础。

1 文献数量分析

1.1 中文检索

选择《CNKI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博士学位论文库》、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和《万方数据》,检索1989~2009年的数据。文献检索具体情况及结果见表1。

表1 医疗质量监管文献检索结果

注:检索式中“+”表示逻辑或(.or.),“*”表示逻辑与(.and.)

从表1可以看出,中国医疗服务监管研究密切相关总体数量偏少,密切相关文献只有39篇;从文献发表时间来看,重要文献主要集中在近5年内。

医疗体系论文范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凝炼卫生职业精神、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开展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大讨论,广泛凝聚共识,提高道德修养,在全市卫生系统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为扎实深化医改和做好各项卫生工作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讨论内容

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展开讨论。

(一)如何认识新时期医疗卫生职业精神的科学内涵。重点围绕祖国医学“大医精诚”和西方医学“尊重生命”的优良传统,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和新时期医学创新精神,深入开展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大讨论,大力倡导医学科学与医学人文精神相统一,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和幸福观。

(二)如何认识弘扬医疗卫生职业对调动卫生人员积极性的重要作用。重点结合卫生队伍建设展开讨论,处理好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的关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发挥崇高的道德和精神力量,维护救死扶伤的社会价值和解危济困的职业尊严,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正确的荣辱观。

(三)如何认识弘扬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作用。重点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精神开展讨论,明确医疗卫生职业精神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保障,教育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弘扬职业精神,提高道德修养,自觉把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放到首位,用高超的技术、优良的服务,尽量做到少检查、少用药、少花钱、治好病,让“悬壶济世”、“救死扶伤”的医德医风成为取信于民、赢得认可的法宝。

(四)如何认识弘扬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对实现医改目标的重要作用。重点围绕实现医改任务目标,研讨先进文化和精神力量的推动作用,使广大卫生人员深刻理解做好本职工作与落实医改任务、完成中心工作的密切关系,激发强大的精神动力,使广大干部职工更加主动自觉地投身改革、推动发展,在更高的层面上实现人生价值。

三、活动步骤

此次大讨论活动将贯穿全年,分学习动员、讨论交流、深化成果三个阶段实施。

(一)学习动员阶段(6月上旬):主要开展组织动员、深入学习、撰写体会三项活动。

1、组织动员。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大讨论活动方案,组织召开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大讨论活动动员大会,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2、深入学习。要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论述,卫生部部长陈竺和党组书记张茅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加深对医疗卫生职业精神的认识和理解。利用集中学习、分散自学等形式,做好学习笔记。

3、撰写体会。每一名干部职工要结合学习,深刻反思,查找在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的差距,并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心得体会。

(二)讨论交流阶段(6月中旬至7月份):主要开展主题研讨、征文交流、演讲三项活动。

1、组织医疗卫生职业精神主题研讨。围绕“提炼卫生职业精神、推动事业科学发展”的主题,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科务会等多种形式,组织不同层次的人员开展医疗卫生职业精神主题研讨活动,做到单位不漏科室,科室不漏个人,并提出我市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内涵的建议,并于7月5日前上报市卫生局。要把研讨过程作为广泛凝聚共识的过程、提高思想道德的过程。

2、开展卫生职业精神征文活动。7月底前,各县、区卫生局、局属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征文评选活动,做到人人参与、挖掘深入。对评选出来的优秀征文在院刊院报、内部网络上进行刊载。各县、区卫生局、局属单位要选送不少于3篇的优秀征文上报。市卫生局将对优秀稿件在局网站上刊载。

3、举办医疗卫生职业精神演讲比赛。各县、区卫生局、局属各单位要总结大讨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和做法,在本地、本单位召开一场医疗卫生职业精神演讲比赛,充分展示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忠诚团结、爱岗敬业、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

(三)形成成果阶段(7月至年底):主要开展总结提炼、成果转化。

1、进行总结提炼。7月前,市卫生局将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内涵建议情况,进一步提炼全市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内涵,并组织专家学者、医务人员、管理干部和服务对象,进行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形成医疗卫生职业精神成果。

2、搞好成果转化。要开展医疗卫生职业精神进医院、进科室、进病房活动,把医疗卫生职业精神融入到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中,引导卫生人员加深对医疗卫生职业精神的理解。要结合医疗服务、免费义诊、健康教育等途径,让广大群众亲身体会到医疗卫生职业精神成效。

四、工作要求

开展医疗卫生精神大讨论活动影响重大,意义深远。各地、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在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更广范围上扎实推进大讨论活动,增强活动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落实责任。市卫生局成立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大讨论活动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办室,负责大讨论活动的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卫生局、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要精心策划,周密安排,注意把握时间节点,有步骤地开展大讨论活动。

(二)紧密结合实际,确保活动效果。要紧密结合卫生工作实际,统筹兼顾,做到开展大讨论活动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结合、与推进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三好一满意”、“廉洁从医行风提升年”活动相结合,真正把活动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医疗体系论文范文5

[摘要] 医学文化在指导医学实践、协调医学行为、维系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医疗主体迫于社会压力而过于注重自我防护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对此必须采取积极的文化策略,包括优化医疗活动和谐机制,强化医学实践伦理道德,平衡医患关系义利诉求,规范医疗行为执业规则,完善医疗监督社会职能等,这些都是构建医疗主体社会压力缓释机制文化策略的重要方面。

[关键词] 医疗主体;医学文化;缓解压力;文化策略

[中图分类号]R19[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673-7210(2007)07(a)-158-02

人们的一切社会交往和社会活动,都会自觉不自觉地表现出行为主体的愿望、需求、意志、行为方式等一系列主观方面的心理特征,这些心理和行为的源动力,在个体即为心理驱动程序,在社会即为心理驱动机制,两者皆属于文化的范畴。人们丰富多彩的社会关系能够张弛有致,形形色色的社会实践能够优游自若,最根本的协调因素和维系力量就是社会中无处不在的文化。社会运行的客观效果最终与文化的功能状态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文化的功能状态发挥得好,社会运行效果肯定不差;反之,社会运行出了问题,肯定可以在文化方面找到问题的症结并进而在文化方面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工作者所承受的社会压力以及由此对医疗行为产生的不良影响日益突出,根据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的调查统计,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国医疗纠纷较以往上升了22.9%。不胜枚举的伤医案例和医伤案例说明,医疗主体承受的社会压力越来越大,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之一就是医疗行为防护过当。2006年12月10日《成都晚报》报道,深圳山厦医院连续数日医生护士全体戴着钢盔上班,成都某大医院为医生配备了专职保镖,某医院医生上下班及出入手术室均有保安护卫等。可见医疗行为防护过当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在为数众多的社会行业中,医生是自古以来最受人崇敬的职业。人类社会发展到全新的21世纪,医学已经超越人类历史的任何阶段,社会文明已经发展到非常高的水平。然而,医患关系的紧张程度,医疗主体所承受的社会压力并未随着科学技术的提高和社会文明的提升而有所缓解,反而演变为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医疗行为、医疗实践受医学文化的支配和调节,医学社会活动所表现出的上述问题可以在医学文化方面找到问题产生的根源,对此笔者曾在《中国医药导报》2007年第1期发表的《医疗行为防护过当的成因》一文中做过专题分析,认为最主要的文化背景可归纳为三个方面:其一,法制社会进程中医疗行为规范化所必然经历的转型阵痛。其二,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行为有违宗旨带来的社会冲击。其三,医学文化自身缺陷难以有效适应社会发展的不和谐表现。医疗行为防护过当的重要原因是医疗主体迫于社会压力不得已而为之,这种现象对人民的医疗卫生事业已经并正在产生着极为不利的影响,既然此问题的产生根源可以追溯到文化特别是医学文化,那么对这一严重社会问题的克服和解决应该可以找到相应的文化策略。

文化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它在本质上是以意会符号承载的族群主观信息,其逻辑范围涉及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但主要是指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创造产生的一切物质内容、精神内容以及指导人们进行社会实践的心理程序。医学文化是重要的社会亚文化,作为社会文化之下位概念的领域文化、行业文化,它不仅具有标识功能、编码功能、传承功能和解读功能,而且在指导医学实践,协调医学行为,维系医学之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教化功能、凝聚功能、驱动功能和归向功能。虽然文化在维系社会关系方面的功能是比较泛化的、缓慢的,然而其作用效力却是深刻的、持久的、根本的,是润物无声但却力透灵魂的,因此,充分运用文化的各种社会功能,结合当前医疗卫生工作的实际和特点,研究构建医疗主体社会压力缓释机制的文化策略,或许可以减轻或消除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工作人员所承受的各种社会压力,为医学建立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人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和谐发展。这些文化策略包括:

1 优化医疗活动和谐机制

优化医疗机制,严格意义上属于卫生事业管理的技术范畴,主要表现为机构设置、功能设计、规定运作程序和制约措施等。优化医疗活动机制并不是去解决卫生事业管理的具体技术问题,而主要是在思想、观念等主观意志方面建立高标准的理念系统和高姿态的理解系统,从而促进医疗活动高质量地健康运行。

医学、医疗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公益事业,它在运行过程中与社会的各个阶层、各个领域存在着非常复杂的关系,构成这些关系的基本力量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政府,主要承担对公益事业的支持、协调和管理;二是医疗主体,即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工作人员,主要承担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卫生保健服务;三是医疗对象,即以医疗服务需求者、接受者的身份处在医疗活动中的社会成员。要构建医疗活动的和谐机制,其实就是要协调好这三个方面的关系,而良好关系的构建必须依赖于优良、坚实的文化基础,特别是对行为起支配作用的理念系统和理解系统。正确的理念是理解的前提,不管是政府还是医疗活动的主体、客体,都必须十分清醒地认识到医疗卫生事业所具有的公益性质。既然是公益的,一则与之有关的各个方面都必须充分尊重公意公利,以大公无私的精神境界帮扶、支持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二则处于医疗卫生体系中的各方力量都应该尽量秉持公心公理,以大德大仁的博大胸怀宽容理解医疗活动的当事者和相关者。通过各方努力,即可在公益公害、共损共荣的认识基础上形成既有仁德宽容的高尚医卫理念,又有各方面力量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和谐生动的医学社会活动局面。

2 强化医学实践伦理道德

医学伦理道德是医学中人们道德关系的反映,主要包括医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处理医务人员与病人的关系、医务人员之间的关系以及医疗卫生部门与整个社会的关系之行为准则。在我国现实条件下,医学实践中的伦理道德是以中华民族文化中光辉的伦理道德精神为基础,以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的时代特征为背景,以现代医学和科学技术的伦理张力为基本要求,对医学社会活动中医疗主体自身乃至于与社会成员相互之间处理各种关系所必须遵循的一整套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作为医学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医学伦理道德在指导、协调医学活动健康运行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国医界自古以来非常重视医德医风和医疗职业操守。凡学术有较高造诣、术业有较好修养的医学执业者,大都是医学品德高尚、医德底蕴深厚的医学宗师。成千上万的医务工作人员以解除病人疾苦、增进人类健康为毕生精勤不倦的职业追求,他们视病人如亲人,不论贫富贵贱,不分农工商贾,决不阿权贵官僚之尊显,定不弃疮疡瘌痢之污秽,以一切病患者作至亲至爱,施以无微不至的业功和仁道,为人民的医疗卫生事业做出了不朽的贡献。古代医家尚且能够如此,社会主义新中国培养造就的医生更应该具有伟大的人文情怀和崇高的医疗道德,博学博爱,精益求精,以深厚的真情、高尚的风范、精湛的技术、优质的服务赢得每一个病人及其亲属乃至全社会的崇敬和爱戴。若果能如此,医疗主体又何患于社会压力,何至于过当防护!

3 平衡医患关系的义利诉求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们的一切社会关系,最终不过义利而已。义彰利衡则社会升平,义圣利明则讼息无争。在医学社会实践中,只要把义利关系处理好了,就能够消除纷争,消除嫌怨,真正实现既有统一意志又有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社会局面。因此,科学地平衡医患双方的义利关系也将是构建医疗主体社会压力缓释机制的重要文化策略。

“义”指义务、道义,“利”指利益、权利。不论是医方还是患方,都必须遵守社会文化准绳――道义,在此基础上合情合理地去主张、谋求自己的合法利益。医有医的义务,患有患的权利,这已是当前社会普遍达成的共识。然而,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是平等的,由此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也理应是对等的,因此,患有患的义务,医有医的权利,这是当前社会的认识缺陷。社会比较多地强调医方的义务和患方的权利,必须肯定,这是对的,医务人员必须毫不犹豫地承担起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公益义务,充分尊重、维护并尽最大努力去帮助实现患者的生命权、健康权等各种相关权利。但是在权利、义务的关系问题上无论如何也不能绝对化、片面化,在强调医方最大限度地尽义务,充分尊重、维护患方利益的同时,不能忽视在医患关系中患方应承担的义务和医方应享有的权利,比如患者在医患关系中必须承担服从正确的医疗方案,尊重医务人员的人格和劳动,合理承担医疗费用等义务,医务人员在医患关系中享有依法执业、合法收取报酬、人格不受伤害等权利。总之,构成任何一对社会关系的双方都应该自觉约束自己的权利,避免其无限扩大,同时也要自觉地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可使其无限缩小。人们的义利关系平衡了,心情舒畅了,纠纷自然就会减少。

4 规范医疗执业行为规则

医乃仁业仁术,容不得丝毫粗疏马虎,含不得半点利己杂念。在长期的医学社会实践中,虽不乏千千万万常念澡身浴德、常怀仁厚善心、常思殚精竭虑、一丝不苟的严谨高尚医学之士,但也确实存在一些蹉跎粗浮、漫不经意的马虎行医之人,更有极少数心术不正之徒,利用神圣的医学技术牟取不义之财,漠视生命、践踏人性、亵渎人道、谋财害命,严重地伤害了社会公众崇尚医学的纯洁情感,损害了原本建立在圣洁认同心理基础之上的医患关系。特别是近些年来经济领域市场化趋势对人们思想观念的冲击和影响,使得一些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工作人员偏离执业规则,甚至背离行为规范,被媒体屡屡披露的医疗乱收费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形成医疗主体社会压力的原因还有医疗行业自身行为的失范,要构建医疗主体社会压力缓释机制,还必须严格规范医疗主体自身的执业行为。

医患关系是一对非常特殊的社会关系,它的特殊性表现在医患双方理应人格平等,然而事实上因求(医)与被求、支配与被支配、主动与受动、精通医学与不谙医学等种种原因,致使医患双方根本不可能真正保持平等。历来医尊而患卑、医主而患从、医方的行为即是游戏规则,医家的言说即是绝对真理,患者除了服从、遵从还是服从、遵从,即使是盲从也不得不规规矩矩、恭恭敬敬地做出最高标准的盲从。在这种情况下,从医学肩负着人性至上、生命至高、健康至重、人格至尊、和谐至要的神圣使命这一意义来说,社会对医疗执业的主体理所当然应该严格要求,而且其严格的标准再高也不算过分。医疗主体理所当然应该敬畏生命、敬畏健康、谨言慎行而热忱精进,恪守规则而科学创新。如果医疗主体真正以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和精益求精的行为规则高姿态地主动处理医患关系,要想医患关系不融洽其实也难。

5 完善医疗监督社会职能

在复杂的社会大系统中,人们关注程度最高的非医学莫属。近些年来,随着社会功能的逐步完善和健全,全社会普遍提高了对医学的监督水平,应该说这是民众之幸、国家之幸、民族之幸、更是医学之幸。但也要看到,社会监督本身也的确有一些不太完善的地方,正是这些不完善、不恰当甚至稍显尖刻的社会监督曾经给人民医疗卫生事业造成难言的伤痛,因而在一定程度上迫使医疗主体不得不采取类似于前面所述医生护士戴钢盔那样一些过于尖锐的自护措施。要以科学的文化策略构建医疗主体社会压力缓释机制,完善医疗监督社会职能是必须加强的重要措施。

对医学、医疗的社会监督形式很多,如政府职能的行政监督、学术团体的学术监督、媒体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等,其中比较重要的有司法监督、媒体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等。完善医疗监督社会职能,主要就是要做好司法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这三方面的工作。从过去一二十年往前追溯,漫长的社会过程中医学一直是一个单向透明的神秘行业,即出于医学本身深奥的专业性,只能是医学单向度地透视社会,自己将自己解释给服务对象,而社会各个领域无法清晰地了解医学。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是随着社会法制化的进程,各种法律法规不断地介入医学领域,以国家意志的强势穿透力冷峻而严肃地审视医学,使其千百年固守的神圣地位受到挑战。二是随着社会民主化的进程,承担舆论监督职能的各种媒体多角度地关注医学领域,在超灵敏超锐利的新闻工具透视下,曾经一直因神秘而高尚的医学行业屡暴劣妄,从而使人们对医学的一贯尊崇发生了动摇。三是随着社会公众主体地位的提升,人民群众越来越注重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社会权利,在接受医疗服务的过程中由过去一味地顺从逐渐变得更主张自我意志,进而对医学服务评头论足、挑是拣非。

医疗体系论文范文6

    哲学作为理论化和系统化的观念形态,既为文化系统中的诸种学科作理论上、逻辑上的论证,又为其提供宇宙观和方法抡的指导。中国古代哲学不仅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而且是中华文化系统中各种学科的理论基石,它以其独特的范畴体系,为中华民族认识宇宙和自然、社会及思维方式的形成,提供了系统的方法论指南。

中医学是我国的传统医学,也是我国民族文化在医学殿堂中的一块瑰宝。过去,它曾经为我国人民的生存、繁衍作出过重大贡献;今天,中医学仍以其悠久的历史、独特的理论体系和卓著的临床疗效为医疗保健事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中医学是我国人民在与疾病的长期斗争过程中,医学知识同古代哲学相结合的结晶中医学和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密切相关,二者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形成、发展与中国古代哲学

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渗透,对中医理论的最后形成,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战国至秦汉时代,我国进入了封建社会。这一时期,在祖国医学取得空前发展的同时,蕴含朴素唯物论和自发辨证法思想的“精气学说”、“阴阳学说”、“五行学说”以及“天人相应学说”等古代哲学思想亦在不断完善。当时的医家借用了这种哲学思想,将它们成功地引入医学领域,用以总结、解释已取得的医学成果,并编撰了许多医学著作,其中《黄帝内经》反映了当时我国医学的最高成就。

《黄帝内经》以阴阳学说、五行学说、天人相应学说为工具,不但系统地论述了人体的解剖、生理、病理、诊断、预防和治疗,而且将疾病的发生与自然、

社会联系起来,具有生物一社会一心理医学模式的雏形。《黄帝内经》主张以人为本,《素问》中曰:“天覆地载,万物悉备,唯贵于人”,确立了人在医学中的主体地位。《黄帝内经》还主张应“人参天地”,人“以天地之气生,四时之法成”,人与自然界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人体通过全身孔窍与大自然息息相通,促进人体血气循环,“弃其陈,用其新,精气日新”,处于“新陈代谢”的不断变化之中,

反映了医学世界的整体性和变动性。它对疾病的认识,不仅注重于“邪”、尤其注重于“正”,提出“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邪之所凑,其气必虚”。这种“正邪斗争”的发病学观点,使中医学一开始就居于“唯物辩证法”的高度。

《黄帝内经》的另一个伟大成就在于它确立了中医学的研究方法一“有诸内必形诸外”,即透过现象认识本质。运用这种方法论,它从整体宏观角度将人体的生理和病理概括为五大功能体系,创立了独具特色的中医脏象学说、经络学说、气血津液学说等生理、病理观。这些学说的建立,不仅奠定了中医学的理论基础,而且使中医学有可能在科学技术相对不发达的情况下,运用哲学的力量,对人体及疾病进行深入细致的探索。

《神农本草经》大约成书于秦汉时期,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中药学专著。《神农本草经》中对药物的研究亦采用了当时的哲学思想,提出君、臣、佐、使、七情和合以及四气五味等概念,从而将实践与理论融为一个完满的有机整体,对中医临床学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2中医学的理论体系基础—阴阳五行学说与中国古代哲学

阴阳五行学说是我国古代朴素的唯物论和自发的辩证法思想,它概括了古人对自然界发展变化规律的认识,是古代中国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础。

我国古代哲学家认为,自然界的一切亊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种最基本的元素组成,称为“五材”;这五种元素不仅具有相互资生、相互制约的关系,而且是在不断运动、变化之中,称为“五行”。阴阳是古人对宇宙中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和现象对立双方的概括。

中医学阴阳学说认为人体是一个有机整体,它的组织结构既是有机联系的,又可划分为相互对立的阴、阳两部分,如人体的五脏属阴,六腑属阳;具体到每一脏腑,也有阴阳之分,如心有心阴、心阳,肾有肾阴、肾阳等。中医学还应用阴阳学说来说明脏腑间在生理、病理上的相互影响,指导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如阴阳学说认为人体的正常生命活动是由阴阳两个方面保持对立统一的协调关系的结果,中医学认为“阴平阳秘,精神乃治”即阴阳平衡才能维持正常的生理活动,阴阳失衡则导致疾病的发生。

中医学五行学说将人体内脏分别归属于五行,以五行的特性来说明五脏的生理特点,如肝喜条达,有疏泄的功能,木有生发的特性,故认为肝属“木”;心阳有温煦的作用,火有阳热的特性,故认为心属“火”等。同时中医学还应用五行学说来说明脏腑之间在病理上的相互影响,指导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如肝病可以传脾,是木乘土;脾病也可以影响肝,是土侮木等。

3中医学的认识方法与古代哲学

中医学的认识方法主要为整体观,在中国古代哲学的意义上,集中表现为具有当代系统论意味的整体观、综合观。中医学的整体观基本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3.1高度重视人体生理功能与自然环境的统一:中医学认为四时之气有消有长,人也应顺应这种消长规律。春养生,夏养长,秋养收,冬养藏。《素问四气调神大论》中记载:“故四时阴阳者,万物之终始也,死生之本也。逆之则灾害生,从之则苛疾不起,是谓得道”。

3.2特别注重社会环境和情志致病:中医学认为,从心理属性而言,正常的情志变化并不致病,但过度的心理失衡则是致病的重要原因^

4中医学的治疗方法与古代哲学

中医治疗极具思辨和人文色彩,含有丰富的哲学和辩证法思想。

4.1辨证论治:辨证论治是中医学整体观念在治疗学中的具体体现与实践,也是中医治疗学的特色与精华。中医学认为,任何一个病证都不是孤立、静止的,而是与其周围事物密切联系,并且是在不断发展、不断变化的。治疗疾病时应根据每个患者的客观实际,通过望、闻、问、切等诊断方法,不仅要确诊病人患了何种疾病,而且要了解病人的病情属于何“证”,治疗方案主要针对这种“证”而制定,即为“辨证论治”。

4.2中医治疗学的治则:中医治疗学的治则主要有治未病论、治病求本论、因势利导论、三因制宜论等,也体现了其古代哲学和辩证法思想。

其中“治病求本论”是中医治疗的重要治则。标、本是古代哲学辨证法的一对范畴。中医学引用这一概念,来说明疾病的正与邪、现象与本质等的关系。“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

中医治疗的“三因制宜论”指治疗时要因人、因时、因地制宜。中医学认为任何一个疾病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要受人的体质禀赋、性情习惯、地域环境、时令气候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影响。“三因制宜”就是要充分考虑到人、时、地三方面因素的作用和影响,从而做到因人、因时、因地制宜,因人、因时、因地辨证施治,这体现了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的哲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