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法实施细则范例6篇

计量法实施细则

计量法实施细则范文1

关键词: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争议;价格调整

中图分类号: F03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Abstract: in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ject implementation process, engineering material price adjustment with general cost information price changes that produce. Although construction contract have commonly involves material price adjustment terms, but in engineering practice still can appear material price adjustment disputes. This article through the engineering case illustration material price adjustment principle and method.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Material price; Dispute; Price adjustment

引言

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08《规范》)自2008年12月实施以来,对进一步规范发、承包方的计价行为、控制工程造价、减少结算纠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贯彻执行08《规范》,广西建设厅结合我区工程造价计价实际情况制定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实施细则》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尤其对工程竣工结算中涉及的材料价格调整争议比较多。本文通过某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案例,依据《实施细则》中的有关条款说明,结合合同约定,分析材料价格调整的原则和方法。

案例

某市政工程项目属国有资金投资,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招标单位编制了招标控制价,套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费用定额计价,所有材料价格均采用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信息》的信息价。经投标,甲单位中标,合同工期为6个月。其中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有关材料价格调整的约定为:(一)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1) 施工期间工程造价管理部公布的价格(调差仅限于钢材、水泥、砂石、商品砼、沥青、花岗岩道板)与招标期相比,变化超过±5%时,按超出±5%的部分做调整。(2)遇价格上涨时,按施工期间《XXX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价格的平均价减去招标期《XXX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价格乘上1.05做调增;遇价格下跌时,按招标期《XXX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材料价格乘上0.95减去施工期间《XXX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价格的平均价做调减。调增和调减均以投标书中的相应报价为基准。(3) 调整部分仅计差额及相应的税金。 (二)材料暂估价:某品牌的花岗岩道板在招标控制价中以暂估价形式存在,为200.00元/m2。施工合同没有该材料暂估价在结算中如何调整的相关条款。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有关表格数据详见表1~表6。

表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表2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注:表3斜线下黑字体为投标报价,其余为招标控制价。

问题1:工程进度刚到一半时,C35商品砼随着水泥、砂石等材料价格的上涨而上涨。到完工工程结算时,C35商品砼的信息价按施工期间平均计算为396.00元/m3。整个工程项目C35商品砼总用量为468m3,施工期间水的信息价不变。为此,承包方提出对C35商品砼的补差要求并附计算书如下:

判定材料涨价是否在风险范围内

(396-373)/373×100%≈6.17%5%,在风险范围外,C35商品砼可调价差。

C35商品砼补差单价

396-373×1.054.35元/m3

C35商品砼补差合价

468×4.352035.80元

补差金额计算相关费率(按招标控制价费率)

管理费:2035.80×5.3%107.90元

利润:2035.80×2.5%50.90元

其他措施费:2035.80×3.09%62.91元

检验试验费及检验试验配合费:(2035.80+107.90+50.90+62.91) ×1.3%29.35元

规费:(2035.80+107.90+50.90+62.91+2.26)×4.39%99.20元

税金:(2035.80+107.90+50.90+62.91+29.35+99.20)×3.56%84.94元

补差计入结算总价金额

2035.80+107.90+50.90+62.91+29.35+99.20+84.942471.00元

发包方对以上算法提出异议,认为承包方的计算有误,并作了以下修正:

风险判定:(396-373)/373×100%≈6.17%5%,在合同约定风险外,可补差

补差单价:325×(6.17%-5%)3.80元/ m3

补差合价:468×3.801778.40元

计取税金:1778.40×3.56%63.31元

计入结算总价金额:1778.40+63.311841.71元

表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表5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注:表3斜线下黑字体为投标报价,其余为招标控制价。

问题2:发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双方签证确认了某品牌花岗岩道板的结算单价为255.00元/m2。整个工程项目该品牌型号花岗岩总用量为2842m2,工程结算时承包方提出按结算价调整原暂估价,计算书如下:

(1)花岗岩道板调差单价

255.00-200.0055.00元/m2

(2)花岗岩道板调差合价

2842×55.00156310.00元

(3)调差金额计算相关费率(按中标报价费率)

管理费:0.00元(按人工费取费,花岗岩道板调差管理费为0)

利润:0.00元(按人工费取费,花岗岩道板调差利润为0)

其他措施费:0.00元(按人工费取费,花岗岩道板补差其他措施费0)

检验试验费及检验试验配合费:156310.00 ×1.3%2032.03元

规费:(156310.00+156.31)×6.22%9732.20元

税金:(156310.00+2032.03+9732.20)×3.56%5983.44元

(4)补差计入结算总价金额

156310.00+2032.03+9732.20+5983.44174057.67元

发包方同样认为承包方的计算有误,并作了以下修正:

调差单价:255.00-200.0055.00元/m2

调差合价:2842×55.00156310.00元

计取税金:156310.00×3.56%5564.64元

计入结算总价金额:156310.00+5564.64161874.64元

案例解读

本案例提出了材料价格调整的两种情况,一是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如何补差价问题,二是材料暂估价在结算时如何调价问题。这两个问题是结算中材料价格调整的两种表现形式,如何调整常存在争议,问题具有普遍性。

该案例合同专用条款有关材料上涨(或下降)调价的约定非常清楚,明确材料价格涨价后(或跌价后)发、承包双方风险分担的界限为±5%,对风险外的价差部分规定了具体的调整计算方法,并且约定了可调差的材料种类。合同条款完全符合《实施细则》第4.1.10条的规定。某花岗岩道板的价格在招标控制价中以暂估价的形式存在,并且已计入了综合单价,计取所有相关费用,符合《实施细则》第4.2.4.2条的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详见表1、表3)中项目特征描述内容全面,如混凝土路面厚度、混凝土标号、花岗岩道板粘结层水泥砂浆标号、厚度等凡涉及计价因素的特征描述清楚。招标可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提供的表格数据齐全,为正确进行工程结算以及材料价格调整提供了基础性数据。

案例分析

2.2.1 关于问题1的分析

问题1对C35商品砼的材料单价调整属于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如何补差价问题。首先,要明确材料价格补差价是针对具体某一项或多项材料价格进行的,必须逐项分析判断计算后汇总。承包方和发包方都只针对了合同中提到的并且涉及调整价差的C35商品砼进行单独分析计算,符合材料价格补差的程序步骤。其次,如何判断该材料是否符合补差价的条件。根据《实施细则》第4.7.6条的规定:“若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或参照本细则第4.1.10条的规定调整。”本案例合同在判断材料是否符合补差的条件时有明确约定,承发包双方都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了判断且结论一致,即用施工期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C35商品砼的平均价与招标期该材料的相应公布价格相比,变化超过了+5%,可进行补差价。再次,如何确定补差价金额(即如何计算补差单价与合价)。在这一环节上承发包双方的计算方法出现了较大分歧,承包方按合同约定的步骤计算出补差的单价和合价,表面上看似乎没有任何问题,但承包方忽略了合同中的一句话,“调增与调减均以投标书中的报价为基准。”本案例中C35商品砼的投标报价为325.00元/m3,承包方补差单价的计算没有把报价中该材料的让利因素体现出来。补差单价应计算为:(396-373×1.05) ×(325÷373)396×325÷373-325×1.05325×(396÷373-1.05)325×(1.0617-1.05)3.80元/ m3,以上计算方法是在承包方的计算式基础上乘上了C35商品砼作为单项材料在投标报价中的让利系数,体现了“以投标书中的报价为基准”这一补差价原则。经过数学运算的分解,我们不难发现,这和发包方的计算方法一致,发包方的补差单价计算正确。最后,补差合价如何计入总结算价款,即补差合价如何取费问题。本案例合同明确约定:“调整部分仅计差额及相应的税金”。由此可见,承包方把补差合价参照招标价中的材料费计取所有费率的做法不正确,应只计取补差合价的税金即可,连同补差合价汇总计入结算总价款,发包方的做法符合合同的约定,计算正确。

关于问题2的分析

问题2属于某品牌花岗岩道板材料暂估价在结算时如何调价问题。暂估价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对标准、档次不明确的材料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暂时又无法确定材料(设备)或专业工程的具体价格时采用的一种价格形式,分为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根据《实施细则》第4.3.4条的规定:“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本案例某品牌的花岗岩道板在招标控制价中的暂估价为200.00元/m2,从表6可以看出,承包方对该花岗岩道板的报价也以暂估价的形式(200.00元/m2)报价。由于施工合同没有材料暂估价在结算中如何调整的相关条款,可参照《实施细则》第4.8.6.1条关于暂估价的结算原则,即“暂估价材料结算时应按照双方确认的结算价与暂估价差额及其税金计算。”本案例双方签证确认的某品牌花岗岩道板的结算单价为255.00元/m2,与暂估价有差额,承包方提出的按结算价调整暂估价的要求合理。可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计算结算价与暂估价的差额。承包方与发包方计算调差单价与合价的过程和结果是一致的,计算正确;第二,补差合价如何取费计入总价款问题。《实施细则》规定得很明确,暂估价的结算补差只计取差额和其税金。所以承包方参照了招标价中的材料费的计算方式,计取所有费率的做法同样是不正确的,而发包方的做法符合《实施细则》第4.8.6.1的规定,是正确的。

3 执业提醒与建议

3.1 招标控制价编制要素要齐全

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严格按照《实施细则》条编制,做到有依有据。无论是招标控制价,还是投标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材料费明细表三张表格必须填写清楚,内容齐全,电子版软件与资料完整。缺少以上资料是无法完整、正确地进行材料补差调整的。

3.2 明确材料价格调整的种类和规格

对于工作内容较复杂的工程项目,涉及的材料(设备)种类较多,材料价格调整繁杂。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约定材料价格调整的具体对象,约定哪几种材料价格可以调整。材料信息价的取值要有清晰的时点,材料用量要有明确的时段,材料用量要能精确计算。

3.3 深入领会学习《实施细则》的各项条款

《实施细则》总结了广西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以来的经验,以08《规范》为蓝本,不但细化其正文条款的内容,还结合广西区实际计价情况对部分内容进行局部调整,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是广西区建设工程计价的规范性文件,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参考文献]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12.

[2]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2009,1.

[3]周婉,温少元.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陕西建筑.2009.(09).

计量法实施细则范文2

关键词:公路;变更;造价;影响;分析

1公路工程变更的含义

*3《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中工程变更是指设计文件或技术规范修改而引起的合同变更。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且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变更令为存在的充要条件。有以下类型:(1)因设计变更或工程规模变化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2)因设计变更而使得某些工程内容被取消;(3)因设计变更或技术规范改变而导致的工程质量、性质或类型的改变;(4)因设计变更而导致的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尺寸的改变;(5)为使工程竣工而必需实施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6)因规范变更而使得工程任何部分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

从以上类型可以看出,《范本》中的变更范围很广,这些变更均涉及到设计图纸或技术规范的改变、修改或补充,只要有监理工程师的工程变更令,承包商参必须进行工程变更,而没有监理工程师的工程变更令,承包商就不能进行工程变更。值得注意的是,当工程变更超出上述范围时,随之也超出了监理工程师的权力范围,此时的变更应由业主和承包商平等协商,签署变更协议,之后方可由监理工程师按变更协议执行。另外,为便于合同和造价管理,对工程质量、性质或类型改变引起的工程变更在实践中是有限制的,即通常要求变更后所出现的新的工程类型应是原承包合中己存在的工程类型。例如,当合同中已存在桥梁工程时,将高路堤改成高架桥的工程变更才是可以考虑的,反之,这种变更是要受限制的。因为:第一,这种变更会使得质量控制难度加大,甚至会出现重大质量责任问题,当原合同中无桥梁工程项目时,意味着招标或资格预审时,并未对承包商的桥梁工程施工业绩和施工能力进行审查,承包商不一定能胜任桥梁工程的施工。第二,这种变更会引发大量施工索赔。这种变更意味着承包商要重新更换已进场的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甚至要为此添置新的施工机械设备,承包商的施工队伍调遣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会增加,索赔因而不可避免。第三,这种变更会增大工程结算和投资控制的难度。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工程量清单中不可能有相应的计价项目和计价依据,变更工程的单价被迫要重新协商,原有的招标成果无法有效地发挥作用。

2公路工程变更的管理

变更的审查和管理是监理工程师的一种权力,但应在满足独立、公正的前提下有和行使。因此,FIDIC条款规定,当监理工程师的业务素质或道德素质无法满足这种要求或监理模式改变时,可以通过专用条款对监理工程师的上述权力进行进一步限制或通过业主的监督和审查来进行进一步的管理。在变更工程的审查过程中应遵守控制投资、保证质量、加快进度、提高效益的原则。当上述原则在实施中存在着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的现象时,应加强变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和评审,并贯彻分级审批和互相监督的审查原则,避免滥用权力。监理工程师在变更工程的造价管理中应贯彻合理定价和有效控制的基本原则,即变更工程的结算一方面要有合同依据,另一方面又要公平合理,即客观地反映施工成本以及竞争、供求等因素对价格的影响,且总造价原则上应控制在概算或投资估算的范围之内。

3公路工程变更的定价方法

3.1合同中有相应计价项目时的定价方法

3.1.1该定价原则以合同单价为计价依据根据FIDIC条款第52条的规定,当合同中有相应的计价项目时,原则上应按其相应项目的合同单价作为变更工程的计价依据。此时,可将变更工程分解成若干项与合同规定相对应的计价项目,然后根据其完成的工程量及相应的单价办理变更工程的计量支付。实践中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尺寸的改变引起的工程变更以及设计变更或工程规模变化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均可按上述原则来定价。这样能保持合同履行的严肃性,有效地发挥通过招标而产生的合同价格的作用,同时能有效地避免双方协商单价时的争议以及对合同正常履行带来的影响,只要合同单价公平合理,则这一原则也是公平合理的。但当合同单价不合理时,则按上述原则计价时可能给业主或承包商带来不利影响(单价偏高时对业主不利、单价偏低时对承包商不利)。但只要不损害公平原则或出现显失公平的现象,则上述计价原则是应坚持的。造成单价不合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承包商有意采用不平衡报价,现行的招标文件中工程细目的工作内容或单价构成并不十分明确,因而使得承包商无法将某些工作费用准确地进行分摊。例如,路面施工中要进行拌和场地的建设工作,当合同中对该工作的费用分摊方式有明确规定时,承包商在报价时可以明确地按规定分摊,但如果合同规定不明确,则承包商可以采用多种不同的分摊方式,他可能将其均摊到路面工程的报价中,也可能将其放入开办项目的报价中等等,由此,也会相应地产生单价偏高或偏低的现象。为避免单价不平衡现象,在招标时,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现行招标文件的计量支付细则,对每一个工程细目的单价构成(包括计价内容和费用构成)应进行全面详细的规定;另一方面,在评标时应对承包商的不平衡报价现象进行限制。

3.1.2当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较大或工作性质有重大改变使得继续沿用原有不合理合同单价计价会损害公平原则或出现显失公平的现象时,原有的合同单价应进行变更。FIDIC条款规定了变更合同单价的双控条件。其表述是:“合同内所含项目的费率或价格不应考虑变动,除非该项目涉及的款额超过合同价格的20%,以及在该项目下实施的实际工程量超出或少于工程量表中规定之工程量的25%以上”。但由于该条件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以及翻译的原因,因而导致出现各种不同的理解,以及执行中出现各种不同的做法。如规定中的“项目”一词,有的理解为被变更的项目,有的理解为变更后出现的项目。实际上这些理解均不符合FIDIC条款原文之精神,在这里,由于讨论的是合同单价,即工程细目的单价,因此,规定中的“项目”一词指的应是工程细目(Item)。即当工程变更使得工程量的变化超出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细目的工程量的25%以及该细目的合同金额超出合同总价的2%时,应对超出部分的工程量按新的合理单价办理结算。新的合理单价的确定原则是:原单价偏高,应相应降低,反之,应予以提高。

3.1.3单价变更方法的确定是较复杂的,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举例如下:

某合同中有一“挖方”工程细目,其合理的价格组成为:(1)直接成本:1.8元/m3;(2)间接成本:1.0元/m3(3)利润:0.2/m3,合价为3.0元/m3.(假定该价格为标底价)。在报价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可能会出现以下三种报价:3.0元/m3以上,即报价与标底相当甚至更高;2.8元/m3,即报价中采取了让利策略,利润为0;1.8元/m3,甚至更低,即在第二种报价的基础上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法或将管理费分摊到了其它工程细目中,此时的单价为亏损价。现假定因工程变更使得挖方工程量有较大的增加,且超过了合同规定的“双控”标准。此时单价的变更方法会因以上三种不同的报价方法而不同。对于第一种报价,由于工程量的增加,承包商增大规模效益,其增加的工程量部分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均会降低,因此,原有合同单价应予以降低,当单价因不平衡报价而超出3.0元/m3时更应如此。对于第二种报价,尽管承包商并未承诺对变更工程继续向业主让利,但由于规模效益的增加会使得承包商获利,因此其单价可维持不变。对于第三种报价,由于其单价为亏损价,因此继续使用原单价对超出“双控”的工程量计价是不公平的,此时应对超出部分的工程量宜采用3.0元/m3或2.8元/m3的价格来计价。

3.2合同中无相应计价项目的变更工程定价

3.2.1定价原则

(1)以计日工为依据定价。这种方式仅适用于一些小型的变更工作。此时可将这些小型变更工作进行分解,分别估算出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消耗的数量,由监理工程师发出指示,按计日工形式并根据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的有关单价计价。对大型变更工作而言,这种计价方式是不适用的。因为一方面他不利于施工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发生的计日工数量的准确确定会有一定难度。

(2)协商确定新的单价。这是合同中无相应计价依据时的常见做法,协商确定单价的方法通常有两种,一种是以合同单价为基础的单价确定法,另一种是以概预算方法为基础的单价确定方法。

3.2.2定价方法

(1)以合同单价为基础定价。例:设某合同中沥青路面原设计为厚4cm,其单价为20元/m2。现进行设计变更为厚5cm.则按上述原则可求出变更后路面的单价为:5/4×20=25(元/m2)。该方法的特点是简单且有合同为依据。但如果原单价偏低,则得出的新单价偏低,反之,原单价偏高,则得出的新单价偏高。所以确定的单价在原单价合理的情况下才相对合理,当原单价不合理(有不平衡报价)时,该方法对增加的工程量部分的定价是不合理的。

(2)以概预算方法为基础定价。仍以上例说明之,先确定沥青路面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进行资源价格的预算,之后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应的编制办法,确定其预算单价。该方法的优点是有法律依据,产生的价格相对合理,能真实的反映完成该变更工程的成本和利润。其缺点是不同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会有不同的单价,另外该方法无法反映竞争的作用以及原有招标成果的作用,特别是当承包商有不平衡报价时,该方法会加剧总造价的不合理性。例如:假定本项变更发生后沥青路面(5cm)的预算单价为30元/m2即比前述方法确定的单价(25元/m2)高出5元/m2,它表明原合同中沥青路面(4cm)的单价20/m2偏低。其偏低的原因可能是承包商的报价普遍较低(即合同总价也偏低),也有可能是承包商在该单价上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法(即合同总价不低,但单价偏低)。对于前一种情况,采用预算单价后会使投标竞争所产生的积极成果不能发挥,使合同的结算价回复到预算价。对于后一种情况则不仅不能使投标竞争所产生的积极成果发挥作用,反而提高了合同的结算价格,使合同的总结算价超过预算总价。

(3)定价方法的适用范围。上述方法中第一种方法适用于新增工程量的定价,而第二种方法适用于原有合同工程作设计修改(尺寸修改)时的定价。在造价管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会比上述示例要复杂得多,但不管如何复杂,价格公平是造价管理的基本原则。

计量法实施细则范文3

Abstract: In addition to a general product quality characteristic meeting the use value and attributes,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has specific connotation, such as reliability, safety, economic, performance, life and other common properties. For the highway construction project, one hand, we should analyze its safet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peration and other social efficiency, on the other hand, also should be integrated into the design, construc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 cost and benefit, so as to choose the best overall efficiency scheme. From planning, construction to the completion and the use, its quality is the comprehensive reflection of the quality of work of each link. It experienced decision, project, design, construction, acceptance and many other areas.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factors affecting the Zhejiang highway engineering quality management and its countermeasures.

关键词: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影响因素

Key words: Highway Engineering;quality management;influencing factors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6-0087-02

1 浙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影响因素

从不同的角度分析,质量管理有不同的内容,下面分别从基本建设程序和作业因素两个方面分析其对工程质量的影响[1]。加快公路网络化建设,更好地发挥区域与城乡公路网络的整体功能。高速公路重点建设世界级跨海大桥(杭州湾跨海大桥、舟山大陆连岛工程金塘大桥和西堠门大桥等)和通往省外的“接口路”、省内的“断头路”、区域间的“联网路”,干线公路重点强化配套、确保畅通,农村公路重点提高通达水平、健全管理养护体制。浙江省公路平均好路率达到80%以上,普通国省道好路率达到90%以上,高速公路优等路率达到95%,全省公路养护水平继续保持全国前列?每年对13%-18%左右的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实施大中修,对5%-10%左右的农村公路实施大中修。

1.1 基本建设程序

①可行性研究与决策是前提。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工程立项的依据,是工程项目成败与否的首要条件。

②勘测设计是基础。设计是工程的灵魂。勘测如地质勘查、水文勘察、测量等是公路选线和路基、桥涵、隧道等设计的依据,应准确反映公路所经地域的自然条件。

③施工是关键。施工是指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规范将设计意图付诸实现的测量、作业、检验、形成工程实体并提供质量保证的活动。

④验收是保证。由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对建设项目的质量进行验收及评定,并由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依法进行监督检查[2]。

1.2 建设工程作业要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影响工程质量的作业要素主要有五方面:人、材料、设备、方法和环境(即4MIE)。

①人员。人员,是指直接参与工程项目的组织者、指挥者和操作者。

②工程材料。公路工程材料包括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类原材料、半成品(混合料)和成品(构配件、产品、设备等),种类繁多、性能各异。

③机械设备。公路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包括各类施工设施、生产设备、运输设备、操作工具以及测量仪器、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是现代化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不可缺少的设施。

④施工工艺。施工工艺主要是指工程施工现场采用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工艺手段、施工方法和控制流程等。

⑤环境条件。有技术环境,如地质、水文、气象状况等;管理环境,如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等;劳动环境,如劳动组合、作业场所等,应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2 浙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对策

2.1 对部分工程项(细)目重新进行了分类和调整,对一些工程项(细)目按照其所属工程类别或工程内容差异进行了重新划分和调整,其相应的工程项(细)目名称及编号也相应作了调整。

如:①路基工程中挖除非适用材料调整为分挖除淤泥和挖除其他非适用材料两个子目。②路基填筑中的利用土方和利用石方统一归并调整为利用方填筑。③软土地基处理调整为软土地基地面处理和软土地基地下处理两类。④桥涵工程中各类分散的试验检测子目集中统一调整到了试验检测项目。

2.2 对部分工程项(细)目的计量单位进行了调整完善。对照原规定,从方便科学合理计价、便于计量操作、减少不必要的工程项(细)目设置等方面考虑,对部分工程项(细)目的计量单位进行了调整完善,其相应的工程项(细)目设置及编号等也相应作了调整。

2.3 对部分工程项(细)目的计价工程内容进行了调整完善。对照原规定,从统一同类工程计价内容、有利于计价的公平合理、便于计量操作等方面考虑,对部分工程项(细)目的计价工程内容进行了调整完善,其相应的工程项(细)目设置也有所调整。

如:①路基工程的边沟、截水沟、排水沟基坑开挖由路基挖方调整到了边沟、截水沟、排水沟的工程内容中,在挖方路基中不再计算。②桥梁桩基中无损检测由桩基调整到了单独的试验检测项目中。③隧道洞身开挖以设计开挖横断面(包括仰拱)计算土石方数量,不论施工单位出于任何原因而造成的超过设计开挖横断面的超挖,和由于超挖所引起增加的工程量,均不予计量等。

2.4 对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了分列。对招标工程量的计算和计量工程量的计算进行了重新定位,并予以分离,使两个不同工程量的使用时段、目的、用途有了清晰的界定,为科学合理地按图计算招标工程量、按实计量工程量奠定了基础。工程量计算规则全部作了分列。

2.5 进一步明确了计量规则,对部分工程项(细)目的计量规则进行了调整完善。对所有项目的计量规则均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并对照原规定,从有利于计量的公平合理、减少不合理的计量滞后或超前、便于计量操作等方面考虑,对部分工程项(细)目的计量规则进行了调整完善。

2.6 增设了部分工程项(细)目。根据“四新”技术在浙江省公路工程中的应用实践及工程实际需要对部分工程项(细)目进行了增设和完善(但对一些特殊结构或工程内容,从适用性和通用性原则出发,未作全部增列)[3]。

3 结论

总之,对于浙江公路工程质量而言,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重大质量事故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一般质量事故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质量问题原则上由建设单位或企业负责调查处理。

参考文献:

[1]闫俊枝.论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的重要性[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7):89-90.

计量法实施细则范文4

关键字:建设工程,项目进度, 研究, 措施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reform, to talk about has become the focus of foreign countries. As the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 of a main battlefield,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are faced with a series of problems, especially to the project schedule control has some problems, control construction project progress, can not only ensur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s according to the predetermined time delivered for use, timely play investment benefit, but also for maintaining good economic order in the country.

Key word: construction project, the project schedule, research,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 言

我国已进入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经济的高速发展同时带动着基础设施建设的蓬勃发展。当前,对于施工企业改革问题的谈论已成为国内国外的焦点。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主战场,施工企业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尤其是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存在着一些不足,控制建设工程进度,不仅能够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预定的时间交付使用,及时发挥投资效益,而且有益于维持国家良好的经济秩序。现阶段应结合我国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工程监理应采取科学的控制方法和手段来控制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以确保工程项目质量、效率和效益。

1 项目进度控制现状

1.1目前现状

随着我国加入WTO,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形势也发生了变化,对工程建筑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筑行业必须适应这种新的形势和要求,大力增强自身实力,使项目进度控制在工程建设中继续发挥。

现阶段我国实现建设目进度控制方法、措施。施工项目进度控制方法主要是规划、控制和协调。规划是指确定施工项目总进度控制目标和分进度控制目标,并编制其进度计划[1]。控制是指在施工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进行施工实际进度与施工计划进度的比较,出现偏差及时采取措施调整。协调是指协调与施工进度有关的单位、部门和作业队之间的进度关系。

1.2 现状分析

施工项目进度控制采取的主要措施有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经济措施和信息管理措施等。织措施主要是指落实各层次的进度控制的人员,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 建立进度控制的组织系统;按着施工项目的结构、进展的阶段或合同结构等进行项目分解,确定其进度目标,建立控制目标体系;确定进度控制工作制度,如检查时间、方法、协调会议时间、参加人等; 对影响进度的因素分析和预测[2]。技术措施主要是采取加快施工进度的技术方法。合同措施是指对分包单位签定施工合同的合同工期与有关进度计划目标相协调。经济措施是指实现进度计划的资金保证措施。信息管理措施是指不断地收集施工实际进度的有关资料进行整理统计与计划进度比较,定期地向建设单位提供比较报告[4]。

2.项目进度控制概述

2.1.施工项目进度控制的概述

工程项目进度控制是指在项目目标实施的过程中,为使工程建设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要求一致,按计划要求的时间施工而开展的控制活动。

2.2.进度管理原理

动态控制原理、系统原理、信息反馈原理、弹性原理、封闭循环原理、网络计划技术原理等。

2.3进度管理方法

施工项目进度控制方法主要是规划、控制和协调。规划是指确定施工项目总进度控制目标和分进度控制目标,并编制其进度计划[7]。控制是指在施工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进行施工实际进度与施工计划进度的比较,出现偏差及时采取措施调整。协调是指协调与施工进度有关的单位、部门和作业队之间的进度关系。

3.项目进度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3.1施工项目进度控制目标——工期确定不科学。

一项工程建设的工期究竟需要多少时间,依据工程量的大小、科技含量的高低和工艺水平的难易,理论上是完全可以计算出来的,因此,一般来说,设计部门设计的工期是科学的,有客观依据的。施工单位根据工期要求,科学排定工程形象进度,有计划推进,便于合理配置施工生产要素,便于落实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制度。许多施工项目从决策阶段开始就没能进行按项目管理的客观规律要求进行系统运作,前期扩初、勘察、设计及施工前准备阶段往往在缺乏控制管理、无序或极其宽松状态下进行,耗用时间过长,而进入施工实施阶段时所剩时间不多,因此确定施工工期时不顾项目规模大小、项目复杂程度、项目施工工艺条件、气候、地质等条件,及相关单位的配合度、装备情况、必要的工序时间影响,而确定施工总工期,由此确定的总工期由于先天缺陷而缺乏科学性,必然引发一系列施工问题。

3.2施工进度计划编制不科学编织技术落后,与资源配备计划不协调

工程项目的进度计划与传统的“机器排序”问题有着较大差异:一是工作节点有着明确的先后作业顺序并且一般不能改变,例如房屋的修建必须是从基础开始。二是工作节点的作业时间有着较大的不确定性,由于气候、设计等因素造成的工期变化极为常见。三是由于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窗单位比较大,所以最初的进度计划制定没有像一般的制造加工业那样要求精确。因此工程项目中的进度优化集中于研究对资源如何进行分配,而不是各工序之间的作业次序调整。

3.3进度计划过粗或过细。

过粗的进度计划难以控制作业进展,不易发现问题,一旦发现作业延误,将有可能为时已晚,难以挽回;过细的进度计划容易人为割断施工工艺之间的自然联系。如接地线安装包括放线、安装、检验等工序,安排一个作业就比分成三个作业好。从工程实践来看,进度计划的粗细没有一定之规,相当难以把握。在实践工作中三级进度计划的细化一般把握三个原则。一是作业工期要短,如一般要求14天以内,这样有利于控制作业进展;第二是尽量符合施工工艺的自然流程;三是以工作量的大小决定是否细化。如混凝土浇注有钢筋、模板、混凝土三道工序,如果工作量大,工期长,则可细分为三个作业,否则一个作业就可以了。实际工作中对于进度计划有越细越好的倾向,这显然不是一件好事情。总之,三级进度计划是能粗则粗,要细则细,只要能控制、指导施工就行。

4.完善项目进度控制措施

施工项目进度管理是指在既定的工期内,编制出最优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在施工过程中,不断检查施工进度情况,将其与计划进度相比较,若出现偏差,分析产生的原因,找出调整措施,如此不断地循环,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4.1在实践工作中施工进度计划的细化一般把握三个原则。

一是作业工期要短,这样有利于控制作业进展;二是尽量符合施工工艺的自然流程;三是工作量的大小决定是否细化。总之,施工进度计划是能粗则粗,要细则细,只要能控制、指导施工就行。

针对施工企业项目进度管理的问题主要在进度计划方面,所以应着重通过对进度计划的优化来提高项目进度管理的效率。

4.2工期调整。

工期调整。在不同工序之间,将顺序施工改为搭接交叉施工,将一个施工项目分成若干个流水段,组织流水作业,可以缩短工期。前一道工序完成了一部分,后一工序就插上去施工,前后工序在不同的流水段上平行作业,在保证满足必要的施工工作面的条件下,流水段分得越细,前后工序投入施工的时间间隔越小,施工的搭接程度越高,总工期就越短。如果一个施工项目可以分成若干个流水段,每个流水段都要经过相同的若干道工序,每道工序在各个流水段上的施工时间又不完全相同,如何选择合理的流水顺序就是一个有意义的问题。因为由施工工艺决定的工作顺序是不可改变的,但哪个流水段在先,哪个流水段在后的顺序是可以改变的,不同的流水段顺序总工期不同,我们需要找出总工期最短的排序方案。

4.3资源平衡。

编制施工项目进度计划时,必须进行资源的平衡。不但要求资源的计划用量不超过资源的可供应量,还要力求做到资源的均衡使用。也就是说,要使资源的计划用量控制在可供应的资源限额以内,并使每天使用的资源量都相差不多,在平均数上下波动不大。很明显,资源用量越趋于均衡,资源用量的高峰值就越小,资源使用的一次性费用就越少,经济效益则越好。

4.4成本优化

大部分工程项目在建设初期,对工程的质量和成本控制得比较严,质量目标和成本目标也基本能够实现,但这两个目标的实现往往是以进度目标为代价的。而到了项目建设后期,由于前期工程建设进度的滞后,工期又成了最突出的矛盾。这时候,为了按期完工,常常不惜以低质量和高成本为代价。在项目竣工后,综观质量、成本和进度三大目标的实现,往往是工期延长,质量下降和成本增加。为此,本文从系统的角度出发,利用动态学的观点,建立了对质量、成本和进度整体动态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这对于在实际工程中缩短工期、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成本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5结论

综上所述,由于工程项目的施工特点,尤其是较大和复杂的施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进度控制把工程计划、信息技术、项目管理等方面有机的结合起来[5],根据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要求和工程项目自身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目标,编制切实可行的工程项目进度控制计划;定期对工程项目进度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跟踪检查与及时调整,进行系统、科学、合理的动态化管理,就能够取得节省建设工程投资,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的良好效果,实现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控制目标。

参考文献:

[1]. 秦志华,洪向华主编《项目经理》,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

[2]. 刀钱建国《在工程施工中加强形象管理,打造开启市场大门的金钥匙》《施工企业管

理》,2002 年8 期.

[3]. 阂丽,谢宇辉《: 项目成本管理在施工中的实际应用》《施工企业管理》,2002 年6 期.

[4].任建琳等编著. 工程建设进度控制. 北京: 水利电力出版社. 1993

计量法实施细则范文5

关键词: 会计电算化;初始化

在会计电算化系统中,初始化工作包括设置系统参数、设置科目、建立各种账簿文件、定义各种辅助核算、定义报表以及录入各种余额数据或者是发生额数据等。初始化工作只能进行一次,并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后的核算工作。不论是从手工核算过渡到电算化处理还是更换会计电算化软件,都需要做初始化的工作。在初始化的工作中,将本单位要 采用的核算程序、方法、规则、基础数据录入电脑,使会计软件能适应本单位的核算、管理需要。本文就会计电算化的核算方法、规则的选用、科目的设置、报表定义等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讨论。

一、在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之前,单位的会计电算化实施项目的主管人员应该与电算化软件公司的实施人员做好沟通、协商的工作

单位的会计主管人员对于本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比较熟悉,清楚实施会计电算化项目要实现哪些功能,达到何种管理的目的。但是,处于项目实施阶段时,单位的会计主管人员对于电算化软件如何实现某项具体的功能,如何才能达到自己需要的管理目标,还处于摸索的阶段。软件公司的项目实施人员对于自己公司的软件的具体功能,功能之间的细小的差别设置了如指掌。但是,对于实施单位的具体业务却不太熟悉,不清楚实施单位需要实现哪些具体的管理目标,哪些功能对单位的会计核算重要,哪些功能对该单位的会计核算无足轻重,单位要实现功能是否具备了客观的条件。因此,在项目的具体实施之前,单位的会计主管人员应该与软件公司的实施人员做好交流沟通工作,对软件的具体功能和单位的具体管理核算目标进行讨论,将二者之间协调起来,以避免在具体的实施工作中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并且制定出标准化的方案,标准化方案的制定应该做到尽量的细致、明确。在制定标准化的方案中还要注意满足单位现有的客观条件,既要避免那种没有实现条件的功能,又要为实施单位的进一步会计核算管理发展的需要留有一定的空间。

二、单位在选择会计核算程序、方法、规则时,应充分考虑电脑处理会计信息快速、准确的特点

《企业会计准则》和各行业会计制度确定了很多核算程序、方法,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进行选择应用。它们各自具有鲜明的特点,且能相互补充。在手工核算方式下,我们往往选用那些计算过程不能很复杂、会计处理不能太冗长、结果要求准确或较准确的方法、程序。而会计电算化由电脑执行程序自动处理会计数据,就可以不考虑计算的复杂性,只要求结果准确就行了。如成本核算中的代数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它的突出特点是计算复杂但是其结果很准确;再如存货收发计价中的个别确认法,它也是结果准确而对会计核算、库管要求甚高。所以代数法、个别确认法等应在会计电算化中广泛采用。然而,在会计实务中,初始化的方法选用问题,往往由软件公司辅助完成,将本单位的现行会计核算模式照搬到电算化中去,这样就无法充分发挥电脑处理信息快、准的优点。因此,我们应当从会计历史上去检索、选用适应电脑高速处理、结果准确的方式、方法和规则。因此,在由手工账过渡到电算化的过程中,应该了解电算化的特点与优点,摒弃传统的一些会计核算方法,采用适合会计电算化,能够充分发挥电算化功能的会计核算方法。

三、科目设置中应注意的问题

建账时要将收集到的会计科目加入软件系统,建立账务系统的会计科目体系。一般在建立账套的同时,电算化软件会根据你所选择的单位性质,按照会计规则默认安装一套会计科目。这些会计科目大都是总账科目,一般会满足单位的需要,不用再自行手工建立,但是各单位的会计核算的区别较大,明细科目还需要自己根据本单位会计核算的需要分别建立。在电算化账务系统中除了像手工账务一样要使用会计科目外,还要为每一个会计科目加入一个编码,另外还需要注意科目的性质、余额的方向,需要辅助核算的科目还要进行辅助核算方面的设置。在设定会计科目时需要重点注意以下问题:

(一)科目的设置要规范。财政部已制定的各行业会计制度中都系统地给出了总账科目及少量二级科目的名称和科目编码。在设定总账科目编码时必须符合财政部门制定的会计制度中的有关规定,设立明细科目编码除会计制度有规定的以外,应该按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的管理要求设定,以保证科目代码的规范系统性和统一性。尤其是集团公司,科目的名称、代码等一定要做到规范统一。

(二)科目的设置要简洁。在满足管理要求和适合计算机处理的前提下,力求代码简单明了、位数越短越好,既便于记忆又能提高录入凭证的速度,应当避免那些冗长而又无用的科目影响日常工作的效率。

(三)科目设置中应该考虑到业务的发展和会计核算的进步,注意科目的扩展性。会计科目体系一经设定,其代码结构就无法改变。修改结构只能通过重新建账实现,而重新建账将丢失已输入的所有初始化数据和已输入的凭证资料。因此在设计代码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要求。确定某一级明细科目的代码长度通常是以上级科目中所含明细科目最大可能达到的个数来确定的,例如,假设“应收账款”通常以客户或单位为来设置明细科目,明细科目的数量不同单位差异很大,少则几十个,多则成百上千,两位码长难以满足要求,要增至三位甚至更长,由于同级科目必须使用等长的科目编码,其他二级科目也要使用三位或更长的科目编码先按客户所属地区分类,设置二级明细。如果设定的分段代码位数较长而绝大多数上级科目所包含的明细科目个数不多时,其他科目的凭证输入速度势必会受到影响。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像这样的科目在设置中便需要一些技巧,一般的会计软件会提供一定的辅助核算的功能,可以将这类科目的辅助核算的性质设置为“往来核算”,将往来单位作为辅助核算的明细项进行核算,这样既减少了明细科目的设置,又增加了往来核算的明晰性与灵活性。如果不想采用辅助核算可将明细科目先分类,按分类设置二级科目,然后再设置下级明细科目,如“应收账款”总账科目下细科目,然后再按客户名称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四、初始数据的录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完成科目设置的工作后,即可将各科目余额输入系统,根据系统启用的月份不同,原始数据的录入也有区别。账务系统在一月份启用时只需输入上年余额即可,上年余额既是年初余额又是一月份的期初余额。

如果账务系统在其他月份启用,除需要输入启用月份余额外,还必须输入年初余额和一月到启用账务系统之前各月的累计发生额,这是为会计报表所准备的数据,如不输入累计发生额,由于会计数据缺乏连续性,在以后的查询及报表中如需要全年累计发生额,系统将无法提供正确的数据。但是仅仅是录入各月份的发生额,再查询以前月份的账户的明细时,还是不能得到结果,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方法是如果单位的业务量小,凭证的数量较少,可以采取手工录入追加凭证的方法;另一种方法适用于更换财务软件的单位,与软件公司的人员协商,使用特定的软件,将过去使用的软件的数据转出来,再导入到新的软件系统中,这样做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丢失某些数据。总之,在会计年度中间实施会计电算化,数据的初始所涉及的问题较多,应尽量在会计年度的开始或者是结尾,来更换财务软件。

初始余额发生额数据录入完成以后,软件会自动地核对总账与明细账之间、借贷双方之间、总账与辅助核算之间的平衡关系,但是对这个步骤不要掉以轻心,急于进行日常的工作,应该将录入的数据与手工账之间进行仔细核对,确认二者之间无误后再进行日常的操作。原因是大多数软件在录入凭证后,初始的余额便无法改动,当使用一段时间后再发现初始的数据有错误,便没有办法改动,只能用调整凭证进行调整,或者是作废掉该账套重新再建立一账套,重新初始化。

五、报表初始化的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会计报表是会计工作流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在会计软件中通常都预置了通用的会计报表,但除通用会计报表外,单位一定还需要其他报表,这些报表是无法预置的,需要重新设定。报表通常由表标题、表头、表体、表尾四部分组成,其中表体的设置是关键所在。表体中有两类数据,一类是固定的表项目,另一类是变动的数值性数据。数值性数据须设置取数公式,从账薄、其他报表中取来,随账薄中的数据变化而变化。但是取数公式的格式在不同的会计软件产品中各不相同,必须参考会计软件所属的用户操作手册。在定义报表的过程中,需要用到很多函数,财务人员一般不容易掌握。因此在初始化的过程中,这一项工作一般由软件公司的项目实施人员与单位的财务人员来共同完成。定义完报表以后还应该注意报表的校验公式的定义,校验报表内部、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避免出现一些低级的错误。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集团公司,集团内的各分公司向总公司提供的电子报表应严格符合集团公司所要求的格式,这样集团公司才能够进行合并、汇总工作。因此,为了做到严格的统一,像这一类的报表,集团公司应该首先定义出标准的报表,然后向分公司下发,分公司通过接收报表的方式,将标准化的报表接收到自己单位的账套中,而不应该由分公司自己定义这一类报表。

与一般的报表相比较,现金流量表的制作相对困难了一些。对于现金流量表的具体制作,不同的软件提供了不同的方法,各种方法之间的差别也比较大,我们在这里简单地总结一下,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在制作凭证的同时将涉及现金流的分录,归纳到不同的现金流项目中去;另一种方法是事后调整,制作凭证的时候不进行归类,等到会计期末,再由专门的制表人统一进行调整制作。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第一种方式直截了当,做完凭证后随时可以得到现金流量表,但是对于凭证的制作人员的要求较高,凭证制作人员应熟悉现金流量表的制作。第二种方式对于凭证制作人员的要求较低,但是将工作量积攒到会计期末,制表人员的工作量较大,修改相应凭证后,制表人还得重新进行调整。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合的方式。

总之,会计电算化的初始工作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涉及方面较广泛的,内容较复杂的工作。只有在会计电算化的初始工作中注意上面所提到的问题,高质量地完成初始化工作,才能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走不必要的弯路,才能最大地发挥软件的功能。

参考文献:

[1]赵伟。加入wto对我国会计信息产业的影响与对策[j].中国会计电算化。2002,(7)。

[2]李守明,靳兰春。我国电算化会计与电算化审计的比较分析[j].财会月刊(会计)。2001,(4)。

[3]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中级会计实务(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用书)[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计量法实施细则范文6

【论文关键词】 会计电算化;初始化

在会计电算化系统中,初始化工作包括设置系统参数、设置科目、建立各种账簿文件、定义各种辅助核算、定义报表以及录入各种余额数据或者是发生额数据等。初始化工作只能进行一次,并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后的核算工作。不论是从手工核算过渡到电算化处理还是更换会计电算化软件,都需要做初始化的工作。在初始化的工作中,将本单位要 采用的核算程序、方法、规则、基础数据录入电脑,使会计软件能适应本单位的核算、管理需要。本文就会计电算化的核算方法、规则的选用、科目的设置、报表定义等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讨论。

一、在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之前,单位的会计电算化实施项目的主管人员应该与电算化软件公司的实施人员做好沟通、协商的工作 单位的会计主管人员对于本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比较熟悉,清楚实施会计电算化项目要实现哪些功能,达到何种管理的目的。但是,处于项目实施阶段时,单位的会计主管人员对于电算化软件如何实现某项具体的功能,如何才能达到自己需要的管理目标,还处于摸索的阶段。软件公司的项目实施人员对于自己公司的软件的具体功能,功能之间的细小的差别设置了如指掌。但是,对于实施单位的具体业务却不太熟悉,不清楚实施单位需要实现哪些具体的管理目标,哪些功能对单位的会计核算重要,哪些功能对该单位的会计核算无足轻重,单位要实现功能是否具备了客观的条件。因此,在项目的具体实施之前,单位的会计主管人员应该与软件公司的实施人员做好交流沟通工作,对软件的具体功能和单位的具体管理核算目标进行讨论,将二者之间协调起来,以避免在具体的实施工作中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并且制定出标准化的方案,标准化方案的制定应该做到尽量的细致、明确。在制定标准化的方案中还要注意满足单位现有的客观条件,既要避免那种没有实现条件的功能,又要为实施单位的进一步会计核算管理发展的需要留有一定的空间。

 

二、单位在选择会计核算程序、方法、规则时,应充分考虑电脑处理会计信息快速、准确的特点

《企业会计准则》和各行业会计制度确定了很多核算程序、方法,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进行选择应用。它们各自具有鲜明的特点,且能相互补充。在手工核算方式下,我们往往选用那些计算过程不能很复杂、会计处理不能太冗长、结果要求准确或较准确的方法、程序。而会计电算化由电脑执行程序自动处理会计数据,就可以不考虑计算的复杂性,只要求结果准确就行了。如成本核算中的代数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它的突出特点是计算复杂但是其结果很准确;再如存货收发计价中的个别确认法,它也是结果准确而对会计核算、库管要求甚高。所以代数法、个别确认法等应在会计电算化中广泛采用。然而,在会计实务中,初始化的方法选用问题,往往由软件公司辅助完成,将本单位的现行会计核算模式照搬到电算化中去,这样就无法充分发挥电脑处理信息快、准的优点。因此,我们应当从会计历史上去检索、选用适应电脑高速处理、结果准确的方式、方法和规则。因此,在由手工账过渡到电算化的过程中,应该了解电算化的特点与优点,摒弃传统的一些会计核算方法,采用适合会计电算化,能够充分发挥电算化功能的会计核算方法。

三、科目设置中应注意的问题

建账时要将收集到的会计科目加入软件系统,建立账务系统的会计科目体系。一般在建立账套的同时,电算化软件会根据你所选择的单位性质,按照会计规则默认安装一套会计科目。这些会计科目大都是总账科目,一般会满足单位的需要,不用再自行手工建立,但是各单位的会计核算的区别较大,明细科目还需要自己根据本单位会计核算的需要分别建立。在电算化账务系统中除了像手工账务一样要使用会计科目外,还要为每一个会计科目加入一个编码,另外还需要注意科目的性质、余额的方向,需要辅助核算的科目还要进行辅助核算方面的设置。在设定会计科目时需要重点注意以下问题:

(一)科目的设置要规范。财政部已制定的各行业会计制度中都系统地给出了总账科目及少量二级科目的名称和科目编码。在设定总账科目编码时必须符合财政部门制定的会计制度中的有关规定,设立明细科目编码除会计制度有规定的以外,应该按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的管理要求设定,以保证科目代码的规范系统性和统一性。尤其是集团公司,科目的名称、代码等一定要做到规范统一。

(二)科目的设置要简洁。在满足管理要求和适合计算机处理的前提下,力求代码简单明了、位数越短越好,既便于记忆又能提高录入凭证的速度,应当避免那些冗长而又无用的科目影响日常工作的效率。

(三)科目设置中应该考虑到业务的发展和会计核算的进步,注意科目的扩展性。会计科目体系一经设定,其代码结构就无法改变。修改结构只能通过重新建账实现,而重新建账将丢失已输入的所有初始化数据和已输入的凭证资料。因此在设计代码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要求。确定某一级明细科目的代码长度通常是以上级科目中所含明细科目最大可能达到的个数来确定的,例如,假设“应收账款”通常以客户或单位为来设置明细科目,明细科目的数量不同单位差异很大,少则几十个,多则成百上千,两位码长难以满足要求,要增至三位甚至更长,由于同级科目必须使用等长的科目编码,其他二级科目也要使用三位或更长的科目编码先按客户所属地区分类,设置二级明细。如果设定的分段代码位数较长而绝大多数上级科目所包含的明细科目个数不多时,其他科目的凭证输入速度势必会受到影响。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像这样的科目在设置中便需要一些技巧,一般的会计软件会提供一定的辅助核算的功能,可以将这类科目的辅助核算的性质设置为“往来核算”,将往来单位作为辅助核算的明细项进行核算,这样既减少了明细科目的设置,又增加了往来核算的明晰性与灵活性。如果不想采用辅助核算可将明细科目先分类,按分类设置二级科目,然后再设置下级明细科目,如“应收账款”总账科目下细科目,然后再按客户名称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四、初始数据的录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完成科目设置的工作后,即可将各科目余额输入系统,根据系统启用的月份不同,原始数据的录入也有区别。账务系统在一月份启用时只需输入上年余额即可,上年余额既是年初余额又是一月份的期初余额。

如果账务系统在其他月份启用,除需要输入启用月份余额外,还必须输入年初余额和一月到启用账务系统之前各月的累计发生额,这是为会计报表所准备的数据,如不输入累计发生额,由于会计数据缺乏连续性,在以后的查询及报表中如需要全年累计发生额,系统将无法提供正确的数据。但是仅仅是录入各月份的发生额,再查询以前月份的账户的明细时,还是不能得到结果,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方法是如果单位的业务量小,凭证的数量较少,可以采取手工录入追加凭证的方法;另一种方法适用于更换财务软件的单位,与软件公司的人员协商,使用特定的软件,将过去使用的软件的数据转出来,再导入到新的软件系统中,这样做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丢失某些数据。总之,在会计年度中间实施会计电算化,数据的初始所涉及的问题较多,应尽量在会计年度的开始或者是结尾,来更换财务软件。

初始余额发生额数据录入完成以后,软件会自动地核对总账与明细账之间、借贷双方之间、总账与辅助核算之间的平衡关系,但是对这个步骤不要掉以轻心,急于进行日常的工作,应该将录入的数据与手工账之间进行仔细核对,确认二者之间无误后再进行日常的操作。原因是大多数软件在录入凭证后,初始的余额便无法改动,当使用一段时间后再发现初始的数据有错误,便没有办法改动,只能用调整凭证进行调整,或者是作废掉该账套重新再建立一账套,重新初始化。

五、报表初始化的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会计报表是会计工作流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在会计软件中通常都预置了通用的会计报表,但除通用会计报表外,单位一定还需要其他报表,这些报表是无法预置的,需要重新设定。报表通常由表标题、表头、表体、表尾四部分组成,其中表体的设置是关键所在。表体中有两类数据,一类是固定的表项目,另一类是变动的数值性数据。数值性数据须设置取数公式,从账薄、其他报表中取来,随账薄中的数据变化而变化。但是取数公式的格式在不同的会计软件产品中各不相同,必须参考会计软件所属的用户操作手册。在定义报表的过程中,需要用到很多函数,财务人员一般不容易掌握。因此在初始化的过程中,这一项工作一般由软件公司的项目实施人员与单位的财务人员来共同完成。定义完报表以后还应该注意报表的校验公式的定义,校验报表内部、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避免出现一些低级的错误。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集团公司,集团内的各分公司向总公司提供的电子报表应严格符合集团公司所要求的格式,这样集团公司才能够进行合并、汇总工作。因此,为了做到严格的统一,像这一类的报表,集团公司应该首先定义出标准的报表,然后向分公司下发,分公司通过接收报表的方式,将标准化的报表接收到自己单位的账套中,而不应该由分公司自己定义这一类报表。

与一般的报表相比较,现金流量表的制作相对困难了一些。对于现金流量表的具体制作,不同的软件提供了不同的方法,各种方法之间的差别也比较大,我们在这里简单地总结一下,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在制作凭证的同时将涉及现金流的分录,归纳到不同的现金流项目中去;另一种方法是事后调整,制作凭证的时候不进行归类,等到会计期末,再由专门的制表人统一进行调整制作。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第一种方式直截了当,做完凭证后随时可以得到现金流量表,但是对于凭证的制作人员的要求较高,凭证制作人员应熟悉现金流量表的制作。第二种方式对于凭证制作人员的要求较低,但是将工作量积攒到会计期末,制表人员的工作量较大,修改相应凭证后,制表人还得重新进行调整。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合的方式。

总之,会计电算化的初始工作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涉及方面较广泛的,内容较复杂的工作。只有在会计电算化的初始工作中注意上面所提到的问题,高质量地完成初始化工作,才能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走不必要的弯路,才能最大地发挥软件的功能。